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要求双方遵守合同条款,并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合同的语言应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或术语。不同类型的合同可能有不同的写作风格和要求,以下范文或许可以给您提供指引。
代理购电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趸购转售电范围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1.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2.在购电方营业区内。
a.自有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b.地方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c.企业自备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3.购电方上年向第三方购电量为千瓦时。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应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
五、用电计量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购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产权分界点与计量点不在同一地点时,线损和变损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供电方装设在购电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表计接线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供电方办理,购电方应在工作上提供方便。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校验、更换。购电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不准,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办理。
5.购电方受电点难以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目录分别装表计量时,经双方约定,分类用电量采用按上午(或上月)电价分类用电量的实际比例核定。每年(每月)核定一次,并据实调整。线损、变损电量分摊到各类用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六、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购电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千瓦。
其中:电容器千瓦,调相机千瓦。
2.购电方功率因数应达到0.85以上。
3.供电方在购电方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或双向无功表)。购电方应按无功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购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七、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购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于每月_______日(或月末二十四点整)抄表。
(2)购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碉方式为:
a.购电方直接向供电方交付电费,每月分次交付。每月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并于___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购电方(划拨/收取)费。每月分_______次(划拨/收取)。即每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分次进行,并于_______日多退少补清全部电费。
3.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之一种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供电方、购电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八、调度通讯
供电方、购电方同意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 属于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购电方,由购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附图)。
2.购电方受电总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由供电方整定、加封,购电方不得擅自更动。购电方受电装置继电保护方式须与供电方相互配合。
3.供电方、购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安装在购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购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购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5.供电方、购电方一致同意,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认定。谁运行维护管理,谁应承担该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
十、约定事项
1.购电方需在其供电营业区内新建扩建受电装置时,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事先到供电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已由供电方直接供电的用户,维护供电现状。
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出现下列新用户时,购电方同意由供电方伸人其供电营业区直接向该用户供电:
(1)供电电压在千伏及以上的;
(2)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上的;
(3)用户对供电质量、供电安全有特殊要求或用户用电对供电质量有特殊影响的;
(4)上级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供电对象。
3.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按有关规定办理。
4.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定,协商处理电力泵购中的上述问题。
5.为保障电网的公共安全,供电方将对购电方的供电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购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购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十一、违约责任
1.供电方、购电方擅自跨越本供电营业区供电的,按《电力法》第六十三条处理。
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趸购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经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购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三、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购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购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代理购电合同篇二
甲方推出的汽车饰品经销制,在保证_________、代理商及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在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开拓市场促进双方合作。签订代理协议如下:
一、资格认定
1.1乙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乙方须为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资格的企业或经销处。
1.3乙方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甲方提供产品,以保证其合作之合法性。
1.4乙方须具有一定市场推广经验(具有专职业务人员)。
二、乙方需提供之相关资料
2.1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2.2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3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授权销售代理
3.1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网站上所展示的系列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销售范围以国家行政区域界定为准。
3.2乙方有权设下级分销机构销售甲方上述产品,其销售范围和下级分销机构销售范围只能在甲方授权乙方经销区域内进行。乙方对其下级分销机构的销售政策与甲方的同级分销政策发生矛盾时,原则上以甲方的政策为准。
3.3乙方承诺当年向甲方采购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__元以上,首批进货量需___________元以上的货物。
四、价格、供货方式及市场管理
4.1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
4.2乙方应遵守甲方之产品的市场批发及零售价格,以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如采取促销活动,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意后执行。
4.3甲方按照每月为单位考核乙方的特约销售商资格,若乙方每月不能完成___________元则甲方有权在下一个月取消乙方的特约销售资格。
五、市场宣传及推广
5.1乙方应积极有力地在较短的时间内,开发完善市场网络及负责相应的管理服务工作。
5.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义务积极配合甲方的宣传促销活动。
5.3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资料,以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
5.4甲方将为乙方限量提供宣传彩页,赠品等宣传资料,具体方案以甲方的安排为准。如乙方需求量太大,甲方将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以上宣传资料。甲方对宣传资料的发放拥有解释权。
5.5乙方自行印制的宣传资料上,应注明“产品由中国_________网提供”字样。
