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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处罚通报成为一种常见的行政手段。它通过透明公示的方式,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于众,并向违法者施以相应惩罚,倡导社会公平正义。自从我有了一次亲身经历并与他人交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处罚通报的重要性,也从中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处罚通报是一种高效的社会监督方式。在我经历的那次处罚通报中,一个公司因违法行为受到了严厉的处罚,群众通过通报了解到这一信息后,普遍感到愤慨和不满。这种舆论压力对于违法行为的制止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处罚通报更加迅速和直接,有效地将信息传达给了公众,让大家知晓相关违法事实。这样一来,便保证了社会监督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处罚通报有助于提升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行政机关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其公信力和权威性决定了社会治理的效果和认可度。通过处罚通报,行政机关向公众全面公示了违法者的行为,并对其进行打击和制裁,体现了行政机关的公正和公平。这样,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会进一步增加,他们也会更加愿意与行政机关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
再次,处罚通报是一种警示和威慑的手段。违法者因其违法行为而被通报处罚,会承受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压力,这对于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处罚通报还会对其他潜在的违法者产生警示和威慑作用,让他们意识到违法行为不仅仅会遭受行政处罚,还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斥责,从而有效地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最后,处罚通报也为违法者提供了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在处罚通报过程中,行政机关常常不仅仅关注惩罚本身,更注重违法者的后续行为。通过对其过往行为的处理和警示,违法者得到了一次重新做人、修正错误的机会。这种关怀和关注,不仅帮助违法者规范自己的行为,更展示了行政机关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追求。
通过这次经历,我深刻地认识到处罚通报的重要性和价值。它在社会治理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既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又能警示和威慑违法者,同时保证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违法者提供了悔过自新的机会。在未来的社会治理中,我们应该更加重视和运用处罚通报,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共秩序,促进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共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家园。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二
近年来,处罚通报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它既起到了一种曝光和威慑作用,也引起了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法律规范的关注。通过阅读一些处罚通报,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处罚通报的发布是一种司法透明的表现。保持司法的透明度,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一环。处罚通报公开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让人们真实地了解到了有些人是怎样逃避法律制裁的。通过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曝光,监督和约束作用得以实现。通过通报,人们可以认识到社会存在的一些隐患,从而引起各个方面的关注和重视,为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次,处罚通报的效果迅速和明显。在通报发布之后,违法犯罪者的名字、照片、案情等详细信息一览无余地呈现在公众面前。这不仅给犯罪者带来耻辱感和道德谴责,也警示了其他人不要轻易去触碰法律红线。公众在看到这些通报后,往往会感到震惊和不屑,对犯罪行为产生强烈的道义谴责,从而起到儆效作用。这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提供了有力的护航。
再次,处罚通报突出了法治精神和司法公正。通过公开处罚决定的通报,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司法机关的执法标准和程序,从而消除了一些对司法公正的怀疑。这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是十分重要的。通报不仅明确了违法犯罪行为,而且对相关处罚决定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公众可以对这些处罚进行再审视,判断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是否确保了底线红线。这样的透明度为社会的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后,处罚通报更好地保护了被侵害者的权益。在通报中,除了对违法犯罪者进行名字曝光外,对受害者的身份也进行了保护。通过对案情、被害人受伤情况等的描述,让公众深刻地了解到了违法犯罪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引起了对受害者的同情和关注。这也让人们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并有助于激发人们参与公共安全和法治建设的积极性。
总之,处罚通报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既向公众公开了一些罪犯的行为,也起到了一定的惩戒和警示作用。通过通报,人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司法制裁的客观标准和程序,增强对法治社会的信心和对司法公正的认同。通报还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并引发了公众对预防类似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我相信,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处罚通报制度的不断完善,它将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方面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言(前情提要)。
