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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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1-02 02:16:41     小编:ZS文王

人际关系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环,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是我们所需要学习和提升的。如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保持自信心?这里有一些写作的技巧和经验,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控制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防止产品在受到污染

适宜于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控制

生产部;

生产车间;

5.1.人员卫生管理

5.1.1、从事食品企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工作。

5.1.2从业人员应做到“四勤”,即勤洗耳、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和勤洗衣服。

5.1.3、从业人员不行佩戴手饰、耳环及其它装饰品进入车间。

5.1.4、进入车间必须整齐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和口罩。

5.1.5、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做到水洗双手酒精消毒后,方可上岗。

5.1.6、从业人员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闲杂物品进入车间,从事生产。

5.1.7、从业人员中途离岗,再进入车间必须重新消毒后方能上岗作业。

5.1.8、严禁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子及口罩离开车间到其它场所。

5.1.9、从业人员的衣帽等衣物必须是干净清洁且经过消毒处理的,方可穿戴。

5.1.10、严禁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大声喧哗及交头接耳。

5.1.11、设有专职的卫生管理人对生产作业人员进行卫生监管。

5.2.车间卫生管理

5.2.1、保证车间内外环保卫生清洁,无杂物,坚持每天清扫。

5.2.2、要求车间四壁门窗洁净,地板及天花板保持干净清洁且无漏水,墙壁无脱落物,墙裙无青苔污渍。

5.2.3、生产过程中,严禁开启门窗。

5.2.4、生产车间所用器具生产前后都应保持整洁并合理放置。

5.2.5、生产用刀器具、水池、工作台要求清洁,不得残留铁锈、污垢。

5.2.6、严禁车间内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生产无关的物品。

5.2.7、严禁车间内吸烟、进食及随地吐痰。

5.2.8、严禁患五大病症者应及时脱离岗位,待全愈后方可上岗从事生产。

5.2.9、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5.2.10、严禁上岗人员串岗打闹及从事与正常工作无关的事项。

5.2.11、必须做到生产后及时清理废物料及垃圾离开车间,严禁车间内存在垃圾死角。

5.2.12、排水沟应及时清理,做到流水畅通且无废渣残留及污水污泥。

5.2.13、当天废弃物应盛放在规定地点规定密闭容器内,做到当天垃圾当天处理出厂。

5.2.14、各种生产生活用水储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用水质量。

5.3.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管理

5.3.1食品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3.2、生产过程中,由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制定可行的配方投放用料且做好详细记录。

5.3.3、生产工艺的各种参数指标由专人负责监管并且详细记录存档。

5.3.4、由卫生管理人员对生产设备、工具及容器清洗干净后消毒等进行监管符合卫生要求方可使用。

5.3.5、各工序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应加以区别并标志着生与熟用工器具分开,不得混用以防止污染。

5.3.6、食品生产操作中各工序应严格按原料、半成品先来处理的原则,以免因积压过多而发生变质现象,加工过程中注意剔除和避免混入一切杂物,加工下来的`废料,废品,必须放在指定的容器内并及时清理。

5.3.7、食品生产使用添加剂时,必须使用由国家指定工厂的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

5.3.8、生产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有充足光线。

5.3.9、生产作业现场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东西。

5.3.10、生产用水的各项卫生指标检验应符合国家用水标准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培养员工综合素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记警告一次。旷工一次扣除三天工资并记小过一次。

2. 除领班及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违者记警告一次。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4. 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班长、车间主管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记小过一次,并作检查。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二次者予以记大过一次。

5. 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写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记大过一次。

6. 厂区内除吸烟区外,其它地区严禁吸烟,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解雇。

9.因生产需要,不服从主管按排者,记小过一次。

10.未经允许.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2.上班必须佩带厂牌,违法乱纪者每次记警告一次,涂改、遗失厂牌罚款10元。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备、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记警告一次。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干净,每次对车间责任人记警告一次。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0.凡生产出的半成品,成品等要分类堆放整齐,产品不可乱摆乱放,必须标明数量、产品名称,日期,违者每次对当事人记警告一次.

