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个月。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___%,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______、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二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上工作,因生产经营变化和工作需要,甲方有权随时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
(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
(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工资制。乙方试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为元。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但乙方自愿放弃保险待遇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其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惩。
1、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解除、终止。
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它问题正在被甲方或其他单位调查期间,乙方不得依据本条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各种培训,因乙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将全额赔偿甲方培训费用。
3、乙方在合同期内或解除合同后,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如果乙方违反该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4、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乙方,应依法遵守竟业限制规定。
5、乙方的社会保险费用有甲方支付给乙方,甲方无须为乙方再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由此产生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合同以上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四
甲方(雇主):乙方(雇员):
姓名: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邮寄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日期)到(日期)。
(2)试用期
双方约定试用期确定如下(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内容:。
(2)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人。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的,应协商同意变更本合同,并在本合同后附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协议或依法变更的通知。
(4)乙方工作地点:。
(5)除临时工作或短期学习培训外,甲方需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或单位工作、学习和培训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乙方的岗位以:综合工时制度,按年、半年度、季度或定期计算。
第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以下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小时工资:元/月;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月。
(3)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5)甲乙双方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物价指数,通过双方协商或集体协商,依法确定正常工资增长的具体措施。
(6)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周)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办理。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以有效保护乙方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期间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2)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如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并可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于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终止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2)除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外,甲方可依法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八、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先向甲方提出或向甲方工会报告,寻求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十、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喷嘴方同意的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及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或由相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赔偿。
(2)乙方工作满半年后,甲方应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一)雇主和雇员经协商同意;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
(十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等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月,本合同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劳动报酬
第五条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为____________元/月。甲方每月______日如期支付货币工资。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按____________元/小时发放加班费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乙方不得推诿,无故不参加加班者,视旷工处理。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某项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新签劳动合同的手续。甲乙双方可以按照《民法典》第36条、38条、39条、40条、41条、44条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五、违反合同责任
第八条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____________乙方辞职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放弃,乙方同意视为已给甲方带来损失,赔偿以____________元起计。
第九条乙方未在甲方处工作满一年提出辞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的培训费用。
六、调解与仲裁
第十条双方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六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七
在我国,很多企业在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存在着不规范的行为,很少有企业和员工签订较长期的合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务派遣在我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现在我国的劳务派遣形式多样,但是仍然存在着种种不规范。《劳动合同法》首次从法律的角度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制。随着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非全日制用工成为当前一种灵活雇佣的形式,《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确定义和规范。
目前我国劳务派遣发展迅速,但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形较为普遍。考虑到劳务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设专节进行了规范。
第一,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资金应当一次到位。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且必须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最低工资等,加大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促使劳务派遣市场的合理化和规范化。
第二,针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责任不清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项措施:
一是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进行岗位培训,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应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
三是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是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一些权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正常调整的权利、对劳务派遣协议的知情权、工资不被克扣的权利、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的条款。这说明劳务派遣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那么就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之前就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是却没有指出现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劳动者后,再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的行为是不是属于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需支付不得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很可能与企业签订的是一年的用工协议,但它却需要与劳动者签订为期两年的合同,当劳务派遣单位与企业的协议到期后,剩下一年的时间就需要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薪酬。可见国家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减少失业率,使得尽可能多的劳动者有最低工资。然而这有可能伤及劳务派遣单位的利益,所以其实施难度非常大。也许等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后,劳务派遣单位就不复存在了。
承担。也许将来劳务派遣单位会彻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业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机构,将来的劳务派遣将以外包机构等其他形式出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很多企业使用非正式员工的最大原因就是节约劳动力成本。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将促使企业雇佣正式员工以节约成本。这样非正式员工利益不仅得不到保护,反而会导致失业率上升。又或者,这一个规定最终成为一纸空文,得不到有效实施。
现在的研究一般将非正式员工分为三类,合同在一年以内、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对于合同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契约员工,《劳动合同法》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在雇用短期契约形式的非正式员工方面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时也经常采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以往企业在管理中,为了实现劳动关系的短期效益,减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上一般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但《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生效执行后,企业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签的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施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企业在延用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管理方式,势必在平衡角度上将企业置于被动。因此,改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旧观念,探索中长期用工思路是企业当前的战略要求。
