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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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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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某个目标而拟定的具体步骤和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达到工作或学习的最佳效果。不同的问题或目标需要制定不同的方案,因此选择合适的方案是非常重要的。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明确目标,明晰步骤,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方案的制定可以增加工作的可行性和效率,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深度,是我们在面对问题和目标时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是制定过程中要考虑的重要因素。10.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持续地进行监测和调整,以确保其有效性。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一

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要求,州局经研究快定,制定办理好州人大、州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主要措施如下:

1、要充分认识办理好建议、提安明确重大意义。建议和提案,可以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寄托着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盼。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情,洞察民意,吸收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开阔眼界,理清思路,创新工作。

2、建立责任制。建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制,明确承办科、室为责任人,法制科要定期做好催办、督办工作。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当作重要职责,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局领导要亲自参与,在交办部署、调查研究、协调问题、走访征询和答复审核等环节上,要认真抓好,严格把关。

3、局领导对重点督办建议和提案要直接主持办理,直接走访代表、委员,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议案、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4、要以负责的精神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要把建议、提案办好,从承办科室负责人到具体承办人都必须有对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办理工作。要防止简单化,杜绝搪塞应付、敷衍了事,克服和避免办理工作“文来文往“的现象。

5、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不断提高承办质量。属于前瞻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供上级决策的意见。属于眼前性的问题,能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不能拖着不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理由,告知解决的目标、措施和步骤以取得理解和支持;不能解决的也要把道理和情况讲清楚,确保办理质量。

6、注重办理实效,做到真办、实办。要把落实相关质量技术管理的提案、建议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把解决问题作为第一要务。

7、建立沟通和联系制度,提高办理的透明度。要求承办科、室责任人通过各种渠道与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密切联系,准确理解代表和委员的要求。建议、提案的面复率要达到100%,满意率要达到100%,结案率100%。

8、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办理水平。要求办理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的同时,自觉接受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学习州交通局、州监察局和吉首市 政府等单位办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办理方法,全面提案办理水平。

9、要督促检查。法制科、办公室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经常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和指导。该调研的要调研,该协调的要协调,该面商的要面商,确保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问题解决率、面商率、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四率“情况,作为部门一项重要考查内容。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要进行督促重办;对办得好、做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鼓励。

10、要层层落实。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决不能出现“提了白提,说了白说"的现象。按照要求,各有关承办科、室也要明确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把办理工作列入本科、室的工作计划,要主动负责、敢于负责,协办科、室要自觉配合、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办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11、创新办理方法。要求承办科、室开拓思路,深入实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讨做好办理工作更有效的新方法、新思路和新途径,使我们州局的办理建议、提案的工作夸入先进行业。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二

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州政府《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要求,州局经研究快定,制定办理好州人大、州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主要措施如下:

1、要充分认识办理好建议、提安明确重大意义。建议和提案,可以说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心血和汗水,寄托着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盼。办理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情,洞察民意,吸收民智,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开阔眼界,理清思路,创新工作。

2、建立责任制。建立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办理建议、提案负责制,明确承办科、室为责任人,法制科要定期做好催办、督办工作。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当作重要职责,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局领导要亲自参与,在交办部署、调查研究、协调问题、走访征询和答复审核等环节上,要认真抓好,严格把关。

3、局领导对重点督办建议和提案要直接主持办理,直接走访代表、委员,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议案、提案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4、要以负责的精神办理每一件建议、提案。要把建议、提案办好,从承办科室负责人到具体承办人都必须有对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办理工作。要防止简单化,杜绝搪塞应付、敷衍了事,克服和避免办理工作“文来文往”的现象。

5、要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要求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不断提高承办质量。属于前瞻性的问题,要在深入调查、认真分析、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供上级决策的意见。属于眼前性的问题,能解决的要抓紧解决,不能拖着不解决; 时不能解决的要充分说明理由,告知解决的目标、措施和步骤以取得理解和支持;不能解决的也要把道理和情况讲清楚,确保办理质量。

6、注重办理实效,做到真办、实办。要把落实相关质量技术管理的提案、建议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把解决问题作为第一要务。

7、建立沟通和联系制度,提高办理的透明度。要求承办科、室责任人通过各种渠道与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密切联系,准确理解代表和委员的要求。建议、提案的面复率要达到100%,满意率要达到100%,结案率100%。

8、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办理水平。要求办理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的同时,自觉接受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学习州交通局、州监察局和吉首市政府等单位办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改进办理方法,全面提案办理水平。

9、要督促检查。法制科、办公室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经常了解办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和指导。该调研的要调研,该协调的要协调,该面商的要面商,确保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问题解决率、面商率、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四率”情况,作为部门一项重要考查内容。对代表、委员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要进行督促重办;对办得好、做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鼓励。

10、要层层落实。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决不能出现“提了白提,说了白说”的现象。按照要求,各有关承办科、室也要明确承办人,明确办理时限,把办理工作列入本科、室的工作计划,要主动负责、敢于负责,协办科、室要自觉配合、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扯皮,确保办理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11、创新办理方法。要求承办科、室开拓思路,深入实践,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讨做好办理工作更有效的新方法、新思路和新途径,使我们州局的办理建议、提案的 工作夸入先进行业。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及时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厂职代会)代表建议、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职工代表建议,是指我厂职工代表在厂职代会召开前规定时间内向厂职代会提出的,需由厂部办理的书面议案;职工代表提案是指职工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向厂职代会提出的,需由厂部办理的书面议案。向厂职代会提出的书面议案,应当写明要求解决的'问题、理由和方案。

第二条我厂办理提案工作,在厂长领导下,由厂长办公会议研究,厂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检查、催办。

