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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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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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解决问题和实现目标的有力工具。制定方案之后,我们需要及时跟踪和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希望这些案例可以帮助大家拓宽思路,提供启示。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一

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根据88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

(二)总体要求。根据《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现有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臵,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臵不明、登记簿不健全、权属纠纷等问题,把承包地块、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平台。

(三)基本原则

1.保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第二轮土地延包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依据,通过调查实测,进一步明确农户承包地面积和空间位臵,而不是重新调整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2.依法规范。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登记。

3.群众参与。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确权工作,重大事项均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

4.分级负责。确权登记工作由镇政府统筹安排,镇政府是主体,村组是重点,实行“镇上指导、村组实施”的工作责任制。

二、工作目标

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登记簿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信息化管理。

三、

工作内容

(一)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全面清理土地承包档案,解决承包登记不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未到户、经营权证与承包档案、承包现状不符以及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建立“一户一页、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的管理制度,做到承包台账、承包情况登记表等齐全,权证内容与实际完全相符。

(二)清查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臵。逐户核实分配承包地人口、承包地块面积;聘请具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在航拍底图基础上采集农户承包地信息,根据农户指界确认和精准定位,确定地界坐标,实测结果经过公示确认后,绘制农户承包地位臵图;同时,与国土资源部门协调,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到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信息管理系统。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确权办)根据镇村审核后报送的登记表格,按照规范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建立陇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宝鸡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平台对接,实现数字化管理。

(四)做好资料档案归档工作。按照农业部和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做好登记工作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分类归档工作。村级要设立土地承包管理档案柜,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地块信息、农户现场确认、签字等资料保管;各村做好地籍草图、农户确认表等资料保管;并上报县级部门做好确权成果图、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权属变更登记材料等原件资料的保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6月—7月)

1.组建机构。成立陇县河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和督察检查全镇确权登记工作;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村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和督促各组开展工作;各行政村以村两委会、村民代表等人员组成村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具体实施本村确权登记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各村民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三分之二大多数农户同意,报村委会和镇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

3.准备资料。制定规范样表,采购信息数据设备,购臵工作底图,确定专业测绘公司。

4.宣传动员。镇上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对全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组要召开会议进行宣传动员,推荐或选举熟悉二轮土地承包情况的人员作为调查登记员;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网络、宣传车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向每户发放“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5.开展培训。镇确权办对村组干部和调查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让工作人员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点。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8——9月)

各村民小组对土地承包资料档案全面清理,理清承包地

资源信息,包括地块、面积、四至、变动等情况;逐户核对承包地实际现状,收集整理,归纳核对各种基础信息,做到人口情况清,土地面积、地块确权到人,建立基础土地承包数据,为登记实测做好准备。

(三)实测颁证归档阶段(2014年10——11月)l.核查实测。各村民小组根据确权登记信息申报表和基本工作底图,通过农户现场指认,确定地界坐标和面积,绘制空间位臵,形成地籍草图。

2.公示审核。各村组对经过核查实测的地块、面积、地籍草图情况进行初次张榜公示,召开村民大会,收集村民意见,对核查实测阶段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经修正,再次张榜公示,召开村民会议无异议后,农户签字确认,形成地籍图,上报镇确权办、县确权办,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附件。

3.建立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经镇确权办审核后上报登记资料到县确权办按照规范格式建立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以后发生土地流转等变更情况,农户要进行申请登记。

4.颁发证书。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由镇确权办上报县政府核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与市农村土地管理平台对接,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6.资料归档。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存放要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储存涉密数据的电脑要专机专用,严禁连接互联网,防止泄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依法使用。

本次登记统一使用《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技术规范》规定表格,县确权办提供样表,登记方法不得各行其是。登记中不得敷衍塞责、直接抄录二轮土地承包档案、倒推长宽,搞以证换证、虚假登记。

(四)

总结

验收阶段(2014年12月)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登记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总结报告,迎接上级组织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北镇党委、政府成立河北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包村干部联系村组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

(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律规定,在现有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工作。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实测面积不与按延包面积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予以依法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

(四)妥善解决突出问题。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臵”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组织力量对承包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妥善解决可能影响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作出具体规定。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

(五)加强监督检查。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必须

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和镇上沟通,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态消除在萌芽状态;镇确权办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助村组制定方案,及时纠正不讲质量赶进度、虚假登记、应付交差等行为。对登记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由镇纪检部门调查核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888888政府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二

委托人x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因xx原因,不能回村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经我户家庭成员商议,委托亲属xxx,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xxx,全权代表我户办理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2.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按手印:受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注:委托人手持委托书及身份证拍照后,将照片粘到贴照片处,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到贴身份证处,再将委托书寄到被委托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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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三

