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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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模板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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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和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怎样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可以多多练习和积累。总结是进步的阶梯,我们可以从中找到提升的方向;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一

拓展阅读:嘉兴公积金新政出台

前天,关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的相关内容在网上满天飞。昨天下午,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访证实,网上流传的并非最终版本。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文件下发,内容和时间等细节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据了解,本次公积金新政将从8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内容?将给一些购房者和嘉兴楼市带来怎样的利好?昨天下午,记者第一时间请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首套首次须满足2个条件

购买总价75万元以下住房将受益

降息降准、二套房首付降至40%、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由5年缩短为2年……在各种信贷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嘉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市场都递交了出色的“中考成绩单”。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嘉兴市住房公积金共发放公积金贷款近4000笔,其中因购买商品住宅申请的有2687户。按照测算,市民购买商品住宅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通过公积金贷款。

应届'校园招聘信息一网打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坦言,刚需仍是购房的“主力军”。统计显示,上半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中,首套房贷款占比82%,二套房贷款占比18%。而从面积来看,所支持购买的住房中90(含)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例为28%,90~140(含)平方米的占64%,大于140平方米的则占8%。

“这次新政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刚需,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曹静平介绍,按照以往,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是按照面积来划分,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为2成,而90平方米以上的则为3成,“按照这次新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曹静平解释,首套首次必须要满足2个条件,“一是无房,哪怕以前有多套房,只要现在名下无房即可;二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同时,她特别提醒,按照新政,首套首次首付最低降至2成,购买的必须是新建商品住房,“而且不是精装修的,这是新政后来特意修改完善的内容。”

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套首次公积金贷款家庭最高总额为6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专家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照首付20%来计算,购买总价在75万元以内的住宅将成为受益者,“如果总价就是75万元,首付15万元,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他60万元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新政前相比,首付可少付7.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受公积金贷款最高额限制,如果房价总额超过75万元,这意味着纯公积金贷款首付20%是不够的,或者需要组合贷款。

放宽租房提取政策

简化手续细化限额

记者了解到,早在,嘉兴就出台了公积金租房相关政策。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年提取最高额度为15000元,其额度在省内相对颇高。不过,为了加强管理,对租房提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手续相对复杂一些。

从这几年来看,随着嘉兴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区位、人文、环境等优势的凸显,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居民在嘉兴生活、打拼。去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总额达200万元左右,这在曹静平看来,虽然在公积金提取中占比很小,但此政策满足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我们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曹静平告诉记者,本次新政调整了无房证明地,“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与此同时,简化了租房提取手续,细化提取限额。从下周一起,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取消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按夫妻双方确定每人每月5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新政将给楼市带来利好

但房价总体或将保持平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年初以来,由于购房需求旺盛,公积金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等各项数据频频刷新,其中全市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21.24亿元,同比增长36.78%。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也不断攀升,到6月底,全市公积金存贷比由年初的82.02%上升到89.1%,平均月增幅1.18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存贷比率先“破百”,达到104.17%。而到了7月份,全市公积金存贷比高达9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通知,要求增强公积金缴存住房消费能力,“但嘉兴主要是公积金资金不够,所以相关政策迟迟未出台。”为了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嘉兴分行成功“牵手”,建行嘉兴分行将为市住房公积金提供6亿元授信贷款,其中1亿元已到位。有了资金的保障,新政由此迅速出台。

嘉兴学院房地产研究室副教授张建华分析,此次新政无论对于楼市还是租房市场而言,无疑是利好,“能够减轻部分职工的负担,刺激市场需求,但总体而言,由于嘉兴楼市供求矛盾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对市场的刺激作用是有限的。”他认为,嘉兴楼市仍将保持平稳,房价也不会大起大落,但不排除接下去部分优质、热销楼盘价格上涨,但总体幅度有限。

而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公积金申请贷款的情况来看,购房平均首付款比例达到40%左右。业内相关人士认为,首套首次最低首付比降到2成,相对而言,受益的群体究竟如何,具体的则要看新政出台后市场的反应。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二

中心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改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针对以上问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1.深入研习市委、政府提出的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新路子,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合理增减信息公开栏目,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内部互相监督考核以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的双重督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挖掘深度,拓宽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最大限度实行公开。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三

20xx年,xx管理部在市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xx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及省委、市委的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市中心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凝心聚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一)扩面成效显著。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新增缴存单位xxx个,新增缴存职工xxx人,超额完成了20xx年扩面任务数。

(二)归集圆满完成。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归集住房公积金亿元,%,完成奋斗目标任务x.x亿元的x%。亿元,亿元。

(三)提取大幅提升。

截止20xx年xx月底,亿元,占当年归集额x%,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亿元的xx%,累计提取总额x亿元。

(四)个贷平稳发展。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xxx户、亿元,%,累计贷款总额x亿元,亿元。

(五)资金使用率及个贷率。

截止20xx年xx月底,xx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为x%,个贷率达x%,个贷逾期率约‰。

(一)全力出击,多措并举,确保归集目标任务的完成。

20xx年xx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缴存标准以及辖区内部分缴存单位因体制调整造成人员上划、转移,使管理部归集任务的完成面临着巨大困难。xx管理部为了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多方促进、多点突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扩大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同时深入企业、学校、乡镇、社区等调查、摸排和宣传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加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一是全面清欠,应收尽收。xx管理部每月整理出公积金欠缴x个月以上单位名单,通过电话催缴、发放催缴函,上门实地催缴,督促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催缴情况实行“一周一报告”,明确责任人,实时获取催收结果。做到应收尽收、不欠缴、不漏缴。

