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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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汇总21篇)
时间:2023-11-01 01:03:20     小编:ZS文王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过各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依法办理手续。编写合同时应考虑各种情况,包括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变故。阅读合同范文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合同的一般格式和用语方式。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如不得随意另外出租给其他人。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__期限。

第四条租金。

1.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交纳方式为__付。

2.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年支付租金给甲方,租金为现金交付甲方为准。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房屋“押一付三”

1.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乙方押金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等费用,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第一次租房必须先付给甲方租金__元。剩余租金三个月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帮甲方拟建___栋___层楼房,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石头、钢材、管道等建筑材料。还要负责路通、水通、电通,水电费由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本工程为砖混框架结构,按甲方施工图为标准,屋体为___层,第___层高___。___米,第___层高为___。___米上檐,天面前头缩朵盖瓦,后为平顶,前头缩朵前后左右墙增高为___米,按半层计标面积。

2、本工程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劳动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图从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体工程,不包括水电、木模、装修。

4、乙方在施工时,要求墙体平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项

1、乙方在施工期间,除开始和结尾外,生活费由乙方负责,每层倒混凝土期间生活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满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经检验后才能使用(架树、架板等),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谁违反、谁负责。

3、施工前,甲方保证___通,即通水通电,道路场地平整。

4、甲方以每平______元的单价发包给乙方,包括钢筋工在内。

5、收方结标:第___层的总长度加上前后桃子长度,雨棚___半,乘以屋的总宽度,楼梯棚罩按___层计标。

6、付款方式:每层砌好砖后,经检验,付每层的___%,到好楼面后付每层的___%,房屋盖好瓦后,结清余款。

7、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份,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三

(赣市府办字〔20xx〕80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推进全市农村保障房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会议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家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家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总体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省“五年决战同步小康”战略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全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为努力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工作目标,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通过“交钥匙”工程的形式,由各县(市、区)组织所辖乡(镇)政府,统一规划建设一批农村保障房,解决农村最困难群众住房保障问题。

三、主要政策

(一)实施范围。

农村保障房建设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行政村。

(二)实施对象。

贫困户中的无房户或危房户,且确实需要政府兜底解决住房保障的特困人群。

(三)安置模式。

农村保障房建设采取四种安置模式:一是在中心村集中新建保障房安置;二是在村小组相对集中新建保障房安置;三是通过盘活置换方式,采取购买闲置的安全农房或对闲置校舍、厂房、村部等房屋修缮改造进行安置。

符合五保条件的动员进入敬老院居住。

(四)建房标准。

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村住房基本功能齐全,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

1.面积标准。

家庭人口在2人及以下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35平方米左右;家庭人口在3-4人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家庭人口在5人以上的,每户住房建筑面积原则按人均15平方米建房。

新建的农村保障房层数为一层。

2.质量要求。

农村保障房建房质量要高于一般农户自建房标准。

房屋地基要扎实,承重墙采用240墙,门窗有过梁,非框架结构农村保障房必须要有构造柱。

水泥、钢筋、砂浆、砌砖和抗震设防等要符合有关国家规范要求。

3.装饰装修。

统一农村保障房外立面装饰,力求经济、简洁、美观,体现客家特色风格。

室内进行简单装修,铺好水泥地面,内墙面粉白,户内安装木制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铝合金窗、照明灯、卫生洁具,水、电表分户计量。

配置柴气两用灶,统一采购配套桌椅床。

(五)资金筹措。

整合资金用于农村保障房建设,农村保障房安置对象在享受中央、省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外,剩余不足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4:6的比例解决。

同时,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涉农资金,支持用于农村保障房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

各县(市、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人员深入村组,7月15日前完成调查摸底,确保对象真实准确,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调查摸底情况须经县(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对调查摸底情况由各县(市、区)组织乡(镇)交叉核实,户户核查到位,市对县进行抽查复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0月)。

各县(市、区)要科学制定农村保障房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村。

同时,按规定落实好有资质的建筑施工队伍。

7月底前,各县(市、区)农村保障房必须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前房屋主体、装修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搬迁入住。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底前)。

农村保障房建设任务完成的县(市、区)要先进行自查自验,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农村保障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1月,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年度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批程序。

农村保障房安置对象审批、认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审批要求,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操作程序。

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保障房安置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实行全过程阳光操作,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二)科学规划选址。

农村保障房选址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尽量选在区位好、人口集中、交通方便地方,以利于水电路配套,降低基础设施投入。

同时,还要做到“两避开”,即避开洪水淹没、滑坡、山洪、泥石流、地震断裂带等地质灾害多发地段,避开各类地下资源采空区和重度污染区,确保安全建房。

编制保障房建设规划,对保障房及配套的水、电、路设施进行合理安排。

(三)强化质量安全。

农村保障房建设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依法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各县(市、区)要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建房质量安全监督与巡查,在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应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当即告知乡(镇)及施工队伍,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做好现场记录,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新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

各地要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规范档案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村保障房安置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专人管理、资料齐全、制度规范。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录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绩效评价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五)规范后续管理。

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对选择农村保障房安置的特困户,各地要与农户签订拆旧协议,并积极帮助搬迁入住新房的特困户拆除旧宅。

政府统建和闲置房屋置换的农村保障房,产权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由所在乡(镇)、村负责后续长效管理,并负责日常维修管理费用。

各县(市、区)要探索并完善农村保障房管理办法,建立特困户进入与退出机制,形成规范长效管理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刘建平担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孙黎明、黄金龙任副组长,市委农工部、市扶贫和移民办、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赣州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简称“市农保办”),并从市委农工部、市扶贫和移民办、市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中抽调工作人员脱岗集中办公。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县两级财政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

(二)明确工作职责。

切实落实“县主体、乡统建”责任,各县(市、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各乡(镇)人民的政府是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农村保障房组织实施工作。

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农工部负责整合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用于农村保障房建房点基础设施建设。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具体做好危房鉴定、保障房建设计划安排、建房技术指导、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建房规划选址及建筑风貌管控,指导编制农村保障房建房点规划,督促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登记发放管理工作。

扶贫移民部门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认定、核实,参与工程考核验收。

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保障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空心房”拆除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保障房其他特困户安置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对需要进入敬老院的特困对象进行安置。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保障房资金的筹措和拨付,保障工作经费。

其它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做好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查调度。

建立工程进度报送制度,有效掌握农村保障房建设进度情况,并进行科学调度。

各地要按照统一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查调度,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纳入精准扶贫攻坚战项目,并列入对县(市、区)精准扶贫工作的考核内容,市农保办不定期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巡查指导,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保障房政策,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保障房建设工作,使农村保障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同时,各地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民生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四

房屋建设方(甲方):

承包施工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于西和县长道镇宁家村的宅基地住宅建设施工项目发包给乙方,双方秉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施工工程采取清包,即包工不包料的方式。

二、建设工期

工程建设始于1月12日,乙方保证按如下要求完成工程建设进度:

卸旧:201月12日

动工:年1月20日

上梁:2016年2月30日

竣工:2016年5月30日

如工程延期不能实现预定建设进度的,乙方须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三、甲方职责

质量和价格上作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职责

乙方自带工程施工所需的模板、搅拌机、震动器、脚手架、混凝土搅拌机等一切施工用具(运费由乙方负责)和师傅、小工等施工人员,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从专业角度提出合理的建议、意见。

(一)承包范围:

1、房屋主体工程

从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等起直至屋顶封顶(包括阳台、楼梯、窗户、化粪池等必须部分),均由乙方负责施工。浇地板、各层层面等需按规定使用振动器。