通报处罚是一种在工作和学习环境中常见的管理手段,旨在维护秩序,促进公平公正。近期,我在工作中遭遇了一次通报处罚,这让我深思自己的过错和需要改进的地方。通过这次经历,我对通报处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体会。
第二段:对通报处罚的理解和反思。
在我看来,通报处罚不仅仅是对过错行为的一种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公开曝光和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他人、倡导正确行为的作用。当我收到通报处罚的时候,我既惊讶又愧疚。我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发现自己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作上的马虎、不负责任的态度和缺乏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等。我意识到,通报处罚不仅给我一个教训,也提醒着我在工作中要更加认真负责,传递积极向上的态度。
第三段:通报处罚对我的影响和改变。
通报处罚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迫使我从根本上思考问题所在。我开始主动寻求改进的途径,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课程,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沟通技巧。我还向身边的同事请教并听取他们的建议,尝试改变自己的态度和做事方式。通过这段时间的努力,我逐渐克服了困难,取得了一些进步。通报处罚让我发现了自己的潜力和前进的动力,让我更加坚定了对工作的热爱和追求卓越的决心。
第四段:通报处罚对团队和组织的积极作用。
在一个团队或组织中,通报处罚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秩序。当有人因为自己的过失受到通报处罚时,其他人会警醒,从而促使大家更加注重工作质量和个人责任。通报处罚还能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让每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整个团队产生的影响。通过公开曝光和公正处罚,通报机制还有助于创建一个公平和透明的工作环境,使每个人都能公平竞争和被公正评价。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这次通报处罚,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取得了一些进步。通报处罚不仅是一种惩罚,更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责任感和纪律性,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素质。我相信,在通报处罚的教育下,我将成为一个更出色的职场人员,为团队和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通报处罚在工作和学习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接受通报处罚时,我们应该认真反思自己的问题,并主动采取行动进行改正。通报处罚既是对个人的警示,也是对团队和组织秩序的维护。唯有通过通报处罚的正面效应,我们才能不断成长、提高自己,在工作和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新冠疫情的肆虐,各地纷纷出台严格的防控措施来遏制疫情的蔓延。然而,总有一些人无视这些规定,为了个人的利益而违反疫情防控措施。当他们的行为被曝光后,处罚通报成为舆论的焦点。作为一个关注疫情的普通人,对于疫情处罚通报,我有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疫情处罚通报的主要目的是警示作用。在疫情期间,减少人员聚集是减少疫情传播的重要举措。而那些违反防控措施的人,无疑是在增加疫情的传播风险。通过公开处罚通报,可以让更多人认识到违反防疫措施的危害性,引起大家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视。同时,对于那些无视规定的人,处罚通报也可以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让他们意识到违规行为不会被放过,从而减少类似行为的发生。因此,疫情处罚通报的警示作用不容忽视。
其次,我认为疫情处罚通报能够平衡公众情绪。在疫情期间,社会上广泛存在着对于违反防疫措施的不满和愤慨情绪。公开处罚通报能够给人们一个交代,告诉大家,对于违反规定的人不容忽视,法律会给予合理的制裁。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公开处罚让公众看到了公平和正义的一面,减少了对疫情防控措施的怀疑和不满。同时,对那些明知故犯、故意违反防控规定的人,公开处罚通报也起到了一种讽刺的效果,让他们背负舆论的压力,以此平衡大众的情绪。
第三,我认为疫情处罚通报可以加强地方防疫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处罚通报不仅让大家了解到违规人员的行为,还可以了解到地方防疫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处罚通报,人们可以了解到当地各级政府对于疫情防控的态度和决心,可以看到措施执行的力度和效果。这种透明度不仅可以让公众更加清楚地了解疫情形势和防控措施,也能营造一个共同抗疫的氛围,让人们更加愿意自觉配合防疫工作。
第四,我认为疫情处罚通报有助于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疫情期间,有一部分人出于一己私利而故意违反防控规定,对于这种行为,舆论大多持谴责态度。通过处罚通报,可以表达对于这种价值观的反对,鼓励更多的人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而那些遵守规定的人,则会看到违规行为带来的恶劣影响,更加坚定自己遵守规则的决心。因此,疫情处罚通报对于推动社会价值观的提升是有意义的。
最后,我认为疫情处罚通报应注重个案的具体情况。虽然处罚通报有诸多益处,但我们不能偏执地认为所有处罚对象都应该受到同样的严厉惩罚。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重视个案的具体情况,例如是否属于蓄意违规、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等。合理的处罚应该基于对违规行为的全面了解,不能一刀切地对所有的违反规定者一视同仁。只有在处罚公正的前提下,疫情处罚通报才能够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疫情处罚通报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中具有重要作用。它警示着那些无视防控规定的人;它平衡了公众情绪,增强了地方防疫工作的透明度;它有助于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然而,我们也需要注意,疫情处罚通报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发挥疫情处罚通报的作用,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五
