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用简练的语言准确地传达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其中有些文章是优秀的范例,它们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入的思考展示了作者对于某个问题的独特见解和体悟。当然,并不是每篇文章都能完美地满足我们的需求,但是它们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书写心得体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或许会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一
近年来,随着风电产业的迅猛发展,风电事故也接连发生。为了保障风电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开展了一系列的隐患排查工作。作为风电事故隐患排查的一员,我深切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难点。下面,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对行业发展有所助益。
一、优化隐患排查流程
隐患排查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和团队协同合作。我们通过总结前期隐患排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优化了流程,明确了职责分工,提高了工作效率。隐患排查的流程包括:初步了解、实地勘察、细节把控、整合汇总、风险评估和修复处理等。通过流程的优化,我们更加高效地排查到了潜在的风险隐患,及时采取了措施进行整改处理,从而有效的降低了风电设施的事故率。
二、强调实地勘察
对于风电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来说,实地勘察是关键环节之一。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站在风机底部,把握全局”的原则,通过在风机周边、塔筒内以及机舱内的实地勘察,认真分析每个系统的设施、电气、机械等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各种潜在风险隐患。同时,实地勘察也是提高排查准确性和操作性的重要方法,可以避免线上排查的误判和漏检等问题。
三、将细节把控贯穿始终
在风电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细节把控至关重要。我们要时刻注意细节工作,对每一个发现的缺陷都要进行详细记录、截图,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此外,我们还采用了科技手段,利用大数据分析,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回溯和一系列相关的算法处理,可以有效的提高排查的准确性和精度,使排查结果更加准确可靠。
四、风险评估不可或缺
在排查工作的后期,必须对排查后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以判断隐患的重要性和危险性。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评价风电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准确的评估风险,以有效的预防风电事故的发生。此外,风险评估还能为后续的整改策略和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五、坚持的定期检测和维护工作
风电设施的稳定运行需要及时的检测和维护,以预防隐患的发生。因此,我们坚持进行定期的风电设施检测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和解决发现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记录备份。同时,我们也进行系统的维修保养和预防性换件等工作,以保证风电设施的生命力和稳定性。
总之,在风电事故隐患排查的过程中,我们深刻认识到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也感受到其艰巨性。尽管这项工作是个漫长而重复的过程,但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一定能为风电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的迅猛发展,风电事故也时有发生,给现场人员和设备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风险和经济损失。为此,近年来风电行业狠抓隐患排查,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文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分享一些风电事故隐患排查心得体会。
一、 重视前期检查
在风电新建工程开始之前,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预测风电设备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多方面的前期检查和评估。合理的前期检查可以帮助我们找到隐患,避免后期进行风电安全维护和隐患排查所带来的更高成本。在实践过程中,我注意到一些检查方法不可少,包括现场勘查、技术问询、资料审查、实验试验等。这些方法有助于我们清晰地了解需求,并帮助我们确认是否达到行业标准和安全规范,为风电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坚实的后盾。
二、 暴露问题最好不要遮盖
在我的工作过程中,我曾接手过一些隐患排查工作。有时我们发现存在问题,但出于某些原因(比如缺乏维修资金和技能),我们选择了遮盖隐患。不久之后,这个遮盖起来的问题成为一个更严重的事故,并导致更高的成本和威胁。因此,我们必须明确一点,这样遮盖问题不会使问题消失,它们只会在之后成为更大的隐患,带来更大的安全风险和经济风险。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它暴露在表面,尽快定位并采取合适的措施来排除隐患。
三、 建立规范的检查流程
在风电事故隐患排查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检查流程。建立流程不仅是排查隐患的基础,也有助于节约成本。首先,我们需要把全流程统一下来,包括检查对象、检查标准、检查工具和检查人员。这样我们会感到更有条理,更方便于前后对比,同时对问题也会更容易更快捕获。其次我们可以通过建立规范文档或规程来标准化检查步骤和操作流程。这样,能有效地规避风险和误操作,降低出现事故的概率。
四、 定期排查是不可缺少的
风电设备执行周期性维护也是排查事故隐患不可缺少的部分。维护周期的不同也会影响发现隐患的有效率。一般来说,设备维护周期越短,检查次数也就越多,反之亦然。通过定期维护,我们可以发现风电设备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降低风电事故发生的概率。同时,我们还需要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有助于了解所有设备的维修情况、问题以及维修方案。
五、 坚守安全起点
作为风电工作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安全规范,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此外,我们需要积极参加各种事故演习和培训,以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每个人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要清楚了解设备、工作流程和现场环境。相信这样就能为风电事故的排查和管理,做出自己的积极贡献。
总之,风电事故隐患排查需要我们的集体努力,只有重视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流程,才能有效的提高风电设备的安全性。尽管在排查隐患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的困难,但是我们依然要坚持抓好安全监管,时刻保持警觉,才能为风电事故的发生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三
为强化项目部
安全
生产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隐患及其分类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二、隐患整改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三、隐患建档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四、隐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五、隐患整改监督检查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六、隐患整改总结及信息反馈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七、奖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
其他
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八条、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建立重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组织各部门对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控管理。
3、组织治理公共安全隐患,景区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做好事故上报、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 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三定”方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工作职责:
6、定期开展对本部门、本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8、按职责权限组织制定本行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参与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事故统计上报。
舟山华东桃花岛
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承担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景区安全生产形势,拟定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2、指导、协调景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3、组织景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体系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安全事故隐患,负责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森林防火、安全巡查、通讯联络、安全救护职责
1、负责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备案登记,指导场所及其部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协助督促场所维护自身秩序,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和灾害事故进行现场处置。
2、负责景区灭火救援、火灾预防和消防监督工作;拟定消防安全责任。
3、负责景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制定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四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五
