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合同履行情况大全(1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31 12:34:30
优质合同履行情况大全(19篇)
时间:2023-10-31 12:34:30     小编:薇儿

合同是商业合作的基础,它规范了双方的责任和利益分配。如何确保合同的可执行性和有效性,防止纠纷的发生?合同的样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的写作要点和注意事项。

合同履行情况篇一

一项由847家企业hr提供数据的调研结果显示,预期上调年终奖的受访企业比例为64%,高于6个百分点;预期下调年终奖的比例则由20的31%下降至23%。这份由人才服务管理商科锐国际发布的《企业年终奖调研报告》同时显示,有上调年终奖意向的国有企业多达七成,在各性质企业中比例最高;而从行业来分,地产企业的年终奖“钱景”最为看好。

调研显示,较之年,今年有更多企业上调年终奖,不过微幅增长仍是企业的主要选择。在受访企业中,预期年终奖涨幅超过10%的比例与2012年持平,涨幅低于10%的企业则同比增长了6%。

从企业性质分,有70%的受访国企预期上调年终奖,这一比例要高于民企的66%与外企的60%。科锐国际人力专家认为,这是因为在国企薪酬结构中,年终奖占比较高,相对平时的薪酬,年终奖对雇员具有特殊重要性,故而多数国企选择上调年终奖。此外20世界经济复苏缓慢,国际金融危机的后续效应依然存在,外企经营更易受国际形势影响,因此相对国企和民企,受访外企下调年终奖的比例最高,达到27%。

从行业看,地产企业上调年终奖比例最高。在本次调研中,72%的受访地产企业将上调年终奖,连续两年位居行业之首(《2012企业年终奖调研报告》中,70%受访地产企业上调年终奖)。

合同履行情况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全方位监督,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为目标,强化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督促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和完善确保产品安全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二、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国家局发布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等产品相应生产实施细则。

三、检查对象及时间

(一)、自20xx年第一季度起,每季度对重点监控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现场检查达到100%;每年对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经营企业现场检查一次,并填写《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1)。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辖区内的监督检查情况按季度进行分析汇总,填写《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季度)汇总表》(附表3)。于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度省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目录(见附件4)

(二)、非重点监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自20xx年3月起,对非重点监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场检查率应达到100%。并将现场检查记录、处理、整改情况于12月20日前一并上报省局。

四、检查内容

生产企业“证、照”是否齐全;产品检验是否规范;执行标准是否严格;生产、检验设施是否齐备;生产条件是否擅自降低标准;采购、检测、生产记录是否齐全;包装、标识是否规范;质量信息反馈记录、不良事件记录、投诉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五、要求

(一)各省辖市局应在2月底前制定本辖区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并报省局备案。要明确重点监控企业,制定相应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应认真加以研究,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

(二)各省辖市局要结合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医疗器械日常监督工作。对有不良行为和违法违规的企业不仅要求限期整改,依法予以查处,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督促其规范生产,诚信经营。

(三)各省辖市局要加强对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并落实日常监督责任制,本着责权一致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强化监管人员责任心和事业心,保证日常监管工作到位。

省局将对各省辖市局日常监管工作和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的结果予以通报。

(四)为鼓励企业自律,实施有效监管,二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豁免检查或减少检查频次,并写明理由、作好记录,存入企业监管档案。

2、一年内省以上产品质量抽查连续二次合格的;

3、上年度监督检查无重大限期整改内容、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4、获得市以上食品药监部门守信企业荣誉的;

5、其它检查可以证明符合要求的。

(五)现场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采取措施制止行为继续发生,并填写《河南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移交单》(附表2),及时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合同履行情况篇三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也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证经济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程序,采取的制度和方法。《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内部会计监督现状

内部会计监督是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之能够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来进行。从目前单位内部监督的总体情况看,内控制度不严、监督职能乏力、守法意识淡薄,不仅导致一些违规、违法问题通过会计工作“合法化”,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是内部控制不严。这是一个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的不严密,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不清,达不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会计要求,这不仅使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会计监督乏力。虽然《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由于缺乏会计依法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会计人员往往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一些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实际上已是徒具虚名。

三是守法意识淡薄。一定时期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会计人员对会计法规、税收法规等政策的“有法必依”意识尚相当薄弱,甚至为了集体利益、团体利益或个人利益,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置于脑后。

二、内部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是首要原因。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建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地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比如,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

(二)人事管理体制的影响是直接原因。任何信息都来自于人的活动,会计信息也不例外。不同的人事管理体制,对人的意识和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一、一些企业单位领导的人事管理仍然集中在政府部门,有着浓厚的政治色彩,使单位领导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家,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家。面对上级下达的“硬指标”,单位领导在这种压力下,不越过会计监督粉饰报表、编造假数字就难过考核关,严重的将被“一票否决”,“乌纱帽”难保;而且许多领导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为迎合领导意志,不得不以虚假报表上报,所谓的“假业绩能引金凤凰”,就是这个道理。其二、由于目前企事业单位掌握着对本单位财会人员的评先、评优、任命、提拔、调动、晋升等职权,会计人员“捧”的是本单位的“饭碗”。尽管国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会计工作,每一位会计人员也都想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的从业原则,做一名出色的会计人,但在单位领导为了自己以及小团体利益而不顾国家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违反会计监督的要求而屈从单位领导的意志。