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环政办发[2016] 95号《关于印发环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6月起,用17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分二步实施:第一步是2016年6月底由洪涝池村先行先试,并在全乡全面启动,2016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步是2017年10月全乡完成自查工作,接受省市验收。

三、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解决;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采取民主协商、村民决议方式解决。要实行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2.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原有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不是打乱重分更不是推倒重来。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承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台账等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3.先易后难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确权登记颁证,有纠纷的要做到调处后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

4.确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地到户。个别地方人均耕地少、地形地貌变化大、界址无法明确的地方,应按照农户承包关系合理确定承包地面积和位置。

5.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记入账证,实现“四统一”和“五到户”,即:承包地面积与座落、承包合同、登记簿、证书相统一;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承包地块图斑落实到户。确权登记后,原有承包地面积的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不改变。

6.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地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在登记原有承包面积的同时,按照现有地块权属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耕地面积。对已颁发林权证的,本次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7.民主协商的原则。要坚持以农民群众认可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土地调查、丈量、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结果要得到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搞强行推动。

8.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阶段完成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四、工作内容

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环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环政办发„2016‟95号)精神,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2.查清承包地块权属和四至面积。以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测绘部门的基础测绘结果为基础,依据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进村入户查清每块承包地的权属、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利用图解、实测等方法形成示意图供农户指认。对经初审的示意图进行公示,结合农民意见,村组及时核实完善。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作为承包地块示意图。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组织村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书上。

4.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 (2016年6月1日一2016年6月15日)成立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对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宣传与培训,明确政策界限、调查方法和工作要求,规范调查程序。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

2.入户调查 (2016年6月16日一2016年8月31日)根据工作底图和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组织专业测量人员、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调查指界小组,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暂缓登记,但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制图 (2016年9月1日一2016年9月30日)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内业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情况,形成承包土地地籍核对草图、公示核对表格。乡、村对调查成果进行初审,确保数据基本无误。

4.公示审核 (2016年10月1日一2016年10月31日)

将经过初审的地籍草图、公示表格在村、组公示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并摁手印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调查最终成果,由村组上报南湫乡人民政府。南湫乡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登记发证 (2016年11月1日一2016年11月30日)根据村上报的登记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面积、坐标、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内容。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后,由县政府向农户依法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3的时点算起,承包期为30年。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前原有证书应收回,无法收回的换发新证书后自动作废。

6.建档入库 (2016年12月1日一2016年12月31日)按照上级要求,将登记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以便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使用。

6.总结完善(2017年1月1日一2017年10月10日)

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关扫尾工作,做好总结和

自查工作并接受省市区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南湫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阳泉为组长,乡长韩志发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村要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各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村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和任务落到实处。

3.确保工作质量。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切实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建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测量制图、数据库建设进行质量管控,实现确实权、颁铁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在进度把握上,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时间服从质量,不能赶进度、走过场。

4.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是由财政拨付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支出标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

1

2014

61

号)精神,确保用

5

2015

2

2015

33

(

锦政办发〔

2015

52

)

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衔接,依法落实和维护农民对农村土地的各项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现代农业建设。

1.

守住底线。

必须守住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这个底线,坚持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得随意打破集体土地所有权界限,不得借机违法收回、调整农户承包地。

2.

依法规范。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为依据,按照法定内容、程序及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3.

公开、公平、公正。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进入城镇落户农民、农村新生儿童和农村妇女等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平、纠纷处理公正。

4.

民主协商。

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尊重农民意愿,妥善处理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群众认可。

5.

稳步推进。

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确保质量,不求全责备,不搞一刀切。

2015

年,在

2014

年八道壕镇红槽村和苇城子村

2

个试点村的基础上,扩大工作范围,对八道壕镇实施整体推进,总面积

72097.6

亩,涉及

12

个村,

81

个村民小组,

6248

户农户。

2016

年、

2017

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全面推进。

2018

年做好收尾工作。原则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当年

3

月份启动,到年底前完成权属调查成果的公示审核,第二年

3

月末完成资料归档,

4

10

日前完成县级核查工作,

4

20

日前完成迎接省级检查验收工作。

2

个村,要对照国家和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要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完善。

2015

年,八道壕镇确权工作完成时限:

6

30

日前,完成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入户调查表和地块调查表;

9

30

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单位矢量化;

12

31

日前,完成确权内业、外业各项工作任务。

“二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采取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组织开展查田勘界,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空间位置和权属等,制定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时解决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同时要制定工作流程,确定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组织发包方配合技术服务单位开展查田勘界。发包方要注意组织老党员、老干部和村妇代会主任等参与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清查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土地台账、承包合同、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方案等档案资料,系统收集承包农户和承包地块、地类等信息;认真排查和梳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注意维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和措施。

“四荒地”是否进行了测量;集体所有耕地是否进行了公示;承包农户提出的异议是否全部得到处理和解决。如有遗漏,发包方应当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并制作审核报告,一并上报乡镇政府审查备案。

