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各种因素,不能忽视任何一个方面。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不断地监督和评估,以确保实际效果的达到。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一
20xx年3月2日至3月7日,中心校按县局要求分两组,对全镇所辖12所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已认定的10个幼儿看护点及未认定但已开办的11个幼儿看护点进行开学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及看护点的安全工作和保育保教工作等。经中心校例会讨论,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安全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各民办幼儿园及看护点对安全工作比较重视,大部分幼儿园基本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基本做到及时整改,并有整改前后图片;活动室及午睡室通风条件比较好,电线线路、插座基本符合要求,配备了灭火器;食堂卫生总体条件较好,液化气钢瓶、软皮管基本符合要求,食堂工作人员大部分有健康证,工作期间基本能穿工作服,带工作帽,食品基本做到48小时留样,留样有记录,食品有发票、有台帐,消毒有记录;大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安全工作制度比较齐全,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各项应急预案比较齐全,能坚持晨午检,对缺课幼儿进行跟踪,能按照长丰县教育局制定的“一月一主题”活动安排表并结合本园实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活动有组织、有方案、有记录、有图片,部分幼儿园还开展了一些应急演练,大部分幼儿园开学致幼儿家长一封信发放到位,回执收回,并按照班级装订入盒。
2、保育保教工作:
从检查情况看,全镇幼儿园及看护点保育保教水平有所提高,大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能做到一教一保或一教半保,聘用教师部分为学前教育专业或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学内容及教材使用比较规范。
整体保育保教水平比较规范的幼儿园有:军港幼儿园、水岸人家幼儿园、同心幼儿园、罗集幼儿园。
整体保育保教工作较好的看护点有:丰湖苑幼儿看护点、金苹果幼儿看护点、青苗荟幼儿看护点、童欣幼儿看护点。
1、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活动室、午睡室存在安全隐患,如插座高度不够、通风差、光线差、缺少灭火器。极少数幼儿园午睡室放在二楼隔楼,楼梯窄,不到1米宽,光线差,不通风,无灭火器,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幼儿很难逃生,家长已有意见。主要集中在幼儿看护点。
2、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食品留样无日期,留样时间只有24小时,留样记录不全,食品台帐不全,食堂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未带工作帽。
3、部分看护点传染病防控制度、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不健全,晨午检不规范,缺课幼儿跟踪记录不规范。
4、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安全制度、应急预案不健全不规范,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分解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不到位,“一月一主题”安全教育开展不到位,资料少,图片少,资料、图片缺少真实性、时效性。极少数幼儿园及看护点至今未将中心校开学统一印制的《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发到家长手中。
5、部分幼儿园及看护点聘用教师素质不高,教材使用不规范,保育保教五大领域不明白,小学化倾向严重。特别是北城片极少数幼儿看护点问题特别严重,严重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
1、各幼儿园及看护点,要按检查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落实到人,立行立改,整改到位。尤其是安全工作,要守住底线,不能有任何懈怠,中心校实行零容忍。
2、幼儿园及看护点的管理行为要科学有效,要从家庭管理的人制模式向单位管理的制度模式转化,让制度内化为幼儿园及看护点管理工作的需求。
3、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改善办园环境,提升幼儿园的物质条件,外显幼儿园的品质和文化。
4、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聘请有资质、素养高的教师,规范保育保教行为,增强幼儿园及看护点后续发展动力。
5、本次检查通报,整体工作水平较好的幼儿园及看护点予以点名通报表扬;整体工作水平较差的.幼儿园及看护点点现象,希望整改到位。下次常规检查,中心校发现指出的问题,仍不整改的幼儿园及看护点,将点名通报,这样势必影响你的幼儿园及看护点的声誉,更会影响你的幼儿园及看护点招生和生存。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二
一、建立周查、月查、季查及隐患整改工作台帐。
二、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安装企业等专项检查每季不少于一次。防汛、防雷专项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三、重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必须安排检查。
四、重大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必须安排检查。
五、重大会议期间必须进行检查。
六、按照上级指示或部署组织检查。
七、年度工作安排的必须组织检查。
八、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并负责验收,存在问题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三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报告。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四
一、消防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上下结合、自查与抽查、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原则,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二、日常的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居委会安全管理员负责,并要有检查记录。
三、社区居委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必须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国家规定的节日放假前,要组织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存在隐患未整改的部位、特种设备要加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
五、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督促排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需要协调处理的及时上报。
六、在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立即进行排除;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停止日常工作并向街道安委办报告。
七、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人要按整改要求抓紧整改;凡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而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五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社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使安全生产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成为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社区组织、日常检查由社区安全办组织。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方案由社区安全生产检查整顿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检查的形式。
1、每周一小检,每月一大检,平时常巡检。
2、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的必要检查。
3、对群众举报、投诉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迅速检查。
4、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需要进行的监督检查。
5、行业专项整治的专项检查。
6、实施突击抽查和交叉检查制度。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经营证照以及证照资料是否合格;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材料;
6、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记录;
7、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情况;