(三)会计人员素养的不高是主要环节。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监督的直接参与者,一些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意识不强,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理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支配下,将会计监督置之一旁。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严格执行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完全依赖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的提高,更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促进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有序运行。

三、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的基本内容

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控制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性”。一是安全性。通过适当业务权限的设置和合理的授权,保证货币资金进出企业的安全性;二是可靠性。通过准确的会计记录、计量及记载,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三是可操作性。通过确认、核算方式的制度化,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操作性;四是完整性。通过及时的实物盘点,建立定期盘点制度,保障企业各项资产的完整性。

合同履行情况篇四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各单位的法定义务。

一、内部会计监督现状

内部会计监督是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之能够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来进行。从目前单位内部监督的总体情况看,内控制度不严、监督职能乏力、守法意识淡薄,不仅导致一些违规、违法问题通过会计工作“合法化”,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也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是内部控制不严。

这是一个单位会计机构设置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的不严密,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不清,达不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会计要求,这不仅使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流于形式,也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会计监督乏力。

虽然《会计法》赋予会计人员监督本单位经济活动的职权,但由于缺乏会计依法行使职权的保障措施,会计人员往往是“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一些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实际上已是徒具虚名。

三是守法意识淡薄。

一定时期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从目前情况来看,无论是单位领导还是会计人员对会计法规、税收法规等政策的“有法必依”意识尚相当薄弱,甚至为了集体利益、团体利益或个人利益,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置于脑后。

二、内部会计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是首要原因。

我国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机制不建全,使得会计不能有效地行使其监督职能,导致企业会计监督不力。比如,新的《会计法》虽已颁布,但是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

(二)人事管理体制的影响是直接原因。

任何信息都来自于人的活动,会计信息也不例外。不同的人事管理体制,对人的意识和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其一、一些企业单位领导的人事管理仍然集中在政府部门,有着浓厚的政治色彩,使单位领导不仅仅是一个企业家,更重要的是一个政治家。面对上级下达的“硬指标”,单位领导在这种压力下,不越过会计监督粉饰报表、编造假数字就难过考核关,严重的将被“一票否决”,“乌纱帽”难保;而且许多领导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为迎合领导意志,不得不以虚假报表上报,所谓的“假业绩能引金凤凰”,就是这个道理。其二、由于目前企事业单位掌握着对本单位财会人员的评先、评优、任命、提拔、调动、晋升等职权,会计人员“捧”的是本单位的“饭碗”。尽管国家规定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会计工作,每一位会计人员也都想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帐”的从业原则,做一名出色的会计人,但在单位领导为了自己以及小团体利益而不顾国家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得不违反会计监督的要求而屈从单位领导的意志。

(三)会计人员素养的不高是主要环节。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企业会计监督的直接参与者,一些会计人员法制观念淡薄,职业道德意识不强,主观性、随意性较大,缺乏职业风险意识,职业判断能力弱,自我管理能力差,惟命是从,在权大于法的思想下支配下,将会计监督置之一旁。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严格执行会计监督的相关内容,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完全依赖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道德素质的提高,更要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共同促进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有序运行。

三、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的基本内容

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控制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性”。一是安全性。通过适当业务权限的设置和合理的授权,保证货币资金进出企业的安全性;二是可靠性。通过准确的会计记录、计量及记载,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三是可操作性。通过确认、核算方式的制度化,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操作性;四是完整性。通过及时的实物盘点,建立定期盘点制度,保障企业各项资产的完整性。

健全内部监督控制体系主要应从以下七个方面入手:一是配备可靠职员。对关键会计岗位人员要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任命,并对关健会计岗位人员的行为进行追踪,打消其投机取巧的企图;二是实行职责分离。包括经营与会计、财产保管与会计、交易权与财产保管,会计人员之间的职责分离,形成相互牵制;三是给予恰当授权。可按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企业经营计划等进行一般授权;四是建立档案制度。会计档案、文书档案要及时、完整地建立,防止篡改,以保持对当事人的责任追究的压力;五是制定合理程序。会计工作程序要符合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有规范的操作标准,能准确划分责任,并形成必要的牵制;六是实行职责轮换。对关健会计岗位人员建立职责轮换措施,及时发现各岗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七是建立检查制度。对控制系统的运转情况,定期安排外部人员或内部审计人员检查,以保证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

四、保证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依法执政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保障。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领导在建立和执行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控制环境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单位领导应当严格执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行政,保障各项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人员选用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基础。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这是前提,但是没有相关具体的工作人员来运作,也不能充分发挥其相应的作用。单位的择人、选人、用人政策直接关系着企业的人员配备,直接影响着是否有较高能力的人员来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杜绝账户设置不合理、记录不真实的情况,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制度的职能作用,就必须重视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人员的培训与再培训,定期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三)严格内审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保证。

内部审计机构是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项基本措施,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不仅包括审核会计账目、会计核算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还包括稽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和企业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并向企业最高管理部门提出报告,从而保证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更加完善严密。

