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感悟的总结和反思,它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入了解自己,提高自身素养。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取问题,进一步改进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总结是我们提高自身能力的重要方法之一。做好总结能够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不足,及时纠正错误,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能力水平。积极总结,才能不断进步。从现在起,我们应该更加注重总结,不断思考自己的所见所闻所做,加以总结,并能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取得更大的成长。总结可以为我们的未来铺平道路,帮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更有针对性地发展自己。怎样利用适当的文学修辞手法来写一篇有韵味的心得体会?这些心得体会范文是对个人思考和体验的深刻总结,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一
三是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处罚力度相当强,可以看出新的领导班子对违规经营和违规操作的的打击和]处理决心,借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决心和信心。我们能能够理解,一个制度的执行,关键在于用什么作保障,信用社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要有一个好的运行机制、好的员工团队,好的职业素养来维护,而这个好的运行机制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有操作性的规章制度来作基本保证。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规章制度,就没有约束机制,就形成不了企业文化。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能充分的运行到工作实践中,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就等于没有制度,没有制定,在学习过程中,我们有同志觉得麻烦,怕开会,怕学习,认为只要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就行了,没有学习的必要,反正自己不犯,其实不然,我们不学习新制度,新办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规行为,什么是合规行为,那就只能一切凭经验办,凭感觉办,凭老办法办,自己违规也不知道,就象开展的普法活动一样,加强宣传,把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宣传到人,学习到人,使职工人人知道新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的内容,个个明确新的时期的新规定,做一个知法规,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合格职工,人不学要落后,学习制度的目的是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合规经营。我们不但要做学习制度的人,还要做宣传制度的人,更要做坚持制度,抵制违规的人。
不过所有的制度,纪律都是给可能准备违规和要违规踩红线的人制定的,信用社要打造一流队伍和一流服务,必须要加强管理,通过管理来实现约束职工行为,达到管理目的,作为职工中的一员,我们始终要坚信一切违规行为都是要受到惩罚的行为,学习了制度,明确了制度中规定的行为,我们就要自觉遵守制度,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合规操作。
学校管理制度精选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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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辅警队伍,相关部门建立了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通过自己多年的参与和实践,我体会到了这些制度的重要性和合理性。以下是我对辅警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辅警日常管理制度在维护秩序和安全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在社会治安方面,辅警在路口、村庄、商场等各个场所执勤,起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在这过程中,辅警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确保辅警队伍的纪律性和效率性,提高辅警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其次,辅警日常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辅警队伍的素质和水平。辅警是社会服务的典范,他们的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道德和职业素养。辅警日常管理制度中包含了各种培训、考核和评价等机制,可以促使辅警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从而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此外,辅警日常管理制度还能保障辅警的权益和利益。制度明确了辅警的权责,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和权益。比如,辅警日常管理制度规定了合理的工作时间、工作休息规定,保障了辅警的劳动权益。此外,制度还规定了对辅警的培训、奖励和晋升机制,保证了辅警在工作中得到合理的成长和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也发现了辅警日常管理制度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制度的灵活性不足。因为辅警的工作环境和任务需要经常变动,制度过于刚性,不能随时随地地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其次是对辅警队伍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虽然制度规定了一些奖励和晋升机制,但与一些其他行业相比,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最后是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有时候,一些辅警没有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强化监督和管理,以确保日常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综上所述,辅警日常管理制度对于辅警队伍和社会治安的维护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日常管理制度的执行,可以提高辅警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障辅警的待遇和权益。但制度也存在灵活性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和执行问题等一些不足之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提高灵活性,加强激励机制和管理监督,以不断提升辅警队伍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同时,辅警队伍也应积极配合执行,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三
今天是山东省20xx年远程培训的第一天,上午7:00即墨四中的全体领导干部就早早的来到了学校,根据各自分工再次检查落实好本次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学校将本学年命名为“服务年”,旨在全体领导干部树立服务意识,全心全意服务于广大师生。在新学年开始之际,学校决定从本次培训做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实施“123”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培训圆满完成。
3、指实施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三级管理模式,目标层层落实,具体负责完成每天各项培训任务的实施与目标达成。
上午8:30学校召开了“即墨四中20xx年教师远程研修动员大会”,学校分管领导就本次研修工作传达了上级精神,制定了工作目标,明确分工,并根据我市进修学校的布置提出了具体要求,老师们干劲十足,对本次培训充满了信心。
通过实施“123”管理制度,培训当天,学校上下井然有序,143名参训教师到岗及时,上线及时,学习积极,作业完成质量高。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四
员工宿舍相当于企业员工的第二个家,是为我们们提供休息的场所,也是为了我们可以更好的去工作。入住宿舍,就意味着成为了宿舍这个大家庭的一份子,就必须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以免对他人造成影响。也要把保持寝室的良好风气、干净、整洁作为自己的一项责任,时刻牢记。公司制定的《宿舍管理制度》有效的约束了我们的不良行为,有利于我们培养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习惯,以便于正常工作的有序进行。
伴随着入住宿舍人员的增加,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制度建立的最终目的是让宿舍的管理更规范,让所有的宿舍成员在工作之余有一个清洁、宁静、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生活及休闲环境。
《宿舍管理制度》涉及了入住条件、借宿、维修、清洁卫生等方面事宜的规定,为住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行为准则。
我们应该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爱护公共财物,按时归寝,积极打扫寝室,整理垃圾,保持居住环境洁净。我们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执行,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同事们在劳累一天之后,有个舒适温馨的空间,提高住宿质量。注重平时的打扫,可减轻我们大扫除时的打扫负担。目前,寝室按照值日表进行每日的清扫、拍照工作,整洁度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还没有达到非常整洁的地步,这需要我们大家的自觉和共同努力。
自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事要实事求是,不能敷衍。正确的指导思想是指导好工作的关键。因此,深入学习《宿舍管理制度》这件事也不应该流于形式,我们应该牢记那些规章制度的细节,让这些规定进入头脑、进到心里,真正体现在自己的行为上。我们是成年人,不应该像小学生一样总被人强调这些看起来很容易做好的事情。远离和摒弃那些坏习惯,约束自己,提升自己。因为在大家同住一起,并不是只有自己,个人不好的行为一定会对他人造成影响。
在生活中不能好好约束自己的人,在工作中也会相应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种生活中的惰性,必然会对工作的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应该扪心自问,我们尽全力做了吗?我们真正认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了吗?我们曾经有哪些不好的行为和习惯?我们给同寝人员带来了哪些不好的影响?我们到底需要怎样做才是对的?公司其他的规章制度我们是不是真正理解并执行了?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帮助我们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这不应该是负担。我们不该抱怨,我们应该感激,感谢这份关注、这份约束。想好了,就认真去做。为自己,为别人,改变自己。一个小习惯,也许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通过本次学习《宿舍管理制度》,我更加深入的理解了其中各项规定,也为我将来入住宿舍打好了提前量,我一定会按照其中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做到不影响他人休息,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工作可以有序完成。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五
辅警心得体会 15月10日分局召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后,我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了分局党委及主要领导有关“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用上级党委及主要领导的讲话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用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作为自身对照检查的镜子;对照职责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对照重点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围绕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开展了专题讨论活动,并提出“做人要做有心人、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要求全体人员工作生活中要树立信仰、尽心尽责并能做到正直正派。
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缓减警力不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派出所辅警素质的强弱、能力的大孝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反映派出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体现着本级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作为派出所辅警,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优秀人员,本人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围绕树立“一个信念”、强化“四种作风”、提高“四个能力”,谈几点拙见。
一、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
政治信念是派出所辅警政治是否成熟的具体表现,起着决定和导向作用。所谓信念,是指一个人对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或一项事业坚定的信仰和长期的坚守。派出所辅警的政治信念,是其世界观的客观反映,它决定着每名同志的政治主张、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决定着为谁工作、为谁服务。忠诚是政治信念的集中体现。“忠诚带来信任,你将被委以重任,获得梦寐以求的广阔舞台”。作为派出所辅警要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公安事业、忠诚于本职工作岗位,更要忠于人民、忠于群众。实践证明,一个人没有信仰和忠诚,就不会有良好的品质,政治就不合格,组织就不会重用,你个人越有能力,越与组织的需要背道而驰。所以,派出所辅警要始终围绕“服务辖区、服务人民”的要求,做到心中有组织、工作为人民、办事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始终做一名让群众欢迎的人,做一名让同事信得过的人,做一名让领导放心的人。
二、强化四种作风
作风是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作为一名派出所辅警更要强化“四种作风”,树立基层辅警良好形象。
