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经历一段特殊的时刻,或者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时,我们会通过反思和总结来获取心得体会。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一
在我读完政法类的专业课程后,我深感这些专业课程对我的职业发展和人生观念的塑造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我想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以及这些课程给我带来的启示。
首先,政法类课程使我懂得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司法制度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和谐和公正。只有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人民才能够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一名政法类专业的学生,我深知自己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人民服务。
其次,政法类课程锻炼了我的思维逻辑和问题解决能力。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被要求分析案件、论证理由和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这样的学习方法培养了我的思辨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使我能够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更加深入地思考和分析。同时,政法类课程还使我学会了如何寻找合适的资源和法律依据,从而为问题解决提供坚实的依据。
第三,政法类课程加深了我对法治社会的理解。法治指的是一个国家社会遵从法律和法治原则来管理和运行。通过学习政法类课程,我对法治的重要性和优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治社会能够维护人民权益,保障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政法类课程还让我认识到,要实现法治社会,就需要建立和健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并通过教育和宣传加强人民对法律意识的认知。
第四,政法类课程培养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道德观念。在学习政法类课程时,我们不仅仅关注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理解法律背后的精神和价值观。学习政法类课程让我认识到,法律是服务于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作为一名政法类的专业人员,我们的责任就是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并通过法律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政法类课程也让我明白,作为一名专业人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法律意识和规范行为,做到遵纪守法,让法律成为我们工作和生活中的信仰和准则。
最后,政法类课程教会了我如何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司法道德观。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法律的学习者,更是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政法类课程通过案例分析和法律伦理的研究,培养了我的法律职业道德和素养。在未来的工作中,我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品行,严守法官职业道德标准,依法公正裁判,真正成为人民司法的保障和尊严。
总之,政法类课程不仅是一门智力课程,更是一门培养人才的课程。通过学习政法类课程,我不仅学会了法律知识,更深入地理解了公平正义、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培养了我的思维逻辑和问题解决能力,塑造了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道德观。我相信,在将来的工作中,这些心得体会将会指引我正确地履行我的职责和使命,为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二
政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国家的治理和社会的稳定,也直接影响着每个人的生活。自从我选择了政法专业以来,我对政法事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几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政法工作有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通过本文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发展历程
政法工作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与国家发展息息相关的过程。从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开始,政法工作就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建立起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政法工作得到了更加全面和系统的发展。从拨乱反正开始,政府为了巩固国家的根基,实施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法律制度建设。这些努力为后来的政法工作奠定了基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政法工作得到了迅猛发展。我在学习和实践中的体会是,只有与时俱进、紧跟形势的发展,我们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第三段:工作特点
政法工作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事业,它需要工作者具备优秀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综合素质。首先,政法工作要求我们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要不断学习、创新,始终坚守初心,不忘记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其次,政法工作需要思维敏捷和条理清晰的能力。政法工作者要对复杂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做出合理的决策,这需要我们拓宽视野,广泛吸纳各方面的知识。另外,政法工作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坚强的意志品质。政法工作者要时刻保持警惕,始终保持自己的纪律和职责,决不被金钱、权力等诱惑所动摇。
第四段:取得的成就
过去几年来,中国政法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这离不开全体政法人员的辛勤付出。一方面,在法制化建设方面,中国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了未成年人保护和反腐败工作。另一方面,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中国政法工作者艰苦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作为一名政法专业的学生,我深感自豪,同时也意识到这些成就不能自满,我们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政法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五段:未来展望
作为中国政法事业的一员,我深感责任重大。未来,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我将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在工作中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我也期待政法工作能够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政法事业的发展营造一个更好的环境。
总结:
政法事业是一个光荣而伟大的事业,也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事业。通过几年的学习和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政法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同时也认识到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为实现新时代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在未来的道路上,我能够继续不断成长,为政法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为国家的繁荣和社会的稳定努力奋斗。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三
20__年9月15日—20__年10月15日,根据省交警总队的安排,我非常有幸的在警察学院参加了20__年第一期新录用人民警察(交警类)初任培训班。这次培训,也是我毕业5年后,再度回到学院经行教育。所以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在训练场上严格训练,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15号一到警察学院报到,就发现本次培训就组织的非常有序严谨。从报道登记,到食宿安排,再到课程安排,特别是在座位上都是对号入座的,这些都体现了学校和总队对本次培训的精心安排和高度重视。