第三条承办建议、提案的厂部各科室和生产车间(以下简称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严格处理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按期答复。

第二章建议、提案的交办

第四条厂职工代表提案,由厂办公室根据厂职代会提案小组收集整理的建议、提案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交承办单位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提案,由厂办公室提出交办意见,报请厂长办公会议决定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提案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或者分办单位。

第五条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厂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退回。承办单位不得滞留或者自行转办。

厂办公室对承办单位退回的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另行交办。

第三章建议、提案的办理

第六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应当注重办理质量,具有针对性,讲求实效性。

承办单位对应该解决而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对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问题,应当先向代表如实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

第七条承办单位应当自建议、提案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予以书面答复;对问题复杂在三个月内办结有困难的,应当书面报经厂办公室商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三个月内先向代表做出阶段性书面答复,并自建议、提案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同时予以书面答复。

第八条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应当确定具体承办责任人员。建议、提案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应当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办理,确有必要的,由厂行政负责人直接研究、协调办理。

第九条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负责与会办单位协商,提出办理意见;会办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并在收到建议、提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主办单位综合会办单位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答复代表,并将书面答复抄送会办单位;必要时,会办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共同听取代表意见,联名书面答复。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四

一、基本情况

(一)玉溪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易门县共收到玉溪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4件,协办件8件。4件主办件中,属于农林类的有1件、工业交通类2件、教育体育类的有1件。截止10月31日,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对4件建议代表征询意见过程中,“对建议答复的意见”中,人大代表均表示“满意”,满意率达100%。此外,我县于6月底前向市级主办单位书面反馈了协办件的办理结果。

(二)政协玉溪市五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易门县共收到政协玉溪市五届三次会议提案10件,其中:主办件7件,会办件3件。7件主办件中,属于文化和教育类的有3件,农林类2件,经济建设类2件。截止10月31日,主办件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对办理态度满意度”提案委员均表示“满意”;“对办理结果满意度”,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此外,我县于6月底前向市级主办单位书面反馈了会办件的办理结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政府的法定职责,作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政府效能建设,提高政府执行力的具体举措,及时组织交办。我县在办理过程中,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办理结果的监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单位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工作方针”。力求办理工作做到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程序规范。年初对22件市级建议提案逐一进行了立项登记,对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内容、要求等都进行了认真梳理,于3月30日将22件建议提案交由16家承办单位办理。4月18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会,对2020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工作标准,提出了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建议提案办理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并适时向县政府汇报办理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建议提案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县政府严格办理制度,认真执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定,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步骤,使办理工作走上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政府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合理确定具体承办单位并及时交办,对办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协调指导,掌握办理工作动态。各具体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工作,规范程序,自上而下建立了办理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明确县政府办议案建议提案办理股负责督办落实。

(三)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办理效果

县政府严把答复质量关,把答复质量作为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既注重把握政策,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从实际、实效出发,使办理工作的方式、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对每一件建议提案都按照具体的时效、格式要求认真回复。按要求认真推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进主办件的办理并认真回复办理结果。认真配合做好协、会办件工作,及时向主办单位反馈办理结果。

(四)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提高办理质量和成效

县政府坚持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和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使办理工作不仅成为为民办实事的措施,更成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一些合情、合理,且能够办到的建议提案,及时办理,在短时间内给代表委员满意答复;对因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都列出计划,制定措施,创造条件,力争尽快解决,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情况;对因受政策限制或其他客观原因解决难度大的,也都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们作了解释。各承办单位通过办前了解实情、办中虚心求教、办后征求意见、重点难点走访面商,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存在问题的实质,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吸纳建议中的真知灼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协调推进,全力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打算

今年我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

对照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要求,建议提案办理

工作

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譬如虽然所提建议和提案大多数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由于建议提案涉及面广,所需资金量大,完成时间长等多种原因,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代表委员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易门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办理工作,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对区县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办、通报、表彰、绩效考核和网络建设。

第三条各区县

(

)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要配备与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把有较强协调能力和较高政策水平,熟悉本系统、本部门全面工作的人员安排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岗位,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还要安排一定数量的较高职级的人员,从事办理工作。

第二章办理范围

第五条建议提案的办理范围:

(

)

省和市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或闭会期间提出的,经省政府办公厅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交市政府办理的建议。

(

)

(

提案审查委员会

)

审查立案后,交市政府办理的提案。

(

)

上级交办的建议提案。

第三章办理原则和职责

第六条坚持执政为民的原则。要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事关全市中心工作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提高落实率,使人民群众真正受益,让人大代表、提案者真正满意。

第七条坚持依法办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办理建议提案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对有条件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尽快解决,不得拖延;对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创造条件,按时解决;对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要积极向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反映;对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提案者作出说明解释。

(

)

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建议提案,由区县

(

)

人民政府负责办理;对涉及重大方针、政策及事关全局的建议提案,由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答复;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部门或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办理。

第九条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

制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评比办法。

(

)

按照交办程序,及时将建议提案分转落实到承办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

(

)

组织办理上级或市本级建议提案,并负责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组织办理市本级人大主任会议和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须由市政府直接承办的重点建议提案。

(

)

负责指导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做好综合协调。

(

)

对承办单位的具体承办人员适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考察学习等活动,全面提高办理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

)

负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研究落实情况,进行书面反馈。

第四章办理程序

第十条交办

市政府办公厅作为市政府建议提案的交办部门,全面负责建议提案的交办工作。

(

)

市本级的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依据市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所明确的职能确定承办单位,及时交办,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

)

全国、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组织办理。

(

)

省、市重点建议提案,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签批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

)

对涉及

2

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根据建议提案的核心内容,指定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共同研究办理。

(

)

