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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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模板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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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我们应该综合各种因素来制定一个综合考虑的方案。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确保方案的目标与实际需求相吻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全市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奶子山接续产业园区认真执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帐两表一社区”管理模式,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为提高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具体工作人员对新管理模式的经办能力,9月2日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及社区医保协理员参加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召开的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三帐两表一社区”管理模式业务培训班,经过一天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协理员掌握了“三二一”基本框架及具体操作规程。为保证此项工作推进质量及如期完成任务,园区主动协调医保中心业务人员,9月11日医保中心寻主任、郑卫东科长、季立鹏来园区进行专门培训,参加培训的有园区主管领导、抽调的园区干部、社区书记、委主任、全体协理员。

培训中,寻主任讲解了《蛟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郑卫东科长宣读了《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帐两表一社区”管理模式的意见》;季立鹏讲解了“三二一”框架的基本操作,并耐心地回答了医保协理员及委主任任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具体问题。这两次培训对园区的“三二一”推进工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做到宣传到位,营造主动参保、续保氛围。为全方面开展宣传工作,每个社区设立宣传板两张,标语10条,共发放宣传单6000份。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将医保政策宣传和接续医保结合起来,将政府的“普惠”政策和给付待遇宣传到人、引导城镇居民积极参保,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领导重视,上下齐心推进工作进程。由于园区居民居住分散,增加了入户调查工作难度,园区领导抽调机关干部16人,成立了医疗保险推进小组,由主管领导王胜吉任组长,主抓此项工作,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监督入户质量、督促入户进度。每位园区干部负责两个委,协同委主任进行入户调查工作。园区医疗保险卡正处于发放阶段,且发放量大,医疗保险协理员入户时间安排在下午进行,上午办理参保、续保、发卡工作,微机录入需晚上加班进行。

园区要求各小组每日汇报一次进度,两日一小结,对入户调查情况进行分类分析。针对此项工作园区特制定奖惩办法,进度快、质量高、管理合规的小组给予奖励,对工作完成情况差的小组及个人将无权参加各项评先活动,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进展情况。

格填写整齐,无缺项、漏项发生;《城镇居民基础信息明细台帐》按户设帐,并设立家庭基础档案明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明细台帐》的录入基本完成。

(一)由于移民搬迁,造成部分居住情况混乱,一种情况是在搬迁之列,但未搬迁,居住到园区其他地点;一种情况未在搬迁之列,户口未迁,但已迁往新区居住;一种情况园区及新区两地均居住。这不但对居民的信息采集造成困难,而且也增加日常管理的难度。

(二)介于今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社区退休人员趣味运动会由园区承办,园区需投入大量人力进行筹备工作,造成工作人员顾此失彼。

(三)卡证发放与入户调查统计同时进行,造成工作人员明显不足,影响微机录入工作进度。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务。

(二)充分利用“十一”放假时间做好两项工作,一是部分临时外出打工的居民将回家过节,工作人员要做好入户调查和续保、参保工作;二是医保协理员做好微机录入工作。

(三)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社区表格填制、微机录入情况进行抽样检查,抽查面在15%以上。认真审核人员分类及缴费情况,为财政补贴提供有力依据。

奶子山街劳动保障事务所。

2008年9月25日。

奶子山接续产业园区关于“三帐两表一社区”管理和接续、参保工作情况汇报。

2008年9月25日。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二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富裕xx、和谐xx”,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我县八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提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下面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查和参保情况。为了进一步掌握全县城镇居民人员情况,我县组织人员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入户调查工作。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在册的城镇居民全县总共有118298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入户调查40115户,调查人数113709人,全县调查率达到96.12%;据调查统计,全县城镇居民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60712人,已就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819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5599人,应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有23793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6876人,参保率已达到70.93%。

后,已顺利完成了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医院(药店)接口改造、功能测试等项目内容,2008年1月1日系统已顺利切换上线进行运行。

(一)、加强调研、仔细测算,出台了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历时5个月,组织进行了考察学习、数据分析、测算论证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居民、社区代表、有关部门座谈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20xx年8月29日,xx县人民政府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x政发[2007]4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x政办发[2007]115号)、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计划》(x城居医[20xx]1号)、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补充药品目录》(x劳社医[20xx]81号)等文件,为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一是组织准备阶段(6月1日—8月30日),主要是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31日—9月30日),主要是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动员大会,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和硬件的调试工作;三是资金筹集及参保登记工作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主要是收取个人缴费资金,参保登记造册,收集参保资料;四是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是完成《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历本》和《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ic卡》的制作和发放,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考核,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自8月31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后,各乡镇(开发区)和教育部门按照会议要求都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研究对策、克服困难,提前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

1、入户调查工作。

为了摸清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城镇居民参保收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全县开展了城镇居民入户调查工作,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基本做到了纵横到底,横向到边。在这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过程中,面对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等实际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各乡镇(开发区)积极克服困难,及时调配人手,像武康和新市镇针对人手不够,就临时聘请了调查人员,做到一人负责一组;洛舍镇和禹越镇在入户调查的同时,就确定了参保人员的名单,并收取了参保居民个人应缴纳的费用,达到了工作提早完成的目的。据调查统计,全县共入户调查40115户,城镇居民总人数113709人,入户调查率达到96.12%。

2、参保登记和收缴工作。

(1)积极化解予盾,为资金筹集及参保登记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常会遇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新问题,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劳动保障部门经常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新问题,并抓紧进行专题研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一是针对社区(居委会)人手少的现状,根据筹集标准特别印制了面值100元和80元的手撕票据,免去了在收取个人保险费时手工开票据的工作环节,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工作量;二是由于城镇居民在参保时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个人保险费的,为了避免收取假币情况发生,劳动保障部门特向信用联社借了几十台新的验钞机发给社区(居委会),解决了经办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为了进一步方便城镇学生的参保登记,委托教育部门对规模较大,城镇居民学生集中的学校,实行以班为单位进行城镇学生的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保险费的收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参保手续,为他们带来快捷、便利;最后,针对多次通知仍不来办理参保的居民进行上门动员,直接在居民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做法,使城镇居民从心理上“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由自发变自觉,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3、卡、证制作和发放工作。

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软件信息输入和卡证制作模块到12月中旬才基本开发完毕,为了确保16876名参保人员能够在2008年1月份能够刷卡就医,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协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参保信息资料的核对、输入、照片扫描、证卡制作,并将制作好的卡证按乡镇(开发区)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分类后,再及时的发放到各乡镇(开发区),目前16876张卡证已全部发放到每位参保人员手中。在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参保居民能够按规定就医配药。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新的制度,为了使广大城镇居民更好地了解这项制度,从而能够支持这项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利用各级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今日xx》、电视台都进行了详细的连续报道;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专门印制了10万多份政策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向广大城镇居民进行发放,确保每户一份宣传资料;另外,还通过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将参保缴费通知书和宣传资料下发到了每一位城镇在校学生手里,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人员还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经办人员讲得清道理、说得出好处,通过他们入户和居民面对面的详细讲解,使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了解了政策;最后,还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学校门口和居民小区入口悬挂了144条宣传横幅,进一步扩大了影响,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乡镇(开发区)反映的主要问题。在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乡镇(开发区)存在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任务重,时间紧,致使工作很难做到位。主要体现在入户调查工作方面,由于全县入户调查工作一个月时间,在调查过程中,大量存在城镇居民长期在外、集体户、房子已转卖等户在人不在无法联系的情况,对调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也影响了调查的准确性。

