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己的内心感受和思考进行整理和概括的过程,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自己。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运用一些合适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增加文章的可读性和吸引力。通过阅读心得体会范文,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一
在大学期间,我们必须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真正掌握知识和技能。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我们更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和应用。因此,我参加了实践周的课程,并在本次实践活动中收获了很多体验和启示。
第二段:实践过程
在实践周中,我参加了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的项目。通过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交流和沟通,我了解到法律援助是为了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当事人撰写法律申请书、代理法律诉讼、协助起草法律文件等。通过不断地参与实践,我深刻感受到法律援助对于促进法治精神的普及和推广有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段:实践体会
通过实践经验的积累,我深刻领悟到了法律的综合性和复杂性。法律并不是一项简单、单一的概念,而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和情况。法律虽然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权益而存在的,但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在法律实践中,我们必须充分了解法律的背景和意义,并且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第四段:实践收获
通过参加实践周课程,我发现实践可以帮助我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应对问题的能力,增强自身沟通协调能力,并培养对于法律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同时实践还可以巩固我在学习中已经掌握的理论知识,帮助我更好地应用和理解学习所学知识。这次实践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实践的价值和意义,为我的未来职业生涯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段:反思与总结
通过实践的经验和体会,我认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除了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注重实践、反思和总结。只有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地学习和成长,才能真正掌握法律工作的本质和精髓。因此,我将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不断地参加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并不断汲取所需的知识和经验,为自己的职业生涯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二
近年来,法律实践周已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开展。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参与了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并深受启发和教育。这次活动的举办目的是为了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实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技能,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与法律界专业人士交流的机会。
第二段:对实践活动的参与与收获
在本次法律实践周中,我积极参与了各类实践活动,如模拟庭审、实地考察、社区法律服务等。通过这些活动,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实践的真实性和复杂性。模拟庭审活动使我更好地理解了法庭的程序和规则,培养了审判和辩护的能力。实地考察活动让我亲身体会到了法律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充实了我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则让我接触到了普通民众的法律需求,提高了我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段:对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的认识
通过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我对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律意识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通过实践活动,我明白了法律意识的重要性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以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第四段:与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法律实践周还为我们提供了与专业人士交流合作的机会。我曾与一位资深律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对律师职业的真实性和挑战性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在活动中,我也与同学合作模拟庭审,通过合作的实践,增进了团队合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五段:对法学专业的思考与规划
通过参与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我不仅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也对法学专业有了更加清晰的规划。我认识到学习法律知识不是为了纸上谈兵,而是要将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我也明白了不断学习和提高的重要性,未来我将继续努力,为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不断增加。
总结:通过本次法律实践周的活动,我对法律实践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加深了对法律意识和专业素养的理解。与专业人士的交流合作以及实践活动的参与,不仅丰富了我的法学知识,也提高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作为一名法律学生,我会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为法律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三
人们都说:劳动最光荣。这一天,我去居委会劳动了一天当我在切身体验劳动时,我才更进一步地融会了这句话的精髓。劳动确实很辛苦,但却是苦中带甜的。劳动的感受,在劳累时大汗淋漓的感受。这些都不是能从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触摸到的,这种感受是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殊于一般的感受。
这一天,(至于是哪天,你自己写好了)我去居委会干了一个上午的活儿,居委会的负责人让我去小区里面刮小广告。我高兴的应承了下来,心想,弄小广告有什么不容易的,拿手一撕不就成了!于是信心满满的拿着负责人给我的铲子和水桶就走了,谁知道事实和想象是有差距的,而且差距还不小。