在开班仪式会上,领导就为我们讲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树立了先培训后上岗和终身培训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且明确了我们今后的学习目标。一要弘扬井冈山精神,坚定革命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二要打牢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群众路线,坚持走江西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之路。四要提升个人素质,提升集体养成作风,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提升法律知识。明确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让我们尽快有一名社会人员到一名交通警察的角色转换。这些都让我们在思想上的到了提高,并且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今后个人的学习和发展方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人民公仆意思,做好人民的服务员。我们党的终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忠诚贡献,知行合一。是警察学院的校训。忠诚也是人民警察的警魂,是人民警察最重要的品质。我们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要认真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办好事,办事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
作为人民警察,要认真学习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忠诚可靠,秉公执法,纪律严明,热情服务,文明理性,英勇善战,爱岗敬业,敢于贡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要求我们知法懂法,才能够更好的执法。在这次培训中,学校精心安排了专家教授给我们系统的讲述了《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内务管理条例》,《交通管理条例》等关于高速交通的专业法律知识。让我们熟悉了本岗位的基本工作内容和适用法律条文及程序。要求我们热情服务,严格执法。
在本次培训中,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不仅得到了提高,在身体素质上也得到了锻炼。在集训中,我们是军事化管理,每天都有集合,每天早上都要出操,要训练。从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敬礼,到三大步伐每一个动作,再到我们交警专业的八大交通信号手式操。每一个手式都是经过了教官的严格训练。在这军事化的管理中,我们不仅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养成了组织纪律观念。
特别是现在在新形势下,公安部对我们的要求更加严格了,出了“三项禁令”: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出入夜总会。更加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现在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人人都是记者,人民警察更加要严于律己。思想上高度保持警惕,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始终做到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增强党纪法规意思,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同时,也有关于互联网,网络舆情以及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课程。专家教授们也深入浅出的给我们讲述了这方面知识,让我们认识到,在新的时代,人民警察也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潮流,充分运用互联网来应对新的问题。在处理人民群众的问题时,一定要细心耐心,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生活文娱方面,组织了我们篮球比赛,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增进了我们的友谊,锻炼了我们的身体,发扬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团结拼搏精神。
总之,要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高速交通警察而努力!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四
政法是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社会稳定、治安维护和法律秩序的重任。长期以来,政法工作一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点领域,从公安、检察、法院等各个工作层面,不断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法治水平。经过我多年从事政法工作的实践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政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同时也体会到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段落二:坚持法治思维,做法律的宣传员和遵法的示范者
作为一名政法工作者,我们应始终坚持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只有通过法律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我们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深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不断完善自己的法治素质。同时,我们还要以身作则,做法律的宣传员和遵法的示范者,将法律意识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之中,树立良好的法律形象。
段落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政法工作需要高度专业化和系统性,因此,队伍建设是关键。政府应加大对政法部门的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政法工作人员的选拔机制和培养体系。同时,个人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适应法律变革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只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律秩序。
段落四:注重创新思维,促进法治和实践相结合
政法工作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创新思维,拓展工作思路。我们要密切关注社会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创造性地解决问题。只有将法治理念和工作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法制建设的要求。同时,我们还要不断探索和研究,推动法制建设的创新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符合现实需要和公众利益的法律服务。
段落五:加强社会参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和参与。政法工作者应密切与社会各方面联系,积极倾听民意、解决问题,推进法治建设的民主化和社会化。我们要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紧密的联系,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总结: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政法工作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们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做法律的宣传员和遵法的示范者;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注重创新思维,促进法治和实践相结合;加强社会参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家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五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但依法行政本身却不等同于法治。学习行政法
心得体会
该要怎么写?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学习行政法的心得体会吧。“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由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物流、人流、资金流与智力成果大流通在全国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的出现,一个违法行为在一地已被一个行政主体处罚后,是否还应承担另一地另一相同职能但主体资格不同的行政主体以相同理由、依据而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呢?例如司机王某运送西瓜由a省到c省,途中被a省道路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车辆超载并处以罚金。后途经b省又被当地路政管理部门以超载为由处以罚金。最后进入c省境内再次受到c省路政管理部门的相同理由依据的第三次处罚。这确实,我国《宪法》与《行政组织法》都授权有关。
