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方案是一个被仔细设计和计划的解决方案。制定一个较为完美的方案需要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了解所有相关因素和影响因素。方案是为了解决目前和未来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将方案制定作为一种长期的习惯和能力的培养。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一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查清我镇20xx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底数;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分类清理整治各种存量;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
成立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宏海镇党委书记
吴飞镇长
副组长:张柳副镇长(提名)
成员:陈华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各村挂村工作组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凌文杰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整治打击、资料收集等三个工作组。上述工作组可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陈华春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主要职责:负责保障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运转。协调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工作。
(二)整治打击组
组长:王林
成员:陈富强、郑洲、梁锋
主要职责:负责各村依法制止、查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用地行为,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负责督促各村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新的农村乱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房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打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三)资料收集组
组长:周珈如
副组长:刘雪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做好涉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接待、回应群众诉求等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9月中旬)。按照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和博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9月至20xx年6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实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农村乱占耕地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认真总结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的反弹。对未完成处置到位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处置责任主体、处置时限、处置措施等,挂账监管,限期落实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是中央和自治区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吸取秦岭违建别墅事件、牡丹江违建“曹园”事件教训,扛牢政治责任历史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全面摸清底数,确保整治成效。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底数,充分发挥村屯组织和基层党员的先锋作用,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统筹运用执法机构和职能部门的信息渠道及技术手段,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信息准确、数据真实,为下一步的整治工作打下基础,确保整治成效。
(三)积极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性高。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和群众诉求。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消除误解和疑虑,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对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防止负面炒作和矛盾激化。
(四)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根据省、市、县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乡党委决定从2023年1月至6月,在全乡集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干部,以自查自纠筑基,以监督检查攻坚,以查办案件震慑,贯通监督、办案、整改、治理,集中时间、精力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为通城县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强县、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通城新篇章提供大坪力量。
二、整治重点
(一)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为其“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
(二)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三)纪检监察干部甘做“局中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请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等问题。
(四)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五)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饮酒。
三、整治措施
(三)开展专项检查。乡纪委采取“室组地巡”联动等方式,对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餐饮场所、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乡纪委会同市场监管所、住建等部门,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检查,督促餐饮业主合法规范经营。各牵头单位迅速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乡纪委。(牵头单位:乡纪委;责任单位:乡纪委、市场监管所、城乡规划中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办推动,刘海军同志任组长,谢瑜、吴明卫、李子明同志任副组长,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乡纪检线、乡组织线、乡宣传线、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检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情况汇总分析报告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实效。
(二)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从乡党委做起严起,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三)加强统筹协调。把专项整治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统筹结合起来,点面兼顾,一体推进。统筹各方资源力量,贯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一体推进自查、整改、监督、办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完善情况互通、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措施配合、线索移送、情况汇总分析等机制,提升整治效能。
(四)注意方式方法。要敢于斗争、敢抓敢管、真严真管,对敷衍应付、搞形式等问题严肃批评、督促整改,依规依纪问责追责。要把握政策策略,严格区分正常公务、商务接待与违规吃喝问题,保护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与说情打招呼问题的界限,既严肃整治违规吃喝不正之风,又积极维护“亲清”政商关系,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重点整治2018年4月20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1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二)坚持开门整治。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和微信等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举报和监督(镇纪委举报电话:0735-6321796),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收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进行挂牌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管理。结合明察暗访、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大数据监督等渠道中发现问题端倪,精准识别,抓住典型,传导压力,以重点问题的突破推动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第一阶段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3月22日至3月27日)。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建立“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机制,为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宣传,同时镇党委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吃喝风的危害性,自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第二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3月27日至5月20日)。镇纪委牵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相关举报和问题线索全面起底排查。加大重点问题督办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力度,对涉嫌违规吃喝相关问题线索做到优先处置、快查快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镇党委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前期内部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梳理本镇、本单位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构建防治吃喝风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狠刹吃喝歪风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集中整治为抓手,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教育和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与镇纪委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镇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派镇纪委的“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精准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面貌持续向好;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各级各部门发挥应有作用、履行应尽之责,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四
