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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一
农村道路客运交通是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安全水平对于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我国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受若干客观因素影响,发展速度较为缓慢,特别是在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和隐患。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治理刻不容缓。文章围绕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问题进行探讨,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地区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其次,对如何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提出了建议、对策。
我国拥有着面积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村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活动日渐频繁,人们出行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从而给农村地区道路客运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压力。特别是和城市发达的客运交通系统相比,农村地区道路客运交通无论是规模还是服务水平都存在一定差距。巨大的客运需求加速了农村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缺陷、客运网络分布范围广、站点众多以及人们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等问题都对农村道路客运交通造成了负面影响。面对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分析,研究、发展安全防范策略,保证人们出行安全是当前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
1.1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资源配置等原因,农村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和城市还存在很大差距,这种差距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会存在,并给农村各项事业发展造成显著影响。在道路交通方面,农村地区路网工程建设缓慢,技术标准和施工质量也有所不足,许多道路在建设投入和后期维护、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或问题。比如有的农村道路宽度、路面质量等规格较低,不能满足当前日益增加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需求,道路负荷超过设计标准的情况比比皆是。这种情况不仅加剧了农村道路损耗速度,缩短道路使用寿命,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给通行车辆和行人带来威胁。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交通事业获得了巨大发展。但受历史原因和基础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事业发展水平还较为落后,对农村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快速发展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妨碍。
1.2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状况较差。
由于缺乏对农村客运安全问题的足够重视以及管理方面的原因,农村道路交通客运车辆状况水平普遍较差。相对于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视,农村地区对于交通设施、设备的关注程度明显不够,不但公共交通网络建设步伐较慢,用于承担客运工作的车辆状况也较令人担忧。在选择客运车辆时,人们更加重视的是汽车的价格,从而使得二手车辆乃至接近报废的车辆更加受到欢迎,广泛应用在农村道路交通上。这些廉价车辆性能、质量普遍不高,有的还存在较多的故障隐患,运行安全远远得不到应有保障。部分地区对于农村客运交通车辆管理也缺乏足够重视,许多按照有关规定不应该用于客运交通的车辆别投入实际使用中。这种情况虽然可以降低运营成本,但同时造成了行车安全水平下降的问题。我国政府正逐渐认识到这个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严加整治,特别是加大了对违规使用和超载车辆的经济惩治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村客运交通安全事故起到了控制作用。但由于我国农村区域面积广大。客运线路分散,有限的行政检查资源难以起到决定性效果。目前我国交通部门通常使用在道路节点设立检查站的方法对来往车辆通行情况进行检查、控制,但部分违规超载车辆为了免于惩罚,在到达检查站之前驶离主干道,进入农村公路,给农村道路带来远超设计标准的运输负荷,公路状况进一步恶化,提高了农村道路的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
1.3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除了上述因素外,农村地区客运交通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道路客运经营企业为了实现更多的经济利益,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客源,在设置运行路线时尽可能地延长线路,将更多的村庄纳入经营范围内,这无疑会提高道路交通部门的管理难度。再加上传统观念中对农村道路客运一直存在一定程度的轻视,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得不到足够的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缺乏足够的制度保障和资源支持,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力度偏弱,难以取得应有实效。
农村道路客运交通是农村地区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迈出的重要一步。针对上文所述的各类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措施,提高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水平,推动农村道路客运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2.1降低农村道路客运运营成本,推动农村客运用车的升级换代。
在农村道路客运管理方面,政府部门要充分承担起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通过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提供资金补贴,专项用于客运车辆的购买和升级,促进农村客运车辆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水平的提升,物价部门可以对高品质客运车辆的票价进行一定程度的提升,加大利润空间,鼓励客运企业提高运营车辆层次。同时,加大对不符合交通客运相关规定的客运车辆的查处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措施促进农村客运用车的升级换代。
2.2引导客运经营者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增强农村客运市场活力。
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农村客运经营的个人和企业普遍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的问题,不同客运经营企业之间差异很大,良莠不齐,进一步加大了农村客运交通的管理难度。针对这个问题,交通部门要通过科学的措施,去芜存精,引导广大农村客运经营企业向着规模化和集约化的方向发展。这样不仅可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客运市场良性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客运服务,也为客运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2.3大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农村客运交通提供良好的硬件条件。
良好的路网设施是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的基础条件。各地政府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设置专项资金,推动新路建设和旧路的升级改造,做好道路日常维护,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路面等级。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出行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正在逐步加快,农村地区的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带动了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加强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正当其时。道路交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客运交通安全建设,想方设法加大资源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强化管理力度,真正建立起农村道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为农村地区人们的出行安全作出保证,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二
七岁女孩为爸爸交上违规行驶罚款,听来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但是,这个发生在福州市福峡路与潘墩路路口的故事,就存在于一位三十五岁的父亲和他七岁的女儿身上。父亲骑着电动车载着女儿,行驶在机动车道上,明显违反交通规则,却不愿意接受惩处,让女儿说出了“爸爸,别跟警察叔叔吵了,学校里老师教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这类令人羞愧的话,小小孩童,却是道出了现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普遍状况——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和隐患颇多。
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反映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以及产生原因可以归为以下几点。
一是,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安全教育不够完善,宣传不够广泛。目前,交通安全事故的频发,与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关系密切。交通参与者主要包括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客等。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我国机动车驾驶员基数庞大、增长迅猛,造成驾驶人的素质参差不齐,同时,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的大量存在是交通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主要是骑自行车、人力三轮、电动车等的人。这类骑车人中也有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经常乱闯红灯、抢行猛拐、骑车带人,不仅扰乱交通秩序,危及自身安全,也酿成很多交通事故。行人和乘客也是参与交通的重要人群,而这类人群中存在大量的乱闯红灯、不遵守交通秩序的现象,有些人为了少走一段路,甚至去翻越栏杆或是抄近路等,这同样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就像例子中的父亲,即使作为外来务工者,也必须遵守交通规则,遵法守法不分地域,之所以出现违反交通规则现象,便是因为缺乏较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道路法规意识,才产生了那样尴尬的一幕。作为公民,拥有基本的法律法规意识,应该成为我们的义务,同时也是对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
