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2 08:26:36
实用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1-02 08:26:36     小编:文锋

政治是国家权力的组织和调控手段。怎样撰写一份详尽的历史总结?有什么实用的方法和技巧?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一、凡饭店范围内进行的改建、装修等施工项目,工程的设计、建筑材料的选用、施工组织方案、消防措施等须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单位场所施工前,必须与饭店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饭店安全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必须先到安全部办理进场施工登记,发给施工证。

四、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五、施工中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须在饭店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六、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安全部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操作电、气焊的人员必须是正式焊工,操作现场必须满足防火要求。

七、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易燃品要有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内。

八、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九、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十、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关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报警和灭火功能。

十一、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备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和疏散通道。

1、单位装修、改造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确定相应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防火安全。

2、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参与装修、改造设计的审核,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施工前应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

3、施工单位应设立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在工地安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4、局部装修改造时,应将施工区与营业区进行隔离。

5、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根据季节特点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特点,制定相应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本单位《动用明火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审批等规章制度。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必须使用低压照明设备;所有施工人员不准在施工现场住宿,必须到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证。

8、因装修、改造设计需要而改变、挪用的消防设施,必须经过消防监督部门审批,严禁私自挪用、损害消防设备设施。

9、施工现场禁止存放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险品,应与施工现场异地存放,设专人保管,领用不得超出当日使用量。

10、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12、开工前要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着公司统一服装及工牌。

2、装修人员按装修公司统一规定时间上下班。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施工场地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工地,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装修技术人员的安排,按图纸设计施工。

10、施工期间,因装修人员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人员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装修人员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负责人员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负责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负责人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装修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制度

1、装修人员不得在施工场乱扔垃圾,施工和拆顶清理后,日常卫生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2、装修人员不得在场地乱涂、乱画,随地便溺,否则一次罚款50元。

3、施工期间,装修人员使用厕所由公司指定。手纸扔入纸篓,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冲水。否则,造成堵塞,负责疏通,一次罚款50元,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4、施工结束后,装修垃圾由装修方指定时间、地点统一清理。四、协调管理 装修期间,根据现场情况,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的资格。

勉县家美装修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施工的安全问题,主要分为防盗、防火、防水、防危这几项。

一、 防盗

在装修期间,犹其是室内的窗户、防盗网等没有做好之前,注意梁上君子对此蠢蠢欲动。

二、 防火

1、禁上在施工现场内动明火、起灶、吸烟。应在明显处张贴"禁止烟?quot:警告牌。

2、不得在没有绝缘管道保护下乱拉电线。临时接线应尽量远离易燃装修材料。

3、如果在现场内起灶的,一定要在指定的范围内进行。该区域应是没有火患危险的。

4、必须绝对禁止在室内生火取暖。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室内通风。

三、 防水

2、小心用水,特别是在排水系统没有做好之前。工人在工场内用水,要严格检查。

3、离开工场时,检查水龙头是否关紧。

4、不得让不懂管道施工的工人从事给排水施工。

5、铺设实木地板或复合地板的,应注意临近区域的防水问题。

6、没有人员值班时,应关紧窗户。如果处于通风期,应尽量避开台风季节。

7、定期清理排水孔,以免堵塞造成淹水事故。

四、安全监理方法

1、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有关安全法规、规定、方针、政策进行施工;

2、严格要求承包方按有关安全生产设计要求、规定进行施工;

3、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5、加强对进入的施工装修材料、设备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6、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8、发现安全事故苗子和安全隐患及时提出,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安全监理措施

1、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旁站、跟踪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

纪律的情况及时通报,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直至停工整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对可能产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工序、部位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做好记录,及时通报。

六、安全监理程序

2、建立报审制度,关键部位及关键施工工序施工前应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审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3、要求承包方在施工前的现场布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的一切要求;

4、要求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所有施工设备、机械、建筑材料严格按有关要求进场验证;

6、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监理细则内容跟踪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7、开好各种安全管理、现场施工安全的协调会议,统一认识,解决问题;

8、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表式要求编制安全管理资料;

11、编写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12、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一、安全管理

2、 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 业人员进场时将复印件上报安全部;违者罚款500元/次,并清理出场。

9、 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否则罚款50元/人/次。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否则罚款2000元/处/次

2、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三、临时用电

1、配电箱和开关箱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 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 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6)潮湿场所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安全电压照明,且带防护罩,电线采用rv护导线。

4、配电线路 否则罚款2000元/次/箱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超过3m.;否则罚款500元/处/次

四、施工机具 否则罚款500元/处/次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

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五、现场防火及消防 否则罚款1000元/处/次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六、生活区管理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 罚。

以下空白

安阳龙跃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 月 日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切实抓好车间的`净化装修工程,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如下:。

