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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一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企业公开披露重要信息的行为,该行为能够将企业内部经营活动直观的反映给信息需求者。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同时有利于使用者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决策。随着我国市场体制的不断建立,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多年来倍受各界关注。
一、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
真实性是会计的基本要求,只有真实的会计信息才是真正有用的。但是现实中很多公司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不惜采用非法手段,披露虚假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
上市公司应将所有重要信息公之于众,但是很多公司倾向于公布对企业有利的信息,隐瞒可能使企业遭受损失的信息。每年都有企业不公布重大担保和诉讼的事件发生,这些事件可能会对企业造成影响,也会影响使用者的使用效果,隐瞒此类消息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害。
(三)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会计信息只有及时公布才能够体现其效用。但是,一些上市公司违反相关规定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不能在最快时间内得到相关信息,影响其使用效果。同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也会给不法分子造成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机会,从而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四)会计信息披露中简单错误频发
根据证监会在201x年抽查检验的.结果,超过三成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中存在低级错误。简单计算错误或者报表前后矛盾的问题频现。财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会计数字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这种简单的错误反映出公司对外披露会计信息时的随意性,也会给使用者增加使用难度。
二、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原因
(一)利益驱动
根据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任何组织和个体均会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策,故上市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违规披露会计信息。有些企业为了达到上市的条件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如虚增收入与利润,还有些企业为了不增加企业的负面信息,从而隐瞒重大会计信息,如隐瞒重大担保事项和涉诉事项。另外由于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管理者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以企业的利润为依据,管理者为了实现更高的收入,希望公司的利润能够步步高升,从而有可能私自改变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二)市场分散制衡机制的缺失
一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导致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重要原因。企业可以通过多层次的机构制衡机制来确保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股权集中于极少数人手中,大股东容易操控董事会,这样会减少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阻力,更易造成违规披露的情况。而上市公司监事会监查权力有限,因此无法有效制约企业的行为。同时企业对于内部控制重视度不够,大多数企业的内控制度无法有效监督制约和规范管理者的经济决策,使得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时常发生。二是相关服务机构未起到制约监督的效用。随着会计师事务所竞争的加剧,很多事务所通过低价竞争来获取客户,低价会不可避免的造成审计时间减少、审计质量难以保证的问题,甚至有些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时违背职业道德,纵容并协助上市公司作假,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使得审计变得毫无意义,也丧失了制约上市公司的一道屏障,使会计舞弊变得更加容易。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政府监管有待加强
一是虽然我国的多部法律均对信息披露做出相关规定,但是仍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相关配套法律规定和实施细则不完善,如《会计法》中没有对虚假信息的含义明确界定,对虚假信息是故意提供还是失误造成的判定没有详细的说明,由此可能造成监管和法律责任界定的问题。二是监管部门之间存在矛盾,财政部根据《会计法》规定可以监管所有企业的信息披露,而证监会主要监督管理上市公司的披露,不同的监管机构对同一家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不同,这使得上市公司在披露财务报告时不知该遵循何种规定,也为企业违规披露会计信息提供借口。上市公司及证券中介机构忽视会计信息披露的另一重要原因是违规披露的收益成本不对称,违规的处罚力度较小,惩处的效果不佳。
(四)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简单错误频发反映出会计人员的职业技能需进一步加强。同时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作假离不开会计人员的协助,也反映出会计人员职业素质存在问题,道德观念不强。
三、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监管水平
一是加紧制定会计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出台与现有法律相适合的相关法规和实施指南,明确定义现有法律法规中模糊不清的地方,成熟完整的法律规定才能使企业确实做到有法可依。二是理清监管部门关系同时加强各级监管。财政部和证监会加强沟通,使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要求相适应相一致。尽可能的减少多头监管的现象,理清财政部、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的监管内容和权限。对不按规定的披露行为进行严惩,提高违规披露的成本。对违反法律规定披露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加大惩处力度,同时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对由于企业违法违规披露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给予赔偿。要提高各级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培养高素质的监管人才,提高监管质量,缩短监管调查的时间。
(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分散股权,避免大股东控制董事会做出违法违规的决策,股权分散使得会计作假的难度和成本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违规披露会计信息。其次,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内审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配备职业素质和技能较高的人员,明确内审部门的职责,使其真正起到监督作用。最后,完善管理人员工资绩效评价体系,用股份+工资的形式代替单一的现金工资,让管理层员工将自己视为企业的一份子,防止管理人员为了私利而做出违规披露的事情。
(三)改善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逐渐改变这种以利润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发展多种综合性指标,构建全面有效能够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和未来潜力的评价体系。可以综合考虑公司的资产质量,发展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内容建立全面反映企业发展潜力的评价指标。
(四)提高相关人员职业素质
公司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要有意识的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在工作中认真负责,同时谨记不做假的帐的基本职业要求。财政部或中注协应对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同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进行严惩。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二
证券市场已经发展了数十年,经历了这些年的发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实现了常态化和规范化。
随着监督管理机构对于会计信息的监督力度的加大,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是要实现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还有很长的路。
1.利用关联关系问题。
关联关系是指的:“在财务或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控制另一方或者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就认为他们是关联方”。
具体来说,关联关系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利用关联交易粉饰报表,对企业的利润进行调节。
如通过关联主体之间的资产股权转让等活动来取得较高的收益;利用关联方的资产和债务重组来调节企业的利润。
其次是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从而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
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很多的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利用其职权的便利性以上市公司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从而增加企业财务风险。
最后是关联关系的的交易情况在披露过程中存在问题,很多情况下是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或者披露不透明,避重就轻,甚至存在着隐瞒非正当交易的现象。
2.分步披露有待改进。
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披露制度是实行强制披露,从现有的实现程度来看,上市公司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且也逐渐的按照国家的规定开始实施会计信息的披露,但是也可以看到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这非常的不利于使用者按照产品结构对企业的风险和发展趋势进行预测;还有部分企业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只只按行业披露本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及主营业务产品收入的比例,因此这使得会计信息的披露只是部分披露。
二、如何解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上市公司运行状况的透明度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既有法律制度监督的缺失也有人为的原因。
1.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在世界范围内,董事会已经逐渐成为了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三者关系中,董事会权力过大,监事会监督效果差,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首先应该加强董事会的职权,在某种程度上限制职业经理人的权力,从而保证董事会的天然权力。
其次是设立独立董事,发挥独立董事的管理作用,独立董事的引入是为了防止大公司的权力滥用,解决董事会内部职权行使无效的问题。
再次是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在欧洲国家监事会的权威性得到了很好的保证,在对于董事会的监督上有非常大的权力,有权对年度会计报告和董事会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查。
2.完善健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对于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规定不断的随着市场的变化实现了更新,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相关的法规,但是当前的信息披露中仍然存在着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首先制定更高质量的会计标准,只有有了高质量的会计标准,会计信息的披露才更加的清晰、有效。
高标准的会计准则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征:必须包括现有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核心概念;能够有助于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性,充分披露信息;必须被准确的解释和理解,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是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充分性和及时性,这需要在会计制度中进行更加严格的规定,对透明性进行保证。
3.完善相关监督配套体系。
会计信息的监督中最重要的部分毫无疑问是证券监管部门,因此我们需要从法律和政策上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进行严格的规定,应该在实际操作层面严格的执行上市公司摘牌制度,虽然这一制度在相关法律中已经被明确提出,但是现在却没有出现正真摘牌的企业。
除了严格相关的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公布中还应该建立民事赔偿机制,实现股东对于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关心和监督。
在现有的法律模式下,股东想起诉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有非常繁杂的取证过程,而且对于投资者非常的不利,因为相关的证据不被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股东所拥有。
因此应该制定相关的法律,只需要投资者能够证明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过失,而不需要去得到相关的举证,这种操作模式在西方已经相当的普遍。
三、小结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布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涉及到的主体众多,除了文章提高的监管主体、公司管理者、投资者之外,还涉及到了专业的审计人员和会计人员。
而对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不断的对市场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解读。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三
步入新世纪,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认真面对的重要问题,也需要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认真考虑。企业作为当今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经济发展的承担者,也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更应该充分关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自身和社会带来的环境影响,规范其环境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日益高涨,也取得了一些理论上实践上的优秀成果,但是总体看来还不能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相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理论研究“曲高”而实践上“和寡”的问题。因此,重点关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很有现实意义。
一、企业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多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国人大设立了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并已经颁布了许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从1979年9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已陆续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这些行动,自然会涉及到环境与企业的关系。然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令人担忧。从对沪、深两市a股1363家上市公司年报中,有关环境信息内容的统计,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集中在重污染企业,并且是强制性披露。沪深a股上市公司592家重污染企业中只有304家公司对其环境事项进行了披露,披露比例只有51%,明显偏低,而且这些信息,集中于定性的披露,多是出于美化企业环境形象而进行的披露。究其原因,从全国范围来看,主要是没有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还不是很强烈。
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披露尚未作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时开始,我国学者已对环境会计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总的来说,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而这些研究基本上以对环境会计的理解以及对环境会计的理论架构探讨较多,而对环境会计实务的研究较少,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也缺乏有效的合作。因此,需要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紧密配合,积极拓展环境会计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领域。