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完善,对于违法行为惩处不够严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其中包括车辆和驾驶人、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作为总的交通安全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了总的规定和方向,同时,在地方和区域上,也应该根据总则作出进一步相关规定,制定更加详细完善的相关法规,同时,加大执行力度,执法部门严格执法,监督部门加强督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防护工作。如今,仍有众多人对于交通法规一知半解,知之甚少,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也还有待完善。对于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也正需加强,在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中,违法行为难免,但不意味着纵容。对于这位父亲来说,道路安全法规更为完善一些,制度建设更为坚实一些,或许他便不会违反交通规则。
三是,道路规划不够完善,同时道路标志不够明确,道路标志应该起到一定程度上提醒人们出行应该注意的问题,而不是串行道路。最近几年来,纵多大城市都加大了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但是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速度远远高于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的增加速度。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的供应无法满足交通的需求,导致供求关系失衡产生交通拥挤。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道路项目呈现上升趋势,因此,城市道路的规划设计也就显得比较重要。尤其是在当今人口增长仍然比较快速,人口基数庞大的情况下,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合适与否问题显得愈加严峻,不仅是为了城市建设,更是为了广大群众日常出行安全问题考虑。道路规划更加完善,道路标志更加明确,能够更清楚地告诉人们道路安全知识,而像这类违法行为也不易发生。
四是,在这个例子中,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还载着人,是危险的,在我国,机动车辆的安全性能较差,机动车种类庞杂、数量大,而机动车安全配置水平比较低,尤其是这类电动车等不安全因素不容忽视。近几年来,电动车以其方便快捷、经济实惠和环保等特点深受广大工薪阶层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青睐,并迅速走入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逐步成为继公共交通、家庭汽车和自行车之外的又一大交通工具。可是,伴随其数量的激增,电动车带来的新的社会问题也接踵而至。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逐年递增,类似于超速、闯红灯、占道抢道等违法行为则更是数不胜数;再加之其在管理上的混乱疏忽,使之逐渐成为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又一大严峻考验。所以,有必要对电动车进行逐步的有效管理,减少电动车上路后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让电动车在道路上和法律上都能更加畅通无阻地行驶,也使道路交通真正实现安全、有序。对于这位父亲和他的女儿来说,如果骑行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没有被及时阻止,很有可能发生更为危险的交通事故。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简要剖析以及原因阐述中,我们认识到,道路交通问题在现今仍处于比较严肃的状态,也同样造成了不少不良后果。如果像那位三十五岁父亲一样违反交通规则的人更多一些,可想而知,道路安全将更加严峻,交通事故频发以及生命财产安全更加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每天都有大量人流活动在道路上,不安全的分子时刻存在着,如果人们都随意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惩处都不被接受的话,道路不安全问题将一发不可收拾。首先,它是对自身安全的不尊重,将造成自身安全危在旦夕,不利于人身安全保护,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此外,它也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不尊重,违反交通规则,很有可能造成共同伤害。而且,这也是对交通秩序的一种破坏,不利于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不利于文明道路、文明出行、以及文明社会的建立。
针对以上这些存在的问题,我简单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办法。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应该尽可能完善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应该严格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完善监督,将法律落到实处,对于违法行为予以处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做好本职工作。尤其是交通部门,严格依法治理,将交通法律法规贯彻到实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交通安全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新闻、广播报纸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定期举办交通安全活动,进行交通安全月宣传,将交通安全意识贯彻深入人心,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与此同时,完善道路交通规划,做好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尽可能合情合理、经济实惠地建设好每一条道路,维持好道路运行和安全。对于道路中通行的电动车,做好管理和登记工作,严格做好道路行驶管理,杜绝违规行驶行为,做好违法惩处。
对于个人来说,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不违法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也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在道路行驶中,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有利于我们提升安全指数,保护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广泛学习,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和巩固交通安全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安全素养。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使自己从中获益,获得提升。
道路交通安全是伴随着我们日常学习工作的一项重大问题,在我们的每天生活中都会与它接触,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受它影响,同时也会对它产生影响,如何提升交通安全意识、保护好自身安全,是我们都应认真对待的问题,这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只有交通参与者的素质提高了,交通安全社会化就能实现,而且能够深入持久地巩固下去,管理社会化工作就会不断上新水平,开创新局面,出现新成果,才能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奠定好坚实的交通基础。
因此,让我们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做好自己,完善自我,提升交通安全素养,做一个文明的出行者。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三
在本科安全专业的学习中,《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门选修课程,也是培养安全工程人才的专业课程。本文简要分析了该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然后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这三个层面着手,进行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途径探索,以期为广大师生提供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到安全系统工程的应用,主要包含了系统安全分析、安全评估以及安全管理等内容。学生学习这一课程,需要掌握交通事故的含义、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内容、人的因素与道路因素之间的关系、车辆和交通的关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系统等知识。所以,要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对本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显得十分关键。
技术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决定了交通安全的技术水平。所以,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实施教学改革,能够促进学生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创新,从而提升道路交通的技术与装备水准。本专业学生走上社会,来到工作岗位后,便能采取科学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得社会交通环境与条件得到改善,进而使交通事故得到抑制和减少。所以,道路交通安全的课程教学改革能够使学生掌握系统而全面的知识,提升交通安全整体技术水平。
1.2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在当前,创新精神的培养已经成为了人才培育的重大问题之一。创新能力不仅包含了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包含了观察、思维及实践操作能力。要培养本专业学生的创新精神,就必须要对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实施创新教育。学校和教师应当解放思想,采用新的思维方式了解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鼓励学生想出适合的应对策略。只有在学习和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问题,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加强课程改革,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使得交通安全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1.3能够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交通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核心产业,而交通安全则是该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但从目前情况看,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了国民经济与人民的`人身安全,并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一定阻碍。从有关统计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概率仍在上升,伤亡人数也在不断上涨。2016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财产直接达到了9。8亿元。因此,面对如此严峻的局势,若要促进道路交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相关课程的教学。广大科学工作者要重点探究我国交通环境特征,找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并对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进行改革。这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从理论方面进行改革。
