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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一
鉴于中国银行分行(以下简称"")应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xx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xx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xx公司同意将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xx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xx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在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xx公司同意将与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在大厦建筑物区属于xx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
第三条大厦建成开业后,xx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
第四条同意在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xx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xx公司用以完成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在xx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xx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xx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xx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在xx公司和股东收到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同意如果xx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xx公司和股东同意: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大厦后,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xx公司或其股东。如果xx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所受损失,从而未出售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xx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xx公司和股东向保证:
(1)xx公司、b公司在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xx公司按时向提供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能了解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有权审查xx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xx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xx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xx公司对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同意,xx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应同意xx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6)未经同意,xx公司不得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置其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补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协议,及正常经营范围之内的其它业务除外,当任何一个股东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该受让人必须是认可的。股东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将由受让人承担。本条款的解释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碍大厦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的经营。
第十条由本抵押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经友好协商仍不能得到解决,应交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必须以书面形式发出,按下列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当事人。(或按收件人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电传号送交)。
中国银行分行信贷部
地址:
电话:
xx公司
地址:
电传:
b公司
地址:
电传: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赔或其它通讯来往:
1.如果以电传发出,以收到电传回号;
2.如果以信件发出,发送至上述地址即视为妥善送达。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包括已经公布并生效的一切与抵押有关的适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国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参照国际商业惯例执行。
第十三条本抵押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为贷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为止。如果根据保函履行了其付款义务,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将延至保函项下所付金额全部得到偿还时为止。
第十四条执行本抵押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证费将由xx公司负担。
第十五条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国银行分行(盖章)
代表人:(签字)
xx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订立合同日期:年月日
订立合同地点: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二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企业用以激励员工,提高企业绩效和员工忠诚度的制度,近年来在中国逐渐兴起。我有幸在某跨国企业实习期间亲身体会到了股权激励的作用和影响。通过这段实习经历,我深刻认识到股权激励对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员工士气的提高以及员工忠诚度的加强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以下是我关于股权激励的心得体会。
首先,股权激励对于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股权激励使得员工共享企业增长的成果,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能够激发员工主动思考问题、寻找解决方案的能力,从而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实习期间,我注意到许多员工通过股权激励获得了实质的权益,这使得他们更关心企业的业务和发展,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并且,通过股权激励,员工也更加愿意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敢于尝试创新的做法,从而带动了整个团队的创新能力的发挥。
其次,股权激励对于提高员工士气有着显著的促进作用。员工持有股权使得他们具备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进而形成了紧密团结的团队意识。在实习期间的团队活动中,我亲眼目睹了许多员工之间的奋发向前和合作精神,这得益于股权激励所带来的共同利益的驱动。从而也形成了一个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企业文化,会员工士气得到极大提高。正是因为员工都感受到了共同利益,他们更加愿意以团队的利益为重。团队士气的提升也会推动企业整体绩效的提高。
此外,股权激励能够加强员工的忠诚度和凝聚力。持股的员工往往具有长期的投资观念,他们会更加关注企业长远发展和稳定增长。在实习期间,我见证了许多经理层已经从员工成长计划中选择了一些潜力较大的员工给予股权激励,这种股权激励也成了员工实现自身价值和发展的机会。员工在这样的机会面前往往会表现出较高的忠诚度和凝聚力,因为他们明白只有企业的发展好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受益。这样的凝聚力能够有效地减少员工的离职率,稳定企业的团队。
最后,股权激励也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绩效和促进企业的发展。员工持股使得部分岗位的个人任务与整个企业的业绩挂钩,形成了激励机制。此外,股权激励也通过对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的参与,提高了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得员工更加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从而提高了员工的绩效。同样,在我的实习经历中,我看到了这些员工在工作中的充满激情和专注,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并以此为动力去追求更出色的工作表现,推动了企业更快速的发展。
总而言之,股权激励在我的实习经历中充分展现出了对于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员工士气提高和员工忠诚度加强的作用。通过股权激励,企业能够激发员工的创新能力,提高员工的士气,加强员工的忠诚度,促进员工的绩效和企业的发展。而我自身也深深体会到了股权激励所带来的正能量和激励效果,这一经验将对我未来的职业生涯产生重大影响。我相信,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下,它将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助力。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段:引入,说明股权激励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日益壮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以激励和留住优秀的员工,进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激励方式,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可以加强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共享,实现双赢。然而,股权激励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因此,对股权激励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其有效运作的机制和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段:股权激励的利与弊(200字)
