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加深对过去事件的理解,提高自己的思考能力。写总结时,我们可以请同事或老师给予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写作水平和思考深度。以下是对过去一段时间总结的一些范文,可以帮助你更好地写出自己的总结。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一
【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禁爱区”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摸底,明确病症。排查过程中按居住人数,设施结构等因素鉴定并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危房又区分用作经营和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一般户和贫困户等多种类型。坚持重点突出,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节点分类摸清房屋基本情况。现已排查应排查录入房屋6218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982户;其中用于生产经营房屋305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座;其中未用作经营自建房5817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1座,已完成整治5座;其中非自建房96座,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0座。
二是齐抓共管,对症下药。一是开展警示教育,作预防药。通过镇、村干部在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农村房屋安全意识,深刻汲取教训,掌握农村房屋安全知识,使目前与以后的工作得到群众支持。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是长效监查,治标治本。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二
为贯彻落实遂平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近日,文城乡扎实开展全乡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各行政村农村房屋、经营性自建房、商住混用房、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体检”,进一步强化房屋安全管理,确保将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一网打尽”,全面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安全。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乡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文城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中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会,认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严抓落实,各村房屋排查员根据排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工作。
二、细化任务,做好信息采集。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依托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对各类房屋进行信息录入,尤其是经营性自建房、人员密集场所要作为重点来抓。全面摸排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重点排查基础不稳,主体或承重结构无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受力构件处于危险状态,墙体出现结构性裂缝,改扩建、加层等情况。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
三、建立问题清单,立行整改。对于排查出来的房屋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台帐,根据安全隐患情况分类管控、整治。对住户立即下达停止使用通知,并立即疏散撤出房屋内人员,停止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第一时间开展整顿。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旧房屋进行标识封堵,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维修加固要及时,拆除要彻底,问题隐患及时消灭。
四、加强督导检查,严抓落实。为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消除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文城乡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责任目标,建立了分片负责、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推进机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抓落实,对组织不力、工作反应慢、进度滞后的村,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工作推进意识淡薄的责任人严肃追责;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文城乡共排查农村房屋8450户,其中经营性用房210户,对发现安全隐患房屋,立即整改到位。下一步,文城乡将继续坚持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排查,严防严控,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力度,切实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三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街道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类因出租房引发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江北新区《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新区管建〔〕8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大厂建设总体目标,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出租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显著规范;三是涉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四是涉出租房屋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形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月一5月上旬)。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台账详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6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至8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综治办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派出所:强化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隐患整改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党政办:负责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综治办:负责牵头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城管科:对街面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予以整治,积极配合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协调物业部门配合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摸排。
安监办: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
司法所:负责指导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宣传解释,指导、监督做好涉出租房屋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监察室:负责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
各社区: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社区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大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宣传,通过告居民书、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形式,形成排查整治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2、强化综合施策。要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优势,充分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全面摸排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要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强化督查机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领导小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月和季度对社区的考核中。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4、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和社区要注重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和整改工作台账。要加强情况报送,每周一以表格的形式汇报上周的工作成效,各部门和社区建立联络员机制,对阶段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效及时报送。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四
