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范文(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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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范文(15篇)
时间:2023-10-31 04:41:27     小编: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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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一

从小,王羲之的风格吸引着我,颜真卿的笔法熏陶着我,还有历代书法家飘逸、刚劲的字迹更是耳濡目染。书法这粒爱好的种子就埋在了我的心田,在辛勤汗水的浇灌下茁壮成长。

刚刚迈入这书法的殿堂,我的心中不由得升起了一股神圣感,同时又夹杂着紧张和兴奋的心情。洁白的毛毡缓缓铺开,一只颤颤巍巍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拿起毛笔,我就正式开始了追求爱好的旅程。笔尖按下,心情却波动起来,毛笔不听话地左右摇摆,如同一个顽皮的孩子。最后,白色宣纸上的几个断断续续的醒目墨点告终了我的`失败。我对爱好的执着追求突然踌躇不定起来,但这场失落的绵绵阴雨并没有使我心中希望的幼苗枯萎,因为我深知,后面的每一步都会愈发艰难。

当你看到展示板的第一幅对联时,就会知道这个决定我梦想和爱好的结局。如今的我依然驰骋在墨海,带着自己的爱好在人生的长空划出一道美丽的彩虹。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二

在小学一年级,我接触到了书。书,是一种神奇的东西,它能使你深深浸入其中,无法自拔。以后,只要有空闲的时间,我都会拿来看书,我把看书当成了一种享受。

随着年级的增长,我阅读过的书越来越多。我才知道,为人处事的道理不仅仅局限于课堂上,老师传授我们的,书中,还有更多的道理等着我们去发现。正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记的有一次,一道来自课外书的题目难倒了大家,有的低头思索,有的直接放弃,只有我一个人回答了出来,这还要感谢我的那本书——《史记》。因为这道难题被回答出来,我还得到了老师表扬的积分卡奖励,也正是因为这道题目,每次我看书的时候,都有人过来看一下我看的书的名字。

但,因为书,我也曾发生过一些并不愉快的事。

有一次,我正在楼上看《三国演义》,正读到火烧赤壁那一章,爸爸喊我吃饭,我因为太入迷了,没听见,气的爸爸没收了我的书,我闷闷不乐了好几天。

除此之外,我也挺喜欢打乒乓球的,看着一个个球被接住,我非常有成就感,以后,会在运动时间对着墙壁练球。

感谢书,是它为我创造了一个新世界;感谢书,是它让我知道了更多知识;感谢书,是它告诉我了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三

小学的时候,作业不多学业不重,比较闲,闲下来也是在玩,宁愿在家里四处游荡,我也不愿意看书,父母让我学个乐器我也不肯,可现在到中学就愁了。

六年级下半学期时,妈妈总鼓励我去学吉他,起初,我觉得学吉他太难太烦了,总是拒绝她,但后来在妈妈的鼓舞和自己的好奇心下我同意去学了,可因为周木偶太忙了,所以学习时间又推迟了。妈妈说只好等到暑假里再学吉他了。

时光飞逝,暑假已经过了几天,妈妈和我去了附近的琴行报了名,琴行的老师说过几天就开课了,我听了也很激动,我挑选了一只我喜欢的吉他。开课的那一天终于到了,我怯怯地走进教室发现有两位女生与我一起上课,心里轻松了许多。

前几节我们学了如何弹弦、按弦及音阶,觉得好简单哦,但是当老师问起do(中音)在哪,我们大家都懵了,只得一个个数过去,最后背出每个音的位置,接下来老师教了一些简谱里的符号:大复点、小复点、连线等,老师说现在我们可以弹《小星星》和《欢乐颂》了,我弹《小星星》时一个音一个音总是连不起来,发现吉他“想来没有那么简单”,回家后也经常练习这首曲子,终于可以弹得比较流畅。这也使我在学习《欢乐颂》时得心应手。后来我们又学了几首曲子,觉得越来越不容易弹顺了,老师说教我们和弦,可以更流畅,我们一听就想是何妙法可使曲子弹顺?老师先教c和弦,说是简单,可手指头跨三个品,同时按3根弦而且很容易压住了一根弦,按久了手指头会很疼,但我还是努力练习,渐渐地克服了这个困难,后来我们也陆续地学习了am、dm、em、f、g等和弦,可最要命的是g和弦,跨度有六根弦,还要用小拇指来按,因为许多歌曲里都有这个和弦,所以我必须要克服这个困难。下面我们应该练习换和弦,因为和弦与和弦之间有一点点的区别,所以换起弦来有些麻烦,但我相信我可以的!