5

个工作日内向交办部门书面说明情况,提出调整意见,经交办部门审核同意后退回,由交办部门重新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办理或积压。

第十一条承办

(

)

承办单位接到交办的建议提案后,要逐件分析研究,提出拟办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

(

)

承办单位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一般应在收到承办件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复。

(

)

1

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主办、协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如有意见分歧,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向交办部门报告,由交办部门予以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

(

)

办理工作要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内部网上交办、督办、反馈,以及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联络、沟通等,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答复

(

)

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答复函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

)

答复函须经承办单位办公部门负责同志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案办理后未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批,不得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附带征求意见单,由人大代表、提案者亲自签署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任何经办人员不得代签。各承办单位不得委托下属单位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

(

)

3

份报送交办部门,由交办部门转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

)

对于由多位人大代表附议的同一建议,要逐一答复每位署名的人大代表;委员联名的提案,办理复函面送第一提案者。

(

)

对于由

2

个以上部门共同承办的建议提案,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要形成一致意见后,答复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在未形成一致意见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均不得答复。

(

)

对于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并以市政府或办公厅名义,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

)

对于省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报分管市领导和市长审签,报省政府领办、督办领导审定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市人大和政协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审核,报分管市领导审签后,答复人大代表或提案者。

(

)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并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在工作中如有调整,导致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并向交办部门报告。

(

十一

)

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第十三条检查

(

)

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要主动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在每年的

10

1

日前完成“二次办理”工作。凡是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办理,再次答复;经再次答复仍不满意的,要及时向交办部门报告。

(

)

市及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经常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答复解决问题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总结

每年度办理工作完成后,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向交办部门报送书面总结报告。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要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建议提案的《建言施政集》校正稿。

第十五条存档各承办单位应将当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第五章办理制度

第十六条各区县

(

)

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下制度:

(

)

2

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督办。

承办单位要建立领导分管、部门负责、具体人员承办的工作体系,定职责、定时限、定要求,确保各项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跟踪制度。各承办单位对已经办复的建议提案,在“二次办理期间”要进行全面复查,切实做到“四看”,即对答复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已落实到位;对答复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看是否按计划落实;对年初答复中没有解决的建议提案,看年中、年末是否能够解决;对一些建议提案虽然已经解决,但容易产生反弹问题的,看办理结果是否持续稳定。

对重点建议提案和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全程跟踪办理。

(

)

通报制度。交办部门要定期检查、通报办理工作情况,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确保按要求完成办理任务。

(

)

例会制度。市政府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上年办理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并对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交办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调度会,全面掌握建议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问题。各承办单位要适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任务,落实办理责任,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

)

培训制度。各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办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

)

联系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要严格执行办前走访、办中询访、办后回访的“三访”制度,做到“提”“办”“答”“落”相结合。

(

)

保密制度。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办理,严禁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不得将人大代表、提案者的相关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六章办复标准

第十七条根据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可按

a

b

c

三种类型掌握办复标准。

(

)a

类,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经全部或大部分得到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被采纳,涉及的问题已按确定的措施、方案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已被吸收到有关政策、计划或工作之中,正在实施的;

4.

所提问题与事实有出入,已据实作了说明解释的;

5.

所提问题属询问性质,已作了介绍说明的。

(

)b

类,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涉及的问题已列入年度计划或中长期规划的;

2.

3.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对涉及的问题正在调查研究或拟定解决意见的;

4.

所提建议和意见基本可行,因有关方面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协调的。

(

)c

类,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主要包括:

1.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限制,现阶段不能解决的;

2.

所提建议和意见,因受国民经济计划、财力、物力等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的;

3.

要求解决的问题超出本级政府权限,需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的。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政府系统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对区县

(

)

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承办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对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的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承办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

)

对建议提案工作不重视,工作机构、制度不健全、人员不落实的;

(

)

对建议提案不按规定时限办复或搪塞应付,办理质量差的;

(

)

答复报告质量较差且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

)

受客观条件限制,两年内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没有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解释清楚的;

(

)

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态度粗野蛮横,因主观原因造成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第二十条对建议提案拖延不办,经多次催促仍无改进的;不认真贯彻政府决定,贻误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政府办公厅对责任者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者予以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区、县

(

)

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六

为了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

以下简称建议

)

和政协提案

(

以下简称提案

)

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

交办

1.

市政府办公厅

(

交办部门

)

负责将属于市政府承办的建议提案,交由相关区、县

(

)

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

(

承办单位

)

办理,并提出办复时限和工作要求。

2.

5

个工作日内退回交办部门,不得自行转办、积压。

3.

交办部门对有异议或难以确定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要报请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确定承办单位。

4.

交办基本依据本级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职能规定执行。

二、

承办

1.

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办理。承办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班子会议,研究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对所承办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对问题比较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

6

个月办复或予以阶段性答复。其中,承办建议提案合计在

2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0

天完成;

50

件以上的,可延期

15

天完成;对上级或本级政府临时交办的急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复。

1

个月内交付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与协办部门协商、会签后答复。如主办单位提出协办部门共同出面答复,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

对规定时限内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要及时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对列入计划的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难以解决的,要明确办复时限,及时开展“二次办理”,当年能落实的必须予以落实。

对上一年度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提案,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展再办理工作,并通报办理结果。

对受客观条件限制,

2

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理由。

2.

分管副秘书长办理。

对市人大主任会议、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和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建议提案,本着“谁牵头、谁主办”原则,由分管主办单位的副秘书长协调办理。

3

.

分管副市级领导办理

。承办单位对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提案,要在接到承办件

1

个月内向分管市领导汇报,请分管市领导帮助协调,并按照市领导意见进行办理。

4.

市长办理。

对分管市领导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经请示分管市领导同意,在当年

9

月底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长审定,按照市领导意见由承办单位进行办理。

三、

答复

1.

