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一
甲方:
乙方:
经清泉村青山队群众会议通过决定,特将本队的荒山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同意协议如下:
一、荒山总面积xx亩,包括xx山,该承包金额按荒山每亩xx元计,合计大写xx元。备注:经村民双方协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为xx年。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甲方不优先承包给乙方,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本着不污染环境开办养殖业及种植果树等,有责任保护生态环境。
三、荒山承包期间,若国家开发修路等,需征收其土地,土地归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承包款自征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经营方式等管理自主权一切归乙方,但不得毁坏山上现有祖坟,但甲方自承包期内不得买卖坟地。
五、在合同期内,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本合同外的补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复发包上述林地或长时间停电停水,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承包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经营方式,如有违约,责任自负。
八、付款方式与时间为xx年付一次。付款时间为村民签名当日之内付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xxxx月xxxx日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二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亩四至:东:西:南:北:
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每年10元每亩。(合计金额:xxxxxx小写:xxxxxx)
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梨树、松树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三
甲方:
乙方 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鲁山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 元,共计 元(大写: )。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 年承包费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补偿毁掉原荒山杂树款),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间,所规划树木株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可随时采伐;行距之间原先种植的树木在新栽树木成活率达到60%以上后再采伐,所采伐树木由甲方自行处理。
九、乙方人员在采摘大南沟、小南沟堰滩栗子时,不得破坏甲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 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小组(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本合同签订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四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亩×1.00××元/亩·年×30年=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xx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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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五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林业生产,加快荒山绿化,切实搞好我场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作用,扭转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实施,又因经费短缺,无力管护,造成屡造屡毁的现象,现经胜利林场职工代表会议研究通过,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热爱林业,责任心强,有志于荒山造林的职工。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坐落在的荒山亩,发包给乙方从业植树造林等林业生产经营,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草图及gps点。
二、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自20__年5月7日起至20__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费及交付方法:承包费为1.00元/亩·年,亩×1.00××元/亩·年×30年=元,计人民币元整。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质属于退耕还林工程中“退一还二”的荒山造林任务,国家不纳入退耕还林钱粮补助政策的面积范围,甲方也不予任何补助。
五、乙方承包经营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归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经营荒山造林及管护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经营权后,在20__年末前必须完成全部造林任务,并达到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签订本合同起至20_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经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检查验收仍达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将解除本合同,并将该荒山承包给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含承包费)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根据荒山立地条件,遵循“适地适树”的原则,以及在总结近年来荒山造林经验的基础上,由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整地方式、造林树种、树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执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间及时进行质量检查,提出技术标准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和执行。
十、乙方必须维持承包荒山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用途、建设或者毁林开荒、闲置荒芜等。乙方必须认真搞好幼林抚育管护工作。
十一、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毁林开垦、采石、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甲方要求乙方将承包的荒山用网围栏围起来,并进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合同的执行情况,有权制止乙方违反林业政策、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的规划和技术指导。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可依法继承、转让、抵押、担保、入股等,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十四、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时,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树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过国家退耕还林“退一还二”工程验收的,其属于乙方的补偿费由乙方领取;若未通过验收的,则该补偿费先由甲方领取并代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__年末)全部通过验收后,一并全额发放给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20__年末)仍未通过验收的,该补偿费由甲方收取,同时甲方将该荒山另行承包给他人。
十五、依据国家有关禁牧的政策规定,为了保护乙方承包经营荒山及其它林地资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须做到:在承包经营的荒山上,在不改变林地用途,不占用林地面积,不影响林地树木生长的前提下,可以搞养殖业,但不得超过所承包的’荒山范围,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间,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使用甲方所属职工及其子女,报酬由乙方承担。
十七、甲乙双方必须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并转包给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乙方承包费也不予退还:
1.改变荒山的林业用地性质、用途,进行非林开发、建设的;
2.毁林开荒、荒芜荒山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养、散松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20__年5月7日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六
建设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二标段
工程地点:蚰蜒山、罗袁寺山工程内容:山体绿化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山体绿化工程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七
承租方(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陈永华(40%股份),张建(30%股份),段云(30%股份)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甲方委托现任组长将稻谷条村民组范围荒山(约一千三百亩)承包给乙方开发生态旅游,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给乙方经营开发建设等。地面附属物甲方清点补赏给乙方后归乙方所有,甲方漏点的附属物自乙方补赏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异议,应有甲方负责。荒山及土地乙方承包期限七十年,今后荒如有国家补贴应归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补赏给甲方荒山费用x元。甲方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东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1、荒草地:()亩()亩/元
2、非耕地:()亩()亩/元
3、耕地:()亩()亩/元
1、核桃大()棵,()棵/元,中()棵,()棵/元,小()棵,()棵/元
2、山芋肉树()棵,()棵/元
3、板栗树()棵,()棵/元
4、杂树()棵,()棵/元
承包时间为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承包费为:()元,每年提前一个月支付
