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问题的实际情况和可行性。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执行的可行性需要在制定阶段明确并纳入考虑。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方案进行适度调整和改进。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一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人才素质为中心,以人才机制建设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培养政治理论素养高、德才兼备、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为我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事业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政治素质明显提高。坚持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观点、严密的政治纪律和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踏实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生活作风;逐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职业观念、职业态度、服务理念和廉洁自律、爱岗奉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的敬业精神。
(二)文化素质、学历全面提升。经过3-5年时间,45岁以下人员达到专科以上学历,75%的人员达到本科学历,20%的人员达到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使我局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学历层次全面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专业技能、职称整体上升。经过3-5年时间,力争使50%专业人员达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0%达到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5%的业务人员取得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招标师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四)形成尊重知识与人才的氛围。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导向和氛围,人才、知识得到全体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可和尊重,实现人才有其位、知识有其用。
(一)加大培训力度,落实培训任务。
1、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培训。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学习心得或论文不少于3篇;各支部(处室)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中心组以外人员年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或论文不少于2篇。
定期邀请各界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讲座;结合七·一、八·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到革命老区、部队、经济建设重点区域等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艰苦奋斗革命传统教育。
2、组织开展本职业务培训。实行周五下午学习制度,局里每年组织1-2次专项业务技能培训班,每年组织1次业务学习考试,考试结果与年底考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挂钩;组织干部职工考察参观区内外重点工业企业和先进称号单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每年不少于1次,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的干事激情。
以规范、系统的集中培训方式为主,自学为辅。立足我局业务工作实际,邀请全国的专家以及本区高校、科研机构专家授课。
3、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知识,积极开展现代化管理知识、科技知识、资本运作、经济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外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等方面知识培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培养领导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带头接受教育,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加强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培训,培养领导干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和腐败。
有计划地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区党校的培训;利用中心组学习安排学科内容,请专家、教授分专题、系统的讲授;每年组织一次领导干部赴外省市相关单位学习考察,增长见识、更新观念、提高领导综合素质。
4、开展综合素质培训。根据“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形成依法行政、知法守法的法制氛围;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大力普及礼仪知识,推广文明用语,强化礼仪意识,注重礼仪实践活动,做到礼貌待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艰苦奋斗、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创业氛围;加强心理健康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我局干部职工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开展健康生活知识培训,引导我局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倡导运动理念,使体育锻炼成为一种人人崇尚的文明生活方式,通过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和赛事,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加健身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身体素质。
5、鼓励学历提升教育。提倡和支持干部职工通过自学考试提高自身学历层次,改善知识和学历结构。根据我局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区内外高校教育资源,依托成人高等教育,培养招投标与政府采购专业人才;通过远程、网络等教育手段,对学历低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鼓励参加学历教育。
根据工作需要,自20xx年1月1日起,由个人选择学科,制定学习计划,争取业余时间参加辅导和自学。凡提升学历,拿到国家承认的毕业文凭的干部职工,局内按有关规定报销学费。报销学费的前提是:本人已在我局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工作表现良好,经局办公室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二)强化激励机制,加快素质提升。
建立干部素质的提升与职务提升的挂钩机制。在职务提升时,把干部素质量化的条件作为考察干部的依据之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整体素质高的干部。鼓励在5年内,全局干部在现有基础上,在学历、学位、职称、技能(含计算机等级、外语等级)的其中一项至少上一个台阶。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二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立足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结果导向,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照培训信息公开化、培训项目目录化、培训评价即时化、培训资源集成化、资金使用有效化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力争到20xx年底,本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
(一)加大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力度。推行企业新录用人员先招用、再培训、后上岗的岗前培训制度,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一是对于企业新招用人员,在员工入职12个月内,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培养计划,深化“共建专业、共育人才、共建基地”的培养机制。对于实施1至3年培养计划的新型学徒,根据产业急需程度、职业类型、培养等级以及实施效果,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至8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三是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补贴。
(二)加强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在线学习等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实施3项岗位技能素质提升培训计划:一是实施岗位培训提升计划,对于20xx年1月1日以后新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xx元、2500元和3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其中,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的,再按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企业补贴;困难企业开展企业职工非等级技能培训且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二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支持企业组织高技能人才参加技术革新、工艺改造等研修培训项目,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每家列入研修培训项目的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研修补助。三是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承担技艺传承培训、技术技能革新、技能推广交流等项目,每年给予每个申报通过的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三)实施重点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围绕首都十大高精尖产业以及金融科技、文创等重点产业,将技能提升培训纳入产业服务包,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培训项目。对于高精尖产业企业和金融科技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且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对于参加培训且培训后在本市相关企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的50%给予个人奖励补贴。针对创意设计、动漫制作、高端民宿、老字号技艺传承等文创产业,开发培训目录,对于相关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四)实施生活服务和城市运行保障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在养老护理、安保、医疗陪护、托幼、快递等领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根据工作实际,按照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对于城市供水、排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领域和其他重点领域的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此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本市技能培训试点区,除享受市级普惠政策外,还可根据区域实际制定相应培训及奖补政策,市级资金根据开发区资金投入情况予以配套支持。
(五)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免费培训计划。面向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含低收入农户)、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转岗职工、本市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持续实施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免费培训。围绕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点工作或重大项目,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公共服务,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创业培训项目开发,以本市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符合条件且有创业愿望的重点群体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助计划。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七)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专项培训计划。对家政服务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80课时的,按每人20xx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开展“回炉”培训,且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低于40课时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其中,对于开展“回炉”培训的员工制家政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八)实施农民职业素质提升计划。对于观光休闲、乡村旅游、林下经济、农村电商等新业态,重点围绕提升农民职业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建立培训目录,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主组织实施农民免费培训,加快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九)支持企业扩大培训规模。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接补贴性培训项目。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照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基地补贴。
(十)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培训供给。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思路,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加快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技术型转型发展,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定职业院校职业培训管理办法,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十一)支持社会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完善评估奖惩制度,推动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建立评价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开展评估检查,提高评价工作水平。
