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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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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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计划的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审视目标,明确自己的期望和需求。需要在计划中设定具体的时间节点和完成标准,以便进行跟踪和评估。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计划心得和经验分享,值得参考借鉴。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一

在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文物管理所全体职员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的工作基本圆满完成,通过对上半年的工作总结,现对下半年的工作计划做如下汇报:

一、继续开展《文物保护法》及条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上半年通过多种新式的宣传活动普及较广,收到的社会反响比较强烈,下半年重点集中在春节和元宵节,做好宣传的准备活动,继续以新的有效形式突破,使得《文物保护法》的普及范围得到巩固和提升。

二、“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工作协调组”工作部署。

通过与旗公安局联合设立“打击文物犯罪活动工作协调组”半年工作会议,全面并研究部署下半年打击文物犯罪工作计划。集中在6、7、8月份不定期开展“打盗走私”活动,在文物案件高发期将犯罪活动扼杀在摇篮里,督查、督办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协调重大文物案件侦办事宜,指导苏木镇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

三、配合大型基本建设项目选址的考古调查工。

工的建设施工单位巡查其是否在文物遗址保护范围内施工。同时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排出安全隐患。

四、对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并对部分遗址进行防洪防汛应急预案。

五、做好新馆的前期文物征集准备工作及新增文物的征集工作。

1,成立“达拉特博物馆”文物征集领导小组,制定“达拉

特博物馆文物征集方案”及“文物征集管理办法”,在达拉特博物馆建成之前完成展览所需的文物征集。

2,继续对珍贵文物进行整理装箱,库房文物进行归类整理,文献资料进行完善。

3,完成每年《鄂尔多斯市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程计划》内的征集任务。征集文物150件。

六、完成《达拉特文物志》前期资料整理准备工作。

《达拉特文物志》的内容如“历史与古代文化遗存”和“民族文物部分”等大部分章节已经确定,下半年集中进行资料补充和校对,计划年底将出版发行。

七、增加业务培训。

在盗掘案件及自然破坏易发生地区,对全体职员及当地文物保护员和群众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培训,争取每周一次,对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可增加次数,将保护意识普及群众,呼吁广大群众参与到保护文物遗址的行列。同时定期在职员内部召开业务培训,增加业务水平,更好的开展相关工作。

八、成立党支部的工作部署

文物管理所于2013年6月21日向局党总之递交了申请书,文物管理所全体党员召开了工作会议,部署了党支部成立以后的工作计划,计划从2013年6月30日起开展每周学习党章会议和每周开展学习业务会,重温党史,开拓进取。

九、完成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

达拉特旗文物管理所

2013年6月24日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二

(1994年6月30日宁波市第十届xxx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8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xxx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自1994年9月7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xxx文物保护法》、《xxx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发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业余文物保护员。

??第四条 建设、规划、公安、土地、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费、文物维修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加。

??在城市公用建设、园林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维修的,其保护维修经费应当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条 本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

??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标志说明,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设立专门机构或落实专人管理。

??第七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省文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方案,报原公布机关批准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

??第八条 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史迹,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文物保护点的撤销,应当经原公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密度等应当与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由非文物管理部门使用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或使用协议。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该文物的经常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限期搬迁。

??第十一条 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由所在地县(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物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制订,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史迹的,应当有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会审。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并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详细规划和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或街面装饰等工程,其设计方案应当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应就地保护,并由建设单位会同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建设。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机关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由建设或生产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因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需要迁移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无偿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迁建或保存。

??需要迁移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安置。

??第三章 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

??第十三条 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察或配合基本建设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紧迫情况下,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行发掘,并在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报批手续。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考古发掘。

??第十四条 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划定重点考古区。在重点考古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建设单位须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下文物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地下勘察和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其地下文物仍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古文化遗址、重点考古区的,其土地开发使用方案的拟定,必须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如确需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用途或保护规划的,应当征得上级文物、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在基本建设施工或生产中发现文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发掘。

??第十七条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藏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其他行政部门保管的文物,应当移交给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用的文物藏品库房;

(二)有确保文物安全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手段;

(三)有健全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四)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不得提供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片的服装、道具使用。藏品的出馆、复制、拓印和拍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 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应当按其级别,分别建立藏品档案,并禁止出售或私自赠送。

??第四章 文物市场和流散文物管理

??第二十条 文物商品购销活动,由国家或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 经国家划定的文物监管物品,允许在文物市场上流通。

