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对事物逻辑关系的整理和概括,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问题。总结是一种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展。希望大家可以从这些范文中学到一些写好总结的技巧和方法,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一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速度已经慢慢放缓,矿产资源勘查也进入一个由快速发展到缓慢提升的一个过渡期。全世界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已逐渐降低,直接影响了地勘企业的经济业务的发展,多数地勘单位的发展速度开始降低,有的企业甚至连年度发展指标都没有办法完成。所以必须改革地质勘查单位的管理制度和创新发展,进行会计财务制度改革,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和工作的质量。本文结合地勘企业单位的实际调查分析情况,探讨了地勘企业会计制度改革完善的必要性和相应的应对措施,以期使得地勘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二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事业单位改革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作为这一改革的直接受益者之一,我们深刻体会到了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和积极影响。在经历了事业单位改革后,我对于这一改革的看法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认识。下文将从管理体制、工资待遇、工作环境、职业发展和社会形象等方面,分享我对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心得体会。
首先,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变得更加灵活高效。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种繁琐的审批流程和行政程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得到了简化和优化,行政效率大大提高。现在我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工作本身,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得到了实质性提升。过去,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且缺乏灵活性,很难提高收入。而通过改革后,我们的工资制度变得更加科学公平,工资水平和工作成绩挂钩,使得努力工作的员工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这不仅激励了员工的积极性,也改善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提高了事业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第三,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工作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在改革之前,我们工作的环境往往比较陈旧,设施不完备,给员工带来了很多困扰。然而,在改革的推动下,事业单位的工作环境得到了全面改善。新的办公楼、现代化的办公设备给员工提供了更加舒适和便捷的工作条件,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改革后事业单位员工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了明显扩大。在改革前,事业单位的职业发展路径相对单一,升迁机会有限。随着改革的推进,事业单位的职业发展路径更加多元化,员工有更多的选择和机会去实现自我价值。此外,改革后的事业单位更加注重员工的培训与发展,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使我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在社会中的形象得到了空前提升。改革前,一些事业单位因为行政化管理和部分员工的不作为、不负责的行为给社会留下了不好的影响。然而,改革后事业单位更加注重优化管理,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的工作受到更多的认可和赞誉,让我们更有自豪感和成就感。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改革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深刻的变革和发展。通过改革,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高效,工资待遇得到实质性提升,工作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明显扩大,社会形象得到空前提升。改革后的事业单位给我们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平台和发展机会,让我们能够实现个人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我们对事业单位的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三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府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健康运行,确保社会稳定。刚才,【人名】同志对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讲了具体意见,我完全赞同,大家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主动顺应“三个需要”,统一思想认识
1、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了国家办事业、国家管事业、国家养事业的现状,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现行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当前客观形势的需要。因此,20____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随后中组部、人事部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提出了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省、____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文件。就全国来看,从中央到地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是改革所需,已势在必行。
2、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已经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一是体制不顺,事业单位本身缺乏自主权和发展空间;二是机制不活,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缺乏活力,缺乏竞争激励,吃大锅饭、平均主义严重;三是布局不合理,一部分事业单位规模小,服务功能差,创新能力低,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四是社会化程度不高,一批生产经营性单位仍依附于行政机关管理,挂事业单位牌子;五是财政负担较重,财政支出主要用在人头费上,真正用于事业发展方面的资金非常少。上述原因,严重限制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因此,要增强事业单位的动力和活力,就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3、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全面开创阆中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市委十届五次全委会提出了“一二三四”的发展总体要求,要实现这一要求,必须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保障,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但是,我们目前的用人体制和机制还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人才短缺,一方面人才浪费,人才的作用没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只有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才能真正做到事业用人、单位引人、事业留人,为阆中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切实围绕“六个方面”,务求见到实效
这次改革,范围较广、涉员较多、难度较大,各事业单位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阆中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开展工作。同时,必须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改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切实解决好人员“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二是在分配上与绩效挂钩,按岗位分配,建立起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分配制度,扩大收入分配自主权,解决好在分配上“一刀切”、搞平均主义的问题。三是总体减少编制,实现实职在岗人数减少;对超编单位,既要压编,又要分流,但要处理好稳定关系;教师队伍应研究城乡结构,做到动态平衡。四是挂钩的经费要随着编制减少,逐年降低由财政核拨经费的比例,解决好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五是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聘用暂时延缓,有些单位根据岗位和结构需要,可以进行公开招聘。六是借用人员参加原单位竞聘,以后再根据情况予以解决。
三、妥善处理“四个关系”,搞好统筹协调
一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发展所迫。既要坚持积极的改革态度,坚定不移地进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还要在改革的具体步骤和方式方法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以稳促进,以进求稳。
二是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涉及到政府行政部门权力的弱化、下放和事业单位人事、分配权的扩大。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衡量标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和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特别是各级领导,该放权的一定要放权,该放手的一定要放手,不能以任何借口阻碍改革、迟滞改革进程。
三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坚持党的干部政策的关系。要切实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逐步落实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用人自主权。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坚持以“聘”为主的多种用人方式,真正把那些群众拥护、政策水平高、业务素质好、年富力强的同志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四是正确处理好改革与人才队伍建设的关系。事业单位聚集了大量专业技术人才,要通过改革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他们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发挥应有的作用。努力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创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充分尊重人才,想方设法用好人才,确保人才作用发挥的最大化。
四、务必坚持“四个原则”,搞好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政治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敏感”的政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必须要一丝不苟地坚持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
一要依靠群众,广泛宣传。改革是大势所趋、形势所逼,是顺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认真组织学习好《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充分采用走访了解、座谈交流、集中学习等方法面对面地交流,心贴心地沟通;要引导事业干部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认识改革,正确对待变化。做好群众工作,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知情、参与、选择和监督。
二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牵头抓总,认真做好政策指导、宏观协调、督促检查和各项服务工作。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编制、财政、劳动保障、经贸等方方面面的联系,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共同加以解决。科研、教育、文化、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改革中的组织作用,主动搞好横向协调。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推进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三要严明纪律,有序推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借改革之机搞打击报复、任人唯亲的,要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坚决予以处理。近期,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改革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等具体要求,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要严谨细致,稳步实施。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过细地开展调查研究,把所属单位的性质、类型、实有编制、实有人数以及人员构成、经费来源等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摸清楚,决不能盲目行事。对因政策不清、工作不细而在改革中出现问题甚至引发规模性不稳定因素的单位,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在安置过程中,要精简机构、增强活力、保持稳定,不允许通过增设机构和突破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额进行人员安置;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未聘人员只能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自行消化;要先开渠、后分流,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改革实施前,开辟未聘人员安置的多种途径,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置措施和办法,避免造成被动局面。特别是该兑现的优惠政策一定要兑现到位,该做的思想工作一定要做到位,及时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以己正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确保留得安心、走得舒心、单位放心。
同志们,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任务,努力促进____经济跨越式发展!