(十二)创新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模式。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将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及就业创业指导等综合性培训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实习实训。大力发展“互联网+”等现代培训方式,鼓励建设智能化培训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推进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加快推进“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学习成果可追溯、可查询、可转换。组建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加大远程培训课件开发与更新力度。
(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清单化管理,公布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便于劳动者按需选择。加强职业培训师资培养和专家队伍建设,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强职业培训质量评估督导,加快职业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对培训全程进行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精准使用。各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
(十四)健全工作机制。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小组统筹、市区实施、行业主责、机构参与、财政专账、一网通核的工作机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技能提升行动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专项资金发放台账,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抓好任务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结合实际,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和重点群体技能提升培训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好本系统、本领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制定相关支持政策,组织培训和资金审核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要共同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信息平台,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的沟通协调,及时汇总培训人员和补贴数据,实现一网比对、一网归集、一网统计。
(十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就业专项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相关政策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相关培训补贴政策的劳动者,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六)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健全职业技能培训绩效评估体系,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结合工作分工,切实履行申请材料审核职责,有效甄别资金发放对象及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要加大培训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和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督导评价,定期组织专项审计、绩效考核等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方式套取、骗取资金的行为,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七)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要加大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动培训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用足用好政策,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三
20xx-20xx年,全市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6万人次以上;三年培训企业新型学徒3000名。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8%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2%以上。
(一)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鼓励企业适应生产经营、技术进步需要,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并按规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录用员工参加岗前培训(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社〔20xx〕55号)规定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开展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根据培训项目、合格人数,按每人不高于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根据《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xx〕177号)规定,按获得职业工种等级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8000元的培训补贴;对组织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二)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行动。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劳动预备培训、农民工“春潮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家政专项、“求学圆梦行动”、残疾人就业援助行动等培训计划。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上述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宿财社〔20xx〕55号)规定给予补贴;对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三)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行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对贫困和重度残疾人的培训范围可以延伸至其直系亲属,待遇等同于残疾人本人参加培训。支持我市职业院校面向结对挂钩贫困地区开展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招收贫困家庭学生并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30元/人·天的生活费补贴。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我市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岗位补贴不可重复享受。(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四)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补贴政策范围。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五)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的1.8亿元,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认真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各地可安排经费,对培训教材和培训包开发、复合型培训项目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六)丰富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方式。加强职业技能、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安全环保、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大力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我市五大产业体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开展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产业、新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开发培训教材,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启动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职业院校技能培训工作量可按培训实际课时量同比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开展技能培训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纳入学校公用经费、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额外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学校在内部分配时,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向承担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建设。支持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与职业院校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对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对认定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认定的市级企业首席技师每人给予一次性20xx元补助。对承担政府补贴培训较多、质效较好的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升级改造实训设施设备的,予以支持。推进职业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其增加培训工种(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其获得的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八)深化职业技能培训“放管服”改革。建立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推行信用支付等办法,推动培训补贴不见面申报申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九)健全职业技能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体系,统筹做好通用职业工种、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评价工作。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加强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开发一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题库,逐步向社会公布题库资源。推动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人社部门负责牵头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管理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采取定期会商、联合行动等方式,协调解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中的矛盾问题。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和重大情况专报制度,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一)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对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管理,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挪用、占用、截留培训资金和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十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了解、用好政策。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和典型事迹宣传,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我市现行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规定,凡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方案执行。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四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紧盯努力实现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职工技能水平,夯实安全发展基础,突出技术创新实效,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创先争优、建功立业。
围绕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各类生产、服务类企业发展,围绕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围绕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深入开展园区项目和企业建设竞赛、岗位业务能力竞赛、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以技能竞赛、创新竞赛、安全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热情,培养职工创新意识和安全意识,锻炼职工的创造能力和安全能力。到“十三五”末,全县技能人才队伍明显壮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大量涌现,安全发展新常态逐步形成,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技术标兵队伍不断壮大,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明显提升,竞赛活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彰显。
坚持“三个围绕”:
围绕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各类生产、服务类企业发展,在园区、项目和企业职工中开展竞赛活动,促进园区、重大工程建设和企业发展。
围绕科技文卫事业发展,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和文化卫生事业单位职工中深入开展岗位业务能力竞赛,促进社会事业不断发展。
围绕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大局,配合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农民就业技能,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加快农业现代化。
突出“三个抓手”:
以技能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学技术练本领的热情,带动职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术技能素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每年全县各类技能比赛工种达到3个以上。
以创新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评选表彰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每年平均征集评选县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3项以上。
