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的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我们要善于利用科技来提高学习和工作的效率。如何有效解决问题和冲突可以帮助我们发现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方法。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一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
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2办理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二
男方:周xx,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吕xx,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_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方于__年__月__日向xxx所借债务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给对方(/按______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离婚协议书无房产纠纷3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三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协议人: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四
越来越多的房产纠纷单从诉讼上似乎解决起来让当事人无比头痛,毕竟惹上官司,诉讼时间又很长,难免为此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而仲裁却正以其快速解决纠纷的优势,逐渐成为解决房地产纠纷的最佳途径。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程序简便及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产生纠纷的双方大多选择少为人知的'仲裁方式解决问题。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五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罗xx(原审原告),女,1979年生,苗族,南京xx科技有限公司操作工,住南京市xx区秣陵街道殷巷诚信大道xx号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
被上诉人陶xx(原审被告),男,1980年生,汉族,个体户,住南京市xx区江宁街道xx号,电话:xx。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江宁江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判决,依法改判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二审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漏查重要事实。
一审判决对被上诉人违约不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事实没有调查和确认,回避了引发讼争的矛盾纠纷的焦点,径自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错误的。xx花园xx幢xx单元xx室产权原属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那么配合上诉人将房产变更至上诉人一人名下是被上诉人的附随义务,但是被上诉人怠于履行该义务。而没有被上诉人的配合,上诉人一人无法完成产权变更手续。这就形成了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上诉人所有,但产权证书上仍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共同共有的尴尬局面。所以上诉人才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涉案房产产权归上诉人所有,被上诉人配合上诉人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1、原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确认房屋所有权的诉讼请求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是错误的。
首先,被上诉人怠于履行离婚协议书约定的义务,使上诉人应当享有的完整的'房产所有权不能通过法律认可的登记方式得以确认,即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处于对外没有对抗力的不明确状态,上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确权诉讼,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一审判决所阐述的“《民法通则》就民事法律行为的无效、可撤销的做出了规定,该规定旨在赋予公民或法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有纠纷需要解决时,享有提起诉讼要求国家司法机关予以保护和救济的权利,但当当事人在设立民事法律行为时,一方未就民事法律行为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等情形进行主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审查缺乏必要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观点,不能成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理由。
其次,上诉人的诉讼请求符合民诉法第108条、109条规定的起诉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确权纠纷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2、一审判决的判决依据与判决结果不能对应。
一审法院既然认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离婚协议是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该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应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订立离婚协议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应当遵守和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上诉人房产所有权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被上诉人的违约行为应当得到法律强制性的纠正。这与《民法通则》57条规定相一致的,即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但一审法院却又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却做出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判决,让人难以理解。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错判,上诉人恳请二审法院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
此致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具状人:罗xx
x月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六
原告:×××,男,汉族,xxx年9月14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村委会××路9号。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
被告:×××,女,xxx年8月2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市××路9号。
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广东省××市××路9号。身份证号码:×××××××××××。
第三人:××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址:××市××中心13楼d座。
联系方式:×××××××。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20xx年×月×日原被告在××房产代理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居间斡旋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合同》。该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市××小区b栋10层1005号个人住房,建筑面积为109.64平方米。产权转移手续由经纪方负责办理,买卖双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办理产权转移所需的手续应由买卖双方各自提供的全部资料给经纪方。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给予卖方1个工作日宽限期履行义务,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如卖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10日仍未履行合同义务,买方有权单方接触合同,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并承担卖方未履行合同产生的全部费用,已收取买方的房款应当日退回给买方,买方不可再进一步要求卖方做任何赔偿或迫使卖方履行本合同。