企业作为一个资本运作主体,追求盈利始终是其主要目标,企业环境问题最终也会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经济利益方面上来。但应当看到,在企业众多的利益关系方中,除了投资人、管理当局、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等群体外,在环境问题上,直接关心企业环境收益的并不多,即使在上述列举的利益关系人当中,对企业环境收益的关注程度也不同,如投资人、潜在投资人和债权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因为环境问题而导致重大的经营风险。其他利益关系人则主要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以及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环境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又如,社区居民、社会公众、媒体、顾客、社会环境管理机构、民间环保组织等利益关系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污染物、废弃物的排放状况和减低程度、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大气和水体及生活环境的改进程度等方面的问题,至于企业花费多少成本完成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目标,他们并不是很关心。从这一角度来看,利益关系方对企业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具有差异性。只有很好地认识到这些实际状况和差异,才能更好地把握合理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
二、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与一般企业相比,上市公司在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具有更加规范、更加透明、更加全面的特征。一些企业信息的披露制度和规范,大多从上市公司开始试点,然后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各种类型的企业中。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和紧迫,也对上市公司及其环境信息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公众公司,人们更加关注上市公司对公司环境问题的态度和行动,也希望从公司对外报送的报告中找到公司对这些问题的回应。因此,我国环境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大多是以上市公司为调研、分析对象入手的,这同国际环境会计及其信息披露研究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一)公司上市时的环境信息披露
,耿建新教授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一次样本调查与分析,选取了冶金、化工、煤炭、电力、建材、造纸、酿造和纺织等强污染行业的30家企业,对各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等重要的信息发布资料进行了整理和挑选,基本上没有发现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明确表述公司环境政策与方针、环境目标、公司主要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支出或成本等重要的环境信息。,李永臣教授又对近几年强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得知,我国上市公司自主、自决披露环境信息的程度不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严重不足,急需改进。
(二)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环境信息的披露
企业对环境的影响是连续的。随着企业环境保护意识的转变,环境行动的开展以及生产经营方针战略的变化,企业环境影响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但是,根据调查发现,公司发行上市时,还有一定的环境信息披露,而在持续经营过程中,对环境信息的披露关注严重不足。
以上情况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程度很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很少且不全面,缺乏直接的可利用价值。产生上述结果,是与我国企业、公众甚至政府管理机构的环境意识、管理政策相一致的。正如耿建新教授等所分析的那样,虽然已经颁布了诸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但大多是综合性的规范条文,缺少相对应的实施细则,也没有对企业的环境核算和报告提出具体的、强制性的要求。在上市公司方面,由于中国证监会负责上市公司证券发行资格和上市资格的审查、批准工作,所以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约束力,往往显得比国家颁布的环境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更强。但是,由于上述规范不仅笼统,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也未作明确规定,而且仅要求在发行人发行证券的阶段作相关披露,并不要求发行成功后作继续披露。所以,上市公司在当时的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状态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结合美国等国家的环保事业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无论一个企业的环境意识如何,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和环境信息(包括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制约条件就是严格的环境管制和法律程序。政府应有明确的环境政策和指导思想,并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环境标准,同时还要进行严格的环保执法检查,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多种手段,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和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罚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查阅已经公布的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得到的结果是令人吃惊的。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环境法规已经颁布多年,且在不断完善之中,可以说,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对于重污染行业的公司而言,应当是关键因素,理应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研究和报告的主题之一,但实际上,这样的结果并不存在。我国基本没有建立起企业间的有关环境问题的协同组织及相应的组织规则,也就没有这种环境组织内部制定的统一的环境行动纲领、指引和环境信息披露的统一要求或引导性规定。我国主要的环境组织(如环境学会)仍有准官方的性质,企业的参与程度不够。因此,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规则刻不容缓。
(三)应建立与健全证券发行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持续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
经查阅,大多数公司,股票发行(新法、增发、配股)时的招股说明书中,一般会讨论环境限制因素及其对生产经营或财务成果可能带来的影响,并且大多反映在招股说明书中的“行业风险与对策”的说明段内。从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同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比较来看,证券发行或上市时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要远远好于持续经营过程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因之,建立与健全证券发行时持续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十分必要。
(四)要确定相对固定的环境报告方式并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规范要求
从调查的结果看,在企业选择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上,既没有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方式,也没有独立的环境报告书方式,在所有发布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中,主要选择了与公司需要公开的其他报告(招股说明书、年报、期中报告等)混合编报的方式,而且所占比例很小,信息数量和质量都不能令人满意。
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到底应当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确实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李连华博士认为,应当将环境信息与财务信息分开披露,因为合并报送具有以下缺点:一是合并报送容易引起混乱,导致对会计信息的误解(财务信息和环境信息所反映的内容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二是合并报送实际上降低了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无论是采取表内确认,还是选择表外披露,都将环境会计信息置于附属地位。从现有的文献查阅结果可以发现,由于我国会计学者研究的重点是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选择的主要信息披露方式是绿色会计报表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披露。这种环境会计信息与企业环境信息的范畴和口径是不一致的,所以很难与国际上其他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作比较。笔者认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应当是全方位的环境信息披露,不仅包括环境会计信息,还应包括非财务环境信息。
【参考文献】
[1]耿建新,曹光亮.论生态会计概念.财会月刊,,(4).
[2]陈紫玉.关于环境会计的若干问题.财政监督,2007,(2).
[3]李永臣.企业环境会计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四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从环境会计发展的角度看,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为环境会计在企业的发展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另外,上市公司作为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能在新的环境下促进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帮助企业制定与wto贸易规定相适应的经营战略,减少因环境问题而形成的障碍;并且还有利于政府和社会公众了解企业的环境情况,有效的影响政府决策和投资者的资金投向。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据耿建新等对30家上市公司在1992年至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的调查,以及尚会君等()对127家污染型行业的上市公司在1992年至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的调查研究来看,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信息还不足以满足供使用者决策的需要,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自觉性也不高。
(一)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本文选取了冶金业、造纸业、化工业、纺织业、化纤业、医药业6个污染较大行业的20家上市公司进行调查,这些公司包括:冶金业的宏达股份(600331)、江西铜业(600362)、中国铝业(601600)、吉恩镍业(600432);造纸业的岳阳纸业(600963)、博汇纸业(600966)、恒丰纸业(600356)、青山纸业(600963);化工业的沈阳化工(000698)、上海家化(600315)、三友化工(600409);纺织业的天山纺织(000813)、美欣达(002034)、凤竹纺织(600493);化纤业的春晖股份(000976)、江南高纤(600527)、南京化纤(600889);医药业的四环生物(000518)、千金药业(600479)、康缘药业(600557)。
这6个污染行业均属于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中规定应进行环境审核的污染行业。
根据这20家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和自发行上市以来到现在公开发布的年报,笔者对其中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在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公司主要以定性化描述和定量化披露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这些信息主要集中在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财务会计资料”、“业务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及运用”等项目中。
在年报中体现出环境会计信息的评估指标集中于“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这三项,其中“董事会报告”中的业务发展规划、企业自身经营风险提示、募集资金及非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中的关联交易、其他重大事项等,“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在建工程、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营业外收入、支付经营活动的有关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中。
上市公司所包含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可以分为定性化描述和定量化披露的内容。
其中定性化描述的内容包括环保风险提示(对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的说明)、环保交易活动(企业开展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的交易情况)、环保措施(反映企业的环保目标、环保制度、生产工艺及产品的环保措施等)、环保成果(企业取得的环保成果及贡献)、环保优势(是指企业在技术、资源、政策等方面所占据的有利于环保的条件)等,定量化披露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指标(如企业披露的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备利用率及处理率等指标)和环境费用(企业披露的费用支出、环保设施支出、环保税金等)等。
从行业上看,由于行业之间的发展状况、生产特点各有不同,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如造纸业、冶金业披露的环境信息相对较多、较全面,而医药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的比例则相对较少。
而且从披露的各项内容来看,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也存在着不同的披露重点,表现出了一些行业特征。
如冶金业的上市公司都无一例外的对企业的环保交易活动和环境指标进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但其他行业的上市公司则对这一项目中的环境问题关注较少。
从时间上看,如果不考虑各年度内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环境影响,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如上市公司披露的“环保措施”与“环保成果”两项内容在逐年增多。
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分析企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上,而是能够对其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具体的环保措施,并介绍环境治理后的改善程度及环保成果与贡献,并总结企业所具有的环保政策、自然资源、环保技术上的优势。
这表明上市公司已经开始正视其生产经营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并已积极展开
环保对策,不再单一的将环境问题作为影响公司发展的负面影响来反映。
(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综合本文所调查的这20家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目前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还不够充分和规范,不足以满足供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首先,从披露的项目上看,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于环保投资和环保支出等方面,而对环境负债、环境资产的披露则几乎没有。
其次,从披露内容看,还缺乏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如几乎所有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都将环保风险总结为“当前面临的环保风险是国家可能提高环保标准致使公司的费用、成本增加”,趋于模式化;而且同一信息在不同章节中多次重复的现象较为严重。
再次,从披露的详细程度方面来看,大部分公司对于公司所承诺的环境保护及改善措施缺少系统的说明,如环保设施的使用效率、治污费用的测算方式、国家环保政策的具体要求以及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等等很少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说明,可参考的意义不大。
最后,从披露的定量化程度来看,无论是招股说明书还是年报,都非常缺乏充分的定量化信息、预测性的信息。
即使偶有定量化的信息多半也是集中于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近几年的环保费用进行披露,进入年报的很少。
二是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可比性较差。
各个行业的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差别很大,定量化信息太少,又缺乏固定、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即使是同一行业的不同公司之间或是同一公司在不同年度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也带有较强的随意性。