2、乙方施工范围除房屋主体结构外,还须负责以下内容

(1)水、电、煤气等管道、线路铺设和相应配套设施(水电工部分)

(2)外墙、厨房、卫生间、房顶等部位做防水层

(3)地板铺瓷砖或花岗石、卫生间装修等贴瓷工程

(4)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楼梯栏杆、阳台石膏条的安装

(5)其它需安装设备,如卖方安装由其负责,否则由乙方负责安装

(二)工程质量要求:

1、砌墙平面平整垂直墙角,顶角垂直,砂浆饱满,浇灌平整、牢实,粉墙光滑平整,墙砖、地砖平实、整齐,缝隙合理,做钢筋、绑钢筋符合图纸要求。内墙水泥糊一层、外墙糊二层。

2、电路按图纸施工,布置合理规范、安全;开关、插座布置合理,能正常使用。

3、水管、排水管道按图纸设计或甲方要求施工。

以上工程质量如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检查、验收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对工程作业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于工程建设完工后一个月内对工程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计算方式

(5)。计算方法为:一楼按实际建筑面积测量,测量从外墙的中间线开始量起;二楼按一楼测量面积加上阳台面积计算。

打地基、浇灌地纤梁、地盘的工时费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贴瓷部分按市场价每日元计算。

七、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款采取后结方式,房屋施工至上梁顺利完成后支付总工程款的50%,工程完工后支付总工程款的30%,完工三个月后经检验房屋质量确无问题的支付余下的20%。

八、质量保证义务

乙方要保证所建房屋质量可靠,如因乙方施工原因致使房屋在一年内出现漏水、裂缝等轻度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在一年内免费。如在年内因施工原因出现地基下陷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偿予以返工、改建。

九、安全责任

一、预防为主,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各自的材料、工具,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保管。

2、乙方施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爱惜材料,避免造成浪费。

3、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若在施工中遇到问题双方协商更改。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尚若违反,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若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秉着友好的原则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签字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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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五

一、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设计图以内的所有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共148.8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3月8日(农历二月初一)。

竣工日期:xx年7月8日(农历六月初六)。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2天。

四、合同价款

工价为每平方米180元,建筑总面积148.8平方米,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26780元。

付款方式:由甲方分四次付清合同总价款。第一次在基础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二次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第三次在工程全面竣工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即8000元;剩余10%(即278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工一年后如无重大质量问题,由甲方全部付给乙方。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三通一平”。

(2)按期付款。

(3)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材料。

(4)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2套。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私自变更设计图纸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图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对原设计作出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修改。

(2)保证工程质量。

(3)保证工期,按时交工。

(4)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哪些材料,乙方应提前2-3天告知甲方,以便及时购置。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浪费材料。

(5)在每一项分项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征得甲方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乙方应重视安全生产,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帮甲方拟建一座房屋,面积约为平方米,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石头、钢材、管道等建筑材料。还要负责路通、水通、电通,水电费由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2―3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及质量要求

1、基础石要求高不低于90厘米,宽80厘米,圈梁高30厘米。房屋底层高3.6米,第二层高3.4米,板面厚需浇铸13厘米,墙面地平做到垂直平滑,地平面无积水。

2、底层地面磨和走廊过道磨石子。其余用地板砖。屋面用水泥清光。墙面要求粉仿瓷顶角有线条。

3、底层楼梯间设有卫生间,卫生间空间高度不得低于2米。二至三楼楼梯间有卫生间,二楼有个标间设有卫生间,共设卫生间个。每格房间要求至少有两个插座开关,要求全部浇铸完后才安装电路电灯。

4、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甲方需要和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理。重要施工过程:如浇铸地脚、圈梁前须经甲方查看后方能施工。

5、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不按甲方要求施工,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6、房屋建成后一年内,若出现屋顶、墙体炸等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并且甲方扣除乙方全部质量保证金。

7、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扣5%作为质量保证金,房屋建成满一年后,若不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才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再付给乙方。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梯及出缘按建筑面积的%计算。

2、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初预付一万元,第二次付款在房屋浇铸完第一层时付一万,第三次全部峻工并经甲方检验后15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五、争议解决办法

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协商完善。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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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六

甲方:赊湾镇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代 表: 

乙方:赊湾镇多庄村委多庄一组 代 表:

二组 代 表:

三组 代 表:

为提升赊湾镇涧岭店街集镇规模,壮大我镇地方区域经济,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我镇多庄村新农村规划已经省、市、规划部门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和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甲方欲在乙方所属的39.899亩面积土地内,建设新农村社区。该区域地处赊湾镇多庄村北部,北邻木庄地,南邻411公路,西临唐河界。

一、甲方根据此区域土地现状,按2.5万元/亩,共计39.899亩并一次性付给乙方997475元作为一次补偿。

二、甲方共付乙方997475元现金后,即取得该区域的土地所有权及管理使用权。

三、乙方愿意拿出该区域土地供甲方建设赊湾镇新农村社区,在得到共997475元的一次性补偿金后,放弃该区域的所有权及使用管理权。

四、乙方负责该区域土地现使用户的土地调整、补偿兑付及其他善后工作,保证不影响新农村社区建设及后期正常运行。

新农村建设用地占地补偿款发放表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年 月 日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七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施工地点:镇(乡)(村)组

2、住房结构:平方米。

3、在修建过程中,甲方承担供水、供电、浸砖、平屋、整地及清洁卫生,注意家俱如有丢失,照价赔偿。乙方负责带圈梁模板,一切材料不得超过25米,脚子超过50公分另算工资。

4、生活:甲方负责。

5、承包方式:(只包人工费)。

6、工程价款的支付:但要按时支付工程款。

7、按图施工,墙体偏差不得超过2公分。装饰达到农村翻沙要求,砌砖、翻沙、屋内一概不贴砖,外砖前方贴砖。另三方水提提沙,贴砖另算工资,木工制模钉房盖(不包括水电门窗)。

8、修建楼房包工不包料,只包人工费,每平方米际平方计算,滴水为界,房屋以施工面积计算。水波瓦以瓦平方计算。

9、付款方式:开工付元,二层盖板付元,外墙完后付

10、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付乙方定金元;以保证确立为准。

11、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自行提供,甲方提供施工材料,甲方对材料的质量负责,并应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标准的施工图同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隐蔽工程必须得到甲方认可(签字),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伤亡费用。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付乙方每人120元/天;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5%支付违约金。

四、纠纷处理方式:

甲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八

保障房建设是当今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重点问题。那么对于农村房建设。

合同。

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房建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甲方:

乙方: 。

甲方在富阳市高桥镇金竺村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特制定本合同,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墙面贴瓷砖、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三层计算,斜屋面面积不计。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付款元,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款元,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款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甲方给乙方提供安全保险一份。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维修费用都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违约。

一、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双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甲方:

乙方:

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新农村房屋修建工程,具体协定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该工程包工包料。

二、承包价格:2149元/平方米。

三、付款方式:开工前预付总工程款的30%,正负零起来支付到总工程款的50%,主体封顶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80%,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程款的97%,剩余3%的工程款做为该工程的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房屋无修建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甲方的责任。

1、负责提供修建场地,保证三通;通路、通水及通电。

2、负责按工期检查工程进度并修建工程全过程监督和指导,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3、保证乙方施工中资金供应,做好村民与乙方的协调工作,如因资金不到位或村民阻挡造成的误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房屋设计图纸规定的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低施工质量要求。

2、施工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并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施工期间乙方应充分注意安全,如出现不安全事故,甲方概不。