(四)提高素质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保证。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财务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一大批人员加入到会计队伍中来,使会计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但就其个人素质,业技水平来讲参差不齐;另外,新的经济现象不断涌现,会计方面所涉及的学科和内容不断增加,新的情况也不断在出现,需要进行研究,因此,有必要进行培训,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水平。使会计人员树立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严格监督,实事求是,搞好核算,精心理财,优质服务的良好职业道德。要不断进行观念更新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对新问题的判断力,在思想上把会计监督从单纯的“检查、督促”观念中纠正过来,克服那种一讲监督就是“管、卡”的陈腐观点,树立起会计监督是为发展生产经营服务的指导思想。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有责任有义务通晓财经法规,宣传国家有关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把关,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出谋划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当与领导在财经方面发生不同意见时,如果不涉及原则问题,除了详实向领导做好解释外,应无条件地服从领导的决定;在涉及原则问题时,要依法行使会计的监督职能进行坚决的抵制,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五)强化地位是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环境。

要使会计人员安心工作,正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必须提高会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知名度,为会计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搞好会计监督仅仅依靠会计人员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社会各阶层都来关心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共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合同履行情况篇五

篇一:

致: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公司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如果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上述事项上存在提取虚假信息的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放弃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承诺具有相应**,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是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0xx年月日

致:招标人名称

合同履行情况篇六

中共双桥区头道牌楼街道纪工委头道牌楼街道纪工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理清职责定位,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三项“强化”,提升纪检工作合力

1、强化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街道纪工委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牵头制定印发20xx年度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做到全年工作一盘棋,明确街道、社区纪检工作责任分工,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对街道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案件查办工作、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等重要工作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和追究的重要依据。

2、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制定惩防体系20xx-20xx年实施细则,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贯穿各项工作之中。研究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一是针对专项重点工作修订完善《项目工程管理制度》、《机关效能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充分调动街道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机关各项工作执行力。二是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各社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个人有关事项和廉洁从政等内容,向党工委纪工委作述责述廉报告,接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三是强化党工委、纪工委约谈制度。(1)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1次。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及时约谈;对在信访举报、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须约谈;对工作遇到重大挫折、职务进行调整变动、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的要适时约谈。(2)纪工委负责人随时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社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出批评意见,并责令整改到位。

3、强化教育,构筑勤政廉政思想防线

牵头制定下发《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根据中央省、市、区有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规定和禁令,印制头道牌楼街道工作人员作风效能建设提醒卡。坚持利用周一干部集中学习、每周班子会议,常态部署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坚持党风廉政一月一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活动,开设廉政课堂,举办廉政讲座,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并在经常性的学习活动中对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打招呼,让警示教育做在日常,意在长远。

二、落实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

日期间各级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专项督查工作,公款消费违规治理整顿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纪工委进行了通报批评或专项监察。

2、注重防患未然,强化“抓早抓小”。建立健全问题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生活作风管理和“八小时之外”行为约束机制,及时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群众最为反感、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入手,早发现、早预防,早惊醒、早整治,把小问题、小毛病消除在萌芽状态。

3、注重坚持常态,强化明察暗访。抓住重点人员、重大事项、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制定《20xx年明察暗访工作时间节点分配表》,日日有监督,周周有汇报,实现人员、时间、范围全覆盖,真正做到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回潮和反弹。

三、强化问责追究责任

任“落地”,防止制度“失灵”、“空转”。实施倒查机制,对贯彻执行责任制差距较大,廉政勤政情况较差的党组织运用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严格办案,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办案件治本功能,提高办案综合效果。一是以化解矛盾为主要手段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发挥信访举报在提供案源线索方面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负责地处理每封信件,及时发现违纪线索,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集中精力化解涉及民生的计生、低保、住房保障、医疗保险、再就业等重点工作方面的信访维稳问题。二是突出办案重点,主要抓好“4项严查”。一查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案件;二查在城市规划建设改造、政府采购、惠民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三查单位私设“小金库”、不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和乱收费、乱罚款的案件;四查涉及党风政风监督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违规“三公”消费、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五、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正心、修身、律己的表率,以上率下带动基层干部勤政廉政,实现干部作风的彻底好转。二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举监督检查利剑,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好驾、护好航。三是配强专职纪检干部,解决“人少事多”问题。强化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纪检干部的配备,将工作着力点放到促进街道专职纪检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上,通过狠抓教育培训、加强实践锻炼、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纪检监察队伍。

合同履行情况篇七

钱库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工作报告近年来,钱库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和镇党委决策部署,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现将20xx年以来钱库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监督责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首次明确,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两个责任”的具体落实,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就必须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更多地担负起惩治腐败方面的责任,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二、加强组织协调,协助落实主体责任

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发挥协调作用。根据班子成员分工,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级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和“班子抓、抓班子”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机制,努力做到工作职责和管理到哪,党风廉政的职责就延伸到哪,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三、深化正风肃纪,着力强化作风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制定《钱库镇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及积分警示办法》,每位干部全年效能积分为60分。对发现影响机关效能10种行为分别扣除不同分值,如果累积记分超过10分的给予口头效能告诫,累积记分超过20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考勤奖,累积记分超过30分的给予书面告诫并扣发年终奖;中层干部累积记分超过40分的予以免职;公务员累积记分超过60分的予以辞退,企事业单位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累积记分超过60分的予以解聘。制度执行以来,全镇解聘事业干部3人,行政干部提前退休2人,解聘合同工23人,处理效能违纪人员34名,全镇机关效能得到明显改善。

数,与20xx年度相比下降38.4%。加强公车管理,控制全镇公车数量,严格执行“三统一、两定点”管理办法,在节假日期间公车入库,公车费用减幅明显。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选任干部。注重选拔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的干部。坚持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提拔,群众基础差、威信低的不提拔,严把干部入口关。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调动交流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交流工作。

