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耕地保护督察方案(案例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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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耕地保护督察方案(案例21篇)
时间:2023-10-31 01:03:15     小编:碧墨

每个方案都应该有明确的目标和指导原则,以便于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和评估。制定方案时,要注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浪费和冗余。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需要通过实际操作来验证。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精神,结合全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基础,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是保障重点,优先保障玉米全程作业机械的补贴,带动机械化作业水平的提高。二是农民自愿,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三是配套购置,鼓励农民购置全套农机作业机械。四是规范运作,严格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规范化水平。

二、补贴对象及范围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含农牧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在当地工商登记的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大户(种养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奶牛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及生鲜乳收购站、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配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和购置玉米收获机保护性耕作机械等配套机具者、农机化示范园区的农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的农牧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或农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

三、资金规模、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一)资金规模。

自治区下达我旗740万元国家补贴指标,其中40万元为挤奶设备补贴,700万元用于农机补贴。根据全旗实际,在700万元中拿出13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补贴,570万元用于拖拉机及配套机具的补贴。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旗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玉米收获机的累加补贴,补贴额再增加国家补贴额的三分之一,单机累加补贴额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

(二)补贴标准。

中央专项资金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格(不含运杂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1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的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直接从事植保工作的植保作业服务队年度内享受补贴购置植保机械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台套;1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挤奶机、1个储奶冷藏罐、1个运输奶罐)。20**年补贴产品销售价不得高于20**年的补贴销售最高价,不再向社会公布,鼓励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购置挤奶机械设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三)机具种类。

20**年度补贴机具种类主要有动力机械、挖掘机械、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施肥机械、地膜回收机械、中耕机械、植保机械、修剪机械、谷物收获机械、玉米收获机械、籽粒作物收获机械、根茎作物收获机械、饲草料作物收获机械、茎秆收集处理机械、脱粒机械、剥壳(去皮)机械、干燥机械、仓储机械、清选机械、蔬菜加工机械、大型水泵、喷灌机具、饲(草)加工机械、畜牧养殖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水产养殖机械、平地机械、日光温室设备等,共11大类31小类87个品目2213个机型,具体见《20**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其中18-24马力直齿传动的拖拉机不在我旗享受补贴范围之列。

四、购机补贴程序

20**年3月中旬,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开展政策宣传和成立补贴工作组织机构。下旬开始实施补贴的申请、公示、购机。8月15日购机工作结束。

20**年农民申请购机可以直接向旗农牧业局农机股申请。旗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购机对象补贴条件研究审批,与购机户签定购机协议,公示7天无异议,购机户持协议书及协议书中补贴额以外的资金,由农牧业局农机股统一组织接车。资金结算由专项供货企业或直销生产企业汇总报帐材料,经旗农机、财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审核,由自治区农机主管部门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出具结算确认单,并向自治区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自治区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成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奈曼旗专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加强宣传,搞好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特别是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引导工作,让广大农民了解购机补贴程序、要求和补贴机具信息,做到家喻户晓。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保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各企业要做好产品和企业相关信息咨询解答工作,特别要强化售后服务功能,凡产品销售地,均须自建或联建农机销售服务站点,保障售后服务。

(三)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扎实有效落实“五制三禁”。即:补贴机具竞争择优筛选制、补贴资金省级集中支付制、受益对象公示制、执行过程监督制、实施效果考核制;严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乱涨价,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向企业收取推广费。

(四)协同配合,增强实效。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组织好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的跟踪调查、信息收集,把好质量关口;农机培训机构搞好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农机监理站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补贴机具挂牌、人员培训到位。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根据市、区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恢复耕地功能,稳定粮食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耕地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民以食为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的安全,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真正落实到位。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规范占补平衡,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推进撂荒地利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工作,经乡党委、政府领导同意成立x乡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长:xx(乡长)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规环办,xx任规环办主任

(二)成员单位:规环办、农服中心

(一)恢复目标。

xx乡20xx年耕地恢复目标x亩,涉及xx社区、xx、xx村等xx个村(居)。

(二)恢复原则。

一是稳妥处置存量的原则。对于20xx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和20xx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xx〕44号)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可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66号)要求,以耕地“进出平衡”的方式恢复补足。二是坚决止住新增原则。两“通知”印发后,违反“通知”精神,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应在辖区内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三)图斑运用

一是耕地恢复潜力图斑。该类图斑为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即可恢复图斑是指被占用的耕地未破坏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去除地表物即可进行耕作;工程恢复图斑是指破坏了耕作层和灌溉系统等耕作条件,即使去除了表面物还需要进行耕作层恢复工程、土地培肥、灌溉系统重建等工程才能恢复耕作。各村居可以在该图斑内优先选择即可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同时,可采取工程措施对工程恢复图斑进行耕地恢复,完成辖区内当年耕地恢复任务。二是耕地不实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变更调查显示仍为稳定耕地,但现状已变为园地、林地等其他用地,该类图斑是未来耕地流出的图斑。各村居必须提前谋划,实施整改恢复,遏制耕地再次新增流出。三是耕地流出图斑。该类图斑为20xx年度变更调查中20xx年耕地减少的图斑。各村居要如实核查现状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稳妥审慎处理,不允许“简单化”“一刀切”,统一强行简单恢复为耕地。

(四)验收确认。经乡政府自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级验收等程序,验收时须提供必要的地块信息、实地整治前后照片等佐证材料。

(五)恢复时间。年度耕地恢复补充任务在20xx年x月x日前完成耕地功能恢复并种植符合要求的粮油或蔬菜作物。

(一)加强宣传引导

为防止以后出现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情况,应利用广播、微信、宣传标语、院坝会等广泛宣传耕地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最新政策和配套措施,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要让耕地保护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在全乡形成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面压实各村居主体责任,建立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机制,落实耕地网格化管理。村(社区)支书承担耕地保护组织、发动、管理、处置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四职干部同时承担包片第一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主任承担监督责任。乡村环中心、农服中心、村(居)定期巡查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采用“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早整改的方式,防止耕地无序减少,扛稳粮食生产政治责任。

(三)强化执法监督

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治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三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县20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滩涂、(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包村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四

为确保我镇20xx年度农业保护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20xx年实施方案》和《xx县xx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镇实施方案。

全镇种粮(小麦)农民。

以20xx年各村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

按照125元/亩的标准发放。

通过齐鲁惠民“一本通”直接补贴到户。

(一)核定原则。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遵循准确、及时、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核定范围。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是,20xx年11月30日前出苗的农户折实小麦种植面积。

1、占用基本农田植树、林间种植小麦和林粮间作的,占用基本农田植树的,原则上不再纳入核定范围。

2、占用军用土地和建设用地等种植小麦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3、(蓄)行洪区、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小麦的,是否纳入核定范围,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4、占用村集体公益用地种植小麦,不纳入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程序包括: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汇总上报、公示确定,汇总上报。

(一)自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5日。为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村委会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不同种植模式分别规定折实比例,指导农民认真折实。

(二)核实。村委会核实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直接丈量核实是指通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xx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xx年度小麦种植增减部分。上年度群众等对小麦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及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必须采用丈量核实的办法。村委会核实和上报工作于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三)公示。20xx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继续执行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两级公示责任主体为村、镇,镇农技站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结束后2周内报县级农业备案。公示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全县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7日—13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全县将通过县级抽查、各镇(街)互查等形式,开展公示核查,并于核查完成后向农业局、财政局专题报送核查报告。

(四)数据录入、汇总。各村小麦种植面积要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严格进行数据录入、汇总。对核定面积大于20xx年的,须说明原因随文一并上报。农技站汇总后以镇正式文件上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五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落实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全市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考核和下一步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刚才,县国土资源局利鹏同志通报了市政府对我县20xx年度耕地保护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责任制的考评情况,并对20xx年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计划工作作了说明。我代表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的责任。希望各镇、各有关部门切实按照今天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新水平。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提三点意见:

国土资源管理是事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直把加强土地调控,落实耕地保护国策,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近几年来,我县通过实施部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15.3万亩。特别是去年我县与市政府签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责任书以来,我县各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20xx年度我县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经市政府考核评为达标,同时在单项考评中获保护耕地奖。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在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土地利用规划滞后。我县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是xx年编制的,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导致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落实不严;建设规划改动随意性较大,用地项目选址不科学,难以提高土地利用价值,甚至土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之间存在冲突、脱节现象;工业园区和市政建设用地未有整体详规,出现新增土地需求与供地不足的矛盾,部分建设项目无法供地;村、镇建设没有统一规划设计,农村旧宅基地难以调整,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二是土地开发利用粗放。一些单位和个人不能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一些项目用地特别是工业项目多占少用,盲目圈占土地,集约化水平不高,投资强度、单位产出率低。三是土地管理有待规范。基本农田保护职责还不够细致,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章建房、私搭乱建等问题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我县科学发展构成潜在威胁。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我县要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做强做大经济“蛋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提供有效的土地资源保障。省里已将我市定位为生态发展区,对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要求将更高、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这次签订的责任书就新增加了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负总责、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和避免耕地丢荒浪费等相关内容,对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土地管理和利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圈占土地、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做到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实现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充分保护好、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耕地是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基础。我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耕地本来就缺少。据20xx年统计,全县耕地资源只有44.98万亩,人均不足0.6亩,而且其中果园占了4万多亩。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紫河高速公路、产业转移园区、临江工业园区等建设都要占用部分耕地,有限的耕地资源还会减少,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目前我县划进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已达41.47万亩,而全县现有耕地面积中除去果园不准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外仅有40万亩多一点,也就是说我县已将本不可以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都划进去了。在基本农田面积不能减少的情况下,要想将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整为建设用地控制区,已没有耕地可调,这是我县发展遭遇的最大的瓶颈问题。为此,我们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好土地资源,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用地与长远发展用地的关系,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强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依法加强土地管理,守住未来的发展空间。