负责。

六,具体施工内容和质量要求。

1、施工内容:新农村居住房屋,所有房屋主体墙均为“二四墙”,具体结构为框架结构。

2、所有墙面全部由水泥砂浆毛墙毛地。

3、所有墙体砖面平整,灰浆填充实在,墙体垂直误差不超过3公分,粉刷后墙面平整误差不超过3公分。

4、屋面做防水处理。

在施工中必须安装好线管和上下水管,水管安装规范,接头密封,并做好电路。

5、门窗口预留标准,留有衔接点。

6、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甲方(发建房主方):

乙方(承揽建筑方):

甲方拟建一座三层楼房,位置在杨柳塘镇长田村小米山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定建房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三)施工机械,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加强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一)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一)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名币70元;。

(二)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楼房第一层完工后4天内付第一层面积的70%工程款,第二次付款在楼房二层完工后4天内付第二层面积80%的工程款,第三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检验8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二)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5000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一)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二)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三)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九

甲方:

四川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促进通信事业的发展,加快无线电话网的建设,进一步改善通信的紧张状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建站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地点:乙方将位于的项目的面积为平方米的场地及面积为平方米的部分相关地下通道建设作为蜂窝式移动电话系统基站机房,甲方同意乙方在该楼铺设有关线路(含交流电引入、馈线布放、光缆敷设等)及在该房顶架设个米左右的水罐美化天线,挂设天线和铺设走线架并将光缆引入机房,并为乙方提供全程服务,且乙方已到现场察看,明知及充分了解了租赁物的现状。

(合同地点由双方共同确定,一经确定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安装地址,不得随意将该地点位臵挪为他用,一方确需调整应及时告知对方。)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若双方需要续签协议,乙方应于本协议的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再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三、合同费用

1、乙方按年度以支票形式向甲方给付总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圆整),其中,场地使用费是:元,物业管理成本费是:元。

第一年总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相应税金。

乙方今后每年于上一个合同年度届满前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年度总费用。

2、甲方在乙方进场前一次性收取押金元(大写:圆整),押金不计利息,保证甲方的设施不受损害,便于管理。

押金在合同到期后,所提供服务未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毁、未发生业主投诉的,向乙方全额退还该押金。

3、乙方负责单独安装电表以计量实际用电量,并且按元度的标准每月向甲方缴纳电费(含电损、线损);若遇相关用电资费标准政策性调整,电费缴纳标准做相应调整。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电费预存金元(大写:人民币圆整),并于每月10日前交纳上一个月的电费。

四、双方的权责

(一)甲方的权责

1、甲方不承担乙方设施设备保险、保管和其他任何管理义务和责任,因人为、意外或者其它任何原因致使乙方的设施设备等毁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如乙方有保管要求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

2、甲方在能力范围之内向乙方提供服务,并于乙方进场之日与乙方经办人员当面核清该场地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的实际情况。

3、甲方应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时提供电源等便利条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保证乙方设施设备的正常用电,在供电局正常供电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停止供电。

若电力公司停电、为了消防安全的需要停电、社区线路检修停电及其它非物业管理公司因素造成的停电,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为乙方基站设备改造、维护、抢险工作的人员进站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及监督,施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违反本协议,不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相关费用或者造成甲方损失不予赔偿的,甲方对乙方的设施设备享有留臵权。

(二)乙方的权责:

1、乙方投资建设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严格按合同规定缴纳各项相关费用。

若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应缴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若乙方逾期10日未支付或未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及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3、乙方由于执行政府通信网络调整规划要求,需搬迁优化该基站的,应提前通知甲方,本合同终止。

甲方确需调整使用场地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从通知到达之日起2日内派出相关人员进行使用场地调整工作,场地调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不及时进行场地调整工作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设施采取相应临时处理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设施设备所在场地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将设备占用地进行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拆除、变动使用位臵或损坏场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场地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5、乙方应爱护小区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保证不得造成损坏,否则应照价赔偿。

6、乙方在施工、设备维护、技术更新、设备更换时须遵守甲方规定。

施工期间及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设备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7、乙方严格按双方同意的装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保证所安装的通信设施及工作状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评规定的要求,不得造成影响人身健康的电波污染;保证其所用设施设备不得产生电压升高等影响,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8、乙方负责场所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及安全工作。

所安装设施设备的线路通过不得干扰甲方及甲方许可的其他线路在上述通道的通过。

^9、乙方保证甲方区域内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

^10、乙方人员进行安装、维修、施工、拆除等工作,不能影响小区内其他业主或使用人(包括但不限于噪音、光影、气味)的正常生活,作业完成后应即时清扫现场,保证现场无杂物、污迹、臭味,并将所有垃圾、废弃物清运至甲方指定场所,否则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清理,对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因乙方设备设施导致的与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争议(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噪音、光影、气味等原因引起的业主、物业使用人与乙方或甲方发生争议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立即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来现场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2、乙方不及时派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或者处理后不能达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其它相关部门和人员要求,导致甲方遭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投诉、仲裁、诉讼或相关行政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且乙方应当承担甲方遭受的相应损失。

五、特别约定

1、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政府政策、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合同方破产、物业管理方变更或撤场(甲方退出本小区管理)、业主投诉等情形出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签约权。

3、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内容是属于双方商业秘密,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此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协议内任何相关情况,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4、无论何种情形终止协议,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七日内搬离其自有的全部物资并清洁、恢复原貌。

乙方逾期搬离的,甲方有权在律师的见证下进入该安装场所清理所有遗留物收回安装场所,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由乙方承担。

属于乙方的财务,甲方列出清单并通知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所有费用后提取,超出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遗留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该遗留物进行自由处臵。

5、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拆除相关设施,应当恢复原状,若未能恢复或者恢复后无法达到使用标准,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6、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与甲方并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一同作为本协议附件。

合同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如对本合同条款作出修订,则该新条款有优先于原条款的效力。

^8、非因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六、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非有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出现或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终止合作或违反合作协议;如一方擅自解除协议或违反协议因此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的,本合同所约定费用按照实际结算。

七、不可抗力若遇法定不可抗力之情形,具体包括地震、自然灾害、战争、传染性疾病的蔓延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使得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协议任一方可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出具不可抗力情形证明文件,本协议即中止。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

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本协议自动恢复履行。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

我村村民全家口人,现有住房处,面积总计平方米,现因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年月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年月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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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一

甲方(发建房主方):

乙方(承揽建筑方):

甲方拟建一座三层楼房,位置在杨柳塘镇长田村小米山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定建房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三)施工机械,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五)乙方加强对其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一)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加强质量管理;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一)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名币70元;

(二)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楼房第一层完工后4天内付第一层面积的70%工程款,第二次付款在楼房二层完工后4天内付第二层面积80%的工程款,第三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检验8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二)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5000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一)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二)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三)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

年月日: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_     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__年__月__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___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___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合同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贵远国际大联盟创富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是由贵远国际大联盟创富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加盟单位组成的大型联合集团,联合集团有项目、有专利技术、有资金来源,公司集科研、投资、建设、生产、销售、服务一体的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域的多元化科技、建设、生产、服务型企业(统称“贵远国际集团”)

建设新农村社区,加快城镇一体化进程,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林牧高效综合开发,建高层建筑节约国家土地,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主要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县、镇、村实际情况,本着共同开发,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陵县新农村社区建设,土地开发事项制定如下合同:

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及新能源互补发电建设项目。

(一)甲方无偿提供土地,乙方投入巨额资金,建设新农村社区。建设30层以上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并为村民免费提供安置楼房,同时建设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先建后搬迁,让村民安居乐业,复耕腾空土地,节约国家土地资源。

