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执法规范心得(案例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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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执法规范心得(案例15篇)
时间:2023-11-02 06:57:47     小编:MJ笔神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何有效地应对压力和焦虑,保持身心健康和平衡的生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经典总结范文,请大家共同欣赏。

执法规范心得篇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特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守规范,以保证公正和效率。我有幸参与了一次特警执法行动,亲身体验了他们的严谨和专业精神。在此分享一些自己的体会,以期更好地宣扬特警执法规范。

第二段:规范行动(200字)

在特警执法行动中,每个环节都受到严格的规范和制约。首先,特警准备充分,对目标进行详细分析,制定可行的行动计划,并在实施前进行充分演练,确保一切进程顺利。其次,特警在行动中严守法律法规,确保所有的行动都是合法的,不侵犯人权和公共利益。最重要的是,特警在执行任务时严格自律,绝不滥用职权,确保执法过程中的公正和透明度。

第三段:尊重与沟通(200字)

特警在执法中注重与当事人的尊重和沟通。在我参与的执法行动中,特警们始终保持礼貌和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他们尊重每个当事人的权益,听取他们的观点,并对可能的抵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案。特警们善于倾听和理解,通过建立正面的沟通渠道,增加了行动的效果和社会认可度。

第四段:现场处置(200字)

特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体现出高效和冷静的特点。在处理危险情况时,他们总能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特警们迅速制止暴力行为,保护无辜者的安全,同时也确保自身和同事的安全。他们懂得如何在极端环境下保持冷静,注意细节,并善于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五段:后续跟进(200字)

特警的执法并不仅仅止于行动现场,他们还会进行后续跟进。特警们履行着记录和报告的责任,以便后续法律程序的推进。他们严肃对待每个案件,确保每个细节和过程都得以记录和归档。特警通过这些后续工作的推进,为后续法院审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也使得整个执法过程具备了更高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结尾(100字)

特警的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不仅体现在行动中的规范,更体现在他们对待职责的认真态度和与公众的良好沟通。良好的沟通和高效的处置能力使特警在执法过程中更具公信力和权威性。我深感荣幸能与特警们一同行动,并将以他们为榜样,努力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与规范。特警的规范执法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为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执法规范心得篇二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一)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执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执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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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执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2 / 9 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二)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的不断进步,“老爷升堂”式的执法方式已经被永远地抛在历史的记忆中,成为现代影视业赚取票房的资料。从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提出 “天赋人权”开始,所有没有人格的“臣民”的心已经被“人权”照得通红通红!“国家权力为公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政权为人民的权利而存在应运而生,我们的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但不容回避的是,在基层,我们的队伍依然存在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的现象。极个别同志在执法过程中,唯恐别人轻视了自己,怠慢了自己,说起话来霸气十足,惟我独尊,干起事来不讲原则,刚愎自用。不是摆官相,拉官腔,一说、二吓、三罚款,就是有利于缓解矛盾的话不说,有利于文明执法的事不做,寒凄凄,冷冰冰,一副官差作风。长此以往,结果僵化了关系,伤害了感情,背离了人心,损害了部门形象。更有甚者,借民之权,执法治民,愚弄百姓,深深刺痛了群众的心灵。与此种种,究其根本,还是我们有些同志的“官老爷作风”在作崇,他们缺乏谋利于民、服务于民、怀柔民-意的亲民之心,缺乏那份沉甸甸的、关爱民众的、朴素真挚的为民之情。

我在基层工作生活了两年有余,亲身的经历深深的触动着我。

3 / 9 记得一次执法过程中,由于我的同事执法口气过于严厉,处罚幅度过大,在管理相对人的百般哀求下,未作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生、冷、硬并存,迫使五十余岁的老人跪在我们的脚下。过后,大家未作深刻地反思,反将这些作为茶余饭后的笑柄。还有一次,我们进村执法时,村口卫生所的村医早早看见了我们,弃门而逃,消失在地头田间,结果,村里所有的卫生所当天都关了门,我们扑了一场空。过后,大家自嘲地说:我们真是鬼子进了村。类似的场景不胜枚举。是呀,由于我们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把管理相对人当朋友、当亲人,没有怀着真挚朴素的感情去执法,所以得不到他人应有的理解与配合,得不到社会的认可与支持。虽然事过境迁,但这些仍发人深思。

我们的团队在摸索中前行,在挫折中磨砺,在总结中成熟。通过建局4年多来的锤炼,我们大部分同志仍然保持着优良的品格,拥有优秀的人格魅力和从政内涵,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朋友,以血浓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在我的身边,有这样一群年轻的同事,自打他们走上药监岗位的那一天起,就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地奉行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准则。这就是新时代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好同事,他们以实际行动向群众诠释了一个药监卫士的真正内涵!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我们党“三个代表”的崇高思想!真正的药监人就是这样,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工作中默默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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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正气参天地,尧舜业绩泣鬼神!让我们“怀爱民之心,守为民之责,谋富民之策,办利民之事”,怀着对人民群众亲人般的感情,刚正不阿,公正执法,创造出宏伟的业绩,为我们的药监事业兴旺发达群策群力,为我们的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规范执法心得体会(三)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执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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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

