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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申请书篇一
江北区人民政府:
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是我区加快推进全域景区化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确定的“旅游目的地聚群”建设重要载体和工作目标。20xx年以来,创建各项前期工作有序开展,出台了创建实施方案,组建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了创建总体规划送审稿,区主要领导多次专题听取了国家5a级景区创建相关工作汇报,并在全区旅游发展大会上作了动员部署。当前,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竞争异常激烈,任务非常艰巨,创建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创建过程更是层层严格把关,要逐级通过市、省和国家级景观质量评估,然后进入1年的创建培育期,再逐级迎来市、省和国家旅游局5a级景区的正式评审验收。所以20xx年做好景区景观质量评估工作十分重要,也非常必要。
根据现状基础,慈城古县城、保国寺景区资源价值都非常高,但对照国家5a级景区创建的三大评分细则(景观质量、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游客意见),整合创建难度也很大。为确保今年我区顺利做好景区景观质量评估,加快推进各项硬软件的整合统一和规范化建设,急需委托专业机构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指导服务和相关设计制作,主要有景观质量评估台帐设计制作、专题片摄制、创建整改意见书和设计方案制定、创建宣传和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特请预拨20xx年创建工作经费200万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为盼。
宁波市江北区风景旅游管理局。
20xx年6月22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陈明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生产需要,占用甲方的承包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甲方愿将承包的位于唐河县城郊乡大张庄村大张庄张北组村东边段永怀土地南边土地(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共 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二、土地每亩每年租赁价格 元。
三、租期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仅限于放置预制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铺设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并且不得在上面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
五、甲方需自用时,可随时收回上述土地,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六、甲方需要回收土地时,乙方应腾空土地上所有物品,保证乙方能够耕种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还土地乙方拒不退还或收回土地时乙方不腾空土地上的物品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捌拾万元。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决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订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三
我国土地市场分为两级: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下文是国有土地回收请示该怎么写?下文是国有土地回收请示,欢迎阅读!
市政府:
为了加快城镇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按照大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拟在育才路以北、富祥小区以南,大安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东,大安市宾馆以西实施旧城区改造,总面积1337.50平方米。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市政府批准收回以上确定范围内的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宗地为16户居民共有使用),并纳入大安市土地收储范围,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当否,望批复。
奉化市人民政府:
岭丰村商业地块位于萧王庙街道四明西路南侧,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1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于20xx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萧王庙街道办事处下属公司萧王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28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出让。
合同。
及相关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20xx万元、耕地占用税35万元和契税57.39万元等费用,共计20xx.39万元。公司拟在该地块开发建设萧王庙建投大厦,部分租赁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办公使用。
根据国务院“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规定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该项目已无法正常实施,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特向市政府要求收回岭丰村商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退还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税费。
如无不妥,请示复。
县人民政府:
叶文松于20xx年12月24日经我局批准取得位于北岙镇大岙村滩涂用地面积46.03平方米,属国有土地,因其无经济能力建房,导致所批准的用地闲置多年未建。依据其本人申请自愿放弃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要求予以收回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专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四
甲方:户县__乡周贵__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户县五竹乡周贵__村所属土地约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租地界址。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每亩年租金为1000元/亩,壹年的租金总额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如果乙方改变土地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五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森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住宅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商业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五条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
第六条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汇人甲方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书面签收。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和现使甩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
第九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依照规定申请九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出租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偿使用年限内经甲方同意,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乙方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给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权仍由乙方持有、乙方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项权利。
乙方转让土地时租赁合同可同时转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向甲方登记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在出租年限内,土地出让的,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甲方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届满,乙方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依法无偿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土地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续期办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在两个月内没有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拍卖。
拍卖所得除支付拍卖、评估等中介费用外,发还给乙方。不能拍卖或者拍卖不利于土地的继续出租转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时间届满乙方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申请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公章)(公章)
委托代理儿(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__________,总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9.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信托合同
最新国有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街道村,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条续租
6.1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租金标准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7.3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年月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专户内,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
7.4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八
土地局:
我叫,现年xx岁,住地,身份证号。
我于xx年xx月xx日,用方式在地段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由于原因,土地使用证至今未办理,根据《土地法》等法律规定,现特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请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九
市政府:
为了加快城镇建设,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按照大安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拟在育才路以北、富祥小区以南,大安灌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东,大安市宾馆以西实施旧城区改造,总面积1337.50平方米。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市政府批准收回以上确定范围内的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1宗地为16户居民共有使用),并纳入大安市土地收储范围,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当否,望批复。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转让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 字第 号,转让给甲方。
