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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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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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执行需要具备坚定的决心和耐心,以克服各种困难和阻力。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目标受众的需求和期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一

为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立足当前、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保证人民群众呼吸清新空气为目的,以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主线,全面推进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为确保工作进展顺利,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尚文隆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黎高林

县环保局局长

马润喜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王乾方

县住建局局长

张京华

县工商局局长

韩树雄

县商务局局长

拓小宁

县食药局局长

樊福旺

县农业局局长

王永刚

县城管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湛武

县电视台台长

杨海军

美水街道办主任

李先锋

劳山乡乡长

道镇镇长

赵延锋

石门乡乡长

下寺湾镇镇长

桥镇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县环保局局长黎高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及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1.

燃煤型大气污染防治。

以燃煤污染控制为重点,大力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的燃煤窑炉、燃煤锅炉和洗浴业的燃煤洗浴炉巡回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着重解决污染设备闲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标的劣质煤和不按规定操作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大气污染环境隐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指定煤种,统一价格,定点销售。

2.

二次扬尘大气污染防治。

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堆煤场和堆渣场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要求建筑单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单位对易产生二次扬尘的煤场、料场、渣场、灰堆进行遮盖,封闭运输、半封闭堆放和喷洒覆盖剂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扬尘污染。

3.

区域面源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大沿街焚烧监管。由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烧枯枝落叶、垃圾、废轮胎等杂物的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同时加强居民小火炉和市场取暖小火炉的监管,劝导居民和经营户使用无烟煤或洁净煤,确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饮业污染防治。要在实施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坚决取缔露天烧烤、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器经营户,督促整改。

4.

机动车尾气大气污染防治。

要坚决杜绝机动车尾气造成大气污染。淘汰黄标车。

1.

:

看煤质化验单硫份、灰分是否超标;看堆煤、渣场是否有防尘措施

看锅炉内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剂

看污染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冬季限产停产工业窑炉和洗浴业的污染设施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汽车维修厂产生的废渣、废油交由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禁止随意倾倒焚烧。发现不按规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相关规定按日计罚上不封顶,并追究相关人领导责任,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按照环评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批,新建项目一律不批建燃煤锅炉,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

县城管局负责取缔燃煤、无证的露天烧烤、餐饮等。

3.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所有工地,拆迁和县政施工企业的扬尘污染,要来各类工程施工企业周围要设置围挡,建筑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对施工场所要进行密闭管理或绿网覆盖,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造成污染,对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4.

县商务局负责对煤炭点的销售相关手续进行检查,禁止城区销售非指点煤种。严格控制各种高污染燃料进入市场,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5.

县工商局负责对市场餐饮业和经营户的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小煤炉点火造成的低空污染进行长效监督性检查,要求个体经营户采取集中点火,分散取火的方法进行经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提高环境质量。凡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饮食娱乐服务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环境保护审批文件。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6.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强化医疗垃圾集中焚烧管理,禁止自行焚烧和随意倾倒。要求全县医疗单位严格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予以监管。

7.

2001

年前的黄标车坚决绘以取缔。

8.

县农业局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检查,加大排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各乡镇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9.

各乡镇负责查处焚烧秸秆、麦草、枯枝落叶和农作废弃物产生面源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大力宣传使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循环经济发展的秸秆气化炉,使农作物秸秆得到合理利用,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小火炉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大家使用洁净煤种防止低空污染,严禁使用有烟煤。同时禁止在人口稠密公路沿线焚烧垃圾及其无污染物。

成立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分解落实各部门职责,通过制作宣传展版、宣传标语、冬防知识宣传手册等方式,广泛开展冬防宣传进企业、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四进”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按照《甘泉县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连续夜查和为期

100

天的专项整治活动。始终保持对乱排乱放、随意焚烧垃圾等污染大气等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一经发现,从严从重查处,对造成大气污染的单位,责令停产、停建、关闭并限期整改。

县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并于召开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座谈会,对冬防工作抓的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认真总结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与不足,研究提出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新方法和新的管理模式,并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本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城管、住建、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餐饮业、建筑工地、煤炭销售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环保局要加强对新环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印发传单、街道设立宣传点、电视媒体和活动宣传车等方式,深入建筑工地、餐馆,深入乡镇、村组,加强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和企业的环保意识。

县环保局要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社会监督等方式

,

对本次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从严从重处罚。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二

为有效治理巴川河水污染问题,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水清、岸洁”的生态愿景。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对巴川河沿岸单位、居民、商业等污水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档案。

2.

