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编写合同后,应及时与各方进行确认和签署,以确保合同的生效和执行。合同案例集中展示了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合同样式和内容要点。
建筑合同签篇一
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造价,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有名合同、要式合同,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
(1)合同主体的严格性。(2)合同标的单一性。(3)合同履行的长期性。(4)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
根据建设行为内容分类,可划分为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
根据建设行为范围分类,可划分为总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分包合同。
根据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包括:借款合同、咨询合同、采购合同、加工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劳务合同、担保合同等。
合同形式有多种,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等。《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国家推荐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自1999年以来,国家在工程建设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合同的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考虑到了合同在订立和履行中有可能涉及的各种问题,并给出了较为公正的解决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合同的争议。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其履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合同行为,保证合同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合同管理的依据应是监理合同的规定和我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等。
(1)协助建设单位确定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结构。合同结构是指合同的框架、主要部分。
和条款构成。
(2)协助建设单位起草合同及参与合同谈判。参加建设合同在签订前的谈判和拟定合同初稿,提供建设单位决策。
(3)合同的管理和检查。在工程实施阶段,对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运输合同等履行监督、检查管理。
(4)协调合同纠纷,处理索赔和反索赔。协助建设单位和秉公处理工程实施阶段产生的索赔;参与协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解决合同的纠纷。
(5)其他。合同的签订和合同涉及第三方等关系的处理,除以上内容以外有关合同的所有事项。
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1)合同分析。对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风险和双方责、权、利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分解到各部门、各专业,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各方面的控制,处理合同纠纷、索赔等问题。
(2)合同文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对合同条款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合同变更等各种报告、数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统一传递,归档保存,以便项目监理机构快捷地查询和掌握合同及其变化情况。
(3)合同的跟踪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督检查合同双方是否按合同要求履行,履行中所产生的成果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监督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履行;当遇到无法预见的干扰时,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4)索赔管理。索赔事件的处理应以实际发生的事件为依据,以合同条款规定为原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从中找出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一)担保的概念。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二)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三)保证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
1.施工投标保证。
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在中标后履行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义务。担保方式可以是由投标人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担保(保证),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书。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
施工投标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递交履约保函,视为投标人违约,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要求承保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支付。
2.承包人履约保证。
承包人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履约担保的方式一般是由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或者保证书,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止。
承包人履约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中途毁约、任意中断工程、不按规定施工或承包人破产、倒闭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凭履约担保向承保银行或者担保公司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
3.施工预付款保证。
预付款担保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领取预付款之前,为保证正确、合理使用发包人支付的预付款而提供的担保。预付款一般为合同的10%。预付款保证的方式一般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担保金额根据预付款扣回的数额相应递减,但在预付款全部扣回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施工预付款保证的违约处理: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发包人可以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4.发包人支付保证。
支付担保是中标人要求招标人提供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支付担保通常采用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违约处理:已完成担保额度,发包人未能按时支付,承包人可依据担保合同暂停施工,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支付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一)保险的概述。
1.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分散危险、消化损失的法律制度。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
(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
(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
(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2.保险合同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是以保单的形式订立。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二)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工程保险作为转移工程风险的重要手段,许多国家对工程保险有强制性投保的规定。我国对工程保险没有强制性的制度。如合同约定有保险,在专用条款中应设定投保的险种、保险的内容、办理保险的责任以及保险金额。
1.工程系列保险的险种。
(1)工程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
安装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安装各种机器、设备、储油罐、钢结构、起重机、吊车以及包含机械工程因素的各种工程建设一切损失的险种。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凡在工程期间的保险有效期内因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3)财产保险。
2.投保范围与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系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
18.1工程保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工伤保险。
18.2.1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2.2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3其他保险。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三)保险合同管理。
1.投保决策。
是否投保:风险自留?风险转移?