承办单位形成答复函后,要按照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征求意见单。

2.

答复函要针对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叙述,行文要言简意赅、逻辑严谨、条理清晰,避免长篇累牍、答非所问。

3.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具体承办人员和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共同走访,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提出的问题,并请人大代表、提案者在征求意见单上签署意见。

对因政策规定或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提案,要由承办单位主管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提案者,并详细说明有关情况,争取人大代表、提案者理解和满意。

4.

承办单位在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时,不允许通过关系、施压等非正常渠道让人大代表、提案者违心签署意见。

5.

对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所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将拟办理结果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在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复函,同时将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6.

承办单位要及时将答复函和征求意见单一式

3

份,报送交办部门。

7.

对于当年已经答复列入解决或基本解决范围的建议提案,实际结果与答复内容不一致的,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提案者反馈;对于上一年列入计划转入第二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要及时与人大代表、提案者沟通。对于解决落实的,要重新履行答复程序。

四、

检查

1.

交办部门负责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

承办单位要在坚持“三访”

(

办前访、办中访和办后访

)

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梳理与复查,并主动完成建议提案的“二次办理”工作。

“二次办理”的时间:每年第一阶段办理工作结束后至当年的

10

1

日。

“二次办理”的范围:当年办理的建议提案和上一年度转入办理的建议提案,全部进行“二次办理”。

“二次办理”的重点:答复解决的问题是否全部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落实;年初答复没有解决的,年中、年末是否解决;容易出现反弹的问题是否成果巩固。

五、

总结

承办单位在完成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将书面总结报告报送交办部门。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编辑《建言施政集》,各承办单位根据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本部门承办的建议提案《建言施政集》校正稿和电子文档。

(

)

存档交办部门和承办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时进行立卷归档,以备查考。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七

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 每年我市“两会”结束后,局党组都要就人大、政协议提案召开专题会议,做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三到位”。我们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人民满意药监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接受政协监督的重要渠道,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及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政协委员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办理办法和措施,精心制定办理方案,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五定一包”(定责任领导、定责任部门、定责任人、定办理时限、定办理要求,包办理效果)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协调、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办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

四、以办理一号建议案为契机,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xx年元月,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让市民吃上放心食品”的一号建议案。我局作为承办牵头单位,大胆协调,切实负起牵头责任。我们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原案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草拟了《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的工作方案》。将建议案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当前食品安全主要工作紧密结合,细分为7大类、67项工作任务,采榷办理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一号建议案办理职责一览表》的形式,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责任人。在工作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征求市政协领导、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领导的意见,同时反复与协办的主要职责部门沟通、协商,数易其稿,使方案更加明确、具体和完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22家协办单位和各区政府各负其责,加大净化对我市食品市场的力度,共同努力把建议案办好、办扎实。通过一号建议案的办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完成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3个分局的组建工作,形成了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抓手的市、区食品安全组织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业等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职能,初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依法行政,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各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积极向前推进,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江岸区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进社区及江汉区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得到国家局的充分肯定。市、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正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先后部署开展了春节、“3·15”、“五·一”、“六·一”、中秋、“十·一”、“苏丹红”、夏季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向社会统一公布了7个部门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我市农产品源头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初步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开展了“放心食品,知情消费在武汉”活动。xx年,食品安全各相关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1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25万户次,其中予以行政处罚6100户次,责令限期整改34150户次,取缔无证食品摊贩3364户次,共捣毁制假窝点145个,收缴假冒食品68.1吨,查处案件1949件,抓获刑拘犯罪嫌疑人9名。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为加大宣传和督办力度,我局共编发《食品安全简报》105期,12次以专报的形式向市领导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和重要信息。盛市新闻媒体200余次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报道。组织政协委员视察、抽检市场食品质量,召开党派座谈会、汇报会。办理工作得到市政协主席会议的表扬。我市顺利通过了国家31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受到国家八部委综合考评组高度评价;万勇市长助理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几年来,我局的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性强,不讲空话套话,以实际行动来改进我局工作,办理工作取得了提案人和提案单位的认可。走访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今后,我局将再接再厉,努力把提案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八

