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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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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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中如有特殊约定,应当注明特殊约定的执行方式和条件。尽管合同范文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但在实际写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_承包方(乙方)对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第二条承包范围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工期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二)乙方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第六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现场安全: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第七条承包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2.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八条合同单价及付款方式

1.承包劳务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_________元/m,车库_________元/m。

2.按河南省20xx版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基础工程量及屋面工程量按建筑面积度过体标准层面积另加一层建筑面积计算。

3.付款方式

(2)乙方施工到到车库结构封顶,甲方付款给乙方建筑面积_________元/m2;二次结构完会乙方建筑面积_________元/m2;粉刷完付乙方建筑面积_________元/m2;完工验收合格后会总价的98%,剩余2%作为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第九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第十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年。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保险

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二

(通用条款)第一条 承发包主体

1.1本内部承包合同的发包方(甲方)为项目总承包公司或者总承包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承包方(乙方)为总承包公司依法审查同意的项目部经济责任承包人。

1.2 公司是唯一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对内实行统筹管理,对外承担工程施工风险。

1.3项目部是公司组成部分、分支机构,是公司为项目建设需要而临时设立的实体,不具备法人资格,项目施工完成后自行撤销;项目部为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接受公司领导、管理、监督,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1本内部承包合同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专用条款约定,如专用条款未特别约定,则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1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式由专用条款约定。

4.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确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应按工程施工管理的要求配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法律法规、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制度组织施工。

4.2 项目部组成人员确定后,乙方应在3日内报甲方审定,并由甲方发文确定,甲方有权在审批时或者施工过程中,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5.1乙方承包的范围,除完成工程建设施工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管理目标(根据不同情况在专用条款中作具体约定,下列事项可作为专用条款的选项): 5.1.1 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5.1.2 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设工程。5.1.3 无一般事故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5.1.4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和标准。5.1.5 信息化实施的要求和目标。5.1.6 cis标准实施的要求和目标。

5.1.7 劳务工资管理:不发生因民工工资上访及其他劳资引起的纠纷和事件。

5.1.8 工程资科管理技平方工程技术资科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通用条款第十条规定执行。

5.1.9 工地治安防范管理: 做好外来人管理,不出现打架斗受、赌博、吸毒等有损社会治安和企业形象的严重情况。5.1.10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乙方承诺在未与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及甲乙双方办理内部结算前,建设单位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退还的保证金、提供的材料、乙方自筹用于本工程的资金均为甲方所有,支配权属于甲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侵占或者挪作他用,否则视为乙方非法占有、挪用。

5.2 乙方达到或者达不到以上管理目标的奖罚,按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制定的奖罚文件执行,该文件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合同履行的保证

6.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可协商选择下列方式保证合同的履行,具体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1.1 乙方向甲方缴纳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由专用条款约定。

6.1.2 乙方同意甲方在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中预提各类保 保证金,预提保证金的金额和方式由专用条款约定。

6.1.3 乙方提供担保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担保人保证的范围为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负责的全部经济责任或者债务,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为甲乙双方内部结算完成之日起二年。6.1.4 乙方以其所有财产提供抵押担保。6.1.5 乙方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供担保。6.1.6 乙方通过担保公司提供担保。6.1.7 乙方向甲方借款以借款金额提供保证。

6.2 以上保证的范围为乙方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和对外债务,包括违约产生的损失和诉讼风险责任。

7.1.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施工管理的要求,并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对乙方进行施工监督、检查和管理。7.1.2甲方根据项目类别的不同,对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计划和专项方案审查等进行指导,参与图纸会审、基础工程、中间结构及竣工等验收,并对乙方在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7.1.4甲方向乙方收取施工合同结算造价的税金、管理费等(包括代扣税和其他规费),具体比例由专用条款约定。

7.1.5对乙方不能达到专用条款规定的管理目标,或者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建设单位到账的工程款 或者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7.1.6甲方应根据乙方的申请和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由甲方统一支付材料费、租赁费、劳务费等相关费用。

7.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依法享有法律法规、本合同等规定的权利,处理与建设单位在履行施工合同时的工程业务事项;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筹集、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选择施工作业队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甲方统一采购供应的,服从甲方统一安排);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和甲方书面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利。

7.2.2 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获取承包经营的利益,享受甲方文件规定达到优秀管理目标的奖励。

7.2.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规定的制度,对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和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施工管理和承包目标管理。7.2.4承担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和材料、设备买卖、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违约引起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诉讼风险责任。承担因乙方原因违反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致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因而发生的罚款等一切费用。

7.2.5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并按时足额缴纳或者支 付以下款项:国家税金和工程所涉的所有规费;甲方的管理费和甲方为乙方调配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资源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为乙方垫付拖欠的民工工资,材料、租赁设备等欠款和利息;因涉讼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7.2.6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办理劳务用工的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按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支付工资的标准不得低于承包工程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2.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承担工程的后期保修义务。