对摸排情况进行分类整改:一是对按规范排放污水的单位(企业),核发接改沟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二是对有条件但不按规范排放的,由市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对排查出的公共排污设施(如公厕、化粪池等)损坏、堵塞等问题,由市政部门牵头整改;四是对需要接入污水管网的区域进行排查,由区规划、建委、市政部门提出分区域整改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管网改造;五是由市政部门对排污管网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配合单位:区市政园林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对城区所有餐饮行业餐厨废水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档案资料。

2.

2013

123

号)要求,全面落实油水分离措施。对未按要求实施油水分离的,责令限期整改。

3.

按辖区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抽检,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对整改不力、偷排漏排的,坚决进行依法查处。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

1.

根据巴川河水文特征,完善小北海水库调水机制,增加巴川河“活水性”。

2.

加快利用中水等第三方水资源实施巴川河补水、调水论证工作,彻底解决巴川河因无来水水质较差问题。

3.

利用物理、生物等技术对巴川河进行深度治理(如种植水生物、增加曝氧装置等),进一步净化水质。

4.

启动双河口景观钢坝规划建设,加快解决龙门桥至双河口段河水干枯问题。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巴川河分段隔离设施。

2.

增加清漂力量和设施,确保河面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

3.

加强岸坡保洁,严禁垃圾入河,减少岸坡垃圾对河道水体的污染。

4.

建立河面污染应急处置机制,发现河面污染较严重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河面污染第一时间得到治理。

(牵头单位:区农委,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全面加强巴川河上游关联区域农业(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严禁农业(畜牧业)废渣、废水、废弃物污染巴川河及相关流域。

2.

加快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收运体系建设,减少或避免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加工、饲喂牲畜和废水、废渣、废弃物污染环境。

3.

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对相关流域的污染。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

1.

开展城市排污法律法规宣传,为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

创新监管,把巴川河沿岸排污达标治理与食品卫生许可、工商营业执照发放等工作进行关联互动,做到从严审批,严格监管,落实双告知。

3.

明确审批责任,坚决做到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

(牵头单位: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委、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食药监分局)

1.

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责任,各执法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认真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2.

按照“约谈一批、公布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的要求,加大对违规接沟、违法排放、恶意污染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建立以举报(奖励)、交办、巡查、抽查和义务督察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执法机制。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

1.

面向学校、社区等广泛宣传动员,大力提升公民爱河护河意识。

2.

编印宣传资料,向居民、商户宣传发放,并在各单位内部宣传栏张贴。

3.

与重点排污对象签订“秀河靓水绕巴川、人人爱我母亲河”文明公约。

4.

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

led

广告屏幕上播放,并在报纸、网络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导,对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1.

召开巴川河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

开展巴川河城市排污治理宣传,为排污治理工作营造氛围。

1.

2016

11

15

日前完成。

2.

2017

6

30

日前完成。

1.

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对照工作任务,对排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梳理总结,并拟定长效监管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消极懈怠、推诿敷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各成员单位按照城市河道和水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各自职责,不断完善巴川河城市排污治理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一是继续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提升市民素质;二是继续做好城市排水管网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餐饮油水分离日常监管工作;四是继续做好河道日常清漂打捞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监督、河道管理、污水废物排放等相关行政许可、审批及执法监督工作。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经信委、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环保局、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畜牧业发展中心、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分局,巴川、东城、南城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铜梁区巴川河城市排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区市政园林局,由区市政园林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参与治理工作,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的推进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沟通配合,切实做好污染排查、整改、宣传曝光和长效机制建立等各项工作,着力构建责任分工明确、协作配合紧密、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城市排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周知率和支持率,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恶意、随意排放污染物污染巴川河等行为给予坚决曝光,持续营造舆论高压态势。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各类整改工作经费预算和测算,及时报送区政府研究解决。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调度,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经费保障。

“水清、岸洁”生态愿景。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三

各科室(中心)、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所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园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为组长,开发区分管规划的副总经理、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企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企业服务中心人员和规划人员为组员的开发区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园区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园区企业消防工作职责,规范和提升园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整治内容

(一)园区规划情况:消防规划编制是否合理;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二)园区企业消防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检测、消防验收;是否依法备案并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