漳清县交通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漳清县交通局5月6日203月11日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我局收到县政府办交办的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委员提案6件,今年政协委员提案主要反映加快道路建设进程、收费站收费管理和我县运输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在交办工作会议后,我局按照办理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落实政协提案、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了提案的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方法、要求和时间等作了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认真、迅速地做好提案的办理工作,主动与委员沟通,深入现场调研,掌握提案所提建议的详细情况,认真落实有关整改措施,确保了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全部提案。在办理政协提案过程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政协委员提案主要是针对我们交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中肯意见和建议,是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既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作用,又反映了政协委员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期望。因此,我局上下充分认识到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与群众联系,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坚持从快从优办理的原则,让委员、人民群众满意。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后,我们成立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小组,把收到的建议提案作了详细的归类、分析与研究。及时登记、编号,拟出实施办理的初步意见,由局长亲自审阅,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具体布置办理任务,并做到“三落实”,即:一是组织落实,一把手亲自负责,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不马虎从事;二是经办人员落实,要求承办人员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对办理工作有一定经验;三是时间落实,要求承办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办理答复完毕。三、突出重点,认真办理。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交通工作水平。我局在办理工作中,牢牢抓住三个重点:1、积极主动,听取委员的建议和意见。我们组织有关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主动见面和现场调研等形式,认真向委员们汇报近年来我局的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以及下阶段交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与委员的对话和沟通,取得委员们对交通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促进提案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案办结答复后,向委员们发放“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了解委员们对提案答复的意见,以期继续推动提案的落实。2、精心准备,做好提案和建议的书面答复工作。我们在与委员沟通、了解每件提案详细情况的基础上,又专门讨论书面答复意见,针对政协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承办人员将调研情况综合整理拟出书面答复意见,由各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分项会稿,经具体分管领导把关后,由局长作最后审核签发,保证了每件建议的答复质量。3、有的放矢,切实解决提案反映的不足和问题。一是高度重视对我局承办反映重点道路建设问题的政协提案。针对人民群众修路建路的.积极性这一热点,我局领导及工程股人员深入重点建设道路沿线的乡镇调研,加强与各乡镇场的沟通,积极宣传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管理办法及省、市交通部门投资政策,做好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对能马上办的,根据财力适当安排补助资金立即实施;对需做长远规划的做好服务,协助乡镇政府做好项目规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对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的重点道路建设的提案,做好解释工作,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协调,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提案的落实。通过我局领导及工程股技术人员多方努力,政协委员提案有关道路修建改建的项目已在实施中。如04118号、04121号蓝和文等五位委员《关于修建西赤路段建议》、《关于尽快修建西赤民族路的议案》,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协调下,已确定该路路基工程由所在地乡镇分别修建,路面工程由县交通建设公司承建,目前,该项目路基工程改造正在紧张施工中,路基已完成3公里,提交路面施工,施工队已进场,正在进行砼路面施工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年底完成全线改造工程;如14115号陈木委员《关于加快漳清道路建设的建议》,在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重视下,通过分别召开沿线乡镇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协调会,安排补助资金要求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各路段路面的缺口补全、补漏,同时要求项目业主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漳清路砼路面改建工程建设进程。目前,各路段路面的缺口补全、补漏工作已完成,二是对在非职权范围内的,积极报告、请示上级,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和本县实际开展一系列工作,最大限度的促进提案所提建议能进一步得到解决落实。如04124号商待生委员《关于扶持发展漳浦县民营运输业的提案》中反映的我县车辆挂外省牌问题,由于这种现象是全省乃至全国的通病,县级难以解决,因此,我局已多次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反映。同时,我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车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全行业管理,严厉打击运输市场外挂车辆、“黑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创造公平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切实促进我县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此外还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和审批手续,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积极为广大运输业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三是对照尚未成熟的并且历年多次列为提案的热点问题寻找工作不足、差距,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取得委员理解与支持。如04305号、04314号林顺、黄河等四位委员的《关于取消麦埔收费站对两轮摩托车收费的建议》和《关于麦埔收费站免去摩托车收费一事》的提案,对该两件关于取消征收摩托车通行费的建议和对在征收通行费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去年的人大政协会议上列为建议和议案,我局也作了答复,今年再次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人大两件建议提出同样问题),证明了我局在工作中对于麦埔征收站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意义和作用的宣传力度不够,服务意识、工作方式不到位,群众缺乏了解和理解,因此,我局按时办结提案后,加强通行费征收站的行风建设力度,组织征费人员开展文明礼貌服务教育活动,进行业务培训,完善有关征收制度,制定了“漳清麦埔征收站关于车道堵车疏散处置方案”,对几种容易造成堵塞车道的现象作了应急处置预案和造成堵车责任人责任追究制度,有力地消除车道发生车辆安全事故。争取广泛地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征收站文明征费新形象。我局在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虽然按时办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领导、政协委员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政协提案的办理作为履行交通职能,提高交通工作效率的动力,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服务“三农”,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把政协提案实实在在办理好。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九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

按照区政府目督办的要求,区广新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题研究,明确了责任领导和承办科室,要求认真、负责、细致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确保代表委员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100%。

二、规范办理,分工明确

一是根据建议提案涉及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责任领导,由责任领导负责牵头、督促和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有效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

二是明确了具体承办的责任科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须知》规定的程序,及时联系沟通代表委员,办件过程中多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调研考察,商讨解决办法,使办理工作最大程度的透明化。

三是明确局办公室集中管理,负责协调、沟通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办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醒和指导承办科室按时办结建议提案,并及时将各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录入建议提案网上办理系统,接受代表委员们的监督和检查。

三、按时办结,目标明确

今年,区广新局承办的7件主办件和1件协办件均按时办结,代表委员对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均为100%,有力促进了全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我市共承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市政府督查室已交修武县政府、市科技局分别办理。

(二)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我市共承办市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107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委员提案382件,共计490件。市政府督查室经过认真梳理分解,3件退回政协,其余487件经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已全部分发至相关单位办理。为推进省、市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办〔〕16号)。对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8件重点督办建议和市政协主席会议确定的8件由政府部门承办的'重点提案,市政府督查室专门印发了《关于明确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责任单位的通知》(******政务督查6号)和《关于明确2013年市政协重点提案责任单位的通知》(******政务督查7号),进一步明确责任,提出要求。

二、具体分解情况

10.市政府党组成员******同志分管部门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

11.相关县(市)区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9件,共计27件。其中,******市政府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市政府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县政府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县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县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区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4件,******区政府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区政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新区管委会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

三、采取措施

(一)突出领导重视。根据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要求,今年,将每一件建议和提案明确至分管市领导名下,通过加强领导,一是调动承办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便于综合协调,有助于涉及多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的解决和落实。

(二)突出责任明确。为避免部分责任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今年,市政府办公室按要求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办〔2013〕16号),强化承办单位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要求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负责,建立集体研究、专人承办、分工负责的协调制度,把各项建议、提案办实办妥。