四、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惩治违纪行为

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值班领导轮流接访,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并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网上举报邮箱等方式,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和案件线索来源。

二是深入分析举报信息。每周排摸一次纪检信访纠风,调查范围涉及违反计划生育、违反社会治安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党员干部;月底,对群众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侵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于查无实据的信访件,及时予以澄清,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纪检监察的保护职能。

访件46件,初核46件、立案1件,已调处46件。同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5件。

五、注重教育引导,着力突出源头预防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知识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带头给党员干部上党课,旗帜鲜明地反对“四风”,从根本上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定期发送手机廉政短信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教育,引导并增强干部“勤政在岗位、廉政在岗位、奉献在岗位”的责任意识。还相继开展了读书思廉、媒体宣廉、党课送廉等活动,浓厚廉政文化氛围。

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督能力

检查利剑,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纪律保证,切实保障党和国家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农村的全面落实,为钱库建设秀美田园城市、魅力江南水乡保好驾、护好航。

中共钱库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年3月30日

合同履行情况篇八

回顾20xx年度合同工作,我们发现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方面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

1、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的单薄观念,由综合部牵头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了合同法、税法及会计知识的培训。

2、改变了以往对信用管理不明晰的状况,明确了合同管理由合同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设专职专管员一名,财务、市场部兼 职专管员各一名。

二、加强管理制度到位

为使“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其次,从合同签订、评审、履行、验收、监督、归档,以及发生纠纷的处理等环节都按照《合同法》规定重新规范,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履约到位

1、对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并进行了劳动部门鉴定,仅20xx年4月就新签10人劳动合同。

2、为更好地了解员工思想状况,搭起员工与公司间的桥梁,20xx年下半年我分公司成立工会委员会,在涉及员工的集团权益时代表员工与公司协商解决。

3、20xx年本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成交额达到数千万元,合同管理工作仍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员一人负责,工程合同未进行详细分类,合同审核仍由总经理一人审核,为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增加审核,回首20xx年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各部门的配合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看到,工作仍存在较大的不足,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培训要加强,合同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展望未来,我们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把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合同履行情况篇九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总结xx年主要工作,部署xx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代表处领导班子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xx年工作回顾

xx年,我们认真践行“三个服务”,大力实施“两个率先”,稳推“大应急大巡航大服务”工作机制,保障了辖区安全形势和职工队伍的“双稳定”,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干事创业热情高涨,内外环境和谐顺畅,海事进入历史最好发展时期。xx年,各项指标在局遥遥领先,先后15次受到局及以上部门通报表彰。

1.“三大”机制成果凸显。xx年,我处创新理念,明确提出“水上安全齐抓共管,应急反应人人有责”的全新理念,深化“三大”机制,整合社会力量,提升监管效能,构建起以专业救助力量为主、大型国企积极参与、渔业船舶为补充的“一体两翼”式海上搜救格局,成功取得了“保航运、保民生、保外贸”破冰战役胜利。取得了“海洋石油102”抢险处置、“鑫润57”轮泵舱汽油泄漏抢险工作的胜利,树立了良好的.海事形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市海上搜救中心获省海上搜救中心“优秀组织奖”光荣称号。全年共成功处置36起海上突发事件,防抗风暴潮2次,救助遇险人员93名,救助成功率达98.9%。组织海上巡航274次,巡航里程10236海里,其中利用社会力量巡航里程占40%。为大型船舶进港护航117次,清理碍航渔船330艘。落实“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依托海事职能,助推航运经济发展。据统计,xx年,港货物吞量达6034万吨,同比增长20%,进出口集装箱31万teu,同比增长54.6%。在人工岛群建设、中集来福士海上平台出运、港航道拓宽等工程方面提前介入,积极为企业提供海事保障和服务。成立人工岛工作站,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助推辖区游艇产业发展,为12艘旅游艇办理登记。加强政务窗口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文明窗口。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定相关制度5个,审核发布各类文件126个。回复政府网“在线民声”栏目群众诉求问题2件,及时处结率100%。xx年,我处获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在口岸系统考核工作中名列第一。

2.安全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xx年,船舶安全检查任务重、压力大,在此情况下,全处深化船舶安全检查机制,探索建立选船及安检员调配机制,圆满完成年度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任务。分别实施fsc检查206艘次、psc检查165艘,同比分别增长106%、313%,查纠缺陷2017项、1073项,同比分别增长79%和224%,psc检查工作辖区处领先位置。现场检查工作有新突破。成功查处“丰旺11”轮、“运通油6”、“棣盛昌6”轮船员适任证书伪造案,共查获16本伪造船员适任证书,对持假证行为予以重大打击。2月,首次查处芜湖籍“海阳209”轮存在与验船质量有关的4项重大缺陷,受到上级好评。

3.行政执法工作保持良好态势。

全年行政处罚共立案48起、66件,罚款人民币73.74万元,处罚案件起数、件数、罚款额与xx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60%、40%、22%。行政处罚案件呈齐头并进、亮点纷呈的态势。海事政务审批及时准确率、按时办结率均达到100%。注重海上安全监管规律性研究,以“四重一关键”和“四客两危”为重点,编制了《制定风险评估机制,促进辖区海上安全稳定》手册、《海事处现场巡查手册》等规范性文件,为加强辖区现场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奠定了良好基础。制订《辖区风险源》手册,共排查辖区10大安全风险源。根据辖区实际,确定施工船安全监管为辖区风险源之首,并有针对性地的制订了预防措施。xx年我处执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获海事局“依法行政执法示范单位”。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国家有统一的运输合同文本的,应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签订。

