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案例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31 04:20:14
最新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案例17篇)
时间:2023-10-31 04:20:14     小编:琴心月

作为一种文体,总结具有简明扼要、概括准确的特点。总结是对过去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成长和进步。欢迎大家阅读以下总结范文,以便更好地了解总结的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敬老院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实施各项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降低敬老院安全风险,有效保障敬老院院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敬老院稳定和社会安定。

1、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县民政局成立保靖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有县民政局业务股室负责人、各乡(镇)民政助理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乡(镇)民政助理负责本辖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

2、乡(镇)敬老院安全小组

设立安全小组,由敬老院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5名组成,由乡(镇)敬老院长担任组长,建立安全员责任制,负责对敬老院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安全小组受院务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同时负责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敬老院安全工作相关事项。

敬老院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包括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一)事故:主要有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院舍倒塌事故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二)事件:主要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群体的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敬老院正常生活秩序、破坏敬老院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三)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火灾等。

(一)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1、发现院民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第一时间送乡(镇)卫生院进行初诊,根据卫生院意见,及时送县级医院进行处理。

2、其次,迅速向县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封存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院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院民,做好人员统计等相关信息收集,并注意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亲属并做好亲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疾病诊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交通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

2、迅速报告县(市)民政局、乡镇人民政府。

3、保护好事故现场和相关车辆及人员,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4、及时通知伤(亡)者亲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迅速拨打“119”报警。

2、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

3、迅速疏散院民到安全区域。

4、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消防人员救火。

(四)其他突发性事件应急措施

1、根据情况,采取适当措施(遭遇盗窃、伤人等犯罪情况应马上打电话到当地派出所报案),保证院民人身安全,并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及时送伤者就近到医院治疗。

3、及时上报县民政局。

4、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事件调查工作。

5、通知伤者的亲属。

6、做好事件善后工作。

(一)安全信息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二)安全信息报告时间

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时,由安全员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和民政局报告。

(三)安全工作常用电话

1、县民政局值班电话:(固定电话)xxxxx

(手机)xxxxxxxxx

2、乡(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3、乡(镇)卫生院联系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4、乡(镇)派出所联系电话:(乡镇自行填写)

5、卫生防疫部门值班电话:xxxxx

6、报警:110

7、火警:119

8、交通事故处理:122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死难、受伤院民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敬老院稳定。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可能出现的不定期停电突发情况,如遇白天上课期间停电、晚自习或宿舍停电等,为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和全体住宿学生的安全,特制定我校停电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

白天上课期间停电,信号由总务处负责安排手铃信号,若放学仍未能供电,各处室、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各位教师要查看电灯、饮水机、电脑、电扇、空调等电源,要确保关闭。

一旦在晚上有停电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三、预防及应急前准备:

1、总务处定期对学校电器、线路等进行检查,避免因本校自身因素出现的意外停电事故。

2、配置应急灯,保证各疏散通道都有应急灯,严禁在寝室使用蜡烛。

3、行政领导、值周组人员、安保等配备好手电筒以备急用。

4、经常利用夕会、班会课、周一升旗仪式、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停电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并能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四、教学楼晚自习大面积停电的紧急预案:

1.各班辅导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学生不得随意离开教室,大呼小叫,听从值周领导统一安排。

2.值周领导迅速了解情况,通知有关负责人;如停电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须疏散学生,离下自习时间较长,辅导老师或值周教师安排学生代表购买蜡烛等照明设施继续上晚自习。晚自习后辅导教师(或值周教师)确保无安全隐患。

3.中途有学生上厕所,学生必须有照明设备并分散安排。下自习疏散学生时,不打铃,由值周领导统一指挥,所有辅导老师(值周教师)分别控制楼道和楼梯口,组织学生按班级、按楼层,一次一个班级,一个楼层有序疏散,教育学生下楼梯一律靠右边行走,禁止学生在疏散过程中停住弯腰去系鞋带或捡丢下的物品,各楼层疏散必须错开时间,防止拥挤、践踏。学生下楼后应统一集合,值周领导讲解安全事项,给值周教师分配管理责任,让学生有组织、有秩序上厕所、洗漱、就寝等准备工作。中途由值周教师应在各路段给学生手电照明。

