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社会工作服务心得(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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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社会工作服务心得(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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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一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义乌市地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西城路167号。

第三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经中共义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义乌市民政局举办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办资金2.36万元,由义乌市民政局出资。

第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为社会组织会员及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第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培育扶持、公益创投、信息服务、培训交流和年度检查、等级评估;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地名档案管理和地名图、书、志的编纂。

第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行业管理部门为义乌市民政局。

第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登记管理机关为义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权利与义务:

执行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践行登记的宗旨,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实施内部管理,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十条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按照有关程序任免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人、主任、副主任;

(三)审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章程;

(四)监督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公益性表现和履职情况;

(五)履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的管理单位职责。义乌市民政局作为举办单位的义务:

(三)维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合法权益,支持与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发展;

(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义乌市民政局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利与义务:根据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引导支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发展能力,保障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法参与行业竞争,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行业评估和监督。

第十二条职工的权利:

(四)对职务、职称、薪酬、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表达异议,提出申诉;

(五)法律法规及约定的其他权利。

职工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项制度规定;

(二)践行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维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利益;

(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业务本领,坚守职业道德;

(四)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

第十三条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第十四条义乌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

第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共同参与改革发展制度、监督改革发展制度等制度机制,保证党支部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第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将相关进展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党支部内通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第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发现本单位决策及运行中偏离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的,及时予以制止纠正。经制止纠正无效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书记1名,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是党支部工作第一责任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第十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

第二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是单位运行的第一行政责任人,主持公益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范围:研究干部人事、重大工作决策、重大财务收支和依法行政有关重要事项。

主任办公会议集体决策程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一般要遵循“提出课题—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征求意见—班子决策—监督实施”的科学民主化程序。

主任办公会议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充分调研论证,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

主任办公会议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亲属及利益关联回避原则。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策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第二十二条领导班子在核定的职数内,由举办单位按照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使用。

第二十三条完善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接受举办单位的考核和单位职工的评议。考核评价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宗旨、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内设机构。

第二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视情况设置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

第二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形式,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正常途径对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举行1-2次,由工会召集,超过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方可举行会议,会议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职工代表同意。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中心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并审议主任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审议上一届(次)中心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有关规定对中心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

(六)讨论其他需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

(七)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意见时,可临时召集职代会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

第二十九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

第三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行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书面、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接受全体职工和有关方面的监督。服务内容、服务规范长期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不定期在单位内部通报。

第四章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日常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三十二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

第三十三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单位宗旨,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接受捐赠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并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使用;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按照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用途时,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接受捐赠及使用接受举办单位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并接受举办单位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七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章程制定和修改

第三十八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按照如下程序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内部公示听取意见建议;

(三)章程(草案或修订案)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四)章程报送举办单位审查;

(五)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六)章程核准后正式发布,向单位内部和社会公开。第三十九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内容与机构编制事项、依法核准的法人登记事项不一致的;

(三)章程违反国家、省章程管理规定的;

(四)章程内容与服务对象利益或者职工整体利益不符或有

明显冲突的;

(五)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第六章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四十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决定解散: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第四十一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照本章程第四十条所列事项自行决定解散的,应当由主任办公会议提出终止动议,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并报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因其它情形需终止的,经举办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二条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是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基本规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依据本章程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实施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二

xx年5月4日至xx年6月25日,在南京市救助管理站儿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实习。每周四9:16:30,上午针对流浪儿童开展各种主题的小组活动,内容有益智类、娱乐型等;下午进行通过一些小游戏与孩子建立关系,开展个案访谈和记录,丰富个案资料。同时,单位督导也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技巧通过示范传授给我们。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实习意义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及时予以新的补充,从而得到更好的改善自己的专业水平;

在实习中,能更多的更实际的培养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也能较多的明白社会工作的价值所在。总之,实习触发了我们的思想,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只有通过了实习,才能真正有深刻的体会,才能感受到工作中所获得的那种愉悦感。实习和没有经历实习的人结果是不一样的,而主动实习和被动接受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三

为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进一步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基础,推进新一轮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实际,决定在@@市、@@区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南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腾飞的大局,按照“政府推动、综治牵头、部门联动、司法管理、资源整合、社工运作”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反邪教、禁毒工作为突破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新时期预防和减少犯罪新举措,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南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社会工程,又是一项创新性的事业世界秘书网,,必须坚持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整体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由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社工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由司法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市)区统一按市模式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乡镇(街道)一级,,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集镇和治安情况比较复杂的乡镇(街道)为重点,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

(一)政府推动、社工运作原则。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是对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有益探索,是深化新一轮平安建设的新平台、新抓手、新载体,是构建和谐南通的本质要求。建立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必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从人力财力上给予大力保障,依托基层司法所,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各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联动,分工负责原则。社区社工工作以及社会各方面,既有政府客观的政策调控,又有具体部门微观的业务指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通力协作,认真履行世界秘书网,工作职责,行使法定职能,指导和帮助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积极稳妥地推进,实现专门机关和专门力量的有机结合,确保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抓出成效。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社区矫正工作。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三)协助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协助做好反邪教工作。

(五)协助做好禁毒工作。

专业社工的主要任务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面对面地矫正和教育活动,包括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咨询等,帮助工作对象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对象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负责工作对象的信息采集、整理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按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有关辅助性工作;负责对村、居(社区)社工人员及志愿者进行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一)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要按照5万人以上镇配备3名以上专业社工,5万人以下镇配备2名以上专业社工的要求,配强配足专业社工,县城所在镇应加大专业社工的配备数量,专业社工由乡镇(街道)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

具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政治素质较好,懂管理,会做思想工作,身体健康的人员。在专业社工中,要注意优化年龄结构,做到老、中、青结合,同时要配备一定比例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村、居(社区)社工工作站。工作站依托村、居(社区)委会建立,并明确1名专职人员担任站长,与村、居(社区)警务室合署办公,工作人员由志愿者组成。