1、施工现场的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设计进行施工,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严禁使用伪劣不合格产品,按照规范保质、保量搞好净化车间的装修。

2、应该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施工的重要性,从思想上重视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应该注意火灾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做到实处,灭火器、保险带以及个人安全防护的安全措施必须到位,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特别是电焊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施工单位做出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备案),使净化装修工程按期完成。

4、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安装技术夹层上的管道和设备,尽量避免顶板安装以后再进行踩踏,造成顶板的破坏。

5、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图纸所设计的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不美观,或者相互有障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经研究、协商后进行合理变更。

6、各施工单位要互相配合,协作施工,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好已经安装的设备、管道、门窗、彩钢板等,各单位互相监督,谁损坏谁负责,如果没有发现是谁损坏的,由分项的施工方自己负责修复。彩钢板安装后,各单位在彩钢板上开眼安装管道必须保证准确无误,如果施工错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错误方负责。

7、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互相监督度文明施工行为,搞好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施工垃圾、生活垃圾,一定要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随地大小便,特别是顶棚上,坚决不允许小便、乱扔垃圾,如有发现罚款100元,严禁酗酒、打架、偷盗。各单位要互相监督,一定要文明施工。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05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装修程序,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根据《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座各店内部装修工程。

第三条各店物业部(以下简称物业部)负责内部装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内部装修前申请部门(各商场)必须填写《内部装修申请表》,同时提供电气设计图纸、资料及装修用材说明,填写时应注明装修的具体内容,按统一要求布置施工现场的封闭物及挡板。

第五条接到《内部装修申请表》后,物业部应立即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批复。

第六条《内部装修申请表》填写完毕,由施工单位到物业部办理手续。

第七条办理施工手续时,施工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及费用:

1、《内部装修申请表》。

2、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3、施工证工本费。

4、施工押金。

5、灭火器租赁费(办理动火证时交纳,可自备8kg干粉灭火器2具)。

6、施工人员《特种行业操作证》(如焊工证、电工证)。

第八条进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申请表》;

(3)、查验《特种行业操作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4)、发放《施工须知》,并告知施工单位注意事项;

(5)、填写《内部装修登记表》;

(6)、通知物业部电气科;

第九条手续办理完毕,施工单位凭《内部装修申请表》与物业部进行施工规范及要求对接。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物业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

第十一条施工用电属临时用电,由物业部指导施工单位接用临时用电,并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第十二条内部装修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要求,不得损坏消防箱;不得擅自拆卸、移动、遮挡喷淋头、排烟风机、应急灯、疏散标志灯、烟感温感探头、应急广播喇叭、消防电话、强弱电接线盒等;不得防碍防火卷帘门安全运行,防火卷帘门周围半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消火栓周围一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物品的摆放不得影响疏散通道的正常通行;不得将疏散通道地面、防火门与货区进行一体化装修。

第十三条每日(次)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人走电停,切断临时电源,清理现场物品及垃圾,消除火险等安全隐患。物业部现场组及时检查。

第十四条内部装修选用的材料要符合国家、行业等安全标准,并优先选用推荐材料及品牌。非推荐品牌的质量和外观设计应好于推荐品牌且该品牌通过国家“3c”认证。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50259)—96】等国家规范、行业相关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内部装修完毕,申请部门会同物业部、施工单位根据竣工图纸,按照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内部装修验收表》,由物业部电气人员送电运行。

第十七条内部装修验收不合格的,由物业部向申请单位发出《内部装修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内部装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送电运行;

1、未验收;

2、验收不合格;

3、违反《施工安全协议书》,拒不整改;

第十九条施工敷设完毕,施工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退场手续:

1、《内部装修验收表》;

2、交款收据、施工证、灭火器;

第二十条退场手续办理流程;

(1)查验《内部装修验收表》(回收物业部存档);

(2)查验收款收据;

(3)查验施工证;

(4)清算退还施工押金(由财务部退还)。

第二十一条内部装修中为设计的其他技术问题,施工单位应与物业部积极协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物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与《施工安全协议书》一并执行。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漳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确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漳州市家装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在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

(六)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六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负荷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闭水试验。

装修活动涉及以上两款规定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七条 装饰装修企业或装饰装修承包人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八条 装饰装修企业或装饰装修承包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九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装修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

第十二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 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四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或相应从业资格的承包人、建造师。

第十五条 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或装饰装修承包人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的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或装饰装修承包人必须会同装修人按双方合同约定和相应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认可后,装饰装修企业向装修人出具质量保修书。

第十八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三)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未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或者做闭水试验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处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装修人违反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装修人委托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收费由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按市物价局批准规定收取。

第二十七条 为了确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质量,漳州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应提供有效服务。

(二)为业主提供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全、质量等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