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对司属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路线、运营过程等安全生产各要素环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取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三、对排查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防患于未然。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内容包括:检查日期、具体部位和场所,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治理意见,排查人员及签字,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人员及签字。
五、每月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隐患形成原因、特点及规律,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七、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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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和社会舆-论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1.公司全体员工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2.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3.驾驶员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4.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报告和举报方法: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书信、来访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科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科复查销号和存档。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公司领导;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科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四、举报受理部门:公司综合科,电话:0855-5731566,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单位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要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五、举报奖励标准:对经查证核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四类:(1)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2)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4)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六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7〕第16号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2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和综合监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的收集、整理、送批、上报,并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3.5各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
3.6财务科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3.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报告。
4.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隐患可能涉及:
a)可能导致客货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b)可能造成员工伤亡、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安全隐患。
c)可能导致事故的设施、设备隐患。
d)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危及人员伤害,仅对设备、设施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及设备设施、道路安全和人员伤害。
4.3隐患评估。
4.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评估报告和管理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设备、设施事故的.本部门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隐患评估报告》报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会审定,落实整改措施。
4.3.2隐患评估的内容:
a)评估报告。
b)评审意见。
c)技术结论。
e)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f)资金概预算情况。
4.4.1一般隐患整改。
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般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负责实施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安全管理科。
4.4.2.1安全管理科负责编制公司隐患项目治理方案,在征得相关职能部门意见,经经理批准对重大隐患治理的立项。
4.4.2.2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立项后,由隐患治理负责人按照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a)重大隐患治理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b)对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护。
4.4.2.3重大隐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a)竣工后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由安全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实施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
b)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的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投入运营。
隐患治理项目,其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
a)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
b)一般安全隐患由安全隐患部门对已完成的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实际效果的验证。
5.工作要求。
5.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各部门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
5.1.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5.1.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5.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5.2.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5.2.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2.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
5.2.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安全管理科应当定期组织,确定专人负责,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综合检查,路检路查,车辆和驾驶人资质排查和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机制,针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等,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5.5各部门应当于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处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6各部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登记,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定人、定资金、定时间”的三定原则在各自职责分工的范围内实施监控治理。
5.7各部门在事故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的,安全管理科应当向当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6.监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应当指导,监督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安全行业管理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6.3安全管理科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安全管理科发现属于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6.4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相应责任。
6.5安全管理科应当将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按规定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7.罚则。
7.1各部门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7.2各部门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公司责任追究制度给予处罚。
7.2.4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7.3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依法给予处罚。
7.4安全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附则。
8.1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8.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托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9.附录。
附录1、安全检查记录表ccj/jl/13。
附录2、安全隐患整改目录ccj/jl/14。
