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儿童安全教育心得(汇总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31 11:39:23
专业儿童安全教育心得(汇总14篇)
时间:2023-10-31 11:39:23     小编:GZ才子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我们应该关注他们的成长和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写总结时要简明扼要,力求言之有理,语言通顺且表达精确。总结是一种宝贵的学习工具,帮助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成长。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具体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健康教育、伤害事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辖区内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具体内容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消毒等。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章卫生保健工作

第七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季节变化,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带量食谱,保证膳食平衡。食物品种多样且搭配合理,1-2周更换一次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足够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逐步开展3-6岁儿童体质测试,根据儿童体质状况,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对缺课缺勤儿童及时进行电话随访,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以及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和预防儿童伤害事故的各项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第八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疑似传染病或有相关症状的患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及时将疑似传染病人转送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确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符合停课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及时下达停课意见书。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督促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工作例会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托幼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对重点传染病实行分片包干管理,落实责任人,责任人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巡查。

第十三条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章托幼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向卫生部门申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取得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后,方可正式招生。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组织,评估组成员应包括妇幼保健管理、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卫生消毒等专业人员。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卫生评价工作,妇幼保健机构收到托幼机构提交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组对托幼机构进行现场评价,并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通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二十一条上岗前健康检查及要求: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既往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二十二条定期健康检查与管理要求:

(二)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离开托幼机构工作岗位;

(三)凡患有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应及时规范治疗;

(四)凡患有下列疾病的人员,需离岗治疗,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回托幼机构工作。

1、食堂人员和保教人员有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第五章儿童健康管理

第二十三条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及要求:

(一)儿童入园(所)前须经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健康体检。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填写统一规格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二)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入园健康检查结果3个月有效。

(三)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体检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园(所)。

(四)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第二十四条儿童晨间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要求: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做好每日晨间入园(所)儿童的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询问儿童是否有相关传染病类似症状接触史。

(二)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三)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查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尽快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

(四)患病儿童原则上应离园(所)休息、治疗。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接受康复期或轻症患儿家长委托喂药的,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儿童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第二十六条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及管理要求:

(一)托幼机构应对每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咽部、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测血红蛋白,测查视力、听力。

(二)1~3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半年检查身高、体重、视力和口腔一次。所有儿童每年检查一次听力,检测一次血红蛋白。

(三)体检时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评价和分析,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督促及时治疗。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对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9月17日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江西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赣卫基妇发[]12号)同时废止。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二

一整块玻璃窗从天而降砸中5岁男童!妈妈当场崩溃,揪心,孩子仍未脱险。每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但事实并非如此!

从4楼抛下来会让人起肿包,从18楼抛下来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逃得掉法律的制裁吗?

高空抛物谁担责?

1、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损伤,则依法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要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清理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

四、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三

父母带孩子坐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注意什么?宝宝坐火车时哭闹,引发邻座老人的不满,妈妈的做法却让人点赞,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注意。

公共交通工具在乘坐的时候,父母一定要注意,这是一个公共场所,尤其是带孩子出门,孩子就像一个不定时的炸弹,随时都可能要爆发,一定要注意好安抚孩子的情绪。

1、给孩子带好玩具、食物安抚孩子

孩子临出门前,根据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进行判断,时间较短,父母可以不用带玩具,食物来哄孩子。但是如果坐的时间太长,孩子的耐心比较差,在很枯燥无聊的时候,孩子会无法承受,会出现各种不安、焦躁的情绪。这时候,父母在临出门之前,就一定要给孩子带好各种平时玩的玩具或者食物,在孩子出现暴躁情绪时,用来安抚孩子。

2、给别人添麻烦了要表达歉意

如果在公共场所,孩子出现无理取闹、各种撒泼无赖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困扰,宝妈一定不要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宝妈的态度就决定了孩子日后的行为。要知道公共场所禁止大声喧哗的,只要给他人造成了困扰,宝妈就一定要及时地道歉,理不理解是他的事情,但是自己要做好,这也是给孩子做一个好的榜样。

3、制止孩子的错误行为

在孩子出现错误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困扰时,一定要及时地制止孩子,不要过度包容孩子的一切做法,这样会让孩子将来成长的时候认为自己是孩子,所有人都得让着自己这种错误的想法,所以错误就是错误,家长该制止就得制止。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四

明珠中英文学校安全教育系列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那么,如何避免悲剧发生?遇到儿童溺水怎么办?“防溺水”知识,希望大家永远用不到,但这节必修课每个人都应该补上!