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通过股权激励,员工可以分享企业经营成果和价值提升,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更好地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然而,股权激励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一方面,如果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员工追求短期利益,而忽视了企业长远的发展;另一方面,股权激励也可能引发企业内部竞争,破坏团队合作和企业文化的建设。
第三段:股权激励的有效运作机制(300字)
为了使股权激励能够发挥最大的效果,需要建立有效的运作机制。首先,应该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确保激励目标明确、激励方式合理。其次,要加强员工的股权激励意识,通过培训和沟通,让员工深入了解股权激励的意义和机制,激发其参与的积极性。另外,要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机制,制定相应的激励评估和考核制度,确保激励措施的公正和有效。
第四段:股权激励的可持续发展(300字)
股权激励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持续进行。要实现股权激励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优化激励方案,根据企业发展的变化进行调整和改进。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股权激励意识和理解,使其能够主动参与到股权激励中,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激励措施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五段:结论,总结股权激励的意义和启示(200字)
通过对股权激励的研究和探索,我深刻认识到股权激励在提高企业绩效和员工创造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也意识到,股权激励的有效运作需要科学规划和设计,以及有效的激励管理和监督机制的支持。股权激励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只有在合理的方案设计和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对企业和员工的双重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我们应当始终关注股权激励研究,不断完善和提高股权激励机制和方案,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个人价值实现提供有力支持。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四
股权激励是一种以股票或股权为基础的激励方式,旨在激励公司员工积极工作,分享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成功。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股权激励逐渐成为许多企业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重要手段。在进行股权激励研究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股权激励对企业的积极影响,尤其是在激励员工潜能和提高企业绩效方面。
首先,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新意识。这是我在研究中最直观地感受到的一点。通过股权激励,员工可以成为企业的股东,分享企业的经济成果。这将使员工更加关注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发展,从而更加投入到工作中,发挥出自己的最大潜能。在激励员工的过程中,尤其是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股权激励更能够激发他们的创新意识,推动企业不断进步和发展。
其次,股权激励可以加强员工与企业的利益一致性。以往,一些员工在工作中可能只顾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企业的整体利益。而通过股权激励,员工将直接分享企业的经济成果,使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这种利益一致性将使员工更加关注企业的发展和业绩,同时也增强了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感和自主性。员工通过工作努力,不仅可以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也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第三,股权激励可以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研究表明,采用股权激励的企业在绩效表现上通常要好于不采用股权激励的企业。这是因为股权激励能够吸引和激励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企业,形成高绩效团队。同时,股权激励也能够促使员工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和执行力。这样的企业相比其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更能够取得成功。
第四,股权激励需要注意的问题和挑战。尽管股权激励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如何制定公正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是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激励方案不公正或制定不合理,可能会引起员工不满和离职等问题。其次,股权激励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发挥作用,这需要企业有足够的耐心和长远的眼光。最后,激励计划需要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相一致,否则可能导致激励效果不佳。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能够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新意识,加强员工与企业的利益一致性,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然而,在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在公正、合理、科学的基础上实施股权激励,并与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相一致,才能够取得最好的效果。因此,在今后的研究和实践中,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股权激励制度,以更好地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五
股权融资和激励在当今商业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可以帮助公司获得资金并激励员工。本文将从股权融资的定义和优势开始,探讨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以及股权融资和激励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股权融资的定义和优势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融资的一种方式。相比于债务融资,股权融资的优势在于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东,与公司共享收益和风险。此外,股权融资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和信用度,扩大其在市场中的影响力。
第二段: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
股权激励是指通过赋予员工购买公司股票或股权的机会来激励员工,使其与公司的利益紧密相连。股权激励可以采取股票期权、股份计划或股票奖励等形式进行实施。这些措施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凝聚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三段:股权融资的心得体会
在我的实践中,我认识到股权融资是一种强大的资金筹集方式。它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来获得资金,尤其是对初创企业来说。股权融资不仅可以增加企业的投资回报率,还可以促使企业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提高竞争力。
然而,股权融资也存在一些挑战。其中一个挑战是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不同的股东可能对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决策有不同的看法,这可能导致冲突和问题。另一个挑战是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企业在进行股权融资时必须考虑到市场的波动和风险,以避免可能的损失。
第四段:股权激励的心得体会
通过我的经验和观察,我发现股权激励对于员工的激励和绩效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员工拥有公司股权时,他们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为实现公司的目标而努力。此外,股权激励还可以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凝聚力,减少员工流失率。
然而,股权激励也存在一些挑战。其中一个挑战是如何平衡员工和公司的利益。公司需要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以避免员工不满和纠纷的产生。另一个挑战是如何评估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公司需要建立合适的考核机制,以衡量员工的绩效和回报。
第五段:结论
通过对股权融资和激励的探讨,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股权融资是一种重要的资金筹集方式,可以帮助企业获得资金并提高市场影响力。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的员工激励方式,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绩效表现。然而,股权融资和激励也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加以注意和解决。综上所述,股权融资和激励在现代商业领域中具有重要意义,值得企业深入研究和应用。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六
股权激励是当今企业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激励手段,通过给予员工股票的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在我参与一家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计划后,我深感股权激励对于员工和企业的重要意义,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股权激励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心。作为股东之一,员工不仅仅是公司的雇员,更成为了公司的一分子,与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这使得员工们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之间的联系,激发了他们更深层次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在公司内部有着深厚的归属感的员工,会更加投入工作,在追求个人成功的同时也会为实现公司目标努力,这无疑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业绩。