5.6乙方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和执行由甲方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措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品牌形象的伤害。否则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
六、售后服务
6.1退货:产品因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
6.2滞销产品:每月___________日是为换货期,按本月进货额的_________%换货,换货产品不计入销售量内。
6.3质量问题:产品由于人为损坏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________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问题,并与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4乙方由于经营不当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无法经营,甲方可按进货额折扣购回。
七、产品品质
7.1甲方对本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不含任何欺诈行为。若因甲方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7.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产品仿冒其它品牌相关产品,如有以上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3乙方不得销售甲方提供品牌的仿冒的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经销资格。
八、保密条款
8.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2乙方对甲方所提供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8.3若其中一方违反以上两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
九、结算方式
9.1订货方式: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保持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尽量保证乙方需求,但乙方如有较大需求量,则乙方有义务和责任提前通知甲方订货。乙方预订货物须预付_________%货款,否则甲方视为无效订货。
9.2订货周期:______天。
9.3提货条件:款到发货,如预订的产品在正式订货时需结清余款_________%。
9.4付款方式:电汇、信汇或转帐方式汇入甲方帐号。
9.5交货地点:甲方的报价为_________交货价,甲方承担从厂商至甲方地的运费,甲方到乙方的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可以指定货运站或由甲方合作的货运站统一配送至乙方所在地。
9.6甲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或由甲、乙方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0.2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协议引起诉讼,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
10.4经销期为_________年,起始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________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10.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代理购电合同篇三
供电方 购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趸购转售售电范围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1.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2. 在购电方营业区内:
a.自有电厂____座,装机容量____ 千瓦;
b.地方电厂____座,装机容量____千瓦;
c.企业自备电厂____座,装机容量____千瓦。
3.购电方上年向第三方购电量为____千瓦时。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应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标。
五、用电计量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购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产权分界点与计量点不在同一地点时,线损和变损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供电方装设在购电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表计接线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供电方办理,购电方应在工作上提供方便。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校验、更换。购电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不准,可向供电方提出构验申请,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一条办理。
5.购电方受电点难以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目录分别装表计量时,经双方约定,分类用电量采用按上年(或上月)电价分类用电量的实际比例核定。每年(每月)核定一次,并据实调整。线损、变损电量分摊到各类用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六、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购电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____千乏。
其中:电容器____千乏,调相机____千乏。
2. 电方功率因数应达到0.85以上。
3.供电方在购电方____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或双向无功表)。购电方应按无功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购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七、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购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应执行____(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于每月____日(或月末二十四点整)抄表。
(2)购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购电方直接向供电方交付电费,每月分分次交付。即每____月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 %;____日,预付____ %;____日,预付____%;并于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b.供电方委托____银行向用电方(划拨/收取)电费。每月分____次____(划拨/收取)。即每月____日,划拨__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日,划拨 ____%;关于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供电方、用电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八、调度通讯
供电方、购电方同意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代理购电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趸购转售电范围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应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
五、用电计量
代理购电合同篇五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电方购电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传:电传: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1.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a.自有电厂____座,装机容量____千瓦;。
b.地方电厂____座,装机容量____千瓦;。
c.企业自备电厂____座,装机容量____千瓦。
3.购电方上年向第三方购电量为____千瓦时。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应。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标。
五、用电计量。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购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产权分界点与计量点不在同一地点时,线损和变损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供电方装设在购电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表计接线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供电方办理,购电方应在工作上提供方便。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校验、更换。购电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不准,可向供电方提出构验申请,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八十条、八十一条办理。
5.购电方受电点难以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目录分别装表计量时,经双方约定,分类用电量采用按上年(或上月)电价分类用电量的实际比例核定。每年(每月)核定一次,并据实调整。线损、变损电量分摊到各类用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六、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购电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____千乏。
其中:电容器____千乏,调相机____千乏。
2.电方功率因数应达到0.85以上。
