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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一
本预案适用于职工餐厅厨房、食品库房。
职工餐厅分为餐厅、厨房、小卖部和包间及里面所有房间。
二、火灾的发现
火灾的发生一般会出现:烟、味、光等现象,任何人在餐厅区域内发现火情后,都应迅速做到以下事项:
(1)迅速判明起火位置,起火性质(电器、油火、物品)火势情况,报告餐厅管理员;
(2)迅速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材灭火,阻止火势蔓延;
(4)报告火情时应报明火警具体位置,火势情况和自己的身份,报告词应迅速、准确、清楚。
三、消防灭火方法和注意事项
(1)、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
(6)职工必须懂得“三懂三会”。三懂(懂得哪些是生产操作中的不安全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之火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四、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
(1)疏散时机:现场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人员安全,应组织人员疏散。
(2)疏散方式:火势较大无法控制,可能危及到全体人员的安全,应组织全体人员疏散。
(3)疏散指令的发出:疏散指令的发出由中心经理或现场最高领导者根据火情发展情况决定发出,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出疏散指令或疏散警报信号。
(4)发布疏散指令的方法:由值班人员通知疏散小组的人员,疏散人员用口头通知用餐客人撤离餐厅。
(5)餐厅的疏散:餐厅管理员负责人员疏散的总协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餐厅人员疏散;
(6)物资的疏散:保管员负责利用最近的疏散门把重要物资搬离火灾现场。
(7)要掌握好疏散时机和疏散方式,过早疏散易造成影响,过迟疏散可能造成损失;
(10)疏散时必须严格按照疏散方案组织实施,防止遗漏,应确保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11)疏散后,应关闭所有的门窗和防火门,关闭所有电源灯光、电器设备,熄灭所有的炉火和烟头。
(12)事件发生隔天,与学生的沟通没有进展时,该食堂暂停正常的大量供餐,但不许停业,应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并加强与学校各食堂的联系,团结协作,随时准备恢复正常供餐。
五、核实上报
根据事故发展情况核实清楚由行政部餐厅主管向行政部分管领导汇报。行政部分管领导接报后,根据情况决策,布置各有关部门,有关餐厅进行抢救,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抢救需要向公司领导汇报,必要时赶往现场或以其它适当方式领导抢救工作。
六、抢救结束后的处置
1、事发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及时将事发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形成正式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保护好现场以便调查火灾原因。
3、对冷藏、冷冻食品经防疫部门检验后方可食用。
4、事故处理完毕后,由行政部餐厅负责人总结应急抢救工作的经验教训,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预案。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二
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据《台东市幼儿园章程》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配有紧急疏散方案。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2.报警同时,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3.在消防人员到达前,由灭火行动组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保持道路畅通,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8.不得组织幼儿灭火;
9.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通知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0.园长室负责将事故处理结果向教育局报告。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三
1.1事故类型
火灾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煤矿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在爆炸时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
1.2事故发生区域
加油站
1.3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
事故发生不受季节影响。加油站主要对煤矿车辆提供车用柴油。柴油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的可能,并且在爆炸时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散发大量的热量。柴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设备设施建筑物损毁、损坏和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影响局部安全生产。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主要是油脂火灾,发生前会有异味、起明火等征兆。
1.5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
加油站火灾事故可能引发中毒窒息、爆炸等事故。
2应急工作职责
2.1成立事故应急自救小组
组长:基层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基层单位副职、技术主管、班长
成员:基层单位全体作业人员
2.2应急自救小组职责
2.2.1专业教育、日常培训。
2.2.2组织指挥实施自救行动。
2.2.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发出救援请求。
2.3人员职责
2.3.1区队长: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积极组织区队人员开展自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及现场救援工作等信息;协调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2区队技术人员:是区队长组织开展自救工作的助手,在区队长领导下组织参与制订应急救援方案;准备与事故救援相关的技术资料。
2.3.3副队长:根据区队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材料、设备等,带领人员进行救援工作;负责完成区长安排的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现场的基本情况以及正在进行的救援工作等事故信息。
2.3.4区队值班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经过、人员伤亡以及现场基本情况等详细的事故信息,并立即将情况报告区队长、矿调度室,通知区队管理人员以及区队应急自救组织的职工到值班室集合,及时向矿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协调事故救援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2.3.5班长:采取措施控制灾情;及时汇报现场事故及救援信息;积极组织现场救援或者引导避灾。
2.3.6职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以及措施的要求,在事故救援指挥部指挥下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3.1.1发生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及现场其它人员要通过各种通讯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立即按照避灾路线撤离;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护人员做好向导。
3.1.2矿调度室立即指导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工作面不得停电),同时向矿长,迅速通知矿山救护队进行救援;通知医疗组赶赴现场待命。