1、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份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写明下列主要条款:

(1)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住所;

(2)发货站与到货站的详细名称;

(3)货物的名称(运输标的名称);

(4)货物的性质(是否属易碎、易燃、易爆物品……);

(5)货物的重量;

(6)货物的数量(如车种、车数、件数……);

(7)运输形式(零担、速递、联运……);

(8)收货地点;

(9)违约责任;

(10)费用的承担;

(11)包装要求;

(1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等。

2、以货的运单形式签订的合同应载明下列内容:

(1)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或姓名及其详细住所或地址;

(2)发货站、到货站及主管铁路局;

(3)货物的名称;

(4)货物的包装、标志、件数和数量;

(5)承运日期;

(6)运到期限;

(7)运输费用;

(8)货车的类型或车号;

(9)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了货物运输合同之后,托运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a.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托运的货物,给付运费和其它杂费;

d.收货人接到承运人发出的提货通知单,应按时验收和提取货物。

承运人应做到以下二点:

b.把托运人委托传递的有关货物运输的文件、单据等安全传递给收货人。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一

2、申请票据,购,准备和报送会计报表,协助办理税务报表的申报;

3、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据审核,开具与保管发票;

4、协助财会文件的准备、归档和保管;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和管理;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二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核心内容:购销合同履行地该如何确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的,购销合同履行地为约定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交货地点。如果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不能以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法律快车小编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销售方(或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购货方(或称买受人),购货方(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购销合同其实就是买卖合同,只是称谓不同而已。

二、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未以上述方式变更原约定,或者变更原合同而未涉及履行地问题的,仍以原合同的约定确定履行地。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有法律问题,/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三

3、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据审核,开具与保管发票;

4、参与公司年度预算的制定、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与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5、负责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对外联络;

6、完成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四

一、侦查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代表,应当提倡其以正大光明的手段履行职责,而不得寄希望于从嫌疑人身上获取不正当之便利。

二、期望内部审计师在正常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确认并评价严重风险。

三、其需要的是省府确保该机构履行职责的政治决心。

四、关于基层公安机关提高履行职责能力的途径

五、履行职责时粗疏及不尽责

六、与管理层讨论内部监控系统,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七、履行职责服务大局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

八、国家民委作为武陵山片区的联系单位,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已选派名司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进驻武陵山片区。

九、在仲裁委员会主任就仲裁员是否回避作出决定前,被请求回避的仲裁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十、然而,金管局要有效履行职责,便必须取得社会人士的信心。

十一、在此情况下,移民诚信主任不但要确定那些机场人员值得信任,还要在这些限制下履行职责。

十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十三、检察机关必须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履行职责,建立一套纠防超期羁押检察监督的长效机制。

十四、人在履行职责中得到幸福。就象一个人驮着东西,可心头很舒畅。人要是没有它,不尽什么职责,就等于驾驶空车一样,也就是说,白白浪费。

十五、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十六、利昂本来应该在适当的时候从窗口给我们发出闪光信号,但他显然没有履行职责。

十七、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十八、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以专业和具透明度的方式履行职责。

十九、第十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以其言语和行为表现出任何歧视,并有义务制止和纠正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员的任何歧视性言行。

二十、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十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工具。

二十二、在对个政府部门进行的调查评比中,dhs在履行职责的满意度方面排名最末,领导力方面排名倒数第二,人力管理方面也只排在第位。

二十三、废除该法案的`评论家们争论的核心是,由直男和同性恋者组成的一个团队将怎样履行职责。

二十四、同样地,驻军除了履行职责之外,也不时参与公益活动。

二十五、这些规章还应明确规定尽量减少未成年海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的职业危害的措施。

二十六、当刺客瓒姆威瑟尔袭击刚刚抵达科洛桑的纳布皇家巡洋舰时,正在履行职责的蔻尔黛遇难。

二十七、为了驱散人群,也因为对当地民兵有否履行职责有所怀疑,克里姆林宫从莫斯科调特警部队前往平乱。

二十九、他花数小时装饰神像,唱着赞美诗和虔诚的歌;他用爱去履行职责。

三十一、第二十三条法官在履行职责时,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利用职务和地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

三十二、劳苦过度就会身体疲倦,身体疲倦就会衰老,身体衰老就无法履行职责,这样就会又回到老百姓得不到富足的老路上。

三十三、物业公司未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小区保安时有脱岗情况发生。

三十四、第四条检查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三十五、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今年央行将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

三十六、就业务计划各部分的推行工作确定负责人选,并明确各人履行职责的方法

三十七、难怪信心在减弱,信心,只有靠诚实、信誉、忠心维护和无私履行职责。

三十八、对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十九、政府企业也通过定价政策履行职责。

四十、但是,为确保委员会履行职责,此类议案有时是必要的。

四十一、不必言谢,我只是履行职责。

四十二、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高校工会履行职责的根本途径

四十三、确保管理层已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四十四、以表彰他在履行职责方面的勇气

