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纪律条令心得(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2 05:04:26
实用纪律条令心得(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2 05:04:26     小编:飞雪

总结是我们对过去一段时间的付出和努力的总结和肯定。怎样选择合适的语言,使总结更有说服力?接下来,我们将分享一些成功的总结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纪律条令心得篇一

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xx》(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那么《条令》为何赋予上级公安机关的监察部门对下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xx案件的调查权限时,我个人认为,此项规定基于两点考虑:一方面,《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是拥有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的执法队伍,对其管理和监督应严于其他的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严明了执法执勤纪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纪律条令心得篇二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让我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良好的纪律作风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现结合自学,谈一下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沉心学习感触颇深,《内务条令》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民辅警行为,为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提供保障。令行禁止,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警察形象代表公安机关整体形象,只有学懂弄通《内务条令》,才能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作为一名缉毒民警,我将严于律己,带头严格遵守《内务条令》,并把《内务条令》与“八扬八治”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从学习、自觉、管理等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做到学习《内务条令》常态化,务求《内务条令》要求入脑入心,把《内务条令》的规范变成自觉行动,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纪律条令心得篇三

“从严治警、纪律条令”是党和国家对公安队伍提出的最基本要求和硬性规定。作为一名警察,我深刻理解到一个严格的纪律体系所带来的价值和作用。注意到警队中出现的种种不规范现象,我发自内心地相信,要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从严治警必须成为全体同志的自觉行动——立规矩、明纪律、办实事、抓落实。在工作和学习的实践中,我开始慢慢领悟到这一点。

第二段:沉潜求实,严谨勤奋

从严治警意味着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身体力行,自觉遵守各种规定纪律,不因设身处地等因素放松要求。最值得学习的是,从严治警意味着我们必须沉潜求实,勤奋严谨,力求每件事都做到完美。

严谨勤奋体现在我们对待岗位的认真和负责。每天到岗时,要严格按照《公安警务人员管理》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带班交接、签到签退,及时传达讯息和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处理民生案件时,也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全面了解案情,确保事实真相不被扭曲。对于原始资料,要认真做好记录、分析、整理,绝不做到马虎或缺席。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服务。

第三段:高度队伍意识和纪律意识

归根结底,从严治警要达到真正的目的,需要每个公安干警都有高度的团队意识和纪律意识。我们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论有没有领导和同事的监督,都必须自发自觉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纪律严明;要期望自己的同事也有高度的纪律素养,彼此互相监督,实现把从严治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标。

有纪律,才有条理;有条理,才有纪律。在平日的工作中,我们必须自觉监督自己,时刻遵循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公安干警的应有作用。

第四段:一视同仁,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从严治警的最大难度在于如何确保每个人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面对那些罔顾纪律的个人,我们更应该保持高度的纪律意识,并采取严肃的处理措施。作为纪律重的公安机关,我们必须树立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有因果性、判定性的原则,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对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和处理,以维护整个公安队伍的形象和纪律权威。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安警察队伍的廉洁高效。同时,也让那些打着公安警察幌子进行非法活动的人明白: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背后有多少势力,你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公安干警,从严治警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通过该原则,我们可以提升团队素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社会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怀着强烈的纪律意识和队伍意识,自觉保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认真履行职责,让更多的人在我们的工作中感受到公安的力量,同时不忘初心,永葆警醒。

纪律条令心得篇四

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机关要求其成员严守纪律条令。公安局纪律条令不仅涵盖了工作内容,更是一种行为规范和职业操守。在实践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纪律条令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并从中汲取了诸多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对公安局纪律条令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和总结。

首先,纪律条令是公安机关工作的基石。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深知工作纪律对于我们的工作效果和形象产生的深远影响。从公安机关纪律条令中,我明确了公安工作的规范行为和职业道德。警察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言行举止要得体,做到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自身的要求,也是对整个公安系统的要求。只有当我们做到严守纪律,牢记纪律的底线,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社会治安的稳定。