23.各部门的纸隔板不可以到处乱扔,用完之后要做回收处理,不可做报废处理,违者记当事人警告一次;.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服和工作帽,从预进间浸脚池中消毒鞋底后才能进入;

二、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严禁车间内使用手机。

三、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它有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1、开始工作之前;

2、上厕所以后;

3、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4、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

四、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对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进行清洁、消毒。

六、更衣室、预进间要由轮值人员每天进行清洁,并要保持干净。

七、车间内每周星期三要进行为时二十分钟以上的紫外光杀菌消毒(并作好记录)。

八、厂区内要由防疫站消杀科每月进行两次的灭杀蟑螂、蚊虫等措施。

九、车间门口要有固定隔板,防止老鼠钻进工场内;车间内要彻底灭杀苍蝇、蟑螂、老鼠等公害。

十、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洁加工场地的地面、洗手台,排水沟有必要时要进行清洗、去除於泥。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1、负责本部门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

2、每天下班后必须打扫卫生,(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风扇等都须清洁)。

3、车间的垃圾须倾倒到指定的垃圾区域,不得四处乱倒。

4、工具放在指定的区域,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甚至损坏。

5、所有员工必须正确佩带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

6、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

7、厂区及工作区域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50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8、上班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出。

9、上班时,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等;

10、员工在包装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负责人反映,不可擅自使不良及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1、工具专人专用不得遗失,违者照价赔偿;

12、车间内物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整齐放置,不得随意乱堆乱放。

13、车间内员工必须在规定作业区域操作,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14、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鼓励员工提供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

16、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对举报者查经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17、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严禁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

18、严禁私自联系业务员并私自为其发货,一经查实,将处以发货费用的十倍罚款;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1、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刷卡进、出车间。

2、员工生产现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穿工作鞋。

3、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能离开。

4、禁止将个人手机、衣物、餐具、茶叶等个人用品带入生产现场,饮用水杯放在指定位置。

5、未经生产或相关部门会签批准,禁止将原物料、半成品、设备部件等物品带出现场。

6、员工责任区内物品必须按定置规定码放在定位线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7、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为他用,特殊情况须报消防委员会批准。

8、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佩戴手表、戒指、等物品,不得化妆。

9、车间员工手机必须指定位置放置,禁止带进车间现场(公司指定人员允许带手机到现场)。

10、现场员工必须专心作业,严禁嬉闹聊天,偷闲怠工。

11、现场各车间应做好人员定岗工作,上午、下午个人离岗各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离岗时间必须在加班小时中扣回,禁止脱岗、串岗、溜岗、睡岗等。

12、现场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生产现场禁止吃食物、吸烟、看小说、报刊等。

13、员工必须服从合理工作安排,尽职尽责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14、现场人员必须自律自觉,勇于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反对一切坏现象。

15、现场人员必须妥善保养自己的'更-衣柜,严禁不关锁、撬锁、混用等破坏更-衣室管理行为。

16、员工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规定,操作指导进行现场作业,

严禁向半成品投放异物或故意损坏机器设备。

17、提倡节约,生产现场严禁水、电、气(汽)浪费现象。

18、上班中途进出车间,必须正确刷卡进出。

19、严禁私自撕毁公司公布的各项通知、规定,严禁在现场各白板上乱涂乱画。

20、严禁在车间现场聚集聊天、散布谣言、打架、聚众闹-事。

制定: 审核: 批准:

一、 目的

为了规范包装车间成品、半成品进出仓流程,使包装车间现场管理工作规范化,确保流通顺畅,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销售,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装配部包装车间现场管理。

三、现场管理规定

殊工种证。

2、 除本车间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的,一律不得随便进入本车间现场(现场品管员除外)。

3、 若因工作需要需进入车间的工作人员,先到车间登记处凭厂牌填写登记表。(注明进入车间时间并写明原因)

4、 由车间指定人员发放包装车间临时出入证,配戴好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

5、 离开车间现场主动交回车间临时出入证,不得丢失。

门借用成品,必须有部门领导签名并注明用途、归还日期才可以借用。

产品及生产现场管理记录等拍照。

8、 严禁进入本车间的人员携带任何火源、火种,确保生产安全。

9、 与本车间工作无关或未经允许的其它人员私自进入车间,本车间人员有权制止。情节严重者汇报上级处理。

四、车间管理规定

1、 车间组长每日对车间作定时巡查,确保车间运作正常,工作环境整洁,运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及时对出现的非正常现象做出反应和处理。