一、如何预防?

家长或看护人,决不能将儿童单独留在浴缸、浴盆或开放的水源边。家长与儿童的距离要伸手可及,专心看管,不能疏忽。以下8个要点,家长们要牢记!

儿童溺水防护8要点:

1.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浮身物。

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互相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二、如何辨别?

溺水者的营救黄金时间是事发30秒。如能及时发现溺水迹象,生命或可挽回!如何辨别儿童溺水者?牢记这7种迹象。

7种迹象辨别溺水者:

1.溺水者的嘴会没入水中再浮出水面,没有时间呼救。

2.溺水儿童手臂可能前伸,但无法划水向救援者移动。

4.溺水者眼神呆滞,无法专注或闭上眼睛。

5.溺水儿童的头可能前倾,头在水中,嘴巴在水面。

6.看起来不像溺水,只是在发呆,但如果对询问没有反应,就需要立即施出援手。

7.小孩子戏水会发出很多声音,一旦安静无声要警醒。

三、如何施救?

在加强预防的'同时,家长及监护人也要掌握相关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意外发生后,救人刻不容缓,以下6点要知道!

儿童溺水后的正确施救方法:

1.迅速救上岸:最好从背部将落水者头部托起,或从上面拉起其胸部,使其面部露出水面,然后将其拖上岸。

2.清除口鼻堵塞物:让溺水者头朝下,撬开其牙齿,用手指清除口腔和鼻腔内杂物。

3.倒出呼吸道内积水:救人者半跪,顶住溺水者的腹部,让溺水者头朝下,拍背。

4.人工呼吸:对呼吸及心跳微弱或心跳刚刚停止的溺水者,迅速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做胸外心脏按压。

5.吸氧:现场有医疗条件,可对溺水者注射强心药物及吸氧。条件不足的,用手或针刺溺水者的人中等穴位。

6.脱下外套:如果溺水者身上穿着外套,要尽早脱下,湿漉漉的外套会带走身体热能,产生低温伤害。

结束语

孩子,爸爸妈妈真的很爱你!舍不得你们受一点点伤害,不求你大富大贵,只求你一生平安、快快乐乐地长大!而对爸妈最好的回报就是:保护好自己,不私自下水游!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五

为了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周二的班会课上林老师给我们播放了一段影片——《儿童安全教育》。

这段影片的主要内容有:1、不要在马路上玩耍。2、认识各种急救电话。3、认识各种危险标志。4、不要在不要在电梯里玩。5、不要在阳台上玩。6、注意乘车安全。7、小心火灾。8、不要去建筑工地玩。9、过马路要小心。

我们从这个影片懂得了:我们要时时刻刻避免危险的发生,遇到危险用相应的方法来拯救自己。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六

家长应教给小孩子这10句“保命”金言!有必要让孩子意识到什么事危险,怎样能更好的保护自己。下面这10句“保命”金言,一定要教给孩子!

1.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教育孩子人人有若干权利,如呼吸权、生命权、隐私权,这些权利任何人不能剥夺。告诉孩子,任何人也无权剥夺他的安全权,安全重于一切。

2.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孩子应当知道身体属于自己,身体的某些部分应被衣服所覆盖,不许别人看,不许触摸。孩子有拒绝亲吻、触摸的权利。

3.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告诉孩子在遇到坏人时有权坚决拒绝坏人的要求。许多坏人表面凶狠,内心却很胆怯。所以众多孩子齐心协力,一齐高喊"滚蛋",通常能把坏人吓跑。万一遇到真正的身体威胁,孩子身单力薄,一般只能向坏人屈服。有时,孩子们会担心被坏人抢去财产回家挨打受骂。例如有的小孩会想:如果我的自行车被坏人抢了,父母准会打死我。应告诉孩子,他们的身体安全比自行车重要得多。