各乡镇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土地承包纠纷问题。对个别村部分群众要求调地的,应当慎重把握、妥善处理。对符合法定情形,需要个别调整的,应当履行法定审批程序。权属争议未解决的,不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30

年。本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按届时的国家法律和“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规定执行。新版承包合同的样式由省农委制定。

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农经发〔

2015

12

号)要求,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作为今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依据。登记内容包括: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的面积、座落、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为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成立时间、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承包方家庭基础信息,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等。未建立的,要在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为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过渡期结束后,可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原依法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承包农户也可以自愿申请、直接换发国家统一样式的《不动产证书》。承包农户自愿提出,或者因承包经营权灭失,发包方提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的,经核实确认后,予以变更或注销,并在登记簿中注明。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县级为单位,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业务系统,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纠纷调处、信息发布和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的信息化,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拓展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在农业生产、服务、监管等领域的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保密管理,保护土地承包权利人的隐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农经发〔

2015

12

30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电子版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并移交给县档案馆保管;纸质档案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确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生动形象地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编印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明白纸、宣传册,解读政策,澄清疑惑,明确要求,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义、作用和工作方法教给农民群众。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把贴标语、刷宣传栏、写公开信等传统手段与电视、手机、广播、网络等现代手段相结合,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

各乡镇要制定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分对象开展培训。采取县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组地方式,形成具有专业素质的政策指导人员队伍和现场实际操作人员队伍。创新培训方式,把专家讲解、实践操作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广大基层干部和相关技术人员得到必要的培训。

“二调”的农村集体耕地面积,按照每亩

20

元的补助标准(其中:中央财政每亩补助

10

元,省财政每亩补助

10

元),由县里包干使用,不足部分,由县乡两级财政纳入预算解决。省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查田勘界、证书印制、人员培训等与确权登记颁证有关费用支出,具体要求按省下发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县乡要切实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二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等成果;法制工作部门负责有关法制建设和制度规范工作;档案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

“一庭三室”的标准,加快开展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改善调解仲裁工作条件。充分利用当地新闻媒体、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显示屏、乡镇村公告栏等,加强舆论宣传,将仲裁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高效”等优势讲给农民,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求和依法解决的渠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到仲裁机构合理反映诉求,依法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的,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整体推进”的八道壕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强化乡镇两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依靠村民自治机制,组织农民群众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情况调度和经验交流,密切掌握动态。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发挥纠纷调处机制作用,妥善解决权属争议,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依法查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

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积极稳妥推进,确保进度服从质量。承包土地的实地勘测结果,应当符合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规定精度和信息化要求。依据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建立的承包地块空间位置数据库,应当符合农业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统一数据平台规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节约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积极探索降低成本、方便农民群众的有效办法,认真总结试点中各地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交流学习,更好地指导工作。

县农发部门和各乡镇要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强化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流转服务和纠纷调处等工作,全面提升土地承包管理水平。认真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上报规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县农发局备案。从

2015

年起,土地确权的乡镇每季度末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2017

年底前,各乡镇要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我县

2015

年有

20

个乡镇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2016

年和

2017

年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按本方案要求,从现在开始,着手开展宣传发动,提前做好土地“二调”面积落实,土地承包台账,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收集等基础工作,为全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五

2014

60

2014

6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四相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逐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建立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1

33

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

2012

19

号)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既要尊重民意,又要符合政策,做到不违规、不漏项、不损害农民利益、不留后遗症。

2

、保持稳定、按户确权。以“确实地、赋真权、准登记、颁铁证”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按户确权。在确权登记颁证中,必须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承包土地,按照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确地,也可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确权确股不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现产量高的土地以少顶多、产量低的土地以多顶少而造成实际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经承包户认可后,可按实际耕种面积登记账证。

3

8

月底前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清理二轮承包时各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以及乡村土地承包登记簿,重点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经营权证、承包登记簿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在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已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地籍调查勘测标准按照农办经〔

2012

19

号文件执行。勘测结果经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确认、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确认、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依据。

县农业部门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簿。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经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抓紧建立。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依法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工作,并及时变更或者补换发全省统一印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内,因下列情形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动或者灭失的,根据当事人申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1

、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的;

2

、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导致承包地块或者面积发生变化的;

3

、因承包农户分户等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

4

、因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

5

、因结婚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并的;

6

、承包地块、面积与实际不符的;

7

、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

8

、承包地被发包方依法调整或者收回的;

9

、其他需要依法变更、注销的情形。

要在档案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信息化管理。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

4

月—

5

月),完成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宣传发动等项工作。

1

、制定实施方案。乡镇组织在全面清理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情况的基础上,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制定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报送县确权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确定技术单位。按规定程序,通过招标或邀标确定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技术实施单位或公司,负责勘测、调查、测量与绘图工作。