根据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彻底消除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施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内容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农村自建房坚持“零容忍”,逐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整治主体责任,按照“一房一策”、分类处置的要求,逐户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实行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在整治验收销号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整治时限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整改,力争5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安全鉴定(3月上旬前)。县住建局对乡镇(街道)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发出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二)实施集中整治(3月中旬—5月上旬)。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明确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采取自主或者聘请专业人员、机构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各村要加强对农户整治的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整治到位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验收销号(5月中旬前)。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后,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予以核实销号;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督促限期返工整改,确保整治质量。
五、整治重点
(一)c级危房维修加固。鉴定为c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管控经营行为,在完成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消除房屋所有危险点(包括墙体裂缝、屋面破损、地基下沉、梁柱腐蚀、地质灾害、火灾隐患等),确保房屋加固改造后达到以上的安全期限。具体改造技术可参考《省农村住宅建筑和加固技术手册(试行)》。
(二)d级危房组织拆除。鉴定为d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严禁经营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规定的,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依法依规组织拆除;若不能立即拆除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组织人员搬离并拆除危房,按规定重新申请新建住房,其中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拆除重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重点整治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整治进度调度、现场督导,推动重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治保障。各村(居)要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统筹农村危房改造、秀美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和检查验收销号,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土管办将定期调度各村(居)重点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机制健全。各村(居)要结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对非法经营、违章建设的监管查处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避免整治效果反弹。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情况实施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建立农村房屋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避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边整治边发生。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农民房屋安全意识,提高农民参与重点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五
为加强街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推动“三大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和标准,全面部署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建立工作台账,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各单位要结合深化“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工作以社区(居)为基本单元,统一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实现不漏房、不漏人。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出租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化解措施,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具体部署和安排;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司法所及各社区(居)为成员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工作,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司法所负责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集中整治任务,把压力传导到具体岗位,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格的问责、追责。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六
我县已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户(经营性自建房20xx户、非经营自建房51061户,非自建房473户)。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户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户、非经营自建房322户、非自建房6户),其中已鉴定51户(c级21户、d级13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存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户(c级3户、d级1户)全部进行了整治。对房屋安全等级为c、d级的经营户,首先进行关停经营处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并积极做好d级危房经营户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对危房进行拆除。对存在风险非经营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据《南城县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进行整治。
为做好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三是每星期一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
1、由于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为主,村干部为非专业人员且水平不一,对房屋安全的判定把握不准。
2、存在风险的房屋且鉴定为c、d级房屋大部分为空心房,农户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进行比较困难。
1、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计划先组织我局现有技术人员在7月10日前完成鉴定,对鉴定级别把握不准的,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2、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八
为贯彻落实xxx、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房屋安全保障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印发了《大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
截止12月底,我县共排查农村房屋1364户,其中经营性农房1081户,全县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15户(其中卓筒井镇7户、蓬莱镇5户、河边镇1户、隆盛镇1户、盐井街道1户)。我局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开展了全覆盖鉴定,最终鉴定结论为:卓筒井镇潘代春d级、钱林兴c级,蓬莱镇尹献祥c级、陈云喜c级,隆盛镇熊华高c级,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
1月13日县政府下发《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旧住房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大府办函〔2021〕4号),要求扎实开展“回头看”、“立即改”工作,对于前期漏排的立即开展排查,确保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应排尽排,确保排查不漏一户全覆盖到户。对各镇(街道)上报的15户存在风险经营性农房及时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开展全覆盖鉴定,以第三方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全县共5户农村经营性农房鉴定为危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专门制定《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房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样表附后),并组织专人逐户督查整改进度并发放《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切实保障农户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严格按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计划,对各阶段工作推进的时间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鉴定为危房的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督查镇(街道)落实整改。
三是进一步发动群众,在做好农村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农户开展思想工作,以便下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能够更加快速推进。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房屋建筑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行动、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建筑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山街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各村由分包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下沉一线,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组织召开街道、村两级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推进会,邀请市住建局和工程质量监测站专家组织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会。