我先找到一个贴在地上的小广告,貌似真的很难弄,拿铲子刮了半天也没有太大的结果,本想放弃,然后去干点别的事情,但是不服输的性格使我想到,还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我呢,然后,我就在哪里冥思苦想,想主意我就突然想起一次下雨天走在路上时候的情景了,被水冲过的地面上的小广告,很容易就掉了,所以我想到了,将小广告上面弄上水,等了2,3分钟,果然,很有效果,拿手轻轻一撕,小广告就掉了。看到自己想到的方法取得了成果,当时心里挺兴奋的,于是更加满怀信心,去劳动了!呃经过一番努力之后,被我清除过的地方确实看着干净,整洁多了。
我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自己动手动脑解决了问题是我收获最大的,学习亦是如此吧!而且北京奥运会也开始举办了,作为北京人的我,为北京的环境美化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也是我乐于做的,什么事都要从小事开始。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我们将为实现这样的理念而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献出自己的真情。通过这次实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当你做一件事的时候,无论是会还是不会,你都要有勇气面对它,尝试一下。做了,你是困难的领导;不做,你是困难的俘虏;而我在实践中收获了许多,同时也发现了许多自身的不足。所以,我会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更加努力,不断地充实、完善自己!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四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经过了多年的学习之后,我们往往会开始接触到真正的社会,那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曾经学过的知识会在现实中得到更好的实践和应用。最近,我参加了一次实践周,主题为“法律”,在实践周中,我学到了许多有关法律的知识,也加深了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实践周心得体会。
第一段:实践是加深理解的最佳途径
我觉得实践是加深理解的最佳途径,一个人如果想要真正掌握一门技能或者学科,那么单纯地从书本中学习通常是不够的。而通过实践去了解和学习这门知识,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在本次实践周中,我和同学们一起去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在实际的操作中才能真正地感受到其中的含义。 比如说,我们去了法院观看了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这种亲身经历让我真正地了解了法院工作的繁琐和微妙之处,以及常识的重要性。
第二段:知法犯法必究,法律是重要保护
身为公民,我们有义务遵守法律,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社会的一份子。同时,法律也是我们的保护神,保障我们的权益和利益。在实践周当中,我们观看了一些案例,了解了犯罪的成因和法律的制裁,让我更加明确知道社会正义的重要性。
第三段:重要的法律意识
在现实中,身边有一些小事情往往需要我们去处理,例如遇到违法停车的行为,我们是否会积极去举报呢?这就需要我们去培养和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了。在实践周中,我学习了一些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并领悟到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发现更多的事情和问题是需要我们去关注和解决的,而不是漠不关心。
第四段:法律文化是重要的社会文化
我们知道,法律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法律知识有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和理解社会,以及各个方面的发展和变化。因此,不仅我们需要学习法律知识,也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去传承和弘扬法律精神。
第五段:关注法律的发展和变化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法律的发展和变化。现代社会发展迅速,有时候法律的制定和调整也需要与之保持同步。如果我们不了解法律的变化,就有可能无法准确地处理一些问题和事情,从而对我们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险。
通过本次实践周,我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对法律文化有了更清晰、更系统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身不足,相信以后还有更多需要学习和补充的知识。因此,我会更加积极地去学习和了解法律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去传承和弘扬法律精神,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五
引言:
在法律实践中,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每天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和挑战。通过与各类案件的接触和处理,我不仅增长了法律知识,也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深感实践对于培养法律素养的重要性。本文将从日常实践的角度出发,探讨实践法律心得体会。
第一段: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拥有深厚法律知识的基础很重要。法学的基础课程如合同法、刑法等是构筑法律职业素养的基石。通过对这些基础法学课程的学习,我掌握了基本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条文,使我能够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第二段:
除了基础法学知识外,法律实践还需要不断学习适应法律、政策和社会变革的能力。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法律不断完善,我们需要始终保持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只有保持对法律新动态的追踪和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法律实践的需要,为客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第三段:
实践法律心得体会还需要不断提升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通过对案件的研究和分析,我们可以将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问题的解决中。在实践中,引导客户解决法律问题时,理论知识的巩固能够提高我们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我们的实践能力。
第四段:
在实践法律过程中,我们要始终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法律实践往往是充满压力和挑战的。对于一些棘手的案件和复杂的法律问题,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阻力。但是,我们必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从容面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律实践中持之以恒、获得更好的成果。
第五段:
在实践法律的过程中,诚信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品质。法律职业是一个高度精神层面的行业,诚信、正直和廉洁是法律界的基本准则。我们要始终保持诚信的原则,坚守法律道德底线,无论在法庭上还是私下对待客户和同事,都要严守法律道德规范,注重职业操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于人民群众做贡献。
结束语:
实践法律心得体会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成长的过程,通过实践法律工作,我们可以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增长实践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基础法学知识的学习,不断学习适应法律和社会变革的能力,提升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结合,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同时始终保持诚信的品质。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实践和不断的学习,我们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从业者,为法律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六