4、学生下楼梯突然停电所有辅导老师(值周教师)分别控制楼道和楼梯口,在应急灯的照明下组织学生缓慢下楼。

5、学生休息或就寝准备期间,值周教师要分段给学生手电照明。

6.疏散时所有辅导老师应随所在班级同学一起,负责疏散时的指挥和组织直到所有学生离开教学楼。

五、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1、值周教师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

2、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

3、宿舍长协助值周教师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

4、在此期间,住宿学生严禁互串宿舍或到楼下来;

5、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出宿舍,必须报告值周教师,经允许后由值班教师领出宿舍;

6、负责宿舍检查的教师一定要负起责任,拿手电到宿舍督促学生就寝并处理应急事件;

7、值班领导监督并指挥上述过程。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三

(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成员: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预测与预警

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将乡应急办指示传达给村民小组,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村委会、各村民小组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白竺乡应急办公室。

2、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并及时向白竺乡应急指挥部报告。

3、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解除应急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4、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2)恢复重建。积极组织村民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上级给予援助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1、人力保障。村义务巡防队等志愿者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2、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由村委会统一协调应急储备物资调用。

3、基本生活保障。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治安维护。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1、宣传教育。

(1)通过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公布报警电话。

(2)在学校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进村入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2、应急演练。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本预案由村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与实施,自发布之起日正式实施。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四

为全面做好xx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好核酸应急检测工作,在组织管理、指挥调度、采运检匹配、物资供应保障、信息化支撑等全方位工作中查找不足,优化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重要指示精神,一旦发生局部疫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调配核酸检测资源,提高核酸检测质量,实现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确保及时消除隐患,以最快的速度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根据联防联控机制综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的通知》和《xx省应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和实施精准管控工作预案》、《xx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关于印发xx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的通知》,制定本应急检测工作预案。

成立xx镇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第一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核酸全员检测工作安排部署,负责全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核酸全员检测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核酸全员检测工作。

发现本土确诊病例后,立即配合县级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由县级应对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组织专家论证,按照县级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指示执行。

对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网格,第一时间组织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对尚无确诊病例,但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较多的网格,由县级应对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组织专家论证,确定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意见。

综合人口数量、地缘交通、核酸检测机构分布等情况,全镇共设置18个采样点。

每个采样点配备14名工作人员,达到建立最多4个采样台的能力。

(一)采样任务量和采样范围

1、采样量:按照2天内全员检测的要求,全镇2。

2万常住人口,每天需至少完成1。

1万人的采样任务。

2、采样范围:按照优先开展密切接触者、次密接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可能波及的人群、其他一般人员和高、中、低风险地区的顺序,开展采样和应急检测。

(二)采样点选址建设

1、选址规范。

采样点选择室外空旷通风场地,不得设立在疫苗接种相关联的场所,避免样本污染,在检测中出现假阳性的结果。

如果设置在室内,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

2、建设时限。

采样点应当在启动预案后4-6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在固定采样点的基础上,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以网格采样为主,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形式细化完善布局,方便市民采样、提高采样效率。

(三)采样点功能分区

1、功能分区。

采样点设置居民等候区、验码测温区、登记采样区(采样台)、物资保障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处置区。

严格落实人员全程佩戴口罩,1米线间隔距离。

村民从居民等候区依序进入验码测温区、登记采样区后离场。

验码测温区用于安康码查验、测温、群众排队候检;登记采样区(采样台)用于转运箱码、采样管码的标注和个人信息的录入及采集鼻咽、口咽拭子;物资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缓冲区用于工作人员消杀、脱防护服,转运人员接收、送回转运箱;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