2、人手少,经费缺,致使工作很难做到位。由于社区(居委会)本身人手少,除了做好其他工作外,又增添了这项新工作,社区(居委会)经费又紧张,无能力聘请其他人手帮助,依靠现有的人手已无法承担现有的工作量,大部分工作都是利用晚上时间靠加班加点来完成,致使工作无法做细做全,从而间接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二)、参保对象比较复杂,缺少抓手,从而会影响参保率。

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收取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时不像农村合作医疗可由村集体代扣代缴,而是直接向城镇居民个人收取,缺少有效地抓手;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尊重群众意愿,坚持自愿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可自愿参保,往往造成年老多病的人先参保,年幼身健的人不愿意参保,其中前部分人只占应参保人数的10.7%,而后部分人占了应参保人数的56.3%,其他在劳动年龄段未就业的占了33%。以上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参保率。

(三)、在校学生基本上都已参加了商业平安保险,再要求参加城居医疗保险难度很大。

一直以来,全县各类学校的在校生由学校组织统一参加了商业平安保险,可享受意外伤害医疗、疾病医疗和意外身故方面的待遇,一般每年9月份在开学时就统一办理参保,参保有效期为一学年。由于今年我县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是从10月份开始的,在时间上比商业平安保险晚了一步,因此,很多学生都不愿重复参保,从而影响了参保率。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主任,负责全县的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编辑一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辑简报,及时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劳动保障局、各乡镇(开发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要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10月29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潘月山副县长在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加强领导,责任再明确,要强化措施,重点要再突出。11个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及教育局就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对下一阶段工作及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承诺。通过这次推进会,有效地推动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一是在10月11日,县人大督查组专门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县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督导小组,经常深入乡镇(开发区)、街道办、社区进行督导检查,每周通报一次参保人数。通过督查督导,有力地推动了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网络。

城镇居民组织化程度低,情况复杂,业务量大,管理困难,需要左右配合,上下联动,形成网络。我县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区)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并安排了5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项经费;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工作,提供了全县城镇居民总人数;民政部门提供了详细的低保人员资料;各乡镇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发挥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形成工作动力。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县政府印发了《20xx年度xx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县政府专项安排了20万元工作考核经费,对考核得分在前六名的乡镇(开发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入户调查率在85%以上和参保率(按实际缴费人数计算)在50%以上的乡镇(开发区)。

根据调查率和参保率的高低,按调查户数和参保人数给予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参保率低于50%的乡镇(开发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度。

(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资25万元,添置硬件设备,开发城镇居民医保软件,改造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接口。二是增加人员编制,在原来基础上,计划增加两个编制,主要从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明确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从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三

2014年6月12日县劳动保障局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会议,回到社区,社区立即召开了居民组长会议,认真宣传讲解了居民医保的重要意义及相关的医保政策,确保领会认识到位。通过居民组长在社区内发放宣传单400多份,张贴了标语22条,悬挂横幅1条。

社区于7月1日正式登记参保,社区登记人员认真为每名参保居民讲清医保政策,并认真填写申请表,审核申报材料。细致地为困难人员中的“低保户”、“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困难人员都能顺利参保。通过前期的工作,社区现有参保户户,参保人数人,其中“低保对象”人,“三无人员”人,“18周岁以下”人。

回顾前期工作,发现工作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参保人数离原先摸底采集人数还有很大距离。认真分析主要是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不高,部分人存在着观望态度,认为缴费偏高,负担较重;另外,社区挂户人口较多,部分户主不愿意为挂户人员承担保险费,给参保工作增加了麻烦;最后,在参保率不高的情况下,参保人员中带病参保的居民不少,隐性地为后期医保报销增加了负担。面临以上存在的问题,社区在后期的工作中决心做到:

第一,负责参保登记的人员要深入到居民家庭中,变前期“等”居民参保为“找”居民参保的工作方式,力争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第二,确保辖区内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都能参加医保,耐心帮助这些困难人员申请、准备材料,让他们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民生工程的实惠。

第三,入户登记参保中,继续做好宣传讲解工作。针对辖区内老弱病残多,文化水平偏低的现状,社区工作人员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宣传讲解,让他们切实理解吃透医保精神,另一方面,鼓励他们积极参保,对符合参保的居民当场为他们办理参保手续。

最后,社区相信通过后期的努力,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次医保参保登记任务,力争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做实,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户。

今年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住院补助水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45%提高到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65%提高到75%,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5%提高到8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2013年起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转制度,凡在参保年度内未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的城镇居民,可将当年个人缴费部分的60%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冲抵个人缴费。个人缴费结转后,参保居民应继续缴纳个人缴费的40%,应缴未缴的,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待遇。

今年办理医保卡共计113张,因居民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户口迁至外地等原因停保37张,补卡10张。今年已经是居民医保工作开展第四个年头,所以各方面工作开展比较顺利。我们也会再接再厉,努力做好后期催缴工作以及政策宣传工作。

2014年,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宣传引导,合理分配力量,及时调度推动,经过组建机构、调研测算、制定政策、宣传动员、精心实施、强力扩面等六个主要阶段,全区乡镇、街道、残联、住建委、教育系统共有104775人参保,完成率达101.72%,超额完成市下达的10.3万人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作的新格局,全力以赴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确保市里下达我区10.3万人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政府分别与15家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量化、细化,实行划片包干、专人负责,形成了工作推进合力。

(二)加大考核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区里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每个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专项协管员充实医疗保险工作队伍。区、镇(乡)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购买、维修电脑、打印机及相关办公设备,为建立网络联接和信息采集录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区人社局还为全区基层所有400多名工作人员制作了工作牌,配备了工作袋、纸笔、毛巾、肥皂、水杯及防暑药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我局适时成立考核组,深入街道社区,对所有公益性岗位209名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调动了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分两批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市有关部门专家对所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经办业务、微机操作等全方位培训。经过培训,广大基层工作人员掌握了参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技巧,方便了居民参保,保证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三)健全制度保障,量化操作规程。在精心准备的前提下,我区于5月13日提前启动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推进医保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针对任务重、拆迁范围大、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局里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深入一线,与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建立联系点,分片包干,每周至少深入基层3次,指导和督查医保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我们每周召开一次局机关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社保所长调度会,要求工作人员对掌握的基层医保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并要求基层每天上报医疗保险参保进度表并进行排序。对工作先进单位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区推广,对工作滞后单位进行督查调研,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难题。三是建立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我们制定医保工作奖惩制度,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如对全区完成参保任务前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未能完成任务的社区社保所给予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与协管员年终考核挂钩。健全的制度保障,严格的制度落实,保证了我区社区居民医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针对不少群众不缺参保费用,而少政策知晓的情况,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突破口。在动员阶段,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如在做好散发宣传单、设置宣传栏等常规宣传攻势的同时,在人员密集的蔡新路街头租用电子屏幕,设立医保宣传专栏,全天候滚动式播出居民医保待遇内容和申报缴费时间、地点;开通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居民医保政策咨询;创办医保工作专刊,及时反映全区医保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及基层工作动态。进入实施阶段,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医保宣传"六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工地,面对面宣传,点对点对接。通过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了医保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镇居民参保踊跃,为参保任务如期完成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动员会议精神,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问题,把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环境。从实际工作推进来看,哪里的单位领导重视到位,措施得力有效,工作开展就有声有色,任务完成就更加顺利。

