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中医继承申请书(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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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中医继承申请书(汇总14篇)
时间:2023-10-31 07:13:17     小编:笔舞

总结可以使我们更加客观地看待自己的成绩和不足,掌握改进的方向。如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关键。希望以下的总结案例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指导。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一

现将土地使用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座落:______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______,地类(用途):_________________住宅,使用权类型:_________________划拨,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后购买______平方米,共_____平方米。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常国福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病故,经_______县公证处公证,合法继承人:_________________。本人申请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为_______,请给予办理为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二

尊敬的医院领导:

在xx年初我非常慎重地向你们申请辞职,即将离开工作了xx年之久的工作岗位,没有留恋和伤感是不可能的,我真诚地感谢多年来各位领导和同事给予我的关心帮助,使我能有幸在浩瀚深奥的中医世界中有所领悟和收获,我决定辞职是深思熟虑的,并且得到了家人的支持,下面阐述一下我的理由。

首先、多年来的学习临证,一方面我更加热爱中医,发现中医的无穷魅力,另外也感受到自身水平的不足,幸运的是我在5年前接触到“扶阳学派”,并且有缘得到明师指点,中医临证效果明显提升,欣喜之余是担忧,随着看诊人数日增,疾病也愈加疑难复杂,自感医术不够精纯,对于治疗无效的患者深感愧疚不安,于是决定今年要远赴蓉城跟师学习,机遇难得,我不想放弃。

其二、我发现自己无法融入医院的医疗体制,我的兴趣是中医临床和文化,而当前医院的重点是西医规范和科研,近年来愈发感到自己不能胜任病房医疗工作,也不认同用西医的思维来运用中医,如中医临床路径,中医应该是最个体化的治疗方式,若偏离辩证论治,中医将丢失元神,只剩下毫无生机的躯壳,没有兴趣和认同感,势必做不好工作,我不想成为一个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员工。

其三、自己天生体质较弱,医院工作比较辛苦,长期夜班对阳气损伤严重,休息时间经常有亲友来求余诊治,几乎日日无休,使得近年来身体愈加虚弱,我深知医生的正气不足,一方面治疗疾病效果不佳,另外更容易感受患者的病气,古今多位才华横溢的中医英年早逝对我是很好的警示,我想要休养一段时间,培护一下正气,为了诊治疾病时判断更加精准。

其他、想以后选择相对自由宽松的工作方式,用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关心子女教育、学习传统文化、锻炼身体,等等。

我选择离开中医院,但请领导同事们放心,我会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中医药事业,服务更多更广泛的病人群体,传播中医文化。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中医是道,我今生有缘以中医为业,中医值得我去探索痴迷坚持执着。

生命无常,何况是分别,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相聚是缘,我会珍藏这一段美好时光。期望以后有机缘和葛院长交流传统文化,和李主任探讨中医理论和临床。最后,再次感恩中医院的各位领导、老师、同事,祝你们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吉祥如意!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扩展知识-中医特点

中医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其独特之处,在于“天人合一”、“天人相应”的整体观及辨证论治。主要特点有:

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个组成部分,由阴阳两大类物质构成,阴阳二气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依存,并时刻都在运动与变化之中。在正常生理状态下,两者处于一种动态的平衡之中,一旦这种动态平衡受到破坏,即呈现为病理状态。

而在治疗疾病,纠正阴阳失衡时并非采取孤立静止的看问题方法,多从动态的角度出发,即强调“恒动观”。认为人与自然界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即“天人合一”、“天人相应”。人的生命活动规律以及疾病的发生等都与自然界的各种变化(如季节气候、地区方域、昼夜晨昏等)息息相关,人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不同及人对自然环境的适应程度不同,其体质特征和发病规律亦有所区别。

因此在诊断、治疗同一种疾病时,多注重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并非千篇一律。认为人体各个组织、器官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不论在生理上还是在病理上都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因而从不孤立地看待某一生理或病理现象,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多从整体的角度来对待疾病的治疗与预防,特别强调“整体观”。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作为原告起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将原告由申请人的父亲变更为申请人本人。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父亲——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纠纷起诉到贵院,贵院于当日予以受理,并定于20xx年11月13日开庭审理。但由于——因病情严重,于20xx年10月2日不治身亡。申请人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续进行诉讼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因此,申请人依法申请加入诉讼,请求法院将原告——变更为申请人本人,继续进行诉讼。

此致

——人民法院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四

尊敬的领导:

我是的一名退休职工,名叫,于年退休。退休前在厂里从事的是汽车喷漆工种。

退休后,我常感到身体不适,于年经医院诊断,我得的是再生障碍性贫血。医生认为,我之所以得此病,是因为油漆中的化学物质所致,属于职业病。后经多方医治,病情仍然没有好转,所用治疗费不计其数。仅1988年至20__年尚未报销的住院费就高达近8000元。当时,因为厂里的情况也非常困难,连职工生活费都无法正常发放,厂领导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报销了我的部分医疗费用,并且承诺厂里一旦有钱一定给我优先报销。目前,厂领导已经更换了,我的医疗费的报销却没有兑现。老的医疗费没有报销,新的医疗费还在连连不断地产生。为了维持生命,我靠的是激素和输血。高昂的费用确实让我难以承受。

我相信,无论厂领导更换与否,面对我的如此状况,面对如此脆弱的生命,面对一个曾经为工厂建设贡献过青春而今已是疾病缠身的退休老工人请求决不会置之不理的。为此,我恳请领导根据《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落实我医疗费的报销。此致敬礼!

南*轻工机械厂退休职工:

20__年2月18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五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申请人兹申请上海信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人所立遗嘱提供律师见证。

此致

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六

被继承人:***,于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七日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留有***县**乡**村的房屋三间,建筑面积为七十四.一〇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编码号为:村房字第01010000******号。

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姐姐。特此申请继承该遗产。

继承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因继承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的遗产,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我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一、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_______________死亡时在河南省焦作市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焦房权证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留有一处房产,此房产是_____________的个人财产。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八

座落在荣昌区的房屋,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系我所有。

已于

年 月 日去世,上列房产依法由我和

共 人继承,其中我占有的份额为,永不反悔。

申请人(签名捺印)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房产继承权证明书

今证明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九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xx年九月六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xx,男,49岁,汉族,住西山,联系电话:

被执行人1:

被执行人2:

被执行人3:

被执行人4:

被执行人5:

案由:劳动争议纠纷

3、强制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履行代向劳动部门申请支付相关工伤补偿款义务。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xx)浔民初字第425号民事判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12月16日做出维持原判的(xx)贵民三终字第150号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五元,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由劳动部门承担的工伤赔偿部分只能由用工单位申请,现被执行人以公司已经被吊销为由不予办理。现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

另查明,被申请执行人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因未参加年检于xx年11月16日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0条、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开办者、投资人应当依法组织清算并注销。被执行人汪大汪、温锦燕、温仕海、温彩华作为公司的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明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至今既没有依法清算,也未办理注销登记,被执行人汪大汪、温彩华反而在xx年3月26日另行设立广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实现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的企业法人与企业投资者或开办单位混同的,未履行清算义务者,导致企业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应当直接判定企业投资者或其开办单位对债权人负责清偿债务。

据此,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十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2、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某因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业经咸阳市某某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日作出(20xx)咸秦民初字第000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人陈某某搬离申请人张某某所有的位于秦都区某某路某某市场西楼3号房屋,并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损失费6000元整。后因被申请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日作出(20xx)咸民终字第00000号民事判决书,依法维持了一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仍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之规定,特向贵院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十二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十三

桐梓县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原告张元某诉被告赵先某等人提供劳务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经过桐梓县人民法院一审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发回桐梓县人民法院重审。在重审过程中,原告张元某于20xx年8月9日因旧伤复发,在脾和肾均切除的情况下,引发消化系统疾病和粘连性肠梗塞、弥漫性腹膜炎、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肝、肾功能不全,肝肾切除等,经过医院医治无效后,于20xx年8月26日在转院的途中死亡。作为死者张元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作为原告参加本案的诉讼。特此申请!

附:申请参加诉讼的原告及身份情况如下:

原告:张小某,女,汉族,20xx年x月22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次女。

原告:付善某,女,汉族,20xx年x月19日出生,籍贯、住址同上。系死者张元某的妻子。

申请人:张其某、张小某、付善某

xx年九月六日

中医继承申请书篇十四

继承工作计划及措施

为做好我院中医学术带头人经验继承工作,特制定本计划及措施。

一、培养目标

通过继承工作,使继承人在整理、继承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中医药学术,培养造就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二、教学要求

继承学习时间,为期三年。起止时间为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通过继承工作使学术继承人达到:

1、中医药理论功底更加扎实,中医药文化知识进一步加强。掌握指导老师指定的古典医籍,领悟古籍精华。

2、基本掌握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基本达到指导老师的临床疗效或技能技艺水平,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临床疗效突出。

3、结合指导老师的学术经验,对本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能提出新的见解和新的观点。

三、教学内容

继承教学采取跟师学习、独立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以跟指导老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为主。

1、跟师学习可随师门诊、查房或会诊等。继承人自进岗学习之日起,每周跟指导老师临床或实际操作的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三年不少于150个工作日。跟师期间,继承人要认真作好跟师学习笔记,每年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临床体会或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整理;要独立完成能反映指导老师临床经验和专长的体现疾病诊疗全过程的临床医案30份,要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