同时,采样台不应共用同一个帐篷或者同一空间。

2、绿色通道。

60岁以上老年人、孕妇、残障等弱势群体应设置绿色通道独立采样。

(四)采样点人员配置要求及职责

1、配置要求。

采样点组长1名,由村书记、主任担任,负责采样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应急情况处理和上报工作、标本上送交接等工作;组织引导人员4名,负责验码、测温、秩序引导;驻点公安民警或安保人员1名。

固定采样点均采用信息化扫码方式登记信息,每个采样台包括1名采样人员(医生或护士)和1名信息录入人员。

按照每个采样台每小时采集60-100人样本计算,合理评估工作量并进行人员配置,如待采人员较少,可减少固定采样台数量,灵活变动为流动采样小队,为不方便出门的特殊群体提供采样。

采样人员原则上4小时完成采样任务,应按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休息。

信息采集和采样人员原则上不得调用疫苗接种工作人员。

2、全员培训。

按照《xx镇采样点工作人员明细表》,明确采样点工作人员情况,开展全员岗位培训。

由医疗机构落实对采样人员的培训,乡镇落实采样点组长、引导人员、信息登记人员及民警(安保人员)的培训。

其中,采样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鼻咽和口咽拭子的采集方法,并进行严格感控培训、医疗废物处置培训;信息采集人员应熟练掌握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关的感控培训;其他采样点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全员核采工作流程,做好感控培训。

(五)采样点物资准备

1、基本设施

帐篷、桌、椅、供电等保障采样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物资。

2、采样物资

专用采样拭子、合格采集管、足量的试管架、运输车辆和转运箱(b包装)以及采样防护物资。

(1)采样管要求。

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盖内有垫圈、耐冷冻。

管体透明,可视度好,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2)采集拭子要求。

宜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

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易于折断。

(3)采样人员防护装备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xx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xxx号)执行。

(六)其他物资。

采样管码、转运箱码由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随机生成,待由县卫健委统筹安排打印、分发。

其他防护及消杀用品由县疾控中心提供。

(七)样本保存与转运

配置运输转运专车2部,负责分发物资、转运各采样点样本至指定县内四家核酸检测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

承担转运任务的车辆应将转运范围、转运路线、转运起点及目的地向县卫健委报备。

样本转运由县疫防办统筹调度。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完善信息登记

通过微信群、广播、张贴告示、网格员入户通知等多种方式,让全体居民知晓全员核酸检测时间、地点、个人防护、带好身份证等相关事宜。

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准备阶段,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多种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采样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

同时,要做好居民信息安全保护。

(二)现场组织

建立核酸检测采样点1处(含4个采样台)。

人员组成:1名采样点组长,1名驻点民警,4名引导员,4名登记员,4名采样员。

结合实际制定采样点安保方案,统筹本地公安、城管等部门力量,确保采样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同时安排机动警力,及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每个采样台区域使用室内桌椅划分进出单向通道各1条,通道入口处由1名引导员进行体温检测、安康码核对、查看有效身份证件,驻点民警协助核查身份信息。

每十人通过通道并间隔一米排队。

其中一条通道放置“绿色通道”指示牌,优先为老、弱、病、残、孕人员采样。

现场由驻点民警、引导员进行秩序维护。

居民进场后,从居民等候区依序进入验码测温区,居民检测体温正常后会进入登记采样区。

如发现发热人员,由采样点组长引导到临时隔离区,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

(三)样本采集

采样点组长首先在人员进场前将足量采样管、采样拭子、试管架、免洗手消、75%酒精或0。

2%含氯消毒剂分发给各采样台,未开管试管架及采样拭子放置在登记人员一侧,开管试管架、封管试管架放置在采样人员一侧。

其次确认信息登记人员完成app登录且选择正确采集点。

随后让登记人员扫转运箱码开箱,扫试管码开管,做好采样准备。

登记人员每扫码一个采样管,交由采样人员打开置于开管试管架,同时将十个采样拭子给采样人员。

受检者到登记采样区(采样台)后,按照“十合一”混检流程,1名登记员使用“标本采集”app扫描身份证件录入信息(如受检者持其他证明,如身份证照片、户口本、驾照等,则手动输入其身份证号)。