近期,各地相继发布了疫情处罚通报,公布了因违反防控措施而被处罚的个人和单位。这些处罚通报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思考,让我们更加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通过对这些通报的了解和分析,不难发现,疫情处罚通报不仅是对违规者的警示和惩罚,更是对整个社会的教育和启迪。在此,我将围绕疫情处罚通报展开思考,分享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疫情处罚通报是一种警示,对个人和单位的规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处罚通报的公开,让所有人都能够知道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严重后果,增加了自我约束和规范的意识。通过这种警示的方式,能够有效防止因为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同时,对于一些故意违规的人和单位,通报的方式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让他们明白不法行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其次,疫情处罚通报是对社会公德的教育和引导。在疫情期间,遵守公共秩序和个人行为规范尤为重要。而那些违规的人和单位,无疑是对社会公德的不尊重和背离。通过疫情处罚通报的公开,不仅可以对这些人和单位进行惩罚,也可以向全社会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不尊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是不被容忍的。这种教育和引导作用能够帮助更多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增强全社会的社会责任感。
再次,疫情处罚通报是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和促进。通过通报的方式,可以让社会大众了解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醒每个人都要做好个人防护和社交秩序的规范。对于那些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和单位,在通报中公示他们的违规行为,不仅能够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也能够让公众了解到这些违规行为的后果,并以此为警示,进一步提高大家的防控意识和行动自觉性。
最后,疫情处罚通报是对防疫一线工作者的支持和保护。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需要有大量的一线工作者投入其中,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下冒着感染的风险,默默坚守着。而那些违规者的行为,无疑是对他们工作的不尊重和背离。对于这些违规者,疫情处罚通报不仅给予了应有的惩罚,也是对一线工作者的支持和保护。同时,通报的公开还使社会对一线工作者的工作和贡献有了更加全面的认知和了解,增加了他们的社会声誉和荣誉感。
总之,疫情处罚通报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管理工具,它不仅给予了违规者应有的惩罚,更是对整个社会起到了警示、教育和引导的作用。通过疫情处罚通报,让大家更加认识到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提高了社会公德和道德意识。同时,通报也不仅是对违规者的处罚,更是对一线工作者的支持和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这些处罚通报中汲取经验,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到自我约束,共同抵御疫情的侵害。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六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通报批评处罚也成为一种常见的教育手段。这种方式可以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律意识,进而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在我多年的学习生涯中,我不幸地也曾深受学校通报批评处罚的困扰。今天,我将向大家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校通报批评处罚使我反思自己的错误。每当我犯错误被通报批评处罚时,我会认真反思自己犯下错误的原因和影响。通过对错误的深入思考,我能够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明确自己需要进行改进的方面,并且能够形成相应的改正措施。例如,曾经我因为迟到被处罚,那次严厉的通报批评使我深感羞愧,我从此保证每天提前出门,并且制定了严格的时间管理计划。学校通报批评处罚让我明白了错误的严重性,推动我积极改正。
其次,学校通报批评处罚培养了我的自律意识。作为学生,我们处于快速成长的阶段,而自律是我们日后成为一个完善的成年人所必备的品质。学校通报批评处罚让我体会到违章违纪所带来的后果,进而培养了我遵守纪律的能力。通过经历处罚,我懂得了准时上课、不交作业抄袭、在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不可取,明白了遵守规则的重要性。逐渐地,我开始在生活中自觉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养成了良好的行为习惯,这对我的成长和发展具有巨大的意义。
再次,学校通报批评处罚帮助我改善了学习态度和表现。曾经,我因为对学习的消极态度而多次受到通报批评处罚。那时的我总是对学习充满厌烦和抵触情绪,没有充分投入到学习中去。然而,学校通报批评处罚让我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意义,明白到只有通过努力才能获得成功的道理。从那时起,我开始主动寻求老师和同学的帮助,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通过努力,我在学业上逐渐取得了好成绩,从而增强了自信心,塑造了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
最后,学校通报批评处罚加深了我与他人的关系。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和同学之间曾因为误解和矛盾而产生过一些矛盾。而学校通报批评处罚给了我一个反思的机会,帮助我认识到交流、合作和友善的重要性。通过与同学相处,我懂得了多听、多想、多交流的原则,学会与他人协调共事。通过这些努力,我逐渐建立了和同学之间的互相理解和信任,促进了我们之间的友谊和团结。这种学校通报批评处罚带来的改变不仅在学校生活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使我在其他社交活动中受益匪浅。
总之,学校通报批评处罚虽然有时可能让人感到沮丧和困惑,但它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反思错误、培养自律意识、改善学习态度和表现以及促进与他人的关系,学校通报批评处罚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帮助我们走上正确的道路,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担当的人。对我而言,学校通报批评处罚是我成长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了我走向未来的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正确对待和积极面对这种教育方式,一定能够从中收获更多。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七
处罚,指依据法令规章,加以惩罚,即使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受到政治或经济上的损失而有所警戒。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处罚通报,供大家参考!