企业基本上是根据各自的偏好自行选择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内容。
三是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自觉性不高。
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明显低于招股说明书,这是因为中国证监会已经要求明文要求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政策风险”和“募股资金运用”这两处披露环境信息,但对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却暂时还没有关于环境问题的强制披露要求。
另外,上市公司披露的定量化信息、预测性信息、负面的环境信息较少也是自愿披露程度较低的表现。
四是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比较零散。
目前上市公司对于与环境会计有关的信息通常是作为常规的财务会计来处理的,如许多公司把环保设施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来处理,在报表中很难判断各项固定资产与环境污染治理的相关程度如何;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环保机关的规定交纳的排污费,以及企业设置环保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经费支出,被列入管理费用中核算;违反环境法规交纳的罚款、赔款和停产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
这些问题致使一般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了解到较为全面的环境会计信息。
五是披露的环境信息实用性较低。
上市公司披露的众多内容中绝大多数是对过去发生的事项的反映,如排污费、绿化费、税收减免、环保认证等;对企业未来发展有影响的内容,如环境诉讼、奖罚、环保投资等事项,在披露时有很大的随机性,使得环境信息的披露缺乏连续性,降低了环境信息用于企业决策时的相关性。
另外,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大部分是对企业经营状况并不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负面的信息披露很少;对于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也缺乏必要的解释说明,多数非专业的投资者无法判断企业的环境状况,如企业对于募集资金进行投资项目的披露通常只是反映其获得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但究竟该项目可能还会对环境造成哪些影响、如何防治则没有具体说明。
三、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探讨和建议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与我国还没有明确环境会计报告体系框架,没有制定环境会计准则和制度有关。
本文试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应当披露的内容进行有益设想。
根据环境会计的目标,结合上述污染型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应当设置环境会计要素,以此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作尽可能定量化、规范化的反映,对不能定量化的再以报表附注的方式进行补充说明。
这些用以反映环境会计信息的环境会计要素应包括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与环境负债,具体说明如下:
(一)环境资产环境资产是指企业在过去的事项中已经拥有或控制,能以货币计量,可以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环境资源。
可以将环境资产分为环境流动资产和环境长期资产,环境流动资产是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业务所涉及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等;环境长期资产包括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机器、设备等相关的环境固定资产,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专利技术等环境无形资产,以及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环境资源等。
环境资源是指人类以土地、森林、草原、水域、矿藏等作为劳动对象的自然资源和由自然资源派生的生态资源,目前已有部分上市公司披露了企业的环境资源,如岳阳纸业(600963)、博汇纸业(600966)就在招股说明书中以定性化的方式披露了企业拥有的较好的土地资源和水域资源。
一般而言,环境资源可以划分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和企业自行构造的环境资产两大类。
从本质上讲,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这些自然资源也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由于传统会计和现有计量方法的局限性,自然资源的价值一直未在企业的会计核算中予以合理确认。
为此,环境会计应弥补传统会计的这一缺陷,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可以确认价值的自然资源进行计量。
由于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属于“公共物品”或是“准公共物品”,故建议以因子分析法为研究工具,对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自然资源进行计算。
然后在选择出主因子和计算因子回归估计值的基础上,计算出各样本企业的方差贡献率总得分,也即目标公司、行业领导企业以及参照企业的自然资源拥有量综合得分,并以f1,f2和f3分别表示。
最后以f3(即行业领导企业的因子综合得分)作为基准,并计为t采用系数调节法将各样本企业的自然资源拥有量计算出来;则目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自然资源的价值即可以计为:f-・t,f2。
当然,这种方法仍然带有较大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但可以作为一个供参考的初步方案为环境会计的计量方法提供思路。
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角度出发,目前应将企业拥有或控制,但难以计量的自然资源作为一项非财务信息计入会计报表附注中,以适当的表明企业的环境优势,引导投资者的投资导向。
(二)环境负债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认为:“环境负债是指企业发生的,符合负债的确认标准、并与环境成本相关的义务”。
在环境会计系统中,环境负债是对企业承担的环境责任的反映。
污染而应在未来支付的污染治理成本、健康赔偿成本及污染调查研究费用等环境责任。
环境责任产生于已经存在的与环境有关的债务中或预期可能发生的与环境破坏有关的损失支出中。
环境负债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为进行环境保护而借入的银行借款;二是应付的环境支出,如企业因进行环境治理而发生的购入环保设备及材料的应付款、应交纳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项应上交国家的费用和税金、应付的环保机构经费及环保机构人员工资及其他薪酬等。
对于这些企业已经发生的环境负债,若有明确的债权人、债务时间和金额,就可在环境会计系统中确认、计量并在报表中披露。
对于预期可能发生与环境破坏有关的损失或支出,可作为或有环境负债,应参照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关于或有负债的披露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反映或有环境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以及或有环境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和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三)环境成本从不同的视角研究环境成本,可对环境成本进行多种分类。
一般而言,应从不同的空间范围将环境成本分为内部环境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五
1.1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全
为了掩盖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些上市公司在披露的会计信息中故意隐瞒真相,误导投资者。
具体而言,有的上市公司发布的会计信息中往往隐瞒了本公司的`债务情况,公司债务情况是公司偿付能力的直观体现,它将直接影响投资者投资该公司所需要承担的风险,对公司债务的隐瞒是对投资者的误导。
其次,一些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中,掩盖公司的经营状况。
上市公司因其规模庞大,各个下设机构的运营情况参差不齐。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一些上市公司会将经营不善的下属机构的会计信息省略,从而营造出一种公司欣欣向荣的假象吸引投资者注资。
上述两种做法使上市公司避重就轻,选择性地披露公司会计信息,均违背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
1.2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造假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发布是为了如实地向市场反映本公司的运营情况,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公司发布的会计信息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虚假伪造成分。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股价,常常发布虚假的公司会计信息。
一方面,一些公司为了能够取得国内的上市资格使公司顺利上市,在公司的上市报告书中编造虚假的盈利信息,在上市中期报告中夸大利润缩小亏损。
另一方面,已经上市的公司虚构公司的业绩盲目吸引投资者投资,在公司盈利的预测信息中,盲目夸大公司盈利,丝毫不考虑投资者所面临的风险。
蓝天股份有限公司就曾因为发布虚假业绩,最后由于公司泡沫经济的破灭导致了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虚假既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也直接影响投资者对该公司的投资信心;长远看来会计信息造假将严重损害国内的股票市场交易[2]。
1.3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滞后
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投资者投资的最重要参考指标,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对投资者来说至关重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上市公司有责任及时有效披露会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
但目前国内的现状是许多上市公司并没有遵守相关规定,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严重滞后的问题。
尽管这些滞后发布会计信息的行为事后都会受到证监会的谴责,但已受损的股东利益是无法挽回的。
更严重的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滞后发布严重影响了整个股票市场。
正因为信息掌握在少部分手中,股票市场才会出现各种黑幕交易,内部消息爆料等等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股民受骗造成财产损失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重大消息早已确认而股民却毫不知情,往往会造成投资者的恐慌心理,不利于上市公司与股市的长远发展。
二、解决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1.1加快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有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现行法规还急需进一步完善。
首先,国内当前对该领域的惩罚主要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当很多会计信息造假问题还没达到刑事处罚阶段时,违法者往往能够逃出升天。
因此,建立有关会计信息披露的民法能够更有效地对各类会计信息披露犯罪问题进行分类,使责任的追究更加明确化。
其次,国内缺乏对会计信息犯罪的具体认证方法,这依然是法律上的盲点,使得会计信息犯罪的认定变得十分抽象,难以辨别。
所以,为了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国内应有相应的法律就有关问题进行法律规定,一旦上市公司违背了有关会计披露的要求与准则,有关部门就能够做到有法可依,依法惩处。
一方面,国家应出台对会计信息披露犯罪的民事惩罚法,另外国家更应明确违规责任的归属,细化会计信息犯罪的认证方法,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2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会计制度
为了使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应有专门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来约束健全会计信息的披露。
首先,我国应参考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外国先进的会计准则以着手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制度。
为了使指定的准则与国情接轨并能与时俱进同时,有关部门应每年安排一个星期作为专门的会计制度研讨会。
就研讨会的参加者来说,国内会计行业的精英,国外会计行业的学者,部分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以及有丰富经验的投资者都应参与其中。
这样既能制定出适合上市公司发展要求的会计制度,又能了解投资者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期望,从而真正使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从内部开始规范化。
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对上市公司的一种警示,将威慑上市公司,引导其发布准确有效的会计信息[3]。
1.3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
国内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所出现各种问题与目前薄弱的监督体系密不可分。
除了在法律上约束上市公司,更多的监督措施也应该运用到上市公司会计公开披露的过程中去。
一方面,国家应加强会计审计师的培养,提高审计师的水平有利于通过专业手段来揭露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大的审计师团队也能对上市公司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督促国内上市公司发布有效准确的会计信息。
另一方面,作为国内证券交易的主要监管部门,我国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监督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发布,及时公布虚假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名单以确保会计信息发布的有效性[4]。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发布还存在着信息不全,信息虚假,信息滞后等问题。
有关部门应加快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制建设,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会计制度,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体系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六
随着人类活动的发展,对于资源和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废水、工业固体废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日益增加,而这些污染物绝大部分产生于企业的生产。所以,环境污染既然是由企业造成的,那么,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质量的责任就应当由企业所承担。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不仅与企业自身有关,而且有关的企业利益相关者也特别侧重于关注企业披露的相关环境会计信息,在做出理性的决策之前,利益相关者需要参考企业如实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鉴于社会责任、外部压力以及市场动机的强烈要求,企业披露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任务成为必定的要求。环境会计成为会计新兴的领域源自于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环保高潮的来临,由此,国外学者对企业环境信息的专门研究幵始出现。buhr和freedman()选取美国及加拿大的部分企业作为研究对象,在对照分析了自1988年至1994年六年期间这部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渠道(单独的环境报告、年报与按照证交所要求制订的报告)之后,发现通过单独的环境报告来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企业日益增加;随后,对于在企业网上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情况,isenmann等(2002)和patten等()都展开了相关研究。有关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方式。大致可分为定性披露、定量非货币性披露、货币性披露三种。早期的研究,如ness和mirza(1991)对英国企业的研究表明,定性的环境信息披露占绝大比重;类似的研究还有niskala和prete关于芬兰企业1987与1992年环境信息披露的比较研究。一些学者(如petroni、inclan和aufekrat,)将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具体有关内容总结为4个方面,分别是财务和会计、环境诉讼、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方面;g.kreuze等(1996)将企业环境信息分为十二项,包括企业生产对环境的影响、企业“三废”回收与利用及节能情况、企业现在与未来环境义务、企业的环境成本与构成、有关法规、与环境相关的诉讼、企业有关的环保节能计划与策略、环境事故的信息以及相应的保险赔偿、企业的环境责任与影响、企业获得的环境奖励、管理层制订的有关环境监控的制度与实施情况;企业环保负责人员及其在企业中的地位等。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是西方学者研究的重点。根据现有研究,有关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受影响因素大致可划分为企业内部与企业外部两大方面。内部因素包括企业治理结构、企业特征(如企业绩效、企业规模、企业成长性、企业股权性质、财务杠杆)等因素,外部因素涉及到公众的环保意识、政府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有关企业治理结构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较多使用的变量包括企业董事会的规模、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设立情况以及企业ceo两职合一的状况等变量。等(2003)的研究发现,大规模的企业,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水平也比较高。企业所存在的行业类型对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有着较大的影响,企业规模与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质量之间呈现正相关。如公用事业行业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就会更多一些。lacina和karim等()选取了美国五年内有关上市公司的10-k报告和年报附注里所披露出来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作为实证研究对象,分析结果显示企业的盈利能力及企业的规模大小等因素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程度有着明显的影响力,但是企业绩效对于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水平的影响中,其不确定性比较大。在公司治理方面,shunwong,simon等(2001)研究发现,企业独立董事占据的比例与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水平之间,二者的相关程度并不明显,对于那些已经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机构的企业,则更加侧重于如实反映和披露更多更透明的相关企业环境会计信息。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环境会计进行了积极的研究。程辉、沈洪涛()对至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渠道,主要是通过在年报中进行披露,而企业编制的单独的社会责任报告,或者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虽然近年来日益增加,但是其所进行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水平却不高;肖淑芳、胡伟等()认为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主要是定性的描述,而且信息披露的大部分是历史信息,而非面向未来的信息,而环境会计信息所要求的可比性、全面性以及连续性却较差;王珍义等()研究表明:非货币性计量仍然是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方式。