(三)认真受理、反馈业主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设立热线电话。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应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便谋取私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四章委托与承接

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

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三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2.物料提升机和搅拌机的安全使用:

1)物料提升机司机应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人员要稳定,每班开机前,应对卷扬机、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车运行。

2)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人员才能进行吊篮作业。

3)禁止攀爬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4)司机在通信联络信号不明时不得开机,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机。

5)严禁超载运行。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6)司机必须做好日常检查,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钢丝绳磨损情况。

7)司机在操作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机具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及时解决。

8)搅拌机及时清理并保持机体和现场清洁

3.临时用电

1)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必须有专业人员作业,禁止私接乱搭。

2)在潮湿环境中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3)使用电动工具时要做好防护。

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如:取暖、解冻等

4.施工现场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

2)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及时清理现场杂物保持整洁。

3)楼内禁止大小便(如:发现大便一次扣除承包人的人工费200元)。

4)工人宿舍保持整洁,及时打扫卫生。

5)做好成品保护。如有损坏按原料2倍价值扣除人工费。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范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适用范围:用于瑞尔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各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和管理人员、公司和班组、班组和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b、各施工单位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c、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施工现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d、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区域的安全生产。

f、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g、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主管部门会签。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指标)。

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和工人。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4、工程开工前,甲方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同时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对于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全部施工工序,力求精致、全面具体、真正能做到有效实施和预防事故。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和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6、各项目经理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进行交底。

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编制的方案必须适用于本施工现场。

1、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并以书面形式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各施工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和监理部门。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记录必须要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的部位处理意见。

3、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并由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限定时间完成。

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完好和有效。

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撞、挤压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导致触电事故,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破损的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以上必须更换。

7、雨季作业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止漏电事故。

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该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设置。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11、各施工单位作业层要对四口五临边进行有效防护,未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拆除。

1建立完善的三级教育制度,从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4各方面进行教育。

2建立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同时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3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7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按月、季、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8根据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a、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b、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c、施工条件好,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d、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e、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0、时刻想到安全,不断提高防火意识。

k、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对人员领用材料时要严格管制,对用完的材料及时收回各库房。

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并有详细的班前记录。

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部门培训合格并领的上岗证后再进行作业,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逐一核实必须人证相符。

2、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3、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实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器、监护人)和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应落实防火措施,办理动火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明动火人和监护人,甲方和监理进行核实。

4、严格实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为1天,二级动火为3天、三级动火证为7天,电焊工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要落实防护措施。

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7、施工现场进入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明活作业动火证签发高一级别,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8、各库房必须设置灭火器并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库房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禁止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材料同放一室、一库,库房保持整洁有序。

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工人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1、施工现场设置规范、醒目、整齐的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2、库房必须设置防火标志、足量的灭火器、库房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制度。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区域责任牌。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

a、施工现场保持完整、整洁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清。

b、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作业现场要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规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废水、无散落材料。

c、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

d、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专人清洁、检查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e、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f、开展文明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文明规范。

g、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荣班貌。

h、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1、施工作业区应该和办公、宿舍区分开设置。

2、宿舍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水乌龟等),宿舍内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3、宿舍内应整洁干净、无异味、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区、公共区域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以及不定时安全巡逻,保证宿舍区域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适用)。

2、灭火器材应按不同场所和防火要求合理配置。

3、工地实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4、在作业区应根据工作性、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以及危险作业区域要重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现场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室内和室外游动抽烟。

6、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和隔离措施,在操作现场,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和熔渣,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碘钨灯。

8、化工原料堆放处严禁任何动火作业。

9、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现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电工和各专业班组长组成。

10、施工区域每100平方米配置灭过器2只,防火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配置1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11、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防止随意摆放、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堵塞安全通道。

1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制止火灾事故发生或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扑救并挽回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与奖励。

1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对各种火灾隐患已经发现但未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将给与严重的处罚。对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避免发生偷盗事件。

2、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带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3、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内赌博、偷盗,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是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4、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

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不和扰民,保障简述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凌空高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降尘。

3、严禁在生活区、作业区焚烧建筑垃圾。

4、油漆等有刺激气味的材料应密封、隔离放置。

1、每个登高、临边、架体上(两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方式:高挂低用。

2、安全带配备齐全,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5、阳台、楼层边、屋面等也必须要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1、配电箱和开关箱。

a、配电箱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

b、末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要每天检查,一旦失灵及时更换,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c、电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d、电箱安装要牢固,安装高度要统一,露天设置要有防雨措施,电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e、配电箱内多路配置时要有标志,电箱内应张贴线路图和检查记录。

f、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和两侧1米内不准堆放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统一编号,并由检查记录,每10天一次,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