(二)宣传发动是基础。"城镇居民医保"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因此,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正确引导,取信于民,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认可,让尽可能多的居民自愿参加,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参保的相关程序和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才能实现广大群众主动参保、自觉续保。

(三)协同配合是保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在制度方案制定前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教育、残联等部门意见,获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四

我镇按照县政府的布署,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经验,采取了有力措施,狠抓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落实。在县下达我镇目标任务基数偏大,我镇实际应参加人数偏少的情况下,我们积极发动城镇居民、学生参保,努力完成了参保任务。现将我镇今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总结。

如下: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639人,超目标任务数110人,完成了县政府下达我镇全年任务的120%。

二、我镇在工作落实中采取的措施。

为了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参保任务,我们采取了多种有力措施,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刘福兴为组长,副镇长刘剑副组长,劳动保障、教育、财政、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全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

(二)组织协调到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广,靠一个部门很难推动,我镇在县保险局的业务指导下,在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大力协助下,加大沟通力度,进一步简化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流程,就社区居民缴费问题,采取由经办人员直接收费,即使解帐,从而提高了居民参保的效率。每半个月定时召开协调会,与民政、残联、卫生、工会等部门紧密联系,共同做好低保、重残等人群的参保缴费。

(三)层层下达分解任务,并与绩效挂勾。我们将任务落实到政府干部、社区,签订目标。

责任书。

严格考核逗硬奖惩。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虽然是政府为了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惠民工程,但还有很大部分居民没有理解或了解这一惠民政策,这主要是宣传工作还做得不够,在20xx年度建议县政府多利用电视、报纸、电台进行宣传,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家喻户晓。

(二)县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基数过大,建议20xx年县政府下达参保任务时考虑住我镇辖区又不在我区参保人数和户口在我辖区又不在参保范围的退休人员等因素,核减我镇的目标任务数,尽量做到实事求是地下达任务指标。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量大、面广,造成各镇办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量增大,人手缺乏。建议县政府适当增加基层工作平台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以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不受以上因素影响。

四、20xx年的工作规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新政策,增加城镇居民对这项惠民工程的知晓率。我镇将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日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努力增加我镇城镇居民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尽量让居民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好处,使全镇居民参保意识逐步提高,由不自觉参保转变为自觉参保。

(二)落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责任制。我镇将结合县下达的目标任务,把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直接责任人,强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与绩效挂钩,年底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不能评先评优,对完成任务差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实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作用,各部门协调推进,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项惠民工作。

20xx年,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突出宣传引导,合理分配力量,及时调度推动,经过组建机构、调研测算、制定政策、宣传动员、精心实施、强力扩面等六个主要阶段,全区乡镇、街道、残联、住建委、教育系统共有104775人参保,完成率达101、72%,超额完成市下达的10、3万人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作的新格局,全力以赴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为确保市里下达我区10、3万人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区政府分别与15家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下达,量化、细化,实行划片包干、专人负责,形成了工作推进合力。

(二)加大考核投入,夯实工作基础。区里高度重视医保工作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每个乡镇、街道、社区都配备了专项协管员充实医疗保险工作队伍。区、镇(乡)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购买、维修电脑、打印机及相关办公设备,为建立网络联接和信息采集录入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区人社局还为全区基层所有400多名工作人员制作了工作牌,配备了工作袋、纸笔、毛巾、肥皂、水杯及防暑药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我局适时成立考核组,深入街道社区,对所有公益性岗位209名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调动了广大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我们分两批举办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骨干培训班,邀请市有关部门专家对所有一线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经办业务、微机操作等全方位培训。经过培训,广大基层工作人员掌握了参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工作流程及工作方法、技巧,方便了居民参保,保证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三)健全制度保障,量化操作规程。在精心准备的前提下,我区于5月13日提前启动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并通过一系列制度保障,推进医保工作任务落实。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针对任务重、拆迁范围大、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局里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深入一线,与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建立联系点,分片包干,每周至少深入基层3次,指导和督查医保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我们每周召开一次局机关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社保所长调度会,要求工作人员对掌握的基层医保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并要求基层每天上报医疗保险参保进度表并进行排序。对工作先进单位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区推广,对工作滞后单位进行督查调研,帮助理清工作思路,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和难题。三是建立奖惩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我们制定医保工作奖惩制度,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如对全区完成参保任务前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3000元、20xx元、1000元;对未能完成任务的社区、社保所给予通报批评,并将结果与协管员年终考核挂钩。健全的制度保障,严格的制度落实,保证了我区社区居民医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针对不少群众不缺参保费用,而少政策知晓的情况,我们把宣传工作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突破口。在动员阶段,利用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如在做好散发宣传单、设置宣传栏等常规宣传攻势的同时,在人员密集的蔡新路街头租用电子屏幕,设立医保宣传专栏,全天候滚动式播出居民医保待遇内容和申报缴费时间、地点;开通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居民医保政策咨询;创办医保工作专刊,及时反映全区医保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及基层工作动态。进入实施阶段,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开展医保宣传"六进活动",即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工地,面对面宣传,点对点对接。通过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了医保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城镇居民参保踊跃,为参保任务如期完成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

二、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动员会议精神,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切实解决居民"看病难"问题,把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环境。从实际工作推进来看,哪里的单位领导重视到位,措施得力有效,工作开展就有声有色,任务完成就更加顺利。

(二)宣传发动是基础。"城镇居民医保"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因此,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正确引导,取信于民,限度地取得群众的认可,让尽可能多的居民自愿参加,是搞好这项工作的基础。只有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参保的相关程序和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等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进一步扩大政策影响力,提高政策透明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才能实现广大群众主动参保、自觉续保。

(三)协同配合是保障。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在制度方案制定前广泛征求乡镇、街道、教育、残联等部门意见,获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五

今年以来,我镇紧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民生”的主题,紧紧咬住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

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经过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任务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宣传发动到位。

为使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并利用社区作为首要宣传阵地,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共3千余份,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成效显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三月下旬才正式启动,旗里下达我镇的任务数是880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使我镇该项工作稳步推进,真正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多次开会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八个月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实际完成888人,完成计划的100、91%。

四、存在问题。

通过大家的一致努力,虽然已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数。但是经过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惊喜的发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了初步的认识,而且扩大了影响面,为将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群众的认识不到位。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城镇医保毕竟是个新鲜事物,要接受必定需要一个过程。