从理论层面着手,教师可以将课堂讲授与学生的自主学习联系起来,采用多媒体等新式教学方法,取代传统的板书教学。要全面发挥出多元化教学的优势,提升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及效率。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这门课程而言,其理论知识相对枯燥,学生学习起来可能感到乏味。因此,教师更应当采取启发式教学法或讨论式教学法,让学生更加扎实地掌握丰富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要让学生学会自主思考、积极创新,在夯实理论基础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专业知识。比如,教师可以结合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实施案例教学。然后把理论和实际联系起来,采用课堂辩论、学生讨论等方法,利用案例进行理论讲解。或是组织交通安全月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其中,培养学生的兴趣和思维。
2.2从实践方面进行改革。
所谓实践教学,不仅要让学生把理论和实践结合到一起,还要帮助学生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并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水平以及创新水平。实践教学包含了两个部分,即专业实验与专业实习。前者的主要目的就是养成学生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认知与实践能力;而后者的目标则是帮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交通安全工作的意义和规律,让学生对安全设施、监测方式、防治手段等有较为明确的理解。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把握好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比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多和外界交流,学校可以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来到校内展开学术研讨和交流,向学生传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专业性问题。同时也可以安排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考察与学习,充分了解这些单位在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具体操作情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此外,还可以带领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研究科学课题,让学生撰写学术论文,培养学生的探索能力与问题处理能力。
2.3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
以往的道路交通安全教学大多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使学生不得不对理论知识死记硬背,因此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同时无益于学生创造力的激发。因此,必须要构建起科学有效的考试制度,提升考试检测的有效性。例如,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课程而言,可以采用过程考核与项目任务联合考核的办法,将具体的评价体系分成三大部分。其中期末考试的分数占据70%,实践课程分数占据20%,平时表现则占据10%。在期末考试时,允许学生开卷考试,学生可以自主整理好理论知识点。考试内容应把应用题型作为主体,并提高题目的灵活性,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对于实践课程,则要注重考查学生的合作意识,教师依据学生的表现和书面报告,对学生进行评分。平时成绩则包含了出勤、课堂提问等。将这几点综合进行考察,能够更为准确地作出评估。
要提升教学水准,实施教学改革便是极为重要的任务。学校和教师要能够认识到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从理论、实践、考试制度等方面进行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使《道路交通安全》课程的教学方式得到科学改善,从而优化教学效果,使学生取得更好的成绩。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四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它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在赔偿责任主体、赔偿原则等方面较之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新的变化,尤其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争论不断,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一,本文试图作点肤浅的分析阐述,以求教于同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此条款确立了一个崭新的归责原则体系:
1、保险公司的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款规定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对于该款规定的理解,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何。
第二,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各种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了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该款规定确立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无过错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该款规定确立了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有减责事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减责,即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减责。第三,有免责事由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即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从上述分析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确立了一个崭新的责任体系,它不是简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不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归责原则,这样有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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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五
1、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问题。其一,部分村民为了贪便宜、图省事,见车就坐,能挤就挤,从不考虑安全问题,一旦遭遇车祸才感到后悔。其二,车主见利忘义,开无牌无证车、报废车和禁止载客的车辆载客,明显缺乏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农民在生活条件尚未得到改善的情况下,根本不考虑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方式问题,。如:农村公路用作晒谷场、堆放场,公路沿线占道的现象相当普遍。
2、学生交通流产生的问题。农村教育体制改革村小集中到乡镇中心办学,给学生交通出行带来状况令人堪忧。这样一来,中、小学校,幼儿上学放学都需由机动车辆接送。但是,部分学生家长为了节省开支,临时雇用部分面的车、二轮摩托车用来接送幼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学生搭乘超载车、货运机动车现象较为普遍。另外,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学生三五成群在公路上追逐玩耍,目中无车,临车横路,搭乘无牌车、超载车、货运机动车。
3、部分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现象屡禁不绝。偏远乡村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现象依然存在。轮摩托车一般不受路况的限制,驾驶人多为偏远乡村村民,平时忙完农活,挤出时间赚几个零花钱,以补贴家用。而这些“三无”车辆由于车辆技术状况差,驾驶人员素质低,承担风险能力弱,一旦发生事故,赔偿费用很难到位,给事故处理增加了很大难度。
4、占道乱堆乱放,违章作业现象难以取缔。违法占道作业隐患多,特别是沿袭多年赶集习惯,一到赶集场日,各个村民画地为牢、占道为市,不仅造成交通堵塞,而且不时酿成交通事故。另外,比如建房占用街道、公路有效路面堆放物料;利用路边门面开办汽车修理业务等,不仅影响了道路交通的畅通和车辆行驶安全,还不时引发交通事故。
1、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当前,虽然某些行政村已确立了交通安全员,但大都未建立健全农村墟日安全管理、交通事故责任检查、交通安全定期检查督促、交通安全工作例会等各项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或即使建立了部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但也未能落到实处,工作流于形式。
2、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农村交通安全协管、交通安全宣传等管理经费不到位,交通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3、交通要素不符合交通安全标准。交通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与“人、车、路”等诸多要素有关。一是交通参与者的素质差。主要表现为: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差;沿线村民交通法规知识匮乏;安全意识差。交通行为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二是车辆多、流量大、车型杂、车况差。有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各种车型,可谓应有尽有,车型较杂。有不少二手车,还有拼装车、报废车,车况差。另外,农村公路多为四级和等外公路,弯道转弯半径小,线型设计不合理,通车视线不良,桥面窄、坡度大,平面交叉口多,路况差。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环境”诸多要素,要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基层脆弱、管控软弱的现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1、确立政府主导地位,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大格局。首先,要确立政府主导,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纳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县级人民政府主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交通安全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考核;乡(镇)、村组以块为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要落实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乡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把乡村交通安全工作延伸到行政村,进一步发动农村自治力量,充分发挥农村村级组织的作用,使各项管理措施真正落实到基层。