其次,纪律条令是加强警队管理的重要依据。纪律条令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内部的行为准则和管理原则,对公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行为监督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加强纪律建设,能够有效地规范警察队伍的行为,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在我的实践中,我意识到严格执行纪律条令能够有效地推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只有做到“从严从实从快”,守住底线,才能更好地改善工作氛围,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再次,纪律条令是公安工作的保障。公安局纪律条令明确了公安机关内部各项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包括警务行动、案件查处、执法程序等等。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严格按照纪律条令执行工作,就能够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在现实工作中,我始终秉持以案件为导向,依法办案,保证工作的公正和透明。同时,通过纪律条令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警务队伍的管理和指导,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此外,纪律条令还是维护公安机关形象的重要方面。作为执法人员,我们每个人的言行都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我深知自己身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无论是在工作岗位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保持优秀的作风和良好的形象。只有在遵守纪律制约的前提下,才能展现出公安工作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态度。我时刻谨记纪律与形象紧密联系的关系,以谦虚、严谨、奉献的精神,向公众传递正能量,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

总之,公安局纪律条令是一份行业规范和表率,对于公安工作至关重要。通过实践和思考,我深切理解了纪律条令的核心价值和意义。它不仅是公安工作的基石,还是加强警队管理、保障公安工作、维护形象的重要保障。通过遵守纪律制约,我深感公安工作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基层警察,我将继续坚守纪律条令,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为社会的安宁与和谐尽一份力量。

纪律条令心得篇五

“从严治警,纪律条令”是警察工作中的常见口号,也是警察队伍中贯穿的一条理念,对于警察的工作而言,必须坚持严明的纪律条令。近年来,执法行为受到广泛关注,警察队伍中的弊端和乱象屡屡出现,加强警务工作和从严治警,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也是每个警察必须遵守和践行的法规。在长期的警务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了从严治警纪律条令所带来的重要性和意义。

第一段:意识到严格治警的必要性

严格治警,是保证警察队伍高度纯洁性和为民服务效能的需求。警察是国家的公职人员,其身份之专业性、职业性、行为准则都必须合乎国家的法规和社会的道德规范,遵守规矩、守纪律,是法律和社会对警察的基本要求,只有严格执行警务工作中各项规定,让警察队伍自律自省,才能避免出现不当行为,进而提高警力执行工作的效能并赢得社会的称赞与支持。

第二段:警察须时刻遵守纪律条令

作为警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和纪律条令。特别是在执法行为中,要坚持严谨、公正、文明,取消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确保执法过程中规范化、法制化和专业化。警察要遵守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的原则,以平等、公正、文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执法对象。同时,要始终保持自身的专业素质,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法能力,杜绝出现执法的不当行为,树立良好的形象,让广大市民对警察充满信心。

第三段:加强警察自我约束与执法意识

加强警察队伍的自我约束意识,是警察积极履行职责的必要条件,只有制定更严格、更完善的条令制度,并建立更加规范的执法机制和积极建设形式,从根本上保障执法权威的行使,才能真正让警察队伍变得更加纯洁和权威。同时,要切实加强警察的执法意识,提高民主、法制、人权等方面的素养和认识,确保执法灵活、务实、宽容,不滥用执法权力,杜绝对人权的侵害,保全尊严和基本权益,让社会公众对警察法制的认识更深入,对执法活动更加信任。

第四段:发扬警察队伍进攻精神与敬业精神

警察队伍必须不断锤炼精神面貌,增强质量,提高综合素质,彰显大公无私的执法风骨。发扬进攻精神,不满足于现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奋勇进取,不断完善警察工作制度和执法方式,增强警力在执法中的主动性,提高执法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建议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警察的敬业精神,以自尊、自信、自主、自律的态度履行警察公职,保障警察队伍的清正廉明。

第五段:坚守初心,勇担职责

警察队伍更需要坚守最初的职责,不断创新和发展,确保尽可能满足公众对于安全和秩序的需要。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对待涉及到社会公众的事情,警察必须以理性、专业、谨慎的方式对待,以公正、公开的执法方式来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高度的尊严和权威地位。同时,为了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警察队伍还需要更具勇气和信心,将自己的力量传递给公众,呼吁公开咨询意见和建议,强化警察与公众的关系,加强警民联动的合作,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从严治警纪律条令的实行,不仅保证了警队队员在工作中的廉洁自律、尊重权威、遵守规章制度,也树立了履职尽责、执法公正、文明执法的警队形象,同时也增强了警队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和互动,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共建共享社会安全、和谐的美好家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工作素质,更好地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警务服务,将警察执法队伍建设成为权威、纯洁、专业和高效,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众。

