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风险,做到有备无患。制定方案需要团队合作和协调,以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序推进。通过学习他人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设计思路和执行方法。
移交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执行《靖安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试行方案》(靖府发[]19号),确保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履行好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切实有效地代表县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特制定国有资产.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营运管理的重大部署,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和国有资产营运机制改革;严格规范资产移交和接管,促使资产移交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和国有资产不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顺利移交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有序衔接;努力盘活国有资产,集中必要财力,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政府出资收购的国有资产,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含无形资产),股份制企业里的国有股本,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政府投入在旅游项目中所拥有的股份,水资源开发有偿使用费,探矿权和采矿权,出租汽车、县内交通线路经营权,国有水库水面、河道漂流、河道采沙经营权,城市公用设施经营权,城市广告经营权,政府授权的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县政府划入的其它国有资产.
县林业公司及所属国有林场的国有资产,县粮食系统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贸委、商业局所属正常运行企业的国有资产,县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的国有资产.
尚未改制而又停产的国有企业资产.
三、工作步骤
闲置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国有企业改制后剩余资产,另一类是尚未改制而又停产企业的国有资产.这些资产集中在全县各经济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国资营运中心核实后直接接管,具体移接交工作安排详见《靖安县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安排表》.
第二阶段:接管正常运转企业资产和股份制企业、其他经济实体中的国有股本(股份).
正常运转企业资产由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授权管理,主要有以下资产县林业公司及所属国有林场的国有资产;县粮食系统企业的国有资产;县自来水公司、城投公司的国有资产等.
上述资产由现在的授权经营单位和有关企业进行清理、造册登记,连同相关证件和以来的详细经营情况送交国资营运中心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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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各种无形资产要由产权单位及相关管理单位列具清单,登记造册,并随同产权证和经营合同等相关资料,向国资营运中心直接移交.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历年来储备的土地资产,要把相关资料报送给国资营运中心备案.
资产移交接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了确保全县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做到以下五点:
.各部门、各单位是资产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督办,工作人员要做好移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确保资产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资产移交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和负责移交专门机构的组成人员要以文件形式在11月5日前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和国资营运中心,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有效地推动工作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资产移交和办理相关手续.
1、国土资源和房管部门务必提供优质服务,落实专门人员为移交资产办理相关手续.
2、对闲置资产,主管部门负责清理造册(如资产有抵押担保等情况,要同时提供银行抵押担保证明),国资营运中心负责核实.
3、对正常运转企业资产,要出具企业运转前一个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国资营运中心凭审计报告及企业相关报表办理接交手续.
4、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各单位要如实提供产权证、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5、对无形资产,各单位要如实移交给国资营运中心.移交后,各种无形资产一律通过市场手段获得.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国有资产及相关账目认真清理并妥善保管,在移交之前和移交期间,不得以任何名目和借口隐匿、转移.对于抵制移交的单位和负责人,严格按照《靖安县国有资产移交工作纪律》严肃处理.国资部门严格按照的要求,扎实做好资产接管,确保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靖府发[2007]19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确保国有资产移交工作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全面完成.
移交工作方案篇二
为科学、规范、有序得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幼儿园在开学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指导,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开展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活动。
一、演练目的
1、切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
2、全面提高我园传染病处置的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有效阻止传染源,保障师生安全。
二、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安保组:
医护组:
疏散组:
后勤组:
信息组:
四、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权负责、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自发生疫情状况起,20分钟内完成口头报告,40分钟内完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卫生科、街道教育科、区疾控和区教育局。
2、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现场调度、协调工作。如突发情况下,日常教学活动的应急协调、消毒处理,对与突发发烧、呕吐、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与幼儿的密切接触调查统计、后续随访等工作。
3、安保组职责:
负责幼儿园治安及警戒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4、医护组职责:
对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协助将发热教职工转送至当地社区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并做好与该发热教职工密切接触者的暂时留置处置工作。
5、疏散组职责:
负责突发疫情下,将幼儿疏散至无污染地方,隔断幼儿间的接触,安抚其他幼儿情绪及与家长联系等。
6、后勤组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准备及清洁消毒工作。
7、信息组职责:
负责演练活动的摄像、拍照、报道等记录工作。
五、演练内容:
演练一:幼儿入园时,发现有发热情况
1、行政值班人员、保健老师、保安提前换好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和护目镜,使用额温仪对入园幼儿进行体温测量。所有幼儿进校门前-律测量体温并及时记录。(组长、副组长、保健医生、保安)
2、保健医生发现一体温异常并伴有咳嗽症状幼儿。立即将让其转移至另外一个门口(无人区),保健医生重测体温,做好记录。询问14天内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立刻劝返,由家长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按照医疗机构指引处理。(保健医生、保安)
3、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班主任做好该幼儿身体情况跟踪。(保健医生)
4、经医院检查确认为新冠病毒后,立即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组长。组长同时上报街道文教科、街道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和新市区教育局。(保健医生、组长)
5、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医生、组长)
演练二:上班时间,园内教工发现发烧、咳嗽情况
1、小一班李甜甜老师在上班时间,突发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立刻前往保健室。(教师)
2、保健医生帮李甜甜老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情况。经测量,该教师第一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37.3摄氏度,进入临时隔离室。保健医生做好该老师的身体情况记录,并立即上报总指挥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核查该教师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近期身体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保健医生)
4、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到医院检查。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或电话联系该教师家人,通知其家人或配合120将其送到定点发热门诊及时就诊。(组长、副组长、保健)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副组长)
6、班级老师带领孩子撤离出教室,到室外(班级老师);后勤消毒人员穿戴防护服、口罩等进入班级进行消毒工作。(保育员)
7、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副组长)
8、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9、与该教师家属进行跟踪随访,如经检查确认,立刻与防疫站联系,进行终末消毒。(保健医生)
10、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1、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2、做好该名教师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教师康复。(保健、组长等)
演练三:幼儿在上学期间,突发咳嗽、发烧及呕吐情况
1、小三班1幼儿在班级突发咳嗽、呕吐,班级保育老师立刻拿出呕吐理包进行处理。(班级老师)
