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学习和经历都是一次宝贵的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己。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引用一些相关的理论知识或文献资料,提升文章的可信度和参考价值。接下来将展示几篇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一
近年来,随着语文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语文工作变得愈加重要。为了规范学校语文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制定出了相应的语文工作条例。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有体会地感受到了这些条例的积极影响。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所学,就学校语文工作条例这一主题,总结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学校语文工作条例为我们的教学提供了明确的指导。采用条例指导的方式可以有效地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我曾经遇到过一次课堂纪律混乱的情况。学生们随意聊天、互相打闹,完全无法投入到课堂中。深感束手无策的我,意识到问题的所在,我开始仔细研读学校语文工作条例,并实施其中的相关规定。我对学生进行了严格的纪律要求,明确了他们在课堂中的行为准则。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课堂纪律逐渐得到了改善。我深刻感受到,学校语文工作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指导,帮助我们解决了教学中所遇到的问题。
其次,学校语文工作条例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学校语文工作条例明确了学生的学习目标和要求,使他们在学习时有了明确的方向。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对学生进行了一次期末考试前的复习。在复习过程中,我发现学生们的基础薄弱,对于某些复杂的语文知识掌握不太牢固。我立刻意识到,这与学校语文工作条例所要求的学生学习目标相吻合,我开始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复习,帮助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最终,学生们在期末考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次经历使我深信学校语文工作条例对学生学习的重要性,它给予学生们一个良好的学习保障。
再次,学校语文工作条例提高认识,拓宽视野。通过学习和了解学校语文工作条例,我们能够更加全面地认识语文教育,不仅仅是在教育教学中,还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这让我不禁想起了一次课堂教学中的经历。一次,我带领学生进行了一次有关月亮与民族文化的讨论。学生们通过讨论和互动,不仅加深了对月亮相关知识的理解,还扩展了自己的文化视野,增强了拓展思维的能力。这次教学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重要性。
最后,学校语文工作条例不仅对我们教师个人的成长有着积极影响,也有助于学校建设和共同发展。作为教师,我们的工作离不开学校和团队的支持。学校语文工作条例规范了学校语文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了学校整体教育水平。这为每一位教师提供了一个成长的平台,使我们能够不断完善自身的教学能力,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交流和合作,共同学习,相互促进,实现教育目标的共同成长。
综上所述,学校语文工作条例在促进教学效果、保障学生学习、拓宽视野和促进个人成长和学校共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教师要逐渐习惯并遵守这些条例,积极运用其中的规定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责,提高语文教育质量,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二
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指在工厂、商店、学校、机关、街道、合作社、农场、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校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使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组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副主任赵安华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赵安华全面介绍了制定《条例》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原则,系统解读了《条例》的基本框架、重点内容,深刻阐释了贯彻落实中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等。
辅导报告后,播放了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片。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对我们党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的具体化。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条例》明确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自觉把《条例》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形成制度合力,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实到甘肃省组织工作方方面面。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在兰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中央在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xx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中国的医疗保障制度还不够完善,保障标准也不够高,大部分百姓在面临就医问题,特别是遇到疑难杂症时往往束手无策,甚至会出现家财散尽的状况。此时,医疗救助对缓解这些燃眉之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感受到这项政策落实的还不够好,在此我针对此问题谈一些个人看法。
就我市而言,医疗救助主要针对的是低保家庭人员和边缘困难群体,需具备的条件是:必须为住院治疗的患者;在经过医保环节(低保家庭人员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后个人花费超过起付线(低保家庭人员为xx元,边缘困难群体为5000元),方能由社区上报至街道,再由街道上报至民政局,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报至财政局,财政局审查通过后拨款至民政局,民政局将款项拨付给街道工作人员,最后由街道工作人员将救助金下发至患者手中。每人每年的救助上线为5000元。
整个过程财务制度非常规范,各级领导的把关、签字、单位公章、领取人签字、返回汇总表等都很完备。这样的环节设置对于确保医疗救助金的准确发放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通过层层审核把关,基本上保证不会出现骗取或挪用医疗救助金的事件发生,这是值得肯定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许多困难家庭首先要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这个周期就比较长,低保家庭还需经过“济困病床”环节,周期就更长了,而有些定点医院不主动向患者介绍济困病床政策,本来是帮助穷人减轻就医负担的好政策落实的并不好。经过这两个环节再申请医疗救助金,又需经历一个漫长过程,可疾病是不等人的,病人的生命健康需要与时间赛跑,医院不是慈善机构,不会耐心等待救助金下拨后再收费。此外,起付线偏高,封顶线偏低也对困难病患的帮助不大,尤其是重症患者,花费动辄十几万到几十万,即使享受到全额,也仅为区区5000元,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
那么,只有从实际出发,重新制定新的救助政策,方能对困难群体给予真正的帮助,对此我有一点建议:
首先降低起付线标准,根据嘉峪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起付线标准。
其次提高救助标准,由目前的5000元升至更高标准,而且这个标准可以根据患病程度、就医费用制定多个标准,例如一般的病症可制定一个较低的标准;重症则可制定较高的标准。
再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减少审批环节,这需要民政、社保、卫生部门的协调合作;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有一件就要马上解决一件,不要拖拉和堆积。
第四,与定点医院协调解决部分病患无钱入院进行先期治疗的问题。可由民政部门协调,让病患先入院治疗,后由民政部门垫付医疗救助金。
第五,扩大救助范围。目前医疗救助金仅针对住院治疗的患者,但一些慢性病或特殊病种还需长期服药治疗,这些门诊治疗费用经过长期积累数额可观,也对患者家庭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因此,可让这部分人将平日门诊花费的清单收集起来,达到一定数额时给予适当救助。
第六,建立临时性医疗救助应急基金。可使用这笔基金灵活处理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急事、特事、难事,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好这些问题,使群众收益。
第七,真正落实好济困病床制度,让困难群众享受到政策温暖。
第八,定期回访制度的建立,使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对困难病患的救助效果和是否还存在就医方面的其他困难,并及时伸出援手。
第九,医疗救助不仅是物质方面的帮助,还应给予政策和精神方面的帮助。例如提供政策解答、帮助病患及家人寻求解决办法、协调其他部门对其帮助、对病患进行疏导和安慰等。
最后,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宣传指导,让群众真正了解到存在就医困难问题后找哪些部门、需要哪些材料、审批发放医疗救助金的周期,使群众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尽快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
齐家治国平天下,小家安则国家安,每一个家庭都是国家的一个“细胞”,只有“细胞”能健康饱满的生活,国家才能运行的平稳、发展的和谐,因此是否关注每一个家庭的兴衰,是否努力解决好每一个家庭遇到的实际困难将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发展稳定的大局。
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替国家履行职责,就是为国家和人民贡献力量。
古城街道共有党员567名,组成了机关支部、春和社区党支部、永宁社区党支部、城北社区党支部等13个党支部。我们深刻的意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在直接管理服务党员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坚持打牢基础,坚持规范组织活动,才能够使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古城街道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同时发挥党支部教育党员的作用,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带领党员凝聚群众、服务群众。
结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古城街道对今后的工作有以下设想:组织带领群众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小微工业园,走共同富裕道路,并计划在2019年成立泳装企业联合党支部,并发挥党组织牵头作用,为企业服好务,促进企业的科学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大力推进古城街道经济全面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使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每一个基层战斗堡垒都强起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古城街道将把力量沉到基层,把重点放在支部,从严推进,精准指导,推动基层党组织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推进学习教育,明确具体方法标准引导他们,让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更好的服务人民。
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2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当前,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必须夯实基层在基层,加强党支部建设。中国共产党为何能带领13亿多中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为何能领导拥有8900多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党阔步前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抓牢抓实“支部”这个关键。步入新时代,面临新问题,彰显新担当新作为,更需要加强党支部的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有利于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令出法随,令行禁止。《条例》已经出台,贯彻执行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我们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要做支部工作条例的践行着。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领会精神,全面掌握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支部是党的组织细胞,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建设,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出台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了党支部的定位和工作职责,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细化了不同党支部的工作侧重点,为基层党支部工作指明方向。党支部密切联系着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党支部是党在基层舆论的喉舌,党中央从顶层设计支部工作,出台党支部工作条例在当前非常正确和必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印发支部工作条例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从严治党的升级版。党支部担负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党支部最了解党员的动向。每一个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监督管理好每一名党员的职能,党内就少一些腐败分子,具体到基层也就会少一些黑恶势力存在。当前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这与党的建设工作一脉相承。基层黑恶势力不是一两天形成的,少数党员长期养成的恶习,逐渐演化成为黑恶势力,原因在于党支部疏于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对少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下手抓,对没有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自以为是的党员没有管理好、没有教育好,使少数党员逐渐发展成为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支部工作条例明确了党支部教育管理的职责,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有利于扭转过去党支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的局面,有利于净化基层社会歪风邪气,对当前支部建设意义重大。