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人民币0元。依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经纪方办理所购房屋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更名等的所有凭证和手续。但被告于20xx年×月×日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直至现在,被告仍无理拒不提供任何手续。期间,原告曾多次与其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但被告坚决表示不予履行。20xx年×月×日原告向被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定金人民币40000元,但遭到被告拒绝,被告表示只返还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的这种行为不仅浪费了原告巨大的精力和时间,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18条以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诉至贵院,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广东省×××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延展阅读:
关于购房合同的常见疑问
(1)房地产是不动产,无法移动,这类诉讼既不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不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能由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这样既便于原告起诉和举证,也方便了被告答辩和反诉。
(3)房地产案件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方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这样既便于人民法院及时收集、核实各种证据和查明案件事实,同时也便于人民法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此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房地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在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关于房地产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因房地产权益提起的行政诉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样由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七
范文一:
原告:***,女,19******生,汉,身份证号:4425119******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东塔14层(李国伟)
联系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同上。
联系方式同上。
被告1:******
住所:惠州市南坛******楼
电话:
被告2:******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
电话:075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1向四位原告赔偿返还定金10万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9.6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1万元。以上三项合计70.6万元。
4、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4月11日签订《购房合同》,买卖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室的房屋,总楼价298万元。合同第三条约定“买卖双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10天内前往银行递交申请借款所需的全部资料,逾期视为违约。”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而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银行的提前还款及原告的借款手续,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不理会。
原告为了全面履行合同,于月1日向被告发出《催促办理银行提前还贷的通知函》,催促履行合同。
***于年12月1日明确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而***于2010年12月30日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将物业售予原告,原告便于1月1日发出《通知函》确认相关事实。于201月7日发出《再次通知函》再次确认相关事实。
***于2011年1月9日明确表示:如果要继续履行合同,则必须将房价总款从298万元提高到350万元,原告便于2011年1月11日发出《通知函(第四次)》确认相关事实。
被告对原告发出的四封函件至今未有任何回复或对上述相关事实提出异议。
被告收取定金后不依合同条款将物业售予原告,已严重违反合同。根据合同第11条约定,被告除返还定金外,还需按总楼价的20%支付违约金。以及第13条约定,支付原告产生的.律师费。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范文二:
原告:李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被告:张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xx年xx月xx日之前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直到xx年xx月xx日过后六个月,被告仍然未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的了原告的利益。为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望贵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八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甲方(母)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年月日
订立地点: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九
男方:某某,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xx20xx年xx月xx日在大连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xx年2月3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女方:(签名)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十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 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的话那就应该是无效的。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之内,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
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根据此条款的规定如果女方在怀疑期间男方提出离婚,那么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无效的,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是法院认为男方提出的请求是有需要受理的,那么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双方签订的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也具有效力。
不过,婚姻关系中毕竟还包含了身份关系在内,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注定具有自身的特点。所以处理问题时,不能置身份关系于不顾,简单、全部适用其他法律规定。在这一思想指导下,《解释(二)》作了一些具体规定。例如,对属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当事人变更或者撤销协议的情形,在明确列举出的事项中并没有规定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内容,就是基于这种考虑而设计的。当然,也不是完全排斥这些未明确写出事项的适用,只是对这几方面的内容,在适用的时候必须严格限制。个案中如果确实属于应该适用这些规定的,可以依据《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处理。根据现在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有权利要求一方必须执行协议内容,或向法院起诉时,法院是否一定会按离婚协议判决呢?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判决的重要的参考依据。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有的当事人离婚过程是痛苦和漫长的,在反复拉剧式的`讨价还价过程中,可以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当事人最终会依据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十一
根据我国《税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未满5年的房产上市交易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因此,二手房买卖在一定条件下是需要缴交税款的。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二手房买卖所需要交的税种和数额是不一样。首先,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工本费。
