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隐名持股协议书(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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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隐名持股协议书(模板17篇)
时间:2023-11-01 07:42:10     小编:念青松

有时候我们需要面对一些突发的变化。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是每个人都应该不断努力的方向。如果你正在写总结,不妨参考以下这些范文,或许会有所帮助和引导。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一

身份证号码: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方式:_____联系方式:_____

住址:_____住址:_____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3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促进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万元,注册地址为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发展,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目标公司_____%股权,甲方为目标公司隐名股东,乙方为目标公司显名股东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隐名持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拥有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股金,占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该股金全部由甲方出资。甲方的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作为名义股东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和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第二条股东权利与义务

1、目标公司由甲方经营管理,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的约定,对目标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权、经营决策权、管理者选择权、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同时对目标公司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

2、甲方按其持股比例对目标公司享有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和其他形式的收益分配权。乙方不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分红以及其他收益分配。

3、甲方支付给乙方________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的合作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若目标公司发生亏损,则由甲方按其持股比例承担亏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故意损害目标公司利益造成其亏损的,按本条第5款处理。

5、乙方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其在目标公司中的有利地位,损害甲方、目标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否则应当赔偿由此遭致的一切损失。

6、如甲方提出乙方在目标公司的上述股权转为甲方自行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的人员持有,则乙方应当无条件并且无偿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条 股权处置

除前条所述股东权利的行使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委托其代为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质押、赠送或作价出资等任何形式的处置,否则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致的一切损失,且不因本协议解除而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目标公司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协议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第五条 协议解除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解除:

1、乙方代甲方持有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自行持有,或转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持有,或转让给第三方并经工商变更登记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时。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三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 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第 1 页 共 5 页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3 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3.4 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 2 页 共 5 页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5.1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 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 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 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 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 3 页 共 5 页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第 4 页 共 5 页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乙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 5 页 共 5 页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四

身份证号码:xxx

联系方式:xxx

住址:xxx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xxx

联系方式:xxx

地址:xxx

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代持股协议书的签字、盖章页)

委托方(甲方):xxx

签署日期:xx年xx月xx日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因(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若陈春福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六

甲方:(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受委托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基于事实基础上共同确认如下事项:

一、甲方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的股权,对应支付入股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入股,该股份委托乙方代为持股。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二、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处置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三、在乙方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乙方按出资比例享有,与乙方无关。

四、如本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乙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五、甲方作为_______%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甲方有权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六、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股权转让涉及的税费以及变更登记费用等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代持有的_______%股权期限为签订确认书之日起_______年,到期日必须将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从工商局登记中撤出,撤出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确认书一式_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拥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在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1、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者,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代表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焦作科霖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在股东会的表决意见应按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不得自行发表意见。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交付给甲方。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代持"代表股份",不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持股费用。

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八

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201年月日在重庆区签订。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杨(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由乙方代持甲方在公司(下称“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x万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九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持有丙方的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 股权投资状况

1、 丙方注册地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 甲名下认缴了该公司____________元的出资,持有该公司____% 股权。

2、 乙 方与其他投资者对企业的投资份额由甲方代为持有。 甲名下的股权其中有____________元的出资是甲方代乙方持有,占公司总注册资本的 % 。

3 、甲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中的____________元系由乙方提供,只是由甲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______公司 ,故甲方代持此部分的股权实际所有人应为乙方,占丙方全部注册资本的____% ;甲方系根据本协议代乙方持有代持股权。

4 、甲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5 、若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及其他投资者对甲方的投资总额未达到____________万元,则视为投资失败,甲方应向乙方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投资款。在此情况下,乙方无权拒绝收回投资本金,也无权要求甲方为此融资期间支付任何利息,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 、甲方应于乙方及其他投资者将总计 万元的投资款转入甲方账户后,将投资款全部汇至丙方指定的入资账户。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本条款所述投资款存入丙方指定账户的第二日作为投资起始日。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乙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乙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

( 1 )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 2 )股东会提案权

(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2 、在代持期间,甲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甲方的名义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3 、在代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 、甲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5 、甲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信托出资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及时转交于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投资收益可能产生的税赋。

6 、以下企业事务须由丙方及甲方共同同意方为有效,甲方所表达观点必须取得不少于 2/3 乙方及其他投资者(除非主动放弃)的共同同意:

( 1 )企业因经营需要,拟借贷资金;

( 2 )企业财产用于其它抵押担保;