二是清查挂账,落实分配。按照清理挂账要求,安排专人每月与银行、单位对账,整理分类。对没有及时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的暂存挂账,当即联系相关经办人按时办理。对累计产生、目前无法处理的挂账,与相关单位负责人沟通协商,提出处理意见。20xx年底,大部分挂账已完成清理。

三是深入挖掘,加大归集基石。xx管理部通过与工商、人社、总工会等部门联系,清理摸排出xx辖区部分未建制的规模较大企业、外来落户企业等,成立催建工作队主动上门宣传,增强企业的公积金缴存意识。20xx年底,新增缴存企业xxx个,缴存职工xxx人。

四是控高提低,加强基数调整。为了构筑更加公平、公正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xx管理部严格贯彻落实20xx年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别是对于低于缴存标准的单位,要求通知到位,宣传到位,调整到位。20xx年底,基数调整工作基本全面完成。

(二)围绕指标,分析市场,确保贷款资金运营的安全。

20xx年,x城区房价增长过快,也掀起了一股购房热潮,这种现象也给xx管理部贷款发放带来了较大压力。我管理部加大推进个贷业务,重点支持中低收入人群的刚需住房。与此同时,贷款资金风险防控、贷后回收管理便成了重要的把控因素。我管理部严格对受托银行、合作楼盘进行验收、考核,加强风险监控,及时防范。

一是合理规划资金。xx管理部年初就围绕贷款任务及资金存量,合理规划全年放贷进度,按照“先个体、后楼盘,分批次、齐推进”的原则,统筹贷款发放进度。同时,每月不定时的到合作楼盘、受托银行查看情况,对资金进度安排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积极开展“双查”。x月下旬,xx管理部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自查整改。领导牵头,职工齐心协力,上传下达,将原始数据完善,错误信息更改,与受托银行、合作楼盘完成数据比对核实,有效排除住房公积金的风险隐患。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在贷款业务拓展较好时,风险防控便成了重点。管理部全面清理了全区存量贷款户抵押落实情况,掌握了一手资料,督促办理进度。同时,20xx年开通了贷后续缴专项业务,目前为止已成功办理了x户,为资金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加大回收力度。xx管理部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x‰之内,保证贷后工作顺利开展。坚持“一期电话催、两期上门催、三期律师函”的工作思路,依托法律顾问,尽全力催收逾期贷款。20xx年,xx管理部贷款逾期率仅为‰。

(三)聚力特色,抓管全面,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新市民”调研工作。x月,xx管理部召开专题调研活动推进会,研讨方法,明确分工,各司其责。争取到xx区政府支持,主动联系区统计局、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等部门,协同合作,深入企业、社区街道和居民家中进行走访,座谈讨论,发放调查问卷。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工作,多方通力合作,上交了一份有质量的调研数据。

二是“xx改革见行动”活动。参加区政府、区创改办举办的专题会议、座谈会,与各单位分管领导交流,推介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和“绵州英才卡”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既简化了业务办理手续使服务更便捷,又支持了xx人才引进工作,得到了区政府及各个单位的好评点赞。

三是网厅业务培训。x月、xx月,xx管理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xxx余家缴存企业的经办人员,分为四个批次进行了网厅业务办理培训,安排工作人员负责讲解、演示操作步骤,让经办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业务。20xx年底,网上营业厅业务办理已有xxx个单位成功签约。

四是优化自身服务。xx管理部以群众满意为工作出发点,从便民处入手、细微处用心、创新服务机制、规范服务标准、搭建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效率,得到群众满意认可。今年花园实小一名老师通过公积金热线“xxxxx”,表扬了xx管理部前台工作人员办事细致、热情服务,这也是全市公积金系统内首例表扬电话。

五是重视党建工作。xx管理部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党员干部协同抓,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队伍。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学习、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思想、政治站位。

(一)抓好归集扩面。一要在xx区辖内力争做到应建尽建,确保归集户有增无减。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上门宣传,把外来企业的建制工作落地落实。

(二)找好贷款发放。一是加大与各楼盘的委托合作力度,不断壮大贷款规模。二是做好贷后回收管理,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

(三)防范资金风险。一方面坚持楼盘准入制,实地深入考察。另一方面加强对合作楼盘、受托银行的监督考核。

(四)找好学习常态化。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讲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条例、政策文件,熟悉业务知识。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四

发挥妇女干部的主力军作用,在全体巾帼文明岗中开展巾帼助跑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系列活动。

一是开展巾帼助跑示范行动。发动岗员们争做助力改革排头兵,为群众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推行“午间连续办、周六正常办、周日预约办”三连办、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部分业务网上申请等新型的服务方式,上门为300余家企业、海城中学残疾夫妇、蒲州街道卫生院、区公安局和二十五中坐月子的职工办理业务。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工作事项或为特定对象提供服务,为100余名职工开展了延时服务。