7.2.8按本合同5.1.8条和第十条的规定报送报表和交付工程资料。7.2.9乙方承诺所有工程款项(含乙方垫资部分)在中乙双方内部结算前,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乙方不得侵占或者挪作他用。7.2.10 保证采购的工程材料和设备符合工程的质量要求。

7.2.11乙方应按甲方印章阳方的章管理使用的规定保管使用项目部印章,严格控制印章使用范围。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印章被偷盖或者超过印章使用范围,致使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7.2.11.1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为:与建设单位联系处理施工合同所涉的工程业务事项;处理项目部内部行政管理事务;向甲方及相关单位报送报表资料;除7.2.11.2条规定以外的其他非经济事务。

7.2.12乙方违反以上7.2.7~7.2.11 条规定的,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金。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由专用条款约定。以上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因甲方涉讼所产生的违约金、垫资执行款、利息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7.2.13严禁乙方利用项目承包管理人的特殊身份,以公司名义签订虚假合同,虚构债务或者提供虚假发票,或者私刻印章等损害、套取、侵占甲方财产的违法行为。上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计量等;及币条款约定的偏差范围的、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审图,若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者缺陷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修正意见,逾期核对或者未进行核对和提出修正意见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2.15乙方应按照国家及相关安全施工的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事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承担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的支付

8.1乙方应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所有工程款必须立即全额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工程款划入非甲方账户或者由任何个人领取,否则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款流失失,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缴纳相应款项,并向甲方支付该部分款项10% 违约金。如未支付,则甲方可在乙方承包的本工程或者其他项目可用款中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甲方在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到帐后,在3个工作日内拨付至乙方指定的收款人账户,但乙方应具备以下要求支付的条件:(1)有使用该到账款项的用款计划;(2)附有需要支付人工工资、材料、设备等款项的合同或者足以确认的其他支付依据;(3)收款人开具符合合同约定的发票。

8.3甲方向乙方拨付的工程款项,为建设单位支付的到账款扣除甲方的税金、管理费、规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的款额。本工程应缴的税、费随工程产值和进度款、结算款同步发生。如本工程因建设单位要求或者指定分包等原因,使得甲方可收取总包管理费、配套费或者总包服务费等,甲乙双方约定可按比例分配(其中已向甲方缴纳税管费的分包部分除外)。分配的比例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4甲方根据前款约定直接向材料、设备供应商拨付款项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一定的备用金,备用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5乙方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到位前需要先行垫资的购买材料等款项,该款项应由乙方垫付并通过甲方账户支付,在建设单位款项到位后,甲方可根 据乙方垫付票据直接支付给乙方。

8.6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实行总量控制、专款专用、凭据(票)支付、保证人员工资切实到位和材料设备款及时支付的原则。总量控制的具体比例,由专用条款约定。

8.7甲方对外支付材料费、租赁费、劳务费等款项时,属于乙方应提供的税务发票,乙方应当及时提供合规并符合约定的发票;如乙方未能足额提供各类进项税额,导致不能充分抵扣销项税额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8.8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负责催讨,因此发生资金短缺的,由乙方自行筹集解决。乙方自筹资金应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管理支付,双方明确:即使乙方自称或者确有自行支付的款项,该款项也不视为垫资,乙方不得私自挪用、侵占。

8.9乙方应按相关约定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如乙方不及时支付的,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代为乙方进行支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该代付的款项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认可该甲方代为其支付的款项。甲方为乙方代为支付款项后,可从建设单位到账的工程款在结算时直接扣除。

9.1与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的结算,乙方应将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报甲方 审核,经甲方审核盖章后送交建设单位,由乙方负责落实与建设单位结算的核对、催办等事项。建设单位审核后出具的结算报告,须经甲方审核加盖甲方印章才能认可。9.2在乙方迟延履行与建设单位结算工作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催告乙方 履行义务,在催告之日起30日内乙方仍未履行的,甲方可以自行对工程进行结 算,并且该结算结果直接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以及结算工作的费用和审价审计 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因未经其签字而不予认可。本条款的内容具有独立 的法律效力,即使在本协议无效的情况下,甲方依据本条款与建设单位作出的工程款结算仍然有效。

9.3乙方应在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完成并且工程款全部支付到位之日起14 曰内向甲方出具结算报告并提供相关依据,便于甲乙双方进行内部承包合同的结算。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结算之曰起28日内完成审核。

9.4双方的结算价款以与建设单位的结算价为根据,并按实际收到的工 程款为准;甲乙双方的收益、奖罚和费用承担,按本合同的相关规定结算。结算后乙方尚有余额的,乙方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甲方在建设单位结算款到账且收 到发票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方,结算后的工程款余额不足以抵偿乙方应承担 的各种费用的,乙方应在结算之曰起7日内支付甲方。乙方交由建设单位的保 证金在建设单位退还之日起7日内支付乙方,乙方交由甲方的本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结算后无息退还。