纪律条令心得篇六

随着时代的发展,军事力量在国家发展和安全保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纪律性,学习部队纪律条令成为每个官兵必须遵守的规范。通过多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认识到纪律条令对每个官兵的重要性,体会到遵守纪律带来的种种好处,并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下面我将从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停留、上下班渐进式出场、动作规范标准四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不迟到不早退,是我们军人遵守纪律的基本要求。纪律的第一条便是守时,迟到、早退不仅破坏了集体纪律,更是对自身职责和使命的不负责任。在部队中,我们从来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按时参加训练、按时完成任务。通过不迟到不早退,我深刻认识到珍惜时间的重要性,只有严格按照纪律来行事,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军人。

不中途停留是我们部队纪律的重要要求之一。在训练和执行任务中,中途停留会打起断了队伍和破坏了节奏,严重影响了训练和任务的质量。在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个规定的意义后,我在工作和生活中也积极地践行。无论是完成日常任务还是处理公关事项,我都能保持一种高度的集中注意力,不分心、不懈怠,迅速解决问题并达到预期效果。

上班渐进式出场是我们军人养成良好习惯的一个表现。它是军人在出入场所时,由散步态度逐渐变为正步态度的要求。这种动作要求规范、标准,让人显得庄重、整齐。在我掌握了这个动作要领后,我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也时刻要求自己始终保持一种庄重得体的形象,举止得体,讲究礼仪。这种良好的形象不仅是表现我作为军人的威严,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和修养的体现。

动作规范标准是我们军人日常训练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在军队,动作的规范标准是衡量一个人训练水平和军事素养的重要指标。只有细致入微的动作才能确保训练的效果,提高军人的战斗力。通过长时间的训练,我自己的动作规范被不断深化和拓宽,不仅在训练中表现出色,也让我在生活中养成了良好的动作习惯,更加自信地面对一切挑战。

学习部队纪律条令的心得体会并不仅仅停留在学习和实践上,更是对自身修养和职责担当的一个反思。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继续以学习纪律条令为重点,不断加强自身的自觉性和纪律意识,时刻绷紧自己的训练和纪律这根弦,坚持原则,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军人形象。

纪律条令心得篇七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xx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纪律条令心得篇八

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从历史上看,严明纪律,严格军纪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关键所在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长史上来看,人民军队来自人民,由于当时军队的主要组成是农民,人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人民军队中还有不少吸收进来的绿林人士、起义解放过来的旧军人,这样一个由社会各阶层人大杂烩组成的军队,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严明的军纪,怎么可能拉得出,打得胜。所以,改造士兵,强化纪律,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就成为人民军队的当务之急。从最基本的军容军纪开始,到吃穿住行战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土匪、兵痞、流氓这些原本被人不耻的人,到了人民军队之后仿佛脱胎换骨一般,都成为了钢铁战士。于是世界军事史上一支最奇怪的军队出现了。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军装,甚至还有平民衣服,扛着各式各样的武器,甚至还有大刀长矛,但却是一个纪律严明,战无不胜的军队。反围剿,踏长征,抗日寇,打蒋匪,上朝鲜,训越霸,拒印军,抵苏修,几十年的铁血征途,终于打造出了一支赫赫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二、从现实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保持着这一光荣传统。

当香港回归之后,不少香港人对这支年轻的解放军还保留着神秘感和陌生感。然而,十年过去了,如今的广大香港同胞再说起我们的驻港部队,无不交口称赞,衷心拥护。曾几何时,参观驻港部队军营,参加军营一日成了广大香港市民最高兴,最盼望的时刻,能与驻港官兵合影成为人们的骄傲和时尚。这些都充分说明了,驻港官兵以自己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有力地维护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无上荣誉。我们再放眼世界,看看远在非洲、黎巴嫩等地参加维和的中国军人。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在世界人民心中重重地留下了中国的印记,留下了中国军人的伟大身影。