2、班级老师通知保健医生到现场,保健医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身体状况询问等。经测试,第一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37.3摄氏度,第三次仍超过37.3°摄氏度,立刻带领幼儿前往临时隔离室,上报总指挥并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班级老师电话联系家长,另一老师将其他幼儿带离教室,安抚其他幼儿情绪,保育员立即对教室进行消毒工作。(班级老师、保育员)
4、班级老师联系家长。核查该幼儿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就医。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班级老师)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组长、副组长)
6.6.对该幼儿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7、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8、现场协调,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组长、副组长)
9、配合120转送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保健医生)
11、保健医生及班级老师跟踪随访幼儿情况。(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12、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3、一旦确诊,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4、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组长等)
移交工作方案篇三
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 “五宜城区”建设服务,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城办发[2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档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档案规范化管理认定、复查及接收进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
20**年开展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重新认定和复查工作的第三个阶段,完成该项工作的100%,希望各单位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纳入机关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不包括已重新认证和已撤并单位) 重新认证、复查工作的单位:
1.完成2家“省一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法院、审计局。
2.完成4家“省二级”档案重新认证准备指导工作:统计局、环保局、老干局、水利局。
3.分期完成33家机关单位“省三级”考核认证指导工作:
一期是完成13家“省三级”重新认证工作培训指导:政协、供销社、城管局、政法委、综治办、党史办、新闻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文物旅游局、市容监察大队、政务大厅、五马办事处、延南办事处。
二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台办、区直工委、安监局、610(防范办)、红十字会、药监局、文联、侨联、教育局。
三期是完成11家“省三级”重新认定工作培训指导:电视台、民政局、质监分局、农林局、编办、城改办、地震局、关工委、工商联、交管中心、商务中心。
完成3个新农村档案示范村创建工作:李家庄、新民、紫坊。
5.完成3个社区 “省三级”考核认定培训指导:广场西社区、蔡家巷社区、县前巷社区。
(二)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达标、复查认证
20**年,对已评定等级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纳入今年企事业单位档案认定、复查单位:
(三)原生电子档案规范化管理及依法接收
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档发[20**]7号文件精神,区档案局定于10月底对区属各全宗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所有的原生电子档案进行依法接收。原生电子档案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并归档保存的原始定稿电子文件。
原生电子档案收集整理与载体制作要求如下:
1.范围:20**年之前(含20**年);
3.内容: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所有发文电子文件或文件底稿;
4.格式:移交电子文档形式(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5.电子档案载体形式及标注(见附件:《电子光盘制作规范》)
6.电子档案目录及格式:(见表3、表4)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年5月—7月份)
档案规范化整理:对收集归档的各种门类的档案实体按照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编目,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台账及各门类档案检索工具。
2.原生电子档案整理:各单位根据本单位20**年之前(含20**年)的归档保管期限为永久、三十年的发文相应电子文件排序整理、登记目录并刻录成光盘。
2.考核认定材料准备:根据考核内容,准备相应等级认定实证材料及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介绍、利用实例、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材料。
3.档案信息化管理设备及库房管理“八防”措施配置。
第二阶段:预检整改。(20**年8月份)凡纳入计划的各达标认证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山西省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山西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评定标准》要求对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进行逐项逐条的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漏补缺,并积极联系区档案局进行指导,开展预检整改,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第三阶段:申报验收。(20**年9月底)全面完成各单位档案目标管理的申报验收工作:
申报。按照定升级标准,撰写申报相应等级档案管理认定的申请报告、自检报告(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开展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措施及自我评价等)、自查评分表。
2.验收。根据预检中发现的不足,限期落实整改,在各项工作准备就绪后,接受省、市、区档案局的考核验收。
第四阶段:移交进馆。(20**年10月底)凡纳入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宗管理的单位(见表1),要将本单位文书档案(纸质、原生电子档案)依法按时向档案馆移交。
四.推进措施
为确保今年档案重新认证和复查工作及原生电子档案接收工作的顺利完成,区档案局将举办档案业务知识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指导,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2.地点:区档案局;联系电话:2239107
3.参加人员:全区范围内有档案定升级任务单位的档案员(见表2)。
4.培训内容:档案规范整理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各类材料。(各单位自备培训材料:《档案培训教材》、《山西省档案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细则》、《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
5.要求:培训班采取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方法,届时由我局人员集中授课指导,各单位档案员务必按时参加,准时签到,不得无故缺失,参加情况与各单位档案目标考核挂钩。
长治市城区档案局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
为加强我县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龙府发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资产核查移交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资产移交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成立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资产核查移交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县国有资产管理,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国资办、县国有资产管理抽调人员组成。
二、资产核查移交原则
资产核查、移交遵循“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项移交”的原则。在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权属及相关债权债务核查清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对资产逐项进行移交,先移交经营性资产,后移交非经营性资产。
三、资产核查移交范围及时间安排
1、资产核查移交范围:隶属县政府管辖内由县财政拨款及规费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不列入移交。
2、时间安排:
第一批:核查移交单位经营性资产(年4月16日—年8月15日)。具体有以下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水保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水务局、县教文局、县体育局、县总工会、县二轻局、县供销社、县交通局、县粮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就业局、县社保局、县建设局、县中小企业局、县煤炭局、县计生委、县农业局,核查、移交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批:核查移交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的非经营性资产(年8月16日—年12月31日)。
第三批:核查移交前二批之外的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元月1日—年3月底)。
四、资产核查移交方式
1、资产核查。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占有资产逐项进行清查核实,然后按照《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清查核实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2、资产移交。资产核查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产清查核实处理意见,组织资产占有单位和国有资产管理在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下办理产权或资产经营权、租赁权的移交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龙府发[]29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资产核查移交前的清理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核查移交工作。
2、国土资源、房产、工商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资产移交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县国有资产管理的过户手续,除收取工本费外,免收一切费用。