(三)建立村、居(社区)社工志愿者队伍。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团委牵头,具体由乡镇(街道)团委指导村、居(社区)落实。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主任由分管政法的领导担任,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为常务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司法、公安、综治办、610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进行指导。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根据设定的工作目标和业务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自主开展教育培训、公益劳动、法制宣传、信息采集、人员管理、基础防范等工作。专业社工在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分片负责和指导村、居(社区)工作站开展工作,每个社工都要明确岗位职责,使五项工作都有人做、有人负责。

从有利于指导工作出发,各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与司法所相邻办公。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名称统一为:××市××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建立社工工作站,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村、居(社区)工作站。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登统计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廉洁自律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等制度。要明确社工工作职责、任务、工作流程、要求等规定。司法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和专业社工进行统一考核。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人员应严以律己,履职尽责,勤奋工作,高效廉洁;对因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工作懈怠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责任倒查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

(二)专业社工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遵循低工资、高浮动原则,即工资与实绩挂钩,在确定基本工资后,其余费用结合工作考核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统一确定。

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和社工工资费用由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按比例分别承担。

(三)村、居(社区)工作站配备的专职站长经济待遇参照同级村干部待遇执行,适当增加通讯、交通补贴。

(四)乡镇(街道)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应有必要的办公用房,配备电脑、传真、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一)坚定信念,加快推进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充分认识到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政法工作、夯实基层基础所采取的新举措;是全市政法工作的新的增长点,填补了政府管理职能上的空白;是以人为本精神的体现,也是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新探索;是平安创建工作的创新,是社会管理发展的新方向。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正确对待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的建设。

(二)总结经验,不断规范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

各县(市)区要及时总结上报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情况,总结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充分展示自身工作的特色和亮点。要在规范上做文章,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要进一步推进专业社工的区域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发展方向;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政法工作的一个新亮点,率先在全省出成果、出经验。

(三)加强指导,加大对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的考核力度

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市将对各县(市)区社区专业社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并作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内容之一。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四

(2019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中心的名称是xx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刘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30000.00元;出资者:刘涛,金额:30000.00元。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组织活动;

(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本中心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中心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三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6年12月3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五

1、实习地点:__市__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

2、实习时间:

3、实习部门:街道办事处__办公室

4、小组成员:___、___

二、实习目的

3、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素养,个性是职业应用素质,和交流沟通的潜力,以更好的让学生们在毕业以后适应实际的工作要求。

三、实习单位及部门简介

1、实习单位:__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是由___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辖五个社区居委会,在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指导帮忙社区居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它工作;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的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处理群众来访及办理辖区人民政府交办事项。上传汇报基层社区居民群众的意愿,和下达区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和行政事项。

四、实习资料

六,实习心得

为期两周的街道办事处课程实习,进入了尾声,在光明路街道办公室实习的这段时间里,真的感触很多,无论是对自我的认识还是感触自己所学到的有限知识,都让我对此次的街道办事处实习感到很有价值;不仅仅让我们对自我专业相关领域有了很大的实际认识,而且也透过了这次的社会学课程实习让我们锻炼了自我的社会实践潜力,完善自我,不断进步。

可能对于我们同学们来说的收获就应是学会了如何去工作,同时去树立用心端正工作态度。工作中必须要认真,多做事才能更好的了解工作状况,更加专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才能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从而取得领导的信任。少说话,就是少说无关紧要的话,埋头认真的对待工作,以谨慎负责的态度工作,得到同事间的认可为开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而这样的实习认识就是我们一个学生走向社会化的过程所需要明白和准备的社会阅历。

和信息录入,更多的是熟练利用网络系统来完成日常工作。所以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就应要注重办公自动化技能素质的自我提升,不断的完善自我和丰富自我。而且,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中,其中实际上最需要我们自我要求严格的就应是,同学们自我综合素质需要全面。因为当我们进入社会工作了,很多时候需要接触不同的任何事物,要想能尽快的融入新的群众,被他人认可,这就需要我们有一技之长,长他人之所短,长他人之所不能,不断的拓展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丰富自我知识储备。

透过两个星期的实习,是对我们自我的不断锻炼,同时也接触了关于我们劳动社会保障专业相关的关于基层社区居民的社会保障实务这也有利于我们以后再学习关于社会保障理论知识的时候,能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在这次的社会学的课程实习中,也更能让我们在社会工作中,对社会群体和社会主角的定位有充分的认识,更好的让理论学习在实践中不断的得到深化的认识。实习中同时,也能在实践中不断获得课堂上所不能学到的东西。两个星期的实习生活将是我的大学生活中的一份宝贵的社会实践阅历,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会对自己有很大的帮忙。透过实习,在社会实践中深化课堂上的专业理论知识,同时也丰富了实际工作的社会经验,到达将所学知识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目的。

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实习心得范文五篇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六

第一条本中心的名称是xx市希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中心的性质是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中心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中心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本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民政局。

第五条本中心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中心的举办者是刘x。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中心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中心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中心开办资金:30000.00元;出资者:刘涛,金额:30000.00元。

第九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学术交流、组织活动;

(二)承接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中心设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中心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罢免、增补理事;

(七)内部机构的设置;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中心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中心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七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中心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本中心主任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中心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中心主任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本中心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本中心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中心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中心理事、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中心财务;

(二)对本中心理事、主任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中心理事、主任的行为损害本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主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中心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本中心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六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本中心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本中心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条本中心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本中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三条本中心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四条本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中心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中心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经2016年12月3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七

社会科学系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反工作的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以“崇尚科学、反对”为中心,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

根据学校维稳工作要求,社会科学系成立了以系主任为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和学生口所有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科学系反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了维稳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排查、预防、信息搜集和报告等具体工作。

建立以系学生副主任、辅导员为主体的信息网络体系,充分发挥辅导员队伍的作用,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组建学生党员、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组成的反信息员队伍,并加强相关的培训工作。

用社科系教师队伍的知识和智力资源优势进行培训,邀请宗教研究专家进行讲座,通过培训使学生对宗教与产生的时代背景、崇拜对象、文化积淀、修炼方法和目的、社会作用等方面有了全面的了解,提高学生对等认识,掌握政治信息搜集的方法和技能,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xx活动的苗头。做好科学知识的普及工作,揭露伪科学的实质及其危害,加强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以铲除组织渗透的土壤。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授课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在教学中安排课时,专门进行宗教知识和反知识的教学,让反理论教育进教材、进课堂。通过多学科反渗透的教学,使反警示教育普及到每一个专业,渗透到每一位学生头脑中,从而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在反xx活动中积极功能。