2、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b、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零保护。

c、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就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混合的卤钨灯。

d、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械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e、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安装,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用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3、配电线路。

a、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的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措施。

b、电缆线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线除外),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安装方法,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设置。

4、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b、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装设过载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设置隔离开关。

4、施工机具。

1)、手动机具。

a、手动机具传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

b、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禁止电缆裸插。

2)、电焊机。

a、应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b、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电缆线不绝缘、老化的不准使用。

c、应有自动开关。

3)、氧气乙炔瓶。

a、各种气瓶要有色标。

b、工作时氧气和乙炔瓶必须严格管理,瓶与瓶之间距离必须大于5米,据明火必须大于10米,要有隔离措施(库房内必须分开堆放,严禁集中堆放,瓶上要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c、工作前必须要检查氧气、乙炔管有无破损和漏气现象。

d、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

e、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f、工作完成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并按规定放置。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

1、校史室装修工程开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由校史室装修牵头人、总务处、校办及相关教师共同负责。

2、校史室装修牵头人代表学校与工程承包人签订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根据学校的要求,对工程队提出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3、总务处负责对装修工程的全程监理,包括安全施工的`监理;并在施工场地放置“禁止学生与闲人入内”的提示牌。

4、校办负责施工人员出入校门的身份确认和施工队物资进出的管理。

5、在图书楼三楼施工场地附近教室上课的老师,要教育学生在进入三楼教室上课时注意安全,下课后不准在施工场地逗留,应立即离开。上课期间要管理好学生,不准离开教室。

6、全体班主任老师要对学生进入图书楼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一

本工程为8888集团办公楼装修工程。工程项目位于888888南区,周边环境比较简单。工程主体为四层办公楼。

引用标准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自1998年3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4、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国议周字(56)第40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报告》(国务院发(1984)97号);。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8、关于规范项目用工的规范。

管理资料标准文本外增设的安全记录。

本计划适用范围。

1、本计划仅用于浑南置业集团办公楼装修工程项目装修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控制。

2、本计划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的对象为人、物及环境与自然。

1、本计划有效期自日起到工程结束止。

2、本安全、环境管理疾患编制完毕后,需要项目部各级领导审核审批。

3、安全环境保护计划由建筑有限公司上级负责人批准下发后,即成为有效版本,不准随意复印及分发,应加以控制。沈沈阳市辰星装饰装修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各执一份,并按此方案内容执行上报及管理等工作。

总要求。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和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应围绕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和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活动及其业绩、按照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循环模式运行。并根据此计划中要求,做好制度方案及现场安全工作,并上报宏石建筑有限公司。

2、人员的配备、岗位的设置应符合本工程的特点而定,做到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3、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确定控制和检查手段、措施;。

4、确定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的控制手段和措施,以保证安全计划的内容具有可操作性、严密性、可行性。

策划。

1、安全、环境目标。

目的: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通过对全体员工(包括分包方)宣传、学习,使全体员工有明确的奋斗方向,以达到安全目标的最终实现。

职责: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公司和相关方的要求,在开工之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并及时上报。

权利和义务: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及职工均有宣传并贯彻目标及对目标提出可行性优化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l年负伤事故频率:1.0‰以下;。

l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l达到jgj55—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l社会、业主、员工、其他方面的重大投书为零。

环境目标:。

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环境因素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

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

通过识别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并依次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从而有效地控制事故和污染。

l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要求:。

n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

n应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应从以下分项或设施为辨识的重点(不限于):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作业、明火、临边防护、事故易发多发地点或作业环境、施工机具等。

危险源的管理与控制实施计划。

l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危险源:。

n建筑物高度为四层,外装修职工高处作业危险性大;。

n用电作业多,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n楼层内“临边”较多,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应提前做好围护;。

n安全隐患多,其他不可预见突发性事件,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

n工期紧张,施工进度快,生产安排不合理的话,职工可能会疲劳作业。

项目部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的措施。

针对以上所列出的项目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抓好项目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要做好如下工作:。

l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是经常性、制度化和规范化的管理,通过执行制度,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现场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n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针对现场实际情况,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n脚手搭设验收制。做好分段施工分段验收,对不合格的脚手架不得投入使用;。

n持证上岗制。对装修队伍机操人员实行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n动火申请制。凡电焊、氧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经申请同意后施工;。

n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和事故报告制;。

n安全管理负责制。要有各级安全管理负责制,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管理决策层对每个大的施工阶段要分析安全难点和管理难点,以采取必要的对策。