_ueditor_page_break_tag_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四
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推进使得事业单位在管理体制、人才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革。作为一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我也深切感受到改革给我们工作带来的变化。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通过五个方面来总结和分享这次改革给我带来的心得体会。
首先,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了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在过去,事业单位在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创新不足的问题,管理体制僵化,效率低下。但随着改革的推进,我们的单位对组织管理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调整,突出了服务导向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实施了目标管理、奖惩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我们更好地适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
其次,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过去,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比较单一,人才流动性不高。但改革之后,我们的单位重视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建立,注重发挥每个员工的优势和潜能。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交流活动等方式,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使我们更有竞争力。
第三,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了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改革之前,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往往局限于形式主义,且激励机制不够明确。然而,改革后,我们的单位对绩效考核进行了重新设计和完善,将个人工作业绩与单位整体发展相结合,注重绩效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建立了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改革、晋升制度等激励措施,激发了员工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
第四,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了对外开放与合作。事业单位改革后,我们的单位更加注重吸纳外部资源和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通过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可以共享资源,共同发展。同时,也可以借鉴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为单位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合作的拓展也为员工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最后,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了内部机制的优化和完善。改革前,事业单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决策缺乏透明度、内部程序繁琐等。改革后,我们的单位改变了对问题和困扰的回避态度,大胆进行了改革试点,优化了内部管理流程和机制。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强化绩效导向等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了单位的整体竞争力。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改革后,我的工作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们的单位在管理、人才培养、绩效考核、对外合作和内部机制优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改革为我们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也激励我们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工作中。然而,改革仍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向更高水平迈进。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五
从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六
第一段:介绍事业单位改革培训背景和目的(200字)
近年来,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为了适应改革进程的需求和要求,我所在的单位举办了一次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培训。这次培训的目的是让我们深入了解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改革方向、当前面临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事业单位改革提供良好的思路和方法。
第二段:从政策解读的角度谈培训内容(300字)
本次培训有幸请到了一位政策专家,他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背景和目标进行了全面解读。他讲解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意义,强调了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通过政策解读,我们进一步了解了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也搞清楚了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政策解读不仅让我们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更让我们在实践中能够准确把握政策的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三段: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讨论问题及解决方法(300字)
在培训中,我们从实践中总结了一些事业单位改革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我们了解到在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如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以及如何通过合理的沟通和协作解决问题。同时,还学习到了一些成功的案例,看到了改革的效果,这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通过案例分析,我们不仅加深了对改革的理解,也积累了解决问题的经验,为我们在事业单位改革中遇到问题时提供了参考。
第四段:从学习方法和态度角度表达收获(200字)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不仅学到了改革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更明确了学习中的方法和态度。首先,学习要主动,不仅要听讲,还要提问,积极与他人交流,确保学习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其次,学习要持之以恒,要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改革的需要。最后,要善于总结和应用,将学到的理论和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五段:总结心得体会,展望未来(200字)
通过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初步了解了改革的方向和方法。同时,通过学习和交流,我不仅扩展了知识面,还明确了学习的方法和态度。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我所在的事业单位改革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为实现我国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培训,让我受益匪浅。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我对改革的背景和目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明确了改革的方向和方法。同时,我也明确了学习的方法和态度,为将来的工作和学习做好了充分准备。我相信,在改革的大潮中,我会积极投入,不断进取,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作出自己的贡献。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七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
说明:各管理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46级,二级岗位39级,三级岗位31级,四级岗位26级,五级岗位21级,六级岗位17级,七级岗位12级,八级岗位8级,九级岗位4级,十级岗位1级。
说明:各技术工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26级,二级岗位20级,三级岗位14级,四级岗位8级,五级岗位2级。普通工岗位的起点薪级为1级。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表]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八
事证号
133010400033
法定代表人
章xx
开办资金
1138.6万元
住所
江干区双菱路16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社区为范围,面向居民主动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举办单位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局
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
1、被浙江省卫生厅授予“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
2、被浙江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3、被浙江省优生优育协会授予“浙江省育儿健康教育基地”称号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为洁莲、芙蓉等15个社区,20xx年度门诊人次25.6万,体检2.84万。
全中心事业编制156,在编职工98名,编外合同制员工13名。
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10名,中级职称46名。
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上一年度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xx年度,我单位在江干区卫生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注重优化提升强基本,中心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1.卫生设施基础有力加强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原房管站800平方房屋用作中心的保健楼。
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投入近500万用于中心内部整体装修及设施、设备的改造提升并列入20xx年江干区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2.卫生信息建设加速发展。
中心在大厅设置了自助服务区,包括自助挂号、自助查询、自助取化验单、自助检测。
3.卫生人才队伍有机更新。
切实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先后邀请省市专家来中心岗位培训10余次,专家定期坐诊,现场进行传、帮、带,至上级医院进修学习4人,参加各类短期培训班70余人次。
(二)注重统筹发展促均衡,公共卫生服务更加完善。
1.接种环境大变样。
新扩建的预防接种门诊整个流程从预检、取号、登记、接种、留观标识清楚,不走回头路,年底以高分通过了五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杭州市的评审。
2.妇幼管理创星级。
设置保健楼,健康人群与患者从功能区域上分离。
管理设立ab岗,划分相对独立责任区块。
中心妇儿保门诊均成功创建杭州市五星级妇保、儿保门诊。
3.全区管理有突破。
启动市级星级门诊创建工作,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提升。
剖宫产率43.44%,比2012年下降6.6%,位居杭州地区先列。
(三)注重提质增效强管理,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
1.“四定”控费更规范。
全面实施“四定”控制法,运用电子系统对医务人员“开方用药”实行动态监控,实施一年来,抗生素使用比例17.76%,静脉点滴处方比例4%,在全区处于较低水平。
2.“四诊”服务更便捷。
一是预约诊疗。
开设2个全科预约门诊,延伸服务,预约制在妇保科、儿保科、口腔科、针推科等进一步推广。
二是定制诊疗。
设立“慢病联合诊疗中心”,有健教候诊区、监测区、诊室。
首席医师坐诊,做到边诊疗边管理。
三是联合诊疗。
开展医护联合、多科联合、上级专家联合,推出高糖联合、糖眼联合门诊等。
四是双向转诊。
通过区邦泰预约与省预约挂号平台,直接转诊到上级医院专家处,落实回访使管理延续。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中心开展“我们的价值观”活动,党团联合结对采荷老人公寓,种种举措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居民满意率达90%以上,在卫生系统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位居第一。
三、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xx年没有变更情况。
四、涉及诉讼情况今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五、社会投诉情况今年共接到社会投诉6起,其中医疗质量方面3起、服务流程方面2起、后勤保障1起,中心通过了解、协调、解释与整改等措施都已解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心文化建设有待深化突出特色---荷文化,慢病管理有待进一步精细化,内涵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七、下步打算。
1.强化慢病管理,提升健康服务能力。
年检结果
合格
举办单位
审核意见
经审查,以上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杭州市江干区卫生局(盖章)20xx年3月31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表2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九
2021年,在市委、市委编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编办关心指导下,市委编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服务“六大赋能”“十二大攻坚行动”,听令景从讲政治,坚定不移促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1年被授予全市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一、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一)不断加强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机构改革“化学融合”。进一步加大指导、督促和调研力度,结合巡察发现问题,向x个部门提出x条整改落实意见,及时解决“化学反应”中的堵点、难点问题。
二是规范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各项规定,建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台账,对x项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或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理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设在部门关系,提升办事机构履职尽责能力。
三是扎实开展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聚焦健全制度机制,围绕“监管什么”“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制定印发《x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明确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的监管范围、监管内容、方式方法与结果运用等内容,为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规范运行、常态开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优化事业单位布局设置。突出服务大局,聚焦加强党的领导、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产业攀登等x个重点领域,重构事业单位机构职能体系,对保留及整合设置的x个单位,全面优化原职能、赋予新任务。突出保障民生,重点加强教育、卫生、养老等公益服务主阵地机构设置。改革后,全市事业单位精简x%,其中市级精简x%,实现了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瘦身提质。
二是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方式。首创工作量量化核编,利用数学模型精准核定编制资源,改革后净精简编制x名,其中收回使用效益低下的编制x名。创新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在市属x家单位试点实行“事业单位+”多元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体制机制活力。相关做法被江敦涛书记、马晓磊市长批示肯定。
三是做细事业单位监管服务。围绕监管模式创新,建立“履职效能指数”和“机构编制效益评估指数”以及“互联网+监管评估数字化平台”,形成数字化监管与评估新机制。围绕服务能力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出台《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提升公益服务能力的意见》,梳理确定x家事业单位x个大类x项公益服务事项。
(三)深化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健全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构职能。优化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机构职能体系,调整设置市县两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理顺安全监管、农业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职责分工。
二是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展开发区改革“回头看”,评估“党工委(管委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运行情况,编制“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明确开发区与驻地职责关系。