3、自资产移交之日起,各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应上缴至县国有资产管理收入结算专户。
4、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县财政部门凭县资产核查移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停拨或缓拨该单位的公用经费:
(1)不按时办理占有资产移交的;
(2)不按规定上缴经营性国有资产净收益的;
(3)其他影响资产核查移交的不当行为。
5、对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拒绝变更资产权属登记的;
(2)阻拦资产移交的;
(3)隐瞒单位资产的;
(4)擅自或私下突击转让、抵押、变卖资产的;
(5)私下突击更改租赁协议、经营合同的;
(6)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7)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8)国资监管部门或执法执纪部门确认的其他不当行为。
移交工作方案篇四
其工作职能范围不变。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和机构成建制整体移交劳动保障部门。市劳动保障局设立农保行政管理机构;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设立农保工作经办机构(机构名称待全省统一规定)乡(镇)配备相关工作经办人员。
原则上应从事农保工作且在岗在编人员。市级农保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由市编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核定。各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及乡(镇)经办人员编制待省劳动保障厅、省编办人员定编定岗方案出台后,人员移交应按各地编办、财政新核定的全额拨款人员进行移交。结合市、县将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市、区)民政部门人员移交情况确定。财政部门要按移交后新设置的机构及重新核定的编制。确保农保工作正常运转。
认真做好农保基金的移交工作,各地要以农保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农保基金安全。对挤占、挪用和违规动用农保基金的按照“谁批准,谁挪用,谁负责归还”原则,县(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民政部门负责清收、归还。基金移交时要同时移交审计报告、参保人员情况、相关资料以及挤占挪用难以清收到位的基金处理方案等。
明确权属,对农保机构的独立办公场所、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固定资产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全部移交。各类档案资料、业务材料、会计材料要集中清理,造册移交。
政策性强,农保移交工作涉及面广。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一协调,成立有相关部门参加的移交工作专班。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移交工作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各地完成移交工作。要严格遵守移交工作纪律,严禁借工作移交挤占挪用基金、私分财物,确保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各项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移交工作方案篇五
1、今年职教高考技能考试是疫情防控常态下的大规模现场考试,考点多,人员复杂,必须按照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紧绷疫情防控之弦。
2、加强科室合作,周密部署防控措施。
3、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考务组织工作,确保涉考师生身体健康、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1、精准掌握考生的身体状况、活动轨迹、健康情况等信息,提前2周做好考生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验工作。
2、教育学生按照防疫工作要求,考试前2周,不得离开报名地,避免与中高风险区人员接触,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在外地的考生考前2周返回__,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
3、组织考生签订健康承诺书,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
4、考试期间的纪律要求
全体考生及带队老师务必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做到以下几点:
(1)离济前48小时,务必去医院做核酸检测,并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携带一定数量的消毒湿巾、纸巾、口罩,严禁携带酒精等危险品上车;
(6)每天晚上点名和体温晚检后,带队教师在_高考群里报平安;
(7)师生返济后,必须第一时间做核酸检测。
5、外出带队老师是带考第一责任人,请老师们务必履职尽责,保证本次涉考学生的安全。
6、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移交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确保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正常运转,保持业务工作的连续性,自治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与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双方要本着“实事求是,便于操作,一次交清,逐步衔接”的原则进行交接。全区各级社保机构要按照不同险种及统筹范围,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及相关资料分别移交各级地税机关。
凡在我区境内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工作(含普遍推行和试点),全部移交地方税务机关征缴。
(二)各盟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资料;
(三)缴费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统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20**年1——11月份的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情况;(上述均要明细表和汇总表)
(四)缴费单位历年拖欠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明细;
(五)已办理延期缴纳单位的延期审批协议原件或补缴协议原件;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资料;
(七)地税机关所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一)按照现行社保机构征缴管理体制,由各级社保机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同级地税机关同步移交。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的业务,直接移交自治区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
(二)各级地税机关对社保机构移交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对,并在第一个征期内进行确认,在征缴过程中发现与移交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有不一致的或个别缴费单位无法找到的,反馈社保机构进行重新确认。
(三)各级社保机构与各级地税机关在移交手续时,由同级财政部门监交。移交的有关资料要分类登记造册,一式三份,三方代表人分别签字盖章,各存一份。
(一)20**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准备阶段。
(二)20**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为资料交接阶段。
(三)20**年12月25日至20**年1月25日为核对确认阶段。
(一)各级社保机构要对移交的参保单位户数、参保人数、核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的基本情况(应缴费额、实缴费额、欠缴费额)及有关登记表、明细表、汇总表的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
(二)各级地税机关要对接收的上述有关资料内容进行核对、确认。理清接收资料中的数据关系,分类造册归档,并对接收的资料负责。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目前实际执行的征缴比例移交;
(三)社保机构核定的缴费工资基数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破产关闭企业的欠费、企业以物抵费及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清理工作暂不移交,待研究后另行明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缴,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为建立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从我区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大局出发,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求,明确责任,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级劳动保障、地税和财政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和分析在移交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按期完成移交任务,不得推迟。
移交工作方案篇七
辽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驻辽阳市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工作方案
,下面是方案的详细内容。为切实做好驻辽阳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
(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辽阳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辽阳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辽阳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根据国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辽阳市驻辽阳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辽阳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央企“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优先移交给有实力、信誉好的国有企业,由专业化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主城区及县(市)区供水设施移交至辽阳市自来水公司,河东地区供水设施资产移交至市国资公司,转供水业务委托中信环境水务公司管理;供电设施移交至国家电网辽阳供电公司;供热设施移交至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移交企业也可另行选择有能力、有资质的供热单位);主城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白塔房管处、文圣房管处管理,县(市)区家属区物业管理设施移交至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双方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中约定。