2、宣传力度不到位。

众所周知,由于我镇的特殊情况,区域面积较大,在短期内很难宣传到位,从而影响了参保对象的数量。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富裕xx、和谐xx”,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今年县委、县政府把建立“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列入我县八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实施计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到目前为止,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提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工作目标。下面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调查和参保情况。为了进一步掌握全县城镇居民人员情况,我县组织人员利用9月份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入户调查工作。公安部门户籍登记在册的城镇居民全县总共有118298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入户调查40115户,调查人数113709人,全县调查率达到96、12%;据调查统计,全县城镇居民中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60712人,已就业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8194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25599人,应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有23793人,截止到12月31日,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16876人,参保率已达到70、93%。

2、系统软件开发情况。自10月31日通过定向招标的方式由xxx新恩普公司承担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项目后,组织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努力后,已顺利完成了需求调研、软件开发、医院(药店)接口改造、功能测试等项目内容,20xx年1月1日系统已顺利切换上线进行运行。

(一)加强调研、仔细测算,出台了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从今年4月份开始历时5个月,组织进行了考察学习、数据分析、测算论证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召开居民、社区代表、有关部门座谈会,经县政府研究通过。20xx年8月29日,xx县人民政府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x政发[20xx]44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x政办发[20xx]115号)、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计划》(x城居医[20xx]1号)、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成年人补充药品目录》(x劳社医[20xx]81号)等文件,为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主要分四个阶段实施,一是组织准备阶段(6月1日—8月30日),主要是成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及配套政策,建立工作考核制度,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设施;二是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8月31日—9月30日),主要是召开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动员大会,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软件开发和硬件的调试工作;三是资金筹集及参保登记工作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主要是收取个人缴费资金,参保登记造册,收集参保资料;四是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是完成《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历本》和《xx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ic卡》的制作和发放,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考核,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自8月31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后,各乡镇(开发区)和教育部门按照会议要求都及时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研究对策、克服困难,提前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工作目标。

1、入户调查工作。

为了摸清全县城镇居民的基本情况,为下一阶段城镇居民参保收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全县开展了城镇居民入户调查工作,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入户调查摸底工作,基本做到了纵横到底,横向到边。在这次入户调查摸底工作过程中,面对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等实际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各乡镇(开发区)积极克服困难,及时调配人手,像武康和新市镇针对人手不够,就临时聘请了调查人员,做到一人负责一组;洛舍镇和禹越镇在入户调查的同时,就确定了参保人员的名单,并收取了参保居民个人应缴纳的费用,达到了工作提早完成的目的。据调查统计,全县共入户调查40115户,城镇居民总人数113709人,入户调查率达到96、12%。

2、参保登记和收缴工作。

(1)积极化解予盾,为资金筹集及参保登记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经常会遇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新问题,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劳动保障部门经常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了解情况,及时掌握新问题,并抓紧进行专题研究,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一是针对社区(居委会)人手少的现状,根据筹集标准特别印制了面值100元和80元的手撕票据,免去了在收取个人保险费时手工开票据的工作环节,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工作量;二是由于城镇居民在参保时是以现金形式缴纳个人保险费的,为了避免收取假币情况发生,劳动保障部门特向信用联社借了几十台新的验钞机发给社区(居委会),解决了经办人员的后顾之忧;三是为了进一步方便城镇学生的参保登记,委托教育部门对规模较大,城镇居民学生集中的学校,实行以班为单位进行城镇学生的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保险费的收缴,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参保手续,为他们带来快捷、便利;最后,针对多次通知仍不来办理参保的居民进行上门动员,直接在居民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做法,使城镇居民从心理上“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由自发变自觉,由被动变为主动,从而提高了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3、卡、证制作和发放工作。

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系统软件信息输入和卡证制作模块到12月中旬才基本开发完毕,为了确保16876名参保人员能够在20xx年1月份能够刷卡就医,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协作,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参保信息资料的核对、输入、照片扫描、证卡制作,并将制作好的卡证按乡镇(开发区)社区(居委会)进行了分类后,再及时的发放到各乡镇(开发区),目前16876张卡证已全部发放到每位参保人员手中。在发放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参保居民能够按规定就医配药。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有效地推动了工作的顺利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项新的制度,为了使广大城镇居民更好地了解这项制度,从而能够支持这项制度的实施,一方面利用各级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大力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今日xx》、电视台都进行了详细的连续报道;另一方面劳动保障部门专门印制了10万多份政策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向广大城镇居民进行发放,确保每户一份宣传资料;另外,还通过教育部门组织学校将参保缴费。

通知书。

和宣传资料下发到了每一位城镇在校学生手里,取得良好效果。同时,为了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人员还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经办人员讲得清道理、说得出好处,通过他们入户和居民面对面的详细讲解,使广大城镇居民进一步了解了政策;最后,还在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学校门口和居民小区入口悬挂了144条宣传横幅,进一步扩大了影响,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存在问题。

(一)乡镇(开发区)反映的主要问题。在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各乡镇(开发区)存在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任务重,时间紧,致使工作很难做到位。主要体现在入户调查工作方面,由于全县入户调查工作一个月时间,在调查过程中,大量存在城镇居民长期在外、集体户、房子已转卖等户在人不在无法联系的情况,对调查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也影响了调查的准确性。

2、人手少,经费缺,致使工作很难做到位。由于社区(居委会)本身人手少,除了做好其他工作外,又增添了这项新工作,社区(居委会)经费又紧张,无能力聘请其他人手帮助,依靠现有的人手已无法承担现有的工作量,大部分工作都是利用晚上时间靠加班加点来完成,致使工作无法做细做全,从而间接影响了工作的质量。

(二)参保对象比较复杂,缺少抓手,从而会影响参保率。

一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收取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时不像农村合作医疗可由村集体代扣代缴,而是直接向城镇居民个人收取,缺少有效地抓手;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尊重群众意愿,坚持自愿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可自愿参保,往往造成年老多病的人先参保,年幼身健的人不愿意参保,其中前部分人只占应参保人数的10、7%,而后部分人占了应参保人数的56、3%,其他在劳动年龄段未就业的占了33%。以上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参保率。

(三)在校学生基本上都已参加了商业平安保险,再要求参加城居医疗保险难度很大。

一直以来,全县各类学校的在校生由学校组织统一参加了商业平安保险,可享受意外伤害医疗、疾病医疗和意外身故方面的待遇,一般每年9月份在开学时就统一办理参保,参保有效期为一学年。由于今年我县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是从10月份开始的,在时间上比商业平安保险晚了一步,因此,很多学生都不愿重复参保,从而影响了参保率。

四、采取的主要措施。

县委、县政府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十分关心,县长王勤对此项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为了加强对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进力度,县政府于5月份,成立了以劳动保障分管县长陈偌平为组长、市直有关局委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的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10天编辑一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辑简报,及时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市劳动保障局、各乡镇(开发区)、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要活动和工作进展情况。

10月29日召开了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情况,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潘月山副县长在在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再提高;要加强领导,责任再明确,要强化措施,重点要再突出。11个乡镇、开发区管委会及教育局就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对下一阶段工作及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作出了明确承诺。通过这次推进会,有效地推动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一是在10月11日,县人大督查组专门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县劳动保障部门建立督导小组,经常深入乡镇(开发区)、街道办、社区进行督导检查,每周通报一次参保人数。通过督查督导,有力地推动了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