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群、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页、“大喇叭小喇叭”播放宣传音频等形式,广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房屋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安全意识。累计发放宣传彩页20xx余份,悬挂条幅20余条。
突出重点,对照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分类处置、动态销号,从严从实整治问题隐患。对鉴定为a、b级的房屋建筑建立台账,进行存档。对鉴定为c、d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撤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张贴封条,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对c级能够加固的房屋建筑进行加固,不能加固的c级房屋建筑和d级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彻底消除隐患。对未鉴定安全性等级的房屋建筑,通过邀请专家进行进一步综合研判,确定安全性等级。截至目前累计下发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告知书4个,组织人员撤离4户,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1处。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消安﹝20xx﹞1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县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精神,我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严格对照文件精神及要求于xx年xx月xx日上午由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对学校建筑设施、体育设施、计算机房、多媒体室、锅炉房、各办公室和学校周边用房、幼儿休息室、幼儿活动室、校园围墙等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现将此次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全校安全工作做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作了认真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因此本次安全隐患排查中,除锅炉房烟囱拉线老化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外,其它总体情况较好。
尽管本次安全检查总体情况较好,这是全校教师共同努力取得的成果,但也有个别地方还存在不足之处和漏洞,还存有安全隐患,需要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1、教室、功能室个别插头、电扇开关等存在松动。
2、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安全教育;校园内上课,下课秩序以及课间活动;中午和晚放学在校逗留的纪律教育。
3、讲究卫生,不食用无证摊点的饮料,食品,不乱吃零食,不乱丢垃圾的习惯养成教育。
4、幼儿园在学校园里,家长接送要进入校园,存在着安全隐患。
1、以这次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存在的安全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
2、全体教职工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其与教育教学的关系,结合学校和个人实际情况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校园平安。
3、大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充分利用班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材料等普及安全知识,使广大师生都能明确校园安全管理中对自己的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4、逐一落实安全检查中排查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尽快更换锅炉房烟囱拉线。
5、学校与各位教师签订安全责任状。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南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就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县已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53556户(经营性自建房20xx户、非经营自建房51061户,非自建房473户)。在排查中初步判定有334户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6户、非经营自建房322户、非自建房6户),其中已鉴定51户(c级21户、d级13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存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4户(c级3户、d级1户)全部进行了整治。对房屋安全等级为c、d级的经营户,首先进行关停经营处理,设置了警示标识,并积极做好d级危房经营户主的思想工作,下一步对危房进行拆除。对存在风险非经营性自建房及非自建房、根据《南城县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实施方案》正在逐步进行整治。
为做好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一是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县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三是每星期一对各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录入、整治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四是对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下发了工作提醒函。
1、由于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以村干部为主,村干部为非专业人员且水平不一,对房屋安全的判定把握不准。
2、存在风险的房屋且鉴定为c、d级房屋大部分为空心房,农户不愿意整治,因此整治工作进行比较困难。
1、加快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的鉴定工作。计划先组织我局现有技术人员在7月10日前完成鉴定,对鉴定级别把握不准的,再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一步鉴定。
2、进一步督促各乡镇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发现一户整治一户,确保农户住房安全。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三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xx〕28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质安〔20xx〕208号)工作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压实属地政府及行业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农房居住安全。
长垣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长垣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长垣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四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文峰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峰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李渝淼副区长为指挥长的文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宝莲寺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6月22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7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107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51座,非自建房3020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人员加强农村房屋信息录入操作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各类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五
根据《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市住房规划建设局冯成富副局长任组长,建管科、市质安站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开展排查和整治专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二、我局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安排,于7月份组织了5个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进行了地毯式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41份,对6个县(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督查,发出执法建议书6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令施工单位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严格按整改通知的`内容逐项整改落实。整改期限到期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已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复检,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六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xx〕1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67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教安全函〔20xx〕48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先将活动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汇报。