2、 严格做好车间5s工作,保持车间整洁卫生,确保产品及包装干净、无污损。

3、 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当天工作当天完成,如确有未完成工作需及时反馈汇报。

4、 物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分区分类摆放,并标识清楚。物料员注意物料安全,防止因物料倒塌、磨擦、碰撞等引起的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5、 杜绝人员踩压货物或用液压手动叉车载人。

6、 每日下班前值班员负责关好门窗、灯、电源开关,方可下班,班长负责检查所有窗、灯、门是否关锁好,一经发现下班无关窗、无关灯或无锁门追究值班员及班长责任。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装配部办公室。

装配部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一日

第1页 共1页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适用于预处理车间、浸出车间、精炼车间、和机电车间的管理。

1.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的生产组织与车间管理。

2.各车间班长负责本生产班的生产组织和班组管理。

3.各生产人员负责本岗位的`生产作业和现场管理工作。

1.生产人员交、接班执行《生产人员交接班制度》。

2.生产安全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3.设备管理工作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4.生产人员作业行为规范执行《生产员工岗位责任制》。

5.各岗位生产操作执行本岗位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操作规程》。

6.班中就餐执行《班中就餐规定》。

7.现场管理工作要求:

7.1工作场地所有不用的物品必须清理出去,暂时用不到的配件等送回仓库,废料、下脚料清扫到废料堆并分类放置在规定区域,垃圾清扫干净。

7.2工作台、工具箱、维修用设备、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应放置在划定的区域内。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移动。

7.3及时将设备上的油污擦拭干净,地面扫净。

7.4及时整治、处理生产现场的跑、冒、滴、漏。

7.5工作场地不得堆放私人物品。每天应检查工具是否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7.6员工工作服、胸卡应穿、戴整齐。

8.车间办公室管理规定:

8.1车间办公室保持整洁。

8.2办公室内不许高谈阔论、大声喧哗和打私人电话。

8.3严守公司机密。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所有人员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现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须由厂内人员陪同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须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9、每天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清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经常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生产车间的员工如何管理?对于生产车间来说,人员比较多,管理起来比较复杂,所以制度的制定一定要合理并且规范,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生产车间员工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________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________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________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________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实施。

第一章员工考勤管理

第1条 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

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

第2条 每周六个工作日,周六、周日倒休,其他时间不准休息。

第3条 上、下班都必须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各自领班或生产经理签名确认才可。

第4条 打卡时,不得争先恐后,须排队依次打卡,否则罚10元。

第5条 上班时,必须各就各位,不得聚集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罚10元,严重者开除处理;下班时,各班组搞好场地清洁后返回工作岗位,不得提前到打卡处打卡下班,不准大声喧哗,否则罚10元。

第6条 在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厂区。确有事者,须请示生产经理批准,打卡后才可出去,否则视为旷工,罚50元,严重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0%。

第7条加班时,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申请由生产经理签名批准交办公室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罚50元。

第8条 所有员工提前15分钟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另作安排。未完成当天任务时,未经同意不得下班),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每月迟到超过30分钟者,罚30元,不到30分钟,但连续3个月都有迟到者,扣除第三个月绩效奖金的20%。

第9条 提前下班或有事请假者,须提前书面申请,有领班签名批准交办公室确认方可,否则视为旷工,罚50元。

第10条 请假超5天者,须由生产副总批准方可,否则视为劳动关系自然终止。

第11条 缺勤时间,不计算工资。

第12条 员工辞职须提出书面申请,由生产经理签名批准离开时间,并由办公室确认才可,否则其工资不予发放。

第13条 各领班、生产经理辞职须由生产副总批准,确认其离开时间和处理好其交接工作,否则工资不予发放。

第二章假期薪金规定

第14条 在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加班时,工资按国家规定的3倍标准发放。

第15条 春节假期为7天(除夕至初六),提前放假或提前回家的天数,不计算工资。

第三章生产责任规定

第16条 各部门员工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不得借故推搪,影响生产,一经查实视情节的严重性做出相应处罚。

第17条 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服从车间领班级以上主管的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企业处理。