3.供电方在购电方____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或双向无功表)。购电方应按无功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购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七、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购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应执行____(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于每月____日(或月末二十四点整)抄表。
(2)购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购电方直接向供电方交付电费,每月分分次交付。即每____月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日,预付____%;并于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b.供电方委托____银行向用电方(划拨/收取)电费。每月分____次____(划拨/收取)。即每月____日,划拨__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日,划拨____%;____日,划拨____%;关于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供电方、用电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八、调度通讯。
供电方、购电方同意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代理购电合同篇六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趸购转售电范围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1.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序号
由供电方
至购电方
供电变电站
供电线路
供电电压(千伏)
出口开关(号)
供电线路性质(专线/t接)
受电变电站
受电主变容量(千伏安)/台
一次站用变容量(千伏安)/台
小时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应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
五、用电计量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序号
受电点
计量点
计量方式
ci规格变比
ptg规格变比
6.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代理购电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二、供电方式及容量。
1.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序号由供电方至购电方。
合计。
a.自有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b.地方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c.企业自备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3.购电方上年向第三方购电量为千瓦时。
三、供电质量。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四、电力、电量供应。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
五、用电计量。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序号受电点计量点计量方式ci规格变比ptg规格变比有功表规格无功表规格。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购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产权分界点与计量点不在同一地点时,线损和变损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供电方装设在购电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表计接线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供电方办理,购电方应在工作上提供方便。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校验、更换。购电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不准,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办理。
5.购电方受电点难以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目录分别装表计量时,经双方约定,分类用电量采用按上午(或上月)电价分类用电量的实际比例核定。每年(每月)核定一次,并据实调整。线损、变损电量分摊到各类用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六、无功补偿及功率因数。
1.购电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千瓦。
其中:电容器千瓦,调相机千瓦。
2.购电方功率因数应达到0.85以上。
3.供电方在购电方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或双向无功表)。购电方应按无功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购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七、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购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于每月_______日(或月末二十四点整)抄表。
(2)购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碉方式为:
a.购电方直接向供电方交付电费,每月分次交付。每月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并于___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购电方(划拨/收取)费。每月分_______次(划拨/收取)。即每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分次进行,并于_______日多退少补清全部电费。
3.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之一种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供电方、购电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八、调度通讯。
供电方、购电方同意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九、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购电方,由购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附图)。
2.购电方受电总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由供电方整定、加封,购电方不得擅自更动。购电方受电装置继电保护方式须与供电方相互配合。
3.供电方、购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安装在购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购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购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5.供电方、购电方一致同意,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认定。谁运行维护管理,谁应承担该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
十、约定事项。
1.购电方需在其供电营业区内新建扩建受电装置时,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事先到供电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已由供电方直接供电的用户,维护供电现状。
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出现下列新用户时,购电方同意由供电方伸人其供电营业区直接向该用户供电:
(1)供电电压在千伏及以上的;。
(2)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上的;。
(3)用户对供电质量、供电安全有特殊要求或用户用电对供电质量有特殊影响的;。
(4)上级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供电对象。
3.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按有关规定办理。
4.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定,协商处理电力泵购中的上述问题。
5.为保障电网的公共安全,供电方将对购电方的供电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购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购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十一、违约责任。
1.供电方、购电方擅自跨越本供电营业区供电的,按《电力法》第六十三条处理。
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趸购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经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购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十三、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购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购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代理购电合同篇八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
购电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负责)人: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趸购转售电单位(以下简称购电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购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购电方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趸购转售电范围为法定的供电营业区域。
1.供电方以下列方式向购电方供电
序号
由供电方
至购电方
供电变电站
供电线路
供电电压(千伏)
出口开关(号)
供电线路性质(专线/t接)
受电变电站
受电主变容量(千伏安)/台
一次站用变容量(千伏安)/台
小时
合计
2.在购电方营业区内.