法律是一种社会规范,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作为普通公民,每个人都应当了解并遵守法律,同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法律心得,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多年的社会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遵循法律的意义。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实践法律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共同进步,共同关注法制建设。
首先,法律的普及教育尤为重要。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普通公民应当了解并遵守法律。在我国,法律普及教育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有许多人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通过参加一些法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我逐渐了解到了一些基本法律知识,这些知识对我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当加强法律普及教育,使更多的人了解并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其次,实践中的案例经验也是宝贵的法律心得。在法律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案例,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剖析,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法律的适用和实施。例如,在一次工作中,我遇到了一起公司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对案件的调查和研究,我了解到合同的条款和约定非常重要,如果双方未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因此,我在平时的合同签订中对条款进行了更加仔细的审核和审查,避免了类似的纠纷发生。通过这样的实践案例,我深刻体会到实践经验对于法律的理解和应用的重要性。
此外,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是每个公民应当具备的素养。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应当具备法治意识,关注并参与到法制建设中。在我国,已经有一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和法制宣传活动,我们应当积极参与其中,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同时,我们应当拥有法治精神,即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奉行法律精神。在实践中,我发现只有具备了这种法治精神,我们才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最后,司法机关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司法机关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公正的重要力量,我们应当支持和信任司法机关的工作。在实际中,我亲眼目睹了一些普通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成果,同时也了解到司法机关的繁忙和辛勤。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到法律实践中,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权,同时也要对司法机关给予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综上所述,实践法律不仅仅是一种义务,更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担当。通过法律实践,我们可以逐渐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加强法律普及教育,不断总结和分享案例经验,培养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同时也要给予司法机关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只有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共同建设法治社会。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七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法律而言也不例外。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魅力。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始终坚信实践是提高自身素养的重要途径,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分享一些关于“实践法律心得体会”主题的观点。
首先,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一种保障公平和正义的工具。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经常感受到公平的力量,感觉到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和约束的力量对人们的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的案件往往是有争议的,而法律的作用就是通过明确的规则来解决争议,并为受害者提供公正的裁决。正是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法治社会的重要性,并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普遍性。
其次,在实践中我明白了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法律知识是我提升实践能力的基石。在实际工作中,我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案件和问题,其中很多是我在学校中没有接触到的。这时,只有依靠我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我才能正确应对。因此,我不仅在提高案件处理能力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还加强了法律知识的自学和深入了解。正是通过这些不断的实践,我意识到只有不断学习和积累才能适应法律发展的变化,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三,实践中让我明白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肩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在实践中,我们经常面临各种复杂的案件和矛盾,需要在各方面权益之间做出公正的决策。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具备明确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决心。实践中我看到了很多好的法律工作者,他们严谨的态度、专业的素养以及对公正的追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也激励着我在实践中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第四,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了合作与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法律实践往往需要与律师、法官、调查人员等多个部门紧密合作。只有通过团队协作,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解决问题。在实践中,我深刻认识到团队合作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正确的分工、良好的协调以及相互之间的信任和支持,是团队合作的核心要素。这也促使我在实践中更加重视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提高自己的团队合作能力。
