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实自己的日子总结是提高自我认知的有效方法。怎样才能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实现自己的梦想呢?掌握好写作的基本要素和技巧,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写作的质量和效果。
刑法基础心得篇一
供配电基础考试过了好几年了,我印象也不是太深,我能想到写了一点儿,期望能有用。
考试用书就三本,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真题,花钱不多,提议大家在淘宝上买正版。
有必需话,可能还要把本科时学过高等数学、电路、电力系统分析、电磁场、工程力学等书籍找回来看一下(这些书我全部有,能够限时出租^_^)。
复习提议:早晨公共基础书得看三遍,第一遍看知识点、做例题,不用翻对应大学教材,没有这个必需。第二遍看错、不熟悉。考前30天再翻一遍。一遍全部没看完就上考场时万万不能。依次看高等数学、一般物理,一般化学,流体力学,工程经济,法律法规。
首先高等数学(含矩阵论、概率论)是早晨考试关键,一定要首先把这个攻克,单纯看教程不行话,最好把大学教材找出来看一下。
电子电工技术,我们搞这个专业,提议还是认真看一下,这个分丢了不划算。
物理、化学关键是高中知识,不过也要花点儿时间学习一下。
流体力学、材料力学基础看不懂,直接放弃算了。
法律法规、工程经济,看一下教程,能看懂最好,看不懂就算了,能够放弃。
电路是本专业基础,通常题目也不难,每个人全部该拿到分。
电磁场比较难,没时间看能够放弃其它,只看关键。
模电、数电,大学学得好话,基础不成问题。
电气工程基础是下午关键,关键是时尚计算、短路计算等。尤其是短路计算,每十二个月最少有三四个题目,其实并不难,关键是把原理搞懂,不行话就把本科教材拿出来学习一下。
真题很关键,提议边复习边做真题,不要留得考试前半个月再做,考试前再把真题仔细看两遍。
基础考试提议复习时间为4个月左右,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各两个月时间。基础考试全部是选择题,不需要写计算过程,会做就先做,不会做就随便选一个,碰运气了。
基础总分是240,通常分数线是132,早晨关键学科是高数、电子电工技术、物理、化学等,下午关键学科是电路、模电数电、电力系统分析,不求面面俱到,但求关键学科一定要拿下。只要自己会做其中100分,加上自己运气蒙正确题目,132分不是问题。
刑法基础心得篇二
刑法作为法律学科中的重要分支,对于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在为期一学期的刑法基础课程中,我认真聆听了教师的讲解,并参与到了课堂讨论和案例分析中,深感受益匪浅。
第二段: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在刑法基础课程中,教师首先为我们阐述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刑法作为治理犯罪与保护社会秩序的法律工具,其基本任务是限制犯罪行为并实现社会正义。同时,刑法还强调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即在执行刑罚时应尽量关注罪犯的人权和人格尊严,避免任意刑罚的出现。这一点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了法律对于保护人权的重要作用。
第三段:犯罪构成和刑罚制度
在刑法基础课程中,教师还对犯罪构成和刑罚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对不同犯罪行为的要件和构成要素进行分析,我对犯罪行为的判定和定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对于刑罚的种类和适用,教师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我们还深入探讨了刑罚的衡量标准和刑性规定的适用情况。这些内容让我对于刑法的实施和公平性有了深刻认识。
第四段: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程序是刑法基础课程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在这一部分,教师为我们介绍了起诉、审讯和判决等环节的主要步骤,并对其中涉及的原则和程序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的游戏,我们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了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同时,教师还强调了法律人员应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进行诉讼工作,这为我们今后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指导和借鉴。
第五段:课程启示与收获
刑法基础课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对刑法学科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刑法不仅仅是一种法律工具,更是一种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制度。同时,刑法执行应始终坚持人权尊重和人本主义原则,保证刑法的公正性和人文性。通过了解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程序,我也更加意识到自己应当遵纪守法,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总结:
通过刑法基础课程的学习,我对刑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了解了犯罪构成和刑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刑事诉讼程序的学习使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司法公正和程序公平的重要性。这些知识和收获将为我今后的法律学习和实践提供良好的基础,也将使我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为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刑法基础心得篇三
因为专业需要,我们选修了《基础工程》这门课程,就我们了解,它是一门工程学科,专门研究建造在岩土地层上建筑物基础及有关结构物的设计及建造技术的工程学科,在土力学的基础上还涉及到工程地质学、弹性力学、塑形力学、动力学、结构设计和施工等方面。
该《基础工程》课程总共包括10章内容,分别是浅基础、连续基础、桩基础、基础处理、土木合成材料、挡基础、基坑工程、特殊土地基以及动力机器基础与地基基础抗震。我们主要学习了浅基础、桩基础、基础处理、挡基础。
通过桩基础的学习,我们知道它是有桩、土和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可以分为低承台桩基础和高承台桩基础。按照受力状况的不同可以分为:竖向抗压桩、竖向抗拔桩、水平受荷桩和复合受荷桩;按桩的性状和竖向受力情况,可以分为:端承型桩和摩擦型桩;根据施工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预制桩和灌注桩。桩主要有以下五大作用:1、传递荷载;2、消除地基液化影响,对于液化基础穿过液化土层,将荷载传给稳定的不液化层;3、减少沉降;4、抵抗水压力;5、改变地基基础的动力特性。