附录3、安全隐患整改记录表ccj/jl/14-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七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职责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职责,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职责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职责,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职责、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景时,应当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订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实施,并报送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职责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资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八
根据《
安全
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排查统计企业各类隐患,摸清现存隐患底数;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采取培育安全理念、保证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严惩“三违”现象、落实安全职责、制订隐患治理计划等综合性措施,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大力推进安全健康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隐患登记、隐患评估、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公司领导及员工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特建立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xx
副组长: xx
成 员: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安全员: xx(兼)
职责:负责推动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履行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责,调动各部门排查治理隐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治理。
(二)责任人员:
组 长: xx
成 员: xx、xx、xx、xx、xx、xx
职责:负责布置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行业专家组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导组,检查并通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公司的生产区域、后勤保障区域、机修间、配电房、员工
生活
区、材料仓库等。四、排查治理内容
(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三)、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各部门安全教育情况。
施。
(五)、主要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情况;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六)、设备的使用管理及安全生产状况。
(七)、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已发生的各类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五、排查治理的时段和方法
(一)、第一时段(1月-4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启动阶段。
1、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排查治理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工作。
2、认真抓好商砼产品的安全生产,切实消除危险品存储及运输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安排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第二时段(4月-5月):公司组织检查或抽查公司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部门切实抓好隐患治理。
(三)、第三时段(5月-9月):围绕生产任务紧,又系雷
雨
天季节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各部门针对这一时期雷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事故灾难。
2、5月-9月:各部门要按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档案;及时上报公司行政部。
(四)第四时段(10月-12月):围绕四季度生产任务紧张和冬季气候特点,深化隐患治理工作,总结隐患排查成果及经验。
1、加强以防冻裂、防静电、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盗窃、防质量事故为重点的“六防”管理,巩固隐患治理效果,严防四季度因抢产量而出现违章作业现象。
2、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认真总结隐患治理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及时向地方安监部门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安监部门组织的排查工作。
(二)、力戒形式、务求实效。隐患治理要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各部门必须编写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报送公司行政部(统计报表中“一般隐患”,是指危险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是指在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中,一时难以整改。需要在以后全部或者局部停业停产治理,且已经列入治理计划的隐患)。对不报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不力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治理,不留死角。每个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进行全
面治理,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订隐患治理计划,落实隐患治理的责任人员、资金、时间和措施,确保查出的隐患全面受控,不留“盲点”。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消除和减弱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危险和危害,特制订本方案。
一、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各单位、部门要以安全检查制度为基础,建立公司综合检查、领导带队重点检查和上路安全检查等分级分类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制定出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建立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将整改情况应记入档案,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二、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处于正常安全运行状况;
2、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
3、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
4、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6、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作业行为;
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
9、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
10、各类事故隐患;
11、
其他
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三、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如春季、夏季、冬季检查和“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活动前安全检查以防火、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有领导带队,安机科参加,相关部门配合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专项检查
根据安机科提出的意见,对各类专项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自身的生产和现场特点,进行本单位特色的专项检查。
(三)日常检查
1、所有岗位都要对本单位内、设备及人员等安全状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人员安全及健康的违章作业和现象,都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或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直至整改结束。
四、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
1、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及情况都必须认真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机科。
3、检查需做到边检查、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应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必须做到“三定”,并在整改完成后接受安机科的复检,对拒绝整改、整改不力或推诿扯皮的单位、部门,安机科以专题会议或文件进行通报并提出处罚意见。
五、经费和物资
1、治理隐患所需经费直接由分管安全副经理通知财务科拨付;
2、如治理所需经费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 ,由公司经理批复;
3、财务科应无条件确保治理经费及时拨付。
六、机构和人员
1、隐患治理切实落实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为治理主体;
2、隐患所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
3、安机科负责隐患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时限和要求
2、治理时限自接到通知,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隐患治理工作与安全责任制挂钩,实行年终一票否决权。
二0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为全面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践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督查、重实效”的要求,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集团公司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制订《池州杰达青阳公交有限公司》。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领导小组组长按规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情况进行通报、研究,探讨、布置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和整改期限,按照“五落实”原则和“零容忍”要求,严格督促整改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督查各部门科室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