引导学生参与研究并进行自发宣传,提高学生自觉识邪反邪的能力。通过系学生业余党校及班会的形式进行学习辅导,开展反知识的教育宣传;结合学生社团、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学生创业活动等进行崇尚科学、反对、关爱生命、青春活力等方面的教育引导;组织学生举办知识竞赛、反征文活动、反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通过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自觉参与到反活动中来。

反工作是一项关系到校园安全稳定的长期的政治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崇尚科学、反对”这个中心,扎实做好反工作,弘扬正气,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八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实习机构简介:

1、中心的成立:xx智障青年职训中心于20xx年3月在中国之友基金会的资助和台湾财团法人第一社会基金会的帮助下率先在河南为16岁以上的智障青年提供家庭式服务。20xx年7月,xx智障青年职训中心得到了西安慧灵身心障碍者服务站的帮助,把社区化的观念引入到服务中。20xx年8月,在省、市残联和区委、区政府的关怀支持下,成立了管城回族区奇色家园托养中心,为身心障碍者提供专业的、人本的社区化家庭式服务。

2、远景:让社会大众了解、接纳这群纯真无争的身心障碍者,给他们提供机会,平等参与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的平等融合。

3、使命:尊重身心障碍者,推广社区化服务模式,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和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和谐。

4、服务目标:

1)培养身心障碍者的独立生活能力,让他们象普通人一样享受社交、娱乐、培训和就业的快乐。

2)引导大众正确地认识智障问题,为身心障碍者争取平等机会、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

3)为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实习基地,以推动社工行业在中国的发展。

4)通过社区化家庭式服务模式的示范效应,为其他机构提供成功经验,推动非盈利机构的发展。

5、服务内容:

1)日间活动。

日间活动站近500平方,通过评估学员的人际沟通、社会技能、居家生活、休闲生活、社区生活、实用学科、健康维护等八大领域的情况,为其设计个别化服务计划。利用社区资源(如:图书馆、博物馆、市场、公园、居民小区等)为智障青年提供小组活动和个别辅导,让他们在自然的环境中学习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技能,帮助他们发掘潜能,增强自理自立能力,提高生活品质。

2)职业培训。

音乐及戏剧调理室。

让服务对象接受职业培训,主要是为中轻度智障青年提供职业技能训练。

从社会技能和清洁技能入手,通过评估学员的`兴趣爱好、劳动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等相关方面的情况。课程中融入手工制作、烹饪、艺术调理等内容,为他们参与社会工作做准备,重点培养其工作意识,工作人格和工作技能。

3)家庭式住宿服务。

为更好的照顾智障人士,奇色家园在社区内租赁了一套293平方的复式楼,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家居生活环境,由一位家庭妈妈和一位家庭助理与10名学员组成一个家庭,拥有与普通自然家庭相同的设备、设施和生活,增强学员与人相处及独立生活能力,享受家庭生活乐趣,使学员能够更好更快的融入社会。

但这些家庭并不封闭,经常安排学员走出去参加社区活动,如与邻居聊天、唱卡拉ok、回归大自然、购物等,从日常的生活训练、清洁服务发展到手工美劳、艺术调理形式多样的社区活动。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九

本人已认真学习,知悉该规章制度内容,本人在实习期间自愿遵守该文件及企业其他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愿意接受实习单位给予终止实习退回学校等相应处理:

(一)有意向倒卖车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火车票谋取私利的;

(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火车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谋取私利的;

(三)与票贩子勾结倒卖车票谋取私利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接送无票人员进出站(含客技站)上下车谋取私利的;

(五)列车工作人员私带无票人员、安排越席乘车及其他不符合乘车条件人员谋取私利的;

(六)列车工作人员为旅客代办车票、霸座卖座谋取私利的。

(七)在实习期间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者;

(八)因本人过失发生安全事故、路风事件者;

(九)对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野蛮粗暴待客者;

(十)在实习期间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违反铁路运输有关的劳动纪律、组织纪律、作业纪律者。

实习单位(公章):实习学生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

1、通过这次的实训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从理论高度上升到实践高度,更好的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为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初步的知识基础。

2、通过此次实训使我更能明白到作为一个学生与作为一个在职人员的差别,体会到转换角色的过程。

3、通过此次实训使我明白作为一名社工的职业价值的维持度。

20xx年9月-20xx年12月,到社区实地走访调查六次以上。

xx社区、xx科技园

xx市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访问社区工作者,讲述社区工作的工作模式、工作技巧;

2、研究社区工作的现状及分析问题;

3、做社区需求分析、服务方案的设计。

在实训的过程中,有疑惑有收获,当然也会产生一些倦怠感。疑惑的是每次活动的主题是否符合工友们的需求;收获的是能够真正的去接触这个领域,融入这个集体,更深入的去了解工人这个团体,至少了解到工友们表面上的需求,也认识到作为一名社工,我们应该怎样去融入工友这个群体,与他们搭起一条桥梁;当然,在这其中我也产生过一些倦怠,认为目前我在机构所做的工作是无用的,毫无意义的。

(一)本社区工作的工作模式

xx市xx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刘社工提起说,他觉得做关于工友方面的社区工作很难集合一群人来参与社区工作,因此,他觉得可以采取“一点带试”的方法去联接社区的工友们,也就是通过与每个工厂里的一两个工友建立良好的关系,邀请他们成为社区的志愿者,就这样把他们串联起来,也就是等于把他们背后的工厂串联起来,然后等到社区要举办一个活动的时候,联系他们来参加,而又通过他们来带动其他工友。还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提他们所厌恶的东西,应投其所好,也就是应该避免提及他们所避忌的东西,也就是根据他们的需求来改善社区。另外不要把自己当成一个救世主一样,认为你来到这个社区你就应该去改变这个社区,我们应该要接纳它,你只有适应它们,才能真正的被允许融入这个社区,我们能做的就只有通过某种方式来改善这个社区,还有发展这个社区。他还提到做社区工作的需要很强的学习能力,当工友想要学习某种新的知识,我们也必须一起去学习,而且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它学会。还有就是做社区工作这一类工作的,并不是说一种工作模式可以一直做到底的,毕竟人是会变的,社区也会跟着变化,工作模式为了适应也会在不停的发生改变。在一种模式到达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必须换另一种工作模式,这样还会得到不同的情况。