三,从未来再看,我们的人民军队将永远继承发扬这个治军法宝。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解放军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军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于世界军事强国之林,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武器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百战百胜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所以,我可以自豪地说,未来,也许我们的人民军队在军事装备上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保证,我们的人民军队绝对是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铁血劲旅!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

总结回顾了人民军队光荣的历史,辉煌的现在,展望了光明的未来,我深深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而骄傲自豪。作为红色尖兵普通一员,虽然是虚拟社区的一份子,但正因为这个团队是红色尖兵,是继承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的优秀团体,所以,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团体荣誉,倍加努力工作,用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激励自己,为红色尖兵的发展壮大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篇九

近段时间,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xx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统一的安排,我们认真学习和阅读了《xx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牢记入党誓词,对党忠诚。

入党誓词是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党员对党和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和保证。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一事无成。

二、严守党的纪律,拒腐防变。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恶的过程中,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干部的基本原则,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心存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加强政治学习,坚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的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抓好安全生产,遵守规章,杜绝事故和问题发生,在工作中严格做到“看一条,做一条,签一条”。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旅客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亲,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想去工作。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

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二、从现实来看,中国人民解放军继续保持着这一光荣传统。

当香港回归之后,不少香港人对这支年轻的解放军还保留着神秘感和陌生感。然而,十年过去了,如今的广大香港同胞再说起我们的驻港部队,无不交口称赞,衷心拥护。曾几何时,参观驻港部队军营,参加军营一日成了广大香港市民最高兴,最盼望的时刻,能与驻港官兵合影成为人们的骄傲和时尚。这些都充分说明了,驻港官兵以自己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有力地维护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无上荣誉。我们再放眼世界,看看远在非洲、黎巴嫩等地参加维和的中国军人。正是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在世界人民心中重重地留下了中国的印记,留下了中国军人的伟大身影。

三,从未来再看,我们的人民军队将永远继承发扬这个治军法宝。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

世纪了,似乎有人开始遗忘了人民解放军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军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于世界军事强国之林,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武器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百战百胜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所以,我可以自豪地说,未来,也许我们的人民军队在军事装备上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我保证,我们的人民军队绝对是世界上战斗力最强的铁血劲旅!

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

总结。

回顾了人民军队光荣的历史,辉煌的现在,展望了光明的未来,我深深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而骄傲自豪。作为红色尖兵普通一员,虽然是虚拟社区的一份子,但正因为这个团队是红色尖兵,是继承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传统的优秀团体,所以,在今后我将倍加珍惜团体荣誉,倍加努力工作,用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激励自己,为红色尖兵的发展壮大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一

精选范文: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按照总队的要求部署和中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红色尖兵特战总队组织纪律及奖罚条令》和《军人经常使用到的一些条令内容》。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从历史上看,严明纪律,严格军纪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战无不胜的关键所在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长史上来看,人民军队来自人民,由于当时军队的主要组成是农民,人民群众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特别是人民军队中还有不少吸收进来的绿林人士、起义解放过来的旧军人,这样一个由社会各阶层人大杂烩组成的军队,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严明的军纪,怎么可能拉得出,打得胜。所以,改造士兵,强化纪律,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就成为人民军队的当务之急。从最基本的军容军纪开始,到吃穿住行战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土匪、兵痞、流氓这些原本被人不耻的人,到了人民军队之后仿佛脱胎换骨一般,都成为了钢铁战士。于是世界军事史上一支最奇怪的军队出现了。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军装,甚至还有平民衣服,扛着各式各样的武器,甚至还有大刀长矛,但却是一个纪律严明,战无不胜的军队。反围剿,踏长征,抗日寇,打蒋匪,上朝鲜,训越霸,拒印军,抵苏修,几十年的铁血征途,终于打造出了一支赫赫威名、百战百胜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2010年6月1日起,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就要正式实施了,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条令》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对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具有里程碑意义。

一、体制上的创新。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

监督工作的触角,拓宽了监督领域。

三、扩大适用对象。

在《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按照市局领导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

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201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