二、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前状况分析
(1)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将冶金,化工,煤炭,石化,电力,造纸,酿造等7个行业列为重污染行业。截至底,这7个行业共有上市公司502家,笔者随机抽取样本数264家。因行业性质不同与环境的相关程度也不尽相同,导致重污染行业中不同类别的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所占比例大为不同。近年来我国重污染企业有关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状况。统计结果显示:20重污染行业披露会计信息的有203家,与和相比,有较小的增加。行业内披露比例也从20的71.21%上升到年的76.90%。在重污染行业中,化工行业的披露比例比其他行业的比例高,说明化工行业在我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较为理想。重污染行业的总体披露比例都在50%以上。究其理由,主要在于国家环保局的强制力,政策要求重污染行业企业必须对其有关的环境事项进行披露。由此可见,强制性披露(而非自愿性披露)是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特征。
(2)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内容统计结果显示:上述264家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涵盖有关环保投资、绿化费等。由此可见:我国重污染行业中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完整,用于揭示环境会计的全貌还不够全面,也达不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标准。国家给予企业的环保拨款与补贴在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中占了较大的比例,这表明国家对环保理由非常重视,强化环境信息披露,并且协助企业处理好环境理由。
(3)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价值形式环境会计信息可以以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形式,主要采取货币形式来披露资源费、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环保投资、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绿化费等内容;与以上内容相比较很难用量化指标定位的环境会计信息、环境相关认证、政策影响等内容用非货币形式披露;排污费、资源费、资源补偿费、环保拨款、补贴与税收减免等信息则是由货币与非货币相结合形式披露。从以上描述中可看出我国重污染行业目前没有统一规范的披露价值形式。
(4)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主要采用董事会报告和报表附注的形式,重要事项中反映的主要涉及公司当期发生的重大环境事项,此外,其他方式几乎很少采用。采用“独立报告”方式披露的只有一家公司,理由在于这家公司同时在香港上市,所以其年报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这部分内容主要是一个文字说明形式的定性分析,无法提供实用性的定量信息。
三、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理由与成因分析
(一)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理由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大多数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在一项或几项内容上,并没有按照有关《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企业缺少自愿披露的公开环境会计信息,这就导致披露内容不建全面。此外,具体细节不够完善,如环境相关的资产、成本、负债等内容,我国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独立并相应的会计账户进行反映,部分公司仅限于在会计科目中反映的环境会计信息做简单说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还不够完整和全面,对于信息使用者没有实质性作用。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因有的公司披露内容较多,有的披露较少,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就会不同,这些披露方式很难对不同性质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正确比较,并且很难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决策。披露方式多以报表附注和董事会报告对外披露,缺乏固定且规范的形式,企业很难找到适合的披露方式进行披露,行业间可比性较低。
(3)自愿性披露的企业少。主观因素决定公司自愿与非自愿的披露模式。因此,判断公司是否出于真正的自愿披露很难下定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能是因国家环保要求较大的压力,也可能出于社会公众对环保较高的关注,还可能出于自身环保责任的考虑。在环保法规中,除了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国家仅仅是鼓励普通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而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更加没有提及。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以,大部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都是非自愿性披露。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占比例很小,而自愿性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只是其中一部分,可见,其所占比例就更加小了。
(二)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理由的成因分析
(1)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方面,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界定较模糊,只有环境保护法规对相应的公司与行业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其只是对环境信息的规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并不适用。会计法规中对环境信息的规定比较零散,无规律可循。环境会计是是一个比较冷门性的学科,简单的环境法律法规或者是会计方面的法规不能达到强制性规范的效果,因而必须建立专门对重污染行业进行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
(2)会计规范方面缺少有关环境会计的规定信息。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既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还需要有相应的会计规范。环境会计信息也属于会计信息,它的披露需要标的形式,而要使信息使用者方便并快速找到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需要统一的披露形式,所以必定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目前在我国很难找到会计规范对环境信息的要求,公司根本没有规范可以参考,是否披露、怎样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只能由公司自己来选择。因此,我国必须要建立环境会计信息相应的会计规范。
(3)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愿望。公司通常以营利为目的,很多公司只关注短期利益,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忽略资源的有限性,严重忽视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忽视公司和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从而也丧失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愿望,自愿披露的公司随之越来越少。
(4)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监管制度。环境会计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环境会计缺少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环境审计还没有得到较为完善地开展,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政府的管理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多个部门参与管理一个事件,但是出现环境相关事故需要负责时,各个部门之间急于相互推托,无人愿意负责。这样,往往使局面变得更加糟糕,到最后会变成谁都不想管,谁都管不好的局面。
四、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完善的策略
(1)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法规体系政府应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立法工作,并把焦点放到实务操作中,推动更多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与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一样,应当考虑适时制定相应的环境会计准则,以法律法规形式制定环境会计的相应地位和作用,使公司披露行为有法可依,并为以后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规范统一的标准。
(2)构建环境数据报告资源库借助各种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对外发布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加强相关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对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而言,对其环境会计信息的管理效果影响尤为重大。因此,相关部门应重点要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就有关方面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加大力度加强管理,明确规定发布该行业应披露的主要污染物的标准指标数据。同时,为了满足外部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降低决策风险的需要,在当今电子商务时代,应充分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最大限度地改善企业财务报告的及时性和个性化,从而实现有效地披露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使得众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3)设立相关审计监督机构加大力度设立相关的审计监督机构,针对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准确性、有效性与完整性进行积极有效的鉴定和监督。作为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因素,它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审计鉴证是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告于社会公众面前的必要条件,经过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如果有造假现象的发生,就会挫伤广大投资者对整个证券市场的信心,并且使其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把牢这个关卡是必须的。会计人员对环境会计的认识不够全面、处理环境会计相关业务的水平不够标准,造成披露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状况不甚理想。为此,政府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使其熟练掌握环境会计理论知识及实务操作技能。
(4)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在披露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整个过程中,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对于企业各级管理层以及事务所的违规行为影响颇大。因此,应该建立和完善资本市场的组织结构体系和证券监管机制,从而降低管理层违法违规的可能性,正确披露企业有关的环境会计信息。重污染行业中,披露企业非财务信息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指标、企业各个内部管理部门对于非财务信息的详细分析等,这些信息逐渐成为投资者在制定决策时必须关注的因素。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可以在招股说明书或者年报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也可以在公司网站或在各地政府官方的网站发布。由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产生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比较多,可以先作为试用点,等积累到一定经验后,再推广到一般的行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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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孟凡利:《环境会计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版。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七
摘要: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作为环境会计研究的重要内容,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
上市公司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上市公司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但目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却有待提高,本文认为,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成本、环境收益等内容,并对其披露方式进行了探讨。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八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范的标准将有关信息公开,以利于发行对象了解情况,对投资风险和收益进行评估,进而对投资进行决断的一种行为。健全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确保证券市场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手段。
上市公司健全完善信息披露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信息披露不真实
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主要表现为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比如为了迎合庄家及投资者炒作本公司股票,有意在不同阶段发布一些误导投资者的信息。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目的而造假。有的上市公司为达到某种特殊目的在信息加工处理环节中做手脚,谎报、虚构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操纵盈余获取配股资格,遗漏、隐瞒公司应当公开的有关情况。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会计信息失真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首要问题。
2、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不规范