以上所说的工作模式应该就是我们常说的“滚雪球”方法,一个小球在雪地里会越滚越大,在社区也是这样的,通过一两个工友的积极参与活动,慢慢的带动其他工友尝试着去参与我们社区举办的某些活动。

(二)本社区工作的工作技巧

1、建立工友志愿队,通过成立一个志愿队,提供一个让工友了解我们中心的机会,使得我们中心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得到社区的认同。同时,也可以使得工友们能够从参与中心的志愿活动中得到另一种满足感和成就感。

2、尽量多的.与工友们接触,每天至少要空出1-2个小时来与工友们沟通、交流,但在交流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技巧问题,尽量不提对于他们来说是比较敏感的问题。在交流中,慢慢的引导他们说出内心深处的问题,挖掘他们的内心需要,现在我们知道的只是他们表面的需求,而他们或许也未必会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年轻的工友对未来并没有什么所谓的长久计划,只是得过且过的过日子,而处于青中年的工友们他们想要的就是赚钱养家,但它们之间有一个共通之处,那就是他们对社交缺乏安全感,不只是他们才存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几乎在整个中国都普遍存在的,当然如果是在“熟人社区”当然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了。

3、通过意识层面协助他们互助。这说起来好像挺难懂得,我也不是很理解,但我觉得社区工作者的意思是想从旁协助他们,使得他们的精神在某种层次上达到一致,然后他们在参与活动的时候可以很快领会到组员的意思,并且是在潜意识中觉得某种行为就是应该这样做。

4、整合资源并非像我们在上理论课时讲的那么容易,比如向社区居委会申请场地、邀请社区的发廊来做义工等,并不是你过去跟他们说某日请某人到某地来参加义工活动,他们就一定会参加的。且不说他是否会相信你,是否把你认为是一个神经病,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在沟通技巧上出了一些小瑕疵,你就有可能会得罪他们,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把你赶出门,更不用说做义工了。因此,做社工不仅有一颗爱心,有理论知识就行了,还必须要懂得说话,能够把你的想说的话说得有逻辑性。

5、社会工作者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实践社会工作者,另一种是理论社会工作者。实践社会工作者意味着从实践中走出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他们在工作中摸索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专业之路。理论社会工作者就是在工作中遵循某一理论的专业社工。

1、调整做外展工作的心态。在做外展的时候,即使你在无意中会看到那些被遗弃在地上的宣传单;即使在你很认真的跟他们解说我们的活动有多么多么好的时候,他们总会回你一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的时候;即使我们在那里很卖命的说这是免费为工友所预设的活动的时候,他们总会怀疑我们这个搞传销;但我们只要把我们认为应该做的事情做好,我们是以真诚去对待他们,我们就会无愧于心了。

2、作为一名实习生,我感觉自从暑假实践结束后,我们就好像与中心那边脱离了,不了解它的最近的活动有哪些,它最近的变化有哪些,我们能做就是在固定的时间点到那里,然后准备做做外展,然后就回来了。而我们以前所设的那个q群好像也不存在一般,已很久不能在上面找到我们的消息记录了。有很多实习生在中途的时候都不怎么想过去中心帮忙,我也曾有一段时间不是很想过去,因为那时感觉很无力,没什么动力,而且我们的工作好像停留在表面,总是匆匆的过去,匆匆的回来。不过现在,我们实习生准备分不同的小组负责不同的领域,这种方式不知道是否会一直进行下去。

3、在行动中反思。我们在行动的过程中,要不断的反思,反思我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然后在这之中又重新发现新的问题,就这样不断的循环。这是我在社工那里学到的一点。不要纠结自己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决定,而是要在把我们的问题运行于行动中,在行动中再次寻找新问题,这也是第一序改变与第二序改变的区别,它们一个是不断地被困在同一个问题中,一个是跳出这个问题转向另一个问题。

本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一

依托“互联网+”,促进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方式,也是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以及慈善募捐等事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依然面临信息化基础薄弱、信息公开不广泛、互联网服务不充分等问题。当前,运用“互联网+”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任务很紧、场景很广、创新很快、潜力很大,需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加快行动、主动作为,着力在未来三年(2018-2020年)将《“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相关任务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网络强国和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募捐等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统筹布局。强化“一盘棋”思想,服从大局安排,聚焦《“互联网+民政服务”行动计划》的目标和重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深化部门合作、上下协同、纵横联动。

——坚持用户导向。以群众的办事需求、社会组织的发展需求、社会力量的参与需求、行政机关的监管需求为着眼点,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优化办事流程,改善用户体验,推动信息惠民。

——坚持改革创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技术创新和流程再造,广泛运用互联网治理手段、大数据辅助决策,完善寓管理于服务的动态监管体系,与时俱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坚持融合发展。加强数据有序共享,推进政务数据、行业数据、社会数据等汇聚融合、合理利用,推动社会组织依托互联网更好发挥作用,增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主要举措。

1.优化社会组织网上办事服务。把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要求,贯彻落实“放管服”任务部署,统筹推进、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推动相关办事事项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协同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完善分类服务指南,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开发友好服务界面,加强移动终端服务及信息推送,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年报、评估、公开募捐资格管理等业务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化多跑路。配合法规修订与制度实施,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条件配备、互联网应用能力建设,健全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网上监管工作机制,推动移动办公、无纸化作业、电子档案管理,着力提升登记管理效能和为民办事服务水平。

