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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技术协议篇一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限重,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元人民币。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此情况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元人民币/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的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第三条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逾期费用总额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款到乙方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第四条保险条款
1.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元或定损金额的%,以两者之中的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开始取证以便理赔。
2.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__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
第五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月日年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__年5月1日起至__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三
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集装箱货运代理协议范本,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乙方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2)双方订立在一定期限内的运输费用及费率,通过附件方式约定。$page$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甲方于开航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1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17.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
18.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19.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
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
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费自提货之日起计收租赁费。
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的_____日为结算日。
全部租赁物送还之日为租赁费清之日第三条:押金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
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
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
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
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
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
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
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
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
第九条:租赁物价格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五
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集装箱板房。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一、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工地生活及临时办公型移动板房集装箱租用给乙方使用,(产品性质:住人)其附件的品种、数量、应交押金额及租金计算方法如下:
二、租赁费计算方式:乙方租用的集装箱由甲方全部吊装到位(含楼梯安装完成),经乙方验收符合住人条件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
3)集装箱租赁时间超出720天以上的,上下层箱体每间每天统一按元计算;4)甲方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要求设置楼梯,其楼梯的租赁使用费已包含在箱体的租金内,甲方不另行计取。
三、乙方应交押金额的支付方式:
4)甲方出具押金收据向乙方收取集装箱押金。甲乙方间至退箱结束实际发生的租金结算额,如乙方要求甲方出具正式发票时,均由乙方承担发票额度4.5%的开票费用。
四、遵照昆山当地消防与安监规定要求,甲方租赁给乙方的集装箱体必须是岩棉阻燃材料,反之,因箱体阻燃材料不合格产生后果,其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负责集装箱出厂和退箱回厂的运输吊装费用。乙方负责集装箱安放场地及平整基础,(因场地问题不能放箱的,运输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集装箱及附件的安装,每个集装箱的进出场运输、吊装费用为人民币800.00元,该费用由乙方在押金中支付:六、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时间节点将集装箱送达现场:20xx年5月30日前,第一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20xx年6月20日前,第二批80个箱体(上下各40个);20xx年7月10日前,第三批25个箱体(上12个,下13个)。逾期送达,乙方按每个每天200.00元予以处罚,罚金按实际发生额直接在押金中扣除。
七、乙方交完押金后集装箱产权以及使用权归属乙方,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含盗抢)。乙方租用集装箱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管、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集装箱从事违法活动,严禁储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在箱内燃放鞭炮,(注:如遇大雪天气箱体顶部须乙方自行清理积雪),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乙方租用集装箱及附件期间,其所有设施或部件(如:地板砖、板面、电路、门锁、楼梯等)发生故障或损坏,乙方应自行修理或照价补偿给甲方为其修理。
九、集装箱严禁勾机吊装和私自吊装,违反规定使用导致集装箱吊头或箱体变形损坏时,甲方不予退箱,视为乙方购买处理。
十、乙方退箱时,集装箱号与合同所填箱号一致才能退箱。退箱时须将房间打扫干净,经甲方验收,在集装箱各项设施无损坏的情况下,办理退箱手续,甲方收回合同,将押金扣除租金后无息退还乙方。(春节前后各半个月不退箱)。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一、甲方出租集装箱,规格长6米、宽3米,租赁价格为每个/月。
二、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个。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个月,共计元。
三、乙方租赁时需交押金元。
四、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对甲方集装箱有损坏或丢失,每个赔偿6000元,里面的墙板损坏每块赔偿100元,不准乱涂乱画,地板损坏每块赔偿150元,窗户损坏每个赔偿100元,门损坏每个赔偿400元。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不得转租。
六、集装箱的装卸费、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受托租用甲方集装箱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买甲方集装箱规格为6m*3m高2.6m租赁期限自不得少于180天。
二、用途:乙方租赁甲方集装箱应用于通常的合理的用途,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集装箱的交付。
上下车费、制冷费等费用:乙方在提箱和退箱时,集装箱在甲方堆场所发生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担。
四、交押金。
五、租金:租金按日计算,自交箱日起计至退箱日止,包括起租日和退租日。
七、集装箱在租赁期间的保养和维修乙方在租用期限内应正常使用并妥善维护集装箱。如果集装箱在使用中发生故障,乙方应按集装箱的技术支持手册进行检查后,并予以维修。
八、集装箱的退还。
1.在退箱期内,乙方凭甲方的退箱单将集装箱退还止甲方在上海指定的堆场,且乙方应保证退箱时集装箱完好如初,并以乙方签收的交箱单上标明的状况作为退箱依据。
2.退箱时由甲方负责检验若甲方发现集装箱损坏需要修理的,则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在修理前应将估计的修理费金额、修理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并允许乙方进行检验。租赁集装箱的转租或转借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集装箱转租或转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抵押集装箱。
九、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甲乙双方需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或终止;如在合同有效期截止日的30天前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合同可继续有效,直到任何一方提前30天提出终止为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六
注册地址: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现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期限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牌号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七
老大不悲伤。
明天开个大天窗,
装上个车轮走四方。
明天开个大天窗,
装上个车轮走四方。
说唱(rap)。
这个世界多神往,
诱一惑也张狂,
你也奔忙我也流浪,
心里多舒畅;
这个时代多梦想,
夜夜常思量,
你有追求我有理想,
何不搏一场。
前辈流血我流汗,
总有一天有报偿,
你不上,我上。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八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陆集装箱运输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集装箱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集装箱运输业务,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车辆为xxx。乙方应甲方的要求,集装箱发放交接单由乙方到船公司自行开出。