信息披露的当事人应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我国证券法律允许上市公司自行决定是否公开那些与商业秘密有关的重大事件,以保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保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此同时,也强调了上市公司必须披露那些不利于公司股票价格,但有利于投资者做出重新选择的重大事件,比如上市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件等等。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对有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过量披露,而对不利于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3、信息披露不及时
根据有关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编制重大事件公告,及时向社会披露。据有关统计发现,自上海证券交易所20发布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以来,先后有121家上市公司和768位公司高管遭到交易所的谴责,主要原因集中在信息披露不及时、违规交易以及发布不符实际的业绩预告等。尽管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及高管因各种违纪行为而受到证监会的公开谴责或处罚,但依然没有起到震慑作用。年以来,又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违规而被公开谴责。
4、信息披露不具有可比性
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项业务通常有几种会计方法可供上市公司选用,致使同类报表数据在各个上市公司之间缺乏可比性。比如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20通过少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造成净利润虚增1.5亿元。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产生根源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它的完善与否决定着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程度。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股、国有法人股所占比重较大;责权不清,少数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仍由一个人担任;外部董事难以参与公司决策,不能有效履行董事职责;监事难以发挥监督作用;行政干预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根本无法摆脱政府干预,难以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制度的不健全为不公正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可能。由于会计实践和经济创新行为的层出不穷,实践中经常出现企业的会计处理“无法可依”的情况。我国现行法规中,对如何确认虚假会计信息以及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人员的法律责任、如何处罚等规定尚不够明确,可操作性不强,且以行政手段为主,惩罚的力度不足以对其构成威慑,大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违法行为,无需承担经济赔偿,客观上对某些企业的信息披露留下了造假空隙。
3、利益的驱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造假的利益驱动具体表现为:一是企业为能够上市、实现筹资最大化,进行财务包装。上市公司在初次发行股票阶段,我国证监会要求公司连续三年赢利,一些公司不够条件,但为了上市则进行财务包装。二是为取得配股资格进行财务包装。企业上市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利用证券市场融资,上市后的配股是融资的一个重要途径,那些不符合配股条件的,就要利用财务包装获得配股资格。三是为了避免“摘牌”而进行财务包装。
4、中介机构的独立、公正、客观性不够
在我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信息披露的审计方,负责对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目的在于保证其真实、公允。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和生存的需求,不少注册会计师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规模日益扩大,其经营业务也日趋复杂。受审计成本和精力所限,注册会计师已无法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详细审计,而只能进行抽样审计,也在客观上助长了虚假会计信息的蔓延。
5、证券监管力度不足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过程中很少严格约束会员。此外,证券市场又是多种利益冲突的焦点之一,而中国证监会的力量薄弱,权威性不足,多方插手,也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原因之一。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危害
1、破坏了证券市场秩序
虚假信息的存在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原则、公平原则和公正原则,使投资者面对不公正的投资环境。没有了“三公”原则,证券市场秩序也就无从谈起。
2、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有关研究表明,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信息披露做得好的上市公司的.股价都相对高于其他同类公司。相反,信息披露违规甚至恶意造假,则会破坏上市公司的诚信形象,并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投资者判断上市公司质量好坏的依据,是其公布的公开信息,虚假信息必然会使投资者丧失对整个市场的信任,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3、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世界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没有广大公众持续的证券投资,就不可能有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要使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就必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虚假信息披露的存在使市场信息导向出现严重的偏差,人为操纵的信息披露使广大投资者造成错误的决策,蒙受大量的经济损失,而为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了发财之路。
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措施
1、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在机制
只有建立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对经营者的约束弱化等问题,从而强化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我国目前阶段应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二是巩固上市公司清欠成果,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故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查处、惩罚力度;三是强化上市公司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披露机制,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2、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重视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
会计准则是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为了从源头上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对会计数字进行弄虚作假,首先应对会计准则提出高质量的严格要求。要通过不断完善会计准则,提高会计准则质量,使会计准则真正具有公认性。在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同时,我们必须重视会计准则的实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会计准则的实施比会计准则的制定更重要。要通过加大力度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等手段,使会计人员真正了解、熟悉和掌握会计准则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严格按会计准则处理账务。
3、加强中介机构对披露信息的监督作用
要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标准、净化执业环境、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上市公司应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委托和批准解聘审计机构、审查审计工作的职权,以增强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要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几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必须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企业提供除外部审计外的其他业务,包括管理和会计咨询业务。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继续执业教育,特别是执业道德教育,以促使注册会计师尽快提高其执业道德水平、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质量。
4、按证券市场的规律办事,加强证券监管
加强证券监管的关键在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各种力量提高失信成本。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上市公司进行以落实诚信责任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和专项核查,督促各有关方面切实履行诚信责任。二是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监查员制度。由中国证监会及其驻各地派出机构委派信息监查员到各上市公司,对上市公司的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报、年报、股利分配信息等的生成和披露加以监督。三是改变多头管理的体制。必须参照国际惯例,对现行证券市场管理体制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相应改革。四是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利益,在司法实践中要鼓励和支持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这样的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众所周知,广大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任是建立在国家信用基础之上。上市公司的违信行为实质是在透支国家信用。如果上市公司违反诚信的事件不断发生,势必对证券市场产生怀疑,从而动摇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我们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诚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并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社会诚信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汉文:证券市场与会计监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顾晓安、卢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落失真现象的经济博弃分析[j].财会通讯(学术版),2006(4).
[3]周林洁、吴联生: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形成的需求导向[j].当代财经,(6).
[4]许华荣: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缺陷及对策分析[j].会计之友,2006(2).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九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dierkes,m.(1979)通过查阅stage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指出该公司对社会资产、社会负债分别进行了定量披露。葛家澍等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了要提供经营活动的信息,还要提供特定的社会信息诸如环境保护、医疗劳保、就业、社区参与和道德等。李正()曾通过对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进行打分,来评价其信息披露情况。笔者认为,导致信息披露多样化的本质原因是社会责任概念框架没有一个公认的、完整的、系统的理论体系。
二、我国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发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行业不均衡
通过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来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行业不均衡。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几乎达到50%,其次是金融业、混合类,然后是电力、热力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所占比重最少的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二)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企业性质不同
据统计,国有企业发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比例最高,达到70%,民营企业次之,私营企业发布的比例最低,不足10%.但纵向来看,民营企业披露信息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这可能预示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正在改善。
(三)发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企业所处地区不均衡
一般来说,发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企业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发达地区,其中北京所占比重最大,接近40%.而国内一些欠发达地区(二线、三线城市)披露较少,所以存在地区的差异。
(四)发布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内容、方法不一致
根据统计研究发现,大部分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大多包括投资者、员工方面、消费者方面、环境(包括资源)方面、科技创新方面、社会公民方面、安全生产方面、回馈社会方面。但也有企业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披露的。总之披露的内容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具有可比性。
另外,披露的方式大多数采用定性定量混合式,也有采用定性披露的,但只有少数采用定量披露的。披露方式的不同,大大降低了信息的可用性和可比性。
三、建立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
(一)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笔者认为应分两个层次:基本层面和特殊层面。基本层面反映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情况,是所有企业都涉及的内容;特殊层面是对企业所处行业面临的特殊社会责任问题的披露,每个行业有自己的披露内容。
1.基本层面内容
基本层面从四个方面反映,分别是传统利益相关者方面、员工方面、生态环境方面、社会收益方面。
传统利益相关者方面包括投资者权益、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权益披露的内容是资本增长和资本回报情况。资本增长用资本保值增值率反映;资本回报用股利支付率反映。消费者相关内容包括产品返修和退货量(产品返修和退货率)、用户满意度(客户投诉率)、产品质量情况(产品质量合格率表示)、产品的报废年限、售后服务额(用售后服务的数额占全年销售额的比率)。供应商方面包括应付款情况(应付账款周转率)和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率)。
员工方面包括员工工资增长情况(员工薪酬增长率)、员工工资总额(工资支付率)、员工福利情况(员工股利支付率)、员工培训支出(员工培训支付率)、失业员工安置额(失业员工安置率)。
生态环境反面包括环保费用支出(环保费用支出率)、环境治理及环境污染罚款(环境治理支付率)、能源消耗情况(单位收入能源消耗率)。
社会收益方面包括社会公益和科技创新。其中社会公益可以用社会公益捐赠情况(社会公益捐赠率)和支持就业情况(年招聘员工率)来反映,科技创新可以用科技创新投入情况(科技创新投入率)和科技创新成果(年专利申请数、科技创新奖项数、年课题通过数)来反映。
2.特殊层面
由于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对社会的影响也不同,因此为了深入了解其社会责任的履行的,企业应该按照行业特点,披露具有行业特点的社会责任信息,以便全面的反映其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比如供电行业可能关注安全、可靠的.供电比例;而煤炭化工行业则关注环境污染、能源利用情况;食品行业关注产品的安全而房地产行业更关注拆迁责任及社区责任等,总之,各行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各行业的内容披露标准,以便行业内企业能更好的进行比较。
(二)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
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模式经历着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将相关信息分散的分布在年度报告中;第二个阶段是将社会责任信息作为独立的报告发布。这两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笔者认为,应将财务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融合,尽量用定量的方式披露,编制企业综合报告,可以说这是第三种模式,也是未来发展额趋势。