(二)乙方用高科技专利技术,利用社区住宅楼顶、楼体、楼下安装新能源互补发电设备,建设新能源互补发电基地。利用自然资源,进行光能、风能、空气能、地热能、地磁能等,综合利用,互补发电,节约国家煤炭等能源(社区内无污染,无杂音)。

(三)新能源互补发电,降低了电价成本,节约了国家能源,以低电价满足了社区居民用电和产业项目用电(电价比国家电网便宜0.10元-0.20元,社区居民免费用电50度左右)。

(一)投资规模: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及新能源互补发电建设项目,投资规模预计45亿元人民币。其中: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预计投资20亿元人民币;新能源互补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等,预计投资25亿元人民币。

(二)资金来源:集团自有资金、信贷支持资金、公益扶助基金、政策性补贴资金。

承建单位是由乙方贵远国际大联盟创富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加盟单位组成的大型联合集团,共同策划、投资、承建、完成该项目的建设。(贵远国际集团、上海现代房地产实业公司、濮阳华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承建)。

(一)新农村社区命名:山东省陵县经济开发区刘家铺社区。

(二)新农村社区区域地理位置:新农村社区区域地理位置定于陵县经济开发区刘家铺,德州市与陵县中间位置,104国道北侧约0.5公里,京沪高铁德州东站南侧约2公里处。

(三)新农村社区面积:社区规划占地面积约400亩。(社区东西长约664米、南北宽约380米)。

(一)新农村社区开发建设土地,即社区土地为出让土地(办理出让土地证)。

(二)乙方用社区住宅楼房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的土地,为出让土地(办理出让土地证)。

(一)社区土地用途:甲方无偿提供社区土地约400亩,乙方投入巨额资金,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和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社区住宅楼建设俊工后,村民全部安置到新楼,并按甲、乙双方合同规定及时置换土地。社区内50%的楼房安置村民住宅,50%的楼房乙方进行对外销售,确保乙方建筑工程不亏损,略有收益。

(二)置换土地用途:乙方用社区楼房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获得的土地,80%的土地用于商业项目和房地产开发,20%的土地用于工业项目和其他项目开发。乙方获得经济效益,甲方增加财政收入。

(三)税费负担:社区土地和乙方用社区楼房和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置换获得的土地,其土地价款和涉及土地方面,应上交(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担涉及土地环节方面的任何税费。楼房建设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应上交(缴纳)的各项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土地换楼房,楼房换土地,各自负责各自的税费,各其负责,互惠互利。

(一)在社区规划建设30层以上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单户居住面积100-150平方米(包括仓储间面积和公摊面积)的住宅楼和楼间仓储间约各6000套,其中安置社区村民住宅楼和楼间仓储间约各3000套(以村民实际入住户数为准,甲方无权出售安置楼房),同时建设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垃圾气能转换站、停车场等综合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二)社区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按照乙方的要求和规划,甲方整体自选大楼位置,对村民进行安置。选后剩余的房产及乙方需要销售的房产,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手续。

(三)社区商业用房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房产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手续。

(一)乙方规划在社区建设30层以上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和幼儿园、学校、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垃圾气能转换站、围墙、大门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经甲、乙双方协商,其置换土地面积,按社区的建筑面积,平均每120平方米(乙方销售处理的.房产和自用的房产面积除外)置换一亩土地,预计可置换3000多亩土地,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配置换土地所有权(甲方占30%,乙方占70%)。

(二)置换土地的区域、地理位置和面积:置换土地的区域:陵县经济开发区、项目东区、陵县县城周边区域。置换土地的地理位置:置换的土地,靠公路两旁,达到交通便利。置换土地的面积:按社区实际丈量(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乙方销售处理的房产和自用的房产面积除外),进行测算和置换。

(三)甲方将乙方置换的土地,负责办妥相关手续后(出让土地证及建设所需的一切所有证件)交付给乙方无偿使用70年,自20xx年至20xx年年底止。期满后,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可续约。

在社区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发电大楼,乙方应在办理各项手续完毕后,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工程竣工,俊工后及时交付给甲方安置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住宅。同时设计施工小区内道路和绿化等配套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接到安置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之日起,将置换的土地,按合同约定土地面积,办妥相关手续后,及时交付给乙方使用。

(一)在社区建设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社区建设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二)建社区,腾土地,节约土地资源,上级有政策性补贴和奖励。乙方享受上级对社区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属于国家政策及山东省政策(国家及山东省补贴)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归乙方,属于德州市及陵县政策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归甲方(德州市及陵县补贴)甲方按约定及时将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主要建筑材料由乙方招标确定,招标过程中甲方监督。选择建筑材料,乙方根据甲方当地的现状,进行选择。建筑材料原则使用mb新型材料及其他材料。

(四)建设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监理公司由甲方指定,甲方另派施工人员监督工程质量,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甲、乙双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要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执行。

(五)按照国家补偿标准,甲方承担村民社区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坟墓、其他附着物补偿相关问题。

(六)甲方负责乙方的安全,避免闹事、堵路、哄抢公共财物等恶性的事件的发生,并及时处理因土地发生的矛盾纠纷。

(一)乙方对社区建设用地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安置的村民住宅楼及仓储间约各3000套除外)。

(二)乙方对村民安置后,剩余和销售的房产及其他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商业用房等综合配套设施,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对机器设备及发电设施等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

(三)乙方在启动社区建设前,应向甲方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和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建筑资质证书等有效证件;同时支付350万元质量保证金,正常施工后六个月,无条件退还给乙方。在项目地尽快成立运营公司。

(四)乙方按照约定,为甲方建设提供安置住宅楼房约3000套,仓储间约3000套(以村民实际入住户数为准,甲方无权出售安置楼房,所有权归甲方)。同时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卫生所、学校、幼儿园综合配套服务设施各一处(所有权归乙方)。

(五)新社区每120平方米(包括仓储间面积及公摊面积)的住宅楼房面积,置换一亩土地。其他建筑物及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卫生所、村民活动中心、垃圾气能转换站、围墙、大门等综合配套服务设施,每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置换一亩土地,置换的土地为出让土地。预计可置换3000多亩土地。甲、乙双方按约定的3︰7比例分配土地的所有权(甲方占30%,乙方占70%)。

(六)乙方依约享有70年置换土地的土地所有权。置换土地的区域位置:位于陵县开发区、项目东区、陵县县城周边区域。置换土地的地理位置:靠公路两旁,达到交通便利。置换土地的面积:按社区实际丈量(测量)的建筑面积为准(乙方销售处理的房产面积和自用的房产面积除外),进行测算和置换。乙方将置换获得的出让土地,80%用于商业项目和房地产项目开发;20%用于工业项目及其他项目开发。

(七)建社区,腾土地,节约土地资源,上级有政策性补贴和奖励。乙方依约享受国家及山东省规定的腾空土地奖励补助资金。奖励补助资金数额,按甲、乙双方约定的3︰7土地使用权比例计算。奖励补助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给乙方。

(八)乙方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承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负责缴纳建筑税。