第二,是不是符合当事人的特殊约定。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的一般流程是:当事人协商并签订合同后,买方支付价款,卖方交付房屋,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办理的程序。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只有办理二手房合同公证后合同才生效的,那么没有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就是无效的。
近日,家住皇姑区的李女士遇到了一件令其十分头痛的事情。据了解,李女士姊妹五个中排行老大。在20xx年之前,自己的父母相继去世。同时,因为父母都是省里的老干部,按照相关规定,他们应享受省级公寓260平方米。然而,20xx年省里需要将继承该套房产的子女名字尽快报上,并强调只能报一人。
于是,在约定的时间,其他的四个姊妹悉数来到李女士家中。最终姊妹们商议,这套房产可以由一人继承,但是需按市场价给其他的四个姊妹返钱。20xx年的时候,该套房子的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但因为此套房子面积相对较大,同时也考虑到姊妹亲情的缘故,李女士建议,由条件相对较好的二妹继承此套房产,并按房价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直接给付其他四个姊妹现金;或是直接按照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其他四个姊妹购买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最终,姊妹之间签订了房产继承协议。在此期间,继承这套房产的李女士二妹,按约定的价格给付了其中两位现金,也给李女士的大弟弟购买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房子。然而,李女士大弟弟的单位,在20xx年当中进行房改,按房改规定,依职级补贴房屋面积款。
为此,李女士的大弟弟特别开心:因为按他自己现居住的40多平方米的房子,单位应补贴25平方米的房屋面积款。但是,单位要求:李女士的大弟弟出具房证或是购房发票。这时,李女士的大弟弟傻眼了:自己手里只有购房收据。后来,他来到开发商那里询问情况得知:当时,为贪图便宜,李女士的二妹明知此套房子是不具备相关合法的竣工验收等材料,仍然坚持购房。
李女士的大弟弟,找到了李女士表示,自己的二姐没有履行协议,只是进行敷衍。因此,父母的这套房产,李女士的大弟弟说:“仍然要继承自己的那一份。”然而,当李女士找到二妹反映这样的情况后,二妹坚称:我们有协议,同时,也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因此,目前,这套房产应归自己所有。
无奈之下,李女士拨打了本报“以案说法”栏目热线电话。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沈阳市房产局法律顾问室律师高成华。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结合本案,李女士姊妹之间签定的房产继承协议是当事人真实的意见表示,该协议合法有效。当事人各方应按照协议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至于履行该协议过程中产生的瑕疵,李女士的大弟弟可要求李女士的二妹参照遗产分割协议约定的`应得财产份额合理赔偿自己的损失。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十二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号楼20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十三
男方:某某,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20xx年xx月xx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xx20xx年xx月xx日在 大连市 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和,无法共同生活,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现有的房产为婚前男方购买、归属男方。
三、房内家具、家电等设施归属男方。
四、婚前双方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
五、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考虑到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对家庭有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补偿人民币 0万。男方承诺,上述款项在xx年 2月3 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前述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匿、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匿前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匿、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匿、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隐匿、转移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处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十、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签名) 女方: (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十四
签订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况:一是必须依法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以办理该手续为确认生效的时间。在这种情形下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合同才能生效。二是合同一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即立刻具有法律效力,其合同本身不需要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第一类买卖合同。
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生效与所有权的转让之间是有本质区别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知道,如果我们购买动产,比如说手机、电视、家具等生活用品,当买家向我们交付这些产品时,其所有权便归我们所有,无需去办理其他的手续;但如果我们购买如房子等不动产时,则情况就不同,即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镇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应登记才生效,也就是过户登记手续的完成。《合同法》也将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区分开来,规定该类买卖合同从依法成立时成立并生效,所有权从登记过户生效。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甲方(母)乙方:
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丙方爱人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订立地点:
房产纠纷协议书才有效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营业执照;
乙方提供:1.个人身份证。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从事------------事务。
第三条 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按照甲方和----------------公司合同总价款(五百陆十万人民币)的百分之----------(大写;--------------)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2、在本条1款的基础上,在甲方和----------------公司的合同履行后,按照公司利润的---------------------支付乙方提成。分期履行的,按照已经履行的该期利润的---------支付该期的提成费。
3、其他费用支付________元。
第四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下规定的提成费一旦甲方和------------签订合同,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天之内由甲方应该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第三条第二项下费用在该利润结算之日起--------天之内一次性由甲方应该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分期履行的,自每期利润结算结算之日起--------天之内一次性由甲方应该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各项提成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服务事项的,甲方应向一方支付-------------元人民币。
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提成费-------元人民币。
第六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将本合同第二条事项情况及时通告甲方,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条事项的工作,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符合国家法律强制管辖的,适用该强制管辖。没有该强制管辖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个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址/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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