改造工程完成前,水、电、暖设施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承担运行维护责任,具体事项双方在改造协议中明确。改造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水、电、暖设施由接收单位负责运行维护。移交企业、接收企业应相互配合,完善分离移交项目涉及的各项手续。如涉及人员移交,移交企业应做好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预防和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集访或群体性事件。职责分工未尽事项,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
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应分别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项目责任人,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移交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范,与接收单位共同协商做好项目招投标和施工管理。接收单位应做好项目前、中、后期的全面组织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施工安全。项目改造完工后,由移交企业与接收单位共同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制定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设施改造技术标准和费用执行标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的费用测算,由接收单位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照我市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区和移交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工程改造预算报市专家审核组论证确定。分离移交费用支付方式,由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协商决定。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移交企业协调提供。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驻辽阳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署的《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政策,做好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驻沈中央企业(简称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驻沈央企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等职能(简称“三供一业”)。
(一)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分离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移交费用按有关标准协商确定。人员由双方自行协商,接收方难以安排的由驻沈央企消化。
(二)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核定费用和先移交后改造(其中供电接收按照国家电网统一规定执行)。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在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的前提下,由交接双方协商测算分离移交费用。
(三)创新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工作。在减轻央企负担、支持央企发展的同时,增加我市国有企业服务范围和国有资产存量;同步进行自备井拆封、供水并网及拆除小锅炉工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四)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三供一业”资产无偿划转国有企业,其中移交股份制企业的,资产划转国有股东后再注入企业。对接收的设施、设备办理划转入账手续,依法依规交接国有资产。
按照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力争于20xx年年底前完成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任务。
按照驻沈央企“三供一业”的接收主体应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单位作为接收主体:
(一)供电职能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供电公司)承担。
(二)供热职能由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公司承担。
(三)供水职能由沈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水务集团)承担。
(四)物业职能由沈阳汇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房地产置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担保公司)承担。
(一)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供电组、供暖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等6个专门工作组,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市国资委负责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体协调推进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负责与省国资委沟通联系并及时报送我市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负责资产组工作,牵头做好资产接收有关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供电组工作,制定供电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供电公司实施供电接收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立项等工作。
3.市建委负责供水组工作,制定供水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水务集团实施供水接收工作。
4.市房产局负责供暖组工作,制定供暖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公用集团等国有供暖企业实施供暖接收工作。负责物业组工作,制定物业接收办法及维修改造费用标准,指导协调沈阳汇鼎公司和沈阳担保公司实施物业接收工作。
5.市财政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费用测算及资产接收工作。
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人员接收安置工作,指导移交人员劳动关系变更及社保接续等工作。
7.市规划国土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土地权属证书的变更工作。协调“三供一业”新建设施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8.市环保局参与资产组工作,负责指导移交接收中“三供一业”维修设施改造涉及的环保手续办理工作。
9.市信访局负责维稳组工作,牵头做好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
10.市公安局参与维稳组工作,负责移交接收中维稳工作,以及“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涉及道路施工等方面协调工作。
11.沈阳供电公司在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电网的统一部署,做好供电接收工作。
12.沈阳水务集团在市建委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水接收工作。
13.沈阳公用集团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供暖接收工作。
14.沈阳汇鼎公司、沈阳担保公司在市房产局协调指导下,做好物业接收工作。
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各类设备设施等国有资产,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划转。项目改造建设所需土地,根据移交区域供水、供电、供暖、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的实际需要由驻沈央企协调提供。
驻沈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责任主体是相关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建委、房产局分别组织接收企业与驻沈央企进行对接,参照《驻沈阳市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设施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开展现场勘察等工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据实测算分离移交费用。交接双方分歧较大的,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聘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估和裁定,相关企业应服从专家组的裁定结果。费用测算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移交协议,约定相关责任、义务等事宜。驻沈央企要积极筹措资金,按照《关于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有关规定,根据移交协议向上级公司和国务院国资委申请相关费用。资金到位后进行资产交接,并由接收方启动设施维修改造工作。项目改造完工后,交接双方共同组织竣工验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竣工审计。
(一)高度重视移交接收工作。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于促进驻沈央企改革发展、改善企业家属区居民生活、整合社会资源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作任务。
(二)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1.对于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难以接收的土地、房产,由市建委、规划国土局、房产局、国资委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补办有关权属证书后进行移交。
2.市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有关审批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办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
3.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环保、城管等部门负责协调减免施工涉及的占道、控道、绿地、卫生防疫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各区、县(市)政府要积极支持、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相关问题。
5.“三供一业”移交接收中出现的问题,由市国有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解决。
(三)稳妥做好维稳工作。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属人、属事、属地”原则妥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驻沈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稳步推进。在移交过程中,驻沈央企承担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要向本企业职工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做实做细职工思想工作。移交后,接收企业要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各项职能正常运转,并做好接收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移交工作方案篇八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探索移交途径。各市(地)政府(行署)要积极帮助移交企业协调落实接收单位,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实力强、信誉好的国有专业企业跨地区接收移交企业的“三供一业”职能。市(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与其他政策结合,协同推进,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用好用足国家政策,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作用。移交企业、接收单位及地方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移交工作方案篇九