深刻认识,正确把握耕地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督察指出问题为警醒。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成立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镇党委书记黄作林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少珍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
1﹒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各部门、各村在推进整治工作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因清理存量和新增问题整治工作推进不力导致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重的村、部门,以及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2﹒自然资源所。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工作,汇总统计全镇摸排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类处置的政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各村落实对于新增乱占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导各村按要求规范开展补充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指导各村编制村庄规划,落实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加快农房农用地转用审批;督促指导各村严格执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4﹒村建所。负责指导督促各村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会同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指导督促各村实施建筑风貌管控。
5﹒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配合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审批等相关政策,指导规范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所、村建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6﹒综合治理办公室。依法处理非法上访行为,做好维稳工作。
7﹒文化站。负责指导协调相关网络舆情监测、通报、研判和应对处置引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成功经验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负责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认定工作;严厉打击在整治工作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
9﹒供电所。在通电前,须核准用地及报建手续完善后方可通电,并对乱占耕地建房的实施断电处理。
10﹒包村领导和包村负责人。负责督促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引导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中示范带头、担当作为。
11﹒各村委会。作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存量摸排和打击新增的工作;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建立村级监管员制度,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加强巡查,及时发现、严厉制止,依法打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具体组织实施分类整治。
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的工作要求,将全镇划分为四级网络进行管理。
(一)一级网格
以石坝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网格,负责指导、督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改工作,并进行相关情况通报。由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二级网格
以包村领导干部为二级网格,各村以包村领导为网格单位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对本村内发生的乱占耕地建房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级网格
以各村为三级网格,各村支书、主任为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干部为第二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协助自然资源所宣传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等相关政策,发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及时制止和汇报,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负责国土工作的村干部为网点信息员,有关情况由网点信息员及时向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
(四)四级网格
以村民小组为四级网格,各村民小组长为网格内的责任人,负责对辖区土地的巡查,发现乱占耕地建房及时制止和汇报,协助镇、村两级做好乱占耕地建房整改落实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遏制新增违法占耕行为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包括农房摸排图斑、土地卫片图斑、线索举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问题动态清单”,对照清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核销一个问题,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二)存量问题摸排整治
对存量问题组织再次摸排,严防“存量变新增”情况再次出现。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报摸排数据基础上,综合运用遥感监测、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按照《博罗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有关方法和统计口径,对辖区内乱占耕地建设行为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对国家、省、市、县下发的52437个农房摸排图斑中。已上报不纳入农房摸排范围的24139个图斑进行再次核查,并再次完善镇(街道)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存量工作台账。
2﹒按照“尊重历史、分类处置、先易后难、审慎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存量问题的处置情况提前组织研判,待国家、省和市下达分类处置政策后再依法处置。期间国家、省、市、县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骤可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适时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部门、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阳区万林山泉农场事件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作为全镇整治“两违”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重要手段,夯实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负起职能责任,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推进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确保成效
各部门、各村要做细做实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国家、省下发疑似图斑外,还要对所有耕地红线范围内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单和新增清单,全面摸清农村占耕建房问题底数。要做到清查全方位、无“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报准确、数据真实可靠。
(三)分类整治,严控新增
切实将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摆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对于存量问题遵循“分类施策、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下来依据国家、省、市政策意见分类处置,但对于占耕问题严重的项目要主动作为,从严从速整改到位。对20xx年7月3日以后的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整改,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占用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依法查处,注意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自然资源所、农业农村办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整改情况实行“一月一通报”制度。通报情况定期上报镇委、镇政府,同时抄报镇纪委监委。镇纪委监委将结合通报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视情况约谈提醒;对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在约谈提醒后仍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宣传政策,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土地政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群众在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力作用,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宣传和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农村地区开展广泛深入的舆论宣传,使农民群众依法守法,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建房用地手续。各部门、各村要充分认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着力在推进农村农民建房审批改革、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补齐规划管控缺失、审批不具可操作性、执法力量薄弱等各项短板,建立健全预警预防机制,规范农村住房建设,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五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实事求是,采取有效措施和办法,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以“零容忍”态度管住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肃查处顶风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不折不扣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