一要坚决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县在20xx年出台的《xx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中已经明确:各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抵于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各镇占用经依法批准的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补划的基本农田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占用的面积与质量。各镇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动态监测,对准入的建设项目和农民建房,要避免少占耕地,特别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每年度要如实向县政府提交耕地、基本农田的面积情况和监测调查资料。县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二要继续加强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各镇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以此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满足各种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要。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已上报的义容、好义两个镇土地整理项目的跟踪,确保两个项目规划预算过关,尽快把项目审批下来,争取秋收后开工建设。对市政府下达的4000亩园地、山坡地、未利用地开发任务,要加快选址、立项、论证和规划设计,并落实资金投入开发。项目所在镇要密切配合,力争早日完成任务。同时,各镇要加强对开发补充耕地的管理和使用,全力抓好耕、种,避免耕地丢荒和浪费。

三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刚才,利鹏同志对2008年市下达给我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及其使用作了说明。根据计划,今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2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3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计划指标110.75公顷。市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县政府掌握,主要用于县产业转移园区、临江中心镇建设和重要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需求,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计划分解到各镇。因此,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调控政策,严格土地审批,加强土地使用标准管理,坚决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控制建设用地增量。要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和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总要求,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杜绝“规划跟着项目走,土地任由投资者圈占”的现象。要提高项目“入园”的条件,多引进占用土地少、内销比例大、创造税收多、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切实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推动土地利用率实现重大突破。要着力挖掘潜力,盘活消化存量土地。去年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目前全县仍有2000多亩未作处置,这些闲置土地都要想方设去盘活利用。各中心镇或其他镇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在目前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未提交使用前,按现行规划执行,凡不符合规划的用地,县政府都不安排今年的用地指标。

四要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各镇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注重事前预防,关口前移,及时发现违法案件和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力度,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一定要做到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确保责任追究到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察协调机制,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各镇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国土资源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给予配合、支持和监督,确保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取得实效,有效地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保持土地管理秩序的稳定。

依法征用土地,是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建设“和谐xx”的高度,在土地征用、开发过程中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化解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严格按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要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征地的补偿标准,坚持“就高不就低”给予补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政策法规进行丈量、登记和核算,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征地听证公告,严格执行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的“二公告一登记”制度,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等费用。

二要妥善安置失地农民。坚持中央提出的“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确保群众“失地不失业,失房不失居”。积极研究探索征地补偿安置的多种途径和办法,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货币安置、劳力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等形式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和农民自择就业门路、自主创业;鼓励用地单位尽可能把适合农民就业的工作岗位优先安排给被征地农民,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要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各级要尽快将现有涉及土地的信访和上访案件处理到位,按政策可以解决的要及时予以解决;按政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作出承诺,分期解决;按政策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还在继续上访的少数人要安排专人做工作,讲政策,争取息访。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六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人员上户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xx、分管xx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xx负责制,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xx,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x由县xx实施。各xx、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xx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七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八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建房秩序、加强农村建房管理,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更大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坚持“建、管”并重原则;坚持做好“建、管”结合文章,打好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组合拳,坚持五个严禁(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规定程序建房)。全面提升农村村民建房“建、管”工作水平,确保规范我乡乡村村民建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工作目标:

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黔农发〔20xx〕8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根据市、县相关文件和会议安排,结合我乡实际,规范乡村村民建房行为。杜绝未批先建、杜绝批小建大、杜绝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杜绝在坝区建房、杜绝将水田调规后占用农田建房、杜绝建新不拆旧、杜绝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杜绝一户多宅、杜绝不按审批面积和位置建房、杜绝散户建房等违法违规建房。

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村民新建房屋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先批后建、一户一宅,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建房,建新必须拆旧并复垦复绿。绝不允许先动工后审批,严禁“有规不依、有图不按、批小建大、批此建彼、未批先建、先建后批”现象的发生,确保新批新建的每一栋房子都是示范户。

2.“五个严禁”。规划村民建房坚决执行“五个严禁”,即严禁未批先建、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建房、严禁一户多宅、严禁不按示范图集建房。

1、严格遵守城乡村庄规划。在审批建房前做好现场勘查,对照村庄规划选址,凡是不符合城乡村庄规划的农民建房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做到“依规审批”、“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强化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如在管理过程中发现村庄规划确实与农村建房现实不相符以及旧房杂房未纳入规划需要进行适当调整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适当调整绘制,按照原有程序审批备案。

2.严格审批过程管理。“四到场”制度是落实规范审批的有效保证。认真落实“批前选址到场、批后放样定位到场、开工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的“四到场”制度,强化全程管理和完善记录档案,要严格执行农用地转用计划,不得超计划审批占农用地建房。

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房者向村(居)民委员会递交《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驻村干部签署意见;

(四)将申请表交乡农业服务中心,由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和村规站会同村民委员会派员进行实地踏看和核实,现场确定用地范围,符合建房条件的由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及村规站签署相关意见并将申请表报联系领导和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五)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将由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下达《开工建设告知书》,并到乡财政分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后,村民即可开工建设。

(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地块位置、用地范围、使用性质、房屋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立面色彩等要求,积极引导村民以“贵州居民建设图集”为主,同时结合民族元素、地域特色控制引导进行建设。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按分类审批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七)申请使用的宅基地是林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的,必须首先向相应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取得用地审核同意书后,报国土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八)根据管理需要,乡人民政府需在房屋开工建设前与建房对象签订《农村村民建房建设承诺书》、《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及建房保证金2000元,房屋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完工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经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实地查看后退回保证金。

(九)获得建房许可批准的,自批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批准手续失效。

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砂石企业和建筑材料加工企业的管理。各建筑材料生产和加工企业需向乡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不得向违法建设行为提供建筑材料。凡是购买建筑材料的,购买者必须持村(居)委会出具的建筑材料购买和运输凭证,企业方可按凭证要求提供建筑材料。

乡人民政府查实企业违反承诺后,发函公安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供电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停止供电供水,停止供应火工产品,发现一次并处相关企业罚金2000元。处理后,由乡人民政府发函相关单位恢复供应。

乡直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违法建设源头控制和查处工作。

国土所:严格合法采石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采石场;严格办证程序,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同时做好集中建房的土地流转工作。

安监站:进一步加强对采石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根据企业承诺对违反承诺的采石场进行处理。

派出所:加强交通巡查和管理力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火工产品供应。加强路面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上路行驶车辆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供电所:对违反承诺的建材生产和加工企业,根据其承诺停止供电。

各行政村:负责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的建设行为,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要立即制止,及时组织拆除,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九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xx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负责制,县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的审计。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县级设立举报电话。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

为认真做好我市20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20xx〕9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20xx〕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来源于当年、省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及历年结余专项补贴资金。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补贴依据面积原则上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申报。

(三)不补范围。对已改变耕地用途的征转用地及各类设施用地包括: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根据省级下达我市补贴资金总量加上历年结转资金和市级核定的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测算,全市按补贴标准发放。

按照“村级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村级登记。补贴面积按各农户拥有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数据。村委会逐户登记、核实每户应补面积和“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公示7天,公示内容须拍照存档备查;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7天,确保村级登记工作质量,做到信息登记准确无误。在信息登记中对已故户主的人员信息应及时进行更新,避免将资金打入无效账户。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或具体负责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将补贴信息上报乡镇(街道)。不纳入补贴的耕地(如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面积,在逐户登记核实时要进行核减。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会议同意,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交水稻保险保费中农民承担的部分。需代扣保险费的,村委会要提供村民会议纪要、水稻保险合同复印件及代扣金额。村级登记工作要求在20xx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申报、汇总各村委会上报农户和耕地面积等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分管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街道公章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审核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

(三)市级测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后,汇总形成全市耕地补贴总面积,并按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含当年拨付和历年结转资金),会同市财政局共同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市级测算工作要求在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测算结果5月15日前下拨至各乡(镇)、街道,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于6月15前足额发放到户,补贴数据6月30日前由市农业农村局录入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应做到补贴发放数据录入扶贫系统的真实、准确、无误,严防因数据错误引起投诉等事件的发生。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一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1〕258号)要求,现将我州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清理排查情况。共核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疑似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已核实问题线索1111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核实完成率100%。经核实,纳入重点问题整治线索7个,面积亩(涉及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

2.整治整改情况。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巴桑天来2020年8月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政策宣讲和积极协调沟通,已于2020年12月20日拆除复垦并验收。(完成整改)

2.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翁姆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5日拆除并复耕。(完成整改)

3.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泽仁扎西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30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于2022年1月16日拆除。目前正在复耕,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复耕。(整改中)

4.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四郎降泽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5.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龙志违法占地建房,康定市自然资源局已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康定市农牧农村局进行处置。目前正在拆除中,计划2022年2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6.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杨佐奎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1年12月27日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督促业主限期拆除复耕。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拆除并复耕。(整改中)

7.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根呷曲真违法占耕地建房,理塘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2月25日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协调和处置;于2022年1月18日移交农牧局。督促业主限期依法完善用地手续。计划2022年3月底完成。(整改中)

(二)详细情况。

1.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609个,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经核实,确属2020年7月3日以后顶风违法建设问题7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截至目前,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整改完成率。其中,已拆除复耕问题2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拆除正在复耕问题1个,面积亩(耕地亩,永久基本农田亩);已完善用地手续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已落实“进出平衡”问题0个,面积0亩(耕地0亩)。全州暂无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2.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471个,面积亩(耕地亩),经核实,471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属修建的白塔、转经筒、寺庙及宗教等用地,以及修建的乡村活动室、军事项目等,不涉及挖湖造景问题。