行政部门与行政主体资格与相应的处罚权限。他们均以行政主体身份进行行政规制、行政管理。其主体资格是法定的。以“一主体没有实施两次处罚,他主体并不代表本主体”的理由进行抗辩似乎有其逻辑、法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这种现象在现实行政管理处罚中广泛的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对此似乎显得无能为力。
由于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依法行政的表现形式往往多种多样。
一、行政法治的内涵
第一,法律至上原则。在依法行政中,法律至上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最高规范。2.依法行政规则。政府的依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法律没有规定时,行政机关无权像公民那样自由地活动。3.合法性规则。行政行为的范围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设定。4.保证实施原则,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行政机关的职责是执行和实施法律,对于行政机关来说,不仅有消极的义务遵守法律,而且有积极的义务采取行动,保证法律的实施。
第二,正当程序原则。程序是实体的保障。没有正当程序的规范,行政法治要求的法律至上就难以实现。因此,行政法治对法律至上的要求必然要通过正当程序来实现。
第三,公平救济原则。依法行政意味着行政相对人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法律渠道纠正行政侵权行为,也就是必须存在公平有效的行政救济。
二、行政控权 依法治国
我国依法行政的提法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如果说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 ,体现依法治国实质要求的依法行政,必然以行政控权作为其本质内容,这是我国依法行政的本质特点。
三、走向行政法治的具体步骤
1、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如果说,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行政的前提的话,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是行政执法的关键。xx大文件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和评议考核制。 ”从而把依法行政与保障人权紧密结合起来。行政执法在国家各种权力中是最活跃、最经常、最普遍、最直接运用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着最密切关系,因此最容易发生侵权问题。以前,行政机关责任意识淡薄。行政权力必须服从于法律的预设,法律的行政权力处地支配和控制地位,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发挥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当运用自由裁置权,树立行政机关的新形象至关重要。
2、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主体,是代表国家的形象,执法的好坏将影响到整个西部开发的成功与否。守法、护法又是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义务。只有全民法律意识增加了,行政执法才有广泛的基础。
总而言之,行政机关应积极能动地发挥其管理功能,服务功能,并适度运用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效率。必须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至上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公民救济原则。建立依法行政的法律体系,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为实现依法治国起引导、桥梁作用。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 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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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六
政法工作是指政治和法律的有机结合,是国家权力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工作的核心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权益,为人民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政法工作是公共利益最为体现的领域,也是社会治理最为重要的领域。在日新月异的时代背景下,政法工作的意义与使命更为重大和深入人心。
(二)政法工作的挑战
当前,我国政法工作面临着许多挑战。首先,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加剧,社会治安问题十分突出;其次,信息时代的到来,对政法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手段,但也同时带来了新的犯罪模式和挑战;最后,政法工作在国际化背景下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随着国际交往日益增加,跨国犯罪愈演愈烈,政法工作必须更加注重国际合作,加强国际治理,共同维护国际和平与稳定。
(三)政法工作的思考
对于政法工作的发展,我们应该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首先,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信仰,让公众成为法治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其次,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强化以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朝着覆盖全国、全民参与的方向不断推进;最后,创新政法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保持系统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四)政法工作的改进
政法机关要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深入推进改善干警待遇和工作环境,提高干警素质和工作效率,尊重人权、人道主义保护,加强司法公正,发挥社会力量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中的作用。在工作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智能化侦查、判决和执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便利度。
(五)政法工作的未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政法工作将面临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同时也将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机遇。我们应该在不断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因此,强化现实生活实践、加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落实群众意见等等,都是我们政法工作者在未来工作中的重要建议。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更好地把握机遇,面对挑战,把政法工作建设成为更加高效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七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 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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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八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完善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解决了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实施主体混乱。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法,从制度上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对《行政强制法》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将其应用于工作实际中来,用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用实践来检验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达到薛泳成果转化的目的。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九