选择保险人:应考虑安全、范围、成本三项因素。
2.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管理义务。
(1)订立合同前:当事人双方均应履行告知义务。
(2)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必须严格地、全面地履行合同。
(3)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有责任采取一切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
3.保险索赔。
(1)投保人在进行保险索赔时,必须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作为索赔的依据。
(2)投保人应当及时提出保险索赔。
(3)投保人要计算损失大小。
第二节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法。
1.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权利与义务的终止、违约责任等各项活动中均应遵守的基本准则,也是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审理、仲裁合同纠纷时应当遵守的原则。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二)合同的内容。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一般应当包括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无效合同。
1.无效合同定义。
无效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条件而订立的,国家不承认其效力,不给予法律保护的合同。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2.合同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无效合同的确认。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
4.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规定的权力义务即无效。
(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建筑合同签篇二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门窗(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6.使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尺寸。
数量。
气密性。
水密性。
抗风压。
保温性能。
(k值)。
单价。
总价款:大写:小写:
货物质量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每月________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________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________%,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________%,余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________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________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交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
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提供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住宅建设门窗应用规范》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执行。
5.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_______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_______%以上并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_______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xx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_______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根据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市建筑工程门窗采购合同》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建筑合同签篇三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较大,化解风险是建筑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建筑企业要正确评价风险,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周期较长,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在一个工程中,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业主承担主要风险,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如地震等自然灾害,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应该看到,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但如何承担风险,承担多大风险,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
建筑工程风险识别有以下特点:
第一,个别性。由于建筑工程的地点不同,投资方不同,地区间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环境的差异,工程的风险有很大的差异。反映在合同风险中,建筑企业应对投资方拟建工程的意图和投资方诚信度作出专门考察,认真研究其项目风险的个别性。第二,风险的识别是由人来完成的,无论是专家团还是领导层都面临本身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因此,在风险识别时,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第三,鉴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较多,要尽量对风险评级,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风险清单。第四,对风险结果的不确定性要作出适当的预测,且不要过于乐观,因为它是随时间和事态的发展而变化的。
总之,只有在充分认识拟建项目风险的特点后才能正确评价风险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风险识别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法进行判断。风险评价尤为重要,在准备合同文件和谈判之前,风险评价是必须的,其结果将会直接影响风险对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上,风险评价要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的经济目的,要对不诚信类风险高度重视和充分评价,因为许多投资方诱使建筑企业垫资承揽工程项目,待工程竣工后,这类投资方或长期拖欠工程款或将工程出卖转让抵押等,并不打算给付工程款。这类事件在国内发生不少,给建筑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1.底线原则。
预测和评价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所以防范措施是必不可少的。防范措施就是制订相应的预防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并在合同中用条款形式加以明确。建筑企业在投标报价时,要定出最低的赢利目标,当跌破最低的赢利目标线后达到成本线时,就可能引起经济风险。所以说,最低的赢利目标是一个底线,如投资方不能满足时,可考虑拒绝对方。在确保经济利益的原则下,要对投资方的诚信和社会信誉度进行评价和提出风险对策,对其提出的条件要加以审查和研究,以防和约陷阱。如有的投资方希望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建筑企业如同意,很有必要在合同中加入防范条款,比如说加入索要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或有效的担保条款等。
2.提前约定原则。
有的投资方的拟建工程所需手续不全,如土地使用许可证等。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在合同中要特别指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投资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由此引起的损失也要由投资方负责。有的投资方希望建筑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分若干年交付工程款,建筑企业则应在合同中加入要投资方寻找合适的担保人的条款。在合同中加入变更和索赔的条款也有利于防范和转移风险,如对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的工程量的确定,以及对由此引发的工程价款的确定,这些有利于建筑企避免损失。加入必要的索赔条款有利于化解投资方和其他第三方给建筑企业造成的损失,对客观风险如不可抗力等巨大灾难带来的损失要特别注意,要在合同中尽可能加入工程保险条款。实践证明,虽然风险化解的方式很多,如风险回避、风险自留、损失控制、风险转移等,但能使自己损失最小的方式还是风险转移,工程保险就是风险转移的最好手段和途径。
3.专家指导原则。
为了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组建以工程经济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法律顾问为主的合同管理机构也非常重要。现今,投资方在拟定投资方案工程合同时一般都充分咨询造价师事务所或专业工程咨询机构,他们都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他们的合同谈判实施方案中一般含有对承包方反索赔条款,故建筑企业在合同谈判中必须拥有与之相匹敌的专业力量。
4.应急处理原则。
执行合同时,积极处理风险后果也是防范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合同管理应当贯穿工程承包建设的整个过程,所以合同风险也贯穿工程承包建设的整个过程,对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认识不够。风险发生后,应启动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对出现的风险后果进行认真地研究,找出实际结果和预测结果的差异,并用货币量来衡量,分析其原因,采取有效手段加以补救。如投资方不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则可考虑在合同限定的有效时间内提出索赔。总之,建筑企业在合同谈判阶段,要详细地制订各种风险的初始清单,对照它一一落实防范措施,并最终体现在合同中。
[1]张建.项目风险分析过程、方法及模型研究[d].南京:南京理工大学,20xx.
