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的撰写过程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表达和组织能力。那么,如何写出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心得体会的目的和主题,分析自己在这段经历中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观点和思考。然后,我们可以通过回顾整个过程,思考自己在过程中的收获和成长,并结合实际案例和个人体验进行阐述和分析。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语言的表达清晰、准确,而且要真实、实事求是,不夸大和缩小自己的成绩,以保持客观和真实性。最后,我们可以通过给予自己一些建议和反思,提出未来的改进和发展方向,以促进个人进步和成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一
县委中心组第3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综治办副主任沈国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解读》的专题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3页/(共3页)目标犹如一面旗帜,旗帜高高扬起来了,才能凝聚人心,引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总目标明确,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掌舵领航。在中国,谁能负担起领导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任?毫无疑问,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
制度奠定基石。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我国一切法律法规和相关体制机制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
只有适应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法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法治道路才能走稳走好。
理论指引方向。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法治理论,科学的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以上三个方面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
建设法治国家目标已确立,怎样走好我们的法治道路是关键。
回望过去,走出一条成功的法治道路极为不易;面向未来,继续走好这条道路更加不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增强道路自信。近年来,法治是社会上的热门话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争论。而且,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武器”,大肆宣扬西方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
明确目标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我们要坚守目标不动摇,把握原则不“越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越搞越好。
落实重点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个方面、十六个字,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
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动力在改革,出路是改革。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涉及到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我们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要有革新的勇气,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改革举措,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法学专家和律师。尤其是《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将使广大律师参与立法的范围大大扩充和可能。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大力加强对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之后,律师在各级政府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法律业务领域将是律师业务的一个新增长点。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普遍推进之后,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环节中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是今后律师工作的职责所在和历史重任。
《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对司法活动进行制衡监督,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监督制衡作用,关键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的三句话,即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其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是更好发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是公民权利的让渡和延伸,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就是保障每一个参与司法活动的公民的权利。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难言公平正义。
《决定》还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要促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有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要改变以往习惯于让律师免费服务、无偿劳动的做法,要尊重律师的劳动,尊重律师的专业知识。
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律师的职业特点和执业实践经验决定了律师在法制宣传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活动中,可以潜移默化的普及法律常识,提升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律师还可以通过办理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及举办各种法律讲座活动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律师如此多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责任,既是对律师队伍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律师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三大素质的考验。在不久之前,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主导下,“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会议精神振奋人心,尤其是孟建柱书记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肯定了广大律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熟悉社会的实践优势,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律师队伍的一员,而且又是律师协会的领头羊,深感责任重大。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执业的底线,必须规范执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严守执业纪律;要谨言慎行。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二
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是每个国家都亟需加强的重要领域。为了使全民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最新发展情况和成果,最近,我有幸阅读了一份名为《法治建设专项报告》的文件。此次读后的心得与体会,愿与大家分享,以期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从报告中我了解到,我国目前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报告中提到了一系列的重要改革和政策措施,例如,加强宪法监督,重视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等。这些举措使得我们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果,法治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社会秩序得以治理,国家治理能力得到提升。通过这些举措和成果,我们可以看到,法治建设是我国发展的重要保障,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次,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加强法律意识。报告中提到,全民法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法治国家的标志。只有全民都具备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和加强法律教育,让每个人都深入了解法律的普遍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培养全民的法治观念和维权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和价值。