3.1.3立即启动矿级预案,抢险救灾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位,研究决定采取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相关部门要做好抢险救灾的设备物资、图纸的准备工作。
3.1.4调度室要立即通知作业区队、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调度室集合待命。
3.1.5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相关单位清查伤亡人数。派遣救护队员灾区侦查,根据灾区地点及波及范围制定和完善救援方案。
3.1.6抢险救灾指挥部责令救护队救援按方案进行有计划的人员救治、抢险救灾救灾工作。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现场应急处置的核心在于控制火势,防止蔓延扩大而发生爆炸危险。
3.2.2发生电气火灾,立即切断火灾机组或线路供电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水灭火。
3.2.3发生油脂火灾,使用灭火器、水、沙袋等灭火。
3.3事故报告联系方式、汇报内容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跟班队长、班组长、瓦检员、安检员等人员及时向矿调度室。
汇报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矿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等。
汇报要求:汇报人员不得慌张,汇报时吐字清晰,汇报内容简明扼要。
4注意事项
4.1加强加油站巡检工作,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
4.2加油站应储备足量的抢险救灾物资,严禁挪用。交接班要认真清点消防器材,发现缺少或损坏等问题要及时汇报队值班人员并及时配齐。
4.3发生火灾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设备供电电源,清除易燃物等,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如果火灾较大或发展迅速,应立通知救护队救援。
4.4自救人员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组织抢险,但应及时向矿总指挥汇报。
4.5自救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做好自保互保工作,在保证自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4.6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设施受到损坏时,除为了制止事故不再扩大和抢救受伤人员而采取必要措施外,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完毕后,才能继续处理。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四
a)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总机(房务中心)报火警情况;
b)中控室人员迅速通知保安员到达火灾地点进行火灾初级扑救;
c)组织保卫人员对酒店内客人进行疏散。
c)火灾扑救疏散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报119火警;
d)火灾指挥小组主要职责:
(1)组织人员看守监督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2)指挥参战人员疏散、灭火及抢救伤员;
(3)根据火势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源。
(4)掌握各部门实施情况。
a)指派一名技术工在消防泵房,按命令启动、关闭消防泵,并确保消防泵正常运转,消防用水不间断。
b)派出电工控制失火部位的电源,该切断的要及时切断,并设法解决灭火抢险现场必要的照明,同时保证消防用电不间断。
c)将客梯沉到底层关才,消防电梯切换为手动控制交公安消防队或保卫部门使用。
d)关闭空调装置和煤气总阀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准备足够的湿毛巾(用于个人防烟呛),组织人员投入灭火。
c)抢救、疏散着火层的宾客并按指令疏散非着火层的各到达指定的案例区域酒店车场空地,在前台人员的配合下准确的统计撤离人员和安抚客人的情绪。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按指令或视火情转移客人存放的贵重物品和行李;
a)指派服务员迅速疏散楼内客人,并阻止已疏散的客人返回楼层。
b)停止营业,管好钱物;
c)厨房应关闭煤气阀门;
d)准备、提供灭火人员及宾客所需食品。
a)前台结账停止营业,管好钱物、帐册和旅客登记簿单;
在未接到总指挥撤离的命令前,必须坚守岗位,快速、准确、无误地传递火灾信息及指挥部的指令,保证报警、通讯设备的完好。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五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 1 )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马上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立即报警拨打消防中心火警电话( 119 ),报告内容为:"机投小学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地址:机投镇万寿路25号"。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 2 )学校领导在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并组织教职工救助人员,扑灭火灾。
1.学校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学校教师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等
5.学生及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6 .如果可能,要迅速启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师生疏散或灭火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六
为了妥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启动
(一)一般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按照本乡镇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1.火场跨越省、市、县(市、区)行政区域交界地段的森林火灾;
2.正在燃烧且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3.林业科研单位、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4.严重威胁村庄、居民区、国家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5.连续燃烧4小时且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6.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7.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报告程序
(一)县级、乡镇、村森林防火组织必须层层制订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公布报警电话。
(二)乡镇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应立即向乡镇政府领导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三)林火报告基本内容:
1.地点:县(市、区)、乡(镇)、村、小地名;
2.起火时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
3.林地植被状况;
4.现场风向、风速;
5.现场指挥人员和扑救力量、状况。
三、处置程序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火情的登记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
(八)重特大或影响较大的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向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由会议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指挥部和市防火办。
四、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指挥。接到第一条第(二)款所列的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以上领导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同时,应设立以下两个指挥中心:
1.现场指挥中心。由县有关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及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2.县指挥联络中心。设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县领导和指挥部成员组成,负责与现场指挥中心联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负责上传下达及后勤支援保障。
(二)扑救原则。既要实施有效扑救,又要避免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火情动态,采取相应的`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3.林火扑灭后,必须留足人员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扑救力量。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专群结合、军警民联动,分三个梯队做好扑救准备:
第一梯队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组建的义务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小分队及当地群众,作为森林火灾主要扑救力量。
第二梯队为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森林公安,由县级指挥部调动,并组织干部、群众扑救。
第三梯队为驻军、公安、武警、消防及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县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县指挥部调动,驻军、公安、武警、消防由县指挥部商请支援。
(四)通信联络。县、乡两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应与有线、无线通讯
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火场内外通讯畅通无阻。通讯部门应按照应急通讯的规定办理。
(五)气象服务。县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火场气温、风速、风向等气象因子及未来3天天气趋势预报。
(六)交通工具。遇重大森林火灾时,交通部门要协助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交通运输工具,供扑救林火时使用。
(七)扑火工具。县指挥部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各乡镇指挥所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5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工具。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时,县级指挥部有权紧急调用各乡镇指挥所的森林消防物资储备。
(八)后勤保障。遇到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扑火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交通运输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各部门和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工作提供方便。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组织火场医疗队,负责火场救护工作及重伤员的运送和救治。
(九)秩序维持。公安机关要做好火场交通畅通、灾民安全等工作。
(十)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由县级公安、监察、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协助地方及时查明火因,依法查处肇事者和责任者,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防火办。
(十一)宣传报道。对在扑救森林火灾中出现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宣传部门要及时报导,对典型火灾案例要公开曝光。新闻单位在报道森林火灾事故时,要将有关新闻稿件等材料报县防火办严格审查后再作报道。
五、善后处理
对处在危险地段群众的抢救、疏散、安置,对扑救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及对灾民基本生活的保障等,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妥善处置。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七
为预防事故发生,规范加油站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企业概况
加油站现有工作人员xx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x名。加油站主要经营:车用燃油(汽油90#、93#、98#,柴油0#)、车辆清洗和便利店销售(昆仑系列润滑油、日用百货、饮料、杂志、烟草、车辆养护用品等)。加油站24小时营业,共分三个班,实行两班倒工作,每天高峰时间全勤上岗,低谷时间轮流休息,实行弹性工作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危险性分析
根据加油站基本情况和现场布局,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目标及对危险目标的评估如下:
油品的性质:加油站主要对社会车辆提供车用燃料油,即各种汽油、柴油。汽油、柴油均为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渗漏、易产生静电和具有一定毒性的液体物质。
油品的危险性:其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爆炸。
危害程度的范围:以加油站为中心,50m为半径的建筑物、设备及人员有受到危害的可能。
对建筑物设备危害程度的预测:汽油、柴油一旦着火,具有爆炸后的燃烧可能,燃烧中又有爆炸的特点,并且伴有较强的震荡、冲击波和同时散发大量的热量。汽油造成的火灾具有强烈的突发性,高热辐射性及燃爆转换发生的特点。对建筑物、设备有较大的破坏力。
对人员危害程度的预测:一旦发生泄漏或爆炸,人员会导致轻度中毒、急性中毒、吸入中毒、轻度烧伤、严重烧伤及生命危险。
主要危险部位是:加油现场、卸油作业区、配电室、变电柜。
可能发生火灾种类有:加油站火灾、爆炸;车辆火灾;电气火灾。
加油站经理负责现场的总体协调指挥。
加油站安全计量员负责拉闸断电。
加油站核算员负责通讯、报警联络。
加油站加油班长负责现场组织人员扑救或施救。
加油站当班员工负责执行现场指挥的调配,完成交办的任务。
工作人员发现险情,经过加油站当班班长以上任意一名管理人员确认险情后,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加油站经理(或值班经理)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命令通讯组向不同级别的上级领导报告。
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通知丰台区县应急指挥中心。
如果事态扩大,情况紧急,要及时与周边企业、附近居民小区街道办事处联络,告知加油站出现的紧急情况,请求配合疏散及救援。
报警时应讲清以下内容:
(1)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
(2)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
(3)报警人姓名、报警电话号码;
(一)加油机火灾处置方案
(1)站经理得到加油机起火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立即到配电室切断电源,然后加入灭火队伍。
(3)加油班长带领加油员马上携带灭火器冲向起火地点,消灭加油机火情。
(4)核算员清理好财务帐目,根据站经理命令,确定是否报警,然后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5)营业员整理好自己账目后,交到核算员手中,然后作为医疗组人员参与救护工作。
(6)火情完全消除,站经理确认安全后,宣布重新营业。
(二)卸油区火灾处置预案
可能出现的起火状况:
(1)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卸油过程中起火;
(2)加油站送油罐车在加油站油罐区静止过程中起火;
(3)加油站卸油罐车在加油站卸油终止后起火;
(4)加油站储油油罐计量口起火;
(5)加油站储油油罐卸油口起火;
(6)因其他原因(雷电)等油罐区起火。
处理措施:
(1)站经理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指挥油罐车司机迅速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进行扑救。
(2)抢险小组成员(当班加油员)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3)抢险小组组长(加油站安全计量员)关闭卸油罐车卸油口和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卸油口)。