10.1.3当月在施工中形成的工程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计划、与建设单位的协议、会议纪要、签证联系单、测试报告、竣工图纸、图审、验槽记录、专项方案、中间结构验收记录、专项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资料等所有与工程 结算和备案有关的资料; 10.1.4乙方当月与材料、设备供应商、劳务公司或者班组签订的合同,向 上述相关方支付款项的凭据,发生债权债务的依据等。10.2以上资料乙方应在每月底前上报甲方,竣工结算时补齐全部资料。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1.5 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或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部分施工项目分包或者变相分包给他人的;11.1.6 乙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严重偏离甲方管理目标或者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11.1.7乙方私刻甲方或者项目部印章、与材料供应商等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者虚构债务、虚抬价格等非法损害、套取、侵占甲方利益的;11.1.8建设单位有理由要求更换项目负责(承包)人的;11.1.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11.2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发出的解除通知,自到达乙方在合同中确认的通讯地址之日起生效。

11.3中途解除合同后,乙方应提供已完成工程量的依据交由甲方审核,协商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协商确认而工程必须继续的,双方都有责任采用摄影、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如果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固定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到场见证,未参与的一方视为认可该工程量。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未能到场见证的,合同一方也可以在采用摄影、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之日起10日内通知对方核对,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核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则视为已认可合同一方采用摄影、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已经完成的工程量。

11.4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乙方已经完成 的工程经建设单位确认合格的;建设单位已经将该部分工程款支付甲方;乙方已结清本工程产生并应由其承担的全部债务的;乙方移交了全部玉程资料和印章等甲方授权证书。

11.5在建设单位未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款项或者退还保证金前,或者非甲方原因双方未能就中途停建的工程单独作出结算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已 完工程的价款、保证金及利息。

11.6已完成工程量的结算,由乙方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审核后确定。如项目盈利,可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分配;如项目亏损,则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同意甲方审核结果的,可以要求复审、提请诉讼或者仲裁。但因迟延结算的,适用 前款11.5条的规定。

11.7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2.1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中途终止履行合同 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12.2任何—方迟延缴纳、支付或者归还应付款项的,在专用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12.3 本工程乙方因质量、工期违约或拖欠材料、设备款、民工工资等导致甲方被诉的,乙方应担违约责任。甲方为此支付的案件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鉴定费、甲方为乙方垫支的执行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款项自发生之日起按甲方规定的借款利息计息。甲方账号被查封或者财产被冻结的,自被查封或者冻结之日起按甲方规定借款利率的两倍由乙方承担损失。

12.4 乙方承包施工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管理目标,按甲方有关奖罚文件的规定处罚。

13.1 鉴于乙方在承包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因本合同履行中与建设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或者因劳务关系、人身损害等发生的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要求通过起诉或者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承担诉讼或者仲裁的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认为必要的,可以要 求乙方提供诉讼风险担保。

13.2 符合13.1条的,甲方认为可委托乙方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甲方应为 乙方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所需的代理手续。但该约定并不影响甲方直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权利。

13.3 因上述纠纷甲方被诉或者债权人向甲方主张债权的,乙方应主动承 担责任,积极负责处理。乙方有意规避处理、偷逃债务的,甲方有权直接应诉或 者作调解协商处理,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的处理并接受甲方的追偿。

13.4以下情形可以认为是乙方有意规避处理、躲避债务的行为:乙方对外负有债务而未在发生债务之日一个月内向中方声明的;因乙方隐匿回避,债权人直接向甲方索要或者起诉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场处理而乙方未予处理的;法院或者仲裁庭通知出庭而不到庭的。13.5乙方改变通讯地址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乙方不通知变更地址的,甲方或者有关处理机关向本合同中乙方确认动通讯地址发送邮件,即视为送达。

13.6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3.6.1由x x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13.6.2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13.6.3由本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由xx伸裁委员会受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4.1本内部承包合同专用条款。14.2本内部承包合同通用条款。14.3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14.4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组成文件。14.5关于建设工程目标管理、奖罚的文件。

14.6甲方为承包人调配人、财、物和技术等资源的计价标准及借款、垫资款和利息计付的文件。

14.7以上合同组成文件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的,以顺序在前的文件为准;同一文件事后有补充文件或者协议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第十五条 本通用条款在专用条款签署同时生效。

(专用条款)

第一条 承发包主体

1.1 发包人: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者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2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基本情况 居民身份证号: 劳动合同号码: 住所地:

寺业资格证号:

杜保编号:

联系电话:

乙方确认的通讯地址: 1.3 甲方与建设单位 签订有 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协议(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1.4为保证上述施工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决定采用内部经济责任承包 的方式组织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完成上述合同规定的(全部/部分)建设内容。第二条承包合同总况概述 2.1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内容: 承包范围:

2.2 开工日期: 2.3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天。2.4 工程质量要求:

2.5工程造价:本工程的总造价(人民币)万元(大写:)。2.6上述施工合同承包的范围和具体内容,详见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条款以及合同组成文件规定的内容,乙 方已经充分了解,并确认合同的权利义务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自负盈亏,甲方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指导,收取(包括代收)工程决算总造价 %的税金和管理费用。3.2其他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项目的管理机构