一要有无私奉献的作风。派出所的性质任务,决定了派出所辅警大量的、经常的工作是为所队服务,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甘为人梯,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为重,以辅警形象为重,在个人利益上,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加班加点是辅警常有的事,失去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常常受亲人埋怨和朋友误解;在工作中,为了坚持原则,有时还要得罪人,遭非议;如果没有牺牲精神,甚至必要时的忍辱负重精神是不行的。
二要有细致周密的作风。派出所辅警日常要做大量辅助性性工作,如接处警、日常巡逻、协助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协助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工作等,事情虽小,涉及面却很广。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不谨慎,就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形象、影响到群众信任度。有些事情处理不好,甚至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每个派出所辅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细致周密,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天衣无缝,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得体适当。
三要有正派的作风。长期在基层工作,不少派出所辅警靠正派的作风,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的信赖,机关文职人员往往会把派出所辅警的一举一动当成效仿的对象。因此,派出所辅警要有光明磊落、不循私情的宽广胸怀;要有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严肃态度;要有严于律已的思想品德。一切言行以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群众一视同仁,做到不以个人恩怨、好恶待人,不谋取任何私利,做好榜样,树好形象。
四要有狠抓落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抓好工作落实是派出所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辅警在协助民-警开展群众工作时要具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关键是提高自身开展各方面群众工作的能力,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认识的深化,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同时,要深入辖区接触群众,不断增长群众心中的知明知信度,善于交流和处事,善于探索把握规律。
三、提高四个能力
作为一名称职的派出所辅警,不仅要精通群众工作,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了解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这就必须努力提高“六个能力”。
一是提高协助执法办案能力。派出所辅警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事件发生后,不能光靠民-警去办理,要主动配合抓好信息研判,主动发现和研究案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对每一个案件,善思考,善于学习如何面对嫌疑人切入案件关键;善模仿,开动脑筋,回想过去的执法办案中有无类似案件,第一时间找到案件的关键点给办案民-警提供帮助;善总结,更好地掌握办案规律,吃一堑,长一智,干一事,进一步。
二是提高文语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基本要求,更是其思维深度、知识广度和灵敏程度的综合反映。派出所辅警从事的是协助巡逻处警、协助民-警执法办案、接触群众的工作,离不开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这两种形式。协助巡逻处警、接触群众,大都是通过口头表达进行的。口头表达,要力求做到谈吐把握分寸,说话讲究艺术,语言恰到好处;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的基本功,或叫“看家本领”。一名合格的辅警必须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驾驭文字,准确地表达言辞,作出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清楚、文从字顺、简洁明快的各种文章信息。
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具备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是对派出所辅警的基本要求。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透彻分析的正确把握上,从而得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正确结论,向所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所领导决策服好务。每位派出所辅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中心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尤其是维稳工作,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提供情报,作出解决,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提高处理事务能力。派出所辅警是基层派出所的重要辅助力量,既要站在领导们的角度想大事,也要作好全所每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既要想大事,又要干小事。努力在“快、准、狠、严、实”五个字上下功夫:“快”,就是领会领导的意图快、工作落实快、完成任务快,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反应快速,办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准”,就是准确领会领导的要求,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准确地把握自己位置,吃透上级精神,正确地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狠”,就是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本着服务人民的精神,坚决狠打严打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的降低各类案事件的发生;“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检查督促;“实”,就是求真务实,工作扎实,狠抓落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回音。
辅警心得体会 2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我聆听了高政委的讲话,深受教育和鼓舞,高政委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教育课。赵书记、邱主任宣读的《条令》和《规定》为我们今后如何担当辅警工作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回想一年前,我们带着稚雅与好奇、带着希望与执着,共同加入到公安这个庞大的队伍中。今天,经过历练的我们早已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回首过去,留下的不仅是辛劳的忙碌和默默的奉献,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我们成长了、成熟了??,经过一年的辅警生活,我们真正的懂得了辅警的内涵。
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处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而作为辅警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经历过“跳楼女”的第一现场;处理过棘手的杀人案件;也接到过报警人自首的特殊电话。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对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和解读。我们深知,警察需要的是睿智的头脑,足够的胆识和机敏的观察,而绝非肤浅的完成任务。只有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民扰、救民困,才是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
为此,我们要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去履职尽责,一是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每天8小时的工作要合理安排,拒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决不脱岗,决不在上班时间玩游戏。8小时之外要坚持学习。要想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名警察,只有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个人素质才能达到最终达到目标。同时,我们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公共场合也要做到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二是在服务上要树立良好形象。我们每天面临的人群是老百姓,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我们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有修养、不混装,不使用粗鲁语言、不滥用职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并以耐心、热心、细心的态度接待。严格杜绝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影响到公安形象的现象发生。三是在纪律上要严格遵守辅警条令和规范。刚才高政委提到的饮酒、打扑克、麻将,还有酒后开车等,我们这个群体中确实。既然提出我们就改,有问题我们就解决。规范自己的不良行为不仅能提高警察这个职业的形象,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增强了个人涵养的过程。在任何一个岗位上的辅警都是做到“三守”。即遵守三项纪律、四项铁规、五条禁令;遵守辅警纪律条令;遵守警容风纪规定。
我们不能忘记警察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更不能忘记警察的忠诚就是无私坚守。所以,做为新一代有朝气的青年人。我们要立场坚定,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局党委及前辈们的带领下,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辅警,用实际行动向局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辅警心得体会 34月11日,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规定》,即:“七条禁止性规定”,党组书记、主任董玉玲结合我委实际,就贯彻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 作了重要讲话。委党组制定了《关于全面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的意见》,通过学习教育,感触很深,下面谈谈自己肤浅的认识。
禁令是铁的纪律。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有铁的纪律,“七条禁止性规定”就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克服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这就要求我们机关干部“有令就行、有禁就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尽量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七条禁止性规定”把打麻将第一次写进文件并作为禁令,这说明市委、市政府对“禁赌”的决心,要做到这一点,对每一个人来说,无疑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又是委党组成员,一定要带好头,按照规定条款,坚决执行。关于出台奖励政策的权限规定,20xx年年终目标考核后,个别县市区人口与计生局领导要求市上给奖励政策,自己在没有请示领导的`情况下,擅自出台奖励政策。学习“七条禁止性规定”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己一则无权、二则违纪,必须警钟长鸣,坚决改正。
认真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树立良好的风气是当前的首要任务。如何在机关内部形成“有令就行、有禁就止”的浓厚氛围,领导是关键。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用榜样的力量去感化和带动每一个职工。好的风气,既是抓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只有树立了良好的风气,才能带动和促进机关作风的好转,才能保证“七条禁止性规定”的正确执行。
制度是有效的保证。全面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必须要有规章制度来保证,有效的规章制度是加强机关管理的唯一途径。机关以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还须不断完善。委主任办公会对机关及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进行了修改,从“帐户管理、政府采购、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公开监督”五个方面作出了硬行规定,同时还完善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通过检查督促,要确保已有的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监督是落实的关键。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失去监督,规章制度如同虚设。要在机关内部建立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一是领导干部定期进行述职述廉报告,把执行“七条禁止性规定” 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问题剖析要有深度,对改进措施要有力度。委党组每年要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二是在职工开展读书谈心活动,倾听群众呼声,集思广益,及时纠正决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偏差。三是建立职工举报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实行公开监督,欢迎职工查询、举报、反映,要求在限期内予以解决和答复。四是由纪检组出面,征求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口与计生局对委机关工作人员遵守“七条禁止性规定”情况的反映,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启发教育和示范教育的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
辅警心得体会 4上学的时候经常和同学玩警察抓坏人的游戏,我常扮的是地主坏蛋分子,而心里却惦记着同学不知从哪弄来的那顶军帽。梦想着有一天成为一名穿着橄榄绿的解放军或者人民警察。
长大一些了,看到电影里的警察用扩音器喊着:“你们被包围了……”总是有些激动不已。警察,总是和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些词联系在一起。这是一个男性的、让人有点热血沸腾的词。
学校毕业后在社会这所大学校里摸爬滚打了三年。两个月前加入维扬巡防大队,成为一名辅警队员。