4.4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以约束人的不安全行为。

l对新工人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l贯彻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法规及对安全的有关规章制度;。

l学习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做到正确使用“三宝”;。

l适时安全教育:做好季节性、节假日加班加点和突击性施工的安全教育。

现场安全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主体装修阶段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坠落是高处安全施工管理的重中之重,一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二是防止物的不安全状态。

l防止高空坠落的措施。

n及时作好电梯井的安全防护措施;。

n高空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

n风力大于六级、大雾天必须停止高空作。

l防止物体坠落措施,高空坠落任何物体,可能造成对人员的伤害或其他的损失,主要防止措施如下:。

n脚手架跳板上不允许随意放置扣件、回形卡、钢筋、钢管等物体;。

n未经采取有效措施,未经安全部门批准,不得在外脚手架上、下立体作业;。

n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l防止触电,本工程由于电气设备多、移动性大,临时用电线多、导电物体也多的特点,防止触电的主要措施如下:。

n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n机电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n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方式,有可靠的接零和接地;。

n照明、行灯电压按不同地点、环境采用相应的安全电压;。

n其他施工用电方面应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的规定。

l合理地安排现场生产:。

n在进行生产安排时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抢进度。

l消防措施。

n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n施工现场东侧的道路要始终保持畅通无阻;。

n工地设置专用消防泵,设独立电源线路;。

n义务消防员要训练有素,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救”;。

n禁止用电炉做饭、烤火;。

n严格执行施工用火申请制,有动火证、消防设施方能动火作业。动火时,派专人看护;。

n不允许乱拉私接电源线;。

n易燃物品专库存储,距其它建筑物20m以上;。

n现场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促进职工防火意识;。

n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建好防火工作档案。

l后勤保障措施。后勤工作是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的基础工作,因此后勤管理工作的力度一定要加强,抓后勤工作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n保证饭菜质量,食堂卫生工作要严格管理;。

n高温施工期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在施工现场保证职工能喝到干净的饮用水。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的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

3、禁止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接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线头接电,否则一次性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否则后果一律自负。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措施。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时间外,不得私自进入装修现场。

9、顶部安装灯具或连接孔,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负责修补。同时要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0、施工期间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所有装修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每天退场时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统一放在自己的制定区域,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款50—100元。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商场内的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1、施工方不得在施工场地做饭、乱扔垃圾。装修完工后的日常卫生和装修垃圾一律由施工方负责清理干净,否则罚款200元。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使用厕所不可将废纸、杂物扔入便池,便后应冲水,造成便池堵塞的自行负责疏通。若发现违规者,一次罚款50元。若恶意损坏冲水装置,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装修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监理人员的统一协调与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取消装修资格。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三

1、厂商施工队员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统一工服,佩带装修出入证工牌,便于商场人员管理。

2、商场的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正在装修的房屋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现场装修符合装修的各项规定。

3、进出商场的施工人员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施工出入证》,在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和爱护《施工出入证》。《施工出入证》系本人专用,不得转借、涂改。如发现有任何疑问,保安有权没收其《施工出入证》,并有权阻止其进入商场。

4、施工人员穿戴必须符合要求,衣裤、鞋齐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洁者,禁止进入。

5、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一律走员工通道。

6、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应在本施工区域内,不准游荡到其他楼层(包括其他施工区域现场)。如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保安有权将可疑人员带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进行处理,情况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

7、禁止随地吐痰,不弄污走廊、厕所、货梯、出入口等公共区域。

8、施工人员必须至指定卫生间入厕,禁止随地大小便。

9、禁止在卫生间或茶水间内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头、洗衣服等。

10、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须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谩骂或争吵等影响其他展位装修、经营的行为。

11、禁止在施工区域睡觉、随地大小便等行为。

12、在商场内施工时,非商场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3、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运行时间禁止借助搬运物品。

14、所有人员不得留宿商场,装修人员禁止酒后施工,绝对禁止打架滋事。装修人员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动,违反规定者清逐出场,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1、装修公司必须提前确认安全负责人和所有施工人员名单,交安全部办理《施工出入证》。办理《施工出入证》须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如属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还须持有有效的电工操作证及焊工操作证。所有电气/电焊人员(含小工)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特种人员操作证”,以备检查,违章按xx元/人次扣押金。

3、如实填写《施工出入登记表》,办证时需申报工种、人数、装修时间、贵重工具,并交一寸照片一张,办证时需缴纳押金,xx元/张。施工结束,等各部门统一验收完毕后,凭《施工出入证》和付款收据至财务部办理退回押金手续(如施工出入证遗失、损坏或涂改,此费用将不予退回)。

2、工意外保险证明,对厂家和施工单位进入商场的一切意外行为均必须承当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没有相应的保险证明,可自行或委托承包商购买相关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公共责任险。

4、如不能提供上述资质和保险证明,装修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均有厂家和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5、装修必须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须报商场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必须做好防火处理。

6、厂商进厂装修按消防规定展位内每50平米必须配备一个5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灭火器厂家自带或到商场购买)。在装修工程现场根据消防规范放置。