8、重大危险源及重大事故隐患监控措施;
9、特种设备、设施的报装、年检情况;
10、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
四、安全检查前要制定好安全检查表,按照表上内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防止走过场(临时突击检查除外)。
五、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向社区领导报告。
六、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项登记,发出整改指令书,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整改,并登记造册,存档备查、跟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镇府有关部门。
七、被检查单位收到整改指令书(含现场检查记录),应按整改指令书(现场检查记录)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整改完毕,并向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
八、检查单位收到被检查单位申请组织复查报告之日起,三天内(特殊情况除外)应对申请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发出复查意见书,不合格的按“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上报镇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九、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研究总结,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以此为据,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本修订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六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季度测体重,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治缺点,建立健康卡片。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须持县镇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疾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七
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庭史和生活习惯等。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及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季度测体重,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治缺点,建立健康卡片。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须持县镇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疾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八
1、加强文书档案、图像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保证文书档案、图像档案的及时归档和妥善保管,专人负责。
2、创建办公室负责文件与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对相关资料必须按规定立卷,各工作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3、坚持各工作组收集保管、创建办公室定期归档制度。
4、归档范围:重要的会议资料,包括文件、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领导人讲话、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反映主要工作活动的报告、总结、各种规章制度等。
5、创建办公室成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九
1、建立伤害及时反馈渠道。通过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群众组织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把伤害以及可能造成伤害的信息反馈到创建领导小组。
2、建立社区人大代表接待制度。建立历山街道人大代表接待日、社区居委会居民接待站、企业人大信息网、热心人大工作的老代表志愿者四级信息交流网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让群众诉求能更迅速的得到解决。
3、发挥群众组织和志愿者作用,提高全员参与率。
4、各工作组每月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安全创建工作信息,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积极参与安全社区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一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做好本社区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落实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二、负责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三、负责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现场人员对待安全生产隐患情况。
四、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并向有关领导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班组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工地安全整改。检查督促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做好本社区的安全活动,参加上级安全科组织的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在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规范虎溪花园(以下简称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业主安全,维护正常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小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 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遵循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凡在小区道路上参与或涉及交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物管处管理人员指挥,履行出入校验证、交费等手续。
第三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小区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移交执法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条 本规定由小区物管处负责具体实施。
二机动车辆管理
第五条 虎溪花园物管处对机动车辆进出实行24 小时管理和凭门禁卡出入制度。与小区正常生活需要和建设无关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社区。
第六条 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小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小区内交通标志、标线的提示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遵规泊车。
第七条 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须限速行驶,出入门限速为5 公里,小区道路限速为30 公里。驾驶车辆通过十字交叉路口、弯道、减速带,应谨慎驾驶、减速慢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第八条 无牌、无证车辆和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改装车辆、大功率燃油、燃气助力车,禁止在小区道路上行驶。禁止在小区道路上学驾机动车、无证驾车、酒后驾车、飚车、试刹车。
第九条 大型客车、货车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如因公务、接待或为业主拉送货物的,相关单位及业主应事先与物管处联系,指定客、货上下地点与社区内停留时限。大型货运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大型货运车辆倒车时,车尾须有人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 小区道路禁止车辆逆向、超速行驶或在非机动车道和禁止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 驾驶人员违反本办法引发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承担责任。
三非机动车、助力车、电动力和行人通行
第十二条小区内行人应走人行道,无人行道的道路靠右侧路边通行,穿越道路或路口,应确认安全后通行,行人切勿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驻足聊天。
