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进行梳理的重要步骤。想要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首先需要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要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养生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增用地协议书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___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使用的土地位于用地面积约(以土地部门测绘为准),具体位置及尺寸详见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乙方同意甲方长期使用乙方的土地,同时甲方按每亩付乙方土地补偿费。以上费用共计万元。
三、本协议约定的每亩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其他费用。
四、本协议签定后7日内,甲方应于日内支付土地补偿费总额的,共计元,剩余款项共计元,于办理完手续后一次性支付,但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个月。
五、关于规划用地手续由用地单位自行负责办理,被用地单位协助配合(仅只在各种手续或证明材料等上面盖章)。
六、乙方负责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品的拆除,(地上青苗、地上水井、地上房屋、地上租赁等)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用地,地上租赁由乙方于二十日内限期搬离,如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的履行。甲方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可以自行决定使用用途,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各自发行合同所要求的义务,乙方将上述土地交给甲方使用后不得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甲方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如遇国家建设用该宗土地,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基本建设用地附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因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实际需要,甲方需利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路基填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土地法》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61号),甲方需按2万元/亩向乙方缴纳取土场补偿款等费用。
二、取土范围:前屯村西北侧土岭。
三、取土深度:取土深度为3~5m,具体深度视现场情况而定。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
2、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3、甲方取土填料施工完毕后,取土场范围内的复垦工作由甲方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协调甲方运输土方道路,乙方需维护甲方施工期间利益,协调处理因取土、运输土方而发生的一切地方事宜。
2、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对所提供的取土场要完全保证甲方使用,中间如有变更,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负责协调清理现有取土地面上的附着物,电缆、光缆改迁或防护,以及联通信号塔的防护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由甲方法人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可取土施工,取土完成后本协议失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三
甲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_______所属土地约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_______。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增用地协议书篇四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南邻,北邻。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增用地协议书篇五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号码:
甲方、乙方,双方经多次洽谈,将该宅基地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在原双方签定购地价格基础上再次增加人民币 元给甲方后,乙方享有自行使用权。
二、该宅基地地理位置位于宿州市南三里湾 村,高织东路13号,面积为121平方米。东邻 南邻 ,北邻 。
三、另加付村委地款计人民币 ,一次性付清。
四、该宅基地使用证证号为 ,变更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必须负责出据相关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付清,不拖欠。否则,甲方有权阻止乙方使用权。
六、所有款项付清甲方后,乙方有权使用,但甲方和村委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乙方自行使用权。否则,应承担乙方的现行价值的双倍经济损失。
七、违约责任:本次交易纯属甲、乙、村委三方自愿,宅基地款交付两清,甲、乙、村委三方签字按印、盖章后即可生效,永不反悔。三方所签订的每一条款内容,如有一方反悔、更改,均全由违约方承担对方按现行价值额双倍经济损失。
八、为了维护三方的责任及利益,特需要相关的政府机关部门证明及居民邻居作以证明。
九、该协议书长久有效,并具有法律效益。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解决合同方式:
1、甲、乙、村委三方协商解决。
2、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增用地协议书篇六
甲方:(后称甲方)
乙方:中交二公局六公司京石高速改扩建js4标项目部(后称乙方)
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临时用地位置:本地块位于**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和付家庄村、张百户营境内(京石高速主线桩号k89+右侧00米处)。
1、土地性质: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2、临时用地目的: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3、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
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金额:
1、一次性青苗补偿______亩,每亩元,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2、土地内所有树木、坟地、水井等附着物均按京石高速公路附属物补偿标准执行。大树:棵,计人民币元。厘米以下树棵,每棵元,计人民币元,坟墓座,每座元,计人民币元。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租用时间:自xx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七、支付方式:乙方进入场地后,由**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八、双方责任: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九、其他约定: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盖章)
xx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李郁庄乡人民政府: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七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平方米的土地无偿提供给给乙方使用(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使用土地的用途为 。
二、使用期限:
使用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给第三方使用。
2、使用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
2、使用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 该土地乙方用于存黄土,使用后乙方负责把土地恢复原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增用地协议书篇八