7、商场为无烟商场,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动用明火。

8、装修展位时必须对建筑内的烟感探头做保护,避免引起消防误报警。

9、在商场营业时间任何厂商或个人禁止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

10、易燃物品应控量使用,每个装修厂商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过2kg,汽油不得超过0、5kg,厂商装修期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油漆、汽油、香蕉水、二甲苯等)易燃物品,随施工人员进出商场,严禁在商场内存放。

11、装修现场施工易燃垃圾厚度不应超过2公分、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如超过标准应及时清理。

12、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见临时用电相关规定)。所有电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区。

1、各区域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由区域物业部长考察选定商场装修主要使用材料品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价格适中。商场公示环保材料品牌、型号、规格,由商户自行购买。另外要将选定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报集团物业推进中心备案。

2、所有厂家使用的电线、各种电气开关、防火涂料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3、厂商装修使用材料,如板材、地毯、墙纸、石膏板、油漆、涂料等,必须是商场推荐合格环保品牌,必须向商场提供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环保证明,否则不允许在商场使用。

4、所有吊顶必须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如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时,必须向商场申报同意后采用阻燃处理方可施工。

1、不允许在任何大楼结构及隔墙上随意开凿、打洞。

2、所有的管道工程应由合格的管工承担。

3、如拟建工程涉及到大楼的'主体结构,必须向商场提出审批,得到明确答案后,方可按约定的方案进行施工。

4、固定在楼板上的螺栓和打孔,进入楼板的深度不应超过50毫米。地面上开凿布线,深度也不得超过30毫米。

5、消防通道绝对禁止私自改变设计用途。

1、装修施工全过程厂商必须接受商场安全、物业等各职能部门监督和管理,如发生未注明的问题,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2、装修前须向市场部提供平面图、效果图,经商场审核后方可装修。

3、装修前必须按照商场规定,由厂商建立完整地装修隔离围挡,选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喷绘布,起到防火、防尘、美观作用。喷绘制作由商场企划部审定,围挡悬挂平整,围档周边需采用龙骨封边并由商场物业部监督管理。

4、装修场地的地面应保持整洁,装修现场必须进行灰尘遮挡,为了保证一个卫生、清洁和安全的环境,厂家和各施工队必须每天对当天产生的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垃圾必须装袋并扎紧袋口,不能有泄漏。

5、厂商必须保证装修垃圾日产日清,不得乱抛乱倒。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商场安排车辆统一进行垃圾清运。

6、靠走道的展厅垂直门面不能超过商场公共过道(以公共走道地面砖为界)。

7、所有展位之间隔断及防火分区必须严格按照商场规定施工,所有隔墙要求由地面砌到顶,之间不能有空洞或空隙。如遇水、电、空调、消防水、消防电源、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填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具体施工参照商场“防火隔断施工工艺要求”。

8、不得私自拆、改、封、堵、移动商场原有电气、水暖、空调等公共设施(包括原有门头、玻璃),如有违反立即停止装修,待整改后方可继续装修。

9、装修施工中因现场存在大量灰尘,施工人员进出现场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换鞋、换脚套、门口加地垫等措施,避免商场公共走道有脚印,影响环境卫生。

10、施工现场夜里12:00之前必须停止施工作业,电焊(气割)必须在夜间8:00之前结束(监护员不够要相应减少电焊作业量),如果是必须施工作业的项目,须提前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

1、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

2、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

3、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4、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5、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6、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7、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

8、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

9、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10、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

11、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2、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13、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

14、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

15、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1、黄沙、水泥等装修材料必须袋装进场(进入广场区域的的车辆限载5吨,如果使用5吨以上车辆,保安将有权拒绝该车辆驶入商场区域,所有车辆由安全部统一指挥管理),该类装修材料未经袋装不得运入商场。袋装的装修材料在运送过程中严禁出现“跑、冒、洒、漏”等污染大厦环境的现象,如有污染,施工单位必须自行清洁处理,直至商场满意为止。如施工单位不处理,商场有权按垃圾进行处理,并向施工单位收取垃圾清运费,同时处以罚款。

2、装修物料运入商场必须提前向物业部提出申请,听从商场货梯操作人员和保安的安排,按先后、轻重缓急的顺序进行运输。

3、所有出商场的货物均必须有商场对应的管理部门开具的“出门单”,无“出门单”保安有权进行扣留物品。

4、所有的装修工程应在展位内进行,公共走廊及大厅不能施工。商场的厂商在装修前,应用围板将自己的区域起来,占用公共区域的距离不得超过1米。禁止在公共区域内临时存放材料。所有物品进入商场后均由商家自行保管,责任自负。