我觉得只要我认真去学习吉他,就会发现它其实没有想象地那么难,因此我要哈哈学习吉他,我希望可以“更上一层楼”。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四

上星期六偶然有个同学请我去溜冰,其实我从来没溜过,所以一开始很害怕不敢溜,不过在同学的`鼓励和帮助下,最后还是勇敢地穿上了溜冰鞋。一开始自己小心地扶着旁边的栅栏墙慢慢地溜着,在我自己的努力和坚持下,当然也少不了同学的帮助和指导,溜了两个小时后,我终于学会了踩着溜冰鞋慢慢地“走路”了。虽然那天我一再小心但还是摔了两跤,不过我还是挺开心的,因为我战胜了自己的恐惧感,并且最后还脱离了扶手自己会慢慢向前溜了。

总的来说,我觉得自己的进步还是蛮大的,呵呵……下次有机会还要去溜,争取把这项既刺激又放松的运动学会,加油!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五

作者:张梵熙

现在的孩子,几乎每个人都拥有一项或几项“看家本领”,而我的“看家本领”便是书法。

天生,我就与书法结下了不解之缘——因为我的爸爸,就是一名大学书法老师,因为这个原因,他给我取了个小名“字字”,寄托了他对我长大写得一手好字、甚至成为书法家的期冀。

记忆里,我还在襁褓之中,爸爸便会拿几支毛笔,作为我的“玩具”;还在呀呀学语之时,爸爸便一笔一画地教我“涂鸦”:“横”“竖”“撇”“捺”;在我四五岁时,爸爸常常给我讲王羲之入木三分、欧阳询流连观碑,怀素种芭蕉学书。

当我七八岁时,爸爸对我严格起来,最多时,一天要写二三十张纸,一写便是一个上午。有一次,爸爸嫌我字写得不认真,一连撕了我几张纸,让我重写。我看着窗外那些活泼欢畅的身影,委屈得“哇哇”大哭,甚至想以后再也不练字了,但转念又想,难道王羲之“书圣”的称号是不劳而获的吗?难道欧阳询的声誉是与生俱来的吗?难道古今所有书法家的成就,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吗?想到这儿,我重新拿起毛笔认认真真、全神贯注地苦练起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如今我已写得一手好字,楷书、隶书、行书,各种字体写得得心应手,并且通过了书法十级考试。通过学习书法,不仅让我对博大精深的祖国传统文化有了更多了解,而且磨练了我的毅力,培养了我做事专心、细心、恒心的习惯,让我学任何东西都能坐得住、沉得下心来,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学书之路漫长,我将在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

作者:桑瑞涵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爱好。而我,当然也不例外,那就是——画画。是它,改变了我!

当我还小的时候,我十分胆小,面对任何事情都像一只不知所措的小猫,惊恐地望着每一个人。直到有一天,我偶然看见了一幅画。

那画上有一个小女孩,我被她深深吸引。她笑得很美,很美,我也跟着笑着。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画画,经常在纸上画出记忆中的那位小女孩。爸爸看出了我对画画的痴迷,便二话不说,把我带到绘画室——那是我喜爱又向往的地方。

第一次来到绘画室,我胆怯地望着老师,双手十分不自然地摆动着,脑子里一片空白。老师弯下身,摸了摸我的脑袋,和蔼地对我笑着,如同那画上的小女孩似的。老师拉着我来到座位上,轻声细语地教着我。我专注地看着老师,细细地倾听着。