一、事故经过。
20xx年4月28日晚8时许,公司工程机械市场部员工刘阳,驾驶lg953新装载机给襄垣一买主送车,刚出市区接买主电话要求改在次日再送,当其驾车返至市新体育馆由北向南出口路段左转弯时,与从太行西街由东向西驶来的晋df7186箱式货车碰挂,致对方货箱挂坏,货箱内所载香蕉等水果部分撒落路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00元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刘阳违章抢道,间接原因是销售部牛向华、吉潞军未能按销售部经理要求履行随车安全监护的职能。管理原因是销售部经理陈小强对送车各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决定。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经20xx年5月12日上午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对“4.28”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驾驶员刘阳承担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其1000元处罚;。
3、陈小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决定给予其500元处罚;。
4、魏淑芳、郜姝瑛承担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200元和100元处罚。
四、整改措施。
针对“3.20”、“4.28”接连发生的两起事故,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会议分析研究,力求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1、公司涉及送车(工程车、轿车)的单位,要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安全方案并上报公司,公司据此研究并出台治本措施。
2、凡内部之间调车或向购车用户送车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夜间进行,需在夜间送车时必须经副总以上分管领导批准。送车的部门领导必须做到送车司机、安全监护人、预防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凡与二网之间的往返调车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凡公司各类推介会、车展、巡展都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5、凡展车(轿车、工程机械)移位、清洗必须指定专人按规程操作,未经授权严禁擅自操作。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
调查报告。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
规章制度。
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各部门9月18日上午,工程设备水电部在3#厂房安装ups低压柜地线时,关闸后没有做测试实验即进行操作,结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电工受伤。
伤者伤情虽然不严重,但性质极为恶劣,公司一再强调安全重于泰山,各部门均应按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为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备水电部总经理及安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各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认真遵守公司各岗位操作流程执行作业,同时各事业部领导做好日常监督宣导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八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我局《质量安全检查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7月下旬,我局总工办组织专家对财政投资在建项目进行了例行检查。现依据检查结果,对其中问题较严重的单位作出如下违约处罚:
一、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项目经理不到岗履责的情况,给予承建临湖三期第三标段施工单位合肥义兴建安公司、承建临湖三期第一标段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公安分局培训中心施工单位安徽湖滨建设集团金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锦绣小学三期施工单位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区中小学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安徽天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各违约罚款人民币3000元、给予承建合肥联想集团供热一、二标段施工单位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违约罚款人民币6000元。
二、对检查中出现的专职安全员不到岗履责的情况,给予承建临湖三期第三标段施工单位合肥义兴建安公司、临湖三期第三标段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出口加工区综合办公楼施工单位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建工学院排水工程施工单位安徽省国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小区一期东区施工单位安徽常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想供热一标段施工单位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联想供热二标段施工单位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区中小学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安徽天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各违约罚款人民币20xx元。
三、对承建公安分局培训中心工程、临湖三期第三标段工程、锦绣小学三期工程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整体评价为“差”。给予施工单位安徽湖滨建设集团金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合肥义兴建安公司、合肥市同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各违约罚款人民币3000元。对于监理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给予安徽人和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市监理公司、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志成建设监理公司通报批评并各违约罚款人民币3000元。
请各项目违约单位到行政财务部缴纳违约罚款。各施工单位于20xx年8月15日前整改完毕,逾期没有整改完毕的单位将加重处罚。
特此通报。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九
各建筑业企业、建设(房地产)单位、监理公司、区质监站(安监站)、区建管处、有关单位:
20xx年1月20日宁波龙湖滟澜海岸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件,造成一人死亡,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近日,区政府已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xx年1月20日下午约14时45分,由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宁波龙湖滟澜海岸二期2号地块i标段50号楼19层进行承重支模架拆卸作业时,木工班一小工将钢管搬运至19层的卸料平台时,由于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操作不当,造成一根钢管从卸料平台孔洞坠落,砸中一名在地面整理脚手片的勤杂工,造成头部受伤致死。
二、事故原因。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卸料平台底板松动,形成孔洞,造成隐患,木工在搬运钢管至卸料平台时,堆放不当,导致钢管从卸料平台的孔洞处坠落,砸中受害者头部,受伤致死。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到位,对模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混乱,管理规章制度执行不力,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方案不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缺乏,无针对性,拆除、吊装作业过程中未设置警戒线,未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现场安全管理不落实,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排查存在的隐患。监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理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建筑业企业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64号)和《关于加强区外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的通知》(仑建〔20xx〕5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本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现将有关处理决定通报如下:
1.收回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并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江苏顺通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鸿雁,建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收回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企业进区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十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xx年1月30日下午6:40左右,溧阳市丰联置业平陵商业广场地下室砼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撑坍塌事故。该工程由溧阳丰联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
为吸取教训,加强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办法》的规定,决定:
1、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由市安监局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2、责令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军、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承林,向建设局、安监局作深刻书面检查,建议企业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上报相关部门。
3、浙江中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以上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汲取该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检查和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隐患,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十一
当出现生产的安全问题时,相关部门就会对其进行处罚,并发出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生产处罚通报,供大家参考!
6月18日公司发生叉车违规操作,将天然气电器控制柜损坏,现将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xx年6月18日晚11时15分左右,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床工在打扫卫生时,由于铁屑过多私自违规去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开叉车叉铁框,在转弯过程中碰到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的另一铁框,随即将天然气控制站的电器控制柜撞坏并移位,天然气附属管道轻微移位。
二、事故原因:
1、数控车床工柏晨安全意识薄弱,违规操作特种设备叉车;。
2、数控车床工柏晨在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与车间主管汇报,存有侥幸心理;。
3、天然气炉控制站附近存在安全隐患。
三、事故性质:轻微事故。
四、根据公司处理意见,通过调查核实,对此次事故作出如下处理:
1、机加工车间数控车工柏晨,负主要责任,考核200元。
2、机加工车间主任王炎,负领导责任,考核100元。
3、责成各车车间立即组织叉车工开展安全操作培训,定人定车,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此次事故,虽然是轻微事故,但充分暴露出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众多不足。安全生产任重而道远,没有一个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公司各项工作也将无法正常开展。时值夏季来临,是事故高发季节,我们各车间与部门应清醒的认识到安全形势的严峻性与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安全教育、监管以及工作技能的培训,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济南乾顺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安全管理处罚通报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依据7月23日驻地办对我标段安全检查中对施工单位违规的处罚的决定,项目部对以下四个施工单位进行如下处罚:
一、对桥队在宋家沟大桥施工中,6个钢筋笼未设置缆风绳;模板缆风绳地锚不满足要求;墩柱作业人员2人未系安全带;模板顶部操作平台安装不稳固,给予该队4000元罚款处理。