2、改善路况,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高行车舒适性。农村道路在新建、改建时必须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三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谁牵头、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完善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工作机制,加强乡村道路日常养护,做到责任明确,设施齐全,养护规范,确保路况良好。对农村公路中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等危险路段进行改造,通过增设防撞护栏,增设标志牌,设置公路线形诱导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行车的安全性。
3、推进农村客运优先战略,优化车辆结构。实施大客运战略,逐步建立起农村客运车“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的有效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农村道路上的车辆结构,建立安全、有序、高效的客运秩序,减少农村交通安全隐患。
4、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的执法管理。公安、交通、农机等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道路的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载人、人货混装、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各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道路的行车秩序。
5、深入农村宣传,增强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不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总之,要保障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离不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离不开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六
专业:交通运输班级:1001姓名:学号: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与国外相比有很。
于交通事故,并有2000万至5000万人遭受非致命伤害。如果不采取有效的事故。
预防措施,交通事故致人死伤的人数在今后20年中将增长65%,远远高于艾滋。
病、疟疾等疾病。
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世界发达国家,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
通事故23.8万起,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4起,造成67759。
界五分之一,万车死亡率也远远高于发达国家水平。据最新资料显示,日本万车。
死亡率是0.77,英国是1.1,加拿大是1.2,澳大利亚是1.17,法国是1.59,美国是1.77,而我国万车死亡率为5.1,是发达国家的4至8倍。这些醒目的数据充分说明,我国已进入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期。
道路交通安全工程是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道路交通系统中的危险。
性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和预测,并根据其结果,采用综合安全措施予以控。
制或消除系统中存在的危险因素,使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到最低限。
度,从而达到系统最佳安全状态的技术和方法。
道路交通安全工程内容包括系统安全分析、安全评价和安全管理。
具体内容、任务和意义:
(1)发现交通事故隐患;预测、分析由于交通事故隐患和人的失误可能引。
起的危险。
(2)制定和选择交通安全措施、方案,进行交通安全决策。
(3)组织并实施交通安全措施、方案。
(4)对交通安全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5)改进交通安全措施,以求得最佳的效果。
安全系统分析是交通安全系统工程的核心,通过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概。
率及各种隐患表现的定性或定量分析,可以充分识别系统的安全性和危险性。其。
目的在于:找出引发事故的因素及其不同的组合形式,把握道路交通系统的安全。
薄弱环节所在,寻求预防事故放生的各种途径,并为安全评价和安全控制提供依。
据。
交通事故是在特定的交通环境影响下,由于人、车、路、环境诸要素配合失。
调偶然发生的。因此,分析交通事故成因最主要的是分析人、车、路、环境对交。
通事故形成的影响。有人曾称交通事故为“现代社会的交通战争”,交通事故像。
一个隐形的杀手,潜伏在马路上等待着违章违规的人出现。因此,人们应当学会。
保护自己,要养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习惯。血的悲剧告诉我们一定要遵守。
交通法规,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四、交通安全工程案例案例对象:校门口的富裕路(科技路西口到西三环段)。
1.富裕路段使用者遵守交通规则的状况调查。
2012年,西安外事学院北校区门口修建人行天桥,同时增设机动车隔离护栏,并将其开口设置距离学校门口300米处,大大方便了行人和车辆的通行,增大交通流量,明显减少了事故率。
交通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的问题,许多国家已经在交通可持续发展中将交通安全摆放在首位。在交通战略计划中,将交通安全作为首要目标,都明确指出要实现以减少交通伤亡,促进公共健康,改善公共安全为目标的提高交通安全性战略。随着世界各国,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日益关注,且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的成因并制定相应对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形成了现代道路交通安全工程。
然而我国的交通安全问题依然很严峻,通过这次论文的学习,使我对交通安全工程有了深入认识,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案例分析,然后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是否设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隔离带,护栏,天桥及交通信号灯),随着道路交通安全的改善,我相信一定会形成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七
摘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如何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意识,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安全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进行深入调研,对当前交管工作有了一定认识。有感而发,撰文如下,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特点一:强化领导,构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
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定了“政府领导、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修订完善了重大交通事故定期通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制定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推动了道路交通“大安全”格局的形成。强化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联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协同开展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初步构建起交通安全社会化的管理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的执法检查和社会各界的工作监督,有力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
特点二:广泛宣传,增强全民交通安全防范意识。
积极探索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新途径,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三超一疲劳”等专项整治行动,警媒联动,随警采访,及时报道,提高了整治行动影响力和威慑力。建立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和教育基地,首创农村流动车辆管理所,解决了农村交通管理薄弱问题。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推行交警挂钩学校承包责任制,确保学生上学和放学的行路安全。延伸普法宣传触角,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接受群众咨询,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特点三:加大投入,提升交通管理信息化水平。
加大交通设施投入,改善交通环境。新增停车泊位,增设各类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调整了路口信号灯配时。实施交通智能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组建公安交警指挥中心,强化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在重点路段安装高清晰视频监控设备,达到了车辆号牌自动识别、通行车辆轨迹跟踪、超速车辆检测记录、缉查布控和检索查询等信息化管理目标,实现了地区信息资源共享和全省卡口数据查询。充分利用交通管理信息化设备,先后破获一批重特大刑事案件,为建设“平安城市”提供了可靠保证。
特点四:依法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创新交通勤务模式,推动警力上路、装备上路,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保卫战、查禁酒驾毒驾及涉牌涉证统一行动和打击非法营运机动三轮车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狠抓路政管理,规范运输市场和出租客运行业秩序,强化“平安农机”建设,开展“清黑打非”专项整治,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持续平稳。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整治交通事故隐患,创新事故调处方法。对全市省道、县道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排查,投入专项资金进行险情隐患整改,以事故处理“六位一体”为载体,协调保险公司、司法调解进驻事故中队,开展调诉对接,多元化调解,将事故纠纷尽量化解在诉前调解阶段,节省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问题一: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还不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需要加强。