??各县(市、区)组建文物监管物品市场,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其销售物品应开列清单,经省文物鉴定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市文物鉴定组鉴定后,加盖监管标识,在指定场所销售,并接受当地文物、工商行政管理和xxx门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设立文物市场稽查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稽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盗掘、盗窃、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文物监管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没收或追缴的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外贸、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供销社、旧货市场、典当行、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对收购的各类古旧器物、历史货币、书画、碑帖、革命文献、手稿、书刊等,在发运、出售、冶炼、化浆之前,应当通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拣选掺杂在其中的文物和文物监管物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作价收购。

??第二十六条 外国友好城市、团体或个人赠送的礼品,其中属国家所有并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具有一定文物收藏价值的,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收藏。

??第二十七条 文物复制品的生产,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文物复制。

??第二十八条 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和境外人员。

??文物出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文物利用

??第二十九条 有条件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可以提供参观、游览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必须保证文物安全,不得损害文物。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果需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文物事业单位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生产文物仿制品、微缩制品、绘绣制品以及印刷品等,其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文物事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有偿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资料,凡可以公开的,应当有计划编纂出版,并公开发行。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下列在文物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向国家捐献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图书的;

(三)文物征集、鉴定、拣选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四)在文物市场管理和打击文物走私、盗掘、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

(五)长期从事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研究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六)从事业余文物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七)对发展文物保护事业有重要创造发明或有重大贡献的;

(八)发现文物及时报告或上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文物得以妥善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罚:

(八)对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安机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顿或停止开放,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名胜古迹的;

(四)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

??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宁波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v^食品卫生法》,进一步抓好学校卫生及食品及安全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学校卫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卫生工作制度,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二、工作重点:

通过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增长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消费,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上好健康课,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和饮水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学校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严格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食堂设施与布局、自备水源和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检查,要求各项做好各项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学校安全,师生平安。各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组的职责:

1、 组长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工作:听取成员的汇报,布置各项工作。

2、 副组长责食品卫生的把关和监管工作: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的工作和供应。

3、各组员具体负责各学校食品卫生的各项工作:及全部食品卫生安全的把关工作。

4、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按照应急预案,积极组织拯救工作。

5、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并及时与各相关部门联系,保护事故现场。

四、具体的工作:

1、学校每学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三次:参加对象为领导组全体组成人员和负责食品安全卫生的老师。

2、学校经常检查食品卫生情况。

3、每学期食堂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健康教育课、校会等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提倡勤俭节约、管住口手,不乱扔垃圾,不乱卖三无食品和流动滩点加工销售的食物。

6、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7、每天做好卫生工作的一日两扫和保洁检查工作,每周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电教室、办公室、厕所等进行消毒。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四

在这个世界上同样都是人,为什么有的人显达、富裕、成功?有的人平庸、贫穷、失败?有人说着取决于能力,难道能力是天生的吗?为什么别人的能力强而你差呢?科学研究表明,人的天赋存在差异,但是差异很小。作为大学生的我们面对我们的大学生活其实是很迷茫的,因此在此我班举办这次的主题班会,为陷入迷茫的我们指引一条通向成功的道路。

二、班会目的

1、让同学知道大学四年很短暂,要珍惜我们的大学生活。

2、让同学了解自己的大学生活,了解自己在这两年里做了些什么,应该做什么。

3、让同学试想一下大学以后的生活,同时从现在起就树立目标,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奋斗。

4、让同学明白大学中自己真正应该做的事情。

三、班会宗旨

提高班级凝聚力,创建和谐班集体

四、班会主题

大学生如何成才立业

五、活动形式

主题班会:全班互动、交流

六、活动时间

20__年__月__日

七、活动地点

太原理工现代科技学院(具体待定)

八、活动过程

1、 由班级同学说说自己大学已来的感受。

2、 由班级中学习优秀的同学跟大家交流一下经验。

3、 举一些正面例子来教育大家。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五

(1994年6月30日宁波市第十届_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4年8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_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自1994年9月7日起施行)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保持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_文物保护法》、《_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

??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和处理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开发区、保税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协助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可以配备业余文物保护员。

??第四条 建设、规划、公安、土地、工商行政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事业费、文物维修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并逐年有所增加。

??在城市公用建设、园林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维修的,其保护维修经费应当在城市维护费中列支。

??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

??第六条 本市的文物保护单位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办理。

??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作出标志说明,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记录档案,设立专门机构或落实专人管理。