其次,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股权激励使得员工们能够分享企业的成果,分享企业的利益,从而激发他们对于企业发展的关注和深入思考。这样的激励机制让员工从雇员的角色升华为创业者的角色,在工作中不再止步于完成任务,而是自发地探索新的解决方案,提出新的想法和建议,推动企业持续创新。正是这种创新意识和创造力的激发,让公司能够更加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抢占先机。
最后,股权激励可以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承。通过股权激励,企业创立了一种分享企业价值的文化,弘扬了“与员工共发展,与员工共分享”的精神。公司内部形成了一种共同的价值理念,员工们会更加珍惜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利益。这种文化的传承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它可以使得企业具备更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员工与企业的共同目标达到一致,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尽管股权激励有着诸多好处,但是也需要注意激励机制的设计和执行。首先,公司需要制定明确的激励目标和规则,确保激励机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以避免员工的不满和侥幸心理。其次,公司还需提供完善的培训和发展机会,让员工们具备更好地管理和运用股权的能力。最后,公司需要树立正确的激励理念,不仅仅追求短期利益,更要注重员工的长期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总结起来,股权激励是一种积极的激励手段,可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心,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促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和传承。然而,要充分发挥股权激励的效果,企业需要注意激励机制的设计和执行。只有在做到这些的基础上,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进而取得长远的成功。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七
股权融资和激励是现代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企业需要通过股权融资来获取资金支持,同时激励措施也是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必要手段。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为五个段落,探讨股权融资和激励的重要性、影响因素、企业实践、心得体会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首先,股权融资和激励在企业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股权融资可以为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企业的运营和扩张。对于初创企业来说,股权融资是获得较大规模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同时,激励措施也能够有效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绩效水平。因此,股权融资和激励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要素。
其次,股权融资和激励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对于股权融资来说,企业的规模和经营状况、市场环境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程度都是影响因素之一。此外,企业的品牌价值和成长潜力也会影响股权融资的结果。而激励措施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员工的需求和企业的战略目标,平衡激励方式和手段,使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然后,股权融资和激励在实践中也呈现出一定的特点。在股权融资方面,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的融资途径和方式,如私募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此外,在与投资者的沟通和协商中,企业也需要充分展示自己的潜力和价值,以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而在激励方面,企业需要根据员工的不同需求和贡献制定合理的激励计划,包括薪资激励、股权激励等。同时,激励措施也需要长期有效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接下来,从我的个人体会来看,股权融资和激励是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在企业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股权融资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股权融资,企业得到了充足的资金支持,实现了快速发展。而在激励方面,我也意识到激励措施对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合理的激励计划,企业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人才,推动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因此,在企业管理中,股权融资和激励是不可或缺的。
最后,展望未来,我认为股权融资和激励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增加。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竞争的加剧,企业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和优秀人才来应对挑战和机遇。因此,股权融资将成为企业获得资金的重要手段。同时,随着员工对个人发展和价值实现的要求提升,激励措施也将更加重视员工的需求和激励效果。因此,我相信股权融资和激励的重要性将在未来得到更大的认可和应用。
总之,股权融资和激励在现代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股权融资为企业提供了资金支持,激励措施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融资途径和方式,并制定合理的激励计划。对我个人而言,股权融资和激励在企业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体会和认识。展望未来,股权融资和激励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增加,为企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和动力。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八
特别提示:
根据《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完成日(20xx年11月6日)的12个月后、24个月后和36个月后分三期解锁,其中第一个解锁期将于20xx年11月6日届满。
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19%。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xx年11月7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xx年9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称“《考核办法》”)。
2、20xx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xx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考核办法》及《关于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xx年9月29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及《考核办法》等议案。5、根据激励计划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xx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xx年10月16日,由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或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均对此发表意见。此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激励对象总数由100名调整为92名,限制性股票总量由470万股调整为43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31.5万股调整为399万股,预留部分的38.5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不授予。
6、20xx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xx年11月6日。
7、20xx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谭亮等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5,000股,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88名。
8、20xx年9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38.5万股,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xx年9月8日。
9、20xx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xx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xx年10月31日。
11、20xx年11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8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19%。
1,120,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1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锁安排及考核条件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和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第二次解锁
第三次解锁
三、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序号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公司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
799,809,505.95元,较20xx年增长15.88%,高于15%的考核指标;公司20xx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841,614.77元,较20xx年增长12.38%,高于12%的考核指标;因此,20xx年业绩实现满足解锁条件。
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20xx年、20xx年、20xx年三年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平均净利润为77,617,683.60元,20xx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841,614.77元,高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满足解锁条件。
根据《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对应解锁期的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为“待改进”及以上,才能全部或部分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
