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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一
出包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证号5227261979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集体荒坡现有面积 亩,经本组召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由乙方承包该荒坡经营权 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组位于 集体荒坡 亩出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已到现场明确四至界线。(东: 至 南: 至 西: 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0年(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荒坡每年每亩 元。共计金额 元(大写: )。于每年 月按时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后现有荒坡上的树木一律归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改种其它作物,并且有经营权和转让权。如国家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间:如因承包方荒坡的边界或权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自己的树木等砍完后退还给甲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本组盖公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投资经济损失,并则罚违约金 元,并支付守约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山地资源,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承包的荒山应属于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线清楚、无纠纷,属于非生态公益林的林地,用于种植经济林等。
第二条荒山山名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为亩,以林业图纸为准。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荒山由乙方投资和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第四条承包期限为四十年。具体承包期从甲方交地并由乙方办妥交地手续之日起算起。
第五条承包金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已包含土地上所有经济作物补偿)。
第六条原荒山上的疏残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负责全部清理完毕。超过30天,荒山上的附着物还没有清理完毕的视为放弃所有权,任由乙方处置。在承包期内,荒山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保证荒山共有的基础设施正常使用:
1、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不得收取除国家规定外的任何
2、甲方应保障乙方20kw的用电负荷,保障通信畅通。
3、甲方保证有足够的生产及生活用地下水,打井费用由
第八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妥《林地使用权证书》、林木砍伐手续、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乙方可将荒山使用权采取转让、转包等方式流转。
第九条乙方在承包期间,视生产经营的需要,可在承包地或未承包土地范围内增建基础设施或开辟林区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挠和收取各种费用。但不能违背国家的有关政策。
第十条甲方负责理顺乙方承包地周边关系,避免周边群众无故闹事,保障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
第十一条
1、因山界林权发生纠纷的,甲方必须无条件负责解决,所需费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林区治安和林木管护工作,如发生损害林地及林木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
3、荒山在承包期间,所种林木及地下矿产资源归乙方,如国家需要开采的,地上林木补偿款归乙方,同时扣除面积承包金。
4、荒山承包后,甲方不得随意在承包地内葬新坟,如因葬新坟造成林木损失或者林地面积缩小的,由甲方负责迁出新坟并赔偿乙方损失。在承包地上需要保留的祖坟,不计入承包地面积,但坟地不能再扩大范围。如坟地要修整,可在原坟地范围内修整。
5、因国家建设需要,征、占用承包的荒山时,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有关手续,尽快取得补偿金。林地补偿金归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乙方的承包地被征用后,从被征用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减除相应的面积和荒山承包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所承包荒山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2、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皆构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过12个月没有支付荒山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病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提前解约或期满终止时作如下处理:
1、属国家征、占用地原因提前解约合同的,林木归乙方所有,荒山交回甲方,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全部采伐完该承包地上的林木。
2、乙方承包后在林区所建的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满后,承包土地上自然萌芽的再生林木归甲方。
4、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荒山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5、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
1、经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林地、林权使用证复印件或县人民政府有关山界林权权属证明。
2、村民集体决议及代表签名册。
3、交地确认书。
4、用1:10000地形图勾绘的林地山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三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和杨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________年。
三、第一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________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________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________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____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优先承包该荒山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十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四、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十
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表达荒山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发展村石榴园,增加经济收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议,特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严格履行。
一、甲方将部分荒山承包给乙方,建猪圈搞养殖和种植,其土地所有权及其产权属甲方集体所有,乙方有管理、使用、生产、销售权,但没有买卖权。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提供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促使乙方更好地管理好果树,从而得到更好地经济效益。
三、承包范围北起南至东起西至
四、承包荒山亩数
六、乙方应在承包范围内的零星荒地和空闲地,补栽石榴树,经甲方验收后,确定棵树棵从第________年元月____日开始缴纳承包金,每年每棵应缴6元,上缴承包金时间,每年____月三十____日之前必须缴清,否则甲方每天按拖欠金额的3%罚乙方违约金交给甲方。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交给甲方的承包金外,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乙方应保护好承包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随意砍伐,没少一棵对乙方进行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当时交清,同时保护好桥涵等设施如有破坏,由乙方修好。乙方有权制止在承包范围内采石、起土、埋坟、放牧。
八、乙方在承包期内如不按时交清承包金,以及甲方指定的空闲地不按期补栽石榴树,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在承包期满后,可以另立合同,继续承包,或者甲方另包他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订日期:甲方:村委会公章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返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四
承包人(乙方):xx开发公司
兹有xx乡xx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xx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处荒山西起x,东至x,北起x,南至x。共计x亩。
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x棵),李树x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x棵。
三、承包期为x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
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xx村委会
乙方:xx(盖章)
日期: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_____元(大写),一次交清。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六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将位村东北荒坡,租给乙方栽植核桃树、种植、养业等。四至:东至柳沟河西____,西至新推道路外边,南至高速公路,北至杨____和杨____北边。不准毁坏杨、槐林木。西边道路由乙方无偿使用。