三是推动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围绕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印发《关于加强镇(街道)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实行职责任务清单管理的通知》,全面实行包含x个领域x项职能任务的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县镇职责关系。
二、强化系统管理。
一是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出台《x市事业单位周转编制专户管理使用办法》,强化高层次人才、“返x人才”、名校人才特招等人才招引工作编制供给,共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x名,切实提升编制使用效益。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核查,聚焦全市机构编制资源的准确核实,对市、县、镇三级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以及经费形式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摸底,共对x家机构、x名人员信息进行系统比对,在省内率先完成核查数据审核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人员编制管理创新。开展人员编制结构调优工作,依托人员结构调优综合分析平台,制定结构调优、人才引进、人员分流x份具体方案,形成全市人才结构调整优化“十四五”规划。承担全省清理规范编外聘用人员、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两个试点任务,探索形成编外聘用人员招聘进入、管理考核、待遇保障、退出清理的管理“全链条”。统筹机构编制与组织、干部、财政、人事链条关系,理清衔接合作点,推进全省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试点建设。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对2021年度x余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x个部门x项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跟踪问效,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三、提升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五学联动”,认真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先后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党课x次,现场教育x次,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实效化。创新打造“我讲党史给你听”宣讲品牌,组织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系统朗诵比赛、书画作品展等特色活动,切实丰富学习教育内容形式。
二是持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组织生活与精神文明建设相融合,依托“双报到”社区和第一书记帮扶村,组织党员开展“党史进社区”“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民生问题整改落实。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配合王铁军部长挂包张店区房镇镇,聚焦社区、商场、医院及城市道路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开展工作督导,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三是创新开展对标夺标。组织市县编办,以机构编制工作国内一流、省内最好的地区为学习对象,开展“事争一流、对标先进”工作,对确定的x项对标学习课题,定期调度、定期交流、定期转化,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标准、提质量、上台阶。
四是纵深推进信息宣传。加强信息宣传与业务工作一体化建设,坚持以业务工作推动信息宣传走深走实,以信息宣传促进业务工作提质提效。围绕推介典型经验,全年在中央及省级平台发布机构编制信息x余篇。围绕放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编辑刊发x期机构编制工作简报。围绕调研辅助机构编制决策,开展机构编制大调研,其中事业编制量化核编等x项调研成果获评全省机构编制优秀调研成果奖。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入,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为了适应这一新形势,我所在的事业单位近日组织了一场培训,就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进行了全面介绍和探讨。通过这次培训,我不仅深刻理解了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还体会到了自身应如何适应发展的需求。以下是我对此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意识到事业单位改革是与时俱进的必然选择。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而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是时代要求的结果。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信息的快速流动,人们对事业单位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事业单位如果不改革,就会被时代淘汰。在培训中,讲师用大量的数据和实际案例告诉我们,事业单位改革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福祉,也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我个人来说,参加这次培训,让我对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各方面的支持。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合作。在培训中,讲师指出,事业单位改革不仅涉及到组织架构的调整,还涉及到思想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创新。为了顺利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我们需要广泛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改革合力。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解决各种问题。通过参与这次培训,我明白了事业单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再次,我了解到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创新精神至关重要。事业单位改革不仅仅是简单地调整组织结构和流程,更需要在制度层面上进行创新。在培训中,讲师以各种创新案例和故事激发了我们的思维。创新包括新技术的应用、新工作方法的探索,以及新管理理念的引入等。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参与这次培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创新的必要性。学习新知识,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才能更好地适应和融入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
最后,我明确了自身的定位和责任。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定位和责任。无论是组织领导者还是工作人员,每个人都需要明确自身的角色和职责,并为之努力奋斗。在培训中,讲师讲述了一些改革成功的典型案例,这些成功可以归功于各个岗位上的人员在改革中的奉献和付出。而对于普通员工来说,要勇于承担责任,加强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事业单位改革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通过这次培训,我对事业单位改革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更明确了自己在改革中的责任和使命。作为一名职工,我将继续加强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为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将积极与各方进行沟通和合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顺利进行尽自己应尽的责任。我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事业单位一定能够适应时代的需求,不断发展壮大。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改革不可避免地成为时代的需求。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事业单位的改革势在必行。事业单位改革既给了职工更大的发展空间,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和变化。作为一名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多年的人员,我对此深有感触。下面将从职工岗位调整、薪资机制变革、工作氛围改变、师道传承以及责任担当等方面来总结一下我在事业单位改革后的心得体会。
首先,事业单位改革后,职工岗位调整变得更加灵活多样。过去,事业单位内部的职位设置相对固定,只能按照既定的职级和职务安排来发展。随着改革的推进,岗位的调整变得更加灵活,职工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这种变化让我们的工作更加有挑战性和刺激性,也更能够发挥个人的价值。人们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了提升。
其次,事业单位薪资机制的变革给了职工更多的动力。在过去的薪酬体系中,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主要是按照职级和工龄来确定的,薪资发放相对固定。而在改革后,薪资发放逐渐与绩效挂钩,表现优秀的职工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这种改变激发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薪资机制的变革也提高了事业单位的竞争力,吸引了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
第三,事业单位的工作氛围也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传统的事业单位工作氛围相对封闭、保守,事业单位改革后,工作氛围变得更加活跃、开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也开始注重市场化的运作,鼓励创新和自主管理。这种变化让我们的工作更加充满了活力和激情,也使得团队合作和沟通更加顺畅。工作氛围的改变使我们更加乐于接受新的挑战和任务,也更加有成就感。
第四,事业单位改革后,师道传承的意义得到了重新认识。过去,事业单位中的师道传承几乎是一种形式化的存在,职工很少有机会得到前辈的指导和传授。但在改革后,师道传承的意义得到了重新认识,职工之间开始更加积极地交流和学习。有经验的前辈们也愿意主动地传授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使得整个事业单位的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师道传承的实践不仅提高了职工的专业能力,也强化了整个事业单位的凝聚力。
最后,事业单位改革后,我们的责任担当意识也得到了加强。过去,事业单位的差别化管理较少,个人责任感相对较低。而现在,改革中涌现出的新型事业单位更注重个人责任的担当。管理者更加注重工作的结果,而不是过程。这样的变化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更加坚定地为事业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
总的来说,事业单位改革为我们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这些变化既激发了我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也加强了我们对事业单位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希望在未来的改革进程中,我们能够不断学习和进步,为事业单位的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二
2021年,x县委编办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精编优政、服务发展”这一机关使命,坚持躬身入局、置身全局,勤勉履职,改革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和管理任务,较好地发挥了机构编制赋能保障作用,确保了机构编制工作争先进位、走在前列。今年七一,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按照“系统优化、整体重塑、功能再造”的要求,将全县x家涉改事业单位调整优化为x家,精简x%,审核拟定出台了x家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完成x家事业单位章程制订(修订)以及涉改事业单位机构挂牌、人员转隶等工作,解决了过去事业单位“散、弱、小”、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不协调不理顺的问题。
二、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需要,先后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县委、县政府机关服务保障、县委农委、县级安全生产监管等领域工作力量,优化设立县社会信用中心,调整设立乡村振兴工作机构,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完成x家中小学和x家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优化调整工作,推动镇(街道)党校实体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等。
三、创建形成一批巩固深化改革的制度成果。
制定印发《x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将全县x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评估范围。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党委政府和编委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的机构编制事项贯彻落实情况;内设机构配置、调整、协调配合等事项落实及机制建立情况;全面履行主要职责情况;与其他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情况;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及公示情况以及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监管评价。
制定印发《x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为了规范部门职责分工协调,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制定《x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确立了部门职责分工协调需遵循的“依法依规”、“先协商再协调”等6条基本原则,规范了部门协商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协调的具体流程,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和推诿扯皮问题,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制定印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的通知》。从严格执行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维护“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严肃机构编制违纪违法监督问责等五个方面对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确保改革不反弹、机构不膨胀。
制定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新增编外人员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部署和县委编委“严控总量、卡住关口、只减不增”工作要求,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新增编外人员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对全县编外人员使用管理提出新的具体要求。
编制公布《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细化手册》。逐项明确了镇街职责任务清单中承办机构、责任人、咨询电话等事项,将清单细化手册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清单发布及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的调整及镇街、部门人员轮岗等情况,对清单细化手册实行动态调整。
编制公布《“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结合规范镇街属地管理工作经验和开发区工作实际,编制并公布了第一批《“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事项清单》。共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项目用地及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开发区综合评价分析、外资外商服务、财政数据统计、统计服务”等七大类事项,明确界定了x个开发区与x个驻地镇x个职能部门各自的职责。
创新实施《机构编制函告制度》。在全市率先创新实施了以“一封信、一张表、一本手册”为主要内容的机构编制“函告制”,采取送达信函上门的方式进行函告,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单位)“一把手”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助推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调整理顺不协调不理顺的突出问题。
针对市政管理领域职责不清的问题。按照上下贯通的原则,主动协调住建、城管部门落实职能交接,重点明确了公园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市政管理领域的主要职责,彻底解决了住建与城管在市政管理方面职责边界不清、体制机制不顺的问题。
针对污水处理监管职责不清的问题在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上下贯通的原则,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明确了工信、住建、水利、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的污水处理监管职责分工,特别是明确了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污水处理费核定、收取的职责。
针对马踏湖湿地保护机构职责不清的问题。依据《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参考外地湿地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就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的相关事项、重要职责反复与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沟通、研究、论证,厘清了湿地保护机构与旅游开发运营单位的职责关系,科学合理地确定了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责。
理顺列入机构序列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设在部门的关系。参照省、市做法,印发文件明确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军民融合办、县委审计办、县委教育工作办、县委农办是设在有关政府部门、列入县委机构序列的县委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办事机构的性质定位,加强办事机构力量,完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健全一体化行动的制度机制,确保办事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优化编制资源配置。