20xx年度,88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秀或良好,满足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能解除限售股份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股份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xx年11月7日。
2、本次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0,5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19%。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8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现持有限制性
注: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澜、李俊洲、章冬友、尤加标)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五、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锁的核实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七、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于20xx年11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88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进行解锁。
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解锁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解锁事宜的各项解锁条件均已成就,且本次解锁事宜已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据此,可在董事会确认相关激励对象的解锁申请后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特此公告。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九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
1、乙方为甲方的员工。
2、乙方自进入甲方或分公司分公司或作为甲方的派出代表之日起工作已满______年,且目前职位为。
3、甲方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乙方以虚拟股权的方式进行激励,即甲方授予乙方的虚拟股权,取得该部分虚拟股所对应的分红权。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______公司章程》就股权激励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______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一定比例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注册资本金。
2、虚拟股权:指______名义上的股权,虚拟股权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股东权及其他权利,拥有者不具有股东资格。原则上此虚拟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赠与,不得继承。
3、分红:指______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4、净利润:指公司年度实收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生产经营成本支出(人员工资、购置设备、原材料、配件、租赁办公场所、支付水电、物业等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二、协议标的
1、乙方取得的______%的虚拟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不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含税)。
三、激励方式
乙方认购甲方的虚拟股权后即享有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分红权。
四、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协议有效期内,每分一次红,每最后一个月自然日______日前,甲方确定乙方当此应分红的`数额,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乙方。
3、协议生效后,即可享受分红权,协议终止时不足半年的按照月份比例计算但本协议第六条第6款(3)-(7)项约定的情形除外。
4、乙方所得红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实际发放时直接扣除。
5、协议期满,甲方收回对乙方的股权激励及相关的分红权,并收回乙方所持有的虚拟股及对应的分红权。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应做好本职工作,维护和管理好客户或工作人员。
4、乙方应实现甲方年度部门的业绩指标,为甲方项目提供建议、创意、创新。具体业绩指标由甲方乙方双方统一制定。
5、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7、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或者依据第七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5、6款的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或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4、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5、甲方公司解散、注销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6、当以下情况发生时,本协议自行终止: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保密协议》,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5)执行职务存在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连续2年无法达到业绩目标的;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7、因本条第6款(3)-(7)项约定的情形而导致协议终止的,乙方不享受本协议约定的当期分红权权益。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______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十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第三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第四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一、激励对象的资格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第五章标的股权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一、来源
二、数量
三、分配
第六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二、授权日
三、可行权日
四、禁售期
第七章股权的授予程序和行权条件程序
一、授予条件
二、授予价格
三、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
四、授予股权期权的程序
五、行权条件
六、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第八章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二、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三、激励对象离职
四、激励对象丧失劳动能力
五、激励对象退休
六、激励对象死亡
七、子公司控制权转移
八、特别条款
第九章附则
1、本股权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制定。
2、公司授予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限定的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的股权期权,激励对象获得的股权期权拥有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按照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受让公司股权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原有股东有偿出让。
4、公司用于本次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合计占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
5、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___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6、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权期权第一次授权日起____年,公司将在该日后的_____年度、_____年度和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权;在本计划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在行权限制期内不可以行权;行权有效期为______年,在行权有效期内采取匀速分批行权办法。超过行权有效期的,其权利自动失效,并不可追溯行使。在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售期满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互相转让,或由公司以约定的价格回购。
7、获授股权期权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需满足的业绩考核条件: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 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 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______年可行权的股权期权: __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__万元。
8、股权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增资减资等事宜,股权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总数及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9、本股权激励计划已经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公司________年第____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下文中作如下释义:
1、公司: 指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本计划:指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激励计划。
3、股权期权、期权激励、期权:指____________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 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让____________公司一定份额股权的权利。