二、甲方应在船公司开出的`滞箱清单7个工作日内,向船公司交清滞箱费,以便乙方能顺利提箱。
三、甲、乙双方对运价约定:到慈溪甲方指定地点40尺箱870元/箱,其中包括开箱单、吊机、洗箱、修箱等全部费用。但是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如超期、查验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以便甲方核对结算)。
四、甲方提供了相应的提箱单据后,乙方应遵循以下原则:5个或5个以下的货柜,则应在一天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20个以下的货柜,应在二天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乙方没有完成相应的工作而产生的滞箱费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此单货物总价的5%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五、接到乙方到货通知后,甲方应提前安排好拆箱的工作,如果出现因为甲方原因无法正常拆箱情况,导致乙方车辆到达后产生的停空费则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的集卡运费应在第二个月30日前支付。乙方也应提供相应的运费清单以及特殊原因产生的费用发票,以便甲方核对结算。
七、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20万元保证金(不计息),作为乙方履约保证金,保证甲方集装箱能按时运到大发公司仓库。若出现运输货物丢失或被盗等导致甲方损失的情况,乙方自愿承担丢失、被盗货物金额2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在保证金20万元中支付,支付违约金后,保证金不足20万元部分由乙方补足20万元交付甲方,乙方应保证从装货开始、运输途中、至定点卸货完毕止,保证货物安全,运输人员安全及装、卸货人员及第三者安全,尽可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损害赔偿事故,若发生相应事故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一切民事赔偿等责任)。
八、如遇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延长一年,同时在有效期内双方均有权视对方的服务等内容优劣而解除本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九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1:
住址:身份证号码:
甲2: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注册资本:成立于:,甲1、甲2均为甲方的股东,其中甲1占 %股份,甲2占 %的股份。现引进乙方作为甲方的股东,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培训等技术支持工作。
甲方、甲1、甲2、乙方四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经四方同意,乙方以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顾问的形式入股,占甲方注册资本的10%。
第二条:甲1转让占甲方注册资本 %的股份给乙方,甲2转让占甲方注册资本 %的股份给乙方,转让后,甲1、甲2、乙方分别占甲方的股份为:,甲1 %,甲2 %,乙方 %。甲1、甲2、乙方三方均具有同等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甲1、甲2应于20xx年 月 日前将上述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甲1 元 ,甲2 元。,并签订与本协议具有相等法律效益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四条:乙方不进行20xx年度的分红,但乙方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为甲方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工作将折合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在甲方公司的资金投入。乙方自20xx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在甲方公司的分红等一切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如任何一方股东需要退股,则需得到另外两方股东同意,方可进行,并按退股时公司的实际盈利状况,由另外两方股东以现金回购的形式退股。
第六条:发生股权转让时,在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并优先考虑股东现金回购的形式。
第七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叁份,甲方、甲1、甲2、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甲1: (签字)
日期:
甲2: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应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协助甲方进行图书馆系统维护并且建立系统维护记录。
2.上门进行软件的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根据甲方的需要,修改系统的配置文件、帐户、打印输出格式、统计报表输出格式等。
4.根据甲方软件使用情况及设备情况制定科学的数据备份方案和方法,并协助甲方进行日常数据备份。
5.协助同一版本软件的升级工作。
6.根据甲方的要求,制作图书馆的主页。
7.乙方负责甲方操作员现场培训。
8.甲方免费参加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组织的操作员培训。
其一年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所购软件的_________%。
上门及电话服务,二十四小时内响应。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1.自签约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支持服务费。
2.乙方收到用户支付的技术支持服务费后,即开始为甲方提供服务。
按经济法,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一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权益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一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乙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甲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甲方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4.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地免费堆存期为_______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5.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6.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必须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a)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5日前付清上月16日一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日----15日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5日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b)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c)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公司银行账号为准。
d)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有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6)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7)其他不可抵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公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二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20’,rmb/40’.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本规范书适用于___________(甲方)为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常规仪表成套设备。___________(甲方)根据___________(乙方)提供的《招标书》、《仪表数据表》及《常规仪表设备明细表》中的型号、数据、参数,成套供货。卖方为甲方,买方为乙方。
本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同时也包括安装和维护设备所必须的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数据表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上,且不与买方发生费用问题。
2.卖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工程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3.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分部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费用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没有按时进行技术服务,买方则有权通过其他渠道取得相应服务,并从应向卖方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相关费用,且不需任何法律或行政手续。
4.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应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5.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任何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6.卖方(包括分包与外购)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7.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______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相关条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9.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10.卖方负责对买方从事安装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培训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性能,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卖方应为培训提供足够的培训资料和必要的设备,为培训人员提供食宿以及生活和必要的办公条件,费用由卖方承担。每种类别的常规仪表培训人数为___________人。