最后,在实践中我明白了持之以恒的重要性。法律实践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工作,需要耐心和毅力。在实践中,我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挫折,但我坚持不懈地努力,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自己。实践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真正掌握法律应用的技巧和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总之,通过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和魅力。法律作为社会的基石和公平正义的保障,需要我们不断学习和实践,提高自己的素养和能力。在实践中,法律工作者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明确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在法律实践中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八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掌握良好的法律写作能力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实践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写作的重要性和技巧,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阐述我在法律写作实践中所体会到的几个方面,包括研究法规、培养逻辑思维、准确表达观点、注重细节和借鉴他人的作品。希望这些心得能够对其他法学专业的学生有所帮助。
首先,研究法规是进行法律写作的基础。在撰写法律论文或法律文件时,对相关法规的深入研究是必不可少的。只有了解了法规的基本要求和适用范围,才能够准确地把握问题的核心,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因此,我在实践中学会了仔细阅读相关法规,并结合案例分析和法学理论,加深了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其次,培养逻辑思维能力也是进行法律写作的重要一环。法律是一门需要严密逻辑推理的学科,因此在写作时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相互关联的论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发现通过归纳、分类和梳理思路,能够帮助我更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合理引用法律文书和裁判文书中的论证逻辑也是提高写作质量的有效方法。
准确表达观点是进行法律写作的关键。法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错误的表达可能导致误解甚至失去法律效力。因此,我在实践中更加注重用确切、准确的词语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此外,避免使用口头化的表达方式、常用词语的重复以及中式英语的语法错误等也是提高写作质量的重要方面。通过不断的实践,我逐渐提升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并在法律写作中更加信心十足。
在法律写作中注重细节同样也是非常重要的。细节决定了一个作品的精确度和完整性。在撰写法律文件时,我学会了注重每一个细节,包括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语法的正确性、段落和章节的结构、页码的标注、参考文献的规范等。这些细节不仅体现了一个作品的专业性,也是体现作者工作态度的重要一环。
最后,借鉴他人的作品也是提高法律写作能力的有效方法。法学领域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典文献和行之有效的写作样式,我们可以从中汲取营养,从中学习写作技巧和思维方式。在我的实践中,我会阅读优秀的法律论文,学习其中的合理分析和逻辑推理,同时借鉴其中的写作风格和语言表达,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总之,法律写作实践是一项重要的学习过程,通过实践和不断的反思,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法律写作能力。研究法规、培养逻辑思维、准确表达观点、注重细节和借鉴他人的作品,这些都是我在实践中得到的宝贵经验和心得。希望这些体会能够对其他学弟学妹们在法律写作中有所启发和帮助。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九
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_年_月_日至_月_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
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
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_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
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争议问题后置
在诉讼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法律冲突或是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在法律适用上会产生争议。在这种时候,对各种争议解决的方法的选择适用往往根据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因此如何处理案件的争议问题成为律师在诉讼中面临的一个工作难点。在我接触的诉讼中,律师曾经使用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法来解决法律争议的问题。在庭审中,如果将争议问题作为辩论的重点,会遭到对方的集中反驳,稍有差池就会前功尽弃。而且从客观上讲,即便对方没有充分的驳倒我方主张,对争议问题的过多论述也会加深了审判法官对我方主张的怀疑。因此在诉讼中应该尽量回避争议而不是激化矛盾。因此在辩论过程中,在顺位安排上尽量将争议问题后置,将其作为一个法律结果处理而不是法律适用前提。这样即使争议问题不被法院支持也不会影响其他的诉讼主张。
4分散争议问题
将争议问题后置的方式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矛盾,但是并不是彻底的回避矛盾,因此在法律争议问题出现的时候,还可以将争议问题分撒在各各诉讼利用之间。利用这种方式来回避争议问题。当采用这种方式时,将争议问题化整为零,分解成数个独立的问题。在阐述我方观点的时候将其分撒与各各观点之中,不但回避了主要问题,在客观上也加强了诉讼理由对法官的心里影响。同时也能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使其顾此失彼,难以集中力量解决问题。而且即使单个问题出现错误时,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我方对争议问题的观点的说服力。
5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最后,感谢_律师事务所的_律师……在实习期间对我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
根据 文件精神,我局于20__年5月14日上午召开了集中学法会议。作为一名普通的财务人员,通过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集中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了健全法律体系的重要性,了解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一是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党正确的领导人民群众,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经济,逐步实现我国的社会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具体到财务工作,就是财务工作必须做到独立、公开、依法、程序。