全乡范围内违反《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的行为。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月卫片”工作制度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组长:彭盈斌乡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波乡党委副书记、提名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郭继军乡党委委员、提名乡人大主席
罗明海乡政协工作联络组主任
李文芬乡党委委员、乡党委副书记
张太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蒲兴全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卢宇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乡长
陈红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周黔班乡人大副主席
罗彪乡财政分局局长
张维勇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张涛宇乡党政办负责人
龙三宝乡党建办负责人
李其军乡派出所指导员
王佑德乡综治办负责人
席应丽乡司法所所长
田洪斌乡安监站站长
刘文德乡交管站站长
吴刚乡国土所所长
郭启松乡农业园区办主任
柴太赢乡林业环保站站长
罗浪乡村建所负责人
谭江乡水务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郭继军任办公室主任,张维勇任办公室副主任,吴刚、彭毅、范桂馨、姚金娣、郭启松、方门政、方洪玉负责具体办公,具体办公人员实行片区负责制,负责对本区域内的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
张维勇:负责丝栗坳村、老君山村、管家坪村、狗湾坝村
吴刚:负责孔石化村
方洪玉:负责枫香坪村、克麻场村
郭启松:负责沙坪村、方家沟村、猫寨村、二塘村
彭毅:负责旧寨村、檬子坳村、关口坪村、水溪村
范桂馨:负责水塘村、石门坎村、耿家沟村
姚金娣:负责晏家湾村、炕家岩村
方门政:负责柏杨寨村、竹林村、分水岭村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的业务指导,指导各村依法开展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依法及时确权登记发证,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查处、同时统筹好全乡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负责业务数据上报,与上级部门业务沟通协调,及党委政府所安排的相关工作。
国土所: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对全乡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依法及时确权登记发证,对全乡农用地进行指导,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乡村建所:负责协助农业服务中心工作,根据集镇规划,除群众自建外,负责搞好龙井晏明两个集镇宅基地统建规划工作。
村支两委:负责对本村辖区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会议贯彻落实、宣传、资料审核、巡查、制止和上报,完善会议图片、会议记录、巡查记录、巡查台账等阶段性资料,实行片区包保责任制,明确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
(一)加强领导。乡直相关部门和各村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村包村领导和第一书记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
(二)密切配合协作。本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派出所、国土所、村建所、综治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乡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坚决做到“零容忍”。
(三)依法依规审慎处置。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根据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违法问题性质、违法发生时间、违法责任主体等内容,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现实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审慎处置,防止“一刀切”简单化,积极稳妥处置问题。对存量已建房未办证等问题进行分类处置,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采取拆除、部分拆除、罚款等措施,分类稳妥处置到位,对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要协助县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置到位,对违法违规审批的,要明确责任,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存在“互有责任”行为的,要理清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处置,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经得起社会监督和历史检验。
(四)严肃追究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加强中央、省、市、县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乡纪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督查内容,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自违法动工之日起3日内未发现、5日内未处理,乡纪委进行跟踪核查处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乱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带头自查自纠。对清理整治工作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避重就轻、进展缓慢的,予以公开通报、约谈;对禁而不止、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强化业务指导。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国土所、村建所、司法所等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推进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加强舆论引导。各村和各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宣传,作好正面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六
为严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力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既采取措施,强化监管,又保障农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等文件规定。
(一)整治范围。根据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分类处置工作要求,纳入分类处置工作范围的为住宅类、产业类、公共服务类三类农村建房。
住宅类(包括单户住宅和多户住宅):单户住宅是指一户一栋的村民住宅,多户住宅是指一栋房屋由多户人居住的农村村民住宅。
产业类:包括农产品加工点、工业生产用房、商业用房、旅游用房、仓储物流用房等。
公共管理服务类:指农村用于公共服务的房屋,包括“两委”办公用房,机关单位办公用房,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图书馆、阅览室、礼堂及已硬化的公共广场等文化娱乐实施,卫生站、垃圾处理站、公共厕所等医疗卫生设施,祠堂、寺庙、教堂等设施。
(二)整治措施。
住宅类:一是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符合分户条件且在规定宅基地标准内的农村居民住宅,占用耕地建住宅的,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农经发〔20xx]5号)文件要求,由农业农村部门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对超出宅基地标准,超出面积较小的建议鼓励自行整改拆除;三是对于恶意侵占的情况,坚决拆除;四是对于不符合规划或者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一律拆除复垦。产业类:一是对符合设施农用地政策实属农用地管理(不占基本农田)的,由各乡镇完善备案手续;二是对违反农村建房“八不准”、“农地非农化”建设经营性建筑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并复垦到位。对20xx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实现“零新增”,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是对于重点项目等违法用地项目,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社区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协调建设用地指标、占补平衡等要素,统筹安排完善用地手续和违法用地项目,按照“先查处、再完善”的原则。
公共管理服务类:一是土地现状和规划都为建设用地的公共设施,按要求完善用地手续;二是违法建设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由村集体组织负责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处置到位的,由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交由相关部门对村集体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
执行范围为景洪市辖区内的住宅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有效期限为文件印发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七