在地基处理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了解了它的目的与内容主要包括:1、提高地基土的抗剪强度,以满足设计对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的`要求;2、改变地基的变性性质,防止建筑物产生过大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以及侧向变形等;3、改善地基的渗透性和渗透稳定,防止渗流过大和渗透破坏;4、提高地基土的抗震性能,防止液化,隔振的减小振动波的振幅等;5、消除黄土的湿陷性,膨胀土的胀缩性等。地基处理的方法有:碾压及夯实、换图垫层、排水固结、振密挤密、置换及拌入、加筋等。
我们了解了基坑工程中基坑维护结构形式,有:放坡开挖及简易支护、悬臂式维护结构、重力式维护结构、内承式围护结构、拉锚式围护结构、土钉墙围护结构。我们还知道了挡土墙的各种类型:重力式挡土墙、悬臂式挡土墙、扶壁式挡土墙、板桩式挡土墙。
方式去学习这门课程,通过零距离的接触,体会到工程的过程,发现其中的细节,积累相关的经验,更好的全面了解地基基础。
刑法基础心得篇四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刑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x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中的“行凶”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宽泛而难以确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殴是行凶,伤害他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殴打他人是行凶,使用器械、枪伤害他人也是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对“行凶”的概念进行分析,阐明其真实的含义。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抢劫、奸、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规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应当具有性质和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抢劫、奸、绑架等犯罪行为是可能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伤、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排除在“行凶”的范畴之外。
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规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给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遇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上进行自由心证。
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授了很多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垫。然而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方才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容把握得不够准确,知识缺陷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形态、罪刑法定等往往陷入一个混乱的怪圈。例如故意杀人罪,这是我首次有勇气上台“讲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以为预习分析得很透彻的时候,最终的案例分析时,我还是卡在一个犯罪形态上,究竟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这暴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当中具体个案的判决分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的极度不完善,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弥补。现在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相对于其他犯罪形态较容易判断,问题不大。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实质区别:犯罪有没有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实质区别:犯罪未得逞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作文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coinhastwosides。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2015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问题去学习刑法理论,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学、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相关学科。这样不但为学习刑法提供了动力,而且也能使所学的刑法学知识得以检验、充实和提高,并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刑法基础心得篇五
突出个人优势能够提高个人简历的市场竞争力。由于不同的岗位竞争的人数非常多,想要顺利的互动工作机会非常难得。
个人信息
性别:男
民族:汉族年龄:29
婚姻状况:保密专业名称:基础工程技术
主修专业:土建类政治面貌:团员
毕业院校: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时间:7月
最高学历:大专电脑水平:精通
工作经验:五年以上身高:170cm体重:56公斤
现所在地:户籍: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二级建造师…土建工程师…栋号长期望薪水:面议
期望工作地区:新罗区福建厦门市福建福州市期望工作性质:全职
最快到岗时间:1个月内需提供住房:需要
教育/培训
教育背景:
学校名称: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9月-207月)
专业名称:基础工程技术学历:大专
所在地:福建福州证书:二级建造师,中级职称,施工员,入党积极分子
专业描述:基础工程技术主要学习的课程有:基础工程技术,地质勘察,建筑力学,建筑材料,水文地质学等!