(4)严紧使用水直接扑救,以免水激飞溅油品扩大着火范围。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开往与着火点上风口的方向,并要求远离100米以外。
(6)立即疏散周边群众,对附近住户或人群进行口头通告,要求立即远离着火点100米以外的地方。
(7)消防队赶赴现场后,主动配合消防人员进行扑救,避免火灾扩大。
注意事项:
附近的水池中灭火,然后现场人员帮他脱下衣服。着火人员不要惊慌,乱跑乱跳,这样不仅影响救助而且可能扩大火情。救火时切忌用衣服扫帚来回扑打,以免使油火扩大着火范围。有人员伤亡,同时启动《加油站人员伤亡应急处置预案》。
(三)加油站油罐区火灾处置方案
(1)员工发现油罐区起火后,迅速报告站经理。站经理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然后迅速加入现场灭火组开始灭火抢险。(如果当时正在卸油,计量员应迅速关闭油罐车阀门,报告站经理发生火情后,指挥油罐车司机把着火罐车驶离油站危险区域并进行扑救,站经理负责切断加油站电源总开关。)
(3)当班班长使用灭火毯堵住罐口,隔绝空气。其他员工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较猛时,先用灭火器对准罐口将大火扑灭,再用灭火毯覆盖罐口。
(4)计量员负责关闭油罐卸油口阀门,使用灭火毯封住油罐计量口(量油口)。
(5)当班加油员立即停止加油,在进口处设立警戒标志,疏散现场加油车辆及闲散人员,引导司机将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并注意引导消防车辆进站灭火。
(6)核算员应根据站经理命令,在第一时间报警并通知周边群众撤离。同时携带账册撤至安全区域。
(7)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如人身上不小心溅上油火时,应立即用灭火器进行扑灭,或快速脱下衣服,将火扑灭。如来不及脱下衣服,应就地打滚,把火扑灭或迅速跳入附近的水池中灭火,然后现场人员冷静的帮他脱下衣服。救火时勿用衣物、扫帚来回扑打,以免使油火扩大着火范围。着火人也不要惊慌,乱跑乱跳、跑动,这样既影响救助,又可能扩大火情。有人员伤(亡)时,同时启动《加油站人员伤亡应急处置预案》。
(四)加油站电器火灾处置方案
(1)发生电器火灾时,发现者马上通知站经理。站经理宣布启动预案。
(2)计量员迅速跑至配电室,切断电源开关后,迅速回到火场加入扑救。
(3)灭火组(当班加油员)取来离火场最近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扑救。
(4)当班班长和核算员把火源周围的重要物品及可能引发更大火灾的可燃、助燃物移至安全地带,直到火情被完全控制。此时若火灾尚未扑灭,核算员按照站经理命令,马上报警。然后携带账册撤至安全区域。
(5)加油班长在进站口设立警示标识,顺序组织站内加油车辆快速驶离加油站。
(6)火灾扑灭后,站经理宣布关闭预案,并迅速将情况上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
(7)安全主管部门速派专业维修人员到站对电气线路进行维修,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
(8)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注意事项:
在消防灭火的同时,首先应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当消防队赶到现场后,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
(五)加油站车辆火灾处置方案
(1)发现加油车辆站内着火时,立即报告站经理。站经理宣布启动应急预案。
(2)计量员迅速跑至配电室,切断电源开关后,回到现场加入扑救。
(3)现场灭火组(当班加油员)用灭火器开展扑救,火情消除后,将起火车辆推出站外。
(4)核算员按照站经理命令,拨打报警电话,携带帐册撤至安全区域。
(5)加油班长在进站口设立警示标识,顺序组织站内其他车辆安全驶离加油站。
(6)火情消除后,站经理宣布关闭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后,重新营业。
提示:
(1)在可能的情况下,将着火车辆驶离到站外处理。
(2)车辆出现冒烟时,不可在站内打开机器盖。应推出站外,进行处理。
(六)加油站人员烧伤、烫伤急救程序
(1)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2)对已灭火而未脱衣服的伤员必须仔细检查全身情况,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3)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并送往医院。
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一)程序终止条件
确认现场危机已经解除,确认现场的环境不会再次发生危险,由站经理向上级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终止应急处置程序。
(二)处置现场评估
通过应急处置过程,对各个岗位在处置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总结事件的起因、发现问题的诱因,在公司内进行安全经验分享,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
(1)加油站配备的8kg手提式灭火器30个以及35kg手推式灭火器4具;
(2)配电房配置的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位置在配电室门旁;
(3)医用急救包:每站2个(经理办公室、财务室各1个)。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八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遵循原则
1.3.1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负责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科学扑救。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驻深部队独立指挥。根据武警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驻深武警部队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时,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资源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加快,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的热情,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适用范围
1.5.1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以下森林火灾: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2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1.5.3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有可能向周边城市蔓延的森林火灾;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管理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城管局。
2.2组织体系框架
2.2.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和渔业局、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委、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局、深圳警备区、武警六支队、武警七支队。
2.2.2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城管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件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件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办: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支队)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近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同时在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委: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
市交通运输委:及时组织落实扑火物资、扑救人员及灾民疏散的运力保障。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制定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定医疗救护定点医院,组织实施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指挥、协调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根据需要组织卫生防疫机构开展疾病防控工作。
