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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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汇总19篇)
时间:2023-10-31 15:23:03     小编:HT书生

总结可以概括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的收获和成就。在写总结时要注意条理清晰,逻辑严谨,避免内容的重复和冗杂。如果你正好需要一篇总结范文,那么下面的内容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一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xx]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二

一是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组织体系。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县长任城管委主任,分管副县长为副主任,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管委日常工作。出台《关于印发绩溪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绩政办[2020]20号文件),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城管委全体会议制度和城管办主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城市管理有关工作。

二是建成数字城管平台并投入运行。我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项目,于2020年初建成并投入运行,建成九大标准系统和店招广告管理子系统、环卫设施管理子系统、渣土车运输监管子系统、综合执法系统、微信公众号等七个拓展系统,开通12319城管热线和“绩溪城管”微信公众号,制定出台《绩溪县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立案、结案标准》等文件,进一步促进智慧城管平台常态化运行。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三

——个人工作总结及对控违工作的建议

我于2019年1月4日加入城管执法三大队,成为了一名协管员。作为一名协管员,我并没有自怨自艾得过且过,而是端正态度脚踏实地,以十二分的认真和热情投入到了工作之中。在这三个月的学习工作中,我对控违工作有了简单的认识,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执法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我完成了从普通老百姓到执法者的转变,自身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现将本人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就城市控违工作谈谈一些浅薄的认识。

一.工作总结

2.踏踏实实,努力做好日常控违执法工作。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端正态度,尽心尽力,否则将会一事无成。我在工作中始终牢记这一点,先做人、后做事。在控违工作中踏踏实实,认真负责,听从指挥,不怕苦,不怕累。

3.兢兢业业,努力做好资料统计整理工作。我在担任中队资料员时,尽职尽责,做好摄影取证,下达法律文书,统计整理控违资料等各项工作。控违资料作为执法依据对控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着相当总要的作用。我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做好控违资料的整理工作,做到资料全面,详实,准确。其次我在中队的两次资料汇总上报中出色地完成了领导交付的任务,得到了领导的好评。

三个月的工作经历,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后我将更加努力学习,争取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心得体会

在三个月的工作中,我多看,多听,多问,多记,用心工作,用脑思考,就控违工作提出自己的一点心得和体会。

--广大市民的公开信》让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市控违的相关政策。四是联合基层政府人员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耐心细致地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多渠道的宣传工作,能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控违氛围,将有利于控违工作。

2.加强培训学习。加强队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城管执法队员的思想水平、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加强队员的思想素质的培训。使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廉政自律,文明执法。二是加强队员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队员知法,懂法,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加强队员对法律法规的进一步的认识。三是加强队员行政执法能力的培训。使队员在熟练法律法规的基层上能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合理运用,做到依法行政。并可使队员总结执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组织全体队员学习,提高队员的工作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做好培训学习,将使我们的城管队伍有优良的作风,良好的素质,过硬的本领。使我们的城管执法队伍拉得出,打得赢,更能代表新时代和谐社会执法人员的形象。

行联合执法。如发现违建现象,需要开展行动进行拆除的,城管部门可与公安、控违办、基层政府等开展联合行动。这样能兼顾全面,也能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战斗力。

4.加强源头控制。违建现象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为了经济利益做房出售或赌征收。二是无房居住。三是旧房危房改造。四是扩建。五是加层。六是搭建临时建筑物。要做好控违工作第一步确实调查违建原因,对于为了经济利益做房出售和赌征收等行为要严厉打击。且要严格处理宅基地私自买卖行为。对于其他现象,建议政府部门区别对待落实相关政策,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堵不如疏,只有这样分清原因,区别对待,控违工作才能正真得到广大老百姓的理解和支持,违建现象才能从源头上得到遏制。

5.加强巡查勘察。城市控违区域面积大,情况复杂。城管执法人员人手不足,素质参差不齐。控违工作任务重,担子大。违建形势非常严峻,违建现象屡禁不止。巡查时不能全面抓,一刀切。要做到分主次,分地段。重点区域,一线地段要做到重点监控,天天巡查。次要区域要划分区域,做到两天一巡查。要求做到控违区域内无死角,无遗漏,违建现象无处容身。