(九)因甲方原因致使不能按期交房的,甲方可为乙方顺延工期。

(一)外墙:外墙保温材料,外墙刷涂料。

(二)门:入户为防盗门、室内为普通木门。

(三)墙:使用国家重点推广的新型建材,铝合金(塑钢)玻璃窗。

(四)顶棚墙面:888仿瓷涂料。

(五)地面:地板砖。

(六)楼梯间:墙面为888仿瓷涂料粉刷、钢制楼梯扶手、普通地板砖地面。

(七)厨房:墙面普通瓷砖、地面普通瓷砖、设沽菜池、普通水龙头。

(八)防水:卫生间、厨房全防水、阳台局部防水。

(九)小区规划小路按设计标准施工,绿化统一标准。

(一)如乙方建设的村民安置楼房,不能如期交付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另行协商。

(二)商、住两用多功能大楼交付使用后,在工程法定保修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若有村民或甲方关联人员索要财物、断水、堵路口等借口闹事,甲方负责处理,交由执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起诉于德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陵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行使、履行以上合同条款的职责、义务和权益,执行以上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并负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贵远国际大联盟创富集团有限公司

陵县政府县长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张桂元

管委会主任签字(盖章):

主办人签字(盖章):主办人(项目引荐人):王忠岭

签订日期: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如陵县人民政府不愿意签章,也可以下达授权文件(一式四份,甲方政府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合同十七条可改为如下条款:

陵县人民政府已下达授权文件,授权于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行使、履行以上合同条款的职责、义务和权益,执行以上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两级政府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四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一四六小”的增值税管理基本思路,加强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已成为当前国税机关征管的一个热点。从新税制实施以来,总局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副产品收购凭证管理的相关文件,对加强税收管理、防范和遏制偷骗税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这并些规定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利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进行偷骗税的问题。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管理有何难?能否有治本之策?笔者带着这些问题,对总局下发的一系列规定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深入实际,结合企业用票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企业违法使用收购发票的方法五花八门,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四种情形:

1、虚假开票。虚假开票可分三类:一是无中生有虚构收购业务,根据当月的销售和偷税、骗税的需要随意填开,出售人、收购的产品、收购金额、支付款项都是虚假的;二是将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购进非农业产品或劳务业务开具相同金额的收购发票入帐;三是将虽已取得发票但无法抵扣的费用或超出税法列支标准的费用开具相同金额的收购发票入帐。在违法使用收购发票的几种情形中,虚假开票的比重最高,危害最大。

2、调节开票时间。有的企业在本月的应纳税数额较大时,把开具收购发票的时间提前,在下月开票时调整,自行调整纳税时间和金额。

3、扩大对象和范围开票。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对象是农业生产者,范围是自产农产品。对销售外购的农业产品和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所列举的农业产品,以及非农业生产者(包括个体经营者和经营单位)销售农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因此也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购企业对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经营者的划分存在两个问题,一方面是客观上不易划分,千家万户,都是带着一张身份证来出售农产品,收购人员无法甄别;另一方面,收购企业即使知道对方是农产品经营者,正常情况下也不会让对方提供发票,因为要对方提供发票,对方很可能提出提高收购价。有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的收购企业,对农产品经营者存在着货源上的依赖关系。这是目前绝大部分农产品经营者无证经营的主要原因。

4、汇总开票和补开票。有的收购企业认为开收购发票给农业生产者太麻烦,特别是在收购旺季人流量大、单笔收购金额小的情况下,逐笔开票既容易出错又无必要,不如一边过磅一边付款省事。至于抵扣发票,事后再选择一些大户汇总填开。还有的收购企业到外地进行收购,不按规定到当地国税机关申请领用收购发票,而是回来以后根据收购数量、收购金额补开发票,发票上农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一般都是编造的或冒用本地农户的。

企业在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还要对付税务管理人员的审核和稽查人员的稽查,那么在帐务上肯定不会实事求是地进行反映,总要进行一些所谓的“技术处理”。

以虚假开具收购发票为例,企业财务具体操作方法一般是这样的:首先是虚开收购发票,根据发票金额编造收购码单、入库单,同时做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

帐面减少的现金怎么办?有的是实际库存现金随之一起减少,直接装入老板的口袋;有的则不减少实际库存现金,以假借款的形式平帐:

借:现金

贷: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等

如果虚开的数量大,“现金”科目贷方发生额就会相应虚增,这时如果假借款的会计处理不及时,则在现金日记帐甚至总帐上会出现现金科目余额为负数的情况,所以有的企业干脆不通过现金科目核算,直接挂往来帐: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有的企业长期这样操作形成大额的应付帐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有的企业则在“应付帐款”余额过大且有一定帐面现金的时候,做一笔假还款分录:

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

同样这时的现金又进了老板的腰包或再以假借款的形式平帐。这是第一步假收购。下一步是进入生产成本,会计根据销售额的大小,将全部或部分虚假收购的原材料编造材料领料单等内部会计原始凭证,混在真实的原始凭证中一起进行核算,计算在产品和产成品成本。有的小企业就更省事了,实际使用的是一套内部凭证,记帐时再另编一套。当然,这种手法不是收购加工企业的“专利”。

进入成本核算这个“大口袋”后,虚假收购行为在帐面上似乎就被“抹平”了,但假帐毕竟是假帐,总有一些不同于真实帐务处理的特点:

出,有虚假收购行为的企业,它的有些大额资金往来只是做假帐的需要,根本不存在,怎么能有银行的单据呢?所以它的这些所谓“资金往来”,不管是几万还是几十万,证明的原始单据只有一张借据或者收条。当然帐上这些往来对象的姓名大多也是编造或冒用的,明显一点的是挂老板或其亲属的户头。

二是现金科目帐务混乱。财务会计制度对现金的管理和核算要求是很明确、很严格的,但有虚开行为的企业难以遵守也不会遵守这些规定。比如,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根据业务需要核定库存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而它的现金收支业务中大额的虚进虚出部分,没法通过银行存款的进出反映,只能在现金科目上反映,所以在帐面上很容易出现大额的现金余额或负数;再比如,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而虚开的收购发票行为涉及几个环节,很难按正常程序走,否则真假业务自己都容易搞不清。一般都是集中补做。如果现金日记账是按规定逐笔登记的话,补做的痕迹就很明显。企业不会这么傻,有三种办法可以掩盖:一是真假两本帐,真的自己用,假的应付检查;二是不逐笔登记,一段时间汇总登记一次,鱼目混珠;第三种方法最彻底,不记现金日记帐,只是在总帐上汇总记载。

三是产品成本中材料耗用比例较正常企业高。由于虚开的原材料成本最终要进入产成品成本,所以如果拿几个有同类业务的收购企业进行比较,看相同的一段较长时间内(比如一年、一个收购季节),各自的材料耗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那么有虚假收购行为的企业或虚开行为严重的企业的比例无疑要比其他企业高。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各种违法行为能给违法企业带来很多利益,但其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偷逃国家税收。特别是虚开行为对几个主体税种都有冲击。

1、增值税。多开发票就可以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少交或不交增值税。更有甚者,一些收购企业一边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抵扣,一边向其他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把危害向外扩散,严重破坏了增值税的税收链条。对于出口企业来讲,多开收购发票则能多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

2、企业所得税。虚增的原材料不仅多抵扣增值税,还进入企业成本,减少企业利润;虚假的借款不仅掩饰了虚开行为,还可以冠冕堂皇地在税前列支利息,这样一来,企业所得税还能有多少?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会看到,有的企业甚至是当地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办得红红火火,销售连年扩大,帐面上却连年亏损。

其次是破坏征管秩序。农产品收购企业的所有收购业务中,一部分是直接向农户收购的,另一部分是通过个体经营者、其他收购企业等途径间接收购的。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比例。有的企业座落在农产品产区,农户直接向企业出售农产品价格高,直接收购的比例就高;有的企业对外地农产品依赖性强,间接收购的比例就会高一些。由于前面所述的原因,有很多收购企业会将间接收购业务(应由出售方提供发票)处理为直接收购业务(向出售方开具收购发票),这使得大量的农产品经营者逃避了税收监管。