近年来,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较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全日制就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于20xx年发布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xx]12号)。《劳动合同法》在总结这一政策执行情况的基础上,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别规范。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义
所谓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定义为: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方式主要是指钟点工以及一些兼职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签订书面合同情况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在多家单位同时工作的情况
对于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其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未依法终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属于工作关系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则与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权利,这个规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点相符合的。当然,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上述权利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其必须保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支付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时数计算工资,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计算工资。不论是小时工资还是计件工资,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72条的规定,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按小时计算工资,可以类推出相应的小时工资加以比较。工资结算可以每天即时结清,也可以约定每周一结,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这一规定的提出解决了现实生活中有关在校大学生、离退休人员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约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1995年制订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直以来认为大学生兼职不受劳动法调整,对于其报酬可以双方约定,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离退休人员在实践中,也一直是按劳务关系处理。在新法实施后,上述情形用工,也应受到本法的约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的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履行期限相对较短,因此,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做了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适合自己的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合同中约定对同一岗位的工资,以致于很多单位把试用人员当成廉价劳动力,甚至利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相对容易的特点,频繁地更换试用人员,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经济负担。非全日制用工本来就属于灵活用工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且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收入也往往低于全日制职工,所以更应该严格控制试用期来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保护。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约定了试用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终止情况
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状态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有别于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确定非全日制用工,较其他国家的定义,本法界定标准较严。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的概念,在我国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呈现出较快增长的趋势,劳动合同法针对其特点设专节做了相应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书面通知、口头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国家立法机构本着减少失业率,规范就业市场的目的,出台了《劳动合同法》,这是对我国立法制度的一个补充。但是国家立法机构还需要对其进行更好的补充解释,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台严密严格的实施细则来保证它的实施,执法机构应该进行严格的监管,同时这更离不开企业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我们希望能够看到这部法律很好的'实施,真正的解决了非正式员工雇用中的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规范非正规就业,更好的保护非正式员工的权益。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八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如下用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合同_________年签订。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与安排;
(二)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客人和工作人员准时进餐;
(三)乙方负责做好甲方采办菜蔬食品的贮存保管,保证食品清洁、卫生、新鲜、无腐烂;
(五)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自觉服从管理;
(六)后堂员工要互相帮助、不得吵架、酗酒、吸烟等。
三、工资发放:乙方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奖金构成。
1、乙方为夫妻双方两人,一年两人工资共为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每月发放乙方(夫妻两人)基本工资______元,每月________号发放。剩余工资在本合同到期后甲方一次性付清。
四、奖金:一年奖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夫妻两人共______元)
1、合同期内,若乙方在不影响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请假;若乙方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乙方只拿当月工资,甲方则不向乙方发放任何奖金。
五、奖金发放条件
1、后堂卫生、上班穿着工作服、保证菜品的质量;
2、乙方负责后堂配菜、包肉、择菜、熬汤、配锅子。
3、下班前开菜单、保证所有橱柜、案板、下水槽、墙壁包括所有锅灶用具的卫生清洁。
4、乙方保证员工宿舍的卫生、天然气、水、暖、电的安全使用。
六、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等,对乙方给予如下处罚:
1、未按合同约定,擅自离岗,造成客人或工作人员误餐,连续违反10次,扣除奖金;
2、因乙方责任致进餐者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九
甲方(雇主):乙方(雇员):
姓名: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邮寄地址:邮寄地址:
联系人: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日期)到(日期)。
(2)试用期
双方约定试用期确定如下(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试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内容:。
(2)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人。
(3)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工作内容的,应协商同意变更本合同,并在本合同后附双方签字或盖章的协议或依法变更的通知。
(4)乙方工作地点:。
(5)除临时工作或短期学习培训外,甲方需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或单位工作、学习和培训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办理。
第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综合计算工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乙方的岗位以:综合工时制度,按年、半年度、季度或定期计算。
第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以下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小时工资:元/月;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月。
(3)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
(5)甲乙双方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物价指数,通过双方协商或集体协商,依法确定正常工资增长的具体措施。
(6)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周)支付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国家、省、市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办理。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以有效保护乙方的生产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期间可能发生职业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2)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如甲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并可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于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纠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终止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2)除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外,甲方可依法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八、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犯其合法权益,可先向甲方提出或向甲方工会报告,寻求解决办法。不能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十、其他需要双方约定的事项
喷嘴方同意的事项:
(1)甲方要求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及相关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或由相关法律部门要求反赔偿。
(2)乙方工作满半年后,甲方应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一)雇主和雇员经协商同意;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工作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
(十四)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雇佣员工劳动合同篇十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三条乙方工资为元/月,工资每季度一发,并按完成的销售额度提成千分之十。
第四条工作时间为春夏秋早上8:00—下午6:00,冬季为早上8:00—下午5:00.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应提前三个月说明,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第六条乙方在上班途中发生的各种安全责任人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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