每支采样管采满十人使用app进行封管操作,并示意采样人员拧紧采样管放置在封管试管架。

登记员扫试管码将下一支采样管递交采样人员。

按此流程完成信息化录入,如采样结束不满十人也可封管。

1名采样员按照登记员“录入一个采一个”的原则,依序采集口咽或鼻咽拭子,并按照登记人员示意完成开管、封管实际操作。

受检者采集结束后,按指引从单向通道离开采样点,垃圾等丢弃在出口处黄色医废垃圾桶,严禁随地吐痰。

如开展全镇全员检测中,采样人员已经工作4小时,后到缓冲区消杀、脱防护服,在物资保障区休息。

待消杀人员对验码测温区、登记采样区、缓冲区进行消杀后继续进行采样工作。

注意事项:采集方法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xx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xx号)执行。

采样员应熟悉样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样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样本质量符合要求、样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

采样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

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四)样本收集转运

每采样2小时,采样点组长带转运箱到各采样台收集封管试管,核酸检测样本应当低温(2-8℃)保存,需在转运箱中放置冰袋。

各采样台采样员将采集试管放入转运箱中,收集完成后,使用75%酒精或0。

2%含氯消毒剂消毒容器表面,封严箱口。

任一信息登记人员使用app扫码完成“封箱”操作。

采样点组长将转运箱拎至缓冲区,消杀后交于安全转运人员。

安全转运人员使用“标本送检”app扫转运箱条码,完成后,乘转运专车运送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保证样本采集后4小时内送达实验室。

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五)规范阳性病例处置流程

阳性感染者所在村接到通知后,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配合县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协助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协助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

(六)医疗废弃物处置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

各采样点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

所有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

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采集场所和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实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xx版)》相关要求执行。

(七)数据反馈

各村应安排专人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工作,对于县疫防办通报的尚未采样的应检人员,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无遗漏。

镇疫防办应每日向县疫防办汇报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进展,应检测2。

2万人,实际检测x万人。

截止到目前,累计报告确诊病例(数量),累计排查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数量)等。

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小组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采样。

对敬老院等特殊人群,要采取服务的方式;同时关注老人、小孩、行动不便及流浪人员等,切实做到核酸检测不漏一人。

一旦宣布全员核酸检测,要立即启动交通管制措施,外地来人原则上就地进行核酸检测,未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暂停人员流动。

(一)为节约时间,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召开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培训视频会议的通知》要求,部署信息化采集系统,尽快补齐采样点人员,保证第一时间到达采样点开展工作。

(二)指定专人负责样本采集、运输、转运、接收交接工作。

(三)采样小分队人员及司机就餐、休息、临时所需物资的运送问题,由乡镇统筹负责。

(四)每个采样点需配备两顶帐篷,其中一顶帐篷密封,以备夏季高温期间安装降温设施如冰块。

(五)实行日报告制度,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每日汇总本辖区采样情况,于每日12:00、24:00各报一次累计采样及送检数据。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五

为切实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大规模人群全员核酸采样检测,确保疫情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将疫情风险影响降到最低。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结合前期街道文件,特发布本方案。

当我街道部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达到中高风险地区等级后,为快速掌握相关人群可能的感染现状,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24小时内启动辖区内人群全员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第一时间筛查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传播风险。

(一)组织发动。

由街道组织发动,落实干部包干包片,充分依靠网格管理员、社区民警、村居(社区)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建立白天、夜间两个工作组,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告知信、发送短信、通知等方式,告知辖区内广大居民(包括租住人口)主动前往采样服务点配中核酸采样检测事宜,确保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采样服务点设置

1、设置数量:根据村居、社区人群数量及分布,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合理设置多个采样服务点。

按每3000左右常住人口设置1个采样服务点,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含居委会)设置1个采样服务点、内设2-4个采样台,1-2天内完成采样;每个社区设置2-3个采样服务点、内设2-4个采样台,2-3内完成采样。