辅警与民警是不一样的。辅警的制服没有臂章,编号是32开头……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没有执法资格,许多活动必须要在民警的带领之下才能完成,我们只能跟在后面做,没有自己的主张。
难道梦想是丰腴的,现实是……
不,不对。
辅警与民警也是一样,我们也时常被老百姓称为警察同志。我们的身上也系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打击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责任。我们的身上同样要体现出正义、勇气、奉献、智慧、力量这样的精神。
“控制案件高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处置突发事件”是上级领导机关赋予我们巡防大队的重要职责,作为一名巡防大队的辅警队员,只有练就一双火眼金睛、熟练掌握盘查技巧、提高自身的训练素养,才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平安扬州建设进入新的时期,我们也会与民警一样,努力工作,确保巡区内平安稳定,确保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良好的治安秩序、和谐的社会环境迎接每一天的朝阳。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六
近日,叠山镇财政所学习了弋阳县财政局印发的《乡镇(街道办)财政所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认真研读文件内容,我所全体所员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是明确岗位职责,遵守工作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廉政建设。各自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共事,互相协作,认真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实行下一级向上一级负责的工作岗位责任制。认真学习财政理论、财政法规及有关业务知识。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二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处理好每一笔财务账目,理好财、管好钱。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手续不齐全、记载不正确的票据、凭证予以退回或补充更正。
三是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提升所容所貌。办公场所随时保持清洁、整齐、美观,做到人与物、硬件与软件、楼内与楼外的和谐统一,充分展示良好的文明卫生环境。
四是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严肃认真,热情周到,及时答复及时请示,让来访群众满意,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
五是做好档案的整理与维护,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分类及时立卷归档,归档的各类档案应按年、月依次排列,分类起止年度和保管期限。
县财政局印发的财政所管理制度规范了财政所的管理,为财政所工作人员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对本次文件的学习,财政所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此管理制度办事,真正做到心系群众,财政为民。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七
通过本次制度学习,我感觉有部分员工对公司制度缺乏必要的认识,忽略了它的重要性,都有意无意违反着公司制度;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加强学习公司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但可见它的含义又是显而易见的。制度是我们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保证,如果在工作中我们不了解制度不按制度执行,那就会导致既定的工作停歇,也会阻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只有公司员工都自觉地遵守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营运工作才能做到合理化、规划化、制度化,公司才能够做大做强。
一家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一个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制度不是为某个员工、某个职级或某件事情而制定的,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及管理者对制度的执行力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我们作为一个公司的基层管理者,更应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事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样才能更有利保障团队的建设。
没有一个合作无间、积极进取的团队,公司的各项工作就难以开展。此次学习,让我深深明白到,没有完美的个人,但有完美的团队。一个优秀的团队是建立在相互支持与信赖的基础上,并要有清晰的共同目标、相关的专业技能、相互的尊重与信任、有效的沟通等因素。
学习时间虽然是短暂的,但只要坚持学习,我们才能不断地进步、成长。所以,我们应报着感恩的心,努力建立一个优秀的团队,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尽己所能。
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二: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1801字)
自3月13日,市分行机关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十几天对13部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全省农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例如,不认真学习《合同法》和农业银行《信贷新规则》,信贷岗位的员工,就不能熟练掌握信贷各环节上的操作规程,就有可能在调查、审查、贷后管理等工作各环节出现偏差,而带来信贷风险的发生。作为从事文秘工作的人员,如果不学习《保密法》,不熟悉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有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造成解密事故的发生。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员工。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中草药能够熟练地用运。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内部颁布的《员工违规处罚条例》《信贷新规则》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对于那些虽然重要,但与我们关系不大的可以不去学习或者一知半解,稍懂大意就可以了。如《国际法》、《国际私法》、《证据法》、《航空器管理法》等等这些我们平时不用或很少接触的可以绕过不学。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们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另外,在学习教育上应突出教育的普遍性,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抓好结合点,把思想道德教育、普法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学先进、学英模活动结合起来。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因此,通过近一个时期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认为当前关键要加强对基层一线操作人员的选用和教育,切实把那些政治思想上靠得住的员工放到计算机操作岗位上;要强化制约,严格计算机密码管理,在级别管理技术上,对不同的行业功能和不同的使用权限要严格控制,修改文件和数据要自动进行登录备查;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业务运作不能交叉,柜员离岗必须实行签到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要加强事后监督。监督金融会计凭证的真实性,账户、账表数据的有效准确性,检测软件的正确性。
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三: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1023字)
近期,我行大力组织开展“公司规章制度”教育活动,我积极参与其中,我感受颇深,一是深刻感受到了学习的收获,进一步树立了我的合规意识,并为我如何在工作中处理好发展和风险的关系指明了方向;二是深刻感受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学习之后才发现我们目前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学习公司规章制度,坚持合规操作已非常之迫切。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公司是我们的家,我们要共同爱护好。通过学习,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认真思考,要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办法,个人认为需从以下方面努力:
一是树立好一个观念,那就是合规观念。公司规章制度是以负面惩戒来防范、杜绝我们业务经营中的一些风险,正如我们常说批评教育只是手段,目的还是要确保业务经营合法合规,因此,学习好、执行好公司规章制度的一个前提就是我们要有强烈的合规意识,牢固树立企业文化核心理念中“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管理理念和风险理念。
二是坚持两个原则,在工作中要做到合规,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就必须坚持从我做起的原则,公司规章制度适用的对象为全行员工,那么它的执行和落实就要全行每一个员工从自身做起,达到以点拉线带面的全局效果;就必须坚持从细节做起的原则,细读公司规章制度,各类违规行为涵盖各个阶层、各项业务、各种环节,特别是诸多看似常见、看似轻微的细节之处,往往是最容易触犯之处。以第九节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来看,擅自篡用他人c3密码进行业务操作的最严可给予开除处分,而我们实际操作中经常有使用他人c3用户进行业务的。因此,我们在执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时要树立“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敬畏之心。
三是建立三种机制,公司规章制度要达到长效,我们就必须建立好学习机制、监督机制和落实机制。首先是要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个层面的学习机制,只有通过学习,我行才能知晓哪些是能做的、合规的,哪些是不能做的、违规的,同时通过典型案件事例来时刻敲响我们的警钟;其次是要有全方面、全流程、全员的监督机制,通过监督来使全行员工都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仅在行内形成一种监督,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客户等行外人员实现外部监督;再次是要有不折不扣、公平公正的落实机制,对于恶意的违规行为要做到严惩不贷,严格执行办法,对于非恶意、自我认识强、改正到位,未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警示教育为主,同时在处理违规行为中一定要做到可观、公平公正。
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四: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876字)
自开展了公司规章制度学习活动以来,通过对“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管理办法”、“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故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谈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的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们只抱着干好每天的工作,而规章制度学习与己关系不大、可学可不学的想法,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在学习时也不够深入,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规章制度、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公司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通过这次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我意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方面的内容理解的不够深刻细致,平时不是很重视。二是每次做完工作,不善于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三是对工作中不善于自我创新,不进行深入的研究。四是对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不能够做到很好的自我调节,导致有时工作态端不端正从而影响到工作。
针对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采取如下改进措施: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反省,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平时应多了解一些有利于工作与公司发展的比较具有新颖的一些好的想法与意见。四是对于自己的工作态度方面,应加强自我调节,在以后的工作坚决杜绝这种事情发生。
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五:公司规章制度心得体会(491字)
当今世界各国还没有走出经济的危机,企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公司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要想抓住重要的战略和机遇期,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必须要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制度是发展形势的要求,是竞争的手段,是实现目标的保障,因此贯彻落实我公司的制度势在必行。
现金业务是一项需要极其细微谨慎,容不得半点差错的工作。这对于我来说既是一分挑战,又是一份责任。
因此就更要落实我公司对现金保管的工作要求,在工作中要做到精力集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沉着冷静,把我公司的所有制度与实际工作更好的结合。
通过对我公司制度的学习我还明白了,要想把工作做好,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1.要做好一个工作,就必须要热爱这个工作,精业、敬业的为全体职工服务。
2.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精益求精,工作起来就要全身心的投入,不为外界所干扰。
3.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在干好日常工作的前提下,我们需要不断的充电和学习
4.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和默契度
我想我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继续学习下去,不断的总结自己,反省自己,为公司的发展进一份绵薄之力。