本专用条款未特别规定的,按通用条款第四条执行。第五条 承包项目的管理目标

5.1乙方承包的范围,除完成工程建设施工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管理目标(根据不同情况可对下列选项进行增减选择): 5.1.1 质量目标: 5.1.2工期目标: 5.1.3 安全生产目标: 5.1.4 文明施工目标 5.1.5 信息化建设要求: 5.1.6 cis 目标: 5.1.7劳务工资管理: 5.1.8 工程资料管理: 5.1.9工地治安防范管理: 5.1.10工程款使用要求: 5.1.11其他管理目标: 5.2乙方达到或者达不到以上管理目标和要求的奖罚,按甲方对上述指 标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条 合同履行的保证

按通用条款第六条第()款的规定执行,双方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按通用条款第七条执行。变更通用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另行协

第八条 工程款的支付

8.1本合同的工程款项,按通用条款第八条的规定由甲方实行统一财务一和支付管理。乙方不得要求建设单位直接向其支付。8.2甲方根据通用条款的规定,对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实行直接向材 科设备供应商、劳务公司等拨付款项。乙方可向甲方中请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备用金。

8.3甲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实行总量控制,在工程竣工前,人工工资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材料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其他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且支付工程款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实际工程增减量和建设单位支付款项情况增减。

12.1乙方不能达到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管理目标和要求的违约责任。12.2乙方违反通用条款7.2.7-7.2.11条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违反一项处违约金为_ 元。

12.3通用条款12.1条,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中 途终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12.4通用条款12.2条,任何一方迟延交纳、支付或者归还应付款项的,包括保证金、工程款和借款等款项,按应付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12.6(双方可以约定通用条款未规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或者修改通用条款对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关于争议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定的第()种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4.1 通用条款第5.2条、第9.6条、第14.4〜14.6条等规定作为合同附件的执行文件,甲方应同时制订,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告知乙方。为合同附应在专用条款中作相应的约定。

14.2 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适用顺序由通用条款第十四条规定。14.3 本专用条款未规定的,适用通用条款的规定,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对同一内容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专用条款的规定。14.4双方对本合同组成文件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确认其效力。第十五条本专用条款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且通用条款同 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三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 

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 

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 

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 

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 

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 

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 

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 

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 

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 

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 

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 

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 

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 

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 

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 

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 

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 

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 

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 

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 

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 

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 

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四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工程的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描述: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要求进行材料采购、甲方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内容。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工期延误

1、本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的为准,现场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天。

2、因下列情形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监理方及项目鉴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不属于安装工程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无法施工而影响进度的;

(3)天气变化、不可抗力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

3、如因乙方原因工期延误一天罚款两仟元,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 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三级三类工程报价、取费(含税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工程完工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工程总额按实际施工内容及现场签订图纸变更造价报审计部门据实审核,审核后按据实结算结果执行。

2、工程建设期间和竣工验收后工程量单价不另作调整,一切市场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因自身预算漏项原因让甲方增加造价,其漏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人员、设备进场施工按合同价付款30%。

2、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再付款40%,审计结束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壹年,保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7天内付清。

3、乙方在分次结算时须开具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竣工验收

1、乙方所有钢构件材料、规格、质量均应达到建筑设计施工图要求,所有进场施工的材料均应由监理单位负责签收。如有需要监理单位见证及第三方检测单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检测资格)检测合格后方能进场使用的材料,未达到检测标准及设计要求和报价单规定的材料明细要求的材料不准进场施工。

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天且已具备验收条件时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立验收日期。甲方在另立的验收日期内仍未未按约定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不按约定给乙方出具书面验收结论的,视为工程通过工程验收。

3、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的,在移交时双方应输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依据。

4、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应按照验收组织的书面整改意见并依照相关技术文件或技术规范限期进行整改。同时,乙方应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6、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应符合并达到国家颁发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7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提供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并符合《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内容绘制的竣工图。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2、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协调乙方与其它单位的工作配合关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3、甲方现场代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工作,接受监理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图要求组织材料、精心施工,合理安排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它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4、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方施工。

5、乙方现场代表: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通知。

2、乙方可以根据合理性原则向甲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该变更要求经甲方或监理代表同意后实施,工期予以调整。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甲方或监理代表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则视为认可并同意以此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按国家规定执行,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如乙方未按约定派人保修,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结算,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日偿付给甲方工程造价的0.5%作为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乙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进行管理,如未达到招标文件承诺要求,将追究乙方责任。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调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它

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本合同为准,未约定内容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五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有关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约定工艺要求:

第二条:承包内容,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内容及工程造价

1.承包内容:

2.工程总造价:3.其它约定事项:

二、承包方式:

第三条:工期

1.工程预计日竣工。有效期天。

2.如遇下列情况,可合理顺延工期:

(1)因为甲方原因——如施工手续不全等冈素或现场条件不具备;