常住人口较多的村居、社区应合理增设采样服务点。

2、场地选择: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

采样服务点须选择在室外空旷、通风良好的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远离人群密集区,避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医疗机构等场所。

3、区域划分:采样服务点划分为分流等候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信息登记区、核酸采样区、缓冲区等六个区域,其中核酸采样区(移动核酸采样站)与其他区域至少间隔5米。

采样服务点要避免人员聚集,人员进出通道尽量分开,人员进入通道应有隔离,有序安排人员进场,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分区域、分时段、分批次进行采样。

流程示意图见附件。

(1)分流等候区:设置1米线,受检人员戴口罩、保持有效距离等候,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进入测温区。

提供人性化服务,为老弱体残孕妇配备适量专座和优先安排采样。

(2)入场测温区:受检人员戴口罩,进入测温区,间隔一米在入场测温区测温正常后引导进入信息登记区。

体温异常的居民立即引导至临时隔离区进一步处置。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六

为确保大连世茂嘉年华项目施工现场的生产秩序和内部稳定,预防人为因素引发的群体事件,做好项目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处理控制,减少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损失及伤害,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群体事件及自然力引发的灾害。

一、机构设置

1、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指挥长:黄 炎

副指挥长:李昆渝

成员:孙庆华、刘国亮、胡雁鸣

办公室设在经理室。

2、执行小组

组长:李昆渝

副组长:孙庆华、刘国亮、胡雁鸣

成员:伍兴安、姚 咏、陈明强、李昌波、各分包负责人

3、分 工

取证等工作;事后由执行组长负责对所发生的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

三、职责要求

1、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及时到达现场,稳定控制局面,研究处置措施,平定事件。

2、根据突发事件紧急严重程度由领导小组统一布置,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决定调整各专业部的人员,及时配合及时提出对策和答复意见。属于哪个工区的问题由哪个工区带回自行处理,把事态控制在本工区内,以利控制事态扩展。

3.在处理突发性事件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一定要文明接待,礼貌待人、多做耐心说服的解释工作,注意自己言行举止,防止矛盾激化并随时通报事件动态和处理进展情况,不得将矛盾上交。

四.预案处置

1、对发生在工作区的突发事件由保安人员进行阻止,防止事态进一步升级,能疏导的尽量疏导,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出面协调,重大事件及时上报。

2、对有下列情况的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

(1)对带有严禁携带的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应予收缴,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一旦发生异常情况,首先做好人员疏导,保护好现场,迅速抢救伤员,减少损失;

(3)对有过急行为的.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意见外

情况;

(4)对有堵塞交通,破坏公物,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等违规的人员,要及时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采取相应措施。

3、凡遇到突发事件发生的,天安裕景项目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劝阻和进行疏导。

五、预案纪律

1、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成员,一旦接到突发性事件紧急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不得拖延和延误事情的处理.

2、尽职尽责控制事态,避免扩大和激化,对因惧怕危险,怕承担责任而使事态扩大或激化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七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在校期间正常的日常生活和教学秩序,对于校内外自来水管网和电力管网造成的停水、停电事件,我校将按照以下应急方案进行处理。

(一)应对工作小组:

组 长:谷连飞

副组长:李贤伟 张佛明 钟 洪 黄志塘

组 员:苏伟青 梁思坤 黄木华 宿管员(4名)

(二)应对工作程序

1、由钟洪和黄志塘查明停水、停电原因是来自校内还是校外,若是校外原因,应立即拨打自来水公司电话和电力服务电话,问清事故发生地点和事故原因。若是校内原因,应立即通知负责后勤水电工到场,迅速进行维修。对于校内主水管道和用电故障无法迅速自我修复的突然事故,也可直接拨打自来水公司电话和供电部门电话进行维修。

2、对于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可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停水、停电情况,值班领导应迅速通知校长,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紧急事件处理小组,下设稳定宣传组;事故勘查组、设备维护组;日常生活服务组。