(三)突出程序规范。鉴于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能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或市政府提出有效的办理建议,致使部分建议和提案连续多年得不到解决。今年,在办理工作中,要求承办单位更加注重办理程序,对属部门职责范围但需请求上级决定的,应及时向分管副市长报告,仍然不能解决的,建议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突出与市人大政协的沟通。今年“两会”后,市政府督查室多次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汇报,及时与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沟通和衔接,深入了解市人大、市政协对办理工作的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同时,要求承办部门更加注重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全程沟通,确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和理解。

(五)突出办案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针对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状况。今年适当时候,市政府督查室将有计划地组织具体办案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通过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来提高办理质量。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高质量做好2019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市人大人、市政协的大力指导下,我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健全办理制度,完善办理程序,落实办理责任,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促进了办理工作扎实开展,初步形成了办理好、答复好、落实好的建议提案的长效机制,为高质量完成建设提案办理夯实了基础。2017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主办10件,会办18件。截止目前,已经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一、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涉水建议提案数量多。代表委员们更加关注水务事业发展和改革,从各个方面给我们建言献策,建议提案数量居历年之首,达28件之多。二是水利民生问题主题突出。民生问题成为今年建议提案的主题,饮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成为建议提案的重要内容。三是水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涉及城区水环境及河道水环境的建议提案达9件之多。总的来说,代表、委员们情系水利,从各个方面反映社情民意,有的直接表达了对水务工作的要求和期待。

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水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承办”的三级责任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及具体办理人员职责和时限。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先后召开局领导班子讨论会和承办科室、具体办理人员工作会,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建立现场调研制度,坚决杜绝“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情况,把现场调研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提案及时造册登记,录入政协网上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和发现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建立督查追踪制度,局办公室通过电话回访、查看自查报告、收集委员意见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落实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办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三)领导挂帅,示范带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局领导率先示范、主动作为,为圆满完成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局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研究建议提案办理方案,亲自过问建议提案办理进度,亲自审签每一件提案回复意见,局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亲自与委员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获得广大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四)创新方式,提高质量。针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办理方法,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三见面”,通过采取现场调研、登门拜访、电话商谈、开会座谈、邀请代表、委员共同调研等方式,坚持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获知他们的真实意图;二是坚持“三审核”,从委员意图、法律法规、办理落实三个层面,对答复内容严格把关,确保规范、合法且符合实际;三是坚持“三督办”,通过领导催办、督查督办、宣传促办的方式,推动办理工作按照时间进度有效推进;四是坚持“三结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结晶,我们将办理工作与水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

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通过代建议提案办理,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不仅是代表个人,而且是代表人民群众,不仅是某一件具体事项的解决,而且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体现,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我局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提案的回复率以及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均达到100%,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对水务工作的评价稳中趋好。

(三)干部职工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凭经验、想当然”的做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习惯不断养成,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空话套话,讲实情、重落实的氛围不断浓厚;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的不良作风,奋勇争先、务实苦干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投入总量不足,限制了为民排忧解困的力度。一些项目虽然安排了国家资金投入,但由于水利工程量大而广且投资巨大,国家资金占的份额较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投入,受地方财力的影响,部分群众急需解决的水利工程得不到及时安排。

(二)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程序多,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关于广汉实施龙泉水库小升中工程的建议,我局已组织专家和领导到水库现场进行调研,认为该水库具备扩容条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跟踪及台帐工作,兑现承诺,让代表委员们满意。

(二)加大向上级申报项目的工作力度,争取上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做好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和面商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总体看,今年我局的办理工作,态度是严肃认真的,工作是扎实深入的,取得的成绩是较为明显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的水务工作与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倍加努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变答复满意为落实满意,真正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一)强化落实。市司法局将继续在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将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作为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落实到位。

(二)创新机制。市司法局将全面总结办理工作,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在巩固办理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探索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思路,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

(三)强化沟通。市司法局将坚持协商沟通日常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协商沟通方式,完善协商工作机制,将听取群众意见作为促进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工作作风、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2016年全国“两会”闭幕以来,证监会党委对“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水平考试、政策水准考试和专业素养考试。会党委要求系统单位和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办理责任。全年办结人大议案、建议152件和政协提案169件,较好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在办理过程中,证监会切实落实各部(局)一把手负责制,修订办理工作规则,不断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办公厅统筹协调、承办部门各司其职的办理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分级责任制,将每项办理工作落实到人。同时加强督办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严格把好政策关、程序关、公文质量关,确保“口径统一、程序严谨、标准不降、效率提升”。二是实事求是,加强沟通。坚持尊重代表委员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代表委员,健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交流机制。切实转变文风,实实在在答复代表委员。三是坚持“提”“办”结合,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按时保质地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四是做好议案、重点督办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参与完成4件议案、9件重点督办建议和14件重点提案的主、协(会)办工作,总量为历年最高。

2016年,证监会切实抓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契机,分专题系统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将其真知灼见转化为工作实效。在规范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方面,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加大并购重组力度、规范私募基金行业、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等建议,已在相继出台的关于健全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私募投资基金监管、开展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等措施中全部或部分采纳。在资本市场精准扶贫方面,对相关建议提案进行了多次认真研究,充分吸收相关建议和意见。2016年9月发布《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切实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在健全机构监管方面,许多代表委员提出的强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及风险控制等意见,也被充分采纳。2016年制定并修订《证券公司风控指标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则,强化行业自我约束机制,引导经营机构回归主业,着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总体来看,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指导和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证监会圆满完成了2016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有关各方的积极评价。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和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在即,证监会将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经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办理效率,坚持开门办理,切实加大“请进来”的力度,加大复文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坚持“提”“办”结合,更好地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资本市场监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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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20xx年,我局在办理年度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认真落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作为推行效能政府建设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采取个别协商与集体面商形式,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局办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不懈努力,6月23日,由我局承办的20xx年度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已案圆满办结。现将办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主办7件,其中县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在办复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办理结果:a类0件,b类3件,c类4件。