根据郴州市市委、市纪委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郴州市20xx年作风大提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作办[20xx]1号文件精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党组决定,开展20xx年全市旅游系统作风大提质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xx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以及郴州市第四届纪委第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适应新常态,深化好作风,服务大发展”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作风大体质活动为总抓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在全局形成风清气正、心齐劲足干事业的生动局面。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二级机构干部,重点是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三、活动内容
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主题,在大整顿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好作风建设日益深入人心的基础上,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如何把好作风建设“深化下去、拓展开来”的问题,进一步创想郴州旅游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品牌。
(一)聚焦“三大重点”提质作风。一是聚焦促“四大”提质作风。始终围绕市委、政府开展“新三创”活动、落实“五精”要求、培育“十大新增长点”等重大决策、重要举措、重点项目来推进作风建设。二是聚焦纠“四风”提质作风。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措施,坚决查处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等问题。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点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三是聚焦防“四小”提质作风。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位,坚决执行告诫全体党员干部的“五个必须”,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热衷于耍小聪明、搞小动作、结小圈子、贪小便宜,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四小”行为,坚决整治,严肃查处。
(二)开展“三项活动”提质作风。一是开展“为官不为”整治活动。深入贯彻落实郴发[20xx]12号文件精神,严格实施“五个一律问责”,力促为官有为。二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重点对具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和资金审批权的科室,以及直接面对群众、涉及民生民利、关乎党和政府形象的服务科室开展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推动解决部分科室存在的组织纪律涣散、行政效能低下、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不履职尽责,以及“中梗阻”、“科长现象”等问题。评出压力,议出成效,形成改进作风的倒逼机制,促使本部门切实加大解决自身问题的力度。三是开展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在重拳纠“四风”的同时,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与文明城市、诚信政务、“四型”机关等创建有机融合,充分发挥郴州旅游系统廉政教育基地的教化作用和作风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坚持正风肃纪与移风易俗同时并举,坚持遵纪守法与崇德重礼相向并行,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行业风气。局旅游网开设纠“四风”树新风专题专栏,激浊扬清,建言献策,为纠“四风”树新风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完善“三项制度”提质作风。一是完善专项检查制度。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作风问题,适时采用“点穴式”检查、杀“回马枪”等措施,扎实开展一系列的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实践中的主要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二是完善责任倒查制度。强化问责,对反复出现同类问题或是顶风违纪问题频发的科室和个人,不但追究违纪者本人的直接责任,还要倒查分管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以此促进责任的落实。三是完善作风监测制度。要着眼抓早抓小,通过来信来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多渠道收集对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反映,以“制度+科技”形式,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机制,定期向局党组织发布作风问题预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活动安排
自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1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进行,把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查究问责、建章立制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2日召开全局作风大提质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整体部署。及时传达学习动员大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制订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按照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本局制订的实施方案,扭住“三大重点”任务不放,强化监督检查,强化执纪问责。
1.坚持狠抓节点。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本局开展自查、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等多种方法,着力提升明查暗访,着力提升投诉办理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2.开展评议活动。突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导向性,综合分析群众投诉、信访举报、作风考核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和反映等情况后确定评议对象。评议突出问题,坚持全面评议与重点评议相结合,内部通报与适度公开相结合,推动被评议科室,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实现全局政风行风的持续好转。
3、全年受理投诉。按照市作风办要求,向旅游企业公布干部作风、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投诉、举报电话:0735-2368216;电子信箱: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底至20xx年初,对全局作风大提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活动成果,将作风大提质的成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副组长:马驰、罗维、刘俊任副组长,负责局及其下属二级机构作风大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2个工作组。
局监察室负责“作风大提质”工作的组织协调、参谋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明察暗访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综合;负责结合本局实际对“作风大提质”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郴州市第四届纪委第九次全会精神以及文件资料、领导讲话;负责对节点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和跟踪督查等;出现问题的同志实行督促整改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要评议活动;负责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完善局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制度工作;负责起草局“作风大提质”活动的工作经验、作法并进行对外宣传报道的工作;负责对各科室的“作风大提质”活动进行考核并列入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工作。
(二)强化宣传力度,树立典型推动。通过市旅游网、报纸等媒介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宣传栏等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中省市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对活动的知晓率,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局“作风大提质”领导小组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对典型进行通报,在全局凝聚有利于活动开展的正能量,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局“作风大提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内外的监督,凡出现违反中央省市规定的人员,严格按照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处置;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同志予以问责,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查处。
(四)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提质实效。开展“作风大提质”活动,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项规定等为契机,继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完善已有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着力把作风建设的相关要求、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局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作风大提质”与各科室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层层推进、科室配合,形成抓“作风大提质”的整体合力。
附:市旅游外事侨务局“作风大提质”活动任务分工表.