再次,报告中提到了加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司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域,司法体制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率。其中,建立独立、公正、高效的司法机构是关键。只有通过健全的司法体系,才能保证法律的公正实施,确保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报告中还提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党的领导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明显特点,也是法治建设能够迅速取得成果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能力,在法治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只有党的领导健全、科学、权威,才能推动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法治建设取得更为辉煌的成就。
最后,报告中在总结现阶段法治建设成果的同时,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的方向和任务。这对我们当前和未来的法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当迅速落实法治建设中的改革举措和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同时,我们还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我国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质量。
综上所述,这份《法治建设专项报告》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成就。在新时代背景下,我们要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做好法治工作,以更加科学、健全的法治制度和法律环境推动我国的发展。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国法治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为国家的长治久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三
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应追求的目标。在实践中,我积极参与法治教育,并深入思考和体会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段:法治观念的形成和培养
法治建设需要良好的法治观念作为基础。我的法治观念形成主要得益于法治教育的培养。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中,我接受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和教育,认识到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是人民的保障,更是我自己的底线。这些教育不仅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还培养了我遵守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段: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实践
作为一名学生,我积极参与了学校组织的法治活动,如参加模拟法庭、法治知识竞赛等。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法律,了解了司法程序和法律运作的流程,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责任和使命。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我扮演过法官角色,体验了依法行事、公正判断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裁判员对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第四段:法治建设中的难点与挑战
推进法治建设仍然面临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是法治观念的培养需要时间和深入。目前,部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知水平还不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其次,法治的实施需要配套措施和制度的健全。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良好的法治体系需要各个方面的努力和改进。最后,执法环节的规范和公正性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难点之一。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强化法治理念,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和保证,确保法律在各个环节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
第五段:总结与建议
推进法治建设是长期的任务,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有自觉遵守法律、守护法治的意识;作为学生,我们应该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的习惯。同时,政府、学校和社会各界也应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提高法治水平,为公民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和服务。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在全社会形成法治的共识和合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通过参与法治教育和实践,我明白了法治建设对于社会的重要性,也加深了我对法治观念的认知。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义务,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四
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的,他们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每个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要挺身而出、坚决斗争。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加强教育、培养自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
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首要的是学习宪法,还要学习同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
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领导干部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要自觉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要通过带头推进全民普法、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用法的行动和努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切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五
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我们不仅要享受法治所带来的利益,更要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力量。这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都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不断反思和积累经验,在此向大家分享我个人关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首先要从自身做起。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每个个体时刻保持高度的法律觉悟和遵纪守法的态度。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们要守法从我做起,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只有自己履行好法律义务,才能更好地向他人传达推进法治建设的价值观,形成社会共识。
其次,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发挥好自己的力量和影响。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有机会影响身边的人,推动他们行动起来。比如在工作岗位上,我常常通过工会、党组织等形式,组织同事参加各种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同时,我也会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法治教育活动,通过与居民们的交流和互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治对于社会的重要性。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
再次,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就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处理各类矛盾冲突和纠纷时,要学会审时度势、居中调解,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法治思维要贯穿于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在家庭中,我坚持用法治的方式教育孩子,让他们明白法律制度的作用和法律规定的约束力。在单位工作中,我遵纪守法,坚持诚信原则,维护良好的职业道德,为身边的同事树立榜样。同时,我还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与邻居们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通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我们能够更好地凝聚和谐氛围,推动社会良性循环。