??第七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省文物、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方案,报原公布机关批准或省人民政府授权批准。

??第八条 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史迹,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公布为文物保护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文物保护点的撤销,应当经原公布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其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密度等应当与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环境风貌相协调,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征得同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由非文物管理部门使用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委托代管协议或使用协议。使用单位应当负责该文物的经常保养、维修和安全工作。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其限期搬迁。

??第十一条 对已公布的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由所在地县(市、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文物行政管理等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制定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各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的制订,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史迹的,应当有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会审。

??《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实行规划控制,并会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详细规划和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建或街面装饰等工程,其设计方案应当征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文物保护单位,原则上应就地保护,并由建设单位会同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该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用地和建设。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对市、县(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的,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原公布机关和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由建设或生产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因旧城改造和开发建设需要迁移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无偿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迁建或保存。

??需要迁移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内的单位和居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有关法规规定负责安置。

??第三章 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

??第十三条 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地下文物调查勘察或配合基本建设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在紧迫情况下,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先行发掘,并在开工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办报批手续。未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考古发掘。

??第十四条 各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规定,划定重点考古区。在重点考古区内进行基本建设,建设单位须取得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下文物勘探试掘完毕通知书》后,方可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配合基本建设进行的地下勘察和考古发掘,所需经费由建设单位列入投资计划。

??第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其地下文物仍属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过程中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古文化遗址、重点考古区的,其土地开发使用方案的拟定,必须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如确需改变文物保护单位的土地用途或保护规划的,应当征得上级文物、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在基本建设施工或生产中发现文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或发掘。

??第十七条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藏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其他行政部门保管的文物,应当移交给文物收藏单位收藏。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专用的文物藏品库房;

(二)有确保文物安全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手段;

(三)有健全的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四)有专职的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不得提供作为拍摄电影、电视片的服装、道具使用。藏品的出馆、复制、拓印和拍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九条 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文物,应当按其级别,分别建立藏品档案,并禁止出售或私自赠送。

??第四章 文物市场和流散文物管理

??第二十条 文物商品购销活动,由国家或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未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文物经营业务。

??第二十一条 经国家划定的文物监管物品,允许在文物市场上流通。

??各县(市、区)组建文物监管物品市场,须经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经营文物监管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报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其销售物品应开列清单,经省文物鉴定机构或受其委托的市文物鉴定组鉴定后,加盖监管标识,在指定场所销售,并接受当地文物、工商行政管理和_门的监管。

??第二十三条 市、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设立文物市场稽查员,加强对文物市场的稽查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安、司法、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依法查处盗掘、盗窃、走私和非法经营文物、文物监管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中,没收或追缴的文物及文物监管物品,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外贸、银行、冶炼厂、造纸厂、供销社、旧货市场、典当行、废旧物资回收等单位,对收购的各类古旧器物、历史货币、书画、碑帖、革命文献、手稿、书刊等,在发运、出售、冶炼、化浆之前,应当通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拣选掺杂在其中的文物和文物监管物品,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作价收购。

??第二十六条 外国友好城市、团体或个人赠送的礼品,其中属国家所有并经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鉴定具有一定文物收藏价值的,应当及时移交给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收藏。

??第二十七条 文物复制品的生产,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国家规定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文物复制。

??第二十八条 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和境外人员。

??文物出境,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文物利用

??第二十九条 有条件对公众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可以提供参观、游览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必须保证文物安全,不得损害文物。

??属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如果需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由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文物事业单位可以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生产文物仿制品、微缩制品、绘绣制品以及印刷品等,其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文物事业。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有偿服务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文物事业单位收藏的文物资料,凡可以公开的,应当有计划编纂出版,并公开发行。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二条 下列在文物保护方面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二)向国家捐献私人收藏的珍贵文物、图书的;

(三)文物征集、鉴定、拣选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四)在文物市场管理和打击文物走私、盗掘、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

(五)长期从事文物保护、修复、考古、研究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六)从事业余文物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的;

(七)对发展文物保护事业有重要创造发明或有重大贡献的;

(八)发现文物及时报告或上交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使文物得以妥善保护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处罚:

(八)对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在公安机关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仍不整改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顿或停止开放,并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对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或盗窃国家文物的;

(二)盗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

(三)故意破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名胜古迹的;

(四)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或进行文物投机倒把活动情节严重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

??任何组织或个人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以走私论处。

??文物工作人员对所管理的文物监守自盗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由宁波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六