3

、宣传培训。县、乡镇、村分别召开工作动员布置会议,做好确权颁证的组织发动和任务落实。开展乡镇村组工作人员确权颁证业务培训,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4

、资料准备。组织对原二轮承包档案资料的清理准备,并做好入户调查表等相关账、表、册、簿和合同的设计印制工作。

(二)第二阶段为确权阶段

(6

月—

7

)

,完成档案资料清理、清查核实、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调处纠纷、审核登记等项工作。

1

、摸底调查。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帐等档案资料为基础,以村、组为主体,逐一对农户的承包关系、面积、四至边界以及承包合同进行清查核实,登记在册,落实到户。村委会集中收回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村组结合现有的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及农户耕种情况,核实农户现有实际承包地,逐项填写农户摸底调查表,并由乡镇负责把摸底调查表数据登记录入微机。

2

、准备卫星图片或航拍资料。以“二调”成果为基础,由县国土部门提供卫星图片或航拍现状图以及相关数据,再由技术实施单位或公司按村组裁出农村土地现状图。

3

、核实承包地块。由村、组组织农户按各组土地现状图实地确认各农户实际承包、种植地块。

4

、划分地块边界。由技术公司专业人员或经过培训后的乡、村、组工作人员依照各组土地现状图上的地块地斑,到各组的实地逐块勾划出地块边界。标示出地块空间位置。

5

、数据上图。乡镇、村工作组把指认并划出边界的地块信息(编号、承包农户)上图。

6

、计算地块面积。由技术公司依照卫星图片及其数据资料,使用微机计算出已上图的每一块土地的实际面积。

7

7

天,公示后及时对农户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

(三)第三阶段颁发权证总结验收阶段(

8

月),

1

、制证颁证,建立管理系统。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主管部门对各村汇总资料和农户土地承包确认信息进行审核,报县政府审定后,依法印制和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同时,技术公司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信息,录入到专门建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

、建档立卷,归档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的要求,在县档案局的指导下,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应用制度。乡镇要组织村组将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好农户土地承包登记薄(台帐)和农户土地承包花名册,土地承包方案、会议记录、文件等相关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建档保管,健全县、镇、村三级土地承包登记档案资料。

3

、总结验收。在

2014

8

20

日前,乡镇完成自查验收、总结经验、撰写总结报告、做好迎检准备等工作。

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规定处理;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民主决策原则妥善处理。

在坚持二轮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地块及四至界限不变的前提下,对国土部门确权的村、组所有的耕地面积与原承包地面积有差异的,采用系数法等农民认可的简便易行的方式分摊到农户及地块,并将此面积填入新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原有的承包面积可以附录的形式同时记录到证、薄上。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国土部门确定的耕地所有权面积。

对地类权属存在争议的土地,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颁证。对村、组内部农户之间的承包地权属四至界限不清的,要采取各种办法尽可能明确界限;存在纠纷的,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明确界限。对土地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土地整治等原有四至界限被打乱的,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采取按原有经营权证记载面积的比例分摊或其他有效办法,确权到农户。

对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村社范围内公益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户修建住房和院坝占用部分承包地的处置问题,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尊重历史和农民意愿,采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多数认可的办法进行确权登记。为保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后农村社会的稳定,此次确权颁证的土地面积不与国家政策性惠农补贴挂钩,不得影响农民享受各种惠农政策。

县已成立相应的确权颁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确权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专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乡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并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工作思路,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确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足够的工作力量。配足配强镇乡工作机构的力量,抽调过去从事过农经管理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担任业务骨干,并统筹镇乡干部力量充实到村组,逐个村民小组落实好工作力量,确保每组不少于

3

5

人。同时层层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使参与工作的人员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明确业务要求和具体操作规程,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地宣传发动群众,将确权颁证的意义、内容、法律政策、基本做法和工作要求宣传到广大的基层干部和农户,消除疑虑和误解,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参加确权颁证活动,为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乡镇应选择一个村作为土地确权颁证示范村,适当先行试点,实训工作人员,统一做法,搞好示范,带动面上村的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要切实保障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需工作经费,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发挥镇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组织实施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和每一位工作人员身上,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工作完成以后,由乡镇进行自查验收,写出工作总结报告,县确权颁证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并将结果纳入县对乡镇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与兑现工作经费挂钩。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半个月进行情况通报。由挂点乡镇县级领导组织挂点单位,组成督导组,具体督查各乡

(镇)、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乡(镇)应向各村派驻包村工作组,由乡(镇)班子成员带队,具体指导村级组织做好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贻误工作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六

2015

2

2016

209

号,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基础上,坚持“在稳定中深化,在完善中补缺,在规范中提升”,以“五项深化”“五项完善”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管理及成果应用水平。