问题二: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完善;警力与交通监理、农机监理人员不足;农用车辆管理不规范;电动车非法营运问题有待解决。
问题三:乡镇水泥路面破损严重,公路养护资金不足;停车泊位不足,交通基础设施亟需改善。
对策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要借助普法宣传教育平台,实施文明交通素质教育工程,探索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新途径,把《道交法》纳入“七五”普法内容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深化警媒合作,构建立体化普法宣传网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使该法成为群众熟知掌握、自觉遵守的法律。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文化建设,弘扬“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六进”活动,拓展普法宣传覆盖面,把普法教育延伸到上路前、出行前,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目标。
对策二:完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搞好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思路,建立重大交通事故研判预防系统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部门会商、跟踪整改等措施,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综合整治,严肃处理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建设“平安大道”。要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加大校车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抓好车辆停放管理,恢复被挪作他用的停车场,提高车位使用率;完善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乡镇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乡道村路管控养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抓好农用车辆的监管,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对策三:加大设施投入力度,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要围绕开展“城乡管理建设年”活动,科学评估道路承载能力和车辆通行指数,统筹规划城乡路网、停车泊位、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的设计,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强化交通节点整治,稳步推进城乡主干道建设。要加大道路交通保障投入力度,扩建和改建市区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增设交通标识及人行过街设施,合理开发地下停车位,适度增加公交线路和频次,抓好公交站点建设维修,在公路与乡道交叉路口处增设“减速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完成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消除机动车乱停乱放、交通拥挤的隐患。
对策四:加强交管队伍建设,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要深化“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公安交警、农机监理、运管监理等交管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业务考评,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提升交管执法水平。要加强执法记录仪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协同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等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执法程序,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办理人情案和关系案。要配齐配强交管执法人员,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交管队伍,为推动振兴发展,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八
摘要:安全是一个永恒而沉重的话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与日益增长的道路机动化水平不相协调的是人们淡薄、欠缺的交通安全意识,尤其是法制观念淡薄、心智尚未成熟的中小学生。本研究通过现场调研,总结了中小学生出行危险因素,分析了中小学交规安全教育现状,认为使交规教育走进中小学课堂并成为核心课程之一,普及与其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规实质性内容,对有效降低中小学生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交规法规中小学生教育安全教育。
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带来了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然而目前我国的道路安全教育并没有达到应有效果,部分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法制意识淡薄,甚至有许多高中毕业生乃至大学生不了解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标识,看不懂交警手势信号,导致交通事故不断[1]。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现有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有关,尤其是忽视了针对中小学生的交规教育。
近日,广东省一小学出台规定,要求小学生骑车上路通过考试、取得“准骑证”[2]。近年来,日本、江苏、浙江等地的一些中小学也出台过相关政策[3,4],充分体现了社会对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美国部分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与课程相结合,英国从1970年起便在全国中小学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行动等[5]。广大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对中小学生进行课堂交规教育,使其了解掌握交规的部分实质性内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考虑到今后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仅考察市区、城郊中小学。以邹城市市区、城郊的十所中小学为例,对其进行了实地考察对比分析,总结了中小学生出行危险因素,分析了中小学生交规安全教育现状,据此提出了对策。
1.外部因素。
(1)上、放学均处于出行高峰时间段。中小学生上、放学时间基本与上班族上、下班时间一致,短时间内人流、车流大量涌向道路,容易造成交通混乱,给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带来极大隐患。
(2)个别校园周围环境较复杂。中小学校园大都处于闹市区等繁华路段,车流量较大,尽管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家长接送,但也相应增加了安全风险。加之个别校园门口不乏流动商贩,违章情况时有发生,也相应增加了学生出行风险。
2.内部因素。
(1)心智不够成熟。中小学生尚处于身心发育阶段,规避风险能力差,对危险感知能力差,在危险面前容易茫然失措。中小学生正处于活泼好动的年龄,上、放学期间经常成群结队,不遵守交通规则,在马路上相互追逐、骑车打闹。中小学生在违反交规上往往遵循“破窗理论”,一人违反,众人盲从。
(2)法制观念淡薄。现行教育体制下,教师教学更侧重于文化课,中小学生无暇主动或被动接受道路交通法规知识。
近年来,由于重大交通事故频发,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起了国家及社会的广泛关注,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部分地区部分学校迫于升学压力等原因,往往导致交通安全教育趋于形式化,收不到较好效果。
1.注重升学率。
现行教育体制下,成绩是评价学校、教师、学生的唯一标准。中小学所进行的智育不是以激发学生求知欲,开发学生的智力为主的智育,而是搞题海战术,重知识轻能力,重灌输轻开发,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在安全教育方面投入的精力少之又少,交通安全教育趋于形式化。
2.家庭教育缺失。
部分家长对孩子仅仅是口头上的教育,而不是“言传身教”,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甚至对孩子进行口头教育后自己却在违反交通法规方面“身先士卒”,给孩子带来了错误的导向,孩子们的思想与行为潜移默化地被家长改变了。
3.外部干预较少。
通过调研表明,学生道路安全知识的获得仅仅局限于学校老师的传授和自己生活所学,交管职能部门的参与过少。基层交警任务繁忙、学校迫于升学的压力等原因,导致交警等难以为在校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教育课。
1.家庭教育。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影响深远。父母以身作则,时刻提醒自己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在带孩子出门的时候要注意对其进行现场教育,让孩子真切感受到准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2.规范学校周围环境。
中小学生效仿能力较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为有效贯彻交通法规,切实遵守交规,有必要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规范整治。学校周围的十字路口要设立红绿灯,减少事故的发生概率。上学放学期间,驻校民警要到学校门前马路上指挥交通,确保学生安全通行。
3.交通教育进课堂。
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是保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质量和效果的重要手段。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共同编制行之有效的交规教育教材,对于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差,不懂得遵守交通法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相比大中城市而言,县级市的安全教育往往更加缺乏。为了让学生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交规教育应该从中小学生抓起,让交规教育进入学校的核心课程,并贯穿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全面落实交通安全教学课时、教学活动安排和组织工作。
只有让遵守交规这一概念从小便深入学生内心,让安全这一概念根深蒂固,才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率,最终达到人、车、路的和谐。
[3]高建春。交通规范问题与交通规范教育[d].内蒙古师范大学,2011.