1、学校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组长为苏东民副校长,成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2、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房屋建筑及设施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收到各个组排查的信息59条,经基建、国资、后勤、保卫四个部门分析研判,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1、属于消防安全问题2条;
2、属于维修问题50条;
3、属于违章搭建问题3条;
4、属于房屋安全隐患问题4条。
1、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已经由基建处牵头联系专业检测机构做出专业研判并给出处理意见,由基建处落实。
2、东风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办公楼已停用。
3、消防类、维修类、违章搭等问题,分别由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七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
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三是成立了以xxx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
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x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
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
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
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
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
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八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我镇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农村房屋迅速开展“地毯式”排查,进行全面“体检”,有力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排查整治方案,成立圣水镇农村(社区)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用事业服务站。镇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推进会,传达上级工作会议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安排排查任务、范围和标准等。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压实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主体责任,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走街、串巷、入户”式宣传提示和指导服务,通过党群连心云喇叭、走访入户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让群众自发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有效破解“群众不配合”问题。截至目前,全镇累计发放农村自建房安全宣传资料21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36余次,推送微信3期。
包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干部迅速行动,对所辖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面摸底,全面掌握房屋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用途、安全状况等,重点排查用于网吧、超市、宾馆、饭店、校外培训、民办幼儿园等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以及年代久远、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结构和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在此基础上,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建立详细台账,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做实做细排查摸底工作。目前,全镇已排查房屋共6781栋,其中:自建房665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6321栋,经营性自建房338栋),公建房122栋(经营性房屋81栋,非经营性房屋41栋)。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十九
为贯彻落实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执〔xx〕14号)要求,加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巩固“清剿火患”战役成果,进一步强化我校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按照教育局文件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入排查学校火灾隐患,开展“回头看”活动,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深入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火灾隐患,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采取行政、法律、社会监督等手段,有效控制动态火灾隐患,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通过开展“清剿火患”专项工作,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
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于5月12日召开专题会议,陈校长亲自进行工作部署,并在行政会议、教师大会上进行工作布置。
2、开展全面排查,以教学楼为单元,逐一明确责任人员,逐个楼层开展排查。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认真梳理没有纳入监管视线的区域和场所,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对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彻底消除消防栓损坏、灭火器喷雾剂过期、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出口堵塞等火灾隐患。
3、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分类处理。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构成火灾隐患的,每月对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1—2次的排查,对学校安全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彻底负起责任,确保校园安全。
4、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排查长效措施,明确岗位任务,落实管理职责,努力实现校园“零火灾”的目标。组织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
5、利用早会、班会、宣传栏等,对全校师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加强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6、假日期间,由学校行政带队值班,加强节日火灾安全隐患的检查,确保节假日校园的安全。
7、建立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通过开展“清剿火患”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学校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二十
日前,湘潭市下发通知,采取“控、撤、停、缓、拆、销、调、补、究”九条措施,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精准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实行“一房一卡”制,由水、电、气、网等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实行严格管控;对存在安全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的自建房,实行“一户一牌”警示制,安排专人管控等。
二是坚决撤。对地基沉降不均、裂纹宽度过大、房屋倾斜明显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对消防器材不足、道路不通、疏散楼梯宽度不够等经营性用房,停止使用并迅速撤离。
三是立即停。未经审批,擅自违规改扩建施工的,立即停止施工;擅自加层、增设夹层等经营性用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出租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轻质房屋和隔墙的经营场所,一律停产停业、停止使用。
四是合理缓。对已鉴定为c级危房的城乡自建房,进行加固修缮,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房屋施工、验收、经营手续不全、不规范的,暂停使用;未批先建房、隐患未消除、装修不达标的,暂缓使用。
五是强力拆。鉴定为d级危房的,一律拆除;在自建房外窗、疏散走道等区域安装严重影响疏散逃生的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一律拆除。
六是依法销。对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的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撤销相关机构资质和人员从业资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场所业主非法违规获得的证照,一律依法撤销;根据相关部门认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限期办理住所变更或注销登记,逾期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是规范调。对满足安全条件的自建房改作经营性用房的,先停止营业,经有关部门审核办理好相关手续,满足经营要求条件之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八是酌情补。经检测满足安全、消防等功能条件的违规建房,经业主申请、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依法依规依程序补办完善相关手续。
九是严肃究。对存在重大房屋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且抗拒执法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拒不配合排查整治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湘潭市要求属地党委、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整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指导并协同实施相关整治措施。对因失管失责发生事故的,将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房屋隐患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6371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