2.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库、一网、一平台”的技术方案,兼顾国家、省、市三级互联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体系整合,推动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含行政审批、综合监管、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开发与升级),为民政部全流程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业务支撑。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小步快跑、迭代开发,增强工作灵活性,夯实“互联网+”基础。推动有需求的地方使用部本级业务办公平台,支撑各级工作人员依托同一平台交流业务、答疑解惑。加快制定社会组织元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管理标准及相关信息系统接口标准,推动不同层级、部门信息系统之间数据融通、信息互通,协力打破“信息孤岛”。

3.推动社会组织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加强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管理,规范数据存储、交换与利用,对增量数据逐级汇总、实时更新,对存量数据系统排查、分级完善,提升全国社会组织登记数据的精准性、规范性、系统性;条件成熟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专业机构,组建专门团队,开展全国数据日常监测、精细管理、及时纠错。依托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民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推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民政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银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依法依规交换、分享和利用社会组织数据资源及相关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探索采用监控大屏、数据地图、关系网络、智能语音提醒等展现方式进行大数据挖掘与分析,支撑宏观决策、日常监管、风险预警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推动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公开与公众查询。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依托民政门户网站及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公开,优化全国社会组织数据统一查询服务,实现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年检/年报信息、信用信息、行政许可与处罚信息等数据一网通查。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各自优势,面向社会开放依法可公开的社会组织数据资源,支持互联网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社会组织查询服务,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加强移动端信息公开服务,推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建设,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拓宽与网络媒体合作渠道,扩大面向基层群众的正能量传播,提升社会组织的知晓度与公信力。

5.运用互联网手段实施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加强社会组织网络舆情监测,跟踪社会组织网上活动信息,对潜在风险点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发挥互联网信息传播优势,及时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及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社会组织网上投诉举报机制,实现举报信息和社会组织执法监察系统自动对接。运用大数据技术筛查互联网上非法社会组织信息,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具体线索。打通与国内主流搜索引擎、新媒体服务商的数据接口,在搜索结果、服务列表中标识合法社会组织信息,拦截屏蔽非法社会组织信息,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6.引导社会组织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和互联网传播水平。鼓励社会组织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自觉学网、知网、用网。引导社会组织加强网站、自媒体建设,推广使用便捷易操作的管理软件、手机app、微信小程序,推动工作方式从线下为主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引导社会组织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把握网络传播分众化、差异化特点,加强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声,推动品牌建设与传播。鼓励社会组织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协同优势,积极参与网络公益、网络扶贫,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增强资源筹措能力,实现社会组织服务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搭建社会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对话和会商的渠道,为社会组织在相关互联网平台开设账户、开展宣传、开通服务提供便利,增强社会组织运用互联网优质资源开展活动的能力,激发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活力,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启动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库建设并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基本完成信用管理、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一期)面向地方的部署使用,初步完成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登记管理知识库、离任审计管理模块的开发部署,实现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基于二维码技术的法人基本信息加载,签订并启动实施与相关互联网企业、互联网平台的合作备忘录,实现互联网搜索引擎直接查询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共享共用。

2019年,全面部署使用全国社会组织统一用户办公平台,基本完成数据“一数一源”质量管理,初步完成法人库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并面向地方部署试运行,推动与地方社会组织信息化系统对接,实现与民政部一体化网上政务平台有效衔接整合与复用;推动手机端移动办公,启用方便实用的微信小程序,形成社会组织自媒体宣传矩阵,切实帮助社会组织赋能。

2020年,完成法人库项目验收及地方部署使用,打通电脑端、手机端兼顾的线上服务流程,推动“一号申请、一网通办”服务延伸基层,实现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信息化办公、网络化服务;丰富社会组织大数据监管模式,做到及早预防、主动甄别、关联处置、系统排查、辅助决策,推动形成“互联网+”服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治理智能化的新格局。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汇总。建设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加强数据收集,汇聚服务资源,掌握行业动态,辅助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机构的台账管理、就业培训、内部治理、激励惩戒与资讯交流,助力提升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2.推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信息。依托互联网平台推送技术及地理信息技术,打造社会工作服务对象与服务提供者之间“零距离、多渠道、精准化”的供需对接机制、服务品质评价模式,扩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公众的覆盖面、可及性,让城乡居民能够便捷享受身边的社工服务。

3.推动社会工作大数据分析运用。基于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传播,展示具有中国特色、契合本土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推广方法专业、公众欢迎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加快形成多维度、高效能、全流程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探索运用“互联网+”,创新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辅助决策分析,促进政策完善。

(二)进度安排。

2018年,深入论证应用需求,深化系统设计,形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方案;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探讨推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可行性,形成相关具体方案;发挥各方参与主体的能动性,基本实现“中国社会工作”标志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和有效识别。

2019年,启动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汇聚各地社会工作数据,形成依托大数据分析的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模式,搭建方便公众定位查询的互联网渠道,推送属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信息,丰富社会工作项目、品牌、理念的互联网传播模式。

2020年,基本建成社会工作信息服务系统(含手机移动端),实现全国社会工作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社会工作人员、机构、项目和服务对象之间有效对接供需,扩展社会工作服务可及性、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与指定。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关于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升级改造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组织开展相关地域、领域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工作,推动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汇聚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为社会公众便捷参与志愿服务、形成完整志愿服务信息、掌握志愿服务发展动态、科学进行决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2.推动志愿服务流程优化。把握志愿者的分众化特征、个性化需求,优化信息系统的流程设计,发挥互联网平台的流量优势,为有需求的个人和组织提供网上服务渠道,搭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对接平台,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服务时间记录、证明查询打印等全流程、多场景、便捷化服务,引导推动志愿服务规范高效开展。

3.推动志愿服务的联合激励。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为依托,会同相关部门、互联网平台加强志愿者褒奖和优待,丰富与完善具体待遇和措施,扩大志愿服务精神、志愿服务活动的网络传播和典型宣传,助推完善公民信用信息制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人们的爱心与热情,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风尚,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广泛部署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有效汇集志愿服务数据信息;结合“金民工程”实施,研究形成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方案;依托社会组织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存量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对接相关互联网平台,形成具体合作方案。

2019年,完成全国志愿服务系统迭代升级改造,启动相关地域、领域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指定及数据对接工作,开发手机用户端小程序并推广使用,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打造全流程、便捷化服务,增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公众知晓度、用户友好性。