20xx年2月12日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
老农保移交工作要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有步骤地实现平稳移交。
(一)乡镇民政所要摸清老农保基金、档案资料等情况,编制移交清册(附件一),档案资料包括缴费表、申报审批表、发放明细表等。
(二)做好档案、财务及农保基金的完整移交,确保基金安全。老农保档案是农保对象缴费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凭证,经乡镇民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认真核对老农保档案和财务账目无误后签署移交清册。
(三)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尽快进入角色,妥善管理移交资料,同时做好老农保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兑现工作,实现老农保工作的顺利移交和农保业务的有序衔接。
移交工作从12月12日开始,7个工作日结束。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乡镇民政所和劳动保障事务所要服从大局,密切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实施,确保移交期间工作不断、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档案不丢、基金不流失。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一
1、移交工作计划
1.1移交范围
在移交日期,项目公司向政府方无偿移交:
(b)政府方可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项目公司方未曾按照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以使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能够继续本项目的稳定运维。
1.4.1移交日期本项目的状况在移交日期,项目公司保证本项目:
(a)处于良好的运维状况,得到良好维护,正常损耗除外;(b)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安全和环境标准;(c)符合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移交标准。1.4.2质量保证期项目公司进一步保证在移交日期后三(3)个月届满日期间,修复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维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并承担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责任。
合作期结束的六(6)个月之前,项目公司方提交一份当时员工名单,包括每位员工的资格、职位和收入的细节。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有权选择在移交日之后优先继续聘用全部或部分员工。
项目公司在与第三方签订运维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时,应使得该等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
在最后恢复性大修后并在移交日期之前,政府方应在接收人和项目公司代表在场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验收。如发现存在缺陷的,则项目公司应及时修复,如果项目公司不能自前次验收日起三十(30)日或双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修正任何上述缺陷,则政府方可以自行修正,由项目公司承担风险和费用。政府方应有权从移交维修保函中或在可用性付费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但是需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项目公司。
合作期届满二十四(24)个月前,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成立移交委员会,由项目公司方三(3)名代表和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方三(3)名代表(包括至少一名接收人的代表)组成,各方代表应取得相应授权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备案。移交委员会定期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以便于商定以下事项:
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最后恢复性大修及之后的验收;将移交的建筑、设备、设施、物品、文件资料、权利或权益凭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
2.3最后恢复性大修
(a)在移交日期之前不早于十二(12)个月,项目公司应对本项目设施进行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但此大修应不迟于移交日期六(6)个月之前完成。大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应于移交日期前十五(15)个月时由移交委员会核准。
最后恢复性大修应包括:(i)消除实际存在的缺陷;(ii)检修、探伤、检测等;
(iii)政府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检修项目;
项目公司有义务将政府方合理提出的检修项目列入其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b)如果项目公司不能根据第10.3.1(a)款项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政府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大修,由项目公司承担费用和风险。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相应款额,以补偿最后恢复性大修的费用;当维修保函下的相应款项不足以支付恢复性大修费用时,政府方则在可用性付费中作相应扣减。在此情况下,政府方应向项目公司提供所发生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2.4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
如果项目公司为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标准所需进行的对本项目设施缺陷或损害及环境污染责任的修复无法实施或不合理地增加负担或过于昂贵,则政府方有权因本项目的性能指标降低而获得赔偿。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获得上述赔偿。
2.5移交维修保函
2.5.1移交维修保函的提供及有效期
(ii)由政府方可接受的一家金融机构出具;(iii)金额为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b)移交维修保函的有效期。移交维修保函在项目移交后的三(3)个月届满之日止前始终有效。
2.5.2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
如果政府方在移交维修保函担保期限内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款项,项目公司应确保在政府方提取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协议前款约定的数额,且应向政府方提供移交维修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政府方提取移交维修保函的权利不影响政府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解除项目公司因不履行维护本项目义务而对政府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公司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相应金额的,政府方有权发出催告,项目公司应在三十(30)日内予以补足;项目公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余额。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二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以下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二)坚持属地化操作、专业化运营。各市(地)政府(行署)制定本地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政策标准。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20x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企业自行主张不移交的项目,自20xx年起各级政府不再出台移交政策。
(一)省国资委、财政厅负责督促指导全省开展工作,协调推动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省属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中央下放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拨付及监管等工作。
(二)省发改委、住建厅负责指导各市(地)统筹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等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省人社厅、工信委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指导各市(地)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相关工作。
(四)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制定当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工作办法,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开展市、县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相关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企业、中央下放企业及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工作,做好本地区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使用、清算等工作。
(五)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根据“三供一业”设备设施的现状,共同协商维修改造标准、人员安置办法及组织实施方案等事项,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规范审核程序。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xx〕62号)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由企业集团公司审核批准,报主管财政部门、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二)严格移交程序。移交企业要做好移交资产清查、财务清理、审计评估、产权变更及登记等工作,并按照财企〔20xx〕62号文件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多元股东的企业应当经该企业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后,按照持有股权的比例核减国有权益。