7 / 9 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执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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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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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心得篇三

第一段:执法的重要性与挑战(200字)

在任何社会组织中,执法都是确保秩序和安全的重要一环。安全规范执法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正确的心态和态度。然而,实施安全规范执法并非易事,因为执法人员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如职业风险、公众的质疑以及自身情绪管理等。作为一名在这一领域有一定经验的执法人员,我深感执法的重要性和挑战,并形成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注重法律与人情的平衡(200字)

在安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守法律的精神和原则,但也要注重与居民之间的人情关系,实现法律与人情的平衡。在与社区居民交流时,我经常表达我的理解和尊重,尽可能解释法律的合理性和及时性。对于犯罪嫌疑人,我会坦诚地与他们交流,并尝试理解他们犯罪的原因,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在执法过程中,我遇到过一些拒捕和抗拒的情况,但通过平和的态度和冷静的应对,最终顺利解决问题。

第三段:情绪管理的重要性(200字)

安全规范执法往往面临一些紧急的,危险的和紧张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情绪管理的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我把情绪管理作为执法的必备技能之一进行了不断的培养。当面对恶劣的环境和激动的犯罪嫌疑人时,我会告诉自己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被情绪左右。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和表情,避免给嫌疑人或社区居民造成误解和不良情绪。情绪的良好管理不仅有助于我更好地完成执法任务,还有助于提升居民对执法的接受程度和支持。

第四段:个人学习与团队合作(200字)

执法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这是因为犯罪手段和环境在不断变化。为了跟上时代和应对新的挑战,我积极寻求学习机会,参加培训并阅读相关的执法文献。同时,我也深知个人学习的局限性,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我与团队成员保持密切合作,在每次执法任务中分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和经验。通过团队合作,我能够更好地发掘和解决问题,提高整个团队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对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使命(200字)

作为一名安全规范执法人员,我深感自己肩负着保护社会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和使命。执法并不仅仅是起到约束和惩罚作用,更重要的是向社会居民传递正能量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我看来,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和安全。在我的工作中,我不仅注重执法的执行,还努力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协助他们解决问题。通过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和支持,我可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观。

结尾:在安全规范执法的实践中,我不断总结经验和体会,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素养和综合能力。坚守法律和尊重人情,注重情绪管理和个人学习,通过团队合作和履行责任使命,我相信自己在这一领域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规范心得篇四

执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责任重大的职责。在规范执法的过程中,必须要有正确的方法和态度,以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工作。下面将从明确法律精神、加强执法能力、维护人权平衡、加强沟通和培养专业素养五个方面谈一下个人的执法心得体会。

首先,明确法律精神是规范执法工作的基础。执法人员首先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有清晰的理解,熟悉法律精神和相关规定。只有明确法律的底线,才能在执法实践中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此外,执法人员还应持续学习法律知识,及时更新自己的执法观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其次,加强执法能力是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执法工作本质上是一项技术活,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执法人员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掌握科学、合理的执法方法和手段。只有通过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良好发展。

第三,维护人权平衡是执法工作的重要目标。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尊重和保护被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冲突。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注重尊重和保护人权,确保人权的平衡和合理发展。

第四,加强沟通是执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环。执法人员要注重与被执法对象进行有效沟通,了解其诉求和意见。通过与被执法对象的沟通,执法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执法流程和方法。同时,与其他执法部门和相关机构的沟通协作也是非常重要的,只有通过充分合作,才能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最后,培养专业素养是执法人员需要不断追求的目标。执法工作是一项专业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感和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只有具备优秀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履行执法职责,维护社会正义和法制稳定。

总之,规范执法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正确的方法和态度。明确法律精神、加强执法能力、维护人权平衡、加强沟通和培养专业素养是我个人在执法工作中的体会和心得。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广大执法人员的工作有所启发,促进执法工作更好地发展和进步。

执法规范心得篇五

近年来,我国执法环境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与改革的压力。为加强执法规范,提高执法质量,确保公正公平的执法实施,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执法规范文件,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规范执法》。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我对《规范执法》有了更深的理解与体会。

第一段:执法规范的重要性与现实情况

执法规范是确保执法公正与权威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实中,执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执法不规范、非法使用权力等问题,给公众造成了困扰和不公平感。而打破这些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办案,平等对待各个当事人。

第二段:《规范执法》的主要内容与意义

《规范执法》明确了执法方式、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等一系列规范,对执法人员从理念、行为、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法规的出台,不仅对于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大有裨益,还有利于增加执法的透明度、减少执法的不公平性,提高了执法行政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第三段:《规范执法》对执法人员的影响与启示

《规范执法》要求执法人员以法为依据,依法办案,并明确执法人员不得凭个人意志行使权力。这一要求,对于执法人员来说,提醒他们要始终坚守底线、遵守法治原则。不仅如此,执法人员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做到公正、公平、正义的办案。