建筑合同签篇四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承建____市____区____街道路__区__号__有限公司内办公楼第__层的彩钢结构房屋支架和彩钢房顶(具体建筑设计、建筑材料及规格、型号、材质等见附表)。
第二条、乙方承建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三条、建筑工期: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条、合同金额:人民币__万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建房开始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__万元整,建房竣工后,甲方支付乙方__万元整,合同剩余金额__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期间建筑物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____年__月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施工前的开工条件,并保证施工中需要的水、电等正常。
第七条、乙方责任:
2,乙方提供本合同工程完工之日起__年的保修服务。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诸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理人):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合同签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工程名称:。
二、工程内容:水电清包施工,即水电管路铺设、预留、预埋、玻璃幕墙预埋件预埋及加工。
1、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要求及水电图纸施工,每道工序需经质检、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2、强弱电管线预埋、给排水管道预留洞,预埋件预埋在此其间内出现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保证预埋管路畅通不堵塞,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标高准确。甲方发现上述情况,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三、清包工价格。
每人每天:150元。麦收期间每人每天:300元,发放工资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人数、工日以施工现场当天考勤为准。工资和事后由现场项目经理发放到每个人手中,其他人员不能代领工资。
四、付款方式。
以甲方通知截止日期为准,三天内付清劳务费。
五、材料。
1.水电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买,乙方负责施工。
2、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五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安全。
施工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否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都由乙方负责。
七、补充。
1、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宿。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
3、本工程的乙方由共6人组成,以为代班组长,负责看图施工,监管质量、安全等事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建筑合同签篇六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材供销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二条甲方在建材入场后,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加工使用,否则,甲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甲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必须把提货计划天前通知给乙方,乙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
第四条乙方保质、保量及时供货给甲方,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乙方所供建材款项。
第五条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六条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第七条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本合同—式三份,签字后生效。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签篇七
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乙方)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地点)共同签定的________________号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由于_____________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或如期)终止该协议,订立如下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________________号协议。
2.协议期间,乙方进口入甲方工厂的不作价设备,价值_______________万港元;作价设备,价值_______________万港元;借用设备,价值_______________万港元;总值_______________万港元(详见设备清单),该设备________________。协议期间所签定的生产合同及发生的加工费已全部核销结汇完毕。甲、乙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3.本终止协议书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终止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由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建筑合同签篇八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建筑经营合同范本。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合同范本《建筑经营合同范本》。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建筑合同签篇九
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日开工;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本工程工程量立方米,单价(固定单价)为/立方米。工程总价款为元,实际工程价款按照本合同第八、第九款执行。
1、甲方为乙方划定具体的施工范围。
2、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的道路,确保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甲方为乙方提供冲洗车辆的水源,水管等设备由乙方自己承担。
1、乙方负责本小区甲方指定范围的土方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进行施工。凡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的甲方不予计量。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乙方施工用土必须符合一二类土要求,不得夹杂有树枝、杂草、建筑垃圾等不适和种植绿化的杂物。
4、乙方负责土方的购买、运输、填筑、整平、碾压等全过程工作,并对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文明、环保、交通等事故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进出施工场区应对车辆进行冲洗,不得影响甲方创卫工作的开展。
6、乙方土方的购买地点、土方的运输方式均由乙方自己决定,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也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施工,并出具委托责任书和相应的身份证明。
8、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项目全部竣工付款完成后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履约保证金不予计息。
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2、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3、乙方在施工场区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乙方完成本工程后,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给甲方。
工程计量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土方的工程量按照压实后体积计量,开工前甲乙双方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乙方完成后双方再重新测量填土标高,从而计算出填土的工程量。