党支部担负宣传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是党在群众身边的宣传者也是党的决策部署落实者,把党的各项政策制度传递给千家万户,将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证了党的声音在基层不变调,决策部署不走样。《条例》对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教育党日等党内活动细化,通过党内活动高效的将党的声音和决策部署传递给千千万万名党员。
无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给支部定了规矩,明确了义务也压实了责任。随着《条例》在基层全面推行,支部工作的规范运行,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建强党支部堡垒为核心,基层党支部工作一定会开创新得局面。
流活动,交换彼此的心得体会。总体认为,新《条例》符合机关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的新变化以及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是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此,我就个人对新《条例》的学习浅谈几点感想。
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修订的《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又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还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
通过对新《条例》的学习,对提升我局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自身职能,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主要从“三个增强”方面体现:一是能增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培养了求真务实、亲民为民、负责敬业和艰苦奋斗等风气。二是能增强思想政治建设。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政治教育、党性修养和思想工作等内容都能得到提升。三是能增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坚持预防为主、培养健康生活情趣和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2010年6月4日,新《条例》颁布实施。作为党人治党、党员自律的党内重要规章制度,新《条例》紧跟时代步伐,密切联系基层群众,从科学发展、民生建设、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阐述和规定。本人通过学习,对新《条例》的内容有了新的认识。
(一)新《条例》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了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将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引入其中,是我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又一体现。这一要点着重强调了党内建设的科学发展要求,与党员领导干部的52个“不准”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统一体系,对党内建设、党员管理、作风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党的发展方向,规范了党员行为举止,更明确了我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长远任务目标。
(二)在新《条例》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中新增了“服务”的.内容,是新《条例》的一大亮点,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这与打造服务型政府相辅相成,把“服务”带到工作里、基层中,把“群众向党组织靠拢”转变为主动为党员为群众提供服务,主动向基层提供规章制度、政策等咨询及宣传,计时跟踪支部各党员工作及生活情况,关心他们、帮助他们,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三)新《条例》中的“坚持党要管党”明确了工作原则,而“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的确立,使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任务更加明确,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指出了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应从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抓起;“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为党的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机关工委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领导机关党组织落实党建科学发展,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敢于先行提供了依据。
“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我局作为政府宏观经济综合管理职能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工作实际,切实将新《条例》与发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
(一)抓党风,不断增强凝聚力。“党风正则干群和”,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一是深入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二是局党支部要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三是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杜绝挥霍浪费的奢侈行为,形成廉洁勤政的清风正气。
群众和客商感到满意。二是根据实际,修订完善机关管理规定,实行岗位负责、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行服务承诺和限时办结制以及行政效能过错责任追究和机关效能建设评议考核制度,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用制度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确保机关行为规范、运行廉洁高效。三是经常组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抓好调查研究,切实掌握企业和基层需求和呼声,为企业和基层解难题。
(三)抓新风,不断增强开拓力。切实肩负起全县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责任,在局机关内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观念,把服务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敢于、善于谋划创新,切实将新《条例》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在抓好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要密切关注及时反映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新观念;在抓好《纲要》对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们关注的问题,提出新思路;在抓好“十二五”规划贯彻落实要有新举措;在抓好重点项目管理推进工作中要有新办法;在抓好调查研究活动新观点;要有在文字工作上要有新思想,为发展和改革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抓和风,不断增强协调力。“干群和则社会稳”,单位和谐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的重要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互相”:一是互相信任,树立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支持别人就是支持自己的理念,为学习贯彻新《条例》打下基础;二是互相沟通,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大家经常做到沟通思想,化解矛盾,活血化淤;三是互相谅解,提倡友谊和谅解,能够容得不同意见,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的积极因素,积极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推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11月8日下午,我系党支部在教学楼108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谢xx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
谢书记指出,xx年8月13日,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高校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谢xx书记对我系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谢xx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根据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对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党组织设置、党组织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等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
我们的大学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中比较特殊的一部分,因为组织成员都是大学生,文化水平较高,不应该只满足理论学习,应该更加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宣传,多进行思考为我们的基层建设做些事情。同时还要多监督,多实践,深入工农群众当中去。
青年是一个国家的希望,大学生是青年之中文化水平较高的群体,并且大学生都是热血沸腾的青年,胸怀报国之志,是我党的新鲜血液,因此这样的一个群体,就更加需要一个有组织的管理。
通过对新《条例》的自主学习,对比新旧变化,我深刻的感受到新《条例》是中央对高等学校党的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具体体会如下:
一、新《条例》重大作用的发挥,是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条例》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深刻了解了党是如何带领我们进行工作和学习,如何保证我们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的。
二、我们要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实践。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新《条例》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新《条例》是在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特点进行了反复研究、推敲的基础上制定的,对中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作了进一步明确,是一个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要求指导高校如何实施基本管理体制的具有统率性的文件,形成了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科学界定,需要我们认真体会和贯彻执行。
三、我们要树立高校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的先进理念。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新《条例》回答了高校在党的建设中所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新《条例》精神。
四、我们要更加注重民主建设。新《条例》特别突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高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为我们高校在校生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我们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新矛盾和新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勇于实践,勇于创新,努力成为“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按照学院党委的部署,机电工程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5月10日下午机电工程学院党总支专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并总结在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现在就«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基本生活制度;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2、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进工作作风,搞好团结协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逐步形成一种有问题及时向组织汇报,有困难找组织解决的氛围,以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3、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召开各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分析了党员队伍的思想情况,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和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情绪和实际问题,能及时帮助指出、化解矛盾、改正缺点、增强团结。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团结等方面起了表率作用。