(四)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网络。

城镇居民组织化程度低,情况复杂,业务量大,管理困难,需要左右配合,上下联动,形成网络。我县各有关部门、乡镇(开发区)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财政部门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列入预算,并安排了55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专项经费;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工作,提供了全县城镇居民总人数;民政部门提供了详细的低保人员资料;各乡镇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发挥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县、乡镇、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

(五)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形成工作动力。

为切实做好我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目标,县政府印发了《20xx年度xx县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县政府专项安排了20万元工作考核经费,对考核得分在前六名的乡镇(开发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入户调查率在85%以上和参保率(按实际缴费人数计算)在50%以上的乡镇(开发区)。

根据调查率和参保率的高低,按调查户数和参保人数给予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参保率低于50%的乡镇(开发区)进行通报批评。通过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度。

(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投资25万元,添置硬件设备,开发城镇居民医保软件,改造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接口。二是增加人员编制,在原来基础上,计划增加两个编制,主要从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明确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从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20xx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全乡干群共同努力,我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一年来的。

工作总结。

如下。

一、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今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目标任务,在年初就将此项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通过精心组织,切实狠抓完成了年参保9300人。建立健全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各项制度,重点解决了农民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问题,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农民整体健康水平,保护了劳动生产力。

二、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20xx年度,乡党委、政府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加强领导狠抓宣传发动,一是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站工作人员,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依靠乡干部和村社干部、医疗卫生人员采取分村包户的办法,深入农村院户,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和发送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农村医疗保险的,使广大农民朋友明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好处。

三、严格政策把关,规范运作。

一是明确了参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凡属本乡户籍的人员均可在本乡参加医疗保险;二是协助乡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疗患者的身份审查、监督定点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药品、手术治疗、检查费用登记、传送,负责对全乡9300位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的《医疗证》进行审核发放复核工作;三是规范了医疗保险财务制度,基金财务管理纳入乡财政所统一管理,会计、出纳分设,帐目符合财务管理要求;无弄虚作假虚报门诊、住院费用的行为;门诊、住院资金管理、使用、监管按程序操作,无挪用、骗报、贪污等行为。四是随时随地为参保者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四、强化服务,切实惠民。

今年医疗保险服务站为在县外住院患者代理报账210人次,为患者节省费用30000余元,特殊疾病申报56人,已审核通过22人。据统计:截止12月上旬,我乡门诊报账补偿金额152074、6元,全乡外伤调查达56人次。患者满意率达100%。

五、存在的问题及20xx年工作打算。

一年以来,我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定点医院的门槛费较高,参合患者不愿到那里就诊住院。二是全乡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导致来年参合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在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和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克服困难再添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搞好宣传发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扎扎实实地把我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xx〕26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在全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城乡统筹、收支平衡、责任共担、持续发展的原则,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承办大病保险,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大病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员,对参保(合)人员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大病保险平均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以后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大病自付费用明显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一)筹资标准。按照城乡居民上年度收入平均水平和医保筹资能力,以及国家确定的大病保险总费额度控制在医保筹资总额度5%左右的需求,参照其他省份试点情况,测算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xx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9元/人·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25元/人·年。以后按照医保的筹资总额、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大病保险资金运行情况,每年动态调整。

(二)资金来源。由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依据当年参保(合)人数,按统筹标准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历年累计结余的统筹基金中提取,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市县可从当年统筹基金中解决资金来源。

(三)统筹层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按照“统一购买大病保险、统一报销政策、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经办管理”原则,全省城乡居民享受平等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

(一)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所有参保(合)人员。

(二)保障范围。保障对象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政策报销后,个人年度内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以下简称起付线),大病保险给予补偿,不受病种限制。合规医疗费用是指统筹年度内实际住院、规定的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发生的符合我省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报销范围和不予支付事项,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要求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

(三)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经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后,一个参保(合)年度内个人单次或累计合规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分段支付比例为50%-75%(纳入招标内容确定),原则上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具体分段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制定。

201x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即个人自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范围内的住院统筹年度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达到8000元,不含8000元以下费用),最高(封顶线)支付限额为22万元,起付线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下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今后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调整。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自付合规剩余部分符合民政救助政策的,民政部门再按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救助。在计算大病保险个人累计负担额度时,不扣除贫困患者当年享受的医疗救助额度。

(四)加强保障衔接。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互补作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补偿的基础上,民政部门对属救助对象的贫困患者按规定给予救助。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制度在政策、技术、服务管理和费用结算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建立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民政部门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统一服务平台。

(一)承办主体。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通过政府公开招标遴选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

(二)准入条件。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保监部门批准的大病保险承办资质;。

2.总公司批准同意开办大病保险,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

3.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

4.在大病保险开展地区有完善的服务网络;。

5.配备有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6.具有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

7.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8.最近3年未受到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重大处罚。

(三)公开招标。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要制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以及就医、结算管理等基本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与“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和规范的招标程序,以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公开招标选择符合要求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招标结果向社会公开。招标主要包括账户设置、财务管理、资金划拨、结余管理、资金监管、保险机构盈利率、结算服务、政策亏损分担机制、人员配备和管理力量等内容。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应向参加招投标的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与大病保险相关的数据,以及明确的保险责任范围。商业保险机构要依法投标。

(四)合同管理。商业保险机构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3年。省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保监等部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全省统一的。

合同范本。

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与中标商业保险机构签署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商业保险机构应按照保险合同确定的内容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信息使用、数据共享、数据交换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严把大病保险信息使用的安全和强化个人信息的保密责任,不得将个人信息用于大病保险以外的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交换合同要对承办方配备工作人员的数量、专业团队、工作职责、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商业保险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参保(合)人员医药费用审核,因商业保险机构违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大病保险资金损失的,商业保险机构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合同要对大病保险结余资金使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提出具体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稳定健康持续发展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损害参合(保)人权益的情况,合同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要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控制商业保险公司盈利率。20xx年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综合费率(包括盈利率与经营管理成本)控制在大病保险筹资总额的5%以内,具体控制比例通过招标确定。为有利于大病保险长期稳定运行,切实保障参保(合)人的实际受益水平,应在合同中对超额结余及政策性亏损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大病保险资金如出现结余,结余低于合同约定综合费率以下的,中标保险公司获得所有结余部分;结余超出合同约定综合费率以上的,除中标保险公司获得合同约定综合费率部分外,其余部分全部划转回财政社保基金专户。大病保险资金如出现年度亏损,属政策性亏损的由商业保险机构和政府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划分各自承担的比例,属非政策性亏损的由商业保险机构自行承担。

(六)经办服务。

1.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的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服务。

2.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要求,可依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建立大病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实现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简化报销手续。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配合医保经办机构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并对定点医院进行驻点巡查,控制医疗费用。

3.商业保险机构要加强管理,控制风险,降低管理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加快结算速度。做好大病报销资格审查、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结算支付和业务咨询等工作,依规及时、合理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合理设置经办机构,明确。