第四段:《规范执法》对社会的影响和启示

《规范执法》的出台,不仅对执法人员有所约束与规范,还可以给社会传递一个良好的法治信号。通过规范执法,社会公众对执法的信任度、满意度会大幅提高。这对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是至关重要的,也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第五段: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的建议与展望

《规范执法》的实施只是一个开始,执法规范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建议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与制约,确保执法部门依法行使权力,防止执法滥权现象的发生。

总结起来,执法规范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规范执法》的实施为我国执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关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做到公正、公平、正义的办案。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增强社会对执法的信任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的进步。

执法规范心得篇六

执法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关键一环。规范执法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不仅需要执法者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更需要有一颗公正的心态。在参与执法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并从中体会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合理合法是规范执法的基础。执法必须依据法律,这是最基本的准则。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准确理解和运用相关法规,并进行合法、合理的判断和决策。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感执法要素繁多,需要系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执法能力。而对于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加强自身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其次,公正公平是规范执法的核心。执法者应当树立“公正第一”的理念,在处理案件时绝不能因个人关系、金钱利益等原因偏袒一方。每一个案件都应当以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为依据,对待每个当事人一视同仁。在我参与执法的过程中,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和诱惑,但始终不忘初心,坚守公正的底线,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来维护公平正义。

再次,依法办事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原则。执法者要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在办案过程中,我积极提升自己的法治思维,将法律放在首位,充分运用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依法处置。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当事人合法合理地解决问题,以法律的力量来化解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此外,加强沟通是规范执法的有效手段。执法工作中,与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掌握相关证据和情况,从而作出更加全面公正的裁决。而且,沟通交流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可以通过沟通寻求双方合作,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最后,自身修养是规范执法的基础。在执法工作中,执法者的言行举止、修养文明如何,直接关系到执法的形象和效果。一个素质高、道德正直的执法者,不仅能够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尊重和信任,也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建设。因此,作为一名执法者,我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注重修养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专业素质。

综上所述,规范执法需要执法者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技能,更需要有一颗公正无私的心态。只有站在法律、公正和正义的立场上,执法者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作为一名执法者,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道德修养,为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执法规范心得篇七

执法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工作,规范执法是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础。作为执法人员,我深知《规范执法》对于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通过学习《规范执法》,我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也受益匪浅。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验,详细论述我在学习《规范执法》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的重要性。《规范执法》教育我们,执法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依法行事,尊重法律,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我曾亲身经历过一次执法行动,当时因为情绪不稳定,我侥幸地绕过了程序流程,造成了案件的重大遗漏。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合法执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在以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程序规则的遵守,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做到依法行事,不私人行使权力。

其次,我明白了执法人员的权责与执法限度的界定。《规范执法》教育我们,执法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权力与责任,不得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我曾经由于权力膨胀,自以为是地对当事人进行大肆指责,甚至超出了自己的执法权力范围,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经历让我意识到,执法的正确与公正需要在权责与限度的界定中坚守。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坚守执法权责的边界,不滥用权力,做到威严与公正并存。

再次,我了解了合法证据的获取与使用的规定。在执法中,收集、提取合法证据是确保案件顺利执法的关键。《规范执法》告诉我们,执法人员应当依法获取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我曾经因为急于办案,采取了一些不合规的证据收集方式,使得案件无法得到有效处理。这一经历让我明白,合法的证据是判案的基础,不得以任何形式伪造、销毁证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证据规范性的获取与使用,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最后,我对执法人员的自律与廉洁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规范执法》教育我们,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我曾经遇到过一些同事因为个人利益而对待案件不公,甚至索要贿赂,严重损害社会公信力。这一经历让我深感自律和廉洁的重要性。执法人员要守住底线,自律从严,不受任何利益诱惑,做到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我将坚持廉洁自律,严守中立公正的原则,不为私利而动摇。

综上所述,《规范执法》对于提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学习,《规范执法》使我深刻认识到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与合法性的重要性,明白了执法人员的权责与执法限度的界定,了解了合法证据的获取与使用的规定,认识到了执法人员的自律与廉洁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应用所学知识,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为维护社会正义、保障公平公正作出更大的贡献。

执法规范心得篇八

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手段,而执法的规范性则是保证公平公正的关键。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可否认存在着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深感执法不规范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并从中体会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不规范会严重侵害公民的权益。正当的权益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而执法的不规范性会导致执法行为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侵犯公民的人权。例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过度暴力、非法搜查等行为,这不仅违背了执法的正当性,也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这种侵害往往会引发社会的不公和不满,给社会秩序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其次,执法不规范容易导致司法公正的缺失。司法公正是指在审判和执法过程中法官和执法人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方面的干扰和影响。然而,执法不规范往往容易产生滥用权力、徇私枉法等行为,从而阻碍了司法公正的实施。这种现象会让社会大众对司法系统产生质疑,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也会受到影响。