二、乙方对上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行确认,对土地证载明的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土地转让使用期限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亩数为18亩,土地转让价款每亩人民币155万元,转让总价为2800万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四方共管 万元。待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解付给甲方充当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商住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容积率2.65,以土地证为准)交付乙方,双方签署交付手续。
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门新土地证并交到乙方的当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让金。
七、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约定项下标的物拥有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显性或潜在的权益争议;
2、负责办理以上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3、支付该八宗地转让(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费。
4、乙方付清受让金之日起5天内,甲方清理该土地上的所有随着物。
1、配合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依约按时支付受让土地定金及土地转让款;
3、支付受让该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将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解除共管账户。并赔偿乙方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乙方在接到转让的商住土地证后三个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让金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 万元。并立即收回国有土地证使用权。
九、其他: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x: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甲方拟将位于 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地块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面积为 平方米。该地块的界址为: (具体位置及数据详见附图)。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具体以甲方取得的国有土地合法手续标注的使用年限为准。 年后如需延续,则参照国家出台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延续政策执行。
三、土地使用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年土地使用费总计 元整(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无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以及民事纠纷,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在乙方全额缴纳使用金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转让给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该地块的使用要做到合理规划,永久性建筑物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他人的.利益。如因乙方的规划使用出现有关矛盾和问题,由乙方自行协调解决。
2、该土地使用权期满后,乙方有权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延续该地块使用权。
3、如因国家或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地块,乙方在该地块上形成的所有实物享有与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同等价格的权利。
五、任何一方订立本协议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订立本协议后分立的,由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地块情况明细表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
甲方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xxx小区 号地使用权面积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南国用( )第 号复印件。
第二条 买卖该地使用权整体价格
该土地使用权整体价格为人民币伍拾肆(54)万元。
第三条 税金及费用负担
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金和各项费用一律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四条 登记过户、付款及土地使用证交付办法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天内乙方交付定金贰拾(20)万元给甲方,甲方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该土地登记过户并在肆个月内办妥登记过户手续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于甲方交付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给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该地产价款并将余下的应付地产价款叁拾肆(34)万元足额交付给甲方,每当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时均如数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 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而引起无法按期办妥登记过户发证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论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决定不卖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办妥登记过户手续或仍未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即肆拾万元)给乙方。
2、乙方中途决定不买或逾期15天未付清应付地产价款给甲方的,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 重复合同的效力限制
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时,有关交易办证部门要求甲、乙双方按其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复签订该地产买卖合同的,该重复合同只能作为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专用,不能对其他方面发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复合同之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从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南国用( )第 号复印件。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订立日期:二0一二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双江镇四寨村五 组吴有华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江镇觅洞村六组 吴显忠
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甲方拟将位于双江镇街头即双江村与四寨村土地分界线(原欧龙海加油站隔壁)四寨村五组吴有华的土地地块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地块(原欧龙海加油站隔壁四寨村五组吴有华的土地 ) 长 米, 面宽9.5米,面积为( )平方米。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期限为永久性。
三、土地使用费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2 015年 月 日)起,乙方一次性 支付甲方土地转让费总计 柒万捌仟元整 ( 78000.00 )。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协议所定地块, 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协议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地块比较陡,上面、两边都是我
1
的地,乙方施工时可以适当挖出3—4米不等,值达到安全为止,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协议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无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以及民事纠纷,如发生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释,绝不允许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在乙方全额缴纳使用金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甲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转让给第三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买后如有出现各种纠纷一切由甲方给予解决。
2、如因国家或政府规划需征用该地块,乙方在该地块 上形成的所有实物享有与国有土地上拆迁补偿同等价格的 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 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代表(签字):
时间:2015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二
奉化市人民政府:
岭丰村商业地块位于萧王庙街道四明西路南侧,用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1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用地,于20xx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萧王庙街道办事处下属公司萧王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28日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出让合同及相关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20xx万元、耕地占用税35万元和契税57.39万元等费用,共计20xx.39万元。公司拟在该地块开发建设萧王庙建投大厦,部分租赁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办公使用。
根据国务院“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的规定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该项目已无法正常实施,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特向市政府要求收回岭丰村商业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退还土地出让金和相应税费。
如无不妥,请示复。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三
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夏绪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主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以米(m),宗地四至界线及界址点座标见《宗地界址图》。
二、转让用途与年限变必须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途变更手续,土地使用权转让年限让期满后,受让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注销或续用登记手续。
三、支付土地地价款方式及土地现状证》和交付该宗地的土地现状条件。
四、受让方获得土地使用权使用后,其建筑设施必须按转让用途与村镇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各项要求,在两年内建成使用,否则,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受让方的土地使用权。