对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社局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任职情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进行了逐个核查,没有发现违规人员。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党支部迅速召开专题局议,传达贯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整治工作各项部署,对如何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障这次清理整治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清理工作工作小组第一时间在公告栏张贴了将进行专项清理工作的公告,公布相关负责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并以简报、公告、短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清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违规经商入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下,专项清理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方前同志及办公室成员罗尔基木、刘红玉对照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对单位人员进行了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与群众反映对照,并将清理自查情况统计表采取公示栏公示、召开干部职工大局等方式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保障了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摸清了经商入股情况:县防震减灾局有行政编制7名、工勤人员1名,需要登记人员6名,乡科级6名、一般干部2名均不存在违规经商入股行为。
县纪委(监察局)局同县委组织部对专项清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届时,将认真整理相关资料,查漏补缺,及时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督查组的督查核实。如果发现未处理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解决,保障清理自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总之,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自身实际,坚实清理原则,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局议,发布开展清理工作的公告,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清理工作,确保了清理任务能够按时完成,坚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的将清理结果及处理情况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八
一、动员部署、统一思想 迅速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联合引发的《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作风建设向纵向发展,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意义,强调不如实申报、不积极纠正、不认真整改的严重危害性。
和纪律要求。二是成立“四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责任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责任小组在整治中提出“三个不放过”,即:登记不齐或漏报瞒报不放过,整治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做到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全面清查,注重实效 事业单位,编制 15 名。目前,园区编制内人数 14 人。包括: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人员 3 人,中层干部 6 人,一般工作人员 5 人。此次专项整治为编制内全体人员,自查自纠参与率达 100%。
(一)全面清查。按照要求,对园区管委会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了调查。14 名在编工作人员全部填报了《党政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认真、规范、如实填报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情况。
1.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2.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无。
3.从事有偿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无。
4.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无 5.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无。
6.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到企业违规任职现象,包括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收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无。
7.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无。
(二)调查核实。对填报的自查报告表到部门逐一调查、甄别核实,并将自查结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目标责任书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今后,园区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加强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扩大成果,巩固成绩,以坚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016年7月7日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九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解决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组部《2020年排査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组通字〔2020〕110号)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安排,决定于7月至11月开展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題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遵循,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认真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健全完善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保持农村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为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保证。
开展排查整顿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从严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排查整顿工作各环节各方面,确保排査对象全覆盖、不遗漏、违规违纪行为得到整顿处理,发展党员工作不断规范。
二是坚持依规依纪。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入党条件,对照《细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对照《条例》明确的违规违纪情形和处理意见,准确把握排查整顿工作的政策界限。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从本镇实际出发,注意区分违规与违纪的不同情形、不同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客观准确进行处理,既要防止走过场、搞形式,又要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是坚持稳妥慎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采取自查、筛查、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强化组织把关,掌控工作进度,确保排査整顿工作审慎稳妥、有力有序。
五是坚持整治与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排查整顿的过程,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过程,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镇党委所辖各村(社区)党组织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4类违规违纪问题:
(一)“带病入党”问题。主要是将违法犯罪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发展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将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指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至少5年时间,或处分期满后至少5年时间)的人员,受到行政处罚且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的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发展为党员。(曾经违反计划生育处分期满后没有达到5年时间、后递交入党申请书没有达到五年时间的,作为问题排查出来,从轻处理)。
(二)弄虚作假问题。主要是党员身份造假或入党材料造假。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伪造党员档案,伪造、篡改支部大会或党委会表决结果,在政治审查环节提供虚假证明,以及本人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学习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徇私舞弊问题。主要是发展“人情党员”、违规发展农村基层干部近亲属入党和违规“异地入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说情打招呼、干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利用发展党员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通过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提供宴请等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是否降低标准发展近亲属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近亲属入党且造成不良影响;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等人员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农民工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
(四)严重违反入党程序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不满一年即确定为发展对象的;未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未按规定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票数未达到规定要求发展入党的;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前没有派人谈话的;未经镇党委集体研究批准入党以及转正的;预备党员预备期不满一年转正的。