6.加强违建处理。发现违建现象时,要做到铁面无私、不讲情面。杜绝徇私舞弊、视而不见、隐瞒不报等现象。要及时作出处理并在其后跟踪监控。该停工的停工,该强拆的强拆。

以上几点就是我对控违工作的一点体会和建议。在这三个月的工作中,我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还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己的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脚踏实地刻苦学习,勤勤恳恳努力工作。让自己的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更好地为--的控违工作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四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转变城管理念、创新城管执法工作为出发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提升城管执法工作效能,在新冠疫情防控、市容环境整治、违法建设查处、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园林绿化管理养护、燃气安全管理、路灯亮化管理、精准扶贫等方面做了大量切实有效的工作,为优化我县城市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改善了县城市容环境,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总结如下:重点工作: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史理论学习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迅速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各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以各支部为学习主阵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篇》,加强对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理解;二是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确保党史学习教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三是要求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加强个人自学,撰写个人学习笔记,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入心入脑。截止目前:共发放指定教材80册,组织各项学习共计60余次,召开专题研讨班1次。二、专项整治县城脏、乱、差现象,规范市容市貌为全力推进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稳步落实,营造县城整洁有序、舒适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我局执法大队对县城的脏、乱、差、泥头车、乱搭建等城市乱象进行整治。据统计:共取缔马路市场等占道行为10852宗次;拆除横幅1519条;出动1681人次清理乱放建筑余泥、杂物7994立方米;拆除违规广告牌667个;拆除废旧伸缩帐篷和遮阳伞902个;清理县城道理边乱种青菜行为140宗次,面积4972平方米。对沿江两岸休闲场所及市场周边乱摆卖商贩发出1123份《撤档通知书》,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共发放《巩固广东省卫生县城、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倡议书》584份。三、加强县城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县城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考核力度,对重点路段加大保洁力度和垃圾清运转运速度,清除卫生死角,实行高标准、无缝对接、常态化保洁;二是加大县城主要街道洒水作业力度,坚持每天洒水4次,减少道路扬尘,防止大气污染;三是督促指导保洁公司加大对东江河面县城段(苏区大道至枕头寨水电站)、两渡河面、水坑河面的清洁力度;四是在县城道路范围内各个垃圾摆放点设置了四分类垃圾桶。通过移动彩铃、视频播放、发放宣传手册、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五是对县城现有15座公共厕所加强了管理,及时对厕所进行保洁、除臭,确保无异味,干净整洁;六是龙川县通衢镇老里塘垃圾无害化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四、以完善城市管理为基础,实现市政建设大完善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市政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按照县政府要求,2021年以来,已完成了县城老国道西出口整治工程、县城学西路市政工程、隆兴路、中山路片区改造工程、县城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县城公共厕所改造工程、县城宝元路中转站建设工程、2021年县城创文标线项目、县城街头小景建设工程、县城卓峰路建设工程。目前,我局抓紧推进县城东出口(高速路口至培英学校段)升级改造工程、卓峰路(东风路—卓峰学校)工程建设、县城卓峰a路建设工程等工程项目、县城幸福大道幸福路道路工程,尽快推动幸福新城下穿梅龙铁路道路工程epc总承包,落实县城扩容提质任务。此外,为了加强县城市政设施维修和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对县城的道路、人行道、排水沟、雨水井和检查井等市政设施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马上造册登记,并及时与市政公司和有关管线业主单位联系,要求其立即修复。据统计,今年共铺设维修道路砼路面3700多平方米,维修人行道市政砖2700多平方米、大理石900多平方米,新建水沟1300多米,清理水沟30000多米,清理污水管道3000米,维修路沿砖290多米,维修雨水井和检查井300余个,改善了县城的交通环境,保证市民的出行安全。五、完善绿地缺棵补种,加强绿地卫生保洁一是对县城各地、公园、广场、绿地进行大排查,做好缺棵补种工作。在县城各处补植台湾草7600方,补植灌木有红继木球、黄芯榕、非洲茉莉、福建茶球、三角梅、等个5品种共112株;各种袋苗毛杜鹃、三角梅、长春花、牵牛花、长寿菊、绿宝、蔷薇、玫瑰等8个品种25000株。二是对县城各地公园、广场、绿地进行施肥3次,局部范围喷洒杀虫剂4次,草地喷洒除杂草药剂3次。对县城各处绿篱、草地进行修剪修整5轮次。对中山路、隆兴路、人民路、龙川大道、川中路、东风路的行道树进行下枝修剪工作共计763株,对县城主次干道行道树进行涂白工作,累计涂白3562株,使用涂白剂3.2吨。三是按照创文巩卫工作要求,加强绿地卫生管理、草地枯枝败叶清理工作,累计出动246人次清理县城主次干道绿化带、树池等绿地建筑垃圾、砖头碎石、淤泥、杂物共88车次。四是加强县城各处行道树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处置乱拉电线、挂彩灯、招牌等现象34起。为应对今年以来多次强降雨伴有短时大风的天气,今年以来,园林所共出动76人次,园林机械、车辆共16台班。处置县城各处行道树隐患29株。六、强化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我局燃气股每月对各气站及部分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对燃气储配站经营管理制度、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应急抢险预案的实施情况,设备设施的检修运行情况,以及门卫、泵房、充装台、储罐区等重要安全区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加大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举行燃气演练及燃气宣传活动,全年累计派发宣传手册广告5000多份,进一步提高了用户的燃气安全意识。三是各气站派驻安检员,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充装进行监督,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报废等不合格钢瓶。共完成钢瓶检验4万多只,有效杜绝气站充装超期、报废钢瓶行为。四是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在县城开展了为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共排查县城餐饮企业824家,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7份,查扣钢瓶57个(其中过期瓶35个,报废瓶22个),有效提高了餐饮企业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了燃气使用环境。五是与各家燃气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监管。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大创文宣传力度2021年以来,共受理并及时处理电话信访170件,12345平台1528件,信访局交办的案件48件,及时做好每一件信访件的受理、处理、办结工作;此外,协同局各执法大队针对违法设置、遮挡窗户及逃生通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13份,出动机械车辆11次,出动人员90人次,拆除面积1083平方米。及时消除违规户外广告牌存在的安全隐患。八、切实抓好路灯管理维护工作我局路灯所坚持每周一次线杆漏电测验专项工作,坚持做好晚上巡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坚持持证上岗,戴安全帽上岗,禁止雨天带电作业,高空作业须设立警戒标志,设立警戒区,清理警戒区内的无关人员,严禁酒后驾车和进行带电作业、高空作业,及时对路灯线杆上的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横幅进行处理。2021年,我所共安装智能时控开关24个,更换故障电缆3470多米,处理漏电短路事故14宗,处理被撞线杆19条,扶正倾斜线杆22条,修复电缆466米,维护控制点98多个,更换led灯765盏。纳灯49盏、节能灯268盏,调整开关灯时间20次,处理亮化投诉21单。目前正在大力推进巷道路灯亮化建设,为群众安装巷道便民路灯1700余盏。九、全面进行县城违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全力做好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为从源头上控制违章建筑发展趋势,狠刹两违抢建歪风,实现建成区范围违章建筑零增量,我局一是对县城违规用地违章建筑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摸查县城建成区违法商品房(含小产权房)建设施工情况,严防突击强建行为的发生;二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对强修偷修的施工单位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三是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严格处罚措施,增强建设单位和群众法制意识,对违法违规建设形成强大法律威慑和舆论压力,有效的让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安全有序的进行施工。据统计:依法拆除县城建成区违法建筑及配合各乡镇拆除共计68户,拆除占地面积6853.62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7309.42平方米;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外墙竹架1户,拆除面积为2870平方米;依法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外墙钢架5户,拆除面积为35562平方米;依法拆除升降机1部,拆除塔吊1部,拆除人货梯1部。此外,行政处罚案件共64宗,罚款金额7966302元。十、大力推进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为贯彻落实好中共龙川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点改革工作安排》的通知(龙改委发【2021】1号)精神,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我局智慧股依据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包括无线数据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大屏幕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地理编码、应用维护、基础数据管理和数据交换九大基础子系统,再根据龙川实际情况面向多应用角度,拓展切合龙川实际的协同办公子系统,使数字城管平台能够为政府决策、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数据分析等应用支撑。同时建设约50路视频监控和视频智能分析等系统,全面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5g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打造智慧城管平台,促进城市精细化、智能化、大众化管理的新途径,已制定初步方案,准备提交县政府审议。十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筑牢城市安全防线。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全员24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传达处置突发事件。二是注重消杀消毒,保障县城整洁环境。1、对各大市场周边、县城绿地、垃圾收集点、垃圾填埋场、中转站等进行及时消杀。2、对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地方进行全面清理,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严防严控新冠肺炎疫情病毒扩散。十二、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紧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直以来,我局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安全管理长抓不懈、狠抓不松。一是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将如何学习贯彻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严格开展学习要求进行深入学习,使安全生产理论学习更加系统,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转化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动实践;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观念。钟惠强局长多次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所、队一把手要把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时刻增强安全意识,忧患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扎扎实实抓好每个环节,并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逢会必讲,警钟常鸣,使各级领导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安全工作毫不放松,长抓不懈;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局重点从户外广告牌、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燃气管道、市政设施、园林路灯等方面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切实保证市民的生命安全。十三、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抓好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及时传达扫黑除恶总结大会精神,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管执法领域黑恶犯罪,提供涉黑涉恶线索,起到良好宣传效果;三是继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摸底排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行动整治。存在问题:(一)占道经营长效管理难度大。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时有回潮。牛皮癣难以彻底根治。(二)户外广告整治难度大。户外广告面广量大,大型户外广告牌需重型机械拆除,拆除一个大型广告牌动辄上仟元,耗时长,成本高。城区楼顶的广告招牌仍然存在。(三)执法装备不足,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四)对公共绿化地管理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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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五

一、法律基础相对薄弱

这里说的法律基础包含两个层面,其一,队员自身的法律基础知识不到位、不精通。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熟悉自己的业务是最基本的要求,但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常常会碰到下面的情况:有的执法队员在开罚单的时候虽然知道用的是哪个处罚依据,却不知道是第几条第几款。这样的执法显然缺乏公信力。

其二,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的法律保障不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前七八顶执法“大盖帽”去管一顶“破草帽”的弊端。但有些问题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而且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遭到暴力抗法。执法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二、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平心而论,总体上我们的执法人员都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我们的城管队伍建立时间不长,还处于发展壮大的阶段,队内人员的综合素质总难免有所差距,特别是个别协管人员的自身素质还有待大大提高。城市管理工作之所以一直难以得到市民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源于部分人员平日工作中的不良作风。例如上班迟到早退,制服穿戴不整,满嘴粗言脏语,行为吊儿郎当,这严重损害了我们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很多人因此产生对城管的偏见。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遇到路人不问对错反去支持违法者的情况。

三、执法对象较为弱势

绝大部分情况下,城管执法工作所面对的对象是比较特殊的。他们往往是生活较为困难,缺乏法律意识的弱小群体。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两难性。小摊贩们做生意留下残渣废物,严重污染城市环境。城市的和谐美丽需要维护,违法违规行为不能不管。但我们对他们的教育宣传甚至处罚往往起不到作用。同时弱小的群体大多会得到市民的同情,所以我们的执法,哪怕是对他们的宣传教育也得不到部分市民的认可和理解。

四、社会认同相当缺乏

五、联合执法力度不够

虽然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但由于缺乏行政审批权,所以更要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相互监督、协调有序的工作制度,如审批抄告制度、处罚后续处理告知制度、重大审批处罚征询制度、监督反馈制度等,以做好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通过政府行文赋予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检查权,以有效实施监督和配合审批部门的监管;通过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并力求及时准确;注意发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各自的独特作用,做到优势互补、协调统一。

城市管理基层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多层面的,也不是一时半刻就可以的得到解决的。这需要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及广大群众长期的共同努力。作为执法的一方,我们要不断加强完善自身的建设,努力组建一支集中统一、廉洁公正、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合执法,重在宣传教育,并在市民的心中树立新的良好形象,重新获得市民的认可,理解与信任。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六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是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担负着我县城市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县的城市管理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现就将我大队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机构发展情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前身是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与县城建监察大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是县规划建设局的下属单位。县委、县政府为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解决城管老大难问题,组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核定编制40名。原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建制并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根据常编文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升格为正科级,管理体制由县规划建设局代管调整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不变。根据常编〔xx〕19号文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划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结构编制、级别及人员身份不变。

(二)大队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主要工作职能

根据县编委《关于建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人员编制的通知》(常编〔xx〕13号),核定大队全额事业编制40名(原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35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收回),实行一次定编,人员逐步到位的原则;根据市人劳社保局《关于同意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10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批复》(衢市人劳公〔xx〕108号),确定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大队内设2个科室5个中队:即办公室、法制科(督查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规划中队和开发区中队,设大队长1名(正科级)、副大队长2名(副科级)、科(股)级职数10名。大队现有50人,编内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20名、全额事业人员2名),协管员28人。