四十五、本届政府履行职责已经一年。

四十六、着重对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不力的表现、影响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的主要原因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

四十七、上届政府在朱熔基总理的领导下,忠实地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人民对此是满意的。

四十八、警卫勤务是我军军事教育的专业之一,它是军人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应用的

四十九、公安风险指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行为不当等原因,可能导致工作失误或失败而应当承担的纪律乃至法律责任。

五十、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五十一、机长、航空安全员和机组其他成员,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五十二、论文拟从人大代表制度的基本内容入手,分析现阶段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

五十三、刑法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规定,是调整军职人员履行职责法律关系的重要规范。

五十四、为了更好履行职责,我决定改革行政长官办公室的组织架构。

五十五、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关心和支持“三农”工作,为我市新农村建设竭智尽力,建言献策。

五十六、对不履行职责的债务人提起诉讼

五十七、及时:所有的银行职员应理解并遵循换位思考原则,在履行职责时不得无故拖延。

五十八、主要是,善于择交。不言而喻,必须具备有高尚的品德,认真地履行职责”

五十九、我在向一个自以为在履行职责,不知道怜悯和同情的人请求。

六十、在履行职责的时候,他得会见各个阶级的人。

六十一、百姓之所以信任政府,遵从政令,信守“规约”,是相信政府能真实无妄的信守并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五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__________客运线路租赁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共同合伙投资,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有偿取得被告的__________至__________的直达快客运输经营权。并经被告的指派由原告__________做为股东代表与被告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期限为六年,至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同时也确认了其他股东。

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股东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被告却以此为借口,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这是毫无道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被告19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和2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报告》和《通知》所确认的事实,股东__________仅仅是作为承包方的股东代表签订合同,股东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并不导致原告等人的合伙组织解散,也不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特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六

摘要:近年来,日益增多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给全国各地法院都带来了不小的审判压力。究其原因,不仅仅在于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类型多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案件带有群体性特征导致处理难度较大;更为突出的还在于,法官对此类新兴案件较为陌生,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政策规定又因带有体制转轨的因素明显滞后,既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审判时缺少明确具体的条文规范,造成了司法实践中的诸多困难。[1]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出台了《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物业服务解释》],对《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物业服务问题的抽象性、原则性条文进行了司法解释,力求为审判实践提供明确具体和统一的裁判标准。纵观该《物业服务解释》,其主要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问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法律适用问题以及该解释的适用范围和时间效力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许多规定从实务的角度来看都不乏亮点。[2]应当说,该解释的出台为今后司法实践工作可操作性的提高奠定了基础。但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该解释,从理论的角度对物业服务纠纷所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仍属必要。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本文拟透过《物业服务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对物业服务纠纷案件中最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问题作重点探讨,希望对正确理解与适用该司法解释相关条款有所助益。

一、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主体地位及其义务认定

[一]业主的合同主体地位

物业服务合同的主体认定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理的一大难题。物业服务合同可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又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对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来说,则是由业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可以看到,在合同签订的形式上,无论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还是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均不是直接的合同签订者。在实践中,这恰恰是业主经常据此而拒绝接受合同约束的重要理由,他们认为自己并非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

必须明确的是,《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根据该条款,建设单位同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包含了双方转让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合意,因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之所以产生拘束力,根据在于建设单位与业主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概括承受。[3]对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物权法》第76条、《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都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乃是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物业服务企业是和业主而不是与业主委员会建立物业服务法律关系,业主委员会按照授权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则是业主自治权行使的结果。[4]所以,尽管形式上来看业主未参与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但究其实质,不管从现行的立法规定还是从法理上来说,业主都是物业服务合同中与物业服务企业相对的实际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物业服务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解释,其第1条规定:“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的主体地位。

[二]业主应承担的主要合同义务

1.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

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新型合同,理论与实务界对其性质难免有不同的认识,观点主要有委托合同说、服务合同说、混合合同说、独立合同说等等。通说主张应当借鉴委托合同的制度机理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相关争议,笔者对此较为赞同,因为不管是其法律关系的形成,还是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与委托合同都有较高的相似度。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关系来看,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从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来看,业主是支付报酬、接受服务的一方。业主有权利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内容提供相应的服务,与此相对应,业主的主要合同义务即是交纳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用。

当然,物业服务费用的内涵决不简单地只是物业服务企业的佣金。物业服务费可分为公共性服务费[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用卫生清洁、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公共性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的服务而收到的费用]和特约服务费[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特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5]也有学者主张将物业服务费区分为两类,一类是用于区分建筑物的基本维护、修缮、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及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支出的费用,即通常语境下的物业服务费;另一类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的更新、改造的费用,称为专项维修资金。[6]在日常生活中,广大业主往往认为物业费仅限于物业服务企业的佣金,业主拒交、欠交物业服务费也成为司法实践中引发物业服务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物业服务解释》第6条作出了针对性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该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经书面催交后,业主无正当理由仍拒交、欠交物业费的,可以起诉业主并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这不仅对物业服务企业迅速高效收缴物业费用提供了法律支持,同样也对业主积极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合同义务将起到督促和警示的作用。