二、承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承办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抓好工作落实。

(二)明确职责,措施有力。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度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要求,我局于3月27日召开了县工信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及时成立了办复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将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相关业务股室研究办理,并作出书面通知,规定了办理时间,明确了具体承办人。要求主办件在6月30日前办结完毕。二是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收集、协调、沟通、催办、核稿、联系、初步面商、会议安排、资料准备、痕迹材料的规范管理和定期的书面汇报等环节。三是承办股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补充后,文稿由分管副局长审阅,最后由局长审核定稿;局长根据面商反馈意见组织承股室认真讨论修改答复意见,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三)双向交流,达成共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我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与各界代表委员直接见面座谈,让代表和委员充分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特别是对目前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取得了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双向面对面交流,一方面可以查找我局工作中的不足,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办事效益、强化服务质量。

(四)定期汇报,共同解决。为做好20xx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我局采取具体承办人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领导与督办领导、承办股室、承办人共同进行讨论研究的工作方法,对各类建议、提案及时共商作出决策,并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一是看文稿答复是否层次清楚、语气、格式是否达到要求;二是文稿答复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工作实际;三是文稿答复是否紧扣主题,中心明确、重点突出。

(五)程序规范,台账齐全。我局各承办股室在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提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对各个工作环节做到规范、完善,工作台账资料齐全。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周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局xxxx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今年,我局承办建议、提案共xx件(人大代表建议x件,政协提案x件),其中,由我局主办x件,会办x件。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待人大、政协确定后再明确。

详见附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医疗保障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柳怀任组长,张世愚、李胜军、徐焕斌、胡晓华、谭星等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及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焕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的牵头统筹工作。

(三)严格督查,按时办结。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承办科室办理进度,及时通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建议提案按时办结。

(一)承办科室具体经办人在正式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在x个工作日内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并见面,将具体经办科室、经办人及联系方式告知。充分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了解提出建议提案的目的和办理要求后,与代表(委员)共商办理措施,x月xx日前报送局办公室。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原则上在x月xx日前完成。如建议提案办理难度大,需延期办理的,请承办科室、单位提前告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向政府建议提案办理科申请延期办理。按市政府要求,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最迟须在x月xx日前完成。

(二)具体承办科室(经办人)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突出做好办理前、办理过程和回访答复三个环节中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协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委员)的意愿;要态度诚恳,方法灵活,对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难题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要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需及时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尽最大努力让代表(委员)满意。要与会办单位搞好沟通对接,涉及同一问题的答复,文字表述要一致,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相互矛盾的答复内容。

(三)经办人至少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委员)见面三次,保留见面时的照片,在网办平台上如实填写沟通情况最终稿纸质答复件须送一份给代表(委员),确认满意后应提醒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网办平台上进行满意度测评。

(四)答复件须按照统一格式行文,按公文办理流程审核、签发。建议和提案办复结果的三种类别分别为:“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类”: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不能解决,予以解释说明的。

(五)对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除答复领衔代表(委员)外,还应当答复每位附议代表(委员),或者商领衔代表(委员)同意后请领衔代表(委员)转复其他代表(委员);以代表团、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及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建议、提案,应答复该建议、提案注明的联系人,并请其将答复意见转告其他人。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协各项职能,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切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镇域经济及社会和谐发展献计献策。

1、第一季度:召开迎春茶话会,组织政协委员及部分统战人士迎春座谈;对困难统战人士进行走访慰问;列席参加镇人大例会。

2、第二季度:参加县政协有关学习培训,工作例会,帮助困难统战人士搞好春耕生产。

3、第三季度:组织政协委员与县人大代表一道对农资市场、粮食市场、农业直补资金发放等进行视察,进行社会调查,实事求是地书写调查报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提供领导参考。

4、第四季度:组织本镇政协委员参加“五风”整顿及行风评议,深入农村社区进行专题调研或视察考察活动,为每年提交一件有较高质量的提案,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递交一份履行委员职责的书面述职报告作充分准备。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弘扬人民政协学习的好传统,鼓励政协委员加强自学,并积极参加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提高政协委员自身素质。

2、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四个一”活动。按照县政协要求,积极开展以服务中心、履行职能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要求各位政协委员在二0--年立足本职工作,结合本镇镇情积极参加一次专题调研或视察活动;至少提交一件有较高质量的提案;至少反映一条有价值的社情民意;向县政协写一份履行委员职责的书面述职报告。

3、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参政议政。紧扣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政协职责,与县、镇人大代表一道深入农村、社区,坚持“五个围绕”进行考察调研,建言献策。一是围绕农业粮食直补政策是否到位,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二是围绕镇村公路硬化,加快村级公路建设;三是围绕镇集镇街道交通及脏乱差等现象,加强街道整治;四是围绕“五风”整顿,强化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五是围绕农民参加医保、低保、加强民心工程建设。进一步密切与群众联系,限度地关注民生,体察民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与愿望。

4、开展舆论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开展舆论宣传,是做好新时期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前提。二0--年我镇将采取“重宣传、重奖励”的办法,凡在县政协刊物以及县以上报刊采用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每篇均给予50元以上奖励,以激励社会各界对政协工作的关注。

为了搞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参政议政,为政府、为经济及社会发展献计献策。我们要求各位政协委员在民主监督及参政议政中,做到“四个结合”即: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做优做美乡村。我们将与县、镇人大代表一道,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行视察,总结经验,鞭策后进,推动工作。二是结合全民创业,做强农村经济。我们将组织政协委会,对全民创业进行专题调研,根据本土山水资源,鼓励群众因地制宜、因户而宜发展家庭种养业,为全镇经济发展、农民致富,努力构建“一村一品、一户一业”发展新格局。三是结合招商引资,做活生旅游经济。政协委员是个大家庭,各类人才多,交际广泛,我们将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实行招商引资,以吸引大财团、大老板来我镇生态开发,共谋发展。四是结合政协多方联络,做好横向沟通工作。我镇将进一步加强与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政协的联系与沟通,主动争取镇、县领导的指导及支持,进一步深化与兄弟县、区、镇政协的横向联系,交流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