根据常编〔xx〕13号文件,常委〔xx〕46号文件和〔xx〕1号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等规定,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履行原城建监察大队工作职责及受住建、环保、工商、卫生、公安交警等有关行政执法主体的委托承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依据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乡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

(三)依据环保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沿街及居住区个体经营者、经营性企业的排污、噪声、废气、废水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四)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临时摊贩、无照摊贩、车辆修理、加工点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五)依据卫生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行为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六)依据公安交警行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使处罚权(简易程序处罚)

(七)承办县政府和县住建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职能。

通过几年的运行情况来看,从体制、机制和执法主体运行上一直都存在梗阻,当前大队所履行的仅仅是县住建局委托的七项行政执法管理职能。环保、工商、卫生、交警部门从未将有关处罚职能进行过委托。其中,交警部门在大队建立之初派驻了两名执法人员,后将一名执法人员替换为协警,xx年底将两人撤离。工商部门虽一直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但其工作角色仅限于大队普通的执法人员,工商效应并未体现。xx年初,派驻人员也已撤离。从当前大队的工作职能上讲,不仅与综合执法不符,也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模式,其实质的称谓应为城建监察大队,两年来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仅仅是将一个股级的单位升格成了正科级的单位而已。目前我大队日常执法主要是对规划建设行政管理方面的城市规划、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城市公用事业、房地产、建筑业等城建监察七项职能进行监察和行使处罚权。这极大地背离了县委、县政府建立综合执法大队的初衷。不仅如此,因大队名称中综合执法的称谓,往往引发了众多市民群众、经济主体乃至少数部门对大队工作职能的误会。

1.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对涉及城市管理的执法权限,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实施大综合、大执法。将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措施全部集中,交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行政执法权限调整后,原具体承担相应行政执法职责的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和编制一并划转。

2.充分发挥城管委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我县城管委和城管委办公室职责,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中长期规划;决策城市管理重大事项,指挥协调城市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利用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对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和考评。并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区域分片管理或派驻乡镇、街道和开发园区并独立行使行政执法权。

3.增加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执法标准的提升及依法行政的需要,目前一线队员、专业管理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城市管理相关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执法效率的提高。参考周边县、市、区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建议增加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员人员编制数,解决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问题,同时逐步减少城管协管员的数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4.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录用、考核、培训、交流等制度。加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入编进度,彻底解决执法人员执法身份,实现有权执法、合法执法。

多年来,大队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队伍建设目标,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建设一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人民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七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xx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xx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xx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xx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xx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x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xx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x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x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xx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通过以上工作和措施,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城市环境质量,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八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__关于环境立县的工作部署,我局围绕“优化城市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和“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开展,突出重点,立足服务,狠抓落实,深入开展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一是集中开展了“城市美容活动”。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通过责任单位自行整改,专业人员清洗粉刷和县直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等方式,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xx余处,冲洗或粉刷陈旧污损的墙体xx余平方米。继续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业队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xx野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二是对照省级文明县考核验收标准,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板xx余米,清理影响市容的墙体广告___余平方米。在重点路段两侧施划自行车、摩托车停车位xx米,规范了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

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城五路、乐安大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__月份,我局会同县市政部门重新与城区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以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立面整洁、包公共秩序、包设施安全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书。同时,逐商户发放了以“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致城区沿街经商业户的一封信》,努力建立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xx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各中队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为优化市民购物环境,我局对县城百货大楼周边商业中心区域的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贴乱画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缔了占道流动摊点,外迁饮食、修理等临时摊点___个;清理占用商业网点停车场地的出租货车___辆,并督促各商业网点施划了停车位,规范了机动车和自行车停放秩序;集中清除了墙体、地面和公用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规范了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了各类违规广告条幅;进一步强化各商业网点的门前环境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了门前环境专管人员和长效措施。通过整治,该区域环境秩序明显改观。

我局积极配合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加大对违规客运机动三轮车和黑出租的查处力度,强化了对新运营出租车的停放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针对乐安大街、新城一路、新城二路两侧城中村村民建筑盖房集中的实际情况,我局完善措施,加大了对占道砂石料的管理力度。现已清理各类占道建筑料物xx余立方,保证了道路畅通。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九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目标,扎实工作。在规划执法上,重点查处了清溪河沿烟柳园至南外环两侧地段155户违法建筑。参加了全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每月规范摩的、出租车近百车次,市区主干道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在市容管理上,共查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1200余次,收缴非法广告3000余张,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条幅600余条。通过以上工作,城市市容环境和生活秩序进一步优化,城市动态性违法行为进一步得到控制,城市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查处违法建设,推进重点工程

为保障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顺利推进,市政府3月24发布了《关于依法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通告》,支队重点加大了对清溪河沿烟柳园至南外环两侧地段的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该地块共有违法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市城管支队与区政府、办事处抽调的人员一道,依法对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教育动员。整治主要采取依法强拆和自行拆除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严格执法程序。4月23日至29日分别对湖心路、长江南路、前进巷、湖心组等地段155户违法建筑逐户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通知书

》、《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等法律文书,并且进行了两次公示。二是坚持两手抓。为加快拆除工作进度,减少强拆户数。一手抓强制拆除,另一手继续抓政策法律宣传和对违建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动员违建户自拆,巩固教育动员效果,扩大的自拆范围。三是多措并举,选点拆除。事前制定拆除方案。首先实施司法强制拆除,然后继续抽调60人在其余地块做思想教育动员工作,力争大多数违建户自拆。四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开展之初,城管支队就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及时制定和提交了《依法整治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的情况汇报》、《关于依法综合整治城区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制止清溪河沿河两侧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拟定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配合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由于前期工作扎实缜密,5月18日,对汪晓明户进行了司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在强拆的同时,支队继续做思想动员工作,第二天湖心路示范农场片7户违法建筑主动签订协议进行了自拆。截止目前,该地块的155户违法建筑,已依法强拆1户,协议拆除56户,总面积3500平方米,其中28户已自行拆除,其余28户正在自行拆除中,有效地推进了重点工程建设。

二、积极参与交通整治,保障城市交通安全

为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根据市城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每月集中组织支队全体队员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进行一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摊点占道等交通违章行为进行严格管理。上半年,共依法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00多起,查扣机动车600多辆、非机动车700多辆,查扣占道摊点300多户,处罚800余人次,每月规范摩的、出租车近百车次,市区主次干道的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

三、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做好文明创建工作

上半年,支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摊点、店外店和占道经营的管理。针对城区内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印发了《关于坚决取缔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规范夜市大排档的通知》,每星期集中统一整治二至三次,查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1200余次,有效地维护了秩序,净化了环境。二是以人为本,加强西瓜摊点管理。支队在城区认真勘察,确定8处西瓜批发零售场地,并向瓜农印发了《关于设置西瓜批发零售场地的通本》,既规范了瓜农交易,方便群众生活,又营造出了优美的市容环境。三是开展了城区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支队会同工商、公安、卫生、教育、各中小学校等部门,从3月31日开始,对城区学校周边无证照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有效地维护校园周边环境。四是规范了主城区内户外广告设置,营造优美的环境。支队所属大队对各自片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共收缴非法广告3000余张,清理不规范户外广告条幅600余条(幅),使我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顺。支队目前实行的是“统一管理、联合执法、混合编组、分开处罚”的执法模式,主要受建委、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委托执法。执法主体是委托部门,委托部门授权后,同样有权行使该项行政处罚权,仍然容易产生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管理、互相推诿等现象。另外,城市管理领域点多面广,涉及的工作部门较多,工作关系复杂,矛盾多,困难大,条件差,工作辛苦,致使少数队员产生畏难情绪,思想不稳定,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拆违工作难度大。一是违建户抵触情绪很大,对进村入户的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拉扯,群体围攻,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工作;二是在二层或三层屋顶加层扩建的违法建筑,质量差,拆除难度大,机械拆除无法操作,人工拆除安全得不到保障。

五、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体制,激活机制

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理顺城市管理与监察体制,保障城市管理有效进行。

(二)加大思想动员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拆违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思想教育工作队要继续进村入户做工作,争取更多的违法建筑户进行自拆。二是继续加大公安和城管力量,对阻碍自拆工作、对自拆户进行威胁的,实施公安传唤,优化自拆环境。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根据民意和红光公司与村民的和谐干群关系,及时调整动员自拆方式。建议下一步的动员自拆,继续按此方式进行,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依据《城市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的规定,对尚不能达成自拆协议的违法建设户,四是依法予以制止并组织拆除(集中强拆),不予补助。五是属清溪河综合整治二期拆迁工程地块上的加层违法建筑,和正常拆迁工作一并进行,组织拆除。