我沮丧地望着画纸,准备放弃。就在这时,老师来了,我不知所措地揪着衣服。只听他和蔼地说:“是不是我讲的太快了?没事,加油!”我又重拾了信心,紧紧地握住画笔,心想:我一定会加油的!我开始了刻苦的学习,画技也在一点点地增长。现在,我已经可以娴熟地拿着画笔,画出优美的线条,随意地搭配颜色。一幅幅精美的画作,从我的指间流淌出来。我也因此“脱掉”了胆小的外套,变得阳光、自信起来。

我爱画出缤纷的世界,画出人们的梦想,画出伟大的祖国。这,就是我的爱好!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六

由于现在我是田径校队,所以现阶段我认为最重要的事就是认真努力的练习,好让在比赛中,发挥到的成绩,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这个更让我有动力的了。

每天起床,我想到的第一件事并不是上学,而是可以去学校练田径,与队友们一同练习,那时候是让我最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大家一起跑步一起讨论今天要做些什么,充满了许多欢乐的气氛,使我每天早上都是笑容满面的,在队伍里,经常会发生一些让人逗趣的事,例如:有些人做操姿势不对,我们即使纠正了八百万遍他们还是听不懂,让我们伤透了脑筋,明明就是这么简单的动作,而他们还是百思不得其解,教练才赶紧过来将他们一一的矫正,我们笑个半天都笑不完呢!

上课上完了第七节之后,我们为了加强,所以第八节也要去训练,对于这些训练我们从来没有喊累过,因为我们知道,努力就会有成果,而成果就是比赛的成绩为何?我是丢铅球与铁饼的,虽然每天丢有时会失误,但是我们的教练还是非常有耐心的教导我们而不会不耐烦,让我们天天都有信心去用力的.丢,而不让我们沮丧,因此我每天都会加强自己的腿力以及臂力,让自己进步而不让教练有所失望,我认为,这就是我现阶段最重要的事。

无论是家人、老师、教练都很支持我,那我也不能辜负他们的心意,要继续的进步,让每一次每一次的比赛成绩增加更多!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七

我有很多的爱好,比如武术、做饭、游泳、滑冰….我最喜欢的一项就是看书了。

最近我看了作者名叫八路写的《特种兵学校》这套书很着迷,尤其是《军犬钢牙》这一本。里面讲的是十名特种兵和军犬故事。在一个小山上特种兵们遭到了敌人的伏击,开始的时候敌人被特种兵们打惨了,后来有一个敌人把机枪架了上去,打得特种兵们头也抬不起来,没有办法的特种兵,只能把火箭筒装上,火箭第一发发射了,第二发发射了,二十多名敌人受到了两枚炮弹的轰炸,死了十七人只剩十名敌人。机枪还在射击,可是火箭弹已经打完了。这时名字叫钢牙的军犬,像箭一样的向敌人飞奔过去,把机枪手和机枪一下子撞到了山下,可是钢牙的身上满身都是血孔。这时特种兵们开始发起进攻,又打死了四名敌人,剩下的四名敌人,有两名在和特种兵们血拼,一个老大和一个小兵跑走了。两名敌人被击败后,跟着老大逃跑的小兵说:“老大我怕死你让我回家吧!”老大听到这句话一枪把那个小兵枪毙了,特种兵们追来把老大打死了。

这本《军犬钢牙》给我们讲了一个道理:狗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他的英勇、忠诚、聪慧,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榜样。

所以,读书可以丰富我的知识,陶冶我的智慧,对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引导作用,书是我最好的精神食粮。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八

在一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接触了古筝。我母亲不知如何,让我学古筝,学习的地方还比较远。我在去的路上,我一直都在猜想古筝长什么样。我看到了古筝:一个空心长木板,上面有24根钢丝弦,有粗有细,在每个琴弦下都有个琴柱。整个古筝放在一对琴架上,方便弹奏。我光着手弹了几下,粗的,声音不断,十分低沉;细的,声音即断。古筝一般要用假指甲弹奏,否则手会起茧,甚至出血。不知是我喜欢古筝声的柔美,还是这是我第一个接触的乐器。反正,我喜欢上了古筝。