本工程以单价形式承包,经双方确定单价(固定单价)为元/立方米,进而根据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确定合同价款。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剩余价款经项目整体竣工交付后全部付清。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争议仍不能解决,可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价款后终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xx年xx月xx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建筑合同签篇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车间厂房、办公楼、宿舍楼、商品房、食堂、招待所(宾馆)、车库、广场、道路、围墙、各类管网、给排水、绿化等,原则上全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30层以上高层建筑由乙方负责联系承包商与甲方签订合同承包建设。
二、甲方有权要求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量的三分之二由甲方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与乙方签订分包合同建设,或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建设。乙方不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经乙方同意后由甲方与其指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乙方更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付款义务。
三、甲方现有土地上乙方有承包资质建设的所有土建工程无论是否由乙方承包,均由乙方协助相关手续和协调服务,甲方确保承包商(分包商)按工程决算金额支付1%服务费给乙方;甲方确保现有土地上的所有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乙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进行结算。前述条款甲方应纳入与承包商(分包商)的合同之中,或由承包商(分包商)向乙方书面承诺。
四、工程造价原则上按照《________年____省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________年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同期《____市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确定,各单项工程下浮比例由双方具体协商。施工期限内商混、钢材、水泥等主材价格涨跌10%时,工程造价结算相应调整。
五、工程期限各单项工程按双方书面确认的工期执行。
六、乙方负责协调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与项目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甲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七、结算办法。
1、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按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2、乙方承包后按甲方意见分包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结算办法:由甲方与分包商直接办理工程款结算。
3、乙方承包并直接建设工程项目以外的39;供应材料货款结算办法:乙方有权凭分包商、承包商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货款。
4、乙方协助工程服务费由分包商(承包商)按预算造价金额的1%在单项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决算造价金额有增减的,服务费多退少补,均由乙方凭分包商(承包商)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
八、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甲方均承担给付责任和连带给付责任,甲方保证本合同中约定各方给付乙方的各类款项及时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具体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相关协议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签篇十一
发包方:武汉市十建集团茗阳天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就乙方配合甲方所属项目施工事宜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天涯啊合同条款保证信守执行。
工程地点:华夏路。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茗阳天下三期327#.328#商住楼及地下车库模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向乙方发包,并委托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同意于年月日组织适合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人进场施工。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施工。
第三条:乙方承包施工项目的具体的工作内容及项目要求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模板工程。其工作内容:
1、本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所有梁、板、柱、墙、楼梯等模板的制安、转运、起吊。
2、二次结构部分构造柱、挑窗板、栏板、圈梁、阳台线脚、门窗洞口过梁、烟道烟口、管道井口、二次封堵、楼梯栏杆线脚、墙压顶等模板制作安装。
3、所有设计要求预留洞口模板制作安装。
4、模板拆除以及出场前的整理、归类。(包括钢管,扣件的分类归堆,整体零散模板的分类归零,模板上钢钉的拔除、刷脱模剂、配模、模板拆除及归类堆放等)。
5、进场材料的下卸及归类。
7、圆钉、铁丝、模板制作所需机械及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8、工期及质量标准:按甲方形象进度安排的工期目标执行。质量达到甲方制定标准,如乙方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的材料、人工损失费,甲方在结算中扣除,卡子、螺帽的损耗按5%,超出其损耗的按甲方在市场上的进行扣除。
第四条:乙方施工的所有项目的结算,全部以包干单价实行结算,具体计算为:包干单价(含所有包干内容)乘以乙方完成的模板接触面积(建筑面积数量为计量单位),作为乙方结算金额的依据。
第五条: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具体包干单价及包干单价中含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1、乙方具体包干单价定为:
1)、乙方具体单价包干,按完成的模板接触面积:非标层及地下室元,标准层元,一次性包干,不计其它任何费用。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变更无论增加(或减少),在5000元以内,其费用不予调整,超出按合同定价结算。
第六条:乙方包干单价结算时,乙方承包范围内不得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第七条:正负零以下每月按进度的40%付款,正负零以上每月按照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60%预结,进度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款,如因此出现的上级部门对项目的处罚及罚款,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构完工付至总价的85%(由项目部配合发放工资,保证工资到工人手中);下余部分作为乙方工程保证金,待工程项目全部完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时一次性结算。
第八条:乙方办理完结算后必须向甲方出据相关结算凭证,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按甲方在建设单位实际收到的资金比例向乙方付款。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对施工图中及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释。
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3、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电通。
4、甲方为乙方生活、住宿提供方便。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按期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进行自检,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若质量达不到施工验收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
4、乙方施工操作人工员做到各种证件齐全,为甲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方便。
5、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其中一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劝其自行退场,属乙方原因自行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蝗50%结帐,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承世人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各给甲方预付质量保证金3000元,此款在结构封顶时或工程竣工验收,经监理和质检站验收其质量达到规范要求,退还保质金。