2、独立临床实践是要积极参加医院门诊或病房工作,参加会诊及疑难病例讨论。每位继承人每周独立从事临床实践的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三年不少于400个工作日。

3、理论学习以学习经典为主,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研修相结合的方式。每位继承人要以精读《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为主,学习1部与所从事专业密切相关的专科经典。中药专业继承人应学习《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雷公炮炙论》、《炮炙大法》及《中药大辞典》等经典的有关内容,并重点掌握1-2项中药技术。

四、考核指标

继承工作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

1、平时考核由指导老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继承人的平时学习情况、跟师临床(实践)和独立临床(实践)时间。

2、年度考核由单位负责。考核以原始材料为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结业考核包括实绩考核、实践技能考核和结业论文考核。实绩考核主要考核继承人的跟师临床(实践)天数、独立临床(实践)天数、撰写的学习心得等篇数、临床医案份数及发表的论文篇数;实践技能考通过临床应诊、病案分析、操作演示等方式,主要考核继承人与指导老师辨证论治或实际操作的符合率;结业论文考核要求提交6000字以上的结业论文和1000字的论文摘要,内容既要体现指导老师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学术思想,又要有继承人自己的创新观点,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实践)意义。

继承人结业考核合格,由姚安县卫生局颁发相应的出师证书。

五、名老中医及继承人员 名老中医:余学诗

继承人员:布云华 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 胡 祥 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

南华县中医医院 2009年4月

附件1:经典医籍书目

经典医籍书目

一、精读经典

《黄帝内经》(《素问》、《灵枢》)、《伤寒论》(张仲景)、《金匮要略》(张仲景)、《温病条辨》(吴瑭)、《温热经纬》(王士雄)。

二、专科经典

1、内科《脾胃论》(李杲)、《景岳全书》(杂症篇)(张介宾)、《丹溪心法》(朱震亨)、《医学心悟》(程钟龄)、《医宗金鉴》(内科部分)(吴谦等)、《医学衷中参西录》(张锡纯)、《临床中医内科学》(王永炎)、《现代名中医医案精华》(董建华)。

2、外科《外科正宗》(陈实功)、《外科证治全生集》(王洪绪)、《疡科心得集》(高锦庭)、《医宗金鉴•外科心法要诀》(吴谦等)、《中医外科学》(朱仁康)。

3、妇科《傅青主女科》(傅山)、《女科证治准绳》(王肯堂)、《景岳全书•妇人规》(张介宾)、《妇人大全良方》(陈自明)、《济阴纲目》(武之望)。

4、儿科《小儿药证直诀》(钱乙)、《小儿病源方论》(陈文中)、《儿科痘疹方论》(陈文中)、《活幼心书》(曾士荣)、《幼科发挥》(万全)、《幼幼集成》(陈飞霞)、《中医药学高级丛书•中医儿科学》(汪受传)。

5、针灸科《针灸甲乙经》(皇甫谧)、《针灸聚英》(高武)、《针灸大成》(杨继洲)。

6、骨伤科《中医骨伤科古医籍选》(孙树椿、阙再忠)。

7、眼科《秘传眼科龙木论》、《银海精微》、《审视瑶函》(傅仁宇)、《目经大成》(黄庭镜)、《眼科金镜》(刘耀先)、《证治准绳》(眼科部分)(王肯堂)、《中医眼科全书》(唐由之)。

8、中药学《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李时珍)、《雷公炮炙论》(雷敩)、《炮炙大法》(缪希雍)、《中药大辞典》(第二版)。

三、其他书目

《素问集注》(张隐罨)、《素问注释汇粹》(程士德)、《灵枢经注证发微》(马莳)、《灵枢经白话解》(陈璧琉、郑卓人)、《伤寒来苏集》(柯琴)、《伤寒论条析》(李荫岚)、《金匮要略心典》(尤在泾)、《金匮要略释义》(黄树曾)、《难经》、《古今医案按》(俞震)、《本草备要》(汪昂)、《医宗金鉴•删补名医方论》(吴谦等)、《景岳全书》(张介宾)、《素问玄机原病式》(刘完素)、《脾胃论》(李杲)、《儒门事亲》(张从正)、《丹溪心法》(朱震亨)、《医贯》(赵养葵)、《理虚元鉴》(汪绮石)、《西溪书屋夜话录》(王旭高)、《石室秘录》(陈士铎)、《杂病源流犀烛》(沈金鳌)、《类证治裁》(林佩琴)、《医林改错》(王清任)、•《血证论》(唐宗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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