我学古筝共两年了,考了个4级。在练习中,不缺枯燥的重复,不缺死记硬背。我有些不想学古筝了,但我妈妈在一旁念叨:“是你自己选的,必须学好啊!”我不得不从令,而且我也想要学好。比如:“渔舟唱晚”这首古筝曲,虽只是4级古筝曲,但琴调十分柔美,到了快板部分也不失此琴调。刚弹“渔舟唱晚”时,我完全听出它的韵律感,到后来,天天练,每次都有些烦躁,甚至不想弹了,但我还是坚持下来了。我在不知不觉中,把“渔舟唱晚”的前一部分背了下来,加上后来的死记硬背,我吧整首“渔舟唱晚”给背了下来。每次弹“渔舟唱晚”时,我不禁赞叹道:“多么美的曲子啊!”连我母亲都也经常夸我弹得好。我感到十分有成就感。我参加了几次表演,刚开始我有些紧张,但是后来一点也不怯场,我觉得拿出我的真本事了!

我爱古筝声的柔美,更爱它给我的快乐!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九

我的爱好有许许多多,像跑步啦,打羽毛球啦,打网球啦······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打羽毛球,因为打羽毛球,还发生了一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记得有一次,我约好伙伴,准备到广场上去玩,可谁知下了场倾盆的雨,我们没办法,只好先回我家,坐在沙发上朋友失望地对我说:“下这么大的雨,我们还怎么玩呀?”“嗯,我想了一会儿,谁说不能玩的,你看我们家的客厅这么大,应该可以玩了。”于是,我们把旁边的东西挪了挪,便开始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羽毛球比赛! 正玩着高兴呢,“叮铃铃”的电话铃响了,“喂,谁呀?”我边打电话还边打球。“是我,妈妈。”妈妈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我刚买的香水,放餐桌上了你把香水放到梳妆台上去,千万别摔了!”“哦”我随便答应了一声,放下电话便又开始玩了起来,早已把妈妈说的话抛到脑后去了。

当我正要接一个特别高的球时,不小心碰到了餐桌,妈妈刚买的香水掉在地上,顷刻满屋都弥漫着浓浓的香气,我一下子傻了,见我这样,小伙伴走了,我却一个人站在那儿沉思:如果那个球接到了,可能现在什么事也没有!哎,怎么办? 没办法,我先把玻璃随便捡起来,然后把地擦干净,接着把所有的窗户都打开,还拿了个特大号的扇子扇来扇去,还好,屋子里的香味总算小一点儿了!

到了5:30,妈妈下班回到家,一进门就疑惑地问:“怎么这么大的香味呀?啊!不对,我的香水儿,我的香水儿在哪?”她盯着我问,见瞒不住了,我只好低下头不说话。妈妈又问了一遍,我才支支吾吾地说:今天,我约朋友打球,外面下雨了,我们就在家打,谁知把香水瓶打碎了······在我断断续续的叙述后,妈妈终于明白了事情经过,结果,不说你也该知道,妈妈把我痛批了一通。 这次,我吸取了教训,不过我绝不会放弃,我最大的志愿就是,长得以后当一名优秀的羽毛球运动员,为祖国争光!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确实是这样,书不但可以使我们进步,还能使我们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高写作水平。尤其是小学生,要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我便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每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了自己从心底发出的感叹:“读书的感觉真好。”

我爱看书,是因为书是精神的食粮,是终生的伴侣,也是我最真挚的朋友。它就像一位博学多才的老师,常常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流连忘返。