第18条 操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第19条 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操作人员应严格要求每项工序,如因个人的疏忽而造成问题,则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0条 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车间生产剩下的边角余料及公共垃圾,将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

第21条 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有条不絮地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车间内的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整洁,保证产品不受到任何污染。

第22条 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如遇解决不了的问题,应请示主管,不得擅自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第23条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做好记录。

第24条 在生产过程中,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时刻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在生产过程中,因自己的违规操作给车间和他人造成损失或损害的,车间有权追究个人的违规操作责任。

第25条 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如果工作须当天完成,下班时还未完成者,应请示主管做出妥善安排,否则影响了生产进度,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第26条 所有车间人员不得旷工,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架、听mp3、用手机上网、私自串岗、离岗等,违者罚款50元。

第27条 辱骂、谩骂、恐吓、威胁他人,在公司所属范围内打架斗殴者,罚200元。后果严重的即时开除。

第28条 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者即时开除。

第29条 车间内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在下班时间到指定吸烟室吸烟,违者罚款50元。

第30条 对待厂方的任何物品,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准私自拿出厂。盗窃企业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企业办公室处理。

第31条 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时,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32条 本车间人员在当月违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车间各级主管也应接受相应处罚。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更好落实集团安环部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喷煤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示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我车间职业卫生警示标识的管理。

喷煤车间根据本制度制定本车间职业卫生警示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本制度。警示标识的设置由车间安全科具体负责。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要求供货方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适当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3、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gbz158的要求。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二、做好班前空气、环境消毒及配好刷桶用的消毒水;

三、水处理生产前对空桶检验,重度污染的桶要单独处理,严禁马虎灌装;

四、对空桶外表要刷洗干净,桶盖消毒后方可使用;

五、手要经常清洗消毒,严禁用手指触摸桶盖内部接触水的部位;

六、严禁穿工作服与鞋出水处理车间,防止外来污染源;

七、不准在水处理房抽烟、嗑瓜子、吃东西、闲聊天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十三、禁止在水处理车间内吸烟等其他有碍桶装水卫生的活动;

十四、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和鞋,进入非水处理生产场所(如厕所),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不得将个人生活用品带入车间。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目的:为了健全公司制度,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形象。做好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定生产过程及影响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的诸因素,并使每一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生产出合格产品。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各个工序。

三、具体内容以及要求:

1.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

2.生产作业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染指、喷洒香水进入车间,以防止污染食品,引起质量隐患。

3.手接触赃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男职工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5.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一次性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6.不准穿工作服、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进入厕所要更换工作衣,回来再次更换工作衣,并再次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车间。

7.生产车间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8.员工出入车间要及时关闭通道门窗。

9.使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应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六

建立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药品、食品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办负责监督检查。

4.1窗明壁净见本色,无浮尘,无霉斑,无不清洁的死角。

4.2地面光滑、平整、清洁、无积水,无杂物。

4.3厂房严密,无啮齿类动物及其它害虫。设置电子捕虫装置,防止蚊蝇进入。

4.4辅料、半成品应分类、定点码放整齐,有遮盖离尘措施,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可以有效地防止交叉污染和差错。

4.5一切非生产用品不得带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吸烟、吃饭、睡觉、会客,不得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不得晾晒工作装。

4.6过道、走廊不得放置任何生产用具或其它物品,不得堆放成品及半成品,保持运输通道的清洁、畅通。

4.7单一车间或相邻车间的操作安排要合理,不得相互妨碍,不得产生交叉污染。

4.8生产中的废弃物应装在密闭的容器内存放,每日必须及时清理到规定的废弃物堆放站,并立即将容器清洁干净和消毒。

4.9生产不连续,时间间隔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以上,必须对生产车间进行清场,彻底清洁消毒后方可下班。下次上班前需对生产车间、工用具进行消毒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4.10转换生产品种,需进行清场。生产场地不得有上次品种的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以及废弃物。

4.11生产区内各操作间应设置相应的清洁间,卫生工具齐全,消毒措施完备,通风良好,工房清洁。用具使用后及时放入清洁间处理干净,车间内不得存放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及清洁剂(消毒剂)要分别存放,不能造成对药品、食品生产环境的污染。

包装车间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七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信线路

第一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一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二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七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xx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九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整改

第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

第一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梯

第一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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