此外,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还需要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培养全民法治素养,这需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治水平。我积极参加法律培训班,阅读相关法律书籍和判例,不断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将学到的知识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更准确地把握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同时,我还鼓励身边的人也提高法治意识,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大家的法律素养。只有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才能更好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使命。
综上所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每个人从自身做起,发挥自己的力量和影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并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推进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努力下,法治建设一定能够取得更加良好的成效,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六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治建设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积极参与其中,不断学习和思考,以发现并解决现实问题,并反思个人在法治建设中的角色和影响。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深有体会地感触到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对此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不能仅仅是依法受保护,更应该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通过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如志愿服务、法律咨询等,我逐渐意识到自己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一点微小的贡献。通过实际行动参与其中,我可以逐渐感受到法治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意识到法治构建了一个公正、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提供了人们的发展和自由的保障。
其次,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学习和思考。在不同领域和社会层面中,法律的知识和法治的理念都在不断演变和发展。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要时刻关注社会变革和法律法规的更新,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只有通过学习和思考,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价值,才能更好地履行我们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我通过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法律讲座以及阅读关于法律的书籍,不仅加深了对法治建设的理解,还拓宽了视野,提升了自我认知。
第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参与社会事务是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通过实际行动才能真正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我积极投身各种公益组织和社会团体当中,了解社会问题,参与问题解决的过程,为法治建设做出一些实际的贡献。例如,参与社区事务,积极参加社区会议,倾听居民的需求和诉求,争取公平公正的权益保障;同时,我还参与了一些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获得应有的权益。通过这些参与和行动,我不仅锻炼了自己的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还感受到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快乐和获得感。
第四,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发扬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它包括公正、公平、公开、公有等方面的价值和原则。作为一个法治建设的参与者,我应该时刻以法治为准绳,恪守法治的原则,并将其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生活中,我要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不追求个人私利而违法犯罪。在与他人交往中,我要崇尚公正,保持公平,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真正发扬法治精神,我们才能够形成一个文明法治社会,推进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
最后,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需要不断反思和提升。法治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动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和挑战。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要时刻反思自己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角色和影响。我要自省自身的言行,与他人沟通和协作时,要尊重他人的意见和权益,避免不当言行。我要持续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文明的社会做出努力。
总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通过不断学习和思考,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发扬法治精神,反思和提升自我,我们可以为法治建设做出一些微小的贡献,并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文明的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仅会得到实际的成就和满足感,也将为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七
法治社会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在法治民主的社会中,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由规范的民主程序产生和制订出来,并且其司法和执行过程通过规范的秩序受到全社会的公开监督。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正常运行是需要法律的管理与约束的,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政治水平也是与国家法制建设息息相关的,然而人民作为国家最根本的部分,更是与法制建设密不可分。所以对于法制社会的建设我们要积极探讨和深入学习。
一、建立法治中国是历史发展的趋势、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制社会是历史趋势的必然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更是社会良好发展的基础。只有一个社会有完备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按照正确的方式进行法律裁治,那么这个社会才能稳定地进步。公平正义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内容。社会公平的实现,是以完善法制和建立必要的法律秩序为基本条件的。也就是说,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依赖于法治。针对社会公平要求,法治提供了统一的行使强制力的程序和标准,从而使一个社会获得普遍的社会公平成为可能。
二、建立法治中国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一个国家难以避免的会有犯罪的发生,这是不可能避免的。但是作为智慧的人类,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方法尽量减少犯罪的发生,这便要求我们要进行法制社会的建设。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社会转型阶段,各种社会矛盾激增,法治以其强制力和威慑力预防和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的产生和发展,缓和矛盾增长趋势,防止纠纷发生,保证社会各种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秩序保障。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这种差异容易造成人们之间的冲突和混乱,如果有大量的社会冲突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社会秩序无法形成,更谈不上社会和谐。法治为控制无序与混乱不仅提供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来协调、支配和控制人们的行为,还设定了独立的司法机关由其依法做出裁判,使冲突和纠纷得到缓和或解决。
三、建立法治中国是建设建设诚信社会社会的必要条件。诚信友爱是社会中基本的道德准则,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必须通过法治这个强有力的手段,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良好风气。诚信要求社会成员自觉遵守社会规则、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按这些规范行事。诚信友爱与法律密不可分,因为严重的不诚信、不友爱的不道德行为,也许就是违法行为。法律通过对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的处罚来维护社会诚信和社会友爱。同时,诚信友爱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中,就需要经济主体将它尊奉为经济活动和公共生活中最基本、最起码的准则。现阶段,建立健全民主法治和诚信体系,需要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它至少包括社会信用的诚信体系、传播发布体系、监督奖惩体系等部分,涵盖企业及单位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等各个方面。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八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稳定社会、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我有幸阅读了一份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项报告,对我深有触动。本文将围绕这份报告展开讨论与思考,结合个人体会,分析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未来的挑战。