1

.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国家六部委《意见》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实施方案》明确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

.保持稳定,尊重民意。

各镇街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充分尊重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成果的前提下,开展深化完善工作,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依法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3

.因地制宜,切合实际。

各镇街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规范完善工作。根据区域功能、地理条件、农民需求和改革需要,因地制宜探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不搞“一刀切”。

4

.镇街负责,统筹协调。

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农委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林业局、区档案局等部门依据职能职责负

责政策、业务指导,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在全区

27

个镇街全面开展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抓好“五项深化”和“五项完善”工作。

1

.基本农田落实到户。

在区国土房管局牵头、区农委配合指导下,各镇街要依据区国土房管局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信息和编制的《基本农田保护明白卡》,组织发包方和承包农户对承包地块是否基本农田进行确认,准确记入《承包地块调查表》,将属于基本农田的承包土地逐块落实到户,经公示并经农户确认知晓无异议后,编制《农户承包土地基本农田情况登记表》,再经村民委员会和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后,将其作为农户承包地块登记为基本农田的依据。各镇街要有序组织开展基本农田入户、进簿工作。同时,可根据实际将承包地块中的基本农田信息补充记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

.高标准农田承包土地调查补图。

由区农委牵头,区国土房管局积极配合,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标准,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成果为依据,指导各镇街选择有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区域,充分利用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及现有图件、影像等数据,绘制工作底图、调查草图,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认可的技术方法,依据调查核实的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范围、空间位置等信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承包地块的补图工作。区农委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资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各镇街要参照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配合测绘机构调查,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指导和监督测绘机构做好相关调查数据的形成和数据库建立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的调查补图工作。

3

.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

2010

年确权颁证的数据库基础上,结合本次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根据重庆市统一建设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完善我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加强信息平台应用和维护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相关基础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数据交换、促进信息共享,实现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权属登记、经营权流转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的信息化。各镇街负责提供数据并进行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安排精干队伍,及时配合测绘机构组织数据录入,做到口径统一、全面准确。

4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

全面建立区级流转市场、镇街流转中心、村(社区)流转站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网络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完善流转程序、交易规则等工作机制。

2017

年底,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5

.开展其他相关试点工作。

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通过农民自愿互换等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试点。开展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和产业化经营、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等方面的颁证成果应用探索。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等试点,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改革发展。

2010

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资料信息基础上,对家庭承包农户基本信息、承包地块名称、坐落、面积、四至、用途、流转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准确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及承包信息变动情况,及时修正错误信息。在此基础上,开展“五项完善”工作。

1

.依法稳妥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纠纷并做好后续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

充分发挥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作用,加强对

2010

年确权颁证时各种遗留问题、矛盾纠纷的调处。同时,各镇街要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处置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对调查核实环节发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要依法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经依法调处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到确认的,要及时组织补充登记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时难以化解的,可暂缓确权登记,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2

.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缺失、损毁,在上次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未进行补充签订,或者已签订的承包合同的内容与登记簿、承包经营权证书记载、实际承包面积不相符的(即不满足合同、簿、证、地“四相符”),要参照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农办经〔

2015

18

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新承包合同面积按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最后确认的面积签订,并在新承包合同中注明原承包合同面积。新承包合同式样由区农委组织统一设置,也可通过新建系统平台将数据录入后,直接打印新的承包合同,最终组织合同各方完善签章手续。

3

.妥善解决承包地块确权登记中存在的问题。

2010

2010

年确权颁证时确权未确地的,尽可能按确权又确地的要求进行完善;对确因承包地块边界不清,仍无法实施确权确地的,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经发包方报请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批准同意,并报区农委备案后,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进行登记。

4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

要遵循一户一薄原则,根据农业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薄式样》要求,由区农委组织各镇街对登记信息有新增、变更、错漏、注销、抵押、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变动情况的进行变更登记,经审核无误后,补充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内容,据实记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并按照新修订的登记薄样式修改完善电子介质登记薄以及纸质登记薄。各镇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日常登记管理制度,根据区农委统一设置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配合测绘机构进行填制、管理和发放。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其他方式承包”登记程序进行登记。向承包方颁发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应收回销毁。

5

.规范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

在区农委、区档案局的指导下,各镇街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本次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要组织开展收集、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工作,向区档案局移交纸质档案和数字化处理数据,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同时,对过去登记发证材料、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权属档案资料开展“回头看”,全面清理是否存在缺、漏和管理不规范等情况,查漏补缺,规范完善。各镇街若需调用已存入区档案馆的确权颁证档案资料,可与档案部门沟通衔接,通过打印、复印等方式进行调取。

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

2016

11

月启动,

2018

6

月底前全面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组建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工作班子,配备工作人员。制定总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并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1