[公司管理制度心得体会]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我聆听了高政委的讲话,深受教育和鼓舞,高政委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政治教育课。赵书记、邱主任宣读的《条令》和《规定》为我们今后如何担当辅警工作提出了规范性的要求。回想一年前,我们带着稚雅与好奇、带着希望与执着,共同加入到公安这个庞大的队伍中。今天,经过历练的我们早已褪去了稚嫩的外衣。回首过去,留下的不仅是辛劳的忙碌和默默的奉献,可以说过去的一年,我们成长了、成熟了??,经过一年的辅警生活,我们真正的懂得了辅警的内涵。
辅警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辅助力量,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执行服务群众、巡逻防范、协助社会管理、处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而作为辅警在这一年的工作中经历过“跳楼女”的第一现场;处理过棘手的杀人案件;也接到过报警人自首的特殊电话。我们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对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有了全新的认识和解读。我们深知,警察需要的是睿智的头脑,足够的胆识和机敏的观察,而绝非肤浅的完成任务。只有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解民扰、救民困,才是一名警察的神圣职责。
为此,我们要按照局领导的要求不折不扣的去履职尽责,一是在工作中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每天8小时的工作要合理安排,拒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决不脱岗,决不在上班时间玩游戏。8小时之外要坚持学习。要想成为一名符合新时代所要求的名副其实的人名警察,只有不断的.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个人素质才能达到最终达到目标。同时,我们不仅要在工作中做出表率,维护自身形象,而且在公共场合也要做到表里如一,严于律己。二是在服务上要树立良好形象。我们每天面临的人群是老百姓,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我们要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有修养、不混装,不使用粗鲁语言、不滥用职权。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要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并以耐心、热心、细心的态度接待。严格杜绝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而影响到公安形象的现象发生。三是在纪律上要严格遵守辅警条令和规范。刚才高政委提到的饮酒、打扑克、麻将,还有酒后开车等,我们这个群体中确实。既然提出我们就改,有问题我们就解决。规范自己的不良行为不仅能提高警察这个职业的形象,而且对自己来说也是增强了个人涵养的过程。在任何一个岗位上的辅警都是做到“三守”。即遵守三项纪律、四项铁规、五条禁令;遵守辅警纪律条令;遵守警容风纪规定。
我们不能忘记警察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我们更不能忘记警察的忠诚就是无私坚守。所以,做为新一代有朝气的青年人。我们要立场坚定,时刻铭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局党委及前辈们的带领下,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努力做一名合格的辅警,用实际行动向局党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九
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演变和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需求增加,辅警在社会治安维护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为执勤一线的辅警,我深深地体验到了这份责任的沉甸甸,也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最重要的是要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法律是社会的红线,也是我们上岗执勤的底线。我们要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增强法律运用能力,以正确处置各类案件。同时,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时刻保持职业道德,遵守纪律规定,维护形象和利益,严禁超越权限和滥用职权,要求自己始终是法律的执行者和人民的保护者。我记得有一次,在执勤岗位上,路过一对正在争吵的夫妻,我主动上前调解,结果双方完全不予理会。急躁的情绪下,我犯下了非职务犯罪的行为。我意识到自己在那一刻偏离了自己作为一名辅警的初心,感到非常愧疚和惭愧。因此,以后我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力争做到公正执法。
其次,守护社会治安需要我们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的联系。在岗位上,我们经常与人民群众有各种各样的接触,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亲和力和沟通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每一个人民群众的权益,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我记得有一次,接到举报电话,前往一家酒吧核实。当我与酒吧的保安交涉时,我上前主动与保安交流,在进行沟通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他们也是为了维护酒吧的秩序,工作环境复杂,才使得他们的工作难度增加。经过一番沟通,我将问题解决得得了,两方都满意离开。通过这个案例,我深切体会到,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才能更好地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真实情况,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
再次,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在社会治安维护工作中,我们常常面临着各种艰难险阻和突发事故,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要时刻保持冷静、自信,在各种突发事件和情况下能够迅速做出正确的反应和处置。同时,我们还要具备执勤能力,包括技术操作和各种应急处理能力。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情况,保障我们的工作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我们要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社会治安形势不断变化,我们必须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我们要加强学习,不断丰富专业知识,开展各种训练,提高执勤能力和反恐警戒能力。同时,我们还要注重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树立崇高的职业操守和追求卓越的精神品质。只有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我们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辅警是社会治安维护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巡逻执勤、突发事件处理、安全防范等多项任务。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体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一名优秀的辅警需要具备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与人民群众形成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执勤能力,并不断提升自我修养和专业素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守护社会的安全稳定。让我们为了更加美好与安全的社会共同努力!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
内容提要: 辅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治理力量,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对公安机关而言,辅警起到了重要的补充和替代作用。警察主要从事实质性和高权性的执法工作,而由辅警从事简单事务性和机械程序性的工作,实现有限警力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由于缺乏法律的明确规定,公众对辅警主体合法性的质疑一直在持续,辅警的法治化之路势在必行。该路径应该在遵循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应用行政辅助理论,建构辅警合法性基础。辅警的主体立法可以通过公安部的部门统筹立法、地方区别立法的两种具体方案展开,在清理文件的同时规范立法。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等生产要素流动性更加普遍化,阶层分化导致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愈发显现,违法和犯罪严重冲击着正常社会秩序,安全不再是触手可及的公共品,而是需要在精巧设计和严厉执行下的奢侈品。警力不足既是现有安全和秩序不尽如人意的借口,也是警察寻求更多关注、更多宽容,进而谋求制度变革的源动力。应对警力不足的最佳方式当然是无增长改善,[1]苏州的警务创新在很多具体做法上与之契合,[2]但是,无增长改善在大部分时候不具有普遍应用的效果,在创造力短期内提高有限的情况下,有效应对警力不足的方式就是增加警力。更多的警察需要同比例的扩大财政支出,这与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也不符合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的理念。同时,一个不断膨胀的警察机关既可能创造出更好的安全和秩序格局,也可能成为自由和效率等更高位阶价值的破坏者。因此,长期以来,警察机关采取招募治安联防队员、辅警等称谓不同但内涵一致的警察辅助力量予以应对。由于缺乏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法主体理论匮乏的情况下,警察辅助力量的合法化解释显得捉襟见肘,只做不说、只看效果不看授权,成为警察辅助力量的基本生存样态。
一、定位依据:基于公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治理思路
警察权力来源的依据在于实现法的安全和秩序价值,与此同时,安全和秩序也是人类不同主体共同捍卫的价值,在实现安全和秩序的目的过程中,警察从来都不是唯一的选择。对于私法主体的安全和秩序而言,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必须首先承担起自我保护的职责,警察只有在其自身力有所不及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而在公共领域,完全开放或者半开放的时空内部,警察是第一责任主体,对于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警察权行使不仅来源于警察法的直接授权,也来源于其他行政法或者公法的间接授权,在城市综合执法中警察往往担当强制力保留的角色,通过行政协助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中综合执法的整体目的。当警察、社会中间层、私人等不同主体同时拥有对安全和秩序的诉求时,各自所占据的位阶、比例、原则、方式、手段等即成为法治国家的基本规范,警察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导效能,这也是治安联防、辅警、保安、私家侦探等主体存在的合法性依据。警察辅助力量来源于人民群众,基本任务是协助警察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并逐渐成为国家和民间通力协作的典范,从国家到地方均受到普遍重视。不过在国家强化其控制社会的功能后,协作逐渐变成领导与组织,警察辅助力量基本丧失其自治性,通过国家和地方性文件对治安联防和辅警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一发展脉络。
(一)辅警前身—治安联防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软法规范
(二)辅警渐进:治安联防与社区警务战略的一体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区改造与重建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社区警务战略也在不断推进,治安联防成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的主要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目标和方法则是“依托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6]农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在借鉴社区警务的基本理念,同样强调安全防范的立体化和网格化,“逐步建立以驻村民警为主导,以群防群治队伍为补充,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要依托社区资源,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人员和义务志愿者相结合的邻里守望、看楼护院、看村护家等活动。” [7]治安联防的工作目标显然不同于封闭式空间内部的安全和价值追求,因为“城市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要发挥协助维护居民住宅区治安秩序的积极作用。保安服务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逐步推进保安服务专业化”。[8]小区的物业管理和保安服务公司主要靠市场化机制运作,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工作目标指向的则是封闭的时空,不具有公共性、开放性,这一点全然不同于警察及警察主导的治安联防,他们的存在和使命是以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为目标。
二、辅警主体定位的法治化路径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基本准则。在国家权力中,警察权力横跨行政和刑事领域,最具广泛性、主动性、强制性和自由裁量性,与普通民众联系最为紧密,必须成为法律监督的重点。警察权的行使的前提是警察执法主体资格的界定,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刑事执法,均需要通过制定并完善警察组织法,规范警察主体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并对各警察主体的法定职权作明确划分和界定。《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警察主体及警察权力做了基本规范。基于依法行政的压力,治安联防队员在实践中面临的诸多问题迫使公安机关调整思路;各地均在探索如何更加规范地运用警察辅助力量,很多地方开始采纳辅警这一源自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改造和规范治安联防队伍。
(一)怀疑、两难、否定:准确定位的必要性