4、激励对象:
指依照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权获得标的股权的人员,包括公司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5、股东会、董事会: 指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6、标的股权: 指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
7、授权日:指公司向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期权的日期。
8、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受 让公司股权的行为。
9、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10、行权价格: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期权时所确定的受让公司股权的价格。
11、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____________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____________公司制定、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在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1、建立对公司核心员工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 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通过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3、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1、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股权激励计 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拟定本股 权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3、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监事会是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监督。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为: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1) 为____________公司的正式员工:
(3)为公司________________等岗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员工;
2、虽未满足上述全部条件,但公司股东会认为确有必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
本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标的股权为____________公司原股东出让股权。
____________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实际资产总额______%的股权。
1、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比例)
占本计划授予股权总量比例:
……(按实际人数例举)
2、____________公司因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派发现金红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权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权数量、价格和分配的,公司股东会有权进行调整。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______年,自第一次授权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授予的股权期权,均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行权限制期为_____年,行权有效期为_____年。
1、本计划有效期内的每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____公司将在_______年度、______年度和_______年度分别按公司实际资产总额的_____%:_____ %:_____ %比例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标的股权。
1、各次授予的期权自其授权日_____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方可行权。
2、 本次授予的股权期权的行权规定: 在符合规定的行权条件下,激励对象自授权日起持有期权满____年(行权限制期)后,可在____年(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在该次授予期权的3年行权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应采取匀速分批行权的原则来行权。行权有效期后,该次授予的期权的行使权利自动失效,不可追溯行使。
1、激励对象在获得所授股权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转让该股权。
2、禁售期满,激励对象所持股权可以在公司股东间相互转让,也可以按照本计划约定, 由公司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标的股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考核条件:____年度净利润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
2、 绩效考核条件: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的价格;公司实际资产×获受股权占公司实际资产的比例。
2、资金来源: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标的股权所需资金的1/3 由激励对象自行筹集,其余由公司发展基金划拨。
公司在标的股权授予前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激励对象未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或已签署《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但未按照付款期限支付受让标的股权款的,视为该激励对象放弃参与本次授予。
1、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公司于授权日向激励对象送达《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一式贰份。
3、激励对象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期权授予通知书》,并将一份送回公司。
4、公司根据激励对象签署情况制作股权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名册,记载激励对象姓名、 获授股权期权的金额、授权日期、股权期权授予协议书编号等内容。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权的股权期权将分_____期行权,行权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激励对象《____________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考核合格。
2、在股权期权激励计划期限内,行权期内的行权还需要达到下列财务指标条件方可实施:
(6)销售费用率(三项费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其已经所获授的股权期权不作变更。
2、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仍在公司任职,且变更后职务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按变更后职务规定获授股权期权。
3、激励对象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任职,但变更后职务不在本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内,变更后不在享有获授股权期权的权利。
指因各种原因导致激励对象不在公司任职的情况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与之续约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但需将该股权以_______价格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公司根据新的激励计划新增的激励对象;或由公司以______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行权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到期,本人不愿与公司续约的;
(2)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等原因被辞退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经公司同意的。
3、激励对象与公司的聘用合同未到期,因公司经营性原因等原因被辞退的:其已行权 的股权继续有效,并可保留;但未经公司股东会一致同意,该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他方;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和尚未授予的股权期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该激励对象需无条件将已获得的股权以1/3购买价格回售给公司其他股东,或由公司按该价格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行权和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解锁和授予,予以作废。
1、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 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2、激励对象非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权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处置;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退休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标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激励对象死亡的,其已行权的股权和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继续有效;尚未授予的标的股权不再授予,予以作废。
在任何情况下,激励对象发生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公司董事会有权立即终止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符合本计划规定情形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1、本股权激励计划由公司股东会负责解释。
2、公司股东会根据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权的数量和价格进行调整。
3、本股权期权激励计划一旦生效,激励对象同意享有本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权利,即可认为其同意接受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十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引进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快速发展的目标,经甲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给予乙方股权激励,协议内容如下:
目前甲方为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
出于对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激励人才,甲方授予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以约定的价格认购甲方持有公司的__________%的股权。
为获得__________%股权的转让价格,但不包括正常应该所得的工资(税后月薪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和福利。
2、剩余__________%公司股权自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连续在公司专职工作至__________年底时生效,且乙方以__________年公司实际支付的全年奖金为对价受让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剩余__________%公司股权,但不包括正常应该所得的工资(税后月薪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和福利。
1、上述第二条第一款项下__________%公司股权应不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由甲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和工商登记手续,乙方受让该股权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2、剩余__________%公司股权应不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由甲方办理相关股权转让和工商登记手续,乙方受让该股权后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若甲方违约需支付乙方人民币不低于__________万元。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者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双方协商或者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十日未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十二
1、公司赠送xx万元分红股权作为激励标准,xx以此获得每年公司年税后利润(不含政府补贴和关联公司转移利润)的分红收益,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公司股份制改造完成日为截止日。原则上干股激励部分收益累积后作为今后个人入股资金,暂时不进行现金分配,在期权行权时一次性以税后现金分红形式进行购买股份,多退少补。
2、公司授予个人干股,在未行权前股权仍属原股东所有,授予对象只享有干股分红的收益权本次确定期权计划的期权数量为xx万股,每股为人民币一元整。
1、干股分红按照公司的实际税后利润,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向管理层透明与公开,并指定主要管理人员参与监督。每年税后利润暂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最终确认在公司股份制改造时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报告为准。
2、期权行权在公司改制时进行,并一次性行权,如放弃行权,公司按其所持干股的累积分红按税后的现金分红形式支付其本人。
4、入股人必须是其本人,同时必须符合公司以下相关要求;
5、期权转股手续与股票流通按照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上市需要,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的增资或引入战略投资者,则公司在保证其本人现有期权数量的基础上,有权对公司股权进行重组,以便保证公司的顺利上市。
2、本方案只作为公司内部人员的首次激励计划。
1、承诺绝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
2、保证有关投入公司的资产(包括技术等无形资产)不存在任何类型或性质的抵押、质押、债务或其它形式的第三方权利。
3、保证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投资情形,也未为投资之目的充当任何第三方受托人或代理人。
4、为确保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经营,本人保证在公司上市的3年内不离职,并保证在离职后3年内不从事与本人在科博达工作期间完全相同的业务经营活动,无论何时也不泄露原掌握的商业秘密。
5、本人同意无论何种原因在公司上市前离职,离职前所持的干股激励收益根据账面实际金额,按照税后现金分红形式支付给其本人,原授予的干股激励由于本人离职自动终止,期权计划同时取消。
8、在公司上市后如有违法行为被公司开除,本人同意按照上述第六条双方约定的(退还未服务年限的收益)规定处理。
10、本人保证所持干股激励与期权不存在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本人愿意由公司无条件无偿收回。
本人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公司对本人激励的任何情况。
2、公司根据其投资企业实际盈利情况确定分红,若公司分红用于转增资本,视同其实际出资,其相关税费由股东自己承担。
3、今后如因上市股权增发需要,公司有权对股权进行整合,具体股权整合方案届时协商确定。
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否则必须承担由此造成其它方损失。若因一方违反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其他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因不能预见且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可以免于承担其他方损失赔偿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出示有效证明文件。
1、本协议变更、修改或补充,必须由各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激励对象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十三
总
则
第一条
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
股权期权,是指一个公司授予其员工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固定的期权价格购买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的权利。它是股权激励的方式之一。所谓股权激励是指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上市公司)、股份期权(非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理层收购等方式。股权是现在就有的权利,而期权是到期才有的权力,是约定以后某个时间再给你股权,所以叫期权。本制度所涉及的定义解释如下:
1、股权期权:本制度中,股权期权是具有独立特色的激励模式。是指公司原发起人股东将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分割出来,并授权董事会集中管理,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按本制度规定,由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成为股权期权持有人。股权期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享有一定的利润分配权,并在股权认购行权期内有权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2、股权期权持有人: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获得股权期权的人,即股权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受益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权的真正持有人(即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
4、股权认购预备期:即满足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股权仍属发起人股东所有,股权期权持有人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股权期权持有人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相应的股东分红权。
5、股权认购行权期:是指按本制度规定,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股权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时间。
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他们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业绩的上升,公司引进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第三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
1、受益人可以无偿或有偿的方式取得股权期权,具体办法由股东会决议。但行权进行股权认购时,必须是有偿。
2、股权期权的股权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的存量,即公司不以任何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来作为股权期权的来源。
3、受益人所持有的股权期权未经股东会一致同意不得随意转让。受益人转让行权后的股权时,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与《股权转让协议书》之约定。
股权期权的来源
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来源
股权期权的来源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各个发起人股东提供的股权份额由股东会决议。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享有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权利,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六条
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确定的标准按公司的关键岗位确定,实行按岗定人,以避免股权期权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第七条
对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由董事会执行。
第八条
本制度确定的受益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骨干员工;
2、年龄在45岁以下;
3、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员工;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九条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受益人范围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
第十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
股权期权的拟授予数量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受益人获得股权期权的方式也由股东会决议。
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