此外,执法不规范会破坏社会的公信力。法律是社会秩序和道德的底线,而执法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关键环节。如果执法不规范,那么社会对法律和法治的信任就会受到削弱,公众的对法律秩序的遵守意识会逐渐减弱。这样一来,社会的和谐稳定就难以维持,社会的正义也会受到侵蚀,这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无疑是一种灾难。

最后,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必须加以整治和纠正。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到执法规范化的推动中来,用法律和道德去监督执法行为。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加大对执法不规范现象的打击力度。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总之,执法不规范是对社会公正、公平和正确执法的否定,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来说,执法不规范的影响是深远而严重的。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认识到执法规范性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到执法规范化的推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环境。

执法规范心得篇九

作为城市交通管理的重要一环,乘警的规范执法是保障交通秩序的重要保障。乘警在日常执勤中要始终以规范执法为宗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专业素养,保障自己的安全且有效地履行职责。在这个过程中,我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实践感悟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乘警规范执法需要明确法律法规。乘警是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我发现,只有在了解和掌握相关的交通法规和法律条文之后,我们才能够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力,正确地执行执法工作。尤其是在处理纠纷和争议时,了解法规是避免错误判断和行动的基础。因此,我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培训课程,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保证我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正确地运用法律,保障执法的公正和合法。

其次,乘警规范执法需要注重专业技能的提升。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领域,涉及到众多的技术和方法。乘警作为执法人员,需要掌握交通指挥、事故处理、危险品检查等专业知识和技能。仅仅依靠理论学习是远远不够的,乘警还需要通过实践和经验积累来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我觉得,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多观察和思考,总结和分析不同情况下的最佳执法方法与技巧。同时,不断地参与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与其他同事交流经验,改进和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第三,乘警规范执法需要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乘警不仅仅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还要在日常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我认为,乘警的形象和言行都必须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我们要以身作则,处理问题时要冷静、公正、客观,不得懈怠和懒于执法。同时,我们还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执行任务时要服从指挥和保证行动的规范性。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更好地履行交通管理任务。

第四,乘警规范执法需要善于沟通和协调。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矛盾。遇到这些情况,我们不能只依靠执法手段来解决,而需要用心去与当事人沟通,寻找问题的症结并寻求解决办法。我发现,耐心和善于倾听是有效沟通的关键。当遇到冲突时,我们要保持冷静,用语言和行动去化解矛盾,以达到维护秩序和化解矛盾的双重目的。只有与当事人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关系,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

最后,乘警规范执法需要自身保障和提高安全意识。执法工作风险较高,乘警往往需要在复杂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因此,保持自身安全是规范执法的前提。我们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自身安全和防范风险。除此之外,我认为还应积极参与相关的训练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总之,乘警规范执法需要始终以法律为基础,通过不断学习与实践提高专业技能和素养,同时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善于沟通与协调能力,同时注重自身安全。只有通过这些努力,乘警才能更好地履行交通管理职责,确保社会交通秩序的安全和有序。

执法规范心得篇十

近年来,我国城市治安形势的日益复杂化,给巡警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城市治安的守护者,巡警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不仅要保护社会秩序,还要维护法治的尊严。在长时间的工作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巡警执行执法任务时,要始终无私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巡警作为执法者更要保持中立公正的原则,不因任何个人因素而偏袒某一方。在执行任务时,尤其要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杜绝滥用职权、随意扣留、索贿等违法行为。只有做到无私公正,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其次,巡警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执法工作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有时需要经历长时间的蹲守、连续的执勤等辛苦劳累,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压力。因此,巡警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时刻做到心无旁骛,全力以赴。在工作中,要精确、细致地掌握案情信息,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确保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同时,还要积极主动地与公众沟通、协助解决各种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巡警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执法工作需要巡警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技能,这不仅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协调沟通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处置矛盾纠纷的技巧。为此,巡警需要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通过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执法能力。只有不断学习进步,才能适应城市治安的发展变化,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此外,巡警在执法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执法过程中,有时会遇到一些疑难问题,需要灵活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巡警必须熟悉并时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言行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在处理案件中,要注重调查取证,运用法律方法,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积极性,以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要善于运用预防为主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逻防控,预防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最后,巡警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心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是巡警的使命所在。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矛盾和冲突,群众的情绪可能会波动较大。巡警要淡定、冷静地处理各种情况,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只有消除紧张和焦虑,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总之,巡警规范执法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在平凡的岗位上,巡警们始终坚守岗位,兢兢业业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我深深认识到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并总结了以上几点心得体会。相信在不断探索和努力下,巡警队伍会越来越规范、专业,城市治安会变得更加稳定、和谐。

执法规范心得篇十一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方案范文。

为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坚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现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

把法律法规列入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部门。

(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执法民警参加专项培训不少于24课时。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分警种、分层次的针对性法律培训,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三)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对各县(市)、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应诉报备情况,市局将适时通报。

各县(市)局、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办案民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应积极参加旁听庭审,组织旁听庭审情况向市局报备。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部门。