四、保障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实施的措施
(一)从政府角度
1.加强立法,加大惩罚力度,增加违规成本。
2.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鼓励企业履行责任并披露相关信息。
3.完善对地方领导的考核机制,将社会责任的履行纳入考核指标。
4.增强对社会责任事件的应对和监控能力。
(二)从企业自身
1.转变管理者对社会责任履行的态度。
2.正确认识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给企业带来的效益。
3.建立社会责任预警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
4.建立以社会责任为基础的公司治理模式。
5.将企业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社会公众及其他组织
1.加大社会公众的监督。
2.加强行业监督。
3.加强第三方审计。
综上,笔者认为可以从政府、企业自身、社会公众及其他组织三个方面保障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其中政府立法是保障、企业自身是内在动力、社会大众是推动力,三者缺一不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只有三方面协调统一,才能最终保障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实施。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建立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总体设想[j].会计研究,(01)。
[2]路秀平任会来。我国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模式现实选择[j].会计之友,(12)。
[3]沈洪涛。综合报告:社会责任信息与财务信息的融合[j].wto经济导刊,2012(05)。
[4]阳秋林。中国社会责任会计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07.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十
第一,可靠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论于何时何地,以什么方式披露信息,均应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二,相关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内容上不仅具有反馈的作用,即供投资者将过去的预测与目前的公司实绩相对照,以求分析差异,而且还应具有前馈的作用,即可以帮助投资者通过对公司未来的理性判断,作出合理的选择。相关性原则还要求公司披露信息要及时。第三,重要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的过去业绩、未来趋势,尤其可能对公司股票的市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作重点披露。第四,充分披露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要让投资者能够足以了解公司的全貌、事件的实质、问题的处理结果。第五,统一性原则。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内容与格式上统一。唯有如此,才可能使投资者对各类公司的股票品质作出合理的判断,使证券市场得到规范化的发展。
三、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定位分析
会计的目标就是要提供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会计信息。这表明,企业在披露会计信息之前,首先应确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他们的会计信息需求,然后再确定所应披露的具体会计信息的内容构成及其质量特征。如何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定位,即如何使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会计信息满足各类信息使用者的不同会计信息需求,是一个重要问题。
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最为广泛。债权人所关注的企业长期和短期偿债能力,是投资者评价企业财务状况及其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政府部门运用会计信息以实行宏观经济调控,对某些特定行业进行管制,它是以真实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动情况的单个企业的会计信息为基础的,而这些会计信息也正是投资者所需要的。同样,职工、顾客及供应商的会计信息需求,如了解公司总体业绩、管理质量、长期盈利能力、供应能力等,也都是投资者所需要的。社会公众和财务分析与咨询机构的会计信息需求,因其运用目的不同,往往难以确定,但其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如公司业绩、面临的机遇与风险等,也是投资者所需要的。由此可见,除政府部门因向公司征纳税收和社会公众与财务分析咨询机构因特殊目的而产生的会计信息需求与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存在差异以外,其余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与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几乎一致。也就是说,能够满足投资者需要的会计信息,基本上能够满足其他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
由此可以认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定位应以投资者的会计信息需求为中心,在此基础上,再考虑政府部门、财务分析咨询机构与社会公众的某些特殊信息需求。
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未来的趋势
1.兼容历史与预测信息。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状况是使用者所最为关注的,因为它直接决定着他们的利得或损失。历史信息是使用者判断公司未来发展的基础,它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基本情况;而未来是历史的延续,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才能真正看清公司的未来发展趋势,故历史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具有有用性。但从会计信息的特性来看,预测信息比历史信息更能满足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它能直截了当地表达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这说明会计报告在披露历史信息的同时,还应披露预测信息。忽视预测信息,是现行上市公司会计报告遭受各国会计团体和会计学者批评的主要原由。
2.兼容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使用者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分析,往往既涉及财务信息(收入、成本等),又涉及非财务信息(如职工人数及结构等),当然前者是使用者进行决策所需的关键信息。绝大部分的分析结果都是借助财务指标进行表达的,如每股收益、现金流量等,但这并不影响非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如会计报告中若披露有关公司经营活动方面的统计数据和关键指标,将有助于使用者对于公司的经营活动的性质及其财务影响的理解,从而更为准确地把握公司的发展趋势。
3.兼容综合信息与分部信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并不断趋向集团化、国际化。综合信息是集团公司反映其实力的恰当信息。以综合信息代替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会计信息既能节约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成本,又有利于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权。但是,我们看到,这些公司往往涉及不同行业并且在不同地理区域进行生产经营,不同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获利能力、经营风险、发展速度和发展前景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公司分别披露每个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会计信息不可行的情况下,会计报告应披露反映不同风险和机构的分部信息,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具有不同风险和机会的分部信息对公司过去和未来业绩的影响,是使用者衡量公司风险与报酬的重要依据。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十一
请欣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探讨》会计信息又称会计系统信息反馈,是指通过会计凭证,把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信息,系统、全面、准确、及时地汇集起来,再通过账务,进行加工处理,揭示出反映经济活动真实情况的各种信息。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运行秩序出发,按照法定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会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且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告。
近年来,国家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的行为开始逐步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披露过量”或“披露不足”的现象。披露过量信息,是指某些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而言通用性小,对决策的作用不大。如上市公司披露的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交易等信息与股东结构、数量以及他们的持股信息。因为,现实的证券市场中,只有少数特殊的信息使用者才需要这类信息,因此,其通用性很小。此外,披露过量信息有时也会产生误导。因为,在证券市场中披露的无关会计信息如果太多,极可能使真正相关的信息反而被掩盖起来,这样会影响预测和决策。
披露不足信息,是指某些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形同虚设,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风险,是介绍可能对发行人的发展前景以及产品销售、市场份额、财务状况、经营收益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因素;股市风险,是介绍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的基本原因,说明股市风险与投资风险的联系,提醒投资人对股价波动应该有充分的了解。实际上,在这种要求和规定下披露出来的风险信息(不确定性信息)是一种信息集合的简单列举与陈述,相关性比较差。信息使用者在获得这类信息并深入研究后就会发现这类会计信息并不利于作出决策。
2.会计信息的客观偏差问题日益明显。客观性偏差,是指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所依赖的相关信息转化技术、会计信息披露形式、法律与法规存在的缺陷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引起的上市公司披露出来的会计信息与上市公司实际会计状况之间的偏差。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客观偏差问题日益明显,通货膨胀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客观偏差的影响更是不可否认。近几年来,我国的通货膨胀已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使它不再是一个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客观偏差的主要因素。但是,加入wto后,又将出现哪些不可抗力因素会影响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客观偏差的产生乃至扩大?如果出现的话,该如何解决?这是一个需要大家关注的问题。
然而,由于上市公司本身的原因,如信息披露技术、业务人员素质,也会使会计信息披露产生客观偏差。如果上市公司没有采取完善的信息披露技术,没有雇用高素质的会计人员,或者没有采取最恰当的会计信息披露形式,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客观偏差会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因此,这种状况也亟待改善。
3?披露的会计信息含量不高。由于主、客观的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含量不高。衡量会计信息含量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它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否为多个经济成分“共享”,能否为各类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存在供不应求的矛盾,表现为宽型信息需求结构与窄型信息供给结构的矛盾,以及高质信息需求与低质信息供给的矛盾。这一矛盾在中期报告中表现尤为突出。
4.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与西方先进国家、国际会计组织相比,在某些理念与具体处理方法上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合理性,“与国际接轨”尚有很长的路要走。下面以中、美两国中期报告为例说明这一问题:
首先,从依据的理论基础来看,我国持的是独立观,视期中期间为一个独立的、基本的会计期间,每个中期经营结果的计量应该适用于与年度报告相同的会计原则与程序;美国持的是整体观,视期中期间为会计年度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年度内发生的成本费用应该按相关的基础分摊到各个期间。“会计期间的恰当划分以及随之而来的各个期间收入与费用的合理配比,对财务报告的正确编制有着重要的影响和作用。尤其是当我们期望它们每期之间具有可比性时,这个问题就显得更加突出”。两种观点各有自己的优缺点,但是具体到中国的证券市场来说,假如以整体观为理论依据,似乎更加合适。
其次,从期中期间的划分来看,我国以半年为限,要求上市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的60天内披露中期报告。美国以月、季或其他更加短的期间为限,披露会计信息的时间间隔更短。正如美国fasb所提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只有在它还没有失去影响决策的'能力之前提供给信息使用者才具有及时、相关性,否则,该信息毫无用处。我国在这一点上远远不完善、不健全。那么,以半年为限的中期期间似乎应该更具细化一点,以便及时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具相关性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然而,缩短披露会计信息间隔时间,增加披露次数,又会牵涉“成本效益原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指出:企业提供信息的成本,包括信息的收集和加工成本;如果要经过审计的话,包括审计的成本;将信息传递给需要者所增加的成本;可能引起诉讼的成本;因信息披露损及竞争地位的成本。那么,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又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以上仅从中期报告来说明中、美两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在处理上的差异。现实中,我们在会计信息披露处理方面还有许多与国际通行处理方法不一致的地方。而正因为这一点,已严重阻碍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与国际接轨,以及其向国际发展的进程。
通过以上分析,从会计信息披露的国际发展趋势着眼,本人认为,要保证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除加强上市公司自身建设,提高证监会法律地位,加强证券监管外,应从以下方面重点做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工作。
一、增加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非财务信息是指不一定与公司财务状况相关,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它不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具体而言,披露非财务信息的内容包括:经营业绩指标、公司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分析、前瞻性信息、背景信息,这些信息是投资者制定经济决策时越来越需要关注的信息。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极少披露甚至不披露非财务信息,与证券市场的发展不相适应。对投资者而言,披露非财务信息,弥补了现行财务报告的不足,有助于进行正确的决策;对上市公司本身而言,披露非财务信息有助于其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可见,上市公司应该披露非财务信息,我国也应制定与非财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规,以规范该信息的披露行为。
国上市公司披露的表外信息,无论从量上还是从质上来看都不理想,从量上来看,与国外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提供的表外信息量少,准确地说,其目前还是一个点的概念,不是一个集的概念;从质上来看,由于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没有制定表外信息的披露准则、制度,没有规定具体披露方式,信息披露质量不够理想。这种状况有待改善。
三、提供完善的预测性会计信息。一般认为,预测性会计信息是表明企业未来发展方向的经营业绩的财务信息,它的披露能够使投资者和债权人了解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状况,从而做出合理有效的投资决策,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可以增强证券市场的信息有效性,使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得到提高,以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国为规范财务预测信息的披露,先后制定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年度报告中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内容,但是目前财务信息披露行为还远远不够规范,表现为预测信息质量不高,披露成本问题难以彻底解决,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不明确。实际上,有关研究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趋向于主动而且直接提供财务预测信息。那么,我们可以因势利导,采取各项具体可行的措施加强上市公司预测性会计信息的披露。上市公司提供的这些信息是为了帮助投资者和其他有关人士做出更有效的投资决策,对管理者的经营责任做出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应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完善的预测性会计信息。