市民政局: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救助时,民政部门应当协助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基本生活救助。
市无线电管理局:加强对森林防火通信和火场应急通信频率的无线电监测,及时查处相关无线电干扰,为应急通信提供无线电频率资源。
市外事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预测和预警
3.1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城管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3.3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将森林火险等级划为5级,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1级,低火险,难燃烧,危险程度低;2级,较低火险,较难燃烧,危险程度较低;3级,较高火险,较易燃烧,危险程度较高,限制火种进入林区,禁止野外用火;4级,高火险,易燃烧,发生火情蔓延快,容易成灾,要求禁止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防火准备;5级,极高火险,极易燃烧,发生火灾不易控制,可能引发重大火灾,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检查,做好充分防火准备,扑火队伍处于战备状态。依次用绿色(1级)、蓝色(2级)、黄色(3级)、橙色(4级)和红色(5级)表示。森林火险等级达到3级以上,应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森林火灾的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下的较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区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街道办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4.2基本响应程序
4.2.1扑火注意事项
4.2.1.1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现场指挥员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公安消防队、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必要时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
4.2.2基本程序
4.2.2.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件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公安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及时调动市森林消防支队专业大队赶赴火场,了解火灾发展情况,及时向市防火办领导报告,并积极投入火灾扑救工作。市森林防火办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天气形势以及火场范围、蔓延趋势和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办提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森林火灾连续燃烧2小时以上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超过5公顷,相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森林火灾连续燃烧达到6小时没有得到控制或者森林受害面积达到10公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委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4.2.3扩大应急
4.2.3.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武警、部队为辅;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伍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武警部队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指挥与协调
因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sz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队伍增援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新闻报道
4.4.1深圳市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的较大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2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5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由所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市森林防火办利用林火监测系统等技术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政府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有效医治。
5.3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火案查处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办。
5.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报告。
5.6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监察部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障措施
6.1通讯与信息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有力的通信与信息保障。
6.2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应及时运送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
6.3应急队伍保障
扑火力量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由市、区、街道办森林消防队伍和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为第一梯队;驻深武警、部队为第二梯队;经过训练的扑火力量为第三梯队。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武装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扑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6.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保证供应足够数量、功能齐全的交通运输工具,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相应的应急机制及保障措施。
6.5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明确承担医疗卫生保障的单位,储备足够的技术力量和医药物资,保证在扑救森林火灾时受伤的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要制定发生森林火灾时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同时配备足够的后备力量,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随时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6.7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都要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并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扑救森林火灾时的扑火物资供应。
6.8经费保障
6.8.1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专项资金拨付渠道予以解决。