以安全竞赛为抓手,激发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普及安全知识,健全安全制度,夯实安全发展基础。每年参加安全竞赛的职工达到3000人次以上。
搞好“一个选树”:
大力选树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技能人才、创新人才、安全典型,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带头示范作用,引领广大职工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开展技能竞赛,提高职工技术素质。
1.深入开展多层次多职业(工种)技能竞赛。
(1)通用职业(工种)技能竞赛。根据我县产业结构实际,确定焊工、电工、钢筋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为县级通用职业(工种)竞赛项目,每3年循环竞赛1次。
(2)岗位业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竞赛。各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每年举办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岗位业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竞赛。
(3)农民工职业技能竞赛。各乡镇、部门根据所联系村实际,每年举办农民工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农民致富增收能力。
2.以竞赛带动技能培训。以竞赛引导职工学技术,推动企业加强职工培训,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使国有企业、非公企业职工培训率有明显提高。农业实用技能培训普遍开展。“十三五”期间,通过技能竞赛每年带动培训职工达到5000人次以上。
3.结合竞赛开展技术精英展演(示)活动。结合技能竞赛,组织相应竞赛工种(项目)的技能演(展)示,采取技术精英介绍经验、现场演示、观摩人员现场咨询、交流,实际操作示范演练等方式,交流技艺,传授绝技绝活。“十三五”期间举办演(展)示活动10场次以上,参加观摩学习职工达1500人次以上。
(二)开展创新竞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1.征集申报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鼓励职工围绕企业技术难题和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在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事业、农业等多个领域每年征集上报一批“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优秀职工技术创新成果。
2.征集申报职工先进技术操作法。鼓励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合理化建议,改进操作流程,创造先进操作法。围绕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事业、农业等多个领域,每两年征集申报一批“职工先进技术操作法”。
3.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通过现场演示、举办展览、网上展示等形式,集中展示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
4.建立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在工业、服务业、科教文卫事业、农业实用技术等多个领域加快创建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县总工会每两年申报一批省级示范性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制定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创造条件对劳模(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给予扶持。
5.围绕提高质量、效率,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设立“创新示范岗”、开展“首席员工”、“金牌工人”、“创新能手”命名活动,创建用户满意服务明星活动,评选表彰优秀质量管理班组、明星班组、杰出管理者,选树培养急需的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带动企(事)业技术进步。
(三)开展安全竞赛,夯实安全发展基础。
1.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每年围绕普及职业病防护知识、安全生产知识,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在全县各类企业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康杯”竞赛活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2.开展“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推荐申报活动。根据庆阳市总工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部署,在“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中推荐申报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
3.开展“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推荐申报活动。根据庆阳市总工会“安康杯”竞赛组委会部署,以职业健康体检、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安全防护、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开展竞赛活动,依据考核评选标准,推荐申报优胜单位,鼓励更多企业进入优胜单位行列。
4.开展“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推荐申报活动。根据“安康杯”竞赛考核评选标准,推荐申报优胜班组,鼓励更多班组进入优胜班组行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宁县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组委会,专门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各类竞赛活动的统筹安排、指导实施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筹办全县竞赛,指导协调各系统、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竞赛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职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唱响劳动最光荣、最崇高、最伟大、最美丽的主旋律。
(三)及时总结表彰。根据《甘肃省职工职业技能比赛奖励办法》(甘总工发〔20xx〕12号)和《甘肃省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奖励办法(暂行)》(甘总工发〔20xx〕3号)文件要求,县总工会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优秀成果、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个人等予以表彰奖励。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五
(一)工作要求。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培育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度培训2.5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25%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30%以上。
(三)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展职工培训。企业需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20xx—20xx年,组织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4.5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1.5万人次以上。
(四)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以及我市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大力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都能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具体工作目标:20xx—20xx年,组织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组织开展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以上。
(五)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各类企业按计划对职工开展职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规模以上企业、当地龙头企业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鼓励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企业需内设职工培训中心的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具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及师资条件的,可按规定开展企业内部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在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创业园区建设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化工、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及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3年培训300名以上新型学徒。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扩大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培训,在其专业范围内面向院(校)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收支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培训质量、稳定就业率等情况,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的院校倾斜,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照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院校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在职业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鼓励支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新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达到相应要求的,可直接获得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下等级的培训资质。鼓励市外、省外有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到我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八)创新拓展培训内容。强化综合能力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安全意识、有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禁毒防艾、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母婴护理、保安、托幼、电工、建筑、民族工艺等职业技能培训。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循环农业、智慧农业、硅产业、旅游业、康养产业、轻纺产业、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围绕培育发展电商产业,将电商创业中的摄影摄像、包装设计、物流快递、“店铺”装修等电商服务技能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九)鼓励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符合我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可参加有组织的职业培训,也可自主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对自主选择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本人户籍地、市内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保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提升全市技工教育的办学层次和服务水平。鼓励行业学会、院校与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实施“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认定计划,认定一批面向广大失业人员或转岗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基地”,协调落实省级30万—50万元实习实训设备等补贴。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xx年,至少建设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继续推进“永昌技能名师”评选工作。加强师资建设,盘活教师资源,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依托就业补助资金支付对象实名制数据库信息系统、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培训通app”建设,实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
(十一)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强化“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各县(市、区)要及时公布本地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各地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不得分离准入资格与具体培训项目。完善培训统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培训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
(十二)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在我市的符合条件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证书的,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的,可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确有培训需求且不具备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可纳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范围。培训补贴按照“谁垫付,谁申领”的原则支付给企业或个人。具体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每人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十三)给予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由公共服务机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实行全额支付。
(十四)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在培训期间按照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
(十五)给予以工代训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用工方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总额20%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六)给予预拨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对企业按照计划组织职工开展培训的,以及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经招标确认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补贴资金。
