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总结报告(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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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报告(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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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至,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2383件,审结7969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606%和588%,制定司法解释119件,发布指导性案例80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8967万件,审结、执结85984万件,结案标的额202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86%、556%和1446%。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各级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89万件,判处罪犯607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意见,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贿赂案件司法解释,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95万件2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101人,厅局级干部81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____、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3万人。依法审理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审理任润厚等案件。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案件。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制定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1315万件,判处罪犯1538万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271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71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办理传销案件等意见,审结传销、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282万件。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审结相关案件131万件。制定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685件。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2万件。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8万件。

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意见,依法惩治网上造谣、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等案件。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判监督,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措施。依法特赦罪犯31527人。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联合司法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5年下降。出台加强司法救助意见,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亿元。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建成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依法公开公正审理相关案件。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核查,决定收监执行6470人。

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6438万件,同比上升539%。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12万件。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释。审结买卖合同案件4106万件。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321万件。

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16条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意见,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审结互联网金融案件152万件。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7条意见,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出台改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等意见,制定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10条具体措施。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83万件。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出台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等意见,制定环境公益诉讼等司法解释,审结环境民事案件487万件。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万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2件。

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75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仲裁司法审查程序。审结一审海事案件72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5万件。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397万件,同比上升541%。制定关于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2325万件。明确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261万件。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等14个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在山西、江苏、贵州、新疆等地118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依法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审结相关案件126万件。制定审理夫妻债务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全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54份。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546万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13万件,同比上升462%。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妥善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全国86%的法院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充分运用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8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58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等两个安排。出台办理在台湾地区服刑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规定等4个司法解释和文件。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意见,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审理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案件6491件,妥善审理有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案件。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依法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件。依法审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五、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2246万件,执结210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24%、744%和1641%。

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3月,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

有效打破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3月上线以来,共进行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3亿元,溢价率5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亿元。

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行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基本建成。制定财产保全等15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33个指导性文件。

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

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最高人民法院设立6个巡回法庭。年,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2万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7%,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来访46万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接待来访总量下降332%。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从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监督。依法制裁虚假诉讼。在福建、宁夏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全国法院从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推进庭审实质化。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2416万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沉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七、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

司法公开取得重大进展。开通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4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

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促进节能减排。

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以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整改落实。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85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各级法院共培训干警2416万人次。培养双语法官,保障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权利。加大对西藏、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援助力度。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011人,对1762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53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33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1人。

九、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等情况。办理代表建议1381件,通过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4530人次。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等活动。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62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539件。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死刑复核、民事执行等方面法律监督规定,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360次。通过“院长信箱”等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17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作为党中央核心和全党核心的掌舵领航。

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等与新时代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三是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基层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机制还需完善。四是内部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司法廉洁风险较高,有的法官徇私枉法、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态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六是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加强,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人民法院将坚持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思想。在全国法院开展全员轮训,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的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拐卖等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司法政策,依法审理破产重整、金融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促进绿色发展。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推进“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服务雄安新区、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教育、就业、医疗、消费、婚姻、养老等案件,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理涉军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司法服务。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公正司法。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推广上海等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化、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世界一流的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深度运用审判信息,促进社会治理。

七是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实习目的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通过参加实习开阔眼界,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实习内容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山东省**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际了解了大量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合议、整理装订案卷、参加二审开庭、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判断能力,要抓住合议的重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通过记录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建议,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参加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要查阅一审提供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意见书、辩护人辩护词等材料,在整体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案情关键,针对被告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分合理的驳回或者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实习之我见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虑,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大量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通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要面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一定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情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能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通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众多的法律专著及经典案例汇编,在审判工作之余,他们都非常注意法律知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律人,学习无处不在,法律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

总结

很多事情,你只有深入其中才能够真正的了解,通过其他途径得到的难免会有偏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熟悉了法院的工作流程,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同时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独立工作能力。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我们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直到现在还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会铭记在心。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一个月不自觉间眨眼已过,我的工作也渐渐上手了,我抓紧一切机会努力拓展和充实自己。这次朱庭长要到交警队去调解一个案子,原告极力主张要求被告赔偿65万,而此数额远超过法定赔偿额25万,朱庭长和叶法官娓娓道来,深入浅出地分析法律和案情。