首先,报告明确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方向与目标。法治建设是社会文明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要求。报告指出,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人民民主制度,完善法治体系,提高公正司法水平,确保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通过法治建设,我们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保护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繁荣等目标。这一定位让我感到,法治建设不仅仅是一种手段或工具,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
其次,报告分析了当前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尽管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多重要的成就,但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报告提到,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包括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执法不严不公、执行不力,司法独立不够充分,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也导致了一些社会不公现象的出现。特别是在一些地方,违法乱纪、腐败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执法者和司法工作者违法乱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人民的权益,危害了社会的正常秩序。
报告还进一步分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挑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报告提出,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未来挑战主要包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培养专业化的法治人才队伍;加大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力度等。这些问题和挑战的存在,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要求我们不断完善法治体系,提高法律效力,加强执法与司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的举措和建议。首先,报告强调加强全民法治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只有加强法治教育,才能够增强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每个公民都能够依法行事,自觉维护法治。其次,报告强调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法治政府机构和制度,加强政府官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再次,报告强调要加强司法改革,推进司法体制和审判制度改革,加强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最后,报告强调要依法治理社会,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
通过阅读这份报告,我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一国之治,必须以法律为基础,任何国家都不能离开法律的保障和约束。法治建设既是国家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需要。要推进法治建设,我们需要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加强法治教育,改革法治体制,提高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效力,加强执法与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的权益和自由。只有这样,才能够建设一个公平正义、法治有序的社会,让每个公民都能够在法治的保护下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共享法治的红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九
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逐渐增长的社会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政法大学于近期发布了一份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项报告。通过阅读报告,我深感我国法治建设正迈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下面本人将从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其应对之策等几个方面展开讨论,并谈谈我的认识。
首先,我国法治建设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报告指出,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治观念,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体系,并日益完善了各项法律法规和法律实施机制。我国法治建设成就的背后凝聚着各方面的努力和付出。这不仅是政府的计划和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而我个人认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迈入一个高水平阶段。在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和规则的约束下,我国社会秩序明显好转,各方面的发展也更加有序。
然而,报告也明确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所面临的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法规的质量与数量相对不平衡。尽管我国法律体系相对完善,法律法规数量也相当庞大,但其中不乏一些法律缺失、法律应用难等问题。二是法律效果与社会认可度相对不高。虽然我国具备相应的法律法规,但由于法律的执行和适用不够到位,导致一些法律效果不尽如人意。三是司法公正问题仍然存在。尽管我国取得了一些重要的司法改革成果,但司法公正问题仍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法律法规更加完备;加强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提高法律的效力;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提高司法公正度。
对于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其对策,我表示支持。在我看来,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并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首先,政府应该加大立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的质量和数量的相对平衡。这需要政府加大专家智库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提高法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其次,应该完善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机制,提高法律的效力。这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社会各界对法律的认同度和接受度。最后,应该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提高司法公正度。这个过程需要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司法体制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
在我个人看来,我国法治建设是一项持久的事业,需要全社会的长期参与和支持。报告发布的这个时刻,给了我们一个机会,使我们对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同时,也让我们认识到,法治建设不是一个孤立的过程,而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政府、司法机关、法律专家和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使我国的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出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有序的社会。
总之,我对此次法治建设专项报告感到非常满意。通过对报告的阅读,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对策也给了我启示,使我更加明确了在法治建设中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法治建设必将迎来一个更加辉煌的明天。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
法制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成就了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意志。不管是面临战国七雄争霸的纷争割据,还是受到清末八国联军的侵略欺侮,或是遭受日本侵略者的暴力摧残……中华民族始终以“家”的法制为心灵的支撑,在充满苦难的战乱纷争中始终坚持永不放弃家园,永不放弃亲情,永不放弃中国人这一骄傲称谓。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黑暗的历史岁月中,为中华民族的再延续和大发展提供了精神支柱。犹如微风中的蒲公英,虽随风四散飘零,却生存意志坚定,终究会有幽幽倩影遍布满山。