第三是有害公平竞争。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上可变通操作的巨大空间,让一些不守法企业获得了非法的税收收益。如果剔除其他因素,这种非法的税收收益使得不守法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的优势会越来越明显,而守法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处于劣势。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理论认为,真币和假币如果能同时在市场上通行无阻,那么假币就会逐渐在市场上取代真币。同样,如果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的话,那么我们的税收政策就成了不守法企业的“竞争手段”了。长此以往,自觉守法的企业将越来越少,违法的情节会越来越严重。

二、加强管理的思路及建议

问题出在哪里?以笔者浅见,出在农产品发票抵扣政策的制度设计上。农产品发票抵扣政策本身很正确,能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深加工,能促进农(林、牧、渔)业的发展和农(林、牧、渔)民的增收。但它规定的抵扣条件太简单了,就是企业自己说了算,规范的企业能做到,不规范的企业更能做到。它似乎有一个理想的前提就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都能自觉遵守税法。政策层面更多的是规定不允许企业怎样做,却没有好的办法让它无法做;税收征管只有事后处罚规定,没有有效的事前预防机制。

解决的办法是什么?笔者以为可以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成功经验得到借鉴。应该说以前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现象也是层出不穷,大案要案屡见不鲜。税务机关怎么加强管理、怎么加强宣传,司法机关怎么惩罚犯罪分子,仍然不能有效遏止。直到金税二期的推行才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金税二期的本质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企业的外部信息制约和事前预防。企业不是仅凭自己提供的内部信息就能证明涉税行为的真实性,必须要和外部信息互相印证才能被视为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并得到认可的难度非常大。光靠自己说了不算,自己想不守法都难。最近的一窗式管理、运输发票的管理也是延续了这个思路,强调外部信息制约,强调事前预防。

虽然农产品有其特殊性,但只要认真研究其特性,外部信息制约和事前预防的思路还是可以用于农产品发票管理的。笔者认为,要最终达到基本杜绝农产品发票违法行为的目的可以分两步走。近期目标:改变农产品发票抵扣条件,利用银行支付环节加强对企业的外部制约,加强税务机关对收购发票信息的利用和查核。中远期目标:建立全国农产品信息数据库,将收购发票管理纳入金税工程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具体说:

(一)实行不付款不抵扣的制度。与其他行业不同,实行不付款不抵扣的制度在农产品收购行业既有可能也有必要。农产品收购面对的是大量农户,真正的收购行为一般都是支付现金,很少有拖欠的,除非出现买方市场或垄断的情形,但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不付款不抵扣的制度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企业在银行开立收购专户,收购款直接从专户上划转进农户的储蓄户,企业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收购款。开立收购专户的好处就是将收购资金与其他经营资金分开,收购专户的资金专门用于收购,每月的对帐单可以清楚地看出企业的收购资金实际支出是多少。规定企业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收购款而是从专户上划转的好处是防止企业利用虚假的资金支付虚开发票。他只开一张发票没用,必须得有银行的资金支付记录,银行是不会帮他做假帐的。

从专户上给农民划款的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参照银行代发放企业工资的做法,由企业会计按收购发票逐笔开具转帐支票(代发工资是汇总开具),农户持转帐支票到银行将货款转入自己的储蓄户。这里要指出的是必须使用转帐支票,而非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只有在转入储蓄户后才能提取现金,那么在储蓄户上就有了记录,必要时税务机关可以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直接支付现金就难以核实了。这种方法有它的优缺点:优点是操作起来难度不大;缺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会计人员的量非常大,特别是在收购旺季;另一方面是农户没有取得发票的主动性,只要支票不要发票,支票和发票很可能产生不对应的情况从而形成新的征管漏洞。

第二个选择是在收购发票中增设一联与支票功能相同的银行付款联,收购专户的资金只能凭该联才能支付。这个方法可以真正让企业象重视增值税发票一样重视收购发票。农户会主动要求开具发票,不索要就拿不到钱;企业也必须提供发票,企业不从专户上付款、不提供发票就无法抵扣。它能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既解决了企业会计人员量大的问题,又让发票和支票绝对一一对应,还能保证收购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当然这条措施最大障碍在于它不是税务机关就能决定的,必须得到金融部门的大力配合。票据法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但是这个办法的实施效果要优于上一个办法,即便一时不能到位,也应作为一个努力的方向。

(三)改手工开具为电脑开具,改进对收购发票信息的利用效率。收购发票手工开具的最大缺点就是对发票所记录的信息不能充分利用。因为发票的使用量都很大,要汇总统计发票的某一项信息量大又容易出错。可以开发两个软件,一个是企业开票的软件,另一个是税务机关接收分析的软件。企业在电脑上开具收购发票,开票信息形成并确认后,企业不能在电脑上任意修改。下月初企业将上月开票的电子信息通过一定方式(ic卡、软盘、因特网等)传递给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国税机关的软件不仅能读取企业上报的数据,还要具备较强的查询功能,比如对某一农户根据其身份证号或姓名查询他在一段时期内出售农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便于税务人员查核。在手工开票的情况下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

以上三项措施表现在申报环节就是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收购发票电子信息和银行划帐清单或对帐单,作为抵扣的凭据。条件成熟时可以由税务机关从银行取得企业收购专户的电子信息,与企业报送的电子信息自动逐笔核对,两者一致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四)收购发票信息核查和协查。上面的办法不能自动预防另外两个问题,一是扩大对象和范围开票;二是企业冒用农户的名义虚开收购发票并将资金从收购专户转出用于其他用途。这时税务机关的分析软件就可以发挥作用了,税务人员可以利用分析软件对收购发票进行核查和协查。税务人员先按某一口径比如收购数量、收购价格、农产品品名等,筛选出一定比例的异常户:收购价格偏高的、收购数额偏大的、同一销售者多次销售的等等,再对这些异常户进行核查。核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果怀疑企业冒用农户的名义虚开收购发票的,可以向该农户发出信函或到实地询问,求证该农户是否出售了企业申报的农产品,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如果怀疑企业扩大对象或范围开票,可以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证实该户是不是农产品经营者,还可以到实地去勘察。由于软件统计筛选作用的发挥,使得核查能有的放矢,很有针对性,容易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从而能有效地弥补银行环节制约的不足。

有些农产品不一定限于本地流通,有的甚至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那么对于企业外出收购和外地农户、经营者来本地出售农产品的信息,主管国税机关就难以核查了。必须象增值税发票一样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协查制度,将核查的委托异地国税机关进行。协查的数量、内容和回复时间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近期目标的实现可以大大压缩企业违法操作的空间,但它对于少量的虚假开票、扩大对象和范围开票难以杜绝。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对违法企业的查处来警示其他企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实现农产品发票管理的中长期目标来解决。

(五)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产品信息数据库,将收购发票管理纳入金税工程系统,进行信息比对,以农户产量核对企业收购量,最大限度地杜绝虚开现象。这是在实现农产品发票管理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努力的目标。农产品信息数据库按年采集和维护,对象是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农产品的农户,内容包括农户姓名、家庭成员、农田(水面、牧场等)面积、预计年产量,在收获季节根据各地的年景将预计年产量乘以一个系数来确定实际产量,这个实际产量是确定各农户出售农产品数量的基数,所有企业收购农产品的信息都要与之核对,一个农户出售农产品,不管是一次出售还是分次出售,不管是在一家收购企业出售还是在多家收购企业出售,不管是在本地出售还是在外地出售,都不应超出这个基数。收购的对象也应该在数据库范围内。数据库里没有记录的农户出售农产品和超基数出售农产品都应由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这样以农产品的源头信息来确定收购信息的真实性,收购企业弄虚作假的空间就几乎没有了。