警察辅助力量,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的成文法规定,似乎也不需要法律的明确规定,针对治安联防比较书生气的反问是:为什么要对群防群治的民间力量进行规制呢?如同私人权利,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的规定,其边界就不受限制。公安部和各地方公安机关也只能以内部文件的形式概括描述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及职责任务,“治安联防队是群众性的治安防范组织,是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 [9]实质性问题则是:治安联防队真的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吗?从公安部文件已经可以看出,治安联防队可能根据警察的要求参与到反扒窃等侦查任务中,甚至于在一段时期内,治安联防队员可以像警察一样行使警察权,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以抓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行为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强调,违法者冒充警察和冒充治安联防队员的行为之间具有本质区别,“行为人冒充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招摇撞骗罪从重处罚。行为人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抓嫖‟、没收赌资或者罚款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10]但是毫无疑问,治安联防队员的辅助警察功能其实被大大拓宽,在违法犯罪猖獗肆虐时期,治安联防队员享有警察权,不仅得到了被辅助的警察的承认,而且获得了普通老百姓的默认。
然而,传统行政法观念强调行政主体及行政授权的实体性合法,治安联防的主体定位和权力来源均无明确依据,其执法当然不会获得名义上的合法性。实体性非法执法如果能够披上程序性合法的外衣,辅之以合法律目的性内涵的解释,也许不会遭遇太大的非议。但是实体性违法恰好是程序性违法的一大前提,良莠不齐的治安联防和模糊不清的权力,使得治安联防在执法时流于恣意和无序,以致于到了2000年,公安部还要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本地区的执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凡有合同工、临时工、联防队员、保安人员等非人民警察从事公安行政执法任务的,必须一律停止,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和整顿。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要严肃查处,及时清理”。[11]尽管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来证明治安联防队员和警察在程序性违法上的恶性,但在执法人员比、执法数量比、执法的高权低权比等数据理性参照下,治安联防是否更应该被批判和否定。
(二)合法性障碍与合法律目的性:主体定位的破解之道
警察辅助力量的主体性地位从当下的成文法系统内部很难找到依据,左右摇摆的定位和模棱两可的权限不仅影响警察辅助力量的自身发展和权益,更从根本上动摇其辅助的主体—警察目的性的实现。从规范意义上说,不具有明确法律授权和委托的主体是无法以警察的名义执行法律的,警察辅助力量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其执法效果当然归于警察。问题在于,法律法规通常会明确规范执法主体的权责、程序等要素,也会明确规范具体的执法方式和手段,譬如对于枪支、手铐等警械都有概括的授权和在一定时空内的自由裁量权,警察可以基于不同的情境区别使用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警察辅助力量即便没有行政主体地位,也不能彻底剥离其主体性的特征,也会参照警械等警用装备使用的规定来执法。公安机关和地方政府之所以对警察辅助力量情有独钟,反复清理整顿却又周而复始,主要还是因为辅助力量具有的警力直接替代作用。
行政主体在理论和成文法规定上的匮乏和混乱则进一步加剧了警察辅助力量执法的合法性困局。警察辅助力量和警察之间的表面的皮肉分离,以及内里的骨肉相连,映衬着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理论的阴影,必须打破现有法律文本和实践观念的阻碍,按照合法律目的性予以重塑,让警察辅助力量的光芒正式闪耀。这也契合了王锡锌的观点,“传统意义上的依法行政逻辑,在面对行政立法兴起的现实时,面临着合法化解释能力的匮乏。回应这一挑战,需要对传统依法行政的合法化逻辑进行扩展,如果能够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机制保障行政规则与法律之间在形式上或者目的上的一致性,那么行政规则依然可以获得形式合法性并具有正当性。” [12]这要求我们必须从关注行政行为及行政主体权力的合法性,回归到行政主体设立时的功能及价值判断中。对于警察辅助力量而言,立足于协作及整合的服务型功能定位,捍卫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建立其合法性的关键。
三、主体定位的相关理论
在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来自于对警察国的批判和改造,并渐渐形成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两大原则。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必须受法律的拘束,一切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法律相抵触,此处的法律采取广义标准,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在某些领域中,行政机关必须有法律的授权才能采取行动和做出行为,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一词,一般仅作狭义的理解,即议会或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但是,“议会民主的发展、给付行政意义的扩大以及基本法对所有国家领域的约束都要求扩大法律保留的范围”。[13]虽然调整尺度有限,并且必须遵循必要的限度,“完全重要的事务需要议会法律独占调整,重要性小一些的事务也可以由法律规定的法令制定机关调整,一直到不重要的事务,不属于法律保留的范围。” [14]警察权和辅助警察权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满足公民、法人、组织等不断增长的安全需要,在遵守法律优先和法律保留范围的原则下,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原则,就成为安全实现的必经之路。
(一)法律保留原则在辅警法治化中的应用
长期以来,在我国行政执法实践中,不能准确区分组织法和行为法,一般认为,只要行政机关拥有某方面的事务的管辖权,就可以采取实现管辖权目的的一切必要措施,一度喧嚣尘上的城管可能是这一观念现实映照的极致。不惟城管,其他行政机关和行政辅助人员,也有类似的疯狂举动,交通协管员、计划生育协管员和治安联防队员等也深受此观念的影响。法律保留原则要求安全和秩序主要赋予警察承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逾越法律授权,行使维护安全和秩序的职责。但是随着社会变迁,警察无法面对爆发性和突发性增长的安全事件,增加执法主体成为必然的选择。由于国家基本治理理念和现实法律的双重限制,警力不能随意增长,将一些不重要的事务直接赋予辅助警察人员执行,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我国《立法法》给予国务院以较大的立法权限,公安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同时该法第73条还对地方性规章予以概括授权,可以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制定规章;以及制定属于本行政辖区内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15]辅警的部门或地方立法是为了实现警察维护秩序和安全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在制定辅警的角色定位和工作职责时,只要遵从《立法法》等立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就可以通过清晰定位和明晰职责帮助警察主体更好地履行其职能。
(二)行政协助理论对辅警立法的借鉴意义
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各有所司,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其职权、执行其职务,以共同达成国家行政目的,但是基于行政一体化的要求,必要时,赋予行政机关请求其他机关予以职务上协助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之间在职务上相互协助的义务。如《行政监察法》第22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行政违纪案件中,可以提请公安、审计、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海关法》第7条规定:“海关在执行公务受到抗拒时,可请求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提供职务协助。”在行政协助关系中,“协助主体与被协助主体均以各自独立的名义进行行为或以共同的名义实施共同行政行为,而且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或共同对它们的共同行政行为负责。” [19]据此,警察行政协助,是指非警察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遇有特定情形,而依法请求与其无隶属关系的警察机关予以协助,警察机关不得任意拒绝。当然,依据相关法律,警察也会请求其他机关协助其执行行政事务。从行政法理论来判断,这些行为都是属于典型的公权力之间的互助,与私人和社会毫无干系。警察在执法工作中偶然请求公民、法人、组织的协助以实现执法目的,在行政协助理论的内涵确定无疑后,应该另谋他路,而行政辅助理论恰逢其时。
(三)行政辅助理论在辅警规范中的应用
我们姑且将临时响应警察命令、指示或授权的私人视为偶然性的行政辅助人,这与经过合同签约而成为长期性的行政辅助人本质并无区别,都是私人辅助警察之公务行为,并且一般会有一定的报酬和奖励。无论是偶然性还是长期性的行政辅助,均“意指私人作为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时的帮手,其并非如被授权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公权力,而是直接受行政机关的指挥命令从事活动,犹如行政机关的„延长之手‟。” [20]“行政助手系在行政机关指示下,协助该机关处理行政事务(包括公权利之行使),性质上为机关之辅助人力。” [21]行政辅助人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如交通协管员、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城管部门聘用的城管员等,但是由于其公私不明,理论上一直未有明确定性和显著突破。
行政辅助人产生的前提是合同的订立,行政主体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从社会上招聘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经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订立合同,行政辅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的职责、义务,行政主体依据合同对行政辅助人进行监督、管理。有时候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就主要事项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仍然视为行政辅助合同成立。其次,通常实践中的行政辅助人不享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由于行政辅助人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履行相应的职权。以税务机关聘用的协税员为例,国家税务总局在2000年7月6日发布的《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中第6条明确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聘用的从事税收工作的临时人员、协税员、助征员、代征员等不核发税务检查证。”200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农业税收征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对必须聘请协税员的,要制定严格的聘用标准,经过规定的聘用程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要写明:协税员不得直接征收税款,如有违反,一经查明,立即解聘。”最后,行政辅助人的行为结果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22]行政辅助人只在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辅助参与执法,其行为应被视为行政机关行为的延伸,行为的结果也理应归属于所属的行政机关。
关于行政辅助的契约性质当无异议,无论是临时性的协助抓捕、扣押,提供工具、信息,参与疏导、引导等警察行为,还是长期性的固定职业合同,均需要警察和辅警对从事的辅助行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武断认定行政辅助人完全不具有独立的执法权,并不妥当。通常,辅警的辅助行为的履行方式和限度有别于警察正式行为,但在一些不涉及到合法公民权益的事例中,尤其是紧急事件的处理中,辅警应该被赋予更多的代理公权力,这一方面是基于法治国家的私人权利需求,也是作为警察辅助公权力的需求。毕竟,辅警作为行政辅助人,是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或公安机关自行招聘并以合同的形式加以规范,协助公安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辅助性力量,协助的分寸和尺度只有在具体事例中才会有准确清晰的判断。无论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和警察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一定的辅助工作,还是特定情形下,独立和部分地参与执法,其行为结果都同样归属于公安机关。
四、相关规定的清理和规范
目前对辅警进行规范的绝大部分是内部文件和政策性规定,虽然在内容上基本属于宪法和立法法体系内的法律保留事项,但还是因为制定部门错综复杂,暴露出各自为政,职责不清等问题。辅警规范的混乱必定会导致其协助执法时的尺度不均衡,严重挑战构建公正文明的法治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体例下,并不乏针对辅警进行立法的空间,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辅警法律法规的清理和制定。首先,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规章(部、委规章),因此,公安部可以根据需要制定辅警规章;其次,省、直辖市和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立法机构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辅警的地方性法规;最后,如果可能,在理念统一和现实接纳的情况下,借鉴英美法系对辅助警察的法律规定,将辅警纳入到警察序列,启动修法程序,建议全国人大修改《人民警察法》,规范辅助警察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等。
(一)统筹立法:公安部制定《辅警条例》
由公安部负责制定《辅警条例》符合《立法法》的法律保留原则,公安部的部门立法可以最大程度的反映公安实践需求。该条例的制定可以参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对辅警的性质、组织原则、行为规范、经费来源、责任义务、监督奖惩等做出概括的规定。这就要求该条例应该对各种辅警或者协管员进行统一概括规定,分散在公安部其他文件中的辅警规范必须符合该条例的要求,不得抵牾。
与警察执法所面临的主要困惑一样,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辅警辅助行为的依据和分寸,再加上本身的知识储备和训练水平有限,辅警的辅助执法充满挑战。“职权法定”是行政主体获得行政职权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有没有对某项事务进行管理的行政职权,关键要看该行政主体有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以《警察法》第8条为例,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但是当辅警在此情境下协助公安机关维持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时,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如果单独对涉嫌违法行为人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将其带离现场,即属于因没有职权依据而主体违法的情形。从实践来看,辅警显然不能剥离其作为人的主观能动性,类比为警察的执法工具,而应该在区分高权性警察权和低权性警察权、强制性警察权和任意性私权利等的基础上,遵循合法、合理、准确、灵活等原则发挥其实际效能。辅警协助执法同样面临怎么去掌握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尺度,在诸种情形下辅警的职责如何具体行使等依然模糊,这实际上不仅涉及到辅警行为的基本定性、自由裁量权的法理基础和应用规范,也涉及到辅警行为的理想分类和具体展开。