(十七)强化工作职责。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季报、年报制度。
(十八)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体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工商联、个私协、行业协会等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可在省级发布职业培训补贴工种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后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
(十九)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按照要求,市人民政府从20xx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取20%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20xx—20xx年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按照规定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县(市、区)要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失业保险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本方案已明确应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项目,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外,其他支出项目从失业保险基金专账支出。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要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规范资金申报、拨付程序。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职业培训补贴。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二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新闻报刊等作用,分批、持续开展政策解读,注重提高政策解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六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20xx年至20xx年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补贴性培训1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xx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一)明确培训范围,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
1.大力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提升职工素质和转岗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创培养模式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三年培训100名新型学徒。(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妇联)。
2.加强对就业重点群体的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培训。针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培训、转移就业培训计划、农民工“春潮行动”、“新型职业教育培训合作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含贫困家庭子女)开展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助。积极培养贫困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广泛开展各类农村电商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3.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技能培训。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在省内技工院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在校就读期间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年生活和交通费补贴2500元。鼓励培训机构入村入户对贫困劳动力开展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和技工教育赋能工程,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按“雨露计划”规定,给予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扶贫资金补助。(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农村局)。
4.大力开展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全员安全技能培训。持续推进以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为重点,特别是企业经营者和新工人的安全技能培训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培训。鼓励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持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监察,确保全省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提高。以实施推进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为重点,针对各类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雇主培训等专项培训。(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
(二)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职工培训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后,按规定享受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2.支持院校扩大培训供给。支持职业院校以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对象开展补贴性培训。职业院校承担面向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收入在合理扣除直接成本后,可按不超过60%的比例提取补充单位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单列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具体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并予以奖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
3.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等在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应用,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以远程职业培训网建设为重点,支持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开展前沿技术知识更新培训和行业信息人才培训,搭建行业信息领军人才交流平台。(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网信办)。
4.加强培训服务管理力度。结合我市产教融合特点,创新培训内容。围绕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托幼、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妇联)。
5.实行目录清单制度。市人社局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目录,向社会及时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深化职业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在省级目录清单基础上,及时针对我市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自主确定补充清单,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三)完善补贴政策,调动广大劳动者积极性。
1.落实现行补贴政策。面向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和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家政服务人员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2.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新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举办的职业院校或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下同)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学徒,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50%的培训补贴资金。鼓励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办、市残联)。
3.加强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就业补助资金、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筹集培训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有效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可安排经费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职业技能提升组织实施、培训课程标准及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考核认定及督导、职业技能竞赛及其他相关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统计,建立培训信息报送制度,提升职业培训信息化水平,扎实有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抓好督促落实。要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协调领导,形成市级统筹、人社局牵头、各级各部门按职责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组织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补助资金,确保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农民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委要指导国有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市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依托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带动整体工作取得新进展。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参与意识,有效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和百日攻坚行动,确保我镇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县领导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职能部门作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能力,有效实现“减量控大”目标;通过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御能力;深化“畅行安全路幸福奔小康”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文明和法治意识。
(一)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1、各单位依通过led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宣传栏等宣传阵地(以上宣传阵地建设每月进行健全完善),开展“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分心驾驶、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突发应急处置、二次事故预防等方面宣传提示,各单位每月不少于2条次。
2、各单位在村庄出入口、路口、农村文化广场、礼堂等场所开展宣传劝导,每月至少开展2次宣传活动。
(二)“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春季开学交通特点,通过线上线下授课、摆放展板、互动体验、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召开主题班会、交通安全云课堂、组织学生及家长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宣教方式,为广大师生和家长上好校园开学季“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活动,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广泛开展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警示宣传活动,督促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召开主题班会、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讲解和剖析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大型车辆(特别是渣土车、工程搅拌车、长挂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驾驶“内轮差”和“视觉盲区”,普及“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常识。
3、加强新媒体矩阵宣传提示活动。充分利用“双微”、短信、微信群等宣传渠道,策划专题报道,集中发布学生出行交通安全常识和提示信息。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每周向“五长一员”、农村面包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至少发送一条交通安全出行提示短信,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科学防护,安全生产、安全出行。
(三)“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1、集中主题宣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将“一盔一带”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发挥“声屏报网端”全媒体作用。推广应用交通安全“云课堂”,开展“指尖上的交通文明”传播。
2、突出源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广泛传播头盔、安全带的重要性和使用常识。发动村委会,在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驾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通过播放led、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加大公园、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即日起利用镇村两级“交安微学群”、小区业主群、农交安app等平台,每周发布“一盔一带”事故案例、安全提示等信息不少于2条,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加强劝导提示。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常态化检查、宣传、劝导。