今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03件(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67件)。其中,思路类的2%,项目资金类258件,占办理总数的85%;解释说明类的39件,占办理总数的13%。今年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二是办理的要求高。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厅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2005年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总的要求是:认识要再深化,领导要再加强,方法要再创造,质量要再提高;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达到“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一)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我们在所有建议、提案中选择了一些政策性较强、事关交通全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请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1、党组集体办理2件:

(1)、1315号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2)、307号提案《解决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的提案》

2、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8件:

李安厅长:164号提案《请求增补湘西州县际公路计划》

陈明宪副厅长:1448号建议《关于请求建设吉首至凤凰高等级公路的建议》

杜翔副厅长:1669号建议《关于请求对芷江收费站实施搬迁的建议》

吴亚中总工:253号提案《涟水流域生态和城市发展用水水源建设及涟水复航》

汤新建组长:705号提案《关于加强公路修筑中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李德旗局长:707号提案《完善立法,优化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处室分类办理

今年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和处室有:规划办79件,公路局77件,计划处51件、县乡办42件、财务处31件、航务局8件、高管局7件,基建处6件、法规处2件。各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在4月30日以前全部办结送厅办。厅办在5月30日以前完成整个办理工作,并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报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对思路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全省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到计划中去。对资金类的建议提案要多方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根据省上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各承办单位、处室要走出去、请进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开始,厅办每半个月对办理情况督办一次,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务必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办理任务,将经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答复”件送交厅办(同时报送a盘)。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一是做好清单管理。办公室对建议提案工作建立办理台账,开展挂牌督办,定期催问进展,通报进度。由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督促工作,通过下发督办单的形式督促各承办处室及时开展建议提案的走访、面商和答复工作,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二是做好督办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重点建议提案督办工作,开展重点建议提案督办座谈会。对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邀请代表委员现场视察,并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三是做好复文公开。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司法局主办和单独办的建议提案复文除代表委员要求不予公开以及涉及敏感内容的,已全部在门户网站公开,提高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一是涉水建议提案数量多。代表委员们更加关注水务事业发展和改革,从各个方面给我们建言献策,建议提案数量居历年之首,达28件之多。二是水利民生问题主题突出。民生问题成为今年建议提案的主题,饮水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成为建议提案的重要内容。三是水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涉及城区水环境及河道水环境的建议提案达9件之多。总的来说,代表、委员们情系水利,从各个方面反映社情民意,有的直接表达了对水务工作的要求和期待。

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局党组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水务局关于认真开展20xx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业务部门承办”的三级责任制度,明确了责任领导及具体办理人员职责和时限。

(二)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们建立了四项制度。一是建立会商研判制度,先后召开局领导班子讨论会和承办科室、具体办理人员工作会,对提案反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二是建立现场调研制度,坚决杜绝“脱离实际、闭门造车”的情况,把现场调研贯穿于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通过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对收到的提案及时造册登记,录入政协网上平台,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和发现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建立督查追踪制度,局办公室通过电话回访、查看自查报告、收集委员意见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落实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督查督办,并将办理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三)领导挂帅,示范带动。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局领导率先示范、主动作为,为圆满完成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局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研究建议提案办理方案,亲自过问建议提案办理进度,亲自审签每一件提案回复意见,局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亲自与委员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获得广大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四)创新方式,提高质量。针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办理方法,努力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坚持“三见面”,通过采取现场调研、登门拜访、电话商谈、开会座谈、邀请代表、委员共同调研等方式,坚持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委员见面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获知他们的真实意图;二是坚持“三审核”,从委员意图、法律法规、办理落实三个层面,对答复内容严格把关,确保规范、合法且符合实际;三是坚持“三督办”,通过领导催办、督查督办、宣传促办的方式,推动办理工作按照时间进度有效推进;四是坚持“三结合”,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智慧结晶,我们将办理工作与水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转变机关作风相结合,与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相结合,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推动。

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通过代建议提案办理,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题不仅是代表个人,而且是代表人民群众,不仅是某一件具体事项的解决,而且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体现,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问题,是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我局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提案的回复率以及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均达到100%,人民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社会对水务工作的评价稳中趋好。

(三)干部职工作风明显转变。通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干部职工坚决杜绝“凭经验、想当然”的做法,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习惯不断养成,坚决杜绝流于形式、空话套话,讲实情、重落实的氛围不断浓厚;坚决杜绝庸懒散浮拖的不良作风,奋勇争先、务实苦干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利投入总量不足,限制了为民排忧解困的力度。一些项目虽然安排了国家资金投入,但由于水利工程量大而广且投资巨大,国家资金占的份额较少,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投入,受地方财力的影响,部分群众急需解决的水利工程得不到及时安排。

(二)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程序多,解决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关于广汉实施龙泉水库小升中工程的建议,我局已组织专家和领导到水库现场进行调研,认为该水库具备扩容条件。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的跟踪及台帐工作,兑现承诺,让代表委员们满意。

(二)加大向上级申报项目的工作力度,争取上级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三)做好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和面商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总体看,今年我局的办理工作,态度是严肃认真的,工作是扎实深入的,取得的成绩是较为明显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的水务工作与全市人民的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今后,我们将倍加努力,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变答复满意为落实满意,真正让代表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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