( 3 )丙方拟转让其财产份额;

( 4 )企业拟变更出资额;

( 5 )甲方出资用于项目经营以外的其他用途。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 、乙方作为信托出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甲方仅以自身名义受乙方委托持有该信托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享有收益权或处置权。投资收益为:

从投资起始日开始,存在可分配利润前提下 , 每 (月、季、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起始日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存在可分配利润的前提下 , 利润分配就将于之后每月的________日进行。乙方每月预计的分红收益为其投资金额的____% ,即年化预计分红收益率为 % 。从投资起始日开始,每满 ________个月,根据上述分红约定进行利润分配后,还预计可获得其投资金额____% 的收益。

3 、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甲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

4 、投资退出方案:

4.1 乙方投资满 个月,甲方受让乙方的投资股权,受让价格为乙方的投资本金。

4.2 在乙方投资期间,如果出现项目终止经营的情况(如经营困难、政策调整、商业环境变化等原因),甲方承诺优先收购乙方的本金,回购价格为投资本金,应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补偿以收购当月多余天数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进行计算。

5 、乙方所得分红属于个人收入,乙方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甲方有权在乙方未按照此条款执行的情况下对乙方所得分红的税收进行追回以统一缴纳。

四、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丙方认可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承认乙方的股东地位。

2 、丙方同意甲方所代持乙方的股权代持期间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并直接向乙方支付。

五、委托持有出资期间及费用

乙方委托甲方持有信托出资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根据乙方指示将信托出资转让给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或乙方退出投资时终止。

甲方受乙方之委托持有信托出资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六、保密条款

1 、协议三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2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全部损失;甲方私自处分股权等行为给守约方造损失的,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分红损失、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等。

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投资风险告知书》 《股东会决议》 建议附上股东会决议,将代持情况表述清楚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联方(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由以上各方于月日签订于xx省xx市xx。

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xx公司(下称:标的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xx%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xx元整人民币(小写:xx元)。

1.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标的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

1.4乙方仅为标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名义股东,丙方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出资信息

2.1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将人民币陆万元整汇至丙方的指定银行账户,丙方收到款项后,甲方已履行了相应的出资义务,乙方对此认可和确认。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开户人:

2.2标的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xx万元整,甲方持有标的公司xx%的股份。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根据xx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3.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3.3如标的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依据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3.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按照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股东的监督、决策权。

3.5甲方在标的公司存续期间享受标的公司分红收益,分红比例按持股比例计算。

3.6甲方在标的公司工作期间,标的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或其约定向甲方发放工资、奖金、年终奖等,丙方和乙方对此认可和确认。

3.7甲方有权查阅标的公司账薄、文件以及其他甲方认为对标的公司运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文件。

3.8在本协议下,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若因甲方转让乙方代持股份产生费用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合理时间内办理完毕。

4.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4.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4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6未经甲方和丙方的同意,乙方不得以标的公司名义开展任何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经营、对外担保、借款、签订任何合同、授权委托等;违反此项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在各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5.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六、其它事项

6.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并由此给其他方造成损失(含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全部赔偿。

6.2在本协议下发生纠纷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协议一式叁份,签署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xx

签字:

乙方:xx

签字:

丙方:xx

签字: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一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丙方(显名股东):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乙方自愿委托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占目标公司____%的股权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丙方自愿接受甲方、乙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行使权利

甲方、乙方委托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2、代甲方、乙方以股东名义签署依法规定应由目标公司股东签署的文件;

3、代甲方、乙方出席股东会并根据甲方、乙方的指示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乙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乙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乙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所有权、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赠与、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和/或乙方有权在需要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签署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在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及乙方承担;在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乙方承担。自甲方、乙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____________内,甲方、乙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乙方负有按照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一切投资风险。三方特别明确,丙方未实际参与公司设立及运营中的任何事务,因此应本项委托所产生的任何损失丙方均不承担责任,如被追索而导致实际承担任何责任的,丙方均有权向甲方及乙方继续追索该等损失,且甲方及乙方对该责任是连带的,丙方可选择共同或者单独向某一方或双方追索。因甲方、乙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及乙方承担。

4、甲方、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5、甲方、乙方认为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丙方的委托并要求丙方配合将其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的相关手续,但必须提前____________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受托人,丙方得以登记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但除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外,丙方不得以甲方股东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转让其名下属于甲方的股权;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所属甲方、乙方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并保证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乙方利益的行为。