第十一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认购预备期共为一年。股权期权受益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且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股权期权授予标准,自与发起人股东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起,即开始进入股权认购预备期。
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受益人也可以在签订股权期权协议后直接进入股权认购行权期。
第十二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受益人的股权认购权,自一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受益人未认购公司股权的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制度规定的行权期仍不认购股权的,受益人丧失股权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的行权
第十三条
股权期权行权的条件
1、股权认购预备期期满。
2、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和行权期内符合相关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受益人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股权认购价格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五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
1、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遵守自愿原则,是否行权或者行权多少,由受益人自行决定。
2、受益人按本制度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股权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3、公司应保证受益人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利润分配,除按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提取其他费用。
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第十六条
受益人在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不符合本制度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授权,作为股权期权的日常管理机构。
其管理工作包括:
1.
向股东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
2.
组织发起人股东与受益人签订股权期权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
3.
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通知书;
4.
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
5.
拟订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及方式等。
股权转让的限制
第十八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受益人是依据公司本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受益人的股权转让受如下限制:
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执行。
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受益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受益人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的执行和修订由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及董事会有关股权期权的决议是本制度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表决一致通过之日起实施。
某某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十四
(一)样本公司选取及数据来源
本研究选取20xx-2013年在深沪挂牌上市的a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首次股权激励公告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为研究对象,由wind数据库股权激励模块提供的信息及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整理得到。其中,对少量信息披露不完全的公司作剔除,最终得到85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中:深交所45家,上交所40家)累计公布的94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方案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股权激励的实施以激励方案为依据,因此不合理的方案设计会影响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基于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现状的统计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几个可能影响目前激励效果发挥的主要问题:
1.激励方式以期权为主且形式过于单一
企业若想设计一套成功的股权激励方案,激励方式的选择尤为重要。对样本数据的分析可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激励方式主要以股票期权为主(占比69%)且单一激励方式占比高达98%。尽管在欧美国家90%以上的上市公司会选择股票期权方式,但该方式对资本市场的稳定程度依赖性高,只有在股票市场能充分反应企业经营业绩的情况下才能发挥有效激励,否则就会导致激励失效或使股东遭受剩余损失。同时期权方式下由于外部不可控的股市波动,激励计划终止的可能性更大,说明我国资本市场不稳定的现状是影响其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另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在逐渐使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占比28%),相比股票期权激励方式,它约束性强且规避资本市场波动的效果更好,但由于其授予或解锁条件以严格的业绩指标为基础,因此一旦业绩指标设置不合理就会导致激励的中断,从而造成激励失效,这都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单一激励方式下所不能避免的问题。
2.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
从现状分析来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具体表现为两点:一是67%的公司只使用财务指标衡量是否可以行权或解锁;二是虽然30%的草案引入了与同行业或标杆企业的对比,但其对比依据仍然是财务指标。尽管财务指标是最直观、最易取得的数据,但过分依赖有许多弊端:首先更易诱发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由于所有者缺位,国企高管对公司的控制度远大于其他企业,内部控制人有更多机会操纵激励方案财务指标的制定及会计信息的报告过程,从而轻易获利;其次,会导致管理层投资动机不足,因为财务指标更多反映的是过去的短期经营成果,难以充分体现高管在公司业绩增长之外的长期努力;同时由于国企高管任职通常较短,不能享受其长期投资成果,因此共同导致管理层长期投资动机不足。与此同时,从较高的激励计划终止情况来看,业绩考核指标与激励方式的配合不当,也是导致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重要原因。
3.激励有效期
设置过短且授予间隔过长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主要以五年为一个有效期,是国家政策要求的最低限制,相比规定的十年上限而言,有效期设置过短。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和国企高管的行政任命期限有密切联系,国企领导人任期一般为三至四年,有的甚至更短,因此如果有效期设置过长会使这些领导还未享受激励成果便已离任。但这也正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方案设计的关键问题所在:过分关注个别高管的任命周期,而忽略了对其他人员的长期激励。因此本研究若无特殊提示,重点探讨非行政任命高管及核心人员的激励问题。五年有效期设计对无任期限制的激励对象而言实则过短,并不利于形成长期激励,从而背离股权激励的初衷。同时,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间隔至少为五年,授予间隔过长导致激励强度过低。因此,只有同时调整激励有效期和授予间隔才能更好促进激励效果的发挥。
(一)选择合适激励方式
尝试混合激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自身行业特点、财务状况、外部环境、激励对象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同时结合不同激励方式的优缺点,选择合适的激励方式。同时,激励方式不应仅局限于目前较为常用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单一方式,可尝试混合激励,比如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组合、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组合等混合模式。同时每种激励方式各有优劣,混合激励可以扬长避短,既能达到更好的激励效果,又能规避单一激励方式下存在的风险。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ceo等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国家委派的代表与国有企业的最大股东——国家的利益联系紧密,因此可以选择股票期权方式;而对于其他激励对象,为强化留人力度,可以选择事先需要现金支付且激励与约束并存的限制性股票;对于那些拥有外籍高管的上市公司,为避免外籍高管不能开立证券账户的困扰,可对其采用股票增值权激励方式。同时从长远发展角度看,伴随国企改革深化,激励方式从单一走向多元是必然趋势。
(二)合理选择业绩指标
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如前面所分析,过分依赖财务指标存在多种弊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业绩指标的选择上,不能单纯以衡量业绩成果的财务指标为行权或解锁标准,非财务指标的引用更能增加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察,促使激励对象更加注重公司长远绩效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本研究建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参考《规范通知》的指导,建立多角度的业绩考核体系。同时,可根据不同职责对激励对象实施不同的考核标准,例如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核心高管,财务考核只是其中一个部分,可更多引入外部权威机构的评价指标和政府对企业的综合评价,如eva,因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不仅以经济发展为唯一目的,更承担着许多社会责任和发展任务;而对于那些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则可以财务指标来进行考核,这样更有助于他们锁定工作目标从而激发其工作热情。
(三)缩短授予间隔