(二)加强对驾驶员管理力度。
严把驾驶员录用关,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应聘条件、考核录用;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宣传,做好“五不二确保”,提高行车安全意识;落实车辆动态监管责任,对发现的超速超员等违章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登记存档并加强后期持续监管;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清理违法记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驾驶员进行约谈、安全教育、处理并记录。
(三)加强车辆安全检查。
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手段,对车辆的油、电、气路和安全设施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安全标志标识及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配备配置齐全、有效,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
(四)继续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管。
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度,保证“车在动、人在看”。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纠正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车辆交通违法定期查询并及时抄告。定期对gps北斗监控管理系统及终端设备进行维护检测,及时修理维护故障设备,保证对运行车辆的实时监控。
(五)加强对驾驶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强化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对驾乘人员进行安全知识
学习
、逃生技能培训和应急消防演练,熟练操作车上安全设施设备;持续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对乘客携带的不明液体、固体等物品要有警觉意识,严格盘查询问,严防“三品”上车。(六)维修公司要加强对车辆安全维修维护。严把车辆维修质量关,对公交车辆做到优先修理、及时维修,确保维修质量,详细做好车辆维修记录,实行维修人员负责制;严格实行车辆“三检”、维修出厂签发《合格证》制度,谁签发、谁负责;同时装、制配车间要密切配合检验工作,做到漏检不漏修,确保车辆出厂的方向、制动、传动等关键部位安全技术状况良好。通过班组例会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三、行动安排
根据集团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时间安排,行动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阶段。
(一)9月10日前将本行动方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二)2015年9月至2017年9月为排查治理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每期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汇总、梳理,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和整改期限,按照“五落实”原则和“零容忍”要求,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三)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部。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公司安全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组织下,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责任分工,广泛动员,迅速行动。
(二)扎实推进,严格治理。
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计划结合实施,建立安全隐患登记治理台账并通过“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做到“零容忍”。
(三)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保障能力。
健全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切实执行,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实现安全工作的“五落实、五到位”。
(四)做好宣传发动,及时报送信息。
通过宣传栏、安全教育会议等,宣传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内容,按季度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书面小结以及上季度排查出重大隐患登记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一同报公司安全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九
在现代社会,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特别是在工业生产和城市建设中。为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长期实践,我深刻认识到这一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积累了一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于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基础。隐患是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只有通过全面、系统地排查和治理隐患,才能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安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过明确责任和权限、压实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构建了一个全面、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将隐患排查和治理与安全生产紧密结合起来,为实现安全生产大检查提供了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保障。
其次,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要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广大干部员工都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标准,还需要加强对干部员工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通过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才能保证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质量和效果。在实践中,我们建立了一套培训和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广大员工对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升了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而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各项工作都可以借助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生产也不例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当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在现有的排查治理过程中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智能巡检、无人机巡查等,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通过科技创新,我们在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例如,借助智能巡检设备,我们能够快速准确地识别和记录隐患点,通过实时数据分析,提供科学的处理建议。这一科技手段的引入,大大提高了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质量和效率,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最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要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不能仅仅依赖于上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关心和支持,更需要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参与和贡献。为了激励员工投入到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中,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奖励政策,如安全管理创新奖、先进个人奖等,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于违法违规、无视安全规定和敷衍塞责的行为,我们也建立了相应的惩处机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通过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我们形成了一种安全文化氛围,激发了广大干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总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科技创新、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可以提高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我们能够构建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十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现代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措施。作为一名企业管理者,我深切体会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并从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首先,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其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事故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再次,加强隐患排查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排查效率;最后,注重隐患治理后的跟踪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通过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我相信企业的安全生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首先,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全员参与,形成合力。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才能够排查和消除隐患。在企业中,我们通过组织各部门联动,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员工举报隐患的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增加员工的参与度,还能够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事故。