岗位职责。

配备医疗、财会等专业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服务人员专门负责大病保险报销业务。要建立起以保障水平和参保(合)人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促进商业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好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提供多样化的健康保险产品但不得捆绑或强制推销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一)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切实保障参保(合)人权益。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主管部门和招标人,要建立对商业保险机构奖惩和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抽查、建立投诉受理渠道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维护参保(合)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保监部门要做好从业资格审查、服务质量与日常业务监管,加强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监管,对商业保险机构的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按规定对大病保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计。

(二)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卫生部门要依据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化诊疗等措施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建立商业保险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的三方制约机制。商业保险机构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涉及医疗行为全流程、全方位的医疗费用控制机制,加强对相关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监控。

当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在医疗费用支出审核发生争议时,由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三)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监管制度,及时将与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协议的情况,以及筹资标准、待遇水平、支付流程、结算效率和大病保险年度收支等情况,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帮助城乡居民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多个部门、多项制度衔接,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市县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及时报省医改办。

(二)加强部门协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参与、配合。各市县(区)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民政、保监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细化配套措施,并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各地医改办要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作用,并做好跟踪分析、监测评价等工作。

(三)做好舆论宣传。要加强对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引导社会关注、支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要加强政策解读,让群众真正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内容,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使这项政策深入人心,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七

通知指出,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同时,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还明确,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人社部发〔201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福建省医保办: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发挥全民医保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中作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个人缴费征缴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二、加快推进整合,促进公平可持续。

(三)建立统一制度。各地要持续加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力度,督促指导统筹地区在省级规划部署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订整合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着力从整合制度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体化经办等方面,整体有序做好各项整合工作,平稳实现城乡制度并轨,力争2017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过程中,个人缴费实行分档的统筹地区,最低档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将农村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四)提升整合效应。要打破城乡分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促进连续参保,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均衡城乡居民待遇水平,保障基本医保待遇公平普惠,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医疗服务的水平。充分依托现有经办基础,有效整合资源、实行一体化运行,稳步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全民医保统一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在深化医改与建设健康中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三医联动”。

完善大病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五)实施精准支付。各地要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完善大病保险,加强托底保障。在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规定落实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实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要完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加强对商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六)做好制度衔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注重在保障对象与支付政策方面形成保障合力,加强减贫济困托底保障链条建设,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协作,充分利用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分析,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督促承办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严格基金使用和实现即时结算,并按要求报送运行情况。

四、强化管理监控,防范运行风险。

(七)完善服务监管。各地要以全面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和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为契机,从着力提高保障功能和控制费用增长相并重,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管理监督。以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完善谈判协商、风险分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以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实行医保医师管理为基础,探索监管重点向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延伸的有效方式,对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通过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加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力度。

(八)加强基金预警。各级经办机构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监控管理机制。统筹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收不抵支风险监测。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监督考核,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针对问题和风险,及早研判、综合施策,明确主体,责任到位,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九)构建良好氛围。做好2017年居民医保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24日。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实施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镇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1日-9日)

1、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方式,让城乡居民知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他们自愿、自觉配合调查摸底工作。

2、6月8日在镇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选调人员,明确每个村、社区经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对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成业务培训。

(二)摸底登记(6月10日-30日)

经办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表。对于部分城乡居民尤其老年居民没有身份证或者没有户籍的情况,要抓紧动员这部分人员补办身份证和户籍手续后再做登记。

(三)信息录入和资料整理归档(7月1日-5日)

7月5日前将全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汇总数据(纸质报表、电子报表)、总结材料报市人社局社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督察全镇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全镇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

镇财政分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统筹和拨付工作;

镇公安分局:负责参保居民户籍认定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身份认定工作;

镇计生办:负责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认定工作。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九

据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称,20城镇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新增30元。

根据《关于做好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

通知提出,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人社部发〔2017〕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务)厅(局),福建省医保办: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发挥全民医保在深化医改和建设健康中国中作用等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同。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

(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年基础上新增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4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80%、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分别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助。省级财政要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要求,对持居住证参保并按相同标准缴费的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二)强化个人缴费征缴。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每人每年达到180元。各地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个人缴费征缴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人员纳入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

二、加快推进整合,促进公平可持续。

(三)建立统一制度。各地要持续加大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推进力度,督促指导统筹地区在省级规划部署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制订整合制度具体实施方案。着力从整合制度政策、理顺管理体制、实行一体化经办等方面,整体有序做好各项整合工作,平稳实现城乡制度并轨,力争2017年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过程中,个人缴费实行分档的.统筹地区,最低档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将农村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

(四)提升整合效应。要打破城乡分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促进连续参保,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均衡城乡居民待遇水平,保障基本医保待遇公平普惠,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升居民公平可及、合理有序利用医疗服务的水平。充分依托现有经办基础,有效整合资源、实行一体化运行,稳步提升服务效能。充分利用全民医保统一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在深化医改与建设健康中国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三医联动”。

三、完善大病保险,助力脱贫攻坚。

(五)实施精准支付。各地要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完善大病保险,加强托底保障。在提高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规定落实困难人群个人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实施精准支付政策,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要完善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加强对商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六)做好制度衔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有效衔接,注重在保障对象与支付政策方面形成保障合力,加强减贫济困托底保障链条建设,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协作,充分利用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分析,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督促承办机构加强费用控制、严格基金使用和实现即时结算,并按要求报送运行情况。

四、强化管理监控,防范运行风险。

(七)完善服务监管。各地要以全面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和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为契机,从着力提高保障功能和控制费用增长相并重,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管理监督。以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推行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完善谈判协商、风险分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以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以实行医保医师管理为基础,探索监管重点向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延伸的有效方式,对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通过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加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力度。

(八)加强基金预警。各级经办机构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监控管理机制。统筹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收不抵支风险监测。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监督考核,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针对问题和风险,及早研判、综合施策,明确主体,责任到位,防患于未然。