6.8.2各级政府要将森林防火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具、设备的更新换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加快建设步伐;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森林防火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6.9社会动员保障
在全社会范围内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和动员,使“保护森林、注意防火”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做到群防群治。
6.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市、区民政部门要开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6.11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人工增雨等技术保障;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林业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机构的森林防火专家咨询灭火技术或请求现场指导。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汇集各个领域能够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的专家学者的全面信息,为扑火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导和教育群众;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的风景旅游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在高森林火险期内,要在火灾多发区设置高森林火险区警示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加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深入基层种养户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自觉遵守。
7.2培训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演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同时,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武警部队要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力量。
7.3演习
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进行演习。各区及森林防火任务较重的街道办事处也要按各自的预案和办法进行演习,提高各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技能,掌握一整套适合本地区扑救山火的方法,增强扑火救灾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指导各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当地扑火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实施过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
8.2解释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九
1.1编制目的
目的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的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应急事件处理。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预案启动的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的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的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的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的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3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的`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的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发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的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公安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公安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的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组织本村的“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预防预警机制
3.1.1森林防火的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的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的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的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1.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的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的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的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防御指引: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十
组长:
成员: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报告学区。
2、各相关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利用校园音响系统,马上发出紧急集合信号。
(2)用音响设备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各班主任、上课教师及所有在校教师立即指挥班级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撤离疏散地点和顺序进行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操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则直接疏散出教学区到校处集结。
3、如发生火灾,严格禁止学生参与救火,全体教师切实要从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处。教师要利用一切救火设备(如灭火器),尽可能将初始火灾扑灭,并在第一时间报警。当火灾不能控制或发生重大险情,以人的生命为第一位,及时撤离火场。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十一
为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迅速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最大程度降低森林火灾的损失。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森林防火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为全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最高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居)扑火队的扑救工作,同时建立镇机关工作人员和部门站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森林扑火队伍,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配帮助发生火灾单位的扑救工作。