(三)明确财务规则。企业应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财务会计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并将财务处理依据和方式作为重大事项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分离移交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应由中介机构出具专项鉴证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四)妥善安置人员。移交“三供一业”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由市(地)政府(行署)制定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照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无法接收的人员,移交单位要通过转岗、解除劳动关系、内部退养等方式妥善安置。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做好工作衔接,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落实资金。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998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补助政策,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资〔20xx〕56号)规定执行;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市(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分离移交费用由市(地)政府(行署)研究明确解决办法。因“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产生较大影响的,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时可予以适当考虑。
(六)合规使用资金。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分离移交资金,对擅自挪用、违规使用分离移交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地)政府(行署)可成立相应专业企业组织接收,也可指定有关单位接收或由政府接收后委托经营。已经进行过房改的职工家属区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由业主大会市场化选聘物业管理机构或者实行业主自我管理。
(八)合理统筹规划。各市(地)政府(行署)应统筹利用国家各种支持政策和资金,将“三供一业”
政府要充分考虑我省气候特征,合理规划,保证职工居民冬季正常供电、供水、供热。
(九)加强组织领导。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市(地)政府(行署)和有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省政府领导下,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推进落实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员和联络人员。
(十)及时掌握情况。各市(地)政府(行署)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从20xx年10月起,每季度末将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重大问题随时报送。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三
早春三月,草长鹰飞间,冬天的寒意还未褪尽,春天带着绿色的气息向我们走来,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为激发学生的爱护植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班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绿护绿行动,做到人人参与,宣传与实际行动相结合,让同学们在活动中体验成功的快乐,以达到为教室、为学校、为社会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
一、活动目的
1、培养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2、通过实践活动,增强学生植绿护绿的环保意识,提高学生主人翁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
4、培养学生的持之以恒的态度。
二、活动主题:我与小树一起成长
三、活动时间:_年3月12日上午。
四、活动地点:
义务植树地点位于经济开发区__村西南方田(路线:__路口向北,沿工业五路至__路,西行至北侧方田)。
五、交通工具:可以驾车、骑自行车、电动车。
六、植树工具:
(1)自备铁锹。
(2)找一件适合的孩子工具。
(3)根据自己孩子的实际情况而准备。
七、活动流程:
1、3月12日早上8:00参与的学生和家长在班级教室集合并清点人数,强调安全。
2、分配好组别,8:30出发,前往植树地点。
3、9:00到达植树地点,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有秩序地进行植树。
4、植树完成后,每组悬挂爱心植树卡片。
5、11:30植树活动结束,全体参与者集合并合影。活动过程中__的爸爸、及摄影爱好者做好照片采集工作。
6、集合解散后自行回家。
7、参与的学生周末日记的内容:对此次活动的认识和活动后的感受。
八、注意事项:
1、建议穿一套耐脏耐磨的衣服和运动鞋,戴上手套;
2、给孩子或自己自备一些饮品、小食品;(毕竟要费体力)
3、野外植树请大家听从组织者的安排,注意自身安全,尤其孩子的安全。我们不对任何意外损伤事件负责。
4、再次说明这是一次植树活动,绝不是春游,请做好吃苦的心里准备。
5、活动期间一定注意安全并且一定要服从指挥人员的安排,严禁私自行动。本活动属自愿活动,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6、参与者今晚与孩子一起制作一张爱心植树卡片(不怕雨淋),给树苗起名字并写下祝福语,待植树完成后挂在小树苗上。
7、可以植一棵母子树、父子树、家庭树、孩子与他的好朋友一起植一棵情谊树、要好的两家人植一棵友谊树等等。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四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罗田县相关活动指导意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家校共建,和谐发展”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加强文明礼仪实践,形成以“讲文明、有礼仪”为荣的良好风尚。本次活动旨在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让孩子和家长的好习惯在潜移默化中培养起来。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
二、总体目标
三、领导小组
组长:罗洁
副组长:方林元
组员:魏思政 王良高 汪金峰
四、具体家校共建措施 1、校园网,学校展示的一个主要渠道
以对孩子在学校里的一些好表现给予一定的鼓励和表扬,对一些不好的行为给予建议并及时地纠正和强化。
2、定期召开家长会
组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一下班中的主要情况。在家长会上教师要把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教改的成果及举措告诉家长,也可介绍一些科学的育人方法,请有经验的家长作交流,老师和家长把孩子在校在家的表现相互通报,也可让学生参加,让他们亲身感受老师和家长都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为他们操心,从而激发学生奋发向上自主教育的意识。
3、定期家访与家长沟通、交流。
老师要及时地和家长沟通孩子最近的一些表现。采取家访或者电话家访的形式和家长沟通,更好的了解学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对学生的一些好习惯的养成和坏习惯的形成的原因有更深入的了解。教师与家长沟通时,作为教师要一分为二地评价学生,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而家长要认真了解孩子在校的表现,主动向老师介绍孩子的优缺点、个性及特长,与教师共同研究教子良方,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得益彰。
4、开放校长电子信箱
向家长公开校长的电子信箱,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对于教育教学的想法或是意见及时与校方取得联系。
5、适度开放教育设施
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开放图书室、微机室、会议室,实现学
校教育资源与家庭资源共享,加快家校共建的进程。
6、共同实施教育
利用校内、外宣传阵地,邀请家长与学校共同策划、组织国防教育、环保教育、生命教育、常识教育、诚信教育、养成教育等活动,实现家庭和学校教育共谋、成果共享,同时学校选派优秀教师担任辅导员,开展文明素养、科学文化、法制等方面的教育。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冀政办字〔〕111号),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整合行政资源,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强化部门协同,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指导原则:
--标准统一规范。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全流程无缝对接、流畅运转、公开公正。
--信息共享互认。强化相关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企业基础信息的高效采集、有效归集和充分运用,以“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流程简化优化。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快业务流程再造,务求程序上简约、管理上精细、时限上明确。
--服务便捷高效。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让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在现有企业设立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四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再整合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登记事项,对企业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推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份证照、信息共享”工作模式,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收件,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归集至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企业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
衡水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改革任务
(一)改革步骤
自x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新设立企业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核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继续有效,企业办理变更事项、证照有效期满续办申请等情形下予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自20xx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须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