第十条:为加强对所秘史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定安全合同。凡参加本工程的每个职工必须购买五十元以下人身安全保险。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重缺陷人员等,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员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不准及安全生产条例,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内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不齐全的部位时,均不得强行施工,一定有要及时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待安全防护设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使用公司机械设备,必须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须专业培训持证止岗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作业人员如偷盗扣件等,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将处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设施,严禁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发,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严禁使用电炉,锯条等非生活照明及电器(违者一次由甲方处罚200-300元)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高度重视施工质量,严格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乙方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质检员,检查验收签字认可,认定确定达到优质标准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均必须按甲方技术交底先做好样板,样板验收达到优质标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造成质量返工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八条: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工程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二次补救的经济损失,材料费及人工、机械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其工程款结算中扣除。
第十九条: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闹事等不良现象,由甲方对承包人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乙方进场前,必须按信阳市有关规定到市建管部门、市工商部门、市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事项,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保证来历清楚(首先到甲方登记造册)行为可靠,证件不全不得留用,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所限,临时设施共量有限,因此凡乙方带家属的员工一律到外面租房居住。由于施工生活区电力供给不足,为便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做饭,违者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整。
第二十四条:甲方技术部门通过检查,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第二次检查仍不合格(或不改正),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保证信守执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本合同各条款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武汉市十建茗阳天下项目部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合同签篇十二
修建方:(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13985277123。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修建房屋、工程合作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建筑合同,具体事项如下:
镇远县羊坪镇中街,上至胡松鹤,下至刘大炮家。
甲方现要修建的房屋为四楼壹底。
甲方负责钢筋水泥、砂、门窗、扶手、地板砖材料。(注:乙方在打线胶板当天甲方包生活费壹餐)。
1、采用扫地出门方式(全包干式)。
如:支撑模板(含木板、木方、铁钉、铁线)和电锯钢筋制作安装,浇砼(含保养),砌砖、内外顶棚、批灰、粉刷、安地板瓷砖、厨房、洗手间、楼梯等。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施工。
乙方在修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任何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施工行为。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按实际面积计算,每层楼打线胶每平方米为242.00元。
乙方每修建完一层楼后付工钱65%,然后每层楼批灰、粉刷、安地板完工后付工钱3000.00元,房屋全部修建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该工程尾款。
乙方在修建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除特殊情况外,如乙方在修建该工程时,又承包其它工程等原因,造成该工程停工三天,甲方有权叫其他工程队进场施工,如乙方进行阻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该工程的工期为20xx年底完工,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如20xx年底完成不了,所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以上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后本合同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
建筑合同签篇十三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理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理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理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6.有关补充合同: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理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建筑合同签篇十四
编号: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在原合同签定的总价基础上新增加装修项目。新增加项目由甲方在现场确定,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原合同条款规定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新增加工程概况。
1、新增加工程名称:
2、新增加工程地址:
3、施工内容:甲方现场决定要求乙方增加装修项目内容。(附:增加装修项目清单)。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开竣工日期:根据原合同签定的日期增加(即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新增加装修工程价款。
1、新增加工程价款:,详见《增加装修工程项目报价》。
第三条新增加装修项目事宜。
1、乙方应按原有合同条款内容规定施工,保证施工工期、工程质量。
2、新增装修项目内容中甲乙双方责任、义务应按原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3、甲方现场要求增加的装修项目,经双方现场确认,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付新增加装修项目工程款。
4、甲方要求乙方现场增加装修工程项目,乙方应保质保量严格施工,不得拒绝执行。
5、全部工程完工,乙方向甲方提交新增装修项目清单,甲方确认;现场增加装修项目是甲方要求乙方施工的,甲方不得在完工后拒绝承认。
6、新增装修项目中的材料、工艺要求、技要标准、验收标准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因新增装修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工程完工后,双方对新增装修项目内容有争议,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应向原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双方应首先对已完成新增装修项目工程量进行登记并盖章确认,如不能就已完工程量达成一致,双方以原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现场确认增加装修项目内容。
1、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和附件是原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附件与新增加装修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附件内容与合同正文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签订地
建筑合同签篇十五
雇主(甲方):
住址:
雇员(乙方):
住址:
为明确双方的职责,甲乙双方以《劳动法》《建筑法》《民法通则》为依据,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乙方严格按图施工,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并符合达到甲方要求工程质量等级。
1、本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整体工程竣工交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的劳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的需要,合理组织施工,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停工,与乙方无关。