3、稳定宣传组由政教处黄志塘负责,主要职责是选择合适的时间向学生和老师通报停水、停电原因及维修进度,稳定学生情绪。对于停水情况可以告知学生用餐及用水均可正常,并敬告学生不要随意开启自来水龙头,以免来水后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4、事故勘查组、设备维护组由总务处(张佛明 钟洪)负责,主要职责是派专人到事故的现场进行勘察,询问事故原因,随时通报维修进度和维修竣工的大体时间,向宣传组提供给学生进行宣传稳定应对工作的资料。总务处还要利用停电时间检查和统计应急灯的效果。对校内的用电用水设备进行保护和检查,特别是因停水停电原因容易造成损坏的设备。对于停电我校电工需及时开柴油发电机组转换供电线路,确保正常使用。

5、日常生活服务组由李贤伟负责,主要职责是及时通知师生食堂和教工家属楼,采取各种方式蓄水,务必解决好学生的吃住问题;学生宿舍要长期备手电,以备停电照明用。

(三)、教学楼晚自习停电的紧急预案:

各班值班老师首先将学生控制在教室内,稳定学生情绪,等待学校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再作处理。

(四)、宿舍停电的紧急预案:

1、宿舍管理员在第一时间通知值班领导,并听从值班领导的安排。

2、停电后,各个宿舍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嬉闹,不准私自点蜡烛。

3、宿舍长指挥本宿舍学生迅速就寝,并注意安全;

(五)、解决学生日常生活用水的渠道:

1、按到停水通知后,饭堂应尽快做好蓄水应对工作,以解决食堂正常的日常生活用水。

2、管供水系统人员(梁思坤、高燕、张锦清)抓紧时间把蓄水池水充满,随时关注水池水量的变化。

3、启用学校蓄水池(1000立方米),约可以维持全校师生使用一天半。

(六)、解决学生用电的渠道:

启用学校备用发电机(苏伟青、黄木华),保证教室、办公室、食堂、宿舍、路灯等基本日常生活用电。

(七)、各相关部门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在接到停水、停电通知后应按时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师生的日常生活困难,以稳定师生的情绪。

若所有方案都不能实施,应立即报请县教育局,做全校停课准备。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八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九

为了减少突发性重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挽救生命、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三、具体应急措施

1、事故现场的教职员工要第一时间向校长室报告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助电话。校长室要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医和班主任老师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2、事故现场教职员工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时间就是生命"为原则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

3、能到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先由校医诊治。受伤学生不能移动或伤势较重的,在校医现场指导下,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候"120"救助或安排车辆护送受伤学生到医院医治。

4、事故现场最高领导务必保持镇定、沉着指挥。在场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迅速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混乱。要迅速组织疏散工作,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并根据要求,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及时清点人数,并安排教师带队管理安全地带的学生。

6、应急小组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助外,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进一步听取上级指示。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总务处对水、电、暖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发生事故的周边地区进行细致检查,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抢修受损设施。

8、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协助开展救助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引导有关的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发现场。

9、务必稳定好广大师生的情绪,尽可能排除因事故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尽可能减少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10、处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体工作,避免引起社会、学生家长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做好受伤受惊同学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

为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校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1、发现人报警并迅速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或视情拨打120)。

2、迅速通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

3、校园迅速报告教体局。

4、组织保护好现场,看住肇事车辆及肇事人以备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5、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6、用心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个性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要求骑自行车上、下学的学生,不骑撒把车、不并行、不抢道、不赛车、不带人或货物。

4、要求师生行路要做到礼让三先。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一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实施、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活动。

第三条 环境保护部对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

(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

(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基础上,与环境风险分析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

(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按照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发布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

(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

(八)附则,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

(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

第七条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品的企业事业单位,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突发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内容。

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中除了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针对单位危险源数量和性质应储备的应急物资品名和基本储量等。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当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充分征求预案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环境应急预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编制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相关行业协会和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乡、镇)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第十四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规范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对应急预案草案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30日内报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45日内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三个工作日前报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二份):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环境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七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备材料之日起60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不予备案并复函说明理由,由申请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纠正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十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格式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制定。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作为日常环境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环境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使有关人员了解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并积极配合和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应急演练。