4、注重倡导引导。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人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四)农村地区和进城务工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强“一老一小”安全防护。教育、派出所等部门,要开展学校周边特别是公路沿线学校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将风险点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设置提示警示牌。利用农村集市、圩日等,加强老年人等留守人群普法宣传,重点宣讲规范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安全过马路等常识。
2、加强“大喇叭”宣传。依托全镇村两级有线广播联播联控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等工作落实常态播报机制,每周至少播报2次交通安全内容,加强交通安全提示,形成“普法村村播,提示周周有”的宣传态势。编写贴近民生、通俗易懂的广播稿。发挥网络广播或数字广播优势,实现“大喇叭”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远程遥控、远程播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履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力求取得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意识到,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我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抓好提升广大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防患能力的各项宣传工作。
(三)保障宣传经费。各单位要落实必要的宣传经费,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支出(含交通安全员经费补贴)纳入财政保障,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经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范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优先解决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设施不足、宣传力量薄弱等突出问题。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责任分工,逐项抓好贯彻落实,要于每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当月开展活动的工作佐证按以下分类网传镇道安办邮箱(xxx)。
1、开展宣传阵地建设。
2、“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4、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八
护理质量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医疗和病人安危,因此护理部根据我院护理队伍的现状和具体情况,按照等级医院护理标准及安徽省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对护理的要求,拟定各护理单元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一)、医院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旭东。
副主任委员:时峰、裴根仓、黄晓明、王珏。
委员:王林文、侯翠霞、夏玉珍、孔雪莲、徐卫红、陈阳、王春梅。
办公室主任:王林文。
(二)、医院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王林文。
组员:侯翠霞、王玉芹、王玉萍、孔雪莲、徐卫红、陈阳、王春梅。
医院专项护理质量检查人员分组名单。
1、危重病人护理质量组。
组长:韩桂霞。
成员:郭晓丽、李晓兰。
2、消毒隔离组。
组长:许锦兰。
成员:钟瑛、张英。
3、病区管理组。
组长:李敏。
成员:秦红侠、刘华丽。
4、基础护理组。
组长:孙丽洁。
成员:马培灵、宋效玲。
5、抢救物品组。
组长:赵球。
成员:吴瑞文、张海宝。
6、整体护理组。
组长:曹素云。
成员:王春梅、周秀侠。
7、护理操作组。
组长:王玉萍。
成员:李水莉、闫红梅。
(三)、各大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1、门急诊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陈阳。
组员:王春梅、闫红梅、尹红霞、葛建华、李水莉。
2、大内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孔雪莲。
副组长:韩桂侠、钟瑛、曹素云、宋晓玲。
3、大外科护理质量控制组名单:
组长:徐卫红。
(四)、各科室质控网员:(科室质控由护士长加质控网员组成)。
肾内科,陈淑梅(本科)。
心内科,郭萍梅(本科)。
妇科,赵晓琪(大专)。
人工肾,于迎春(大专)。
血液科,王艳(本科)。
产科,李桂贞(大专)。
内分泌,孙敏(本科)。
内三科,张芬(本科)。
icu,刘艳红(本科)。
内四科,王素芝(大专)。
内五科,齐素兰(大专)。
门诊妇科,梁海笑(大专)。
呼吸科,连芹(大专)。
传染科,李美娟(大专)。
急诊,李颍(本科)。
干内科,马季(大专)。
神内科,董晓旭(大专)。
观察,杨淑华(大专)。
儿科,刘文荣(大专)。
特需科,杨青(中专)。
供应室,林敏(大专)。
外一科,李淑芹(本科)。
外二科,高爱玲(大专)。
外三科,张春侠(大专)。
外四科,陈元元(大专)。
外五科,郑士华(大专)。
骨科,吴群(大专)。
手术室,王寒莉(本科)。
五官科,袁兆敏(大专)。
(一)临床病区考核项目:
1、护士长工作考核100分,
2、病区护理管理质量100分。
3、抢救物品管理100分,完好率100%。
4、消毒隔离管理100分,常规器械消毒合格率100%。
5、基础护理管理,合格分90分,合格率90%。
6、特、一级护理质量90分,危重护理合格率90%。
7、护理文书书写85分,合格率85%。
8、三基考核(理论80分和操作90分),每1人次不合格扣1分。护理操作合格率95%。
9、护理服务满意度90%,每低1%扣0.5分。
10、急救器械完好率100%。
(二)单项考核有: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产房、门诊、血液净化护理工作考核,对各项考核制定标准并按百分量化考核。
1、强化全员质量管理,每年全员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题护理质量培训,强化质量意识,利用护士长例会,每季度护理质量分析及专题整改会,以不断增强质量意识,使人人有质量意识,自我约束和控制。
2、科室护理质控小组在护士长带领下每周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自查自纠认真记录,每月进行质量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结果反馈给每位护士并上报护理部。
3、大科护理质控组在大科护士长带领下每月开展护理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除当面反馈外,有些问题需要书面反馈,限期改正。检查结果上报护理部。
4、医院护理质量组在护理部主任带领下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难点管理、重点环节管理,狠抓基础护理及护士三基训练,每季度全面质量考评并将结果汇总,测算各病区质量达标情况,结果书面反馈给科室并上报院考评办与科室奖惩挂钩,定期召开护理质量分析会,做到有分析、有评价及处理反馈,从而促进我院护理质量不断提高。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九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
(二)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其中20xx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经过努力,到20xx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
(三)大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企业需制定职工培训计划,开展适应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的技能培训,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境外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组织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普遍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三年培训100万新型学徒。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对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称“两后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持续实施农民工“春潮行动”、“求学圆梦行动”、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返乡创业培训计划以及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创业担保贷款、后续扶持等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开展职业农民技能培训。
(五)加大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技能扶贫工作力度。聚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鼓励通过项目制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下同)补贴,不断提高参训贫困人员占贫困劳动力比重。持续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帮扶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和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
(六)支持企业兴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共建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积极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各级政府可按规定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可通过职工教育经费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政府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支持高危企业集中的地区建设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
(七)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训规模。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在院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按《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4号)规定执行。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可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保障其合理待遇。
(八)鼓励支持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支持培训和评价机构建立同业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民办职业培训和评价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九)创新培训内容。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就业指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开展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循环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加强师资建设,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可按规定自主招聘企业技能人才任教。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规范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完善培训统计工作,实施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探索建立劳动者职业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培训评价信息与就业社保信息联通共享,提供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
(十一)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或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或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对企业开展培训或者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可对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项目制培训。
(十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地拟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在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中单独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用于职工等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具体筹集办法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另行制定。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落实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推动企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自主培训与享受政策开展补贴性培训的有机衔接,探索完善相关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经费,对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教学改革以及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对培训组织动员工作进行奖补。
(十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要依法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和效益。对以虚假培训等套取、骗取资金的依法依纪严惩,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待,保护工作落实层面干事担当的积极性。
(十五)强化地方政府工作职责。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省级政府要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省级统筹、部门参与、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省(区、市)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出台政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情况季报、年报制度。市县级政府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鼓励各地将财政补助资金与培训工作绩效挂钩,加大激励力度,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效开展。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框架下,健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政策制定、标准开发、资源整合、培训机构管理、质量监管等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抓好督促落实。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组织职业院校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积极参与培训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等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职业农民培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组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应急管理、煤矿安监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化工、矿山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国资监管部门要指导国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共同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支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七)提高培训管理服务水平。深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地方可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和评价服务。探索实行信用支付等办法,优化培训补贴支付方式。建立培训补贴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积极支持开展第三方评估。