二是开展巾帼助跑服务行动。设置巾帼咨询引导台,让办事群众进门有人接、办事有人领、咨询有人答,等候期间有凳坐、有水喝、有书看,有网“蹭”。组织岗员们开展“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楼盘”宣传助力“最多跑一次”志愿服务,岗长做客xx经济台“家在xx”、为xx市民主讲住房公积金政策公益讲座、为群众提供了面对面、零距离的现场业务咨询服务。提高住房公积金知晓率,方便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三是开展“三大行动”助跑争先行动。在全体巾帼文明岗岗员中开展“思想大讨论、问题大排查、服务大提升”活动,从思想深处、主要行为表现方面进行自我挖掘、自我反思,进一步推动思想大解放,形成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契合的工作状态、工作氛围,努力打造一支“业务强、作风硬、服务优”的巾帼队伍。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五

【相关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种类日趋丰富,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一些省市率先探索应用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总体上,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服务工作滞后,业务办理渠道少、标准不统一、服务效率低等问题突出,与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服务需求不相适应,影响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为拓宽住房公积金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现就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由服务渠道、数据接口、综合管理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组成,承载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是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设区城市要以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其它设区城市应当在底前基本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建设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青海、湖北、宁夏、四川等地要先行先试,在20底前基本建成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二、拓展服务渠道。各地要在优化营业网点柜面服务的基础上,以推进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服务为重点,丰富服务渠道,形成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要全面梳理业务节点,准确把握渠道特点,根据不同业务需要配置相应的服务渠道。抓紧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开通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管理能力和用户特点等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渠道中,选择建设部分或全部服务渠道。

三、加强综合管理。各类服务渠道要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实现渠道信息共享,确保不同服务渠道协同一致。综合管理系统要按照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接入业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交互。要统一业务规范,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办理与服务渠道的契合度,提升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房产、社保、税务、工商、人民银行以及受委托商业银行的沟通协作,推动跨部门、跨行业信息互联互通。

四、保障运行安全。要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安全规范,建立平台物理环境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安全措施。建立业务操作风险和资金风险防控机制,避免信息泄漏、篡改,保障资金划转和结算安全。加强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综合服务平台安全运行。

五、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主管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指定或者设立工作机构,承担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职责。按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抓紧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需要,安排专项资金。

各地要充分认识建设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谋划,积极推进,加快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服务。

附件: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年1月12日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六

20xx年上半年,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积金监管处、市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xx的总目标,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抓住改革新机遇,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归集扩面方面:上半年新增缴存单位2984个,新增开户职工9.34万人,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52.62%;截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已开户单位4.66万家,已开户职工191.78万人。

上半年归集总额73.97亿元,同比增长13.78%,完成年度考核指标52.46%,截至6月末,归集余额达398.29亿元。

2、支取方面:上半年提取总额44.71亿元,同比增长16.13 %,其中,购建修房支取17.74亿元,离开本市支取3.62亿元,离退休支取3.89亿元,委托还贷15.96亿元。

3、贷款方面:上半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8766 户、64.65亿元,贷款发放额同比增长12.63%,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71.04%。截至6月末,贷款余额381.51亿元,个贷率95.79%。

4、增值收益方面:上半年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05亿元,业务支出4.3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2.73亿元。

(一)以“稳中求好”为原则,推动公积金业务深化发展。

1.巩固扩面机制,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继续实施政府推动、宣传发动、信息互动、考核驱动、执法带动“五个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扩大收缴规模。一是市政府连续第六年以发文形式将年度扩面目标任务列为对各市(县)、区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市(县)、区再下达到所属乡镇、街道,形成稳固有效的扩面网络。二是积极与各类媒体沟通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持续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关注度;继续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下基层送政策活动,有效加深职工群众对公积金制度的理解。三是及时更新社保、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信息数据,进行精准化的对比筛查,为增强扩面工作针对性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与金融办、上市办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全面掌握和重点筛查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公积金缴交情况,努力做到应缴尽缴。四是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强化对受托银行的归集业务指标考核,定期通报归集指标完成情况,调动征缴工作的主动性。五是积极受理职工投诉,主动排查上门执法,加大对违规单位查处力度,督促单位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截止到6月底,中心共进行60次执法宣传,发出1754份催缴通知书,受理公积金投诉875起,其中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0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职工撤诉289起,单位补缴34起,结案323起,上半年受理案件数超过去年全年总量的18.4%。上半年,全市共累计督促502家单位为2631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89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2.凸显政策优势,力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心坚持以民生保障为重点,以政策调整为抓手,主动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满足缴存职工住房消费的需求。中心进一步加强与房地产交易部门、楼盘开发单位和银行的合作,优化贷款业务办理程序,不断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于去年底制订出台了异地贷款政策,今年上半年已办理294笔异地贷款,放款1.13亿元,开具缴存证明768份,让更多职工享受到政策性低息贷款的优惠。上半年,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贷款7514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40.04%,放贷金额22.02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4.06%;90平米以上住房贷款11252户,占同期公积金放款总户数的59.96%,放贷金额42.63亿元,占同期公积金贷款总额的65.94%,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由支持刚需为主转向刚需与改善并重,有力保障了多层次的贷款需求。今年上半年,公积金贷款住房18766套,总面积达208.12万平方米,发放贷款64.65亿元。

提取方面,中心结合我市公积金资金情况,进一步降低公积金支取门槛,完善租房支取流程,简化提取方式,职工只需在网上申报预约,中心通过产监部门数据核查,即可完成租房支取。半年来,中心共办理无房房租支取4573笔,提取金额6264.41万元。今年上半年,用于购建修房、还贷、支付房租等住房消费的公积金提取额达35.61亿元,占提取总额的79.65%。