我在旁边作着记录,在这次调解中,我发现公平、公正这一概念在公民的头脑中还是占据着“可怕”的地位的,之所以称之为“可怕”,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无疑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但若一味只是追求自己要达到的公平、公平的境界,这恐怕就是过火了。就此次的当事人而言,他计算自己的损失高达100多万,完全无视法律规定和人情。法院做他的工作,和他解释法律规定,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判决,则是45万,同时的工作也是人性化的,考虑到原告损失大,又做被告工作,在法官们的努力下,被告最终同意愿意多赔偿10万当做精神抚慰金,而这个在判决中可以不给付。但是原告仍然不同意,我们的敬爱的法官不辞辛劳,第二天又赶过去调解,双方当事人也为法官们这份敬业的和爱民的心所感动,最终达成一致。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公民的“维权”意识很浓,中国总体的法制进程是在向前的,但如何兼顾城乡公民,尤其是农民的普法教育,这也确是任重而道远的工程,在此案例中,原告不懂法,一味得觉得自己的权利受损,应该赔偿多少。但是法律是公正而严肃的,法官们更是本着维权的意识,和公正的信念为人民服务。

民事案件一般都要经过诉前调解,庭后调解,调解在诉讼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然而这其实也是本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设身处地的为群众着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入观音山法庭实习,在这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我真正的感受到了那份忙碌感和充实感,每天不断的调解,开庭,耳濡目染各个案子。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去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这个重点,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确保社会稳定。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惩罚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坚持区别对待,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大,被告人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并配合做好社会矫正工作,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共依法宣告1713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被告人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保证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审判,共为17221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依法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办法。据10个开展试点工作的高级人民法院统计,全年共为37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发放救助金780.24万元。

(二)完善死刑核准制度,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开庭审理。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的核准权,结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准权下放26年的历史。这是一项重大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推进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一年来,人民法院从思想、制度、组织和物质装备等方面做了充分准备,为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提供有力保障:与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实现了死刑第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改变了自1979年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死刑二审案件基本不开庭的做法;完善死刑案件一审、二审和核准工作制度,统一死刑案件的证据标准,明确多发犯罪类型的死刑适用标准;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刑事审判力量,连续举办两期全国刑事审判法官培训班,利用多种形式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统一思想认识,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

(三)坚持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法院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针对社会转型期民事案件的特点,进一步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司法原则,指导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审理民事案件,以定纷止争为目标,防止矛盾激化,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国法院审结的民事案件中,有30.41%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其中一审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55.06%,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同时采取建立人民调解指导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制度、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等措施,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四)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化解行政争议。依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允许原告撤诉的规定,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行政决定,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由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在全国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完善或改变行政决定后,原告自愿撤诉的32146件,占总数的33.82%,同比上升12.13%,增进了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人民法院一是组织全国法院深入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清理执行积案新格局,共执结78万件积案,执行到位金额2160亿元。二是深入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整改活动,继续推进执行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和办理执行案件期限的规定,强化执行公开,严格执行管理,完善了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三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领导协调机制和非法干预执行工作典型事例通报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人民法院成功开发“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并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正式运行,为探索建立国家执行联动机制打下良好基础。

(六)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的渠道。全国法院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的统一协调机制和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上下级法院之间接待处理涉诉信访的分工与职责,避免互相推诿或重复审查。引导当事人审慎行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依法表达诉求,规范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审查行为,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经过全国各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人民群众反映“申诉难”的问题有较大程度的缓解,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的总量下降,集体访、初访、越级访均呈现下降趋势,其中人民法院全年办理的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11.8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涉诉信访件同比下降11.18%.

(七)坚持司法为民,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努力改进和完善便民诉讼措施。一是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绝大多数人民法庭实现了直接立案,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二是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根据当地人口分布和案件数量,在人民法庭所在地之外还设立固定的巡回审理点,定期到巡回审理点审理案件,实现就地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三是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全国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刑事案件达38.87%,民事案件达71.26%,提高了司法效率;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国法院全年提供司法救助282581人次,缓、减、免交诉讼费12.11亿元,确保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八)加强司法解释工作,准确适用法律。人民法院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审判实践,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环境污染案件等具体应用法律问题制定司法解释12件,就如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农村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等发布司法指导文件36件。人民法院还专门制定了司法解释工作规范,规定重要司法解释出台前利用互联网等媒体予以公布,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所有司法解释均严格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进一步提高了司法解释的质量。

(九)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人民法院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人民法院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一方面突出了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又强化了法官队伍的业务建设和廉政建设,完善了法官遴选制度。20_年,全国法院系统共有445个集体和48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表彰。开展“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培训活动,全国法院各级培训机构共培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23万余人次。人民法院从下级法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律师队伍中选调、招录100多名优秀人才从事审判工作。同时,全国法院加大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92人,其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官109人。