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环境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对环境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

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本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二)相关单位和人员发生变化或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职责调整的;

(三)周围环境或者环境敏感点发生变化的;

(四)环境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发生变化的;

(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应当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于环境应急预案修订后30日内将新修订的预案报原预案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备案;预案备案部门可以根据预案修订的具体情况要求修订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对修订后的预案进行评估。

第二十四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预案备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应当编制或者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评估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六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不执行环境应急预案,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危害或威胁的紧急情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为确保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或健康)的危险程度。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环境敏感点,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境敏感区”的定义。

应急演练,是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二

为在…期间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市民游园活动的有序进行及做好公园…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园林局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在公园管理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2、立足预防,争取主动。公园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好相关记录,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3、快速应对,减少损失。如发生突发事件,公园按预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

公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公园党委书记为组长,负责总指挥、协调。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专职安全工作人员及其他在岗人员为组员。

(一)、信息监测

1、公园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开展定期(每周一次)和不定期(节假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公园管理处报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

2、公园管理处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两次对公园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书面通知公园各部门整改,并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书面反馈。

(二)应急处置

1、公园火灾安全事故

(1)发现火灾应立即切断火灾点电源采取措施予以扑灭,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并同时报告公园领导、公园管理处及局领导。

(2)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园区在岗人员应积极扑救,保护现场,疏通好消防通道,并派人在门口接应消防车以便消防队及时到达现场。

(3)火灾扑灭后1小时内,公园管理处将起火原因和灾情书面报告局安办。

(4)公园干部职工根据有关部门和局要求做好善后工作。

2、游客意外伤害事故

(1)事故发生后,报警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报告,并做好游客救助和现场保护。

(2)公园领导和公园管理处主任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处理,根据事故性质大小,报告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3)所有园区在岗人员在接到救援信息后应主动投入现场救援,并主动做好人员之间的分工协作。

(4)保安人员应负责保护现场并保管好伤者的随身物品。

3、防风防汛工作

(1)公园在台风季节和汛期来临前,应检查人员在位及相关设备和物资准备情况。

(2)公园应及时启动防汛防风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值班员应主动与局办公室对接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3)公园要按上级指令及时做好闭园和防灾抢险工作。

(4)在抢险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问题应及时与局防风防汛办取得联系,力争快捷、高效地解决问题。

(5)灾后要及时做好公园恢复开放工作。

4、其他突发事件

公园依据事故性质和应急预案,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理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局相关科室、局领导。

(三)应急结束

公园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在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已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后,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公园管理处和局相关科室。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三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夯实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基础,根据《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单位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自然灾害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以下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单位;

(四)尾矿库企业单位,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单位;

(五)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单位。

核与辐射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不适用本办法。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录。

第四条 鼓励其他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鼓励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众性集会活动主办企业单位,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第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应当遵循规范准备、属地为主、统一备案、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标准或指导性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指导企业单位确定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第七条 受理备案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企业单位名单向社会公布。

企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企业单位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根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需要,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负责。

企业单位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业单位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第九条 环境应急预案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信息报告、监测预警、不同情景下的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资源保障等内容。

经过评估确定为较大以上环境风险的企业单位,可以结合经营性质、规模、组织体系和环境风险状况、应急资源状况,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体现战略性,环境应急专项预案体现战术性,环境应急现场处置预案体现操作性。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编制分县域或者分管理单元的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条 企业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一)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工作任务、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

(二)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环境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应急资源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企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三)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要求,合理选择类别,确定内容,重点说明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需要采取的处置措施、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通报的内容与方式、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内容与方式,以及与政府预案的衔接方式,形成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征求员工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代表的意见。

(四)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单位组织专家和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代表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开展演练进行检验。

评审专家一般应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人员、相关行业协会代表、具有相关领域经验的人员等。

(五)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经企业单位有关会议审议,由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第十一条 企业单位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企业单位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

(一)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

(二)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六)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 受理部门应当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依据、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供的文件目录、备案文件范例等在其办公场所或网站公示。