4、每次承包金交付给甲方当届村民小组负责人(组长、会计),并由其发给各农户,甲方提供给乙方正式收款凭证。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将所租范围内山林完整交给乙方使用,保证所租山林无权属争议,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3、不得无理由干涉、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乙方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该承包山地的自主生产经营开发、使用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4、在承包期内甲方需协助乙方处理好承包山地周边的村民关系及承包期范围施工或生产经营时影响承包范围外的突发事情。
5、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通往开发区域12米宽的道路,包括山门口一块空地,修路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对此承包地进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无理干涉。
2、承包期内,因政策等原因给乙方带来的的优惠、待遇等权益,一切归乙方独自享有。
3、乙方保证依照本合同并且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使用此承包地。
4、乙方需依约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承包期内除交纳所承包地的租金外,不负责其他任何目的的费用,乙方对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摊派有权拒绝。
6、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可对承包范围内的水系、路网、供电及水利等设施进行改造,其费用自理。
7、在承包期内如遇道路征地或政府部分征地时,其补偿费用乙方所有,所剩余部分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也可选择终止合同。
8、承包期间乙方工程项目及经营过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设备。
9、承包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经营违法事业和做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合同自行终止。
10、承包期内乙方在施工或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及环境,并保证无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给村民造成损失。如有此事发生,其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1、在承包期间乙方如自动放弃经营,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终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坏不动产;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放弃经营,则所承包地内的资产都归甲方所有。
13、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约定付款义务,经甲方催缴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在建设中可以用甲方群众务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当的费用
16、本合同签订后需由村级和当地司法部门盖章鉴证,保证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处置或转租所承包地及其设备、设施,但转租第三方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三方当面重新签订合同,废除本合同。
2、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如因本合同的签订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由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并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一起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东三人和村委会和村民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资或转让他人,乙方的股东全部到场签字,否则无效。
4、合同后附清单
1、荒山下所占土地每亩每年()元,由当年组长收纳,并出具收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村委会鉴证:
镇司法所鉴证:
年月日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39;土地性质为荒山,位于xx市xx区上王乡子谏村,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亩。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土地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1.5甲方承诺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土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土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xxx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土地承包金每xxx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xxx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实交元,应于本合同生效后xx日内一次性交清。此后,乙方应当在每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支付本周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九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的经济效益目的.,甲方将坐落在六组西北的大岛山东坡处的荒山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面积: 亩 四至:东: 西:
南: 北:
二、承包期限:50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小写: )
四、付款方式:逐年付款(乙方给甲方留欠承包款条)
五、植造树种:梨树、松树
六 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已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根据会议内容与乙方签订合同。
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必须保证原有柠条成活率,否则终止承包合同。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乙方不得改变该荒山的林业用途,该荒山所用权不变归甲方所有。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未履行合同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镇林业站一份。
甲 方: (盖章)
代 表: (签字)
乙 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十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发展农村经济,甲方自愿向乙方出租集体所有权的荒山、荒地,由乙方用于经济作物的.种植、经营。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二条租赁用途
经济作物、粮食、蔬菜以及其他种植业。第三条租赁期限
每年交当年租金共元(大千百元整)。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
第五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甲方应提前90天通知甲方,乙方享受合同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合同终止。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乙方承租土地的所有权。
2、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他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3、甲方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5、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水利的供应,道路畅通。
6、甲方方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承租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乙方对租赁地面的树木在不违反《森林法》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自由支配、砍伐。
3、乙方对所承租的土地在符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路、开发等。
4、如遇政策因素对乙方承租土地进行规划,乙方享有除土地所有权补偿外的一切涉及土地的补偿费。
5、乙方享受国家对土地的补贴政策。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自主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甲方违约或毁约必须赔偿乙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以按地面作物时价的总价值的30%计算);如乙方违约或毁约,则乙方已付租金甲方不予退回。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他约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所建的房屋、机械设备等生产、生活设施以及林地上的树木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负责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十一
荒山承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xx乡xx村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乙方):xx开发公司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x,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xx村委会
代表人:xx(盖章)
乙方:xx(盖章)
荒山承包合同情况下无效篇十二
村民委员会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_______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
北起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
东起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荒山亩数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_______棵从第五年元月一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
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_______元以上,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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