优美的市容环境和良好的市场秩序、交通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

工作总结

如下:

根据《中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大队迅速行动,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为大队学习实践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障,并确立了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目前,大队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分析检查阶段,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大队在班子建设、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园林城市”和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班子建设不断深化。一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弘扬正气,促进班子团结协作,以领导班子带动整个队伍建设,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二是工作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开拓创新。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和存在的问题,对大队人员岗位及时地进行了调整和资源整活,有力地促进了大队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行政执法不断优化。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大队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执法行为文明、规范。二是执法业务培训加强。按照上半年制定的业务培训计划,培训覆盖率**100%,合格率**100%。三是严格程序、加强把关,提高办案质量。今年1~6月份,共受理各类违章违法的一般程序案件108起,结案率为100%,查处的全部案件中,执法文书规范,卷宗装订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且无一例进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程序。

(三)加强队伍管理,突出“人性化”。一是

岗位职责

明确,管理制度健全。大队从机关到各股、室、中队,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并统一上墙。二是坚持人性化管理。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对全体执法人员,在工作上严格要求的同时,大队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关心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开办好职工伙食团,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二、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变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中共**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决定》(委发〔20xx〕46 号)、《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深入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委办发〔20xx〕57 号)精神,大队高度重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县城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一)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和“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 活动。我队年初就制定了以上两个活动的安排表,落实了参加活动的人员,明确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时间。从 2019年 1月起,每周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劝导不文明行为”活动,每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上午9:00—11:00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暨义务劳动”活动。通过以上两个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转变了市民的一些生活陋俗,县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大大改善, “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被彻底根除。

(二)成立专业队伍,督导“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为督促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大队成立了“门前三包”专业督导队伍,印制了《“门前三包”督导(处罚)登记薄》。从4月13日起,全体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佩戴统一订制的“门前三包”督导员袖套,逐街、逐巷、逐户对“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三次以上的业主进行处罚。目前,己对南城的经营户、单位共2万余家进行了登记,对1000余家“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较差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督导和劝导,对200余家拒不改正的经营户、单位进行了处罚。

(三)在南城人行道上设置隔离桩等设施,彻底禁绝车辆乱停乱放。为改善城乡居民工作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升城市形象,针对车辆上人行道屡禁不止,人民群众对车辆占用人行道停放反映强烈、意见很大的问题,从4月中旬开始我大队在南城各主要街道安装隔离桩,设置摩托车停放框,设立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目前,共安装了隔离桩800余个,设置了摩托车停放框400余米,设立了汽车禁停警示牌和摩托车停放告示牌30余个。此举收到了良好效果,人民群众满意,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和通行,实现了“人走人行道,车走车行道”的目标。

(四)强力开展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行动。为进一步美化、亮化县城,提升县城形象,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队成立了以大队长宋小毅为组长的城区户外广告牌匾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了四个专门的撤除分队,采取先宣传教育由门市业主自行拆除后强制拆除的方法,向不符合广告设置要求的门市业主发放《**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匾专项整治的通告》和《限期拆除通知书》各2019余份。从6月9日起对拒不自行拆除的门市业主展开集中拆除,我队每天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协管员20余人,组织专业的拆除人员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强制拆除。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之中,据统计,已拆除户外广告牌匾1000余个。

三、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半年来,大队根据“xx年

工作计划

”,全面加强城区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对各种有违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集中、统一、全面的治理。

(一)规范市场秩序。在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组织开展了以整治“乱摆卖”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共规范经营摊点1310个,取缔占道经营、骑门摊4390个次,查处各类违章行为970人次。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秩序得到有效整治,新西街、花溪街和三里坪等重点突出部位“乱摆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规范交通秩序。一是治理“乱停乱放”。对违规占用人行道路停放的车辆坚决实行锁车和罚款,共查处乱停乱放121台次,有效遏制了城区乱停乱放现象蔓延的势头。二是严厉打击“三车”乱载客,针对城区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的现象,我们对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非法营运实施日夜不间断打击,共暂扣或没收两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车119台次,查处人力三轮车10台次。三是加大对脏车入城、沿街撒落的处罚力度,共查处入城脏车、沿街撒落车辆97台次,从源头上净化了城市环境。

(三)规范市容市貌秩序。一是整治乱张贴乱涂写(牛皮癣),大队专门购置了清洗剂、钢丝刷、喷水器等一批清理材料,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走街串巷,采取堵源头与街头清洗相结合方式,给南城“洗脸”。共清除乱张贴、乱涂写9230处,查处散发小广告违法行为13起,没收非法小广告3140张。通过治“癣”,南城的市容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二是整治脏、乱、差现象,为给市民营造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执法大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对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了治理,共计捣毁乱烧烟煤、型煤、焦煤的炉具炉灶103个,查处噪音扰民案件16件,拆除违章破旧广告、店招1000余个,拆除违章条幅、横幅广告20条,查处乱吐、乱仍、乱倾、乱倒1200余人次。

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大队信访、综治、党建等各项基础工作

半年来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县委“为民服务强党建、解决问题在**县”的号召,一是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大队值班室共接听“投诉电话”170个,对群众的投诉,大队领导都及时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和“凤凰山下论坛”,立案查处群众反映的有关市容环境、商业噪声、无照商贩乱占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40件,凡是反映的问题属我大队职权范围内的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3起,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无一例上访,办结率为100%。三是继续加强大队各项基层党建工作和“综治创先”工作。在已经取得县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争创市级“平安单位”。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大队在队伍建设和平时工作中仍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执法队员执法水平、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克服困难、鼓足干劲,为管好“半个州城”而继续努力工作。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

2021年,在社区党工委的关心教育下,在同志们的支持帮忙下,我认真学习,发奋工作,严格要求,勤政廉政,负责的各项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和勤政状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潜质

注重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用先进的理论充实自己,一是用心参加社区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和队室党员组织生活、党课教育等学习与培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政治上与党中央、上级党组织持续高度一致。二是结合业务工作、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研究,进一步深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三是透过自觉学习各类反腐倡廉正反典型,时刻提醒自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已爱岗敬业,克已奉公的思想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用先进的理论作指导,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树立执法为民、热情服务、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思想理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地以业务知识充实自已,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难题。透过有效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二、认真履职,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打造全区最清洁社区”这一总体目标,充分调动全队成员的工作热情,切实按照社区党工委确定的各阶段工作重点,全力以赴、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任务。近一年来,在城管大队牵头的违章搭建、河道污染、污水乱排、环境街面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等重点工作中,我总是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用心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在省市“两会”、礼貌建立、农村环境整治、工业项目签订、礼貌城市检查等重大活动及农贸市场整治、河道整治、等重点工程以及食品安全、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执法配合工作中,我也用心热情全力投入,经常到一线实地踏看,及时向领导汇报,与其他同志现场研究问题、探讨解决办法,并和队室其他同志们一齐,以的发奋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难题”面前,我坚持不畏惧、不退缩、不回避,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违章建筑整治问题上,在集镇环境整治上,当地百姓不明白,给我们的执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应对这一难题,我没有气馁退缩,也没有消极等待,在社区党工委和分管领导支持下,和处室其他有关同志,用心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出谋划策,发奋寻求对策措施,采取拆除、罚款等强制性措施,维护法律的性、严肃性;另一方面,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理解处理难等问题,用心落实人性化措施。透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了执法效率,有效地减少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我们社区的整治违建的执法工作得到了社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严格自律,自觉做到勤政廉洁

平时对自己的要求比较严格,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廉政纪律,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阅读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和学习资料,用心收看廉政建设电视录像教育片,撰写体会文章,深刻剖析反面典型的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自尊、自重、自省、自律。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

四、存在问题

近一年来如果说我取得了一些成绩,归根结底,是社区党工委的正确领导,是全体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个性是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明白和支持。而从我自身的角度看,还存在着许多不足:

1、是没能很好地围绕工作主线抓好各项工作的结合,造成了工作主动性不够强,有时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个性是对如何有效地解决集镇管理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不够,办法不多。

2、是在抓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上还欠严谨,标准不够高,距社区党工委和市民群众的要求有差距。