(3)工程变更导致的工期顺延;

(4)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

(5)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因素;

第四条:图纸设计

甲方设计的工程,签约时间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二套,土建平面图、剖面图各一份。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搞好开前施工现场路通,电通、场地平整、拆除高空障碍。

2、解决四邻相关以及外界干涉施工的问题,并办妥一切准建手续和负责组织协调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

3、提供施工电源,容量a,电费由甲方承担,电源线接到施工现场。根据现场条件提供住宿。不收住宿、水、电费。

4、选派施工现场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把好质量关、技术关、确保工程技术资料齐全。

3、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工地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4、施工场地要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5、选派施工代表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签证、盖章及日常事务工作。

第七条:设计变更及工程质量

1、若工程在施工中有设计变更,因变更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延顺。

2、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根据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精心施工。

第八条: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不到位合同不生效。

2、,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3、,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计度款。

4、工程竣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计元。

5、甲方应严格安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按时付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同时工期相应顺延,如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撤出工器具设备、人员。

第九条: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乙方自备、且费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担费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终止。

第十二条:未尽带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或由有关部门解决。

附则: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昌吉州荣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许高林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下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全面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乙方是第一责任人,经自愿协商,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总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利水电勘测院勘测总队22#23#24#楼

2.工程地点:延安南路49号

3.开工日期:2011年7月31日

竣工日期:2012年6月18日

第二条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与结算办法:

1.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内的所有项目(包括变更与增加)。

2.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

3.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决算至终审报告。

第三条 项目承包经营原则:

1.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将工程转包或再行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依据法规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参加该项目工程建

设的所有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及附加保险,同时参加社保局职工保险。

4.乙方因此项目工程对外发生的用工合同﹑材料购进合同和其他合同必须报公司财务部审定备案。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项目部名义刻制印章,若违反此规定,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50000.00元的经济处罚,因该印章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及本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

2.施工中乙方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采取强效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若发生安全事故,其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司的罚金。由于发生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劳务工人工伤事故,公司对该项目负责人(即乙方)按工伤赔偿金的20%给予经济处罚,若发生重伤或死亡的,按伤亡赔偿金的30-50%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质量安全警示教育。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没有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的书面变更通知,不得自行变更图纸进行施工。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职能部门要对工程项目及时监督﹑检查,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规定着进行经济处罚和签发停工指令,严重者接触合同关系,终止施工,有违反行为要追究法律及经济责任。

2.监督乙方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与现场佣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接受甲方各职能部门对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现场监督和管理,工资发放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方面的检查与监督,并按时向甲方报送各种报表,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2.工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中必须自行组织施工机械进行施工。为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在生产钱必须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报验及备案,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甲方在此明确表示:甲方没有给乙方授权,严禁以甲方名义从租赁公司(站)租用机械设备:严禁以甲方名义向任何金融机构﹑单位或个人借款;严禁以甲方名义在外赊欠材料及其他物品。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均属其个人行为,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安全地按期完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若未按时交工或提前交工,奖罚按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

第六条 税费收取比例

1.该工程项目负责人 许高林应上缴公司管理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支持乙方发展,公司决定将此工程交于乙方,乙方必须做好本职工作,执行协议中任何一项条款。

2.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应承担此项工程投标中产生的所有正常费用,待预付款到账时,甲方将一次性扣回招标垫付款。

3.该工程项目负责人许高林是实际受益人也是第一责任人。招标时公司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此人权力与义务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引发的所有问题必须由乙方全不承担,妥善解决。同时乙方应承担 6000元项目经理费用。如因乙方工程现场管理等原因,造成甲方指派网上备案二级建造师姚立新注册证被建设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的,所需协调事宜及产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果注册证被吊销无法取回建造师注册证,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经济损失150000元。

4.乙方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上缴该工程的营业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性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等各项税款以及公司的管理费用,合计上缴费率为9%(在施工期间若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按政策文件执行)。

3.该工程建设单位支付的每笔工程款由甲方出具工程款发票,待此款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做到专款专用,扣留每笔工程款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余款将在财务手续办理齐全三日内支付与乙方,用于该工程施工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垫付乙方材料、现金仅供乙方暂时周转,待工程款到账后分批扣回,如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公司垫付部分数额较大的,乙方必须支付占用资金2%利息。

5.乙方承建此项工程项目,按最终审计决算价款给甲方上缴2.86%劳

保统筹费(此项费用甲方不收取,如因建设劳保统筹等相关部门检查出漏交等,该款项有项目负责人补交)。

6.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按照税务上缴要求出具70% 及以上的材料发票(发票必须真实、有效,严格按照税收政策及税务部门查账要求执行)、30%的劳务费发票。待此笔工程款到账后,将所结算工程款相应比例材料发票及劳务费发票提供齐全后,再领取本次工程款。

第七条其他条款

1.如乙方承包的工程为跨年工程,乙方必须按公司规定派人保管、保护,并清扫路面积雪或跨年度工程屋面的积雪。甲方有权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否则造成损失乙方须按价赔偿。