甲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支持、相互帮助、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属于自己的位于 出让给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达 承包地,前坎抵达承包地,长大约 ,左右宽 ),并且保证今后甲方对该地的永久使用权,且保障甲方安葬时用地及人员进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时间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扫墓活动),乙方无权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权后,可以为其营造坟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挠。
三、墓地出让金:大写 元整(小写:元)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定(交付土地出让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者,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另一方墓地出让金的三倍即 元。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证人各执一份。 特此协议。
甲方签字: 甲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乙方签字: 乙方子女:
签字时间: 年 月日 中证方: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九
承租人:(简称甲方)
出租人:(简称乙方)
甲方在新兴村所属地域进行探矿,拟修建道路及布设探矿工程,需租用权属乙方的用地(山地、旱地、水田),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相关租赁事宜进行了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新兴村委会为支持政府的经济发展政策、努力打造和谐社会,接受双方邀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公证人对甲、乙双方执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和协调。
2、租赁地块位置:
3、租赁面积:
4、租赁期:
5、租赁费:
6、乙方同意在上述的时限内,将地处上述位置的权属用地出租给甲方,由甲方开展矿山生产活动,并保证其用地的权属真实、有效。甲方的使用权在租赁时限内得到本协议签定方的充分保证,不因乙方的内部纠纷、权属分配、变更等原因影响使用,若发生权属纠纷、分配、变更等原因影响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7、在租用范围内的所有作物(树木、庄稼等其它东西)均由乙方负责迁移处理,并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逾期甲方有权进行处置。
8、在租赁范围内所需乙方进行迁移处理的作物补偿费已包含在协议约定的租赁费中,甲方不再给予乙方任何其它的赔补。
9、租赁费的支付方式:甲方双方约定,租赁费由新兴村委会代甲方支付给乙方。甲方首期支付? ?元给村委会后,甲方即可以使用土地,其余款项待甲方工程完工或部分完工但面积已确定后一次性付清。
10、甲方租赁费付给新兴村支委会后,即有权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使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阻挠甲方使用,若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责任。
11、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分歧,在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以其它不当方式进行发难,纠纷在协商解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期间甲方有权使用所租赁地块。
12、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享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后失效。
甲方:(公章)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手印:身份证号:
公证人:
日期:年 月 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方(村组)(签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一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对临时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修建临时需要在乙方土地镇(乡)____________亩,折合村,组临时时使用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其中____________农用地。
二、临时用地时间,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期满后,由甲方负责垦复成原样归还乙方使用。 ____________元计算,一次性付给乙方青苗附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元。
四、如国家建设需征用乙方土地,甲方应无条件交出土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地时间。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报县政府批准之日生效,乙方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和阻碍施工。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村委会意见(签章):___年___月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二
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向乙方买乙方依_________社区(以下称本社区)取得分配单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双方同意订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依本社区_________计划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筑物。
一、本契约买卖标的之建物面积以地政机关登记完竣之面积为准,部分原可依法登记之面积,倘因签约后法令改变,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时,该部分建物面积之计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执照平面图为准,及依相关法令之规定办理。
二、建物面积如有误差,其误差在百分之一以内者(含百分之一),甲乙双方互不找补;惟其不足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则不足部分乙方均应找补;其超过部分,如超过百分之一以上者,则超过部分甲方应找补。面积误差找补之单价,系以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之总数除以建物面积所计算之金额为准。找补之金额不计息,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本契约土地及建物总价金(含汽车停车位价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一、付款条件
(一)本契约签订时,甲方应给付签约价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实际支付_________元,经乙方收讫属实。签约价金不足额部分,甲方允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补足,逾期仍未补足时,视为违约论,乙方不另通知,并同意依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违约条款规定处理。
(二)买卖价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同意依买卖标的实质工程进度分期缴纳,详见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细表。
(三)其余买卖价金,于乙方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于一个月内付清,并于付清所有买卖价金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与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用以清偿买卖价金时,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洽妥承办贷款金融机构,并配合办理申请、征信、对保及必要之手续后,会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代理人同时办理所有权移转、抵押权设定或权利内容变更登记。如有不足价金,甲方仍应于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同时,以现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应给付之买卖标的价金应于乙方书面缴款通知日起十日内汇入乙方于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设立帐号为_________之买卖价金专户。