法制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给中华民族的发展指明方向。新中国成立后,面对战火后满目苍夷的家园,中华民族没有轻言消沉。而是在我党带领下,充分发挥中华民族逆境中更显坚强,困境中更显勤奋的优秀法制传统;充分发挥中华民族放下伤痛沉住气,擦干眼泪向前进的超强民族忍耐性;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坚强勇敢不怕难,一心建设为家园的坚韧不拔的民族作风。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华民族已牢牢屹立于世界东方。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那些艰难的历史岁月中,犹如黑夜中的启明星,虽然深陷黑暗,却始终明确方向,终究在漆黑的夜空闪出自己的光芒。
法制犹如翱翔天空的雄鹰,给中华民族的复兴插上翅膀。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精神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民族法制依旧是我们民族伟大复兴不便的旋律。因为我们有了底蕴深厚的法制为支撑,所以我们有了中国特色自强路,一国两制迈步前的伟大创举;所以我们有了强国欺压忍为先,韬光养晦终成仁的繁荣昌盛;所以我们有了汶川地震不惧损,灾难面前勇争先的汶川抢险救灾奇迹;所以我们有了金融海啸有担当,利益面前不思己的大国风范;所以我们有了莫谈世界第一等,言出必然惊四方的诺贝尔文学奖。在国际形势日趋复杂的今天,中国虽为发展中国家,却在世界上有了足够的话语权。这些蕴含着中华名族法制的宝贵财富,在中华民族不断迈向繁荣富强的曲折道路中,犹如蓝天白云下的雄鹰,虽天宽地广风由盛,却羽翼日趋丰满,终究在狂风中飞出一片蓝天。
习近平表示,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法制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法制自觉和法制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作为中华儿女,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参与其中,哪怕是个人力量微薄,只要我们发扬中华民族团结一心的民族法制精神,将十三亿华夏儿女的力量汇聚成一股气势磅礴的波涛,就必定能冲破一切艰难险阻,在不远的将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一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xx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心得体会
,欢迎借鉴!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xx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必将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带来新红利,达到强国富民的目的。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全国上下同心协力,需要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如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窃以为,还需“四个结合”。
与xx大精神相结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实际工作中,结合xx大会议精神,致力于引导领导干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等法治精神和原则,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与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坚持以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建立警务室,确保基层防治防治组织覆盖率达100%,建立居(村)民轮流夜间巡逻责任制以及居(村)民小组监督管理制的多级联防体系,调动群众群防群治的积极性。
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严格按照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要求,加强《城市市容与卫生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城市容貌管理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执法责任制,统一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文书,推进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促进、保障文明城市建设。
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法治中国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学习中,采取普法学习和执法业务相结合,专题辅导和以案释法相结合,普法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广泛开展送法下基层。同时,通过开展法制宣讲、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专题活动,维护辖区的合谐稳定。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治中国建设是顺应时代发展,意义重大,必须以高度严谨的态度落实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xx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建设法制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成了建设法治中国的两大重要支柱和改革内容。行政执法体制是行政体制的核心内容,是指我国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履行行政职能、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机制和方式的综合体现。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高效便民,实现公平正义,达到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是“严格执法”的要求。党的xx大报告确立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法治建设方针。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我们之所以要抓住“严格执法”这一关键,是因为中国当下法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显然不是无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这一法治建设的“短板”已经困扰了我们几十年。执法不严、执法疲软,主要表现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弱作为、乱作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就是要从体制机制上解决“执法不严、执法疲软”的问题。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xx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大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三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实现,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只有推进社区法治化建设,才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加强社区治理法治建设对于促进社会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报告还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结合十九大报告的要求,根据当前社区现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升城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推进民主自治
推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以及各种规章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拓展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和落实居民的选举权、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促进社区民主自治。
一是全面推行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要将贯彻落实“社区级权力清单”纳入居民民主自治建设规范化内容,让“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社区级重大事项决策、招投标事项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方面,明确社区干部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实施阳光社务,把权力关进“笼子”,严格规范社区干部权利范围和行为,增加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度,提高民主参与决策力度,加强社区民主监督权利。
二是积极推广“社区居民说事”制度。突出“居民说事”这一基层民主法治制度创新,对“居民说事”、“社务会商”的规范性作为落实社区民主自治的一个重要载体,加强具体指导,并全面推广。形成以“说、商、办、评”为核心内容的制度体系,搭建起协商民主新平台,构筑社务管理、决策、治理、监督的全流程,创建共商共信、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路子。
三是积极“立法”“立规”提高社区治理水平。要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群众自主依法起草,让社区居民自己“立法”“立规”建立管理制度。并以法治化为手段,推进社区各项事业的规范管理,做到为邻里和谐“立法”、为绿色生态“立法”、为慈善公益“立法”,将平安建设、城乡环境大整治、“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村(社区)级权力清单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有力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治理水平。
二、完善法治保障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社区改革发展,把社区各项改革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综合运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壮大社区法治共建力量,完善社区法治保障。