(三)园区企业履职情况:企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是否定期组织演练。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园区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业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并针对园区消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

(二)强化整治园区企业消防薄弱环节

各科室(中心)应高度重视园区消防安全隐患,要将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对园区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装备建设等工作的落实。

(三)提升园区企业消防管理水平

各科室(中心)应加强对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园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企业自身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同时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建消防志愿队伍,熟练掌握补救初起火灾的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宣传培训

各科室(中心)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园区企业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要抓好园区企业业主、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宣传培训,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的扑救方法、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三会”(即会报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园区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结合本企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各科室(中心)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对园区企业有关消防设计、审批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督促园区企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企业内存在隐患而又条件整改的单位,按规范要求督促企业抓好整改;对确实没有条件整改的`单位,要主动出谋划策,与业主义道采取补救措施,确保企业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5日)

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园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动员

各科室(中心)要迅速动员部署园区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园区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帮扶指导,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指导、强力推进

结合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安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企业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及时掌握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开展情况,要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出谋划策,确保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反馈,注重实效

各科室(中心)要及时反馈整治行动中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和亮点工作。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xx〕14号)要求,在全市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通过试点建设引领,着力提升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制定《昆明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考评体系(试行)》(详见附件2),作为全面扎实有效推进昆明市创新社区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设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可参照考评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培育和打造100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第一阶段,从20xx年9月至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和打造35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详见附件1);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创建时间和任务将根据第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适时提出。为稳步推进第一阶段的创建工作,需着力抓好以下工作环节。

1.宣传启动(20xx年9月)。市委、市政府动员部署全市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相关工作,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任务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推荐和申报试点社区。

2.试点创建(20xx年10月—20xx年9月)。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部署要求,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试点创建工作。

3.评估验收(20xx年10月—11月)。在社区自查,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初评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估、居民测评等方式,对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进行评估验收。

4.总结命名(20xx年12月)。市委、市政府适时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工作总结会,推出一批成果能推广,经验可复制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市城乡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创建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要切实履行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责任主体,及时动员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推进力度,形成创建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的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意识,搞好协作配合,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和一位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建设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试点创建工作要结合社区基础条件、居民状况,突出昆明特色,注重品牌导向,按照问题导向,缺什么补什么,补齐社区治理的短板,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强调经验可复制、成果能推广,不搞资金和项目的简单堆积,不搞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重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服务型政府,激发社会活力,构建和谐社区。

(三)强化资金保障,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鼓励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注重培育典型,力争打造和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和先进典型。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经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发挥财政资金对城乡社区治理的引导作用和激励作用。

(四)强化督查考核,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调研等形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完善工作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在试点创建的具体工作中,要注重调查研究,勇于改革创新,对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结合昆明实际,制定出台一批符合昆明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出一批解决群众现实问题民生工程项目,形成社区治理常态化的工作体系,力争通过3年的试点创建工作,形成具有云南元素、昆明特点,可以全面推广的经验和完善的社区治理运行模式及制度机制。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五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

37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辽政发〔

2014

8

)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

2016

2

,

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出发点,以治理颗粒物(

pm10

pm2.5

)为重点,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多种大气污染物减排,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浓度、细颗粒物

(pm2.5)

、在

2015

年基础上下降

6%

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即:到

2017

年,全市颗粒物

(pm10)

年均浓度不高于

84

微克

/

立方米,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54

微克

/

立方米。

1.

拆除改造原煤散烧小锅炉。

2016

7

31

日前,完成

383

(

凌河区

78

台、古塔区

139

台、太和区

122

台、松山新区

31

台、滨海新区

13

)

浴池等原煤散烧小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实施

)

2.

加快建成区供暖锅炉并网工作。

依据供热能力制定拆除并网方案,对大唐供热区域内

9

台共计

119

吨供暖锅炉

(

供暖面积

113

万平方米

)

,节能热电铁北供热区域内

21

台共计

391

(

供暖面积

396.2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节能热电铁南供热区域内

16

台共计

330

(

供暖面积

308.5

万平方米

)

77

台,

1230

(

供暖面积

866.7

万平方米

)

供暖锅炉拆除并网准备工作。

(

市住建委、市发改委

)

3.

拆除、改造建成区生产燃煤锅炉。

制定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方案;完成

10

吨及以下生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经信委牵头,各区政府实施

)

4.