培训经历:
工作经验
公司名称: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旭辉集团)(3月-3月)
公司规模:500~1000人工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
职位名称:栋号长
工作描述:旭辉-g-24-地块-二期壹号院!(精装洋房,小面宽别墅,大面宽别墅)
1、负责所分管范围工程,按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熟悉图纸,测量放线、变更签证
3、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等现场管理
4、协调与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的矛盾,监督施工任务
5、质量安全检查,预防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6、检查监督班组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整洁。
7、组织办理工程的验收手续。
8、技术资料、验收资料等原始资料的积累收集。
公司名称:南平市建阳区中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月-203月)
公司规模:10~50人工作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
职位名称:甲方,现场管理,项目经理助理
工作描述:1、配合开发部、销售部等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运作。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及审查工作。
3、协调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4、负责对承包商、监理、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的控制管理。
6、对工程中重大的不合格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7、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8、对工程量审核预算套价,对工程量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进行审核。
9、对监理单位审核、汇总后的进度计划进行确认。
10、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
11、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离职原因:工程基本结束
公司名称:福建凯鲍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年8月-206月)
所属行业:机械制造·机电·重工公司性质:股份制企业
公司规模:200~500人工作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永定
职位名称:甲方代表
工作描述:主要负责厂房建设施工、管理、验收、工程量审核。
离职原因:调离到旗下的房地产公司
公司名称:日照海陆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陆(8月-2011年8月)
公司规模:10~50人工作地点:山东日照
职位名称:技术员
工作描述:主要工作就是地质勘察,桩基础工程,桩基础资料验收等。
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熟悉掌握office、cad、晨曦清单计价、鲁班算量等办公软件!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证书…中级职称!工作经验7年!
语言能力
语种名称掌握程度
英语良好
普通话良好
拓展阅读:大范围发布个人简历不可取
很多求职者为达到更好的求职效果,往往将个人简历大范围的发布与网络环境中。虽然投递简历的范围不断扩大,但是整体的求职效果非常差。甚至很多投递上百岗位的求职者,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复。严重影响求职人员的求职效率,甚至导致长期找不到工作的情况出现。
大范围发布个人简历效果较差
对于经验较少的求职者,认为个人简历投递的范围越大,能够获得就业机会越高。其实恰恰相反,大量投递个人简历对于求职者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投递简历不仅在于投递的数量有多少,而在于投递的精确度。主要求职者能够认识到投递简历的具体方法,针对仔细筛选后的岗位完成全部的投资过程,必然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对方的回应。在制作个人简历的时候,求职者能够掌握针对性制作简历的技巧,往往更加容易受到企业的认可,以便获得企业更好的工作岗位。
求职者大范围的发布个人简历没有任何意义,想要提高个人简历的竞争力,首先需要针对具体岗位制作简历,同时利用各类技巧将求职信息保持与靠前的位置。任何招聘单位只要存在需求,均能够看到求职者的简历信息。通过以上方式完成网上求职效果更好。
利用网络环境进行求职,投递简历的数量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主要把握企业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具备针对性投递简历,即可获得企业岗位任职的机会。
刑法基础心得篇六
刑法是一门让人们感到敬畏的学科,它的存在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安全和社会的公正。对于普通人来说,学习刑法可能只是为了应对突发事件,但在我看来,刑法是我们每个人都要了解的基础知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学习刑法基础课程过程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理论知识虽然重要,实战能力更为关键。
刑法的理论知识是学习刑法的基础,也是我们成为一名基层干警的必要条件。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只有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例如,在处理案件时,我们需要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并找出证据,甚至需要进行精细的刻画和作证。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在现场处理有关人员的情绪和心理问题,这不仅需要丰富的经验,还需要我们对刑法知识的充分运用。因此,要想在实践中表现出色,必须具备实战能力。
第二段:挖掘法律细节,准确把握法律精神。
刑法条文中常常出现复杂的语言和编排结构,其中往往还伴随着严格得令人害怕的法律细节。只有勤奋地钻研这些法律细节,才能对刑法条文进行准确理解,并体会到刑法的精神内涵。例如,有的刑法条文会涉及到多个概念,但经常会有人将这些概念混淆,从而误解法律。如果我们对刑法的精神内涵有足够的了解,并了解各种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才能更好地理解刑法的要求和规范。