(十)积极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全国法院在20_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围绕立案、审判、监督和执行四个环节,以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烈的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为重点,从最容易发生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环节入手,从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和权钱交易的岗位入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规范法官的审判行为,约束法官的业外活动,司法工作中的一些突出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司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初步成效,表现在一是规范立案行为,畅通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讼请求的渠道;二是规范审判行为,解决少数案件特别是民商事审判中存在的司法不公问题;三是规范执行行为,缓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四是规范再审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请再审难问题;五是规范司法管理行为,建立法院内部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

此外,一年来,全国法院的审判质量稳步提高,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全部审结案件的89.72%,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一审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的占全部审结案件的99.18%;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相关修改现行法律的内容已经报请立法机关,即将取得突破;改革和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人民法庭的立案管理、巡回办案、诉讼调解和适用简易程序等工作均已形成制度性规定;全国法院对未成年犯罪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使83697名失足青少年及时得到矫治,同时完善了基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机制;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制度,48211名人民陪审员全年参与审理案件339965件;在解决与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认可问题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分别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相关文件;完善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就人民法院的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发布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报告》对这些工作成绩也都进行了反映。

客观反映问题和困难

《报告》用一定篇幅剖析法院工作的问题及其外在表现。具体包括:一是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二是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超过法定审理期限;三是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尽管这些问题仅仅是少数案件或者是个别法官存在的问题,《报告》依然坦诚披露,同时也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工作中的困难进行了客观反映,并对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司法能力有待提高。有的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有的案件在审理中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不当,案件办理的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审判作风有待改进。有的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拖拉,办案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现象;有的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偏听偏信,主观断案。

(三)枉法裁判尚未杜绝。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个别法官和法院领导干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损害了人民法院形象,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四)东部沿海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中西部地区法院办案经费短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事纠纷呈持续上涨趋势,但法官数量不断减少,这就导致大部分东部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基层法院超负荷工作状态没有得到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中西部地区一些基层法院办案条件落后、经费短缺问题依然较为严重,个别基层法院存在审判无庭、办公无房、出差无费的问题亟待解决。

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报告》指出,人民法院负有指导不够、监督不力、协管不到位的责任,并将紧紧依靠党的坚强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四项重大部署明确20_年工作目标

《报告》指出,20_年,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个目标,从四个方面加强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一是惩罚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贯彻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完善死刑案件核准程序和裁判标准,确保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工作依法顺利实施,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加强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依法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保证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文明的审判,同时注重保护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犯罪人员,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社区邻里案件,依法审理涉农、涉军案件,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依法审理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依法审理金融案件,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和海事海商案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三是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依法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完善执行机制,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一是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强化对法官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完善二审对一审的审级监督,加强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再审工作制度;完善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惩戒制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案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对在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和汇报;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依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继续落实审判和执行活动依法公开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

(三)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益。要从立案、审判、执行、再审等各个环节完善方便当事人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巡回审判制度;二是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三是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尝试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新模式;四是探索行政案件依法审理的新办法;五是落实当事人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六是建立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逐步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制度;七是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正当权利;八是认真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九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十是积极推进涉诉信访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和查询。

(四)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一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实践活动,改进审判作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选任机制;继续宣传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二是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稳妥推进包括诉讼制度、审判组织、司法管理在内的各项改革;加强和改进司法解释工作,探索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裁判标准;商请有关部门逐步解决法官编制不足和人才流失问题;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和完善基层人民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实习期间,在院领导和法官的引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能力。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制定司法解释22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对全国法院35万名干警进行全员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宪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9.8万件,判处罪犯142.9万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间谍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打击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的意见,依法惩治宣扬恐怖主义、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发布通告、制定意见,严惩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审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5489件2.9万人,依法审理穆嘉案、曾宪波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市霸”,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维护社会安宁。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依法审理__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彰显党中央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坚强决心。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8万件3.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的18人,厅局级339人,县处级1185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判处罪犯2466人。与国家监委等联合发布公告,敦促职务犯罪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配合做好境外追逃追赃工作。依法适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裁定没收“红通33号”黄艳兰等违法所得,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万件,判处罪犯5.1万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4.2万件。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意见,严惩妨害安全驾驶犯罪,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万件。严惩暴力伤医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出台意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严厉打击“套路贷”诈骗,严惩通过“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092件。加大对涉疫苗犯罪惩治力度。