a.自有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b.地方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c.企业自备电厂座,装机容量千瓦。
3.购电方上年向第三方购电量为千瓦时。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供到购电方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应符合《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
但因购电方在受电端的功率因数达不到规定或购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指标超过国家标准,供电方无义务保证规定的电能质量。
购电方应在每年第四季度前向供电方提出下一年度用电需求计划。供电方根据电网供电能力,经供需平衡后向购电方安排电力电量供应指标。购电方应按时将上月用电销售情况统计报送供电方,供电方及时调整其电力电量供应指。
1.计量方式及计量装置:
序号
受电点
计量点
计量方式
ci规格变比
ptg规格变比
有功表规格
无功表规格
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购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2.产权分界点与计量点不在同一地点时,线损和变损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3.供电方装设在购电方受电装置中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表计接线以及抄表等项工作由供电方办理,购电方应在工作上提供方便。
4.供电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周期校验、更换。购电方认为用电计量装置不准,可向供电方提出校验申请,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办理。
5.购电方受电点难以按国家规定的电价分类目录分别装表计量时,经双方约定,分类用电量采用按上午(或上月)电价分类用电量的实际比例核定。每年(每月)核定一次,并据实调整。线损、变损电量分摊到各类用电量中再分别计算电费。
1.购电方装设无功补偿装置总容量为千瓦。
其中:电容器千瓦,调相机千瓦。
2.购电方功率因数应达到0.85以上。
3.供电方在购电方处装设反向无功电能表(或双向无功表)。购电方应按无功就地平衡原则,合理装设和投切无功补偿装置。购电方送入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电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
1.计价依据与方式
(1)供电方按照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量装置的记录,定期向购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按国家规定,供电方对用电方执行(分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于每月_______日(或月末二十四点整)抄表。
(2)购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碉方式为:
a.购电方直接向供电方交付电费,每月分次交付。每月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_______日,预付_______%;并于_______日多退少补结清全部电费。
b.供电方委托银行向购电方(划拨/收取)费。每月分_______次(划拨/收取)。即每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日,_______%分次进行,并于_______日多退少补清全部电费。
3.购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购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之一种方式解决。
4.根据需要,供电方、购电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供电方、购电方同意按《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处。属于。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购电方,由购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附图)。
2.购电方受电总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由供电方整定、加封,购电方不得擅自更动。购电方受电装置继电保护方式须与供电方相互配合。
3.供电方、购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安装在购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购电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购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
5.供电方、购电方一致同意,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认定。谁运行维护管理,谁应承担该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
1.购电方需在其供电营业区内新建扩建受电装置时,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事先到供电方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2.经供电方、购电方双方协商,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已由供电方直接供电的用户,维护供电现状。
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出现下列新用户时,购电方同意由供电方伸人其供电营业区直接向该用户供电:
(1)供电电压在千伏及以上的;
(2)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千伏安及以上的;
(3)用户对供电质量、供电安全有特殊要求或用户用电对供电质量有特殊影响的;
(4)上级电力管理部门指定的供电对象。
3.在购电方的供电营业区内需并网运行的发电厂,按有关规定办理。
4.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供用电的规定,协商处理电力泵购中的上述问题。
5.为保障电网的公共安全,供电方将对购电方的供电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购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购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1.供电方、购电方擅自跨越本供电营业区供电的,按《电力法》第六十三条处理。
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趸购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3.经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供电方、购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供电方、购电方任何一方欲修改、变更、解除合同时,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在修改、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4.本合同自供电方、购电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份,供电方、购电方各执份。
6.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代理购电合同篇九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与 案第 审 人的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参加诉讼。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要保守甲方的生活隐私或商业秘密。并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变更、放弃部份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该划除)。
六、参照律师收费有关规定,并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代理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及办案杂费。
(一)本案采用一般代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办案杂费人民币 元。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即时付清上述费用。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交付律师费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二)本案采用风险代理。双方约定如下: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二份。
十、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期限至本案 审终结(包括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理购电合同篇十
甲方:
邮编:
地址:
电话:
乙方:
邮编: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二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畅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某某地区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第四条黄页价格、保证金及预付款、财务结算
1.黄页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a.乙方代理登录,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黄页的登录费用,每月日甲乙双方应对上月日至本月日登录开通的黄页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b.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发票金额为:上月日至当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黄页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c.当乙方未能按a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黄页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黄页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d.本协议到期或者因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在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协议期限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购电合同篇十一
地址:x
电话:x
邮编:x
乙方:x
地址:x
电话:x
邮编: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xxxxx(甲方产品名称)销售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为xxx的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xxx公司代理商申请登记表》如登记表中内容变更,乙方应在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可以对甲方的工作做出评价和投诉,具体事宜请与甲方联系。