2.协助义务

在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维护、保养、保修的过程中,业主应当给予协助,该协助义务不仅包括积极层面的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还包括消极层面的不得阻碍、妨害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及管理工作。针对业主的该项义务,《物业服务解释》第4条赋予了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诉权:“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该条规定,业主违反协助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行使诉权,要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范围认定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主要合同义务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物业服务的提供者,其义务范围的认定乃是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的重点。概括地说,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的委托,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根据《物业服务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内容而言,可高度概括为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四方面。在笔者看来,该四方面又可区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指向“对物的管理”,指的是对建筑物、基地、附属设施、相关场地等共有部分进行维护、保养和修理;第二个层次则指向“对人的管理”,是对区分所有权人群居生活关系所进行的管理,[7]包括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也包括维持和谐有序的公共秩序。例如,当部分业主不当行使专有权,对其他业主构成妨害,或者侵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时,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对其进行提示和制止。

[二]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义务的扩充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物业服务解释》第3条的规定依据合同默示条款理论,合理扩充了物业服务企业应承担义务的依据范围。[8]合同默示条款理论[impliedterms]源自于英美法系。所谓默示条款,即是当事人并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或基于法律、交易习惯及行业规则的规定,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9]一般说来,考察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范围,需要对当事人双方所订立合同的明示条款[expressterms],即双方达成合意并写明在合同中的相关事项作相应的解释。但明示条款并不能完全涵盖所有的合同内容,而且某些合同纠纷仅仅依照明示条款有可能无法得以解决。当依照合同的明示条款无法合理解决合同纠纷时,英美法系国家法院主张必须充分利用普通法的灵活机制,将默示条款纳入合同之中,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默示条款的广泛运用并作为修正合同的工具实际上是对意思自治原则所作的某种程度的否定;从另一层意义上来讲,默示条款又是意思自治原则与法院行为相调和的中介。[10]因此,英国法系合同默示条款所承载的功能,在于明示条款对合同相关权利义务有未尽之处、阻碍合同履行及纠纷处理之时,得允许法官依照法律规定、相关习惯规则、明示条款等对合同内容进行推定进而作出裁判。而在大陆法系,尽管没有默示条款之说,但在遭遇合同明示条款有所欠缺之时,合同目的的实现是依赖于合同的解释原理以及合同漏洞的补充来完成的。如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均可作为合同约定欠缺或约定不明时的参照。另外,我国《合同法》第60条还规定了合同的附随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当事人的义务范围所进行的扩张。[11]从方法论的角度来说,默示条款理论亦是一种合同漏洞的补充方法,两大法系对此问题的应对虽然方法各异但目的相同,可谓殊途同归。当然,合理借鉴默示条款理论对我国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物业服务解释》第3条的规定便是很好的说明。

根据《物业服务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义务的依据范围不仅包括合同约定,还包括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第3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据此,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以及服务细则也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义务的依据。其原因在于,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其制定的服务细则,在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过程中,对业主的最终决定有重大影响。服务承诺及服务细则,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一种“单方允诺”,[12]也作为其与业主订约的基础,必然也必须对其行为产生约束力,这对业主权利的保障非常重要。

[三]物业服务企业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解与认定

应该说,在有关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理论、法律构造及其成文法规范均尚不明朗的情况下,确实不宜匆忙就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物业服务企业没有任何安全保障义务之承担。理论上讲,物业服务企业于特定情形下承担安全保障义务,在法律适用上仍存有解释的空间。

1.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我国法院借鉴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14]对安全保障义务所作出的直接规定。根据该条规定,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为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和其他社会活动的组织者,但并不仅仅限于条文所列举的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的经营者和活动组织者。随着对安全保障义务理论研究的深化,司法实践对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早已不再局限于条文列举的经营者,诸如银行、机场,物业服务企业等也已囊括其中。如“室内被害案”中,法院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正常使用保安监控系统及未严格执行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制度,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原告的死亡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5]从物业服务企业的性质来说,其所从事的也是一种服务性行业,当然属于经营者的范畴;更为重要的,从法理上来说,物业服务企业符合成为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者的法理依据,如危险控制理论的要求、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理的要求、节约社会总成本的要求等等。[16]事实上,判断是否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并不在于承担者是否具有哪种“经营者”的身份,而是在于其是否具有“对危险源的控制力”。[17]作为对物业服务区域进行实际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区域内危险源的控制力显然要高于业主。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一定情形下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不仅符合人们日常的生活经验,也有相应的法理基础。

2.合同的约定或合同附随义务

其次,根据《物业服务解释》第3条第2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单方承诺与服务细则也纳入到合同内容中,因此,如果在其单方承诺或服务细则中有涉及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服务承诺,也将作为合同义务加以履行。

另外,附随义务除了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外,还有避免侵害债权人之人身或财产上利益的功能,此类义务,德国学者统称为schutzflicht[保护义务],论其性质,实与侵权行为法上之交易安全义务[verkehrssicherungspflicht]同其性质。[20]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及合同的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及服务区域内的安全承担保护义务属于合同附随义务的范围。因此,即使合同中没有对安全保障义务作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但根据《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基于诚信原则衍生出的合同附随义务也是安全保障义务的法源之一。

由上可知,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业主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既可因侵权而承担侵权责任,也可因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将发生请求权的竞合,根据《合同法》第120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依《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也可以选择依侵权法规范提起侵权之诉。