[4]日本兵库县三田市推行学生自行车驾照制度[n].世界教育信息,2012,05.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九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了,它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但由于该法在赔偿责任主体、赔偿原则等方面较之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新的变化,尤其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存在不同理解,争论不断,导致司法实践中各地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一,本文试图作点肤浅的分析阐述,以求教于同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此条款确立了一个崭新的归责原则体系:
1、保险公司的无过错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款规定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对于该款规定的理解,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何。
第二,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各种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超出了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对于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机动车之间的.过错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超过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该款规定确立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过错责任的原则。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无过错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该款规定确立了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无过错责任原则。第二,有减责事由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减责,即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主张减责。第三,有免责事由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即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从上述分析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确立了一个崭新的责任体系,它不是简单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也不是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而是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归责原则,这样有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1、现行的“三者险”是“商业三者险”还是“强制三者险”。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205月1日起所有机动车辆都必须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5月1日中国保监会已经因保险公司风险提高而对车辆保险的费率做了调整,其中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上调了10%。但因“强制三者险”具体的保险内容和赔付办法等,国家至今没有出台明确的规定,保险公司先前推出的第三者责任险其实是“商业三者险”,与交通安全法规定必须购买的“强制三者险”性质不同,统一的强制三者险制度尚未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根据国家保监会的统计,目前,我国有24个省市先后通过地方性行政法规形式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实行了强制保险,如安徽省人民币政府于1994年2月3日发布了《安徽省机动车辆、船舶法定保险暂行规定》,对安徽省内车辆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因此,笔者认为,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出台前,对已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省市应认定“三者险”为“强制三者险”。
2、受害人是否可直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目前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是持否定的观点,认为交通事故是人身损害赔偿,保险责任赔偿是合同纠纷,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立法本意是要保险公司提前支付保险金及时理赔,并未将其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将保险公司作为此类事故赔偿责任的被告,那大量的因责任保险而产生的纠纷将涌向法院,保险公司将有打不完的诉讼官司。为此,受害人不能直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另一种是持肯定观点,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赋予了受害人直接请求权,即受害人可以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因为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此规定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赔付义务,在发生第三者险时,可以直接由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进行赔偿。《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也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因此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赔偿金,事故的受害人取得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对受害人给付赔偿金。当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的赔付过程中与受害人发生争议时受害人是可直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的。笔者对此是持肯定观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自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对婺民一初第2281号民事案件的审理,开创了判决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的先河后,各地又有一些法院作出了类似的判决,如2004年11月4日人民法院报第四版报道的《平阳审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也是判决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的。
3、法院是否可依职权或应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害方开始对事故车辆的责任保险是否订立、与哪个保险公司订立,保险限额是多少都不清楚,所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的并不多见,一般都以机动车一方为被告,常在诉讼中查明事故车辆订立了第三者责任险,为此,法院是否可依职权或应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呢?回答是肯定的。理由是,(1)在发生第三者险时,直接由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向受害人进行赔偿是法律规定的;(2)《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五条、七十六条对保险公司的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是法定义务;(3)保险公司的“责任限额范围”是案件。
审理必须查明的事实,是计算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数额的前提;(4)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常常与当事人发生争议,出现拒赔或少赔的现象,让保险公司参加到诉讼中来,有利于案件的及时审判。因此,法院可依职权或应当事人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保险公司作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主体是毫无疑问的,但《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在适用中存在着相关法律冲突也是无法回避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在法律适用上存在着难以操作性:
1、实体上的冲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是无过错责任。根据该条款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对方负全部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就是说,保险人的赔偿义务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大小确定,并不能说只要不超出保险责任限额,保险人就应当全额赔偿第三者。对于肇事车辆不负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就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的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保险法》规定的保险公司应承担的具体的理赔限额是不一致的。这一法律冲突如何适用急需解决。
2、程序上的冲突。
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是由承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而按《保险法》以及保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是根据公安机关处理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及调解协议或法院的调解、判判文书来确定理赔金额的,即司法机关处理在前,保险赔付在后,二者程序截然相反。由于该程序上的冲突,导致大量的案件无法先行解决,酿成纠纷,诉至法院。
上述问题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过程中的障碍,《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之间的法律冲突应尽快通过法律的修改或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司法解释妥善解决,同时为有效地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也应尽早制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作者:安徽明和律师事务所王明水。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
“撕拉——”“砰——”重重的刹车声与碰撞声划破了以往的宁静。对,没错。这又是一起交通事故......