加快集中供热设施达标排放工作。

推动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和滨海新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供热设施在

2016

年内实现达标排放,逐步实现一县

(

)

区一热源。

(

各县(市)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

)

5.

加快重点项目提标改造。

“十二五”未完成重点项目:锦州节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

2#

3#

机组完成脱硫、除尘改造

(

市环保局

)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1#

2#

机组完成脱硝改造,锦州三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完成脱硝改造

(

凌海市政府

)

;“十三五”重点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

(

市环保局

)

;锦州锦兴钢厂

50

吨炼钢转炉完成除尘改造

(

太和区政府

)

;其他提标改造项目,根据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

市环保局

)

6.

加强燃煤锅炉监督管理。

65

吨以上燃煤锅炉同步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

(

市环保局

)

7.

所有燃煤锅炉按时限要求,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定的排放浓度限值。

(

各县(市)区政府

)

8.

完成应注销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的注销任务。

(

市公安局

)

9.

按照上级规定注销营运黄标车的营运资质。

(

市交通局

)

10.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110

辆。

(

市交通局

)

11.

严禁黄标车在绿标区范围(百股桥以西、南广路以北,凌西大街以东、松坡路以南)内行驶,利用公安电子监控系统对违规黄标车实施处罚。

(

市公安局

)

12.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供应。

(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

(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13.

加强建筑施工场地管理。

2016

100%

”要求,推进湿法作业和车辆冲洗工作。

(

市住建委

)

14.

加强道路清扫扬尘管理。

建成区主要道路

(

除两侧步行道

)

实现低尘机械化清扫,清扫率达到

85%

以上。

(

市住建委

)

15.

严格监督管理渣土等散料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

(

市综合执法局

)

16.

加强港口扬尘监督管理。

(

滨海新区管委会

)

17.

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方案,解决农村秸秆在集中时间段露天焚烧和烧荒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

市农委

)

18.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

各县(市)区政府

)

19.

取缔露天烧烤。

(

市城监局

)

20.

督促锦州石化公司完成年度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推进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污染治理。

(

市环保局

)

21.2016

12

月,完成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

)

22.

加强空气监测子站半径

1

公里范围内的污染源监督管理。

重点是百股子站、南山子站周边环境治理及滨海新区子站迁址。

(

市环保局牵头,凌河区政府、太和区政府、松山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区管委会配合

)

23.2016

12

月,依托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的全省预报预警体系,完成我市预警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做好预警工作。

(

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

成立锦州市治理雾霾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主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政绩考评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气象局、市民政局、市城监局。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环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将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政绩考评指标体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大雾霾治理工作督查力度,市政绩考评办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时限和标准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完成任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在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还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的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融资渠道,采取多种合作运营模式,推进治理项目建设。企业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大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治理改造任务。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六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2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领导小组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三、工作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_至_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2、布置实施阶段。_至_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检查落实阶段。_至__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四、工作标准

1、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2、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3、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4、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___%,党员、团员达___%,重点人员达___%,家属子女达__%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__%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5、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___%,调处成功率达到__%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6、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五、具体要求

1、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性闹事_事件。

2、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__%以上,成功率__%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3、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___%,家属子女__%,重点人口___%,党团员___%。

4、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5、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七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农村公路治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持续稳定地推进我县治超工作,现就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各部门、乡镇、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道路交通管理的日常工作内容,继续坚持政府主抓、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治超工作,并在治理中不断完善、在不断完善中深化治理,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在三年集中治理的基础上,从20xx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夯实基础,规范行为,确保治超工作持续长效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真正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为了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勉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建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建民

县交通局局长

高西虹

县公安局局长

欧炳和

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王冰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交通局副局长

陈明华

县法制办主任

黄建成县纠风办主任

尤东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应忠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建安

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薛文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村公路管理局),王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建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实施。

(一)交通部门

1、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地超限运输车辆;

3、负责治超检测站点及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6、将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通报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查处工作。

(二)公安部门

1、加强车辆登记管理,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

2、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及治安秩序;

3、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4、依法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物价部门

指导和监督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的执行,制定超限超载车辆卸载、货物保管、停车管理等收费标准。

(四)安全监管部门

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严禁超载、混装;选择主要公路沿线大中型化工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的超载车辆卸载基地;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特别重大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法制部门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超草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

(六)宣传部门

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纠风办

对相关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为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为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一)路面治理