3.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2个,面积109亩,经核实,2个疑似问题线索均未纳入重点问题整治范围内。其中一个位于九龙县雪洼龙镇,为2020年山体崩塌导致河水堵塞,雪洼龙镇政府对堵塞物进行清理致使出现变化,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另一个位于泸定县泸桥镇瓦窖岗村,为四川民族学院泸定校区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属于泸定县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批复范围内(川府土〔2020〕613号),不存在绿化超标问题。

4.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问题。核查疑似问题线索0个,面积0亩(耕地0亩,永久基本农田0亩),经核实,全州无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为加强对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督导,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带头把关,带头把关,靠前指挥,亲自抓清理排查,亲自抓整改整治,局督察、法规、耕保、执法等科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敢于担当、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合力推进专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清理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明确整治内容以及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时间节点,落实任务责任,统筹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清理排查、锁定问题。为持续保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一是督促各地结合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双月自主监测图斑以及耕地保护督察疑似问题图斑实地核查等工作,加大清理调查工作力度,确保清理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二是组织开展对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逐一再核实、再甄别工作,认真、客观、真实、准确的掌握问题图斑基本信息,为精准锁定问题图斑奠定基础。

(三)从严从实、分类处置。一是坚持“从严”标准,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用地增长势头。二是严把政策标准,分类精准推进问题处置。针对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格按照部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耕保司《关于有关政策规定的理解与把握》进行处置,精准施策,坚决杜绝简单化,一把尺子量到底。特别对整改内容有复耕要求的,必须及时复耕,确保整改整治效力,确保土地违法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三是专项办通过实地督办、电话督促、查看资料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完成整改的,督促县(市)局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不贰过”;对还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督促县(市)局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整改、压实责任。为推进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切实落实部门、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督促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川农房整治办便函〔2021〕-3)文件要求,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没收的必须没收,该复耕的必须限期恢复耕种条件,该追究责任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将整改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全州开展违法违规占用耕重点问题清理整治,清理出7宗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经整改已消除土地违法状态的问题2个(拆除复耕),其余5个,还需一定时间完成整改。整体来看,我州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县(市)、乡(镇)、村(组)属地监管责任,对违反“八不准”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见底清零。

(二)保持宣传热度。持续宣传新《土地管理法》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加大对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达到“处置一点、警示一群、教育一片”的目的,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三)加强巡查力度。积极联系农牧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加强动态巡查,及时高效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稳定全市耕地保有量,切实保障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促进市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确保全国

18

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战略决策,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五不准”,做到耕地管理“六必须”,坚决杜绝违法侵占耕地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乡(镇)长是本乡(镇)耕地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

380938

公顷耕地红线不突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339953

公顷。

科学划定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设施建设。

2015

年年底前完成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组织签订

2015

度乡(镇)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和村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

加大对乡(镇)动态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要采取宣传单、宣传车、宣传板及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国“

6

·

25

土地日”,积极开展耕地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合力,为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乡(镇)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10

167

)

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保护措施,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将基本农田严格落实到具体地块、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册与地块一致,并按要求完成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执行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规定,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要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

一是加强利用计划管理,对占用耕地量大的一般性项目,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项目不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二是把好用地预审关,要做到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少占耕地;三是在农用地转用报批中,通过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巡查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

2015

12336

,举报箱设在市国土局一楼办公大厅。对群众举报线索经核实并进行查处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认真执行《讷河市耕地保护十一项制度》规定,建立完善严格的检查、考核制度,切实把耕地保护各项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衡量各乡(镇)耕地保护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耕地保护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运用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方法,确保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落实到位。

1

),对全市开展耕地保护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资源局局长李立新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执法、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要参照讷河市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本乡(镇)耕地保护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好耕地保护工作。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7月16日正式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为认真抓好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坚定的政治定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重金属和矿山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一些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xx新篇章上彰显xx新担当、展现新作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含管理区、经开区,下同)和市直有关部门担负本地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科学精准、务实整改。问题整改既要符合督察要求,又要结合自身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既不能过于急躁,也不能拖拖拉拉,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严防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严禁整改工作“一刀切”。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坚持点上问题整改与面上短板补齐、现实问题整改与长远工作推动相结合,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抓好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并总结经验,抓好长效巩固;对于反馈意见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其他市州问题,要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本区域、本领域、本行业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对症施策、科学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整改目标

(一)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根据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明确、细化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市问题清单,按要求制定问题整改方案,做到整改问题清楚、整改措施清楚、整改主体清楚、整改时限清楚,分阶段、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我市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按时限、有序整改到位。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督察问题整改,解决一批思想认识有偏差、城市管网建设落后、矿山开发生态环境破坏、产业转型升级乏力、园区环境保护水平低、农村面源污染反映大、环境监测网络构建有差距等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全市地表水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保持在全国前列,稳居全省第一方阵,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全市11个县市区持续全域巩固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高于92%;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全市自然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5%以上。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考核任务。

(三)生态环保机制更加健全。进一步细化、实化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教育机制,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问题检查督办销号机制,建立综合评估考核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建设全要素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持续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和砂石土矿行业专项整治,推进我市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开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市创建,建立全民行动体系,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等专题学习内容等方式,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抓好生态环保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省级全面统筹谋划不够、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牢记******作出的“真正把生态系统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保护好”“守护好一江碧水”“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展现新作为”等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担负起保护湘江源头的重大责任,全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切实推动******对xx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锚定在全省版图中增加xx分量的目标,加快建设“三区两城”,着力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奋力建设现代化新xx。

(二)坚定信心,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严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抓好长江流域精细化分区管控。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历史遗留重金属、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推进湘江岸线生态修复,巩固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落实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有效恢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三线一单”监管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全面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体系,推动生态系统功能整体性提升。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砂石土矿专项整治、绿色矿山创建和尾矿库治理,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积极履行有关生物多样性国际公约,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严格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建立xx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数据库。

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范已建设施运行。强化全市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解决雨污合流、污水溢流问题。建立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优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配套设施,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合力。

(三)聚焦重点,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按照整改方案,统筹推进***、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问题和省级日常督察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适时对问题整改组织“回头看”“回头查”“回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饮用水水源应急能力建设。开展水污染物减排,进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完善城镇污染治理,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优化生态流量保障,加强工业、农业节水,转变高耗水方式,优化调度水资源,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动湿地、河湖生态恢复,加强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

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和控制,强化重点行业n0x、vocs深度、科学治理。

落实扬尘污染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治理。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控制。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使用。加强秸秆燃烧、餐饮油烟其他面源污染控制。持续开展夏季臭氧和特护期强化帮扶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

建立土壤信息系统,推进土壤生态环境监管,开展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建立xx市土壤环境和污染土壤数据库,加强污染源、污染地块的监管。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和管控,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加强土壤和重金属项目过程监管,大力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推进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全面整治农村生活污染,加强农村黑臭水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禁养区管理,严控农村种植污染,提倡科学施肥、科学用药,推广采用生物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

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聚焦抓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生态环境历史欠账等重点,将重点、难点任务纳入“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坚持按照“一月一调度一通报、一季一督导一帮扶”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调度督导,视情采取预警、通报、督办、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等推进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精心包装项目,主动向上汇报衔接,争取项目资金,建立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库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充分发挥社会积极性,通过ppp模式等调动社会资本,多方筹集资金参与公益环保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湘江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滨江新城段)、湘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零陵-祁阳)、湘江中心城区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十大生态环保项目。建立健全生态环保项目长效管护和运营机制,切实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优化升级,培育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积极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研究制定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能源、建筑、交通、工业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升级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推广清洁能源生产和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增强对极端气候应对能力。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常态化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体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

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上马,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践行“光盘行动”、绿色低碳出行,鼓励绿色消费。推进绿色生活设施建设,提倡绿色居住,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活动。

(五)服务发展,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四严四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督察、执法、审批、监控、监测、信息等能力建设,推进环保督察智能化信息应用。抓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推进综合执法职责职能和队伍整合。加快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推进数据汇聚与共享。

严格按照《xx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强化日常执法、照单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聚焦生态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贯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加强排污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把关、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机制。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

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监测站网布局,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提升各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补齐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水生态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等监测短板。认真实施“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空气、地表水等监测站点与国省联网共享。加强监测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开展重点地区污染整治,加强推进历史遗留重金属渣污染治理,实现工业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开展涉铊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强化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围绕国家政策支持重点和保护湘江源头重点任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生态环境资金投入作为基础性、战略性投入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强转移支付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相衔接。完善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税收、价格等政策,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等,加快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强生态文明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绿色发展法律和政策保障,完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深化生态环境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监管监测以及信息化能力建设,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引导和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xx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统一调度、统筹推进等日常工作。市直牵头督导单位(排第一)具体组织对相应问题的督办、帮扶和验收销号工作,配合督导单位按要求参与。整改督导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市整改办”)牵头,案件查处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宣传报道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市政府各明确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整改协调有关工作。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市、县两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范围内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市领导包县市区督导。按照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原则,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所联系县市区的反馈问题包县市区督导,分管行业部门的市政府领导对所分管行业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导,督促县市区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县市区和市直牵头督导单位要对所涉问题明确领导包案负责。

(三)强化督办落实。建立整改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督办,按照督察组要求,在上报整改方案6个月内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加强协调联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加强指导帮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帮助解决,对在整改工作过程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的单位,实施警示约谈、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约束措施,全力助推问题切实整改,效果长期巩固,确保污染问题不反弹。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结合我市财力,增加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大督察整改资金政策支持,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销号管理。印发《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级核查销号工作规程》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流程,规范问题整改核查、验收和销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承担起反馈问题整改销号主体责任,按照“生态修复、污染消除、群众满意”的总体销号标准和“初审、公示、申请、核查、备案”的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