4、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其他应归属于甲方、乙方的资金或财产均全部转交给甲方、乙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资金或财产后____日内将该等资金划入甲方、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将财产交付给甲方、乙方。

5、在甲方、乙方通知丙方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时限内无条件及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乙方与丙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委托,丙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甲方、乙方收取报酬。

第六条保密责任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除法律规定应当出示及双方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外,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出示给目标公司股东以外的任何个人或是机构。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在执行期中,如有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必须在____________前提出书面意见,经双方同意后执行,不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单方违约。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同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乙方有权随时通知丙方解除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股权份额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4、丙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当将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转移到甲方、乙方或甲方、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5、甲方、乙方拟转让丙方代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的,可将股权优先转让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丙方不愿受让甲方的股权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乙方可将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6、甲方、乙方以合理价格向丙方或第三人转让该目标公司股权的,本协议应《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7、如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协议终止后,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乙方转移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甲方、乙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乙方损失的,由丙方赔偿甲方、乙方损失。

2、甲方、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者经营不适当导致丙方承担任何责任的,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3、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经甲方、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处置代甲方、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的部分或全部的,应向甲方、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第十条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公司解散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之日终止。

2、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签字或盖章视为已知上述协议的全部内容。

3、本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协议正文为准。

4、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1、甲方与___________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_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___________%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代持股的处分

(1)在代持股权期间,甲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

(2)乙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甲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6、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三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四

委托人(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址:

受托人(乙方):公司名称联系方式:地址:鉴于:

xxx公司(以下简称“xxx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xxx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第1页共5页。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8.3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3.4如xxx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3.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2页共5页。

4.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6.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8.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3页共5页。

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xxx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1.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第4页共5页。

委托方(甲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受托方(乙方):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

月日第5页共5页。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五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股份相关事宜,在遵循公正、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1、甲方是该公司的股东,投资金额,持有该公司%股份,因甲方个人原因,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该公司的名义持股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2、该公司的股份实际是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所有权和分红权益属甲方所有,即甲方是该公司%股权的实际出资人,甲方以隐名股东身份,通过乙方享有该公司股东权利、享有全部投资收益。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

2、代甲方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乙方表决权的行使应当在开会前征求甲方意见)、以及行使公司法与章程授予该公司股东的其他权利。

3、按照甲方要求和授权将全部或部分代持的股份转让、抵押或进行其他处置。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该公司股权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1、甲方作为乙方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该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享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收取、转让、质押、赠与等)。

2、在乙方代持股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利转移到自己或者甲方指定的任意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的相关法律程序,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且无条件同意和接收。

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1、乙方承诺其所代为持有该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甲方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列入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和遗产继承范围,更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送股、配股及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在收取后3个工作日内全部转交给甲方。有关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该公司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复印给甲方。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代为持有上述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当甲方愿意还原为公司股东时,乙方应当无条件将代为持有的股权过户到甲方名下,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5、甲方如转让乙方代持的股份,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期间,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1、在公司破产或者终止经营时,甲方有权按照投资比例对该公司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2、乙方自愿承诺给予甲方每日流水查看权以及总投资金额流向使用权;若甲方的查看权得不到履行,则甲方可以要求退股,乙方需全额退还甲方的投资金额。

3、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六

鉴于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规定了代持股的合法性,但仍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港澳台或外国投资者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中国限制其投资的行业等等,否则代持股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

一、本次代持标的

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约定得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根本就没有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约定,一旦产生纠纷,实际出资人难以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如应明确约定委托持股的份额。若受托方也是公司的股东,还应xx其所持有的份额,以及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公司经营决策不一致时的解决方案。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应__________受托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是限制受托方行使受托持股权利,包括股权处置时的协助义务。

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合适的违约条款不仅可作为追偿受损权益的依据,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约行为的出现。因此,合同中一定要有明确的违约责任。

代持股的最大风险是受托方擅自行使权力甚至处置股权,以至于损害委托方权益。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隐名持股协议书篇十七

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住址:住址:

鉴于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实际出资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称为代持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权协议书如下:

一、代持股权的情况

1.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2.1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以甲方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的日期为准。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必须履行必要的程序使代持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3.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乙方行使甲方委托权利时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5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权费用

5.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代持股权的转让

6.3因代持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7.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违约责任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解除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及份数

10.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10.2本协议一式3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由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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