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玫瑰门读后感(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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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玫瑰门读后感(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2 11:43:20     小编:雅蕊

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对一本书的理解、评价和思考,可以与他人分享交流读书心得。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可以参考其他人对于该书的评论和评价,借鉴他人的观点来拓展自己的思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引发大家的共鸣和讨论。

玫瑰门读后感篇一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玫瑰门读后感篇二

张爱玲在书中一语道破人性———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成了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读到这里不得不惊艳于她目光的透彻,人性的确如此,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这种悲欢离合太多太多。

而我想,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深意不止如此。

人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他们最大的乐趣便是在安全感里寻求刺激感,在刺激感之后回归安全感。白玫瑰是平淡,是圣洁,是纯白。红玫瑰是刺激,是诱惑,是鲜红。红玫瑰固然鲜艳,可是落败时却是枯黄,不像白玫瑰那般缄默;白玫瑰固然沉静,可惜掉落时却是无声,不似红玫瑰那般张扬。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感觉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是一日三餐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适时令人惘然回首。但张爱玲的用意肯定不止这面上的一层,也许妖冶的红玫瑰,就象征着欲望;而娴静而呆板的白玫瑰,就象征着平凡的生活。人生的途中,你面对美丽而野性的欲望和平淡却无聊的.人生,怎样选择才能不让自己沉沦。

玫瑰门读后感篇三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玫瑰门读后感篇四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玫瑰门读后感篇五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xx是炽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洁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荣,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xx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假设即假设离。王xx所代表的红玫瑰,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假设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玫瑰门读后感篇六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平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玫瑰门读后感篇七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

张爱玲带我们回到香烟缭绕,旗袍摆动的旧上海,白流苏和范柳原见证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虽曲折坎坷但终究是爱了。再相互算计也抵不过内心暗流涌动的爱意,最终只得相互妥协。你想要爱情,我便予你一生深情,你想要婚姻,我也许你一世安稳。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也许只有经历了死生契阔才能真正意识到彼此的重要性。

玫瑰门读后感篇八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看到一个令自己心动的人,偶尔的接触,就兴奋不已,那种若即若离的神秘感使人不自觉地向往和喜爱;若是常常接触了,美感消失了,他的丑他的缺憾你也能常常见到,那么相处在一起还能撞出什么火花呢?反倒是疏远的人更使自己牵挂。

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在享受红玫瑰热烈的同时,心里却想着白玫瑰那圣洁的芳香;在与白玫瑰过着轻寡无欲的生活时,又期盼着红玫瑰的激情。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吃着碗里的,瞧着锅里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段对男人内心的剖析被人们认为是张爱玲创作风格最淋漓尽致地体现。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

读了《红玫瑰与白玫瑰》后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她都能用寥寥数笔,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这就是我喜爱张爱玲的原因——文字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透露出淡淡的幽怨,让人无比爱怜,又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

玫瑰门读后感篇九

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玫瑰门读后感篇十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玫瑰门读后感篇十一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玫瑰门读后感篇十二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玫瑰门读后感篇十三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玫瑰门读后感篇十四

对于《玫瑰》一文中的人物,我觉得算得上是求仁得仁了,振保惧怕世俗的流言,担心自己的事业、形象,拒绝了娇蕊的告白,最终也是纠缠在了世俗中,他并没有爱,他只是在怀念没得到的,哪怕红玫瑰和白玫瑰他都有了,也依然过不好这一生,他还会想粉玫瑰的。

烟鹂算是个悲剧色彩的人物,她不像振保和娇蕊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烟鹂所处的社会、所受的教育造成了自己的悲剧,这是时代和命运造成的,小人物在洪流下只能渺小又可悲。

娇蕊是个明白人,看书的时候有点会想到《驴得水》里面的张一曼,她们同样的都是释放自己,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也许为世俗所不耻,但自己并不在意,很幸运,从文中看,她应该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精神上也是坦然的,不似振保充满不甘。

于我,是相信的,但我觉得爱情是个短暂的东西,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但并不足以支撑起这一生,大话西游里紫霞死了,廊桥遗梦里robert走了,童话里也没人写王子做饭公主刷碗的故事,生活、感情都是需要经营的,我们相爱后,要彼此忍让、融合,以恋人、朋友、合伙人、亲人的身份一起成长,才能走完这一生。

紫霞说,“这不是神经病,是理想”,可有时想想“这不是理想,是神经病”,也蛮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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