1.了解和感受地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现象,理解世界地球日的起源和目的。

2.学会收集、分析环境情况及资料的方法,利用画面表达希望和建议的方法。

3.感受地球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现象,以增强学生对大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热爱及责任感,激发对地球的热爱。

活动设计

一、了解地球日的由来

大家好!4月22日,第44个世界地球日。世界地球日,这一纪念日起源于美国。1970年的首次“地球日”声势浩大,美国各地约2000万人参加,被誉为二战以来美国规模最大的社会活动。1990年4月22日,140多个国家的两亿多人同时在各地举行了多种多样的纪念活动。从此,联合国把每年的4月22日定为“世界地球日”。世界地球日活动重在唤起人类爱护地球、保护家园的意识,每年这一天,世界各国的人们都以不同的形式开展保护地球的活动。

二、观察导入:

1.辅导员介绍地球污染情况

地球是生命的摇篮,万物的母亲,人类的家园。曾经,她是那样的美丽壮观。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地球妈妈的脸上开始笼罩着阴霾,她开始哭泣,开始呻吟!过量的农药、大量的白色垃圾污染了松软的土壤,使地球妈妈的皮肤变得贫瘠。大量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流入海洋,使地球妈妈的血液变得肮脏。汽车排放出的超标尾气,烟囱散发的乌烟瘴气,使地球妈妈呼吸不到新鲜的空气……她像一个羸弱的病人,太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呵护了!同学们有没有注意到,近几年,世界各地发生了许多自然灾害:,地震海啸飓风,频频肆虐。特别是前不久日本的地震, 更是让人类触目惊心。这些都与人类对地球的破坏活动有关。森林面积缩小,全不气候变暖,物种迅速减少,空气严重污染……人类要快快重视环境问题,保护这唯一的地球,避免无可挽回的灾难。

2.“我们这个地球太可爱了,同时又太容易破碎了!”同学们,这是宇航员在太空看地球时发出的感叹。你们又有怎样的感叹呢说说你的心理话。

3.向同学们介绍你收集的资料并谈谈你的感受。

三、启发思考:

(我们可以为环保做的事)

1、植树净化空气;

2、减少“白色污染”;

3、搞宣传活动;

4、节约水、电等多种资源;

5、保护动植物;

6、抵制大人抽烟

四、创作环保宣传手抄报

同学们都想得不错,也希望大家尽快行动起来。最近学校要进行一次环保宣传活动,我想大家可以利用手中的笔进行一次环保宣传手抄报的创作,来纪念这个全球性的日子。

五、总结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投入到保护校园环境,保护地球的队伍中去吧,我相信,只要我们都伸出双手呵护我们的地球,我们完全有信心能造出一片又一片的绿色,我们完全可以消除所有的污染,让我们的家园,我们的地球越来越美丽!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七

18日下午,芝罘区召开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祁小青出席会议并讲话。听取了区安监局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政府各副区长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指出,当前正值换届敏感时期,也是检验各级领导干部驾驭能力、担责能力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尤其对于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经济运行以及食安城和文明城创建等重点迎检工作,要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确保完成既定任务。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全生产驻省巡查和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提前做好自查、整改以及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要全力抓好文明城和食安城创建工作,抓紧弥补“短板”,尽快达到创建标准;要加大“三无”船舶、土地违法建设、违章建筑、违规墓地等违法违规事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改到位;要积极稳妥处置非法集资、农民工讨薪等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对于为民服务实事、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农村用水水质、教育“大班额”、公立医院改革等上级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事项,要强化督导力度,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此外,会议还对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和招引、科学发展考核以及有关工作“回头看”等进行了调度部署。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八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文物是一个国家历史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好文物具有重要意义。我在参与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认识到责任、提高文物意识、加强安全措施、推动社会参与和传承文物价值等五个方面来阐述这些体会。

第二段:认识到责任(大约200字)

在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中,我们首先要意识到自己的责任。作为文物保护工作者,我们肩负着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心怀敬畏之情,对待每一件文物都要小心翼翼,将其保护好,传承给后代。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尽职尽责。

第三段:提高文物意识(大约200字)

为了更好的保护文物,我们要加强对文物的认识和理解。只有深入了解文物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内涵,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文物。通过学习相关文献资料、参观文物展览和听取专家讲解,我们可以增加对文物的了解,并提高对文物价值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文物保护专业技能,以更好地履行保护文物的责任。