在排查整顿时,对组织关系转出的要主动联系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做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关系转入的要按规定对其党员身份进行甄别,对发现的党的十八大以前农村发展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要认真审核处理。
对入党过程存在疑似违规违纪问题的党员,要综合分析其入党动机、入党过程、现实表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意见、党员群众评价等情况,认定是否属于违规违纪问题。确属违规违纪问题的,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审慎作出处理,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纪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一)对“带病入党”人员的处理。对曾受到刑事处罚且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人员,“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人员,信仰宗教、热衷于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的人员,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其中对曾参加宗教和迷信活动的人员,经党组织教育帮助已经转变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对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的,不应视为信仰宗教。
对入党时隐瞒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因“黄赌毒”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删除等严重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不好的,一般应予以除名;入党后未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尚好、党员群众认可,可保留党员身份的,依规依纪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未隐瞒上述严重错误,但未经党组织长期考察的,根据违法情形、造成的社会影响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组织处置或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
对入党时存在其他错误,入党后现实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人员的处理。对经核实认定为党员身份造假、伪造党员档案的“假党员”,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对入党过程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情形,与本人直接相关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直接相关的,可保留党员身份并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入党材料不规范的要分析甄别,注意区分涂改与篡改、补填与伪造等情况,防止简单视为弄虚作假。
(三)对徇私舞弊发展入党人员的处理。对“人情党员”情节较轻的,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劝其退党、除名处置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涉嫌违法的,由有关国家机关调查处理。
对属于降低标准将与镇干部、村(社区)“两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发展入党,或优先照顾发展入党且党员群众意见较大的,一般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现实表现一般、党员群众认可度不高的,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等处置。本人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不视为违规入党。
对不在长期(两年以上)工作、学习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申请入党,而违规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党组织入党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员工,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符合党员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由其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从确定为发展对象起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四)对入党过程严重违反入党程序人员的处理。对本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一律不予承认党员身份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符合党员条件、现实表现良好、党员群众认可的,可由党组织认定其党员身份,视情形重新履行相应手续。
对存在两种以上违规违纪情形的,依照处分较重的规定定性处理或加重处理;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以及配合核实审査工作的,可以依据《条例》相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
排查整顿工作从2020年7月下旬开始,8月28日之前完成,主要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7月底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排查整顿工作。村(社区)成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专门负责自查整顿工作。
2.全面动员。镇党委召开专题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排查整顿工作目标、原则、任务和要求。村(社区)相继召开专题动员会,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
(二)全面排查(8月28日前)
1.基层党组织自查(8月14日前)。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迅速澄清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的底数,包括党员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是否转出或转入、是否有党员档案等基本情况,填写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认真清理党员档案。于8月13日之前,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档案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发展党员名册》交镇组织办。通过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掌握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2.镇核查、部门联审(8月28日前)。镇党委明确专人集中审档,建立问题清单,并由镇党委牵头,村(社区)党组织配合。通过对比问题清单,查阅入党材料、实地走访了解党员现实表现,并听取群众反映等方式,对照党员名册,一人不漏排查,“四个方面”问题,特别要如实查清是否异地入党、是否乡村干部亲属、是否弄虚作假等情况。排查要做到党员档案资料,支部和党委会议记录、政治审查材料、信访举报线索和重要舆情信息四个“过一遍”,确保排查对象全覆盖、不遗漏。按一人一表填写好《华容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表》,于8月25日前交镇党建办。镇工作领导小组会同镇纪委、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注滋口法庭等部门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发展的农村党员进行联审,了解党员入党前后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筛查掌握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梳理成文字材料报镇党委会议研究。核查情况及问题线索清单于8月27日前报镇党建办。
(三)配合审查和认定处理(10月底前)
配合县级领导小组作好相应核查工作,对确有、疑似等违规违纪问题的配合作好认定和处理工作。
(四)总结提升(11月中旬前)
村(社区)针对处理的相关问题梳理材料报镇党建办,镇领导小组对排查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梳理筛选工作中典型案例,连同工作情况报告,一并报县委组织部。
(一)落实工作责任。把做好排查整顿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作为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纳入村(社区)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评内容。镇党建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各村(社区)抓好具体实施。村(社区)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把准政策要求。排查整顿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强,要精准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真查实报,既体现从严要求,防止规避遮掩、隐瞒不报,又注重稳妥有序,防止工作简单化片面化,确保排查整顿经得起历史检验。要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必要的工作台账,同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加重基层负担。要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着力促进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
(三)注重思想引导。认真做好思想发动、统一认识和对被处理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与被处理人员深入谈心,引导正确认识错误,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对排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区分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舆情管控。排查整顿工作不作宣传报道,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得就有关工作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相关材料和数据严格保密,不向社会公布,不通过互联网传输,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防止炒作。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57 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64 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年 9 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57 号、〔20**〕64 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 5 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 4 人,非党职工 1 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 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 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 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