中国已经发生了190270起交通事故,使41933人死亡、221838人受伤,造成财产损失7.1亿元。每一件都是多幺触目惊心,多幺令人悲痛。每多一件,就会给1个甚至几个家庭造成伤害。
为什幺会有这幺多交通事故发生呢?是一味寻死,还要拉上个人陪伴吗?不,不是。这全都来源于我们自己本身。
我曾看过一则新闻:一辆外地面包车在经过一个红路灯的时候,并没有打变向灯,看样子是直行,却一扭转方向,撞上了另一个方向出来的小轿车。面包车被直接撞翻,被车内的5名成人3名小孩遭受重伤。
如果司机能够慢点儿在慢点儿,还会撞上那辆车吗,还会遭受无辜的`乘客一起下黄泉去走一趟吗!在此我诚挚的希望。全天下的人们,请爱惜自己,不要再多出一起交通事故了。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一
专业班级:xx1205学生姓名:xxx
摘要;道路交通系统具有动态性、随机性、因果性和再现性等特点,这就直接导致 了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复杂性。论文主要从人和路两个主要方面分析交通事故的因素,探讨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与交通安全之间的关系并寻求最优的对策进行改善。交通事故的影响是巨大的,其影响因素包括诸多方面,认真研究每一项事故成因都将为社会 带来显著的效益。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城市交通情况越来越不容乐观。如何有效疏导交通,降低交通事故率是城市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通过对城市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可发现约80%—85%的交通事故是由于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在制度不可谓不全、管理不可谓不严、惩罚不可谓不重的情况下,为什么交通违法行为还是频繁发生?归根结底还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理念不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低下,没有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的规章制度,导致了他们在交通安全行为上的偏差。
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与交通事故发展现状
1.我国交通事故现状
我国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也是世界最高的为27.3%,而美国为1.3%,日本只有0.9%。据公安部统计,2005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 事故450 254起,造成98 738人死亡,469 911人 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虽然各项指标较 2004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同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的交通安全形势依然 十分严峻。
2.交通事故的分析
所谓交通事故分析,就是交通管理人员,在进行事故现场勘察,向有关人员调查事故情况,处理事故时,对那些可能看到的事故因素,如车辆构造及性能、交通环境、道路条件、驾驶员情况、自然条件、事故前的情况等,按一定的程序记录整理,进行分析。各级公安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都应该定期地对交通事故报告记录表进行分析。
二、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的微观因素分析
1.人的因素
据近年来统计,人的因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此造成的交 通事故约占总事故的95.30%,其中机动车驾驶员的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占87.5%,非 机动车驾驶员占4.7%,行人、乘客占5.19%,其他人员占2.63%。分析历年交通事故 原因可以发现,驾驶员的违章操作和失误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2.车辆因素
车辆是现代道路交通的主要运行工具。车辆技术性能的好坏,是影响道路交通安 全的重要因素。车辆制动失灵、制动不良、机件失灵、灯光失效和车辆装载超高、超宽、超载、货物绑扎不牢固所致。另外,由 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各种机件承受的反复交变载荷,当超过一定数量也会突然发生 疲劳而酿成交通事故。
3.道路因素
道路交通的安全取决于交通过程中人、车、路、环境之间是否保持协调,因此,除了前两个因素以外,道路本身的技术等级、设施条件及交通环境作为构成道路交通 的基本要素,它们对交通安全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三、交通事故防治的对策研究
1.提高驾驶员素质
规范驾驶证的考核制度。提高驾驶员素质不仅要提高驾驶员的操纵技能,而 且要提高驾驶员的道德素质。
2.提高汽车的安全性
提高汽车的安全性,车辆的技术状况与交通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改善驾驶视野,好的视野,汽车前后窗的直接视野和后视镜的 间接视野,是驾驶安全的首要因素。
3.优化道路设计,改善道路条件
道路设计不合理也是交通事故的源头因素。对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和调查可以发 现,事故多发点大多跟道路设计不当有关。因此,在道路设计阶段就要把好安全观,对道路设计方案进行客观评价,及时发现道路规划、设计中的不安全因素并改正,寻 求更加安全的设计标准和设计方案,从而设计出的道路更加符合安全的要求。
结论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人民的身心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国目前的交 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 视。改善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是一项巨大、复 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都投入到其中来。交通事故的影响是巨大的,其影响因素包括诸多方面,认真研究每一项事故成因都将为社会 带来显著的效益。交通事故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动态过程,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和偶然性。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并不是人、车、路、环境等因素中某一因素单独所致,而是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车辆运行的安全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人的交通教育、提高车辆的安全性、不断改善道路条件和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道路。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二
1、交通安全在我心中!
2、加强综合治理,保障交通安全。
3、学龄前儿童上街要有成年人带领。
4、穿马路,跨护栏,少公德,多危险。
5、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交通事故不得了。
6、宣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7、最大的浪费是事故,最大的节约是安全。
8、行车慎为本,开车礼当先。
9、铁路道口险情多,停车了望再通过!
10、让一让道路通畅,让一让安全有保障,让一让心情更舒畅。
11、进一步将受到谴责,退一步将得到尊重。
12、交通法规在心中,交通安全在手中。
13、人行横道车让人,各种车道人让车。
14、祝您一路平安!
15、恪守交规,法律为您生命护航。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三
1、留意平安,初步培育幼儿的自我爱护意识。
2、能熟悉简洁的交通标记并了解平安通过公路应遵守的交通规章。
3、加强幼儿的平安意识。
4、遵守社会行为规章,不做“禁止'的事。
5、探究、发觉生活中的多样性及特征。
挂图四幅,红绿灯标牌各一个。视频资料
(一)导入:幼儿观看视频,引起幼儿留意。
提问: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发生的?
(二)熟悉交通标志。
1、出示挂图熟悉简洁的交通标志:人行横道线、信号灯、停车线等。
2、通过嬉戏《猜猜看》,来巩固对交通标志的熟悉。!