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世界上最为杰出的科幻小说家菲利普·迪克的《火星人的时光倒转》。这部幽默、痛苦、令人敬畏,带给我巨大的心灵震撼,我仿佛身临其境,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冒险、逃亡、呐喊。正当我看得入神时,妈妈大喊一声:“开饭了。”我随口回答:“来了,来了,请等一下。”但我无法回过神来,仍然沉浸在这本奇妙的书的境界里,仍然在那里聚精会神的看书,没挪一寸地方。妈妈连着喊了几声,见我还爱理不理的,她推来门,怒气冲冲的走进来,眼神简直可以杀死几只蚊子。这时,坐在椅子上看书的我突然:“哇噻!”大叫,吓了妈妈一大跳。我激动的说:“火星人终于发现时光倒转的运行规律,这位伟大的英雄,这位救世主,我太敬仰他了……”妈妈打断了我的话,对我说:“够了,书呆子,马上给我洗手吃饭,否则你就准备和你的宝贝书说再见吧!”我吓呆了,正想要同她反驳,但是,经验告诉我——小孩在大人面前总是错的,特别是在大人认为有理的时候。于是我一声不吭的去洗手吃饭。

亲爱的同学们,看了我的介绍,你觉得读书好吗?如果认为好的话,就和我一起读书吧!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一

人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有人有爱看电视的爱好;有人有爱玩电脑的爱好;还有人有爱演奏乐器的爱好。而我的爱好与他们都不一样,我的爱好是读书。

读书能使人知识渊博,还可以让人词汇量变的丰富起来。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是啊!粮食能使我们的胃充足,但书籍可以使我们的心灵充足!

所以我非常喜爱我这个知识渊博的朋友——书。它已经陪我度过了五年的时光。现在我已经上五年级了,但我还是一直保留着睡前读书的习惯。有时晚上睡前不读书就总也睡不着觉。

在我六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实用文摘》,但我当时一点儿也不喜欢这本书。接过书后,我就把它给扔在一边,一直摆弄着手里的积木。妈妈看到这个情况,立即过来“开导”我。我在心里想:算了,别惹妈妈生气了,假装看一会儿吧。我开始假装认真地翻书,但真正的状况是:一页一页又一页,飞入脑海都不见!后来在妈妈的耐心劝告下,我又无奈的认真看书。但接下来的几天,这本书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了“开卷有益”的真实性---考试时,有一道题,里面让添上成语中缺少的字,而这些成语我正巧又在《实用文摘》上看过。不用说,我全做对了,而且得了全班第一名。

读书益处多多,自从我考了全班第一名之后,我更加喜欢看书了,我和书结下了不结之缘。睡前读一会儿书,饭前读一会书,书和我形影不离。书成了我的挚友,它教会我如何写出好文章;书成了我前进路上的一盏明灯,照亮我学习路上的一点一滴;书成了我漫漫学习长路上的一位好老师,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二

生活是多彩的,童年是美好的,而有一件特别让人喜欢做的事情是幸福的。

我的爱好是弹古筝。20xx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苏老师用古筝弹奏《高山流水》,琴声悠扬,那美妙的筝声让我着迷,激起了我对古筝学习的向往。

刚开始,我非常认真,感到很好玩,但同一曲子弹奏无数遍,还弹不好,让我很厌烦,慢慢地我变得懒惰了,总是坐不住,一边弹着古筝,一边想着和弟弟玩托马斯玩具,还有爸爸何时带我们去吃美味的冰淇淋。因而,琴声总是断断续续的。苏老师又投诉妈妈,布置我的作业没完成好。爸爸严厉地批评我说:“孩子,要想弹出欢乐的曲子,你必须耐得住寂寞,全身心地投入,认真仔细,一丝不苟,怎么可以一心两用呢?”爸爸又鼓励我说:“要学好古筝,你必须坚持,坚持,再坚持;努力,努力,再努力。”我听了爸爸的话,下定决心,每天都要坚持练琴两个小时,全身心投入,绝不偷懒。

日复一日地练筝,就这样过了一年,我参加了古筝四级考級,获得了“优秀”等级,受到苏老师的表扬与肯定,我收获了巨大的信心。我从中学到了一份付出,一份收获。只要想学,认真地学,就一定能学好。

现在,弹古筝已经成为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喜欢古筝,她让我学会了坚持。我要加倍努力,在学古筝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爱好,有的人喜欢打篮球、唱歌、跳舞、游泳……而我的爱好是做美食,做各种各样的美食,然后拍照发给我的好朋友们,跟他们分享我的喜悦。