第四段:加强安全措施(大约200字)

除了提高自身素养外,我们还应加强文物的安全措施。首先,要做好文物的防火、防盗和防损伤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文物储存和展示系统,配备先进的防火设备和监控设备,定期对文物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文物安全。其次,要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严禁违规行为。同时,要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文物安全保护的培训,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段:推动社会参与和传承文物价值(大约200字)

文物保护不仅是文物保护工作者的事,更是全社会的责任。我们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举办文物讲座、展览和活动,让更多人了解文物的重要性,引导大家积极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此外,我们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研究并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同时,还要注重文物价值的传承。传统的文物保护与现代社会的需求相结合,使文物活起来,为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大约100字)

文物保护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而作为文物保护工作者,更需要有责任心、专业素养和持续学习的精神。通过加强对文物的认识、提高安全措施、推动社会参与和传承文物价值,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国家历史和文化遗产,为后代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九

文物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宝贵财富,承载着历史的沉淀和文化的传承。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文物的安全面临着严重的威胁。为了保护和传承文物,我在实践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对更好地进行文物安全保护有所帮助。

首先,文物保护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作为国家的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责任在于政府。政府需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只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真正保护好文物。

其次,文物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保护文物不是单纯依靠政府的力量,全社会都应该参与其中。文物保护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每个人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增强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和意识,从自己做起,从细微之处做起,切实为文物保护尽心尽力。

再次,文物保护需要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专业机构在文物保护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拥有专门的知识和技术,能够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政府需要加强对专业机构的培养和支持,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中来,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来保护文物。

同时,文物保护需要注重现代科技的运用。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很多高新技术可以应用到文物保护中来。比如,利用激光技术进行文物的修复和保护,利用无人机进行文物的巡查和监控,利用三维重建技术进行文物的保存和展示等。这些现代科技的运用,可以更好地保护文物,提高文物保护的效率和效果。

最后,文物保护需要加强国际合作。文物保护是全球文化遗产的共同责任,各国应该加强合作,共同保护好世界的文物。国际组织、文化机构和专家学者之间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互助互学,共同推动文物保护的工作。只有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护好文物。

总之,文物是我们民族的记忆,是我们文化的根基,保护好文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政府需要给予支持,全社会需要参与进来,专业机构需要发挥作用,借助现代科技进行保护,加强国际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好文物,传承好我们历史和文化的根基。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

3、加强对实验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特殊场所的管理,按规定操作。电脑要定期进行清除互联网的有害信息。

六、落实好大型集体活动中的安全工作

校内组织运动会、集会、升降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班主任是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有序行进。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必须事先报主管部门,待批准后方可进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要准备好外出活动安全预案。不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工作万无一失。

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安全工作是学校的头等大事,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校继续坚持以学生安全为本的思想,想学生所想,急家长所急,集中主要精力、人力、物力、财力解决好重点、难点安全问题,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安全检查要严格督促、管理。快速应对和处理来自学生的一切偶发性、突发性安全伤害事故,以有效的工作和科学的处置,赢得问题解决的最佳时机。让我们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为把我校建成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工作和学习环境而努力。

[月行事历]

2月:

1、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岗位人员名单及职责

2、进行应急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检查

3、学校安全大检查

4、卫生习惯教育

5、法制教育

6、出一期反xx为主题的黑板报

3月:

1、春季预防流行性疾病教育

2、签订安全责任书

3、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卫生安全教育

5、交通安全教育

4月:

1、教室门窗、用电设备安全检查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观看安全教育影片

4、组织学生春游活动

5、五一假期安全教育

5月:

1、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学校财物安全检查

4、卫生安全教育

5、消防安全演练

6月:

1、学校安全大检查

2、禁毒宣传教育

3、防溺水安全常规教育

4、暑假安全教育

5、安全工作总结

6、暑假值班安排

7月、8月:

1、安排暑期学校维修安全监管工作

2、暑期值班护校

9月:

1、修订安全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岗位人员名单及职责

2、进行应急灯、灭火机等消防设施的检查

3、学校安全大检查

4、卫生习惯教育

5、法制教育

6、出一期反xx为主题的黑板报

7、国庆节放假安全教育

10月:

1、安全教育

2、吸烟危害健康教育

3、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

4、卫生安全教育

5、组织学生秋游活动

11月:

1、请消防队同志来校作消防安全专题讲座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观看安全教育影片

4、教室门窗、用电设备安全检查

5、安全常规教育

12月

1、法制教育专题讲

2、安全常规教育

3、学校财物安全检查

4、吸烟危害健康教育

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篇三

校安全教育工作要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使校园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市的实际,本年度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重建网络,明确职责

建立有效的工作网络,明确各自的职责是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正常运转的有效保证。

学校建有安全工作网络,我们重新提出加强网络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没有完全到位。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一项涉及面很广的工作,不仅仅是基础教育科的工作,需要全员参与。在设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时,要体现全员参与的特点,要让学校各处室、所有工作都参与安全教育工作。

2、没有明确职责。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分管领导、科室长、科室人员的职责要明确。做到学校的安全工作的方方面面都有人管,都有人负责。

3、不能有空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不能因为人员变动而出现空档。

在调整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时,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要加强。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正职对学校的安全教育负总责,增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感,自觉参与安全工作的部署、检查、考核、调研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将安全工作列入单位及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年终考核,并与荣誉、晋级、晋升、经济利益挂钩。为加强行政正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在对年度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考核中,强调行政人员定期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深入开展安全工作检查。

二、加强教育增强素质

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

一个心理不健康的人,是一个不健全的人,难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需要。

2、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护自救的能力。

学校要根据学校周围和学生的特点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如学校周围环境要重点对学生进行各种事件的应急处理的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的能力。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做到不惊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办法保护自己。又如学校在河流和水库边的,要进行防溺水的教育,使学生有较强的防溺水的能力。要开展学生游泳培训班,让学生学会游泳,了解溺水自救的知识,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周围学生对情况有所了解,使学生增强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了解,增强安全保护的意识,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要发动学校和学生进行一次查找安全隐患活动,明确各自的重点防范内容,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教育。

3、要教育学生家长做好监护工作。通过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交通事故。

(1)、要让学生家长明确自己对自己的孩子在安全方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安全隐患在哪些方面,应该重点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2)、了解和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为孩子安排一些丰富多彩的活动,并对学生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3)、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要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家长。家长会上,不要只讲学生的成绩,要通报学校的安全状况,要根季节的特点,把学生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告诉家长,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让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让家长真正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监护责任。采取家长所能采用的办法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取得更好的教育效果。只有家长的密切配合。

在4有底布置学校进行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家长会(或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重点进行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和预防学校周围的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教育。强调在”五一“假期和暑假作为重点监护时间。

三、抓住重点确保安全

(一)、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规范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制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制止学校乱收费,乱办班。绝不允许因我们的教育教学行为不规范,而发生安全事故。

(二)、规范学生的上网行为,以防违法犯罪。

要教育学生按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通知》的要求,规范上网。做到:

1、明确上网的目的主要是为普及网络知识、拓宽视野、扩大知识面。

2、自觉抵制色情、赌博、愚昧、迷信等内容。

3、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1时外,不上网吧。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网吧的也要由其监护人陪伴,否则不准进入。

(三)、加强校园治安整治,维护学校教学秩序。校园的治安和学校周边环境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我们根据本地实际,定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内和周边治安整治工作。主动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按照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支持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共同做好维护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学校的良好育人环境。

(四)、深入学习借鉴经验,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通过群防群治,做到预防和调解在前,积极调动教职工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学校保卫部门、学生护校队和值班人员的积极性。健全和落实教学区、宿舍区、饮食生活区的治安规章制度。定期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各种危害治安和安全方面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筹建有利于不算成长的文化娱乐和健身设施,积极组织和引导师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教育和引导学生不参与有害身心健康的电子游戏及黄赌毒等活动,不到”网吧“上网。

(五)、要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公布学校紧急联系电话,并按照预案进行紧急处理,使处理工作规范化,使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六)、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发现事故一定要及时上报,不能认为这是小事,我自己能够处理,而不上报。因为不及时上报,而延误了处理的时间,造成被动。千万不能等到新闻媒体披露后,实在盖不住才上报。如果及时上报,媒体披露的内容会更真实,才会有利于事故的处理。

(七)、认真做好学生春秋游等重大活动的申报审批制度。确保重大活动的学生安全。

(八)、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预防食物中毒。学校对食堂和小卖部要实行重点防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要实行食物24小时留样制度,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处理,分清责任。对没有条件开设学生食堂的学校要禁止开设。

(九)、重视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要对学校用房进行及时检查,防止新的危房产生,特别要加强对人字架的房子检查。