森林防火期内,镇政府安排人员做到24小时值班,严格履行值班职责,确保通讯畅通,及时掌握森林火警火灾信息,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非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按照上级指示、气候等情况,由镇政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一)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民,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有关防火职能部门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458205或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电话12119或110电话。
(二)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警报后,首先问清火情地点、火势等情况,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向区防火办汇报,及时通知火灾所在村(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工作。
(三)村(居)发现火情或接到火情通知后,立即组织当地扑火队及广大村民赶赴现场扑救,扑救人员限在18—60周岁的男女公民。
(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附近村委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当地力量,奔向现场,以最快速度进行扑救。
(二)镇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一位领导坐镇指挥。
(三)发生在重点林区的重大森林火灾,镇防火办必须指定一位最高行政长官亲临现场指挥,并指定若干指挥员分别负责人员调集、物资调集、火灾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通讯联络保障、现场秩序维护、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现场指挥员应按照“依靠群众,快速反应,就地处置”的原则,梯次组织突击队扑灭火灾。
第一梯队:为火灾现场的当地村干部和群众,火灾现场的村居干部为指挥员,首先进行扑救。
第二梯队:按照联防公约,根据扑火实际需要,就近调集相邻村居的干部和群众参加扑救。
请求区森林消防队伍给予支持。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一)扑救原则
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的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护全局,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林火蔓延。
3、白天未能扑灭的林火,夜间组织扑灭时,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分组轮流扑灭或远离火场开设隔离带,对夜间扑救又有非常困难的,要保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开辟好防火隔离带,并制定扑救方案,组织足够的力量,在次日凌晨赶到现场开展扑救。
4、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检查清理火场,对火场边沿地带要用水喷洒,防止死灰复燃。
(二)力量部署:指挥部要指派熟悉地形、地貌的当地人员,及时巡查火势、火线动态;主要火点由森林消防队伍为主扑救,当地干部群众配合消除余火;其他火点由当地群众为主扑救;防火隔离带的开辟以当地群众为主;危及村庄居住,其他设施的,由消防扑火队为主扑救;明火扑灭后,清理余火和留守看守火场由当地干部群众为主负责。
(三)扑救分队:各扑救力量赶到现场后,自成分队,所属人员要编成10—20人的若干小分队。分队带队负责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任务。指挥部立即将当地向导员、扑火技术员、灭火工具、照明工具、食品等分配到分队。分队根据命令,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扑救,并保持与指挥部联系,随时报告情况和接受任务。
(四)通讯工具以各人自带手机为主,保证扑火小分队与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与上级防火办的通讯畅通。
(五)灭火工具:发动当地干部群众提供柴刀、锄头等。镇森林消防中队随时带上镇配给的柴刀、铁扫帚、扑火服装,如遇夜间扑火还要带上手电筒。
(六)后勤保障
1、镇机关的车辆一律服从扑火调用;
2、后勤保障组要根据前沿阵地的需要,随时派送矿泉水、面包和药品到现场,特别要送到第一线人员手中,未在现场扑灭和路上人员后发,先满足第一线人员。
3、镇机关的驾驶员、55周岁以上男同志和部分女同志共10人为后勤保障组。
(一)因扑救森林火灾受伤、致残的人员,按《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医疗补助。
(二)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村干部要对照本预案对扑救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吸收教训。
(三)对火灾肇事人员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将任务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和具体人员,要完善制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十二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xx)
成员:xx
职责: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xx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xx、校志愿消防队等多人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xx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xx、班主任等多人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xx等多人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xx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xx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xx等多人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xx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xx等多人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xx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xx等多人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十三
1.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配齐合格的消防器材,按照标准安装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标志,并保持完好,随时保证使用。
3.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4.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5.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电路电线、电器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严格校内用火、用电管理。对食堂、仓库、实验室、图书馆、宿舍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7.加强对寄宿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擅自拉设电线或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8.体育馆、食堂等的楼梯、楼道、楼门等严禁堆放杂物,大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9.向学生传授和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每学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学校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前,要制定防火应急预案。
10.禁止学生到火场救火。
(一)、指挥部:事发现场最高负责人()
成员:
职责:
1.及时召集力量,确定现场灭火指挥人,布置救人、抢救物资和灭火,并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通报人员疏散并组织实施;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的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按照统一布置,带领员工贯彻执行。