(十八)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与评价有机衔接。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修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培训与评价服务。从事准入类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推动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支持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提升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十九)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帮助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技能成才良好环境。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重点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扩大工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程、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工程、基层党组织保障工程、基层治理工程以及智慧党建建设工程等“六大工程”,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为开创xx村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
通过党员、干部共同努力,17年我村争取达到“四个进一步提升、两个进一步加强、一个进一步完善”的目标。
”的实事好事,以增强我村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和亲和力。
(二)“两学一做”等党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定期开展好和落实好各党支部党员教育实践活动。做到村总支书记带领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带领小组党员开展“两学一做”等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远程教育学习活动,村干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向基层一线延伸。
(三)党内政治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经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落实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经开会商议,我村各小组党支部固定活动日初步确定为:xx一组在5号开展、xx二组在15号开展、明永一组在10号开展、明永二组在30开展、布村在25号开展、扭巴在20号开展、支拉在1号开展。开展期间,如果书记和副书记有时间,必须参加。
(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整顿进一步提升。落实“年年排查、年年整顿”的要求,按照县、乡的统一部署,继续排查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深化“七个一”整顿工作机制。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账”,充分发挥扶贫“双到”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作用,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提升。
(五)党员活动室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明永一二组党支部一直共用一个党员活动室,现在由于党员人数不断增加,所以原有活动室已无法满足两个支部共同使用,下一步,我村将加快建设明永一组党员活动室。xx二组党员活动室年久失修、建设面积较小,下一步将申请重建一栋活动室。
(六)党员队伍管理进一步加强。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全年发展党员规划,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实现数量下降、质量提升,严格执行程序,规范发展新党员工作。定期举办新党员、入党发展对象等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探索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党员承诺践诺评诺等活动,切实抓好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整套登记管理簿册,以管理服务为重点,对流动党员开展“信息登记管理、身份核实、组织编入、学习教育、咨询服务、定期代办服务”等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管理服务功能。
(七)党建网络平台管理进一步加强。依靠现有基层党建网络平台。按照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管理的“云南基层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党务、村(居)务信息多端口发布、同平台管理,推动一体化的党群互动交流。围绕“1+1定向式”管理模式和“1+n一站式”服务模式,运用互联网和移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建设智慧党建系统,实现全村党员信息、党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交流、党员考核等实时管理、动态跟踪、互联互通,打造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员群众线上互动交流的便捷平台。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一
按照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为建设一支顺应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全面提升我院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整体素质,特制定教师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xx]19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xx—20xx年)的意见》(教师[20xx]1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以专业带头人和“双师型”教师培养为重点,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实施优秀师资队伍培养。加强以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行业有影响、省内有名气的专业教学团队。
20xx年,培养50名以上院级专业带头人。使其在教育视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发展的需要。
20xx年,培养省级教学名师5人,培养3-5名在省内高职院校中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在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专业领军作用,同时院内培养10名院级名师。
20xx年,专任教师队伍中教授、副教授占比达35%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达7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达90%以上,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及毕业生的市场需求,重点配置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源。
20xx年,完成教师全员培训一次。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合格教师等分类实施,完成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双师型”教师、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新入职教师队伍的培养计划,促进省级教学团队建设。
20xx年,进一步完善我院教师发展机制。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在全院教师队伍中,进一步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教师培训特别是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强化师德教育特别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
(二)开展教师分类培养。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培养。建立选拔机制,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持过相关科研教改课题或项目的专业带头人,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交替进行的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重点提升教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能力、课程开发技术、教研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具备专业领军水平、能够传帮带培训教学团队的“种子”名师。
2.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组织我院“双师型”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专项培训,开设专业教学法、课程开发与应用、技术技能实训、教学实践与演练等专题模块,重点提升教师的理实一体教学能力、专业实践技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等“双师”素质;组织我院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到省内外国家级(省级)重点学校、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结合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每年选派1-2名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赴国内重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进行研修,及时跟踪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增强创新意识,为学院发挥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
3.推进合格教师培养。对于新入职的教师,每三年组织一次全覆盖的校本培训,使其及时了解学院发展历史、组织架构、相关政策和制度,树立新入职教师的职业发展信心;对新入职教师进行合格培养,组织其参加省级岗前培训,使其初步具备高职人才培养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资格;完善新教师导师培养责任制,为年龄在35岁以下未经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发挥骨干教师、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科研、实践环节的具体指导,加快青年教师成长。
(三)开展文化建设活动。
1.广泛分享育人经验。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和教师实际需求,定期安排教学主题沙龙,使教师们乐于深入探讨教学工作,分享教学工作经验,研究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日常教学氛围的营造和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2.积极开展名师引领工程。聘请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和在教学科研上有一定声誉的知名学者,走进学院,为教师传授教学科研的绝招、妙招,同时与外界建立广泛的与专业相关的人脉网络,为教师拓宽眼界、提高素养提供平台。
(四)开通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渠道。
1.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采取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形式,组织我院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5周/年的企业实践。重点学习掌握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知识,以及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我院技术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的新方式和新途径。
2.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设立一批兼职教师特聘岗位,聘请企业高技能人才、工程管理人员、能工巧匠等到我院任教,兼职教师每人每学期任教时间不少于80学时。开展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岗前培训,鼓励兼职教师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校本研修、产学研合作研究等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素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师素质提升领导工作。具体机构和成员如下:
组长:李教社。
副组长:邬连东。
成员: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各系(院)主任(院长)、教科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任。
(二)职责分工。
学院教师素质提升办公室负责政策引导、对外联络和宏观工作组织,各系院负责教师素质提升工作的具体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工作实施。
(三)经费保障。
根据教师素质提升发展工作的需要,学院年度财务预算要安排专项经费,重点用于教师发展活动的开展。每年预算的专项经费应与年度计划相适应。经费使用上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集约化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四)督导评估。
健全工作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工作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经费分配、任务调整、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二
2天。
从员工的心态,执行力,沟通,责任感,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重点打造员工的责任感,优秀的执行能力,良好的沟通技巧,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塑造一批优秀的企业员工。
教案讲授、礼仪游戏、现场练习、角色扮演、实战演练。
动结果并且愿意付钱购买的结果才是值钱的,一定要站在客户的角度考虑问题,不断的为客户创造价值,你才能生存。
培训讲师介绍。
周茂源老师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mba。
赫曼斯(中国)咨询高级合伙人。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注册国际高级职业培训师。
八点管理培训研究网高级培训师。
多家管理咨询机构签约讲师。
多家大型企业管理顾问。
被众多客户称为“真正具备极强实践性与实用性的实力派讲师”
多年企业管理咨询、培训经验,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既熟知企业运作规律掌握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实战技巧,又能够多方面多渠道的了解现代管理最新信息洞察企业管理发展动态。一贯坚持以“实效”为导向!坚持“对企业负责、对学员负责”的培训准则!“练为战、学为用”的指导精神!