2020年,基本建成志愿服务大数据资源库,实现相关部门间的志愿服务数据共享与汇聚,形成与互联网企业、平台共同推进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推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实现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与互联网技术有机结合,志愿服务活动、志愿精神弘扬与互联网传播深度融合。

(一)主要举措。

1.推动互联网募捐信息规范发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标准,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指定和日常监管,指导平台加强募捐信息发布审核,扩大网络传播范围,防范网络舆情风险,营造“人人公益、随手公益”的网络公益环境。指导公募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之间开展对接,打造便捷、规范、畅通的筹资渠道,为慈善组织筹措善款、扩大影响提供规范指引。

2.推动慈善组织信息统一公开与透明查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信息公开要求,对“慈善中国”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内容维护,加强数据对接,拓展客服体系,提升运用网络开展慈善募捐备案管理的效能,方便慈善组织办理相关事项、公开慈善信息,方便公众便捷查阅公益慈善的“明白账”“放心账”。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公益捐赠、善款追踪、透明管理等方面的运用,构建防篡改的慈善组织信息查询体系,增强信息发布与搜索服务的权威性、透明度与公众信任度。

3.推动慈善捐赠联合激励与惩戒。贯彻落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4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慈善捐赠领域相关主体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探索建立涵盖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信用数据库,加强慈善捐赠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推动备忘录各参与部门及相关互联网平台向慈善组织、捐赠人提供多种优惠便利措施,并联合惩戒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二)进度安排。

2018年,完成第二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并加强能力建设;选定“区块链”技术方案,完成“慈善中国”平台新一轮升级改造,基本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初步实现各地慈善组织、网络募捐等数据定时汇聚。

2019年,打通“慈善中国”平台与地方自建系统的数据对接,启动慈善捐赠信用信息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信用产品的对接,推动慈善信息在互联网搜索结果页直接展示,基本实现“慈善中国”平台的数据即时更新、多方共享和便捷查询。

2020年,运用先进技术记录慈善项目全程信息,努力推动网络募捐善款从捐赠者手中到受助者手中全过程有迹可查,基本实现全国慈善组织的项目进展情况、公开募捐金额等数据互联互通、智能统计和透明监管,增强慈善组织、慈善项目的社会公信力。

(一)加强思想武装。

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为主线,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民政服务”,组织系列培训、集中调研、专题会议、主题宣传和远程视频教学,确保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运用“互联网+”,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思想入脑入心、用到实处。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同志要带头解放思想、更新理念,至少围绕“互联网+”作一次报告或开展一次学习成果分享,引领所在部门打破传统思维方式、工作模式束缚,着力构建开放、互联、共享、集约、透明的工作方法体系,自觉运用互联网,加快工作转型升级。

(二)加强组织实施。

按照“互联网+民政服务”的总体部署,与各有关职能单位做好工作对接,做好“三社联动”等民政业务协同,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执法的内部衔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单位和软件研发机构、网络社会组织的能动性,统分结合,借力用力,加大协作,灵活实施,形成效应。将“互联网+”纳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年度工作要点、地方业务工作评估范围,定期进行总结、督查和通报。适时在“互联网+”发展较好地区开展试点示范,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形成比学赶超工作局面。部、省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部门明确专人或专岗从事“互联网+”工作,保持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激励机制,抓好项目规范管理,重视廉政风险防范,尽快形成一支耐得住寂寞、敢啃能啃硬骨头、既懂互联网又熟悉业务的信息化骨干队伍。

(三)加强资源配置。

充分利用国家、地方社会组织法人库、“金民工程”等重大电子政务项目提供的资金和系统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争取项目经费,保障有困难的地方使用全国系统,推动数据资源逐步汇聚到民政统一大数据中心。发挥各地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能动性,探索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设置有关“互联网+”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就“互联网+”申请项目立项、筹措经费,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互联网+”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与产品推介,协同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互联网传播。

(四)加强政企合作。

在职能范围内,加强与优秀互联网企业、平台的合作,视情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把握互联网创新规律、“放管服”改革趋势,以行动方案为基础,大胆探索实现路径,积极拓展合作内容,协调推进项目实施、标准制定、模式推广,不断丰富公众参与、开放透明、清亲兼顾、良性互动、与时俱进的政企合作模式。

(五)加强安全防护。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国家关于网络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等法规制度,加强社会组织法人库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包括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以及办事群众等用户的信息保护,防止隐私泄露、信息不当使用。建立网络安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重大节点网络安全防护,切实保障和维护网络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二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

(二)发现自己所学知识的不足之处,及时弥补和纠正;

(三)亲自带领小组群体,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与他人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给在大学生活中不适应人群提供一些专业技巧和心理上的支持与帮助;

(五)从实习中获得一些专业工作的技巧与经验;

(六)培养专业的认同感,真实的体验社会工作者角色。认识社会工作崇高的价值理念。

社会工作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专业,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将理论知识内化为熟练的技巧,并运用到生活和工作中。只有在真正的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专业工作的经验,能有更高层次的理解。一、在带领小组的过程中,通过小组计划书、招募组员、开展小组活动、评估与总结,使我们能够很好的掌握小组工作的流程,技巧与实际操作的能力;二、与服务对象的交流,提高自己在实践中与他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而且为身边受困人员提供帮助,对自己所学的专业认同感有很大地提升;三、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及时予以新的补充,从而得到更好的改善自己的专业水平;四、在实习中,能更多的更实际的培养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素养,也能较多的明白社会工作的价值所在。总之,实习触发了我们的思想,也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只有通过了实习,才能真正有深刻的体会,才能感受到工作中所获得的那种愉悦感。实习和没有经历实习的人结果是不一样的,而主动实习和被动接受实习还是不一样的。