促进股权激励常态化从股权激励执行的关键时间点看,本研究建议竞争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可缩短授予间隔,从而促进股权激励在国企中的常态化。这样做有三点优势,首先目前国企授予间隔一般为五年,这必然会使激励对象从心理上产生等待时间越长,风险越大的认识,从而降低激励效果。但授予间隔的缩短可以很好改善其心理预期,即实现目前民营企业已多执行的“小步快跑”方式,通过滚动多次推出的方式,每隔一年授予一次,让股权激励成为公司治理的关键部分。同时配合国家有关激励总数量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的规定,并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其次,缩短授予间隔的同时其实拉长了股权激励的有效期。假设国企设置授予期为三年,按3:3:4的方式每年授予一次,同时每次授予按目前要求的最低限执行(两年限制,三年行权或解锁),这样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全部有效期就会延长至八年,这样的常态化授予在激励的同时有较强的约束作用,即任何员工中途任何时刻想离开企业,都会觉得有些遗憾,以此增加其离职成本,强化长期留人的作用。第三,授予常规化能同时促进那些暂未纳入激励计划的员工努力工作,强化其想要从非核心人员转变为核心人员的愿望,促进企业核心事业认同感的形成,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股权激励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起步较晚,很多方面仍处于不断摸索阶段,本研究通过对激励方案设计进行现状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目前来看
股权激励并不适合垄断型国有企业,如能设计合理可以成为竞争性国有企业留住人才、提升企业绩效并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
2.研究提出激励方式以期权为主
且形式过于单一、业绩考核对财务指标依赖性较强、激励有效期设置过短且授予间隔过长是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设计中存在的可能影响激励效果实施的关键因素,并认为可以从通过选择合适激励方式并尝试混合激励、合理选择业绩指标并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同时缩短授予间隔,促进股权激励常态化三个方面的改善提高目前激励方案的设计质量。
3.合理设计的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
仍以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较为健全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为有效前提,企业和国家必须并肩齐发才能使股权激励效用更好的发挥。总之,国有企业股权激励不能操之过急,要稳步推进。相信伴随国企改革步伐的加快、国家政策方面的不断成熟,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会逐步提升,最终有效促进企业内部核心事业认同感的建立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实现。
股权激励心得体会篇十五
现代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由于经营者较所有者在信息方面具有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得所有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需要通过一系列措施来控制和监督经营者,股权激励就是其中的一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激励对象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趋于一致,与所有者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以减少管理者的短期行为。随着我国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实施股权激励政策,但是成功实施激励计划的公司并不多,格力电器是少数成功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之一。本文对格力电器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分析。
(一)公司简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000651,以下简称格力电器)成立于1991年,1996年1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xx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直接持有格力电器50.82%的股份,通过控股子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持有格力电器8.38%的股份。
证监会要求格力电器在20xx年2月前完成股改,于是由格力集团牵头,与格力电器管理层、股东沟通协调后,制定了格力电器股权改革方案,顺势推出了格力电器股权激励计划。格力电器于20xx年12月23日公布了股权改革方案,其中包括股权激励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除支付股改对价外,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将所持股份划出2639万股,作为格力电器管理层股权激励股票的来源。在20xx-20xx年中任一年度,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达到承诺的当年应实现的数值,格力集团将按照当年年底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作为出售价格向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出售713万股,若三年均达到标准,将出售给格力电器管理层及员工2139万股,其余500万股由董事会自行安排。公布了股权激励方案之后,格力电器在20xx、20xx及20xx年均实现了规定的年度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均有了大幅提升,格力集团按照股权激励方案对格力电器的高管和员工实施了激励措施。激励条件及激励措施。其中在20xx年7月11日和20xx年7月11日,格力电器分别实施了每10股转赠5股。
格力电器所采取的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其风险相对较小,一般适用于成熟型企业,在服务期限和业绩上对激励对象有较强的约束。公司可以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促使高级管理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某个或某些长期战略目标中,从而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格力电器发展态势良好,现金流充沛,业绩稳步上升,因此,在此次股权激励中采取了限制性股票的方式。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所需的股票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定向发行;二是回购本公司股份。格力电器实行的股权激励股票来源于第一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由于此次股权激励是伴随着股权改革方案提出而提出的,股权激励的原因之一就是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由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没有进行定向增发,也没有动用股东的资金在二级市场回购股票,并没有侵害股东的利益。通过第一大股东提供股票这种方式,将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转移到格力电器名下,使得第一大股东对格力电器的控制程度逐渐降低,更加有利于格力电器以后的发展。
(三)激励对象的范围和比例。
格力电器股权激励的对象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及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数、股数及所占比例见表2。
由表2可知,在20xx年股权激励对象共有94人,其中高管6人,虽然高管在总体激励对象中所占比例较少,但是高管人员获得了总量713万股中的395.3万股,占总体的55.44%,其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150万股,两人所持有的股数占激励股份总数的42.08%。在20xx年,格力电器也顺利地实现了股权激励中规定的净利润,在20xx年10月31日,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方案中,股权激励对象增至609人,较上一年激励人数大大增加,其中,高管人数仍为6人,激励对象中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控股子公司高管上升至603人,高管中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了250万股,占高管激励股数中的87.6%,占总体激励股数的46.75%,20xx年业务骨干获得的股权激励份额上升至26.22%。20xx年格力电器同样高额完成目标利润,20xx年2月,格力电器公布了20xx年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激励对象总数达到了1059人,较上一年的激励人数又大幅度提升,其中高管人员保持了前两年的6人,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子公司高管上升至1053人,20xx年度董事长朱江洪和总裁董明珠各获得激励股份226万股,占激励股份总数的28.16%。
格力电器三年来的股权激励对象人数由最初的94人扩大到1059人,使更多的员工获益,高管获得的股票数量较多,有利于维持管理层的稳定;高管所获得股份数量占激励股份总数的比例逐步下降,说明股权激励开始逐渐向下倾斜,加大了除高管外其他激励对象的激励程度。
格力电器实行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是达到预先设定的年度净利润,三年的目标利润具体值见表1,公司在实行股权激励前三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为8.94%、15.34%、22.72%,按照这个增长趋势,公司在未来的年利润增长率将高于20%,但是预先设定的目标净利润的增长率为10%,低于平均年度利润增长率,并且仅仅通过是否达到目标净利润这一标准来判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方案,股权激励的条件过于简单,设立的激励标准过于单一,使得格力电器轻松达到了激励的标准。
通过对格力电器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可以为其他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提供一些启示。
(一)合理选择股权激励的对象和激励比例。
应该根据企业实行股权激励的目的合理地确定激励对象和激励比例。若企业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在于对公司内的核心技术人员进行激励,那么股权激励范围的授予以及比例的设置则主要侧重于这部分员工,授予比例的设置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我国规定,企业的股权激励有效期一般不得超过10年,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要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有效的股权激励期限,过短的激励期限会使高管产生短期行为,降低股权激励的激励作用。
为了提高激励效力,企业应该设定具有一定难度的激励条件,过于容易实现的激励条件降低了激励对象的行权难度,会使高管人员操纵指标来实现高额收益,股权激励的作用较弱。因此提出以下建议:1.公司在设计激励条件时,要结合自身情况,例如某指标之前若干年的均值,或是该指标行业均值,以此为标准来制定有效的激励条件,避免激励条件过于简单,适当增加激励效力。2.应该避免用单一的指标来确定激励条件,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引入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作为激励条件,或是采用多种财务指标结合,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各方面的能力,对公司形成全面的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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