在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加强管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的形势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勇于实践,勇于创新,深入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措施,达到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目的,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水平。
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是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
《条例》从总则、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对群团组织的领导、领导和保障、附则,十个模块全面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
各高校应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并深刻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各高校在努力完成各学校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的同时,还要切实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既要要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校教育工作以及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高等学校不仅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而且要切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不断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和不断丰富教育内容,选树好典型,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普通高校基层组织的目标。
各高校应该认真宣传,积极渲染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只有将《条例》精神学透彻,才能更快更好的开展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才能确保工作不出错。同时也借此次学习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高校党建工作更上新台阶,切实做好各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条例》指出高校党组织应当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帮助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习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各普通高校教师不仅要传播知识、思想、真理,还应承载着塑造灵魂、生命、新人的重要任务。要深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统筹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要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既要把传授理论知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又要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只有理论与思想互通,理论与实践共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立德树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学校的领导,推进学校党的建设,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我校党支部在四楼党员活动室召开了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学习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会上,赵天兴党支部书记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也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讲解。谢书记指出,中共中央下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建设对基层工作的新要求,是指导学校未来一个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文件,必将对推动学校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赵天兴书记对我校各党员近期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二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与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学校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校风建设深化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发展。三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我校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赵天兴书记就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作了强调。他指出,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是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学院、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系统思维,充分调研,做到信息到位。在做一项工作时,一定要预先要把困难想足一些,把工作做得早一些,要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他们,热心关怀他们,积极鼓励他们。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可尝试积极组织开展“网络教育读本”知识竞赛活动,要把关系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力求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需掌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明白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及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基本要求,了解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建设教育强国上,做到与时俱进,从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我们要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在新《条例》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建设创新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的建设力量之源,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大力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信息化建设,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这样才能提高度、加维度,让创新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品牌和机制。
我们要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服务,在《条例》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目的都离不开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把党和人民紧紧连接在一起,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才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做好服务群众的事,还要做好服务党员干部的事,锻造服务之剑,在服务上加温度,在保障上加硬度,在监督上加强度,建设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
我们要遵循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指示,新《条例》吸收了各地各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的建设经验,是我们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回答了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为保障实施基本管理体制,还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举措。我们应该建设学习型组织,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接受新形势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为高等学校的校生带来光明和希望。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三
第一段:引言(应该约200字)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是指导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规,一直以来,学校都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以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素质的提高。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是为了更好地规范学校教育工作,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学生权益的保护。在我多年的教育工作中,我深切体会到了学校教育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专业知识提升、教学方法创新、评价体系改革、学生权益保护和学校管理等方面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专业知识提升(应约200字)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要求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感自身的知识水平直接影响到教育质量的提高。通过学校的培训和自主学习,我学到了很多新的教学理念和方法。这些新的知识和技能帮助我更好地进行教学,在激发学生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求,给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
第三段:教学方法创新(应约200字)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要求教师要创新教学方法,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通过学校的研讨会和交流活动,我了解到了很多新的教学方法,如合作学习、探究式教学等。这些新的教学方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并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在教学实践中,我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不断改进和调整,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通过创新教学方法,我能够更好地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四段:评价体系改革(应约200字)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要求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过去,学生评价主要依靠考试分数,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潜力的评价不够。近年来,随着学校教育工作条例的实施,学校开始改革评价体系。通过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如综合素质评价和个性化评价等,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发展。作为一名老师,我也积极参与学校评价体系的改革,通过多种评价方式,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五段:学生权益保护和学校管理(应约200字)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要求学校要保护学生的权益,这是我们教师的职责所在。通过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学校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权益保护机制,对学生的人身、财产和思想自由等方面进行保护。在学校管理方面,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明确了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为一名老师,我深感学生权益的保护和学校管理的规范与健全对于学校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结论:总结全文(应约200字)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对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保护学生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专业知识的提升、教学方法的创新、评价体系的改革、学生权益的保护和学校管理的规范与健全,教师能够更好地履行教育工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我会继续积极践行学校教育工作条例,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和教学能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四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空间日益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络安全问题的日益凸显。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许多企业和机构开始采取密码保护措施,实施密码工作条例。在我个人参与实施密码工作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密码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密码工作条例能够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需要使用到各种数字身份证明,如银行卡和电子邮箱等。这些数字身份在未受密码保护的情况下,很容易被他人非法获取和滥用。通过密码工作条例,个人隐私可得到有效保护,无需担心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