(六)强化信息公开。根据督察组部署安排,充分利用“一台一网一报”及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进展。建立市、县市区宣传联动机制,全面跟踪各县市区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报道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深入宣传整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全程参与整改监督工作,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七)严肃责任追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在督办过程中发现整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整改成效差以及不能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到位等需要追责的,先行调查形成追责建议报告,移交市纪委监委。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谎报虚报瞒报等情况,由市直牵头督导单位调查形成追责建议报市整改办,市整改办核实后,移交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追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推进整改。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切实发挥好追责问责以一儆百的震慑作用。

附件:xx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

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对于全省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志认为xx省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对长江大保护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清,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仍有欠缺。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真正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有的进展滞后,有的标准不高,有的销号把关不严,有的整改过程中又出现新的问题,督察整改仍然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生态文明思想,对长江大保护等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有效形成,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

主体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各县市区(含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管委会)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整改措施:

将***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常委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党校主体班等专题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及时学习领会党***、国务院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切实用***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措施到位、工作推进到位。

2.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多种会议形式,研究解决影响和制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编制、投入等重大问题,提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严格实行“属地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原则。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划分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机关单位在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中的评分比例,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强化压力传导。

4.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解读政策法规、普及理论知识、介绍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制定出台年度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通过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分级、分步、分段推进解决,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主动担当作为,统筹谋划,全力推进城镇雨污合流、重金属污染、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确保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见行见效。

深入贯彻落实******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长江保护法以及国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方案,包装实施一批长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深化湘江、潇水系统治理。

加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省交办督办问题整改力度,对已整改销号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加快推进。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警示、通报、督办、挂牌督办、约谈、区域限批、移交问责等,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xx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挂牌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及市级销号管理规程等,健全整改销号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成效。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二、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未深刻领会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有的说起来重视环保,但一到关键时刻还是为项目让路;有的还是重显绩、轻潜绩,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xx市为引进吉电长乐光伏项目,在项目尚未获得任何行政许可情况下,主动协调调整区域用地规划,默许企业毁林占地。

整改目标: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xx市xxxx光伏项目违法行为为鉴,举一反三,严禁光伏项目破坏林地、耕地。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新发展理念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系统思维,在研究制定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时,统筹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各方面均衡发展,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底线。

3.发挥考核考评“指挥棒”作用,积极做好对县市区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引导各地更好贯彻新发展理念。

充分发挥约束性指标的引领管控作用,强化指标调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在2021年12月31日前,组织对全市所有光伏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发现有破坏林地、耕地的行为,及时禁止建设,并责令进行生态修复。

6.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三、xx市为了开发湘江源森林公园旅游资源,忽视湘江源头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申请降低xx公路涉及的保护区域等级,方便湘九公路项目顺利通过审批。

整改目标:恢复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蓝山板塘县级自然保护区原有范围,加强湘江源头生态保护。

主体责任单位:蓝山县委、县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部门:市林业局

市直配合督导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广体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林业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思想学习教育,认真汲取湘九公路建设的教训,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好***生态文明思想和******“守护好一江碧水”等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

严格按照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和板塘县级自然保护区原有边界进行管理。

湘九公路长铺至高塘坪段中的k29+095.19-k29+211.65段为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范围,至今未动工建设,该段不再进行修建,将终点桩号定为k29+095.19。

待建的湘九公路高塘坪至宁远段目前已经升为国道g647,重新对该路段进行立项和选线,避开自然保护地范围进行设计。

依据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整治湘九公路施工过程中的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取土占地等违法违规现象。在后续工作中加强日常监管执法,落实严管重罚措施,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源头生态。

对失职失责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四、存在“两高”项目上马冲动现象。根据xx省2021年3月21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情况表,xx省“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共计33个,预计新增能耗约473万吨标准煤。督察发现,xx省仍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持续建。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开展“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严禁新上不符合要求项目。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落实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xx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通知》要求。

组织对“两高”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建立“十四五”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和台账管理。

对拟新上“两高”项目,深入论证项目可行性、必要性,严格实行能耗、煤耗、碳排放减量替代。

4.严格“两高”项目节能审查,在能耗限额准入值、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必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5.严禁擅自开工建设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两高”项目,对未批先建或未按能评批复要求建设的“两高”项目进行节能监察,并按要求督导抓好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五、xx集团xx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未进行能源技术评价就已开工建设。

整改目标:完善xx集团xx石灰石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能源技术评价及审批手续。

主体责任单位:xx县委、县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国资委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成立由市县相关部门、xx瑞和钙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抓问题整改。

2.按照严控“两高”项目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评估项目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碳排放、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质量影响,依法依规完善节能评审等相关手续,获得能评批复后再复工。

3.将项目纳入重点监察对象,同步配套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开展扬尘治理不到位、生态恢复进展缓慢等生态环境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六、化解过剩产能不够有力。

整改目标:积极化解煤炭、水泥、钢铁等过剩产能。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1.根据国家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钢铁、水泥、煤炭等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把好入口关,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项目。

3.认真抓好国家有关“去产能”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对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进行监察,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工作的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主体责任。

4.根据工信部和我省产能置换有关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要求,严格落实和执行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5.对全市钢铁去产能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和“回头看”。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七、省级全面统筹谋划不够。

xx省对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统筹整合部门力量、项目资金力度不够,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完善,对市州、县市区指导帮扶不足。同时,部分地方一定程度上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落实不到位,一些重点任务标准不高、进展较慢。谈话中,一些省直单位领导反映,部分市州、县市区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能力不够,导致重点工作进展缓慢;而部分市州同志则认为,规划、政策、资金等资源均在省级层面,该规划的不规划,该指导的不指导,该投入的不投入。

整改目标:强化统筹谋划,克服“等靠要”思想,统筹整改部门力量和项目资金力度,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解决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的能力和效力,将省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财政局等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绿色转型。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及时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

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的通知》,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属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环境保护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

按照《xx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2022-2025年)》,系统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突出尾矿库污染防治系统治理,2023年12月31日前分阶段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改造到位,基本消除环境风险。按省规划要求,全力推动全市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加强尾矿库闭库安全风险防范和监管,拟闭库的抓紧推进闭库治理和生态修复,已闭库的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环境监测,及时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加强督导调度,压实整改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八、xx省没有组织力量对矿涌水进行技术攻关,导致各地采取的技术路线差异很大,工程费用和整治效果也大相径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轻信企业推荐,选择“不接地气”的治理工艺,耗资巨大,持续性不强。

整改目标:摸清矿涌水底数和特性,因地制宜,优先合理选择利用省推荐的技术路线抓好矿涌水整治。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1.对历史遗留矿山矿井涌水进行逐一排查,摸清隐患并建立台账,特别是对遗留下来的坑塘、低洼存水区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

2.对新设的井下开采矿山加强监管,要求矿业权人严格落实行业相关技术准则和要求,确保不出现矿涌水。

3.按照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的矿涌水处置技术路线,加大矿涌水整治力度,对涉及重金属超标严重的矿涌水,立即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加快推进整改;对不涉及重金属超标的矿涌水,经科学论证后,采取合适的治理措施推进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九、部门责任落实不力。对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底数不清,测算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缺口为1900吨/天,但督察核实,仅xx、xx、xx三地生活垃圾处理缺口就超过2000吨/天。本应于2018年年底编制完成的xx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直至2019年年底才完成,推迟近一年。且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应于2020年实施的38个项目中,截至此次督察进驻,xx市xx县、xx市平江县、xx市等10个项目尚在开展前期工作。《“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上报称该项目标任务已完成,但督察发现,xx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共10个,处理能力15250吨/日,仅占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39.42%。

整改目标:摸清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底数及处理能力和实际处理规模,加快推进祁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深入调查、准确测算全市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摸清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能力和实际规模;加强与省住建厅衔接,统一数据统计口径。

认真落实《xx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强垃圾填埋场,特别是渗滤液治理,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提高垃圾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

进展滞后的xx市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6月30日前主体工程开工,力争2023年底完工。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十、生活污水收集缺口大。全省雨污合流制管网达8400公里,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38.6%,导致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普遍达不到设计标准。2020年,全省161座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中,进水c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达38座。

整改目标:逐步降低合流制管网占比,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到2025年,合流制管网占比明显降低,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成效明显,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结合全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50公里,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下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或达到60%。

开展管网普查,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到2023年12月底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城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

督促指导进水cod浓度低于100mg/l的xx市向家亭污水处理厂、宁远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双牌县污水处理厂、道县污水处理厂、江永县污水处理厂、新田县污水处理厂、江华瑶族自治县青翠山污水处理厂、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改方案,逐年分批推进实施雨污分流改造、老旧管网修复等工程项目,到2025年12月底前,8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

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落实全省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污水管网改造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发布的长沙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高达100.92%,前后两次向督察组报送的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数据存在明显出入,工作不严不实。“十三五”期间,全省老旧污水管网改造没有完成规划任务。

整改目标:补齐“十三五”老旧污水管网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欠账;到2025年,污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或达到60%。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结合全省“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旧城区逐年推进雨污分流改造,2025年12月31日前,全市城市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250公里,合流制管网占比逐年下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或达到60%。严格数据报送和审核管理,落实排水管网数据抽查核验制度,对数据底数不清、弄虚作假的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开展管网普查,基本摸清排水管网底数;建立排水管网gis系统,对排水管网实行数字化、账册化管理。到2023年12月底前,设市城市(xx市、祁阳市)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2024年12月底前各县城基本完成现有排水管网排查,完成gis系统建设。

出台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文件,实施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五年攻坚行动,落实全省房屋市政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逐步补齐排水管网短板。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十二、农业面源污染管控不力。xx是农业大省,水稻产量居全国前列,农药、化肥施用量大,面源污染突出。