.组建机构。

区政府成立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委。各镇街分别成立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以电子公文形式,于

2017

1

15

日前报送区农委。

2

.开展培训。

2017

1

15

日前,开展镇街、村(社区)、社确权颁证工作人员培训,统一政策口径和操作流程。

3

.宣传动员。

2017

2

28

日前,由镇街、村(社区)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相关政策法规宣传。

按照全区统一安排,由区农委牵头,其它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组织各镇街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档案资料清查、信息调查、审核公示、数据库和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经营权证书管理等事项,全面推进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严格工作进度和质量把控,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1

.镇街自查

2018

3

30

日前,各镇街要认真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工作经验,并向区农委报送工作总结。

2

.区级验收

2018

4

1

日后,区农委组织力量,对各镇街深化确权颁证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于

2018

6

30

日前向市农委报送工作总结。

3

.市级验收。

2018

7

1

日后,迎接市级考评验收工作。

。区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做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

2-3

人熟悉农村工作及数据应用的专职人员负责具体业务,一旦确定,不得任意改变;要将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组织专门力量,统筹安排各年度工作,制订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分工责任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协调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区农委要加强政策指导,完善操作规程,抓好系统平台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区国土房管局要及时准确提供

“二调”面积等依据,提供基本农田到村、组的地块信息资料并牵头指导开展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工作,对提供到社的“二调”面积、基本农田信息存在错(漏)的,及时组织复核校正。区水务局、区林业局要妥善处理承包耕地与水利设施用地、承包耕地与林地之间地类争议问题。区档案局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导和监督,提供档案培训、档案管理和档案查询等服务。区信访办要组织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做到一般问题不出镇街,重大情况不出全区。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环节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相关工作依法推进。交通、移民、工商、金融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统一印制到户宣传单,各镇街要通过召开干部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新闻媒体等媒介,进村入户广泛宣传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有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配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区农委会同区国土房管局、区档案局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指导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律政策和操作培训,规范工作流程,统一文本格式标准,有序推进工作。各镇街要加强信息搜集和反馈,每月向区农委报告进展情况,重要信息即时报送。

根据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专项资金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确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参与负责本次深化土地确权相关工作,相关表册、证、薄由区农委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以及测绘机构统一设置,数据录入、打证、发证、补图等相关工作由测绘机构负责,各镇街、村(社区)配合实施,做到专款专用。各镇街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费。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抓好督导考评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及时发现、反馈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因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落实信访稳定责任制不力,导致农民群众集体上访、进京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其他恶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七

证工作实施方案(供参考)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一是通过图解、实地测量等多种方法,弄清、搞准农户承包地面积和地块四至。二是借助于符合标准的各类影像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出农户承包地块示意图,做到一户一图,标识统一的地块编码。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四是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五是进行登记资料归档,将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切实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基本原则

(一)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现有土地承包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而不是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严禁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对土地整理后事实已调整承包地的地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

(二)依法依规有序操作。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农业部制定下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依照法定内容和规范程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依法依政策、运用调解仲裁等途径妥善解决。权属争议未解决的,可暂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和资料要依法进行保密管理并加强对土地承包权利人的个人信息管理,保护个人隐私。

(三)以确权确地为主。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不确地的范围,坚持农地农用。凡土地已经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户到地。对土地规模流转、土地整理等原因导致原有承包地块四至难以明确的,可在所涉整片土地测量定位基础上,采取虚拟还原、按序排位等农民认可的办法确权确地;大多数农户要求确权不确地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多数农户同意,由发包方提出,镇、街道和区农经局审核,区政府批准并抄送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后,实行确权不确地。

工作,引导农民广泛参与、积极配合,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坚持以农民认可为前提,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村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讨论通过。承包地块面积、四至等表格材料要经农户签字认可。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村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宣传政策,组织发动农户积极参与和支持。在会议上讨论制订并通过本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方案。推选出村民代表组成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确权工作。

(二)调查摸底。村工作小组根据村二轮承包合同及相关清单组织人员对各个村民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信息、承包地信息进行核对,对承包地块面积、性质、承包权属等发生变化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完善权属变更手续。

(三)调查与测绘。一是村工作小组组织相关农户到现场进行地块指界,协助作业单位人员在调查底图上勾绘地块,标注地块编码、权利人、合同面积及相关实地情况。二是作业单位人员根据前期绘制好的调查底图上,在村工作小组的配合下,通过“图解+实测”测量出每块地的位置。

(五)成果公示、签字。在村公务公开栏以及相关村民小组公共活动场所等处张贴公示公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村承包地块分布图》。在公示结束后,村工作小组组织农户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以及相关权属变更手续上签字,并摁手印。

(六)收回旧证、发放新证。

四、有关具体情况处理。

(一)承包户家庭成员的确定。

承包户家庭成员按现有二轮承包权证实有成员结合当前在册户籍成员填写,现有权证取得以来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嫁入、出嫁、升学、参军、服刑、考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和出国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