2.预留工程保修款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标准执行,乙方参与工程款的结算,并入甲方账户。

3.该项目运行必须按jgj59-99标准执行,该项目力争自治州文明工地,确保市级文明工地。在州市检查中受到表彰、提前完工、无安全事故、质量达优、甲方、监理、设计、质检满意的,公司将给予奖励。若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工期、质量严重滞后,上级检查通报批评、甲方、监理、设计、质检不满意的,公司将给予1-3万元 的处罚。

4、此合同约定内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和完工后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及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民工工资,不得克扣、拖欠。若造成民工上访,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给予乙方每次欠款额5% 的经济处罚,此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5、其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此项工程备案,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科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昌吉市延安南路69号乙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正面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状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格遵守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控制一般事故的频率,减少事故经济损失,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均由本立状人承担。

1.加强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遵纪守法、严格管理,严肃纪律,明确责任、不违章指挥,严格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在项目施工生产过程中,结合工程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组织制定具体可行 的、便于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罚办法。

6.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实施现场救助,保护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特此立状!

立状人(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

监理人(副总经理):日期:年月日

昌吉州荣达建筑安装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月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七

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二、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甲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甲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乙方赔偿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解除

1、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甲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

2、

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________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一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甲方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________份。

2、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蔡军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本公司工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确定由乙方组建项目部对该工程承包施工,由蔡军兵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经济责任、管理权限和经济利益,保证该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工程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千山.半岛国际e区9#、11#、12#-f及地下车库工程

2、工程地点:綦江通惠大道

3、工程规模:约7万平方米

4、工程内容及范围:按建设方 重庆千山万水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重庆凯明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条 承包形式:

1、本工程采用在甲方监督下,由乙方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主生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机制。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工程所需人、财、物及工程质量、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但必须符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要求。

2、甲方对本工程项目不制作项目印章,因本工程项目需加盖印章由乙方到甲方办公地点报经甲方同意后加盖。

3、为保证承包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甲方有权按本公司规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用工、进度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

第三条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和公司派往各类人员工资标准及违规处

理:

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由公司统一制表,社保由公司统一缴纳,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二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 200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 5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1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支付证件使用费。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建造师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验收等事宜,乙方应按 10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建造师本人。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的,该建造师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扣分:由乙方支付2000.00元/6分。

2、暂扣和更换:暂扣的由乙方继续按月支付证书使用费用,直至恢复执业。更换证书的,更换费用一并由乙方承担。

3、注销:由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

若该工程项目需甲方派持其他上岗证书的管理人员,乙方每月应支付证件使用费 250.00元/个证,工资另行约定。

若需该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参与检查验收的,乙方应按

300.00元/次计算费用,并支付给本人。

若该上岗证书在使用过程中,被主管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乙方一次性赔偿5000.00元/个证。

以上费用计算时间从领取原件之日起,待乙方退还甲方证件后其费用截止,不足1个月按月计算。

若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施工或违反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公司被主管部门处罚,使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被主管部门处罚和吊销,乙方应承担2~10万元/个.本的证件费用,同时承担处理相关事宜的一切费用,并积极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管理费的收取: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造价8%向甲方上缴管理费(含税)。如实行营改增后,再按管理费1%收取,其他税费按国家规定缴纳。

1、甲方收到工程进度款时扣除公司管理费、证书使用费和公司为乙方支付的费用后,将余下款数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应按现行有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收集好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发票和票据、工资表等上交公司财务部,并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招标范围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建设方及甲方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为100%。若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工期

满足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履约率100%。第七条 安全

1、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在当地劳动局工伤保险部门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方能开工。

2、乙方应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若本工程发生安全、设备、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施工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工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2、质量管理:负责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乙方专职质检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指导工程质检工作,配合乙方人员参加项目的竣工质量验收并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施工部位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3、安全、治安管理:日常工作由乙方实施完成的前提下,甲方负责工程定期的安全、消防检查,督促乙方完善建章建制、完成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类书面资料和报表。

4、甲方不承担或垫付本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及解决。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1、对项目工程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具有项目工程施工生产的经营管理权,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回访保修等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计划管理:编制施工总进度、季、月作业计划,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人、材、机、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确保工程形象进度,认真编制“月进度报告”和“验收记录”,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3、技术管理:建立项目的技术管理体系,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搞好施工现场的计量、标准化工作。收集整理文件资料,增加技术储备。

4、质量资料管理:建立各级质量管理责任制,强化质量管理。项目必须设置专业的质检员。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部位的验收签字记录,认真填写质检资料,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确保竣工工程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准确性。

5、材料管理:严格按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进行材料、设备的采购、贮存和使用,杜绝采用不合格材料。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7、文明施工管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搞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管理,争创文明施工工地。自觉遵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形象。

8、预结算管理:搞好工程的预结算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办理本工程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确保公司、承包人的经济效益。

9、劳动用工管理:项目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用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其项目全体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人事用工管理,并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检查。