5、装修施工期间,因灰尘、噪音和异味对相邻用户造成影响,须立即停止该项工程,如造成相邻用户损失的,须负责赔偿。

6、所有切削、电钻、拆除及噪音工程以及有异味的工程,应在办公和商场营业时间以外进行,商场整体装修和总经理签字同意时除外。

7、注意成品保护,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搅拌水泥砂浆,爱护本商场的一切设施及装饰物,如因施工对商场电梯、大理石、墙壁、地砖及其他设施设备损坏,必须无条件照价全额赔偿。

8、施工单位在每日施工结束后,必须清扫施工场地,并按照“装修垃圾不过夜”的原则将装修垃圾袋装后运出、堆放至商场指定的临时存放地点。切断施工电源,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离开施工场地。

1、整体装修押金共xx元(含电气安装安全押金xx元)。电焊施工安全押金xx元/台电焊机(含亚弧焊)。出入证件押金xx元/张。电话费押金xx元/商家。

2、装修清运垃圾费用:1~2层按xx元/百平米商家。3~6层xx元/百平米商家。面积不足100平米按100平米计算。每超过100平米增加xx元,按四舍五入计算,700平米(含)以下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xx元。超过700平米的厂家,最高交纳费用为xx元。厂家必须用编制袋将所有垃圾自行装好,放在自己展位内,由商场指定清运队伍定时进行清运。市场价为:xx元/只的编制袋由商场负责提供。

3、电话初装费用:xx元/部(含公共电话线路,不含电话机。线路只到展位边缘,厂家如有改动要求,自行施工,电话线等施工材料自备)。网络宽带初装费用xx元/部。申请电话时必须提供所在市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4、展位必须配备灭火器:商场规定:每50平米必须配有1只5kg的有效abc干粉灭火器,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计算。商场可代售:xx元/只。

5、商场确定展位内消防设备喷淋头高度为2.95米,如贵厂家因为自己的装修格式或效果有所改动,必须由商场指定队伍进行改动施工,喷淋头xx元/个,烟感xx元/个,手动报警器xx元/个,卷帘门开关xx元/个。

6、每人出入商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商场可代售:xx元/只。

7、装修承包商必须与商场签订“厂商装修协议”,厂家为此协议的担保方,装修承包商按此协议规定缴纳装修保证金,以确保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装修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述费用明细。

应在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装修改造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改造工程合理有序开展并处于受控状态,特做以下规定。

1、需要改造的厅房、岛柜,由其承租方或供应商负责填写《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在开工前报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与用电的审图。

2、承租方或供应商自行联系、安排装修施工人员,并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名单报我公司,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3、夜间加班施工的.,需在后勤保障部办理施工证,由卖场管理部提前办理加班申请手续,指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指导。

1、施工用电必须由商场电工负责从指定位置接入,用电负荷必须经商场电工核准,并随时接受后勤保障部专业人员的检查指导。

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胶质线作临时电源线。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泼水,污水必须倒入指定区域。

1、各类灯箱必须在适当位置钻不小于直径16mm的散热孔若干。

2、所有的灯箱材料必须是阻燃的,如是木质材料,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3、商场厅房、岛柜灯箱必须使用带有金属外壳的电子整流器(须经国家电工认证的合格品牌);厅房顶部辅助照明功率因素必须大于0.90-0.95,金卤灯功率不大于70w,射灯安装必须使用低压灯具;所选电器、开关箱、电线必须有国家或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质量证明及安全认证3c标识。

4、灯箱内灯可使用密封型灯具,光源必须选用t5型灯管。灯具固定必须牢固,主导线必须采用不小于bv105-2.5平方毫米铜芯导线,灯脚间连接使用优质软导线,且穿上黄蜡管,并与顶板商场照明分开,独立回路到指定的控制箱内。

5、电源导线必须穿pvc管或其他经认可的阻燃管材,若使用金属管,两头则必须加绝缘护口,所有电源接头处需做分线盒密封,敷设在天花顶上的线管应悬空固定,吸顶灯及附件应牢固安装。

6、灯箱内灯管数以1平方米灯箱面积安装2支40w日光灯管为宜,以防过热。

7、所有厅房必须安装电表(dd862-4型),安装位置由商场指定。

8、商场厅房、岛柜制作在灯箱封闭之前需经商场电工检查,合格后再封闭安装(由商场电工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9、地面严禁钻眼。

10、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以上规范进场作业,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如发生以下违规行为,公司将对其进行处罚。

(1)施工现场严禁乱倒污水、乱扔垃圾,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全部清场。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由施工单位支付。

(3)施工现场严禁在地面钻眼,发现一次对违纪者罚款500元。

(4)每日施工结束后应将装璜垃圾清理干净,如不按规定及时清运的,每次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式作业,且须在醒目处张贴警示标志,告知顾客注意安全。凡因施工现场防护措施不力造成意外伤害的,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每发现一次对违规者罚款200元。