首先,政法知识不仅仅是一门学科,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政法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他们能够遵守法律、珍视法律、维护法律。在学习政法知识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并深入了解了现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功能和机制。同时,在实际学习过程中,我意识到了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以及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
其次,政法知识需贴近生活、贴近实践。在学习中,我体验到了政法知识的现实意义和应用范围,这有助于我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并更好地发挥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其中,刑法、民法、劳动法等基础法律知识都是我们必须掌握的内容。这些知识不仅能为我们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也有助于我们在生活、工作中避免违法行为,并督促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政法知识与公民责任息息相关。政法知识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了解法律知识,更是要培养我们的公民责任意识。作为一名公民,我要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并积极维护法制的权威。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我也应该增强对于安全、保护知识等公民责任的意识。这些都是我们应该积极履行的社会义务,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
第四,深入了解法律知识,有助于提升生活素质。政法知识涉及到日常生活中信用、人身安全等重要问题,深入了解这些知识对于提升我们的生活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能够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个人合法权益;学习公司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企业治理结构、法律责任等内容;学习劳动合同法可以保护我们的劳动权益等。因此,学习政法知识是我们提高生活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最后,在学习政法知识的过程中,我也深刻感受到了法治建设的紧迫性。当前,社会上存在诸多违法行为,这对于我们的社会治理和发展都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学习、善用政法知识,不仅能够提升我们的法治素养,也能够为社会的法治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政法知识还能培养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使我们成为一个符合法律要求、有着正确法治观念的公民。
总之,政法知识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学习政法知识,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并始终保持对于法律的尊重和关注。同时,政法知识的学习也有助于我们培养公民责任意识,提高生活素质,为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探索,我们能够更加了解政法知识的深层次内涵,为自己的成长、社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十
政法学是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学科之一,这门学科的学习对于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和保障人民权益具有特殊的意义。通过学习政法学,我们可以了解国家法律体系,认识到法律的健全和实施对于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至关重要。同时,政法学也培养我们规范自己行为的意识,增强我们的法治观念并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第二段:政法学习的重要性和难点
政法学习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因为政法涉及到国家法律体系的构建和社会治理的具体实践。然而,政法学习也有着一定的难点。首先,政法学科的内容繁杂而复杂,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记忆和理解能力。此外,政法学中还有大量的法律文献和案例需要学生进行阅读和分析,这对于初学者来说是一项挑战。此外,政法学还要求学生掌握较强的逻辑和思维能力,能够运用法律原理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段:政法学习的方法和技巧
在政法学习过程中,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方法和技巧提高学习效果。首先,我们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学习实际案例和法律文献,将理论知识与实际问题相结合,以加深对法律原理的理解。其次,我们要注重归纳总结,将政法学的知识进行归纳和总结,形成体系化的学习框架,方便日后的复习和运用。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法律辩论等活动,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思维能力。
第四段:政法学习的收获和启示
通过政法学的学习,我收获了很多。首先,我对国家法律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法律对于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其次,我学会了遵守法律,树立了良好的法治观念,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此外,政法学的学习还提高了我的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使我成为一个更加理性和冷静的人。
第五段:政法学在未来的应用和价值
政法学的学习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它对未来的应用和价值也是巨大的。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可以运用政法学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帮助他人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政法学的学习还可以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例如律师、法官等职业都需要具备扎实的政法学素养。因此,政法学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应对课堂考试,更是为了日后的发展和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政法学习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学科,通过学习政法学,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贡献。虽然政法学习具有一定的难点,但通过合理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我们可以克服困难,提高学习效果。政法学习不仅仅局限于课堂,它还具有广泛的应用和价值,为我们未来的工作和发展带来了更多机会和前景。因此,我深信政法学的学习是值得的,它将给我们的人生带来更多的收获和成长。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执法资格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的资格,即执法主体,二是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单位有没有执法资格,是不是某一领域的执法主体,不是由哪一个领导说了算的,是由法律法规规定或是某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第一类即我们的行政局,每一个局都执行一部或几部法律、法规。大部分的事业局属于第二类,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每一部法律都规定了他的执法主体。第三类是受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转眼间,我已经结束了对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半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行政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行政法学的看法和学习心得。
1、 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行政法学神秘的面纱。
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通过《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我了解了行政法学的特点、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和基本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外书,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行政法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