当然这个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关键在于数据库建立涉及的范围太广(全国约有1.8亿农户)、业务复杂,必须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数据不全或不真实都没有使用价值。较理想的做法是如果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信息数据库,将税务部门的业务需求考虑进去,或与税务部门共建共享,这样难度会降低,数据也有使用价值。

出,有虚假收购行为的企业,它的有些大额资金往来只是做假帐的需要,根本不存在,怎么能有银行的单据呢?所以它的这些所谓“资金往来”,不管是几万还是几十万,证明的原始单据只有一张借据或者收条。当然帐上这些往来对象的姓名大多也是编造或冒用的,明显一点的是挂老板或其亲属的户头。

二是现金科目帐务混乱。财务会计制度对现金的管理和核算要求是很明确、很严格的,但有虚开行为的企业难以遵守也不会遵守这些规定。比如,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根据业务需要核定库存现金余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而它的现金收支业务中大额的虚进虚出部分,没法通过银行存款的进出反映,只能在现金科目上反映,所以在帐面上很容易出现大额的现金余额或负数;再比如,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而虚开的收购发票行为涉及几个环节,很难按正常程序走,否则真假业务自己都容易搞不清。一般都是集中补做。如果现金日记账是按规定逐笔登记的话,补做的痕迹就很明显。企业不会这么傻,有三种办法可以掩盖:一是真假两本帐,真的自己用,假的应付检查;二是不逐笔登记,一段时间汇总登记一次,鱼目混珠;第三种方法最彻底,不记现金日记帐,只是在总帐上汇总记载。

三是产品成本中材料耗用比例较正常企业高。由于虚开的原材料成本最终要进入产成品成本,所以如果拿几个有同类业务的收购企业进行比较,看相同的一段较长时间内(比如一年、一个收购季节),各自的材料耗用占产品成本的比例,那么有虚假收购行为的企业或虚开行为严重的企业的比例无疑要比其他企业高。

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各种违法行为能给违法企业带来很多利益,但其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偷逃国家税收。特别是虚开行为对几个主体税种都有冲击。

1、增值税。多开发票就可以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少交或不交增值税。更有甚者,一些收购企业一边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抵扣,一边向其他企业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把危害向外扩散,严重破坏了增值税的税收链条。对于出口企业来讲,多开收购发票则能多享受国家的出口退税。

2、企业所得税。虚增的原材料不仅多抵扣增值税,还进入企业成本,减少企业利润;虚假的借款不仅掩饰了虚开行为,还可以冠冕堂皇地在税前列支利息,这样一来,企业所得税还能有多少?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会看到,有的企业甚至是当地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办得红红火火,销售连年扩大,帐面上却连年亏损。

其次是破坏征管秩序。农产品收购企业的所有收购业务中,一部分是直接向农户收购的,另一部分是通过个体经营者、其他收购企业等途径间接收购的。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比例。有的企业座落在农产品产区,农户直接向企业出售农产品价格高,直接收购的比例就高;有的企业对外地农产品依赖性强,间接收购的比例就会高一些。由于前面所述的原因,有很多收购企业会将间接收购业务(应由出售方提供发票)处理为直接收购业务(向出售方开具收购发票),这使得大量的农产品经营者逃避了税收监管。

第三是有害公平竞争。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上可变通操作的巨大空间,让一些不守法企业获得了非法的税收收益。如果剔除其他因素,这种非法的税收收益使得不守法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的优势会越来越明显,而守法经营的企业越来越处于劣势。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理论认为,真币和假币如果能同时在市场上通行无阻,那么假币就会逐渐在市场上取代真币。同样,如果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止的话,那么我们的税收政策就成了不守法企业的“竞争手段”了。长此以往,自觉守法的企业将越来越少,违法的情节会越来越严重。

二、加强管理的思路及建议

问题出在哪里?以笔者浅见,出在农产品发票抵扣政策的制度设计上。农产品发票抵扣政策本身很正确,能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深加工,能促进农(林、牧、渔)业的发展和农(林、牧、渔)民的增收。但它规定的抵扣条件太简单了,就是企业自己说了算,规范的企业能做到,不规范的企业更能做到。它似乎有一个理想的前提就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都能自觉遵守税法。政策层面更多的是规定不允许企业怎样做,却没有好的办法让它无法做;税收征管只有事后处罚规定,没有有效的事前预防机制。

解决的办法是什么?笔者以为可以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成功经验得到借鉴。应该说以前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现象也是层出不穷,大案要案屡见不鲜。税务机关怎么加强管理、怎么加强宣传,司法机关怎么惩罚犯罪分子,仍然不能有效遏止。直到金税二期的推行才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金税二期的本质是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企业的外部信息制约和事前预防。企业不是仅凭自己提供的内部信息就能证明涉税行为的真实性,必须要和外部信息互相印证才能被视为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并得到认可的难度非常大。光靠自己说了不算,自己想不守法都难。最近的一窗式管理、运输发票的管理也是延续了这个思路,强调外部信息制约,强调事前预防。

虽然农产品有其特殊性,但只要认真研究其特性,外部信息制约和事前预防的思路还是可以用于农产品发票管理的。笔者认为,要最终达到基本杜绝农产品发票违法行为的目的可以分两步走。近期目标:改变农产品发票抵扣条件,利用银行支付环节加强对企业的外部制约,加强税务机关对收购发票信息的利用和查核。中远期目标:建立全国农产品信息数据库,将收购发票管理纳入金税工程系统,进行信息比对。具体说:

(一)实行不付款不抵扣的制度。与其他行业不同,实行不付款不抵扣的制度在农产品收购行业既有可能也有必要。农产品收购面对的是大量农户,真正的收购行为一般都是支付现金,很少有拖欠的,除非出现买方市场或垄断的情形,但在这种情况下实行不付款不抵扣的制度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二)企业在银行开立收购专户,收购款直接从专户上划转进农户的储蓄户,企业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收购款。开立收购专户的好处就是将收购资金与其他经营资金分开,收购专户的资金专门用于收购,每月的对帐单可以清楚地看出企业的收购资金实际支出是多少。规定企业不得直接用现金支付收购款而是从专户上划转的好处是防止企业利用虚假的资金支付虚开发票。他只开一张发票没用,必须得有银行的资金支付记录,银行是不会帮他做假帐的。

从专户上给农民划款的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参照银行代发放企业工资的做法,由企业会计按收购发票逐笔开具转帐支票(代发工资是汇总开具),农户持转帐支票到银行将货款转入自己的储蓄户。这里要指出的是必须使用转帐支票,而非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只有在转入储蓄户后才能提取现金,那么在储蓄户上就有了记录,必要时税务机关可以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直接支付现金就难以核实了。这种方法有它的优缺点:优点是操作起来难度不大;缺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会计人员的量非常大,特别是在收购旺季;另一方面是农户没有取得发票的主动性,只要支票不要发票,支票和发票很可能产生不对应的情况从而形成新的征管漏洞。

第二个选择是在收购发票中增设一联与支票功能相同的银行付款联,收购专户的资金只能凭该联才能支付。这个方法可以真正让企业象重视增值税发票一样重视收购发票。农户会主动要求开具发票,不索要就拿不到钱;企业也必须提供发票,企业不从专户上付款、不提供发票就无法抵扣。它能起到一石三鸟的作用,既解决了企业会计人员量大的问题,又让发票和支票绝对一一对应,还能保证收购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当然这条措施最大障碍在于它不是税务机关就能决定的,必须得到金融部门的大力配合。票据法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汇票、本票、支票的格式应当统一,票据凭证的格式和印制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但是这个办法的实施效果要优于上一个办法,即便一时不能到位,也应作为一个努力的方向。