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贡献率为147.4%,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3.落实上级要求,推出惠民新政策。根据三部委下发的银发〔20xx〕43号文件精神,中心于20xx年2月出台了《关于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的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有利于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获得合理存款收益,惠及我市191.13万缴存职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性。根据四部委下发的建金〔20xx〕74号文件精神,中心结合我市实际,与市住建局等四部门于20xx年6月联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xx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规定降低缴存比例或依法申请缓缴公积金,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二)以“资金安全”为根本,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覆盖。

1.强化防控措施。强化公积金提取过程监督,通过与房产交易系统的联网互动,实时查询掌握职工的购房、贷款等有关信息数据,坚持“一查、二问、三核实”的原则,一旦发现骗提行为立即冻结帐户,对于情节恶劣的人员通报单位处理,大大减少骗提套提公积金事件的发生。执行“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进”贷款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日常监控,严格落实银行、担保公司考核细则,督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加强对到逾期贷款的跟踪和催收工作。通过中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的共同努力,有效遏制了不良贷款的产生,防止了贷款风险的出现。截至6月末,贷款逾期率为0.005‰,未发生任何坏账损失。

2.加强资金管理。在房地产市场加速升温和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双重影响下,我市公积金贷款持续增长,资金需求不断增加,资金使用率连创新高。为有效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中心定期分析公积金业务运行和资金收支情况,做好资金使用情况测算,实时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统筹安排,一是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管理的通知》,中心计划财务部、稽核审计部加强了对各分支机构的资金调度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资金调度管理,保证资金调度的公开、透明,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二是建立全大市的资金融通平台,各分支机构间相互调剂余缺,来平衡内部资金供求,改变局部资金充足、局部资金短缺的问题。20xx年上半年,机构间共调剂资金4.8亿元。

3.加大内审力度。严格落实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积金业务拓展不断扩充审计覆盖范畴,以内审促规范、防风险。一方面在规范日常业务运行上下工夫,有效开展月度审计工作,将规范化管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从严控风险点着手,突出风险防控,组织内控管理制度(归集)、内控管理制度(支取)两项专项审计执行情况的审计,充分发挥了审计的监督作用。

4.主动接受监督。按月向财政、审计部门、省监管处报送各类报表,自觉接受多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自觉接受市纪委对于资金流向的监督;每年在《xx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上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及20xx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规划,全面披露我市公积金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等重要内容,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引入第三方人员暗访,检验监督窗口文明服务工作成效,有力推进了中心的行风建设。

(三)以“创优高效”为宗旨,促进服务管理机制日益完善。

中心坚持把创优服务、提升形象作为精诚敬业、竭诚服务的动力以树立“金管家”一流服务窗口品牌为目标,积极塑造中心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拓宽业务宣传渠道。利用xx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规定、业务流程和要件;中心网站及时更新政策动态,做好在线咨询答复,上半年受理网上在线咨询1549条,答复满意率100%;继续发挥“12329”客服热线在为广大市民解决公积金业务问题方面的作用,上半年累计提供人工及自助语音服务44.21万个,总接通率为92.98%,满意率99.98%;惠山分中心利用微信订阅号推送各类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47条,点击阅读量为65030条,信息分享转发1877次。二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严格执行《便民服务行为规范》、《窗口规范化服务标准》,要求员工着装统一、物品整洁、举止规范、服务高效;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考核评估,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继续开展“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励员工提高服务水平;全面完成省、市文明单位复核申报工作;江阴分中心全面实施站立服务,督促职工改进作风;宜兴分中心实行科长值班制度,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锡山、惠山分中心通过晨会制度强化职工仪表仪容、服务语言、服务动作的标准化推广。三是优化业务办理方式。积极推广公积金网上缴存平台,20xx年上半年,新增网上缴存单位262个,网上缴存单位累计达8541个;加快推进银行网点建设,全市新增3个银行网点,共计开设银行网点53个,除了为职工提供就近服务外,还在周六、周日办理公积金业务;继续开展“公积金贷款审批延伸服务”,将公积金贷款的初审前置到受托银行网点,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今年上半年银行共审批公积金贷款3746笔;大力拓展小额托收业务,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一方面对于新开户单位,一律要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另一方面,对已建立公积金账户但未办理小额托收业务的单位进行统计,按月分解指标到各汇缴银行,督促其协助中心共同推进。截至上半年底,全市签订小额托收协议的单位有26150个,签约率为84.42%。四是推广短信通知服务。中心从新增职工入手,通过在《公积金变更清册》中增设“手机号码”栏,使新增职工从开户起即能享受到该项便民服务。同时,通过数据筛查,动员经办人员完善职工手机号码信息,不断提高短信通知服务的覆盖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95.71万人开通短信通知业务,短信覆盖率达到88.2%。

(四)以“两学一做”为抓手,推动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加强廉政建设,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对照规定要求全面进行自查互纠,加强对廉政风险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实现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常态化,切实将中央、省市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一是与中层以上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严格实施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组织全体中层干部开展述职述廉报告,提高自警自省意识。二是制定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单位公开招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邀请市委党校张鸣年教授为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廉政讲座。四是做好干部廉政档案新建及更新工作。