第三段:尊重原则,在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
在刑法的运用过程中,我们必须遵循相关的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定刑罚等。这是因为,这些原则是建立在保障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的。在工作时,我们必须始终坚守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和公开。这一点不仅是对犯罪嫌疑人的尊重,也是对人民群众的负责。
第四段:倡导个人责任和承担。
犯罪是不可取的,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很多犯罪都暴露了人性的弱点,如贪婪、欲望、复仇等。在个人生活中,我们也需要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承担,从而避免制造犯罪。例如,对于一些不道德的行为,我们不应当视而不见,更不要追求物质财富和权力。如果我们能够坚守健康的价值观,尊重人民利益,那么我们仅在这些方面,就能够防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第五段:做一个公民,宣扬理性和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
最后,我认为,我们不仅需要学习刑法知识,更要成为一名有责任感和爱国者。我们应该努力宣扬理性和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尊重人权和平衡公正的法律精神,成为一名社会贡献者。通过我们的言行和举动,让更多的人理解法律、尊重法律、守护法律,以此维护人民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
总结:
刑法知识看起来充满艰涩,但通过不断学习和钻研,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刑法的意义和作用。最终,我们应该成为一名有责任感的公民,宣扬理性和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以此实现人民利益和社会和谐的共同愿望。
刑法基础心得篇七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学习刑法已经成为日常教育的重要一部分。学习刑法不仅仅是为了通过考试,而是为了将来实际工作中需要运用到的。我一直都认为刑法是非常有意思的,并且很具有挑战性。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我获得了很多心得体会,接下来我想要分享给大家。
第一段:刑法是多面的
刑法是一个广泛的领域,包含了很多不同的主题和概念,如罪与罚、谋杀和强奸等。这些主题和概念都非常有意思,但是相对来说也非常抽象。因此,要学好刑法,需要认真阅读、理解和记忆相关案件、法律和理论。
第二段:刑法是具有规范性的
刑法不仅仅是一种领域,同时还是一种规范性的思维方式和方法。刑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不利行为的影响,以及如何惩罚和纠正这些行为。学习刑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发现、解释和证明肇事行为的责任,而不是仅仅停留在犯罪事实上。因此,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理解刑法规范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段:刑法是适用案例的
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阅读相关案例了解刑法的适用情况。通过对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可以使我们更好地了解规则和法律如何适用于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在阅读案例的过程中,学生应该注意转化刑事法律的具体语言和一般原则之间的关系,以及法律和事实之间的关系。
第四段:刑法是反复练习的
学好刑法需要大量的练习,而且要反复练习才能熟练掌握。练习不仅要针对文章和案例,还要注重对课堂中所说的法律概念的理解和记忆。很多学生在学习刑法时往往重视课内听讲,但是忽视了对课内所学概念的理解和记忆。因此,在练习时应该注重内容,不断加强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和记忆。
第五段:刑法是实践的
最后,学习刑法的重要性在于实践。只有通过实践和现实案例的分析,才能真正体会和理解刑法的实践意义和含义。因此,学生应该积极参与法律实践,例如在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实习等等,积累相关经验并逐渐提高自己的法律技能。
总之,学习刑法是一项长期的计划,需要不断学习和练习。适当的阅读和实践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刑法,并为未来的法律实践做好准备。我坚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可以成为优秀的法律从业者。
刑法基础心得篇八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其中必修的课程自然包括了刑法基础。在上完这门课程之后,我深感到了学习刑法基础对我将来的职业发展以及个人社会生活都具有极大的帮助和重要性。下面我将从刑法基础的概念、原则、构成要件、犯罪责任等几个方面,谈谈我对刑法基础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概念
在我看来,刑法基础是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对违反法律规范而进行的惩罚性制裁。刑法基础的主要作用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应当从何种程度、何种方式进行惩罚,这是刑法基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应该有一个常识就是不能无视国家法律,因为刑法制裁能让犯罪者自认罪过,很好的满足了法律的正义要求,而同时也起到了恐吓、警示和教化作用,从而促进了社会安定和发展。
第二段:原则
刑法基础的实施需要遵循一些基本的法律体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的刑法原则。刑法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罪推定原则、最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等,具有极强的约束力和指导性。比如最有利于被告人原则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以被告利益的最大化为前提,尽可能地尊重并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法原则对于刑法的正确适用和法律规范的严格执行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始终遵循刑法原则,做到法律法规的合法化运用。