3、是综合协调潜质有待提高,要加强各个部门工作上的联系,经常性、制度性的联系需加强,以进一步构成工作合力。

五、下一步发奋方向

策水平。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用心探索行政执法工作的方法、途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用实际行动报答组织的关心和同志们的支持,根据社区党工委解决“执法难、难执法难”的总体部署,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社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按照“第一时刻发现,第一时刻查处”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加强主要路段、违建易发区域和节假日的执法管控,提高对街道违法建设的及时查处率。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一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的发展规模、速度、等级都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水平,党的*四中全会指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要求“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谐的城市环境离不开和谐城管的执法队伍。在新的形势下,把市局的直属执法队伍,打造成为和谐城管执法标兵队伍,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树立标杆、样板,是直属分局的光荣职责。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和谐城管执法标兵队伍?这成为摆在刚刚成立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分局全体人员面前的神圣课题,分局领导班子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全体队员达成了“以立德为本、以制度建局”的建局共识,确立了建设一支“全国一流、西部领跑、*样板”的城管执法标兵队伍的目标,并以开展“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的主题活动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转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与水平,努力把队伍培养成为“学习、思考、创新”型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一、创新观念,开展“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主题活动

(一)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树立“系为民情”理念

“系为民情”解决的是“为谁执法”这个根本问题,只有牢固树立“为民执法”的理念,才能解决好如何执法的问题,才会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减少执法违法的现象。树立“系为民情”理念,就是要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好坏、成效大小的根本标准。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而真正把保护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的基本要求,体现在执法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在执法工作的始终。

(二)创新工作思路 “行服务路”

“行服务路”解决的是工作方法的问题,只有用服务的方法,才能化解城市管理中社会各阶层的复杂矛盾。在城市管理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角度、全方位思考问题,要注重从每个案件的办理中去梳理、提炼、归纳、总结出带规律性的经验,努力做到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走疏堵结合的道路,去实现问题的根本解决。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服务”:一是为公众服务,就是要努力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为公众打造良好的环境,让市民能舒心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实现我市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竟争力最强的目标而努力;二是为受扰群众服务,就是要高度重视每一单群众的投诉,认真研究问题产生的根源和本质原因,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投诉的问题,努力使其不再反复;三是为地方政府服务,就是要通过我们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的分析,为地方政府提供可行的疏导之策,继而根本解决城管工作中反复出现的`问题,疏缓我们的工作压力;四是为我们的行政相对人服务,就是要在我们办案过程中,增加服务内容,在处罚的同时,要为相对人提供既不违法,又不影响其发展的可行建议,从而实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双赢。

(三)真抓实干出成效 “展和谐风”

让大家心情愉悦、快乐,班子努力为大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更加宽松、和谐的环境,这样工作起来就有干劲。加强团队建设,增强集体荣誉感,为大家创造条件和机会,使每位同志都能不同程度的有成就感,为自己是三分局的人而骄傲,让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中,累并快乐着,实现快乐工作,心情愉悦;二是构建和上级、区、街相关部门的和谐,在工作上多汇报、联系、沟通,树立一盘棋思想,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三是构建和受扰群众以及行政相对人的和谐,对受扰群众和行政相对人,努力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以诚挚的感情、真诚的微笑和温暖的话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去疏缓、化解各方之间的矛盾。

二、“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将“系为民情 行服务路 展和谐风”宣传教育纳入分局日常学习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培训。重视执法业务学习,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集中培训和执法人员轮训相结合、定期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法制讲座、征文比赛、论文研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争做“系为民情 行服务路 展和谐风”各项活动中的标兵。

(二)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评选岗位能手活动

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模式,制定出一系列科学化、系统化,涵盖言行举止、执法操作、内务格式及秩序规范的执行标准,并以此标准贯穿整个队伍建设。根据标准制定出台有关礼貌用语、文明举止等方面的执法岗位规范,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让分局的每位执法人员熟知自己的岗位标准和操作规范,并能熟练运用,分局每季评选各类岗位能手,作为全年评优、评先的依据,以点带面,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以“岗位练兵”和“岗位能手”为平台,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扩大社会影响面,推出社会公认的岗位能手和行业标兵。

(三)开展市、区、街三级联动入社区、城管服务进万家活动

积极在对口服务区域开展市、区、街三级联动入社区、城管服务进万家活动,让城管执法工作深入到社区,深入到基层,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去;要求执法队员到负责的社区(居委会)和群众中去亮明身份,贴近群众,宣传、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发的积极参与、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帮助社区群众治理社会环境,共建美好家园;时刻牢记服务意识,积极支持配合社区工作,争做社区各项活动的骨干,让一流的城管执法工作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区、服务经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四)开展攻坚克难活动和执法评议活动

从群众反映最多、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对城管执法中的难点、顽症,认真梳理,深入研究,调动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用智慧和汗水寻求破解之路。

对分局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建设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城管文化氛围,满足执法队员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提升执法人员的幸福指数。大力开展城管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围绕城管工作性质和宗旨,开展经常性的读书学习、立功创模、典型引路以及竞赛教育等活动,使广大执法队员正确认识城管执法职业的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在执法活动中遵循城管执法职业道德准则,遵守执法纪律,体现职业素养。把抓典型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来抓,善于发现、培养、选树具有时代特征和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并在内部和社会上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对分局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弘扬时代正气,树立和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和旺盛的斗志,营造城管执法人的精神家园。

三、“系为民情、行服务路、展和谐风”主题活动制度保障

(一)制定执法行为规范

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的科学管理模式,结合市局相关规定,制定精细化、标准化、操作性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程》,从队伍建设、执法流程、执法态度、言行举止等等细节对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规范,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执法态度热情、执法用语礼貌、执法举止文明、执法着装整洁。在依法管理的同时,善于以礼说服群众,以诚化解矛盾。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对分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具体的科室、大队、个人,做到职能明晰,责任落实。同时建立和完善岗位培训、罚缴分离、投诉举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及错案追究等各项责任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部门执法情况统计报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等工作,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建立行政执法文明服务制度

认真制定落实好一卡三书、文明承诺和跟踪服务等各项文明服务制度,进一步树立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1、建立一卡三书制度。即介入调查时就发放廉政监督卡、办案中提交服务建议书、办案后提交行政相对人的办案意见反馈书和对投诉者提交办案质量反馈书。

2、建立文明承诺制度。本着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原则,向社会做出文明执法公开承诺,具体明确承诺事项、标准和违诺责任。一旦发生违诺行为,严格依照承诺追究当事人责任。

3、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对承办的案件进行跟踪服务,尤其对涉案金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派专人跟踪服务,及时了解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问题和后续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困难,提高办案质量。

(四)实施执法“阳光工程”

栏等形式在办公场所向群众公示。

(五)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成立分局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健全群众参与与特邀监督员相结合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集中执法检查、跟踪监督等形式对各科室、大队实施统一监督,各科室、大队对本科室、大队的执法行为进行自我监督;设立行政执法举报和投诉公开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在监督队伍建设和队伍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六)建立健全双千分考核制度

制定《执法绩效千分考核制度》、《内部管理千分考核制度》,强化责任,量化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城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规范化、正规化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从严管理,提高执法绩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保障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建局一年来的实践,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三分局各种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各种活动有序开展,队伍管理步入正轨,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在新的形势下,我们的工作,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工作,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负重实干,努力提升城市形象。为实现我市“新三最”的目标,开创城管工作新辉煌贡献力量。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二

今年以来,以_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部署,我局围绕巩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和“城市管理提升年”的总体要求,通过管理创新,机制优化,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水平、队伍建设水平、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层次和档次,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提升街道环境质量,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科学监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扎实推进县城道路分层分级管理继续深入。

以精细化管理活动为载体,加强主干道精细化管理。以朝阳路、枣乡大道、西大街、人民路、建设路、红旗路、南环城路和学校周边敏感部位为重点,进一步细化标准。明确管理标准和任务,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控制重要部位的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等违章现象,打造主干道无违章占道和店外经营、无乱设置户外广告的品牌街道,成为县城秩序管理的亮点。

加大次干道市容秩序管理力度,推进规范化管理。对颛顼大道、硝河大道、硝西一街、振兴路、繁阳大道、南大街、硝东一路、硝东三路等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落实摊点群规划,规范摊点群,在现有条件下,实现规范经营,有序经营。

学校门前、交叉口敏感部位口不准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对必须设置的早点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学校门口等敏感部位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对于其他背街小巷,实行定期整治,确保整洁有序,畅通无阻。半年来共清理、取缔了900个占道摊贩,基本上做到了卫生达标、无乱停乱放自行车辆、无乱设摊点,切实做到利民便民。