2.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共产党员;积极参加“知党爱党兴党”网络知识竞赛、机关党员“微调研”活动、理论微故事征集活动、道德讲堂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等活动;组织参观xx市革命陈列馆,重温入党誓词,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韩国钧》,进一步提高中心党员的党性修养;开展慰问助学、国学讲堂等志愿服务活动31次,及时为盐城灾区捐款8100元;完成中心第二届党总支委员会及第三届工会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加强中心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参加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活动,中心党总支分别荣获xx市市级机关、xx市以及省住建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服务水平。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建立干部能上能下、高效激励的管理机制,今年上半年,共选拔产生5名中层领导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心领导结构,增强公积金管理队伍的生机与活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努力培养一专多能的干部职工队伍,为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创新发展夯实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党支部书记、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技能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团队执行力培训、赴武汉大学参加“苏锡常公积金系统综合素质提升”研修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具备“一流职业素养、一流业务技能、一流工作作风、一流岗位业绩”的公积金团队。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七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点:太平北路51号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电话:96166

2、江宁管理部

地点:江宁区东山镇上元大街578号电话:52286084

3、六合管理部(六合)

地点:六合区延安路29号电话:57124172

4、六合管理部(大厂)

地点:六合沿江工业开发区新华路255号电话:57027702

5、浦口管理部(江浦)

地点:浦口珠江镇文德东路5号电话:58882600

6、浦口管理部(浦口)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泰西路7号电话:58490916

7、溧水管理部:

地点:溧水县中大街48-3电话:57222220

8、高淳管理部:

地点: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电话:57336345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八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交路线:

1、乘坐297路、夜5路公交车到豪贤路公交车站下步行160米;

邮编:510623

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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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九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依法获取公积金信息,提高公积金相关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培训契机,积极争取主管部门专门指导规范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包括:各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法规、规章、规定和规范性文件;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关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重要决策事项;各月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住房公积金各类事务办理的政策依据、规定条件、程序及时限;有关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重要事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一定时期内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或反映比较强烈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难点处理事项;职工投诉受理事项的范围及处理的依据、程序、时限等基本业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能、性质、定位、机构设置、领导干部分工及领导干部主要职责等;在客服大厅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公布了中心全体职工照片和工号,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并公开了中心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办公电话以及公积金中心监督电话和投诉电话。公开了提取、贷款流程图和提取、贷款的政务公开表。公开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文办事限时制三项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公开了业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以及办理公积金提取、贷款承办银行网点等。并在客服大厅设立咨询台,最大限度的解答群众的提问。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

200*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协作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代会精神为理论指导,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以“两个条例”为行动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运作。努力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归集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现把完成的工作回顾总结如下:

第一,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中求进,快速发展

今年2月16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建设厅下文,从200*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调整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有困难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职工和单位均不得高于20%。随后,市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东府[2004]28号文),为管理中心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办事依据。由于住房公积金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超额完成了计划的各项工作指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住房公积金归集量有了较大提高。全年缴存额为7.34亿元,比去年3.33亿元增加4.01亿元,增长了120.42%;累计归集总额达16.72亿元;缴存余额为13.68亿元,较去年年底7.90亿元增加5.78亿元,增长了73.16%;20底,归集总人数达10.68万人,比去年年底8.86万人增长1.82万人,增长了20.54%。

住房公积金支取有了明显增长:全年支取额达15558.9万元,比去年增长104.76%;支取9482人次,其中7233人次购房还贷支取12812.62万元,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1343人离退休支取1627.67万元,有效增强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非本市户籍644人离职支取213万元。累计支取额3.04亿元,占归集总额的18.18%。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稳步增长。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遍布全市大部分镇区的大部分楼盘,已在包括市区在内的21个镇区118个楼盘开展了贷款业务,按目前的发展势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很快在全市32个镇区全面铺开。年末贷款余额为93061.73万元,较去年年底57602.71万元增加35459.02万元,增长61.56%;2004年为1791人发放贷款45143.07万元;至2004年底累计向5158户职工发放了11.22亿元贷款解决住房问题,贷款余额占归集余额的比例为68.02%,逾期贷款额为103.76万元,逾期率只有0.11%,远低于全国0.23%的平均水平,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优越性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

一、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创造开放进取的人文环境

管理中心按照“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把“创建殷实生活”作为今年执政为民、为群众谋利益的目标,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

(一)统一思想,加深认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全市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学习中充分认识到,必须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创优争先意识,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向广大职工做好宣传,让他们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意义和目的,有效地引导职工消费,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加快,拉动经济增长。必须把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工作思路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为今后开展工作奠定新的理论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开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新局面。

(二)加强学习交流,不断进取。

管理中心除加强理论学习外,不断加强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交流。在今年5月中旬和9月底,管理中心分别组织了有关业务人员到茂名市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交流,对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关政策程序进行调研,在核算方面,重点了解其如何确保单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核算软件,监管系统的硬件要求及运行情况等。在信贷管理方面,重点了解其贷款的审批程序、贷款风险防范方法、贷款审批软件、科室规章制度等,经过调研学习,我们取长补短,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业务管理,为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获取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做好党团建设工作。

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固本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在去年建立党支部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今年6月,党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考察把关、按照程序从中发展了三名预备党员,使我单位党的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5月,正式成立团支部。至此,管理中心初步形成了“党―团―群”三点一线的组织架构,一年来,党支部和团支部将组织工作与单位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逐渐形成一个政治坚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作用显著的坚强集体。

二、改进工作作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加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关系

1.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为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府28号文,督促各个镇区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为今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扎实的组织基础。同时,不断创新宣传方法:

e.走访调研:今年,管理中心共走访了17个镇区,调研与宣传相结合,采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了大家对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大家释疑解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重视信访和投诉