第三段:构成要件
刑罚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得以实现。在刑法基础中,有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要件和犯罪的主观要件等三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其中,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行为具备的客观事实,主要包括犯罪的物质要件和犯罪的结果要件,并且要以真实性为基础;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由犯罪行为人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心理活动,主要包括故意、过失等,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第四段:犯罪责任
在刑法基础的运用中,犯罪与犯罪责任是紧密相关的。犯罪责任是指在犯罪行为后应该受到的法律制裁和道德约束,如果犯罪人不能承担犯罪责任,就无法让其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刑法规定了犯罪责任的范围、种类和程度等,但实际上犯罪责任的判定除了法律规定,还需要结合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断。犯罪责任是刑法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对犯罪行为及其中的因素和情节进行全面考虑,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第五段:总结
总之,在刑法基础的学习与应用中,我们要保持的是对法律的敬畏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另外也要积极应用所学知识,在社会生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树立起严格遵守法律的信念,这样才能将刑法基础更好的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为法制化建设做出贡献。
刑法基础心得篇九
1.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宪法
b.民法
c.行政法
d.侵权法
答案:a
2.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3.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a.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b.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c.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三个月
d.原判刑期以上二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答案:b
4.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意表示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5.刑法是()的法律。
b.规定阶级压迫的工具
c.国家法律中最重要
答案:d
刑法基础心得篇十
在进行基础考试复习和备考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复习策略的重要性。复习不仅需要全面掌握知识点,还需要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地进行查漏补缺。下面是我总结出来的一些基础考试心得,希望能对其他考生有所帮助。
首先,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是复习的第一步。基础考试的范围广泛,内容琐碎,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复习。因此,为了高效地利用时间,我建议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月左右,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学习计划。这个计划应该包括每天的学习任务、每周的学习重点以及每个月的复习进度。同时,为了保持学习状态,还需要适时地调整学习计划,避免过度疲劳。
其次,对于基础考试,掌握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基础考试包括了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以及护理学等科目,内容广泛且深入。因此,考生需要在前期花费较多的时间来了解和掌握这些基础知识。同时,对于每个知识点,都需要深入理解,并学会将其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第三,刷题是复习的有效方法之一。通过刷题,可以检验自己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同时还可以锻炼自己的解题技巧。在刷题的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分析每道题目,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并及时进行巩固。此外,模拟考试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可以帮助考生模拟真实的考试环境,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
最后,良好的心态也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基础考试虽然重要,但并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考生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和失败,及时总结经验,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方法。同时,考生还需要学会合理分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和生活,避免过度压力和焦虑。
总之,复习策略、基础知识掌握、刷题、模拟考试以及良好的心态是成功备考基础考试的关键。希望以上心得能对其他考生有所帮助,希望大家都能够有所收获,成功通过基础考试。
刑法基础心得篇十一
一.判断题。10个题,共二十分。我记得的几个:
1.摆动平底从动件凸轮机构的压力角是不变的。
2.滚子凸轮机构的理论轮廓和实际轮廓是相似的。
3在确定机器运动前是可以确定机器的等效质量等效转动惯量的。
4.平面四连杆机构出现死点是因为连杆与机架共线。
5.双曲轴的四连杆的机构存在死点。
二.简答题。5个题,20分。我记得的几个:
平面连杆机构的压力角和传动角是什么意思?
2.摆动导杆机构的传动角(具体是什么角我忘了)的最大值和最小值是多少?
3.齿轮渐近线是怎么形成的?渐进性有什么特性?
4.机器的等效质量等效驱动力矩等效阻力矩是什么意思?