1、乙方完成本工程承包内容材料卸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
2、乙方负责每个工序完成后要及时进行垃圾清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的劳务费为_____________元。
2、经甲方验收的每个工序及阶段合格后,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劳务费,甲方以法定货币的方式委托________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5%,留5%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1、乙方须对提供劳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负责。
2、质量保修期从实际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计算。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
2、甲方应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行把控,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乙方返工。
3、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通知时,应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4、甲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1、乙方必须自行组织足够的劳动力及技术力量,保证安装的形象进度,由于安装工程的劳动力或技术素质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除业主认可外,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包、挂靠。
3、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付出工程款的专用并设立专门账户。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施工,不得违章作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把关安全,按照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搭设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如由于乙方造成施工范围内、外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赔偿金)均由乙方全部负责,与业主、甲方无关。
5、如乙方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与甲方及监理方能很好协作。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质量、工期、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乙方应积极准备、相互协调做好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工作,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保建、报批、报验、质检、质监、安检等手续工作时,须积极配合。
7、乙方不按时发放劳务工人工资,引起劳务纠纷。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项中质检扣除支付给所欠的民工工资。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责任,违约金按照具体损失额确定。任何一方无故要提前解除合同,均应提前________天通知对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赔偿金________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合同签篇十六
我国法律最早对合同纠纷管辖进行规定的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其后民事诉讼法将合同纠纷管辖规定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住所地的确定很少产生争议,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因法院对于法律理解的不同出现诸多争议。
(一)程序法与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不统一。
程序法和实体法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相差甚远,存在很大的脱节。
民事诉讼法对于合同履行地没有具体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至22条只是对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五种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列举式规定。最高院对于合同履行地也作出了大量的批复、复函、通知。但上述这些规定是不完全列举,没有涵盖合同的所有类型,同时内容庞杂没有规律可循,甚至出现了最高院批复前后矛盾的情况。
《合同法》等实体法则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具体规定,《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合同法》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分配和履行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司法裁判中的混乱。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民诉解释》确立了一个简便的合同履行地认定规则,即以程序法的规定为原则结合实体法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
(一)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民诉解释》第18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条文引进《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即除法律的特别规定,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争议标的不为给付货币或者不动产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文的核心规则为一般情形下,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的具体适用。
《民诉解释》明确了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即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不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当事人的管辖预期。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中的“给付货币”是指实体内容的合同义务,并非诉讼请求中简单的金钱给付请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求对方支付金钱,包括根据合同义务支付价款,也包括以金钱的形式来承担合同履行中产生的违约责任,但不能以类似违约金这种以给付金钱的责任承担形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买卖合同,甲为货物出卖方,乙为买受方,如甲起诉要求乙支付货款的,此处的货款为合同义务中的“给付货币”,甲为接收货币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如乙起诉甲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此处应适用“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条文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履行义务需要结合实体法的内容确定。实体法中,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作出作为债务内容的给付,并因此使债权目的达到而归于消灭,合同的履行地点即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地方。一般而言,合同主要是双务的,一方负有给付义务时,另一方则会负有相应的对待给付义务作为对价。双方约定的义务内容不同,履行的方式也不同,履行地点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如上述买卖合同,乙起诉要求甲交付货物的,甲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地为合同履行地。
针对合同多个履行义务,应当依照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所在地确定为合同履行地,何为主要义务,也要结合合同履行的实体内容来确定,如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和买受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主要义务履行地无法确定的,两个以上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民诉解释》确定了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规则,使得合同法中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程序法中充分适用,解决了司法实务中关于能否援引实体法中“合同履行地”解决程序法的管辖问题的争论,统一了裁判观点,有利于减少司法实务中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争议的数量,同时也便于当事人诉讼和法院行使审判权。
建筑合同签篇十七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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