我特别喜欢看小红书,原本是追着穿衣打扮去的,后来渐渐喜欢上了做美食,看着很多美食博主利用简单的食物就可以做出很多精美的零食我就心动了,心想“我也要试试。”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驴打滚的图片,就搜了搜做法,用的食材也比较简单,做法也简单。所以我就在网上购买了黄豆粉和豆沙,自己去菜市场买了糯米粉。

回到家的时候我先用豆沙用水化开,拿出保鲜袋铺在桌子上,用糯米粉按照视频上的做法准备好,再把豆沙卷进去,卷成一条卷卷,铺上黄豆粉切成一个个的形状就好了。第一次做很多的小细节都没有关注到,所以并不是很成功。一回生二回熟,我相信多尝试几次总会成功的。

除了美食我还爱玩小游戏,4399或7k7k的换装小游戏,虽然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玩这个游戏会有些幼稚,但我还是非常喜欢玩,津津有味的给每一个小人物都细心打扮着。我觉得这就是女生的天堂,简直太快乐了,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给每一位人物都穿上漂亮的衣裳。虽然经常被身边的人吐槽说我幼稚,这么大了还在玩这那么幼稚的游戏,但我还是很喜欢玩,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很多的乐趣,丰富的课余生活。

以上都是我的小爱好,其实我的爱好有很多,以后跟你们分享哦!你的爱好是什么呐?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四

大家肯定会有自己的爱好,比如说踢足球、打篮球、打排球、等很多爱好,那就让我来说一说我的爱好吧,我的爱好是跟体育有关,那就是打篮球,我非常喜欢打篮球,我最喜欢的篮球巨星是隆多和张伯伦,隆多是凯尔特人的控球后卫,他助攻能力超强,张伯伦是洛杉矶湖人队的前锋,他创过nba单场得分的记录和平均得分的纪录,他曾经单场得了100分,在1968年平均每场50.3分,这也是现在没有人能够打破的记录。隆多平均每场助攻13.8个,也非常厉害。

我打篮球就是打控球后卫,我专门防守和助攻,而且还喜欢在篮下防守,有一次,我和爸爸在篮球场打篮球,因为爸爸最近给我买了一个nba专用的斯伯丁篮球,我准备试一试好用吗,我在罚球线试了试,还挺好,我在三分线试了试,也很好,我就在旁边的篮球场找了两个人,我们一起来打篮球,我和一个人一个队,爸爸和另外一个人一队我们就给自己的队伍起了个名字,我给我们队起了个名字,叫迈阿密热火,因为迈阿密热火有现在nba最厉害的三个顶尖球员,一个是勒布朗詹姆斯还有德怀恩韦德和波什。爸爸的队叫达拉斯小牛,因为在nba,小牛队就是热火队的克星,比赛开始了,我们先开球,我直接三分,打到了爸爸的手上,爸爸使劲去抢,最终还是抢到了,爸爸一个跳投,进了。现在是2-0我有枪了一个球,我传给了我们队的队员,他也是一个中投也进了,而且还造成了爸爸的犯规,最终我们76-39惨败。

我的爱好唱歌六年级篇十五

一张圆圆的脸庞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鼻梁瘪瘪的,再伸出手,鼓鼓的,十指又短又粗,一米四的个子,头上扎了一个小辫儿。这就是我——冯丹华。

我是个活泼的女孩子。

我喜欢骑车,一到放假,我便会骑上车到好朋友家里玩,偶乐也会带是弟弟,让他坐在我后面。这么多日的骑车,我自己掌握路上行人生活规律,当然“安全第一”了,因为妈妈常常在我耳边讲:“你已在慢慢的长大,要学会一步一步的独立,就像小燕子一样,长大后总会有一天要离开爸爸妈妈的怀抱,去独立的生活,去独立地面对这个世界。”

我也喜欢拉二胡,我已有三年多拉二胡的年龄了,今年八级,再过一年,就是十级了。努力、努力、再努力。我常常独自对自己讲,学好一门特长,我就会多一样技能,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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