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我们行政法学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从深层讲,行政法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
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法讲的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总之一句话,对于行政法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3、“模拟法庭之张婉诉某大学拒授学位案”教学活动让我明白了以下几点:
(1)模拟法庭的举办消除了我对法学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2)我作为剧本编写员之一,在模拟法庭筹划阶段,经历了熟悉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教师指导等环节,了解了法庭诉讼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员构成,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谨,也萌生了对法官的崇敬和对法律相关职业的向往;在模拟法庭审判阶段,我们身临其境,各司其职,完整体验了庭审过程;在休庭阶段,我们都积极踊跃地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程序;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苏天照书记对整个活动流程及同学们的表现给予客观评价,指出不足,并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辩护双方对适用法条的运用和把握,不仅丰富了医学法学教学模式,也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做到“法律进生活”、“法律入头脑”的教学效果。
4、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更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学习法律十分重要,我们应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而人的行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贵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通过讲理使人良心发现,并归依法律,可以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强制性,它强制人们服从,人们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从法律,在一个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越是强制性的东西就越要讲理。法律跟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息息相关,如果法律不讲理,无理地剥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推行这样法律的社会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应具有权威,但法律的权威最终不是来自“力”而是源自“理”,因为“力”最终也是源自“理”,讲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权威可言。
(3)法律的规则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无限复杂多样的。法律规则是固定的,而其适用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规则能够灵活地适应活生生的人,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要讲理。
(4)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这个社会是非、真假、善恶、美丑的最后评判标准,自应是最讲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连法律和法院都不讲理,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是非颠倒、真假不辨、善恶不清、美丑不分的社会,这种社会无正义可言,也无可救药。
(5)从法律的实施来看,之所以要设立法庭,要有严格的诉讼程序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讲理,给人们提供一个充分讲理的地方,保障人们讲理的权利,通过讲理去发现谁更有理,并根据理的有无和多少来分配各自的责任。所以审判也叫审理,审的就是一个“理”字,而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书就是一份说理书。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现在我已把学习法学知识带进了生活,我会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时我还要学会重新的开始,学会管理自己,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从而提高自己意志。学会管理自己的生活、时间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张扬自己的个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他人。我相信我们的未来将充满色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的!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第一段:引入(100字)
政法党章是指党的政治工作、法律工作、公安工作、司法工作等各领域的专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工作原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是党内关于政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实践证明,政法党章在推动我国公安、司法事业的快速发展和长足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段:内涵(250字)
政法党章有多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宪法、保护人权、加强队伍建设、履行职责的五项原则。这些原则具有系统性、综合性、时代性和战略性。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灵魂和优势所在。维护宪法,是政法工作的基本法律准则。保护人权,是政法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实践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是政法系统发展的基础性任务。履行职责,是政法工作的具体实践和实际工作。
第三段:意义(250字)
政法党章对于领导干部和基层警察人员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一份约束党员,特别是政法干部的道德规范,导向和行为准则,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保障。其次,它充分体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再次,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内在需要,有助于建立健全法治社会。最后,它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有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信誉。
第四段:实践(400字)
政法党章虽然只是一份规范性文件,但它在实践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政法干部要深刻理解政法党章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勤奋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做到有事有人管、有事有法可依,秉持公正执法原则,始终做到公正、严格和文明执法。加强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守纪律、勇于担当、业务能力过硬的公安干警队伍,努力打造一支让人们安心、信任的公安力量。在维护全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公安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社区管理、服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推进“人民警察为人民”的方针,确保政法工作实现更大的发展。
第五段:总结(200字)
政法党章是新时代下政法工作的重要法规和准则,是党员、干警的职业道德准则。作为党员、特别是政法干部,应该深入学习、坚决遵守,用职业操守和实际行动践行红船精神和初心使命,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推进政法工作的深入、广泛和有效发展。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1月12日至13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前,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就全国政法机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政法工作作出部署。
记者注意到,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到打击各类新型违法犯罪,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到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会议的每一项决策和部署,均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体现了政法机关将以“从严从实从细”的“工匠精神”提升政法工作品质的坚定决心。