(十)、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对学生放学后的交通安全加强管理。严禁学生坐超载车。开展安全联系卡制度的试点,象管理机动车驾驶员一样,由学校和交警共同管理学生的交通行为,确保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学生的安全。要督促政府改善学生上学和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专门设立学生接送专用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实行严格审核和管理,对车辆性能、司机资历及规范劳动等明确要求。

四、做好检查与整改。

要对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平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要特别强调学校和班主任对学生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有疑问的聘请有关部门配合检查。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一

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知道寒假中哪些安全事项及预防。

2、让学生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的春节。

3、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教学方法:

讲授法讨论法。

教学时间:

1课时。

教学过程:

转眼间,暑假就要来临。为了保证同学们能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暑假。同学们在假期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

2、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人行道等,不得随意横穿。

3、严禁在公路上骑自行车。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拥挤。

5、文明乘车,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或抓牢扶手。

6、不坐破旧车辆、酒驾车辆或黑车。对于陌生车辆提高警惕。

二、防溺水、用电、防火安全

1、不要到河边、水库、池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遇到溺水者要呼救,不可亲自去救人。

2、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家用电器。

3、不要乱动、乱接电线、灯头、插座等。

4、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扑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

6、不得单独使用煤气、液化气等家用灶具。

三、饮食安全

1、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严禁吸烟、喝酒。

4、不暴饮暴食,防止消化不良。

5、不得吃陌生人的食物或饮料,提高警惕。

四、其他方面的安全

1、不要轻信陌生人,陌生人敲门不要开防盗门。

2、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3、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排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结束时,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4、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5、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6、不偷不抢,不拉帮结伙,打架斗殴。

7、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8、不得与社会上的流窜青年一起玩耍。遵守社会公德,做合法的小公民。

总之,只要我们处处小心,注意安全,掌握自救、自护的知识,锻炼自己自护自救的能力,机智勇敢的处理遇到的各种异常的情况或危险,就能健康地成长。

最后预祝大家假期快乐。健康成长。下学期见。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二

日前,泉州市泉港区召开全区迎接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部署会议,颜朝晖代区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陈副区长通报全区迎接省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情况,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各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等主要领导参加会议。

颜朝晖代区长在会上指出,一要高度重视,严阵以待。此次省安全生产巡查方法多样,巡查内容多,是动真格的',并将延伸到部分县、乡政府,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巡查工作的各项准备。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查缺补漏,完善迎检材料,攻克难点,补上薄弱环节,做足亮点,凸显泉港特色,争取加分项。三要统筹协调,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沟通协调,一旦出现问题,定问责到底。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三

1、坚持每一天晨检。

2、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有要收回。严格幼儿安全制度,预防烫伤、外伤、药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

3、保证教室的通风、干净,保证区角材料的安全、卫生,定期消毒玩具。

4、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一人一巾一杯。

5、严格书写交接班记录,及时清点人数和物品与接班教师交代清楚。

6、幼儿午睡时检查是否有危险物品,巡视幼儿是否有不良的睡眠习惯,如蒙头并及时纠正。

7、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8、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本事,与家长密切配合,加强防范意识,让幼儿在有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时时提醒自我或他人注意安全。

9、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规章制度。必须见接送卡才交孩子到其家长的手中,严禁陌生人或小学生接送幼儿;有特殊情景须拿来接人字条或有效证件。

10、上午时班教师离园时在班内各处检查,如: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要入库。

11、教师在工作中做到时刻高度警惕,把安全放在首位,眼睛不离开幼儿,孩子到哪,教师的眼睛就到哪。

1、在加强常规方面,做到井然有序,要求幼儿自觉的排队洗手。喝水。小便等。

2、确保上下楼的安全。幼儿能做到不推拉、不跳台阶。

3、幼儿明白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团体。

4、幼儿明白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受伤。

5、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不推不挤,幼儿互相监督,拿器械时互相帮忙。保证幼儿安全。

6、明白不能碰电插座等电器,玩剪刀时注意安全,明白正确的使用剪刀。

7、明白不把纸团、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能把异物放到嘴里。

各种活动将在幼儿园一日生活、教育教学活动、游戏的各个环节中自然地进行,经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忙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

具体安排如下:

九月份

1、安全我明白;

2、红眼眯眯。

十月份

1、蛀牙虫,快走开;

2、翘鼻子噜噜。

十一月份

1、肠胃小闹钟;