(二)农户分户问题。

农户因离异或子女成家等原因在组内分户,承包地未分割的,按原承包关系登记;承包地分割的,可凭分户协议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如因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

(三)承包户全家户口外迁转入非农户口的。

全家迁入城镇的,应当尊重其意愿,要求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予以确权。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的,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承包农户意愿,要求保留的,予以确权。

(四)承包农户整户消亡的。

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消亡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地。尚未收回的,不予确权。

(五)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地确权。

承包地全部被征收(含预征,下同)的,应依法注销登记,不予确权;承包地部分被征收的,对未征收部分予以确权,依法做好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

承包土地正在办理征收手续或者计划2017年底前征收的,经村申请,可暂缓确权。

(六)存在承包经营纠纷。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七)发包方确定。

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八条等相关规定,确定本村土地确权的发包方为各村民小组,并统一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为发包。

(八)*** ***

其他有关情况处理。本方案中未具体明确的,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可由农民通过民主协商方式妥善处理。

以村为单位民主协商表决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成员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组为单位民主协商表决的,由本组承包户或承包户代表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本实施方案于

****年**月**日在村办公室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

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后实行。

xx镇(街道)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16年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八

原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友谊村村民委员会所有的集体土地共17宗,总面积为64362.49平方米(折合96.544亩),其中宗地一面积:14954.70平方米(折合22.432亩),东邻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西临创新路,南临昆明路,北临绿地;宗地二面积:2946.94平方米(折合4.420亩),东临西二环,西临规划路,南邻西安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陕西明日新概念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北邻陕西华航综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宗地三面积:3325.73平方米(折合4.989亩),东邻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西邻颜家堡村,南邻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周家围墙村,北临丰镐西路;宗地四面积:3607.42平方米(折合5.411亩),东临巷道,西邻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工农村、巷道,南临昆明路,北邻工农村;宗地五面积:668.80平方米(折合1.003亩),东、西南、北均邻工农村;宗地六面积:280.80平方米(折合0.421亩),东、西南、北均邻工农村;宗地七面积:1627.61平方米(折合2.441亩),东、西、北邻工农村,南邻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宗地八面积:2340.22平方米(折合3.510亩),东邻工农村、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西、南、北邻工农村;宗地九面积:201.12平方米(折合0.302亩),东、西、北邻工农村,南邻西安华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宗地十面积:2843.33平方米(折合4.265亩),东邻西安市第三印刷厂,西、北邻工农村,南邻西安华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宗地十一面积:16460.04平方米(折合24.690亩),东、南邻工农村,西邻工农村、西安市自来水总公司,北临巷道;宗地十二面积:4320.09平方米(折合6.480亩),东邻工农村、西安市莲湖区中医医院,西、南、北邻工农村;宗地十三面积:1403.30平方米(折合2.105亩),东、西、南邻工农村,北邻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宗地十四面积:1871.63平方米(折合2.807亩),东邻颜家堡村,西、南、北邻工农村;宗地十五面积:2572.17平方米(折合3.858亩),东、西、南、北均邻工农村;宗地十六面积:3439.70平方米(折合5.160亩),东邻颜家堡村,西邻工农村,南临规划路,北邻西安市沣惠渠管理中心、工农村;宗地十七面积:1498.667平方米(折合2.248亩),东邻西安天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西邻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南、北邻颜家堡村。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有关规定,西安市莲湖区土门街道办事处友谊村村民委员会建制已撤销,其人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户口,西安坊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友谊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申请我局对上述土地进行确权,现予以公告。对上述土地所有权和面积有异议的相关利害人,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我局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毛炳耀吴龙

联系电话:8262429684269799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九

为加强对衡水滨湖新区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完善用地手续,明晰土地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告如下:以滨湖新区管委会、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共同核实确认的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实地勘测范围为土地确权范围(土地勘测定界面积864.8亩,土地边界以勘测定界图为准),确定该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按勘测定界现状土地用途并按划拨用地类型属刘台排干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即衡水湖水利工程开发管理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864.8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河流水面,其中水工建筑用地面积540.5亩,河流水面面积324.30亩。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请在公告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市国土局,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市政府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特此公告。

衡水市人民政府

9月8日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十

申请人:,男,1931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村一组,务农,身份证:

申请人:,女,1938年10月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系申请人之妻),务农。被申请人:,男,1967年住10月1日生,汉族,住,,村一组,务农,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请求确认位于村一组滑石板地(地名)0。45亩地使用权为一组村民、所有。事实与理由:位于村一组滑石板地(土地名)0·45亩地系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由发包方承包给、一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人为:、李贤飞、李贤群、李书兰五人。1996年申请人之子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关于与两家承包土地协议书合同书”,协议将地名为滑石板的土地进行转包,收取了给予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协议签订后于1996年12月26日向有管部门申请办理了(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2820xx)号,并在转包的耕地上修建了187·7平方米的永久性住房一栋。申请人、得知此事后,于20xx年把和告上了法庭,人民法院作出了(20xx)黔水民初字第614号民事判决。不是滑石板土地的使用权人,擅自与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合事后为取得以上五位土地使用权人的追认,属于无效合同。

因对法律法规的无知,擅自处分了别人的财产,事后把收到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返还给,情有可原。可是不顾法院的判决,依然一错再错地侵占着别人的土地,并在地上修楼房,私自改变土地用途,既伤害了同村同组人的感情,也践踏我国法律的尊严。滑石板地(地名)是申请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就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并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土地明细登记的该宗土地,笔迹清晰,四至界限明确,均与家的土地无任何牵连,同时申请人还持有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两张证明,以上证据充分证明了滑石板地(地名)的使用权只属于申请人。

现如今被申请人依然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建房,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恳请将争议土地的使用权确权为申请人所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xx

20xx年5月26日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十一

申请人:xxx,男,汉族,1963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关村人。

被申请人:yyy,男,汉族,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

依法对位于xxx村xxx即申请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请人柿树之间的土地作出使用权确权。

事实与理由:

位于申请人现在建房门前至被申请人柿子树下的两块荒坡地,是申请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队村民换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另外,位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之间的一分地属于申请人所在村小组所有,申请人经本队队长和集体成员同意,花1000元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以上事实,申请人有三份证据附后。

现如今被申请人在申请人的土地上强行设置道路通行,申请人依据我国《行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贵处提出土地使用权确权申请,望贵处查清事实依法处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 致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十二

委托 书(样式)

委托人: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及证书申领相关事宜,现委托全权代理我户办理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相关事宜,对被委托人签名盖章确认的结果,我本人完全同意,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委托人 承担。

委托人: 被委托人:

(签名摁手印)(签名摁手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十三

被申请人:赵天现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界首市王集镇赵集行政村赵玉庄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赵玉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xxxx年地改时赵玉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xxxx年xx月xx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xxx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十四

被申请人:赵天现 男 汉族 初中文化 56岁 住xxxxxxx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确认,将位于xx村东头桥西柏油路南的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东邻赵天现、西邻沟北邻路南邻地)确权给申请人使用。

申请人赵天伦并没有主张使用权,因此地块的收入属于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受益,现在申请人的继母曹美荣已去世,申请人依法要回此地块的使用权。申请人赵天伦多次找到被申请人赵天现协商解决此事,但被申请人赵天现,以替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看病付过药费(没有任何证明只是口说)和此地块已经曹美荣调到梁庄西头为由拒不把此地块的使用权交给申请人赵天伦。经村干部、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十六条、《安徽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 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申请王集镇人民政府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附: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证实自己有诉讼的权利。

2、xxxx年地改时xx村的地亩册子以证明所争议地块的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父亲赵金亮。

3、xxxx年xx月xx日赵天现与赵华东签订的合同及被申请人领取租金的证词一份以证明被申请人赵天现说xxxx年之前已调整为假话。

此致

王集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

村土地确权实施方案篇十五

__市人民政府:

我们翁田镇茂山村委会大堂(塘)经济合作社与抱__经济合作社因一块土地(即“企亮坡”)产生土地权属纠纷。市政府于20__年以文府[20__]22号文作出处理决定,将争议土地用途现为农用地,使用权确定给抱__村。因此,我社不服。理由是:争议土地一直为我社所使用,解决前属我社的族地,族谱有明确记载。解放后,无论是土改时期还是“四固定”时期,于1975年__县重新进行政区划时也将“企亮坡”划属昌久大队大堂村使用,此后该片土地的使用权未有新的变更,且我社一直使用。在83年我大堂(塘)村把该地带进去和茂山大队合并成为茂山乡人民政府,并由乡出面借去该地种植树林,砍伐后归还,这才引起争议。

20__年5月,我社向海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省政府法制办在对我社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号文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__年6月海南省法制办公室作出了琼府法复纠字[20__]第045号行政复议建议自行改正通知书,贵府没有纠正,于20__年11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复议决定书作出撤销被申请人__市人民政府文府[20__]22号《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

然而,时至今日,贵政府仍然没有按照复纠书进行自纠,我社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市政府作出新的决定,但一直未得到确切的答复,至使土地权属争议至今未得到解决。

为维护我社的合法权益,促使土地纠纷的尽快解决,我社再次请求贵政府依照省法制办琼府复纠字[20__]045号纠字书的精神,及时对争议土地做出处理。

__市__镇茂山村委会

__经济合作社

年8月4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765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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