严惩涉网络犯罪。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信息、利用网络窃取商业秘密、网络传销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907件,依法审理张凯闵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严惩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等新型犯罪,促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拐卖、性侵害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蓝色钱江保姆纵火案”等恶性案件,对一批杀害伤害未成年人的罪犯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方式,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严惩“校园贷”犯罪,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相统一,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821件,其中依法纠正“五周杀人案”等重大冤错案件1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5万件。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0.8亿元,减免诉讼费2.6亿元。会同司法部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517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0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依法服务三大攻坚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23.6万件,妥善处理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等纠纷,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惩涉地下钱庄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83.9万件。推进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45条意见。依法审理涉农纠纷案件,服务“三农”工作发展。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宁夏等地法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04件。制定服务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意见,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5.1万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规则,探索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环境修复司法举措。湖北、重庆、青海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促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依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一审商事案件341.8万件。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审结公司清算、企业破产等案件1.6万件,妥善审理青岛造船厂等一批资产规模大、职工人数多的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立破产法庭。依法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审结买卖合同案件99.5万件,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60.8万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变相加价等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执行合同”等司法指标国际评估效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加大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清理力度,再审改判张文中无罪,依法甄别纠正一批涉产权冤错案件,发布两批13个典型案例,传递党中央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强烈信号,稳定社会预期。依法审理涉产权保护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审理企业借贷、股权质押、互联互保等案件,规范融资渠道。会同全国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依法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推进司法协作和资源共享,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设立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法院协同建设法治长三角,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积极提供司法服务。广东法院推动建立商事纠纷跨境解决机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依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8.8万件,同比上升41.8%,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19个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

依法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1.5万件。依法审理迪奥尔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等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和全面开放新格局。出台服务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湖北、重庆、四川等地法院积极服务内陆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一审海事海商案件1.6万件,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权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举办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和世界执行大会,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81.4万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589份。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会同全国妇联等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共同促进新时代家庭文明建设。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会同中国残联出台意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制定司法解释、审判执行案件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陕西、江西法院依法审理叶挺、__烈士名誉权案,旗帜鲜明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制定惩治虚假诉讼司法解释,鼓励诚信、制裁失信。依法支持公民通过正当防卫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推出《阳光下的法庭》等法院文化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5.1万件,出台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军事法院推进军事行政审判试点,取得良好效果。依法审理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审结检察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1919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规则。广东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共享单车消费公益诉讼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退还押金,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共享经济规范发展。江苏、山东等地法院依法审理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以司法手段捍卫英烈荣光。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审结、执结涉及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相关案件18883件,坚决如期完成为军队停偿提供司法保障任务,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依法审理各类涉军案件,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1.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9502件。签署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基本实现内地与香港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全覆盖。审结涉侨案件1.6万件。会同中国侨联出台意见,在福建、海南等11个省区市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促进涉侨纠纷有效化解。

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推行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服务,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福建等地法院优化升级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推广车载法庭、移动背包科技法庭,让“流动的人民法庭”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方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增强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律师调解试点,进一步发挥律师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313.5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意见,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制定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和惩戒制度,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常态化改革督察机制,开展集中督察,编发55个司法改革示范案例,推广各地先进经验,提高全国法院改革整体效能。

健全法院组织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六个巡回法庭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设立上海金融法院,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

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出庭作证机制,强化庭审功能。积极稳妥实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司法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出台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31条举措,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截至今年2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信息3.7亿项,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259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全面建设智慧法院。发挥司法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作用,为群众诉讼提供服务,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上线“类案智能推送”“法信智答版”等系统,建设智能语音云平台,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推进电子诉讼应用,逐步实现网上阅卷、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电子送达。浙江法院开展移动微法院试点,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制定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司法解释,增设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法审理涉“小猪佩奇”著作权跨国纠纷等案件,率先在国际上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教育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深入开展向邹碧华、方金刚学习活动,涌现出陈少华等一批敢于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279个集体、337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培训干警74.5万人次,切实提高法律适用、群众工作、科技应用等能力。加强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利用中国法官培训网、数字图书馆等资源,推行开放式在线培训。与国家民委举办民汉双语法官培训班。加大援藏、援疆、援青力度,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和兵团等法院加强双语法官培养,更好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严惩司法腐败。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司法作风专项督察,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369人。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巡视,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严格执行“五个严禁”、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9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1064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76人。