整改目标:完成《2021年xx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或负增长。建立健全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台账。

主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农业农村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测土配方施肥、抽样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经费,对绿肥生产、机械深施肥、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替代化肥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措施的示范推广进行专项扶持。

制定印发xx市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细化各项措施,完成《2021年xx省深入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农业农村部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力度,强化取土、测土、田间试验、施肥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强化基础数据的应用指导和专用配方肥的推广应用,为当地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测土、配方、配肥、施肥等个性化服务。

创建祁阳市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市。各县市区要创办精准施肥、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秸秆还田等为主要内容的化肥减量示范样板,切实抓好配方肥应用、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技术措施落实落地。同时,祁阳市要实施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积极推广畜禽粪肥还田(林、果、茶)利用。

要继续发挥传统技术优势,成立科学施肥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发放施肥建议卡和宣传画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施肥理念,做到测土配方施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依托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专家系统(app)和xx农业“12316”等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开展科学施肥技术咨询服务。

市统计部门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农用化肥统计制度,加强两部门统计人员培训,规范数据来源,规范化肥使用量统计方法、统计口径,统一使用调查结果,确保数据真实一致。

制定《xx市化肥减量工作考核办法》,对县市区化肥减量工作进行考核,同时,按照省级抽查、市级核查和县级自查的方式,对化肥减量工作实行定期督查和定期通报。

整改时限:2022年6月30日

十三、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全市9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得到有效治理,不发生渗漏、直排问题,杜绝超设计能力填埋现象发生。

主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城管执法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邀请省专家对全市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排查,针对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填埋场运营管理,确保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污染环境问题发生。

参照xx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与运行评价标准及《xx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运营及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所有运营填埋场定期开展评价,实行挂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

全市9座填埋场全部联网至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环保在线监控平台信息共享,提高监管能力。加强各填埋场工作人员运营管理培训,提高基层管理能力。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防止反弹)

十四、部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进展迟缓。

整改目标: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进展加快。

主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

牵头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积极申报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建立历史遗留涉重废渣项目治理整改落实台账。

将历史遗留涉重废渣治理项目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清单内容,对完成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进展滞后的、推进不力的、敷衍应对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或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组织帮扶工作团队,开展帮扶指导,及时解决项目推进工程中的难点、堵点。2022年完成已入库并获得***专项资金分配的xx县紫云片区老龙涧南部区域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蓝山县荆竹乡历史遗留含砷废渣处置工程等10个土壤污染治理项目的施工、验收。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历史遗留涉重废渣项目整治。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十五、矿山开发生态环境问题严重。xx省矿山数量多、规模小,现有在产矿山3600多座,超过九成矿权面积在0.1平方公里以下,没有规模效益,也无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部分在产砂石土矿未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越界开采、侵占林地、超规模开采等问题普遍,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不理想。一些砂石土矿也含有高毒性的重金属,衡阳长风石材场、恒兴陶瓷原料厂、金信陶瓷原料厂等企业场区积水中,均检测到较高浓度的汞、铊,在管理上还没有引起重视,矿权设置的前置条件还没有考虑矿产成分。

整改目标:加大矿权整合力度,按省指标严格控制矿权数量,完成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违法采矿行为查处到位,生产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完善矿权设置条件,加强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管理。

主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落实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既定目标,关闭退出一批资源储量小、环保或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矿山,2021年底,我市砂石土矿采矿权数量控制在136宗以内。关闭退出砂石土矿做到注销到位、设施拆除到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关闭验收,暂时完成不了生态修复任务的,编制生态修复方案,明确生态修复责任主体和完成期限。

规划面积不低于0.1平方公里的开采区块占总数85%以上,生产规模30万吨/年以上的砂石土矿占总数的85%以上。

对拟保留矿山,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订具体整治措施,在2022年底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对新设采矿权,在出让合同中明确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结合打击非法采矿采砂“霹雳行动”,铁腕整治无证开采,严厉打击越界开采、侵占林地、超规模开采、“三废”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拟新设矿山开展矿产成分分析,加强含有毒有害重金属矿山的排污检测。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和储量核实报告中有毒有害元素分析内容的审查,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理提出要求。对因有毒有害重金属成分导致无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坚决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从源头防范重金属污染。

生产矿山全部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组织开展年度修复任务验收,对生态修复任务验收不通过的,不予办理采矿登记手续。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十六、全省各类废弃矿山达6950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率不到45%,部分修复工程浮皮潦草。督察还发现,大部分废弃矿山没有按“谁开发、谁治理”要求实施后续治理和生态恢复,生态修复保证金标准低,基本没有起到多大作用,最后都由属地政府兜底埋单。

整改目标: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60%,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主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市长

整改措施:

对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开展核查,明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摸清家底现状,2022年3月31日前,科学编制《xx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2021-2035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清理历史旧账。按照省行动方案,压实有关主体修复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和“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建则建”的治理方式,分类分步推进修复治理。到2025年底,全市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修复率达到60%。

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所有新建、在生产矿山按照规定缴存核定基金,并严格落实基金三方监管规定,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要求实施矿山生态修复。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二七、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xx省产业结构层次偏低,重化工占比较高。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中,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仍然接近30%,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为28.5%。

整改目标:冶金、有色、建材等原材料行业营收占比、六大高耗能行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逐年下降,减少结构性污染。

主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市直牵头督导单位:市发改委

市直配合督导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

牵头督导市级领导:分管市发改委副市长

整改措施:

2021年8月31日前,在全市“十四五”总体规划和工业发展规划、产业园区规划中明确打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农产品精深加工、轻纺箱包制鞋、先进装备制造六大制造产业集群,加快推进现代金融、现代物流、文化生态旅游三大服务产业,降低高能耗行业比重。

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工作的领导和督促落实,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担负主体责任,履行职责,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9月30日前,对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处置。

坚持立行立效,把好入口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高能耗项目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一是抓好“5个10”工程。2021年重点抓好246个重大产业支撑项目、30个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31个重大产品创新强基项目、引进30名关键人才、20个500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四

2008年,全县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适应国家宏观政策形势,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有效提高了国土资源保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服务中心,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针对近年来国家土地审批从严、指标从紧的新情况,我县较好地处理了保护与利用、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支持经济发展与保护农民权益的关系,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努力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有力保障了全县重大重点项目的土地供给。去年,我县公开出让建设用地36宗,面积3793.1175亩;依法报批建设用地3625亩,有效保障了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坚守红线,确保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国策意识,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按规划用途进行用地预审,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坚持“占一补一”,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全县基本农田保有量继续稳定在67400公顷,实现了我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上下联动,全面开展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全面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土地资源保护更加规范。2008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协同配合、积极参与,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土地违法案件立案5宗,面积48.94亩,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行政责任3人。各级土地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乱占滥用行为明显减少。

(四)打纠并举,深入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了全县砖瓦企业无证开采和越界开采等行为,强行拆除了12家占用耕地取土的砖瓦厂。积极推进了资源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了管理支撑能力。深入开展了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抓好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实施征地拆迁,维护了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规范行政审批和交易行为,夯实了工作基础,提升了管理支撑能力。

同志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方面,建设用地保障难度进一步加大。我们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用地需求逐年增长。基础设施要建设,城市要发展,项目要落地,都离不开土地的承载和支撑。而当前土地审批制约因素越来越多,门槛越来越高、成本也越来越大,“从严从紧”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的总趋势、总调子,而且这种趋势、这种调子会更严。另一方面,违法违规用地问题较为突出。一是用地观念落后。乡镇和单位依法依规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意识不强,农民建房占用耕地现象十分普遍。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到位。个别乡镇、部门不按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批先用、违规用地屡见不鲜。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违法用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等等。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完成,影响到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们一定要面对现实,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最严格的措施保护好国土资源、管理好国土资源。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速崛起、追赶进位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突破年”,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要紧紧围绕“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主题,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切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服务。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用地。一是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的责任。耕地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我们承担的责任。去年6月1日,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规定,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对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警醒。今天的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县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各乡镇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土地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措施,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保护任务。要扎扎实实做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按照项目设计和管理的要求,加快工程进度,管好项目资金,确保项目质量。二是要依法依规用地。各乡镇、开发区在用地过程中,要把握一条原则和最基本的底线,所有拟使用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今年,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只有南新和蒋巷的批了下来,向塘也只是有望通过,其他乡镇今年通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明年如何,大家谁都不清楚。所以,再三提醒大家一定蹦紧这根弦,出不得任何差错,谁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三是要尽力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强度。国土、建设部门要根据土地利用和项目建设实际,分门别类制定单位面积土地的投资建设强度标准,尽量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四是要努力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摸清存量闲置土地数量。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要依法处置闲置土地。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要加强农村建房用地规划,大力推进“空心村”治理,盘活闲置宅基地。

(二)紧扣第一要务,着力保障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发展,实施突破发展是我们的第一要务。一要千方百计,全力保障。建设用地要优先保障重大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廉租房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力争把有限的土地用在最需要的地方。要继续实施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和土地开工整理项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精心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二要及时报批,强化监管。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预审,从规划用途、用地规模、产业政策等方面严格把关。要加强土地批后的跟踪管理,狠抓项目落实,防止出现新的浪费土地的现象。相关部门要做好预测,干好今年,思考明年,超前考虑,及时报批,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三要吃透政策,创新机制。要紧紧围绕保障发展的需要,用足用活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我们工作在一线的干部,特别是乡镇主要领导,对国家的土地政策、运作方式务必要认真学、深入学,学深学透,成为国土资源业务方面的专家。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如果领导干部不懂国家土地政策,对工作而言,难有作为;对个人而言,也极容易犯错误。同时,要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常抓常管,才能巩固成果、抓出成效。一是要扎实开展砖瓦厂拆除工作。从去年5月份开展专项整治以来,计划三年内拆除所有非法砖瓦厂。去年乡镇计划拆除18家,目前已拆除12家,还有3个乡镇6家砖瓦厂未能拆除。而今年任务更艰巨,计划拆除35家。这就更加要求各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计划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要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在资源整合过程中,要科学规划、加强政策指导,研究和解决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三是要加强矿产开发管理。要加强对矿权审批的监管,大力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凡发现弄虚作假,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抓好土地调查和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基础业务建设步伐。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各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国土资源部门要配合好承办单位,加快进度、严把质量,突出重点,及时完成土地变更登记,汇总调查成果,确保10月31日全国统一时点变更土地调查成果的现实性与准确性。同时,要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依规报批。