(四)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组织民警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内的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新录用民警次年应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的不得从事执法办案活动;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中级考试的,调离执法勤务类岗位或免职;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不得评先评优。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五)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以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不断建立健全执法制度,着力加强民警执法标准、执法流程的制定,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利用已建立的各级公安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法律顾问成员以多种形式、更广范围地介入到执法监督工作中,参与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代理应诉,参加执法检查、调研工作,研究、探讨法律适用等,为公安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

三、规范执法管理建设。

(八)完善刑事案件“两统一”

不断总结开展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严格案件审查证据标准,进一步提高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案件质量,促进整体刑事执法水平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办案部门。

8、充分发挥执法管理委员会职能作用。

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研究执法工作,针对本单位执法实际,在推动执法制度落实、分析研判和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重大执法决策、审议重大敏感案件、落实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九)落实执法过程全记录。

加强对执法过程的记录,扩大执法音视频覆盖面,对接处警、现场调解、询问、讯问、指认现场、违法犯罪嫌疑人传唤、送押执行场所等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使执法活动有迹可寻。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按照办案与管理分离的原则,建立涉案财物保管中心(室),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利用涉案财物管理平台,规范涉案财物进出、调用,确保不发生借用、挪用、调换、侵占或者损坏保管物品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级警务保障、执法办案部门。

(十一)做好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评估。

严格工作标准,选取执法质量较好、执法制度较完善、执法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基层公安机关和所队积极申报创建执法示范单位。对已命名的执法示范单位,实行年度评估制度,评估达不到标准的,按规定程序呈报撤销命名。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四、加强执法监督建设。

(十二)强化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

各级公安机关每半年或适时与辖区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信息,加强沟通协调,开展个案指导,听取执法工作建议,解决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形成积极有效的打击违法犯罪的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三)深化执法质量考评。

创新执法考评模式,扩展执法质量考评范围,将执法突出问题作为执法考评的重点,以考评促进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案件“一步一考、一环一考、一案一评”的监督考评机制,强化所队领导考评职责,注重提升考评监督质量;加强对案件的日常审核把关,提高案件质量,对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引导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努力形成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级法制、执法办案部门。

(十四)整改执法突出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在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案件公正、案件质量、办案效率、涉案财物管理等各个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成效。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及执法办案部门。

(十五)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重大决策事项应在会前交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法制部门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下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报备。

责任单位:各级公安机关。

(十六)加强执法工作督查。

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现场督查、重点执法问题跟踪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责任部门:各级督察部门。

五、深化执法公开建设。

(十七)拓展网上服务。

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不断拓展网上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在线查询、咨询、预约、受理等服务;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信息媒介,开展网上舆情引导。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xx)深化信息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及时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信息内容,确保政务公开、执法公开平台内容鲜活,依法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责任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

(十九)提升窗口服务。

规范执法窗口单位民警语言、行为,不断优化便民利民服务举措,提升执法窗口服务质量。开展执法服务窗口年度评星定级活动,对排名末位服务窗口督促整改。

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效提升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文化执法系统开展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及中央、省委两办下发的《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意见》的相关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牢固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装备保障,促进执法人员作风转变,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促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大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联系县(市)区的局领导分别兼任县(市)区创建指导组组长,局机关所有科队长以及县(市)区各大队长为成员的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局法制大队,承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法制大队大队长任办公室主任。

三、出台《执法规范化创建标准二十条》。

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从以下三个方面标准着力,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单位实际,抓好这三个方面的规范化创建工作:

(一)执法业务标准规范。

1、日常检查行为规范。严格落实《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开展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工作,应当有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义务。

2、日常检查内容和频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坚持日常巡查和技术监管相结合,在网吧市场全面推行使用“文网卫士”系统开展远程巡查。每月10日前报送执法数据,每次巡查完毕后及时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录入检查结果。每月各县(市)区使用技术监管平台向市局报送执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条。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每月对辖区内网吧、娱乐、书报刊、音像、印刷等重点监管市场经营单位的现场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次,对其他类市场日常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次;每年对辖区内重点监管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48次,对其他类市场的平均检查次数不得低于12次。

3、办案方式数量规范。全面推行使用文化部技术监管平台进行网上案件办理。全年办案类别在五类以上。全年办案数量不少于编制到位人数的三倍。执法办案所用文书必须是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的文书格式。文化市场一般程序案件须做到一案一卷,行政处罚实行查缴分离。办结案件及时立卷归档。

4、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认真执行《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必须符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的情形。

(二)执法管理制度规范。

有效推进全市各级执法职责规范,明确全市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法定职能职责及执法范围。切实推动各项执法制度规范。

5、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出台各级执法机构编制人员“三定方案”,明确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执法单位,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6、责任制度规范。各执法单位必须明确每位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并对所辖实体文化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和内容。

7、举报受理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举报受理制度》,举报受理实行层级审批,统一指派,所有受理的文化市场举报都应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8、执法过程记录规范。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日常检查执法活动,要坚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文字记录。特别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和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9、随机抽查和案件督办规范。完善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按规定,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及时上报查处结果。对于上级督办的案件,要做到有行动、有结果、有回复、有汇报。