其次,密码工作条例有助于提高网络安全水平。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威胁也日益增加。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可以规范个人和组织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加强对密码和账户的管理和保护,从而减少黑客攻击和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
此外,密码工作条例对于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损坏具有重要意义。在信息时代,大量的个人和企业重要信息储存在网络上。密码工作条例的规定可以使个人和企业对重要信息采取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从而有效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损坏的发生。只有确保信息的安全性,用户才能更加放心地使用互联网。
然而,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首先,有些人对密码工作条例的要求存在理解难度。一些人对密码的复杂度和更改频率存在疑虑,认为这样做会增加他们使用网络的难度。其次,密码的保护还需要个人自觉性的提高。许多人倾向于使用简单容易猜测的密码,这样很容易被他人破解。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提高公众对网络安全和密码工作条例的意识,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密码保护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密码工作条例在保护个人隐私、提高网络安全水平和防止信息泄露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密码工作条例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公众和相关机构共同努力来解决。只有保障网络安全,个人和企业才能在网络空间中放心地开展各项活动。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可信赖的网络空间。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五
“学校语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入
现代社会,语文教育的重要性无可忽视。为了规范学校语文工作,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各地纷纷制定了学校语文工作条例。近期,在我所在的学校也颁布了一份新的学校语文工作条例。我从中深刻地领悟到语文教育与学校发展的密切关系,体验到条例对于教育管理的积极影响。
第二段:语文教育的重要性
语文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文化素养有着重要的作用。语文教育不能仅以学习知识为目的,更要强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出台,将语文教育融入整个学校的发展规划中,确保了语文教育的重要性得到充分的重视。
第三段: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具体内容
学校语文工作条例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和教学要求。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专业素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学生的学习要求和评价标准,促进了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能力的培养。学校还建立了语文教学团队,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这些具体的条例要求为学校的语文教育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保障。
第四段: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积极影响
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出台,为学校的语文教育工作带来了积极影响。一方面,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学校的目标和方向,落实了学校语文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推动了学校的发展。另一方面,条例还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意识和责任感,使教师更有动力和热情地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去。学校的语文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第五段:个人体会与展望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体会到学校语文工作条例对我个人的影响与帮助。条例明确了我的职责和要求,使我更加明确自己的教育目标,并有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全面和有效的语文教育。我将积极学习条例中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同时,我也期待学校语文工作条例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与落实,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学校的整体发展水平。
总结:
通过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实施,学校的语文教育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条例明确了教师的职责和学生的学习要求,使语文教育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条例也鼓励教师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通过学校语文工作条例的实施,相信学校的语文教育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六
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法规之一,旨在规范学校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近期,我有幸深入学习了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并参与了学校相关培训活动,通过这些学习与实践,使我深刻认识到教育工作条例的重要性以及它对于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的积极意义。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学校教育工作条例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强调教育目标和任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国家需要的人才和公民,而教育的任务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进行的具体行动。通过学习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我明确了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工作中,我始终将此作为自己的努力方向,着力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创新型的发展。
其次,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注重教职工的专业素养。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专业素养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发展和未来。通过学习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我更加明确了自身作为一名教师需要具备的素质和能力,不仅要掌握学科知识,还要不断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提高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在工作中,我积极参加各类师德师风培训,努力提升自身水平,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教育职责。
另外,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强调学校教育的公正性与权益保障。在教育工作中,公正性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原则之一。教育的公正性体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对每个学生提供平等、公平、合理的教育机会。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规定了相关的办法与措施,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在实践中,我始终秉持公正公平的教育原则,为每个学生提供平等机会,尽量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服务。
最后,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强调学校与家庭合作共育。学校与家庭是学生发展的重要环境,只有学校和家庭通力合作,才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学校教育工作条例规定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协作机制和合作模式,提出了促进学校与家庭合作的具体办法。在工作中,我积极与家庭进行良好的沟通与交流,争取家长的支持与参与,共同培养和教育孩子。通过与家庭的合作,我发现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更好地协调发展,形成了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综上所述,学校教育工作条例对于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了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强调了教职工的专业素养,注重了教育的公正性与权益保障,以及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共育。通过学习和贯彻学校教育工作条例,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积极落实条例的要求,为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做出贡献。我相信,有了学校教育工作条例的指导与支持,我将能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高的效率,开展教育工作,使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与成长。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体现了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高校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大职责使命,高校基层党组织作为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师生党员的基本单元,要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全部工作的立足点、聚焦点、着力点,以党建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崇尚真理的学术生态、和谐美丽的宜学生态,全力构筑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立德树人“大平台",推动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加速迈向快车道。
突出立德树人,打牢理想信念“地基""。"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高校基层党组织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完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体制机制,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教学第一课堂、激活课外第二课堂、占领网络新课堂、用好社会大课堂,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通过有内涵、能“解渴"、显个性的思政“金课",引导学生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确保在纷繁复杂、光怪陆离、众说纷纭中不迷失方向,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展突出政治功能,架稳事业发展“梁柱""。要健全组织体系,适应高校管理模式、办学形式、教学科研实际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在新型教学机构、创新创业俱乐部、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建立党组织,履行好组织师生、宣传师生、凝聚师生、服务师生的职责,推动广大师生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把准高校党建“定盘星”,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健全“把学生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学生骨干"运行机制,将党建工作贯穿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各项工作始终,为提升高校综合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突出党管人才,砌好智力驱动“砖瓦""。创新驱动是高校党管人才面临的现实课题,要将党的政治优势与人才工作的特殊性紧密联系与有机结合起来,结合高校的发展战略、办学目标、学科基础和人才队伍的现状,研究制定适应于创新驱动战略的高校人才队伍发展规划,保障高校编制管理、职称评聘、薪酬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汇集大量优秀人才。高校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主体,要推动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培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精研学术、勇于创新"的优秀大学文化,加强对学生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学术规范、创新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打造高素质青年追求梦想、成长成才的园地,为他们未来担负起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职责和使命打下坚实基础。