作实效。我个人认为,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必须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要把财务工作服务人民的思想贯彻始终,要把财务工作的免疫系统功能发挥出来,要切实的为解决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思路。 三是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就是要让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社会建设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公正执法,理念先行。必须大力加强公平正义理念教育,引导和促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更好的担当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担。从事财务工作,更要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权力,敢于碰硬,敢于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是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全面的考虑,不为一己之私,从全方位去考虑看待问题,为共同目标和共同事业而奋斗。从大局考虑,立足本职,胸怀大局,才能更好地服务大局。财务工作要有大局观,要解决体制和制度问题,不仅要惩前,还要通过制度的完善来毖后,不仅要能够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还要能够通过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要为社会主义财经制度建设做出贡献。
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以及必须遵守的根本原则。从新中国建立的60周年里,无数次实践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建设好的国家,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做好财务工作必须要切实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要在具体的财务工作安排中体现党的工作重点,要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要根据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和情况,从而向党提供好的决策依据。
通过对此次《集中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是每一位公职干部必须了解和遵守的基本准则,而作为财务人员,只有坚持在财务工作中,贯彻执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才能更好的发挥财会免疫系统的功能,健全财会法律系统,推动新时期下财务工作的开展。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一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执法资格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的资格,即执法主体,二是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单位有没有执法资格,是不是某一领域的执法主体,不是由哪一个领导说了算的,是由法律法规规定或是某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第一类即我们的行政局,每一个局都执行一部或几部法律、法规。大部分的事业局属于第二类,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每一部法律都规定了他的执法主体。第三类是受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二
法律实践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环节,开展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打下基础。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和《社会实践教学工作规范》、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法律实践环节的实施细则》规定,凡已修本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学生,可参加专业实践。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与司法实践的范围内,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论文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实践。法律实践可采取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专题辩论、社会调查或者在司法机关及律师事务所实习等形式。
根据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开放本科)具体情况,本次法律实践采用了旁听真实案例庭审及模拟法庭的双重实践形式开展。
二、法律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说明
为了顺利开展本次实践活动,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法律系主任张建飞和吴红列、林卉两位老师,提前一周到校外实践基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与三名指导教师进行了沟通和安排,确定了旁听的时间、地点和案件,并由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将案件主要情况写成书面概要,传真至法律系,提前发到参加实践的学生手中,要求他们做好参加实践活动的充分准备。
本次实践活动时间定于20__年9月27日,参加人员包括开放教育学院k03春法学、k03法学和k04春法学班学生共29人,带队教师吴红列等5人。实践活动分为旁听庭审和模拟法庭两个阶段。
在旁听案件庭审阶段,大家在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号法庭旁听了一起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该案件为合同纠纷案件,庭审于上午9点开始,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由于被告及其代理人未到庭,案件缺席审理。整个案件庭审历时一小时,在旁听过程中,同学们对于原告的陈述和法官的审理都听得十分认真,对照预先拿到的案件情况介绍和自己准备的专业材料,对案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通过旁听,同学们对庭审的整个程序有了直观的了解,随后,实践活动进入模拟法庭阶段。在模拟法庭阶段,同学们按事先分配好的角色,分别以法官、原告、原告代理律师、被告、被告代理律师的身份,模拟了案件的开庭审查,气氛热烈,效果显著。
三、法律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旁听庭审和模拟法庭,法学专业的同学们感受到了真实的法庭审判,对法庭审理
的五大阶段有了直接、整体的了解,对教材上所学到的法庭调解、法庭辩论、证据的提交、质证、缺席审理、简易程序等内容,也通过模拟法庭有了实践体会。
本次法律实践活动的开展对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知识,提炼知识精华极有帮助,并为同学们撰写毕业论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参加实践活动的法学专业教师也通过本次活动,总结了实践活动的指导经验,对教学工作起到了有益的作用,也为以后开展更好的实践活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法律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篇十三
这是我迈入大学校园的第一个暑假,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民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每天都是家长里短的。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民一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他们常说关乎百姓的事就无小事。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开始,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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