4.小秘密要告诉妈妈

向孩子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孩子向父母讲明真情,父母都不会怪罪的,而且会尽力帮助孩子。当孩子向大人说实话时,他们应被充分信任。大人应当马上信任孩子并及时帮助他们。例如,在性骚扰事件中,如果孩子向大人诉说,而未得到信任,这种骚扰也许会经年累月地持续下去。

5.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

有权不听陌生人的话,不喝陌生人的饮料,不吃陌生人的糖果。有权对毒品、烟酒坚决说不。

6.不与陌生人说话

孩子有权不和陌生人说话,当陌生人与孩子说话时,孩子可以假装没听见,马上跑开。生人敲门可以不回答,不开门。告诉孩子,对陌生人不理睬是对的,小孩没有能力帮助陌生人,大人绝对不会认为这是不礼貌的。

7.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

为了保护自己,孩子有权打破所有规章和禁令。告诉孩子,在紧急之中,他们有权大叫、大闹、踢人、咬人,甚至打破玻璃,破坏家具。司马光砸缸就是典型事例。

8.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遇到坏人、地震、大火,孩子应当果断逃生,拔腿就跑。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自警、自救、自助,可以不要等大人的指挥。

9.不保守坏人的秘密

告诉孩子,即使他曾发誓不告诉别人,但遇到坏人欺负一定要告诉家长,这些秘密千万不要埋藏在心里。比如有人欺负了你,他往往说:"小朋友,这个事告诉爸爸妈妈是不对的,咱俩拉个钩,这是咱俩自己的小秘密。"这个对不对?坚决不对,所以要让孩子知道他有不保守秘密的权利。

10.坏人可以骗

遇到坏人,可以不讲真话;机智应对,才是好孩子。

社会上的坏人防不胜防,一定要让孩子知道什么是坏行为,应该怎样面对,遇到任何问题都应该告诉父母,不能埋在心里。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根据卫生部、教育部2010年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76号令),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规范,加强监督、检查与指导。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妇幼保健机构负责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具体内容包括: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健康教育、伤害事故预防等。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辖区内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具体内容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消毒等。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辖区内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六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管理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第三章卫生保健工作

第七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各年龄段儿童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季节变化,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养儿童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为儿童提供合理的营养膳食,科学制订带量食谱,保证膳食平衡。食物品种多样且搭配合理,1-2周更换一次食谱,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三)制订与儿童生理特点相适应的体格锻炼计划,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开展游戏及体育活动,并保证儿童适宜的运动量和足够户外活动时间,增进儿童身心健康。逐步开展3-6岁儿童体质测试,根据儿童体质状况,指导儿童体格锻炼。

(四)建立健康检查制度,开展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健康档案。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做好常见病的预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对缺课缺勤儿童及时进行电话随访,并做好记录。

(五)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六)协助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免疫接种工作。在儿童入托时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七)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对体弱儿以及肥胖儿童进行专案管理。配合妇幼保健机构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

(八)建立卫生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和预防儿童伤害事故的各项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

(十)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掌握儿童健康状况。

第八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疑似传染病或有相关症状的患儿,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及时将疑似传染病人转送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确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应及时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符合停课条件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及时下达停课意见书。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组织召开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例会,督促落实卫生保健工作。工作例会每学期至少一次。

第十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托幼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对重点传染病实行分片包干管理,落实责任人,责任人定期对托幼机构进行巡查。

第十三条上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下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章托幼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十五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向卫生部门申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取得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后,方可正式招生。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组织,评估组成员应包括妇幼保健管理、儿童保健、膳食营养、疾病预防、卫生消毒等专业人员。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妇幼保健机构承担卫生评价工作,妇幼保健机构收到托幼机构提交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估组对托幼机构进行现场评价,并出具“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取得办园(所)资格的托幼机构每年进行一次卫生保健工作质量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通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和分级定类管理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九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二十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接受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妇幼保健机构召开的工作例会。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二十一条上岗前健康检查及要求: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所在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既往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二十二条定期健康检查与管理要求:

(二)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离开托幼机构工作岗位;