一是完善社区法治治理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社区治理法治化会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社区的法律,应尽快制定针对社区的法律法规,对社区自治机构、职责界定、组织体系等做统一、明确规定。其次,《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满足不了社区自治的需求,应尽快对该法进行修订。再次,完善包含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文化建设、建设经费保障等在内的社区治理配套法律法规。
二是加强政府依法治理社区的体制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探索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权力边界,捋顺政府部门、街道与社区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真正保障公民自治权的实现;贯彻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加强社区法治队伍建设,为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提供人才保障等。
三是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社区治理主体包含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任何一个主体的缺失都会导致社区治理的失衡,因此应建立、完善多元化主体治理体系,完善社区自治体系。培育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区治理,拓宽民主渠道,增加居民依法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结合自治、法治、德治建设,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以“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协同治理模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犯罪预防、矫正帮教、禁毒禁赌、安全监管、治安防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全面提升社区法治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整合社会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共建。坚持“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北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级实体平台,在社区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窗式”法律服务站,整合优化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基本服务功能,积极推行村公共法律服务“一厅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模式,确保寻求法律帮助时找得到门、找得对人。同时深入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固定接待日,提供固定工作场所,凡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决策,必须邀请法律顾问列席会议,慎重听取、充分尊重法律顾问意见建议。
三、强化德法兼治
中,稳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传统道德对法治的滋养、支撑作用,为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建设作出积极探索。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德法意识。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建立完善多元化宣传普法机制创建智慧社区。利用社区大数据平台、以及qq、微信工作群向村民宣传法律条文、鲜活案例,主动占领社区宣传阵地。定期举办法治文化讲堂,培训一批法律明白人,带动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见实效,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以社区领导、社区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学法为重点,促进社区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手段为道德建设“保驾护航”,促进德法融合、法治惠民。
二是突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德守法氛围。各个社区要将道德文明宣传阵地与法治文化阵地共同建设,法治文化素材与道德文化素材资源共享,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推陈出新,丰富法治内涵和道德精神,倾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街区、广场、公园,形成“一地一品”社区德育法治文化实体,建设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文化墙和文明乡风公益广告,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宣传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道德常识,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公平诚信正义,实现情理法的互融互通,使“崇德向善、循法而为”观念深入民心,在潜移默化中润泽社区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同时通过发挥社区书屋、社区广播和远程教育等平台作用,将传统道德文化融入到社区普法活动中,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传巡展等寓教于乐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内涵,着力加强社区民俗文化活动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形成优良乡风、淳朴民风、和谐社风。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四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2000年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00年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2003年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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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五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实现,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只有推进社区法治化建设,才能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提高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一、社区法治化概述
1.社区的含义。
“社区”的概念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腾尼斯提出。他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将社区定义为:前工业社会的、具有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共同体。我国对社区比较权威的表述是2000年发布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社区治理法治化的含义。
社区治理法治化是指为实现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的有序发展,各个治理主体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指导,利用多种参与渠道共同治理社区,推动社区治理的法制化与规范化。社区治理法治化是社区治理的基本方式,是社区居民改善民生水平的根本保障。
二、城市社区法治化面临的主要问题
1.社区治理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我国关于社区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有《宪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但总体而言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较为分散。具体实践中,居民区选举、计划生育等常规性事务法律依据较为清晰;但对于近年来需求较大的公共事务,如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文化建设、建设经费保障等,法律依据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且不健全、不完善,社区工作很难依法开展。
2.社区治理行政化仍然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我国的社区建设由政府推动的特征明显,加之传统的管理体制影响,目前社区承接了大量政府的行政事务。调查发现,社区承担了包括民政、街政、工会、劳动保障、治安、经济、计生、档案、共青团、妇联、司法、图书、卫生、综治、健康教育等几十个事项,行政化仍然严重,自治功能未能充分发挥。
3.多元治理模式滞后。
社区治理法治化需要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仅依靠政府或居民自治组织是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目前,涵盖政府、居委会及社会组织、居民、驻区单位、企业、志愿者多元治理体系还未有效建立,基于多元治理基础上的法制保障便无从谈起。
三、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报告还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结合十九大报告的要求,根据上述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升城市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1.完善社区法治治理法律体系。