律条令》,这部条令的出台在我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是中国。

道,有助于社会秩序的构建与维护,也有助于避免权力滥用伤害民众利益。

当然,光有“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

[武警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共2篇)]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如今,我们承太平年代已经半个多世纪了,似乎有人。

开始遗忘了人民警察的作用,也有人开始对人民警察说三道四,挑三拣四,虽然也出了如文强之类的警界败类,但我强烈鄙视这些目光短浅的人。要知道中国人民警察之所以能够自信地立足为国家建设发展保驾护航,并不是因为我们的装备多么先进,而是靠我们抓防范破破案的辉煌战绩。然而这些战绩的得来,说到底只有一句话,就是要靠严格的军纪,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这一切的信心都源自于,因为我们有严格和严明的纪律!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

方律行。

交警大队。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二

近日,大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新颁布的《纪律条令》,通过这次统一及会后的自我学习我感触颇深,学习《纪律条令》心得体会。《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xx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xx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衔接紧密,又突出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容特别是针对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学习这部《条令》我主要有以下感触:

一、它拓宽了监督的主体及领域。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加强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监督工作的触角,对被监督者来说监督主体拓宽了,对于监督者来说拓宽了监督领域。

二、它细化了xx部发布的《五条禁令》。xx部发布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对加强队伍建设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新颁布的《条令》沿用了《五条禁令》的基本内容,又注意细化了违纪情形和处分幅度,《条令》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分别就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工作时间饮酒、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车、参与赌博的行为明确了具体处分幅度。第二十六条作出“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或限期调离”的规定。《条令》既保持了《五条禁令》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增强了《五条禁令》的可操作性。

三、它加大了违纪“高压线”的“电压”。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条令》规定:“参与赌博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从重处分”。

四、它使适用对象得到了有效扩大。新颁布的《条令》中在适用对象这一方面,新《条令》不仅适用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意思是说,重要的不是制定多少法律,而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条令》的制定颁布不过是迈出了第一步,在今后的实践过程中,还要敢于和真于贯彻《条令》,确保《条令》设定的这些“高压线”起到规范、教育和威慑的作用,有效遏制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三

《xx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xx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纪律条令心得篇十四

一年前的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主题,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xx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并以此为出发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

遵循这个正确方向,历时一年多修改,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修订的内容贯穿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

制度源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持续探索、不断实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强化巡视监督,遏制腐败蔓延、形成有效震慑。新的法规充分汲取了最新的实践成果,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增强了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1、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份,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保证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2、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落下去。修订后的两项法规,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管住了“破纪”到“破法”的中间地带,堵塞了小错酿大祸的漏洞,阻断了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的通道;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3、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内的重要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才能在全党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4、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通过持续高压反腐,基本解决了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问题,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两者各司其职又辩证统一,形成了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三、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既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我认为,核心是抓好两点,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1、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党委承担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我市的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工作,纪委、组织、宣传和党校要加强沟通协调,将两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大宣教”格局,纳入党校所有主体班次的学习,尤其是对各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要进行专题培训,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高潮。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2、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要找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既要立足当前,聚焦目标任务,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转变惯性思维,从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到执纪审理各环节都要以纪律为准绳,真正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xx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宪法和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它的目的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不论什么组织,它都有保障其运行的。

规章制度。

和要求。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无产阶级的革命意志、高度组织纪律性的体现,是按照党的政治纲领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革命和建设的需要而确立的。实践证明,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的保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巩固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条件。

纪律处分条例从十个方面规范了我们的行为,它涉及到政治、人事、廉洁自律、贪污贿赂、经济秩序、财经、失职、渎职,侵犯权利、道德、社会秩序等十个方面,指出了我们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也就是说要加强十个方面的修炼,从这十个方面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和党的建设,正如中共中央关于印发《xx条例》的通知中所指出的那样,党纪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下面我从五个方面谈一些认识和体会。

首先,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其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有了新的变化。“试行条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是我们在1995年以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研究成果。“试行条例”发布实施近七年来,我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更好地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保证我们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时对“试行条例”进行修订。

再次,新世纪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既要从严治标,又要着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法规。

2

页,当前第。

2

1

2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57488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