2、他为什么肚子痛。

十二月份

1、冷风吹来怎样办;

2、当心药物中毒。

一月份

1、取暖的安全。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四

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我校全体师生的辛勤努力下,―第一学期我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更好地完成―20的教育教学任务,使学校呈现可持续的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学期学校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

学校工作要始终把握发展的基础、珍惜发展的机遇,按照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抓核心、求突破、抓薄弱求协调的策略,努力打造和谐校园,培育有用之才,全面谋划和落实好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重点抓好德育工作、教学常规、校本研修、课程建设和课程实施管理,进一步提高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全面和谐的发展。

工作目标

1、争创市级特色学校。

2、打造和谐校园,培育有用之才。

工作重点

1、强化学校的`规范化、民主化、精细化和人性化管理。

2、德育工作形成主题化、系列化、常规化和制度化,培养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做人。

3、教学工作视质量为生命,加强因材施教的研究,营造科研兴校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教师的教学底蕴。

4、校园环境整治,争创平安校园。

5、抓紧抓好安全工作,建立、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工作

一、行政管理工作要上新台阶

(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教育形势的发展至今天,每一个教育工作者都应清醒到认识到,严格科学的管理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我校近些年来在发展过程中,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对学校发展起了明显的作用。但现在,形势的发展、学校的客观情况,要求我们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以修改,对尚未形成制度的方面要建章立制,使学校的规章制度更加全面、细化、量化,以确保我们总体目标的实现。

学校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各职能处室管理、岗位责任管理、目标考核管理、学科管理。

学校各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要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党组织、工会、共青团都要积极支持学校抓管理,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工作。全校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个中心开展工作;全校所有教师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努力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管理引导学生水平;全校每位班主任要扎实抓好班级建设,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良好的班风基础。全校每一位职工都要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为教育教学做好服务工作。

(二)教学人员要明确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

工作规范是提高各项工作质量的基础和前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本学期,结合学校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的要求,教学人员应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按时到岗。上班准时,不溜岗、不串岗,也不要在上课时放任学生自流,不能在课堂、体育课时让学生无人监管。教师不串岗,对纯净学校工作氛围很有好处,如果一线教师在为教学质量倾尽全力时,却看到一些人悠然自得,坐在某处闲聊家常,同样的工作待遇,却不一样的工作质量,让人心理容易失衡,也容易产生矛盾。

2、敬业勤业。每一位教师都要热爱自己的岗位,如果一个人不热爱自己的岗位,那么工作只能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3、务实作风。自己的工作自己做,不推诿;自己的事情自己干,要扎实。

4、责任心强。每个教师工作要热情细心,认真对待工作每一个环节,教师上课不犯或者少犯科学性错误。对待学生要有责任意识,做到眼中有人,心中有数,手中有法。

6、5、团队精神。各项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集体的合作和帮助。离开集体氛围,教师的工作就会陷入孤立无援的状况,也容易陷入恶性竞争的环境。学校倡导的是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一个集体,人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强调团队精神,容易取长补短,发挥教育合力的强大作用,学校需要团队精神。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五

二月份

2、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

三月份

1、各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3月28日;

2、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

四月份

1、各校组织学期中安全大检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2、组织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五月份

2、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月活动;

六月份

1、开展“世界禁毒日”

活动教育6月2日;

3、布置学校期末安全大检查;

七月份

1、组织暑假学校安全工作检查;

2、开展校舍安全检查月活动,及时整改校舍安全隐患;

3、开展安全及法制教育活动;

八月份

1、做好学校暑假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各校修订各项安全责任书,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制度与措施;

3、组织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

九月份

1、学期初安全检查;

2、各校组织各教师、班级、学生及其家长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十月份

1、各校组织师生开展冬季森林防火、消防知识及安全防范知识教育;

2、在师生中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3、组织学生参加市安全法制知识竞赛或征文比赛;

十一月份

1、学校组织“创安”自查自评及总结工作;

2、做好迎接各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

4、组织开展“11.9”消总结;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月份

1、迎接县局对中心小学“安全”考评验收;

2、做好年度安全、普法、综治、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总结。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计划篇十六

第一项 施工爆破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

第一条 施工班组在爆破作业时,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二条 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

第三条 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

第四条 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第五条 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项目部技安科存档。

第六条 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

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

第八条 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电 及导电线。

第九条 在放炮时如有哑(瞎)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

第十条 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

第二项 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

第一条 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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