对城区所有主干街道立面环境实施了集中治理。在积极宣传的基础上,动员所属沿街店面自行清理,多次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义务劳动,共清除沿街墙体、门窗上的附着物、张贴画、广告语余处,按照规定标准审批更新门头牌匾140处,拆除破损或过期条幅750条,灯箱80个。采取执法人员巡逻、专门组织清洗等综合措施,增强治理非法小广告的时效性,基本维持了城区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无乱涂乱画现象。集中力量对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实施了集中整治。逐街道清理整顿沿街两侧乱贴乱画、乱扯乱挂、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设置高档次围挡xx年来圆满完成了xx年来共通报xx年麦季,我局及早动手抓好禁止在城区道路打场晒粮工作。在广泛宣传县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打场晒粮《通告》、积极协调解决城区周围各村农民打场晒粮场地的基础上,严格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责任分工,从早到晚,全天时上路值班巡查,做到发现一户,清理一户。重点路段安排执法人员全天轮流盯人盯路,基本杜绝了在城区道路上打场晒粮问题,保证了道路整洁畅通。

一、做好行政执法局的筹备和挂牌工作,重点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全面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水平,使县城的精细化管理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把群众关心的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城管工作的难点当做工作重点,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案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社会的满意度当做衡量城管工作成功与否的标准。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三

广义的执法是与立法相对应的,而行政执法是狭义上的执法。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欢迎阅读。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实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模式,强化日常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网格化的城市管理目标。现将2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能力建设为先,创“学习机关”。

坚持“四学联抓、工学结合”,在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周一学习会”、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市、县委的各项政策规定、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五本必读书目等内容。同时,为应对新形势下的执法要求,强化新进队员业务知识培训,选派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市执法系统集中培训活动。局班子成员带头做好学习表率,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撰写有关执法队伍建设、“六城联创”等课题的理论文章,鼓励各职能科室队、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做法,由点及面,提升执法水平。

2、制度建设为本,创“效能机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县委“六项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下降了 22.66%。从内部管理运行入手,建章立制,落实局政治处定期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安排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处理效能反馈和投诉问题。截至目前,指挥中心共接到行政执法投诉96310热线651件,效能网和台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706件,县委县政府等上级部门转办信访件2件,接待来人上访 71人次。同时,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86条意见建议,其中反映“四风”方面问题的72条,群众意见28条,对我局现有22条内部制度进行“回头看” 梳理,。

3、纪检建设为重,创“廉洁机关”。

实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制度,以“一岗双责”为抓手,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开展行政权力规范化建设,凡涉及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须经党组会议、局班子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今年城乡环卫工程项目、金盘菜场招投标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法大队和城乡环卫科作为重点岗位,接受动态监管,认真开展岗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民众的满意率。

1、市容管理精细化。

一是工作竞赛,以考促学强管理。为有效遏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和跨门经营、非法户外广告等行为,根据管理辖区划分网格、设立街长,要求中队执法人员进行全天候“错时执勤”,审批科工作人员定期上街巡逻,并由数字城管进行信息采集,作为考核依据,以“比学赶超”的势头,推进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是以人为本,严堵巧疏促规范。针对马路市场、严管街等重点区域、路段,除加强日常管理外,各中队深入到摊贩中征求意见,主动与乡镇街道、取得联系,规划区域设立便民疏导点,多方联动,逐步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并邀请街道、部门及当地老人协会协助参与管理,防止“回潮”现象。我局设立了金盘路菜场、新华书店美食城广场、妙山医院、秀园路末段4处长期疏导点,对石寨路、上清溪沿线、天元广场等区域占道经营严重的问题,进行了多次集中治理,做到了 “还道于民”。

三是改罚并举,终端管控保畅通。直属中队违停查处工作遵循一日多组多巡,加强城区各主要街道、公园广场、校园周边等违停现象较严重路段的巡查力度,并现场取证处罚,平均每月拍摄违章车辆达到1700多车次,窗口平均每月处理违章900多例。同时,制定了《天台县道路停车收费及诱导系统实施方案》,将工人路、劳动路、人民路、赤诚路、金盘路确定为第一批收费路段,计划于11月28日起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充分提高车位“有效使用率”。

2、“创无”工作法治化。

为巩固“三改一拆”工作成效,我县于今年开始“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依托“法治浙江”建设,通过“一体化”制度设计、“三入工作法”调查摸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对存量违建进行“分类认定处置”,并成立督导组、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创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及时验收“无违建村居社区、”,坚定不移地推进创建工作。

为防止“二次违建”,通过复耕、复垦、改建停车场、拆违还绿、拆违还湖等方式,提升后续综合利用率。我县已完成了 105个村居社区、的验收工作,15个乡镇街道、中南屏乡、泳溪乡已通过验收,成为全县“创无”先进典型。今年,我县累计完成旧住宅区改造26.62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12.04万平方米,旧厂区改造18.68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112.12万平方米。

3、“五水共治”联动化。

我局与公安、环保、水利、农业、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10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解决了部门多头执法、互相扯皮问题,提高了执法效率。针对群众举报,联合执法大队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巡查,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河违法建筑、高污染企业等危害水体环境的,进行现场取样调查,为后续罚款等处置手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自联合执法大队成立以来,累计收到群众信访投诉191起,处理涉水案件89 起,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218万元。

4、户外广告规范化。

一是全面开展城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整治范围从城区主街道延伸至新城区域,104国道、60省道、62省道及连接线等区域,并重点对新城、城乡结合部及省道、国道周边区域路段范围内的店面横幅、店面招牌及各类违章破损、破旧广告、墙体广告等进行整治,拆除了大户丁菜场周边、杨帆房产及天台山路中间隔离带内的各类户外广告。截止目前,共割除各类横幅1800余处;拆除各类违章广告、破旧破损、广告、墙体广告等400余处,合计面积约 6万平方米。

二是完善街景立面提升改造工程后续工作。今年,我们对劳动路路段内未完成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路段内的亮化改造已完成工程验收工作,相关材料已交财政部门进行结算审核中,立面改造在等待验收中。在此基础上,认真对照《台州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把关城区范围内申请设置的户外广告,不仅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同时踏勘施工现场,对不符合审批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审批标准,方可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5、环卫管理延伸化。

一是延伸宣传范围。利用天台报、台州环卫等报纸刊物,以及天台环卫公众号,微博平台实时报道“环卫动态、环卫常识、环卫情怀等各类文章200多篇。9月份顺利完成了《垃圾分一分,天台美十分》的宣传片制作。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双重宣传,让全县群众包括在外务工的天台人,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到环卫工作近况,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卫生意识。

二是延伸管理区域。顺利接管了新城区块、南工业园区等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派专人对国赤环线、九九回归林、焦山往前山陈方向主道路、紫东路永泰公寓等无人保洁的地段进行无偿接管整治,并安排日常保洁,今年新增保洁面积约110万平方米不含河道保洁面积、,受理各类投诉3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清理建成区范围内零星渣土3200吨,已完成垃圾清运处置费收取180万元。

三是延伸监测范围。自6月份起,对机扫清运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共计27只,发放定位管理手机,安装行车记录仪37只,初步实施了“监控程序化,记录数据化”的目标。同时,积极与兄弟单位联系建立新城环卫基地一处,9月28日正式投入使用,大大改善了停车难的问题。对隔水江垃圾填埋场的.污水管网实施改造,并按规定顺利纳管成功。并对场内道路进行改建整修。为了减轻环卫工人作业强度,提升保洁效率,新购10辆各类作业车辆、1只河道保洁作业船也顺利到位。

四是延伸职能范围。自2月份开始整治杨柳河、东坑、葛塘岙坑、施安坑、八都坑、长湖坑以及始丰溪城东湖大坝至新104国道线桥,上段东坑出口至104 线桥,三茅溪高速出口桥至友谊桥,螺溪两岸道路,梅坦坑上段,小法溪上段,赭溪国清段,对所管河道及两岸卫生派沟机及拖拉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整治,并按河段配备了每天9小时清理的保洁员。据统计,上半年共投入临时用工1500多人次,共清理生活垃圾680余吨,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工业废料、旧家具等废物720多吨,清理掩埋死猪156只。

1、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赤城街道东区垃圾中转站运行。由于群众的强烈反对,该中转站选址十分困难,项目推进缓慢,造成垃圾清运、倾倒难。经多方协商,最终选定82线横潭坎村旁地块新建垃圾中转站。经过前期的预算、可研等编制,以及全程参与指导、监督,20**年初中转站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基本缓解东片垃圾中转站比较突出的问题,提高保洁人员的工作效率,改善东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是加大全县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督查工作。目前,我县各乡镇街道、共建有16座垃圾中转站。年初,组织平桥镇、白鹤镇、坦头镇、洪畴镇等相关负责人前往82线中转查看新设备的运行情况。后来又带领平桥镇、白鹤镇相关负责人前往海盐调研,充分了解各类垃圾中转站设备的运行情况。目前,已完成对平桥镇第三垃圾中转站、坦头镇第二垃圾中转站建设指导工作。洪畴镇、街头镇及白鹤镇中转站的新建及改造工作,均已通过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标。