(三)改手工开具为电脑开具,改进对收购发票信息的利用效率。收购发票手工开具的最大缺点就是对发票所记录的信息不能充分利用。因为发票的使用量都很大,要汇总统计发票的某一项信息量大又容易出错。可以开发两个软件,一个是企业开票的软件,另一个是税务机关接收分析的软件。企业在电脑上开具收购发票,开票信息形成并确认后,企业不能在电脑上任意修改。下月初企业将上月开票的电子信息通过一定方式(ic卡、软盘、因特网等)传递给主管国税机关。主管国税机关的软件不仅能读取企业上报的数据,还要具备较强的查询功能,比如对某一农户根据其身份证号或姓名查询他在一段时期内出售农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便于税务人员查核。在手工开票的情况下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

以上三项措施表现在申报环节就是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收购发票电子信息和银行划帐清单或对帐单,作为抵扣的凭据。条件成熟时可以由税务机关从银行取得企业收购专户的电子信息,与企业报送的电子信息自动逐笔核对,两者一致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四)收购发票信息核查和协查。上面的办法不能自动预防另外两个问题,一是扩大对象和范围开票;二是企业冒用农户的名义虚开收购发票并将资金从收购专户转出用于其他用途。这时税务机关的分析软件就可以发挥作用了,税务人员可以利用分析软件对收购发票进行核查和协查。税务人员先按某一口径比如收购数量、收购价格、农产品品名等,筛选出一定比例的异常户:收购价格偏高的、收购数额偏大的、同一销售者多次销售的等等,再对这些异常户进行核查。核查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果怀疑企业冒用农户的名义虚开收购发票的,可以向该农户发出信函或到实地询问,求证该农户是否出售了企业申报的农产品,数量、金额是否一致;如果怀疑企业扩大对象或范围开票,可以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证实该户是不是农产品经营者,还可以到实地去勘察。由于软件统计筛选作用的发挥,使得核查能有的放矢,很有针对性,容易取得实质性的成果,从而能有效地弥补银行环节制约的不足。

有些农产品不一定限于本地流通,有的甚至是在全国范围内流通。那么对于企业外出收购和外地农户、经营者来本地出售农产品的信息,主管国税机关就难以核查了。必须象增值税发票一样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协查制度,将核查的委托异地国税机关进行。协查的数量、内容和回复时间必须有明确的规定。

近期目标的实现可以大大压缩企业违法操作的空间,但它对于少量的虚假开票、扩大对象和范围开票难以杜绝。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对违法企业的查处来警示其他企业,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实现农产品发票管理的中长期目标来解决。

(五)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农产品信息数据库,将收购发票管理纳入金税工程系统,进行信息比对,以农户产量核对企业收购量,最大限度地杜绝虚开现象。这是在实现农产品发票管理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努力的目标。农产品信息数据库按年采集和维护,对象是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农产品的农户,内容包括农户姓名、家庭成员、农田(水面、牧场等)面积、预计年产量,在收获季节根据各地的年景将预计年产量乘以一个系数来确定实际产量,这个实际产量是确定各农户出售农产品数量的基数,所有企业收购农产品的信息都要与之核对,一个农户出售农产品,不管是一次出售还是分次出售,不管是在一家收购企业出售还是在多家收购企业出售,不管是在本地出售还是在外地出售,都不应超出这个基数。收购的对象也应该在数据库范围内。数据库里没有记录的农户出售农产品和超基数出售农产品都应由税务机关进行检查。这样以农产品的源头信息来确定收购信息的真实性,收购企业弄虚作假的空间就几乎没有了。

当然这个目标不是一蹴而就的,关键在于数据库建立涉及的范围太广(全国约有1.8亿农户)、业务复杂,必须得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数据不全或不真实都没有使用价值。较理想的做法是如果中央及地方政府能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农业信息数据库,将税务部门的业务需求考虑进去,或与税务部门共建共享,这样难度会降低,数据也有使用价值。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五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全面改革有了进一步深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也有着进一步加快,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导下,社会主义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尤其是基层农村的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良好成效。本文主要就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实际对新农村建设中村镇规划管理的问题,以及优化解决策略加以探究,希望此次理论研究有助于新农村建设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村镇规划管理;问题

村镇的经济发展在当前已经非常迅速,各项的基础设施也都基本修建完成,在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背景下,村镇的规划管理就会和城市的差距不断缩小,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宏大目标。加强新农村建设中的村镇规划管理理论研究,对实际的村镇规划管理的发展就有着促进作用。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六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20__年 月 日 签订的编号为 的《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业、住宅工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6+1层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1.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级装饰工程。

1.2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太阳能热水器预留预埋工程。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桃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约25000平方米,由四个以上单体工程组成。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开、竣工日期

1.1总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5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工期不顺延情况: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七

甲方(发包方):

(法人代表:)

乙方:

一、工程主干道长1050米;

二、商品混凝土标号c25;

三、填土石子不允许用隧道挖出的石料;

四、路面宽2。5米,厚0。15米;

五、铺面石子必须用挖掘机压平,石子厚0。05米;

七、从大队路至大塘水沟坡面包括此项内;

八、此项总承包款为人民币拾捌万元整(含税);

九、工程结算款以实际测量的工程总量为准。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八

承包方(乙方):___

第1条:___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

工程地点:___工程内容:___

1.2承包范围:___

1.3开工日期:___20____年月日竣工日期:___20____年月日

第2条:___建设规模、主要工程量:___工程造价元,大写

第3条:___工程款结算方式:____

第4条:___合同生效及终止: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双方完成相互约定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5条:___合同份数

5.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5.2甲乙双方如发生经济纠纷,可以通过向蓟县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合同签订时间: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备注:____

发包方(章)承包方(章)

地址:___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委托代表人:___委托代表人:___

电话:___电话:___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十九

甲方(发包方):

(法人代表:)

乙方:

一、工程主干道长1050米;

二、商品混凝土标号c25;

三、填土石子不允许用隧道挖出的石料;

四、路面宽2.5米,厚0.15米;

五、铺面石子必须用挖掘机压平,石子厚0.05米;

七、从大队路至大塘水沟坡面包括此项内;

八、此项总承包款为人民币拾捌万元整(含税);

九、工程结算款以实际测量的工程总量为准。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二十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住楼工程,在双方于20xx年 月 日 签订的编号为 的《施工合同》中的专用条款之第47条“补充条款”部分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农村建设项目商业、住宅工程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6+1层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

1.1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初级装饰工程。

1.2安装工程:室内暖通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照明工程、防雷接地工程、电话电视网络配管及箱体预留管、消防工程的预埋预留工程、智能化工程预留预埋工程、供配电预留预埋工程、太阳能热水器预留预埋工程。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桃花村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标段约25000平方米,由四个以上单体工程组成。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工期违约责任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15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5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工期不顺延情况: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农村垃圾池建设合同篇二十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

3.2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

第5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甲方工作。

第8条乙方工作。

第9条进度计划。

9.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延期开工。

第11条暂停施工。

第12条工期延误。

第13条工期提前。

第14条检查和返工。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

15.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5.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条试车。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________________。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设计变更。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竣工验收。

27.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28条竣工结算。

28.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29条保修。

第30条争议。

第31条违约。

第32条索赔。

第33条安全施工。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工程分包。

第37条不可抗力。

第38条保险。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1条合同份数:

41.1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41.3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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