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 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
办企业等现象。5 名工作人员有 3 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 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 月 22 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2 2
根据文件精神,组织 5 所学校 70 多人遵照文件精神,开展了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小学、各村校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统一组织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各校主要负责人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
学区要求各学校认真学习文件文件精神,由校长负责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肃工作要求,认真自查自纠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学校要把专项清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负总责,要率先垂范,带头登记申报,带头纠正违规问题。各单位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清理工作。
2.掌握政策、依规清理。各学校专项清理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尽快掌握专项清理工作政策,注意把握清理的范围、内容、步骤和方式方法,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政策纠正违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3.严明纪律、实行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清查
此次自查自纠专项活动,全体教师共同参与,自查自纠参与率达到了 100%。各学校组织教职工如实填写了相应表册,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学区。
在自查自纠专项工作中,没有发现教师有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也没有收到相关的举报。
今后,各学校还将进一步加强对该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巩固成绩,以实际行动响应党风廉政建设。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3 3
区纪委:
根据区纪委发《关于对全区公职人员涉嫌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2020〕83 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后的又一项重要任务,能够让干部职工不利用职权谋私,保持更加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干净的行政环境。为了确保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经商办企业问题整顿工作会议,成立了西峰区政府采购中心经商办企业问题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人员对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实,使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明政策,自查自纠
切实落到实处,中心采取领导干部自查、领导小组调查的方式,经查实,我中心无经商办企业人员。
三、公示结果,加强监管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干部的党风廉政意识,巩固经商办企业清查成果,打造清正廉洁的行政环境。我中心领导小组下一步工作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确保经商办企业工作落实后不反弹。
1.公示本次经商办企业清查结果。
2.建立中心经商办企业人员举报机制,干部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登记备案。
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情况承诺书
根据庆纪发【2020】57 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现本人向组织作出未参加经商办企业的承诺。
承诺人姓名:
承诺人单位:
承诺时间:
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报告 4 4
接**纪委《转发市纪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的通知》(**纪发*2020*号)精神,我办高度重视,严格依照文件要求,积极安排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成立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同志任组长,全面协调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办公室党总支书记**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监督自查工作各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自查工作成效;**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文件下发、材料收集报送等具体工作。
二、积极宣传确保成效
及时组织召开了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会议,传达了市纪检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通知》(**纪发*2020**号)精神,要求全体干部对照文件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
三、张贴公示强化监督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取得实效,办公室将自查自纠统计结果进行了张贴公示,并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违规违纪行为。
今后,我办将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20**年 8 月 19 日
信用社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报告 5 5
接到上级关于开展信用社员工经商办企业排查通知后,**信用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详细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xx 信用社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自查办法,挑选业务熟练,政治素质过硬的同志开展自查。主要对在信用社有贷款的职工的进行了排查,通过实地查看和明察暗访的形式,使风险充分暴露,确保不留死角。
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我社加强贷款管理工作,对贷款流向和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及严格监管,对今后新增职工贷款进行严格管理,一经发现有职工经商办企业的情况,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立即收回贷款,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通过此次自查,**信用社没有发现有员工经商办企业的现象,无职工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与收入严重不符的;无职工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经常找人借钱情况的现象;无其他日常生活方面不良表现行为的;无利用职权从事第二职业或是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他人做生意的。
**信用社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今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确保
信贷资金的流向可控和安全。
**信用社
20**年 10 月 21 日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一
各医疗卫生单位、 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国xxx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安吉县公务人员 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 ,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安纪办〔 2014〕 8号文件精神, 现对我县国家公职人员利益冲突行为开展专项清理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 清理对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含编外用工)。
二、 清理内容 ( 一)
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 合股经商办企业; 以个人或他人名 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 私自 以承包、 租赁、 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 二)
以本人或家属名 义参与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和个人( 管理服务对象)
的借贷或集资活动。
( 三)
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家属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阶段:
( 一)
自 查自 纠 阶段( 4月 份)。
各单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xxx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安吉县公务人员 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 围绕清理内容, 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 查, 填写《自 查( 承诺)
登记表》( 一人一表), 并对登记事项进行核实确认。
( 二)
清理整改阶段( 5月 份)。
各单位对自 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要认真对待, 督促相关人员 及时纠正。
5月 15日 前, 各单位要完成各项清理整改工作, 清理整改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 ,设立公开举报电话( 1. 单位举报电话; 2. 县卫生局 举报电话:5310500; 3. 县纪委举报电话:
5123749), 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5月 20日 前, 填写《xx 单位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报送县卫生局纪委监察室。
四、 工作要求 对在清理纠正过程中主动申报并能整改到位的, 原则上不予处理; 对于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 问题突出且清理纠正不力的进行严肃查处, 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1. 自 查( 承诺)
登记表 2.