主要服务过的企业有: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金锣集团。
韩国现代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中日合资百乐达集团青岛公司;
海信地产;
中国银行山东省行;
招商证券;
瑞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啤酒四厂。
1、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挖掘培训管理工作的核心价值。
2、通过实战情境的演练,掌握培训管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4、很强的专业水平与深度,理论与实践及操作技巧相结合,切合实际;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三
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是对在职干部,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所进行的以提高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定向培训以及根据本岗位工作发展的需要进行的各种适应性培训,是干部岗位培训的组成部分。通过岗位专业培训,使计划生育干部达到本岗位的任职要求,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服务。
凡是在各级政府部门中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在职干部,都属于岗位专业培训的对象。
已经学完与岗位专业培训相同的课程,并取得中专以上毕业证书、专业证书或单科结业证明的,经上一级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年内可以免修。
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科级)以上干部文化程度未达到中专或高中毕业的、乡(镇)计划生育干部未达到初中毕业的',须经文化补课,达到起点要求后,方可参加培训。
今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一般不录用和调入不具备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凡新录用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方可上岗。
岗位专业培训课程暂定为四门,即人口理论、计划生育管理、人口统计与计划、计划生育技术。根据岗位职务的不同,培训应分层次进行。
科级以上干部专业课程面授时间不少于250学时;乡(镇)计划生育干部不少于220学时。
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规划,宏观指导;各地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制定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总体规划;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教材;实施对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处级干部)的培训;组织省(区、市)计划生育干部培训中心的师资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县、乡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试点;检查、评估培训质量,汇总各地开展岗位专业培训的工作情况,并组织培训工作经验交流。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对县(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副主任(含科级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对地(市)、县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进行指导、督促、培训师资和检查教学质量。
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对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岗位专业培训。
计划单列市的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请与所在省、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协商确定。
岗位专业培训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现有的计划生育大、中专学校、干部培训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是开展岗位培训的教学基地。
要建立一支能承担岗位专业培训教学工作,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岗位专业培训师资资格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制定。
岗位专业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科培训或全科培训的方法。要确保教学质量。
岗位专业培训考核的方法和标准,由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分级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按分级培训的原则,由计划生育部门颁发《岗位专业培训证书》。《岗位专业培训证书》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
《岗位专业培训证书》是干部上岗、作用的条件之一。
(一)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提高对岗位专业培训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和途径。要在三至五年的时间内,分期分批安排干部参加培训。
(二)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要将岗位培训工作列入目标管理的考核项目之一。要商请当地财政部门切实解决培训经费问题,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三)计划生育干部岗位专业培训是规范化岗位培训的组成部分,要主动取得组织人事部门指导。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培训内容和要求,按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的要求进行。岗位培训共修课的内容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颁发按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干部任用、晋级、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计划生育部门要主动向人事部门通报专业培训情况,并就岗位培训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支持计划生育部门的干部岗位专业培训工作,并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四
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是学习实践十九大精神,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促进女职工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女性人才的`培养,提高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推动医院全面建设中,充分发挥女职工的“半边天”作用。
通过开展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工立业竞赛”活动,使女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以便更好的指导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1、网络课堂。
通过下载学习课件,进行集中放映学习。
2、专题讲座。
选取一个学习主题,请校内或者校外的专业学者或知名人士开展一次专题讲座。
3、知识竞赛。
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来增强大家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3、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女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评先表彰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和选树典型,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在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推动妇女在广泛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实现自我价值和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确保“新社区、新生活、新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党代会提出的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提高社区妇女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评选表彰活动为载体,激发社区妇女参与“新社区、新生活、新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以点带面,引领妇女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自身素质、创造美好生活、共筑美丽家园。
通过“新社区、新生活、新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的实施,使广大新型农村社区妇女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形成崇尚科学、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在新型农村社区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倡扬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的社区生活新风尚。
1、开展思想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市、县(区)党校老师深入社区开展以十九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引导妇女群众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切实把社区妇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各项任务上来。
2、开展科技文化培训活动。以“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培训活动为载体,组织省、市农科院专家、县(区)农业科技人员及妇女创业典型,采取讲座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向妇女传授养殖、种植、加工等科技致富知识和创业就业技能,引导她们转变观念、提升能力,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创业就业。
3、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活动。立足家庭主阵地,社区妇联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和“好媳妇”、“好婆婆”、“好母亲”等评比活动,市、县(区)妇联适时组建先进妇女事迹报告团,深入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培养社区妇女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育子观,弘扬家庭美德,倡扬和谐新风。
4、开展身心健康关爱活动。实施“女性健康工程”,组织市、县医疗机构为社区妇女开展乳腺癌、宫颈癌、妇科病普查;组织省妇干校专家、律师、12338心理咨询师深入社区,以讲座、咨询、赠送书籍等形式,向社区妇女普及法律、家庭教育、婚姻伦理、心理健康、女性保健等科学知识;在社区组建女子腰鼓队、盘鼓队,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努力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强健体魄、高尚情操的时代新女性。
5、开展环境美化系列活动。按照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要求,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实际,组织妇女开展“文明社区”“美丽家园”系列评比活动,引导妇女在我市文化建设和清洁工程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养成文明卫生好习惯,早日融入新社区,过上新生活。
1、宣传发动。利用1个月时间对“新社区、新生活、新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进行全面安排部署。邀请市各大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让广大妇女正确认识实施此项工程的目的、意义,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到女性素质提升工程中来。各县区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分工。20xx年3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责任人名单报市妇联发展部。