突出从严治党,固紧纪律规矩“房顶""。铁的纪律规矩是从严治党的重要武器,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高校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引领教师学生党员群体这个“绝大多数”,贯彻落实好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剔除“伪忠诚”和“两面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干预、防患于未然。要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制定高校党组织抓党建责任清单,建立强有力的督查督办制度,把考责、问责和追责贯穿于高校党建责任落实的各方面,做到有责必问、有责必查、有责必究,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脑中有红线、心中有底线、行动有界限。要深化高校党员干部队伍、教师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对招生就业、科研项目、干部晋级、基建施工等重点领域强化纪律监察、廉政审计,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解决铲除腐败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校园政治生态。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八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各种电子交易的普及,密码已经逐渐成为个人和组织重要信息的保护方式。为了规范密码的使用和管理,我校制定了密码工作条例,并在全校进行了推广和实施。通过参与密码工作条例的执行和应用,我深刻体会到了密码的重要性和合理使用的必要性。
首先,密码工作条例的推行让我意识到密码的保密性对于个人和组织的重要性。在过去,我常常忽视密码的安全性,喜欢使用相同简单的密码用于不同的账户。然而,在参与推行密码工作条例之后,我认识到这种行为是十分不安全和不可取的。通过条例的学习,我学到了制定安全密码的方法和技巧,如不使用常见密码、定期更改密码等。我理解到保持密码的机密性可以预防个人和组织的隐私泄露和财产损失。
其次,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使我对密码的管理与使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作为一名大学生,我需要使用许多账户和密码,包括学校的教务系统、邮箱、社交媒体等。过去,我常常将这些账户和密码保存在电脑或手机上,以方便记忆。然而,通过密码工作条例的学习,我明白了将密码存储在云端或使用密码管理软件的重要性。现在,我使用密码管理软件来帮助我生成和储存密码,有效地保护了我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此外,密码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让我认识到了密码在保护企业和组织机密信息方面的重要性。作为大学生,我经常参与一些实习或志愿者工作,接触到了一些组织的机密信息,如财务报表、客户信息等。在过去,我对这些信息的保护常常不够谨慎,比如将密码写在纸上或告诉他人。然而,通过密码工作条例的学习,我明白了保护组织机密信息的重要性。现在,我严格遵守密码保护的规定,不将密码泄露给他人,确保了组织机密信息的安全性。
最后,密码工作条例的推行对于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是十分必要的。在过去,我常常收到一些网络钓鱼邮件,要求我点击链接或泄露我的账户密码。然而,通过密码工作条例的实施,我学习到了识别和防范网络钓鱼的方法。我了解到,在收到可疑的邮件或短信时,不能轻易点击链接或回复个人信息。我也学会了通过多因素认证和加密技术来增强我的账户安全性。通过这些措施,我成功地避免了网络钓鱼的损失,提高了自身的网络安全性。
总而言之,密码工作条例的推行和实施让我意识到了密码的重要性和合理使用的必要性。通过参与密码工作条例的执行和应用,我养成了制定安全密码、储存密码、保护机密信息和提高网络安全意识的好习惯。作为一名学生,我将继续保护我的个人信息和组织机密信息的安全,共同建设一个更安全的网络环境。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九
2015年6月11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这则8章39条的条例,对党组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作了全面规范,对党组的责任追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责。
如何管理好党员、提升党员党性意识、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是党组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管好党员应从抓好党组工作开始。
《条例》的正式发布无疑是一场及时雨。
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规范了党组议事程序,对党组工作作出了全面规范,也为党组决策明确了一系列“戒尺”和规矩,必将推动党组发挥更大作用。
如何避免受此前党组制度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党内法规、职责不明确、议事决策不规范等因素影响而出现的一些“拍脑袋决策、最后拍屁股走人”的乱决策现象,杜绝资源浪费,确保决策成效,《条例》立下了“责任追究”戒尺,首次确立了党组决策责任追究制,并且高级别地单设“责任追究”章节,规定了今后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在互联网上发表同中央精神、党组决定不符的言论”等,不但要追究党组书记的责任,还要追究党组成员的责任,并且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将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这就意味着以往“集体决策无过错”的“潜规矩”终结了,严厉的终身责任追究,时刻敲打党组成员决策时,事先更需深入调研,多深思熟虑,心中更要多一份责任,少一份任性,多一点“民心”,少一点“私心”。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条例》的颁布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制度依据。
发挥党组更大作用,需要让立的“规矩”和“戒尺”掷地有声,只有规矩“明”起来,戒尺“严”起来,党组议事才能规规矩矩。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当准确掌握《条例》主要内容,以《条例》为准则,进一步推进党组工作,增强做好党组工作的能力,坚持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加强督促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按照局党委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我认真学习了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条例》共8章、39条,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本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学习《条例》的体会:
一、是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所在
当前,一些党组存在着抓业务和抓党建“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没有承担起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管理不到位,提升不及时,一些党员党性意识、思想作风、先进性及纯洁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质疑。
有一大批党员干部倒在了反腐的利剑之下,凸显出从严治党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从严治党,说到底还是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用制度治党。
在第一章总则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被列为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四大原则之中。
另外,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这系列制度的出台,就是要把党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终身问责制,让党员干部有所敬畏,守住制度底线。
二、是落实思想建党的要求所在
条例规定,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条例将党组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这种规范本身就是对党组成员的一种有效约束,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三、是落实制度建党的要求所在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党组8.6万多个,党员人数已经超过8000万。
党组是我们党的组成细胞,肩负着管理党员,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的重任。
如何管理好这些“细胞”,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及使命的完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当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制度,提高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条例》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条例出台填补了党内法规空白,进一步规范了党组工作,条例凡能明确的尽量明确了,能细化的尽量细化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比如说:
条例对党组设立作了规范,明确了设立条件、设立范围、设立审批主体、设立程序。
对党组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特别是对哪些重大问题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等作了列举和细化,以便实践中操作。
条例设定了领导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备案制度、党组书记述职制度、考核制度、列席会议制度等,突出党组在坚定政治立场、维护政治原则、保证政治方向方面的责任。
条例明确和细化了党组决策程序,对党组落实集体领导原则、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规定“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总之,《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极端重要作用。
2015年6月11日起,《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方案开始施行,该方案共分8章、39条,全面的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
2015年,党组织建设已经有70年的历史,立足于当下国情的党组工作条例的颁布填补了党内法规的空白。
党组制度在1945年党的七大正式建立以来,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阶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纵观历史,凡是重视党组建设、发挥党组作用的时期,党的事业就顺利发展;而忽视党组建设、弱化党组作用,党的事业就会遇到困难甚至挫折。
工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履行党赋予工会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人民团体职能的机构,工会党组是整个服务工作的基石。
当前新形势下,遵循《条例》实施要求,工会党组在新常态化现实工作中,应该坚持做到:
一、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
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制度治党,制度层面的不断完善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条例》的出台为党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为贯彻民主集中制提供了具体方案,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将依照《条例》,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推进党支部“四风”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夯实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促发展。
二、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深入基层、走进职工群众当中,才能真正设身处地为职工群众考虑、为职工群众谋事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的生命和路线决定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
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组织领导制度,是科学合理的有效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与民主集中制“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过程是基本一致的。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实践基石。
国家主席同志指出:“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这个论断揭示了脱离群众的险恶之风如果任其发展,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会出现背离,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削弱直至坍塌。