七、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办理代表建议271件,充分采纳代表意见。积极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参加会议、旁听庭审,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168件,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参加全国政协“基本解决执行难”双周协商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认真贯彻监察法,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新一届189位特约监督员,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专家学者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互动,接受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文章标题: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0*年*月**日在自治州**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必将推动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和200*年全州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政协的支持和各位代表的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大力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事业全面发展

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件,依法执结了各类执行案件2360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各类审判案件上升8*.**,执结案件总数增加*.**倍,执结标的总金额多出了*亿余元。

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230人。

200*年全州法院收一审刑事案件1272件,结案1275件(含旧存),结案率。

案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平息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秩序。在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监督并纠正违法及不当行使行政权行为,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五年共审理行政案件332件,与上个五年基本持平。

200*年全州法院收各类民事案件9927件,结案9869件。收行政案件97件,结案97件。

——积极做好企业破产工作,努力推进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结构调整,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安置职工、大力清收债权、规范破产行为等,完成了复杂而繁重的任务。自1998年以来,全州先后有巴州番茄制品总厂、水泥厂、焉耆糖厂、巴州拖拉机厂等30余家企业顺利破产重组,加快了自治州企业改革步伐,有力促进了自治州经济发展。

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个月的实习,其中,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

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一方面,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开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很多问题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避免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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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上半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和十届全国人大会议)确定的政法队伍建设的“十六字方针”,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面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

(五)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今年初开始,我院在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面实行“三个零”做法,并积极推行“八个一”的爱民便民工作作风,取得了实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我院坚持每天由审判监督庭安排专人在办公楼大厅信访值班,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接受群众咨询和信访,信访接待工作保证做到“有登记、有落实、有结果”。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420人次,处理各类来信25多件;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为老弱病残者诉讼开辟“绿色通道”法律服务,上半年共为5件涉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缓、减、免诉讼费近2万元。在立案方面推行半小时立案制、“电话、传真”立案法,方便群众参加诉讼。上半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我院还对一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了义务。

(六)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到发案地就地巡回开庭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上半年共下乡巡回开庭24件,送法下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埭头法庭选择了南日镇一非法基金会遗留下来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上岛进村进行现场开庭,通过案件的审判,以案释法,教育农村群众增强风险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时,我院还经常利用审判工作优势深入乡镇指导调解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上半年共为辖区乡镇、学校举办各种法律知识讲座6场次。如今年初民一庭庭长柯黎鸣为区里举办的妇女主任培训班讲授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今年3月6日、5月22日,忠门法庭分别组织了审判人员到湄洲岛、忠门镇为镇、村调解主任、治保主任举办了新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培训;4月12日,忠门法庭又组织干警到东埔镇,与该镇司法所干部共同开展法律咨询活动等。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另外,自今年3月份起,我院黄院长、姚副院长应邀为莆田市干部进修学校开办的公务员wto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授行政诉讼相关知识和制度,提高公务员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工作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3、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2月26日我院首次聘请了3名妇联、共青团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通过实行陪审员制度,强化司法活动的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

(三)积极进行内设机构改革,审判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上半年我院根据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积极进行内设机构的改革和完善,增设了民二庭,同时对刑庭、办公室、行政庭、执行庭、民一庭、民二庭等部门干警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审判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另外,3月25日我院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隶属民一庭,专门负责审理有关涉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

四、不断改善干警办公环境、生活条件

1、上半年为了保证办公电脑化进程,我院继续为尚未配置电脑的干警购买了电脑,基本实现了干警审判、办公的电脑需要。同时随着夏季的来临,为了干警能有一个凉爽舒适的审判、办公环境,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院党组优先为审判法庭、干警办公室购置安装了空调。

2、我院利用电脑和局域网的优势,上半年设立了电子图书资料库,并由专人负责收集法律、文学、经济、科技等各类图书资料,干警只要点击鼠标即可查阅自己在办案和学习中所需要的资料。目前我院电子图书资料库已收集各类图书20__多册,为创造学习型法院,提高法官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

3、今年开始,我院党组规定为每个干警的生日送去蛋糕和鲜花,上半年已为33名干警的生日送去祝福;同时规定凡干警或其近亲属生病,院领导要一律登门探望,上半年党组成员已先后多次探望了四位生病的干警或其近亲属,拉近了干群关系,有效地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

下半年,我院决心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牢牢把握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这一有利时机,下大力气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力争把法院各项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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