3.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

必须指出的是,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并非可以随意解释和适用,不当界定和滥用会导致安全保障义务无边界的扩张,这将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不利于其整个行业的发展,最终也可能反过来对广大业主造成不利影响。例如,在令学界和法官都感到疑难的高空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当中,就有法院以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而令其承担一定的责任。[21]笔者认为如此裁判大可商榷。“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不同的案件事实对物业服务企业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及限度要求则相距甚远。高空坠物案件,可能由于物业服务企业疏于管理而发生,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乃因第三人侵权行为而发生,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高空抛物人进行监督和防范,显然不合理地提高了其注意义务的范围,扩张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限度。当然,合理与不合理的区分标准,无法一言概之,只能视个案的具体案情而分别裁判,但通常来说,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在保安人员及设施的配备、保安制度的建立、保安制度的落实方面做足了工作,则应判定其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肯定的是,这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得到的标准依然无法脱离若干重要判断因素的检验,如法律法规、法理学说、公平正义价值观甚至经验常识等等。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七

1、传达会议精神,部署综治工作。3月份工经委党委召开了机关干部、各直属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的综治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学好文件,做好今年的综治工作,为保持的社会和谐稳定而努力。在会上,工经委党委同各单位负责人和机关各股室签订了《县工经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做好今年的综治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2、调整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党委调整了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分别组成了工经委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安全保卫组、矛盾协调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国安组。设立了综治工作办公室,安排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使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有工作经费,为做好综治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和经费保证。

3、结合本系统实际,安排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中的各项工作。一是由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深入企业送法律法规材料,进企业指导,宣传综治工作条规文件。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全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情况,督促企业做好综治工作和职工思想稳定工作。防火、防盗、防工伤、防职工不正常上访。保安全、保稳定、创和谐平安环境;二是为“五五”普法的考核验收认真收集整理普法学法材料,检查干部学法笔记,开创特色工作,作好普法工作总结,为普法考核验收合格尽职尽责;三是在机关院内外张贴综治宣传标语、刊出宣传栏,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宣传综治工作。为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意思和法制观念创造良好氛围。

4、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保持企业无事故发生。上半年本委加强了对直属企业和被督查区域城南工业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分别对直属企业和城南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了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与相关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派机关干部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并配合县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彻底清理了城南工业园区木材加工企业在园区公路和景观带乱堆乱放木材问题。通过一系列的.工作努力,确保我委直属企业和相关企业无事故发生。

5、积极创造条件,创机关平安年和平安企业工作。党委领导非常重视创平安年活动。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工作部署,组成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工经委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还联系了县吉沪汽修厂,兴华天然香料有限公司两个企业作为创平安企业单位,企业对此项工作都很支持,现正在积极为创建平安企业做一些具体工作。为创建挂点乡村平安活动,工经委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挂村领导经常深入本委挂点村枫江镇徐家塘村委会进行工作调研和指导工作,并资助人民币1万元作创建活动经费。

问题和矛盾纠纷,为促进周边社会形势平稳,治安面貌的根本好转作出了努力。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买卖设备事宜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达成协议,签订《建筑设备买卖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截止签订本确认书时,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付清了全部货款,乙方已如数收讫,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备,甲、乙方确认双方合同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已无任何异议。

乙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履行情况篇十九

则。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商量,单方。

最近绵阳市一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私营家电商与某公司。

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机的合同,每台电视机价格为1500元,合同。

约定由家电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家电商通过其他。

渠道了解到与己签约的公司无现货,需要向其他彩电商进货转供而且还。

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这种彩电实际价位已涨到每台1700元。这些情况引。

起了家电商的警觉,为什么这种彩电已经涨价,该公司却以如此低的价。

格与己签订合同。家电商恐其有诈,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公司一。

方见家电商迟迟不付定金,几经催问都无结果,便以家电商违约,要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将家电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

进行质证、认证。主审法官还就此案的关键环节作了调查取证,通过这。

些工作,获得了证明这个供货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

的确切证据。最后法院判决供货公司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了新《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权原则。所谓不安抗。

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财。

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义务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

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不。

安抗辩权原则和有关规定,供货公司无力供货,且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负债累累,家电商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单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现定的义务的时。

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必须要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

况处于严重恶化的状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则。但是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商量,单方。

最近绵阳市一县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私营家电商与某公司。

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台电视机的合同,每台电视机价格为1500元,合同。

约定由家电商向某公司交付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家电商通过其他。

渠道了解到与己签约的公司无现货,需要向其他彩电商进货转供而且还。

了解到自己所购买的这种彩电实际价位已涨到每台1700元。这些情况引。

起了家电商的警觉,为什么这种彩电已经涨价,该公司却以如此低的价。

格与己签订合同。家电商恐其有诈,就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公司一。

方见家电商迟迟不付定金,几经催问都无结果,便以家电商违约,要求。

其承担违约责任将家电商告到了法院。

法院在审理中,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

进行质证、认证。主审法官还就此案的关键环节作了调查取证,通过这。

些工作,获得了证明这个供货公司资不抵债,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

的确切证据。最后法院判决供货公司败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了新《民法典》中的不安抗辩权原则。所谓不安抗。

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有财。

产状况严重恶化等情形,危及到先履行义务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中止。

自己的履行。《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必须有。

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根据《民法典》不。

安抗辩权原则和有关规定,供货公司无力供货,且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负债累累,家电商为避免遭受财产损失,单方面中止合同履行的行为,

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的,更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单方面中止履行合同中现定的义务的时。

候,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必须要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人财产状。

况处于严重恶化的状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756992.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