(三)凡患有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应及时规范治疗;

(四)凡患有下列疾病的人员,需离岗治疗,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回托幼机构工作。

1、食堂人员和保教人员有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第五章儿童健康管理

第二十三条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及要求:

(一)儿童入园(所)前须经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健康体检。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填写统一规格的“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二)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入园健康检查结果3个月有效。

(三)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体检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园(所)。

(四)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第二十四条儿童晨间检查及全日健康观察要求:

(一)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做好每日晨间入园(所)儿童的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询问儿童是否有相关传染病类似症状接触史。

(二)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三)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查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尽快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

(四)患病儿童原则上应离园(所)休息、治疗。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接受康复期或轻症患儿家长委托喂药的,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带儿童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第二十六条儿童定期健康检查及管理要求:

(一)托幼机构应对每位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咽部、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测血红蛋白,测查视力、听力。

(二)1~3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半年检查身高、体重、视力和口腔一次。所有儿童每年检查一次听力,检测一次血红蛋白。

(三)体检时要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评价和分析,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对体检中发现的疾病,督促及时治疗。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年度考核、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九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对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002年9月17日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联合发布的《江西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实施办法》(赣卫基妇发[2002]12号)同时废止。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八

“救命啊救命啊!”

这时候,“嘭!”的一声,老牛破门而入,救了小鸡宝宝,狐狸见计划败露,只得逃走了。

小鸡宝宝后怕的说:“谢谢您,老牛伯伯,我不应该轻信坏蛋的!”

老牛笑着说:“下次要记住,坏人好人不是写在脸上的,而是要看它的内心!”

小鸡宝宝听了,连连点头。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九

甜甜和妈妈去动物园玩儿,甜甜被可爱的动物们吸引住了,只顾着看动物,一回头,妈妈就不见了。

甜甜急得大哭起来,路上的保安大叔看见了,上前问道:“小朋友,你怎么啦?”

甜甜说:“我和妈妈走散了。”

保安大叔听了,说:“没关系,我去广播站帮你找妈妈,只要你的妈妈听见了,就会来找你的。”

甜甜不哭了,她说:“谢谢您!”

过了一会儿,就听见保安大叔在广播里大声喊:“甜甜小朋友家长,你的孩子现在正在广播室,请你听见了赶快来吧!”

甜甜就这样等啊等,等了一会儿,妈妈果然来了,她高兴的搂住甜甜,说:“孩子,你去哪里啦?吓死妈妈了!”

甜甜抹了抹泪珠,说:“妈妈,以后我再也不乱跑了!”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十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原则,为提高儿童伤害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国家《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总方案》、《市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xx小学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1、提高儿童伤害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拓展、营造儿童伤害预防教育氛围;

3、评估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有效的儿童伤害预防教育材料。

该项目由中心小学校长室牵头、总务处协助、各项目年级负责实施。

项目设立工作组,由中心小学张义岳任组长,鲍振荃、邓峰任副组长,由中心校长室负责项目工作技术指导。

校长室主要职责:负责全校项目实施24个班级,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动员、培训及督导等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督促项目学校按时完成项目工作。

(一)教材发放及教学反馈

1、项目工作组于20xx年10月27日进行项目培训。项目教程包括:

(1)“步行安全”主题伤害预防教材;

(2)“远离火险”主题伤害预防教材;

(3)教材与教学反馈表。

2、各项目年级认真组织各年级开展一课时的步行安全和远离火险两个伤害预防主题教育。

1、20xx年10月27日,由校长室召开项目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2、20xx年10~11月,各项目年级完成各年级开展一课时的步行安全和远离火险两个伤害预防主题教育。项目工作组检查和指导学校伤害预防教育和教材使用情况,收集项目工作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4、20xx年12月项目工作组回收学校教材和教学反馈表,并于月底前按要求将项目材料上报至区项目工作组。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十一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有助于儿童健康、安全地成长。你想知道儿童安全教育故事有哪些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儿童安全教育故事吧!