四、提供真正有用的分部报告。随着现代企业制度实施,企业兼并、重组会使上市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那么合并会计报表也越来越普遍。合并会计报表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关于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但是合并报表同时也掩盖了集团内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公司的经营情况。为了弥补这种缺陷,分部报告便应运而生。我国证监会在1997年公布的《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二号》中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按行业披露分部信息,具体内容包括:行业分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的上年与本年对比数。实际上,这些内容涉及的会计信息面不宽,导致信息披露不充分,难以真正达到当初要求上市公司提供分部报告时的初衷。因此,我们应该在考虑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与国际惯例接轨,使中国的上市公司能提供真正有用的分部报告,在微观上能够有助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使分部报告能够在证券市场中起预测性信息的作用,在宏观上切实有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运行效率。
五、增加不确定性信息内容。目前国内上市公司披露会计信息比较单调,不能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信息需求,且证券市场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不确定事项又多,而现行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却没有披露这些信息,财政部及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对这方面没有明确的制度。但是,近年来有的专家学者已在研究不确定性会计,并提出了一些见解。提供不确定性信息,对信息使用者和信息提供者,以及会计准则的制定者都非常重要。不确定性信息反映的上市公司不确定性事项包括:低度不确定性事项,中度不确定性事项和高度不确定性事项。如果上市公司能够提供不确定性信息,将不确定性信息或者加上低度的不确定性信息放在一起,中度的和高度的不确定性信息放在一起,这样就会形成几张会计报表,通过这样的几张报表对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的判断和评价会更加准确。
(作者: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严锦伟)
来源:金融会计.10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十二
在我国资本市场十多年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公司前瞻性研发信息、人力资源会计信息、社会责任会计信息以及分部会计信息等,作为信息的需求方均要求信息的供给方能够予以充分披露,而传统的披露方式下供给方并不能满足需求方的需要。本文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出发,提出解决信息充分披露供需矛盾的现实对策。
一、充分披露的经济学分析
充分披露原则也称全面揭示原则,它要求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必须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不得有意忽略或隐瞒重要的会计数据。由于竞争劣势成本的存在,公司管理当局在对信息披露进行决策时,要在是让资本市场准确地评估公司的股票价值而扩大披露,还是为使公司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最大化而减少披露之间作出权衡。依照成本效益原则,只有信息披露的边际收益大于或等于其边际成本时,公司才会自愿披露更多的会计信息。然而,实务操作中,由于部分披露成本和收益的不可计量性,公司很难把握披露信息论量的最佳点。
与私人物品相比,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两个特征。而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恰恰具备这两个特征。会计信息一旦被公司管理当局生产并披露,增加某一方对它的分享或消费,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即非竞争性;而要排除其他人对它的消费或分享,成本是高昂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即非排他性。可见,某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并不减少其他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使用效用,他们是在同等效用情况下免费使用的。
从会计信息的需求方来说,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或供给是必要的;而从会计信息的供给方来说,正如前文所分析的,生产和披露需要成本,按照“谁受益,谁分担”的配比原则,理论上这些成本应由全体受益者共同分担;但实际上,会计信息一旦披露出来,由于其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根本无法阻止和排除那些没有分担任何成本的信息使用者对其进行消费,信息披露成本不能得到公平分担,致使公司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发生背离,必然产生所谓的“搭便车”行为。“搭便车”现象的存在,将导致公司在决定信息披露量时不会考虑非购买者的特定信息需求,使得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则面临严峻的挑战,产生会计信息供给(或者说生产)的不足。
二、充分披露的对策建议
1、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管制,强制公开披露。解决“会计信息生产不足”这一市场失灵问题的传统方法是对信息披露进行严格管制,强制公开披露量。以下通过图示对会计信息披露,做简要的市场均衡分析:
图示社会帕累托最优境界应产生于边际社会收益曲线msr和边际成本曲线mc的交点a,此点的信息披露量为q1。事实上,在政府管制规范前,企业只会在自己边际收益曲线mr与mc交点b上公开披露。这一点上的信息披露量q2小于社会帕累托最优境界的信息披露量q1,这主要是因为“搭便车”行为使得私人成本无法全面得到补偿,导致会计信息私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歧。在此点由于大量存在尚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从而可能造成信息的私下披露与内幕交易,导致不公平竞争。图中c点的信息披露量q3是政府规定的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最低量,就整个市场而言,它一般大于q2,而小于并接近于q1。管制规范的结果导致企业只会按统一的准则提供标准化信息,信息使用者的多样化差异性需求得不到满足,市场处于供给不足的非有效状态。管制的结果不仅导致信息供给的不充分,内幕信息(虽有相当量的减少)依然存在,而且要付出巨大的管制成本,包括直接管制成本和间接管制成本。直接管制成本主要包括立法和执行成本;间接管制成本包括强制披露不恰当的信息而发生的社会成本,也包括强制规范下企业改变其投资、筹资和经营决策所可能负担的机会成本。所以说对会计信息披露严厉管制有可能违背充分披露原则的初衷。
2、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改变传统的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供需双方在web站点的人机交互界面上,需求方按一定的访问权限在有关的网页上浏览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网页上的财务信息进行查询、分析以及对感兴趣的财务资料进行下载,显然这一过程即是供需双方就信息产权的使用或让渡达成契约、履行契约的过程。交易的即时完成、internet的逐步普及和网上支付系统的成熟,使得交易费用极大地降低,安全性也得到了保障。高效的网络机制取代传统的披露方式,使得会计信息能够以“私人物品”的面目出现,成为可供使用的商品,最终的交易价格和披露量完全由供需双方决定,此时市场是高效率的,均衡时会计信息的.披露量在理论上达到最优境界。这不仅有效地克服了信息披露的管制缺陷,而且成功地摆脱了信息披露充分性难以“适度”把握、成本难以分摊的尴尬局面。
3、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在机制。网上披露虽可解决信息成本分摊的问题,但仍无法从根本上保障信息的充分披露,这主要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严重,管理者的信息优势和管理者与投资者的利益冲突等相关。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产权结构不尽合理,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先天缺陷,导致关联交易泛滥,母公司挪用子公司资金现象时有发生,内部人控制问题、信息披露失真及不足的问题十分严重。只有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才能从制度上监督管理者将其信息优势传递给外部投资者,为信息的充分披露提供制度保障。尽管公司治理结构不属于会计信息的范畴,但发达国家无不将其列为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就在于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为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客观性和及时性提供了保障。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扩大信息披露量的几项具体建议
公司信息披露,不仅包括会计信息,还应包括非会计信息,从披露的方式上看无外乎表内、表外两种方式。为满足使用者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差异性信息需求,针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亟需建立或完善披露制度:
1、r&d信息及其披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企业在研究和开发(r&d)方面的大量投入是推动当今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r&d在企业未来业绩提升中的重要性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而我国由于当前尚无关于r&d信息披露的强制性专门化规定,上市公司对r&d活动的披露仅在利润表的管理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一并列示,几乎没有任何一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年r&d支出数额,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使得投资者无法对公司革新活动可能产生的未来收益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估。
笔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在表外增加对r&d信息的详细揭示,年报或中报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披露当期r&d支出的具体数额,在不导致竞争优势丧失的前提下尽可能披露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
2、重大投资项目的披露。企业的成败主要在投资决策上,错误的投资决策可能导致企业的倾家荡产。我国上市公司对投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长期投资”等项目中与其他长期资产合并披露,相关信息使用者从表内并不能了解重大投资项目的支出额及其进展情况,从而无法对其风险及预期收益进行客观有效的评价。鉴于这种情况,笔者建议上市公司增加“重要投资项目支出及其进展明细表”,对重大投资项目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
3、人力资源价值及其披露。人力资源作为现代企业最稀缺的资源,在知识经济时代,其在企业运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越来越显著。然而,理论界对于人力资源的确认和计量一直争论不休,尚未达成一致的观点,实务界也鲜有良好的经验。笔者认为,影响人力资源价值的因素(如管理方式、人际关系、自身技能、健康状况等)是多变的,由此导致人力资源价值的不确定性(或者称可变性)。对人力资源价值的会计披露,应避免机械地、简单地定量反映,在人力资源价值货币计量的操作成熟之前,采用非货币性计量方法予以恰当披露是一项明智的选择。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可采用附录、附注以文字或表格等形式披露货币计量所不能提供的非货币性人力资源信息,如员工受教育水平、知识水平、工作经验、专门技术、工作态度以及经理人员薪酬等,为相关信息使用者提供完整的决策依据。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十三
自下半年安然公司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以来,就像多米诺骨牌效应一样,环球电讯、施乐、世界通信等一大批上市公司因会计违规而受到的指控不断见诸报端。美国这个自诩拥有世界上最完美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准则的国家,在现实面前不得不反思自己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及在这个制度下的会计行业监管体系。而我国近年来不管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还是会计行业的规范,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以美国为榜样。客观分析在这个成熟证券市场上发生的财务丑闻事件及美国政府相应采取的改革措施,对于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与会计行业规范,避免重蹈覆辙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基于这种考虑,本文拟在全面回顾美国改革历程及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美国的改革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意义。
美国会计改革:一个综述
一般来说,在出现危机后政府最强烈的反应有可能是罢免一个或一批官员,以谢国人。但美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官员对经济以及公司施控的能力有限,于是就采取颁布更严格的法律和设立新机构以加强监管。因为这样做最便捷,能见度也大。正如1929年美国股市崩溃后,国会通过了《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法》,并设立了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9·11”后,美国新设立了一个国土防卫局(部级单位)一样。在接连不断发生上市公司财务丑闻后,美国政府痛定思痛,先后颁布了《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法案》(简称3763号法案)、《20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公司改革法》)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法案》),以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
上述法案要求修改1934年《证券交易法》,建立由五人组成的公共监察委员会来监管会计行业,该委员会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经与美国财政部、联邦储备委员会磋商后任命,其中至多两名来自会计行业,并要求超过一半的委员应能够代表公众利益。由该委员会负责监督上市公司审计时,所有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证券的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都必须向该委员会备案。
sec将授权该委员会成员为财政部和联邦储备委员会提供咨询,该委员会将具有传唤权和训诫权,其所需经费由上市公司分担;禁止公司向他们的高层管理人员和董事提供贷款,并要求公司内部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时候,及时履行向sec通报的义务;限制会计公司可能向他们的审计客户提供广泛的咨询和非审计服务,包括代理记账、财务系统设计、人事和法律服务;要求公司ceo、cfo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承担刑事责任,增加对公司欺诈行为的新的刑法条款,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将对任命、赔偿和对审计人员的失察负责;为了防止利益冲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制定有关金融分析师的新规则;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经法院审理就可以将有公司舞弊行为的人定为上市公司禁入者,禁止其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设立上市公司审计规则管理局,隶属美国sec但应相对独立,其基本职能是对公司财务作假、审计规则运用有出入等行为进行监管,而且原来由民间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利重新划归到审计规则管理局。
可见,美国会计改革最激进的地方在于建立一个新的独立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机构,而在此之前,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现有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不受外界约束。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美国注册会计师延续了一百多年的行业自律制度终结,一个新的监管时代即将来临。
我国会计监管:三个鉴诫
革后的模式相似。但透析美国的这次会计改革,仍然会对完善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制度产生启示与借鉴意义。
鉴诫之一: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模式之所以能维持几十年不动摇,关键在于市场中的制衡力量在规范行业行为中起着真正决定性作用,政府监管只是一个重要的辅助措施。当然,制衡力量要切实发挥作用,还要有良好的制度与环境为前提,包括无限责任合伙人制度,以质量和公信力为标准的竞争环境以及独立的司法制度。而自律监管模式难以为继的原因,也正在于市场中的制衡力量不能切实发挥作用。注册会计师和上市公司合谋欺骗广大投资者、执业的公信力由于接连不断的财务丑闻而大打折扣、行业互查制度流于形式、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严重缺失等,从根本上动摇了行业自律监管模式生存的基础。因此行业规范的建立与完善不能只靠加强政府监管、扩大监管机构与部门的权力范围,还必须建立市场中的制衡力量,使得制衡力量以及为这些制衡力量切实发挥作用而形成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有效运作。