群众路线在我们党内就是民主路线,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就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职工群众当中,尽可能多地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反映职工群众意愿和诉求,从职工群众中来,到职工群众中去,以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要为已任,努力获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有效性。
这既是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的本质特征,也是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领导制度赖以依存的实践基石。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十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四条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党组工作的领导。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组设立审核、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其他工作部门和有关派出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县级以上人大会、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一般应当设立党组。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经本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县级以上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可以设立党组,但按照规定应当设立基层党组织的除外。
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管金融企业,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但其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立党组。
全国性的重要文化组织、社会组织,经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组织,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第六条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新成立的有关组织符合设立党组条件的,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设立党组的决定,也可以由需要设立党组的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决定。
有关组织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变化、区划调整等原因需要变更、撤销党组的,由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及时作出决定。
第七条党组设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党组书记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或者由上级领导兼任以及因其他情况不宜担任党组书记的,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可以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和纪检组组长担任,必要时也可以由本单位重要职能部门或者下属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
国有企业党组书记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形式确定,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董事长兼任,未建立董事会的一般与总经理分设。其他党组成员一般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领导人员和纪检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担任。
党组成员一般设3至7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第八条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党组成员一般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决定。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设立党组的,其下级单位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分党组成员由其上级单位党组决定。企业党组成员的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执行。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党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
(二)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三)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党组应当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党组应当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党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更好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第十三条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党组应当加强对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履行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
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第十四条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第十五条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单位领导为主的单位党组,可以讨论决定本系统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单位党组,可以领导分党组的工作。
国有企业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应当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相一致,并与公司章程相衔接。经营管理方面事项一般按照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决定,涉及国家宏观调控、国家发展战略、国家安全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经党组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大会机关党组、政府机关党组、政协机关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还应当接受本级人大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的领导。
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实行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除接受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领导外,还应当向本系统上级单位党组或者本级地方党委请示报告党的工作。
第十七条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党组会议,组织党组活动,签发党组文件。
党组副书记协助党组书记工作,受党组书记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党组书记空缺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定党组副书记或者其他党组成员主持党组日常工作。
党组成员根据党组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八条党组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党组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党组每年至少作1次全面报告,遇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请示报告。
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以及上级单位党组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
第二十条党组对有关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征求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及本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重要情况应当及时进行通报。
第二十一条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党组成员应当认真执行党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二条以党组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党组成员代表党组的讲话和报告,应当事先经党组集体讨论或者传批审定。党组成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当事先经党组审定或者经党组书记批准。
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精神。
第五章议事决策
第二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党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其工作规则中明确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目录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党组作出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党组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五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
第二十六条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可以派员列席党组会议。
第二十七条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
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党组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八条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党组成员对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党组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和反馈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实。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建立党组书记述职制度。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党组书记报告履职情况。
建立党组及其成员履职考核制度,由批准设立党组的党组织负责,纪律检查机关、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参与。考核应当每年开展1次,可以与党组工作报告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结合开展。
党组及其成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因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四)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五)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八)对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负有责任的。
对发生集体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或者在其他党组成员出现严重违反本条例行为上存在重大过失的,还应当追究党组书记的相关责任。
党组重大决策失误的,对参与决策的党组成员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党组成员在讨论决定有关事项时,对重大失误决策明确持不赞成态度或者保留意见的,应当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的党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七章国家工作部门党委
第三十二条本章所称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指根据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党在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部门、本系统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国家工作部门党委,是党组性质的党委,由上级党组织直接批准设立,不同于由选举产生的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在以下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中,可以设立党委:
(一)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二)根据中央授权对有关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
(三)金融监管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党委的其他单位。
党委的设立和撤销,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工作部门和单位的党委,负责审批下属单位党委的设立和撤销。