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0xx年1月至11月,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xx年同期下降43%,命案下降30%,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会议用详实的数据“晒”出了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绩单。
记者采访了解到,20xx年,围绕平安中国建设,政法机关有所作为、敢于担当。检察机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遗余力,20xx年前11个月,批捕毒品犯罪嫌疑人11万余人,批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近1.6万人。
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深水区,社会矛盾复杂程度加深,公共安全风险增多,防范化解管控难度大。对此,强调,政法机关要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增强工作预见性,不断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全面提升防范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水平,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孟建柱同志强调,要克服传统思维定式,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校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探索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新机制,提高防范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议专门给出治理之策,如完善电信网和互联网国际出入口诈骗电话防范系统;及时查封虚假、钓鱼网站;深化窃取泄露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有关专项活动等。
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激发社会创造活力
林耘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产权案、杨某严重侵犯国有资产收益权案、张某、泽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召开的前几天,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以及9起侵犯产权典型案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该意见是继最高检今年年初出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18条意见”之后,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又一有力举措。
“加强产权保护,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财产的安全感,激发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促进社会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孟建柱特别强调,要着眼于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严格依法办事前提下,会议要求政法机关树立“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以历史和发展眼光对待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因经营不规范引发的问题,对于相关案件,要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
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司改后行政职级没了,现在朝着专业目标前进,路子更宽,收入也增加了,职业尊荣感更强了。”谈起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感受,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如是说。
记者从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获悉,20xx年,政法机关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等试点,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新提高。例如,在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海南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从平均15个减为7至8个,精简50%左右,大批业务骨干回归一线,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
20xx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强调,要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孟建柱同志也指出,要把按司法规律与改革规律办事统一起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提升改革整体效能。
记者采访获悉,下一步,法院、检察院将进一步严格入额条件和程序,建立员额退出机制,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建设过硬政法队伍,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近年来,全国政法机关在队伍建设上,多措并举,通过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百万干警学习讲座,制定实施干预司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孟建柱强调,要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构建立体化、全天候社会监督网络,让执法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会议特别提出,政法机关要加强对现代科技应用意识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履职能力,推动政法工作转型升级。
政法的心得体会篇十五
作为新时代下政法干警的一员,在不断前进的道路上,不断深化对于政法工作的理解。而不久前的一次参观灯塔公安局的行程,更是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什么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安机关。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下我的灯塔政法心得体会。
一、制度建设是离不开基础的制度
灯塔公安局重视基础制度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与法规,建立了健全的制度体系,使职责与权利分工明确。因此,在灯塔公安局,每个工作人员都能较好地执行自己的任务,使工作有序推进,后续处理得以快捷、准确地执行。
二、创新服务才是人民公安最根本的职责
在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安机关的建设中,创新服务才是最为根本的职责。在灯塔公安局的建设中,市民送交了很多的意见和需求,公安机关则积极响应安排新的工作和任务,让广大市民能够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服务和改革带来的便利与进步。如此才能有效帮助市民解决案件和实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角色的转变让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更为主动
角色的转变让灯塔公安局在工作中更加主动,不仅有了深厚的理论基础,更是具有了创新思维的助力。公安机关在面对社会矛盾和问题时,以主动的态度积极寻找问题风险点,并开展相关的解决方案,使得问题得以及时得到解决,同时也让公安机关的工作更为得心应手。
四、制度完善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综合能力
制度完善不仅仅是针对日常工作的开展,更是对公安机关各项制度的完善与更新,在这样的机制支持下,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也相继得到了提升与完善,从而也提升了公安机关的整体综合能力。
五、强化队伍建设让政法干警的价值得以释放
强化队伍建设的方式,使灯塔公安局成员的心理状态得到了提升,并让整体配备也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同时,各项学习和培训,使得成员的专业知识得到提高,让工作易于开展,并且也让其价值得到最大的释放。
在灯塔公安局的参观中,我的心得体会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身为政法干警,在工作中应该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让其达到更大的效果。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不断加强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成长为一名优秀的政法干警,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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