5、乙方代理的市场区域为。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发布权。
2、甲方负责产品的广告宣传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乙方试运营xxx个月,合格者将正式颁发授权书。
4、甲方负责向乙方或其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升级,保证其产品的先进完善性,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
6、对于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无偿进行更改并提供升级产品给乙方及其客户。
7、甲方若对产品代理价进行更改,须提前半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可获得甲方的销售培训及电话技术支持。
2、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
4、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零售价。如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限价规定(如低价销售现象)并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代理授权,并取消其区域代理资格。
5、乙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甲方须对客户进行备案保存。
6、乙方可以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xxx地区代理的名义但不能以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宣传及商业活动。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网站上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xxx元人民币,并预付不低于xxx元人民币的登录费。
3、保证金及预付款的使用、管理遵照相关规定,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4、结算
a、乙方代理登录xxxxx(产品名称),须在乙方预付登录费足够支付的前提下,由乙方在确认付款后开通,同时甲方将从乙方预付登录费中自动扣除乙方开通xxx的登录费用,每月x日甲乙双方应对上月x日至本月x日登录开通的xxx数量及清单进行核对,并由甲方给乙方开据相应登录款项的发票。
b、甲方为乙方每月开据的发票金额为:上月x日至当月x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的xxx代理登录费的金额。
c、当乙方未能按a的规定全额支付开通xxx登录费时,甲方核实后有权取消对应xxx的服务,同时保留法律追索权。由此带来的与客户之间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d、本协议到期或者双方因任何原因终止本协议执行,乙方已支付预付款,在扣除应付款项后仍有余款时,甲方在协议终止后30日内将余款退还乙方。
乙方的代理期限为x年月日至x年月日。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盖章:xxx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xxx代表(签字):xxxx
xxx年xxxxx月xxxxx日xx年xxxxx月xxxxx日
代理购电合同篇十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供货方(甲方):
联系人:
电话:
定货方(乙方):
联系人:
电话:
一、产品名称、型号配置
二、付款期限:乙方承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述总金额货款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上。乙方若有违反,同意以违约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累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交货方式:同城由甲方负责送至乙方指定地点_________,外地由乙方指定运输公司____________,甲方负责代办托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需保险,乙方应明确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保费。
四、验收方式:对照销售清单,认真清点货物,若对所收货物有异议,请在收货当天以传真形式说明具体情况;否则,即表示乙方已根据合同的销售清单进行了验收,并予以了确认。
五、支付方式:定金_________,发货前再预付_________,交货时再付_________,交货后3个月内付清尾款。
六、其他约定: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本合同依法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如有纠纷,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受理。
八、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复印件有效)。
供货方(盖章):
定货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代理购电合同篇十三
编号: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为促进保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保证保险代理行为合法、公正、有序进行,并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代理的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就保险业务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保险险种及地域范围、险种名称
2、代理业务范围:
(1)代理推销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对所代理的保险业务无理赔权,亦不得代理甲方签定订立任何赔付协议或作出任何形式的赔付承诺。
保费和手续费结算:
1、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保险费,并于出具保单正本三个工作日按甲方制定的结算程序与甲方结算该业务保险费。
2、甲方在乙方转交的保费到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代理手续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实际所收保费向乙方以转帐形式支付代理手续费。各险种代理手续费标准为:
险种名称
代理手续费比例(%)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作好《保险法》及保险代理业务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并依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协助乙方有关人员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投保单、保险条款、宣传材料及与代理业务相关的资料,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培训和实务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代理的全部保险业务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须积极主动配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业务范围及代理权限内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超权限代理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5、乙方不得将其经授权代理的保险业务转授第三方代理。
6、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并依据甲方制定的各项保险代理规定、承保规定和操作程序办理代理业务。
7、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时,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条款、费率、单证及各种表格,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修改或翻印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乙方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应如实向投保人转告投保声明事项,引导投保人依法履行如实告之义务;向投保人就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并对免责条款依法进行“明确说明” 。
9、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将保费及利息划付给甲方,甲方则应及时向乙方按比例支付代理手续费。
10、乙方代理的保险业务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在获知客户出险信息后即时通知甲方。
1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定抵押合同或出具担保函,不得以甲方出具的保单进行质押活动。
代理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但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双方约定解除或依合同规定可单方解除合同起,代理期限即行终止。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变更。
2、甲、乙双方可在合同期限内要求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
3、乙方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自动终止:
(1)擅自变更保险条款,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
(2)在保险代理业务中有欺诈、背信、伪造文书行为;
(3)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欺骗保险公司;
(4)挪用侵占或贪污保险费;
(5)被保监会收回或吊销《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或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4、若乙方违反中国保监会的有关执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本代理合同终止时,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并在15日内结清一切保险费、代理费及有关帐务,办理未决赔案、保险单证等文件的交换,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6、本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缴交保费,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收回乙方代收的保险费。
2、乙方如超出本合同规定的代理范围开展业务,或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甲方有关业务规章制度,经甲方制止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致使甲方因各类表见代理行为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争议处理:甲、乙双方之间一切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
甲方:
代表:(签章)日期:
乙方:
代表:(签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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