科学拟定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向基层乡镇、向经济主管部门倾斜,向镇(街)下沉x名事业编制,年内安排x名行政编制使用计划、x名事业编制使用计划用于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才招聘。
积极推动各项人才政策落地生根。认真贯彻落实x市“人才金政37条”政策规定,截止目前共接收返x人才(x籍)二十九批次共计x人(含高层次人才家属1人),对符合安置条件的x人确定了安置单位,已有x名返x人才顺利办理入编手续。
六、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监管服务水平。
创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式,构建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通过第三方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平时考核和年度实地考核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化评价事业单位,使事业单位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编制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等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持续推进“两转变两服务”。
七、全面完成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职责履行情况“回头看”。组织开展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以来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工作,重点看部门职能是否充分发挥、职责是否充分落实到位、编制使用效益是否最大化,研究解决部门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2021年度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工作,将全县x个部门(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评估范围,进一步强化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工作,推动部门依法全面高效精准履职。
机构编制核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批复和实际设置情况、编制核定及实有人员情况、领导职数核定及配备情况、实名制数据等进行审核,摸清了机构编制底数,提升了编制部门形象,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
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根据x编办[2021]81号文件规定,依据2020年底学生数及实际存在的班额数,按照相应的核编标准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并按程序报市委编办待批。
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在去年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多措并举,高效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试点工作。今年以来,x县x家事业单位顺利申领电子证照、亮证成功。
人员结构优化分析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基础上,借助x市人员结构调优平台,重点围绕县情县况、机构编制人员概况、人员结构优化总体方案、分年度方案等6个方面,编制x县人员结构分析报告,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调整优化提供具体思路和数据支撑。
八、创新建立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长效机制。
创新实施“四聚力四服务四争当”。打造“精编优政改革先锋”党建品牌,创新实施机关党建“四聚力四服务四争当”,将抓党建落脚到抓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抓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提振干部精气神上,实现了党建与业务融合共进、硕果双丰。
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目标,坚持规定动作不变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组织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党史知识竞赛、“打卡初心路建功新时代”、“党史故事我来讲”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牢记使命、笃定前行。
强化内宣外宣。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全员办信息,一月一通报,激发全办人员比学赶超意识,今年以来,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信息x余篇,在县级媒体发表信息x余篇。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编辑推送x期《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贯》,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进行广泛宣传。
九、坚持不懈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着力打造“编伴文明文明编办”精神文明创建品牌和“编织文明爱心相伴”志愿服务品牌,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国传统节日、党员社区“双报到”、“两新组织”结对共建、农村帮扶共建、扶贫助困、秋冬季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等,精心策划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展示机关文化建设成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十、提升完善机关文化理念。
形成了以“精编优政、服务发展”为主体的机关文化理念体系,编印了《精编优政服务发展——机关文化理念》一书,初步完成了机构编制发展大事记(2010-2021)编写工作,为编写x机构编制志打好了基础。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继续以率先、争先、领先的姿态,求突破、当先锋,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翻篇归零再出发!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多位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由此将与机关体系松绑,有望走入长期平稳增加的通道。
《条例》就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方面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因为7月1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因为《条例》提出了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有专家分析说,。
其实,《公务员法》就公务员工资也有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是不是现在事业单位与机关体系一松绑,事业单位就立马涨工资了?再说,事业单位有了《条例》就涨薪,何况公务员还有公务员法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机关体系松绑应该是改革发展趋势,改革是综合全局,如果把《条例》解读为“涨工资”,显然是极其片面的。我国公务员工资全部由财政负担,。
但比较其他除国企职工、公务员以外群体,事业单位职工的收入和福利位列整个社会的上游,有的事业单位工资比公务员工资高得多。有网友说,像有与权力部门关系紧密,。因此,《条例》提出“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应该区别各类型事业单位的薪资机制。
无论事业单位改革,还是公务员改革都是社会最为关注的。如何合理调整工资结构,解决收入不公等问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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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四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积极稳妥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市属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市属企业正职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也可以自愿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副职负责人原则上取消配备公务用车,采取发放交通补贴方式。
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市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市属企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参照市直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
2.分级推进市属企业各级子公司(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属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公司负责人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市属企业要从严确定子公司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3.有序实施市属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市属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在充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为保持企业竞争力,建立面向市场的快速反应机制,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企业不得为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市属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维修、保养应通过招标方式定点选择维修单位,确保维修保养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费用。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各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临办发〔2015〕21号)规定。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行业地域等客观因素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或者配备越野车(含suv)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公务用车租赁公司的选择应严格履行市场化招投标程序,严禁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情况的发生。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及公务交通补贴预算管理。市属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要合理设置会计明细科目,实现单车成本费用核算。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费用及发放的交通补贴原则上不得高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费用。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要遵循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避免浪费的原则,根据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工作要按照封存停驶、鉴定评估、公开拍卖等步骤进行,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市属企业根据改革后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职司勤人员中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对未留用的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其他未留用的司勤人员,要做好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并依法进行经济补偿,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市属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鼓励企业负责人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方式参加改革,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所处区域及自然地理等实际情况,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企业差旅制度涵盖范围的衔接。在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不得使用公务用车。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之外的公务出行,根据企业差旅制度规定及实际情况选择公共交通、社会化保障的方式进行保障。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五
“听说明年要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我今年58岁,退休时是否就无法享受事业单位退休待遇了?”近日,家住吉林长春曾先生有这么一个疑问。
年龄划线?或以工龄划线
之前有报道称,一些50多岁的事业单位职工,因担心改革触及自身利益而寻求提前退休。这种担心的前提是,他们猜测改革或以一般退休年龄划线。但这并无依据。
对以年龄划线,说法其实很多。此前有地方官员建议,为减少改革阻力,可将更多人划为制度的“老人”,如以45岁来划线。还有人说,可从改革时起,之后入职的按新办法,在职的将年龄折算成缴费年龄。
对外经贸大学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障系主任孙守纪认为,对完全按政策出台所在年份,相关待遇“一刀切”的担忧,不用过于紧张。他指出,事实上,不少涉老待遇的遗留问题,正是由于当年政策出台时,因退休时间前后不同而造成待遇截然不同,“未来应该不会这样”。
孙守纪认为,未来或将根据工龄进行改革,“如以工作30年为标准,超过的按原制度,有利于减少阻力。年龄小、工作时间短的还有较长时间,可建立职业年金制”。他指出,为避免新政策导致退休待遇降低情况,国家可能同步出台配套政策,对改革时仍在职的人员予以政策倾斜。
社保基金:成立公司来增值
养老金的发放,都要从社保基金中支出。据国家有关部门今年10月发布的报告,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90亿元,支出16699亿元;收入同比增长14%,支出同比增长达20%,社保基金支出同比增速明显快于收入增速。对此,学界关于社保基金“收不抵支”的担忧常见诸报端。
如何确保将来不会无钱可发?北京大学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国军认为,要对基金进行投资增值。自1993年以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投资主要是存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以2%至3%为主,缩水和损失较大。王国军分析认为,将来有可能建立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在确保较低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一些稳健的收益大的经济领域,“确保资金安全,退休人员有养老金可领”。
养老待遇:各种补助应整合
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整合各类分散、“碎片化”的补助救助措施和资金,完善低保、抚恤等政策。据有关资料,当前养老待遇及相关补贴政策已呈现种类多、差异大的特点。按照退休人员年龄层次来划分的补贴就有低龄补贴(60~80岁)和高龄补贴(80岁以上)两种,就低龄补贴来看,省级统一建立的有三四个,地市级统一建立的近20个,县级统一建立的20个左右。而且同种补贴,在金额上各地也存在很大差异。
王国军认为未来应将各种养老补贴予以整合,参考国外建立统一的基础国民年金,“不以地域、身份、职业为区分标准,在确保每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都能有基础养老保障的前提下,再根据退休前工作性质和贡献确定养老金增长幅度”。
企退人员养老金上调
自开始,我国每年都要调整一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了今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工作,北京每月人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3050元排在首位。
31个省市区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具体办法各不相同,一般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种方式。以湖南省为例,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适当倾斜,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0元。
在调整幅度上,各地基本按照国务院要求,上调幅度均为10%左右。以河南省为例,2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1764元,调整后月人均增加176元,增幅约为10%。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六
“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十三届国务院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双轨制”由此形成。1993~1999年是“双轨制”改革的初期阶段,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正式开启。随后,云南、福建等省也陆续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文件。2000~2014年“双轨制”改革迈入稳定发展阶段,2008年国务院决定在广东、上海、重庆等五省开展养老保险试点改革。从2015年起“双轨制”进入了全面改革阶段,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这次改革力图从体制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是一次全面彻底的改革。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面临的现实困难
(一)改革中的政策衔接问题
如何处理老人、中人、新人三种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新一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最迫切的问题。改革方案明确规定,以2014年10月1日为改革时间节点,将改革群体划分为三种类型[1]:一是“老人”,改革前已退休人员,这部分人群不受改革办法影响一切照旧。二是“新人”,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改革后方案参加养老保险,“新人”与“老人”在养老金的待遇差距关系到政策的合理衔接。三是为“中人”,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中人”这部分群体规模大,内部结构复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保证“中人”在改革后待遇水平不降低是这次改革的重点。目前国家已明确“中人”养老金的改革方案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过渡性养老金”(“2+1+1”结构),其中过渡性养老金是专门为“中人”建立的直接补贴机制。此次改革的重难点核心在于如何合理确定“中人”待遇及其补偿标准。