第十四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向沿线或跨域涉及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企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跨市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受理部门统一调整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部门应及时将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现场办理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三)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四)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五)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提交备案文件也可以通过信函、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通过电子数据交换方式提交的,可以只提交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 受理部门收到企业单位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文件齐全的,出具加盖行政机关印章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

提交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不齐全的,受理部门应当责令企业单位补齐相关文件,并按期再次备案。再次备案的期限,由受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受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文件。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要求,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

受理部门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将建设项目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试生产期间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参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和备案。

第十八条 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

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

第十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加重或者变相加重企业单位负担。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汇总、整理、归档,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数据库,并将其作为制定政府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的重要基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抽查,指导企业单位持续改进环境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以采取档案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抽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抽查结果,提出环境应急预案问题清单,推荐环境应急预案范例,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指导性要求,加强备案指导。

第二十二条 企业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备案环境应急预案,或者提供虚假文件备案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时,应当把企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备案、日常管理及实施情况纳入调查处理范围。

第二十四条 受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其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备案文件齐全的不予备案或者拖延处理的;

(二)对备案文件不齐全的予以接受的;

(三)不按规定一次性告知企业单位须补齐的全部备案文件的。

第二十五条 环境应急预案需要报其他有关部门备案的,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关于企业单位预案管理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四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深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等。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在本市,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的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关部门提示、警示、劝告不能进行、开展某项旅游项目或者前往某个旅游目的地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本条所称的等级划分可以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而补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的精神,有效处置学校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特制定此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总预案。

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以校长任组长,安全办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作为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小组。

由校长室、教导处、安全办、总务处、办公室等人员组成。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教师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参与制定预防及处置方案。

1、信息报送。

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班级、知情者应立即将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立即报告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学校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校长室在规定时限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报告镇教委领导。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送,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即时报,最迟在半小时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突发事件和其他特殊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小组,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和险情排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宣传报道组(负责事件新闻报道的起草、把关工作)等具体工作小组。

3、现场保护。

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当事人要在依靠当地组织、群众力量,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被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发生突发事件时,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须亲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1、学校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全镇小学负责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相关学校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抢险,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六

我校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所造成是危害,尤其是当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应急预案,以备不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本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让学生学到有关的安全防护知识,做到有事不慌、积极应对、自我保护的目的,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一)由于建筑质量造成教学楼出现坍塌时;

(二)教学楼内发生火灾时;

(三)地震、空袭、爆炸等灾害发生时;

(四)其他不可预知预测的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等。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当发生紧急情况时,首先要以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为本,尽快安全有序地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二)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当发生火灾、地震等灾害时,要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自救,尽可能减轻伤亡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同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以及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生产自救。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行政领导和相关人员参与的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应对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根据情况分析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工作方案;同时负责安排、审查疏散的演练工作方案,协调学校各科室之间出现的问题;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时的救助、联系、协调等工作。

(二)以预防突发事件紧急疏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核心,成立相关的组织工作机构,分别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保卫、宣传教育、组织管理、对外联络、紧急救治等工作机制,确保各工作机构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常运转。

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篇十七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维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组长:校长

2、成员:保安组、校园管理组、保卫科

保安组:制止、制服在学校大门发生的侵害学生事件。

校园管理组:负责处理校园内侵害学生的事件。

保卫科:制止、制服在校园内发生的侵害学生事件。

1、保安组要严把学校大门第一关。

2、若发现有可疑人员在校门口聚集时,要及时劝走、驱散。

3、若来人来访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强行闯校门时,保安员及校园管理组成员要及时制止、制服;按响报警器、通知政教处和学校领导,拨打(110)报警。

5、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6、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7、若在校园内学生受到不法分子伤害时,校园管理组成员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制止事态发展,并报警和保护现场。通知值班领导、教师要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学生受伤较重时要先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

8、若发生打群架、劫持人质、犯罪案件时要及时拨打(110)报警。逐级上报,协助公安机关了解加害人情况和被害人情况。

9、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5590390.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