五、加强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九)构建良好氛围。做好2017年居民医保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注重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做好风险应对。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7年4月24日。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十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成绩,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刚才,赵光芝秘书长讲了很好的意见,我深受启发。会议还表彰了“保险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保险业服务明星。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保险服务明星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保险战线上的干部职工表示诚挚的问候!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级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市保险行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保险业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身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保险业务稳步增长,保费规模迅速扩大。20xx年,全市实现保费收入18.4亿元,同比增长5.26%,保险深度达到4.57%,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好势头。二是保险市场蓬勃发展,市场主体快速增加。保险机构主体已达12家,从业人员达7328人,农村网点达到168个。全市保险网络基本覆盖城乡各个角落,做到了县有公司、乡有服务所、村有保险站,基本形成了主体多元、功能完善、运行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三是保险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保险业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推出满足客户多方面需求的新产品,丰富了我市保险品种,产品创新成为保险业发展新的增长点,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保险功能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作用明显。保险机构承担全市人民生产、生活责任风险金额达到4500多亿元。去年共计支付各类赔款4.84亿元,同比增长23.97%,提供就业岗位7300多个,上交税收达到7230万元。从20xx年开始,保险行业积极响应号召,大力支持“三农”发展,开办水稻、玉米、生猪、烟叶等种养殖业保险,承保水稻113万亩、玉米95万亩、油菜45万亩、生猪86万头,为农民群众提供风险保障近12亿元。同时,提供补充养老、医疗、意外保障和家庭财产风险保额468亿元。到20xx年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052.39万元,支付赔款485万元,为300多个家庭支起了风险屏障。特别是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打开绿色理赔通道,特事特办,仅农房赔款就支付4800余万元。全系统还捐款捐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600多万元,建希望小学4所,建敬老院1所,助养孤儿82个(每月生活费600元供到18周岁)。这些成绩既反映了全市保险业发展成就,也反映了保险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为党和政府分忧的情怀。可以说,保险业为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纵比,我们发展很快,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横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和不足。从全社会看,主要表现为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相对滞后。广元的保险机构主体、保费总收入、保险业从业人员等,仅是绵阳、南充等市的三分之一或不到三分之一;保费收入增速比全省平均增速低2个百分点,处于中等偏下甚至靠后的位置;保险资金投资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广大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还不强等。从保险业自身来看,主要表现为保险业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诚信经营理念不到位,保险信用建设仍需加强,整体形象有待提升;保险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价格竞争非理性,行业发展环境有待改善;创新能力明显不足,保险产品结构单一,产品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需求;保险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二、充分认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金融是市场经济的血脉、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业又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保险就越重要。保险业也是一项朝阳产业,广元虽然地处西部,经济欠发达,但也有着自己的发展优势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去年4-5月,我市成功召开了第六次党代会和人代会、政协会,通过了全市“”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把广元建设成为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未来5年,我市经济发展将实现“五个翻番”(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固定资产投资翻一番)、基本建成“一枢纽三中心”(连接西南西北、通江达海的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游客集散中心、能源供给中心)、基本建成大城市和中国西部低碳发展示范城市。这是市委、市政府在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刻分析经济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从市情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前不久,我们又召开了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意见》,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金融包括保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全市各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保险业在广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做好时代赋予保险业的使命与任务。一是要努力做好社会和谐的“稳定器”。大家知道,广元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自然灾害,同时,还时常会发生安全事故,这些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而且牵扯了各级机关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如果得不到及时救助,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保险的基本功能之一就是防灾救灾。保险业务的开展,不仅能使地方经济在灾害事故面前保持生产的连续性,而且还可以维持企业正常生产和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为此,加快保险业发展,建立完善的市场化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有利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利于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二是要努力做好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随着灾后重建的结束,财政性投入逐渐减少,而我市又面临着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经济迅速发展和一批重大项目的引进,资金需求和投入很大,这些都为金融业包括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和奠定了基础。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特点,可以成为长期稳定的重要资金来源。三是要努力做好社会管理的“辅助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各级政府逐渐在社会管理中引入保险机制,这样不仅可以发挥风险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也可以有效承接原来不属于政府责任和政府想管理但通过行政手段管理不便的部分社会事务。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压力。全市各家保险公司几年来的巨大赔付额,如果要财政背上,是一个极为沉重的包袱。因此,保险业要勇于担当,充分发挥保险业的职能,承担社会责任。

三、大力推进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突出发展大局,强化保障功能。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和质量,保险业功能发挥也影响着经济发展。2月23日召开的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到20xx年,全市保险业要逐步建立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全市保险业机构网点数量达到200个左右,保费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保险密度达到800元/人,保险深度达到5%以上。各级保险机构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提高保障性保险项目的业务规模和服务“三农”的保险项目业务规模,以及其他具有参与社会管理功能的各类责任险、法定强制保险和与社保配套的保险项目业务规模,要通过长期有效的政保合作,争取引进保险资金投资广元重大建设项目,提高和发挥好资金融通功能。

(二)突出诚信经营,提高保险效益。一是要坚持以诚信为根本。诚信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也是保险从业人员安身立命的前提。因此,保险业应牢固树立诚信的观念,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诚信无价,诚信光荣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要采取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信用评价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努力实现保险信用秩序的明显好转。要加大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的惩治和约束力度,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坚持以规范经营为原则。早上我在给罗强书记、马华市长汇报全市保险会议时,罗书记、马市长一再强调,对保险业的贡献要充分肯定,也要强调对保险业的依法管理,要求合规经营。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业的基本要求,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重要保证。只有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险业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要坚持公平有序竞争,用市场化的手段赢得客户,开拓市场,塑造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视保险资源为生命,倍加珍惜社会民众不断增强的保险意识和消费愿望,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严防欺骗、误导,严禁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三是要坚持以强化管理求效益。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也是企业的生命,没有效益,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就没有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效益,本身就是对投保人和被投保险人最大的不负责任。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结构,降低经营成本,不断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切实防范保险经营风险。及时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逐步建立起保险纠纷的协调机制,尽快建立突发性危机的应对解决预案。要积极开发符合市场需要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到市场定位准、险种设置好、保障范围广,努力提供多领域、多品种、多服务的保险保障。

(三)加强保险协会建设。目前,我市还没有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保险协会的工作,通过保险协会将政府的主张传递给保险企业。保险协会要认真按照协会章程,切实履行协会职责,真正使协会成为保险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努力为保险市场和会员单位服好务,为加快保险业的和谐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保险公司要切实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和其他行业协定,积极配合支持保险协会的工作。保险协会对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和其它破坏行业信誉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实行自律惩戒。

(四)加强保险行业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宣传保险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发挥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特别是加强对保险政策、典型事例的报道力度,普及宣传保险知识,增强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共同营造有利保险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二是要人才队伍建设。保险协会和各保险公司要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从业人员信用意识,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和声誉。要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水平,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公信力和营销员职业素质。三是要加强行业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各保险公司努力建设学习型行业,形成良好的行业作风。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建立防治长效机制。

同志们,保险业已经进入发展新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希望各级领导和部门给予保险业发展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保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共同努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市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十一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全市保险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如何做大做强保险业,进一步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稳定器”和造福人民群众的“助推器”。

长期以来,省保监局十分关心我市保险工作,今天,黄先贵局长亲临会议指导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市政府也非常重视保险业的发展。这次保险工作会议在我市还是第一次,规模大、规格高,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保监局对我市保险事业的高度重视。希望全市保险行业的同志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保险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去年九月二十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省长张中伟同志作了书面发言,分管副省长黄小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省政协副主席王恒丰同志为会议作了总结,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亲临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省级保险公司总经理和省、市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四川保险业“十五”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分析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明确指出了保险业在我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提出了四川保险业“”发展目标;确立了保险业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开拓县域保险业务的总体构思;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这次会议,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促进我省保险业发展的决心,预示着保险业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抓住机遇,把保险业做大做强,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的发展目标。

二、近年来我市保险业的发展情况。

在“十五”期间,我市保险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机构迅速增多。“十五”初期,我市保险机构只有6家,发展到今天的16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9家,人寿保险公司7家。各保险公司纷纷看好,说明xx市场很有吸引力,说明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保险业拓展了广阔的空间。