三.计算题,3个题,共25分(5+10+10)。
(1)计算自由度,图里有虚约束和局部自由度,凸轮是等径凸轮(不了解等径凸轮是什么意思也不要紧,图上画的很明白,题干也特别强调了一下)。
(2)计算变位直齿轮的变位系数之和。很常规的例题,题上还告诉你公式了(就是无侧隙的那个公式)。
(3)是轮系,轮系不是简单的轮系,拆分成三个基本轮系了。有点小计算量。
四.填空题。二十空,二十分。我记得的几个是:
平键的平面尺寸是根据**确定。
2.动压滑动轴承的相对间隙越大,则承载能力越**,油的温升越**。
3.十字滑块轴承适用于两轴有**位移的情况。
5.提高蜗轮蜗杆传动效率的办法有**和**。(两种)。
6.6302轴承是**轴承,如果当量动载荷增加一倍,则寿命是原来的**。
7。mca=根号m2+阿尔法t2此公式中阿尔法是指**,若轴做单向运转,且有冲击,则阿尔法的值为**。
8.保持标准直齿轮的d不变,增加齿数,则齿轮的齿面接触强度**,齿轮的齿根弯曲强度**。
五.设计题。10分。
题目给出了个汽车举升机构的图,让你分析这个图的特点,指出缺点,给出改进意见。就是很常见的那种对称的多连杆,再整个液压缸。
六.大题。12分。很常规的判断齿轮传动的轴向力的'方向的题。
蜗轮蜗杆,斜齿轮,锥齿轮,三级传动。为使某根轴上的轴向力抵消一部分,请判断齿轮旋向和轴的转动方向和齿轮所受轴向力方向。就是很常规的画力方向的题。还要判断轴是什么类型?(心轴,传动轴,转轴)
七.大题,13分。
六个螺栓周向均布连接,受横向作用力,已知摩擦系数,安全系数等等,求最小螺栓小径。(这个题我算的没把握,因为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分析倾覆力矩的影响,16的同学们我们交流一下啊)(另外这个题有个小陷阱,题干里给出了许用拉应力和许用屈服应力,让你自己确定螺栓强度公式里到底是拉应力还是屈服应力,这个我猜对了哈哈)
八.大题,13分。
一对反装角接触轴承,已知俩轴承的轴向力,和轴上的轴向力,给出了支撑反力的公式,给出了轴向系数和径向系数的表格,让求:俩轴承所受轴向力,当量动载荷和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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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础心得篇十二
以下是一篇关于基础考试心得的文章:
基础考试心得
在进行基础考试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发现一些看似简单的知识点其实并没有被我们充分掌握。这是因为我们在平时的学习中可能没有充分重视这些内容,或者我们在复习的过程中没有对这些知识点进行深入的探讨。因此,在进行基础考试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基础知识点
在进行考试复习时,我们需要认真阅读考试大纲,了解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然后,我们需要对每个知识点进行深入的复习,确保自己能够理解并掌握这些内容。对于一些看似简单易懂的知识点,我们更需要认真对待,因为这些知识点往往是我们容易忽略的地方。
2.练习基础题目
在复习基础知识点的同时,我们需要进行相应的练习,以便更好地掌握知识点。这些练习题可以是基础题目,也可以是一些简单的题目,这些题目可以帮助我们巩固所学的内容。同时,我们也需要避免陷入一些过于复杂或者高难度的题目中,这些题目可能会让我们的信心受到打击,从而影响我们的学习效果。
3.多进行模拟考试
模拟考试是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应对考试的一种有效方法。在进行模拟考试时,我们需要尽可能地模拟真实考试的环境,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在考试中的表现。同时,我们也需要对模拟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
4.保持心态稳定
在考试前,我们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我们可以通过一些放松的活动,如听音乐、散步等,来缓解自己的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同时,我们也需要避免过于紧张或者焦虑,这些情绪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表现。
刑法基础心得篇十三
作为一部法律法规,《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普通公民,通过学习和了解《刑法》,可以更好地了解社会的法律规范,知晓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在我的心中,《刑法》不仅是一本法律书籍,更是一部社会正义的守护者,给人们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和领悟。
第二段: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作为刑事司法的基础法律,其基本原则为保护人权、法无授权不可为、罪刑相适应、犯罪与刑罚的法定原则。这些原则使《刑法》成为一种公正、规范、有效的刑事司法工具。通过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些基本原则,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可信度。
第三段: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涵盖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罪行,如故意杀人、盗窃、诈骗等。通过学习这些罪行的定义和适用条件,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不同行为的法律界限和后果。同时,《刑法》还指导我们在特定情况下如何认定处罚的程度和途径,以保证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四段:刑法的作用和意义
《刑法》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它通过明确界定不同罪行的法律后果,起到了预防和惩治犯罪的作用。同时,刑法还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和尊严,防止不公和滥用权力的产生。《刑法》的存在和实施让人们感到法治的力量和国家的正义。
第五段:对《刑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和理解《刑法》,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权威和威严。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遵纪守法,并以身作则,遵守社会道德和公共秩序。同时,作为一个居民,当我们面临不公正的对待和侵犯时,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也要依法合规地行使维权的方式,避免产生更多的纠纷。同时,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也应该推动法律的普及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同《刑法》的价值和意义。
总结