五、违约责任
受让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如果受让方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方无权要求退还定金,转让方并可请求受让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因不可抗拒力造成一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的3日内局面告知另一方,经被告知方认可后,方能免除责任。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八、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订,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日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
转让方:受让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2.买卖合同的通用范本。
3.买卖合同最新范本。
4.买卖合同通用范本。
5.范本国际买卖合同。
6.机器买卖合同的范本。
7.买卖合同范本。
8.国际买卖合同的范本。
9.工厂买卖合同范本。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五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承租人(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用地。
第五条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用地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年月日前缴纳元;
年月日前缴纳元;
年月日前缴纳元。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1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依照下列第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省市县签订。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六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内容
乙方将其拥有的位于 的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与甲方拥有的位于 的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进行臵换。
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行为已经取得 市国土资源局于 年 月 日作出的【待补充县级以上土地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待补充文号】”)批准。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标的
1. 臵出地块:
乙方拥有的位于 的地块,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
2.臵入地块:
甲方拥有的位于 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地 共 5 页
块(宗地号: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土地现状:是否达到三通一平等。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1. 臵出地块的价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的臵出地块为乙方所拥有的面积为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双方约定以【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为参考作价依据。根据【待补充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待补充土地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上述地块的评估总地价为人民币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报经【待补充主管机关的名称】确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乙方拟臵换出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
2. 臵入地块的价格
根据【土地价格评估报告出具机构的名称】出具的【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甲方本次拟臵入的位于 的面积总计为 平方米的土地评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甲方拟臵入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
3. 臵换差价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中的差价人民币 万元,由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支付该款项,甲方应以逾期付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涉及的税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产生的一切税项及其 共 5 页
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臵换不涉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事项以及拆迁安臵事项。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乙方将臵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4)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臵入地块交付乙方。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甲方将臵出地 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臵出地块交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地按本合同的规定诚实守信地执行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臵换价格 %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甲方签字人已经取得甲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2、甲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八、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乙方签字人已经取得乙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九、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
如送达甲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如送达乙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十、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书面补充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新的经济用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权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无偿提供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 ,面积 300 平方米。对该经济用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2、甲方保证拥有上述经济用地的合法、完全的处分权利。上述与经济用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二、使用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约定的使用期限前在经济用地上进行施工、建设,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入使用期限。
三、土地用途
1、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用途为乙方生产经济用地。
2、在经济用地土地使用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经济用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
四、土地交付使用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五、该合同所约定经济用地为土地置换(甲方因开发区规划需要征用了乙方原经济用地,详见《拆迁补偿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费及任何费用。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经济用地之土地使用权。
2、甲方应支持乙方,在经济用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经济用地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
5、甲方保证为乙方办理该经济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 乙方:
1、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3、乙方有权在经济用地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七、合同的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八、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并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
九、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
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xx人民法院仲裁。
十三、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双方土地使用权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内容
于 年 月 日作出的【待补充县级以上土地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待补充文号】”)批准。
二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标的
(一)置出地块:
乙方拥有的位于 的地块,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为 ,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 。
(二)置入地块:
甲方拥有的位于 的宗地面积为 平方米的地块(宗地号: ),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土地现状:是否达到三通一平等。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的价格与作价依据
(一)置出地块的价格
具的【待补充土地评估报告文号】《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报告书》,上述地块的评估总地价为人民币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报经【待补充主管机关的名称】确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中乙方拟置换出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
(二)置入地块的价格
为 平方米的土地评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此评估值为基础将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中甲方拟置入地块的.价格确定为人民币 万元。
(三) 置换差价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于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中的差价人民币 万元,由甲方以货币形式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若逾期支付该款项,甲方应以逾期付款金额按每日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涉及的税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置换产生的一切税项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
四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涉及的税费