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工程。通过各种渠道比对价格,按照厂房提供的设备清单,将800多万的预算价格降到了最低。同时,在管网铺设阶段,积极与福溪街道取得联系,通过实地踏勘路线、主动上门做工作,5月中旬已完成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工作;污水管网也已全面完成铺设,经过三个月的调试,目前出水口水质已达到合同要求。

二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由于受到网上较多负面影响,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工程选址项目在政策处理阶段遭遇选址周边村民的反对。

因此,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专题片,通过家电下乡形式播放;在天台报上连载相关报道;印发宣传资料 2000份;带领相关村前往临海、杭州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目前大部分群众已转变观念,理解和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福溪街道一个村已签订征地协议。

3、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分管局长按分管范围,对口负责,具体办理,明确每件议提案的主办和协办科室,要求除第一时间短信告知外,采取上门沟通方式,面对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征求办理意见落实相应工作职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办公室配合做好沟通协调把关工作。今年我局共承办的议提案有15件,其中党代表提案5件,人大代表提案1件,政协提案9件,提案代表、委员满意度为100%。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四

我局按照县委全会和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以及承担的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工作,现将__年工作情况及__年工作谋划报告如下:

一、__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责任,优化环境

在环境卫生方面。我县环境卫生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实现了市场化运营,由__保洁公司接管。今年以来,一共设置双胞胎式果皮箱__个,广告式果皮箱__个,普通垃圾桶__个,大型地下式垃圾箱__个。城市垃圾平均每日清运垃圾约__吨,日产日清,城市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__%。多次组织环卫工人和执法队员共同上街清理“城市牛皮癣”,累计清理各种违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__余处;清洗城市道路隔离栏、围栏等设施__次。全面改善了我县环境容貌,使我县城市城市形象得到较大改观。

(二)严格执法,治理店外经营

一是严格摊点设置审批管理,压缩城区临时摊点数量,实行了临时摊点“四不设”和“三定一签”制度。即主干道两侧没有固定门头的摊点不再设置;博兴路、兴华北街两条“示范路”两侧不再新设临时摊点;学校门前、城市出入口不再设置摊点;对多次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摊点一律取缔,不再设置。对必须设置的早点、馒头等便民临时摊点,与其签订以定点、定时、定卫生管理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经营责任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措施,采取高峰控点,低峰巡线,延时、错时管理办法,对商业集中区、学校门口和集贸市场周边店外经营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实行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改善了城区沿街经营秩序。三是我局与城区沿街单商户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书__余份。

(三)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净城行动

为有效治理扬尘污染,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清洗城市、抑制扬尘”为主题的“净城行动”,我局以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通过环卫清扫保洁、施工扬尘治理、道路运输扬尘监管、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等工作,开展一场清洁城市、降低扬尘污染的攻坚大会战,全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抑制扬尘污染,净化城市环境。具体包括:

1、道路清扫保洁抑尘。为进一步优化县城环境,大力整治市容环境“脏、乱、差”现象,整治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推动“洁净城市”的深入开展。我局环卫所延长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博兴中路等主要路段清扫时间延至__小时。加大循环清扫密度,坚持街道垃圾日产日清,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任务。加大循环洒水频次,对县城内博明路、博兴路、博爱路、兴华街、博成街等主干道加密扫水次数,确保抑尘效果。每天实施x到x次清洗洒水、抑尘保湿,特别是对博明路、兴华街、博成街易发扬尘路段加密洒水频次,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三级响应预案要求,根据大气污染指数具体情况,实施启动应急预案。

2、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室外作坊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烧烤“油烟污染”问题,我局宣传先行,服务跟后,责任明确后,指派执法人员,一边对城区所有大街小巷露天烧烤店面和摊点进行摸底登记,一边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执法人员还给合日常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烧烤行为,对违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意识教育,并依法实施处罚。为彻底改变露天烧烤行为,执法人员除了组织经营者开会,还深入到这些烧烤业主家中宣传,让他们真正认识到传统烧烤对城市环境和人们身体健康的危害,以及推广无烟烧烤的长远意义。通过劝阻、没收烧烤工具等措施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共治理取缔露天烧烤大排档__处。

3、严格落实渣土车过往检查制度。对辖区砂石渣土运输车辆严格监管,指派执法队,定点布控,强化巡查,__小时监控等超强措施,严格排查过往的渣土车辆,凡不按照规定过往的渣土车辆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对于屡教不改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予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目前为止查处未覆盖上路渣土车辆__辆次。

4、施工现场保洁抑尘。我局对于县城规划区内及周边所有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封闭围挡,出入口硬化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打好净城冲锋战做好准备。

5、提升市民素养。大力推广、持续开展“周末奉献日”、“城市美容师”等一线宣传整治活动。加大对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的查处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对市民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的奖惩力度,杜绝乱扔果皮、随地吐痰等违章行为,提升环境意识;加强机动车司乘人员的教育管理,拒绝车窗抛物,自觉维护整治、干净的市容环境。通过开展系列活动,市民素养得到明显提升,城市环卫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

(四)加大房地产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拆除违建作业

根据上级对房地产整治指示精神,为了切实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我局依法对辖区的违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对辖区内的建筑作业进行巡查排查,对于不按要求建筑,私自违规建设的,绝不姑息,严厉惩处。对四季花城二期、帝景华都、幸福里小区、君耀现代城、盛世尚品、东城郡、博悦府、东方家园、锦绣花园、锦尚家园__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共计罚款__余万元的行政处罚,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开发秩序。

(五)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

根据__年x月,x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运行工作的通知》以及__县政府相关要求,经公开招标,我县现已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初期机器调试和机构设置已经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待补齐工作人员后立即投入使用。

(六)深入基层开展扶贫工作

我局的贫困户包户责任人一共有x人,对接__村贫困户__户,经多次基层走访,深入到居民家里实地考察,每家每户都送去了生活物资,宣讲了帮扶政策,根据各家具体情况制定了帮扶计划,其中x户今年拟脱贫。

(七)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市关于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的要求,根据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发x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首先县编委办编制了《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县委县政府审议,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宜居城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实施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向社会公布,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条例所称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以下简称城管执法)是指市、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相对集中行使有关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有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执法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原则】城市管理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体制】本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市、区)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市城管执法部门和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和安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执法部门为市城管执法部门的派出机构,以市城管执法部门名义执法。

城管、住建、房管、规划、园林、环卫、环保、工商、食药、公安、供水、供电、通讯、公共交通等单位,应当相互配合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第六条【人员构成】城管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是公务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应当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办法,从有关部门和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用,建立完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与回避等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七条【公众参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整洁城市环境和文明社会秩序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城市整洁和文明秩序的义务。应当支持、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或者举报。

第二章职责管辖

第八条【执法统一】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执法活动中应当统一执法标志标识、统一制式服装、统一执法文书、统一装备技术标准,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职责范围】城管执法的职责范围包括:

(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四)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六)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管辖类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属地管理,违法行为由发生地的城管执法部门管辖。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市城管执法部门指定管辖。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管辖,可以组织所属城管执法部门、区城管执法部门联合执法。

第十一条【管辖标准】重大、复杂案件的具体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章执法规程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城管执法活动。

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执法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或者现场笔录;

(二)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

(三)对违法行为采用录音、拍照、摄像等方式,现场调查取证;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制作现场笔录应当由当事人、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或者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证据保存】执法人员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六条【保存标准】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时,应当会同证据的持有人或者见证人对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等进行登记,开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由执法人员和证据持有人签名,并各执一份。证据持有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执法人员应当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上注明。

第十七条【查封扣押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查封、扣押涉嫌违法的工具、物品:

(一)适用先行登记保存不足以防止当事人销毁或者转移证据的;

(二)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有证据证明其转移财产逃避义务的;

(三)有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物品;

(四)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危险发生或者控制危害、危险扩大,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规定先行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补办查封、扣押的批准手续。危害、危险解除后,应当及时解除紧急处理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不得收取保管费。

第十八条【查封扣押措施】城管执法部门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邀请见证人到场,方可实施查封、扣押措施;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参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当事人。

第十九条【特殊物品的查封扣押】查封、扣押鲜活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物品,经作出查封、扣押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留存证据后销毁。