管理中心制定了单位有效投诉认定制度,并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对待信访,积极办理群众的投诉,做到每一件都详细解释,认真答复。今年7月,管理中心认真细致地办理了市政府交办的由东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代表提出的“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议案”(建议024号),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问题给予详尽的解答,得到了他们的理解。目前管理中心已回复经市长专线和市督查室转达的咨询7宗,投诉5宗,单位信箱收到投诉4宗,市信访局转来投诉信件1宗,单位收到书面来信投诉3宗,所收的咨询和投诉信件均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事项,已回复,暂未收到机关效能投诉信件。对日常业务引起的争执,我们通过即时对办事的群众进行政策解释和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基本及时化解矛盾。

3.改进工作作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在服务中优化管理”的新理念,深入践行市府规定的“六项制度”,树立新政风。一年来,管理中心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拒腐能力。今年7月9日,管理中心组织看了我党反腐倡廉先进典型的电影《生死界限》,大家都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增强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的责任意识。今年6月,管理中心设置了“办事窗口”,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优化了政务环境。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今年12月2-4日和14-17日,管理中心组织了建行、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服务,分别为洪梅镇府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签订合同、购买保险等相关手续,方便了借款人,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电子政务、业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今年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业务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对单位的网站作了一次较大的改版,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增加各项业务的透明度。

1.不断完善核算软件,提高效率

12月,管理中心正式启用珠海建行开发的住房公积金核算系统以来,数据准确,更新及时,核算的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由于该软件的开发人员不熟悉财务制度,导致该软件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完全符合管理中心的核算要求。于是,我们在实际运用该软件时,注意发现问题和缺点,及时告知软件开发者,并要求其改进。今年8月,因建行系统升级,我中心核算软件衔接不上,核算一度停滞不前。管理中心积极和建行,特别是科技部沟通,最终促使其解决了接口问题。且建行成立公积金软件修改小组,用来修改和完善我们在使用的软件,从而规范软件的管理及核算。经过一年的运用和改进,该核算软件已能基本满足我单位目前的核算要求。

2.建立档案制度,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

为使单位的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中心建立了档案工作制度,参加档案专业人员培训的工作人员,正式持证上岗。今年4月,管理中心根据《档案法》的规定,用新的方法对单位档案整理归档。为方便档案的浏览,提高档案利用率,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标准自主开发了文书档案管理系统,自主开发应用软件,不但达到了档案管理信息化的效果,还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定义各种功能,在软件维护上更方便、快捷。现我单位历年的文书和人事档案已录入完毕,实现查询和打印的功能。

3.资源共享,政务畅通。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管理中心完成了局域网的组建,网络的应用和资源共享给业务带来极大的便利。今年1月,管理中心设立个人和部门的电子邮箱并正式开通网站(),建立了管理中心与政府信息网连接,也搭造了与群众广泛交流的信息平台。一年来,管理中心及时对网站上的内容更新完善,扩充各项政策、业务的内容,完善办事指南,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业务查询。

三、机构制度更科学规范,体制环境更富活力

(一)机构设置更加规范。

今年1月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管理中心机构和编制的调整,调整后,管理中心增加事业编制6名,内设综合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管理科和核算科4个科室,明确了各个科室的责任分工,使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二)制订“两个规定”。

今年,管理中心根据东莞实际情况拟订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规定》和《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干规定》,在今年4月20日召开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次会次上通过并在5月份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告。其中放宽了支取的条件,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两年以上,男性50岁(含50岁)、女性45岁(含45岁)以上的也可支取公积金。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和贷款的.条件和程序,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时更加规范、明晰。

(三)推出组合贷款措施

由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是38万元,这个限额使一部分干部职工在想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方面受到限制。管理中心在经过与市建行有关部门研究后,在今年4月份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建行的商业贷款部分最高贷款额可达10万元,这个措施的出台,加强了这部分干部职工的解决住房问题或提高住房条件的能力,同时又进一步降低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

(四)初步建立逾期贷款催收制度。

针对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情况,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我们经过研究和分析,参考了商业银行对逾期贷款的催收做法,从今年4月份起对逾期贷款超过3期(含3期)的借款人在经过电话催收无效后发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进行催收。此项措施,大大减少了我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率,加快了资金的回收。

四、加强内外监管,创造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管理中心在不断完善办事制度、工作制度的同时,对工作人员严肃纪律,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加强内外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创造了健全公正的法制环境。

(一)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管理中心加强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条规的学习,立足教育,健全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今年,管理中心认真组织学习《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文),根据要求调整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切实完善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监督,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履行监督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正确行使党内监督的各项权利。由于管理中心重视、强化监督工作,工作人员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维护了队伍纪律的严肃性,也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增强与银行合作并加强对其监管

与建行合作一年来,为确保单据的正确、完整、及时,管理中心一方面不断增强沟通协调,督促他们及时完整规范地提供单据及清单,另一方面结合其他兄弟单位的做法,制定了相关的公积金的单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银行的监管。经协商,建行将其向管理中心提供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纳入绩效管理。效果十分显著。

(三)加强对应缴未缴、拒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的督办。

管理中心先后在《东莞日报》头版和东莞电视发布了“住房公积金催缴通告”,督促符合“缴存范围”尚未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规定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对一些有经济能力经多次宣传教育仍拒不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单位进行了书面催缴和上门催缴。

第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2004年,管理中心各项业务都已步入正轨,但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