(7)爱护施工现场的消防灭火器材,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

2、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切勿随意拆除现场原来安装的各类设备或影响其正常使用。如需要电工、消防人员配合、指导,可与以下部门联系:后勤保障部5229206、电工(24小时电话)5229223、消防5229201。

3、不得损坏、挪动各类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在消防栓箱附近设置货架时,消火栓箱门、排烟阀应能以120度打开,货架不得遮挡手报、消火栓箱、等,不准遮挡各类探头、喷淋头(四周保证30cm)、摄像头,防火卷帘下方设置柜台的,不得影响防火卷帘正常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对易燃、易爆物品分开堆放及管理,对油漆类材料、化工类材料、胶粘剂材料应单独堆放、单独配料和管理,未使用完的施工结束后带离商场,否则,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6、凡发现未申报动用明火,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7、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服从管理,将责令其停工整顿,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8、厅房、岛柜改造的图纸、资料必须放在施工现场,以备管理人员查看,否则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1、装潢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卖场管理部进行装潢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2、消防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消防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3、用电验收:施工结束,将“商场厅房、岛柜改造及用电申报表”等图文资料,交后勤保障部进行用电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4、资料存档:装潢、消防、用电全部验收合格后,将施工资料交后勤保障部存档。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装饰装修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忘广大工友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第一条;工地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条;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提前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严禁打架斗殴、赌、若有违犯者,不论情由,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条;严禁抽烟、喝酒,抽烟一次罚款普通工友5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对喝酒后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处以200元罚款\次,其医药费自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对有意损害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倍。

第七条;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机械损坏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及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证(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随意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八条;工地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第九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及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扔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第十条;工地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物品。严禁在本工地、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2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面貌及个人面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

第十二条;各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用具、设备、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

第十三条;为了公司荣誉和工友的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工友切实执行、严格遵守。

大连上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六

上岗操作,并应同时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卡;

2、每日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应有详细的安全记录;

3、分包单位必须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电工、生活区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我司组织的每周一、

四上午9:00两次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

5、我司根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分包单位开具《安全整改通知单》,

分包单位必须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完毕,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司;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司申请放行条,无放行条材料机具一律不得出场;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三、临时用电。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篇十七

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机具必须向我公司申请备案;。

10、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自身区域材料的看管和成品、半成品材料的看管工作。

1、安全防护。

(1)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帽帽带;。

(2)凡是超过2m(包括2m)的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

(4)未经我公司批准严禁随意拆除各类安全防护设施;。

(6)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每处临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应严密、牢固。

2、文明施工。

(1)施工单位施工责任区应保持整洁,做到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地清;。

(5)施工现场材料、施工机具按要求放置在指定地点,并堆码整齐;。

(10)严禁各类施工人员打架斗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交由当地派出所处理。

用电设备、配电箱、电力线路的设置、安装、使用、维护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jgj-46-20xx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电工,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人员一律不能从事电气安装检修工作。

1、配电箱和开关箱。

(2)各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回路名称、用途、编号、负责人,并设支架、门锁;。

(3)各级配电箱,均应设过载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确保“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6)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设置应符合规定要求;。

(3)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现场照明。

(1)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安全电压;。

(2)灯具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

(4)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功率镝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应当安全可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

4、配电线路。

(1)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或包扎;。

(2)各种用电线路必须架空且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5m,特殊情况不能架空的必须作穿管埋地保护。

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机械性能安全标准,并完善各类资料。

1、平刨。

(1)应有护手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2)应设有专用的开关箱,设有漏电保护装置和保护接零装置;。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2、圆盘锯。

(1)应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装置;。

(2)应有专用开关箱,设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3、手持电动工具。

(1)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4、电焊机。

(1)电焊机应单独设电箱;。

(2)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3)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防触电保护器;。

(4)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5)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6)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7)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8)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5、气瓶。

(1)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严格分离距大于5米,距明火大于10米;。

(2)气瓶存放应符合要求,气瓶上应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3)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环,瓶体附近严禁有火种存在;。

(4)焊接前应检查氧气瓶、乙炔瓶和皮管是否漏气;。

(5)工作完毕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按规定的安全措施处理放置。

2、易燃原料堆放处禁止任何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并安排专人看护有明显的标示,仓库内禁止使用日光灯、碘钨灯照明。

6、施工现场设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楼层内吸烟,乱扔烟头。

1、宿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擅自接拉用电线路;。

2、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由各单位自行提供。宿舍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3、各单位必须设置专人对各自范围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对宿舍的检查工作。对范围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破坏,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所属范围的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4、爱惜生活区的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如发现故意浪费及恶意破坏的行为,将予以重罚。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644161.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