甲方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或已缴票据无法兑现时,应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单利计算迟延利息予乙方,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给付乙方。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构造种类为_________造,其规格以核准之建造执照为准。
二、施工标准悉依主管机关核准之施工图样说明书。
一、本契约建物建筑工程之开工及取得使用执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拟定并经主管机关核准公告之本社区_________规定进行。
二、本契约建物若未能于前项规定之期限开工或取得使用执照逾期达一年时,甲乙双方均得解除本契约,甲方已缴价款,乙方同意无息归还甲方。
一、甲方若要求室内隔间或建材变更时,应经乙方同意并于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内为之,并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变更单签认为准,逾期由甲方自行负责。
二、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范围以申请一次为限,并以室内隔间及装修之变更为限,如需变更污水管线,以不影响下楼层为原则。其他有关建筑物主要结构、大楼立面外观、管道间、消防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要求变更。
三、设计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于工程变更单上签认后,由乙方于签认日起_________日内提出追加减帐,以书面通知甲方。设计工程变更若为追加帐,甲方应于乙方书面通知日起十日内缴清工程追加款始为有效。若未如期缴清追加款,视为甲方无条件取消设计变更要求,乙方依原设计施工。设计变更若为减帐,则于交屋时一次结清。
一、乙方应于取得本契约买卖标的'所有权后一个月内通知甲方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甲方应于乙方通知后七日内备妥文件配合办理。
二、乙方应于甲方履行下列义务时,办理买卖标的产权移转登记:
(一)依本契约约定之付款办法,已缴清本契约买卖标的移转登记前应缴之款项及逾期加付之迟延利息。
(二)提出办理产权登记有关文件,缴清各项税费。
三、若因甲方违反规定,致各项税费增加或罚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偿。
四、第一、二项办理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代理人办理之,倘为配合各项手续需要,需由甲乙方加盖印章、出具证件或缴纳各项税费时,甲乙双方同意于通知日起十日内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误或不协办,而导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之损失,则由延缓作业之一方负损害赔偿之责任。
一、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按工程进度给付价金,乙方应于领得使用执照一个月内,通知甲方进行交屋手续。甲方如依第四条第一项第(三)款规定以贷款给付价金,乙方应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之日同时办理交屋手续。
二、甲方应于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交屋手续,逾期不配合办理交屋者,自期限届满隔日起,视为已交屋,乙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乙方时,不在此限。
三、于交屋时甲乙双方应履行下列各项义务:
(一)甲方须缴清所有应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续。
(二)乙方应于甲方办妥交屋手续后,将土地、建物所有权状、房屋保固书、住户公约、使用执照影本及乙方代缴税费之收据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于通知交屋日起,不论是否迁入,即应付本户水电费及瓦斯基本费。另瓦斯装表等保证金及预缴各项费用亦由甲方负担。
一、地价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日为准,该日(不含)前由乙方负担,该日后由甲方负担并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数比例分算税额。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负担。于乙方取得本契约标的土地所有权日起二十日内申报,并以申报日之当年度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逾期申报者,以提出申报日当期之公告现值计算增值税。
四、所有权移转登记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费由乙方负担,印花税、契税、规费及土地登记代理人代办费用由甲方负担。
以上甲方应负担之税费,均于办理产权登记前预缴,并于交屋时多退少补。
一、本契约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证产权完整,如影响甲方权利时,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乙方解决,倘逾期乙方仍不解决时,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第十三条违约之违约规定处理。
二、乙方与工程承揽人发生财务纠纷,乙方应于产权移转登记前解决,如因乙方曾设定他项权利予第三人时,乙方应于所有权移转登记前负责理清涂销之。倘逾甲方所定相当期限仍未解决,甲方得解除本契约,双方并同意依违约处罚之规定处理。但乙方设定与九二一基金会之抵押权,于甲方给付所有价金时,由九二一基金会予以涂销。
一、乙方违反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规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乙方除应将甲方已缴之土地及建物价金全部退还甲方外,乙方并应同时赔偿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之违约金,但该赔偿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二、甲方违反第四条规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约并没收依土地及建物总价金百分之_________计算之金额,但该没收金额超过已缴价款者,则以已缴价款为限。
三、甲乙双方当事人除依前二项之请求外,不得另请求损害赔偿。
一、本契约所称各项通知或请求,除另有约定者外,均应以书面为之。
二、各当事人之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通知他方当事人,如怠于通知,他方将有关文书按本契约记载或最后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挂号邮件寄发后,经通常之邮递期间,即视为到达。
第十五条本契约发生之诉讼纠纷,甲乙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本契约之附件均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并自签约日起生效。本契约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双方各存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备查。
第十七条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增用地协议书篇十三
(乙方):____
根据______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镇____村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m2(其中耕地____m2),详见平面图。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市国土资源局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土地复垦专项帐户缴纳土地复垦押金____万 元,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缴清。
四、乙方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和已审查确定的复垦方案组织复垦,确保复垦后土地的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完善。
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所押金额的50%。
七、若乙方在临时用地期满3个月内,未按要求组织复垦或期满未提出复垦验收申请,甲方不予返还土地复垦押金,金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另行组织土地复垦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临时用地时,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于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
代表(签字):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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