(二)责任分工
1、一窗受理。申请人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受理、一口核准”,核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另行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2、信息共享。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后,将企业登记信息在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归集至xx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省有关部门收到企业信息后,及时分发至所属各市有关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传输和共享,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做好衔接。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多证合一”登记,由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直接到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改为企业按规定自行向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要通过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单位开放共享。(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负责)
4、强化应用。改革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保险机构,以及海关、电力、电信等垂直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律效力,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另行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证和刻章证明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提高效能。围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系统加强业务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加快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统一的企业登记条件、登记标准和登记规范,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真正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领导下推进,由市商事制度改革组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工作,确保改革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同配合。食品和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公安、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法制等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式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推送企业登记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要做好本部门业务系统、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以及平台对接的调整与衔接;市直有关部门要对改革涉及的各类文件,及时按程序修订和完善;机构编制部门要为改革提供支持。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商事制度改革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有针对性地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加强督导考核,对改革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改革宣传,对改革政策进行全面准确解读,对相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答和回应,让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六
1、学习5的加法,并复习巩固5以内各数的加法运算。
2、能根据指定的算式,画出三幅图表示算式的意义。
3、知道要爱护自己的操作用书,保护画面的整洁。
【活动准备】
1、经验准备:幼儿已学过4以内的加减,会看加法三幅图。
2、物质准备:
教具-表示轮船开来了的三幅图:第一幅图开来了2艘轮船,第二幅图又开来了3艘轮船,第三幅图一共有5艘轮船。
学具-幼儿用书,幼儿人手一支笔。操作材料(看算式画图)
【活动过程】
一、轮船开来了。
-出示轮船开来了的三幅图,请幼儿先说出图意,(屈老师 )然后再用一道算式2+3=5表示这件事。
-启发幼儿思考:2+3=5这道算式,除了表示轮船开来了这件事,还能表示什么事?鼓励幼儿迁移生活经验,讲述多种能用这道算式表示的事件。
-鼓励个别幼儿将自己想出的内容画下来。师幼共同讲述、检查幼儿绘画内容是否能用2+3=5表示。
二、操作活动。
-看图列加法算式。引导幼儿打开观察幼儿用书,观察图片的变化,并列出相应的加法算式。
-看算式写答案。
-看数序排列填空,并写出标记图。
-看算是画图。引导幼儿读一读算式,然后在下面三个方框中画出三幅图,表示算式的意思。
三、评价活动
-教师请幼儿介绍操作活动中,看某道算式所画的图片内容,师生共同检查。引导幼儿了解:有许多不同的事情,只要它们的数量变化是一样的,都可以用同样的一道题表示。
-表扬操作活动专心、书面整洁的幼儿,鼓励幼儿按户自己的幼儿用书。
移交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诸城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整体部署,根据镇委、镇政府创建文明城市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提高全体居民文明素质为核心,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文明和谐文化内涵,调整创建活动思路,丰富创建活动载体,充实创建活动内容,进一步提升西枳沟文明创建水平,着力打造文明健康、和谐向上的社区环境。
二、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深入开展“社区面貌大变样、居民素质大提高”活动
1、广泛开展十个“十佳”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区组织开展“十佳好婆媳”、 “十佳优秀志愿者”、 “十佳文明和谐家庭”、“十佳文明和谐乡村(小区)”评选表彰活动,每一类型评选10名个人或10个集体,全社区共评出40个先进典型。
板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 《西枳沟社区居民文明守则》、《社会公德十不规范》等文明公约,对涌现的新人新事新气象大张旗鼓给予褒扬,对不文明现象给予连续曝光,形成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耻辱的舆论强势。
(二)围绕提高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社区环境三大整治行动
1、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重点解决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问题。在社区人口活动密集区域和主次干道旁设立垃圾箱,杜绝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抓好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对户外不规范、不雅观的广告牌匾、旗幌和灯箱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认真落实市容卫生“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社区容群众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整治。重点解决施工单位噪音扰民、土石方运输溢洒问题。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施工场地要设置建筑围挡,控制噪声,做到封闭施工;运送土石方车辆要采取密闭措施,控制溢洒发生,做到净车出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三)围绕提升社区现代文明程度,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积极推进创建文明生态小区活动。以居民生活小区为单元,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和谐楼道为载体,启动文明生态小区创建活动。开展绿色环保行动,积极参与植树绿化,共建绿色家园;引导居民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共建文化家园;大力整治脏乱差,引导居民清理楼道杂物,改变乱扔、乱堆、乱放等不良习惯,共建清洁家园;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引导居民自觉遵纪守法,远离“黄赌毒”、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共建平安家园。
2、深入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认真落实全社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在社区服务中心内部,广泛开展争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标兵活动。
(四)围绕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小城镇活动。主要抓好门店美化,引导商户、居民做好门脸、门窗、门牌的修缮和美化,搞好街道两侧建筑物和墙体的粉刷整理,营造和谐优美的城镇环境。广泛发动镇域居民清理卫生死角,清除积存垃圾和河堤沟渠污水,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生态绿化工程。大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加强公共园林、路旁树木、小区和单位绿地的管护,提高绿化效果。
广绿色清洁能源,修建沼气池或安装太阳能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二是努力推进乡风文明。继续深化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年内农户参评率达到80%以上。不断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继续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选树宣传一批典型村。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西枳沟的有效载体,此项工作由社区党委委统一领导。
(二)广开渠道,增加投入。建立稳定完善的投入保障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的财力物力支持。
(三)深入宣传,营造氛围。设立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重大意义,要通过设立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加强社会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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