实习安排中,我们首先要书写一份实习计划,只有这样才能知道我们是想在哪些方面进行学习。在前后几天的思索中我选择社会工作在行政方面的内容,所以我实习的地方就是济南山泉社会工作服务社办公室。在这期间,我感觉自己学会很多,最基本的是我知道如何从学生角色转变成工作员角色;对社会工作事业、志愿者事业的了解;对文字表格的实际操作运用;起步阶段制度的制定等等。下面就简单介绍在办公室工作重要性,办公室是承上启下、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枢纽。以通过做好会议服务、公文撰写、信息调研、督促检查、财务管理等项工作,保障山泉社会工作站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其主要职能是根据领导意见及工作需要草拟印发各类文件资料,并对各部门以理事会名义制发的文件负责把关;负责会议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处理工作员工部门之间关系;搞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山泉社会工作站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负责对用人单位工作员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确保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履行职责任务。下面有一些自己在实习中的体会,可能有些同学这样认为上帝是对他们的不公平,我们要知道欲成大事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愿意去做一些无聊而又辛苦的事情,特别是一些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很强,做一些类似于打扫卫生的事情觉得委屈了自己,其实不是这样的,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等一些琐碎的事情只不过是暂时的,这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刚到一个部门,你不可能对别的工作有所掌握,是要慢慢的接触和学习才能够慢慢上手的。刚步入工作是不能害怕辛苦的,因为你的资历和条件不允许你清闲,当你真正的把工作做好了,那才真正的有资格做更高一层的事情。刚来实习的时候什么都不会,但一经慢慢地做起来,才慢慢地了解和把握了工作,从中也收获了很多的乐趣,我想对于大多数的工作都应该是如此吧,不要轻言放弃,也许收获和成就就在眼前。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在预防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高水平的平安健康穆棱。按照《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穆棱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矛盾的新变化,着力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社会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的运行机制,强化党委政府和部门协作,逐步构建起以心理知识宣传普及为前端、心理问题监测预警为中端、高危人群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今年要实现以下目标:

1.镇级心理工作办公室建成率达100%,各村依托村委会、农家书屋等场所,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村心理服务咨询室建成率达到80%,为村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特殊人群的排查发现率、登记造册率达到90%,监测预警及时率、个体干预率达到85%。

3.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完成率、诊断及时率达到95%,报告患病率达到4‰以上。

4.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人群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50%,村心理咨询开展率达80%。

5.镇综治工作平台中设立社会心理服务信息模块,心理服务信息入库率达到100%;特殊人群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建成率达到95%。

(一)建设“三级”心理服务平台。

1.建设乡镇心理服务站。乡镇负责本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综治中心,结合乡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平台”建设,设立至少1个心理服务站,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2.建设村心理服务咨询室。镇负责辖区内各村心理咨询工作室或社会工作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人员、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工作者。组织志愿者对村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绘制“心灵之旅”地图,标明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镇心理服务站、村心理咨询室等的地理位置,方便群众就近接受服务。

(二)培育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

1.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将卫生院医护人员、村干部、网格员、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等作为社会心理服务兼职工作者,组织开展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不断壮大社会心理服务力量。

2.志愿者队伍。积极鼓励专业人才和社会力量加入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联合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单位通过开展公益活动、分享会、朋辈支持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心理咨询服务、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心理支持。

1.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镇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党委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分管卫生领导任副组长、卫生计生、组织、宣传、综治、维稳、司法、教育、科技、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残联、市场监管、文广、信访、工会、团委、妇联、老龄、科协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辖区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2.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卫生计生、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信访、民政等部门的社会心理服务子系统,以心理健康辅导室为平台,开展行业心理健康教育和评估、心理训练等服务,组织对职业人群、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实施心理干预,形成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3.完善宣传教育机制。发挥乡镇、村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作用,动员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工地、进市场、进家庭等服务活动。实现职业人群、儿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特殊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阵地,每个村至少设置1个以上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橱窗(栏)。通过多种宣传途径,提高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4.建立日常排查评估机制。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的“底座”作用,组织村干部、网格员等进企入户,做好社会心理信息采集、特殊人群排查摸底等工作。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及性格偏执等五大类人群,尤其是涉恐、涉稳、重大刑事犯罪前科、涉毒、在逃、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等八类特殊人群,逐一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形成特殊人群心理服务与综治中心规范建设、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全科网格建设“三结合”的格局。

5.建立预警和干预机制。依托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设立社会心理服务信息库,建立特殊人群心理问题红黄绿“三色等级预警”机制,即“红”色为高危对象、“黄”色为关注对象、“绿”色为一般对象。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心理救助”,对服刑、刑满释放人员及其家属实施“心理援助”,对涉毒、涉稳、邪教等人员实施“心理纠正”,对特殊利益群体实施“心理干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心理疏导”,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实施“救治救助”,努力实现高危对象无自伤自残、肇事肇祸,关注对象无恶意闹访、随意缠访,一般对象无消极冲动行为的“三无”目标。

6.建立“3+1”服务机制。建立矛盾化解(综治)、法律援助(司法)、帮扶救助(民政)与心理疏导干预(卫生计生)有机结合的3+1服务机制,将心理服务工作与市、乡镇、村三级综治工作平台相衔接,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消除和减少负面情绪;将心理服务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信息,提高法律素养和防护能力;将心理服务与帮扶救助结合起来,对家庭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心理失常等人员给予帮扶救助。

7.提升“走出去”的心防工作机制。整合各种心理服务资源,破解在心理咨询机构等待群众上门咨询的被动局面,发动乡镇、部门干部主动深入群众,收集需要心理干预疏导的情况,尤其是针对失独家庭、特殊利益诉求群体等“弱势群体”,组织心理咨询专家、乡镇和部门干部认真分析心理失衡原因,按照“一事一策、一人一方案”的原则,因人制宜、因事制宜,量身定制疏导方案,通过党政干部主动牵头、心理咨询师主动介入、公益组织志愿者主动帮扶、基层乡贤主动参与,按需调配最优心理服务力量,综合施策,取得实效。

8.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预防管控机制。建立日常服务网和专业服务网的“两网互动”机制,按照患者基本情况、风险评估、救治救助情况建立“一人一档”,分类落实帮扶、救助、管控等保障措施;形成专科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关系,定期开展患者诊断复核、病情评估、治疗方案调整等“精防日”制度,提供诊断评估、分级管理、定期面访、治疗康复等服务,努力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六个零”,即排查零盲区、管理零遗漏、服务零距离、衔接零缝隙、处置零闪失、命案零容忍的目标。