(二)替代率过低问题
新的养老保险改革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最为关心的一点就是退休之后,养老金的待遇会发生多大幅度的变化,替代率是否会下降。在改革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与财政供款,其综合替代率按照不同工龄与级别大致能达到原工资水平的80%~90%。在改革后统一实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按工资的8%缴费计入个人账户,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纳入社会统筹账户。在企业年金不确定的情况之下,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替代率可能从原来的80%~90%下降到60%左右。这势必会影响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生活质量,如果不补全待遇差别这部分的利益群体肯定会产生心理抵触。
(三)“并轨”增加财政压力
早在2008年五省就推进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金试点改革,但是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遇到较大的阻力,有专家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企业年金制度尚未建立,配套的工资改革机制缺乏。这就造成改革的人群感到不公平,积极性不高。为了弥补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中人”的待遇问题,国家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起视同缴费期限的账户资金、过渡性养老金及职业年金,这就造成巨大的“转轨成本”。根据专家测算,事业单位“中人”成本约3.7万亿元,机关单位“中人”成本约4.5万亿元,“中人”的转轨总成本比全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还高出2倍多[2]。
三、关于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建议
(一)出台改革实施细则,明确“中人”补贴标准
国务院虽然颁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但就文件本身来看只是大概的思路框架,具体改革方案尚未公布。内部人士推测,详细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出台将在未来公布。笔者认为应该尽快出台国家层面的改革实施细则,只有这样各个地方才能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地方事业机关“并轨”的实施办法,把养老保险改革落到实处。在改革细则中,需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其一是明确对“中人”的改革补贴标准。据有关专家预测“中人”的平均补贴水平应该在1000~1500元[3],但是要根据内部结构差异具体测算,为避免有些中人待遇明显下降,对低于“中人”养老金底线水平的应给予额外补贴,对特殊情况预留政策空间。其二是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制度标准,应该尽快出台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制度标准等,统一管理。
(二)积极应对财政压力挑战
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预测解决“中人”补贴额大致需要8.2万亿,加上空账问题、隐形债务问题等,可想而知我国社会保障的财政压力巨大。要解决“并轨”带来的财政压力问题这就需要开源与节流。针对“开源”:首先,加快经济发展,财政支出结构有方向性优化使财政适当倾斜。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事业加大投入,使各阶层、各个群体共享改革的红利。其次,推进养老保险金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养老保险金保值增值问题。国务院在2015年出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在保证养老金的安全的情况下拓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例如购买证券、基金投入股市等等。针对“节流”:则要强化养老保险金流出的管理,每年审计核查地方政府养老保险金的发放工作,对于有违规操作或者是现象一定严惩不贷。
(三)加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增进社会公平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才是社会养老保险的大流,虽然机关事业单位破除双轨制,其实养老保险待遇之间还是有明显的差距(同时期退休的企业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40%左右)。要真正的实现社会公平,就要同步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第一,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了互济功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惠及更多的社会群体。第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有专家呼吁降低企业养老金缴费率,同时也应该完善企业年金制度。近年来我国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保险改革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会越来越受到重视,所以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或者企业养老保险改革都迫在眉睫。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七
(1)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并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不再保留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不再保留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落实党中央有关加强文物管理工作的精神,在县文体旅游局加挂“xx县文物局”牌子,并从县文化馆连人带编划转1名到县文物管理所,新招县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1名。
(3)按程序制定印发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房屋和征地拆迁中心“三定”规定,强化部门履职意识,推进部门间协同高效运转。
(4)落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明确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有关机构编制事宜,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设立县委第三巡察组,增加巡察机构行政编制1名,增强巡察工作力量。
(5)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设立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机构。
(6)调整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的内设机构,解决机构运转不顺畅问题。
(7)组织开展机构职能体系运行问题自查整改工作,督促各单位强化主体意识正确履职,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2、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
按照x市的要求,做好开发区管理机构领导职数的清理规范工作。待自治区出台开发区有关体制机制调整文件后,再按要求做好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调整工作。
3、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落实党中央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在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复议和应诉股加挂“xx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增核县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县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2名,专用于配备从事行政复议相关工作的人员,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
4、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改革。
(1)到x个乡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调研,积极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2)持续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及时补充乡镇工作人员,今年招到乡镇公务员x名、事业单位人员x名(其中乡镇综治中心x名),目前乡镇行政空编率为x%,事业空编率为x%;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多渠道补充乡镇工作人员,严格把关人员调动和抽借调,保障乡镇工作队伍相对稳定、充足;坚持执行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进度月报制度,了解各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部门正确履职。
(3)深化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向县委行文印发《xx县加强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履职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农房管控水平工作方案》(隆办发〔2021〕8号),明确改革涉及单位的主体责任,着力增强“四所合一”机构履职能力,提升基层农房管控水平;优化乡镇“四所合一”机构设置、职能和人员编制配置,将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统一更名为所在乡镇的“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乡镇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职责交由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承办,增核事业编制x名;及时补充乡镇“四所合一”机构工作力量,今年调剂补充乡镇“四所合一”机构人员x名,拿出x个编制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到x人;开展乡镇“四所合一”机构执法装备、办公设备配置需求调研,指导乡镇做好补充工作。
(1)全面总结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跟踪做好改革后续工作。
(2)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加大“小散弱”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力度。整合县市场监管局职能相近的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计量检定测试所,组建县检验检测中心,提高我县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水平。
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
1、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制度。
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宣传,着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一是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事项论证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事项审议决定程序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工作事项,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学习,并在县属媒体解读《条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鼓励群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及时指导各部门按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动议程序规定做好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报请,及时上报2020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总量,按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程序规定审核报批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管理,实时更新和监控机构编制情况;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信息共享,坚决杜绝机构编制问题发生。
2、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1)优化教育领域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服务教育工作的水平,满足人民对教育的需求。成立县农民工创业园配套学校,解决产城融合区务工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问题,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震东集中安置区的可持续发展。优化高中学校布局,将县第五中学调整为xx中学震东校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增加高中学位,有效解决高中入学难问题。增核xx中学校级领导职数x名,核定xx中学震东校区领导职数x名,加强高中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
(2)将原在县预算编审服务中心挂牌的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调整为独立设置,将相关单位承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职责划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
(3)做好改革涉及森林草原防火编制划转,增核县林业局行政编制x名,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力量建设。
(4)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结合各单位工作量、人员结构实际,加大编制使用审批力度,做到重点领域应补尽补,人员结构逐步优化,切实做好落实强首府战略的人员保障。截止目前,同意公招公务员x名(其中,乡镇x名)、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x名(其中,教育系统x名,医疗卫生系统x名,乡镇x名,其他事业单位x名),同意有关单位使用编制用于工作人员调动。
3、加强四部门共享平台建设。
我县于2021年x月底开始应用x市四部门共享信息平台办理机构编制业务。目前,我县日常出入编业务已基本实现线上办理目标,只有个别还未来得及购买电子编制证系统的单位进行现场办理。自x月底开始使用以来,我办已经在线上办理出入编业务x人次,修改完善机构编制信息x多条。逐步实现编办、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相关业务联动机制,将业务数据推送到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四部门平台,实现各部门协同办公,实现人员招录、调动和工资调整等业务的在线协同办理,实现让“单位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的数据治理目标,极大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4、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组织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摸清掌握机构编制底数,完善机构编制台帐,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目前,按自治区、x市要求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5、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年报中反映出的事业单位运行情况及工作量作为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决策参考,为社会监督提供便利。截止2021年x月x日,全县提交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共x个,报送率、合格率、公示率均达x%。
(2)持续做好机关群团赋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机关群团、事业单位行为,保障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利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受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群团赋码等业务,充分发挥网络数据便捷、高效、节约的优点,达到人民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目标,践行“最多跑一次”。今年以来,办理机关群团变更赋码x家,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x家、变更登记x家、注销登记x家。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x月,从全县事业单位名录库中按照x%的比例,随机抽取x家事业单位进行抽查,通过实地走访核查、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对发现个别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抽查结果及时建宗立卷,并录入登记管理系统,通报其举办单位,向社会公示,实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接受监督。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八
同志们:
刚才,各县(市)区、开发园区交流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市自20xx年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以来,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对这项工作一直比较重视,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我们把大家召集过来开个座谈会,目的是要和大家进一步交换意见,分析当前事业单位分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拟定加快推进分类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地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定性定类,确保按照中央编办、省编委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好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到目前为止,市属368家事业单位中,除21家事业单位不列入清理规范和分类范围外,其余347家事业单位已完成324家(含已批准参公16家),完成率为93.4%。其中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45家、从事公益服务的246家(公益一类89家、公益二类157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17家,暂缓分类23家。