10、突发事件处置规范。贯彻执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及时上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

11、部门联动机制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联系,主动协调,形成信息互通、良好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及时建立《执法协作联动制度》。

12、审批程序规范。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出台《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层级审核审批,确保程序合法。

13、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公平、公开、公正执法办案规定》,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对法律依据、办事流程、听证信息、处罚结果要利用门户网、自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进行定期公示。

14、执法监督规范。及时出台《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制度》和《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

15、教育培训制度规范。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及时出台《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带头授课,做学法表率。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推进学法形式创新。把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

16、考核考评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考评细则,将机构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点,严格考评,促使机构和个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

(三)执法装备配置规范。

推动各级政府财政提供执法配置保障,认真落实《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

17、配备执法专用房间。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执法专用房间。日常办公用房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

18、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配备巡查用车及暗访用车,县级执法机构按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的标准配备,保证文化市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调查取证、重大活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巡查用车应喷涂“文化执法”、“举报电话12318”等执法标识。

19、配备执法专用设备。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和文化市场监管需求,配备数码照相机、平板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手持式终端、执法仪等执法专用设备,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效能,全面推广应用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

20、建设技术监管平台。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管理、网上执法、远程监管等功能,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率与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之前)。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方案要求,逐项落实,责任到人。6月份,创建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20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并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讲评、通报的工作机制,促使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31日)。

市局将对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就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照《20度文化执法规范化单位创建工作评分细则》进行考评打分。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程序、提升综合水平的一项重点工作。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局机关各业务大队和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注重落实,稳步推进。

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主动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要有计划的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形成一套行之有效,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将好的经验进行认真的归纳总结,及时向市局上报。

(四)周密部署,争创一流。

此次创建活动计分结果将作为全市文化执法综合考评、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考评和“平安xx”创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授牌奖励,创建经验呈报省文化厅,争取全国推介。

执法规范心得篇十二

规范廉洁执法是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执法的必要条件,而执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执法机关的日益强大,一些执法人员存在滥用职权、打压报复、不作为等问题,给社会治理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规范廉洁执法迫在眉睫。

第二段:意义阐述

规范廉洁执法既是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也是对法治社会的要求。只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人权、公正执法,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同时,规范廉洁执法也是对执法人员自身的要求,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才能避免违反职业道德、犯罪行为等不当行为,深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和认同。

第三段:理念总结

规范廉洁执法的核心理念是要尊重、关爱人民群众,稳慎、明智地行使职权,依法、公正地开展执法工作。在执法工作中,应该坚持“四个服从”原则,即服从宪法和法律、服从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服从实践和科学、服从政治和道德。同时,还要注重加强纠错机制,对执法不当、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保障人权和合法权益,还原司法公正和法治精神。

第四段:实践经验

作为一名执法人员,要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和责任,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提高工作的敏锐性和专业性,增强执法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要贯彻执行“三严三实”要求,即严格自律、严格纪律、严格规矩,实事求是、实打实干、实现目标,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为上始终做到为民服务、为官清廉。

第五段:结论展望

规范廉洁执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落实。执法人员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正、专业、高效的服务。同时,要严格落实监督、制约、问责等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当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司法公正。我们相信,只要我们秉持正确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廉洁执法必将为中国法治建设注入更加强大的动力。

执法规范心得篇十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常委会的安排,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以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情况。

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法律监督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注重更新执法理念,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

(二)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从2015年5月开始,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治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一是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监所检察等六个办案部门作为查摆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深入系统查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无罪判决、作撤案处理、捕后不起诉等案件开展专项排查,对涉检上访案件进行逐个摸底和复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放征求意见函2万多份,召开座谈会500多个,走访3000多家单位,复查案件6000多件,通过自下而上的排查,共梳理出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执法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等七个方面40多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二是认真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对查摆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着力解决不规范执法的突出问题。推行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慎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规范赃款赃物处理、保障律师会见当事人等四项举措,防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发生。开展集中解决涉检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推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制度,建立“涉检信访案件绿色通道”,维护群众合理诉求,共办结越级访、上访老户和赴省进京上访案件397件,其中息诉罢访的362件,占91.2%。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案件,适时向侦查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对刑讯逼供问题开展专项侦查监督,促进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办案。认真试行派驻看守所、监狱、劳教所检察和社区矫正检察“四个工作流程”,规范监所检察工作,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超期羁押问题,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组织开展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共纠正超期羁押81人次。依法清理和规范涉案款物的处理,对扣押的涉案款物,区别情况,依法处理,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共清退扣押款物合计人民币1270万元。

三是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在查摆和整改的基础上,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专项整改的重点环节。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废除不合时宜的制度550项,修订880项制度,增订了930项新的制度和措施。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意见)、(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中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保管和处理工作的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修改、完善有关工作规范文件649个,使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都置于严密的制度规范之下。