目前,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接往往是由行政权力决定的,立业的基础是权力而不是诚信,质量的竞争也就变成了权力的竞争,人们不再有动力去提高执业质量。再加上司法力量的缺失,市场制约力量薄弱,监管的重任只好由政府来承担了。但是,对于会计行业来说,政府管制机构处理会计专业信息的效率远远不如市场机制。更重要的是,中国的管制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既像是其上级主管,又像是其股东。谁又来监督监管者呢?从美国的会计改革或许能对我国监管层产生些启示。
鉴诫之二:美国这次会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就是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从事审计和咨询等非审计业务。不可否认,这对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造假的机会与概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但这种方法是否可行,我国目前有没有必要效仿美国的这一做法?笔者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第一,从理论上看,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取决于两种概率:一是发现问题的概率(专业能力);二是披露问题的概率(独立性)。非审计服务一方面可能增加注册会计师的客户知识,提高其发现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审计独立性产生影响(加强或削弱)。但相比之下,非审计服务对审计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这表明,非审计服务并不影响审计独立性,很多实证研究甚至包括“安然事件”后的实证研究也提供了相应的证据。
第二,从历史上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咨询等非审计业务,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一方面,企业希望有专业人员对其财务制度进行设计,需要成本管理和营销等一条龙服务;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拥有税务专家、营销管理方面的专家,信息资源库强大,广泛占有各个行业的相关资料,注册会计师无疑能给企业提供较有用的建议。美国这次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与咨询等非审计业务强制分拆,实属无奈。因为目前虽还没有足够证据表明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向客户提供咨询业务一定会影响其独立性,但鉴于美国半数以上的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养老基金或共同基金)持有公司股票,在目前经济衰退的阶段,强制分拆能起到鼓舞投资者信心的作用。
第三,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的监管政策也表现出较大差异。如经合组织(oecd)20个国家中,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都对非审计服务不作任何禁止;日本、丹麦、希腊等只对个别非审计服务品种作出禁止性规定。目前,只有法国、比利时和意大利等全面禁止注册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中国现在谈分拆还为时过早,因为中国的咨询业根本就没有做起来。中国的审计业务与国际审计业务相比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提供咨询服务并非是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主要因素,相反会促进审计的效果。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实行科学管理对会计咨询服务的多元化需求,特别是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清理整顿和脱钩改制,将打破一些地区、部门对咨询业务的限制和垄断,会计师事务所必将在咨询服务方面大显身手。
鉴诫之三:美国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与繁琐,虽然对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提出了较多的数量标准和判断标志,但企业仍可以通过精心策划“业务安排”和“组织设计”来绕过规则的束缚,并利用会计信息的复杂性掩盖经济实质。据安达信(jonathan,)的一项调查,,美国230家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因为存在严重的会计问题而不得不重新编报。不管会计准则多么详尽,会计信息仍然夸张的失真,会计信息的复杂难懂使得会计堕落成“黑箱会计”。有鉴于此,美国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都强烈呼吁,要求简化目前的会计准则,引入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这种准则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而不是形式上的细微差别,在涉及公司具体实际时,允许在准则约束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此外,还要求简化披露模式、裁减冗余信息、对核心信息增大披露频率以及简化整个会计披露模式。
我国正处在不断制定出台具体会计准则以初步构建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框架阶段,准则的复杂性还不是很高,但准则的制定到底是采用以具体规则为基础还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却是准则制定者不得不面临的一个课题。笔者认为,在会计国际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我国的准则制定不应完全模仿美国的模式,而应借鉴世界各国尤其是和我国无论是企业文化、管理体制还是公司治理结构都有相似之处的日德与东欧国家的丰富经验,并充分吸取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合理内核”,博采众长并考虑中国国情,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科学可行的会计准则规范体系。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十四
摘要:本文针对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缺陷,并从理性的角度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改进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对策,期望能对我国的实践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策
就在我国积极治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之际,在美国这样一个被公认为会计信息披露最完善的国家,最近也频爆会计造假丑闻,可以说针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缺陷及治理的探讨已引起全球范围的关注。那么,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那些缺陷,深层次的原因是什么,有何根治的良方,正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主要缺陷
纵观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缺陷:
1、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带有普遍性
不久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四方面进行核查,并综合考虑公司日常工作的配合情况和受到的奖惩情况等因素。核查结果显示,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587家公司中只有53家公司被评为“优良”,有59家公司被评为“不良”,其余为“合格”;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514家上市公司中,有30家为优秀,201家良好,249家一般,同时有34家为不及格。两地上市公司中信息披露质量被评为“一般”和“不良”的占公司总数的一半以上,可见,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带有普遍性。
2、年报新看点走形式,缺乏主动性
初,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报里披露公司治理结构情况,为年报增加了新看点。然而,仔细阅读之下不难发现,相当数量上市公司的陈述大致雷同,均是在抄袭《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里的条文,内容十分空泛,能够坦然揭示实质性问题的公司屈指可数,即使在证监会派出机构巡检后已经提出整改报告并加以整改的上市公司,在年报中也只字未提整改的情况。
3、信息披露的老问题仍十分突出
近年来,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一直是会计学术界和实务界致力研究解决的话题,但一些老生常谈的的老问题如今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表现为文字叙述失真和数字不实,上市公司在招股、上市、再融资和年报、重大事件披露等工作中这个问题表现得尤其突出。比如,为了取得上市资格,披露虚假或严重失实的财务信息,如编造虚假利润、提供虚假盈利预测、资产评估失实、虚拟资产重组等;为了迎合庄家炒作本公司股票,有意在不同阶段发布一些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如故意编造虚假的收购消息、随意披露不确定信息;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做不实披露;隐瞒重大信息不及时披露甚至不披露,如在财务报告中对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不加以区别、使用“暂不分配”或“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交易或投资项目”等类似的模棱两可的语言进行不规范信息披露,等等。
(2)信息披露不充分。充分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当事人依法充分完整地公开所有法定项目的信息,不得有遗漏和短缺。几乎所有的资本市场都将充分性作为信息披露的首要条件。但是我国许多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经济目的而不愿充分披露真实的信息,在对外披露信息时,有利于公司利益的信息过量的披露,甚至炒作;不利于公司切身利益的信息轻描淡写,甚至隐藏。例如,在披露公司治理方面信息时,语焉不详,只有结论,没有例证,更没有过程;有意或无意遗漏对投资者决策有重要影响且必须披露的事项,如重大的担保事项、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收购谈判信息、关联方交易等;对影响公司盈利或发展的信息避重就轻,作半拉子披露;对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编写不予重视,三言两语、一带而过,尤其是对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不利因素和困难往往避而不谈;对或有事项特别是预计负债方面、偿债能力、分部信息、社会责任信息、预测性财务信息等方面的披露极不充分,等等。
(3)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连续。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不能及时公布财务信息,意味着存在着内幕交易的隐患,如股利政策、配股方案、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投资进度、重大重组、经营管理人员变动、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中期业绩预警公告或者中报、年报等,使某些熟悉内幕或资金雄厚的机构或人员事先获得公司真实信息,提前动作,以规避风险,转嫁危机或牟取暴利,而致使广大中小投资者遭受损失。例如,就收购这一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很少有上市公司在股价发生重大变化前主动披露这一事件,往往是在事件完成之时,而非发生之时才进行公告,而在此期间,股价大都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会计信息披露论文公司案例篇十五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体系的愈加完善,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也越来越多,光是披露信息的种类就有四种: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公告、临时公告。可是在众多的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中,又有许多信息夹杂着泥沙,导致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被欺骗。概括地说,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失真情况描述为以下三点:
1.1会计信息失真主体范围广泛,金额巨大。有关部门从1994年1月至2002年7月对26家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造假)的金额进行统计,累计会计信息失真(造假)金额平均为14977万元.。
1.2会计信息失真手法多种多样。其主要的手法有: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及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各期利润;通过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转移利润;滥用会计差错更正增减利润;以非公正的资产评估为基础实施“资产重组”制造利润等。
1.3种会计信息失真情况的关联性及传导性强。一个案件中往往包括有多种违法行为。
2、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对目前普遍存在的会计信息披露低下的原因进行分析:
2.1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控股股东任意操纵企业会计信息。
(2)内部人控制――董事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3)监事会的功能非常有限,没有起到监督会计信息质量的作用。
(4)对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足,使得会计信息失真不可避免。
2.2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1)资本市场缺乏有效的竞争,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成为企业解困的最佳途径。
(2)经理市场缺乏竞争,弱化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外在需求。
(3)独立审计未发挥应有作用。
(4)政府保护并帮助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5)证监会无法制定出合理的管制规则及其多重职能导致不可能追求真实的会计信息。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使得上市公司的内部没有提供真实会计信息的可能,而外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又使得本应发挥监管作用的外部约束弱化,使经理层感受不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巨大压力,反而使会计信息系统成为经理人员直接操纵的,反映其意志、实现其利益的工具。甚至大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为了各自的利益合谋操纵会计信息,这样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的问题。
3、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的对策
针对转轨经济时期中国公司治理的特征和一般规律,提出如下改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建议。
3.1减持国有股,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单一化、商业化,重视资本回报,依靠董事会治理国有企业。
3.2培育机构投资者,发挥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控制作用。我国目前机构投资者还很不成熟,机构投资者比重很小,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治理效应在我国还很弱,为了健全股东的治理作用,应该加快发展规范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3.3加快董事会改革,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我国的上市公司中独立董事大都为其它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专家等,独立董事市场还没有形成,独立董事的供应严重不足。
3.4完善监事会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最重要的就是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契机,在监事会成员的选聘、激励、党政兼职以及监事会的结构、会议召开的有效性等方面加以完善。
3.5建立动态化、长期化的`高管人员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弱化对经理层的行政治理,适度提高经理层的薪酬水平,并实现动态激励、长期激励与显性激励。
3.6发展公司控制权市场。证券市场上的公司控制权竞争,能够促进资本有效地重新配置,形成对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外部市场约束。
3.7促进经理人市场迅速成长。首先,取消国有企业经理的行政级别,使经理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系列;其次,建立健全经理人员职业档案制度;最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经理市场,建立真正的经理人才流动机制和专业化的经理职业介绍网络和中介机构,为经理市场的供需双方服务。
3.8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审计独立性。为了提高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中介机构就必须和主管政府部门脱钩,完善中介机构的产权结构,使其具有追求长期利益、珍惜声誉的内在激励。
随着我国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股市的国际化、规范化程度正日益提高,我国股市的信息披露制度从无到有,已经形成一套初步的信息披露制度,对维护股市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起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看到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依然不少,会计信息披露所涉及的违规、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因此,深入揭示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寻找治理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以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仍然是需要我们认真探讨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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