最突出的问题仍是:公积金归集率不高,缴存范围窄,履行公积金义务的企业较少。相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存在少缴和不缴的现象。主要原因是认识不足、缺乏民主监督氛围,市、镇属单位执行情况不平衡,这说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各个镇区推行有着巨大了潜力,但也存在着很大的执行压力。

二、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服务力度仍需加强

住房公积金宣传仍然是现今乃至将来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宣传工作达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力度还不够。我们要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宣传,将宣传与调研相结合,将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培育职工的维权意识,提高缴存的积极性,引导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改善居住条件,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深入人心。

由于管理中心只有一个服务窗口,随着缴存范围的不断扩大,办理公积金支取和贷款等业务的人数不断增加,而服务窗口的人员配置有限,不仅办事窗口工作压力不断增大,许多服务和工作也不能到位,行政效能无法提高。尤其是给许多镇区离退休人员支取公积金带来很大不便。同时,仅凭管理中心单个服务窗口和管理机构,不能把工作落实到基层,制约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发展。

第三,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下一年,管理中心将按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会议的要求,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排头兵”标准为坐标,查漏补缺,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创新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一、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

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管委会的决策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以后,将建议市政府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将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作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真正将市府28号文落到实处。

二、继续调整和改进管理制度

实践证明,今年管理中心制度的创新收效明显,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管理中心将加快对现执行的政策和业务流程做出合理的修改和调整。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加快修订《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业务手册》。针对越来越多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发展方向,管理中心将对楼盘开发情况、房地产商实力、开发资质开展调查,制订《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方法》,同时,不断完善逾期贷款催收制度和评定核销办法。

在公积金缴存方面:我们已草拟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其中针对东莞市外来流动人员多且人员流动频繁的情况,确定缴存时间,将与用人单位签定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形成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在缴存对象中,如职工工资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可免缴个人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拟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规定的出台将对管理中心今后工作的开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和执法相结合

今年,管理中心不断创新宣传方法,各项宣传工作已经全方位地铺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许多职工通过我们的宣传渠道对我们的政策制度有了初步的了解,并接到部分应缴未缴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投诉。然而,在具体执法上,急需一项程序进行规范。下阶段,管理中心争取早日拟定《住房公积金执法程序》,把宣传工作与加大执法力度结合起来。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镇区实际情况,先对各镇区下属的事业、企业上门进行宣传和教育,在宣传和教育未收效的情况下,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若单位仍不履行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实际情况下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并按规定对其处罚金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逾期贷款人员采取规劝、教育、保证等方法,促使其尽快还款,减少贷款逾期。对逾期时间长、又不能还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等。在宣传的方式上,我们将继续采用多种渠道,如发信息、邮政派送信件等,条件成熟时可选一两个镇区作为宣传试点,到工厂向外来员工答疑解难。

四、积极落实三项教育,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我们将以市委全会和全市学习贯彻胡锦涛视察广东的讲话精神为动力,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确实加强党的建设,积极落实保先教育、“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及“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活动,明确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方式方法和实施步骤,采取有力措施,迅速部署组织,将三项教育活动与单位的工作业务紧密联系,开展系列调研,切实改进机关作风。20,管理中心将把实现还贷代支取项目作为一个新的服务项目,拟与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协议直接代支取公积金还贷,此项目的实现将充分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方便前来支取还贷的群众,简化了手续,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硬件建设上,管理中心将不断完善业务系统,争取2005年年初完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行政效率。

二oo*年十二月三十日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一

一、无锡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网点:

江阴市分中心:江阴市虹桥北路179号电话:86806995、86806629

锡山区管理部:东亭迎宾南路21号电话:88707945、88707945

惠山区管理部:无锡市广瑞路52号电话:82409233、82409233

二、无锡住房公积金电话

三、无锡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官网地址

答:/。

拓展阅读:无锡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携带单位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单》(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及其密码,并根据下列支取范围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规定的可支取额支取住房公积金。

1、购房支取

提供本人名下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收据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或《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建房支取

提供本人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日期顺延一年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大修住房支取

提供(1)本人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自建自住住房大修证明原件或经无锡市物业管理中心确认的房改房、商品房《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原件;(2)本人名下的自建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大修证明签发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或《大修住房费用分摊表》明确的应由本人承担的大修理费用金额。

4、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支取

提供(1)本人的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合同及借款借据;(2)本人名下的自住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归还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采取支票转帐还贷方式(不支取现金),每年办理一次,办理时间为每年四月或十月。职工如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下设机构)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年十一月将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冲抵其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支取金额为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之日(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的按每年10月31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如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大于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还贷支取额按职工剩余贷款本息额支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支取

提供(1)本人租住住房的《房屋租赁契约》原件;(2)本人及同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无锡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据》原件或《江苏省无锡市租赁收入发票》原件。

可支取金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0%)×已交付房租月数(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6、离、退休支取

提供离休或退休证原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7、调离本市支取

提供(1)本人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件;(2)本人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8、出境定居支取【相关:个人社保,五险一金查询】

提供本人经公安部门批准的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劳动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或民政部门签发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支取

提供职工本人的《无锡市特困职工优惠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每季度办理一次)。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相关: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

提供(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职工本人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确认参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医疗缴费依据;(3)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为不超过个人医药费自理部分。

13、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支取

提供(1)有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可支取金额为遭遇重大突发事件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支取

提供本人的《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

提供(1)本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已经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个体工商户不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支取

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申请之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包括利息)。