10、本工程诚信评价达不到80分,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贰万元。乙方工程项目被评为最差工地的甲方每次处罚乙方人民币肆万元。

第十条 财务管理

1、甲方按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收取工程款,所有工程款由甲方支付乙方,乙方不能直接向发包单位收取工程款。

2、本工程项目成本由乙方按甲方的财务管理要求规范做账,乙方需自行聘用会计做账,按甲方规定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和完成产值。

3、乙方项目成本账应自觉接受甲方财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的检查。如有不合规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其处罚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税务部门开具工程款发票时,乙方应配合提供与工程内部造价相对应的资料。

5、工程拨款由甲方付给乙方书面指定的账户或收款人。

6、下列成本由乙方承担:

6.1、项目现场施工成本;

6.2、本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由甲方交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检测、试验、试压、验收费用、民工办证费用、保险费用等按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6.4、工程内部造价对应的施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以税务发票为依据)。

7、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成本账,交甲方验收注账。符

合甲方要求后,向甲方提出税务结算请求。甲方在收到请求后,协调税务部门为乙方办理项目税务结算。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办理项目税务结算,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余款。

9、对于营改增后,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材料采购等各个环节相关成本开具的发票应符合规范要求,以便于增值税的抵扣,未按要求开具发票而多出的税款一律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必须保持三流一致原则:工程进度款计划、工程进度款支付、发票等保持一致的原则。

11、乙方的合同管理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合理规范,施工总合同、项目预算表、竣工结算表提供一份原件给甲方财务留存。

第十一条 亏损赔偿

1、工程发生亏损,由乙方负责全额承担。

2、乙方若因本工程项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给甲方,并承担甲方因向乙方追偿损失所产生的律师、诉讼、交通等费用。

第十二条 处罚

工程项目发生以下情况,项目承包人不得再承包甲方任何工程项目。

1、工程发生亏损;

2、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乙方在此承诺:若发生下列任一情形之一时,乙方无条件同意由甲方继续该项目的建设,且已完成的部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甲方按评估价支付给乙方,甲方在项目竣工结算后且建设方支付完毕该工程款项时方能向乙方进行支付;但所产生的一切债务均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给第三方,若工程款不足以支付债务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因乙方原因停工超过1个月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违法情形,导致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或更换的;

3、有证据证明乙方对外欠付材料款、工资等款项超过合同暂定总金额20%的;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等其它严重损失甲

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四条 其他

1、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签定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前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安全保证金伍万元。甲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

方:重庆凯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九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乙方施工工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 方:,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微信号: 乙方邮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工程项目施工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履行公司与 签订的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强化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甲方就本工程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书中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行企业内部施工经济责任承包制。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标,同意乙方承包经营施工合同中的所有项目,任命 为项目负责人。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承包项目工程内容

合同开竣工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有效工作日内。合同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项目价款支付:甲乙双方内部承包项目的工程款均统一由业主单位向甲方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或项目施工完成至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乙方申请给付工程款需向甲方提交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工程款支付计划表》、《工程款付款申请表》、《授权委托书》、支付单位的领款单据与合同复印件(劳务工资必须有明表)及证明工程达至相应付款条件的相关材料,经由甲方审核合格后,甲方按约定将相应工程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拨付全部应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真实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结算资料、业主审核确认报告等所有证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在本项目中如业主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到甲方账户的,则甲方亦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

甲方财务部门配合下足额上缴税务机关,并将发票、完税凭证交回甲方财务部门。乙方在项目承包经营活动中不得提供任何虚假的、违法取得的发票和完税凭证,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在工程款拨付前,乙方须提供该项目成本发票。如果乙方没有按规定足额缴纳各类税费,不能提供全部完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发票的,甲方将代收乙方应缴纳所有税费差额部分,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款项的申请均需由乙方签字。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可委派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

5、在甲乙双方就项目工程最终结算完毕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

6、为确保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顺利竣工,乙方需按《施工合同》总金额的 %向甲方交付风险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若无任何问题,则甲方将收取的风险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甲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协同乙方负责搞好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起草、洽谈、签订、保管和存档。

2、甲方协同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对项目部进行监督。

3、甲方负责审查、督促、辅导、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备案、竣工验收手续。

4、甲方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事项,并督促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工程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督促乙方搞好工程质量保修。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与业主单位搞好工程结算,定期辅导、检查乙方财务,督促业主方将所有工程款如期全额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办理好甲、乙双方的承包结算。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将暂停支付工程款,一切责任由项目部及项目负责人承担。

6、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对外关系处理和有关合同、经济纠纷需付诸法律手段解决时,甲方应予以支持配合,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负责督促乙方及时发放民工工资,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8、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

9、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

四、乙方责任、权利与义务

10、乙方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的质保、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

12、本项目施工中不因甲方审批、检查、安排、配合工作而解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双倍全部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不仅包括守约方的损失,而且还包括守约方为维权所支出的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