(五)加强土地法制宣传,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要把执法监察工作作为从严管理的重要举措,下更大的力气加以推进。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出台的土地和矿产资源新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为做好国土资源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要强化执法监察。国土部门要加大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司法等部门联合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和非法交易等违法案件。要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严格落实分级划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城镇交通沿线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事前防范,以巡查促保护。要加强案件查处,对发现和掌握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不能仅仅停留在交罚款、补办手续上,对非法占用的土地,该收回的要收回,该复耕地要复耕。对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坚决杜绝有案不查,违法不纠,执法不严的现象发生。三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各级领导一定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务必做到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尤其是基层国土所要充分发挥职能,行使好监管权力。

国土资源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对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一抓到底,决不松懈。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国土资源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部门务必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着眼大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县的国土资源工作。

二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是严格土地管理的主体,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把是否珍惜土地、集约节约用地和有效保护基本农田作为考核乡镇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在靠实责任的同时,要真抓实干,努力做到领导要“真抓”,干部要“实干”,确保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有结果、有成效。

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和自身修养,肩负起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规范管理的神圣职责。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不断改善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国土资源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面对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县上下要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把全县国土资源工作提上一个新的更高水平,为加快推进“四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从严从实开好****党组领导班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转发中共***纪委机关、中共***组织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等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让***生态文明思想在****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时间:拟定于2022年1月**日(会期1天)

地点:****党组会议室。

(一)出席人员:****党组班子成员。

(二)邀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领导到会指导。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同志主持。

(一)****同志通报会前准备情况,并作会议动员。

(二)****同志代表院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

(三)院党组班子成员从****同志开始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深刻进行自我批评;每一位党组成员作自我批评后,由其他党组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束后,被批评同志作表态发言。

(四)到会指导的领导作点评。

(五)****同志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一)深入进行学习研讨(2022年1月21日前)。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认真组织学习***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情况反馈会精神,重点学习***法治思想、******在党的******、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等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学习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共***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党***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围绕学习******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论述,结合省委常委会“五个作表率”相关要求,拟于年12月28日组织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五个作表率”专题学习教育,每名党组班子成员对照“五个作表率”

要求撰写自我剖析检视材料。编印《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资料汇编》,供个人自学。在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行动基础。

(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1年12月下旬至2022年1月上旬)。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围绕通知明确对照检查的五个方面,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律师和案件当事人代表,省级有关单位,各中级法院,本院干警、老干部等意见建议。重点听取对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并进行认真梳理,向班子成员及时反馈,作为查摆问题、落实整改的重要依据。

(三)扎实开展谈心谈话(2022年1月20日前)。落实“四必谈”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谈心谈话要开诚布公、触及思想,进一步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建议,做到“六个谈透”(班子问题谈透、本人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产生问题的原因谈透、改进措施谈透)。防止泛泛而谈不聚焦,防止只谈工作不触及思想,防止把谈心谈话变成简单交换会上批评意见,通过广泛深入谈心谈话,营造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四)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5日)。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时,要紧扣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围绕重点查摆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把班子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撰写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材料,既摆事实讲情况,又深入剖析根源,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1.对照检查情况。要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一是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决策部署;二是牢记党的使命宗旨,站稳人民立场;三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开展“湖泊革命”;四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五是强化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推进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原因剖析。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结合对照检查情况,从立场、品质、能力、意志上剖析问题根源。

3.整改措施。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院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于2022年1月6日前报****同志审阅,经****同志审阅后于1月7日报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审核。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2年1月26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院党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以动真碰硬、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对党、对事业、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打扫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灰尘,增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批评要开门见山,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防止以讲道理代替摆问题,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事例,针对问题、触及思想、触动灵魂,相互批评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和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班子成员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六)抓好问题整改落实(2022年1月26日以后)。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要针对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查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完善整改措施,防止说归说、做归做。要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治已病”又“防未病”,健全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要坚持开门整改,整改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召开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是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的重要举措,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求和程序步骤,坚持从严从实要求,克服敷衍应付,集中精力,全心投入,确保会议开出好效果、高质量。

(二)做好充分准备。会前要做足准备工作,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问题原因,科学制定改进措施;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奔问题,不穿鞋带帽,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扎实基础。

(三)发挥表率作用。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督促把关作用,对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坚持统筹兼顾。针对年终工作多、任务重,民主生活会要求严、标准高、时间紧的特点,科学统筹开好民主生活会与推进年终各项工作落实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做好充分准备,周密安排会议,统筹兼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双促进,确保2021年工作收好尾,2022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分别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分别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一并作对照检查。

(五)及时上报情况。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要将(1报告6附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清单、党组班子整改方案、班子成员整改清单、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情况报送省委,同时抄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主动接受上级督查。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六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安排和部署我县的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刚才, 朱好生同志宣读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谭雄登同志宣读了全县规划区内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借此机会,就全县今年耕地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执法监察及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清理整治等几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也是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5万多亩。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几年来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辛勤努力。

一是要深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土地资源方面: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低于全国1.39亩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到2010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402620.55亩,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了6528.5亩。耕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降低,耕地和人口的逆向发展,加上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现状,将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是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土地资源是我县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资产。今年是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之年,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之中,用地指标和占补指标的保障将直接影响我县项目建设步伐,再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土地都会无法落地生根。因此,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土地卫片执法已成为常态化,违法用地超过当年新增用地的15%必将问责。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地方调控土地资源的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任务必然更加繁重,用地保障的担子非常重、责任非常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服务要到位、秩序不能乱。

2011年,是全面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行为集中整治等各项任务极为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这里,我着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地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摸清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化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及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非常重要,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一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调整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全县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二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透明程度,这就需要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农田界桩和标志牌建设;三要全面查清基本农田每一丘块的土地质量和村、组、农户保护责任人的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提高基本农田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管理程度;四要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目前我县虽然已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但时间仍然很紧,只有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才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方案里对这块工作有具体地安排部署,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近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而目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率,浪费土地资源,为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底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后将调查摸底情况于明年3月底前上报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由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非本村户口人员占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用地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土、规划部门对农村宅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非宅基地须拆除的分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乡镇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强拆一批、限期自行纠正一批和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人员。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严重失职的各级干部和带头非法占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依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整治期间仍违法购置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房的党政干部,由监察局介入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土地集中执法是打击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指标,成立了土地集中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有关单位要提一步提高对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地集中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护耕地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集中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扎不扣的落实到位。

今年年初,县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每年至少要开展2次以上的土地集中执法活动,现在到年底也只有40多天了,没有开展违法用地集中整治的乡镇,要选好典型,绘好图纸,量好面积,拍好照片,拟定拆除非法建筑的请示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统一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乡镇在筛选执法对象时,要选情节严重,群众意见大,影响较坏的违法户,不能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县政府批准拆除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牵头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中心所和当地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各乡镇要加强对集中执法活动的宣传,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广电局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活动结束后,要将执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和报送有关资料的,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三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及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各乡镇做大量的工作,动员村组负责人到实地去调查摸底,下一线去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村组民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村组负责人支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动员民众参与举报,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部署的三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当前乃至长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共识。要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服从大局,积极支持、主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经费保障、违法用地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我县在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乡镇项目建设用地、搬迁安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组织集中执法的基础上,对境内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完善乡镇建设项目、公路拆迁安置、因灾搬迁等用地手续,严禁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安置等各种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买卖土地等。要提高认识,以坚强的领导,负责的态度,做耕地保护及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发生土地违反法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确保耕地红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全县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做新的更大贡献。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七