xx 单位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安吉县卫生局纪委
2014年4月 17日
安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 17日 印发
附件1:
( 单位留底备查)
自查(承诺)
登记表 序号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 整改措施 1 个人独资或与 他人合资、 合股经商办企业; 以个人或他人名 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 私自 以承包、租赁、 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 以本人或家属名 义参与 与 行使职权有关系 的企业和个人( 管理服务对象)
的借贷或集资活动。
3 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家属从事可能与 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本人承诺:
对以上自 查内容真实性负责; 对存在问题将按要求进行清理整改。
自 查人(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2:
( 单位汇总上报)
单位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 序号清理内容 清理结果 1 个人独资或与 他人合资、 合股经商办企业; 以个人或他人名 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 私自 以承包、租赁、 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
2 以本人或家属名 义参与 与 行使职权有关系 的企业和个人( 特别是管理服务对象)
的借贷活动。
3 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家属从事可能与 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 办企业、 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
本单位共有干部职工
人, 开展自 查( 承诺)
人; 清理资金
万元。
单位( 盖章)
主要负责人( 签字)
报送日 期: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二
******局(乡镇)
(2019 年**月**日)
**纪委(监委)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纪办发„2019‟*号)文件精神。防止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身份、职务影响与民争利或谋取私利,切实加强对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树立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形象,我单位在所属国家公职人员**人中,全面进行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 一 )
2 都能够结合xxx反腐倡廉的精神,深刻认识、高度重视,围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核心,深入自查自纠,确保此项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党组(党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照“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八个方面清理重点,深入细致地组织本单位**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认真的自我检查。通过自查:
3 自查报告**份。
(三)
总结提高,营造良好氛围。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良好氛围,结合“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和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八个方面清理重点逐一排查并进行整治,认真分析研判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的成因,及时研究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斩断利益链条,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防止违规行为发生,促进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党组(党委)虽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八个方面清理重点逐一进行了排查和整治,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认识不够,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还需加强,相关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 一 )
4 处分条例》、《xxx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中国xxx廉洁自律准则》、《xxx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抵制隐形“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守廉洁自律底线的长效性。
(二)
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进一步要求领导干部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性,认真贯彻xxx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部署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同时,领导干部带头坚决抵制和反对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坚决杜绝有违规投资入股、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问题发生。
总之,**党组(党委)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对整治重点问题警小慎微、防微杜渐,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建立健全防治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中央八个方面规定落到实处。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三
区xxx党委:
我支部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工作和落实基层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我支部现有党员12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2016年—2020年以来,我支部共发展党员1人,经自查党员发展程序基本规范,档案主要资料齐全。
根据xxxx党委上半年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督查结果,尚存在下列问题:
1、自身建设方面,学习内容不够丰富。
2、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简单。
3、工作台账机制方面,部分记录不规范,档案分类有待加强。
制定了xxxx党支部建设“最强党支部”工作措施,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间断;确保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松懈;及时吸纳具有大局意识,先进思想,服务群众的先进青年加入党组织;以及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质量。
截止2020年上半年我支部共召开支部党员大会3次,支委会5次,上党课6次。主题党日活动6次。
党员党费缴纳及时,党费收缴有记录、有台账,没有党员出现拖欠党费的情况。党费使用规范,专款专用。
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张清单”,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年末有报告。