(二)区别立法—地方制定《辅警条例》
在现有制度下,由于公安部不能解决辅警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这使得《辅警条例》的法律规范必须进一步做出保留,具体的规范和操作则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予以有效解决,在某种意义上,《辅警条例》类似于美国联邦的模范法典,成为地方立法的主要参考。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应该根据社会管理需要制定《地方辅警条例》,一般情况下,省级立法机关制定的条例与《辅警条例》基本原则和体例保持一致,在公安部《辅警条例》允许的概括授权范围内,省级地方立法机关可以结合地方特色予以具体化。在《立法法》等上位法的规定中,我国地方立法主体还包括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它们可以在省级《辅警条例》的权限范围内予以适当调整。已经制定省级政府规章的地方,可以通过人大立法将规章升格为法规的形式,从而解决长期以来辅警法律地位空白或者模糊的问题,正式确定辅警的定位和性质。
第二,区别立法必须防止地方利益的非理性以及任意性。地方必须严格遵循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便是公安机关内部制定的文件,也不得违反上位法。安徽省滁州市在其政府文件中提出,各区县应依据《安徽省公安机关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暂行)》,按照、„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清理、务求实效”的原则,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对现有社会治安辅助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整顿,“将公安机关直接使用管理的协管员、辅警等治安员统一纳人各市、县保安公司管理,身份置换成保安,以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和协管员、辅助人员行为,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制度化建设”。[28]这种方式模糊了辅警和保安的界限,因为保安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于辅警的治安力量,保安制度的独立运行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是一种非常好的机制,而将辅警潜伏进保安队伍,名为保安,实为辅警,很可能使公安机关对安全和秩序的社会管理趋于一元化。不仅没有推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相反,由于辅警藏身于保安队伍之中,警察和保安的关系,由此前的间接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警察任务被扩大、警察权限则被稀释。对于没有立法权限的地方,必须严格依照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未升格前),不得予以扩大或者限制解释。如甘肃省金昌市在制定交通协管员规定时,明确“依据警力配置等因素,核定协管人员数额”的情况下,提出“适当增加协管人员定额,有效缓解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29]就超越了上位法规定的权限。区别立法的关键不在于地方的经济、人口基础和人事安排的惯例,而是地方安全和秩序的现实需求,这样,地区的文明程度、历年的发案数目和群众的安全指数等将成为核心评价标准,以此可以相对合理的确定地方辅警总量,也可以确定辅警具体任务和工作权限。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引起读者对辅警工作的兴趣)
作为一名辅警,我从警察身上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验。在长期的工作生涯中,我不仅深入了解到警察的辛勤劳动和赤诚奉献,也学到了许多执法知识和技能。在此,我想分享一下作为一名辅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对辅警工作的整体认识与感受
辅警工作广泛而多样化,包括治安巡逻、交通疏导、社会稳定维护等。通过执行这些任务,我深刻地认识到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辅警在其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而这些工作也无疑使我更加热爱和珍惜我的国家,因为安定社会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基础。
第三段:辅警工作的技能与职责
在工作中,辅警必须熟练掌握执法的技能和常识,全方位地了解和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例如,我学会了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如何保持镇静并妥善处理纠纷。而在社会维护方面,我们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置因治安问题引起的各种纠纷和紧急情况。作为一名辅警,我的职责是维护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是一项艰巨而又光荣的任务。
第四段:辅警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
尽管辅警工作充满挑战,但这并不妨碍我对这个职业的热爱和执着。辅警工作的一大难点是警察身份与普通市民之间的界限。我们时刻都要保持公正和冷静,避免政治立场或偏见的介入,不偏袒任何一方。此外,在处理一些困难和复杂的案件时,我们需要保持高度的环境警觉性,应用我们学到的技能和专业知识,以保护和服务社区居民。
第五段:对辅警职业的价值与意义的思考
作为一名辅警,我深知自己是为社会服务的一员。辅警的存在不仅为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了重要的力量,也对警察的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辅警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更是在危急时刻能够及时制止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社会和谐。作为辅警,我感到非常自豪和骄傲,我将一直坚守初心,尽职尽责地履行我的职责。
总结:
通过我的心得与体会,辅警工作是一份艰辛而充实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与提升的过程。辅警的职责不仅是执行公务,还需要体现出对社会的热情与担当,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辅警的价值和意义不仅是体现在日常工作中,更是在保护社区和谐和公共安全时能够发挥出来。因此,作为一名辅警,我将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二
第一章的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了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结合了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别制定了本规定。
第二章辅助警察的种类。
第二条根据职场责任,全局辅助警察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助员、流动人口协助员、临时雇佣者等5个序列。
第三章的招聘条件。
第三条辅助警察必须具备职场责任从事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运动员、专职保安联防员、交通协助员、流动人口协助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3、健康、无障碍、无传染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被公安机关解职的经验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和有驾驶、电脑、秘密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结合作精神
2、健康、无障碍、无传染病,年龄18至45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1、公布考生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申请和资格审查
3.单位组织考试;
4、政治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部门研究提出录用方案的分局领导审查、录用。
第五条采用辅助警察必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助警察审查表》,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采用保安队员经保安公司、政治所审查后,向分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后,采用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专职保安联合防卫人员经使用者、治安大队、政治所审查后,向分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后,采用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交通协管员经交通警察大队、政治所审查后,报局管理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的采用流动人口协管员经使用者、治安大队、政治所审查后,报告管理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查的临时雇用者需要经使用者、公司、政治局审查后,主要负责人审查。
第四章的工作责任。
第六条保安运动员应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命令,服从指挥,完成公司和派遣公司提交的门卫、值班、守护和巡逻任务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种事件保护现场,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警卫联合防卫由公安民警组织领导,履行以下责任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等待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调查、堵塞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事件和事故现场,立即报告
6.参加危险救济,帮助大众解决问题
7、完成公安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组织的指导下,应履行以下责任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
3.协助开展车辆、司机管理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协助交通警察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查保护,救治伤员等工作
6.巡逻、设卡、伏击、等待。
8.参加危险救济,帮助大众解决问题
9.完成公安机关配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助员必须在公安民警组织的指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责任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掌握底数,制作帐簿,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实施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配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工应履行以下工作责任
(一)司机的工作责任:
1.做好车辆维护工作,保持车辆状况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车辆,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全记载行驶距离,节约油,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警报服务台接待警察的工作责任: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记住文明用语规范
2.记住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的工作责任:
1.熟练使用各文印设备,进行维护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各种消耗品的使用
3.及时完成各种文件的印刷、印刷和装订,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清洁工的工作责任:
1、炊事员必须按时保障公司人员的饮食,确保饮食卫生,保障物流
2.清洁工必须经常清洁办公室、生活区和单位门前
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
第五章的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辅助警察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雇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管理。雇主应定期组织警察教育培训,正常组织活动,严格执行各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得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遣警卫。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警卫,但警卫公司的警卫和警卫公司、政治所的审查必须由局领导审查,与警卫公司签约的人。派出所联系派遣,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时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全部返还)。无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遣,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遣,都必须由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报酬由保安公司直接审查支付。
第十三条辅警工作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第六章纪律制度。
第十四条辅助警察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守纪律,依法工作
2.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3、保护岗位,尽责任
4.规范服装,文明工作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助警察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合防卫人员、流动人口管理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加粮食收入、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葬礼改革等非责任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察,单独处理警察,调查各种事件
4.向违法犯罪嫌疑人通报
5、擅自离职或酒后工作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七章工资待遇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八章解聘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三
如果有以下行为之一,必须进行对话教育
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两次的;
2、工作期间脱岗现象的;
3、不按规定服装的;
4、工作拖延,效率低下,不按时完成任务的;