从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上报的分类情况来看,各地进度不一。相对较慢的主要是江北区,完成了一半多一点;其次是海曙区、镇海区,完成了70%左右。但总体上看,县(市)区完成分类的比例达到了86%左右,除部分不列入分类的事业单位外,暂缓分类的事业单位还有10%左右。开发园区除杭州湾新区外,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模拟分类工作都已基本完成。但是,据了解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已明确分类的,除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需经市编委办审批外,其他类别的事业单位,只有北仑区已正式发文明确了分类类别,其他地方都没有正式发文明确,仍停留在模拟分类阶段。
各地在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过程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是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标准比较难把握。根据省《关于深化完善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xx〕2号)规定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条件是: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最近,中央出台的配套文件《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也已经明确了“承担行政职能是指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主要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但在实际分类工作中,有一些事业单位虽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但其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的依据并不明显,主要是接受政府或部门委托开展相应的行政管理工作,实际上执法主体还是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这些事业单位应当“还政予政”,不应确定为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比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地籍管理所、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地质矿产管理处等。
二是复合型事业单位的职能剥离工作比较难开展。一些事业单位既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又有公益服务职能或生产经营职能;还有一些单位集行政职能、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职能于一身,这些单位按照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的要求,需要明确其主要工作属性,剥离其他工作属性后再确定其分类类别,实际操作中剥离其它职能比较困难。主要是事业单位职能剥离后,人员要随岗分流,造成职工待遇上的差别较大,因而部分人员不愿意,很多部门和单位也有畏难思想。比如各地的公路管理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公路管理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承担公路行政管理职责、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等,明确其为承担行政职能类,法律法规依据也是比较充分的,但是有的地方编制太多,并且管理人员、养护人员互相混杂,假如要将公路段定性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话,必须将其养护职能剥离,并且管理人员与养护人员要界定清楚,否则只能定性为公益类。某些县(市)区的交通部门还有港航管理、公路运输管理机构,也有类似情况。
三是事业单位之间存在盲目攀比的现象。近年来,事业单位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比较多,有些尚未分类的事业单位与已批准参公或已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职能性质、组织形态、活动范围等方面比较,可能存在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有的事业单位看到省、市或者其他兄弟城市类似单位已批准参公或已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类,要求参照他们的做法确定其分类类别。这种想法可以理解,但不能只看表面而盲目攀比。比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里是参公事业单位,有的县(市)区要求跟市里一样,但你那里的职能还没有剥离,人员混杂,编制和实有人数比市里还要多,基础工作没做过,怎么定类。要想将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心)定为行政职能类,必须先将其后勤服务职能及其人员剥离出去。
四是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力度还不够大。2008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主要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预算形式等七项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对已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事业单位,采取撤销、合并、改制等方式进行清理,对职能相近、规模偏小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对长期既无工作人员又无工作任务的“空壳”事业单位进行撤销。今年6月,在各县(市)区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我们再次写明要按照“还政予政”的要求对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但事实上,有些地方做得并不是很好,这次报过来要求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有的编制和人员都没有,有的编制、人员只有1个或者2个,还有人防办,都已经明确为行政机构并在相关政府部门挂牌了,但有的县(市)区还是报过来要求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知道到底清理了没有。
二、分类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近年来,中央、省、市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相继下发了有关的文件,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省编委办《关于深化完善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编办发〔20xx〕2号)、宁波市编委办《关于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做好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甬编办〔2008〕6号)等。这些文件从不同层面明确了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组织实施,科学合理地确定事业单位的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认定,依据必须是国家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或授权(原则性表述不能作为认定依据),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部门规章都不能作为认定依据,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认真把握。
二是要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主要职能。事业单位量大面广,职能复杂,而分类决定了下一步的改革方向,对事业单位影响较大。因此我们在分类中要把握住“职能”这个重点,坚持以社会功能为依据,从严掌握分类标准。要认真查找依据,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的职能,对照事业单位设立时确定的职能和实际承担的职责任务,将职能逐条分解细化再予以定类,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认定事业单位分类类别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特别是明确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要从严把握,少数单位由于职能剥离不到位、人员分流有难度的,可以考虑先低定一类,待以后情况清楚了再重新进行调整。无论是已发文的,还是未发文的,都要对照认定标准严格控制,宁可就低不就高。对已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如果明显不符合标准,也要调整其类别。如果不严格把关,很可能造成一些单位既还不了政,也参不了公,给下步工作带来更大的波动。必须明确的是:现在确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也不一定就报参公;现在确定为公益类的,如果法律法规依据充分、条件成熟,也可以改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在这次反馈给大家的初步审核意见中,我们将“文明办”、“爱卫办”、“地名办”、“婚姻管理处”、“新闻办”、“矿管处”等事业单位,理应由党政部门承担的职能,都要求“还政予政”。对配置部分事业编制的单位,如消费者协会、社会团体如贸促会、各类临时办事机构等,可不列入分类。
关于已参公事业单位的分类,根据省里的要求,如果参公在前,符合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标准的,完全可以予以明确;不符合标准的,暂不列入分类范围。对分类在前,参公在后的单位,如果是公益类事业单位已参公,就没必要再调整其类别了。
三是参照兄弟省市类似单位分类情况把握。前一阶段,我们与省和一些兄弟城市进行了联系沟通,了解了他们的事业单位分类情况,同时也参照了他们的一些做法,尽量保持上下、左右一致,以减轻我们的工作压力。省里总体上是按照“两头小、中间大”的结构来把握,即从紧从严控制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的数量,适当放宽公益二类的范围,除配合行业体制改革之外,不再新增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数量。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在进行分类时,也可以进行一些横向或纵向的比较,参照省、市的做法进行。但是参照要在同等情况和条件下进行,人家按要求做好了清理规范工作,职能剥离和人员分流都做好了,你都没去做,那就没法参照了。这次对公路管理机构、运输管理机构、港航机构,旅游管理机构、机关事务局(中心)等,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各地一定要将职能和人员剥离清楚后,再考虑将这些机构定为行政职能类。
三、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领导。今年3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5月,中央编办下发了《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6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8月起先后出台了事业单位分类、机构编制管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10个配套政策文件;10月,为切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中央编办成立了事业单位改革司。这些都充分表明中央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视,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事业单位分类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提,只有抓好这个基础环节,其它配套改革才能跟上,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才能顺利展开。各县(市)区和开发园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克服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事业单位分类与清理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分类工作还处于模拟阶段的,要在做好清理规范的同时,抓紧推进实际分类工作。今天会议以后,各地要排出进度表,每两周向市编委办报一次进展情况。除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外,其他能够明确分类类别的都要及时发文确定。各地可对我们的初审意见提出建议,与事业处进行沟通后,提交拟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分类请示和方案,我办审核后将正式形成批复意见。
二是要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在分类过程中,对一些事业单位原来混杂的各种职能必须进行清理规范和职能剥离,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且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事业单位可定为“行政职能类”,但其它剥离出去的职能和分流的人员,考虑到稳定因素,可以设置一个相应的事业机构,根据实有人数核定编制,人员只出不进,实行封闭式管理。如前面提到的公路管理机构,职能剥离后可设立养护中心,用于安置分流出来的事业在编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和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实,公路段的人员编制早在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印发〈宁波市深化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02〕57号)进行了明确。近十年了,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这方面余姚市做得最彻底,他们早就按照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职能剥离和人员分流,这次要求明确“余姚市公路段”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理由就充分多了。而有的地方根本就没动过,在职能剥离之前,只能采取低定一级类别的办法进行。对于某些从事管理工作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业单位,其行政职能应当还政予政,保留现有机构和人员,并对该单位定性为公益类,如机关事务服务机构。
三是要确保稳定。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直接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属性认定,更是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稍有不慎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要按政策处理好各种问题和矛盾,要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出台的政策执行,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原事业在编人员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因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而影响单位工作的开展。但是,也不能借保持稳定之名,而拖延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进度。目前,有些县(市)区和开发园区对分类工作是有顾虑的,存在等待观望、先改先吃亏的思想;有的担心分类后,后续改革跟不上,分类失去原有意义;还有的干脆不动,把矛盾上交到市里。这些都是不可取的,各地要坚持从大局出发,跳出小圈子,坚持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坚持公平、公正、透明,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完成好。
四、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
下面我再谈谈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和明年工作思路的一些想法。
当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确实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之处,比如条条干预比较多,核编标准不明确,超编超职数配备时有发生等,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积极主动地抵制各种违规做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精神和法规政策。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通过盘活存量、内部调剂等方式,不断挖掘潜力,确保编制总量不突破,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完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对机构编制的科学管理和合理配置,工作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机构编制主要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要严格按程序办理。要自觉遵守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都要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加以改正,坚持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决定机构编制事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关于明年的机构编制工作,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展开:一是打好基础。机构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工作规则和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强自身素质。加强能力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巩固成果。总结这次政府机构的改革成果,认真开展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四是要创新。着力加强调查研究,创新管理方式,努力实现机构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五是要严格规范。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实名制管理,研究制定编制外用工管理制度;六是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工作。重点是对部门领导、对单位要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让各级领导干部、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能更多地了解机构编制的法规政策,强化机构编制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按章从事,有效地控制行政成本,努力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政府。
看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上的讲话的人还看了: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十九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关于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吧!