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卖方应以快递邮寄给买方存档。此外,卖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1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1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双方权威检验机构联合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14.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整个安装、调试过程须在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重要工序须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
15.安装、调试过程中,若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未经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买方自行负责(设备问题除外);若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规定和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签字确认而出现问题,卖方承担责任。
16.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如有个别微小缺陷,卖方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上述的缺陷,买方则可同意签署初步验收证。不论合同设备的损失或损坏的责任在买方或是在卖方,卖方应首先尽快交付更换或补充此损失或损坏的设备,然后再确定上述设备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
17.在设备寿命期内,卖方欲停止或不能制造某些备品备件,应及时向买方推荐此类备品备件的升级和替代产品。但如果无升级和替代产品,卖方有义务提前通知买方,以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从卖方处对所需的备品备件做最后一次订货,并且卖方有义务免费提供制造这些备品备件的图纸、样板、工具、模具及技术说明等,使买方能够为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备品备件,且买方制造这些备品备件不构成对专利及工业设计权的侵权。
18.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应不迟于证实属卖方责任之日起的_____个月内。
19.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
20.合同规定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由买方在_____天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卖方。条件是:在此期间卖方应完成买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但卖方对非正常维修和误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损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21.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合同设备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22.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事先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23.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符合买方数据表及现场要求。技术数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24.卖方将负责仪表设备来货的验收、标明位号及运输,并协助设备在现场的开箱验收。卖方所供设备的包装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
25.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如有仪表设备补充增加,卖方将承诺予以配合。具体内容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确认。
卖方代表人:___________买方代表人:___________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四
甲方(托运方):乙方(承运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职务: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限重,否则,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元人民币。
6.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此情况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元人民币/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第二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在起运港cf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船舶开航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的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第三条费用结算。
1.费用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逾期费用总额每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款到乙方银行账号为准。
5.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第四条保险条款。
1.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元或定损金额的%,以两者之中的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开始取证以便理赔。
2.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暴动或民众骚动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
(8)其他不可抗力。
第五条其他事宜。
1.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人:代表人:月日年。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五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xx厂、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甲方出资金,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
xxxx。包括各种xxxxxxxxxxxxxxx。
暂定x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
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
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六
甲方:
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集装箱技术协议篇十七
甲方:
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战略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集装箱货物运输配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从昆明南站到甲方所指定单位的集装箱的汽车短途运输配送业务。
二、甲方每次发送货物时,在铁路运输单据“收货人”栏内填写乙方及联系电话,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真正收货客户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并及时将送货地址、注意事项等相关资料传真给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传真的资料及时提货、送货,并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收货人确认施封、箱体完好无损,完成交接手续。
三、执行费用标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送货地址、具体箱型等,协商确定短途运输配送费用,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传真件作为依据(见附件);当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发送的货物不得超重,不得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应及时将有关资料传真给乙方,因甲方传递的信息不准确、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的资料后,应在货物到达后两日内及时安排车辆,货物到达后因乙方安排车辆不及时,造成货物延运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的运输车辆应按规定参加保险,司机应具备从业资格,以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或箱体损坏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5、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应对集装箱箱体及施封状况进行确认。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提箱,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及时与铁路有关部门联系,获取相关证明材料,便于甲方向铁路部门索赔。如乙方在到达站提箱时没有发现箱体及施封异常,在掏箱时发现的因箱体及施封损坏造成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费用清算:月结;每月3日前双方财务人员进行书面核对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七、免责条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必须积极提供相关单据给保险、铁路等部门,以便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的司法机构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的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从xx年5月1日起至xx年4月30日止。协议期满,双方若无异议,可简单签订补充合同进行延续;若有异议,双方应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予以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不尽完善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昆明浩瀚物流有限公司。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帐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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