5、服务态度差,对大众有冷、硬、横、推现象
6、工作场所或值班车辆卫生状况差的;
7、工作中故意无法通信的;
8、不服从命令,不服从指挥的;
9、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
10、未经同意驾驶执法车辆或驾驶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11、有其他情况需要说话的。
辅助警察违反以下条款之一时,应警告
1、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缺勤一天或迟到早退,一个月内两次谈话后,仍未纠正
3、服务态度差,对大众冷、硬、横、推产生不良影响的;
4、工作期间退休,一个月内接受两次对话教育后,仍未纠正
6、工作期间,通信不畅造成一定结果的;
7、值班期间,服装不规范,经过对话教育后,仍未修正
8、值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经过对话教育后,仍未纠正的;
10、非工作时间驾驶执法车辆(经领导同意除外),通过谈话教育后仍未纠正的;
11、被大众投诉的问题是事实,情节轻微的
12、年末审查结束的;
13、违法六条禁令,情节轻微
14、其他情况需要警告。
辅助警察队员违反以下条款之一的,全部解职
1、违反《六条禁令》造成严重后果的;
2、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受到治安罚款以上处罚的;
3、一年内两次被警告的;
4、擅自使用执法车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因工作和风格问题受到大众投诉,产生不良影响,经过验证
6、利用工作为自己、亲戚、朋友谋取不当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7、严重失职、个人欺诈、对使用者产生重大影响的;
9、有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四
5月10日分局召开“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后,我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了分局党委及主要领导有关“对标找差创先争优”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用上级党委及主要领导的讲话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用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作为自身对照检查的镜子;对照职责任务、对照建设标准、对照重点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围绕怎样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开展了专题讨论活动,并提出“做人要做有心人、做一个有作为的人”,要求全体人员工作生活中要树立信仰、尽心尽责并能做到正直正派。
辅警队伍是公安机关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在缓减警力不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警民—联系沟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派出所辅警素质的强弱、能力的大孝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反映派出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且还体现着本级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权威。作为派出所辅警,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娴熟、作风优良的优秀人员,本人结合“对标找差,创先争优”,围绕树立“一个信念”、强化“四种作风”、提高“四个能力”,谈几点拙见。
政治信念是派出所辅警政治是否成熟的具体表现,起着决定和导向作用。所谓信念,是指一个人对一种思想、一种理论或一项事业坚定的信仰和长期的坚守。派出所辅警的政治信念,是其世界观的客观反映,它决定着每名同志的政治主张、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决定着为谁工作、为谁服务。忠诚是政治信念的集中体现。“忠诚带来信任,你将被委以重任,获得梦寐以求的广阔舞台”。作为派出所辅警要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公安事业、忠诚于本职工作岗位,更要忠于人民、忠于群众。实践证明,一个人没有信仰和忠诚,就不会有良好的品质,政治就不合格,组织就不会重用,你个人越有能力,越与组织的需要背道而驰。所以,派出所辅警要始终围绕“服务辖区、服务人民”的要求,做到心中有组织、工作为人民、办事顾大局,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政治原则上不动摇,始终做一名让群众欢迎的人,做一名让同事信得过的人,做一名让领导放心的人。
作风是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作为一名派出所辅警更要强化“四种作风”,树立基层辅警良好形象。
一要有无私奉献的作风。派出所的性质任务,决定了派出所辅警大量的、经常的工作是为所队服务,为辖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甘为人梯,时时处处以人民群众为重,以辅警形象为重,在个人利益上,不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加班加点是辅警常有的事,失去了很多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与朋友相聚的机会,常常受亲人埋怨和朋友误解;在工作中,为了坚持原则,有时还要得罪人,遭非议;如果没有牺牲精神,甚至必要时的忍辱负重精神是不行的。
二要有细致周密的作风。派出所辅警日常要做大量辅助性性工作,如接处警、日常巡逻、协助办理各类刑事行政案件、协助民警深入辖区开展工作等,事情虽小,涉及面却很广。待人接物、说话办事不谨慎,就可能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形象、影响到群众信任度。有些事情处理不好,甚至会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每个派出所辅警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必须细致周密,做什么事情都要力求天衣无缝,考虑问题尽可能周到全面,说话办事尽量得体适当。
三要有正派的作风。长期在基层工作,不少派出所辅警靠正派的作风,得到了群众的肯定,赢得了人民的信赖,机关文职人员往往会把派出所辅警的一举一动当成效仿的对象。因此,派出所辅警要有光明磊落、不循私情的宽广胸怀;要有坚持原则、一丝不苟的严肃态度;要有严于律已的思想品德。一切言行以维护公安机关声誉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对群众一视同仁,做到不以个人恩怨、好恶待人,不谋取任何私利,做好榜样,树好形象。
四要有狠抓落实的作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抓好工作落实是派出所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辅警在协助民警开展群众工作时要具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关键是提高自身开展各方面群众工作的能力,没有理论的指导,没有认识的深化,就不会有自觉的行动。同时,要深入辖区接触群众,不断增长群众心中的知明知信度,善于交流和处事,善于探索把握规律。
作为一名称职的派出所辅警,不仅要精通群众工作,还要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了解掌握整体公安业务工作,这就必须努力提高“六个能力”。
一是提高协助执法办案能力。派出所辅警要主动参与协助办案,在各类案事件发生后,不能光靠民警去办理,要主动配合抓好信息研判,主动发现和研究案件中有价值的信息。同时,对每一个案件,善思考,善于学习如何面对嫌疑人切入案件关键;善模仿,开动脑筋,回想过去的执法办案中有无类似案件,第一时间找到案件的关键点给办案民警提供帮助;善总结,更好地掌握办案规律,吃一堑,长一智,干一事,进一步。
二是提高文语表达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基本要求,更是其思维深度、知识广度和灵敏程度的综合反映。派出所辅警从事的是协助巡逻处警、协助民警执法办案、接触群众的工作,离不开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这两种形式。协助巡逻处警、接触群众,大都是通过口头表达进行的。口头表达,要力求做到谈吐把握分寸,说话讲究艺术,语言恰到好处;文字表达能力是派出所辅警的基本功,或叫“看家本领”。一名合格的辅警必须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地驾驭文字,准确地表达言辞,作出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清楚、文从字顺、简洁明快的各种文章信息。
三是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具备调查研究的素质和能力,是对派出所辅警的基本要求。这种能力主要表现在:对辖区情况的深入了解和透彻分析的正确把握上,从而得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正确结论,向所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为所领导决策服好务。每位派出所辅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中心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尤其是维稳工作,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提供情报,作出解决,为上级机关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是提高处理事务能力。派出所辅警是基层派出所的重要辅助力量,既要站在领导们的角度想大事,也要作好全所每项工作的落实,做到既要想大事,又要干小事。努力在“快、准、狠、严、实”五个字上下功夫:“快”,就是领会领导的意图快、工作落实快、完成任务快,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反应快速,做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快节奏,高效率;“准”,就是准确领会领导的要求,准确掌握真实情况,准确地把握自己位置,吃透上级精神,正确地处理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狠”,就是面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本着服务人民的精神,坚决狠打严打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的降低各类案事件的发生;“严”,就是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检查督促;“实”,就是求真务实,工作扎实,狠抓落实,做到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回音。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五
辅警是公安系统中的一员,职责是维护治安、保卫社会安定和公共安全,比如执行街面巡逻、维护交通秩序、协助保卫重点地区等。在成为辅警的一年时间里,我深感作为一名辅警的荣耀和责任,在这次尝试中,我获得了许多珍贵的经验,这里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聆听指导
当我成为辅警的第一天,我感到异常激动,因为这是一份神圣的工作,但在行动上,我还是很拘束。一些年长的辅警教我如何处理监测扰民行为,如何与群众沟通。最重要的是,他们告诉我如何防范危险,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规定。他们的指导非常有用,让我平衡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也让我养成了一个优秀的辅警的观察和分析能力。
第三段:合理运用技巧
在现实中,很多场合需要我们辅警进行良好的沟通,这无疑是更好地完成工作的有效方法。良好的沟通需要我们掌握一些技能,并合理运用这些技能,建立与公民之间良好的关系。比如,语音很重要,如果说话不清晰或声音太轻,那么对方可能不理解我们的意思。此外,辅警还要掌握简单的心理学知识,了解从语言表达和情感表达上遇到的挑战,并通过正确的语言和行为帮助那些极度疲劳或受到紧张的人恢复到平静的状态。
第四段:合作是成功的关键
在辅警队伍中,我们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职责,但我们必须在同一条鱼线上工作。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相互理解是不可缺少的。我们需要团结和合作,以便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制定计划和工作计划。此外,在完成任务时,必须遵循基本的指导方针和规则,以使我们的行动更加有序和有条理。
第五段:感受到当一名辅警的荣耀
辅警工作不仅是为公共安全做出贡献,也是使我个人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在这个过程中,我学到了如何面对压力和困难,如何适应不同的工作和人群,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自信坚定,变得更加勇敢。作为一名辅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这份工作的荣耀,也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感到自豪。
结论
总结一下,作为一名辅警,我不仅获得了实战经验和眼界,而且我也不断提高我的积极性和效率,这使我更有信心去面对人生的各种挑战。在未来,我希望继续成长和提高自己的技能,成为一名更好的公民,始终坚守守护社会安宁的职责和使命。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六
我从小的梦想是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然而时光流转岁月有加却未随心愿。在机缘巧合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人民警察辅警队伍中的一员,也算是让我离自己的梦想更靠近了一步。我加入九龙县公安局辅警队伍已将近三个月,其中有太多的所闻所感,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离我理想的职业如此近,让我感触良多。
刚上班时我被分配在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初来乍到,我对一切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新鲜感。新的工作坏境、新的工作性质以及新的同事都让我感到新鲜和好奇。正式上岗之前,指挥中心负责人对新进人员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刚开始培训时,觉得这些业务并不是很复杂,听起来都懂,但让自己独自操作时,又会觉得很陌生,常常因出现突发状况无法处理而不知所措,只能请教有经验的同事,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同事,让我学会了很多业务知识和做人道理。
在还没有到公安局上班以前,我一直以为我们所在的小县城治安各方面都比较安稳,并不知道暗地里有那么多违法犯罪。上班之后才知道,九龙县有这样一支默默无闻,坚守岗位的人民警察队伍,才保得县城一方平安。其中,110指挥中心的作用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在遇到报警电话时,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定位准确,要及时将信息汇报给上级领导,并及时传达领导指令和交办事项,做好上传下达。要做到谨言慎行,准确无误,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前自己的所作所为只代表个人形象,但自从加入公安局以后,我才懂得,个人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整个公安局,影响着人民警察的荣誉。
古人言:“才不称不可居其位,职不称不可食其禄。”对工作,抱有兢兢业业的敬业态度。对做人,我更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言谈,谨言慎行是我一直保持的做人习惯,这点在单位里尤其显得重要。
最近领导安排了新的排班制度,我在五楼的县局办公室里学习了近一个月。刚开始到这里上班时我还不太习惯,因为没有夜班,上班的制度也变成朝九晚五,不用值夜班。和110指挥中心不一样,但正因为如此,更应当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我每天都会接触其它部门的同事和办事的群众,有盖章、取文件、咨询事情。不管来的是同事还是群众,我都热情接待,问清事由。盖章的,第一时间将文件交给领导过目,由领导决定是否给予盖章,执行好领导的指示;取文件的,做好相关文号的登记,以及取件人的登记情况。