xxxx年,区自然资源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建设“精致城市·幸福x”首善之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着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以保障发展用地为核心,全面优化建设用地管理。一是做好重点项目报批。开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点项目组卷工作,完成了xxxx亩建设用地组卷上报,为sxxx威东线田和至温泉段改建项目、青荣城铁二次征地项目、九华路隧道、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四海酿造生产等重点项目做好保障。二是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为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率先向省厅报送了《x市xx区xxxx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x月xx日获得省政府批复。目前,列入成片开发的工业性项目、公益性项目已获得省政府批文,x世茂集团康养产业园项目、华侨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等x宗经营性项目用地正在积极组卷。三是加大供地力度。截至目前,出让经营性用地xx宗、xxxx亩,出让价款亿元,工业用地xx宗、xxx亩,出让价款亿元,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赴禹城市、xx县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我区入市条件和方式,拓宽用地空间。目前,正在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入市前期相关基础性文件。五是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协调各镇街和规划等部门,有序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全区共有批而未供土地xxx宗、xxxx亩,今年处置任务为xxx亩,截至目前,批而未供土地完成处置xx宗、亩;今年闲置土地处置任务为亩,截至目前,闲置土地完成处置亩。组织起草并印发实施了《xx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指标》,推进了工业用地集约利用。六是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三调专项调查及验收工作。xxxx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共计xxxx个,重点对新增耕地、林地和违法建设用地等进行逐图斑审查,在全市率先完成成果上报并顺利通过国家核查。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专项调查工作,涉及城镇开发边界、耕地后备资源等x项调查,于xx月xx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作为县级代表在省级验收会做典型经验交流。七是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累计收集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xxx个,经征求专班职能部门意见和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进入解决名单的企业xx家。目前,已牵头完成xx家企业会签工作,并协调办理了不动产证,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二)以维护国土安全为核心,着力抓好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强化耕地保护。x月xx日,会同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实施《x市xx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制作镇街、村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示意图,强化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意识。积极搜集线性道路、现场照片等基础资料,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工作,已报省厅审核。完成xx镇洛西、xx镇所前泊等x个土地整理项目入库和xxxx年高标准农田补录工作。扎实开展耕地图斑核查工作,实地核查图斑共xxx个,已通过核查系统上报市局。二是严厉查处整治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健全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等文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健全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通过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开展,立案查处破坏耕地违法案件x宗,耕地面积亩。今年国家提取我区卫片图斑xxx个,面积亩,涉及新增违法占地建设图斑xx个,均已按程序依法作出处理。三是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对列入三年行动方案且已完成整治的xx处矿山,做好绿化收尾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栽植各类苗木xxxx株,并做好管护工作。xxxx年完成新增x处废弃矿山修复工作,修复面积xx亩。四是做好测绘管理工作。对x大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等x家单位开展测绘资质监督抽查,并完成辖区内x家测绘中介机构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材料的核实审查工作,促进了测绘资质单位规范化运营。完成了“xx地理信息平台”系统一期开发工作,解决了坐标系不统一的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了出图作业自动化,缓解了出图作业人力不足的矛盾。

(三)以创新工作机制为抓手,扎实做好机关建设工作。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思想建设作为重要基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员大会x次,支部委员会议xx次,党小组会议xx次,党课x次,主题党日活动xx次,组织党员干部赴天福山红色胶东展馆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感悟,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传承红色基因。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xx份,落细、压实各方责任。规范了议事程序,凡涉及决策事项、物品采购、资金支出等情况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支出等均列入党组会议研究,同时详细做好会议记录,今年以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xx次。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共向区纪委报告备案xx项。三是抓好意识形态建设。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x次,研究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xxxx年,区自然资源局将深入学习贯彻^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持续攻坚突破,狠抓落实,全力建设现代化幸福x首善之区。

(一)坚持节约集约,服务保障用地。一是项目化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要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开工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我局将积极与上级对接,确保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二是加大供地力度。做好xxxx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计划编制,科学合理确定xxxx年供地总量。积极配合镇街做好土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跟踪解决项目用地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项目早日开工。三是开展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以专项考核为抓手,充分调度各镇街积极性,制定针对性盘活方案,确保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顺利完成。四是推进资源调查。开展xx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各类资源利用现状。推动第三次国土调查各类成果应用共享工作,配合市局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xxxx年拟试点开展河流湖泊等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八

(一)坚持务实创新工作,全面落实党建责任。按照“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要求,坚持将党建作为所有工作的“总抓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树起奖优治劣的正确导向。

(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制度。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强大动力,真正达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标,确保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积极推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紧扣时间节点,在与市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基础上,加快推进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片区规划、各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工作,传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2022年年底前编制完善我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大纲形成报批成果,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二)配合推进重点片区规划编制和控规调整。协助开展东辛片区、管具公司、钢木材市场、石油大学等片区控规调整工作,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文章,让规划更接“地气”。

(三)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科学合理安排增减挂钩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继续推进龙居镇蒋家村等6个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调剂及牛庄镇东范村、西范村、史口镇林家村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力争2022年完成项目清零。推进实施东营区2020年度六户镇土地整理项目、史口镇土地整理项目、牛庄镇谭家片土地整理项目,力争于2022年完成项目验收。在全区推开耕地保护“田长制”,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三、强化自然资源供给,着力保障全区重点任务攻坚

(一)持续做好土地“文章“。一是积极推进东营区中心城区房地产供应计划。提前谋划做好供地前规划调整、指标预留、土地征收等前期工作,结合开发地块规划情况、功能定位及项目要求,合理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按时序要求完成挂牌出让。推行片区综合开发、规模化供地,通过对我区房地产市场综合研判,合理确定年度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增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优化我区经营性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创新用地供应方式。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按计划做好推进和项目遴选工作。完善“标准地”工作制度,以投入强度和产出水平实施差别化资源配置和用地政策支持,推行完善弹性出让、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等多种供应方式,尽快推行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用地成本。三是精准保障市、区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项目用地指标需求,有序推进高铁片区、潍坊路、西六路、德州路等市、区重点项目用地。四是加速存量用地盘活。强化督查考核,攻坚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土地、拆迁收储土地处置,特别是岩土公司、东辛特车大队等油田工矿厂区迁建改造,批而未供调整利用等工作,为西城更新发展、园区新产业提供用地保障。

(三)持续抓好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以提高转移登记率和税费追缴率为重点,落实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减免政策,加大应缴未缴税费清欠力度。强化司法衔接和配合,加强催缴力度,对拒不配合处置和缴纳处罚金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启动司法程序追讨。

(四)持续落实东营区城市地质调查及地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一是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东营区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综合利用现代化地质调查手段,开展地质资源、环境、空间等多要素城市综合地质调查,补齐城市地质工作短板,查清城市地质结构、地下空间、地质资源和环境状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城市绿色、集约、智慧发展提供地质保障。二是2022年4月底前,完成东营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通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全区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建立地质灾害“一库两区划”的防灾减灾体系,在完成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的基础上,提供准确可靠的有关数据,为全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打下基础。

四、强化法规监察,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运用好“空天地”一体化执法系统,实现执法数字赋能。通过健全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监管系统,逐步实现“全覆盖、全要素、数字化、实时化”自然资源执法监测监管要求,推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由“事后发现、被动查处”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监管伴全程”转变。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奖惩制度,倒逼自然资源依法使用,充分运用遥感和信息技术,推进动态巡查常态化。

(二)实现卫片执法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和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双清零”。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突出重点任务,强化有效举措,以“零容忍”的态度,按质按时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努力实现“保发展、保红线、保权益”的目标。

(三)加强执法检查。结合省、市耕地保护督察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力开展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自然资源卫片执法,严控新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大非法占地、非法采伐、非法勘查等行为的立案查处和依法打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做好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结合影像数据、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对违建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十九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安排和部署我县的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刚才,朱好生同志宣读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谭雄登同志宣读了全县规划区内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借此机会,就全县今年耕地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执法监察及规划区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清理整治等几项工作谈三点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第一年,也是我县国土资源工作任务最重、压力最大、成效最突出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国土资源系统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国家级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新增和改造耕地5万多亩。我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闸门,层层落实土地资源管理责任,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努力拓宽补充耕地渠道,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手段,土地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我县耕地保护工作连续几年来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依法监督和大力支持,得益于广大国土资源干部职工辛勤努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耕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耕地保护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乡镇没有把耕地保护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思想重视不够,态度消极被动,耕地保护工作只停留在会议上、口头上、文件上,使耕地保护工作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丢掉”的尴尬境地。二是耕地保护目标履行责任不到位,耕地保护共同责任问责机制尚未完善,没有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国土部门单打独斗,孤军奋战。三是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工作不到位。划定的基本农田未集中连片,整体质量不高;基本农田具体丘块土地质量不清,保护责任人的信息不明;基本农田调整随意性大,补划不到位;基本农田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动态掌握基本农田变化状况的手段不足,很难适应现代土地管理的要求。四是农村个人违法违规建房屡禁不止,甚至有开天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行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严重。

一是要深刻认识我县国土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土地资源方面:我县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0.8亩,低于全国1.39亩和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8亩的人均耕地警戒线。到2010年末,全县耕地总面积402620.55亩,与2005年相比净减少了6528.5亩。耕地在减少,而人口却在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降低,耕地和人口的逆向发展,加上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种现状,将成为影响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二是要深刻认识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土地资源是我县最大的资源,也是最大的资产。今年是实现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之年,全县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产业项目正如火如荼建设之中,用地指标和占补指标的保障将直接影响我县项目建设步伐,再好的项目如果没有土地都会无法落地生根。因此,国土资源的供给能力和保障程度,将直接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

三是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强化耕地保护的重要性。国土资源管理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几年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文件和配套政策,尤其是土地卫片执法已成为常态化,违法用地超过当年新增用地的15%必将问责。随着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地方调控土地资源的空间越来越小,国土资源保护与保障的压力越来越大,由资源问题引发的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国土资源的管理工作任务必然更加繁重,用地保障的担子非常重、责任非常大。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既要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又要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做到红线不能碰、用地要节约、权益要维护、服务要到位、秩序不能乱。