3、提问:如何过公路?平安过公路有什么好处?培育幼儿的自我爱护意识。
(三)学说儿歌
《红绿灯》
大公路,宽又宽,
警察叔叔站中间。
红灯亮了停一停,
绿灯亮了往前行。
(四)嬉戏
小伴侣们想不想玩红绿灯的嬉戏,师幼一起玩嬉戏。
老师扮成交警叔叔,出示红绿灯标志让幼儿进一步巩固熟悉红绿灯及其作用。
绘画红绿灯。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四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现就我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密工作部署
时值州庆、中秋、国庆佳节,我州也将进入冬季,气候环境多变,通行条件恶劣,道路交通事故易发,特别是中秋、国庆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剧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汲取渠县“9·15”重大交通事故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遏制和减少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强化对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防因雨雾冰雪天气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气象部门要及时预测和掌握我州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
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改治理力度
(一)强化国、省道保畅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部署力量,严格执法,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切实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和巡查密度,加大对违法行驶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从严查处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确保车辆在限定速度范围内行驶。要加强警力配置,及时快速处置因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国道、省道安全、畅通、有序。国道、省道沿线乡镇政府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共同做好国、省道的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强化县、乡道路管控工作。各县、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职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上路检查,加强对乡村道路的路面管控;要严格落实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严禁营运车辆通行的措施,加强对夜间禁行路段的巡查力度;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雨雾冰雪天气条件下主要干线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监管与疏导,做好险要路段上积雪、暗冰等隐患的排除工作,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交通、公路、建设、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桥梁、道路边坡、路沿、标志标线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及时消除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及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安全监控,提前做好应对冰雪天气、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升道路通行安全条件。
(四)强化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扎实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集中行动,依法加强对“三超”(超速、超员、超载)、“三驾”(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三车”(营运客车、农用车、接送学生车)、“三危”(危险路段、危货运输车辆、危险天气行车),以及建筑“三车”(运料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防范和查处,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
三、狠抓源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交通、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道路施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特别要针对雨雾冰雪天气对驾驶人行车产生的心理影响和变化特点,集中开展一次雨雾冰雪天气安全行车知识教育培训,增强驾驶人在雨雾冰雪天气下行车的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规范运输和施工作业行为;要严格落实车辆技术检测制度,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和出车前的安全例检工作,重点加强对车辆方向、制动、灯光、雨刮、轮胎和配备防滑链情况的检查,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要完善内部调度管理制度,及时掌握雨雾冰雪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天气变化预警,并根据运输线路状况,严格运输线路控制。
四、加强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公安交警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恶劣天气交通信息和交通管制信息,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行车路线。交通部门要在客运场站等场所开展宣传提示,提示驾驶人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交通运输企业要采取设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播放交通事故警示光盘等多种形式,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五、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州安办要加强对各县、各部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监察力度,对因工作不负责、被动应付、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酿成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及时查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在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事故运输企业、相关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年月日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五
12月下旬,全省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在整治行动中,我局承担计量器具监管职能,在区整治办的统筹安排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局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整治工作任务,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得力。
在整治行动任务下达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有力地保证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迅速行动,全面督查。
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和区委区政府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安排,20底以来,局分管领导带队,4次对辖区内的6个高速公路出入口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建立信息档案,共检查汽车衡器112台(次),督促1家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对新安装的.汽车衡器依法进行计量检定。
三是积极配合,联合行动。
4月下旬,与区交警大队、区交运局、运管所一道,赴安岳就站25台(次)超载车辆事件进行调查。在市计量所的大力支持下,5月21日所长亲自带队,派出检定人员二位同志,到现场与区治超办相关单位的同志一道对收费站入口计重设备按照jjg907-《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进行使用中检测,检定结果为合格。且市计量所与资阳市计量所于205月19日在西收费站开展动态汽车衡量值比对,两所分别对西收费站8号车道计重设备按照jjg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分别进行检定,检定结果均为合格。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六
通过小鸡的'旅行,生动有趣的让幼儿知道路上存在的危险,知道如何避免危险,在轻松的氛围中学习交通知识。鼓励幼儿积极参与,对交警叔叔指挥交通的手势很感兴趣,初步了解并运用于生活。
1、认识一些交通标志,了解一些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
2、遵守交通行为规则,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
3、培养幼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1、ppt。
2、警帽,警服。
一、“小鸡出壳”动画小视频,激发幼儿兴趣。
引导语:咦,听什么声音?
二、小鸡的旅行故事,知道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1、学习过马路的小知识。
2、认识几个常见的交通标识。
3、对一些马路上常见的现象判断对错。
三、游戏学习指挥交通,能看懂动作的意思。
1、组织幼儿观看交通警察指挥交通的图片并让幼儿说说交通警察在马路上指挥交通时都做了哪些手势。指导幼儿学习一些简单的指挥交通的动作和手势。如左转右转,停止,直行等。
2、游戏:带幼儿到操场上,教师画出十字路口路线,让幼儿扮演交通警察指挥交通,其他幼儿模仿司机开车的动作,在马路上行驶,按交通警察的哨声和手势停止,左转,右转,直行等,轮流交替扮演做游戏。
道路交通安全论文篇十七
2、铭记交规,珍爱生命
3、遵守交通法规是美德!
4、交通法规是您生命之友!
5、人人不违章,安全有保障
6、讲交通公德,守交通法规
7、人人守法规,方便你我他
8、要遵守交规,不要乱行乱停
9、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
10、告别交通违章,建设交通文明
11、恪守交规,法律为您生命护航
12、谢谢您,把交通法规放在心上
13、遵守交通法规,是对您自己负责
14、纠正您一次违章,送给您一片关爱
15、交通法规要遵守,安全警钟需常鸣
16、遵章守规连你我,道路畅通有保障
17、遵守交规得平安,道路畅通保安全
18、遵章守纪是根本,确保安全靠自身
19、交通法规在心中,交通安全在手中
20、宣传交通法规,提高交通文明意识
21、安全与遵章同在,事故与违规相随
22、见了违章严批评,道是无情却有情
23、离交通法规愈近,距交通事故愈远
24、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规则利于行
25、交通法规记心中,安全就能伴一生
26、出行时,切记系上交通法规这条安全带
27、交通法规关系着您和家人的安全与幸福
28、增强交通法制观念,遵守交通行为规范
29、防事故求得平安在,遵规章换得幸福来
30、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1、金玉有值,生命无价,遵守交法,平安一生
32、树立现代交通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
33、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社区家家幸福
34、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35、红灯,绿灯,灯灯是令;弯道,直道,道道小心
36、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37、行路守法法有情,平安回家家温馨
38、道路通行见形象,红绿灯前看修养
39、开车一心一意,做人仁心仁意
40、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41、走遍东西南北中,安全二字记心中
42、人在路中守交规,法在心中路畅通
43、跨入校园,好好学习;走出校门,好好走路
44、宁停三分为安全,礼让三先保平安
45、文明行路路畅通,平安回家家温馨
46、文明交通安全在,留住生命留住爱
47、谨慎驾驶一帆风顺,遵纪守法十分安全
48、大家小家是一家,交通安全靠大家
49、道路连着千万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50、安全行车通往幸福大道,违章造事,痛苦伴随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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