在工作上做到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地方还有很多,学无止境。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刚来公安局时,什么都不懂,110指挥中心和县局办公室里的老同事对我耐心教导和帮助,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逐步掌握了业务上的知识和工作上的方法,相信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虚心的态度我会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九龙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七
作为一名辅警,我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心得。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作为一名辅警的重要性和责任,经历了许多挑战和考验,同时也收获了很多,这些经历让我更加成熟和坚定。以下是我对作为一名辅警的体会心得。
首先,作为一名辅警,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社会治安问题日益严峻,作为辅警不仅仅是承担一份工作,更是承担了社会的责任。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为群众提供安全保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工作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公正、廉洁,依法执法,做到充分倾听、全面了解,热心帮助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其次,作为一名辅警,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在工作中,我们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沟通、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正是通过这些技能的提升,我们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三,作为一名辅警,要善于倾听和沟通。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纠纷时,与当事人的沟通和解答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和意见,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要虚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与其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协助他们解决问题。
第四,作为一名辅警,要保持乐观积极的态度。在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是我们不能气馁,而是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坚持不懈地努力。只有保持乐观的心态,才能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不断提高自己,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因此,我们要时刻关注自己的情绪状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勇敢面对挑战。
最后,作为一名辅警,要团结协作,与同事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在工作中,我们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只有形成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工作态势,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因此,我们要注重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问题,共同进步。
作为一名辅警,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扬“服务、奉献、友善、敬业”的辅警精神,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本文为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仅供参考。)
辅警管理制度心得体会篇十八
第一条为加强辅警队伍的全面建设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结合我局辅警队伍建设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岗位职责,全局辅警分为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临时用工人员等五大序列。
第三条辅警人员按岗位职责必须具备从事本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交通协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保安联防工作;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有被公安机关解聘的经历;
6、退伍军人、共-产-党员以及有驾驶、电脑、文秘等专业技能的优先录用。
(二)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18至45周岁;
5、炊事员必须有一定的烹饪技术;
第四条招聘辅警人员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公布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2、报名与资格审查;
3、分岗位组织考试;
4、政治处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研究提出录用方案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录用。
第五条凡录用辅警人员须填写《海安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审批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录用保安队员需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专职保安联防人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交通协管员需经交巡警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流动人口协管员需经用人单位、治安大队、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录用临时用工人员需经用人单位、办公室、政治处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六条保安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2、加强组织、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做好"六防"工作,确保安全;
4、对发生在警卫目标内的各类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5、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专职保安联防人员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治安巡逻、伏击守候;
2、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
3、协助盘查、堵控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和可疑物品;
4、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5、保护案件和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
6、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7、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交通协管员在交巡警的组织带领下,应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道路交通治安管理基础调查工作;
2、协助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工作;
3、协助开展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4、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交巡警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保护,抢救伤者等工作;
6、开展巡逻、设卡、伏击、守候。
8、参加抢险救灾,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9、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流动人口协管员须在公安民-警的组织带领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入户调查和社区警务工作;
2、协助管理流动人口,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掌握现实情况;
3、协助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各项安全责任措施;
4、及时发现和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5、完成公安机关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临时用工人员应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驾驶员工作职责:
1、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车貌良好;
2、服从调配,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用车,确保无交通事故;
3、完整记载行驶里程,节约油料,降低各项费用。
(二)110报警服务台接警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文明用语,熟记文明用语规范;
2、熟记有关通信联系电话;
4、熟悉掌握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有关操作规程。
(三)文印人员和微机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熟练使用各项文印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2、严格遵守文印工作制度,节约使用各类耗材;
3、及时完成各类文书的打印、印制、装订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四)炊事员、保洁员工作职责:
1、炊事员须按时保障单位人员用餐,确保饮食卫生,后勤保障到位;
2、保洁员须经常性对办公、生活区及单位门前进行打扫,
随时保持清洁明净的卫生环境。
第十一条辅警人员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对其实施管理。用工单位要定期组织辅警人员教育培训,过好正常组织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
第十二条保安队员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派出所不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娱乐服务场所派驻保安人员。派出所可以在保安公司未开拓业务的企业联系派驻保安,但派驻人员必须是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或经保安公司、政治处审核,局领导审批,且与保安公司签订合同的人员。凡由派出所联系派驻,保安公司返还部分保安服务费(标准暂为1万元/人返还1000元,超过1万元部分全部返还)。不论是保安公司直接派驻的,还是派出所联系派驻的,都必须接受保安公司统一管理,工资奖励由保安公司直接考核发放。
第十三条辅警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尽心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辅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1、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4、规范着装,文明执勤;
5、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辅警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保安队员、专职保安联防人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2、参与收粮要款、计划生育、城市管理和殡葬改革等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3、接警、单独处警,查办各类案件;
4、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
5、擅离职守或者酒后执勤;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交通协管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单独接警、处警,参与行政执法以及办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扣押他人合法证件、车辆以及财物;
(3)单独上路执勤,查处道路交通违章;
(5)违反《交巡警大队协勤员着装管理规定》规定等行为;
(6)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及社会上严重反对的行为;
(7)利用协管员身份谋取私利和违法乱纪。
(三)临时用工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驾驶员不得违章驾车、酒后驾驶车辆,不得私自用车、擅自将车辆外借;
3、文印人员不得接私活,工作中知道的机密,不得外传。
4、炊事员不得利用购买食品之机,克扣营私。保洁员在日常保洁工作中不得在办公区内打听、了解与本岗位工作无关内容。
第十六条辅警人员的工资报酬实行低工资、高奖惩,谁使用、谁付酬,由合同签约单位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保安人员工资由保安公司确定,经费由保安公司支出;
6、直属大队、单位、机关部门电脑输录人员(经县局核定并审批的)试用期(3个月)月基本工资300元,试用合格者,月基本工资为450元,外加50元保险费,经费由县局支出。
上述2-7项人员从2004年1月1日起每工作一年每月加20元。
9、计算机专门人员且有突出贡献的,另行规定,经费从ck报警服务费中支出。
第十七条辅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解聘:
1、多次违反工作纪律,经教育不改的;
2、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未及时制止或者报告的;
4、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5、给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第十八条解聘辅警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分管局领导、局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合同签约单位与其终止合同。对解聘的人员,应及时收回服装、标志和执勤证、执勤标志。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县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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