(三)建立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积极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目标,以完善办案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化体系,努力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是积极推行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为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不严格执行程序、执法随意性等突出问题,2015年,省检察院在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用半年时间,几经修改,制定了15万余字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流程)和(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形成了全省统一、涵盖全部业务工作的办案流程和考评标准。针对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各级检察院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克服,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首先是抓学习培训。将流程和考评办法下发给每位干警,做到干警人手一册。通过举办培训班、巡回讲座、网上教学、辩论赛、闭卷考试等形式,使每一位办案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办案流程。在此基础上,加强对流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2016年8月,各地普遍进行了自查,省检察院对南京等四市检察机关进行了抽查,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年底,省检察院又从全省检察机关抽调70余名业务骨干,从办理的10万多件案件中随机抽出8类1300件案件,集中进行质量考评,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讲评,督察纠正。试行一段后,根据办案实际,对流程和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于2017年5月在全省检察机关正式实施,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了强力推进、自觉入轨的新阶段。

二是创新规范执法的工作机制。为促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将处理涉检信访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探索建立了“涉检信访息诉和解”、“检察环节刑事和解”以及“民事申诉执行和解”等“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实现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加强大案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建设,深化初查工作试点,探索建立职务犯罪线索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构建侦查基础信息查询平台,不断增强侦查办案工作的规范化。推行批捕、起诉案件分类审查、简易案件流程提速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查手续,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探索开展附带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工作,采用上下级检察院会审案件等方式,提高抗诉案件质量。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制度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支持起诉方式。与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单位加强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查询、备案审查等工作机制。规范立案监督的渠道,与省整规办、省公安厅、省监察厅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健全和规范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三是依靠信息化推动执法规范化。积极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促进执法的规范化和管理的科学化。开发检察应用软件,将办案工作流程软件化,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细化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网上操作流程,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网上动态管理、适时监督和质量控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网上办公应用的有68个单位,开展网上办案应用的有64个单位。通过推进信息化,有效解决了全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办案质量,促进了执法的规范化。

(四)强化督察检查,推动制度规范落到实处。

针对执法规范化制度、执法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执法督察检查,认真落实执法责任,确保法律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一是加强对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了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等机构,规范案件的受理、登记、分案、告知、开具法律文书、扣押物品管理等工作。推行办案回访制度和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增强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制定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检察委员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建立“双报批、双报备”制度,即下级检察院决定撤案、不起诉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决定立案、监视居注逮捕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业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是强化执法专项督察检查。成立专门的检务督察机构,强化对执法各环节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初查、逮捕、撤案、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规范检察权的运行。针对执法中的主要问题和重要环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和专项检查。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处理涉检信访,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等专项监督和检查20多次。今年以来,我们又开展了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4项专项工作;组织各省辖市检察院对2016年以来办理的2345件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对260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了专项检查,切实找出执行法律和制度方面的漏洞和执法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制定目标岗位责任考评办法,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分解细化办案人员、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人。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接受举报、当场纠察和深入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督察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对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的办案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20件28人违法违规办案进行了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五)依法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不断强化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1654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转交的案件801件次,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1784次,召开座谈会1875次,主动征询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共聘请2830名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监督员,有效发挥他们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决策咨询作用,促进检察权的规范正确行使。今年七月,省人大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徐州、苏州、南通三市检察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八月份,省检察院邀请部分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对宿迁、淮安两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文明办案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各地根据代表、委员、特约检察员和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从社会各界聘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进行监督,把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范围,积极开展对超期羁押以及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五种情形”的监督;探索实行约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回访考察等制度,提高监督质量。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16名,共监督“三类案件”930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42件,检察机关已采纳14件;监督“五种情形”127件。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规范执法水平,促进了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正确行使。

三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的办案原则、办案程序和检察工作进展情况,增强执法透明度。拓宽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省检察院和26个市、县检察院建立了定期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社会适时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和一些重大案件的办理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方便群众监督。有80个检察院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开辟了检察专版专栏,有50个检察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网页,有101个检察院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或自动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有关信息。

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特别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执法办案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形成了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检察业务有新业绩,检察改革有新突破的良好局面。一是办案质量逐年提高。全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逐年降低,起诉后有罪判决率逐年提高;捕后不诉率全国最低;公诉案件无罪判决率由2012年的0.4‰下降到目前的0.1‰,案件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二是规范化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争先进位。超期羁押和涉检进京上访案件数量为全国最少的省份之一,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均为全国第一。三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数量逐年下降。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初信初访线索比2013年下降了30.68%。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13年以来,全省共有80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张家港市检察院、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分别荣获第一、第二届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称号,通州、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检察队伍中涌现出了顾晓生、汤在勉、李文明等一批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先进典型,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的良好风貌。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方式简单粗糙,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影响了执法办案的效果。二是一些地方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仍有发生,有的甚至边整边犯,特别是今年6月赣榆县检察院发生了少数干警办案中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事件,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三是规范执法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多人手少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检察院特别是苏北地区基层检察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信息化建设资金缺口较大,有的地方仍然实行办案经费与上缴赃款挂钩,导致一些检察院容易受利益驱动办案,影响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