通过对《刑法》的学习和探索,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刑法》作为一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法规,牢牢把握着社会的正义和公正。作为公民,我们应该树立法治意识,以法律为准绳,为社会的和谐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们也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尊重,遵守法律的规范,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刑法基础心得篇十四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司法考试刑法基础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与滥用权利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滥用权利是故意,玩忽职守通常是过失。
2.行为方式不同:玩忽职守表现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不履行职责或怠于履行职责;滥用权利主要表现为以作为的方式超越权限处理无权处理的事务或者不按照法定的条件、方式、程序,随心所欲地处理事务。
(二)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的区别:主体不同。
(12年)21.下列哪一行为应以玩忽职守罪论处?(c)
a.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07年)20.下列哪种行为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d)
b.国有公司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
1.这里两人以上,既可以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也可以是两个以上的单位,还可以是两个以上单位和自然人的结合。
2.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我国传统观点认为,在自然人犯罪的情况下,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至少有两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反之,如果虽然是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其中,只有一个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那么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工具,属间接正犯,不成立共同犯罪。
但司法考试已经改变传统观点,认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与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只是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因为存在阻却责任的事由,因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应当按照共同犯罪处理。
(12年)9.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二)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行为。
这里共同的行为,既包括共同的实行行为,还包括帮助行为、教唆行为、组织行为,甚至是共谋的行为。
(08延)55.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abcd)
a.甲与赵某共谋共同杀苏某,但赵某因病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苏某
(三)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故意。
共同的故意包括三项要求:
第一,都必须是故意的。两人都是过失不成立共犯;一人故意、一人过失也不成立共犯
第二,故意的内容必须相同。两个以上的人犯罪故意的内容完全不同,譬如,一人是杀人的故意,一人是盗窃的故意,不成立共犯。
第三,必须存在意思联络。故意的内容虽然相同,但没有意思联络的,也不成立共犯。
(10年)2.看守所值班武警甲擅离职守,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乙趁机逃走,但刚跑到监狱外的树林即被抓回。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主观上是过失,乙是故意 b.甲、乙是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c.甲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不构成脱逃罪
那么,成立共同犯罪,是否要求各共同犯罪人故意的内容完全相同呢?对此,理论上存在全部共同说和部分共同说之争。全部共同说认为,成立共同犯罪,必须故意的内容完全相同,如果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不成立共犯,应当对各犯罪人分别定罪量刑。部分共同说认为,各犯罪人故意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是有部分相同的,在部分相同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我国刑法学界以前主流观点是全部共同说,现在主流观点是部分共同说。司法考试在2005年以前坚持全部共同说,现在坚持的是部分共同说,并且近年多次出题测试考生对部分共同说的掌握情况,因而建议大家按部分共同说掌握。
部分共同说认为,共同犯罪“部分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人意图实施的犯罪罪名相同,只是具体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次要因素不同,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因为共同故意只要求在刑法的范围内相同,也即罪名相同或部分重合,不要求故意的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如甲教唆乙在马路边抢劫,乙接受教唆后入户抢劫,成立共同犯罪,但甲与乙量刑幅度不同。
2.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一个人(一部分人)基于实施一般罪名的故意,另一个人(一部分人)基于实施特殊罪名的故意,在一般罪名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如一般盗窃罪与盗窃枪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般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等等。
3.两个以上的人意图实施的犯罪侵犯的法益不完全相同,但一种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包含了另一种犯罪侵犯的法益,在重合的罪名的范围内成立共犯。如故意杀人罪包含故意伤害罪,绑架罪包含非法拘禁罪,****罪包含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抢劫罪包含抢夺罪,抢劫罪包含敲诈勒索罪,等等。