第十三条自行车、助力车和电动车应在设有专用通道的小区大门进出。骑自行车进出小区应下车推行,骑驾助力车、电动车凭证出入小区,非本小区人员驾驶的助力车、电动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第十四条骑驾自行车或助力车、电动车,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小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小区道路上逆向行驶、违章带人或双手脱把骑车。
第十五条小区道路上禁止溜旱冰、滑轮板;禁止边骑车边打手机或骑快车、相互追逐、急转猛拐等有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
第十六条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规范停入地下车库或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凡停放在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或占道停车的应自行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第十七条小区各大门周边、主干道、人行道、楼宇出入口、消防通道以及无停车标志的道路或区域,禁止停泊车辆。
第十八条学校班车应在指定的场所泊车或站点上下客。
第十九条小区停车场、地下车库、停车点,由物管处管理所设置的标志、泊车位和其它设施,机动车应按指定的停车库、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
第二十条非机动车应在规定的停车棚或划定的停车线内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楼内的公共过道及可能影响行人通行和消防安全的场所。
第二十一条校内单位和校外单位在小区内举办大型活动并有机动车辆进入小区的,应报业委会同意,由物管处指定停车场所。
五交通事故处置
第二十二条小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民-警到达。
第二十三条接到小区交通事故报警,物管处应立即派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等待公安民-警到达,并协助公安民-警调查取证。交通事故中有受伤人员的,在120 急救车到达之前,事主可报虎溪校区医院进行先期抢救。
第二十四条小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属地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六违章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有以下违反小区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业主人员予以批评劝导,非业主经批评教育后劝其离 开 小区,经劝说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办理了通行证的,予以注销:
(二) 违反停车管理规定,影响小区园貌、阻塞交通的;
(三) 未按照小区内限速标准超速行驶的;
(四)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小区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
(五) 违反小区交通管理智能卡(门禁卡)使用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凡擅自占用小区道路,影响交通安全和秩序,且经教育不及时纠正的,物管处在获取证据后,可报请公安机关将有关车辆、物品进行牵引、搬移现场,所涉及的经费应当肇事都承担。
第二十七条道路施工不按规定办理申办手续或不采取现场安全措施的,物管处可责令其停止施工。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日起施行,由物管处负责解释、执行。
第二十九条如其它有关小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条款与本管理规定相抵触的,按本管理规定实行。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三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四
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安全社区创建情况,确保安全社区有效地运行及与社区安全管理和安全状况有关的信息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职责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
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会议的召开;
会议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
1、会议由由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
2、参加会议的人员:跨界组织的安全社区由安全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涉及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组织的相关人员)、各有关专业推动组成员等。
3、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商议安全社区创建总体规划、整合各职能部门、推动组及社区资源、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和成果、计划阶段性工作,协商解决创建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重大事项。
4、会议有关议题由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室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5、相关人员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创建办请假并安排另外人员到会。
6、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室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工作建设。
7、各专项推动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安全促进项目创建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处理宣传、培训中发生的问题和规章制度修订,进行安全绩效的检查、考核、评估等。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五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跨界合作、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创建原则,凝集社区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安全社区创建组织机构,明确组织机构相关工作责任。组织、指导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计划和安全社区管理制度职责。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街道安全形势,汇报安全社区进展程度,督促各个项目的落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辖区内外一切可以整合、利用的资源和力量,协调各项目组获得社会各界资源,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4、组织开展社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解决安全社区创建的具体问题。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全辖区的综合性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
5、协调、指导各安全促进项目组有效执行安全社区推进计划,检查各安全促进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评估。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六
安全生产检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制我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根据全年各重大节日和季节特点,院安委会每年检查不少于6次,院主要领导参加的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遇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另行安排,每次检查应有记录。
三、检查督促各科室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的检测领证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测率和持证率要达100%。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因故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督促隐患科室采取必要的应急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加强?艮踪检查。
社区安全制度方案篇十七
4、做好全社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与归档;
5、督促、指导社区信息员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做好信息员业务培训;
6、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事件(故)的上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7、完成社区和区食安办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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