二、对侯桩基队k58+608-772.9托梁挡墙挖孔桩施工中发电机未配备消防器材,无安全警示标志;挖孔桩孔口作业人员6人未系安全带;爆破作业未对作业区进行安全警戒,炮孔无炮被,给予该队12200元罚款处理。
三、对预制xx区存梁两层支撑不到位;钢筋加工厂波纹管加工区钢带无防护;门式吊未使用无措施,给予该队4000元罚款处理。
四、对隧道队(垭子口隧道出口)逃生管道未紧跟掌子面,长度不满足要求;乙炔、氧气瓶安全距离不够;所有人员进洞不穿反光背心,给予该队10000元罚款处理。要求以上施工单位在三日内完成整改,否则将进行加倍处罚。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存在的隐患认真排查整改,以确保施工安全。
xx年xx月xx日。
一、事故经过。
4月28日晚8时许,公司工程机械市场部员工刘阳,驾驶lg953新装载机给襄垣一买主送车,刚出市区接买主电话要求改在次日再送,当其驾车返至市新体育馆由北向南出口路段左转弯时,与从太行西街由东向西驶来的晋df7186箱式货车碰挂,致对方货箱挂坏,货箱内所载香蕉等水果部分撒落路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200元的严重后果。
二、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刘阳违章抢道,间接原因是销售部牛向华、吉潞军未能按销售部经理要求履行随车安全监护的职能。管理原因是销售部经理陈小强对送车各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事故责任及处理决定。
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经20xx年5月12日上午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对“4.28”事故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驾驶员刘阳承担本起事故的直接责任,决定给予其1000元处罚;。
2、牛、吉承担随车安全监护失职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800元和500元处罚;。
3、陈小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决定给予其500元处罚;。
4、魏淑芳、郜姝瑛承担主管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责任,决定分别给予其200元和100元处罚。
四、整改措施。
针对“3.20”、“4.28”接连发生的两起事故,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多次组织会议分析研究,力求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
1、公司涉及送车(工程车、轿车)的单位,要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安全方案并上报公司,公司据此研究并出台治本措施。
2、凡内部之间调车或向购车用户送车非特殊情况不得在夜间进行,需在夜间送车时必须经副总以上分管领导批准。送车的部门领导必须做到送车司机、安全监护人、预防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凡与二网之间的往返调车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凡公司各类推介会、车展、巡展都必须制定安全预案,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分工明确,安全责任到人。
5、凡展车(轿车、工程机械)移位、清洗必须指定专人按规程操作,未经授权严禁擅自操作。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十二
致木工班组:
你班组在外架及临边堆放材料,以及外架兜网中杂物的整改通知:
1、所有材料必须收到楼层中安全处。2、外架中及兜网中必须收检干净。
3、明天上午必须几栋全部收好。
4、如不完成,你班组自行承担有关单位及公司的处罚。
5、下周为a2栋实际现场。文综实拍图片,由此对你班组进行200元的处罚。
云南云端劳务公司:
公司负责人:
现场安全员:
年3月20日。
安全处罚通报心得体会篇十三
为切实贯彻落实总局“两个专项活动”的有关要求和支局长在半年总结会上的指示精神,保证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推进此项业务的科学发展,总局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口岸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开展情况。
5月份,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口岸卫生处理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卫〔20xx〕28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直属局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按照监督检查打分表对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于7月31日前上报自查工作报告以及年度质量分析报告(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文件下发后,各直属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制定方案和计划,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工作。9月12日至20日,总局在各局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系统内专家组成6个检查组,抽取12个直属局对其自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组按照评分表的要求,通过召开见面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对、理论测试、随机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了12个直属局、22个分支机构及13个卫生处理单位(22个作业点)的工作情况。
二、监督检查结果。
按照监督检查评分标准,被检查单位分为两类:一类为监管单位,包括直属局及其分支机构,得分90分(含)以上为良好,70分(含)到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类为卫生处理单位,得分8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含)到80分为限期整改,60分以下为停业整顿。在抽查的12个直属局中,宁波、厦门两局评定为良好,其余评定为合格,无不合格;分支机构中宁波北仑局、大榭局及厦门海沧局3个局评定为良好,其余评定为合格,无不合格;卫生处理单位均评定为合格。检查共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147项,均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好的经验及做法。
督导检查过程中特别是总局抽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总结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进一步总结、巩固和推广。一是宁波局通过提前申请,处理、查验前置判定,将需处理集装箱卸船时直接处理,不但提高了卫生处理贡献率(从20xx年的75.7%上升到20xx年上半年的87.1%),还大大节省了通关时间和移箱费用(平均缩短通检时间2至3天,平均降低物流运营成本3500万/年)。二是黑龙江局定期召开卫生处理工作研讨会,加强了卫生处理监管部门与从业单位联络沟通,推动了卫生处理工作的发展。三是厦门局充分利用和发挥电子检验检疫系统优势,把对入出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快件等的检疫查验和卫生处理要求转化成电子指令,实时维护到集中审单系统中,极大提升了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电子把关和业务指导水平,该局还组织开发了“口岸卫生处理从业人员在线考试系统”和“卫生处理业务上报系统”,进一步规范了卫生处理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考核工作,提升了卫生处理监管工作质量。四是深圳局自主研发的“闸口自动化查验与消毒处理系统”,具有全自动配药、全自动箱体外表面和箱内消毒处理、视频监控、远程操控等功能,实现了卫生处理的高效率、零间断、绿色环保及自动统计。