其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事故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隐患排查是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只有通过定期、系统地开展排查,才能及早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危险。我们组织专业的安全检查队伍,定期对企业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排查。同时,我们建立了事故分析的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教训,及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的水平,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再次,加强隐患排查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排查效率。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隐患排查方面,我们引入了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如无人机、智能监控等设备,实现了对企业各个区域的全面覆盖。通过信息化手段,我们可以实时监测各个作业区域的安全状况,及时掌握隐患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信息化建设不仅提高了隐患排查的效率,而且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舒适度。
最后,注重隐患治理后的跟踪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隐患排查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排查出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我们建立了隐患整改台账,对每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并督促负责人按时整改。同时,我们还建立了隐患治理的跟踪机制,定期检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要想真正达到排查治理的目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坚持不懈地进行跟踪和督导。
综上所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全员参与、定期排查、信息化建设、跟踪治理,我们相信企业的安全生产将得到更好的保障,为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安全做出贡献。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十一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对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重大隐患治理给予指导、帮助。
(九)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重大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上报申请市政府、省政府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级以上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协调和督查工作。
(十)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十一)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排查,车间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企业(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
(十三)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十四)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对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检查或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六)重大隐患治理原则上实施三级挂牌督办治理,即采取“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市交通主管部门”三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七)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
2、治理措施;
3、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以及经费和物资保障;
4、应急救援预案。
(十八)对已明确的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当地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治方案,及时向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负责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完成隐患治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十二
1、隐患:本制度所指隐患,是指可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分类:一般隐患系指危险性较低、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重大隐患系指危险性较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大的隐患;特别重大隐患系指危险大、事故影响或损失大的隐患。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抓生产必须先抓隐患整改”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行隐患部门及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重特大隐患整改期间昼夜监控和重特大隐患整改逐级上报制。
阶段性总结及情况反馈意见、隐患注销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等相关资料。
1、人的不安全行为整改,本着“发现一处,随时消灭一处”的整改原则,对人为隐患,要通过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抓各项制度落实,强化考核,拒绝“三危”现象,努力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时按相应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维修、加固、整治隐患部位,重视隐患部位的'养护和跟踪监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隐患整改信息联络体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得力,责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要按计划及时限要求完成。对一时不能整改彻底或整改期限长的,要采取强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重特大险情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严格24小时昼夜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万无一失。
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系统内隐患整改工作,隐患部门对隐患整改的具体方案实施、监控、安全防范具体负责。
2、要建立隐患整改定期调度制度。隐患部门每周检查一次整改情况,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委托其办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项目部隐患整改情况。
隐患整改完毕,隐患部门要形成隐患整改总结,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并按规定上报。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处事故隐患,追究构成事故隐患的责任人,以警后事,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隐患整改,特别是重特大隐患整改及时、彻底的,项目部将上报公司给予通报表彰,并对及时发现,上报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或在隐患整改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存有隐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隐患瞒报、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到位的部门,对因整改不彻底而酿成事故的,将从严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十三
一、建立安全建设定期检查制度,把安全隐患排查作为主要资料,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等工作。隐患排查领导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二、隐患排查领导组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当立即组织相关职责人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同时对隐患和整改状况进行登记建档。发现重大隐患,矿主要负责人要立即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重大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包括整改目标和任务、方法、措施、经费、物资、人员、时限和应急预案等资料,要做到整改职责、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一般隐患由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五、整改隐患的班组在进行隐患整改时,应采取严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心得体会篇十四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要求,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今冬明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全面排查治理一批事故隐患,依法整治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问责一批工作不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全面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2023年元旦春节、全省“两会”、全国“两会”等营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教育、旅游、民爆、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以及近期省外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本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坚持立查立改、动态清零。