(二)、按分工、职责下设三个大组:
1.灭火行动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联络组(人事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的各职能小组进行联络协调,做好联系社会各救援力量的沟通工作。
成员:
第二小组:灭火组(教务处)
组长:
职责: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
成员:
2.疏散引导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第一小组:疏散组(德育处)
组长: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物资转移等工作。接警后,督促所有员工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安全道路有秩序地撤离。并根据各部门负责人提供的工作人数及访客登记资料核查人员情况。安全撤离后,防止教职员工、学生未经许可重返事故现场。
成员:
第二小组:警戒组(教科室)
组长:
职责:负责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协助人员抢救和疏散,防止有人借机偷盗和破坏财物。
成员:
3.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
职责:
(1).及时向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现场及处理情况,必要时请求援助,并接受其领导,落实指令。
(2).指挥、检查、督促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工作。
(3).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损失设备的安全转移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第一小组:水电组(科教室)
组长:
职责:根据现场情况,关闭电源、保证水源。事故后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成员:
第二小组:急救组(教技室)
组长:
职责:负责抢救和临时处置事故现场伤员,负责护送重伤员到相应医院救治。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防止人员伤亡事故扩大。
成员:
第三小组:保障组(总务处)
组长:
职责:根据人员伤亡或失踪情况,负责联络和接待其家属,处理有关赔偿、抚恤等事宜。
成员:
1.火灾发生后,首先通过广播、电话以及喊话等方式、方法向全体师生员工报警;获得火灾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并同时向行政值班和校长报告。行政值班人员及时安排人员在路口接消防车。
2.校长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将学校火灾状况及时向教育局和高新区报告。联络组协助校长做好相关工作。
3.在初起火点现场的教职员工,要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自救。
4.全校师生按照学校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救援小组、人员迅速赶赴指定位置,灭火组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全力灭火,关闭防火门,控制火势,保障应急照明,为安全疏散创造条件。疏散引导组负责引导、指挥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区域,在集合地点对学校所有人员进行清点,寻找滞留在现场的人员。
5.急救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现场的伤员,并将他们安全转移。
6.警戒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和学校周围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7.火灾扑灭后,必须根据应急总指挥或消防部门的命令方可解除学校周围警戒线和事故现场警戒线。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监测监控,生活用水的消毒与监测,食品卫生检查监控和被污染环境的消毒处理等工作。
9.了解师生及家属基本情况、做好受伤者及死者家属的稳定、慰问工作。
10.后勤保障组尽快恢复破坏的水、电和通讯设施。
11.在事件原因未查明之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发布信息。
火灾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篇十四
为了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发生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实施有力把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按照县政府在秋冬季防火工作会议上的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县政府在预防秋冬季火灾工作的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无价”的原则,防范我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以便增强各单位、各村屯防控各类火灾的。整体工作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为预防火灾的发生,我镇特成立防火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郭永恒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孙志国、副镇长任奎、曹维国、武装部长曹清宇担任,成员单位有派出所、林业站、城建、医院及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派出所,主任由派出所所长钱通华担任,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曹中国担任,成员派出所全体。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防火隐患工作的督办工作。各单位、各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对本单位、本村屯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进行自检、自查,以便彻底消除火灾隐患。自检、自查时间为10月22日——11月5日完成。
本预案适用于镇发生火灾的应急工作。
1、在镇党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各村屯要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各单位、各村屯应根据本部门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3、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4、在火灾扑救时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到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不到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手软。
注:(自今日起各村委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或关机时有其他方式联络到)
1、扑救火灾时在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未到达时由各单位、各村屯责任人统一指挥,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到达后由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统一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和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县消防大队人员(兴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本部门的扑火队为辅的原则。
4、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因火灾造成人员的伤亡是,各单位、各村屯要积极开展医疗自救,能在当场治疗的要当场采取措施救护,以便抓住治疗最佳时期。各单位、各村屯要组织有医疗救护的专业人员到现场参加救护工作,有条件的.应备有医疗急救包。以保证伤员及时得到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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