猪妈妈刚出门没一会儿,门铃就响了。

“叮咚!叮咚!”隔着铁门儿,猪宝宝看见门外站着一只大老虎。

“您有什么事儿吗?”猪宝宝问。

“好可爱的小猪啊!是这样的,你的妈妈在我家做客,让我来接你!”老虎殷勤的说。

“是吗?我妈妈在您家?”猪宝宝怀疑的问。

“是啊!你先打开门再说吧!”老虎说。

“我家的门可是有密码的,你先说出来,我才能开门!”猪宝宝说。

“密码?”老虎说着,心里疑惑的想:“还有密码?到底是啥?”

“是……小鸡炖蘑菇?”

“不对不对!”

“那就是……是……芝麻开门儿?”

“不对不对!”

老虎猜了老半天,也没说出密码来。

没办法,最后只得灰溜溜的跑走了。

一大早,猪妈妈就来到鹅大婶家,焦急万分的对它说:“鹅大婶呀!你可得帮帮我,我家孩子不见了,到现在还没回来,这可怎么办哟!”

鹅大婶听了,也为猪妈妈着急,它说:“别担心,我们一起去找找!”

猪妈妈点了点头,和鹅大婶一块儿去找小猪了。

找啊找,找啊找,找了好半天,也没有找到小猪,猪妈妈嚎啕大哭起来,鹅大婶也非常难过。

猪妈妈精疲力尽的回到家,却发现小猪已经回家了。它激动的抱住小猪,不停的说着:“你去哪儿啦?你可急死妈妈了哟!”

小猪不好意思地说:“我去同学家玩儿了,下了好大的雪,回不来了,所以就……”

猪妈妈生气又严肃的说批评它说:“那也要告诉妈妈一声,妈妈可担心了一天一夜啊!以后可不许再这样了!”

小猪看着猪妈妈厚重的黑眼圈和憔悴的脸庞,心里感觉非常愧疚,它低下头,说:“妈妈,以后我再也不这样啦!请您原谅我吧!”

猪妈妈紧紧的抱着小猪,好像怕它再次不见了似的。

原来,一只大灰狼正跟在它的身后呢

这只大灰狼已经它已经几天几夜没有吃饭了,所以饿得不行!它看见小猪噜啦那么肥嘟嘟、胖乎乎的,不由得“咕咚咕咚”咽着口水。

它走上前去,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的对小猪噜啦说:“小朋友,你好啊!我们一起玩儿好吗?我一个人实在是太孤单啦!”

小猪嘟拉看它这么可怜,说:“你真可怜,我陪你玩儿吧!”

大灰狼眼见着自己的计谋即将得逞,暗暗高兴,它又说:“我知道有一个地方非常好玩儿,我带你去吧!”

小猪嘟拉点点头,跟着它走了。

走啊走,走啊走,不久大灰狼就带着小猪嘟拉来到一处偏僻的森林里,然后,将它给吃掉了。

星期六的一天,妈妈要去上班,她叮嘱妮妮说:“妮妮,妈妈晚上回来,你一个人在家,千万不要给陌生人开门知道吗?”

“知道了妈妈!”妮妮回答。

妈妈走了没一会儿,“叮咚!叮咚!”有人敲门了。

突然,来了一个陌生人,她对妮妮说:“让我进去好吗?”

"不行,我不认识你!”

“我是你妈妈的好朋友!”

“哦,但我不会开门,怎么办?”

“那你把钥匙给我开门,怎么样啊?”

“钥匙不在!”

这时,妈妈回来了,因为她忘记了带手机。坏人看见她,连忙逃走了。

妈妈对妮妮竖起了大拇指:“妮妮,做得好!”

妮妮甜甜的笑了。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十二

儿童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园活动安全及防触电、溺水、跌落、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你想知道儿童安全教育故事有哪些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儿童安全教育故事吧!

小松鼠病了,身子软绵绵的,一点劲儿也没有。

妈妈问:“你想干什么呢?”

小松鼠说:“我想和人聊聊天。”

妈妈说:“你和妈妈聊吧。”

小松鼠看看妈妈,却想不出一句话来。

小松鼠小声说:“我想和好朋友聊天儿。”

妈妈的工作很忙,记不得小松鼠的好朋友是谁了。妈妈问:“谁是你的好朋友呢?”