查封、扣押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查封扣押处理步骤】实施查封、扣押措施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城管执法部门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予以公告。当事人六十日内仍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被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城管执法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财物的处理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存档。

第二十一条【告知义务】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城管执法部门应当采纳。

第二十二条【处罚程序】城管执法部门查处违法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适用一般程序进行处罚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经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十日。

第二十三条【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实施原则】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根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在法定幅度内实施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纠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正确适用法律、法规,选择适当的方式,以最小损害当事人的权益为原则。

第二十四条【文书送达】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送达法律文书。

对有关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法律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所在辖区居委会或者其他社区基层组织见证下,将相关法律文书张贴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显著位置,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五条【执行措施】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执法保障和协作

第二十六条【执法保障原则】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妨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七条【人员配置和财政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六

我局按照永综治委[20__]3号文件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我局高度重视____治理工作,成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组,设立了工作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治理工作有关情况,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工作联系机制。局领导班子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有关工作。结合本局工作职责,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序推进。

(二)加强整治。我局着力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乱停乱摆、噪音扰民等影响____的5类不文明行为进行清理规范。我局集中人力在州二民中、县一中等县城多所学校临街面进行市容执法。一是疏通人行道秩序。以经营店面大门为限,对超店面摆放和悬挂的物品协助业主作出清理,对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一律进行取缔。在州二民中前,2家面馆出店摆放的灶台被移至店面以内,所有出店悬挂的雨阳棚被责令收回。县一完小出口巷子占道买菜摊点阻路十分严重,执法人员要求所有摊主将摊点移至中心市场,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防止整治后反弹。共规范占道摊点50多个,取缔违规摊点3个。二是保持交通畅通。加强摩托车停放管理,要求摩托车按惯例在人行道外边缘整齐停放,沿街停放车辆要求车主自行将车开走,对不听劝告的作出锁车处理,依法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相关处罚,共处理违规停车12起。三是整治各种噪音。严格限制流动摊点的喇叭叫卖声,“北方馒头”等日常沿街叫卖的声音销声匿迹,在休闲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在“两考”期间停播,6月7日至12日期间停止一切有音响的健身娱乐活动,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对出现的违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禁止,保障周边培英学校、实验小学安静的学习环境,共禁止经营性噪音22起,叫停有音响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活动8起。四是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县环卫所增加学校周边保洁人员,各学校周边共安排24名环卫清扫工人,从上午6时至晚上11时实行两班制清扫,清运车辆运输次数由平时每天2次增加到3次,保证及时清空校园内外垃圾收储设施,日清运垃圾量达到13.5吨。五是注重整治后的维护。我局克服整治项目多、人员分散的困难,合理调派人力,安排8名执法人员、15名协管员在各校园周边定点值守,巩固保持整治效果不反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加强____整治后的维护,我局聘请了22名协管员,但是有关学校不愿分担相关费用,导致我局难以承担;二是人力投入过于分散。由于县城市容管理点多面广,而近期仅全县性的大型整治工作就有好几项,使我局投入____整治的人员相对不足。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步我局将具体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强宣传。坚持正面宣传,加强内部团结,及时整理工作信息,宣传我局校园周边整治成果,给执法人员鼓劲,争取工作主动,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二)严格工作考核。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重点监管,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治理工作持续有力推进。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交警、交通、安监等执法部门之间的合作,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果。加大执法监督,进行明查暗访,严格执法纪律,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和事要查清事实,从严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七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

第三条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行政机关,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市、区职责分工,依法查处本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派出机构,以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名义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国土房管、建设、交通、水务、卫生、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工商、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根据国务院或者本省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的授权所作出的决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乡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后,相关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再行使的,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不因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而改变。

第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对职责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市、区人民政府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指定管辖。

第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教育、疏导、服务相结合,注重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

第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违法行为轻微且当事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遵循当事人权益最小损失的原则,实施非强制性措施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应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经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取得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第十一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安全保障机制,提高装备水平,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

第二章执法措施

第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依法制定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公布。执法操作规范应当体现文明执法的要求。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按规定着装。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不得穿着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相同或者相近的制服。

第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

第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收集证据和实施行政强制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收到举报应当登记并及时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相关行政机关举报或者在七日内移送相关行政机关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二)收集、调取物证。物证调取不便的,可以拍摄足以反映证据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并注明情况。

(三)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进行勘验、拍摄现场照片、录音录像,制作检查笔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当事人、证人应当在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第二十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当当场制作清单并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先行登记保存的清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先行登记保存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

(三)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的条件;

(四)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自动解除。

第二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下列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经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后,当事人仍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二)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经责令停止施工,当事人仍继续施工的,可以查封、扣押施工工具;查封、扣押施工工具仍不足以制止违法行为的,可以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用于施工的供电、供水;违法施工行为纠正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书面通知供电、供水企业恢复供电、供水。

(三)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应当劝告其自行改正。对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场、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各级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经劝告其自行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和经营、兜售的物品。

(四)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悬挂、张贴、涂写、刻画宣传品,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其使用的工具、宣传品,并可以通过宣传品中的通讯号码对当事人实施语音提示,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按要求接受处理的,可以书面通知通讯企业按照与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止服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前款规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责令改正;当场不能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其工具和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查封、扣押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救济途径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采纳。

第二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清单应当记明被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的名称、种类、规格、数量和完好程度等,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三)查封、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和期限;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二十五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

违法行为不成立或者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查封、扣押措施。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工具和其他物品,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

第二十六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十八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在现场的,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名、盖章见证或者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见证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无见证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实施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时,当事人拒绝接受清单、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或者不在现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七日内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在其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送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其网址和公告栏地址。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对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工具和其他物品拍卖抵缴罚款。

第二十八条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措施已被解除或者自动解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回工具和其他物品;无法通知的,应当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的网站和公告栏公告。通知或者公告领回的期限届满,当事人未领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当事人应当在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领回。因逾期未领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易腐烂变质、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和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调查和处理的,对其中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物品,可以在登记后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照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无法拍卖、变卖的,可以在登记后销毁,销毁过程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摄)像予以记录。

依法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鲜活产品和其他不易保存的食品因其自然属性腐烂变质的,由两个以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拍照并注明情况,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

第三章执法协作

第三十一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互相通报有关行政管理信息。

前款所指有关行政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一)相关行政机关实施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三)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关的专项整治行动信息;

(四)其他需要共享的重要信息。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需要查询有关资料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提供,不得收取费用。

需要相关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协助函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说明理由并明确答复期限。相关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意见前需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充资料所用时间不计入答复期限。

第三十三条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重要专项行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需要相关行政机关协助的,相关行政机关应当协助。

第三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时,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取证、拒绝履行行政决定,严重影响行政管理秩序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可以将有关情况告知相关行政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移送的行政执法案件,应当及时登记、核实处理并书面反馈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对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三十七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调查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宣传教育、社区服务等方面支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第四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督办督察、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监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以及监督电话等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有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有权向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接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在六十日内反馈处理意见。

第四十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照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不当或者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或者撤销;发现其不履行执法职责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直接查处。

第四十一条相关行政机关发现同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有违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发现同级相关行政机关有不配合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应当向其提出书面建议,或者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纠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或者发现后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违法使用或者损毁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的工具、物品,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三)粗暴执法,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

(四)未经举报人同意,泄漏举报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五)帮助违法行为人逃避查处,情节严重的;

(六)在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时,不依法送达清单,情节严重的;

(七)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依法送达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情节严重的;

(八)将没收、查封、扣押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以及罚款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

(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十)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第四十三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的,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四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相关行政机关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履行执法协作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市县级市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同时废止。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八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

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总结篇十九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积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随机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是具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共录入我局执法人员信息132名。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为我局管辖范围内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动的,并及时更新。二、随机检查事项根据锡林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权利事项清单设定随机检查内容,目前我局共有52项行政处罚权利。根据权责每月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商户全年抽查比例10%;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比例5%。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行抽查。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已对全市722户商户进行了随机抽取检查,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2243户。我们在实施行政监督检查过程中,把影响市容市貌、牌匾规范的检查事项作为双随机的重点。主要抽查的内容为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区域的商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持门店外立面美观、整洁,牌匾、标识、灯箱等规范、整洁;(二)店内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投放垃圾;(三)不得向店外清扫、倾倒垃圾、污水、油污等废弃物;(四)不得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五)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隔离墩、车位锁等障碍物;(六)不得设置道路路缘街坡(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出现陈旧、污损、字体残缺、亮化功能不完全等情况,影响市容(八)对各单位未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三、抽查结果归集和公示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上报及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管。在对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方面,我们主要采取用文书、拍照的方式,并配备使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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