2、如乙方未按约定按期按量上缴甲方的承包费、税费等其他费用,甲方按当期未付金额的10%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如乙方未能及时对项目工程进行保修、或因乙方未及时对项目工程进行维修而造成工程损坏,甲方有权另请他人进行保修或维修,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或就损失部分向乙方追偿。

4、乙方与甲方结清财务账目后,甲方如欠乙方款项,应在结清财务帐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全部欠款付清给乙方。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支付欠款和欠款额年利率5% 的违约金。

5、乙方项目部对外的经济往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除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外,并按损失数额的3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工程管理施工过程中有如下行为时,乙方除每次承担实际项目造价(或合同价、中标价)15%的违约金或10-50万的违约金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f、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退出当地市场,不能连续备案经营的。

六、合同的解除

1、工程实施期间,如业主方提出变更施工合同内容或者终止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能够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由乙方代表甲方同业主方接洽处理后续事宜;如甲乙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以甲方意见为准,处理后续事宜,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3、项目部主要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档案信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4、甲方所有通知、文件、等往来文件请发送至乙方邮箱:。

5、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

账 号: 开户行:

本人承诺不以公司及项目部名义对外签署任何合同及经济往来文件(由乙方手写后按手印)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一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依山星苑7#楼平基工程

工程地点:市检察院后面

工程内容:(承包范围):该工程的场地平基土石方工程的开挖及破碎(由于地理条件特殊,土石方工程在施工当中,不能采用爆破方式施工,只能采取机械破碎或人工处理的办法);保证该工程以后能达到施工条件,以及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发包方及建设单位的要求条件。

合同价:土石方综合价每立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全石头每立方叁百叁拾元。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承包方进场工程进度达到一半时由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的80%作为材料费,工程余款甲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15日一次性付清余款。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内容:

1、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合同单价:

2、承包人在施工途中不能中途退场,如果自动不干,要求自动退场,发包人不予进行工程款的结算,并且在承包人不愿意施工后一天内必须全部清场,搬出所有自己所有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具、用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果不搬出施工场地,产生如工期延误、建设单位的罚款等后果一切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1、承包人要严格遵照发包人要求及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范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2、施工期间的一切质量、安全责任均由承包方全权负责,发包方不能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刑事责任。

3、发包人应积极配合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误,责任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再负责,并由发包方负责承包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部分,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三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四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

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乙方施工工期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五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六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

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

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的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

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担保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借款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七

一、 工程概况:_______

本工程位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_______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所有施工用料)。

二、 双方责任:_______

1、 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

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安排人员看守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安排。

3、 乙方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安全施工要求和监督。

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所有钢结构。

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_______

1、 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和自然灾害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如果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如果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

2、 乙方施工工期从20____年7月10日至20____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

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八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日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1.3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

1.4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图纸提供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第八条 乙方工作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第二十九条 保修

第三十条 争议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十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同安工业集中区全和光电通用厂房十五标段工程,为保证整个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1.每个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时,每个成员必须参加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履行签字手续,每人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答考核卷一份。若一人未参加教育或一人未履行签字手续、一人未答考核卷,则扣除当月该班组500元.并责令该人员退场。

2.任何班组在经过三级教育后,上班前,必须同项目部签定《项目与班组安全承包合同书》。班组应配合项目部作好安全工作,争创无事故月,即无安全隐患,无事故.

1.无发生重伤事故,杜绝死亡事故。

2.无发生火灾事故。

3.轻伤率不超过0.5%。

1、安全生产

1.1、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如不戴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50元,戴安全帽不系好带子施工现场打赤膊罚款30元。施工现场穿拖鞋、赤脚、高跟鞋、高处作业穿硬鞋、带钉易滑的鞋每人罚款20元。

1.2、无安全防护的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罚款30元。

1.4、防火措施未落实,随意挪动防火器材罚50元。

1.5、在施工现场、打闹、睡、玩火、嘻玩者罚20元。

1.6、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20元。

1.7、违章操作罚款50元;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酒后操作罚款200元。

1.10、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者罚款200元。

1.11、配电箱内外放置任何杂物或一闸多机罚款100元。

1.15、严禁在外架上及临边1.0米内堆放钢筋、水电管件、钢管、木料、扣件等物料每次罚款200元若造成坠落者罚款500元,造成伤害者应陪赏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

1.16、安全内业资料不按时完成上交者罚款200元。

2、文明施工

2.1、工作范围内未做到工完场地清,产生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运走,材料(钢管、木方、模板、水电管件等)以及半成品未分类堆放,堆码不整齐者罚款200-500元。

2.3、施工现场临时宿舍严禁使用三炉及大功率用电器,违者没收并罚款100元。

3、对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如有履次不改,甲方有权令其退场,因上述原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赏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所有罚款均从当月结算款中扣除。

4、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完全因乙方违章操作、有意、故意等行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为加强安全管理,作到项目和班组齐抓共管,以上罚款班组负责60%,工人个人负责40%。

以上规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篇二十

出租方: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后,押金金额退还承租方。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1.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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