小松鼠说:“胖小猪。”

妈妈赶紧告诉了胖小猪,说小松鼠病了,他想和你聊聊天儿。

妈妈上班去了。胖小猪可忙开啦。

他想:“小松鼠只有我一个好朋友,我再带上几个好朋友,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胖小猪告诉小猫昧和小白兔,他们答应一块儿去看望小松鼠。

他们来到小松鼠的家门口,就对着松树的洞口喊开了:“小松鼠,我们来啦!”

小松鼠探出脑袋,高兴地说:“谢谢你们,欢迎你们!”

可是,小松鼠没有力气,下不了树。他们的朋友们呢,又不会上树。

怎么办呢?

小猫咪说:“我们借一架梯子。”

胖小猪说:“借梯子没用,不安全。”

小白兔说:“那么高的梯子,我头晕。”

小猫咪和胖小猪也头晕,他们从没有爬过那么高的梯子。

他们正在着急,突然,小象走了过来。

小象说:“哈,你们遇到麻烦啦,来,我帮你们。”

小象伸出长长的鼻子,把他们三个都送上了树。

小象说:“你们好好聊,好好说,我在下面等着你们。”说完,小象把长鼻子架在树权中间。

小松鼠说:“我们到地上玩吧,我的小屋太小太挤啦!”

小象把他们又接了下来。

小松鼠坐在小象的鼻子上,开心极了。小象的鼻子,比他的小床还软和呢。

他们管小象的鼻子叫“最安全的梯子”。

以后,谁想登“最安全的梯子”,就给小象打电话。再胆小的小伙伴,只要坐在小象的“最安全的梯子”上,就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

猪妈妈刚出门没一会儿,门铃就响了。

“叮咚!叮咚!”隔着铁门儿,猪宝宝看见门外站着一只大老虎。

“您有什么事儿吗?”猪宝宝问。

“好可爱的小猪啊!是这样的,你的妈妈在我家做客,让我来接你!”老虎殷勤的说。

“是吗?我妈妈在您家?”猪宝宝怀疑的问。

“是啊!你先打开门再说吧!”老虎说。

“我家的门可是有密码的,你先说出来,我才能开门!”猪宝宝说。

“密码?”老虎说着,心里疑惑的想:“还有密码?到底是啥?”

“是……小鸡炖蘑菇?”

“不对不对!”

“那就是……是……芝麻开门儿?”

“不对不对!”

老虎猜了老半天,也没说出密码来。

没办法,最后只得灰溜溜的跑走了。

丁丁三周岁了,他喜欢在屋子里到处去发现神奇的东西。今天,他发现的好玩的就是电灯的开关,开关一摁,电灯就亮了,再一摁,就又不亮了。他自己在那一摁,一摁的,看着电灯一开一关的非常好玩。

被奶奶发现了,奶奶却很严厉的告他:“电灯开关不可以当玩具,因为电非常的危险,一不注意可能会引起火灾。”

丁丁听着很奇怪,就问奶奶:“什么是电啊?它为什么危险啊?引起火灾又是怎么回事啊?”

奶奶听到丁丁的问题,对他说:“奶奶也不知道怎么给你解释,等你爸爸回来了,你问他吧。”

丁丁带着这个问题,一直等爸爸下班回家。等爸爸一回来,他就迫不及待的问爸爸:“爸爸,爸爸,什么是电啊,它为什么危险啊,又怎么会引起火灾呢?我按电灯的开关,电灯会亮啊,也没有引起火灾不是?”