党委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工作机构,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党委除履行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党组相关职责外,还领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领导或者指导本系统党组织的工作,讨论决定下属单位工作规划部署、机构设置、干部队伍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党委设立和撤销的具体程序、委员配备、组织原则、议事决策和责任追究等有关事宜,按照本条例关于党组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党组(党委)应当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党组(党委)制定的工作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应当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报送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自6月1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组(党委)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十一
自2015年12月25日起,《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为目标,内容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这是原《条例》实施20年后首次“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制度。
党的以来,中央提出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但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诸如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无明确规定,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会职责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地方委员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说:“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因此,新修订《条例》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条例》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并将原《条例》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此外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创新了《条例》内容,理顺了地方党委机制,能有效防止书记“一言堂”现象的发生。
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巩固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定了党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明确了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二是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规定了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三是对全会和会决策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四是强化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弥补了以往专职副书记因分管太多、各管一个领域而难以着力的局面。五是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为很多缺乏有效酝酿机制的议题提供了平台。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十二
自12月25日起,《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条例》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为目标,内容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这是原《条例》实施后首次“升级”,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制度。
党的以来,中央提出了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但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诸如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无明确规定,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会职责规定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地方委员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说:“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因此,新修订《条例》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条例》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并将原《条例》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此外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创新了《条例》内容,理顺了地方党委机制,能有效防止书记“一言堂”现象的发生。
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巩固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规定了党的地方委员会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明确了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二是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规定了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三是对全会和会决策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四是强化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担任政府正职的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组织政府党组活动;不担任政府职务的党委副书记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弥补了以往专职副书记因分管太多、各管一个领域而难以着力的局面。五是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为很多缺乏有效酝酿机制的议题提供了平台。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十三
从张会长的讲话中,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的转变是很快的,我们要想在北京创业,就一定要好好把握时代的发展趋势,并了解到一种新的消费时代的到来,那就是个性化、多元化、多样化。服装的发展已经很悠久了,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也促使了企业的转型,针对不同的消费人群调整相对的消费方式。
对于刚创业的我们,在我们刚接触的这样的形势下来说,这是对我们最大的一种挑战,但我觉得也是一个好的机会的到来。前方虽然艰苦,但我们一定要学会坚持,没有什么是轻易就能得到的,用心付出才能结好果。现阶段的我们除了好好巩固和整理在学校学的专业知识外,还要加强实践能力,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以实践来检验我们的理论知识,每一次的实践总结都将是一次进步,是一次经验的积累,我们要勤于分析和总结,这是一个团队必不可少的环节,这能将我们慢慢走向系统化,规范化。
现在外出访问时都在以中式服装出席,国家领导人的影响力是最大的,现在也在倡导中国有自己的服装,外国领导人到我国参访时会穿上我们国家的服装,这就说明中式服装将会被兴起,而我们这个团队做的正好是与之相关的事,听了张会长的那些话,在想想我们做的事,方向是对的,相信一定会成功,有些时候成功不是赢在起点,而是赢在转折点。会长提到在工作岗位上与在学校里是完全不同的,这让我想到暑假时和伙伴们一起去到服装企业做暑假工的那段日子,现在回想起来不同之处确实能让人有很多感触,说实话学校真的就像是一个温室,让你感觉不到风雨,老师也是对你百般溺爱,什么都可以推延,可以去敷衍。而在企业那短短的一个暑假,各种制度,各种指标统统向你袭来,它不会给你时间准备,也没人在护着你,干不了就走人,我看了好多个来应聘的人,在工作岗位上待了一两个小时就又换人了,可以想象公司的人员流动是如此的迅速。
出了校门才真真切切体会到,已不是我们能选择的了,以前可以挑学校,而如今,没有本事就只能等着被人挑,这是多么残酷的现实,也是学校与社会最大的区别。
所以我们不管身处何时,最不能忘记的就是踏踏实实的学习,和认认真真的做人。感谢会长对我们讲这些意味深长的话,感谢老师给我们的这么好的机会,相信坚持就会有成功。
这是出校门后的第一堂校外就业培训课,受益匪浅,而且意义重大,相信不管以后在何时何地,当想起这堂课时,我们都会激动不已。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500字精选篇2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十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含党总支部,下 同)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 集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联 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要 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第三条 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 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 织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 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 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组织设置
第四条 凡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都应当成立 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可与其它单位或部门联合成 立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由联合党支部管理。党支部的设立与撤销,须经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第五条 股份制企业,只要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均须 成立党支部。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控股的企业,党支部 由方负责建立、领导。属于集团及所属法人企业参股的企业,由股东会协商,委托其中一方党组织负责建立、领导股份制 企业党支部。
第六条 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由于执行临时任务或 由于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经上级党委或授 权党总支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 新党员,但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第七条 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够 3 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 6 个月内能把党员数增加到 3 人 或 3 人以上的情况下,可保留党支部,但在此期间不能形成 支部决议、决定。超过 6 个月,党员数仍达不到 3 人的,须 报经上级党组织撤销该党支部,剩余党员合并到相邻或相近的党支部。
第八条 党员超过 50 人的单位或部门,可成立党总支 部。党员接近50 人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 党委批准,也可成立党总支部。
第九条 在组织设置上,除依据第四条、第八条外,根 据集团实际情况,行政队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支部;下设若干 队的科级单位,一般应设党总支部。
第十条 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 委员会由 3 人或 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设支部书记 1 名,并根据支部委员数的多少,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保卫(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 1 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 1 人。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 员大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批准,每届任期 三年。
第十一条 在支部委员会任期内,由于工作调动或其他 原因,支部委员发生缺额,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委或授权党总支认为有必 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但不能指派支 部委员。
第十二条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届满,应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换 届选举。
第十三条 凡党员 10 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的党员一般不能少于 5 人。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建立党小组,由支委会决定,但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十四条 基层党支部必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第十五条 生产工作一线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 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任务。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 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 员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 策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重大问题的范围是: 生产经营年度计划,改革改制方案,干部人事变动,工资奖金分配,资金使用计划,职工培训计 划,评选劳模先进,重要规章制度废立修改,等等。