颁布时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试点单位
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
方案内容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 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 ,具体比例由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因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由单位代扣。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做实个人账户的起步比例为3% ,以后每年提高一定比例,逐步达到8%。有条件的试点省(市)可以适当提高起步比例。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本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可以继承。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本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20xx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由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 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本方案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国务院统筹考虑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四) 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为建立多得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人事部制定。
(五)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三、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
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待条件具备时,与企业职工墓本养老保险基金统一管理使用。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管理和投资运营,确保安全,实现保值增值。要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到机关或企业时,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印[20xx]13号)规定执行。
(三)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
按照建立和完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继续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四)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试点地区可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适当充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相适应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和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组织领导。
四、改革的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分类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单位公务员)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方案公布
国务院日前决定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人手一张社保卡,吃财政饭的要缴养老金了]
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新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分为两部分:一是基础养老金,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改革决定,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费,本人缴费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费,即“300%封顶、60%托底”。如此一来,并轨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养老缴费和发放都基本一致,“体制内人员”以前的完全吃财政饭,变为单位和个人缴费、财政承担养老保险基金兜底责任的多渠道筹资,形成单位、个人、政府共担的新机制。
[力保待遇不降低,老中新三类人区别对待]
改革后,这4000万人的退休后待遇咋样?决定明确,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总的原则实际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老人”是指改革前已退休的人员,他们原待遇维持不变,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新人”是指改革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他们将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之和。这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一致。“中人”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说,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养老待遇的新老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这样,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养老金不再按级别,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一直以来,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击提升职级、职称的情况。这是因为,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照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行调整。改革后,将按照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来计算养老金标准。这意味着,小明即使退休前没有被提拔,但由于他的缴费年限长,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领的退休金要多。更关键的是,同样年龄退休的,计发月数相同,所以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样个人账户积累的,退休越晚,计发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意思。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二十
在我国,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一门专业会计。近几年,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设计的预算管理模式已开始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预算会计的客体运行环境又发生了变化,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现状根据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和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共财政资金通过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公共财政资金的筹集和分配情况;财政部门通过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会计期末,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将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以会计报表的方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再由财政总预算会计汇总编制政府的财政决算报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财政资金活动和管理的程序,体现了“统一管理、分级领导”的预算管理体制,突出了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会计目标。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深入,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广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和零基预算的实施等,使得预算会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些都使预算会计原来的核算内容及核算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对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
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财政资金的流转程序。预算单位用于发放工资、购置固定资产、购买材料及服务等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给供应商或收款人,单位只见预算指标不见钱。这就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应当如何反映这一类业务?各单位集中存放在国库的预算结余资金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又如何界定?”此外,行政和事业单位应在何时确认购入的资产?购入的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总预算会计应在何时确认财政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这些新情况到涉及到预算会计收支确认的基础是否改变和如何改变的问题。
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现行预算会计不能适应政府绩效管理的需要。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规定,政府会计核算和预算编制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存在如下缺陷:一是只反映当期的财政资源,无法全面反映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和会计成本波动的情况,不能充分反映政府公共管理的相关成本,也不利于政府部门内部激励机制的建立;二是财政支出只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不包括那些当期虽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因此许多实际存在的现实债务不能得到反映,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三是不能客观反映预算结余和预算执行成果。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反映当年预算结余,可能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出现预算已安排,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而不得不作为年终结余处理,从而出现年终结余虚增的现象。缺乏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我国政府会计报表包括财政总预算财务会计报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但各套会计报表自成体系,报表项目之间缺乏必然的联系,缺乏一套能够完整的反映各级政府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这既不利于对政府财务受托责任进行核算,也不利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与国际惯例接轨。首先,目前我国政府决算报告是一种只反映政府收支预决算的`单一模式,按照现行预算会计制度编制的财务报告无法综合反映政府财务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也不能以统一的形式完整地提供预算资金收支和分帐核算的社会保障基金、国债转贷资金、预算外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资金的总体财务信息。其次,基建会计独立于单位会计,基建会计报表中的在建工程和基建借款等内容都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导致单位会计报表往往并没有完全反映该单位的资产负债全貌。由于基建会计与单位会计之间的独立,导致报表的分析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调整;再次,现行预算会计报表项目列示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现行预算会计报表中的负债没有流动资产和长期负债的分类,根本无法判断流动性债务风险。
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政府会计信息。
现行预算会计虽然提供关于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包括未来财政年度的预算收支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由于许多类别的财政交易(例如政府基金和预算外交易)并未包括进来,这些报告并不是完整意义上的政府整体的预算报告。另外,长期以来,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因而造成预算会计仅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财政每年向人大提交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使用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或有负债、税式支出、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缺乏有关的信息披露。不仅立法机关、审计机关和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了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
改革我国预算会计的相关措施重构预算会计体系。
将我国原有的预算会计体系,重新划分为政府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或简称事业会计、单位会计)两个部分。更确切地讲,是用政府会计和事业会计两个概念取代预算会计概念。由此形成我国整个会计体系及其三个组成部分:政府会计、事业会计(单位会计)、企业会计。其中,政府会计由财政总会计(或称预算会计)和行政机关会计(或称机关会计)组成,因为各行政单位都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二者可以说是总和分的关系,它们共同构成政府会计;再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收支两条线”等付诸实施后,政府对财政支出的控制加强,行政单位资金的运行同财政、国库业务活动运行融为一体,因此,两个会计制度通盘安排是十分必要的。事业会计由原预算会计的一个部分独立出来,形成一个独立的体系,以区别于政府职能。选择此种观点的原因在于,目前许多事业单位日益走向市场,在资金上与财政逐渐脱钩,实行自负盈亏’而且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内容变化最大,对预算管理影响最直接,这种变化和影响已经涉及到对资金收付记帐法、预算会计准则以及科目分类和核算过程等各个方面,所以应将其独立出来。
逐步转向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修正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在政府会计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能够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政府的受托责任;而收付实现制可以反映现金的流入、流出以及存量的变化,便于帮助政府确定合理的财政支出政策和债务规模。只有二者结合,才能反映政府收支全貌。权责发生制是使用者评价政府的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必要手段,也是新公共管理体制下政府会计的改革方向,发达国家同政府会计模式都不同程度地采纳了这一会计基础。我国预算会计会计基础应是渐进式转变,先事业单位会计后政府会计,先报告系统后预算系统,先个体后整体,先地方后中央。权责发生制的优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权责发生制基础不仅反映当期的财政结果,同时抓住当期决策的长期结果。使政府活动从纯粹的预算分配向积极的财政管理扩展,从而提高了政府整体对人大会的受托责任。
第二,有效控制财政支出。收付实现制在传统的预算管理中对控制支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它只是侧重于对一个财政年度内资金拨付“不超预算”的控制,这种控制模式往往将财政资金控制者(如财政部门)和财政资金使用者(如政府各行政职能部门)对立起来,前者往往掌握预算的“最后防线”,后者却想方设法为自己多争“预算”份额,所以这样只能是一种形式上的控制,而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财政支出的总额。权责发生制则是从政府部门的产出即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规模及质量上确定拨款,它将责任和义务的发生作为确认基准,关注的是所消耗的资源及其为其所支付的价格,从而使管理者即财政资金使用者从根本上关心资金使用的效率,便于更有效率和更有效果地进行资金管理。
第三,有效地评价政府绩效和工作效率。收付实现制下的“支出”并不能反映政府当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全部成本,因而也就不能实现收入与成本的配比。权责发生制则将重点从投人转向结果。在权责发生制基础上的政府会计信息,对提供的产品、服务与成本、费用进行配比,使政府的业绩透明化,有利于广大纳税人及社会公众评价政府部门改造职能的状况以及它们的工作效率。
第四,为防范国家财政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对于政府长期的债务,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地进行反映,只能在偿还当期予以确认,本期应承担而在未来期间支付的债务及利息无法反映,因而往往低估财政风险。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全面反映政府的财政状况,使政府能够及时了解各种风险情况,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第五,提高政府的长期持续能力。随着现代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加强,众多的需要知道政府事务的人们要求有全面和透明的信息来评估政府的责任。权责发生制下,政府拥有的各种资源都能得到清楚的反映,对财政支出区分为经常支出与资本支出,对各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可以充分了解这些资源的状况和使用效率,从而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利于政府部门进行合理的长期决策,提高政府的持续能力。