爸爸听着丁丁的问题,一下摸不着头脑,奶奶把事情说了一遍,爸爸才明白。爸爸把丁丁抱到怀里,对他说到:“电灯和电线里面住着好多被叫做电荷的小精灵,它们不停的在电线,电灯,电视,电脑,电车,以及电动玩具等一切用电的东西里跑啊跑的运动着。它们不是乱跑的,它们是沿着电线搭建的轨道跑的。电灯,电视,电脑等等用电器里都有轨道,这些轨道相通的话,一切用电器就能正常工作。

开关呢,就相当于红绿灯一样,开关打开时,电荷小精灵们的路就断了,用电器就不工作了;开关一旦合上,路就通了,就可以工作了。

但是这些小精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打架,一旦它们打起架来,就会引起火灾。

所以奶奶才不让你玩电灯的开关,因为一旦小精灵打架的话,真的很危险,很危险。而小孩子是不知道什么情况下电荷小精灵们会打架的。

所以丁丁以后千万别随便乱动电线和用电器。不过电动玩具没关系是可以玩的。”

丁丁听了爸爸的解释,终于明白了,原来电灯里有电荷小精灵啊。丁丁不喜欢它们打架,所以丁丁向爸爸和奶奶保证,再也不随便乱动电线,插座和开关什么的了。

小朋友们,你们一定也要像丁丁学习哟,千万别乱动用电器哟!

小松鼠病了,身子软绵绵的,一点劲儿也没有。

妈妈问:“你想干什么呢?”

小松鼠说:“我想和人聊聊天。”

妈妈说:“你和妈妈聊吧。”

小松鼠看看妈妈,却想不出一句话来。

小松鼠小声说:“我想和好朋友聊天儿。”

妈妈的工作很忙,记不得小松鼠的好朋友是谁了。妈妈问:“谁是你的好朋友呢?”

小松鼠说:“胖小猪。”

妈妈赶紧告诉了胖小猪,说小松鼠病了,他想和你聊聊天儿。

妈妈上班去了。胖小猪可忙开啦。

他想:“小松鼠只有我一个好朋友,我再带上几个好朋友,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胖小猪告诉小猫昧和小白兔,他们答应一块儿去看望小松鼠。

他们来到小松鼠的家门口,就对着松树的洞口喊开了:“小松鼠,我们来啦!”

小松鼠探出脑袋,高兴地说:“谢谢你们,欢迎你们!”

可是,小松鼠没有力气,下不了树。他们的朋友们呢,又不会上树。

怎么办呢?

小猫咪说:“我们借一架梯子。”

胖小猪说:“借梯子没用,不安全。”

小白兔说:“那么高的梯子,我头晕。”

小猫咪和胖小猪也头晕,他们从没有爬过那么高的梯子。

他们正在着急,突然,小象走了过来。

小象说:“哈,你们遇到麻烦啦,来,我帮你们。”

小象伸出长长的鼻子,把他们三个都送上了树。

小象说:“你们好好聊,好好说,我在下面等着你们。”说完,小象把长鼻子架在树权中间。

小松鼠说:“我们到地上玩吧,我的小屋太小太挤啦!”

小象把他们又接了下来。

小松鼠坐在小象的鼻子上,开心极了。小象的鼻子,比他的小床还软和呢。

他们管小象的鼻子叫“最安全的梯子”。

以后,谁想登“最安全的梯子”,就给小象打电话。再胆小的小伙伴,只要坐在小象的“最安全的梯子”上,就一点儿也不感到害怕。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十三

妈妈要从小

教育

宝宝

安全

问题,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幼儿安全教育

三字经

给你的宝宝背下来。以下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儿童安全教育三字经,欢迎大家阅读。

小朋友,住家中,要牢记,安全经;

上下楼,抓扶手,不乱跑,慢慢走;

有电器,不乱碰,水果刀,大人用;

家里人,都不在,谁叫我,都不走;

在床上,不乱跳,在阳台,不乱爬;

安全话,记心中,开心笑,茁壮长!