四、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监督检查,查找出了口岸卫生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体制方面的问题。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检验检疫机构目前仍然是按照差额预算管理,各局必须自行筹措部分经费用于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而作为经营服务性收入的重要来源,卫生处理单位成了各局创收的重要途径,导致部分单位对卫生处理的定位产生偏差,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成本核算,只顾产出不顾投入,不用药、少用药的现象还较为普遍,用于质量控制、效果评价的设施设备如残留检测仪等存在缺失。另外,卫生处理监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员比例较低,许多人员没有专业背景,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理论考试中成绩最好的100分,最低的只有60多分,执法和管理意识缺乏。
(二)认识方面的问题。一是不能正确认识把关和服务的关系。近年来,口岸出入境业务量大幅度增加,货主基于成本考虑,都希望能快进快出,而卫生处理需要有一定时间才能达到处理效果,快速通关与卫生处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现,部分单位不能正确把握把关和服务的关系,过度提倡服务,未认识到卫生处理是卫生检疫技术执法的重要环节和重要技术支撑,迁就货主或代理单位,在处理方法选择上片面强调时间和效率,忽视对处理效果的评判,影响卫生处理工作质量和安全。二是不能正确认识质量分析和效果评价的作用。质量分析和效果评价是保证和提升卫生处理工作质量安全的重要保证,按照总局要求,各局需对卫生处理工作进行质量分析并提交年度质量分析报告,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局对此项工作并没有足够重视,许多局的质量分析报告写成了工作总结,缺少数据对比、原因分析、存在问题、问题剖析、解决思路等要素,针对性及指导性较差,效果评价方面也是如此,大多数单位仅仅停留在审核用药量和监督操作过程上,浓度检测、残留检测、微生物杀灭率检测等开展范围不广,频次较低,许多单位未配备必要的浓度和残留检测仪,或检测仪器未及时校准,大部分局未配备或指定卫生处理实验室。
(三)规范方面的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部分行业标准针对性、指导性较差,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能完全、有效覆盖工作的各个环节,无法规范工作的全过程并提供足够支持,加上各局习惯于延续以往的固定做法,导致目前卫生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依据不充分。部分陆路口岸卫生处理主要是对车辆外表面进行喷洒,形象较好,但细究处理依据,大都较为含糊,航空器消毒也是如此,处理缺乏充分的依据,很多只是笼统的以“来自疫区”带过,表述不清楚、不严谨。二是处理方法不科学、不统一。对同一来源地的同类货物,不同口岸的处理方法不同。个别局处理工作针对性不强,措施单一,对废旧物品(如废纸)进行喷洒消毒而不是熏蒸处理,不能有效地除虫、除鼠,处理效果较差。三是档案文书报告等不规范。卫生处理通知书填写不规范、不严谨,主送单位、指证判定、处理依据、处理目的等错误或者含糊,有的甚至前后矛盾。药品使用中涉及的原始记录填写不一致、不完整或原始记录不全、缺失。自查工作总结报告质量不高,个别局不能按时上交。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对卫生处理工作的认识。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领导指示精神,扭转定位偏差,切实将卫生处理工作作为卫生检疫技术支撑加以强化,提升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要求。二是要积极配置残留检测仪等效果评价设施设备,保证每个有卫生处理业务的口岸都能够开展必要的效果评价工作。三是要加强监管人员配备,提高专业人员比例,各卫生处理单位的管理层要配备较高比例的专业人员。四是要认真落实质量分析要求,积极开展高质量的质量分析工作,使之成为指导工作开展的重要基础。五是鼓励各局建立和指定卫生处理实验室,为效果评价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
(二)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一是要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产生的原因,确定整改措施。二是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保证整改效果。三是按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各局特别是被检查的局要在12月底前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三)加强卫生处理监管。
一是总局将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规范,梳理修订行业标准,加强教育培训。二是各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处理工作的监管,严格卫生处理工作依据,确保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范、合理。三是各局要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处理对象科学选择处理方法,保证卫生处理工作效果。四是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档案文书管理,保证工作记录、单证、报告等真实、准确、规范、科学。
(四)严格自查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在各自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二是要及时对自查工作进行总结并按时上报报告。三是要切实提高总结报告质量,报告至少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检查的结果、结论、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五)加强培训和交流。
一是要严格落实培训要求,制定相关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对各级卫生处理监管人员的培训。二是要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三是各直属局特别是沿海局和内陆局间要加强横向沟通和交流,分享好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促进口岸卫生处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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