1、交通、公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继续保持路面执法协作和联合治超机制。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统一标准,共同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2、要按照“高速公路入口阻截劝返、普通公路站点执法监管、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全路网的治超监控网络,全面加强公路保护。同时坚持以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干线公路路面治超可采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办法,在重要路段及关键节点设立固定式治超站点,并根据超限超载运输规律开展流动稽查。对农村公路,由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在重要出入口及节点位置,设置限宽限高设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

3、对被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行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还应按赔(补)偿标准及实际损坏程度给予赔(补)偿。

4、假冒军队、武警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地区,要按照《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盗用、仿造军车号牌专项斗争的通知》(政保发[20xx]2号)要求,积极协调军警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利用假冒军警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以及逃缴国家相关税费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对10吨以上的悬挂军车号牌、运载非军事 装备的载货类假冒军车,一律先暂扣车辆,追缴其欠逃规费,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各治超检测站点要建立治超信息管理系统,对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抄报和处理信息反馈制度,并逐步实现数据库的全国联网。

(二)源头监管

1、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车辆安全生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不予登记和发放车辆号牌,并将相关信息抄告当地经贸和质监部门。

2、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限超载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给予违法记分处理。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

3、工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驾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检查,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给予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上述违法活动的企业,一律予以取缔。

4、交通部门应加强道路运输货物装载场(站)检查,条件具备和地方要大力推行重要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以及蔬菜基地等源头地点的运政管理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对货物装载源头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同时,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货物装载场(站)经营者,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部门应加强对从事非法超限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实行重点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乡镇要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加强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散、责任不变、措施不松”的原则,继续强化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治超工作列入作的重点,明确人员和职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把治超工作作为公路保护和路政管理和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将治超工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

2、完善工作机构。保持地方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形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联合治超执法制度,加强工合力,保持治理工作力度,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实施严管重罚,推进治超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级交通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明确或设立专门的超限运输管理机构,明确人员编制,落实治超管理工作人员。

3、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应将超限超载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一并布置、一并检查、一并考核,确保治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签订治超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并按照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县安监局要强化监管,监督检查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履行到位情况。

4、强化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治超宣传保障机制,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把宣传教育始终贯穿到治超工作的全过程。宣传部门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治超宣传工作。各地新闻媒体应根据超限超载治理要求,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充分报道相关部门治超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5、规范治超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超限超载的有关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乱收费、乱罚款和重复罚款等有关问题。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九

为全面推进我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工作。

1、各片、各村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包括:拆除、治理、关闭)情况;

2、继续拆除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

3、各个养殖场干清粪工作开展的情况;

4、坚决拆除抢(扩)建、复养、复建的养猪场;

5、查询养猪场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漏排、渗排等情况;

6、对可养区的养猪场迅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指导有条件治理的养猪场因地制宜迅速开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深入各养殖场现场督查,及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巡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以包场干部查询为主,治污办、环保站负责监督落实,每周至少查询两次以上。每日巡查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由治污办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汇总。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

为全面推进我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巡查工作,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巡查时间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工作。

巡查内容

1、各片、各村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包括:拆除、治理、关闭)情况;

2、继续拆除禁养区内及禁养区外无条件治理或治理不达标的养猪场;

3、各个养殖场干清粪工作开展的情况;

4、坚决拆除抢(扩)建、复养、复建的养猪场;

5、查询养猪场是否存在偷排、直排、漏排、渗排等情况;

6、对可养区的'养猪场迅速下达限期治理通知,指导有条件治理的养猪场因地制宜迅速开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态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措施,确保养殖废水零排放或达标排放。

巡查方式

深入各养殖场现场督查,及时做好现场巡查笔录,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养殖场,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查处。

巡查人员组成及分工

以包场干部查询为主,治污办、环保站负责监督落实,每周至少查询两次以上。每日巡查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巡查记录,并由治污办对每周巡查情况进行汇总。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20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20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20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20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二

我局信访工作在市环保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建设生态xx、xx镇平、xx镇平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贯彻落实镇平县委《信访稳定工作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收到了较好的群众效益和社会效果。下面将我局信访工作给大家做一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环保信访无小事,它不仅反映了群众的呼声,更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美好形象。因此,我局一直把环保信访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1)成立了环保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任组长,分管局长xx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任成员,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环保信访工作,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