二、出租期限承包期可分三期、为________年。
三、第一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应一次性付清________年的承包费20万元。承包到期后、乙方有排他性的优先继续承包权________年、如乙方放弃二期承包权,所享用不予退还。二期承包到期后,如乙方自愿继续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权________年,也可无偿退出。
四、租金支付时间与方式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00元贰拾万元整)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拥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合同期内如果国家对荒山荒坡进行补贴或征用,地上附着物归乙方,土地补偿金甲、乙双方对半分成。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除双方协议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违约则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缴纳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如果甲方违约则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除地上物外,缴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八、纠纷的解决方式在合同的旅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到当地法院即____县人民法院。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个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合同签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荒山荒地承包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包期满,甲方有优先承包该荒山权。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当日甲方向乙方预付________年承包费用_________元,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当年承包款项。
五、对本合同条款,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乙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甲方签订本合同书。
六、甲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乙方所属村民,报酬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因植树需架设管道从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八、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九、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乙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乙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
十二、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机械设备给乙方承包负责操作。
2.提供机械设备名称:市统一编号:
3.甲方负责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所需要的材料、配件及日常必须填写的表格,运转记录册等。
4.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承包费月中旬前。
5.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每台塔吊3人以内。外梯4人)上人身意外伤害险。
6.负责与乙方协调在机械设备停滞期间人员的调配。其工资标准按市场均衡。
7.负责全权检查乙方工作情况,及乙方全体人员证件审核。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国家规定组织、经国家有关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持证上岗,操作好所承包的机械设备,要求所选人员,身体合格,思想合格,技术合格,不得使用国家通缉再逃人员。
2.保证并保管好所承包设备及所属机件。如有丢失按价赔偿。服从施工单位领导,不能因乙方而影响甲方形象,及有损甲方任何利益的事情发生。
3.每月填好结算单,台时表,运转记录等。每月3号前按时交给甲方。
4.承包费含乙方操作人员三险。
5.认真做好机械日常保养工作,严禁故意破坏其所承包机械设备,如有发生加倍重罚。
6.安全第一,严禁违章作业,因违章作业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7.按所承包机械性能提前做好连带工作,(塔吊附着架子搭设,预留洞等)并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8.乙方必须服从巡检人员领导,听从巡检人员意见,认真配合巡检人员,填写好检查表,有问题(机械问题、人员问题),及时解决。
9.乙方任何人员不能有盗窃行为发生,如有发生重罚,严重者交国家权力机关处理。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各项规章制度。
三、乙方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各项制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管理制度条文附本合同背后)。
四、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如有违约,所造成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宜,可增加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八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集体荒坡现有面积亩,经本组召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由乙方承包该荒坡经营权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组位于集体荒坡亩出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已到现场明确四至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0年(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荒坡每年每亩元。共计金额元(大写:)。于每年月按时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后现有荒坡上的.树木一律归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改种其它作物,并且有经营权和转让权。如国家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间:如因承包方荒坡的边界或权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自己的树木等砍完后退还给甲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本组盖公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投资经济损失,并则罚违约金元,并支付守约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养殖业,合理使用土地,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的荒山5亩发包给乙方从事养殖等农业生产经营。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费用 。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七、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八、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亩发包给甲方从业种植等农业生产经营,地块南北长_________米,东西长_________米,四至为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_____元(大写),一次交清。
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山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报酬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经管站、林业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上级开发荒山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十二
出包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覃茂林,身份证号5227261979(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事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集体荒坡现有面积亩,经本组召开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由乙方承包该荒坡经营权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本组位于集体荒坡亩出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双方已到现场明确四至界线。(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30年(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纳方式:荒坡每年每亩元。共计金额元(大写:)。于每年月按时交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后现有荒坡上的树木一律归乙方所有。
五、承包期间,乙方有权改种其它作物,并且有经营权和转让权。如国家提供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受。
六、承包期间:如因承包方荒坡的边界或权属与他人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承包期满后,乙方将自己的树木等砍完后退还给甲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本组盖公章后生效,如单方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投资经济损失,并则罚违约金元,并支付守约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一份。甲方:甲良镇梅桃村马鞍组
法人代表:
乙方:
年月日
农户同意荒坡承包及户主领款签字:
荒山荒坡承包合同篇十三
甲方(发包方):韩城市芝川镇北周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韩城市芝川镇北周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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