严格落实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xxxx党支部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在自身建设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丰富学习内容努力使学习氛围由集中学、一起学转变为自己学、主动学上来,进一步建成学习型党支部。加强主题党日活动记录详细化、规范化。加强党建日常工作梳理,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熟练度,档案分类清晰明了、内容明确、详细。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xxx《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狠刹吃喝歪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破窗效应”,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镇落地生根,经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决定在全镇开展狠刹吃喝歪风的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明纪律与规矩,重点聚焦违规吃喝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通过严格督查、严密防控,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持续促进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20xx年x月x日省委、省政府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来的违规吃喝问题,尤其是2020年x月以来的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无公函、无审批等接待不规范问题;“一函多餐”“互换公函”“空白公函”等违规吃喝问题;假借招商引资和外事接待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以工作联络、工程验收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同城之间相互公款吃请问题;以干部交流、提拔、调整等名义相互公款吃请等问题。
(二)违规组织或接受吃请问题。在换届选举期间,以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为目的,违规组织、接受吃请问题;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违规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问题,尤其是巧立名目,到企业频繁检查、重复检查,违规在被检查企业接受吃请、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进行吃喝的问题;违规组织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违反“禁酒令”,违规在工作日或公务活动中饮酒问题。
(三)违规吃喝隐形变异问题。接待费用“化整为零”“长期挂账”问题;套取费用、私设“小金库”用于吃喝问题;通过单位间相互抵账、单位内部转账、延期结账等方式违规吃喝问题;以工作经费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公车维修费、项目经费等名义虚列开支,变通处理或者冲抵、转嫁、隐匿吃喝费用问题;在培训中心、招待所、机关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问题;公款吃喝由明转暗、由地上转入地下,“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即将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围绕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狠刹违规吃喝歪风的专项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问题,结合信访举报、监督执纪情况对本村党支部、村委、本单位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靶向纠治。按照省市县要求,重点排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饮酒、违规组织或接受宴请等问题,警惕公款吃喝转入地下、转嫁吃喝费用、虚列开支或“化整为零”报销吃喝费用、“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现象。
(三)坚持监督检查。镇纪委要针对整治内容,全面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联合镇财政所、经管站、交管站等部门对我镇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联合工作组,对“一桌餐”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隐蔽吃喝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镇纪委要将违规吃喝问题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监督检查无盲区、全覆盖、有实效。
(四)坚持以案明纪。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线索核查力度,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举报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台账、动态清零。集中整治开展以后,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吃喝的举报和问题线索一律直查快办;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对集中整治组织不力、敷衍应付、查而不纠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村委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村纪检员的监督责任。
(五)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对“四风”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专题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明纪,引导警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将正风肃纪反腐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问题,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又要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将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注重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财政所、经管站要经常开展检查,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压缩违规吃喝滋生空间。
四、工作要求
(一)高位推进部署。本次集中整治为期x个月,分为三个阶段。各村党支部、村委,镇直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镇纪委评估整体工作,对下一步整治作出安排,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治,坚决刹住违规吃喝的歪风。
违规公款吃喝整治方案篇十六
(一)全民行动,人人履责。每个村民门前的三包职责和任务必须无条件履行和完成。组里组织的义务派工任务,各组必须每月不少于1次。实行党员带头义工,模范履行。
(二)立项实施,保质保量。对于大型的清障活动和工程项目,实行招标立项投资治理,项目化运作,商业化实施,公司化管理。
(三)监督检查,落实责任。村两委委员包干落实责任,对不履责到位的个人,要采取措施督促履责到位,对不履责的组,要对组长实行目标管理。实行公开评比,鼓励和表扬优秀,批评和教育落后。
(四)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村两委委员分片负责,落实检查督促职责。总支书伍贤文负总责,负责全村协调部署安排工作。大田片傅顺春负责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各组组长配合。横开河片杨林负责部署安排,各组组长配合。白俸罗元华负责部署安排、检查督促,各组组长配合。驻村工作队负责配合村完成各项任务,负责搜集整理总结推介典型,负责政策宣传和落实,负责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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