(2)把环保信访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做到任务到股室,责任到股长,行动到个人,形成了环保信访人人抓,人人都来抓信访的良好局面。

(3)修订完善了信访处理制度,规范了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等环节,使环保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心倾听,耐心解答,诚心帮助,尽心尽力。近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和环评制度,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实行一站式审批,需要上级审批的项目,实行领班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协调和办理审批手续,严格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了信访预防工作。

(2)对老污染源加大管理力度,做到能取消的取消,不能立即制止的逐步减少污染,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保信访的事由。

(3)及时办理各种案件。在解决信访过程中,局领导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安排部署,局领导带领有关股室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及时作出处理。处理时严格按照信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要求,更加重视现场执法和群众来信、电话来访投诉处理的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强化办案质量。这样既坚持了执法的严肃性,又做到了以理服人,所处理案件无一例上访,结案率百分之百。

1、根据上级的布署及安排,我局开展局领导“基层大接访”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环境信访案件,我局逐一登记建档、汇集案卷,并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落实牵头承办和参与科室及人员,落实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现在这些案件均得到很好解决。

2、再次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矛盾和隐患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局长xx亲自挂帅,所有副局长及各股室股长参与,分成五个小组,深入到各个乡镇,对排查处的问题,明确了责任,明确到股室,分包到包案领导,所有排查出的问题,现在全部予以解决。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提高同学们的环保意识,锻炼同学们的动手制作能力,本着“节约资源,美化环境,宣传环保低碳,变废为宝”的原则,汽车学院特此举办低碳环保小制作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各团队于5月18日前作品提交到组织宣传部,每班作品至少两件

1、小制作、小发明要源于生活实践,种类不限。可以是学生结合生活以及科技知识等方面进行的小发明、小创作。本次活动手工作品主要突出科技含量。

2、本次活动提倡低碳小制作、小发明可以利用废旧物品做材料。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发明。

3、参赛作品可以多人协作完成,体现团队意识,可以征求老师意见。

比赛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另设最佳创意奖一名。

环保治理的工作方案篇十四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审议。

近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立足安康资源环境禀赋,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把生态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结合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移民搬迁等,深入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农村环保工作职责。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关系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事关老百姓的福祉。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了农村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生态创建、农村环境污染防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矿山生态保护、重金属污染土地治理等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农村环保突出问题。市政府坚持每都要召开全市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单位,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有效解决了生态创建及农村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了农村环保工作考核机制。市政府坚持把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工作纳入度考核,进一步夯实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在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市环保局增设了自然生态保护科,石泉、镇坪、旬阳等县区也设置了相应的机构,增加了人员编制。绝大多数乡镇明确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市上下将生态创建和农村环保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考核监督机制,为凝聚创建工作合力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统筹规划,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并制定了《安康市生态创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农村环保的主要工作和考核指标。一是开展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能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镇、村的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垃圾处理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农村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以发展农村沼气为重点,多种能源互补,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体系,加快推广适合农村发展的清洁、环保、节能新型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和污染源产生,确保农村清洁环保。四是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目前旬阳汞矿区、白河铅锌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分别投资5920万元、1326.5万元开展了相关治污技术的试验研究,初步建立了重金属综合治理技术体系,完成了部分示范样板建设和示范推广任务。五是全面推广测土施肥,合理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化肥。教育农民积极回收废旧农膜、肥料包装和农药瓶等。六是加大二区一园建设力度。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000余平方千米,风景名胜区268平方千米,森林公园360平方千米。

(三)抢抓机遇,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5,汉滨区、岚皋县、宁陕县被定为全省首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分三实施。去中省共下达三县区项目资金1325万元,集中连片整治5个镇、24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目前项目进展良好。同时,汉阴、石泉、宁陕三县68个村开展了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汉滨、旬阳两县区17个村实施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其他各县不等不靠,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自2015以来,全市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30个,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460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604个。通过实施各类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使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环境大为改观。

(四)防治并举,严控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严格环保审批和“三同时”制度,防止借产业升级、调整结构等由头使污染由城市向农村地区转移。全市近对17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进行了否决。二是调整乡镇工业区布局,实行居民进区、工业入园的原则,实施工业区企业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污染治理相结合。三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实现达标排放。全市有重点涉水企业排污口73个,尾矿库32座(重金属尾矿库14座,非重金属尾矿库18座),环境风险企业132家,其中重大风险10家,较大风险53家,一般风险69家。去以来,全市共关停了31家企业,对11家企业实行了停产整治,限期整改96家。四是开展矿山开采秩序整顿。去以来,全市先后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共关闭无证矿山3家,遏制了乱采滥挖的势头,部分矿山生态破坏得到恢复。