小心灵 要纯正 虚荣心 会害人 各活动 寻欢乐

小朋友 聚多多 讲规则 求公平 重参与 勇夺名

但必具 安全一 防中暑 是必须 降体温 缓情绪

对娇阳 作预防 感风向 寻阴凉 解衣领 莫立正

补水份 调平衡 为平安 多用心 上放学 人最多

人行道 向右靠 追逐闹 祸来找 雨雾天 衣着鲜

让他人 好确认 行平稳 避沟坑 遇开井 告路人

黑夜间 倍小心 最佳法 绕道行 穿马路 要注意

若带电 拉闸先 遇灾情 理智明 别恋财 速逃生

不参加 救火群 听指挥 有序退 与大人 紧相随

禁乱跑 不悲嚎

生活

中 爱善美 明真假 辨好坏

长机智 善冷静 用地形 借环境 有危险 能化简

防生人 闯入门 关门窗 锁上紧 若不走 报巡警

称熟人 门外等 父母回 再相请 已身份 要记清

家住址 线路明 知父母 名和姓 上班厂 何部门

电话号 要记真 出家玩 说实情 偏僻道 不独行

陌生人 不相认 杜送物 拒邀请 遇歹人 须谨慎

先镇定 脱险境 或高呼 寻帮助 或予物 缓矛盾

或观状 作反抗 记相貌 认特征 有条件 速报警

地点清 线路明 1 1 0 救人勤 遇洒仙见疯人

理志点 绕道行 远躲离 莫逗戏 惹不起 躲得起

不饮酒 禁吸烟 吸毒品 绝不能 自然界 有灾难

地震前 征兆缠 蛇离洞 迁移赶 禽鸟鸣 家畜喊

不吃喝 不进窝 奇声来 异光飞 有异常 听磋商

听大人 作说明

同学们 仔细听 重安全 惜

生命

过楼道 勿相争 不拥挤 宜轻静

体育课 不能少 准备足 安全保

出校门 要申请 遵校纪 要记牢

走公路 靠右行 过路口 先看灯

骑单车 莫搭乘 机动车 持证行

若旅游 莫独行 登高处 莫逞能

财物藏 不显摆 陌生人 勿轻信

网友话 辨真伪 迷网络 常劳神

荒学业 愧双亲 讲卫生 身有益

不吸烟 酒拒饮 作与息 讲规律

要游泳 组织行 禁玩火 防灾情

电装置 慎接近 遇险情 要冷静

先避开 再报警 欲求助 1 1 0

1 1 9 是火警需急救 1 2 0

人之间 应相敬 遇矛盾 互相忍

抓安全 贵有恒 不放松 钟长鸣

儿童安全教育心得篇十四

近年来,儿童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各界纷纷呼吁加强儿童安全教育。作为一位参加过儿童安全教育培训的家长,我深有体会地认识到,儿童安全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中,我从多个方面深刻理解到了儿童安全的重要性,并意识到自己在保护孩子安全方面的不足。因此,我愿意与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儿童安全的责任是个人和家庭的责任。无论是在家庭中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家长需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第一,我学会了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教育,如不流于孩子自由教育的时代,而是给孩子制定一些规矩和要求,明确告诉他们哪些是不能做的,哪些是危险的,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第二,我要注意环境的安全,如家中尖锐物品的放置,家中卫生间里是否有防滑垫等等。此外,我还注重孩子的身心健康,定期带孩子体检,关注孩子的营养摄入情况,确保孩子身体的健康成长。

其次,学校和社会也应当承担起儿童安全的责任。在学校和社会中,孩子们度过了大部分的时间。因此,学校和社会对于儿童安全的关注和保护是至关重要的。学校应该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儿童安全的意识,确保孩子在校园内的安全。同时,社会也应扩大对儿童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大众关注儿童安全问题,共同为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我们应该在社会中加强安全监管,建立有效的制度和法规来保障儿童的安全。

再次,多种渠道宣传儿童安全知识。由于各种原因,家长们无法避免地相对知识的常识性、专业性的不足。对此,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儿童安全知识。例如,参加儿童安全教育培训课程,阅读相关的书籍和资料,收听专家的讲座等等。此外,我们还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宣传儿童的安全知识。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大众传递和推广儿童安全知识,提高大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最后,我们要注重儿童安全的实际行动。儿童安全教育不仅仅是纸上谈兵,更需要我们将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这就需要我们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了解他们所处环境的安全情况,加强对孩子的监护,与孩子保持畅通的沟通,在孩子遇到困难时提供帮助和指导。另外,我们还需要关注社会的动态,积极参与社区和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推动儿童安全教育的实际落实。只有坚持行动,才能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安全。

总之,儿童安全问题是一个严峻的挑战,需要个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努力。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儿童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实际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儿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促进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73727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