4.在法定转化犯的情况下,部分人实施了转化行为的,实施转化行为的人按转化后的罪名定罪,没有实施转化行为的人按转化前的罪名定罪,两者就转化前的罪名成立共同犯罪。
例如,甲邀约乙对丙实施暴力,乙以为甲是希望伤害丙,事实上甲具有杀人的故意,两人共同对丙实施暴力,导致丙死亡。这时,只能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认定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并都对死亡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甲有杀人的故意,对甲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甲教唆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乙破坏了军事通信设施,两人就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成立共同犯罪,但对乙的行为应认定为破坏军事通信罪。
甲教唆乙在马路边抢劫,乙入户抢劫,就抢劫罪构成共犯。
(11年)55.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09年)7.甲、乙共谋行抢。甲在偏僻巷道的出口望风,乙将路人丙的书包(内有现金一万元)一把夺下转身奔逃,丙随后追赶,欲夺回书包。甲在丙跑过巷道口时突然伸腿将丙绊倒,丙倒地后摔成轻伤,甲、乙乘机逃脱。甲、乙的行为构成何罪?(c)
a.甲、乙均构成抢夺罪 b.甲、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抢劫罪,乙构成抢夺罪 d.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抢夺罪
(07年四卷案例)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高某同意。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不构成共犯的几种情形
不构成共犯的几种情形:
(一)过失不构成共犯,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例外: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二)过限行为不是共犯。即计划之外的行为,由行为人自担责任。
(12年)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4.对陈某让李某盗窃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4.陈某构成盗窃罪的教唆犯,属于教唆未遂。李某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李某虽然接受盗窃教唆,但并未按照陈某的教唆造成危害后果,对汽车玻璃被砸坏这一结果,属于超过共同故意之外的行为,由李某自己负责。
(10年不定项选择)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请回答91-94题。
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ab)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
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
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
比较复杂的有两种情况:
1.转化型抢劫罪,个别犯罪人实施暴力是否及于其他人?一般只是实施暴力者转化,其他人不定抢劫罪。
(07年)60.丁某教唆17岁的肖某抢夺他人手机,肖某在抢夺得手后,为抗拒抓捕将追赶来的被害人打成重伤。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
a.丁某构成抢夺罪的教唆既遂
b.肖某构成转化型抢劫
c.对丁某教唆肖某犯罪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d.丁某与肖某之间不构成共同犯罪
2.在伤害过程中杀人。
(三)事先没有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不成立共犯。常见的事后帮助行为:(1)窝藏包庇罪;(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3)洗钱罪;(4)包庇有毒药品犯罪分子罪;(5)窝藏、转移、隐瞒有毒药品、毒赃罪;(6)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但通谋的以共犯论。例如,甲骗衬衫,提前向乙约车,甲乙共犯合同诈骗,将赃物卖给丙。
刑法基础心得篇十五
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化的飞速发展,人们对房屋的基础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房屋建造中,基础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是保证房屋稳定性的重要因素。而在基础建设中,深基础和浅基础是两种常见的建筑基础形式,它们各有优缺点,应用场合也各不相同。
第二段:深基础
深基础指的是地下深度超过一定范围的基础,常见的有桩基、悬吊基、明井基等。深基础作为支撑建筑物的重要部分,具有承载能力强、稳定性好、对地面状况要求低等特点。但同时,深基础的建造难度较大,施工周期长,成本也比较高,特别是在地基土层情况不清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抽土、探孔等工作进行评估。
第三段:浅基础
浅基础主要指的是地下深度不超过一定范围,主要包括带筋梁的基础、扩散基础、墙基等。相对于深基础而言,浅基础建造较为简单、工期短、成本较低。同时,对基础土层的要求较高,需要对基础土层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评估。
第四段:深浅基础的适用场合
在实际建造中,深浅基础选择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判断。例如对于较重的建筑物,为了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就需要采用深基础。而对于轻型建筑物,则可以选择相应的浅基础。此外,建筑物的周边环境、地质条件、施工周期、建筑物预算等都是影响深浅基础选择的重要因素。
第五段:结论
作为房屋建造中重要的一步,深浅基础的选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选择时,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地基土层情况、工程预算、基础建造难度等因素,才能选择出最合适的基础形式,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与耐久性。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加强对深浅基础的研究和实践,优化技术,提高施工工艺和质量,为我国的房屋建造提供更加安全、耐用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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