(一)消防领域。重点排查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养老机构、定点救治医院、方舱医院和集中隔离点等涉疫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备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及“多合一”、出租房等火灾隐患;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动火电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秦岭区域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纠治乡村民宿、村居民自建房违规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
(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事故多发路段和突出安全隐患;桥梁路面结冰、长大陡坡等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的情况;严查“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非法载人、酒驾、醉驾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和打击“黑包车”“黑客车”“黑校车”等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情况;“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监管监控情况,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整治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房屋建筑和市政、水利、电力、公路、铁路、桥隧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冬季施工现场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措施落实及恶劣天气施工组织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四)煤矿领域。重点排查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风险辨识情况、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情况;常态化开展隐蔽治灾因素普查情况,防范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火灾、空区大面积悬顶等重大灾害情况;重点整治采掘接续紧张、超定员、假图纸、假密闭等“五假五超”情况;安全培训专项整治开展、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驻矿安监员配备及履职情况;市县盯守包保煤矿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上级矿业公司向保供煤矿派驻工作组情况;严厉打击长停煤矿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及盗采煤炭资源等情况。
(五)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排查地下矿山井下通风、排水、提升作业和火工品储存、使用管理,以及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冬季运输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尾矿库超设计坝高排放、未进行坝体稳定性评估、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冬季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冰下放矿作业等情况;动电、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等关键要害部位和冬防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动火、高处、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规范管理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检维修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停产企业危化品储存罐区、库房的安全管理情况;醇基燃料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危化品运输和危废安全管理情况;石油天然气开采井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七)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贸领域。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易燃易爆物品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储存等规定执行情况;外来施工队伍的监管情况;冬季粉尘防爆、煤气、检维修、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关键环节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八)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工作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及报警装置安装和运营等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天然气门站贮配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储罐站等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落实,以及电器、消防和喷淋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情况。
(九)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排查供气供暖锅炉、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和压力容器,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大型商超、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滑雪场客运索道、物流园区场(厂)车、起重机械及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检查维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十)特殊作业领域。突出动焊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和设备检维修等特殊作业,重点排查整治安全技术及岗位人员培训情况,特殊作业涉及的焊工、电工、吊装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殊作业所需的防护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特殊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特殊作业审批、作业前安全交底、作业完成后签字验收等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教育、旅游、民爆、烟花爆竹、渔业船舶、水路交通、农业机械、军工、民航、城市供暖、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一)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排查整治;省有关部门要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二)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各地要组织交叉检查,每周调度企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三)坚持严格执法与警示提醒相结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坚决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失信企业。针对事故多发、问题多发的领域和地区,点对点下发警示、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是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的具体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细化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现场督办机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和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动查改,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台账,彻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每一项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有效防范各类事故。中央驻陕和省属国有企业集团,要对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列出本次重点排查整治的企业清单、重大隐患清单;所属单位重大隐患全部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包保,建立包保台账,逐项监督整改落实;集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分别带领检查组,采取所属单位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单位、工作场所、车间班组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隐患整改,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积极的要追究责任。各市级政府、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集团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
(三)严格执法,全面督促隐患整改。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严而又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要求,在前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要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重大突出火灾隐患、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筑施工“三抢”、危险化学品“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严防诱发重特大事故。
(四)强化警示,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奖励等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期间,各地要集中曝光2批次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五)加大督导,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着力落实县、乡镇(街办)集中排查整治活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在集中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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