17、职工死亡支取

提供(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3)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可支取金额为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

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时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因特殊情况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授权书。为方便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支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死亡职工所在单位可委派指定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职工死亡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划入单位银行存款帐户的手续,然后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单位办理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18、其他

(1)职工申领本人公积金,如委托他人代领,受托人除按上述规定带齐有关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配偶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同户(户籍所在地一致)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或祖孙关系】依据以上1、2、3、4、5、11、12、13条支取住房公积金,除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外另需提供其户口簿。

(4)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输入本人《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密码。密码如有遗忘,只能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对帐卡》查询,任何人不得代为查询。

(5)上述所需提供的复印件均由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6)职工全额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后,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随之注销。

(7)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参照本住房公积金支取规定执行。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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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杭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最常见十问

1、什么情况下需办理公积金转移业务?

答:职工因调动工作,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

2、住房公积金转移应怎样办理?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到中心20号窗口办理。

3、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需办理转移吗?

答:中心自9月新系统上线后,没有本中心范围内的转移业务,只需原单位报停缴手续,新单位报新增手续即可。

4、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能办转移(转出)吗?

答:住房公积金补贴和一次性住房补贴是市中心单位转市中心单位的,无需办理转移。

如是转到外中心,则能办转移(转出)。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要核定金额并盖章)。

5、外中心(含省中心、七县市)需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中心,应怎样办理?

答:单位先将职工在本中心开好个人账户,然后到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开具证明,再到资金转出中心办理。

6、资金转移手续能代办吗?

答:可以。

其中,职工本人办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有效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证书原件。委托单位代理人代办:需在我中心登记的单位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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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补贴是否需要办理转移?住房公积金补贴是否需转出单位和转入单位盖章?

答:需要办理转移的两家单位如均开户,且均已实行住房补贴制度,在本中心不需办理住房补贴(包括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转移。

如住房补贴转到外中心的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账号。

办理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移的,转出单位需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补贴不需盖章。

答:职工在中心有两个有余额的个人账户,需填报两份《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他手续见知识库转移业务第二点。

答:应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同时提供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进行办理。

答:需要。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三

一是畅通线上线下沟通机制。一方面认真关注淮南市政府网站的《市民心声》等栏目,对网民提出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的咨询和提问,做到有帖必复,及时准确。牵手行风热线,与群众零距离沟通。另一方面中心业务科室多次走向街头、走进社区,向广大缴存职工现场介绍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扩大了公积金工作社会影响力,提升服务形象。

二是发挥新闻媒体公开职能。以中心主任李长安在2020年10月23日中国建设报发表的《淮南中心四举措提质量着力打造公积金服务品牌》为引领,呈现出从国家级报纸至本地日报的纵向全面宣传架构。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开展多期专版宣传,及时公布公积金重要相关事项,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今年,中心领导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共6次走进淮南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宣传我市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以及解读公积金各项政策。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四

一是公共租赁住房方面,考虑到目前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紧张,再加上实际操作过程存在尚待改善的地方,为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家庭的常态化管理,确保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办牵头对我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政策进行了调整,在实物配租的基础上新增货币化配租,同时对具体操作要点进行了明确,现已通过区政府行文出台。6月30日公示的63户申请家庭中除31户特殊申请家庭享受实物配租外,其余中低收入家庭将通过货币配租方式进行保障。

二是人才公寓方面,配合区委组织部调研起草“人才公寓剩余房源销售政策”,目前已完成论证,确定初稿。

另计划于11月初完成公租房管理系统设备调试安装,并于12月初在百官街道实现受理试点,完成“一户通”软件采购。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五

你单位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议市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湖公积金〔2014〕11号)已收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4]2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对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执行累计贷款额度限制,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特此批复。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工作汇报篇十六

下半年,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部署,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制,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力求做好“五个更”:

。坚持不懈推进制度扩面,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合作,巩固现有扩面网络;加快推进非公企业建制步伐,全面规范公积金缴存;加大资金归集,做好资金催缴工作,加强对托收银行的培训与考核,保障资金托收按时到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密切关注房地产、金融市场行情,提高政策研究能力,进一步完善贷款、支取业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3550”改革目标,优化贷款业务流程,提速增效,确保“3550”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中心对现行文件的清理结果,逐步完成中心规范性文件及内部管理文件的修订工作;制定中心统一的资金调度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资金科学管理。

。进一步深挖各类业务的风险点,完善《xx市住房公积金内控政策与程序》,并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内控政策及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同步嵌入业务系统,实现政策与系统的同步更新;研究开发集中授权管理系统,有效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力争于20xx年上线运行;加强高风险业务的内外部监控机制,有效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下半年计划开展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固定资产检查、营业部主任任中审计、办公经费及银行考核资金划拨检查等专项审计。

。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网上缴存业务稳妥有序开展,预计将于三季度推广至所有汇缴银行,着手个人网厅业务的测试、试运行,预计年底前可推出退休支取和委托还贷业务在线办理;根据省住建厅统一要求,将中心自建的短信平台接入省厅统一的12329短信平台;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研究开通在线预约、在线咨询等便捷服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简便、更智能的用户体验;做好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完成“双贯标”验收检查。

。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固化服务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责任,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加大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推行集归集、贷款、支取三大类业务于一体的综合柜员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健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开展立体化、多层次教育培训活动,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全体职工的业务素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作风建设、廉政法规学习;丰富群团活动,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团队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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