(一)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产生的一切税项及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摊。
五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乙方将置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乙方名下。
3、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置入地块交付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协助甲方将置出地 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至甲方名下。
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置出地块交付给甲方。
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地按本合同的规定诚实守信地执行本合同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约定,均应向另一方承担本次置换价格 %的违约金;若双方违约,则应按双方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甲方签字人已经取得甲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约束力。
(二)甲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八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已经取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和/或内部授权,乙方签字人已经取得乙方充分有效授权,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签署本合同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或已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九 保密
(一)本合同双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或在合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提供或告知的尚未为公众所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保密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合同的谈判;
3、本合同所服务的项目的有关各项信息;
4、对方的其它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
(二)下述信息不应属于保密信息:
1、一方能够证明在对方信息披露前已经知悉,并且不属于商业秘密信息的;
2、非因违反本合同而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3、从对保密信息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本次项目中已向公众公布的文件中所包含的信息。
5、按本条第4款可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甲乙双方应对所有相关保密信息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仅限于为本合同目的使用或披露该保密信息,除在以下情形下,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条第2款所述保密信息:
1、法律法规要求;
2、任何有权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要求;
3、向该方专业顾问(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进行必要披露,并且该方专业顾问书面同意遵守相应的保密义务。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
5、披露方事先给予接受方书面同意。
(四)如保密信息已被泄露,双方均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和信息进一步扩散,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五)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保密条款的行为享有追究责任、要求赔偿的权利。
(六)本合同终止后本条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但是双方就上述保密事宜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规定有保密期限的除外。
(注:若合同较为简短,可不采用上述条款,而采用以下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 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修改补充,双方未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本合同;
十一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三)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导致合同解除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 非弃权条款
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或救济不应被视为是对该权利和/或救济的弃权,对此权利或救济的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也不应阻碍对任何其它部分的行使。一方对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弃权,不应构成对本合同其它条款的弃权,该弃权也不应构成对该条款关于任何其它事件或情况的弃权,无论这种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过去、现在或将来。
十三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二)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十四 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
如送达甲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如送达乙方,则送至: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电子邮件:
十五 不得转让条款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一)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作出解释。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 (选贸仲时可约定仲裁的地点)仲裁解决,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注:可选的仲裁机构主要有下列几类: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会有北京总会、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具体仲裁地点可选择总、分会所在地,也可根据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环境和资源,选择合适己方的地点仲裁,贸仲认可异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辖市及部分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三是其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
向 法院起诉。
(注:(1)各地铁路法院受理范围有所差别,但铁路法院对我公司最有利;(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合同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事人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选择比较了解、熟悉,能依法、客观、公正处理纠纷的机构。特别是可以选择与合同有关的铁路法院进行争议处理。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二者都选,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对于仲裁机构的名称应准确,否则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十七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下述第 种情况下终止。
2、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3、 后终止;
(二)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书面补充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其他共有人确认(同意置换):
乙方其他共有人确认(同意置换):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七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___________。
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市区街(路)号#。
建筑面积:平___________方米;。
转让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占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屋用途:工业厂房。
房屋权利来源: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来源:___________。
划拨出让:___________。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
(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国有土地申请书篇十八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使用范围。
第二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乡(镇)处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土地租赁使用年限为30年,从20xx年1月日起到20xx年1月30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免交租赁费,
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20xx年1月至20xx年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甲方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八条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第二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优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把电的线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第十七第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在24小时内将灾害情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继续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所有,并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继续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继续租赁,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赁。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须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八条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九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
第三十二条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承担。
第三十三条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可以改变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条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合同所在地乡(场)镇根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乌政办[20xx]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情况。
(三)保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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