对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赣榆县检察院少数干警严重违法违纪致嫌疑人死亡的'犯罪案件,省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和要求,正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目前,四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下一步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为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教训,省检察院决定用两个月时间,在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深入排查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8月下旬,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四个组到各地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取得实效,促进检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安排和打算。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一项长期自身建设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抓紧、抓实、常抓不懈。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紧紧围绕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检察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坚持政治建检、从严治检,树立检察队伍公正严明、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省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继续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不断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夯实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争创活动,大力学习和宣传规范执法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广大检察人员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责任和意识,切实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当作一项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效率工程”,促进检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阳光工程”。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范的贯彻落实。针对规范化制度执行和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体系。加大检务督察和案件质量考评的力度,确保依法规范办案。省检察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年底组织案件质量考评。积极推行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引导和激励广大检察人员自觉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侦查权的行使。明确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中心的职责和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对无视制度规范,违法违规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增强监督的有效性。

(三)着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用信息化手段支撑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网上办公、办案工作,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办案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丰富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平台、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和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办案提供有效服务。

(四)突出抓好检察队伍和基层建设,夯实规范执法的基矗把规范执法的重点放在基层,切实加大对基层检察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严格侦查人员的资格条件,未参加培训或培训后未通过考试、考核的人员,严禁直接办理案件。完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适应检察工作特点,有利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经费保障体制。推动(关于制定全省县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及时解决人员编制短缺和检察人员断层问题,加强检察机关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建设,增强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规范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保障。

(五)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机关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定期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积极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转办的案件和事项,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检察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使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

执法规范心得篇十四

规范执法是一项重要的职责,具体体现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秩序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在很多地方,都有一批“规范执法标兵”,他们始终遵循法律法规,秉公执法,成为实践规范执法理念的典范。作为一名与他们共事的执法人员,我深受他们的影响,体会到了运用法律智慧和规范执法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于规范执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规范执法要在法治轨道上行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的一切执法行为都应当以法律为准绳。唯有依法执法,我们的行动才能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和支持。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坚守职责,时刻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不轻易动用权力,确保执法过程合法、公正、透明,不给群众留下不良印象。

其次,规范执法要注重服务群众。执法工作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手段,更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作为执法人员,我们需要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了解他们的合法诉求和诉求背后的深层需求。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尊重群众意愿,倾听他们的声音,给予他们足够的解释和帮助,使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民。

再次,规范执法要依靠法治智慧。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所有人都遵守法律法规,执法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复杂情况和矛盾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善于运用法治智慧,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法律是社会的纽带和基础,只有遵循法律规定,并运用法律智慧,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此外,规范执法要弘扬正义精神。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公心正气,不被任何不正之风所左右。我们执法人员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坚决抵制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坚守职业操守,保持社会公信力。只有通过崇尚正义的行动,我们才能树立良好的形象,成为规范执法的标杆。

最后,规范执法还需要持之以恒。规范执法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它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不懈的努力。我们要通过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同时,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动规范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规范执法是一项重要的使命,需要我们执法人员时刻保持规范执法的心态和行动。我将始终以这些心得体会为指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秉公执法,努力做到勤奋工作、独立公正、便利服务、严守纪律,为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执法人员都能践行规范执法的原则和要求,我们的工作将会越做越好,社会将会越来越安定和谐。

执法规范心得篇十五

规范执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执法行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保障。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并且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规范执法需要建立科学的法治观念,其次,执法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此外,加强执法依据的透明化和权责的明确化也是规范执法的关键。最后,执法工作必须要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推动制度建设的完善。这些体会和经验,对于更好地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首先,规范执法需要建立科学的法治观念。法治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推动社会进步和稳定的重要手段。作为执法人员,我们首先要明确自身的定位和职责,认清执法的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的权威。我们要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遵守法律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标准,遵循法律和程序进行执法活动。只有坚持法治观念,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为社会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

其次,执法人员应该具备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执法是一门技术活,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程有着深入的理解。同时,执法人员应该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和道德规范。只有具备了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执法人员才能做到公正执法,不被个人主观情感所左右,确保执法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此外,加强执法依据的透明化和权责的明确化也是规范执法的关键。执法依据的透明化意味着执法行为要公开透明,依据法律规定和科学方法进行,不能凭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随意执法。权责的明确化则是要求执法人员清楚自己的权力和责任,合理行使权力,履行责任。只有加强执法依据的透明化和权责的明确化,才能有效防止滥用执法权力和执法不当的行为,维护公正执法的权威性和可信度。

最后,执法工作必须要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推动制度建设的完善。执法工作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和维护社会的秩序,要紧密结合实际,服务社会,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同时,执法工作也需要不断完善制度,建立起有利于规范执法的制度机制,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只有将执法工作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推动制度建设的完善,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期待,提高执法工作的效能。

总之,规范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保障。我在实践中深刻体会到了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并总结出了一些心得体会。建立科学的法治观念,具备专业素养和自律意识,加强执法依据的透明化和权责的明确化,以及与社会需求相结合,推动制度建设的完善,都是规范执法的重要方面。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这些原则和做法,就一定能更好地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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