2、全面实施。各县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区)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入住情况制定实施进度表;坚持将妇女素质提升与其它妇女工作有机结合,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机制,按照市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开展实施工作;各县区活动进度要与本县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同步,确保建成入住一个,素质提升工程就跟进一个。
3、总结评比。始终坚持边实施,边总结,边表彰,选树典型、宣传推广。20xx年“三八”期间,对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各类妇女先进典型及活动开展扎实、工作实效突出的县区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没有成效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要把实施“新社区、新生活、新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参与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向县区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本县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真正把综合素质提升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机制,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有部署、有落实。
2、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县区农办、妇联在实施此项工程中要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发挥各自工作优势,抓好本系统、本领域、本职责范围的具体工作;各县区妇联要协调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工程”实施。
3、落实经费,保障实施。各县区要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农办和妇联实施“新社区、新生活、新女性”综合素质提升工程,保障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富有成效。
4、营造氛围,务求实效。在“工程”实施中,各县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开辟专栏、专题,集中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把妇女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作为成效的重要标准。要探索建立提升女性综合素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成效的调查统计,总结推广成功案例,及时把成熟做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各县区每两个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一次。市委农办、市妇联将以适当形式反映、介绍、交流各县区实施情况及成果。
职工文明提升方案篇十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贵师院党政办发〔20xx〕97号)文件,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内涵建设,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建设一支职业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教师队伍,特制定“贵州师范学院20xx年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教师终身学习的思想,从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出发,多层次、多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按照青年教师队伍群体的不同特点和层面来进行培训,使培训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通过工程的实施,帮助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理念,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及一定的文化素养,提升其对学生的指导能力,管理班级和学生的能力,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从而全面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
全校在编在岗的35岁及以下青年教师。
(一)师德培训。学习《教师法》和教师师德规范等,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事业感、认同感,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学习《教师法》和教师师德规范等,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事业感、认同感,帮助教师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树立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意识和责任感。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完善教师人格,培养教师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信息技术工具支持下的教学变革和创新人才培养理念与思想;教师在教学中有效应用技术工具的能力;利用技术工具开展科研教学的能力。
(三)教育教学技能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制订课程授课计划的技能;撰写教案学案的技能;使用教学多媒体的技能;了解学生的技能。组织教学和导入新课的技能;运用教学语言的技能;设疑和提问技能;板书技能;讲授的技能;结束课程的技能。布置作业的技能;批改作业的技能;课后辅导的技能。命题技能;评卷及分析试卷的技能。掌握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学科发展动态和吸取科研成果的技能;信息检索技能。
采取校级、院级、个人自学三个层次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校级培训
1.组织专题报告、讲座或举办校级层面培训班;
2.组织开展各项教学技能校级层面竞赛及评比;
3.聘请校内外名师,开展校级层面示范课、观摩课活动。
(二)院(部)级培训
1.实施“导师制”的“带教活动”,青年教师与骨干教师“带教结对”;
2.组织本学院(部)集体备课和对青年教师的听课、评课活动;
4.聘请校内外名师,开展示范课展示,组织青年教师观摩示范课教学及研讨。
(三)个人自学
1.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学习有关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的教育法规,做好读书笔记;
2.撰写教学总结(反思)。每学期每位教师撰写一篇教学总结和至少二篇教学反思。
不断完善校、院两级教师培训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教师培训,保证培训时间,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师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教科所和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处。各学院(部)要成立以院(部)长为组长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运行与考核机制
1.教师工作处负责学校层面的规划、培训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二级学院(部)开展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实施工作的考核,并协助教务处组织开展教师各种教学示范及竞赛活动和对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2.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的教师各种教学示范和竞赛活动,指导各二级学院(部)教研组教研活动,并对各教研组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研训工作和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达标情况进行考核。
3.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的实施工作。制定本学院(部)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导师制”;督促各教研组通过教研活动开展对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训工作,按照学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提升工程年度目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素养进行考核。
(三)具体活动的实施与组织
1.校级层面
(1)开展师德培训(牵头部门:教师工作处、宣传部、各二级学院(部)等)
举办师德师风“优秀教师”报告会;举办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报告会;聘请校内外名师举办教师专业发展与职业生涯发展经验报告会;举办全校学习《教师法》和教师师德规范知识竞赛活动。
(2)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牵头部门:教师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部))
聘请省外知名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到校作系列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题培训;选拔骨干教师外出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题培训,并作为“影子”教师对全校教师进行二次培训,使更多教师受益;组建信息技术应用研修工作室,开展团队实践与研修培训。
(3)开展教学技能专题培训(牵头部门:教师工作处、各二级学院[部])
聘请省外知名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到校作系列教学技能提升专题培训;分期分批地选送骨干教师外出进行教学技能专题培训,或参加有关教学研究,学术研究的会议,及时了解科技发展动态、开阔视野,受训教师回校后必须上交学习材料,同时,安排时间对本学院或全校教师进行汇报,传达学习精神,以更多教师受益;举办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专题研讨暨经验交流会,开拓教师视野、丰富教师阅历,增加教师理论培训的深度。
(4)开展课堂实战培训(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处)
聘请校内外名师进行课堂教学示范展示培训;开展青年教师现场授课,专家名师进行现场点评及指导的课堂诊断技能课堂展示培训。通过示范课为青年教师抛砖引玉,使青年教师认识职业教育的特点,学会教学理论的适用进行实际教学,实现有效教学,达到更好的教学目的。
(5)举行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牵头部门:教务处、教师工作处)
在示范课的基础上,举行各种教学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
(6)开展名师工作室(站)教材教法专题研究(牵头部门:教科所、教师工作处、各名师工作室[站])
充分利用名师工作室(站)等平台和名师引领,采取课题式研训方式,通过开展教材教法的专题研究,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技能。
2.二级学院层面
(1)开展青年教师导师制培训(牵头部门:各学院[部])
开展“带教结对”,每位青年教师结对一位骨干教师,通过导师深入课堂听课观课,引导、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改善课堂教学。
(2)开展“备课、上课、评课、公开课、观摩课”等系列活动。结合学生和学科、课堂实际,组织交流讨论,每个教研组和每个青年教师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公开课和由教研组组织的评课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活动记录、有总结;每位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观摩课。评选出成长进步较快、教学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
(3)开展各教研组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专题行动研究。各教研组每月必须进行一次专题研讨和学习活动。
(4)聘请校内外名师,开展示范课展示,组织青年教师观摩示范课教学及研讨,每学期不少于4次。
3.青年教师个人自学
(1)进行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的教育法规自学,一是通过贵州师范学院教师网络在线学习平台,至少选学一门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的课程并考核合格;二是系统学习一本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及相关的教育法规专著,并完成一篇读书心得。
(四)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工程专项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和学校财务规定支出,专款专用。
(五)考核评估
青年教师教学技能考核,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纳入该教师年度绩效,并作为青年教师职称评定纳入对各学院(部)的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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