(四)积极支持行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行政排忧解难。
(五)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 想政治和业务技术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 纪律的职工队伍。
(六)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和谐建设。
(一)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执行。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 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开发、人事管理等重大问题提 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三)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 廉建设,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党员素质。
(四)领导企业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 展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教育职工,促进队伍稳定。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本单 位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习科 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 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 职工的意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五)参加本支部有关人事、培训、福利等问题的研究。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第四章 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八条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在党员大 会闭会期间,支部委员会领导党支部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实行“双重负责制”,即:对党 员大会负责,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党员大会 的审查和监督;同时,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定期向上级党组 织汇报工作,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条 加强支委班子建设,使支委会成为组织健 全、政治坚定、公正廉洁、团结协调、开拓进取、群众信任 的领导集体。
第二十一条 支部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 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统 一意见后,按照分工进行落实。不管是书记还是委员,在进行党内表决时,一人只有一 票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增强委员意识,认真履 行职责,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汇 报思想和工作,接受支部委员会的领导、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 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 部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情况召开,但每年不得少于 6 次。科级建制的总支、支部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下半年各召开一次。
第二十四条 支部委员会应建立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党 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理论,学习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业务知识,提高支部委员 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
第二十五条 支部委员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尊重群众,依靠 群众,关心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教育,努力为群众 办实事、办好事。
第二十六条 支部书记是支委一班人的“班长”,负责 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党 员大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将单位和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 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 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按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代表党支部参与本单位 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定。
(四)经常同行政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 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 极性。
(五)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 导作用。
第二十七条 支部书记的任职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努力学习钻研,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勤政务实,善于协调,公正廉洁,群众拥护,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经组织考察合格。支部书记任职,一般要有三年以上党龄。基层党委报经集团党委同意,可选择若干支部作为试 点,对支部书记进行公开直选。
第二十八条 专职支部书记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按同级别干部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 等一视同仁。按照规定,专职支部书记可以参加政工职称评 审。
第三十条 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培训学习,坚持对党 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进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提高党员的 思想政治素质。
第三十一条 加强对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和离退休党员 的分类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支部 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 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的自评互评同时进行。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对党员进行两次党 课教育,分上半年、下半年进行。
第三十二条 党支部应及时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视情 况不同,为党员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 员活动证。
第三十三条 党支部要增强党员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使党员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根据党员工资的变化情 况,及时按规定变更党费交纳比例和金额。党支部每年年底 应将党员党费的交纳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
第三十四条 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 主,尊重和维护党员权利,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事情 党内先知道,让党员了解党内事务,让党员参与党内管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 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 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 党员工作。加强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 巩固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三十六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区站网”等活动,结合活动的开展,给党员分配适当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 经常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使党员在活动中受 到教育、得到锻炼,成为基层单位的生产骨干、技术尖子和 后备干部。
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经常向党员进行党规 党纪教育,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 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党支部要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根本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和谐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四十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眼 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又尊重 人、理解人、关心人;既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又注重人文关 怀和心理疏导;既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又解决职工的实际 困难,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一条 经常对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优良传统教育、法律 法规教育、企业精神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职工的集体观念、法制 观念和主人翁意识,激励职工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贡献。
第四十二条 积极开展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和谐理念,营造文明和谐氛围,构建文明和谐矿区。不断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员工行为。
第四十四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章程,围绕本单位的 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四十五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 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在组织职工 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 发挥作用。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所属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部可根据本 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七条 控(参)股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具体办法,由集团党委另行作出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集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条例相应作废。
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学校篇十五
2020年初,可算是我工作上另一个转折点,更是一个新的开始--加入中原发展,成为其中一员。不知不觉,入职已有半年了,在这半年里收获的实在太多了,说也说不完,要多谢的不单只是一两个人,更不是一句“多谢”就能简单了事的。
之前在龙岗有做过三级市场,对龙岗和售楼这个行或多或少也有些了解。卖一手楼是我一向向往的工作,多谢我的经理给了我这个发展的好机会,踏入销售这一行列中,认识一班好同事,学到的不再是书本那枯燥无味的知识。
记得我来时的运气比较好,第二天本项目就开盘了,开盘对我这个新人来说是一件很迷茫的事,很多同事都在忙着收获,当时我在想我要努力学习,考过就能够接客户了,由半知半解的我到此刻对销售流程有必须的了解,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当然也少不了同事之间的帮忙。深入售楼工作之后才发现其实很多事情要做,要学的却是无比的多,销售知识永远是个无底深渊,但正因如此,我乐此不疲,越来越喜欢这份工作。
前二个月,都是担任见习置业顾问,一边协助同事做好销售工作,一边学着自我接待客户。在那里,同事都很好,很愿意去教我知识,也很放心让我去做,去试。慢慢地,接待客户、跟踪客户、签定合同、售后工作、银行相关规定各方面都开始有必须的认识。
虽然刚开始还有点不习惯,因为正是楼盘旺季,工作比较多,但心里不断告诉自我,不断想,付出多少,收获多少,只是时间问题。即使往后不在这行业上工作,此刻学到的这些我相信以后绝对用得上。
4月份,正式升上为实习置业顾问。开始真真正正接待客户,独立一人将所有的工作完成。挑战性很大,一向带点自负的我也充满信心。之后,不断遇到过问题,但在同事跟经理的协助下,都能顺利将工作完成。业绩嘛!这半年来还算一般般,称不上好,总销售24套,转介成交5套。总金额19491369.5万元。对入行不久的来说还算是对自我有个马马虎虎的交代,也或者算是一种鼓励吧。
其实,总的来说,太多的不足之处了,未能一一说明。但最显然而见的,销售技巧,自身的应变本事,国家政策各方面还有待加强。总之,要学得多得是,虽然自我还年轻,但心态还是要摆得正,主动点,进取点,去学,去做。记得刚入职,经理曾说过“多去问,多去做,不要怕亏,反正做了就没错的”!
下半年,也是新的开始。同样的,对于未来,我充满了期待,期望自我还能一如既往地用心去学,去做,甚至做得更好,更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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