改进完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政府财务报告是一种全面系统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核算方式,也是披露政府综合信息的一种规范化途径,会计报表不应只提供给政府部门,更应提供给与政府服务和政府收入息息相关的广大社会公众。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及时提供有关政府支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以帮助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控制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和独立的外部审计,并编制审计报告;将会计系统与计划、预算、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计系统相结合;报告有关非现金资源的信息(资产、负债、人力资本);报告有关政府产出或政府政策后果的信息,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成本管理;编制政府各部门和政府整体的财务报告等。
总之,预算会计需要与时倶进,不断改革,积极探索,不断进取,只有改革,预算会计才能发展,才能使我国预算会计走上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预算会计模式的道路,才能使我国预算会计与国际接轨。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二十一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3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决定在2009年内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等五省市启动有关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制度能够衔接,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办法进行发放,这也就是意味着与机关公务员挂钩的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不再由国家财政负担。其实在这次改革之前,原人事部就曾下发过相关的文件,并在云南、江苏等地区进行过试点,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以失败告终。这次的改革方案一出台就立刻引起了舆论的关注和质疑。大家对改革方案的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根据改革方案,事业单位的职工退休后的待遇将和企业基本一致,养老金待遇将大幅降低。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双轨制”,在这种制度下,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远高于企业职工。数据显示,2005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是企业职工的2倍左右。虽然从2005年开始,国家连续调高了企业退休职工的待遇,但两者之间的差距并未缩小,原因在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也相应的提高了。如果改革实行的话,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将远不如之前,这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水平不符。第二,一直以来,机关与事业单位作为一个整体,享受着‘双轨制’带来的制度优惠。可是这次的改革则只针对事业单位,改革的设计者和实施者———公务员,却不在改革之列,这不禁让人怀疑改革的公平性。
二、改革的基本框架。
根据《改革试点方案》的内容,此次改革主要涉及养老金的筹资结构、缴费比例、养老金的计算和发放、新旧制度的衔接等方面:(1)事业单位人员也要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统筹交纳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费一般不超过单位工资总额的20%,员工缴8%。(2)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对象根据参加工作时间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改革方案》实施前退休人员(简称老人);《改革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中人);《改革方案》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简称新人)。(3)养老金发放以改革正式实施时间为界,即所谓“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老人”在社保机构领取的养老金,从第一个月起均不得低于原来的退休工资标准。“中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新人”缴费累计满15年,退休后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4)事业单位养老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事业单位养老金是否实行省级统筹,根据试点城市的具体情况而实施。如果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市或地区为统筹单位。(5)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形成基本退休金之外的养老保险第二支柱。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职业年金实质就是对每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它是为了避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对自己生活的影响,而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增加的一项退休收入,这种福利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必须办理并缴纳。
三、改革试点推进的制约因素。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从一开始出台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而绝大多数人是持不赞成或反对态度的,在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更是遭遇到了重重的阻力,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
1.时间敏感,机构复杂。
改革的试点方案是2008年3月份通过,2009年1月份正式下发的。众所周知,2008年一场金融海啸席卷了全球,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都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中国的经济的发展面虽然算是比较好的,但也不能忽视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所造成的问题和负面影响。在经济发展放缓时,公众对于涉及自身利益的改革承受力通常来说都比较差的,而选择这个时候进行改革必然会给尚未退休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此外,全国事业单位人员近4000万人,其中3000多万名正式职工,900万名离退休人员。这次改革几乎涉及到所有的事业单位机构和人员。虽然总人数并不算太多,但按家庭计算却将近牵涉一亿人,并且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126万个单位,每个单位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单位的众多和复杂的情况也使得改革必定是一场持久战。
2.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缺陷,事业单位难以加入。按照试点方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实际上是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靠拢的。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就是一个存在缺陷的制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推出的。所以养老保险收缴费率是按照原来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的员工人数、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人数的比例来测算的。而当年国企改革引发了大量工人下岗,提前退休转化成养老金领取者,当时全国平均退休年龄只有47岁,计划中的缴费人与领取人之间的赡养比和实际赡养比例差异明显。这个制度不仅要支付下岗提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而且还要支付以前已经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执行初始政府就发现收上来的养老金不够支出,中央必须转移支付。但当时中央转移支付能力非常有限,于是挪用个人账户,导致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长期混账管理、个人账户空账运营。这样就使这个制度无论从赡养比还是资金筹集和供给能力,从一开始就不配套,随着时间推移,问题日益严重。而如果事业单位的改革向企业靠拢的话就意味着马上要承担28%的费率,因为事业单位职工要缴纳个人工资8%,事业单位也要筹集20%,这20%到底是财政出钱还是让事业单位自己筹集资金,目前并不明晰。如果事业单位面临自己筹集资金的压力,其公益性难免受到影响。即使这样,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水平也会出现大幅度下降。改革方案的思路是通过职业年金来弥补,但职业年金的来源渠道也是存在很大问题的,如果要建立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出资,这将必将会增加费率,加上基本养老保险28%的费率,单位和个人的缴费率将达到一个非常高的水平。
3.事业单位人员待遇降低,公务员不受影响。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将大幅降低。按现行的制度来讲,一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在在职的月基本工资是四到五千块,按传统,退休金是其个人最后工资的80%的甚至90%,那么退休后大概能拿到三到四千左右。但如果是在企业,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金只有很少的地方能发到2000元,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1300~1400元。改革必然会令事业单位的退休者的生活水平下降,更会对尚未退休者构成一大心理压力。从本质上来说,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职工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并不具有超出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道德水准、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当然也就不应该享受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不同的待遇。但事实是,历次的养老制度改革,公务员都能置身事外。在此次改革之前,公务员已实行阳光工资,各地事业性质人员收入其实已落后于公务员收入,其整体收入一般也只能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线。但这次的养老改革将使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的的待遇进一步降低,而改革设计者———公务员本身却未能成为改革的对象,这不禁使公众对改革所能达致的公平性产生疑虑。
4.法律法规不健全。除了改革试点在各地都受到很大质疑和阻力之外,试点改革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没有依据,具体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困难较多。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保障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完整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养老保险方面的单项政策规定也不健全。例如,如果事业单位将参照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那么新旧办法该应如何衔接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现在最通行的说法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所谓“新人新办法”是指新进人员按照新的改革方案执行,直接入社保,对于“新人”来说,退休是十分遥远的事情,目前大可不必“庸人自扰”;而“老人老办法”,即新办法实施前已退休的“老人”,待遇照旧发放不受影响。而眼下可能最受影响的,是那些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多年而又尚未退休的“中人”。这批人大都是五十岁以上,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中流砥柱”或业务骨干,并且占有一定的比重,而改革方案的出台却另他们进退两难,如果按照方案来执行,这些人都要求提前退休的话,必定会对正常的日常工作有所影响。为弥补缺失,改革虽然采取了“中人补齐”的办法,对于那些可能受影响的“中人”,在基本养老金计发上,将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一项。但目前,国家对此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而是要求各试点地区因地制宜。
5.相关配套制度进展缓慢。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推进的还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事业单位分类事关“养老改革试点的成败”。但是据了解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也并非一帆风顺。根据200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将被分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从事公益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通过分类改革,以后的事业单位将主要以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主。虽然改革方案提出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但是从各试点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还没有哪一个省市真正实现了事业单位的有效分类。2011年6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下发,事业单位改革也开始正式推进。《意见》显示,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用2011~2015年的五年时间,我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在5年目标之下,根据《意见》,事业单位被划分为三类:参照公务员类、自收自支类、财政补贴类这三个类别,其实是按照社会功能来划分的。就是将承担行政职能的变为行政机构;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推向市场;保留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种改革可以形象地概括为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从实际执行来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之难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在这场改革中,政府部门既是推动者,又是被改革对象,改革中的“主客同体”现象使其陷入了尴尬的境地。有专家分析,各类利益的维护也让这场史上最大规模的改革举步维艰。政府的特定利益,事业单位的独立利益,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提出的要求以及改革的个人得失,使得改革的动力在各类利益维护之间互相抵消,无法形成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基本评述。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试点从颁布到现在已经有近3年时间,改革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针对改革试点的瓶颈和难题,很多专家和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决的对策。例如,有人提出“养老金制度改革”,应当是让企业的养老金向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靠,提高工人的生活待遇,而不是让事业单位向企业靠,降低工人和知识分子的待遇。有学者则认为国务院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暂停这一试点,并立即着手制定机关、事业和企业三者联动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还有学者为沉疴多年的养老保险开出的药方是,建立中央政府统筹的国民基础养老金,同时市场化运营全民个人账户养老金(含职业养老金和个人储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也应进入到国民基础养老金系统,以职业养老金替代退休金,对接国民基础养老金,带动全国养老金制度结构性调整。笔者认为,不论专家学者给出何种解决策略,有一个现实的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那就是就我国目前的养老制度而言,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双轨制”的养老模式已经运行了多年,牵涉机构、人数众多,在此过程中必然会打破某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也会使其他人收益。而要想通过一次改革就彻底改变现状显然是不尽现实的,因此这必定会遇到很多的障碍和阻力,因此改革一定会是一个艰巨、漫长的过程。
事业单位改革体会篇二十二
根据《通知》要求,参保的事业单位范围包括,目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二类、三类事业单位)。对于划分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自转企改制基准日起,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对于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的工作人员范围包括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和人事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
劳动合同。
制工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此外,在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期间,已纳入参保范围的编制外人员,应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保,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相应转入本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改革前(20xx年xx月x日前)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可保留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原统筹期间的个人缴费并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继续按照国家和省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所需资金从原渠道列支,可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或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发。
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由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主要内容包括:本办法实施后个人缴费年限;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是个人退休时计发养老待遇的依据。个人账户储存额仅用于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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