2011年,是全面加快城市转型的关键一年,是“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县耕地保护工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行为集中整治等各项任务极为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主动地配合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取得实效。这里,我着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永久基本农田地划定工作。科学划定基本农田,摸清基本农田的土地质量,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现代化管理水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及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工作非常重要,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具体任务是:一要充分应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科学调整已有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全县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二要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提高基本农田保护的透明程度,这就需要各乡镇积极主动,落实基本农田界桩和标志牌建设;三要全面查清基本农田每一丘块的土地质量和村、组、农户保护责任人的信息,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提高基本农田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管理程度;四要向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水平。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及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的工作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目前我县虽然已完成耕地地力调查,但时间仍然很紧,只有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才能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期保质完成。方案里对这块工作有具体地安排部署,请各乡镇、各部门务必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二是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工作。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加紧进行,去年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力争用三年时间(即2012年)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近日国土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而目前,我县县城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土地利用率,浪费土地资源,为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相关乡镇组织力量,全面调查摸底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村组和集体建设用地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宅基地情况逐村逐户登记造册,分类汇总后将调查摸底情况于明年3月底前上报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由县宅基地整治办公室组织县政府办、法制办、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产局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一户多宅”、“空置宅基地”、非本村户口人员占用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村组集体建设用地以及违法建设用地等情况提出处理意见;由国土、规划部门对农村宅基进行认定,提出处理意见,非宅基地须拆除的分别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相关乡镇政府要集中力量,加大对违法、违章建筑的处置工作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强拆一批、限期自行纠正一批和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章建筑,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责任人员。对在县城市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管理中严重失职的各级干部和带头非法占地建房的党员、干部,必须依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整治期间仍违法购置宅基地或非法占地建房的党政干部,由监察局介入一经查实将从严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是农村个人违法占地建房集中整治工作。土地集中执法是打击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县政府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乡镇年终考核的指标,成立了土地集中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乡镇和县直机关有关单位要提一步提高对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土地集中执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护耕地和子孙后代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职工作人员,确保集中执法的相关要求不扎不扣的落实到位。

,开辟宣传专栏,广电局要对集中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提高震慑力。活动结束后,要将执法情况报送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没有按要求开展集中执法活动和报送有关资料的,年终考核时将酌情扣分。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整治及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是一项涉及区域广、面大、人员多、工作内容繁杂的系统性、技术性、综合性工作。三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做到任务、人员、责任和经费四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清理及违法集中整治工作需要各乡镇做大量的工作,动员村组负责人到实地去调查摸底,下一线去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县国土等部门的联系,注重与村组民众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村组负责人支持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动员民众参与举报,以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部署的三项工作。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耕地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协调一致。要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当前乃至长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形成依法用地、集约用地的共识。要全面落实基本国策,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服从大局,积极支持、主动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在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用地预审和规划审查、经费保障、违法用地处理等各个环节上,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责任,履行职责。我县在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中还存在很多违法违规用地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乡镇项目建设用地、搬迁安置用地、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等方面。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组织集中执法的基础上,对境内项目建设和农村个人建房违法用地进行自查自纠,尽快完善乡镇建设项目、公路拆迁安置、因灾搬迁等用地手续,严禁以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安置等各种名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占用、买卖土地等。要提高认识,以坚强的领导,负责的态度,做耕地保护及土地集中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出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对发生土地违反法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导致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一年内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确保耕地红线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锲而不舍的工作热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努力开创全县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一个中心、打造五个汝城”做新的更大贡献。

本文来源: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二十

2021年×月×日至×月×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月×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清单,经梳理,涉及×市整改任务×项,其中共性任务×项,个性任务×项。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解决我市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据《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绿色发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美丽和谐的×。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系统整改。认真梳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和反馈意见整改,确保全面覆盖、应改尽改。

(二)实事求是,科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控制环境风险、消除环境影响为基本出发点,统筹考虑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整改时限的合理性,科学制定整改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工作。

(三)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即知即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监管,坚决防止各类问题反弹。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深层次研讨,着力解决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问题,以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我市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一)坚定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标本兼治,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严格落实控尘、控煤、控排、控车、控油等措施,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面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严格管控,加快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监督,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的优美环境。

(三)建立完善环保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定期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绿色政绩导向的领导干部评价使用机制;建立完善大气、水生态补偿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完善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施策的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四)圆满完成整改目标。梳理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和反馈问题,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开展现场核查,2022年底前,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631件群众举报问题、71项反馈意见,按照既定目标整改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四、整改措施

(一)坚定抗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要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履行好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各级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培训学习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领,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二)着力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源头防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全过程严管,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制定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污染防治攻坚考核和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问题严重的依纪依法严格问责、终身追责。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夯实各级各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调整四大结构为重点,以打好重点领域专项战役为抓手,坚定不移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等战役,落实河长、湖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逐步恢复水生态。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管理,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录,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落实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原则上禁止钢铁、水泥等行业新建、扩建。推动“两高”行业转型发展,加快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实施工业企业智能、绿色、技术化改造,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非电高耗煤行业燃煤总量削减力度,实施煤炭消费监测预警。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量,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完善市内物流园区、重点企业与铁路站的无缝衔接,提高跨域运输方式资源整合能力。

(五)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对全市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对违反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强化河道采砂问题整治。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河道采砂审批管理、采砂运砂船车管理,严格许可管理,实行总量控制,严守生态红线。建立健全河道采砂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体系。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落实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技术规程。严格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大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实行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强化部门执法和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信息宣传组、追责问责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整改推进组,分工负责推动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实行专案盯办、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挂账销号,定期监督检查并通报进展情况;以钉钉子精神盯着不放、一抓到底,整治一项、核查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和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以下发提醒函、督办通知、通报,专题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予以问责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和反馈问题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市督促检查工作问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四)强化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推进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落实,适时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问题和反馈意见整改及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同时,强化舆情跟踪,媒体监督,做好舆论引导,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合力。

耕地保护督察方案篇二十一

2016

7

号)、《中共南宁市委办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16

7

12

日进驻,在广西督察约一个月时间,到南宁市督察时间为

7

25

日至

8

3

日。

“环保工作

8

文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核查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督察城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了解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等情况。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开展工作。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下沉督察步骤:一是将采取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笔录取证、留存影像资料等方式关注并核实各地级市的主要问题或问题线索;二是通过全面收集、核实问题或问题线索的证据资料、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调查承担的责任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听取各督察小组的情况汇报等方式,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上报。

在中央督察组下沉南宁市督察前及督察期间,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落实

“环保工作

8

文件”情况,按时提交调阅资料,并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以备核实问题和调查取证。

2016

65

号)(已于

7

1

日以城区环保委名义转发至有关部门)要求,认真梳理“环保工作

8

文件”落实情况,组织专人收集整理

2013

年以来有关资料台账,形成档案,制作资料台账清单目录,以备督察组到我城区开展督察时调阅、现场核实及调查取证。

整理

2013

年以来所有涉及环保工作的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及时提交中央督察组要求调阅和补充调阅的资料。

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你认为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如何;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问题是什么;下一步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应该怎么抓;对中央督察组有什么意见建议。城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熟悉城区环保局提供的环境保护背景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责提前做好准备。

城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敏感性,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的整改反馈工作。一是要建立机制,立行立改,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要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二是对于群众举报问题线索,一经核实,能够马上落实整改的,要立即组织落实,不能立即落实整改的,要制定措施、方案和时间表,按计划整改,不能避重就轻,不能推诿塞责;三是要限时办结,反馈到位,所有举报问题,要求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当日起,立即组织查处,于三日内按督察案件交办通知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形成初步查处报告报城区环保局,以便及时反馈中央环保督察组,确保做到完成一件,上报一件。

成立南宁市良庆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长:王

城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常务副组长:刘自迹

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长: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陈可芬

城区监察局局长

城区编委办主任

樊炳满

城区接待办主任

农海菲

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城区发改局局长

城区经信局局长

施志伟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城区财政局局长

陆颖强

城区住建局局长

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刘革成

城区交通局局长

苏宜举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滕秀祥

城区审计局局长

颜志环

城区安监局局长

城区统计局局长

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林世福

城区工商局局长

赵川平

良庆国土分局局长

刘家海

良庆规划分局局长

青梓敬

良庆镇镇长

覃德斌

那马镇镇长

大塘镇镇长

乐情温

那陈镇镇长

南晓镇镇长

谢志军

大沙田街道办主任

彭仁慧

玉洞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区政府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协助中央督察组开展有关工作。

任: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员:黄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施志伟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苏宜举

城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樊炳满

城区接待办主任

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资料组、联络组、督察组、后勤组、安保组、市容组

7

个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小组各项工作,同时做好与其它各小组的协调联动配合工作。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迎检工作、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中央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等工作。

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由城区政府办、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根据督察组调阅资料清单收集整理有关材料,起草相关讲话材料、汇报材料,整理会议记录、会议图文资料和制发会议纪要,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

城区政府办副主任

农海菲

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大塘镇政府副镇长

员:由城区政府办、环保局、党委宣传部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进驻后,协调联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座谈问询、现场核查要求,协调通知、保障工作。

长:杨

城区政府办主任

副组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由城区政府办、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信访工作方案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助中央督察组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办理中央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由城区环保局、信访局及有关责任部门抽调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制定后勤保障工作方案,保障会务、用车、经费等需要。

长:樊炳满

城区接待办主任

副组长:周

城区财政局局长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由城区接待办、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安全保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及处置,制定网络舆情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督察期间社会舆情收集分析;负责处理驻地群众信访问题。

长:施志伟

良庆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梁尚快

城区信访局局长

农海菲

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员:由良庆公安分局、城区党委宣传部、环保局、信访局抽调人员组成。

主要负责中央督察组在我城区期间的市容环境质量改善;负责加强扬尘、异味和噪声污染治理;负责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提升道路保洁作业频次。

长:谭立团

城区城管局局长

副组长:陆颖强

城区住建局局长

徐向东

城区环保局局长

员:由城区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城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做好本辖区涉及环保案件及相关问题的排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接办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做好督察组到本辖区实地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报送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一)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城区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所有督察迎检工作组人员任何时间不得空岗,

24

小时确保通信畅通。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本组组长同意后按单位归口请销假,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除明确规定需要对外公开的信息或经中央督察组允许可对外公布的信息外,一律不得对外公开督察情况。中央督察组现场督察期间,跟随进驻的工作人员(由综合组结合实际情况联系各组确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开督察驻地。

(三)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各工作组要根据工作方案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时抽调人员,明确时间、任务和分工等工作要求,并制定具体工作细案。

(四)所有组员都负责与本单位联系相关工作。

(五)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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