没有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社区治理法治化会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目前我国没有专门针对社区的法律,应尽快制定针对社区的法律法规,对社区自治机构、职责界定、组织体系等做统一、明确规定。其次,《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已满足不了社区自治的需求,应尽快对该法进行修订。再次,完善包含社区公共服务、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文化建设、建设经费保障等在内的社区治理配套法律法规。
2.加强政府依法治理社区的体制建设。
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政府负责主要体现在体制性建设方面。如探索社区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权力边界,捋顺政府部门、街道与社区的关系;进一步落实民主选举制度,民主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权,真正保障公民自治权的实现;贯彻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规定;加强社区法治队伍建设,为社区依法治理开展提供人才保障等。
3.构建多元化治理体系。
社区治理主体包含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任何一个主体的缺失都会导致社区治理的失衡,因此应建立、完善多元化主体治理体系,完善社区自治体系。培育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社区治理,拓宽民主渠道,增加居民依法参与社区治理的途径。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六
曾在不同场合引用过培根的一段名言,即:“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他借此想说明,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基于此,xx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公正司法的前提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当前影响公正司法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司法行政化色彩比较浓厚、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比较普遍。因此,要保证公正司法,就必须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在去司法的行政化方面,《决定》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了贯彻此要求,《决定》特别规定了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现实中,有些法官和检察官不敢抵制来自各方特别是某些领导的干预,乃是因为其有后顾之忧。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决定》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检察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在去司法的地方化方面,《决定》也作出了多项改革。如,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等等。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司法公开。司法公开体现在多个方面,此次《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并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保持司法中立。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关系案、人情案。《决定》明确规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
要保证公正司法必须有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作为法治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必须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能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七
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大邑县遵循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规律,充分弘扬厚植于民间的道家和谐文化,依托社区基本单元,积极试点探索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支撑”的城乡社区“诉源治理”新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大邑实际的诉源治理“无讼社区”建设路径。
构建“一核多元”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强化党组织核心领导。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院落、林盘等基本单元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在符合条件的物业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集体经济等各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提升党组织服务能力,推进社区网格“微治理”,完善党员联系住户机制,推行党员“社区夜话”、社区工作者“红马甲”、网格员“随手调”和“红袖套”巡视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强化社区党组织在掌握动态、调处矛盾、化解风险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建立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全县76个社区(含涉农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签订服务项目书214份,推动了驻区单位与社区共建共享。完善社区事务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共同协商解决小区事务。
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监督委员会监督”基层治理机制,在小区、院落建立业主委员会、院委会,鼓励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和热心社区公益的“新五老”进入议事会或监事会,提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水平。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自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等自治力量。引导居民充分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小区公约、院落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各类规则,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自律规范作用,沙渠东岳花苑社区形成“无讼公约十条”,安仁红星社区引导商家成立商家联盟公约,有效实现居民自我教育和管理。
鼓励社会多元协同参与。鼓励社会组织承接调解工作,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贴近群众、专业水平高优势,牵头调处本行业、本区域矛盾纠纷,构建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社会组织协同推进的新型调解体系。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六个一”制度,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社区纠纷调处。鼓励人民调解能手设立调解工作室,晋原街道芙蓉社区“王大爷调解室”、安仁和众社区“老吴调解室”、江镇“金秋调解室”等品牌调解室补充和协同作用凸显。
“五项举措”筑牢纠纷调解“第一道防线”
激活调解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委会下设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村(社区)居民纠纷调解。针对该组织弱化现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从兼职社区干部中剥离,组建由3~7人构成的专职调解委员会,由社区威望高、懂法律的“新五老”任主任和成员。选举产生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调解民间纠纷职能职责,有效激活纠纷调解最基层组织。
建强调解队伍。人民调解员重点从社区内热心公益、德高望重、有一定专业素养的居民骨干(如:退休干部、退休老教师、退伍军人、老法官)中选举产生或聘任社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双报道的党员志愿者组成,优化调解员队伍,提升整体能力和素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调解员个案补贴标准,县财政预算从每年15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完善调解员值班、会商、报告等制度,推动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自治实体。
建好调解阵地。实施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设立社区“无讼空间”,整合矛盾纠纷调解室、心理工作室、“法律之家”“群众工作之家”,配备办公设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专业力量,植入成都市法院“和合智解”e调解在线解纷平台,畅通“诉调对接”四级平台,打造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实现居民在社区即可接受多元、便捷的线上、线下解纷服务。
强化司法确认保障。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审查后依法予以司法确认,赋于调解结果与法律文书同等效力和法律执行力。建立季督查制度,推行人民调解个案奖励,采取“以奖代补”形式。
畅通“诉非对接”渠道。在县法院、基层人民法庭、乡镇(街道)工作站、社区“无讼空间”设立“诉非对接”四级联网平台,对在社区“1+n”综合调解平台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引导通过社区工作站“诉非对接”平台进入网上立案。
“三大支撑”助力基层纠纷调解实现“三化”