(五)加强监管,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一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指导和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志,坚决依法关停或搬迁饮用水源区内的污染源,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开展了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对全市36家重点涉水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停产治理6家,限期整改15家。三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的管理、监督、运营体制,提高污水处理效率,确保饮用水安全。目前,9县区污水处理厂均已试运行。

(六)突出重点,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我市是全省畜禽养殖大市,畜禽养殖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产业中的支柱产业。我市畜禽养殖污染已成为农村环境主要污染源,污染投诉较多。据统计,全市有养猪户30余万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45家。近来,我市大力推广“生猪养殖—粪污治理—有机肥生产、沼液还田—农作物生产”等生态养殖和循环经济模式,实施绿色环保技术,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整治重点,积极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保污染治理达到相关技术规范。2015,全市共有2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了污染治理设施建设,20家制定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七)整合资金,推进农村环保工作进程。一是积极组织申报项目,争取中省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环保部门积极组织申报“以奖促治”、“以奖代补”农村环保项目,争取中央、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2015以来,累计实施农村综合整治项目840个,争取中省农村环保资金1.2亿元。二是坚持城乡统筹,破解农村环保资金难题。市政府确定市级财政拿出100万元用于生态县创建奖励,县区每从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切块10%用于农村环保和生态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度市县区政府环保目标任务书进行重点考核。各县区按照市政府提出的要求,全面建立了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制定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整合捆绑中省农村环保、沼气、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项目资金,用于乡镇、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沼气建设、生态恢复和水源地保护。通过建立财政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环保专户,有效解决了抓农村环保工作缺少资金支持的难题,调动了县镇村三级抓农村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三是抓移民搬迁机遇,改善农民生活环境。近来,我市紧紧抓住中省移民扶贫政策,结合新农村建设机遇,对处于自然条件恶劣、地质灾害地带的村组,实行整村组生态移民搬迁,促使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伤痕”得以休养生息,生态移民获得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在建设规划上,注重在移民新村选址、饮用水源方面把好关口。在建设内容上,以增设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提高新村综合建设成效;在建设方式上,将新村与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衔接,提升了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和效果。“十一五”以来,全市各级累计投入移民搬迁专项资金3.5亿元,完成生态移民搬迁1.38万户5.6万人,建设了64个标准化移民新村,建成汉阴县镇、宁陕县皇冠镇、平利县龙头村、汉阴县三同村等一批标准高、设施全、环境好的生态村镇。生态移民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开辟了新的道路。

(八)典型带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开展生态创建活动是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重要考核指标。近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安康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分解落实,完成“十百千”生态创建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宁陕、旬阳两县已被命名为国家生态示范区,平利县、岚皋县、汉阴县创建省级生态县已通过省级专家技术评估,其余五县区全面启动省级生态县创建。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村4个;省级生态镇17个、生态村26个;市级生态镇114个、生态村95个,县级生态镇164个、生态村1800个。为“十二五”末全市实现“十百千”生态创建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思想认识不够,群众环境意识亟待增强。部分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到建设“生态、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的目标要求上来,基础设施投入、农村污染控制等问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对群众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够,环境意识淡薄,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农村环保欠帐较大,环保设施建设滞后。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的环保城乡差距十分突出,农村环保欠账过多。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数量连剧增,不少乡村出现了“垃圾围村”和“污水横流”之势,已成为新农村建设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全市绝大多数村镇基本无环保基础设施,农村污水大多就地排放,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三)管理机制不完善,农村环保工作基础薄弱。十县区普遍存在人员少、配备弱的状况,县镇两级还没有专门的农村环保日常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监测、监察设备和能力,经费短缺,制约了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涉及多个管理部门,业务和职责交叉重叠,部门之间工作上缺乏协调。特别是村镇环保工作力量薄弱,传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力量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监管工作需要。

(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长效管理难度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严重短缺是制约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的瓶颈,尽管近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县区每拨出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整治,但因农村点多面广,具体到村的资金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环境整治的需要。资金的紧缺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只能分村、分步进行,也决定了农村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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