(二)保险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十五”初期,保险从业人员仅有300多人,目前已有5000多人,其中有4000多人是下岗再就业人员。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就业压力。

(三)保险业务稳定发展。20xx年全市保费总收入7.8亿元,居全省第8位,同比增长21.35%,其中: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2.2亿元,居全省第7位,同比增长2.3%;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5.6亿元,居全省第6位,同比增长30%。五年里保费收入年平均增长25%。

(四)发挥了“稳定器”的作用,维护了社会稳定。20xx年,全市共处理理赔案8.3万件,赔款、给付金额达2.17亿元,其中: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案件3.6万件,理赔金额1.2亿元;人寿保险公司赔款及给付案件数4.7万件,赔款及给付金额9700万元。在遭遇重大灾害和事故时,保险公司及时给予了经济补偿,对稳定人心、生产自救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发挥了“助推器”的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各保险机构20xx年交纳营业税及附加3000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21%,占地方营业税收入的6.71%,服务地方建设的作用明显增强。

几年来,我市的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保险规模偏小、覆盖面窄、深度不够;二是市场发育不全、发展不平衡,县域保险滞后,服务和支持“三农”的力度不够;三是保险知识普及不广,人们的保险意识还不够强,参与度不高;四是市场竞争不够理性,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行业自律力度不够。五是个别保险企业营销手段简单,服务方式有待于改进和完善。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努力为保险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保险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必要的政策扶持。近年来,我市保险业之所以发展较快,主要是靠保险业员工们的辛勤努力和顽强拼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希望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我市保险业的发展创造条件,在我市形成一个认识保险、认同保险、支持保险的良好局面。

(一)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切实把保险作为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补充手段。

宏观调控、市场监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四大职能。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而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参与社会管理的三大功能,是其他金融工具无法替代的。保险作为现代生活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贯穿于人的生、老、病、死的全过程,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保险所提供的已经不仅是产品和服务,而且成为一种有利于社会安定的制度安排,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甚至在一些领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各级政府要提高对保险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保险业的领导,正确运用保险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创造条件提高保险业参与地方社会经济生活的程度,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二)强化保险意识,加大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力度。

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提高保险自觉性,加强对保险事业的领导,加大对保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力度。要将保险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帮助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尽力为保险主体创造一个安全、有序、宽松的经营环境,不能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要切实维护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保护好保险机构发展业务积极性。

(三)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为保险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有关部门要依法取消对保险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在行政审批上要切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坚持正面报道为主,注意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因不客观的宣传报道给保险业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税务和工商部门在依法治税和监督管理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加快保险事业发展多做贡献。

四是公安、司法部门要坚决打击保险诈骗和挪用保险资金、侵占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犯罪活动,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为加快保险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五是发改委和建设部门在安排重点建设项目时,应及时与保险企业沟通,积极运用保险手段,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六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新途径。

七是安监部门要积极探索引入责任保险制度,维护好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八是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在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引进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四、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当前,国家经济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全市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切实增强加快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防范风险能力,促进保险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里我就效益、诚信、规范这六个字对全市保险业提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坚持以效益为中心是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效益就是企业的生命,没有效益,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就没有持续发展的能力;没有效益,本身就是对投保人和被投保险人最大的不负责任。近年来,随着保险业改革的深化,市场竞争加剧,保险企业经营成本过高,业务质量低下等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必须引起保险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大力气把经营成本压下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逐步壮大公司的整体实力。二是要注重提高业务质量。要遵循经济规律和保险规律,注重承保质量,加强风险评估,优化业务结构。三是要坚定不移地加快发展。发展始终是保险业的第一要务,丝毫不能放松。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正确处理好速度与效益,规摸与质量的关系,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加快发展。在农业保险领域,要积极开发符合农村需要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做到市场定位准、险种设置好,保障范围广,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多领域、多品种、多服务的保险保障,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深入实施县域发展战略中,保险公司要注重提升业务品质,创新销售模式,深入挖掘潜力,要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领域积极探索,并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严防欺骗、误导,严禁“坑农”、“损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在责任险领域,要通过提高完善责任保险的特色服务,让投保企业真正感受到购买责任保险的价值,提高责任保险的社会渗透能力。保险业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扩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面,为强制三者险制度的正式出台奠定基础。在健康保险领域,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有效控制道德风险,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医疗保障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在养老保险领域,逐步扩大企业覆盖面,不断拓展商业养老保险的空间,为国家的养老保险业做出贡献。

(二)要坚持以诚信为根本。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诚信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石,也是保险从业人员安身立命的前提。因此,保险业应牢固树立诚信的观念,一是要大力培育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加强诚信教育,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使诚信无价,诚信光荣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动。二是要选准诚信建设突破口,按照标本兼治原则,采取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信用评价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保险信用秩序的明显好转。三是要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单位和个人的惩治和约束力度,打造诚信品牌,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要坚持以规范经营为原则。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合规经营是保险业的基本要求,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重要保证。只有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险业才能形成良好的发展局面。一是要坚持公平有序竞争。要切实提高新产品服务质量,塑造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要在坚持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市场价值取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上的基础性作用,用市场化的手段赢得客户,开拓市场。保险公司和广大从业人员要视保险资源为生命,倍加珍惜社会民众不断增强的保险意识和消费愿望,切实做到在规范经营中加快保险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保险行业协会要认真按照协会章程,依据《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四川保监局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协会职责,充分发挥自律、协调、维权、宣传和服务五项职能作用,注重自身建设,促进协会工作规范化发展,真正使协会成为保险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努力为保险市场和会员单位服好务,为加快保险业的和谐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同志们,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风正人和事业兴”的良好局面,保险业同样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希望大家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xx市“”规划和市委、市政府“项目年”工作要求,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篇十二

1、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也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照片一张(18岁以上)。

4、二级以上伤残,携带伤残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低保户需携带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1、成年居民:普通人群个人缴费190元。

2、未成年居民及在校学生:普通人群个人缴费50元。

3、低保和重残的成年人、未成年人及市级以上劳模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财政资助,个人不缴费。

4、新生儿出生三个月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可免缴本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

1、新参保人员自缴费之日起执行1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2、续保人员应在每年的第四季度缴纳下一年医疗保险费,自下一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断保一年以上再缴费的,视为重新参保,执行一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原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依据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等级,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65%、70%、75%,7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提高10%。

参保人员经批准到市外医院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5%,70周岁以上老年人销比例为65%。

大病补充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筹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参保居民医保基金统筹支付后,个人自付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转入商业保险分段按比例给予补偿,上不封顶。0-2万元(含2万元),补偿50%;2-7万元(含7万元),补偿70%;7万元以上补偿80%。(1月1日起执行)。

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1、门诊统筹首次起付标准为40元;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每次欺负标准为20元。自然年度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最高额为200元。

2、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医疗费的发生额为1000元/人,每次门诊统筹基金最高可支付医疗费发生额为200元/人。

3、低于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和超过最高可支付医疗费发生额的医疗费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可支付医疗费发生额以下的医疗费,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

注意事项:户口在双塔区的到朝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劳动大厦五楼一号窗口,电话:2638919),户口在其他县(市)区的,到对应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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