部门职能下沉助推纠纷调解专业化。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到社区,形成“社区呼叫、部门响应”联动快速调处机制,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物业管理、劳资纠纷等行业性矛盾纠纷,保护社区劳动者、未成年人、妇女儿童等合法权益。落实“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县法院向试点乡镇选派1名优秀法官,乡镇(街道)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资源下沉到试点村(社区),定向化解社区矛盾。县司法局深化“法律进社区”,开展法律进企业、进校园等“法律七进”活动,织密立体化普法网络。总结研判案件共性问题,开展巡回审批、以案说法活动,在社区滚动播放《一份人民调解书》等微电影,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推送“无讼社区”典型案例,引领居民知法、守法、用法。
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助推纠纷调解精准化。依托县综治中心“信息中枢系统”,完善乡镇、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9+x”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员矛盾纠纷“随手调”信息,对各类纠纷适时分析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快速实现诉非分流。创新运用“雪亮工程+”,搭建“智慧社区”服务平台,通过人脸识别、行为分析等人工智能手段,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精神障碍人员等特殊人群监管,提高风险防控精确性。推进“智慧社区”与“天府市民云”对接,建立“天府市民云大邑特色门户”,为居民提供咨询辅导、诉求申请、调解及司法确认等远程在线服务。
“一校”助推纠纷调解队伍职业化。建立大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训学校,将资深法官、金牌调解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纳入培训师资库,开设常见纠纷法律法规释疑、人民调解方法等16门课程,通过旁听庭审、社区现场教学和网络教学培训等方式,提高专兼职调解员、网格员化解矛盾的技巧和水平,提升调处成功率。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八
近年来,我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总的感觉是政府重视、职能部门思路开阔、工作务实、特色明显,主要反映如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配套措施比较完备,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基础较好。
我区社区建设的起步较早,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当时的特点是民政对象为服务重点,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白下区社区服务三年规划》;九十年代,我区以争创社区服务的发展为主线,社区服务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区先后被省、市命名为社区服务示范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入本世纪,特别是近几年,社区建设被区党代会列为全区工作的要点,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加大了硬件投入,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区级标志工程相继建成,各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于初召开了社区建设大会,并制定了《关于加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明确居委会不再重现与社区服务无关的经济活动,居委会职能得到规范,居民主任的工资待遇进行过几次大的调整。按照“六有、六统一”的标准,在硬件上打造“精品居委会”,调整了居委会的规模,进行社区组织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新的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理清台帐,为社区居委会减负。这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尽管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但至少说明政府对社区民主自治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是充分的,也确定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入到目前这样一个崭新的阶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工作力度,社区自治功能得到强化。在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确引导下,各社区就社区党建、社区居民选举、民主决策、社务公开、社区服务承诺、社区评议、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等建立了各项制度,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打下基础。在抓队伍方面,民政局对全区360多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职能培训,注重提高他们的`素质。在20游府西街社区直选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获得圆满成功后,又在全区采取以户代表直选方式产生第二届社区居委会。由直接方式产生的社区居委会,不仅架构了新社区组织体系,直选过程的本身也是对居民以及社区工作者的一次直观的民主自治的教育。我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市以及国家民政部的高度评价,其经验也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大面积推广。在抓社区服务方面,我区始终把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建设的龙头来抓,在打造“爱心驿站”、“特殊家庭子女教育辅导站”、“残疾人就业培训中心”等老品牌的基础上,最近又创出了“康爱百姓服务站”、“爱心求助门铃”和“社区110”等一大批贴近居民生活新的品牌和亮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的内容。
三、注重工作创新,不断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向纵深发展。这几年,区政府和民政局注意了抓工作重点和工作创新,年年上台阶,在探索社区民主自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除游府西街直选社区组成人员取得成功,在国内产生很大影响外,在淮海路地区成立行政事务受理中心,撤销淮海路街道办事处行政职能的改革举措,其方向也是正确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将对以后的社区体制改革产生深远影响。政府与南师大联合研制的《社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引领了建设规范化社区的方向。2003年,区政府又承担国家民政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促进中国城市社区地方治理”的调研课题,经过努力,“社区选举指导纲要”、“城市基层体制改革试点”、“扩大社区参与”三个项目圆满完成。成功举办“全国社区居委会直选培训班”,开展社区直选现场观摩,其做法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另外,区民政局在培育社区中介组织,促进社区成员自我服务方面也作了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
总之,我区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已经运行在一个较高的平台上,成绩是显著的,但我们同时也感到,由于体制不顺、改革法规滞后、资金渠道不畅和人们普遍社区意识不强等诸多因素,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很多,往往是对民主形式尝试和探索较多,但自治的成分很少,社区自治的整体水平与建设政治文明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在这一方面,民政局的汇报中着重提到了社区居委会担负过重、社区工作者待遇偏低和工作不落实三个方面,我们通过调研认为,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是确实存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为此,我们有这样几点建议:
社区推进法治建设心得体会报告篇十九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十分崇高的价值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伸张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推进公正司法。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人民群众每一次经历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推进公正司法,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我国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很多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有关,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从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发挥公正司法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要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如果不懂群众语言、不了解群众疾苦、不熟知群众诉求,就难以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推进公正司法,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完善机制、创新方式、畅通渠道,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对公众关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推进公正司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旗帜鲜明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绝不容许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人员要刚正不阿、勇于担当,敢于依法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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