9.强化心理服务信息互通机制。整合资源,建立卫生、综治、教育、司法、团委、妇联、残联、信访、民政等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的运行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沟通疏导、问题答疑等心理服务。开通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服务,回应群众关切、缓解群众心理压力。将心理服务信息纳入政法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源头性工作,是新时代总结提升推广的重要内容,各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工作推进和督查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推送心理科普信息,加强基层心理健康促进与服务力量,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营造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力度,将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

(四)完善奖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责任,明确区分监护人“以奖代补”与残疾人护理补贴。

(五)强化督导考核。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作为综治平安考核的内容,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对因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到位导致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将在年底考核中予以扣分;对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四

按照《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意见》(发〔〕29号)部署,从xx年至xx年利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部门、企业包保帮扶工作,为确保包保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和推进,特制订此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环境为切入点,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根本,以深化省“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完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建设美丽乡村,努力使全县农民过上幸福美满的新生活。

xx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和第一批省级示范村中的部分村屯及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薄弱村、重点提升村。

通过3年包保,被包保村的集体经济收入高于县平均水平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12%;水泥路在“村村通”的基础上,逐步向“屯屯通”和“户户通”延伸,道路两侧要实施边沟围墙一体化,绿化、美化实现全覆盖,村容村貌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居民适用、环境优美、适宜人居的村屯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公益事业保障机制,解除农民生产生活后顾之忧;健全和完善村办公室、文化科技活动室、农民书屋、休闲健身广场、消防设施、医疗卫生室和计生室等公益设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民主管理完善,村级配套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按照省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总体要求,各包保部门、企业包保任务是:

(一)加强规划指导。围绕“二十”方针的目标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和组织建设,协助和指导所包保村屯科学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和xx年至xx年度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科学论证,履行相关程序,引导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突出产业开发。坚持把生产发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增加农民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新农村建设自身发展能力为目标,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帮助包保村筛选优势项目,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带动农民共同致富。每个包保部门、企业都要在包保期内,帮助所包保村至少研究1个促进农民增收、拉动能力强的经济建设项目。

(三)协调资金项目。要从基层和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人才,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对接阶段。xx年9月10日前,各包保部门、企业完成与包保村对接工作,制订包保方案,选定驻村指导员,开展包保工作。

(二)实施阶段。xx年9月至xx年12月,全面启动、实施包保工作。

(三)总结和验收。各包保部门、企业每年要对包保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文材料,附带帮扶资金、物资证明材料报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末由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xx年12月底前,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对包保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充分反映包保经验和成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包保部门、企业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部门、企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抓包村工作,相关科室做好协调工作,并实行派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各部门、企业要针对包保村新农村建设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包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加强协调,搞好对接。各包保部门、企业要切实肩负起和履行好联系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对上对下及时沟通工作的重大责任,增强帮扶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帮扶工作深入开展。每个包保单位都要和所联系的包保村进行帮扶工作对接和协调项目的对接,也可以通过协调会的形式解决包保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扶持,形成合力。包保单位要明确包保工作的意义和目标,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加大人、财、物和科技的投入,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包保村开展义务献工活动,帮助包保村屯谋划经济发展项目和农民增收致富项目,进行科技、文化、信息传播,切实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各种疑难问题,千方百计完成包保工作任务。

(四)加强检查,认真考核。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包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调度、通报各包保单位包保工作开展情况;经常深入农村检查包保项目和协调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和资金落到实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包保投入情况认真审核,实地验收,并将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绩效考评成绩,推动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五

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1)经受理的规划项目,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后不需要提交评审会的项目,1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审查意见。初审后需要提交评审会的项目,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评审会召开时间,评审会开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评审纪要。按照规划审查意见或评审纪要修改完善的规划项目报我局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规划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1)对于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经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自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的施工报建

具备条件的项目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我局设有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设立监督投诉信箱(设在大楼通道),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工作纪律的,请投诉到本局监督箱。我局自接到投诉后15天内给予答复,对于拖延办事的人员,视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我们将及时向客户作出解释。

1、上述承诺时限指项目在本局的办理时间。呈报上一级部门或需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审批的'项目,时间不计在本局的承诺时限范围内。

2、承诺时限中的“工作日”指法定工作时间。

3、对于提前审批完毕的项目,我局将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六

提供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各项业务办理、终端安装与维护、用户咨询与投诉等各项服务。

2.服务标准

2.1坚持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主动热情地接待用户,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2.2准确、快捷地受理用户申办的业务,单笔业务用户候时不超过15分钟。

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多收费、滥收费。

2.4用户申请办理有线电视网络终端报装或迁移,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在48小时内向用户说明。

2.5用户办理完报装或迁移手续后,在72小时内完成终端安装。安装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6全天候受理用户维修投诉电话,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做好用户满意度确认工作。

2.7因网络资源变更、线路检修、设备搬迁、线缆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用户使用时,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

2.8耐心解答用户疑难,尽力为用户提供方便。对有特殊要求或行动不便的`用户,提供上门收费服务。

2.9依法查处违章私接乱挂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3.违诺责任与监察

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满意,请及时投诉举报,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您答复,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如果因我们的失误给您带来麻烦或不便,我们将向您赔礼道歉,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社会工作服务心得篇十七

本人已认真学习,知悉该规章制度内容,本人在实习期间自愿遵守该文件及企业其他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愿意接受实习单位给予终止实习退回学校等相应处理:

(一)有意向倒卖车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火车票谋取私利的`;

(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买进火车票后又高于买进价卖出或变相加价谋取私利的;

(三)与票贩子勾结倒卖车票谋取私利的;

(四)利用工作便利接送无票人员进出站(含客技站)上下车谋取私利的;

(六)列车工作人员为旅客代办车票、霸座卖座谋取私利的。

(七)在实习期间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者;

(八)因本人过失发生安全事故、路风事件者;

(九)对工作不负责任,发生野蛮粗暴待客者;

(十)在实习期间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违反铁路运输有关的劳动纪律、组织纪律、作业纪律者。

实习单位(公章):实习学生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x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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